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高开展高考改革方案

2022-05-0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在一份优秀的方案中,既要包括各项具体的工作环节,时间节点,执行人,也要包括实现方法、需要的资源和预算等,那么具体要如何操作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普高开展高考改革方案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普高开展高考改革方案1

一、基本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方案必须符合教育教学规律,以先进的教育理论、考试理论为基础,确保方案实施过程和结果的科学性。

(二)基础性原则。方案要根据高等学校培养目标的要求,以接受高等教育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为主要考核内容,确保方案实施后被选拔出的学生具备接受高等教育的共同知识基础和能力基础。

(三)公平性原则。方案实施有利于维护教育的公平性。

(四)选择性原则。方案要反映社会对人才多元化的需要,满足个体发展不同的需要,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科类高校选才的需要,设置可供选择的考试和录取办法。

(五)导向性原则。正确引导中学实施素质教育,体现高中新课程改革精神,反映高中新课程方案的特点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的整体要求。

(六)操作性原则。方案实施要使考试组织、中学备考组织、高校录取等方面的操作简便、直观,易为考生、高等学校和社会各界理解并接受。

二、指导思想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通知》精神,以“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在认真总结我省“3+X”高考科目改革的基础上,积极稳步推进普通高考改革,实现“有助于高校科学公正地选拔人才,有助于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高校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的原则,切实体现普通高中新课程的改革精神,反映各学科课程标准的整体要求”的目的。

三、考试方案

(一)科目设置

考试科目设置为: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X。

“3”为必考科目,指语文、数学和外语(含听力,下同),其中数学分为数学(文科)和数学(理科)。

“文科基础”指报考文科类专业考生所需具备的基础,为指定选考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内容。

“理科基础”指报考理科类专业考生所需具备的基础,为指定选考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内容。

“X”为专业选考科目,有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术科、美术术科、体育术科等9门学科。

(二)科目组合

考试科目组合按照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分为文科类(含外语类,下同)专业、理科类专业、体育类专业、艺术类(含音乐和美术,下同)专业科目组合。

文科类专业的考试科目组合: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科)、外语;指定选考科目为文科基础;专业选考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每一招生专业至少指定一门专业选考科目;每位考生至少选择一门专业选考科目。

理科类专业的考试科目组合: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科)、外语;指定选考科目为理科基础;专业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每一招生专业至少指定一门专业选考科目;每位考生至少选择一门专业选考科目。

体育类专业的考试科目组合:1、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科)、外语,指定选考科目为文科基础;2、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科)、外语,指定选考科目为理科基础;考生可在1或2中选择一组。专业选考科目为体育术科。

艺术类专业的考试科目组合:1、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科)、外语,指定选考科目为文科基础;2、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科)、外语,指定选考科目为理科基础;考生可在1或2中选择一组。专业选考科目为音乐术科或美术术科。

外语类专业及对外语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需加考口语。

在每年普通高考报名前,由高等学校根据上述4种专业分类公布每个专业招生考试的指定选考科目,并根据专业培养目标需要,选择一门专业选考科目(X科),组成考试科目组(如需要可选择多个专业选考科目,组成不同的考试科目组)。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报考专业意向选择考试科目组。

(三)考试内容

语文、数学(文科/理科)、外语的考试内容包括学科课程标准的共同必修内容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普通高中选修课开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教研[20*]7号)中指定的选修内容。

文科基础的考试内容: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等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课程(部分)内容;物理学科课程标准的共同必修模块物理1、物理2和选修1-1模块;化学学科课程标准必修课程的化学1、化学2和选修课程的化学与生活模块。其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的内容占分值70%,物理、化学、生物的内容占分值的30%。全部采用选择题。

理科基础的考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等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课程(部分)内容;物理学科课程标准的共同必修模块物理1、物理2和选修2-1模块或选修3-1模块;化学学科课程标准必修课程的化学1、化学2和选修课程的化学与生活模块或化学与技术模块。其中物理、化学、生物的内容占分值70%,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的内容占分值的30%。全部采用选择题。

专业选考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科的考试内容包括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课程(部分)内容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普通高中选修课开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教研[20*]7号)中指定的选修课程(部分)内容。

外语口语、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考试内容另定。

(四)命题原则

体现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理念,反映各学科课程标准的整体要求,考查考生初步的科学与人文素养及创新意识,注重能力和素质考查,注重时代性和实践性,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五)各科考试时间和分值

