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大履职报告

2022-04-0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报告具有汇报性、陈述性的特点,只有按照报告的格式,正确编写报告,报告才能发挥出它的作用。那么在写报告的时候,应该如何写才能突出的重要性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乡镇人大履职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乡镇人大履职报告

乡镇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

乡镇人大代表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乡镇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情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的情况如何。近年来,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代表法的深化贯彻,乡镇人大代表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主体意识和主政能力日益增强,在推进依法治乡(镇)进程以及提出高质量建议、意见等方面

发挥了应有作用。但也应该看到,现实中乡镇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情况与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与宪法法律的规定、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小差距,影响了代表作用的发挥。

1、履职意识不强。在现实工作中,由于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不足,对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模糊。部分代表缺乏应有的代表职务意识,有的乐当“荣誉代表”,满足于获得“人大代表”的政治身份;有的甘当“名誉代表”,满足于参加会议和活动,行使参加会议和选举的权利;有的代表自掂分量,自轻自贱,自我放松,觉得自已人微言轻,说了也没有人听,不如“徐庶进曹营——一言不发”,甘当“哑吧代表”。更有甚者,认为代表是仅仅是一种“荣誉”称号,并不需要履行什么职责,或者认为代表职责仅限于“会议”,错误地认为“开会是代表,散会就完了”。这些代表没有真正认识到人大代表是一种神圣的职务,没有把自己区别于其他公民的地方就是担负着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职责,这些“充数代表”的存在极大地影响了人大职能作用的发挥。

2、履职热情不浓。有的人大代表参加人代会是“奉命行事”,迟到者有之、早退者有之,有的代表忙于自己的生产生活,无暇顾及代表所肩负的重任,代表小组的活动有空我就参加,没空就忙自己的事,平时也事不关己,不关心村情民意,成了“代表代表,散会就了”。部分外出务工、经商代表,不按时出席人代会和不参加代表活动,失去了代表的作用。有的人大代表对主席团组织的视察、检查、调研、评议等活动,是“一根木头随排淌”,被动应付;有的人大代表讨论发言是人云亦云,看着“干部代表”脸色而附和;会议表决是环顾左右而行事,没有主见。加之受地方人、财、物等因素的制约,部分地方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存在着交办不及时、督办不到位、落实不够好等问题,挫伤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

3、履职经费不足。地方组织法第36条和代表法第32条、33条,对代表执行职务的待遇和代表活动的经费等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然而,事实上绝大部分乡镇对代表的活动经费,并没有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而是采取所谓“申报制”或“实报制”,即人大向政府申报代表活动经费,待政府同意后方可开展代表活动并报销活动费用;或者人大在开展代表活动后找政府“埋单” ,有的尽管纳入了预算也是流于形式,乡镇人大代表开展工作时所需会议费,文件费、资料费、伙食补助费等都没有固定经费来源。由于代表活动经费没有得到真正保障,也直接影响了代表活动的有效开展。目前,基层开展乡镇人大代表活动主要以召开座谈会形式进行,组织视察、检查和外出考察,学习交流等其它形式较少,这也是囿于活动经费的不足,不利于调动代表议政督政的积极性。

4、履职能力不高。目前,不少乡镇人大代表的文化素质较低,对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多,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不强。加之对乡镇代表任职培训不够,致使其履行职责的“底气”不足。结果是有的代表开会讨论东拉西扯,说不到点子上,抓不到要害处;有的代表怕讲错话,给人笑话,干脆不发言;有的则受旧的传统观念束缚,视野不开阔,心胸不豁达,见识不多,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往往拘泥于一时一事而缺乏长远观点和全局观念,不能立足于本地实际去为民代言,谋民之利,代表作用难以显现;有的代表也想尽些代表义务,但不知如何履行职务。

