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2022-05-0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方案是一种常见的应用文内容,有着自身的格式和内容,那么一份详细的方案,应该具体包含哪些内容呢?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精选,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1

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确保群众乐业,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统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排险除患行动,继续督促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落实部门和属地监督管理责任(含公共安全)。突出“预防为主”重点,加大隐患治理力度,隐患整改做到责任、时限、措施、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严厉打击“三非”、“三违”和“三超”行为,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排查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范围

本辖区及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及公共领域。主要包括:

1.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2.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排查道路状况、桥涵、陡坡、急弯、临水、临崖、塌方滑坡地段、场镇过境路占道经营情况。

3.农机、水利、渔业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4.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

5.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人员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7.易受暴风雨、洪水、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8.油气输送管线、涉燃爆粉尘场所。

9.公共领域居民区、高层建筑、老旧小区消防、电气火灾。

(二)排点内容

1.重要设施、装备、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2.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制度执行情况。

4.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5.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可能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6.学校(含校车)教室、校舍、厕所、厨房、锅炉、防雷设施、围墙、堡坎等设备设施情况。

7.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落实情况。

8.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

(三)排查分工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辖区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职责,督促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负责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管理,监管全镇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客货运输站(场)、公路建设及养护施工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负责监管全镇油气输送管线、油气开发、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电力行业、燃气行业、林业以及易造成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点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3.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机安全、涉水安全、渔业、防汛安全、河坝水库等水利设施安全、辖区农产品和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4.社会事务办负责全镇养老场所、学校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5.派出所负责监管全镇消防安全和民爆器材使用及道路交通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6.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图书馆、网吧、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排查阶段(3月15日前):制订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的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清责任,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认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年度台账,并在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填报。

(二)整改督查阶段(5-11月):要结合重点时段的工作要求和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三)验收阶段(12月):结合年终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对各村(社区)、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验收。主要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是否出现反弹,是否闭环管理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各监管部门对本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总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组织检查,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完善检查记录,督促隐患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做到企业自查与行业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综合督查相结合。在隐患排查治理中要突出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突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等事故高发行业和场所。

(三)逗硬督查,严肃追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并跟踪落实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相应防范措施。对大检查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和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从严查处。

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2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全县安全形势稳定好转,现结合我局企业实际情况决定在局系统内企业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着力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强化安全措施,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局系统内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继续好转。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为实现2014年安全生产事故“双降”、“双控”、“一杜绝”总目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进一步促进企业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以及局“一岗双职”各条线落实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达到一般隐患整改率100%,跟踪督改到位率100%,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治理完成率100%,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责任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二)工作任务

1、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局“一岗双责”包企各条线监管责任。企业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面落实监管责任体系;我局“一岗双责、一把手负总责”包保企业各条线领导负主要责任的要求,健全监管体系。

2、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各企业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单位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使用制度、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制度、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等各项制度,确保隐患排查全员参与、重大隐患实时监控到位。局包保企业各条线要按照《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连安[2013]7号)要求,建立健全本系统内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制度,形成重大隐患跟踪治理和验收核销良好运行机制。

3、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各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及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本行业标准化评分标准及风险辩识结果,对所有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做到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资金落实、整改时限落实、防范措施落实、应急预案落实,确保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治理。整改完成后要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验收及核销。

4、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体系。加强局系统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以企业分级分类管理为基础,以企业自查自改为核心的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建设,实现局系统内企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局安全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按时录入和及时上报工作,实现县系统平台联网。

三、排查治理重点

局系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规定,全面排查治理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基础管理类隐患和现场管理类隐患。局包保企业各条线要督促企业做好自查工作,并重点排查治理以下生产安全隐患:

(一)涉及安全生产的企业资质证照情况;

(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三)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及责任制情况,特别是隐患排查责任体系;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

(五)安全操作规程的齐全和适用性情况;

(六)教育培训的日常性和针对性,以及人员持证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

(七)安全投入和应急管理情况;

(八)现场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

(九)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特别是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情况;

(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

(十一)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

(十二)有限空间等危险性较大作业审批、检测、评估、监管、防护、应急情况;

(十三)重大危险源或危险性较大的动力系统等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及监控情况;

(十四)生产工艺的合规性和安全符合性情况;

(十五)各停产倒闭企业、改制企业、破产企业、危旧厂房、宿舍的日常监管情况;

各企业、局“一岗双责”包保企业各条线要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责任,加大对正常生产企业、停产倒闭企业、改制企业、破产企业、危旧厂房、宿舍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在倒闭、破产改制企业危旧厂房内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严肃查处,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经信局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分工,广泛动员,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工作方案于3月19日前报局安全办。

(二)突出重点,全面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梳理排查出的所有隐患,在进行隐患风险辨识基础上,充分发挥专家、中介等技术支撑作用,加大安全投入;落实治理措施,及时治理每一处隐患;对一时难于治理到位的隐患,要切实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局包保企业、“一岗双责”各条线要深入现场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综合运用全员排查、多轮督查、暗查暗访、专家问诊等手段,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各企业、局“一岗双责”包保企业各条线要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查的内容、程序、标准和方法,采取联查、巡查、抽查、互查等方式,对隐患治理实施“全程督查”,做到隐患不整改不放松、隐患整改不达标不放松。要坚持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日常监管及专家检查相结合,促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四)畅通信息,按时上报。各企业、局安全办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统计和上报工作,及时汇总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与相关文字说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留下痕迹,包括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落实和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推动和进度、工作经验和存在问题以及下步工作建议等,于每月23日前上报至局安全办。全年工作总结要于12月13日前报局安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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