语文考试时间150分钟,卷面分值150分;

数学(文科/理科)、外语(含听力)、文科基础、理科基础、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卷面分值各150分;

外语口语、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考试时间和计分另定。

(六)考试日期

2-3月: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

4月:外语口语

6月7日:上午语文,下午外语

6月8日:上午数学(文科/理科),下午文科基础/理科基础

6月9日:上午物理、历史、生物,下午化学、思想政治、地理。

*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学科考试大纲制订各考试学科考试说明。

四、录取办法

(一)高校招生计划确定

普通高校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把招生计划分理科类、文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含音乐、美术)划定。理科类专业包括理工、农林、医科等专业,文科类专业包括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经济学、管理学、心理学类、法学、教育学等专业。文理兼招的专业需分列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的招生计划数。

(二)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确定

普通高校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确定各专业考试科目组。理科类专业可在物理、化学、生物中任选一门专业选考科目,组成不同考试科目组。文科类专业可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中任选一门专业选考科目,组成不同考试科目组。各专业考试科目的组合可为一组或多组,当考试科目组合为多组时,各考试科目组之间为并列关系。

体育类专业的专业选考科目为体育术科;艺术类专业的专业选考科目为音乐术科或美术术科。

普通高校应依照专业培养目标,科学、合理确定专业选考科目,如工学、理学类专业原则上指定物理、化学为专业选考科目(各学科门类专业选考科目参照见附件)。需要加考外语口语的专业由普通高校根据专业培养需要自主确定。

(三)录取分数线

1.分数形式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按5科考试成绩合成的总分为依据进行录取,各科成绩用卷面原始分呈现,总分用各科卷面原始分累加。即每位考生的总分由3+文科基础或理科基础+1门X科组成。

外语口语成绩不计入总分。

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按4科文化课的考试成绩合成的总分和术科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各科文化课成绩和术科成绩分别用原始分呈现,文化课总分用4科文化课卷面原始分累加。即每位考生的文化课总分由3+文科基础或3+理科基础组成。

2.分数线确定

省招生委员会依据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分别以5科总分按一定比例划定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4科总分(不分文理科)和术科分数,按一定比例划定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外语口语成绩作为外语类及对外语有特殊要求专业的录取参考,普通高校根据专业培养需要自主确定录取标准。

3.投挡和录取

(1)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分别根据文科类、理科类招生计划,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结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考生选考科目情况,以一定比例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2)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分别根据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招生计划,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结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考生选考科目情况,以一定比例按文化分总分或术科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3)普通高校根据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投出的档案,在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学校已公布的录取原则和要求,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

(4)综合素质评价由省教育厅公布统一的评价要求,由学校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以写实性文字表述方式,分项目记入考生电子档案。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学生高中期间各科目学分获得情况,技术领域、艺术领域、体育与健康领域、综合实践活动的考核或表现情况、获奖情况等等;取代现行考生电子档案的毕业考试成绩、毕业鉴定,录取时供高等学校参考,作为高校录取或退档依据之一。

省招生委员会根据上述原则和教育部的具体要求,制定具体的录取办法。

五、保障措施

*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高考改革方案是依据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结合我省作为国家课程改革实验区的现实情况提出的。着重从现阶段我省社会发展现实,高考制度改革规律,以及高中课程改革提出的跟以往不同的要求为出发点;以普通高中按新课程方案完成规定的教学安排,通过正常学习的高中学生已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高中毕业水平为前提。既考虑到高考对基础教育的重要引导作用,也考虑到教育改革实验是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学校、学生和教师对课程改革需要逐步适应,逐步转变。作为与课程改革配套的高考改革方案应在充分反映高中新课程要求的同时,与现行的高考方案有一定的延续性,并且可随课程改革实验的深入逐步调整完善。高考是联系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的桥梁,高考改革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高考改革方案不是一蹴而就的,应该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进程紧密联系,同步实行。在推进高考改革中各级教育部门应该统一思想认识,正确处理好课程改革与高考改革的关系。

