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区政治经济学研究论文

2022-05-0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文章通过建立不合作模型与合作模型进行比较,得出合作博弈是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的理性选择的结论。并用合作博弈模型提出几个命题,分析得到区域经济合作进行合作博弈需要满足的充要条件。下面是小编精心推荐的《自由贸易区政治经济学研究论文 (精选3篇)》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自由贸易区政治经济学研究论文 篇1: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研究的一种经济学范式分析

摘 要:中国和东盟各国正在积极推进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的发展。文章运用贸易的政治经济学的理论范式和分析框架,对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进行分析和展望。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具有经济基础比较脆弱、非经济因素敏感、具有合作博弈愿望等特征。因此,推进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要综合考虑经济、政治和国家的战略目标,努力扩大经贸合作的规模。

关键词:贸易的政治经济学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区域一体化

一、引言

人类进入21世纪以后,经济全球化的趋势继续发展,各种区域性经济合作安排不断出现。对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也不断发展和完善。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以政府为主导,在发挥市场机制的同时,政府会对一体化的内容、机制和步骤实施不同程度的规制与协调。因此,尽管区域化会产生利益失衡等一系列的问题,但是它在总体上能够较好地实现成员国福利的共同增进和国家目标的实现。在国家主导性作用非常突出的东亚地区,对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研究,就不能片面地使用以市场经济为背景的纯经济一体化理论,应该将国家与市场的关系纳入到研究范围,结合贸易的政治经济学的理论范式和研究方法,扩展这一领域的研究。本文试图运用贸易的政治经济学的理论范式以及分析框架,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做些初步分析。

二、文献综述

20世纪80年代,许多学者提出了贸易保护的政治经济学模型,其中Grossman和Helpman最早在1992年提出了“保护待售(protectionfor sale)模型”。相对于其他的模型而言,Grossman和Helpman的模型从贸易政策的需求方(利益集团)和供给方(政府)分析了贸易政策的形成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和利益集团都按照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则行事。目前,Grossman和Helpman的保护待售模型是最主要的内生贸易政策模型。同时,他们还将这个模型扩展到国际层次,将贸易政策制定的国内政治与国际政治结合起来分析,既考虑了政府与国内利益集团之间的关系。又考虑了国家之间的关系。他们认为,国际贸易政策不仅仅是国内利益集团游说的结果,还涉及国家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大国的贸易政策制定,影响的不仅仅是本国,它还会引起他国的反应。用这个扩展的模型,Grossman和Helpman分析了国家间的贸易谈判、贸易战和自由贸易协定的问题。在Grossman和Helpman合作完成的论文《自由贸易协定的政治学》中,他们指出,如果FTA必须完全使伙伴国之间的贸易自由化。那么一个特定的政府将在两种情况下支持该协定。第一种是,当FTA对一般选民产生了很大的福利收益,同时受到相反影响的利益集团不能够联合起他们的努力打败这种协定。第二种是,当协定给实际的和潜在的出口者创造的利润收益超过了进口竞争产业遭受的损失与可能给一般选民造成福利损失的政治成本之和时。自由贸易协定要求两国政府的一致同意。Grossman和Helpman的研究认为,当伙伴国之间的潜在贸易存在相对平衡并且协定给大多数部门提供更高的保护而不是更低保护时,这个结果最可能出现。

运用贸易的政治经济学对区域一体化的研究集中于欧盟,对CAFTA研究的文献几乎没有,但是它的基础理论和研究范式也适用于CAFTA,同时对扩展CAFTA的研究视野具有重要的意义。

对欧盟研究方面的文献很多。除此以外,Tomell和Esquivel(1995)研究了墨西哥加入NAFTA的进程,认为墨西哥政府正是利用了国内两大利益集团的博弈和危机的契机,适时推进了区域贸易自由化。(2)国内学者盛斌(2002)成功地将这一理论范式运用于中国对外贸易政策的分析。但没有深入到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陈漓高、白当伟(2003)认为,只有把政治因素,具体指政府和国内各利益集团之间的斗争与妥协也纳入分析之后。区域一体化的研究才更为全面和合理。但是,鉴于考虑到政治因素后的分析更为复杂,他们对东亚一体化的研究目前只是拓展到“新地区主义”的非传统收益。

贸易的政治经济学之所以很少应用于东亚地区的研究,很可能是因为东亚多数国家没有西方式的代议民主和立宪制度。不过,贸易的政治经济学的范式对CAFTA研究仍具有重要意义:其一。中国和东盟各国国内都存在不同的利益集团,这已是客观事实,只是集团的利益诉求方式与西方国家不同而已;其二,不管“中位选民”理论是否正确,建立FTA作为一项政府决策,必须要有获益集团和经济基础;其三,国内外利益集团的冲突剧烈与否,与政府决策的难度与风险程度正相关,决定了政府的决策即政治的敏感性。本文正是运用这些理论的研究范式对CAFTA的现实问题进行分析。

三、以贸易的政治经济学视角审视CAFTA

从贸易的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对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现状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得到以下一些分析结论:

