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卷宗

2022-11-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卷宗

推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乡 镇(街道)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神经末梢”,是漠视侵害群众利益违纪违法案件的高发区,推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2018年以来,嘉陵区纪检监察机关办结案件295件,其中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办结207件,占比70%,46个乡镇(街道)均实现自办案件“零突破”。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的三个短板

责任落实有差距。部分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深刻不到位,重视力度不够,更多将主体责任“转嫁”到纪(工)委书记身上。不少地方纪(工)委书记除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外,往往还承担党(工)委安排的其他和纪检监察业务无关的工作。

工作质效有差距。自办案件少。自2018年以来,绝大部分问题线索来自区纪委监委或巡察、公安、审计等部门移送,自办案件仅57件。办案质量差。大多数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在办案过程中,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问题,85%以上的案件曾被审理室退回补充调查、完善整改。办案时效差。一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办案慢慢悠悠,久拖不决,严重影响办案时效。

干部能力有差距。干部结构不优。年轻干部偏少,90名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中,35岁以下的仅20人,不足25%;高学历干部不多,中专及以下的多达46人,占比超过半数。业务能力不足。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干部法学类专业仅5人,财会类专业仅15人;鄉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干部流动性较大,案件查办经历较少;业务能力提升缓慢,除参加区纪委监委集中培训外,大多数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忙于日常性事务居多,学习培训较少,且自身传帮带能力较差,导致整体业务水平偏低。

抓创新、强保障,增强队伍战斗力

压实两个责任,增强执行力。细化健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单,厘清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边界,条款式罗列,清单化管理,帮助基层把准履职方向和工作重点。逗硬考核问责,坚持执行乡镇(街道)党(工)委向区纪委全委会公开述责述廉制度以及乡镇(街道)纪(工)委每半年向区纪委报告工作制度,强化督导考核,严肃追责问责,倒逼履职尽责。

创新体制机制,释放新潜力。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坚持对乡镇(街道)纪(工)委考核以区纪委考核为主、乡镇(街道)考核为辅的原则,科学设置考核指标,细化量化考核内容,将考核结果与干部晋职晋级挂钩。完善监督执纪执法片区协作制度,实行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分片负责制,每个中心乡镇统筹相邻几个乡镇,由区纪委监委调配管理,对重点案件、疑难复杂案件实行“团队作战”。推行派单监督机制。整合村社纪检监察力量,组建监督小组,由乡镇(街道)派单监督,重点监督村社“三务”公开、“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

锻造过硬队伍,提升战斗力。选优配强干部。以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为契机,选拔任用一批政治过硬、能力突出、群众认可的优秀干部,配齐配强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加强教育培训。坚持以学习培训为依托,实行跟班学习、顶岗锻炼、以案代训、远程教育、以考促学等方式,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担当。清除害群之马。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有诉不应、有案不立、跑风漏气、包庇宽处,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违纪违法行为。

强化服务保障,激发原动力。用活专项经费。制定《嘉陵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经费管理办法》,明确经费管理和使用范围,突出专款专用纪律要求,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引导鼓励纪检监察机构依法依规大胆使用经费开展工作。用足激励机制。全面落实《南充市正向激励干部“30”条措施(试行)》《南充市嘉陵区正向激励干部措施(试行)》等文件要求,积极大胆为担当尽责的纪检监察干部撑腰鼓劲,大力关怀家庭困难、因公伤残的纪检监察干部,全力保障纪检监察干部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作者系南充市嘉陵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作者:王林

第2篇:大祥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调研报告

乡镇(街道)纪委作为我们党和政府在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它直接面对的是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的是生活和战斗在农村第一线的党员和干部,在努力履行“保护、监督、教育、惩处”四项职责的同时,为一方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服务,是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如何加强乡镇、街道纪委建设,显得日益重要。根据省市纪委工作安排,我们对大祥区13个乡镇(场)、街道办事处纪委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全区13个乡镇(场)、街道办事处纪委书记中有3人是专职纪委书记,其他10人是纪检组织工作“一肩挑”(称纪检组织委员);13个单位也设了监察室主任,但仅有2人是专职的,其他的同时兼一项或多项工作。因此,乡镇、街道纪检工作呈现的是“人员难专职、任务难专