(一)充分认识高考改革的价值取向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念都应是以全面实现素质教育为目的。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二十一世纪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目标,素质教育反映的是以素质和能力为核心的人的全面发展观。在基础教育中实施素质教育意义重大,素质教育同样是高等教育改革的目标。高中新课程方案根据素质教育的理念强调了对学生的基础性和发展性要求。高考科目改革从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确定需考查的知识领域,促进学生全面和有个性地发展;高考内容改革体现加强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查,为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产生正确导向。在促进实施素质教育方面,高考改革的价值取向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念一致。

(二)建立科学的普通高中评价制度,不以高考结果作为评价中学教学质量、校长业绩和教师教学水平的唯一标准。普通高中教育有着自身的培养目标和规律。各中学应当把握好人才培养与教育教学规律,考试科学与人才选拔规律。中学必须严格按课程方案的要求开足、开齐课程,根据省教育厅教学管理规定开好选修课,满足学生不同的发展要求。省教育厅将建立起以普通高中培养目标和课程方案为依据的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制度,落实教学管理功能;建立以普通高中培养目标为出发点的教育督导制度,并真正发挥督导结果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学的评价功能,对地方政府的教育发展引导功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科学的多元评价指标衡量普通高中的办学质量、校长的业绩以及教师的教学水平,引导普通高中切实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在教育督导和教学评估实际工作中,不得以高考结果作为评价普通高中教学质量、校长业绩和教师教学水平的唯一标准。

(三)逐步建立综合素质评价诚信等级认定机制,不断提高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度,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对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积极促进作用。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录取依据之一,将有助于促进对学生多元评价体系的建立,有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确保高等学校招生的公平、公正,综合素质评价需建立在高诚信度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在试点的基础上,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可信可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学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和标准把握上,需坚持公平、客观的原则,从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出发,在统一的要求下,确保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公平、公正。省教育厅将在实验的基础上逐步构建对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诚信等级认定机制,并将其纳入对中学教育督导评估的范畴,促使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度不断提高。

(四)加快高考内容、形式、手段改革的研究工作,积极探索高中新课程理念指导下的考试改革思路,寻求与新课程教学实际相适应的考试技术和方法。不断完善政府宏观指导、高校自主录取、社会有效监督的招生工作机制。

普高开展高考改革方案2

一、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切实推进素质教育

1.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以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为主题,深入开展第六届“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深入开展省情教育,把省情教育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行省情教育各级各类学校全覆盖。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出台《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总结、交流和宣传班主任工作经验,加强班主任和德育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实施12个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加强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推动青少年校外活动开展。开展形式多样的家长学校活动,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形成家庭、社会和学校齐抓共管的格局。

2.深入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在科学发展观“三进”基础上,深入实施思想政治教育课05课程新方案。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深入开展世情、国情和社情教育,办好大学生时政讲坛。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五项示范”创建活动。加强高校辅导员培训和队伍建设。建立民办高校德育专业委员会。建设好全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网站。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关注解决大学生的实际问题。

3.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化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扩大中考改革实验区范围,总结推广课改新经验、新做法。做好中小学教材审定工作,做好部分学科教科书的循环使用。扎实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加强新课程实验教学指导,召开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经验交流会。全面推动高中会考改革,建立高中新课改后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推进高校招生考试内容改革,发挥高考命题的素质教育导向作用,研究制定2011年高考改革实施方案。大力推进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4.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卫生工作。落实《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实施中小学体卫艺设施、器材配套工程。推进阳光体育运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教育和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卫生习惯,完善各项防控措施,不断提高学校卫生安全管理水平。继续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课程建设。深入开展国防教育,推进学生军训制度化、规范化。

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

5.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要求,着力抓好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努力提高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推动教育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6.认真规划教育事业发展。组织教育改革发展战略与政策调研,启动《*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工作。加大《*省“十一五”教育专项规划》实施的监测,做好《*省“十二五”教育专项规划》编制的前期准备。

7.建立教育多元投入的体制机制。采取督查、奖励、政策倾斜等有效措施,积极推动各级政府依法落实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不断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在坚持教育公益性和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同时,进一步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成本分担机制,鼓励学校通过省部共建、校企合作、校校合作、校董会等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发挥社会捐资助学的积极性,打造教育多元投入新格局。

8.做好教育重点项目的规划实施。抓住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机遇,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和教育发展重点,加强教育发展项目规划,做好项目储备,争取各级财政在优化投资结构中落实优先发展教育的要求,实现以大项目带动教育大投入、教育大发展。

