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项目

2022-09-0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外商投资项目

旅游投资项目投资风险评价研究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旅游业也在迅猛发展,而在旅游项目投资中,存在着很大的风险,但我国旅游业至今在旅游项目经济评价中没有全面引入风险评价,使得旅游投资项目造成一些损失。文章探讨旅游投资风险评价的重要意义并提出加强旅游投资项目投资风险评价的建议。

[关键词]旅游投资;投资风险;风险评价

[作者简介]肖彦,桂林工学院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副教授;路立敏,桂林工学院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讲师,硕士;崔丽萍,桂林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广西桂林,541004

[

目前国家正在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以优化产业结构,而旅游业作为第三产业的支柱产业,能带动其他产业大力发展。近几年各地都在大力投资、大兴土木,加快了对各类景区(点)、旅游游乐区、主题公园、旅游饭店等旅游项目的建设步伐。其中许多项目取得了成功。但也有不少旅游项目投资失败,损失巨大。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旅游市场需求的复杂多变、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及旅游业对当地环境具有很强的依赖性、关联性和敏感性。

旅游投资项目面对的风险使得其风险分析与评价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1)加强项目经济评价风险分析,是提高项目决策合理性和科学性的前提。旅游投资项目投资额大且分期进行,如果能够充分认识项目的风险,使我们在项目决策时避免项目的预期目标与实际值之间产生过大的偏差,从而增加项目决策的合理性与科学性。(2)加强项目经济评价风险分析,是旅游项目风险控制的重要依据。(3)加强项目经济评价风险分析,有利于提高项目的投资效益,促进宏观调控手段的有效发挥。在实现预期目标的过程中要进行必要的风险控制,科学的风险分析是风险控制的基础。

一、旅游投资项目存在投资风险因素

(一)经济风险

经济风险是指由社会因素导致的旅游投资工程造价上升或工期延误的风险。在旅游投资项目中,经济风险主要产生于:宏观经济形势不利;项目投资硬环境(如交通、电力供应、通讯条件等)和软环境(政府管理部门服务意识和工作作风等)差;有些年份通货膨胀幅度过大;资金筹措困难等。经济风险应是旅游项目投资者最为关注的因素。

(二)自然条件风险

自然条件风险是由自然现象和物理现象等因素所引起的风险。如自然灾害的发生、自然景观的退化及环境污染,旅游投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受台风、暴雨、海啸、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对自然环境有很高的依赖性的

旅游项目如岩洞景观、山水景区等受当地自然环境状况和质量影响很大。

(三)管理水平风险

管理水平风险是指由于旅游投资项目参与各方主要从业人员技术素质和职业道德的欠缺,使旅游投资项目开发管理不善而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如旅游投资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经验风险偏好将直接影响项目的施工质量和进度;旅游投资项目设计人员业务素质低,引起工程出现大量的设计错误和遗漏等。

(四)其他风险

其他风险多指一些社会突发事件或其他因素引起的不易被关注的项目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如旅游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财产损失等,会严重影响项目的进度和质量,增加建设费用;流行病的产生如“非典”会严重影响旅游投资经营效益。这些风险因素只能根据经验予以判断,并通过在旅游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注意风险分析的前瞻性和兼容性加以防范。

二、旅游投资项目投资风险评价的现状

旅游项目在投资时面临着多种主观和客观的风险因素,因此在旅游项目投资评价中也逐渐意识到风险评价的重要地位,有些旅游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已把风险分析与风险评价纳入旅游投资项目经济评价范畴,成为经济评价的重要部分。但我国旅游业至今还没有全面引入风险管理,对投资全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旅游投资项目风险评价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风险意识淡薄

在旅游投资项目中风险意识淡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投资者本身风险意识淡薄

作为经济评价使用者,部分投资者看到经济评价中的风险评价但没有给予重视。往往在建设资金短缺的情况下不愿增列风险管理费用,甚至部分投资者只重视财务指标,着重项目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财务生存能力而风险意识淡薄,并不考虑风险分析评级,从而忽视了不确定因素对整个投资项目的影响。因此,一旦风险真正发生,项目就不可能恢复财务稳定和连续建设,使得项目投资损失巨大。

2.在旅游投资经济评价中风险意识淡薄

项目投资者等可行性研究的使用者对风险评价的忽视,使得在经济评价工作中对风险的漠视,以至相应的风险评价方法、理论研究相对落后,不能全面评估项目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度量各种风险发生的概率及损失程度,分析这些风险之间的相互作用和综合影响,造成许多旅游建设项目投资膨胀、工期拖延、中途终止或开业后经营惨淡等。

(二)风险评价指标欠完善

1.盈亏平衡指标不全面

盈亏平衡点的分析只注重静态盈亏平衡点的分析,这样不能全面地分析投资项目的分项分析。只分析了项目投产后正常运营期间的收入和支出关系,而不研究在整个寿命周期内的投入与产出关系,并且也没有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因此,它并不能全面反映在整个寿命周期的不确定性与风险。为了克服这种静态分析的缺陷,有必要进行动态盈亏平衡分析。

2.综合的风险分析指标缺乏

现在的风险评价指标很多,如:盈亏平衡点分析、财务内部收益率敏感性、财务净现值敏感性等。但缺少一个综合评价财务风险的指标,首先不能一步到位直接评价,需先计算净现值,再计算期望值和标准差;其次,判断的标准没有一个确定的指标,而是多项指标,这样就会带来不同的评价结果。

(三)旅游投资项目投资风险评价方法和手段较落后

中国计划出版社2006年8月出版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中规定风险分析的方法主要有:专家调查法、层次分析法、CIM方法、概率数法、蒙特卡罗模拟法等。虽然目前风险评价方法较多,但在旅游投资项目投资风险评价中多采用传统的概率分析评价方法,通过确定风险因素变量的概率分布,计算评价指标期望值和方差,从而评价投资项目的风险程度。而实际上要取得风险因素变量的概率分布是相当困难的,把不确定只理解为随机性是不全面的,使得概率分析评价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具有相当大的局限性。因此与国外先进技术和国内工程项目风险评价方法相比,旅游投资项目的风险分析方法与技术手段差距较大,主要体现在旅游投资项目风险识别困难,风险评价缺乏科学性、误差大,风险处理技术和手段落后等。

