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财政决算工作报告

2022-04-2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报告是日常生活与学习的常见记录方式,报告有着明确的格式。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怎么样正确编写报告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地方财政决算工作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地方财政决算工作报告1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和《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我向省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经中央财政审核批复的云南省*年地方财政决算和省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一、全省和省本级地方财政决算的主要情况

(一)全省地方财政决算情况

*年,全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80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8.6%,比上年决算数增收67.3亿元,增长21.5%;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893.6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4.4%,比上年决算数增支127.3亿元,增长16.6%。全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决算数与今年年初向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报告数相比,收入增加0.4亿元,支出基本持平。收入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整理期间中央分配的跨区经营企业所得税补交入库。

全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预算收入380亿元,加上中央补助收入513.2亿元,国债转贷收入2.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38.2亿元,调入资金24亿元,收入总计957.8亿元;一般预算支出893.6亿元,上解中央支出8.5亿元,增设预算周转金0.4亿元,拨付国债转贷资金2.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2.9亿元,比年初报告数增加5.2亿元。年终滚存结余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财政在年终结算时增加了对我省的补助。

全省财政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8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6.1亿元,增长22.5%,与年初报告数基本持平;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7.3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支1.8亿元,增长2.4%,比年初报告数减少0.3亿元。支出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整理期间州市土地有偿使用费减少和其他部门基金支出增加,增减相抵后,支出相应发生变化。

全省财政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是:当年基金预算收入88亿元,加上中央补助收入6.5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8.8亿元,基金收入总计113.3亿元;当年基金预算支出77.3亿元,调出资金6.5亿元。收支相抵,基金结余29.5亿元。结余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以收定支、先收后支的原则,部分在*年底收取的基金无法形成当年支出,需结转到*年按规定用途安排使用。

(二)省本级地方财政决算情况

*年,省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82.7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24.2%,比上年决算数增收22.6亿元,增长37.6%;省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13.1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减支6.1亿元,下降2.8%。与年初报告数相比,收入增加0.4亿元。收入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整理期间中央分配的跨区经营企业所得税补交入库。

省本级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预算收入82.7亿元,加上中央各项补助收入513.2亿元(其中:税收返还154.1亿元,所得税基数返还11.2亿元,原体制补助6.7亿元,专项拨款128.9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35.5亿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15.2亿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25.2亿元,增发国债补助19.8亿元,增资补助79.1亿元,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5.3亿元,其他补助32.2亿元),下级上解收入36.6亿元,国债转贷收入2.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2.4亿元,调入资金11.6亿元,收入总计658.9亿元;一般预算支出213.1亿元,上解中央支出8.5亿元,补助下级支出413.7亿元,拨付国债转贷资金2.4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1.2亿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7.3亿元,比年初报告数增加3.3亿元;净结余3.9亿元,比年初报告数增加3.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和净结余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终结算期间,通过我省积极争取,得到财政部的充分理解和资金上的支持,对我省反映的困难,中央大部分都给予了较好的解决。

省本级财政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4.6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2亿元,增长25.7%;基金预算支出34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亿元,增长3.1%。基金收支决算数,与年初向人代会报告数基本一致。

省本级财政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54.6亿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9.5亿元,中央补助收入6.5亿元,收入总计70.6亿元;基金预算支出34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1.2亿元,调出资金4.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基金滚存结余21.1亿元,主要是以收定支、先收后支而形成的结余。

二、*年财政运行的主要特点

*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定,全面贯彻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议,努力发展经济,依法组织收入,财政收入增长较快,收入任务完成较好,争取中央支持的成效明显,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各级财政部门统筹安排支出,确保重点,用于教育、农业、公共卫生、社会保障、文化、生态环境、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等领域的支出增长较快,保障了省委、省政府各项战略决策的落实。同时,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依法理财、改革创新,财政管理更加规范,部门预算进一步细化,预算执行力度加大,财政支出效益不断提高,全省财政改革与发展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财政运行质量稳步提高

