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水电可持续管理论文

2022-04-1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小水电是重要的清洁可再生能源,我国拥有着丰富的小水电资源。近年来,国家在发展经济大力扶持小水电建设的同时出现了小水电无序开发的现象,小水电无序开发带来的负面效应不可忽视,该采取什么措施去减少和消除这些负面效应是一个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小水电可持续管理论文 (精选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小水电可持续管理论文 篇1:

小水电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浅谈

摘要:中国小水电的建设通过及时年发展已经处于国际领先水平,而且管理方式方面已经实现了由简易粗放式的管理方式往集约型管理方式的变化,小水电项目建设运行制度在逐渐完善,不过现阶段小水电工程管理工作中依旧面临大量问题需要得到相应解决,因此应当加强小水电项目管理工作,确保水资源是安全可靠的。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与分析能够对于相关从业人员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关键词:小水电;管理;问题;解决对策

引言

小水电资源主要是分布于与大型电网相远离的山远区域,因此其不但为偏远区域能源的关键构成成分,而且对于大电网是有力的补充,于中国电力体系当中占据了极为关键的影响。因此在水力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建设小水电站,可以充分利用水资源,而且也使得当地电力需求获得相应满足。近年来,在全国小水电清理整改行动和“碳达峰”情况下,加强小水电的管理工作,提升小水电的综合效益则变成了现阶段急需解答的关键问题。现阶段小水电站工程管理当中,不但需使得自动化的水平获得有效提升,而且还应当采取现代化、科学化管理方式以及思维来使得对于小水电站管理工作获得实现,逐渐提升管理能力和工作效率,进而促使小水电站可持续、健康合理的发展下去。

1 小水电特征

小水電与大中型的水电站项目相同,均为水力发电,不过其不只是小型化大水电。而且小水电自身有着一系列的特征,像是分散性,就是单站的容量较小,不过资源遍地开花;对于生态条件负作用较小;还有简单性,就是有着成熟的工艺,不需要大力进行改进;当地化特点,就像当地的群众可以参加建设,而且能够尽可能应用当地的材料进行建设工作;标准化特点,就是容易使得设计的标准化以及机电装置的标准化获得实现,以使得造价减少、工期缩短。小水电设计、规划、施工、管理以及设备制造等应当与这类特征相适应,才可以实现小成本、技术先进以及运行安全可靠。

2 小水电管理中存有的问题

2.1 一些小水电存有失修状况

现阶段小水电处于飞快发展之中,现代化的水平逐渐提升,而且获得大量的成绩,不过应当看到,在国内依旧存有大量老旧小水电,而且这类小水电因为修建的年代较为久远,因为当时投资的规模与技术条件的制约,而且因为持续运行缺少必要维护,因此大量小水电可靠性不断变差。除此之外部分项目建设的标准较低、管理机制是不完善的,存有老化失修等状况,导致了众多水资源出现浪费问题。在这个时候,一些小水电存有人为破坏问题,部分水利装置遭受人为破坏影响,部分水库对用电缺少精细管理方式,电费收缴成效较差,水利水电中存有资产流失情况,小水电运转成效较差。

2.2 小水电管理制度有待获得完善

国内小水电在实行改革之后,对小水电管理方式采用新型化处理,水管单位承担任务与收益出现了变动,依照分类标准把水管单位划分成纯公益性的管理部门与准公益性的管理部门还有企业这三类不同类型。除此之外对各种水管单位开展分类管理措施,不过因为原始思维限制,大量水管单位很难与改革之后新变化相适应,对小水电管理方面依旧是采取计划体制阶段的措施,对新型体制缺少清晰认知,水管单位的工作人员缺乏责任观念,管理成效较差,一些水利管理单位存有管理方面的缺点。因为管理情况对于工作人员工作的热情造成影响,所以水管单位管理的效率是较低的,大量工作人员对小水电管理存有一定盲目性。

2.3 企业成本的控制缺少市场机制

虽说国内水管单位实现划分与分类,而且颁发出一些相应的政策与规定,不过由于大量小水电投资需依靠国家投资与相应财政支撑,因此水管单位存有浪费问题。对于水资源收益情况,一些水管单位水价没有与市场变化所构成相应的定价制度相结合,水费定价很难确保合理科学性,而且水价征收很难获得有效保障,这类局面造成了水管部门很难维持着简单再生产。除此之外,因为水资源有着一定特殊性,假如不能与运行成本相结合开展水价市场化的调整,水管单位将会面临着相应的亏损状况。