9.加大教育经费监管力度。加强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的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对义务教育重大专项资金,实行国库管理、分帐核算、集中支付,封闭运行,确保专款专用。加强高校财务管理,提高防范财务风险能力。

10.支持共青城教育事业发展。对共青城教育事业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倾斜,用二至三年的时间将共青城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到全省平均以上水平;支持*大学共青学院和*理工学院共青校区发展,提高办学水平。

三、以农村义务教育为重点,全面推进基础教育

11.大力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进一步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提高保障水平。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扩大网络覆盖面,强化工程项目学校教师远程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应用水平;加强基础教育信息资源建设,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建设,落实教育部规定的新标准。实施第三期大中专院校结对帮扶工程。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落实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与城市居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政策。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小学入学率达到99%,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初中入学率达到97%以上,辍学率控制在3%以内,进一步提高初中三年保留率。

12.认真实施农村义务教育5项工程。①进一步完善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筹措资金3.23亿元,改造农村中小学危房70万平方米。②实施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改造359所农村初中学校。③实施好“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新建350所农村项目学校。④用好新增农村中小学发展专项经费,支持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和农村中学实验室建设。⑤实施教育赠款工程,力争筹措2000万元以上,建设20-30所学校。用好财政新增化解农村“普九”债务的专项经费,配合中央补助专款认真化解农村“普九”债务。继续做好援助四川小金县地震灾区的灾后教育重建工作。

13.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工作机制,争取以省政府名义出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出台全省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学校标准,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用好财政新增专项经费,支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逐年解决大班额问题。继续推广把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做法。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建设,加大解决义务教育择校问题工作力度。

14.加快普及高中教育步伐。完成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各28万人的任务,继续保持职普比例大体相当,力争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70%。启动省重点中学建设与管理评估工作,引导普通高中贯彻教育方针,办出特色。重新测算高中阶段教育成本,适时调整高中阶段教育学费标准。

15.重视、关心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出台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加快推动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工作。认真抓好国家特殊教育学校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的实施;用好省财政3000万元,实施“特殊教育学校改造工程”,推动和指导各地新建、改扩建特殊教育学校。加强特殊教育师资培训。

16.加强教育督导工作。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健全教育督导制度。继续开展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试点工作,推动地方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启动首批省级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的督导评估工作。做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中小学体育等重点专项督导检查。研究制定对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年度目标考评办法。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

四、以农村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17.重点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指导各县(市、区)集中力量办好一所县级中等职业学校,使之成为技能人才培养、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根据当地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要求,按照“一校一产”、“一校一业”、“一校一品”要求,认真做好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努力增加职业教育投入,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实行免费教育。积极做好中低收入群体和务工返乡农民接受职业教育培训工作。

18.推进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五项计划”。组织实施“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安排资金4200万元,重点扶持14所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组织实施“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建设计划”,安排资金6000万元,重点扶持20所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力争3至5所学校列入国家示范性院校建设范围;组织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安排资金5000万元,重点建设好25个综合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组织实施“职业学校重点专业建设计划”,安排专项资金,重点建设一批与我省工业园区和支柱产业相对接的精品专业;组织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定向招收“三校生”,培养职业院校专业教师。

19.完善职业教育与工业园区企业对接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对接的“四项机制”:①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统筹协调机制;②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形成工作运行机制;③建立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园区企业用工需求调研制度,形成职业教育与企业对接信息定期机制;④建立职业学校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制度,形成职业学校与企业对接的育人与用工机制。推进职业学校与园区企业九个方面的对接:①与产业对接专业,②与企业对接育人,③与岗位对接课程,④与车间对接基地,⑤与师傅对接师资,⑥与用人单位对接评估,⑦与生产对接科研,⑧与工种对接培训,⑨与厂长对接班子。开展好部级、省级和省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评估活动、第六届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活动和省级教学成果立项评审活动。