*年,全省经济保持较快增长,为财政增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占经济总量的比重稳步提高,全省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80亿元,比上年增长21.5%,增幅超过GDP增幅9.6个百分点。从收入结构看,税收收入与非税收入双双增长,地方税收收入完成299.4亿元,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78.8%,比上年增长21.6%。税收收入中,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增势强劲,增幅均在20%以上,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0.5%、32.3%、23.8%和21%,四个主体税种共计增收43.8亿元,拉动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4个百分点,有力地支撑了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非税收入完成80.6亿元,占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21.2%,比上年增收14.1亿元,增长21.2%,拉动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4.5个百分点。从收入级次看,省本级完成一般预算收入82.7亿元,比上年增长37.6%,占全省收入的21.8%,比上年提高3.6个百分点;省以下各级政府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州(市)、县(市、区)完成一般预算收入297.2亿元,比上年增长17.7%,占全省收入的78.2%,比上年降低2.6个百分点。

(二)支持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和市场经济规律,各级财税部门注重发挥财税政策和资金的调节作用,促进全省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全省财政经济建设支出完成169.2亿元,重点用于农林水利、教科文卫、能源交通、环境保护、城镇发展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省级财政安排企业技改贷款贴息资金2亿元、新型工业化发展资金1亿元,实施了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焦化制气一期改造等一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支持了30个省级重点工业园区和8个特色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我省工业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省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拨付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资金2.54亿元,筹集预拨退休教师待遇差补助资金7077万元,进一步解决了国有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安排实施“走出去”战略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鼓励各类企业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拓展经济发展空间。妥善解决烟草企业重组带来的利益转移问题,支持烟草企业重组整合,推动烟草产业做大做强。

(三)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

*年,全省财政农林水支出完成83.9亿元,比上年增长14.1%。主要用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科技推广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大了村容村貌整治、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等项目的支持力度,促进了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加快了城乡协调发展步伐。增加下达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6353万元,全面完成取消农业税改革目标,农村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全省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5.41亿元,把土地治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与农业产业化紧密结合起来,发展了一批高产优质农业示范项目。扶贫支出完成19.4亿元,重点支持了5312个村的整村推进、20万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0.25万户茅草房改造等项目,推动了扶贫攻坚工作的开展。不断完善涉农补贴政策,省级财政安排1.1亿元,对70个县的种粮农民实施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中央和省级共安排2300万元,在63个县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安排退耕还林补贴12.81亿元,直接发放给有关农户;安排2.47亿元,实施生产资料价格综合补贴;研究制定了涉农补贴“一折通”管理办法,确保将各项涉农补贴按时足额兑付到农民手中,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四)努力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加大对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保障力度,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一是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得到较好实施。*年,全省教育支出完成150.4亿元,比上年增长23%,高于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平均增幅6.4个百分点,占*年全省一般预算支出的16.8%。重点用于发展城乡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支持高校调整和重点学科建设等重大项目。全省共安排经费16.8亿元,比上年增加9.5亿元,增长130%,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初步将农村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全省61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了免学杂费,261万名学生获得了免费教科书,115万名寄宿制贫困学生得到了生活补助。省级财政增设了省政府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学生助学金1600万元,并积极推进高等院校贫困学生助学贷款工作,努力帮助贫困家庭解决上学难问题。二是医疗卫生事业经费重点向基层倾斜。全省医疗卫生支出完成57.1亿元,比上年增长27.5%。其中:省级财政筹集补助资金4.48亿元,将1400多万农民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农村合作医疗试点面扩大到全省的40%。支持了305所乡镇卫生院改造和464个村卫生室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城乡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体系。三是社会保障投入大幅增加。全省社会保障补助、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支出完成59.3亿元,比上年增长20.3%,省级财政筹集补助资金28.5亿元,比上年增长29.5%。其中:筹集安排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3.87亿元,保障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安排就业补助经费3.65亿元,促进了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全省筹措资金7.34亿元,实现了74万多名城市低保对象的应保尽保;安排资金1.2亿元,对全省107万农村特困人口实施救助;筹措资金1.03亿元,将全省14.3万名农村“五保户”全部纳入财政供养,并进一步提高了补助标准;筹措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补助资金3.1亿元,保障了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筹集禁毒防艾专项资金5.18亿元,支持了禁毒和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的深入开展。四是各项收入分配政策调整所需资金全部落实。按照中央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精神,在扎实做好数据测算和核对工作的基础上,省级财政足额落实*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所需资金24.7亿元;完善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及时安排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助资金12.8亿元;对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清理检查,研究拟定了我省规范津贴补贴的相关政策和办法;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保障了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提高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农村“五保户”补助标准、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村干部岗位补贴标准以及1960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救济标准等一揽子利民解困政策的实施。