2.4 小水电资金的投入状况

小水电因为存有错误估计问题,对资金风险控制的成效是较差的,因此导致一些小水电很难确保充分资金投入,进而会对于新修的小水电工程进度造成一定影响,一些老旧的小水电也很难使得全面修复获得实现,尤其是一些病险项目很难得到及时除险加固,项目的效益难以得到保障。一些新修的小水电工程的实施目标为维持水管单位的形象或者是业绩,项目完成兴建之后缺少充分的管理方式,所以这种工程难以获得充分的应用。

2.5 缺少相应基础装置

对小水电建设关注点一般侧重在小水电工程的建设方面,但是对小水电项目其它方面却缺少相应的关注,因为缺少相应的基础装置造成小水电工程很难发挥出最大的成效。就像是一些区域小水电工程的建设目的为实现本地区的蓄水功能,不过在建设当中一般忽视小水电配套的设施建设,对渠系配套装置缺少建设工作,所以产生渠道淤积等问题,小水电工程的成效很难获得保障。

3 小水电管理措施

3.1 完善小水电管理制度

要想确保小水电管理成效,第一应当使得水利管理单位管理的标准获得提升。第一方面,应当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养,逐渐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能力,进而能够使得管理的成效获得提升。第二方面,应当重视水管各单位的互相沟通与协调,对于相关单位的管理责任进行明确。现阶段水管单位当中存有主体责任不清晰等问题,因此应当对于相观的管理制度进行完善,把责任与目标具体化和明确化。第三方面,应当建立起相应进度落实机制。为确保小水电项目管理成效,经过责任落实机制,能够使得项目管理当中存有的进度情况获得有效解决,确保处理是及时可靠的。

3.2 小水电需求市场化的运作手段

小水电项目建设与原存小水电维护等均需要耗费掉一定财力以及人力。所以为确保小水电项目有效合理的运作,小水电应当采取市场化手段进行相关运作,而且水费应当合理进行定价,水费征收等应当有着相应的管理措施,农业用水与工业用水应当区分对待。保证水资源可以使得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获得有效实现,应当确保利润是合理科学的。

3.3 确保小水电项目相应资金的投入

在现阶段小水电管理状况看来,一些小水电项目处在亏损状态。因为存有亏损情况,导致水利于融资方面存有大量困难。而且小水电对确保社会生活有着特殊的影响,因此相关政府单位应当经过财政进行支持,进而能够确保小水电获得可持续的发展。相关政府单位对于水利建设的管理能够出台相关配套措施,使得水利建设多方融资获得实现。

3.4 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

对小水电当中水资源的应用应当维持应有持久性,而且水资源开发应用不可以对于水资源良性的循环造成影响。自然资源开发以及应用不能对于原存生态平衡造成影响。因此应当对于水资源应用以及保护问题做到较好认识。因此应当对于水资源配套设施进行完善,使得水资源的均衡性以及持久性获得实现。与水资源于空间分布特征相结合开展以多济少措施,对水资源于时间分布方面的特征采用以丰补缺措施。经过小水电开展跨地区的调水工程,加强外来水的合理科学管理与调度,经过优化配置来使水资源应用效率得到提升,确保水资源获得合理科学开发,促使水资源得到可持续应用。

4 结束语

小水电管理有着一定复杂性,因此于小水电管理当中应当对于存有的问题采用相观方式,经过制度使得管理规范化获得实现,应当转变原存管理观念,经过制度的完善使得小水电的管理能力获得提高。水资源应当确保合理开发以及高效应用,水资源应当实施统一有效管理。

【参考文献】

[1]李国红.我国小水电管理的问题探析[J].今日科苑,2016(10).

[2]张 叶.谈现阶段我国小水电管理存在的问题[J].科技创新导报,2016(02).

[3]曹迎春,刘 琳.浅谈邵阳市小水电管理[J].湖南水利水电,2016(02).

[4]张明志.小水电施工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J].民营科技,2015(12).

