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整治方案精选

2022-05-0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方案是对一项活动具体部署的安排和计划,那么方案的格式是什么样的呢?如何才能写好一份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企业安全整治方案精选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企业安全整治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各项任务,切实解决集体食堂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广大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职工饮食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

市辖区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

二、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科学治理的原则,加快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健全餐饮服务监管长效机制,强化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督能力建设,构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通过整顿,使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自律意识增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广大职工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三、整治内容及措施

(一)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况。认真核查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主管领导负责制,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中,对食堂是否有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情况。认真核查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集体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的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索证索票,货证票是否相符,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过期食品,使用的植物油是否为散装或周转桶装植物油。大宗食品采购是否相对定点,有无采购协议。重点检查有无来源不明的禽畜肉制品、食用油脂、散装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等。

(四)加工场所及过程卫生情况。认真核查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的内外环境是否整洁,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通风和排气是否良好,食品加工过程能否做到标志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场所各功能间是否齐全;食品加工过程能否炸熟煮透。能否保持冷藏设施定期清理。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卫生清扫工具是否有专用存放场所。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岗位卫生知识的熟知情况;工作时是否穿有洁净的工作衣帽;是否留有长指甲、戴首饰;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

(六)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要求。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从年4月至年7月,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自查阶段(4月15日~5月15日)。各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要认真进行自查,要按照整治方案要求,从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卫生、健康证明、使用食品添加剂等六个方面进行自查,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

(二)整改阶段(5月16日~6月15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对各企事业单位的自查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监督整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对存在发生过食品安全隐患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检查,并将协查及日常监管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检查阶段(6月16日~7月16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整治情况进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要高度重视集体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有机结合,把集体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将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完善制度贯穿始终、落实责任贯穿始终、检查指导贯穿始终,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效果。要根据本次整治的要求,开展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在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中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示范食堂,争创省(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市,充分发挥示范食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各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硬件设施。

(三)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卫生意识。要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切实承担餐饮服务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四)加强食堂检查,严查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将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积极指导各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

企业安全整治方案2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整治中小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中小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为载体,以开展中小企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为抓手,强化基层基础,改进监管方式、消除中小企业的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巩固和发展“铁网行动”所取得的成果,全力推进“平安*”“和谐*”建设,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在前几年“铁网行动”对企业进行排查梳理的基础上,对中小企业进行新一轮的排查梳理和动态分析,重新评定A、B、C、D四类企业,对分类评定确定的C、D两类企业,要根据《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参照《民居企业安全生产五项基本条件》、《小型企业安全生产六项基本条件》,结合我镇实际,按照《乐清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暂行办法》(乐政发〔20*〕23号)进行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和矿山企业,要根据《乐清市安监局贯彻省市两级安监局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治理和坚决遏制化学品事故20*行动实施方案》(乐安监〔20*〕9号)和《关于开展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乐安监〔20*〕11号)的要求,对本辖区的危化品和矿山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排查梳理,严格按照标准开展整治,推动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进一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通过整治活动,使C类企业整改率达到90%以上,D类企业整改率达到98%以上。同时,对C、D类企业中存在严重隐患的,列出隐患项目,限定整改时间,落实整改责任人,建立隐患单位隐患库,并上报温州市和本市两级公开挂牌整治,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

本次中小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从今年5月下旬开始至9月中旬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4日—6月5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认真研究,制订中小企业隐患整治的工作方案,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进一步强化工作机构;深入进行发动,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本次专项整治的宣传,层层动员,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全面整改阶段(6月6日—8月12日)。本次专项整治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突出整改重点,强化整治措施,落实整治责任。一是全面核查。在前几年开展标准化管理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的中小企业进行一次重新分类评定,建立C、D类企业隐患档案。二是限期整改。对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列出整改项目,下发整改指令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订具体整改方案,全面治理事故隐患,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三是挂牌整治。梳理出一批隐患较为严重、牵涉面广的生产经营单位,报市安委办实行挂牌整治。对实行挂牌整治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依法予以处理,该处罚的坚决予以处罚,该停产停业整顿的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该取缔关闭的坚决予以取缔关闭。四是坚持联合执法。对那些安全隐患突出而拒不整改的企业,及时上报市安委会,由安委会召开相关成员单位会议专题研究决定后,组织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执法。五是推出示范点。结合安全生产整治和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推出安全隐患整改较为彻底,安全管理比较规范的单位为示范点,通过典型引路,提高整体整改实效。六是建立村居安全管理制度。每个负有安全监管任务的村居都必须建立“五个一”安全管理制度,要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深化,实现基础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督促检查阶段(8月13日—8月17日)。由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村(居)、有关单位开展隐患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内容包括:各村(居)、有关单位开展中小企业隐患整治工作贯彻落实情况,中小企业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发生事故单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等。

(四)总结验收阶段(8月18日—9月15日)。8月25日前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企业自行整改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对企业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逐个验收,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本次中小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由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村(居)、各部门要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刻认识开展中小企业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隐患排查整治要突出劳动密集型重点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高危行业,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有效整治。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要把这次中小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依法治安。

(三)加强督查、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和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爱安全”的浓厚氛围。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将专项整治工作做到细做到实、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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