一、时间难专用”的局面。一年下来,乡级纪委办不了一个案子,即使是上级纪委要求处理的案件也办案质量差,时间长,执行难。这样一来,乡级纪委在某种程度上就形同虚设,没有充分发挥纪委的工作职能。归纳起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乡级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兼职的多,专职的少,纪检监察工作大多只是“副业”。13个乡镇(场)、街道办事处纪委都是由乡镇、街道党委委员担任,其中有10人还兼了组织工作,工作任务相当繁重,他们大部分时间都放在组织工作中,纪检监察工作只是“副业”,对纪检监察工作一般推一下就动一下,积极性、主动性非常欠缺。乡级纪委委员也是由乡镇、街道其他工作人员兼任的,都有名无实。除了监察室主任,其他纪委委员平时根本没有参与纪检监察工作,以致于好多单位一届下来根本不知道本单位有几个纪委委员,纪委委员是哪些人,更谈不上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了。担任监察室主任的也并不一定是纪委委员,并且一般一年一换,非常不利于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2、乡级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尤其是查办案件的能力比较欠缺。乡镇(场)、街道办事处纪委书记变动太频繁了,大多数同志刚刚熟悉业务就提拔或调动了,新接手的同志以前没干过纪检监察工作,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办案能力差强人意,干起工作来自然就处处受制。因此,纪检监察干部的常态就是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都是新手,经常面临着培训的问题。

3、乡级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经济待遇低,办案经费少。在有些单位,实际上根本没有什么办案经费一类的开支,从而使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减退,工作拖沓。

4、监督工作流于形式。一是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对领导监督太“难”。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管辖之下开展工作,对乡镇党政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存在畏难情绪;另外,加之主要领导岗位的特殊性,有些方面根本无法监督。二是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对同级和下级监督太“软”。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长期生活在当地,受乡情、亲情、友情的影响,有案不查、查而不处的问题时有发生。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乡级纪检监察工作存在以上这样那样的问题,其原因很多,归纳起来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体制不畅。在体制上,乡级纪委工作体制套用区级以上纪委的工作机制,缺乏基层特点,针对性不强。在机制上,由于级别低,乡级纪委与其它执纪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监察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在制度上,制度建设不规范,存在工作无主次、办案无章法、管理无制度、检查无资料等现象。

2、认识不清。一是乡级纪委书记由党委委员兼职,要从事的工作任务多,顾不过来,片面认为纪检工作是得罪人的事,干得好不好无所谓,做好组织工作“近水楼台先得月”才是硬道理;二是受社会舆论影响,对纪检监察工作认同程度不一,对腐败的惩处普遍存在客观上赞成处分,主观上又同情违纪者。

3、情绪畏难。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存有畏难情绪,一项工作还未开展,

自己首先就少了几分底气。具体来讲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监察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了。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案件便不了了之。有的同志缺乏工作主动性,坐等领导指示。

4、组织乏力。在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的新形势下,乡级纪检监察组织却是在一片加强声中弱化。乡级只设有纪委却没有正式的行政监察组织,没有正式的编制。目前,行政监察职能由纪委承担,关系不顺,机构不完善。过去乡级纪委被列为党政领导班子之一,纪委书记列在党政主要领导班子职数里。机构改革后,纪委书记政治、生活待遇与组织、宣传委员同列,引起干部、群众的误解,造成纪委书记工作、讲话不硬气。人员编制在逐渐减少,各乡镇、街道纪检干部目前只有一名纪委书记,没有设纪委副书记,有的乡镇配一名监察室主任,都是兼职过多,远不适应工作任务的需要。

三、对策初探

针对目前乡级纪检监察工作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如何做好乡级纪检监察工作是摆在每一位乡级纪检监察干部面前的课题,现就如何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出以下探析。

1、创新管理模式。在现行管理体制下,可试行基层纪委书记“垂直(统一)管理体制”,即乡级纪委书记在区纪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乡级纪委书记直接对区纪委负责工作,这有利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特别是有利于对同级党委和“一把手”的监督。在现在管理模式下,乡级纪委和纪检监察干部的“生杀大权”掌握在同级党委和“一把手”手中,对其不能也不敢监督。在对权力失去监督中,致使个别单位和乡镇“一把手”胆大妄为、家长制、个人说了算等歪风滋长,消极腐败行为蔓延。如果实行基层纪委书记“垂直(统一)管理体制”就能较好解决这些问题,至少从管理体制上可以解决对同级党委特别是“一把手”监督不力的问题。同时乡级纪委干部的人事任免权和工资福利一并收归区管,有利于调动乡级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改变乡级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作风,有利于改变乡级纪委工作“疲软”的现象,从而使乡级纪委工作有新的起色。