作者:黄扬程

小水电可持续管理论文 篇2:

浅谈小水电出现的无序开发现象及处理措施

摘要:小水电是重要的清洁可再生能源,我国拥有着丰富的小水电资源。近年来,国家在发展经济大力扶持小水电建设的同时出现了小水电无序开发的现象,小水电无序开发带来的负面效应不可忽视,该采取什么措施去减少和消除这些负面效应是一个值得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关键词:小水电;无序开发;负面效应;措施

一、我国小水电资源特点

小水电是小型水电站的简称,每个国家对小水电的划分标准都有所不同,中国在1986年规定,单站容量25000KW及以下的水电站均可按小水电政策建设和管理。小水电具有可分散开发、投资小发电供电成本低、周期短、见效快的特点。我国目前的小水电开发建设的技术成熟,经济可行。

小水电是国际上认可的清洁可再生能源,合理有序的开发有利于可持续发展。我国的小水电资源丰富,据统计显示,我国小水电技术可开发量为1.28亿Kw。由于我国小水电资源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疆地区和特别贫困地区,这些地区大电网多难以覆盖,小水电的开发则可以代替大电网解决无电,缺电地区的人口用电。我国的小水电还是农村基础设施,小水电对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做出过历史性贡献。

二、小水电出现无序开发现象

近几年来,由于小水电背后蕴藏的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及国家对小水电的开放政策,民营和私营企业对小水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出现了热情高涨的现象,小水电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但在小水电建设热潮中也出现了一系列的负面问题,小水电的无序开发便是其中之一。

2018年6月20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栏目曾对以“小水电影响大生态”为题的内容进行了长达近20分钟的报道。报道的内容主要是6月19日审计署《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结果》公布的结果,从公布的数据中来看,小水电的开发强度较大且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如环评不到位、未实现生态流量监测、小水电不按规划建设无序开发等问题。其中小水电无序开发的现象尤为突出。目前,我国的小水电无序开发现象大致有以下几种。

(1)开发商对河流缺少规划,滥占资源,随意圈水发电。在一些河段上开发商为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随意开发小水电,导致小水电分布过于密集。如在江西赣州的乐洞河上小水电分布就非常密集,在这条河流有落差的支流上基本都修建了水电站,有些河段不到一百米的距离内甚至出现了两家小型电站。

(2)政府对水能资源的许可和审批太过随意,使得一些小水电项目未经过严格审查就开始建设并投入运营。这样的小水电不仅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安全和环保隐患,甚至在后期的投产运营中也不会带来很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小水电开发商为节省投资缩短工期,不按设计和规划进行建设,随意更改方案,不兼顾梯级开发原则,造成梯级之间纠纷。

三、小水电无序开发产生的负面效应

(1)河流上小水电分布密集,使原有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水库蓄水之前,需要进行库底清理,库底清理是指对蓄水淹没范围内涉及的地面附着物(林木)、房屋及附属建筑物等采取拆除、砍伐、清理等处理措施,无序的小水电开发会使大量树木被砍伐,导致植被破坏,进而产生水土流失的情况。同时修建拦水坝还会阻隔河流正常流动,改变河流内的鱼类及其它水生生物的生存原环境,阻碍其正常的洄游通道,打乱原有的繁殖规律,从而减少鱼类和其它水生生物数量。

(2)小水电过度引水截流,出现河流减脱水现象,甚至河流断流情况。

我国小水电约三分之二都是采用的引水式水电站,引水式一定程度上会改变原河段上下游的水文情势,如果不对引水及下泄流量进行合理规划和监测,不考虑河流的生态流量,将会出现原河道水量减少出现河床裸露的情况,严重的还会出现河床干枯造成河流断流。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结果》报告中就曾指出:小水电过度开发致使333条河流出现不同程度断流,断流河段总长1017公里。比如云南境内长江支流南广河,50公里距离内有30多座小水电站,其中13座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河道断流,河道断流时间长达40天,最长的断流长度达到3000米,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容忽视。

四、对小水电无序开发的治理措施

(1)加强审批和监管力度,完善相关政策。小水电的无序开发其源头在于相关制度不健全、政策不配套、体质不完善。政府可以通过科学的规划论证、严格的审批和监管小水电项目,使小水电开发有一个健全的管理体制,从源头上把关遏制小水电的随意开发和违规建设。