5、履职监督不力。一是选民和选举单位缺乏监督代表的意识。现实中,人大代表一经产生,就与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很少联系,处于没有监督的状态,即使代表不积极行使自己的职权,不履行代表的义务,只要不触犯刑律,就可以任期届满。加之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对代表的履职情况缺乏了解和掌握,无法监督。二是对代表进行监督的制度不健全。代表履职没有具体标准,更没有量化指标,称职与不称职很难界定。即使进行监督,也只能凭选民的感觉,这就有可能因种种非理性因素而扭曲对代表的监督工作。

针对当前乡镇人大代表履职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着重解决以下

第二篇:乡镇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

乡镇人大代表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乡镇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情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的情况如何。近年来,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代表法的深化贯彻,乡镇人大代表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主体意识和主政能力日益增强,在推进依法治乡(镇)进程以及提出高质量建议、意见等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但也应该看到,现实中乡镇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情况与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与宪法法律的规定、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小差距,影响了代表作用的发挥。

1、履职意识不强。在现实工作中,由于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不足,对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模糊。部分代表缺乏应有的代表职务意识,有的乐当“荣誉代表”,满足于获得“人大代表”的政治身份;有的甘当“名誉代表”,满足于参加会议和活动,行使参加会议和选举的权利;有的代表自掂分量,自轻自贱,自我放松,觉得自已人微言轻,说了也没有人听,不如“徐庶进曹营--一言不发”,甘当“哑吧代表”。更有甚者,认为代表是仅仅是一种“荣誉”称号,并不需要履行什么职责,或者认为代表职责仅限于“会议”,错误地认为“开会是代表,散会就完了”。这些代表没有真正认识到人大代表是一种神圣的职务,没有把自己区别于其他公民的地方就是担负着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职责,这些“充数代表”的存在极大地影响了人大职能作用的发挥。

2、履职热情不浓。有的人大代表参加人代会是“奉命行事”,迟到者有之、早退者有之,有的代表忙于自己的生产生活,无暇顾及代表所肩负的重任,代表小组的活动有空我就参加,没空就忙自己的事,平时也事不关己,不关心村情民意,成了“代表代表,散会就了”。部分外出务工、经商代表,不按时出席人代会和不参加代表活动,失去了代表的作用。有的人大代表对主席团组织的视察、检查、调研、评议等活动,是“一根木头随排淌”,被动应付;有的人大代表讨论发言是人云亦云,看着“干部代表”脸色而附和;会议表决是环顾左右而行事,没有主见。加之受地方人、财、物等因素的制约,部分地方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存在着交办不及时、督办不到位、落实不够好等问题,挫伤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

3、履职经费不足。地方组织法第36条和代表法第32条、33条,对代表执行职务的待遇和代表活动的经费等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然而,事实上绝大部分乡镇对代表的活动经费,并没有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而是采取所谓“申报制”或“实报制”,即人大向政府申报代表活动经费,待政府同意后方可开展代表活动并报销活动费用;或者人大在开展代表活动后找政府“埋单”,有的尽管纳入了预算也是流于形式,乡镇人大代表开展工作时所需会议费,文件费、资料费、伙食补助费等都没有固定经费来源。由于代表活动经费没有得到真正保障,也直接影响了代表活动的有效开展。目前,基层开展乡镇人大代表活动主要以召开座谈会形式进行,组织视察、检查和外出考察,学习交流等其它形式较少,这也是囿于活动经费的不足,不利于调动代表议政督政的积极性。

4、履职能力不高。目前,不少乡镇人大代表的文化素质较低,对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多,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不强。加之对乡镇代表任职培训不够,致使其履行职责的“底气”不足。结果是有的代表开会讨论东拉西扯,说不到点子上,抓不到要害处;有的代表怕讲错话,给人笑话,干脆不发言;有的则受旧的传统观念束缚,视野不开阔,心胸不豁达,见识不多,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往往拘泥于一时一事而缺乏长远观点和全局观念,不能立足于本地实际去为民代言,谋民之利,代表作用难以显现;有的代表也想尽些代表义务,但不知如何履行职务。