2、优化干部队伍。一是坚持选人用人路线和标准的一贯性。党的选人用人路线和标准是一贯的,都把培养和选拔忠诚于党的事业的干部放在选人用人的首位,这是保证干部队伍稳定性建设的关键。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更是如此,要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有法律、财经、审计等专业特长的同志,加大对乡级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和异地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级纪委干部的工作能力。二是要建立稳定的用人机制。乡级纪检监察干部往往交叉兼职,而乡级工作本来纷繁复杂,专职纪委委员又不能保证工作专职,纪检监察工作往往不能正常有序开展。要真正重视落实纪检工作,必须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这就要改变目前乡镇纪委书记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形象。纪委书记分管的工作不能太多,纪委书记可以分管与纪检工作有关的工作,如审计等,这样,纪委书记才能专心履职。纪委委员中要保证至少有一名能较长期稳定地从事纪检工作的专职的人员。此外,为保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的纪检干部免受打击报复,纪检干部的调整,上级纪委必须加强审批监督。同时要完善激励机制。

3、引进科学的考核机制。当前,乡级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能力提高不快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其自身缺乏进取心和工作积极性所致。只有在稳定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解决“愿干”问题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引进竞争和激励机制,科学考核评价乡级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实绩,才能把纪检监察干部提高自身工作能力的内在积极因素充分调动起来,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对乡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建立严密的绩效考评体系,严把实绩关,

研究制定科学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使考核结果尽可能客观、全面、真实、准确。乡级纪检监察工作有一定的特殊性,考核评议工作一定要把政治表现放在首位,同时要注重干部业绩考评,实行目标化管理。要以强化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责任、注重业绩考评为着力点,按照责任目标、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奖惩“四位一体”的思路,不断完善修订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工作考核细则等各项工作制度。对查案办案、执法纠风、宣传教育、源头治腐、信访调查等各项工作进行量化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检查验收相结合、干部自我测评与群众民主评议相结合,进行业绩综合评分排位,其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作为对乡级纪检监察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奖罚一定要分明,要拉大档次,并与评奖相结合,与晋职晋级相结合,充分调动乡级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内在积极性。对那些理论基础差,实际工作能力低,又缺乏上进心并且不热爱这项工作的干部,应调出乡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第3篇: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乡镇(街道)纪检组织是党的基层组织和纪检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协助乡镇(街道)党(工)委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织保证,是参与维护农村基层和整个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32号)、《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11]26号)和省、上饶市纪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适应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整合资源力量,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监督职能,使乡镇(街道)纪检组织机构设置进一步健全,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机制制度进一步完善,职能作用进一步增强,形象作风进一步改进,为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不断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按照“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要求,不断增强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本领,大力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乡镇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作为规范化建设的出发点,着眼于推动各项工作,切实解决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党风政风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使预防腐败工作与农村各项改革思路相合、措施相配,同步推进、协调发展。

(三)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着力于规范操作,紧紧抓住农村基层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制约权力为核心,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既积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又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扎实开展各项反腐倡廉工作。

(四)坚持立足实际、多措并举。对规范化建设不搞“一刀切”,各乡镇(街道)根据不同的发展水平和条件,着重于工作正常运转,针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不同层次和特点,因地制宜,提出相应的要求和措施,努力取得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

三、工作重点

(一)明确工作职责。乡镇(街道)纪(工)委在同级党(工)委、市纪委双重领导下,接受纪工委的指导,同时在业务工作上服从纪工委的领导。乡镇(街道)纪(工)委要切实履行好六个方面职责。一是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乡镇(街道)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执行党内法规和上级党委决定、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行使公共权力、廉政勤政等情况。二是组织协调。协助乡镇(街道)党(工)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整体推进乡镇机关、行政村、基层站所“三位一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三是执行纪律。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廉政教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检查、处理本乡镇(街道)范围内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

案件;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以及党员的控告、申诉,维护党员的权利。四是维护稳定。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纪检信访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村基层和谐稳定。五是保障发展。切实加强行风效能建设,优化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保障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六是报告工作。向同级党代会、同级党(工)委和市纪委(纪工委)报告工作,承办同级党(工)委和市纪委(纪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规范干部配备。严格落实乡镇(街道)纪检干部配备要求以及相应待遇。乡镇(街道)纪检干部的调整,应征得市纪委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对因工作调整等造成乡镇(街道)纪检干部空缺的,要及时择优补充。要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抓好专职纪委副书记的职级待遇落实工作,乡镇(街道)纪(工)委专职副书记为乡镇(街道)中层正职。乡镇(街道)纪检干部、纪(工)委委员享受专门的办案补贴。

按照《党章》关于“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的规定,各乡镇(街道)所辖村、居委支部要配1名纪检委员。在乡镇(街道)探索建立村级勤廉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3—5名村民作为成员,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纪(工)委指导下,对村务公开、财务收支、资产资源管理、村公益建设项目和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积极探索在已建有党组织的非公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中建立纪检组织。