(2)对己建小水电进行分类整改,有序退出不合格小水电。各地各政府可对当地己建小水电进行综合测评,对不合格、不经济、不生态的退出类小水电采取拆除或部分拆除的措施,同时拆除过程中要避免新的环保和安全隐患产生;对整改类小水电加强监管力度,根据综合测评结果确立整改目标,督促整改直至达标后方正常运行;保留类的小水电可正常运行,但后续发展依旧要遵循相关政策。

(3)保证生态流量,科学合理开发小水电。对于要新建的小水电项目要进行严格的综合测评,因地制宜的科学规划建设方案,同时保障河流生态流量,加强生态流量监管,在小水电开发过程要始终坚持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原则。

五、總结

小水电是我国非常重要的资源,小水电的开发可以对我国经济起到一定程度的推动作用,也可以带来较好的社会效益,但凡事过犹不及,因为看重小水电蕴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就盲目对其进行开发建设而罔顾其背后的长远的生态效益,这不仅不利于我国的可持续发展甚至还会产生巨大威胁。所以必须要有序严格,科学合理的去开发建设小水电,最大程度的去减少和消除其带来的负面效应,最终实现经济环保两头抓,在合理运用水资源创造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同时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作者:苏莹 李泓颖

小水电可持续管理论文 篇3:

完善广西小水电上网电价机制的探讨

摘 要:小水电具有巨大的社会效益和良好的环境和生态效益,发展小水电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当前我区小水电价格政策仍停留在粗放无序的管理状态。小水电电价近年来,涨价呼声日渐高涨,对我区的销售电价间接产生了巨大的压力。因此,有必要建立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小水电上网标杆电价制度,使其符合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定价原则,既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又能反应政府政策扶持,还有利于我区经济特别是偏远地区农村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小水电;上网电价;机制

广西地处祖国南疆,是亚热带季风气候,河流众多。受季风影响,气候温和多雨,水量充沛,蕴藏的水能资源丰富,居全国前列。近年来,水电的蓬勃发展对广西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落后的价格形成机制也造成了小水电无序建设等方面问题。本文在借鉴周边先进省份的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就完善小水电标杆电价提出了一些设想,供决策者思考。

一、当前的小水电价格形成机制

我区的小水电上网电价的定价方法主要采取的是会计成本定价法。对于早期开发的小水电站,上网电价由社会平均发电成本、平均利润和税金相加,再除以小水电站的平均年利用小时数得到。对于“还本付息”和经营期的小水电站,上网电价则由该电站批复的固定资产投资概算每年的摊销、每年需支付的银行贷款利息、发电成本、税金、可用还贷折旧、可用还贷利润和电站投资者的利润等相加,再除以该类型的小水电站的平均年利用小时数计算得到。

这种定价方法简单易操作,我国的独立运营的电厂上网电价普遍采取这种定价方法。但是这种方法是一种静态的带有统计性的定价方式,拥有较强的人为性。由于小水电的新老电站还本付息压力不同,发电成本各不相同,会产生类似于“一站一价”甚至“一机一价”的上网电价现象,这与我国《电力法》、《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上同网同质同价的规定是相悖的。同时,小水电分布广,数量多,这就为小水电的上网电价管理部门带来了更多的工作,也为行业管理部门对小水电行业的管理带来了更大的管理难度。

二、主要问题

(一)还本付息电价机制存在固有缺陷

还本付息电价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吸引社会资本金投入电力建设,满足社会用电需求产生了积极的效果。但当下,电源性缺电的情况已日臻减小。还本付息电价政策导致成本无约束、市场无竞争、价格无控制等负面效应已经越来越显著。

1、企业没有降低成本的外在压力和提高效率的内在动力。按照还本付息电价政策,成本越高,利润越大,电力企业没有控制造价、降低成本的积极性。

2、不利于电力工业的合理布局。部分地区为了追求短期利益,大量建设高造价、低效率的小水电项目,影响了电力建设的统一规划和规模效益,也给自然环境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3、推动了电价上涨。为了保证还本付息和投资方的回报,新建电力项目的电价越来越高,电价上涨加重了社会的负担。

