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办经验工作总结

2022-04-2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忙碌的时光虽然匆匆,但不虚度,无论是从事什么样的工作,在工作一段时间后,我们应当对自身的工作进行反思。通过工作总结的方式,详细记录自身的成长,可促使我们认真、全面的了解自身,改进自身的工作方式,提升自我,在往后的工作之路上,不断成长。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普法办经验工作总结范例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普法办经验工作总结1

一、当前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普法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我国的普法教育通过25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普法教育渗透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领导重视不够、相关部门责任不明、主管部门工作不到位等问题十分突出,致使普法教育工作质量不高,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表现在:一是工作敷衍应付,认为普法工作对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不能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是软指标,无非是闭门造车,对经济社会发展没有直接因果关系,这就使一些追求短期效应和政绩的领导对此不太重视,普法工作平时大多停留在依样画葫芦,转发一下上面的文件,偶尔上街搞一下宣传咨询,散发一些宣传资料,临到检查时东拼西凑补资料,加班加点搞突击,工作流于形式,敷衍应付现象比较突出。二是相关部门责任不明,认为普法工作就是司法行政和普法办的工作,该怎么抓,抓得好坏与已无关,仅靠司法行政机关和普法办单打独斗难免孤掌难鸣,致使普法工作形不成合力。三是普法工作口头上重要、行动上重要、忙起来不要。少数单位和部门认为普法工作与政绩考核和提拔晋级无关,抓好与抓坏没有影响,平时无非是在会上强调一下,会后很少过问,既不研究部署,也不给予支持,放任自流,使普法工作在一些地方成为摆设。

2、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普法工作从“一五”到“五五”历经25年,但在实践中,对“怎样普”、“普什么”等一些最基本的问题仍很模糊。由于对各个层次普法对象的法律盲点以及对法律知识的需求点了解不深,某些普法单位甚至对本单位应宣传学习的法律法规都不清楚,因而谈不上对各个层次普法对象有针对性选择普法内容、采取合适的普法方式,广泛“撒网”的方式使普法工作缺乏宣传重点和针对性,导致普法工作空洞乏味,普法对象对普法缺乏兴趣,产生厌倦情绪,致使普法教育工作实效性大打折扣。

二、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的建议

1、健全管理体制,巩固和加强普法工作机构和队伍。必须清醒地看到,现行的体制是制约普法教育工作进一步开展的重要因素。要从根本上改变,使普法工作实现新的跨越和质的发展,就必须对编制、人员、经费,机构设置等现行管理体制进行改变,注入新的活力,全面强化普法机构的职能,提升普法机构的规格,充分发挥其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使普法办事机构成为普法工作强有力的“参谋部”和“作战部”。

2、加大经费投入,创新普法教育方式方法。25年的实践告诉我们,“六五”普法不能简单地用过去的印书、发传单、讲座等形式进行普法教育,必须拓展法制宣传新阵地、新形式、新空间。一是拓展新阵地:首先要着力打造手机和网络普法阵地,借助网络传播面广、信息量大、互动性强、投入较小的优势,积极开展如QQ、博客、电子邮件、学法论坛、开通网上法律咨询服务平台等网络普法;发挥手机快捷和便捷优势,开展手机短信、手机彩信、手机彩铃、手机上网等普法教育;其次积极拓展实体普法新阵地,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在乡村、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和单位普遍开设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室(角)、法律门诊等宣传阵地。二是拓展新形式:发挥法治文化普法效用,通过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演讲比赛、法治征文、法制电影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让群众在日常文化活动中实实在在地受到法律熏陶。积极利用新闻媒体等公共服务平台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在当地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设“六五”普法专栏、专版、大讲堂,形成“广播有声、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内容”的法制宣传大格局。三是拓展新空间:加强完善律师、公证员通过担任政府和部门法律顾问、国有和个体、民营企业律师服务顾问,设立公证服务联络点,民事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开展现场监督公证、证明等形式,为重大项目建设、企业运营、招商引资、项目投资融资、社会和谐等方面提供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打造一流的投资环境平台。