(三)规范职责要求。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参加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办公会议,参与乡镇(街道)党(工)委工作决策、干部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事项决定前的酝酿协商。市纪委要对乡镇(街道)纪检干部兼职问题

提出规范性要求,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可适当兼职,但兼职必须与纪检工作业务相近,不得兼任财务管理、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方面的职务;专职纪检干部要主业主抓,不能担任其他兼职。

(四)规范制度体系。协助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建立健全包括乡镇(街道)重大事项议决事规则、建设工程招投标、财务管理、物资采购、后备干部及各类先进推荐选拔等制度体系,并完善相应工作程序。探索建立乡镇(街道)办案协作区制度。按照地缘相近、有利于工作的原则,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办案协作区制度,在市纪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做到力量统筹、资源整合、联查联审,提高执纪办案水平。建立和完善纪委内部运作管理机制。制订完善学习、议事、调研制度,健全工作例会、工作报告、信息报送、内部监督等制度,规范内部运作;建立印鉴、档案管理等制度,规范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基层纪委自身建设。

(五)规范纪检业务。规范纪检信访,认真做好登记、核查、反馈、归档、监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规范案件检查,严格审批报备手续,严格落实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各项要求。规范审理工作,实行查审分离,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六)规范硬件条件。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要积极创造条件,为纪(工)委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经费保障。做到有纪检组织牌子,与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机构牌匾统一悬挂;有专用办公场所,至少有一间专用办公室,有一间谈话室(信访室);有配套硬件设施,配齐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施,配备纪检档案专用柜;有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纪检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乡镇(街道)纪(工)委工作的领导。各乡镇要站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乡镇(街道)纪(工)委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摆上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在乡镇(街道)设有基层站所的部门要支持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对基层站所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对乡镇纪(工)委的有关工作提供业务支持。乡镇(街道)党(工)委要积极支持乡镇(街道)纪(工)委开展工作,为乡镇(街道)纪(工)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加强对乡镇(街道)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要切实加强对乡镇(街道)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注重提升在乡镇(街道)纪检干部的政策水平和执纪能力,有计划选送乡镇(街道)纪检干部参加业务培训和到市纪委机关跟班培训及参与办案,着力提升乡镇(街道)纪检干部的业务能力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关心爱护乡镇(街道)纪检干部,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街道)纪检干部应予以提拔重用。市纪委、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要经常主动与纪检监察干部接触交流,帮助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遇到的实际困难,消除后顾之忧。注意挖掘乡镇(街道)纪检干部的先进典型,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第4篇:XX县城建监察大队行政执法卷宗立卷归档办法

第一条 城建监察行政执法卷宗是城建监察部门在城建监察行政执法检查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法律文书和资料的组合体,是城建监察执法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了城建监察执行城建监察法律法规以及依法履行行政职责的基本情况,是城建监察执法活动的重要依据和凭证。为进一步做好城建监察执法卷宗的立卷、归档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的规定,结合城建监察执法工作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建监察行政执法卷宗立卷、归档工作,要按进行。城建监察执法人员及所在部门应将执法过程中形成的材料按“材料齐全、排列有序、装订整齐、便于查阅”的原则立卷归档。

第三条 卷宗按照“谁执法、谁立卷”的原则,由城建监察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制作,城建监察大队办公室负责对卷宗进行审核把关和检查,负责案卷的归档和管理。

第四条 城建监察执法人员要即时收集、整理与本案有关的各类法律文书材料,认真检查行政执法全过程的文书材料是否齐全,若发现法律文书不完备的,及时补齐或补救,并去掉与本案无关的材料,再进行排列整理,着手立卷工作。

第五条 卷宗的制作根据是否作出城建监察行政处罚分为两类:案件卷宗和一般卷宗。具体要求是:

(一)城建监察行政处罚案件要一案一卷,制作案件卷宗,作永

久卷保存;

(二)未作出城建监察行政处罚的,制作一般卷宗,保存期不得少于3年。

第六条 案件卷宗包括以下材料:

(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信访材料或检查记录;(4)城建监察案件立案审批表、行政处罚审批表;(5)询问笔录、调查笔录;(6)与案件有关的书证;(7)视听资料;(8)证人证言;(9)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10)鉴定结论;(11)城建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12)城建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停工通知书;

(13)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证材料;(14)城建监察行政处罚通知书;(15)复议材料;(16)诉讼材料;(17)调查或监审工作报告;

(18)结案审批表。

第七条 一般卷宗包括以下材料:

(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检(巡)查记录;(4)调查笔录;(5)询问笔录、调查笔录;(6)与案件有关的书证;(7)视听资料;(8)证人证言;(9)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8)城建监察调查报告或信访回复;(9)被查对象改正情况。