5、履职监督不力。一是选民和选举单位缺乏监督代表的意识。现实中,人大代表一经产生,就与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很少联系,处于没有监督的状态,即使代表不积极行使自己的职权,不履行代表的义务,只要不触犯刑律,就可以任期届满。加之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对代表的履职情况缺乏了解和掌握,无法监督。二是对代表进行监督的制度不健全。代表履职没有具体标准,更没有量化指标,称职与不称职很难界定。即使进行监督,也只能凭选民的感觉,这就有可能因种种非理性因素而扭曲对代表的监督工作。

针对当前乡镇人大代表履职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着重解决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一、把好民主选举关,健全选举竞争机制。实践表明,乡镇人大代表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到基层人大工作的成效。在考虑代表候选人时,既要考虑候选人的政治素质,还要考虑其履职能力;既要考虑代表的组成结构,还要考虑其能否履职的实际情况,做到统筹兼顾,把好人大代表的“入口”关,将竞争机制引入代表选举全过程,提高选举工作的透明度。在具体操作环节上要突出“五性”:一是在代表宣传上突出责任性。我国宪法、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对地方人大的性质、地位作了明确规定,对代表责职、权利、义务提出了明确要求。要通过宣传,增强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代表履行职务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二是在代表推荐上突出公开性。采取“双征”(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民主座谈会征求意见),“双推”(个人推荐、群众推荐)和“双竞”(竞职演讲、竞选承诺)的办法,进行比较,好中选优。三是在代表确定上突出社会性。重视社会舆论、社会评价的作用,采用上下酝酿、反复比较、民主协商的程序确定代表候选人,克服领导定调、选区定人和重比例轻素质、重意图轻民心的现象,把那些为民说话办事、倾听群众呼声、为百姓解忧人选进代表队伍。四是在代表结构上突出合理性。要做到代表结构的合理,一定要把“家底”交给选民,让他们自主选择,切不苛求表格上的结构、比例上的达标,更不能带着“眼镜”去找那些“放心的人”(老实)、“陪衬的人”(听话)、“安慰的人”(荣誉)。五是在代表选举上突出公正性。只要是代表候选人,不管谁当选,选举都是成功的,不能因“意中人”落选,就认为本次选举不成功。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代表素质。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加强对代表的履职培训,组织代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各种知识,努力提高代表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使代表真正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懂得如何依法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还可通过邀请老代表现身说法,介绍代表工作经验等形式,使代表及早掌握工作本领,尽快进入角色。搞好人大代表的职务培训,首先是搞好人大代表的“岗前”培训,即新当选的代表正式任职前的培训。这是当选代表转换角色配置、增强角色意识的需要,也是他们学习和获得履行人民代表职责必备的知识和技能的重要途径。其次是要搞好人大代表的“岗中”培训,即代表任职期间的培训。使代表们能及时了解新形势、新情况,学习新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交流和研究履行代表职务的经验,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三、完善监督机制,加强代表监督。《代表法》第五章规定:“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有权依法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它充分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这一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和核心。笔者认为,在现有体制下要加强对代表的监督,首先是要建立健全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制度。代表在每届任期内至少做一次述职,将自己如何学习、人代会期间如何履行职责、闭会期间如何参加代表活动、如何促进政府工作和法律法规贯彻情况等内容向选民作一全面系统的汇报,这样在保障选民知情权的同时,更有效地保障了选民的监督权,也有利于提高代表的参政议政责任意识。其次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制定代表履职考核制度,通过定期开展批评、劝诫不作为代表等形式,提高代表履职意识,杜绝代表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

