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局实绩考核实施方案

2022-05-0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方案具有明确的格式和内容规范,要求其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避免抽象和假大空的内容,那么具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气象局实绩考核实施方案通用,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气象局实绩考核实施方案1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激发全局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营造以实绩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浓厚氛围,根据《中共县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干部实绩考核办法>的通知》(办发【2013】30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集体业绩与个人业绩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群众公认、民主开放;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分级管理、分类考核,以考促进、奖罚分明。

二、考核对象:局机关全体干部。

三、定量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干部实绩主要考核干部思想政治素质、领导能力、创新能力、发展潜力、团结协作、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群众满意度等。其中,班子主职主要考核其总揽全局、民主作风、维护班子团结、抓班子带队伍以及个人德能勤绩廉情况;班子副职主要考核其协调配合、参与集体决策、完成分管工作等情况;其他干部主要考核其业务能力、工作效率、对领导交办事项的执行情况。

1、集体业绩。集体业绩主要由单位目标任务考核成绩、单位效能考核成绩构成,目标任务考核成绩权重占60%,效能考核成绩权重40%。

2、个人成绩。个人成绩考核按百分制制定,由个人年度工作完成情况、个人年度工作效能情况、个人民主测评情况三部分构成。其中个人年度工作完成得分、个人年度效能得分、个人民主测评得分权重分别占40%、40%、20%。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民主测评在本单位民主测评大会上进行。评价计算方法为:(优秀票数/总票数)×100+(称职票数/总票数)×80+(基本称职票数/总票数)×60+(不称职票数/总票数)×10。其他干部的民主测评参照领导班子民主测评方式进行。

3、奖励加分。主要由综合类奖励加分和工作经验类加分构成(详见附表1)。

干部的实绩综合得分,由集体业绩得分、个人成绩得分按不同比例折算构成,奖励加分经局党组研究,直接计入个人实绩得分。

主职干部实绩得分=集体业绩得分×80%+个人成绩×20%+奖励加分。

副职干部实绩得分=集体业绩得分×60%+个人成绩×40%+奖励加分。

其他干部的实绩综合得分=集体业绩得分×40%+个人成绩×60%+奖励加分。

四、定性评定原则及标准:按照定量考核与定性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干部实绩综合得分90分以上认定为“好”;综合得分90-80分认定为“较好”;80-70分认定为“一般”;70分以上认定为“差”。根据干部实绩综合得分排名情况,从主职干部、副职干部、其他干部综合得90分以上中,按30%比例确定本单位干部“优秀”名额。干部考核结果评定中,还应坚持以下标准:评定为“好”等次以上的干部,在单位民主测评中“优秀”票得票率应不低于60%,“不称职”票得票率应不高于10%。民主测评“不称职”票得票率超过30%,经组织核实,评定为“差”等次。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稳定、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人口和计划生育、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等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出现“一票否决”或某一方面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班子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领导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出现工作重大失误的个人,视具体情况,可直接确定为“一般”或“差”等次。

五、结果应用:干部实绩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奖励一个月全额工资并优先提拔重用;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一般”等次的,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不得作为评先评优的推荐对象;连续两年被评定为“差”等次的,对其进行组织调整或降职安排。兼任两个以上领导职务的干部,根据其负责主要工作职务进行考核;因学习、外派挂职等原因离岗超过6个月或抽调参加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连续6个月以上的,其实绩考核个人成绩部分由所在单位到挂职单位和抽调单位进行考察,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予以评定;因身体状况等原因离岗超过6个月的干部,不参加实绩考核,只按公务员年度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实绩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六、组织实施:次年3月,根据县考核办反馈回来目标任务考核成绩,结合局里对各股队及干部个人成绩的考核,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填写《干部工作实绩考核表》(详见附表2、3、4),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在局公示栏内进行公示(主职干部的个人实绩考核同时报县委(政府)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公示结束后,办公室具体负责将科级及后备干部实绩考核表、相关佐证材料上报县委组织部。干部实绩考核结果将装入个人档案。

气象局实绩考核实施方案2

第一条为了建立科学的于部实绩考核评价机制。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坚持用群众的观点、发展和实践的观点看待政绩;大兴求真务实、真抓实于之风。做到干实事、成事业、出政绩,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年度考核县(区)、市直单位正副处级领导干部;市委管理的事业、企业单位领导干部。科级干部的实绩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实绩考核采取“321”办法,由考核部门按照一定程序和方j去对领导干部实绩进行考察、核实、评价;并以此作为干部任用、奖惩的依据。

“3”即领导干部年内最能体现出自己工作水平和能力的3项主要工作业绩,工作业绩包括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以及实现年度计划目标过程中所采取的措施、发挥的作用和效果。重点看完成任务、实现目标的情况;看各项工作所处的位次;看是否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看人民群众

的满意程度;是否经得起时间的检验。“2”即领导于部年内理论学习和廉政建设的情况。理论学习,主要考核领导干部联系买际和学习创新的情况,包括执行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学习与调研、学习与创新以及运用学习成果推动工作的情况。廉政建设,包括带头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公道正派用人,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

“1”即领导干部年内自己感到最不满意的1项工作。

第四条实绩考核的基本程序:个人述绩;民主测评;实绩公示;组织核买;买绩评鉴。

第五条述绩:召开述绩会议;领导于部作个人述绩报告。

第六条民主测评;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所在的区域或部门,在适当的层次、范围开展民主测评,分发《领导干部实绩民主测评表》和公须导干部理论学习、廉政建设和综合评价民主测评表见由参评者对领导干部所述的3项突出业绩、1项最不满意的工作和理论学习、廉政建设以及综合评价分别作出评判意见。

工作业绩评价按工作类别、工作质量、个人所起作用三个层次分别作出评价,并由参评者按实绩突出、较突出、一般、差四个档次对领导干部逐一作出评价。理论学习、廉政建设评价按满意指数、问题评议两个层次分别评议,综合评价按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作出评判。

第七条实绩公示;即组织部门将领导干部年内3项突出工作业绩和1项最不满意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逐一列出;在其工作的一定区域或部门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第八条组织核实,即考核组通过相关部门的实绩评价结论、公示获得的信息、审计报告、上级评价及民主测评等对领导干部实绩进行核实确认,尤其是公示后群众对其实绩持疑义、反映较多的,要进行重点核实。

第九条考核工作组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考核对象实绩作出评鉴意见和建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档次。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综合评价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中共贺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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