(五)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工作成效明显

*年,我省继续把缓解县乡财政困难作为财政工作重点,努力缩小区域间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差距。在改进和公开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计算办法,稳定增加省对下转移支付的同时,完善了存量与增量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奖补机制。省财政在中央财政安排我省“三奖一补”资金5.3亿元的基础上,积极调整省本级支出结构,安排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及奖补资金31.7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26.4亿元、“四奖两补”资金5.3亿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8.5亿元和工资性转移支付资金90.9亿元,进一步提高了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基本消除了欠发工资现象,挪用专款的现象大幅减少,地区间财力差距有所缩小。同时,省级财政积极筹集资金,兑现了47个县域经济发展试点县的考核奖励资金3.5亿元,通过清收财政有偿资金借款安排专项资金1.3亿元,有力支持了261个县域经济发展重点项目,进一步增强了试点县的自我发展能力。

三、*年加强财政管理的主要措施

*年,我们按照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要求,认真贯彻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关决定,结合审计部门的意见,认真整改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完善措施,狠抓落实,规范管理。

(一)强化收入征管,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加强收入进度跟踪考核,重点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的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充分调动收入组织部门依法征管、努力增收的积极性。二是严肃税费征收纪律,充分利用“金税工程”等现代化征管手段,强化税收稽查,清理到期的财税优惠政策,完善优惠政策的监管办法,防范偷、逃税收和套取国家财政资金的行为,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三是努力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不断完善探矿权与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制度,促进了国有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四是积极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为全面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奠定了基础。

(二)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服务水平

*年,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增幅为16.6%,各项支出均完成年初预算,并保持了较快增长。特别是在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我省财政支出结构突破以往格局,基本建设和企业挖潜改造支出稳中有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卫生、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等支出增幅均达到了20%以上,明显高于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增长水平,这是我省各级财政部门适应公共财政管理要求,以人为本,整合资金,优化结构,压缩政府直接投资规模,集中更多资金重点投向教育、扶助弱势群体、发展农村经济、保障人民健康,进一步提高财政服务社会水平,致力改善民生的成果,充分体现了公共财政的公益性特征。

