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方案

2022-05-0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一份优秀的方案要对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详尽的安排,包括实施细节、步骤等,也许你已经写过不少方案,但你真的懂得方案撰写的精髓吗?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合作方案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合作方案1

近年来,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数量上有了较快发展,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更好地引导合作社依法、规范、有序、稳步发展,提升农业产业经营水平,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引导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壮大生产经营规模,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产品安全质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全面提高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水平,努力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和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组织载体。

(二)总体目标。围绕蔬菜产业发展,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年全县发展优秀蔬菜专业合作社8个,做到经营规模大、质量安全优、品牌效益好、竞争能力强、服务措施全、带动农户多、社会效果好,从而更好地带动全县的蔬菜发展。

二、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的目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合作社组织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品牌建设,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示范社建设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加强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成员民主管理水平。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办社,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为范本,民主制订本社章程,确定合作内容、利益分配、民主权利等内容。通过开展这一行动,切实提高成员民主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持续发展的内在活力。

(二)加强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制度,统一质量安全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统一农业投入品采购供应,统一产品和基地认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广泛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相关技术规程的培训,加强生产信息监管,使成员的标准化生产水平明显提高。

(三)加强品牌化建设,建立健全良好规范的信用管理制度,提高合作社市场竞争能力。引导、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拥有或使用注册商标,开展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和地理标志产品等相关认证。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产品市场、超市等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加大农超对接力度,积极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有关农交会、农展会等营销活动,逐步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主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通过开展这一活动,不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可持续发展的市场竞争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主要用于支持示范合作社。通过开展评选优秀示范合作社和项目资金竞争立项活动,主要支持农业标准化建设和科技推广,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和农产品加工、仓储、销售设施建设;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产品包装、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农业机械、农产品运输设置购置,信息服务,人才引进和信贷贴息等。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三)开展培训教育。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的原则,积极做好农村经纪人“阳光工程”培训,培养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门人才。

(四)做好信息服务工作。大力开展合作社宣传推介工作,及时收集和合作社农产品价格、市场供求、科技服务等信息,主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搞好服务。积极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加大农超对接力度,支持和鼓励合作社与大型超市、物流或配送中心、农产品加工企业建立销售网络。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实施。各乡(镇)和村要组织开展合作社建设和创建示范社活动,由各乡(镇)农经站按照申报条件和示范标准组织本辖区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自评申报,对申报材料进行考核后,择优推荐上报县农牧局,县农牧局进行复核评审,提出初选名单,公示并授牌确定,予以奖励扶持。

(二)动态管理。县农牧局要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的培训指导服务工作。合作社示范社实行定期评测,动态管理,由县农牧局依据农业部颁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标准(试行)》和本意见提出的示范要求,对示范社进行定期考核,并作为择优推荐国家、省、市级示范社项目的依据,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下一步申报资格。

合作方案2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56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市2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的通知》和《××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方案的通知》(景政办发〔20**〕197号),为做好我乡20**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筹资工作,进一步扩大新农合覆盖面,确保新农合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各村20**年参合人数不低于20**年度参合人数。全乡参合人数在20**年基础上增加653人(各村需完成参合人数见附件1)。(二)20**年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20**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

二、参合筹资对象(一)农村居民(含外出打工、经商、上学、人户分离的农村居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户籍所在地参加新农合。(二)失地农民、农垦系统、林场、各类开发区的农村居民,可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户籍所在地的新农合。禁止超范围参加新农合,避免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重复参保。

三、筹资原则与标准

(一)筹资原则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多方筹资、专款专用”的原则,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农合。(二)筹资标准20**年筹资标准为140元/人,其中:个人筹资20元,各级财政补助120元。

四、参合筹资方式

(一)农村居民个人缴费。(二)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农村居民参合。(三)经民政部门核准后的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优抚对象的农村居民的参合个人缴费,由民政部门按筹资标准代缴。(四)经人口计生部门核准后的独生子女父母、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只生育两个女孩且采取绝育措施的夫妻参合个人缴费,在具体补助标准未出台前按照“先收后退”原则,先向个人收取参合费,具体补助政策出台后退还个人参合费,以保证筹资工作的顺利开展。已符合民政部门资助对象的,并得到金额资助的计生资助对象以民政资助为准,不再重复享受。民政办和计生站要进行资助对象相互核准确认,并将确认资助对象花名册于20**年10月30日前报乡卫生院,做到不重不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委会要加强对新农合筹资工作的领导,将20**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作为年内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予以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确保新农合筹资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各村委会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标语等宣传渠道,大力宣传新农合政策及相关知识,引导农民群众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农合。对在外务工及散居等农村居民,要通过多种方式与其取得联系,做到合作医疗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坚持农民自愿参合原则在筹资过程中,各村委会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坚决贯彻“农民自愿加”的原则,严禁采用行政强制措施,强制让任何单位和个人为农民垫资或代缴参合资金,严禁虚报参合人数。各村委会要认真统计辖区内农业人口数,应参合人数、实际参合人数,民政、计生部门资助人数,做到数据准确,真实可信。

(四)规范缴费工作严格加强对收费机构及工作人员的管理,提前向农村居民公告,让农村居民明白缴费时间、地点和收费机构、工作人员。收取农村居民参合费用时,要以户为单位,及时开具《**省社会保险缴费款收据》,不得使用其他收费标据。

(五)确保资金入库加强资金管理,及时将参合费用汇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专用账户,乡镇和村级资金停留时间不得超过7天,严禁滞留挪用。对已经缴纳参合费用的农户,要以户为单位,及时核发《合作医疗证》,确保农村居民及时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

(六)加强信息收集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在筹资工作启动后,要严格按照《新农合参合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项目规范》(普卫办〔20**〕160号)的要求,全力做好参合人员个人信息的收集工作,同时做好信息录入工作,确保与省新农合信息系统对接和信息网络平台建设。

(七)严格执行筹资工作旬报制,确保工作落实为准确掌握全县20**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及筹资情况,确保新农合筹资工作的顺利完成。各村从20**年10月开始直到筹资结束,于每月10日、20日、30日填报《××自治县20**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进度统计表》。

(八)科学合制定补偿方案20**年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后,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在综合分析历年补偿方案运行和基金使用等情况的基础上,结合筹资标准的提高,科学合理的制定补偿方案,适当扩大受益面和提高保障水平。一是20**年新农合住院补偿最高限额30000元;二是20**年参合农民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三是统筹补偿方案要重点提高在县、乡、村级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的补偿比例;四是适当提高乡村两级医疗机构门诊补偿比例和封顶线,要与住院补偿付线和补偿比例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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