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改进提案工作方案

2022-05-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方案具有明确的格式和内容规范,要求其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避免抽象和假大空的内容,那么具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协改进提案工作方案集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政协改进提案工作方案1

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重要方式,它以方式灵活、内容丰富、程序规范、成效明显的特点和优势,在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协助党和国家机关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历来重视和支持*市政协通过提案履行职能。20*年11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政协办公厅关于加强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20*年3月,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力地推动了我市政协提案工作的发展。

当前,我市进入了全方位开放、多区域合作的重要时期。*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加快建设和多区域合作加快推进、*一东盟博览会长期在*举办、*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开放*和谐*、建设*“首善之区”等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协提案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以创新的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政协提案工作。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重要意义

政协提案工作是落实*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载体。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有利于各派和无党派人士更好地履行职能,充分发挥*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政协提案工作是实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一个重要渠道。提案的提出和办理过程,是市委、市政府通过市政协密切联系群众,广泛进行协商,充分发扬民主的过程。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有利于扩大市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实现市民群众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社会经济、社会文化和社会事业的权利,不断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

政协提案工作是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工作。提案既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也涉及提出提案的广大政协委员、各派、人民团体和政协专门委员会,涉及办理提案的市委、市政府职能部门和各县、区。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有利于调动提案者和承办单位积极性,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为促进我市的建设和发展服务。

二、明确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总体要求

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全国政协关于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意见》、《自治区政协关于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遵循“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坚持从实际出发和循序渐进的原则,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发扬创新精神,以提高提案质量为基础,以增强提案办理实效为目标,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保障,建立健全协调高效的提案工作机制,增强提案工作合力,不断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服务质量,提高提案的采纳率、面商率、落实率和满意率,充分发挥政协提案在促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三、加强学习调研,切实提高提案质量

提案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只有高质量的提案,才能体现提案的价值、发挥提案的作用。各级政协要组织政协委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学习人民政协理论和提案工作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要通过组织委员培训、委员视察、派调研、专门委员会调研等,让政协委员和政协参加单位知情知政。要建立提案征集长效机制,使提案征集经常化,增加平时提案数量,提升提案质量。

政协委员要充分发挥主体地位和作用。在运用提案参政议政时,要树立精品意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围绕全市的中心工作及市民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通过调查研究,提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科学可行的提案。委员所提提案应能说明信息的来源。联名提案的委员应参与提案过程并亲自署名。

各派、有关人民团体和政协专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各自的组织和人才优势,通过积极转化调研成果,提出高质量的提案。党派、团体要了解本组织成员的提案情况,提出明确的质量要求,不盲目追求提案的数量。

要积极探索在提案工作中发挥界别作用的方法和途径。各级政协在政协全体会议和日常工作中,注重发挥界别的优势,加强界别间的学习交流,支持和帮助界别开展活动。各界别可安排适当的时间进行沟通、交流、研究本界别共同关心的提案问题。

要进一步增强提案审查立案的严谨性,切实提高提案审查的质量。要本着尊重和维护提案者的民主权利、保证提案质量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提案审查程序,完善提案审查立案标准,严格实行提案初审、复审、疑难提案会审制度,严把提案质量关。

四、加强协商沟通,努力提高提案办理质量

办理工作是提案发挥作用的关键环节,办理质量直接关系到提案工作的成效。承办单位要根据“南府办[20*]32号”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提案办理工作,规范办理程序,加强与提案者沟通,增强提案办理实效。承办单位的第一负责人要切实掌握提案办理全过程,亲自签发提案答复文件,确保提案办理工作有序、优质、高效进行。要把提案办理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提案办理工作领导机构,落实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明确提案办理工作联络员。

承办单位要规范办理程序,注重办理质量,讲求实效,办好提案。所承办的提案要在三个月内明确答复提案者,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应当及时解决;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应当向提案者说明情况并制定落实计划和完成期限,按时解决问题、落实提案;对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当充分说明原因。在办理过程中,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与提案者协商办案,不断提高提案办理的面商率和满意率。要把提案办理工作列入本单位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并形成制度。