四、优化履职环境,提供履职保障。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优化代表履职环境,为代表活动提供坚强保障。首先,是时间保障。大部分人大代表是兼职的,在闭会期间履行代表职责仅靠业余时间是不够的。为此,人大主席团每年对代表活动要作出周密安排,在代表参加活动之前,把议题提前通知代表做准备,对代表活动时间,要做出明确规定。其次,是财力保障。由于我国现行的人大代表兼职不兼薪,代表参加活动,所在单位应按正常出勤对待,对无固定收入的代表,应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第三是法律保障。法律赋予了代表依法履职的权力,对不支持代表执行职责,不接受代表监督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四是地点保障。代表活动需要场所,要积极推进“人大代表之家”的创建工作。按照有场地、有牌子、有制度、有活动、有台帐的要求,大力推进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使之成为代表学习培训的基地,联系群众的纽带。

第三篇:乡镇人大主席履职及廉洁自律情况述职报告

按照县委组织部年度考核工作要求,现将本人一年来思想政治状况、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廉洁自律等情况作以简要汇报。

一、加强学习,提升政治意识

一年来,我始终以提高自身思想政治觉悟为首要任务,坚持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积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认真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同时积极组织乡人大代表,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乡重要会议精神及上级重要的方针政策,时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上级保持高度一致。全年共参加县委组织部组织的科级干部培训班*次,县人大组织的人大代表履职培训*次,赴**、**参加外埠学习培训*次,参加十九大学习、精准扶贫业务专门培训数次。通过学习,拓宽了知识领域,增强了工作责任心和责任感,进一步加深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了解和认识,政治素质不断增强,服务水平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二、履职尽责,做好人大工作

1、依法监督,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对同级政府实施监督,是国家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责。乡人大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进一步实施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把对乡政府工作的支持置于监督之中,提高了监督实效,促进了乡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组织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及时传达县人大常委会各项会议精神,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了代表的业务知识、提高了代表履行职责的能力。

3、加强联系,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完善全乡**名县级代表和**名乡级代表身份信息,通过QQ、微信等网络平台与代表加强联系,听取和反映代表和群众对乡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办理县人大和乡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难点问题。

三、精准发力,做好扶贫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与**结成对子,对其开展精准帮扶工作。

1、转观念、树新风。精准扶贫,先要扶志,本人每周深入贫困户家中,与**面对面交流谈心,注重从思想上、精神上进行帮扶,引导贫困群众正确看待贫困,大力弘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时代精神,摈弃"等靠要"和消极思想,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和斗志。

2、送温暖、送产业。为缓解困难群众在衣食住行用等各方面的困难,分批次为贫困户送去大米**斤、白面**斤、豆油**斤,在中国传统节日之际,为贫困户送去相应的节日礼物。但要按时完成精准脱贫目标任务,就要实现从"输血"帮向"造血"帮转变,初步捐赠给**鸡鸭雏**只,虽然有个别鸡鸭雏死亡,但总体长势良好,帮扶成效显著。

3、改危房、入低保。本人积极协调***,帮助贫困户进行住房改造,住进了**平米的安全彩钢房。帮助**落实低保政策待遇,保障整户进保,不落一人,经过一系列的努力,目前该户已脱贫摘帽。

四、改进作风,严格遵章守纪

在廉政建设方面,我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待人接物上严于律己,谨言慎行,努力工作,清白做人。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从工作纪律、廉洁要求、作风建设等方面做起,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坚持原则,公正处事。严格控制各项开支,在会议筹备、代表活动等方面,本着节约、实惠的原则,不搞铺张浪费,做到遵章守纪,勤奋工作。

五、扬长避短,创造更好成绩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虽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有许多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和提高,一是学习不够,工作水平不高,办法不多,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二是与乡代表及选区群众的联系沟通还不够,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努力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发扬成绩,克服缺点,自我加压,不断加强理论修养,提高自身素质,更加积极主动的完成领导交待的各项工作任务,不辜负各位领导、同志们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的期望。