第八条 有关材料在送达、传递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材料,包括送达证、回执、信封、特快专递、罚款单据等,附在相应材料之后予以归档。

第九条 卷宗材料经过系统排列后,要立卷编目,逐页编号。卷内目录应按文书材料排列顺序逐项填写,分卷装订的卷宗标明件号,

页号一律用阿拉伯数字编写,在有文字正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写;卷宗封面、卷内目录、证物袋、卷底不编号。使用传真件的原始材料,入卷应予复印。

第十条 卷宗中所有的法律文书、公文、函电等各类文件一律用A4办公纸打印,或用钢笔、签字笔书写、记录;卷宗封面、卷内目录要用钢笔或签字笔按规定项目逐项填写齐全(使用圆珠笔的材料,入卷应予复印);字迹要工整、规范、清晰。

第十一条 卷宗必须用线绳三孔一线进行装订,每卷的厚度以盒装为宜,材料过多的,应分卷装订,卷宗的长度、宽度以A4办公纸规格为准。卷宗封面应载明处罚决定书文号、案由、承办人、立卷人、归档时间、保管期限、归档号等内容。

第十二条 已经归档的卷宗不得从卷内抽取材料,确需增添案件文书材料的,应征得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后,按立卷要求办理。

第十三条 城建监察违法案件卷宗的存档,应由承办人员在档案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内,编写好归档清册再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归档。

第十四条 各中队、部门应加强城建监察行政执法卷宗立卷归档管理工作,要把此项工作列入城建监察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的内容,并进行考核,提高城建监察档案管理工作水平。

第十五条 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施行。

第5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桃西街道纪委在区纪委和街道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桃山区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方案》、《桃山区2010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为目标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全街道工作大局,开展纪检各项专项及常规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全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健康发展。使我街道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进一步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街道各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和纪律保障。现将全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纪检监察组织领导工作,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工作的正规化、制度化建设。

年初以来按照区纪委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正规化、制度化建设的精神要求,进一步强化纪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人员配备,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工作的制度要求。

(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反腐倡廉齐抓共管的合力。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要求,修订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分解任务。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的正职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建立健全组织协调制度和机制,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反腐倡廉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下发《桃西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方案》。通过具体的责任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融入到日常工作之中,确保一岗双责,同时,街道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作用的重要依据和评选先进和基本条件,严格了各级责任追究制度。

(三)严格落实廉政承诺制度。5月初街道纪委与三个社区分别签定了廉政责任状,街道纪委与机关干部、各社区支部分别与工作人员签定了廉政承诺书 ,把廉政承诺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加大纪检宣教工作力度,牢固各级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

今年街道结合《2010年全区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及区纪委统一部署,采取多种宣教手段,结合街道工作实际,陆续开展的警示教育月,廉政文化进社区等教育活动,融入到街道各项工作之中,在实际中发挥纪检宣教服务和保障中心工作的作用。

(一)完善纪检大宣教平台建设,融合纪检外宣教媒介和资源,开展纪检宣教工作。今年以来,街道纪检分别开展了“学习党纪条规、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主题廉政教育月活动、互赠廉政名言活动、学习典型事迹活动 ,还开展了“廉政文化”书画展活动。同时加大了对外宣传工作,目前已经上传网评16篇,廉政动态3篇,在市级报纸上发表新闻报导3篇。

(二)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按照活动要求,详尽做好计划和组织,集中一个月的时间,重点开展了一是互相赠送警示名言一条。二是街道党委开展了以“警示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中心党课,并在中心党课之后,每个党员书写了学习心得。三是组织街、社区党员干部观看了电教片《忏悔录》。

四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每位党员干部要采取“自己找、群众提、相互帮”的方法,从思想上、行为上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剖析,认真查找问题,做到“六对照、六查摆”。五是组织领导干部开展走访、座谈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目前为止梳理了群众重点反应的问题6件,解决6件。做到了件件有落实。

(三)深入开展“建设和谐社区”主题教育活动。按活动要求,陆续开展和完成了动员、总结经验、经验交流活动。其间街道分别进行了大会动员,组织“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社区拉练活动,通过系列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切实践行服务社区的思想意识。

三、做好纪检信访及督查、监察工作,注重工作实效。

认真做好纪检信访的接待和处置工作。严厉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上级交办案件和督办案件,认真组织查办,及时上报结果。在查处信访案件时注意方式方法,做到保护与惩处相结合,在坚决惩处腐败分子的同时,切实保护干部的合法权益,对违规违纪违法者坚决进行惩处。