承办单位要在分析所办提案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确定本部门年度重点办理的提案,集中力量和时间,采取有力措施予以重点办理。要在年度办理工作总结中,突出反映重点提案的办理情况。

各级政协要加大对提案办理民主监督的力度。要结合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适当选择一些重点提案,通过必要的程序推荐给党委、政府和政协领导研究督办。由领导同志督办的重点提案,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办理工作,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提案委员会要经常跟踪提案办理工作,协调提案者和承办单位的关系;通过提案调研、协商议政、现场办案、跟踪视察等形式跟踪督办政协提案,切实提高提案办理的透明度。

五、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服务工作贯穿于提案工作的各环节,各级政协应加强和改进提案服务工作。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对政协提案工作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使提案工作真正做到总体上有部署,措施上有要求,组织上有依托,物质上有保障。要不断加强提案工作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责任心强、掌握政策、熟悉业务、服务优良的提案工作者队伍。

提案委员会要加强和改进服务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要认真做好向政协全会、常委会和主席会议报告提案办理情况的工作;做好提案交办、重点提案选择、跟踪提案办理、开展协商办案等工作协调;充分利用市政协提案管理信息化系统,普及提案的网上提交和网上查询,逐步完善提案的网上审查、网上交办、网上办复,不断提高提案工作效率,为参与提案工作各方提供便捷的服务。

六、加强宣传和理论研究,扩大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

搞好提案宣传工作是扩大人民政协社会影响的重要方面。各级政协组织要加强和改进提案宣传工作,密切与宣传部门和各新闻机构的联系。市委宣传部、市属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市政协做好提案工作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和互联网大力宣传提案工作,提高社会各界对政协提案工作的认知度。

深入研究提案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把握提案工作的新规律。要动员和吸纳社会上的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参与提案工作理论的研究,增强研究力量,拓宽研究领域,丰富研究内容,夯实提案工作的理论基础,以理论创新和工作创新,推动提案工作向前发展。

七、扎实推进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提案工作涉及面广、程序陆强,要求高、影响大,必须有规范的程序和制度保障。各级政协、各承力蝉位要在抓好现有规章制度落实、维护其严肃性;权威陆和延续性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科学发展,不断创新提案工作的思路、方法和机制,扎实推进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要根据形势发展、工作需要和上级的要求,进一步修订《提案工作条例》和有关制度,完善党委、政府、政协领导牵头督办重点提案制度,调整充实提案审查立案标准和优秀提案与先进承力卑位的评选办法,建立提案工作联络员制度和捻鲤工作考评制度,规范提案征集、审查、交办、办理、答复、督办、反馈、总结、考评、表彰等工作程序,使提案工作更加富有生机与成效。

八、切实加强领导,形成提案工作合力

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政协提案工作的领导。政协党组和主席会议要及时研究和部署提案工作。政协主要领导同志要阅批派、人民团体的集体提案。政协领导每年分别领衔督办一件以上重点提案,并协助市委、市政府领导做好重点提案督办工作。

要积极探索各方重视、广泛合作、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提案工作机制。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要适时召开秘书长联席会议研究政协提案工作,开好每年的政协提案交办会、上半年和年度提案办理情况通报会,形成提案办理工作的合力。要完善提案会办机制,由提案主办单位负责协调提案会办工作,与会办单位统一办理意见,共同办理提案并统一行文答复提案者。

要建立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工作机制。将提案工作列入专门委员会重要工作日程,积极开展提案综合分析、重点提案筛选与督办工作。要建立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工作与各派、有关人民团体参政议政工作有机结合的机制,联合开展有关提案选题、课题调研、重点提案督办等工作。

要建立健全提案办理工作考评机制。每年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联合开展提案办理工作年度考评,结合提案办理先进单位评选,对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政协改进提案工作方案2