3、提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趣味性,增强普法工作持之以恒的内在动力。普法工作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作,应着重在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在具体工作中,要抓好“三个融入”。即:将普法融入法律服务、文化建设和内控管理中。抓好这“三个融入”就是打破过去就普法而普法的工作做法和工作方式,跳出固步自封的工作怪圈,拓宽渠道,活化形式,寻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一是将普法融入法律服务中。围绕法律服务是做好普法工作的根本要求,只有在开展法律服务中找准普法工作方位,才能使普法与法律服务互为促进、相得益彰,法律服务也是如此,目前要着力开展关系民生与发展问题、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内部矛盾调解问题、员工权益保障问题和贫弱群体法律援助问题等法律服务工作,通过广泛开展法律服务和结合个案调解,有针对性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增强当事人及周围群众的法律意识,以此达到普法与法律服务双丰收。二是将普法融入文化建设中。围绕文化建设是做好普法工作的有效途径,只有在文化建设中找准普法切入点,才能促进普法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深入基层、创作编排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形象幽默、朗朗上口的法制文艺作品,在城乡各网点巡回演出,使法律条文化枯燥为生动,化抽象为直观,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灵活性、趣味性和实效性。三是普法融入内控管理中。倡导和强化全员法制宣传教育,通过知识讲座、案例分析等形式引导群众树立对法制宣传教育的认同感。

普法办经验工作总结2

2011年,“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防震减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防震减灾工作的总体要求,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和和谐社会为目标,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以普法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做好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现将我局“六五”普法工作经验总结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为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地震局切实加强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对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调整、充实、完善了防震减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制定年度计划和工作实施方案,落实领导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全局干部共同参与的格局,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以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把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依法办事”上来,增强法律素质和法律责任,为全面落实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构建和谐海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强化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质

1、开展机关干部学法活动。我局采取集中学与分组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自学相结合、专门学习与会议安排相结合等方式有计划、有重点的部署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任务,重点围绕《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XX省防震减灾条例》、《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地震行政执法规定》等法律法规学习。采取做试卷、听讲座、看音像等形式,加大对机关工作人员法制教育培训。

2、完善防震减灾管理机制。为了适应普法工作的需要,我局建立健全了组织制度、学习制度、责任监督制度、过错追究制度、服务承诺制度、评议考核制度等16项工作制度,保障学法、守法、依法、执法到位。防震减灾局将遵纪守法和岗位法律知识掌握情况作为技能素质必备内容,列入年度绩效考核的德、能、勤、绩、廉计分标准。还将领导干部学法、职工学法及法律考试情况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相挂钩,把政策法律素质作为干部评优的重要指标。

三、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加强机关依法行政工作

1、全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涉及防震减灾工作的12项行政权力事项全部在网上公开,实现流程全固化、网络全互通、过程全监控、裁量全标化,将其依据、程序、标准等置于服务对象监督之下。

2、积极参与修订《县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的工作。编制了《县防震减灾规划(2014--2020)》。规划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资源整合、全面防御、统筹兼顾的原则。到2020年,基本形成专群结合、上下结合、宏观微观结合的资源共享综合观测系统。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在全县全面覆盖,防震减灾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一是我局把法制宣传与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想结合,利用“3.1”防震减灾法实施日、科普宣传周、“7.28”唐山地震纪念日、“5.12”汶川地震纪念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集中一定时间,组织各种力量,采取各种形式,开展相关的法制宣传系列主题活动,形成普法的规模效应。利用特殊时间,进行多形式、多渠道面向社会广泛进行宣传,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今年5.12纪念日当天,通过移动通讯平台向机关单位和企业发送防震减灾科普信息1000余条。

二是加强与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的合作,大力开展防震减灾法制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心理承受能力和鉴别谣言能力。2014年专门为城东小学印制了地震科普资料6000余册,还量身定做了地震科普寒假做业本3000余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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