三、加强旅游投资项目投资风险评价的建议

当前可行性研究的内容和深度已由法规性文件予以固定下来,目前国内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设有风险分析专篇,而旅游投资项目的风险分析却重视不够,导致许多项目实施后,发现实际数据与可行性研究的估算数据相差甚远,甚至完全失实。旅游投资项目的建设要耗费大量资金、物资和人力等宝贵资源,且一旦建成,难以更改。因此,旅游投资项目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更显重要。为了有效地防范和控制风险,越来越多的人们已经认识到不仅在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中需进行风险分析和风险对策研究,更重要的是在项目实施过程及经营中应有效地进行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因此,当前提高风险意识,强化风险分析,重视风险评价的结果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旅游项目前期工作所必须的。

提高我国旅游经济评价风险评价的应用水平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涉及面较多,但目前可以先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为突破。

(一)树立风险意识,重视风险评价

旅游投资项目的风险由于客观环境和条件在不断地发生变化,投资者要树立风险意识,在项目的策划、施工以及建设经营全过程营造浓厚的风险文化氛围,从项目的决策阶段积极地识别风险、重视风险,为旅游项目的科学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提高投资的成功率。在旅游投资项目经济评价中应加强风险评价意识,在项目建设之初的风险管理机构,应负责评估和分析项目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度量发生的概率及损失程度,分析这些风险之间的相互作用影响,有效地从根源上降低风险,以便使风险尽可能地不发生或在风险初见端倪时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

(二)建立完善的风险指标体系

1.加强动态盈亏平衡分析

动态盈亏平衡分析就是求出在整个寿命周期内的收入和支出等值,即净年值为零时的产销量等不确定性因素的平衡值。该方法不仅分析了项目投产后正常运营期间的收入和支出关系,还研究了在整个寿命周期内的投入与产出关系,也考虑到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因此,能全面反映在整个寿命周期的不确定性与风险。

2.增加风险收益率指标

为了更加合理地评价投资项目的风险,这里引入一种新的评价指标——风险收益率,它是风险概率和净现金流量结合,兼顾投资收益和风险程度的一个指标。使用这个指标其优点在于:一是可一步到位直接评价,不需先计算净现值,再计算期望值和标准差;二是判断的标准只有确定的一个指标,而不再是多项指标,避免了不同指标带来不同的判断结果,在投资项目经济评价时可只规定风险收益率作为投资决策的准绳。

(三)采用先进合理的投资风险评价方法和手段

风险评价作为一门新兴的综合交叉科学,目前比较先进的评价方法有模糊综合评价法、敏感性分析法、层次评价法、决策树、神经网络法等。每一个风险评价方法都是伴随着具体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问题的出现和需要产生的,都有其特点,如层次分析法可细化工程项目评价因素体系和权重体系,使其更为合理;模糊综合评价法用模糊数学来表示项目的风险状态,则能更准确地反映项目风险状态的本质和整体发展的变化特征等。这些方法在工程项目风险评价中被广泛采用,但在旅游项目投资中没有得到很好的采用。因此在旅游投资项目风险评价中必须灵活运用以上各种评价方法,取长补短,从旅游投资项目的不同角度出发进行评价,对用不同评价方法评价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计算,最后得出旅游投资项目某一风险的发生概率和损失大小,才能为风险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编制示范性旅游行业风险分析大纲,加强对旅游投资项目经济评价中风险评价及分析的引导

目前,一些企业对“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内涵认识不够,在缺少约束的情况下,对投资决策中的项目分析和论证不够重视,风险意识不强,不但会影响投资者的收益,也给整个社会的投资效益带来一定隐患。为了提高对旅游投资项目风险的重视,政府可以编制旅游行业风险分析大纲,并在那些使用政府资金的项目中示范应用,以此对我国旅游项目经济评价风险分析的理论研究进行实证检验,提高项目经济评价风险分析的研究与应用水平,也能达到引导社会加强旅游投资项目经济评价风险分析的作用,最终使政府能够扮演好为企业投资决策服务的新角色。

(五)加强风险分析人才培养

注重基础理论的研究,培养专业的项目风险分析与管理人才,是提高我国项目风险分析能力和投资决策管理水平的重要环节。目前,在项目风险分析人才的培养上,不应只局限于高校的人才培养,应充分发挥社会各种机构的培训作用,尽量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在咨询工程师的继续教育中加强风险分析内容的培训。同时,不断加强风险分析的理论研究,加强对随机理论、模糊理论、灰色理论以及神经网络等理论在项目风险分析中的应用研究,不断提高我国有关人员的风险分析和投资决策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6.

[2]黄平,方月圆.模糊综合评价在投资项目风险分析中的应用[J].四川建材,2006,(4).

[3]王春燕,邓曦东.风险评价方法综述[J].创业经济,2006,(8).

[4]翁钢民,张海燕.旅游投资项目的风险分析与防范对策[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4,(6).

