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委阳光工程指导方案

2022-05-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在一份优秀的方案中,既要包括各项具体的工作环节,时间节点,执行人,也要包括实现方法、需要的资源和预算等,那么具体要如何操作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农委阳光工程指导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农委阳光工程指导方案1

根据《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要求

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全面排查解决民政工程建设领域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建设项目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治理,实现民政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基本健全,民政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为我市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排点

重点对以下问题进行排查:

1、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是否依法合规,是否存在违规审批、擅自调整投资计划、未批先建、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

2、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管理是否规范,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存在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以及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等问题。

3、规划许可是否规范,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违规变更规划和改变土地用途等问题。

4、招标投标活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监管不力等问题。

5、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的管理是否严格,是否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擅自改变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施工监理不到位、工程质量低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不落实等问题。

6、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违规使用资金以及工程严重超概算等问题。

7、工程建设项目信息是否公开透明,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公告制度是否建立并得到落实。

8、有关投诉和举报是否得到及时受理,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是否及时得到严肃查处。

三、排查环节

(一)找准突出问题。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查找工程建设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摸清存在问题的底数。

(二)深刻分析原因。针对发现的问题,从制度建设、主观思想、权力制约和监督、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分析原因、查找漏洞,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和要求,为建立健全防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三)分类做出处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排查出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认真处理。对一般违规问题,要及时纠正,认真整改;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要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带有共性的问题要从加强制度建设的层面,研究和采取治本之策。

四、排查方式

排查工作自2012年1月上旬开始,至2012年2月上旬结束,分为自查自纠和全面检查两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2012年1月13日—2012年1月25日)。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自查自纠。项目建设单位对本单位负责建设的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填报相关统计报表。请各单位于2012年1月25日前将报表、排查工作总结(主要是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及其取得的成效)报局专项治理办公室(设在监察室),书面和电子版各一份。

(二)全面检查(2012年1月26日至2月10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专项治理办公室认真做好检查工作。

五、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市民政局已成立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方东屏,副组长:余爱珍,成员:王庆林、李家荣、高志友、陈先文、张茹、张继新、尹学萍、洪迎春。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承担日常工作。局属有关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建立健全工作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局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听取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督促检查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二)严格工作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排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严格检查不走过场。要结合实际,对本单位排查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工作方式等做出具体安排,细化工作内容。要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明确有关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建立工作台账,严肃认真地填报排查工作统计表,并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任地签署意见。对自查不认真、填报不实,在监察中发现问题的,要对有关单位的领导实施严格的问责。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要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彻底清查,找准问题,认真整改。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肃工作纪律,对主动认识和纠正问题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轻从宽处理;对排查工作中走过场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补课”;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拒不纠正、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加强政策研究。各单位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分析,区分不同情况,准确分类定性,明确处理的政策界限,正确适用法律和纪律,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社会和法纪效果。要把排查工作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要坚持边排查、边规范,以查促改、以查促建。排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农委阳光工程指导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两会”精神,落实省厅、市局关于法律服务“四万工程”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组织发动全县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人员和基层人民调解员积极投身助万企转型升级、促万村(社区)和谐活动,努力促进经济转型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基层社会稳定,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部门的形象和地位,特制定实施法律服务“四万工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项目建设、中小企业转型、民生改善和社会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以促进转型升级、服务民生幸福为主题,以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目标,深入实施省厅法律服务“四万工程”,不断深化法律服务专项活动,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二、主要内容

1、深化“五联五促”活动。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五联五促”活动意见,要求全市律师行业党组织与成长型民营企业党组织结对联建,做到组织联建促创先争优、人才联培促转型升级、专业联动促业务提升、资源联享促规范管理、公益联办促社会和谐,着力培养一批优质服务、诚信服务的优秀党员律师,培育以申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为典型的党组织,推动创建一批转型升级示范企业。