提高审议质量需要改进的问题

一、规范“一府两院”向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的意识和行为

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依法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已成为“一府两院”的共识和行动。但是,从进一步提高审议质量的角度看,在现实运行过程中还存在着列席人员出席率低、报告内容不规范、报告产生的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的积极性。为此,一是要不断加强对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宣传和再认识,促使“一府两院”组成人员牢固树立起人大意识,不断提高向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的自觉性。二是有必要制定列席人员守则。守则中可以明确规定:凡属人大常委会依法召开的例会,“一府两院”必须有一名负责同志列席,议题涉及部门的正职领导必须列席。三是规范报告起草程序。规范的程序应该是:先由政府主管领导主持拟写报告提纲,然后由政府主管副秘书长或办公室副主任主持报告起草工作。报告初稿形成后,先由副秘书长或办公室副主任修改,再交副市(县、区)长审定,最后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形成集体意见。同时,根据报告的内容,确定由政府组成人员即市(县、区)长、副市(县、区)长或局长报告,没有特殊情况不得交部门副职报告。

二、改进调查报告

人大常委会机关为常委会会议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提供的调查报告,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一府两院”报告的事实依据,而不是“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的补充。而我们的调查报告往往篇幅冗长,主题不鲜明,研究不深,针对性不强,没棱没角,质量不高。我们认为,要提高调查报告的质量,在致力于不断提高我们自身素质,增强工作责任心、责任感,走出认识误区的同时,在拟稿过程中应突出人大调查报告的特点:一是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坚持实事求是、恰如其分、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到不以个人喜好看事,不带感情色彩对人,产生的调查报告能够经得起实践的检验,能够使人信服。二是多研究问题,少夸奖成绩,避免和“一府两院”报告的雷同。三是多解剖麻雀,少讲面上情况。四是多提建设性意见,少作空泛议论。

三、拓宽服务途径

审议“一府两院”报告时,常会出现“冷场”、“跑题”现象,大大淡化了审议发言的应有效果。要提高审议效果,必须注重以下三个环节:一是组织好会前学法。根据议题的需要,邀请有关学者、专家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通报常委会机关的调查情况,使常委会组成人员掌握审议的法律武器和事实依据,有利于提高议事质量。二是组织好审议的重点发言。应根据议题的需要,事先从常委会组成人员中选择确定重点发言人选,并请他们认真准备。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审议事项,为增加审议深度,还可邀请部分代表或专家列席会议,作典型发言。重点发言既要见解独到,准确无误,又要讲得深刻、尖锐,不能隔靴搔痒。三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会议期间可以适当采用审议与视察相结合的方式,加深组成人员对有关议题内容的了解,从而能够对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中肯的意见。

四、注重审议结果落实的实效性

审议意见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的总和,是常委会集体意志的一种体现。落实好审议意见,是提高审议质量的归宿。但是,对审议意见如何落实办理,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我们自身又缺乏一整套严格、系统、有效的监督制度,完全取决于“一府两院”的重视程度。对此,一是从制度上规范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即从审议意见的交办方式、办理的要求、办理的时限、办理的反馈等方面作出规定,规范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达到“议而有果”的目的。二是在督办上下工夫。把督办审议意见与督办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相结合;与述职评议工作相结合;与代表视察调查相结合。对一些事关全局、人民关注的问题,还可以实行“二次审议”,以提高督办力度。三是在反馈上严要求。针对不同内容的审议意见,应提出不同的办理反馈的时间和反馈的形式。在办理反馈的时间要求上,应切合实际,把握好“度”。在反馈的形式上,应根据不同的审议意见,分别采用向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书面汇报的方式进行。办理情况反馈后,对办理不满意的,应责成其重新办理;对办理不认真的,应提出严厉的批评,甚至进行质询。这样,才能保证审议意见取得应有的效果。

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需要改进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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