五、以加强内涵建设为重点,着力提高高等教育办学水平

20.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按照提高质量、促进公平、加强管理要求,合理安排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计划24.69万人。继续组织实施“*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用好2000万元专项经费,遴选与建设200门省级精品课程、30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0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区,评选奖励50名省级教学名师。资助1000个省级教学改革项目,力争更多入选部级项目。做好迎接教育部下一轮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工作。按照教育部新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要求,启动新一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21.抓好重点院校建设。用好2400万元推进*大学“211”三期工程建设,争取教育部对*大学更大的支持。做好院校设置申报工作,力争设立1至2所高职高专院校,把有条件的高校升格(改办)成普通本科院校,积极做好更名大学的工作。进一步推动东华理工大学、*航空大学、*工程学院的省部共建,积极推动*农大、*财大、华东交大、*理工大学、景德镇陶瓷学院、九江学院等一批高等学校与相关部委的联系。从2009年开始省财政投入1亿元用四年时间重点建设10所左右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22.抓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抓好学位授权审核规划工作,做好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工作。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积极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抓好硕士点定期评估和示范性硕士点建设;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实施,深入开展“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设”,继续实施“研究生科研创新专项基金”和“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项目,积极开展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设立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提高研究生教育创新能力。

23.进一步提高高校人才培养和科技对经济社会的贡献率。实施高校科技创新工程,加大高校科研经费投入,扶持一批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的重点科技项目,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团队和科技创新人才,重点建设一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学研合作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转化,着力提高大学科技园的产业孵化能力。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迅速扩大我省确定的支柱产业领域、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尤其是太阳能光伏产业等急需紧缺人才的培养规模。

24.大力提高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继续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研究与宣传。做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工作,继续实施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和教学科研骨干培训计划,加强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队伍建设。全面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

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素质

25.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百千万工程”:从2009年开始,规划建设百个省、市、县三级“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启动千名“中小学名师培育工程”;实施万名“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领雁工程”。深入实施“农村教学点教师省级培训”,发挥远程教育和培训基地的功效,全面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的素质。推进师范生定向培养和顶岗实习,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创新中小学教师数据库管理和教师资格机考题库建设,创新远程培训课程资源建设和项目带研修高层次教师培训机制。在*建成教师培训中心。

26.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选派教师参加部级骨干专业教师培训和省级培训。安排资金900万元,面向社会特聘600名专业技术人才到职业学校任教。建立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加强职业院校校长培训工作。启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轮岗培训计划,重点对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进行一年的专业培训,实行专业教学轮岗。

27.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开展优秀研究生导师及团队评选工作;实施*高校研究生导师研修计划,用三年时间将高校在岗博士生导师派往国内985高校或发达国家高校进行研修。启动新一轮高校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构建高层次人才激励机制,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努力汇聚、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做好15位高校“井冈学者”特聘教授聘后服务工作。

28.切实加强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依法保障民办学校教师的合法权益和地位,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认定、表彰奖励、教学科研、医疗和养老保险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一视同仁,稳定民办学校教师队伍。

七、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9.认真实施教育民生工程。按照“奖贷助补减相结合,大中小学校全覆盖”的原则,①免除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生学杂费,并对全省民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比照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对学生个人进行补助。②免费为全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提供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教科书。③为34.5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④资助8.2万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民办普通高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资助范围。⑤资助35万名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⑥资助考入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万名,将考入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资助范围。⑦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大学生1271名。⑧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2.3万名。⑨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16.5万名。

30.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和社会资助工作。全面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大力发展社会助学事业,为更多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受捐机会。

31.规范招生办学行为。继续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坚持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制度。严格执行高中招生“三限”政策。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全面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坚决制止乱收费。继续深入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和示范校活动。

32.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市场管理机制,坚持毕业生招聘活动走“小型化、专业化、经常化、信息化”的路子。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鼓励和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加强对贫困毕业生和求职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努力形成毕业生就业状况与招生计划编制、学科专业设置等挂钩的机制。编制2007-20*年毕业生就业状况分析报告。

33.积极推进继续教育。发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作用,大力推进自学考试面向农村、面向职业教育、面向非学历教育,搭建继续教育新平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教育需求。

八、大力推进教育改革开放,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34.广泛开展“创新发展年”活动。在去年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基础上,开展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为先导,以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为核心,以提高教育质量和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教育普及率、职业教育就业率、高等教育贡献率和人民群众满意率为根本的“创新发展年”活动,努力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大力推进教育科学研究,着力破解教育发展难题,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35.深化教师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部署,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改革,精心准备,稳步推进,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分配制度改革顺利进行。认真调研,做好中小学绩效考核实施意见和制定工作。继续用好省财政1亿元,为全省8.77万名边远地区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发放特殊津贴。完善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学校编制管理,开展统一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改革试点调研工作。配合省人事部门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修订工作。指导学校做好岗位设置和岗位聘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校核编工作。