(二)现行小水电电价分级管理模式缺乏统一有效的管制

在現行小水电电价管理模式下,总装机容量8000千瓦以下的小水电项目电价由地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总装机容量小于600千瓦则由县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批。小水电的上网电价测算基本原则主要由自治区物价部门负责制定,但是这些原则大多只是框架性的,并没有一套详细的测算方案和实施细则。尤其是项目建成发电后调价的原则和方式没有明确限定,为地方政府寻求“价外加价”提供了操作空间。由此产生了“努力”建成管好水电站,不如跑好一宗好电价”的不良示范效应,对优秀的小水电企业没有进行合理的价格激励,反而由此容易诱发小水电企业的寻租行为,同时也增加了地方价格主管部门的履职风险。

(三)陈旧的体制无法解决日益凸显几个主要矛盾

1、从市场角度出发,不同的调节水电站在市场中的价值不同。主要在高峰时段发电的年调节和多年调节水电站,市场价值应最大,主要承担腰荷的季调节水电站价值次之;调节能力较差的日调节和径流式水电站的市场价值应最低。另外,在发电效率方面,一般情况下装机容量大的项目发电效率和电能质量较高,对资源的利用较为合理。因此,一般水电发达省份都会严格限制500千瓦以下的小水电项目。

然而我区目前并未将对小水电项目的调节性能和装机容量引入定价机制,这容易诱导地方不顾社会效益、环境因素的影响盲目选址上马小水电项目,造成社会资源的无谓浪费和环境的严重破坏。

2、目前我区小水电企业多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标准已统一至销售额的3%,然而电网企业在收购其电量并转售时却需按销售额缴纳17%的增值税,即电网企业购小水电比购其他类型电源需多缴纳14%的增值税,无形中增加了电网企业的购电成本。例如:某小水电上网电价0.28元/千瓦时,电网企业不含税购电成本为0.27元/千瓦时;某大型水电企业上网电价同为0.28元/千瓦时,电网企业不含税购电成本为0.24元/千瓦时。电网企业购同质同量的电价却比正常情况多花了0.03元/千瓦时,这对于电网企业来说,是显失公平的。

3、建设小水电站及小水电生产往往具有综合利用的要求,除了发电以外,通常还兼有防洪、灌溉、航运、供水等综合效益。汛期弃水、灌溉和供水用水都会影响到发电用水。为了确保工农业和城镇用水,小水电经常反季节提高水位,错过发电机会;或是长期在低水头运行,机组出力下降。较多的承担社会责任使得小水电企业经济利益严重受损,这对小水电企业来说是不公平的。但在目前的体制下,将小水电站兼有的其他功能的建设、运行、维护费用计入小水电的基建、生产成本,进而传导至终端用户。这种做法,既不能真实反映小水电的生产、经营成本,也直接导致了小水电上网电价的不合理上扬。这对电网企业和终端用户来说也是不公平的。

4、目前各小水电企业都是并网发电运行。但是并网条件却大不相同,有的水电站要架设很长的输电线路并网,而且很多输电线路还兼做农村用电户的供电使用,有的水电站却基本可以就地并网。为公平对待,对有输电线路投入的小水电项目在补偿线路投资范围内实行输电加价。然而,目前的小水电价格机制中并未对输电费用加价标准进行统一规范,仍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由发电企业提出输电费用加价的申请,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自主量裁核定,一方面使得输电工程成本难以被合理控制,另一方面不利于引导小水电项目综合考虑社会经济效益合理选址。

三、改革方法思路

(一)总体思路

为发挥价格杠杆引导水电投资的作用,鼓励有调节性能水电站的建设,优化水力资源的配置,简化电价审批程序,应在借鉴有先进管理经验的省份做法基础上,制定符合广西区情的公平合理、分档科学、激励与约束并行的标杆电价体系。由事后定价变为事前定价,为投资者提供明确的价格信号,引导电力投资。

(二)确定定价应考量的主要因素

1、标杆电价的测算参数。从鼓励先进,引导资源合理配置的角度出发,采用国家有统一标准的测算参数并参考广西“社会平均成本”水平确定上网标杆电价计算公式及参数标准。

2、装机容量。从市场价值角度出发,大容量机组出力更稳定、电能质量更高,价值理应更大;从保护生态环境角度出发,也应积极限制小容量机组项目。在制定可以设立1-3个容量阶梯,以容量大小在合理水平内划分差价水平。