第四篇:乡镇人大主席履职经验材料

依法履职促发展 务实监督惠民生

——乡镇人大主席 ###

2016年7月起,我担任乡镇人大主席。近两年来,我带领主席团成员,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开展规范化建设,夯实工作基础;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注重服务保障,发挥代表作用,主席团工作更加规范,基层民主法治进程持续加快,人大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一、加强规范化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抓制度建设,规范主席团工作。先后制定完善了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职责、会议程序、议事规则、联系代表、培训学习、依法监督等制度,为主席团日常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通过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形成了主席团工作“两会、六步”的运行模式,即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席办公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主席团工作按照“选准议题、深入调研、充分审议、及时交办、跟踪落实和审议意见办理结果测评”等六个步骤,讨论决定重大事项。2017年,共规范召开主席办公会12次,召开镇主席团会议4次,讨论决定重大事项5件,交办的5件审议意见经过督查,全部办理完毕,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运行规范有序,充满活力。

二是抓阵地建设,加强代表工作。强化4个“人大代表之家”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全面落实人大代表之家“八有”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六有”要求,建立了“一个职责、五项制度”(即代表之家工作职责,代表学习、接待选民、联系选民、向选民述职、活动考勤制度),并上墙公布。定期组织代表开展集中学习、视察调研、监督检查、联系选民等活动,严格考勤,做好“六簿”

1 “五薄”登记,促进代表履职逐步走上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二、突出监督重点,注重监督实效

一是围绕中心工作,推进社会发展。本着“中心突出,注重实效”的原则,围绕全镇重点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有力度、有深度、有成效的监督,充分发挥引导和支持作用。针对精准扶贫、项目建设、宜居乡村、全域旅游、产业发展等中心工作,镇人大组织代表反复学习政策,吃透精神;深入群众,积极引导和推动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落到实处;深入村(社区)开展视察调研,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提出有针对性地建议,督促政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不断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聚焦热点难点,推进民生改善。镇人大根据镇党委工作思路和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列出重点监督审议事项,针对重点监督事项开展监督、检查和审议。2017年,镇人大围绕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摘帽、“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等5项工作开展重点监督,多次组织代表通过实地查看、入户走访、查阅资料和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同时,指出问题和不足,提出了建议。政府部门迅速落实整改,及时纠正偏差,效果明显,推动了民生项目加快推进,确保民生改善取得实效。

三是落实建议督办,确保件件有回音。重点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工作。镇人大将人代会期间和平常代表视察调研提出的事关社会发展重大事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建议列入计划重点督办,如:对**村新贤庄人饮工程自来水未接通群众反映意见大的建议实行现场督办;对全镇历年人饮工程项目未验收审计的重点建议实行重点督办;对**庄与**庄土地纠纷三年未能解决群众意见大的建议实行跟踪督办;对修建**村**至二级

2 路段等一般建议实行常态督办等,对不同建议进行“会诊”分类,不断强化督办力度,确保代表提出的建议都能得到解决和落实。2017年,镇人大共收到意见建议18条,都进行了认真督办,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三、注重服务保障,发挥代表作用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代表素质。注重抓好代表的学习培训,提高代表素质,增强代表知政、议政、督政能力。2017年,镇人大组织代表集中学习培训1次,集中外出考察学习4次,以会代训4次,以“代表之家”为平台组织代表分组学习5批次,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先进地区成功经验,丰富代表知识,拓宽代表视野,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二是丰富活动内容,增强履职实效。镇人大积极创造条件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创新代表活动形式,丰富代表活动内容,组织开展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等活动,促进代表不断有所作为。2017年,镇人大及各“人大代表之家”组织开展视察调研11项、执法检查5项、部门工作评议1项,开展各项评议监督活动23次,代表履职活力进一步激发,代表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代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是发挥示范作用,带领群众干事创业。充分发挥代表示范引领作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在产业发展、乡村旅游、脱贫攻坚工作中做带头的表率。如:县代表***、镇代表***带领内旦庄群众不等不靠,开展乡村旅游创建工作,荣获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广西三星级乡村旅游区称号;县代表***带领46户群众成立**养殖合作社,共同养牛298头,带动43户贫困户实现脱贫;镇代表***带领成立食用菌合作社,带动11户贫困户实现脱贫等。在这些人大代表的示范带领下,**镇成立种养殖合作社