作者:肖 彦 路立敏 崔丽萍

第2篇:浅谈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控制

【摘 要】 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在投资控制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站在项目工程管理专业的角度,从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可行性研究、项目初步设计、投资概算、招投标和施工阶段及监管、审计等方面,论述了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控制的必要性,提出了投资控制的要点和控制方法,并向投资项目的决策层和承建者提出了一些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 政府 投资项目 投资控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投资项目对于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满足民众需求和确保经济健康运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进程,政府投资项目不断递增。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国家更是拿出4万亿来投资各类建设项目,用于拉动内需,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的复苏。然而,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地方政府投资项目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监管不力、审计不严,特别在投资控制方面,从项目决策、可行性研究、项目概算、项目设计、资金调拨等环节,缺少相应的投资控制机制,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投资的效率效益、建筑工程市场秩序和防治腐败。本人长期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本文试图结合工作实际,就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控制,谈点粗浅的看法。

1.明确方向、把握原则,做好政府投资决策。

政府投资项目事关国计民生和经济大局,必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选准投资方向,掌握好投资的原则,做到科学决策。否则,政府投资项目就容易变成“政绩工程”、“腐败工程”,就会劳民伤财。

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方向,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特别是产生结构调整政策,切实结合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点投向农业、水利、能源、交通、城乡公用设施等基础性项目;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公益性项目;科技进步、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等国家和省市重点扶持的产业发展项目;政府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十二五期间,政府投资项目还要坚持以人为本,占在改善民生的角度,充分考虑惠及广大低收入阶层的切身利益,通过政府投资项目,促进资源配置的合理化、公平化,为实现让大多数人共享发展成果、缩小两极分化做出表率。

政府投资项目应发挥宏观调控和微观带动的功能,本着有利于履行政府职责,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和结构调整升级,有利于城乡统筹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量力而行、确保重点、综合平衡的原则,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程序,坚持以规划指导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储备和政府投资计划管理,做到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避免出现政府投资项目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等“三超”现象。

决策控制是政府投资项目的首要环节。一要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保证详实、准确,科学预测项目的投资规模;二要认真做好市场研究,充分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三要认真做好财务评价,充分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四要严格实行“单位申报,部门审查,政府决定”的决策程序,必要时举行项目听证会,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2.突出重点、把握要点,搞好政府投资控制。

在明确投资方向、把握投资原则的前提下,政府投资项目的工作重点在于切实做好投资控制。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控制,涉及从项目决策到项目完成的每个环节,其中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投资概算及招投标和施工阶段,是投资控制的要点。

2.1科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可研报告是项目建设的依据,只有做到科学合理、符合实情、具有可操作性,才能确保政府投资项目的切实可行和健康运营。因此,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的项目工程管理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对项目的认真考查、反复论证、数据分析和科学预测,实事求是地提出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投资规模、建设标准、财务评价、盈利能力、风险评估等。

2.2实行设计招标,优化设计方案。项目初步设计是投资控制的关键环节。项目确定后,项目投资的规模、标准和投入资金的多少,完全取决于设计阶段。因此,项目投资控制者应当在本阶段主动控制。政府投资项目设计,应当引入竞争机制,进行设计公开招标。让多个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严格按照有关规范编制出各自的初步设计方案,然后进行方案的比对和优选,最终确定出工艺流程简单,设备选型合理,能够节约大量资金且安全可靠的最佳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应直接由发改委(局)负责审批,复杂或重要项目应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工程咨询机构进行评估后批复。

2.3控制投资概算,实行限额设计。限额设计是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所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为依据,在投资概算限额范围内进行工程设计,以提高投资的经济效益。在初步设计阶段,要求设计人员要严格按照设计任务书的设计原则、建设方针和各项经济指标,做好主要设备、工艺流程、技术方案和工程图纸等方面的优化比较,使初步设计的概算严格控制在限额之内。政府主管部门和项目承建单位,均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建设,不得擅自突破概算。通过优化设计和限额概算,使技术方案和经济指标紧密结合,力求以最小的投资来创造最大的效益。

2.4招投标和施工阶段投资控制。当前,政府投资项目在招投标和施工阶段存在着不良竞争、压低工程造价、降低工程标准、偷工减料、监理人员腐败等现象。为避免和杜绝这些现象,在招投标阶段,要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既要合理造价、科学定额计量,又要防止恶意控标、抬标、窜标、围标现象的发生。在施工阶段,一要加强设计变更管理,尽量把设计变更控制在施工初期,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二要加强施工监督管理,做好工程周期、费用开支、成本材料等方面的控制,并加强项目建设的总体管理,以避免各类索赔事件的发生。

3.强化监管、跟踪审计,管好用好国家资金。

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控制,还在于对项目的监管和审计。如果监管不力、审计不严,就会造成国家资金的流失和浪费。

3.1实行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制度,从初步设计和概算评审环节控制好政府投资项目成本费用。各地应制订符合本地实情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对投资达到一定数额的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先评审,后预算;先评审,后拨款;先评审,后结算”的管理办法。对每个项目包括项目的概算编制、项目重大设计变更的预算调整、项目招标文件和招标底价的合理性等内容,本着“客观、公正、节约”的原则,依据有关规定,运用专业技术手段,认真评审把关,为合理安排项目建设资金提供真实、客观的依据。

3.2整合审计资源,强化制度建设。各级政府应成立专门的投资审计中心,整合审计资源,选拔工程技术人才,充实到投资审计中心,形成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合理的投资审计队伍。加强审计制度建设,规范审计的范围、内容、程序等。同时,建立审计报告制度,重点工程审计情况直接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

3.3主动介入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建设各个环节,实施全程监督。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为及时发现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可派出专人,现场参与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评审和项目的设计、施工及材料采购等项目的招投标,对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工程决算等进行现场跟踪审计,并对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同步监督,保证资金安全使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和纠正。

(作者单位:济南市工程咨询院)

作者:孙玉晓 李燕

第3篇:加强投资管理 提高电力项目投资效益

摘 要 工程管理要从工程项目的概念设想持续到正式运营这一过程,涉及投资机会、其可行性研究、勘察与设计、招标、采购工作、试运行及施工过程等。本文对电力项目投资增长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加强施工阶段的工程项目管理的要求,在此基础上采取控制电力项目投资增长的措施。

关键词 投资管理 电力项目 投资效益

当前,我国的电力投资体制不断得到深化,价格体制也有了大的改观,项目管理理论也在进一步深化,工程管理项目也有所加大,管理的经济地位逐步提升,其作用备受关注与重视。电力项目主要是在法人责任中进行的,它为我国电力投资指明了方向, 在约束机制方面有所加强,并进一步明确化了职责和权利,能够有效地控制工程的投资,使工程造价有所降低,使投资效益得以提高。