2、深化“双十双百”工程。积极参与市司法局组织的100名法律专家深入100家企业进行法律“体检”活动,“会诊”企业运行中的疑难杂症,开出诊治处方。我局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10名骨干律师、公证员为成员的法律服务专家组,确定19家企业作为走访对象,在4月底前逐一上门走访,了解企业概况、目前的困难、依法经营情况、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并针对不同情况,提出建议和解决问题的措施,在此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选择全县重点项目10个,主动服务、重点服务、优质服务;建立和培育1-2个法企合作示范点,扎实推进“法企合作服务项目‘双十双百’工程”,建立服务宝胜集团的工作班子,明确安宜律师事务所与宝胜集团建立所企合作单位,采取切实措施,提升服务质量。

3、开展“法律服务进村(社区)”系列活动。大力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进镇村行动,组织公证员与城区所有社区结对共建,并在社区设立律师咨询点。加强“一村(居)一顾问”和“所所合作”,全体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深入村(居)开展法律服务,实现全县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4、为重大项目提供“组团式”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重大项目”法制宣传主题活动。按照宝司发[2013]8号文《关于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

加强律师、公证员服务重大建设项目的理论和实务研究,提升高端业务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做好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发挥律师工作“减压阀”,公证工作“稳定器”的作用;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协助做好建设项目的法律风险评估、法律风险控制和危机处理能力。进一步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发挥专业优势,组织重大项目建设法律顾问团为重大建设项目投资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

5、开展法律服务“促万村(社区)和谐”活动。组织基层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每月两次深入村居(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等活动,发挥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促进民生和谐幸福的积极作用。出台矛盾纠纷网格化管理工作意见,抓好镇(区)、村(居)的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确保基层和谐稳定。村(居)实行法律顾问服务公示制度,方便基层村(居)群众办理法律服务事项。

三、实施步骤

活动时间安排:2013年3月初-12月底,具体分三个阶段:

1、动员启动阶段(3月份-4月初)

3月,组织全系统学习贯彻省厅法律服务“四万工程”的活动方案,建立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研。4月初,组织宣传发动,明确目标任务,出台具体方案。

2、组织实施阶段(4月中旬-11月底)

机关各科室分别按照活动方案,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系列法律服务活动,认真细致的做好“双十双百”工程,全面实施“五联五促”活动方案,为全县重大项目和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与市司法局密切联动,开展好“法律服务进村(社区)”和“法制宣传‘六进’、服务重大项目”等活动。

3、总结提高阶段(11月-12底)

认真总结工作,推广典型经验,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完善

工作长效机制,以优质的法律服务成效助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活动中,要注重及时报送专项活动实施的阶段性经验和做法。12月,县局组织推进落实法律服务“四万工程”的考核总结,同时迎接省厅、市局的检查考核,考核情况作为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总结表彰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取得优良成绩的,将推荐作为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的表彰对象。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深入落实法律服务“四万工程”是司法行政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大举措,是新一轮争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头兵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对我县法律服务行业服务能力建设的一次重大检验。局成立法律服务“四万工程”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在法律服务管理科,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各法律服务机构、司法所、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法律服务“四万工程”活动的开展,并将这项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要根据自身实际,拿出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将任务分配到具体单位,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确保法律服务“四万工程”取得效果。

(二)狠抓督促,落实责任。基层工作科、法律服务管理科分别负责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四万工程”的指导与管理,要加强对其检查督促。各法律服务机构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要及时向局上报法律服务“四万工程”的进度,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法律服务“四万工程”进行督查考核和通报,并将督查考核结果列入年度考评范围。

(三)注重实效,打造特色。各单位要紧密联系党委、政府工作中心,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按照“四万”工程的总体部署,选准切入点、主攻突破,以点带面,整体推进。要办实事、求实效,着力帮助社区、企业解决实实在在的问题,不能图形式、走过场。既要帮助企业解决个性的问题,更要重视带有普遍性问题的研究解决,力求各项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及时对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宣传,发现、挖掘好的典型,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要积极推荐或撰写典型经验材料报局“四万”工程专项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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