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方案

2022-05-0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方案具有明确的格式和内容规范,要求其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避免抽象和假大空的内容,那么具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方案通用,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方案1

为了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优化人员配置,根据《*市*街道农村综合改革方案》的文件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动态管理原则,充分引入竞争机制,拓宽选人视野,优化人员结构,把秉公办事、勤政廉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提拔到中层领导岗位。同时,根据“德、能、勤、绩、廉”的表现和个人专长,量才使用,优化组合,发挥干部队伍的整体功能。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和民主集中制原则。整个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工作,坚持街道党工委领导、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2、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党工委在确定聘任人员时必须充分考虑民意,多数群众不拥护的,不能任用,但不简单以票取人。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做到职位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三、范围对象

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范围: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1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平安365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农办副主任1名,计生办副主任1名,园区经济服务中心副主任2名,城建办副主任1名,社区主任1名,工作片正副主任6名,共14名。双向选择岗位为“五办一中心”。

四、条件资格

1、参加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具有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街道机关干部。

2、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3、在近两年度考核中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见附表。

五、程序方法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3月6日*3月7日)。印发《*街道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一般工作人员双向选择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对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公布实行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的职位、范围、资格条件、操作程序和方法。

(二)竞争上岗(3月10日*3月14日)

1、报名(3月10日)。报名采用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报名者需按规定填写《*街道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每一位符合条件者只能填报一个办公室(中心)副主任职位,但可同时填报工作片正副主任职位。原中层职位必须参加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同时鼓励其他机关干部踊跃参加中层竞聘。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10日下午5时。

2、资格审查(3月11日)。根据竞争上岗的条件,由街道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按竞争人选与竞争职位不低于1.5∶1的比例确定竞争人选。若符合条件人员达不到规定人数,则相应减少职数或取消该职位的竞争上岗,并允许报名该职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结果经党工委审核后进行公布。空缺职位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任用。

3、竞聘演讲(3月13日),组织竞聘人员进行竞聘演讲,每位竞争者的演讲时间一般掌握在6分钟以内,演讲的主要内容包括对竞争职位的认识,本人竞争这个职位的有利条件和不足之处,以及上岗后做好竞争职位工作的设想等。由街道班子成员对竞聘人员的演讲进行打分,演讲分值占总得分的40%。参加竞聘演讲会的人员为全街道干部职工,各村书记,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商会正副会长等。

4、民主测评(3月13日)。竞聘演讲后,组织与会人员对竞聘者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项,测评采用无记名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分占总得分的60%。

5、确定考察对象(3月14日)。根据竞聘演讲和民主测评情况,综合考虑竞争者的资历、学历和近年来工作表现、年度考核等因素,由党工委集体研究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6、下文任职(3月14日)。根据考察情况,由党工委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对拟任人选在提交党工委讨论决定前,应以书面形式征求街道纪工委的意见。对拟任人选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聘任期为3年,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须报上级机关审批的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三)双向选择(3月13日*3月14日)

1、岗位选择。全体一般工作人员根据个人志愿,在“五办一中心”选择自认为合适的岗位,并填写《*街道一般工作人员双向选择职位申请表》,每人可以选报1-3个岗位。申请截止时间3月13日下午5时。

2、人员选择。各办、中心机构负责人根据本机构编制岗位职数选择自认为合适的工作人员。

3、岗位对接。街道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办、中心机构负责人和一般工作人员双向选择的意见,提出调配意见。

4、组织决定。由街道党工委根据双向选择和调配意见,确定人员。部分岗位实行一人多岗或跨办公室兼岗。聘用期为3年。

六、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结果处理办法

在竞争上岗中落选的人员,必须参加一般工作人员的双向选择。在双向选择中未能上岗的人员,给予3个月待岗处理,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待岗期满后再次参加双向选择仍未能上岗的,根据编制和岗位的空缺情况及本人条件由组织安排适当岗位,不服从安排的,予以分流或自谋职业,其经济补偿金标准按照兰政办发[20*]9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报名参加竞聘上岗和双向选择的,作自动待岗处理。

七、有关事项

1、实行干部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从公布任职通知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任职,不再重新发文公布,不合格者,免去试用职务,由党工委另行安排相应岗位工作。

2、在试用期间内,因违纪、政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触犯国家法律的,提前终止试聘职务,并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免职或撤职手续。