一、电力项目投资增长的原因分析

1、审批管理有待加强,宏观调控不力

施工单位为顺利过审查关,在项目审批时大做文章,钻政策的空子,在初级概算上做文章,逃避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查等,比如某中型电站在进行概算时人为修改数字,因为设计院要在这一数字范围内进行选择,在这方面做文章主要是想使本项目得到国务院的批准,降低此项目的审批时间,还要进一步简化程序,当此项目能够开工时,再加大投资;某些项目的初设审查的确具有人为性,施工单位将与其配套的设施及辅助设备去除掉,导致工程的调概还得把这些项目重新加入,加大了增加量,在审查时就有某些单位人为地去掉了江边泵房这些必须的项目;还有些项目需要投资估算、概算失准,通过去掉某一项的方法降低损耗,再加上落后的计算方法,动态因素的影响使投资更大。

2、材料、设备费用持续上涨

材料、设备的价格要上涨,最近几年,全国各行业的投资建设也在不断地加强, 所有的电力项目在材料、设备价格上都有了在幅度上升,材料、设备的价格也导致了工程造价的增长。

3、项目建设工期持续拖延导致投资额加大

项目建设的工期也存在拖延现象,导致这一问题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建设资金难以到位,很难落实,设备交货的拖延,施工企业的管理还存在落后原因等,这导致项目竣工投产时间高于原计划的拖延,使得建设费用有所增加。在中型电站,这一问题严重影响了投资,使得投资增加。

4、建设单位要加强管理

在建设过程中,有些项目出现了管理混乱,导致损失浪费现象比较严重,在采购、订货、施工方面没有开展招标、投标工作,也没有做到货比三家;除此之外,有些单位在管理经验上还存在不足,没有搞好投资的控制,没有对投资的程序及方法做严格的控制,只在事后的验工计价、支付工程款方面加强,不注重主动控制投资的加强,导致投资失控现象突出。

二、加强施工阶段的工程项目管理

施工阶段在工程项目管理中所占比重较大,此阶段的工程项目管理对企业的经济效益有较大影响,这一阶段还要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使经济效益得到有效提高,并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及办法

无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及办法促进工程项目的运作,对工程项目管理能不能提供准绳,所设规章制度的好与坏,适用程度如何,对项目管理的深度与细度也有直接的影响,导致企业的经济效益受损。

2、做好经济评估工作

在目标成本项目中标以后, 与有关部门一起做好对项目的经济评估工作,能够比较深入、细致地搞好调查工作,对项目的目标成本要做深入的计算。还要结合企业的施工能力与管理水平加强管理,做好施工方案的优化与指导,编制一套详细的具体的项目成本.

3、加强成本管理,搞好成本的考核及分析

成本核算及分析在目标成本能不能通过最后检验,在核算与分析,剩余方面比较明确,实现了奖惩处理得当,使员工更有积极性,在核算所得的资料中,在分析中,逐步对以后的施工项目做出了成本的规划,并得到一条有效降低成本之径。

三、控制电力项目投资增长的措施

诚然,我国不断出现物价上涨和政策变动的情况,为使所有项目不超概算,为使概算得到有效调整。还要结合不同的电力项目经验加强防范,在以后的电力项目建设中,还要逐步减少投资的增长,并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在项目投资管理方面要做到重点项目优先

加强建设项目的梳理、分类及排队,确定与相关的新建煤矿的联系,加强与技改、扩能矿井的合作,对这些重点项目的投资要进行优先安排。

2、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投资导向,加强项目投资的多元化

要实现了项目投资的多元化,控制好电力工程的造价,加强宏观调控,搞好微观工作,各项工作还要注重全程性,有效地降低工程造价,进一步健全并完善有利于项目投资的规章制度,优化各项措施,有效地控制工程的造价,控制其不合理上涨问题的出现。

3、加强工程各阶段造价管理

(1)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要加强

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主要是实施限额设计,此设计可以有效地控制工程的造价,还要做好初步设计,进一步概算控制施工图,使总投资有所增强;在做过多种方案的比较以后,保证制定与最佳设计方案相一致的设计。

(2)招标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需要加强

招标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主要是以无标底招标的办法,可以有效地杜绝有标底招标对标底编制、标价的确定,不至于在评标定标方面产生问题;改标底价可以是评标标准价,在对各投标单位进行预算报价以后,做出综合性分析,确保评标的合理性;改单报价以双报价为主;评标、定标方法要合理化,根据评标的得分不同,定好标底。

(3)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管理需要加强

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管理要因地制宜,对施工方案要严格制定,做好设计的变更管理,审批手续要严格规范;通过“货比三家、价看四店”的方式加强选材,遵规守矩,加强建设经费的管理,根据工程的进度,做到依照合同行事,严禁出现超工程款问题的出现。

(4)加强预、决算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

预、决算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主要是对工程预算的审核,有效地控制合同的造价;竣工阶段的造价要严格控制,从客观的设计出发,对审批手续齐全的签证资料要着手变更,能够有效地使用标准费用,对决算要变更,并列入到总决算之中。

4、建设模式全面启动,实现项目的法人责任制

电力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主要来自于这种临时组成的项目建设单位, 这种建设单位肩负着项目的报批、设计单位的选择、征地的拆迁工作,还要负责项目的计划管理,并做好概算调整、材料的设备订货、工程验的收等一系列工作, 在项目建设单位还要和地方政府部门相联系,搞好行业主管部门工作,并对项目设计部门及施工企业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具体事务的管理,此管理模式主要对建设单位的管理作用有所加强,却忽视了项目业主有相关作用,项目业主的说话分量较小,在责、权、利方面欠明确, 不利于投资的有效控制。

有效地改变并加强我国计划经济的建设模式,提高项目的决策权,并由项目业主做出有效的选择,这足以保证投资的应用。

总之,电力工程造价的控制工作是非常艰巨的,我们要加强宏观调控与微观管理,各项工作要做好并做细,在不同方面加强建设管理工作, 加强工程造价的调控,以此效益为中心,并逐步健全并完善各种必须的规章制度,优化各项措施,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的控制,防止不合理上涨现象的发生。

参考文献:

[1]俞力,刘绯,李玉东,等.电力工程项目经济效益的研究.中华民居.2013(21):254-255.