36.继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校务公开,积极推进科学民主办学和依法办学。坚持勤俭办教育、办学校,进一步推动节约型校园建设。严格基建程序管理,完善高校特别是民办高校基建项目报批手续,确保工程质量。切实办好高校学生食堂,改进和完善后勤保障体系。

37.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在第一批本科推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改革;在第一批本科推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改革;严格规范“三校生”报名工作;深化艺术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改革。组建*教育考试院。

39.深入开展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继续扩大国际交流领域,建立稳定的合作模式和交流机制。做好国家公派留学受理申报工作。抓好海外师资培训和校长培训工作。创新引进海外优秀留学人才机制,吸引高技术人才回归。抓好来华留学规范管理工作,对来华留学专业进行评估试点。抓好中外合作办学专科规划制订工作。继续做好汉语国际推广工作,促成高校新增海外孔子学院,抓好汉语国际推广中小学基地工作。指导*市外国人子女学校的引进和建设。开展联合国国际母语日活动,做好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2009年年会在昌举行的筹备工作。

40.加强和改进教育宣传工作。总结和宣传新中国成立60周年我省教育发展的成绩与经验,编辑出版《*教育发展60年》。坚持教育新闻会制度,继续宣传好教育发展的新做法、新经验和涌现的先进事迹、先进典型。做好教育宣传的舆论导向工作,积极争取新闻单位和媒体对教育宣传工作的支持力度。认真办好教育期刊,做好教育出版工作;拓展电视宣传领域,打造电视品牌栏目,大力提升教育电视宣传水平;充分发挥*教育网的积极作用。

41.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依法落实国家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继续加强管理,重点规范独立学院的设置和管理。督促民办高校充实办学条件,落实法人财产权。完善民办学校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备案、校长任职核准制度,充分发挥民办高校督导专员(党委书记)的作用。认真做好民办高校年检工作。加强民办高校招生督查。全面做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更换。规范民办幼儿教育发展和管理。

42.加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考核评估体系,认真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和问题,全面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积极组织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参加全国学校安全年活动,上好“开学安全第一课”。积极推行校方责任保险。加强校内网上信息安全监管,规范校园网和校内上网场所管理。深入推进和谐平安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一岗双责”制,认真做好教育信访工作。

九、加强高校党的建设,提高办学治校能力

43.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教育系统领导班子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办学治校能力。优化高校领导班子结构,调配和充实高校领导干部,建立健全高校后备干部库。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高校党内民主政治建设,出台“加强高校院(系)党政领导班子建设指导意见”,推进高校党代会常任制、党代表任期制。继续推进高校干部制度改革,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和用人失误责任追究制。培养和培训党员干部,建立党员干部培养锻炼机制。

44.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七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指导全省高校开展“科学发展当先锋”争先创优活动。认真组织“高校基层组织建设深化年”活动,提高高校基层组织建设水平。出台高校发展党员质量管理制度。筹备成立*省高校党建工作研究会。抓好教育系统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民主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抓好党员教育管理,重点做好在高学历、高职称群体和优秀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

45.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2012年工作规划》为主线,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党纪法规教育,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十、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升教育管理服务水平

46.开展“机关效能年”建设活动。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坚持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全面推进信息公开、政务公开;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提案;完善特邀教育督导员工作制度,建立教育政风行风监督评议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优化教育政务环境。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47.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全面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和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教育行政审批,完成审批事项和审批时间至少减少30%的清理任务。做好《*省学生伤害事故处理与预防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全面落实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48.建立和完善全省教育系统信息化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和视频会议系统的应用力度。制定全省大中专院校信息化指导意见,开展大中专院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水平评估。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学籍管理、学生资助等应用平台建设。构建全省教育信访网络工作平台和学校信息数据库系统。进一步加强教育统计信息工作管理,认真组织中小学校舍基本信息普查,为推动办学条件改善提供决策依据。

49.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的规范应用与管理。认真抓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重点抓好全省第十二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继续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进一步抓好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继续推动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化。加快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进程,督促*、景德镇、鹰潭、萍乡积极开展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

50.提高机关服务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拓展后勤服务范围,提高机关后勤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做好*教育发展大厦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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