四、深入开展好其他纪检监察工作。

一是开展评比达标清理工作。按实施意见要求,对街道涉及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了自查。二是贯彻学习《桃山区机关工作人员履职不作为问责暂行办法》。三是继续深入开展了廉政文化建设工作。

五、适应新形势需要,建设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街道纪委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和业务学习,进一步拓展、延伸自身的知识面,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坚定不移地履行纪检监察工作的“三大职责”,做到履行职能当好主角不缺位,组织协调当好配角不越位,努力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公正清廉”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加强自身学习,半年书写笔记10000余字。

半年以来,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一些差距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工作进展不够平衡,有的工作进展比较缓慢;广大群众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的宣教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六、2010年工作计划。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半年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和工作任务的落实,推动全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继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在认真搞好个人小结的基础上,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等形式进行学习教育经验交流。

(二)加大纪检监察的宣教力度和效果,加强纪检宣教的新闻宣传力度,完成宣教任务。

(三)继续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对街道“棚户改造”、等工作情况继续开展效能监察。

(四)继续加强纪检信访、案件的查办、结办力度。

(五)完成纪检监察的其他的工作

第6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20xx年街道纪工委立足自身工作实际,进一步深化“三转”,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按照上级纪委的工作要求,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认真贯彻“两个责任”的工作要求,明确纪工委工作立足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围绕市委、市纪委提出街道党工委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监督责任“两个责任”一起落实的工作要求,街道纪工委明确“两个责任”二者不能相互替代,又缺一不可,需要协调推进的思想认识,始终坚持在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解决好监督什么、怎样监督、为什么监督的具体问题,积极协助街道党工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尽职尽责完成党工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

1、学习传达省市区纪委关于“两个责任”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在街道领导班子中强化党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的“一岗双责”,不断提高党工委主体责任的履行能力。积极推进纪工委日常工作机制的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在党工委支持下建立健全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协调机制。

2、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警示教育。20xx年11月组织党员干部、村(社区)主职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收看《警钟长鸣》、《大法官》等10多部教育片,邀请专家授课教学,书记上党课等形式使党员干部能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严守党纪国法,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廉政勤政,干净干事。

3、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街道各村(社区)建立了廉政文化宣传栏50多块,在街道机关、天马路食品街、浏河广场等安装宣传图版100多块,在杨家弄村南流桥幸福屋场建立廉政文化墙,廉政宣传内容定期更新,在全社会营造勤廉的良好氛围。

二、切实加大“反对、四风”的整改力度,找准纪工委履职切入点。

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全党面临的挑战与问题,全面领会习总书记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坚决惩治腐败,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现实要求,如何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如何严肃“执纪、监督、问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问题。为此街道纪工委明确以“抓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作为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1、突出干部正风肃纪的监督检查。街道纪工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以及中央“八项规定”,一方面对公务接待、公车购置及运行、用水、用电及用油费用进行自查,根据自查结果提出了十项强化措施,另一方面对辖区内的酒店、饭馆、农庄等餐饮单位下发《关于禁止机关干部职工公款招待私自签单的通知》,严格禁止机关干部私自开单行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使用与支出。整肃财经纪律,对2013年以来各线财务进行了严格清理,发布财务整改交办单7次。

2、坚持不懈抓好作风效能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上级作风效能建设的一系列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当前作风效能建设中出现的形式主义倾向,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建立完善街道作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街道纪工委(监察室)定期不定期对机关及各基层站所人员工作纪律及作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切实整治部门中间存在的“慵、懒、散”等不良现象,20xx年对2名工作懒散拖沓的干部进行了待岗处理,通过纪律约束使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有了较大的改变,促进了政风行风的进一步好转。

3、完善落实权力阳光公开的监督检查。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街道纪工委高度重视日常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的制定和执行,20xx年相继修订完善了街道内部机关制度、财经制度、办事制度、来访制度、公车接待制度等48个制度性文件。

4、健全强化督查考核机制的监督检查。为优化效能,街道在13个村、社区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实行处、村干部划片包干责任制,对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实行周点评、月大会、月兑现。街道纪工委每周2次对中心工作进行督查,对落实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奖金。全年发布《督查》20期,发现、查处干部违纪违规6次19人,办理党员干部违纪违规案件8起,有效地推动了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

三、全面聚焦“三转”落实工作任务,突出纪检队伍建设关键点。

中纪委着眼全面深化改革总任务,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究其实质,落实推进“三转”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地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保障,为此街道纪检监察20xx年工作的重点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牢牢把握队伍人员提能增效的“牛鼻子”。