[2]姚华.电力建设项目环境经济效益研究.中国市场.2010(45):31-32.

[3]徐静进,梁海立.网省电力公司数据中心项目建设效益初步分析及深化应用探讨.华中电力.2010,23(6):42-43,47.

[4]潘红梅.浅谈电力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后评价.商品与质量:学术观察.2011(10):232.

[5]廖华伟.电力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存在的问题及策略研究.现代经济信息.2012(11):120-121.

[6]李志刚.电力系统输变电工程项目经济效益评价研究.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1(23).

[7]程少靖.探析电力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后评价.城市建设.2012(28).

作者:石宏平

第4篇: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流程

一、发改委外商投资项目申报流程

合资、合作双方签订意向书→确定项目→项目建议书(或项目简况)→项目业主行文报当地发改部门→当地发改部门初审→州发改委出具开展前期工作的函(立项批复)→业主持函到相关部门(国土、环保、水保等)办理相关手续→编制可研报告(需具备资质的咨询机构)→提交专家论证→核准可研→商务、工商、外汇管理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工商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程序

1.项目审批——省、州发改委,投资总额1亿美元以下,州发改委审批。投资总额1亿美元以上,省发改委审批。

2.名称登记——省、州工商局,州商务局审批的合同章程、批准证书州工商局直接登记。省商务厅审批的合同章程、批准证书省工商局直接登记。经企业、州局申请省局可授权州距登记。

3.合同章程、批准证书——省州、商务厅局投资总额1亿美元以下,州商务审批。投资总额1亿美元以上,省商务厅审批。

4.企业登记——省、州工商局,州商务局审批的合同章程、批准证书州工商局直接登记。省州商务厅审批的合同章程、批准证书省工商局直接登记。经企业、州局申请省局可授权州距登记。

5.环保——县、市、州局环保部门审批。

6.土地——县、市、州局土地部门审批。

7.卫生——县、市、州局卫生部门审批。

8.食品生产——县、市技术监部门审批。

9.食品流通——县、市工商局审批。

10.饮食生产——县、市药监局审批。

11.消防安全——县、市消防审批。

- 1

第5篇: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制度

一、责任单位

湘西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经财贸科

二、责任人

外经财贸科实行科长负责制。外商投资项目核准责任人、承办人为科长。

三、核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三)《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4年第22号)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外资[2008]1773号)

(五)《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

四、核准项目范围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项目;外商购并境内企业项目;外商投资企业(含通过境外上市而转制的外商投资企业)增资项目和境内再投资项目等各类外商投资项目。

五、核准权限

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由各市(州)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六、核准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规定。

(二)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行业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要求。

(三)符合公共利益和国家反垄断的有关规定。

(四)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政策的要求。

(五)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工艺标准的要求。

(六)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外债管理的有关规定。

七、申报材料

(一)按照国家有关格式要求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文本

(二)相关资料

1、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2、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3、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权限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5、规划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权限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6、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权限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7、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八、办理程序和时限

(一)项目单位通过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报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登记,办公室转送对外经财贸科承办。

(二)承办人在确认申报文件和材料齐全后签收。申报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应当在收到项目申请时或者自收到项目申请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告知项目单位进行补正。

(三)对涉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职能的项目,承办人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按规定需要咨询论证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论证。涉及重大决策事项的,按《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办理。依法应当听证的,按程序举行听证。

(四)在完成上述前期工作后,承办人提出初审意见,办公室核稿,报送委分管副主任签批。

(五)分管副主任、主任签批后,出具批复文件或上报省发展改革委核准,待省发展改革委核准后,转发批复文件。批复文件抄送相关部门,并在州发改委网站上按照有关规定信息公开。

(六)外经财贸科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决定。不予核准的,应当向项目申报单位书面说明理由。在14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核准的,需委分管副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但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并及时将延期理由告知项目申报单位。委托咨询评估、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进行专家评议的时间不计入办理期限内。

九、监督检查

(一)建立完善科室制度,每个办事环节经办人都要签名,科内全程记录办理过程并归档保存。

(二)科室内部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检自查。

(三)委机关有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四)通过公开公示的形式接受社会监督。

(五)接受人大、政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六)州纪委监察室派驻机构对本制度的执行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

十、责任追究

(一)过错责任内容

行政审批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有下列过错情形之一的,必须追究责任:

1、符合条件不对申报项目进行受理的

2、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准予批准或者超越法定职权批准的。

3、违反法定程序做出决定的。

4、不按法定期限办理的。

5、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

6、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

7、私自泄漏申请单位项目信息的。

8、其它过错行为的。

(二)责任主体认定

行政审批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故意违规、违法办理或者因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下列条款确定责任:

1、承办人故意违规、违法的,由承办人承担责任。

2、二人以上共同行使职权造成过错的,主办人承担主要责任,协办人承担次要责任,共同主办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3、行政行为经有关领导批准出现过错的,应追究批准人的领导责任。

(三)追究形式

1、科以下(含科级)有关责任人违反本规定,情节较轻的,由委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责令改正,进行诫勉谈话或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相应处分,并调离现有工作岗位,一年内不得从事与该岗位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工作。

2、副处级以上有关责任人违反本制度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3、上述责任人违反制度规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6篇:小本投资创业项目,投资者看好的项目

教育是整个国家、整个社会关注的对象,同时也是细化都每个家长关注和重视,尤其是年轻时尚父母们,早教意识很强,孩子的教育越早越好。所有现在做早教生意更赚钱,而在整个教育产业中,早期教育在中国是起步最晚的,所以成为了一个待开发的金矿,近年来被投资者看好。早教中的点读笔是投资者最为看好的小本投资创业项目。