3、竞争落选的中层干部,原任职务自动消失。

4、在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后,各办公室、中心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调动人员应及时做好交接手续,交接工作原则上要求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二日内完成。

八、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为加强对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工作的领导,成立*街道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主任,政工副书记为副组长;班子成员为组成成员。全体机关干部要正确对待这次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工作,端正思想,积极参加。要严明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不正之风,对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工作中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群众反响较大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未尽事宜,由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

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方案2

为了加快我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创造一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环境;建立一套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管理机制;培养和造就一支精干、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办发[20xx]13号《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及市委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中共徐州市委党校(徐州市行政学院)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央和省、市有关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文件为依据,进一步深化我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化、制度化,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为党校当前和长远建设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群众公认、注重业绩的原则;

5、坚持贯彻**集中制原则;

6、坚持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原则。

三、竞争职位

根据校中层干部职位空缺情况,分两步实施竞岗。第一轮竞岗拟拿出10个正、副科级实职职位,即:行政处处长、函授处处长、信息资料中心主任、党史党建教研室主任、基础理论教研室主任、信息资料中心副主任、科研处副处长、行管教研室副主任、法政教研室副主任、经管教研室副主任。5个非领导职位,即主任科员。第二轮竞岗职位待第一轮竞岗结束后公布。

四、竞争范围:

1、行政岗位:

(1)本校具有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身份者;

(2)副科级及以上职务的教学人员。

2、事业岗位:

(1)具有国家干部身份的教学人员;

(2)行政处室具有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身份者;

(3)聘任制干部。

五、任职条件及资格:

1、任职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理论政策水平、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3)能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使党的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决议在本部门得到很好的落实。

(4)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勤政廉政、以身作则,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和批评,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5)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科学决策能力、工作协调能力,自觉坚持和维护**集中制原则,作风**,团结同志,顾全大局。

(6)身体健康。

2、任职资格

(1)副科级实职任职资格:

a一般应具有下一级职务三年以上经历(现任副科级职务的中层干部及非领导职务竞争同级领导职位的,不受任职时间限制。);

b近三年年度考核连续评为称职以上;

c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d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业务性较强的岗位或表现特别突出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现任中层干部竞争同级岗位,可不受年龄限制。

(2)正科级实职任职资格:

a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二年及以上经历的中层干部;

b近三年年度考核连续评为称职以上;

c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d年龄在45岁(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业务性较强的岗位或表现特别突出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现任中层干部竞争同级岗位,可不受年龄限制。

(3)非领导职务任职资格:

a主任科员:须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五年及以上且工龄满30年的中层干部;

b副主任科员:一般应具有下一级职务三年以上经历;

c近三年年度考核连续评为称职以上;

d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六、争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召开全体干部动员会,公布《实施方案》和拟竞争的职位、任职资格条件、竞争的方法和步骤等事宜。宣传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和指导思想。使大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参与。 3、资格审查。由竞争上岗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党委审核后公布名单。

4、面试。面试主要测试竞争者竞争职位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5%。

5、**测评。参加**测评的人员包括校全体教职工。**测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项,由参加测评人员无记名填写《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测评表》,对竞争者的德才表现以及对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测评,由竞争上岗办公室计算每位竞争者的平均分数。**测评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5%。

参加**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5、党委测评。占综合成绩的30%。

6、确定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成绩和测评的总分数,从高到低,按一定比例由党委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7、组织考察。竞争上岗办公室组织人员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进行考察。提出考察意见报校党委。

8、公示。校党委根据竞争者面试、测评的结果和考察情况,讨论决定干部的拟任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9、任用。公示后,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任用人选,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并办理手续后,予以试用。试用期一年。

七、对公布职位形不成竞争的,采取党委提名、个人述职、**测评等方式进行。**测评得同意票率不得低于到会人数的50%(有效票),否则不提交党委会讨论。参加**测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八、管理和待遇

通过竞争上岗的人员,按照新任职务的管理权限进行管理,并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计算。经考核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九、组织领导

成立校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强国,副组长:岳德华,组员:贾三源、李厚廷、赵厚军、王国锋、陈军。下设办公室,竞争上岗办公室设在校办公室。

十、纪律与监督

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十一、本方案解释权属校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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