1、转职能。20xx年街道纪工委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全局观念,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扎扎实实、勤勤恳恳,切实履行好自己的监督责任。聚焦街道中心工作任务,明确纪检监督职责,聚焦纪检监督主业,突出纪检监督主责,做到纪检监察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2、转方式。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纪委监督责任的履行,围绕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式调整,20xx年街道纪工委拓宽监督渠道,设立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逐步形成自我监督、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党员干部监督新格局。

3、转作风。纪检监察干部是执纪者、监督者,第一必须坚持正人先正己,带头改进自身工作作风,严于律己,求真务实,以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推动监督责任落实;第二我们要坚持把学风是否浓厚,工作作风是否扎实,生活作风是否检点作为强化自我约束的衡量标准,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切实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第三在人情世故面前杜绝好人主义,坚持必要的、敢于担当的胆量和气魄,监督检查坚持动真碰硬。

回顾一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但还是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街道干部对党风廉政两个责任的认识还不够到位;执纪监督的手段与方法还比较单一等等。

下一步,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要求,围绕市纪委监察局工作部署,坚决落实“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工作要求,凝心聚力、克难攻坚、扎实工作,为街道建设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年来,我办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省纪委六届四次全会、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践行“三严三实”,深化作风建设,发扬“四种精神”,主动有为,切实履行市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协助做好“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等方面工作,以良好的党风政风行风促进全年外事侨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我办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博鳌亚洲论坛20xxxx省服务保障工作先进单位”。

一、主要工作

(一)及时传达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意

我办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省纪委六届四次全会、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把学习活动与开展作风建设深化年工作相结合,与继续整治“庸懒散奢私贪蛮横硬”问题活动相结合,与继续深入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相结合,与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议活动相结合,与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通过学习,我和全办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了对党的十八大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做出的新部署及新要求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习近平、平总书记对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的科学判断及重大决策部署上来。通过学习,进一步理解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创新思路,精心部署,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下发后,我办迅速组织学习,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部署,研究制定本办《实施意见》和《实施办法》。市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暨市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办及时召开全体会议传达学习倪强同志和李湖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精神并认真贯彻落实。为了确保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我办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党政“一把手”韩斌同志担任组长并明确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由2名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名党组成员兼任办公室主任,由指定秘书处1名党员干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为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我与各分管领导、各处室及下属单位外事交流中心、华侨住宅服务公司分别签订了《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为了方便社会各界、党员干部和职工的监督,我们在本办网站、办公室设立了举报电话(xxxx)和举报、信箱,指定专人定时收集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反馈。

2、开展正反典型教育,努力提高反腐倡廉学习教育的实效性。

今年以来,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习习近平、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条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二十一条规定,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为了提高反腐倡廉学习教育的实效性,我们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办党政“一把手”韩斌和2名党组成员分别给党员干部、职工上了一堂《践行“三严三实”勇于创先争优》、《掌握外交战略思想创新对外交往工作》、《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争当群众满意好干部》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课。我办于6-7月份组织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参观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府城三角公园“毋忘‘九一八’国耻纪念碑”、反腐倡廉教育基地xx监狱和海瑞故居,组织学习“乐东精神”,组织观看《廉政微电影》等党风廉政教育片,开展正反典型教育活动教育党员干部、职工要廉洁从政增强正能量。同时,我办党组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党组织活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七一”期间,办机关党支部和结对帮扶村、在职党员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结对创建社区马坡村党支部联合开展了“守纪律、讲规矩给力‘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城市建设”的“最佳党日”活动,机关在职党员和农村党员一起“重温入党誓词”。

3、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在根据《xx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中分解给我办的工作任务,继续会同市纪委(监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市审计局做好“严格执行市委《关于规范公务消费行为深入推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公务接待、因公临时出国(境)等方面制度。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工作,以及做好我办协办工作的基础上,我们根据我市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分工积极主动协助“做好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方面的工作,严格执行《xx市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严格公务出访管理。20xx年,我市公务出访团组、人数分别下降了19%、79%。同时,办党组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把绩效考核工作前移,指定专人加强日常考核和考核,对各处室所承办的绩效考核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的阶段性落实情况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严格执行责任制追究制,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敷衍推诿,监督管理不力造成违纪违规现象发生的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给予严肃纪律处分。

4、落实“三重一大”管理监督机制,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我们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指导、督促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实。继续完善“三重一大”、财务管理、公车管理等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制度建设,把权力置于制度监督之下。特别是对“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金额资金使用)工作,我们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策。凡涉及“三重一大”问题,我们都把其列入党组讨论日程进行讨论研究,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决策。如,对重大资金的使用都经过党组会集体民主讨论决策。又如,对重要出国(境)团组的研究审批,首先要求出具邀请函,明确出访任务、出访目的和资金来源,对处级干部的出访进行坚持先由市纪委审查、市委组织部出具政审意见才能办理,涉及市领导出访的重要团组按照管理权限上报省、市领导审批。经自查,我办年初以来没有重大项目安排,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金额资金使用都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管理监督制度进行集体讨论决策,没有发生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现象发生。