而如何调整产品结构、如何改善营销策略,如何改进管理方法已经成了业界的当务之急。上下求索,产业加速突围,对于高度依赖幼儿早教的点读笔行业而言,出生率和新增人口的双下降毫无疑问构成了“重磅利空”,加之此前多年来一直悬而未决的版权、信誉问题,全行业的大洗牌已是迫在眉睫。投资者要仔细研究市场,小本投资创业项目点读笔,粗略估算超过了500个亿。而生产小太阳点读笔的广州小太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更是高科技早教产品领域的佼佼者,获得央视上榜品牌、人民出版社战略合作伙伴、中国科技创新优秀企业等众多殊荣。投资之前我就觉得小太阳点读笔真的非常有市场。现在年轻的父母在外辛苦打拼,回到家里根本没精神给嚷着听故事的孩子耐心讲故事,教课文。如果有一种教育产品能有效地让孩子把学习变为娱乐,自主地去“想学习、要学习”。相信很多家长就算挤破头,也会为自家的心肝宝贝购置一件。如果点读笔可以吸引孩子的注意力,让他们安安静静地听点读笔给讲故事,教课文,那父母轻松很多了!而且有那么多广泛的教材,例如小太阳点读笔有国学故事,迪士尼英语等等,就算父母不懂外语,孩子在家也可以自主学习,边学习边娱乐,孩子一定会乐此不疲。小太阳点读笔还研发了世界第一套电视动漫图书,四大名著儿童版也即将面世。

小本投资创业项目的代理产品独特性与进入门槛要高。有些产品很好,但太容易仿造,结果市场一打开,跟风者一哄而上,市场很快又垮掉,这时候最吃苦的除了厂家,就是代理商,这样的例子我们见过很多。而点读笔的独特性如何,是否容易仿造,可以根据产品原材料的来源是否珍稀、独有,产品的技术含量等等来判断。对比其他点读笔,小太阳点读笔产品全部采用最新的第三代识别技术,是自主研发生产,拥有十大功能无人能及,每一项功能都是一个独特的卖点。大豆油墨印刷的第一家,特别是耐摔功能更是其他点读笔无法复制的!

目前,为数众多的小本投资创业项目经销商由于自身销售经验的缺乏,而多数企业发完货后对经销商的营销支持又十分的有限,致使经销商们拿了货却不知道怎么卖——要么想不出好的销售方法,要么销售方法不管用,要么实现了一段时间的好销售后却跌入了销售谷底难以爬上来了。久而久之,经销商们就只能每天看着运营费用在支出,而产品销售却像蜗牛般在爬行。更加不幸的是,库存压力随着时间的推进像一座大山迅猛地压了过来,令经销商

们难以喘息。如此,众多经销商一般不出半年,便由合作前的兴奋变成了无穷无尽的苦闷,甚至快要丧失了前进的信心。

毫无疑问,如何快速扭转目前的销售劣势,实现正常、优良甚至红火的销售业绩,已成为广大小本投资创业项目代理商共同的梦想和唯一的追求。广大经销商要真正做到扭转销售劣势并且成功实现红火的销售业绩,是需要高品质地完成一系列的销售工作,方能化理想为满仓的真金白银。为此,一位终端火爆销售专家将结合自己上十年来在全国市场,和一线终端红火销售的实战成功经验,通过系列的专业文章来探讨、指导和协助广大经销商如何优质又高效地展开终端销售的整体运营工作,快速打牢基础和果断消灭难题——做到迅速扭转销售劣势,从而成功拥抱优良甚至红火的销售业绩。

实际上,全国为数众多的参加小本投资创业项目的商家,都犯了同样的一个毛病,即自己的销售经验并不丰富,但又没有好好地进行区域市场的科学运营规划,而是“拍脑袋”一想,决定代理什么产品,然后把门店和产品陈列处理好,就开业坐着等客上门了,热闹一月二月后,新鲜和喜悦褪去,经销商就开始了漫长而又艰苦的“销售万里长征”了——自己实力又不强,而所有的营销与运营问题又蓬勃的生长,加上竞争对手的前后抢逼,等等问题或明或暗的出现,使得经销商的销售业绩一日不如一日,经营十分的惨淡。显然,这是广大经销商销售经验有限,缺乏运营远见所导致的。古语说:运筹帷帐之中,决胜千里之外。意思是说:坐在军帐里思谋作战方法,指挥千里之外的战争,即一切尽在掌控之中,完全胜券在握。而我们的经销商们呢?几乎上都有点“心浮气躁”,并且觉得“时间就是金钱”,所以货品一来就要开卖,没有什么“闲功夫”去想这想那,所以,就造成了很多营销与运营问题没能得到及时和科学的解决,演变成了后面经销商运营前进的绊脚石。

明确销售的方向是经销商实现轻松、快速、红火销售的关键。这一点,应该是经销商百分百要做好的工作之一。但是,现实中却有百分之九十八以上的经销商并没有明确自己的销售方向,因此造成经销商后续的运营麻烦不断,销售老是上不去,就好像中国男足一样憋着劲要射门却老是射不进一样。显然,经销商必须明确自己的销售方向,例如产品的目标消费者是谁,消费水平和购买心理如何,反复购买的次数为多少,是个体购买多还是团体购买得多;又如产品日常的零售应该怎样做,团购目标者是谁,团购或工程又该怎样做,一般采取哪些策略更容易把团购或工程销售攻下来;再如品牌推广应该怎样做,怎样花更少的费用而达到更好的传播效果;第四是营销活动如促销活动应该怎么做,一年展开多少次营销活动更好,怎么去操作这些活动并达到最好的销售效果;第五是要根据产品的特点和消费者的特点,怎么把销售技巧、销售方法、售后服务等细节工作做好,以便更好地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