3 21家,山水牛、食用菌、生态鸡、桑蚕、柑橘、芳樟、乡村旅游等“一村一业、一庄一品”特色产业格局初步形成。

第五篇:乡镇人大主席履职尽责党风廉政情况述职报告

尊敬的考核组组长,副组长,各位评议员: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三个月以来个人履职尽责、党风廉政情况向各位作一个专题述职,请大家批评指正。

主要工作

我是2011年2月担任乡人大主席的。三个月来,在区人大的指导

下,在乡党委的领导下,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相关法律赋予的职责,抓好乡人大各项工作,较好完成了乡第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区人大交办的工作任务。现将三个月来的学习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一是挤时间学习理论,确保在政治、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坚持每天阅览党报党刊,研读十七大报告和有关重要文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政令畅通。三是积极参加创先争优主题活动,积极兑现承诺。四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在实践中增长阅历和才干。五是加强党性锻炼,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在人大工作中认真贯彻乡党委的决策和工作部署,加强主席团成员之间的协调,支持主席团成员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

二、增强责任意识,履行岗位职责

(一)人大工作。三个月来,我和人大主席团一班人坚持议大事、抓重点,求实效的原则,抓住政府工作的重点和群治关心的热点问题,履行监督职能。

1、依法按规召开好人代会。做到会前准备充分,会议程序规范、会后落实到位。2月24日顺利召开了乡人大五届六次会议。

2、依法履行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紧紧围绕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以法律为准绳,开展人大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督促减轻农民负担和粮种补贴的落实到位;督促政府抓好农村动物卫生保健及传染病的防治工作;督促政府完善教学基础设施,改善教学条件;组织乡人大代表监督乡、村两级实行政务,财务公开制度。

3、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查活动,切实抓好人大代表的培训工作,使代表通过对《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监督法》等法律知识的学习,加强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以及代表自身的职权义务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乡人大代表的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牢固树立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崇高意识。

(二)民政工作。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全乡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125户, 161人,月发保障金17831元;农村低保对象764户, 930人,月发保障金51618 元;提高五保供养水平,乡内现有集中供养点2处,五保户208人,其中集中供养27人,分散供养181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日趋完善1---3月全乡已救助36人次,发放大病救助款 63200 元。

(三)计生工作。进一步加强计生工作领导,落实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及经常性工作制度,落实“一票否决”制;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力度,动态掌握外出流动人口的底数和去向,积极联系现居地政府,做好委托管理和双向服务工作,杜绝管理漏洞;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生育对象,及时调查取证,发现一例,征收一例,并尽快足额征收到位。1—3月征收社会抚养费113100元,享受独生子女费补助192人,计生奖励扶助对象197人。

(四)国土管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严把土地复垦关,确保全乡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加强地籍管理,抓好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巡查力度,积极开展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五)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完善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将全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定为21个村(社区)和12个部门(工作组),共划分为33个网格,做到每个网格实行点状管理,实施任务包干、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头,1—3月,拆除各类雨篷和违章搭建8处,规范商招店招15处,整治乱停乱放25起,突击抓好了农村“四清”工作,对农村房前屋后的污泥、道路、河道进行了全面清理,实行了庭院美化工程,规范家禽、牲畜饲养行为;城建成立突击队,每两个月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进行一次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场镇保洁员队伍,定时清扫,全天候保洁,社区卫生监督员每天坚持上午、下午各一次督查,确保整个场镇的清洁卫生;加强对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按照区上制发的考核细则每月对各村社进行一次督查、评比排位及目标考核。

三、强化为民服务宗旨,做到廉洁从政

一是做到思想上倡廉,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准则,一直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做到工作上事廉,大事跟领导汇报,大小钱进财政笼子,时刻按倡廉要求行事,认真履行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厉行节约,谨慎从事;三是做到生活上行廉,个人敢于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一直秉承“坦坦荡荡做人,清清白白做事,一心一意为民”的理念,坚持加强党性锻炼讲政治,爱岗敬业讲奉献,严格要求讲自律。