5、积极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并取得积极成效

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我办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认真学习省委书记罗保铭和市委书记孙新阳书记在专题党课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提出了“用功学习、领会实质,用心查摆、对照检查,用力整改、从严从实,用情工作、统筹兼顾”点贯彻意见。按照我办制定的《实施方案》。4,办领导干部在学习研讨中查找“三严三实”的表现和症结,办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都上了专题党课,全办干部职工按照“三严三实”要求,认真贯彻我市倡导的“5+

2、白加黑,钉钉子,马上就办,拍拍看”精神,按照“严、高、勇、速、廉、实”的6字工作指针,进一步严谨干部队伍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为民服务意识。

6、扎实开展“双创”活动有效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8月份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办行动迅速,研究制定办“双创”工作方案扎实做好“双创”包点社区博桂、东门和在职党员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联系点(帮扶村)xx区东山镇马坡村以及本办系统的“双创”工作。为确保“双创”工作落实,我办成立以办党政“一把手”韩斌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选派2名干部“蹲点”包点社区博桂、东门,成立“四人”现场工作组,选派1名驻村第一书记“蹲点”马坡村。8月份以来,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深入“双创”包点社区博桂、东门和帮扶村马坡村开展走访调研、现场部署工作近50次,现场解决实际问题达20个,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到包点社区、帮扶村开展“双创”宣传、义务劳动等达200多人次。在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双创”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我们结合外事侨务职能优势和特点,组织开展了“澳门乡亲‘点赞’‘双创’、xx”“外国友人参与‘双创’义务劳动”“外国友人‘亮见’、‘双创’、”“双创”电影下社区等活动,得到了市委组织部、市“双创”指挥部检查考核组的充分肯定。通过4个月的“双创”,不仅包点社区博桂、东门和马坡村及我办环境卫生得到进一步转变,且干部作风从过去的慢作为或不作为向现在的主动身体力行“四种精神”转变。干部作风的转变,有效地促进了外事侨务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7篇:乡镇街道整治工作总结 乡镇街道整治情况汇报

XXX镇街道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县委督查室:

XXX镇人民政府于10月12日收到县委谢副书记批示的《督促检查事项办理通知》(马督字〔2011〕26号)文件后,镇政府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XXX街道脏、乱、差,街天交通拥挤严重等问题,认真按照谢副书记指示,扎实开展街道整治工作,经过两周以来的治理,街道脏、乱、差及秩序混乱的情况得到明显改善。现将XXX镇街道整治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

XXX街是XXX镇人民政府驻地,共涉及XXX村委会4村小组,常住人口2818人,其中外来人口224人。据初步统计,XXX街天(星期日)有临时摊位1500余个,固定摊位400余个,公交车4辆,载客车辆70辆,载货车辆90余辆,摩托车500余辆,现有负责清理街道垃圾的环卫工人3人,垃圾运输车1辆,未建有农贸市场。

二、具体措施

(一)领导重视,专人负责整治

XXX镇领导班子于10月13日邀请XXX村委会、街道村小组干部和部分村民代表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后,安排布署XXX街道整治工作,成立了以镇长任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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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大管理,规范街道秩序

为确保街道整治工作的延续性、持久性,XXX镇人民政府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结合XXX实际,制定出一系列规范措施,对粮食市场、蔬菜市场、肉市场、水果市场、家禽市场、大牲畜市场、百货市场、货车停车点、客车停车点、临时车辆停放点等进行了科学、系统的规划,各市场排列有序、互不干扰,扩大了街道人员流动空间和车辆流动空间,既方便群众买卖,又便于市场管理。通过两个星期的规范运作,XXX街天交通拥挤的情况已大有改观。相信在XXX镇干部职工的努力下,在广大街面住户及群众的共同维护和参与下,XXX街天交通拥挤的情况将会得彻底解决。

三、存在的困难

一是由于财政困难,聘用人员工资偏低,环卫工人和联防队员仅能支付500元/月的工资水准,部分环卫工人有不愿意的想法。

二是市政管理涉及城建、工商、卫生、交通、治安、质监等部门,需要各部门通力配合协作才能很好开展工作,而乡镇并没有直接处罚权,对没依照规定执行的,管理难度较大。

三是XXX集镇没有农贸市场,街天群众上市交易的农产品都在街面上摆摊出售,地点固定不下来,也是造成拥挤的一大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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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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