从而收获更理想的销售业绩等等。

总体而言,经销商明确销售方向会有上十项的内容——关乎经销商日常和全年销售的运营内容——这些内容,广大经销商应该看穿看透,并且找出制胜的办法,即明确销售运营的方向,这样才能随着市场变化也能稳抓销售运营制胜的“七寸”,从而实现优良甚至红火的销售业绩。但是,现在很多经销商对以上内容都没有深入的思考,更没有科学实用的对策,而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把产品摆到店内或柜台上,就坐着等客户上门了。这样虽然不用费脑筋,但也使得自己的销售踏上了“万里长征”的道路,十分的不可取。所以,经销商要实现红火的销售业绩,就一定要有耐心地整体去思考,明确有助于销售的方方面面,把问题都估计充足并逐步消灭掉,方能使自己的销售运营越来越轻松,最终收获全年红火的销售业绩,让自己的笑容乐开成一朵红彤彤的花朵。

科学组建团队。科学的组建团队就非常好理解了。显然,经销商既要结合自身的实力,尤其是资金实力,又要结合市场竞争、销售方向、营销战略等方面,进行综合的考虑,最终组建成一支能按照自己的运营计划强力战斗的营销实战团队,一步一步地实现自己的运营目标。显然,明确了销售方向、营销战略、销售策略、目标消费对象、自身实力等情况后,经销商就能更准备的确定团队的人数,需要招聘具有什么经验和具有什么擅长的员工,等等方面,从而使得经销商的营销团队人数合理,支出成本合理,而实战能力优良,能够快速地将销售目标得以实现。毫无疑问,广大经销商就应该这样地去组建自己的营销实战团队。据记者了解,小太阳对代理商建立了强大的运营、客服、培训、售后团队,并设立了代理商专区和代理商学院,帮助代理商第一时间解决问题,让代理商随时共享集团化的服务。在营销上小太阳创立了1+3+8的营销方法和4+2+1的促销方法,让代理商做得轻松。

第7篇: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

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为规范对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外商购并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增资等各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

第二章 核准机关及权限

第三条 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分类,总投资(包括增资额,下同)1亿美元及以上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总投资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限制类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项目申请报告,其中总投资5亿美元及以上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总投资1亿美元及以上的限制类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项目申请报告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

第四条 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下的限制类项目由地方发展改革部门核准,其中限制类项目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准,此类项目的核准权不得下放。

地方政府按照有关法规对上款所列项目的核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 项目申请报告

第五条 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名称、经营期限、投资方基本情况;

(二)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

(三)项目建设地点,对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

(四)环境影响评价;

(五)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

(六)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设备及金额。

第六条 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项目申请报告应附以下文件:

(一)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二)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三)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四)省级或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五)省级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六)省级或国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七)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第四章 核准程序

第七条 按核准权限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核准的项目,由项目申请人向项目所在地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提出项目申请报告,经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核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可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项目申请报告。

第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项目申请报告时,需要征求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的,应向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征求意见函并附相关材料。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应在接到上述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书面意见。

第九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受理项目申请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需要进行评估论证的重点问题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论证。接受委托的咨询机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评估报告。

第十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自受理项目申请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或向国务院报送审核意见。如20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核准决定或报送审核意见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批准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项目申请人。

前款规定的核准期限,不包括委托咨询机构进行评估的时间。

第十一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核准的项目向项目申请人出具书面核准文件;对不予核准的项目,应以书面决定通知项目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项目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五章 核准条件及效力

第十二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条件是: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规定;

(二)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行业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要求;

(三)符合公共利益和国家反垄断的有关规定;

(四)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政策的要求;

(五)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工艺标准的要求;

(六)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外债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项目申请人凭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城市规划、质量监管、安全生产、资源利用、企业设立(变更)、资本项目管理、设备进口及适用税收政策等方面手续。

第十四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的核准文件应规定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在有效期内,核准文件是项目申请人办理本办法第十三条所列相关手续的依据;有效期满后,项目申请人办理上述相关手续时,应同时出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的准予延续文件。

第十五条 未经核准的外商投资项目,土地、城市规划、质量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 项目申请人以拆分项目或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可以撤销对该项目的核准文件。

第十七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可以对项目申请人执行项目情况和地方发展改革部门核准外商投资项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查实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第六章 变更及其核准

第十八条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项目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需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变更:

(一)建设地点发生变化;

(二)投资方或股权发生变化;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主要产品发生变化;

(四)总投资超过原核准投资额20%及以上;

(五)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

第十九条 变更核准的程序比照本办法第四章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为及时掌握核准项目信息,地方核准的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在项目核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核准文件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二十一条 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依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第346号)和本办法的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祖国大陆举办的投资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4年10月9日起施行。此前有关外商投资项目审批的规定,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均按本办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22 号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并于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 二○○四年十月九日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核准机关及权限 第三章 项目申请报告 第四章 核准程序 第五章 核准条件及效力 第六章 变更及其核准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为规范对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外商购并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增资等各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 返 回

第二章 核准机关及权限

第三条 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分类,总投资

(五)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工艺标准的要求;

(六)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外债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项目申请人凭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城市规划、质量监管、安全生产、资源利用、企业设立(变更)、资本项目管理、设备进口及适用税收政策等方面手续。

第十四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的核准文件应规定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在有效期内,核准文件是项目申请人办理本办法第十三条所列相关手续的依据;有效期满后,项目申请人办理上述相关手续时,应同时出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的准予延续文件。

第十五条 未经核准的外商投资项目,土地、城市规划、质量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 项目申请人以拆分项目或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可以撤销对该项目的核准文件。

第十七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可以对项目申请人执行项目情况和地方发展改革部门核准外商投资项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查实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返 回

第六章 变更及其核准

第十八条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项目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需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变更:

(一)建设地点发生变化;

(二)投资方或股权发生变化;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主要产品发生变化;

第二十条 为及时掌握核准项目信息,地方核准的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在项目核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核准文件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二十一条 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依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第346号)和本办法的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祖国大陆举办的投资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4年10月9日起施行。此前有关外商投资项目审批的规定,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8篇:外商投资项目代理制暂行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的若干意见》,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机关作风,改善投资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我省决定对外商投资项目实行无偿代理,为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代理制是指投资者自愿委托,对属于省级和省级以上审批、管理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由省外商投资咨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提供代理服务,代理申办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外汇登记、税务登记等有关手续。