(三)重视监督管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针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深化各项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动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和法治化。一是加快财政改革步伐。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顺利完成了预算和分月执行数据的新旧科目转换,实现了新旧科目体系的平稳过渡;省级财政结合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对预算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完善和推进地方财政部门预算改革的意见》,不断更新预算管理手段,加快全省部门预算改革进程,推动全省预算管理向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深化财政国库制度改革,巩固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基础性地位,努力完善规范、高效的预算编制、执行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省财政修订出台了省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和《预算单位基础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完善了省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库,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出台了加快支出进度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继续加大政府采购工作力度,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采购资金支付管理,采购范围、规模进一步扩大,采购效益进一步提高。*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完成65.04亿元,比上年增长28.69%,占当年财政支出的7.28%,节约资金5.39亿元,节约率达7.28%。四是推进财政监督长效机制建设。围绕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对茅草房改造、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防治艾滋病等财政专项资金实施了重点检查,加大了对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检查力度,制定下发了《云南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开展了一部分热点问题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继续开展重点基本建设项目财政投资决算评审工作。稳步推进“金财工程”,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加大《会计法》、《云南省会计条例》的执行力度,强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会计行为。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年全省财政改革与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收入增速较快,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一些事关民生的历史遗留问题得以妥善解决,促进了全省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审计情况表明,省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资金管理的规范性有所提高,各项财政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尽管全省财政增收的形势良好,但全省区域间财政发展水平差异仍然较大,财力与支出需求之间的矛盾仍将长期存在,财政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与国家及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同时,一些地方和部门在预算执行、财务管理方面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专项资金的安排需要进一步加快进度,财政监管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财政改革与发展的任务还十分艰巨。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的有关部署和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议,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深化财政改革,加快财政发展,努力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严格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圆满完成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财政收支任务,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作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地方财政决算工作报告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了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2005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和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关于200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的审计工作报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05年中央财政收入17260.49亿元(已扣除新增出口退税指标592.4亿元),比因出口退税政策变化后的调整预算增加1045.41亿元,完成预算的106.4%;中央财政支出20259.99亿元,比预算增加1044.91亿元,完成预算的105.4%,其中,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补助支出11484.02亿元,完成预算的106.6%;中央财政赤字2999.5亿元,比预算减少0.5亿元;国债发行7022.87亿元,其中代地方政府发行100亿元,与预算基本持平。中央预算超收收入主要用于解决出口退税、供销社政策性历史欠账,增加对地方的转移支付、科技教育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出,并依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报告。

这次提交的决算草案与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和批准的2005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相比略有变化,主要是中央财政收入增加了10.7亿元,中央财政支出增加了10.58亿元,赤字减少了0.12亿元,增加的支出主要用于补助国有企业破产关闭等。

财经委员会认为,2005年中央决算所反映的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国务院及其财政等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稳健财政政策,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保障重点支出需要,较好地完成了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中央预算。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效果也是好的,国务院已将具体纠正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财经委员会建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2005年中央决算(草案)》。

同时,财经委员会认为,中央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一些中央部门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预算编制和执行中不规范、不透明的问题仍未解决;转移支付制度,尤其是专项转移支付的立项、分配和管理,问题甚多,需要加大改革力度;中央与地方之间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中的事权划分和管理方式还需要改进等。审计工作报告突出反映了预算执行情况,加强了对预算执行情况的总体评价,注重对重点问题的原因分析,提出了改进预算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和地方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切实进行整改,依法追究责任,在2006年底前将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加强中央预算管理的意见是可行的,应当认真加以落实。

为做好财政预算工作,财经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

(一)改进预算编制工作。要改进预算收入预测和编制方法,继续做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工作。切实将土地出让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今年要研究提出完善土地出让收入的收支管理政策措施。加快研究完善各类开发区的财政税收政策。完善预算支出标准和定额。要严格预算审查,防止虚报冒领现象的发生。进一步细化和提前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分配到项目的到位率;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补助支出要编制分地区、分项目的详细预算,提高年初列入地方政府预算的到位率。要进一步推进中央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将工作重点放在宏观管理上,不要把精力过多地放在中小项目审批上,要改变对投资项目批得过细、过小的作法。

(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要按照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实现政府宏观政策目标的总体要求,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科学划分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适时合理调整转移支付的分配方法和计算公式,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减少专项转移支付。要改进对专项转移支付的管理。目前中央对地方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已达200多项,存在项目分散、相互交叉重复的现象。建议国务院下决心对现有项目进行清理整顿,完善制度和办法。要严格规范和控制新项目的设立,项目的设立要经国务院批准。项目资金的分配要规范、公开、透明,逐步做到在提交各级人大审议批准前编入各级预算。

(三)严格执行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要提高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进一步加大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加强效益审计,强化预算约束和责任追究,对随意修改预算、不严格执行预算的要依法追究责任。要加强对超收收入使用的管理,需要动用超收收入追加支出时,应先编制超收收入使用方案,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和备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新华社北京讯,6月30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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