第六篇:乡镇人大主任履职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践行代表“履职绩效”主题活动,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激励代表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实践先进性、展现示范性,纵深推进基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贡献。

一、完善基层网络,夯实履职基础

1、完善阵地建设。县人大常委会指导各乡镇(场)人大高起点配齐“两室两电”,即:“两室”是有至少2间办公场所;“两电”是有工作联系电话,有工作联网电脑;高标准完善“两卡三图四簿”,即:“两卡”是代表联系选民卡、代表“双联、双带”卡(双联:联系一户困难重户、联系一户经济大户,双带:带头致富项目一个,带头帮扶选民一户);“三图”是代表履职活动服务网络图、规范化建设十项制度图、代表履职绩效目标图;“四簿”是接待来信来访簿、选民反映记事簿、代表办好事实事记录簿、代表议事记录簿,并悬挂“十佳代表示范基地”及“优秀代表示范基地”铜牌,充分展现人大代表的典型性、先进性。

2、完善服务网络。全县已初步建立乡镇(场)、村(分场)、代表三级服务网络,即:乡镇设立“服务人大代表窗口”;村(分场)级设立“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点”(有市、县和乡镇人大代表的村委会、分场都要设立联系选民点,配有接待室、记事簿、便民信箱,同时确定2—3个示范联系选民点,并做到“三个”上墙,即:一是联系选民网络图,二是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三是代表小组长职责),为代表主动履职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3、完善交流平台。县人大常委会指导各乡镇(场)人大有针对性地搭建代表联系选民桥梁,以村为单位,建立“代表之家”、“代表活动室”等,并由乡镇(场)人大统一制发人大代表联系卡,公开代表职责及联系电话等信息情况。开通人大信息网,形成全县人大系统网络化办公。认真组织开展“代表接访日”、“代表活动日”和“代表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家”等活动,全面推行代表与选民之间“结对子”,及时反映选民的意见和要求。

二、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履职能力

2、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各乡镇(场)人大根据“十个一”、“五个带头”、“四个作用”的基本要求,严格制定代表履职绩效考核办法,针对代表“履职绩效”台帐记录情况,按照“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量化考核,综合考评,实行一年一评比,一年一表彰,并向选民公布结果,扩大影响力,营造学习典型的浓厚氛围。2009年评出“十佳”县人大代表10名,优秀县人大代表40名,在县人代会上予以表彰,激发了代表履职热情。

3、健全履职培训机制。坚持以代表履职素质能力培训为抓手,不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让代表在充分了解情况、掌握政策的情况下更好地开展活动、履行职务、发挥作用。先后举办了六期代表培训班,聘请省、市有关专家授课,199名省、市、县人大代表系统学习了宪法、代表法、监督法、预算法、选举法等知识,为全县人大代表印发“履职手册”,免费为代表订阅各种学习资料,通过代表工作现场会、代表活动月等方式,有效增强代表政治意识、民主意识和履职意识,为执行好代表职务奠定坚实基础。

三、围绕打造亮点,增强履职实效

1、围绕服务发展求实效。县、乡两级人大积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关注发展大局,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活动;紧扣“四个”结合,即:结合产业项目发展、新农村建设、生态保护及农村清洁工程,不断探索和实践服务经济建设的新方法、新思路,打造基层人大工作新亮点。据了解,县、乡人大代表领办或参办创业项目200多个,反映社情民意116条,为民办实事96件。

2、围绕调研创新下功夫。以深入基层、专题调研为抓手,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紧紧抓住本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代表小组集中或分头进行活动形式,组织开展实实在在的调研,撰写具有前瞻性的调研报告,积极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2009年,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应对金融危机专题调研,收集有关建议意见36条,支持并推动政府构建融资平台,增加工业信贷资金1.5亿元;同时三次作出决定,支持政府融资投入基础性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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