二、代理内容

1、提供办事程序、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备案等有关法律和政策咨询服务;

2、办理合同、章程的审批、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外汇登记、税务登记等手续;

3、办理已设企业的股权、经营范围、投资者变更、合并分立等手续;

4、转报海关登记、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手续。

三、工作程序

“中心”的代理工作按照“接待咨询、受理委托、转送相关、协调办理、接受监督”的程序运行。

1、接待咨询。“中心”对有意在我省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服务对象,提供各类投资政策以及有关办事程序的咨询,指导服务对象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受理委托。服务对象向“中心”提出代理申请后,“中心”负责对服务对象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审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提出修改意见。对符合代理条件的,与服务对象签订代理协议书,填写有关项目代理表单。

3、转送相关。“中心”接受委托后,将相关项目审批、注册登记资料分

别送达相关部门,并负责完成相关代理服务工作。

4、协调办理。代理事项送达后,“中心”对代理事项实行全程跟踪服务,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加快资料传递。代理服务事项办结后,“中心”将领取的证照(或批准文件)以及办理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资料逐件核实,当面送达服务对象。项目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中心”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服务对象,说明延期理由,“中心”负责向服务对象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5、接受监督。“中心”在省商务厅的指导下开展代理工作。要严格管理,规范运作,自觉接受企业、客商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代办的事项按时限或提前办结,真正让企业和客商感到方便、满意。

四、免收代理费

1、“中心”对所有符合条件的代理项目均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2、相关代理费用从省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中给予资助。

五、管理

1、中心的代理工作要按照“零障碍、零距离、零投诉”和“一个窗口对外、全程跟踪服务”的要求开展工作。

2、中心在代理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通过对口学习、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回访等方式,倾听各方建议,总结经验,弥补不足,完善保障机制,确保代理制见实效。

3、中心受理服务后,要统一协调,明确专人对每项服务工作提供全程跟踪服务,保证每项服务有答复、有落实。要建立回访制度,定期对申办人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全程办事代理制实施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4、中心对代理的每个项目逐一登记(见附表),每半年向省商务厅、财政厅提出资助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经省商务厅、财政厅审核后,在20个工作日内拨付。

六、罚则

1、代理事项手续完备的,中心承诺25个工作日内办结,如因“中心”自身原因,造成没有及时办结的,经主管部门查实后,将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

2、中心如有违反商务部、财政部规定行为的,按两部处罚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中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违规行为:

①申报资助资金时,提供虚假材料的;

②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项目代理资助的;

③项目代理的组织工作实施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

④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对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不予配合的。

4、中心如发生违规行为,由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①内部警告或通报批评;

②停止拨付并收回资助资金;

③取消其申请项目代理资助的资格;

④限期归还已拨付的资助资金;

⑤建议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9篇: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20041009)

第 22 号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并于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二○○四年十月九日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为规范对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外商购并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增资等各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

第二章 核准机关及权限

第三条 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分类,总投资(包括增资额,下同)1亿美元及以上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总投资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限制类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项目申请报告,其中总投资5亿美元及以上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总投资1亿美元及以上的限制类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项目申请报告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

第四条 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下的限制类项目由地方发展改革部门核准,其中限制类项目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准,此类项目的核准权不得下放。

地方政府按照有关法规对上款所列项目的核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 项目申请报告

第五条 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名称、经营期限、投资方基本情况;

(二)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

(三)项目建设地点,对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

(四)环境影响评价;

(五)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

(六)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设备及金额。

第六条 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项目申请报告应附以下文件:

(一)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二)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三)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四)省级或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五)省级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六)省级或国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

(七)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第四章 核准程序

第七条 按核准权限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核准的项目,由项目申请人向项目所在地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提出项目申请报告,经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核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可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项目申请报告。

第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项目申请报告时,需要征求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的,应向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征求意见函并附相关材料。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应在接到上述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书面意见。

第九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受理项目申请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需要进行评估论证的重点问题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论证。接受委托的咨询机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评估报告。

第十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自受理项目申请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或向国务院报送审核意见。如20个工作日内不能做出核准决定或报送审核意见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批准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项目申请人。

前款规定的核准期限,不包括委托咨询机构进行评估的时间。

第十一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核准的项目向项目申请人出具书面核准文件;对不予核准的项目,应以书面决定通知项目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项目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五章 核准条件及效力

第十二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条件是: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规定;

(二)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行业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要求;

(三)符合公共利益和国家反垄断的有关规定;

(四)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政策的要求;

(五)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工艺标准的要求;

(六)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外债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项目申请人凭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城市规划、质量监管、安全生产、资源利用、企业设立(变更)、资本项目管理、设备进口及适用税收政策等方面手续。

第十四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的核准文件应规定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在有效期内,核准文件是项目申请人办理本办法第十三条所列相关手续的依据;有效期满后,项目申请人办理上述相关手续时,应同时出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具的准予延续文件。

第十五条 未经核准的外商投资项目,土地、城市规划、质量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六条 项目申请人以拆分项目或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项目核准文件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可以撤销对该项目的核准文件。

第十七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可以对项目申请人执行项目情况和地方发展改革部门核准外商投资项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查实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第六章 变更及其核准

第十八条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项目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需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变更:

(一)建设地点发生变化;

(二)投资方或股权发生变化;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主要产品发生变化;

(四)总投资超过原核准投资额20%及以上;

(五)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

第十九条 变更核准的程序比照本办法第四章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为及时掌握核准项目信息,地方核准的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在项目核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核准文件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二十一条 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依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第346号)和本办法的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在祖国大陆举办的投资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4年10月9日起施行。此前有关外商投资项目审批的规定,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均按本办法执行。

上一篇:短信业务介绍下一篇:供电所安全员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