3、库容调节系数。将库容调节系数引入电价制定方案,将不同调节能力水电站的价值以合理方式体现在电价中。其中,水电站的调节能力根据库容调节系数确定。库容调节系数等于本级电站调节库容除以本级水库多年平均径流量;调节库容应是正常蓄水位至死水位之间的水库容积。在实际操作时,与装机容量搭配,小于1000千瓦机组可考虑不分调节系数,在1000千瓦以上按分库容调节系数分1-3档电价。库容调节系数越高,错峰调节能力越强,相应价值越大,电价水平越高。

4、增值税。为体现公平原则,实现同网同质同价,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作为一般纳税人发电企业税前上网电价应与小规模纳税人发电企业税前上网电价保持一致。即在电价目录中划分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上网电价。两者电价在税前保持一致,消除电网企业对购不同纳税人产生的税负差异。

5、输电加价。为促进水电开发企业合理选址、抑制无序开发、控制水电上网成本,有必要对需单独建设输电线路连接自治区主电网的小水电项目的输电加价费用进行严格控制。对输电加价应实行价格上限约束的电价监管机制,按出线线路公里数乘以输电标杆加价核定输电加价。其中,输电标杆加价水平,即输电线路单位公里造价可参照广西电网企业相同电压等级的平均造价确定。

将上述参数合理划分后形成如下电价体系:

备注:参数仅为参考值

(三)定价政策建议

1.新建电站上网电价的核定。新建电站实行价格上限约束的经营期电价机制。即根据社会平均成本因素,确定新建电站上网电价上限含税水平(如上表格式)。各县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按照不高于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杆电价制定本辖区內统一的上网电价水平,并向社会公布。对有季以上调节性能的电站,电价水平可在同规模电站的上限含税电价基础上提高1分钱(参考值)。为保证电价稳定,新建小水电核定上网电价后三年内不批调价。

2.老电站上网电价实行差别电价调整办法。对按经营期核定的上网电价,低于同期标杆电价确有困难的,在标杆电价范围内每次调价幅度不超过0.01元/千瓦时,调整间隔时间不少少于三个年度。对现行电价高于标杆电价的,在五年内逐步向同期的标杆电价靠拢。对老电站进行增容、改造、重建的,应按改建程度和新建水平区别对待,按同等新建电厂标杆电价降一定幅度核定。

3.严格区分正常经营成本和履行其他综合效益成本。对经营性的成本费用可以通过价格机制补偿,在核定上网电价时充分考虑。对履行防洪、灌溉、航运、供水等综合效益义务产生的人员成本、设备投入及机会成本等属于社会公益性成本费用,应由各地政府通过财政预算支付。

4.小水电上网电价实行峰谷浮动,有利于发挥综合效益。现代小水电很多已具备日调节以上的调节能力,应科学利用这些水电站承担本地电网的调峰运行,对发供用三方面都有很大的作用。县级电网企业可根据所辖水电站调蓄调节能力的大小,定性依次调度安排库容调节系数较大的水电站,承担峰谷及丰枯调节发电运行。根据电网时段负荷调整需要,对承担县网调峰运行水电站的上网综合电价给予峰谷分时上下10%-20%浮动。

5.建立合理的定期的价格疏导机制。在独立的输配电价没有核定前,将小水电价格调整纳入全区电价平衡盘子,对当年或者自上一个调整期起累计影响电价盘子超过2000万时,应在第二年通过调整销售电价予以疏导。这使得价格水平既可以反映输小水电企业的运营成本,也能充分发挥价格信号的作用,保障了合理成本的回收、合理收益的获取,有效地促进电源建设和电力行业可持续发展。

四、结语

现代小水电对抑制广西整体销售电价过快上涨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合理的引导我区小水电投资抑制无序发展,有利于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综合最优,实现广西经济及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希望价格主管部门,能够汲取周边云南、福建、江西等具有先进管理经验的省份经验与教训,按“同质同价、同网同价”的原则,尽快制定详细的小水电上网电价核定办法及调整办法,依章办事,才能避免暗箱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建立小水电科学发展和监管的良性机制。

参考文献

[1]陈欣华.小水电上网电价浅析[J].水利水电工程造价.2005年,第3期

[2]章文裕.科学合理制定小水电上网电价形成良性发展机制[J].小水电,2011年第6期

[3]叶秋云.小水电的上网电价为什么居高不下[J].农村电气化,2001年增刊

[4]朱琪.农村小水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研究[D]. 三峡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2012年

作者:樊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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