1 经济基础比较脆弱。首先,从双方经贸关系的现状看,虽然近年来双方经贸关系发展迅速,但是,中国和东盟都是以美、日、欧为主要贸易伙伴,双边贸易占各自贸易总额的比重都非常低。2006年中国与东盟10国的贸易额仅占中国进出口贸易总額的9.13%。与此相对应,中国在东盟的对外贸易中也不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比重一直在5%~6%左右。中国与东盟相互直接投资的规模也非常小,截止到2003年底,东盟对华直接投资的99.1%都来源于新、马、泰、菲、印尼五个国家,仅新加坡一国就占了72.7%。截止到2005年,新加坡投资占我国实际利用外资的3.65%,马来西亚占0.60%。同时,中国对东盟的直接投资总额截止到2003年底,只有9.4亿美元,占东盟吸引外资的比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占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总额也只有8.25%。其次,从双方经贸关系的发展趋势看,中国和东盟在出口商品方面很多部门存在竞争关系,部分商品部门具有互补关系。同时,东盟各国经济发展参差不齐,水平差距很大,难以形成区内较完整的产业水平分工结构。可以预见,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会产生贸易创造和贸易转向效应。但是都不会很显著。另外,中国和东盟主要成员都属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还没有进入到大规模对外投资的阶段,在以后。相互投资的规模也难以迅速扩大,且关税降低、取消还有可能减少一部分引进投资。第三,从中国、东盟在第三方市场的经贸关系看,由于双方在产业转移和国际分工调整中有着相同的演化路径,双方在美、日、欧市场越来越强劲的竞争具有长期性。中国与东盟的出口结构,包括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趋同态势也越来越明显。在引进外资领域,中国、东盟基本上都属于接受发达国家产业转移的国家,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更为明朗的发展前景使得国际投资者更看好中国的投资机会,造成外来投资从东盟转向中国。从而形

成了双方在吸引外资领域的激烈竞争。

2 非经济因素具有敏感性。首先,在追求国家权力的过程中,东盟一直试图以集体的力量提高其在地区性和国际性事务中的影响力,而中国在亚太地区和整个国际社会的固有地位和发展态势,可能会对东盟的这一努力造成不确定的影响。如果中国在CAFTA中占据主导地位,那么东盟对CAFTA的态度就可能会发生转向。其次,东盟主要国家不仅在经济上依赖美国和日本,在政治和安全上也与美国存在特殊的关系。长期以来,东盟一直推行“大国平衡”战略,注意处理好美、中、日三个大国错综复杂的平衡关系。CAFTA框架协议的签署,使得大国平衡发生了倾斜。但是,一方面,东盟不会放弃传统的平衡战略,另一方面。美国和日本也不会袖手旁观。美国已经开始与东盟商谈建立自由贸易区,日本现在则采取“1+1”谈判的方式建立FFA,并且已经和新加坡达成了协议。第三,中国与东盟在国际关系与区域安全的一些具体领域,也存在着一些敏感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影响到双方的合作进程。

3 政府主导型体制具有双重性。CAFTA与EU、NAFTA最大的不同就是国家主义。在贸易的政治经济学中,国家主义的核心思想是将民族国家的利益放在首要的位置,主张所有的经济活动必须为国家的整体利益服务。任何一个区域集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非经济因素的干扰,而在东亚区域合作中非经济因素的影响力如此巨大,原因就在于东亚国家继承了古典重商主义两个最重要的传统:一是鼓励出口;二是国家(政府)对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

自由主义的市场制度及以此为基础的社会制度,对消减欧盟成员国相互之间的历史纠葛、现实纷争产生了积极的作用。而东亚地区的市场经济是移植型的,自由市场制度从来就未能在东亚地区生根,国家主义以及政府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导,“放大”了区域一体化的非经济阻碍因素,无论是欧盟还是北美,都没有东亚地区如此强烈的民族主义意识。但是,从另一方面看,国家主义以及政府主导型体制对经济社会发展也具有推动经济合作、弥合非经济分歧的作用。这是因为具有主导性地位的政府,其决策既可以依赖于利益集团博弈、市场均衡的结果,也可以超越市场主体的诉求,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出发制定决策。由此看来,CAFTA框架协议的签署,本身就是一种“政府行为”。

4 双方存在相互依存关系以及合作博弈的愿望。CAFTA经济基础比较脆弱,非经济因素敏感,但是框架协议的确立也反映了双方存在着相互依存关系的现实和合作博弈的愿望。贸易的政治经济学所讲的相互依存,是指的需要彼此付出代价的交往活动,包括经济市场和政治市场上的交易或者博弈。紧密的相互依存关系要求可预见和可控制结果的规则和程序,同时这种依存关系也只能存在于这些规则和程序之中。这些规则和程序就是国际机制,比如区域一体化的制度安排。CAFTA框架协议的签署正是中国与东盟各国的相互依存关系的反映。

同时,CAFTA框架协议的签署也反映了双方合作博弈的愿望,这种合作博弈的愿望至少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虽然CAFTA存在着许多非经济因素的障碍,但是在追求国家权力的博弈中,双方的合作至少提供了彼此都受益的可能,如果不合作则很有可能陷入“囚徒困境”;第二,中国和东盟各国都是发达国家主导的全球产业链的组成部分,尽管双方因为各自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和利益分配而进行竞争,但是合作才能更好地与产业链的主导方进行博弈;其三,面对欧盟和NAFrA加速发展的国际竞争态势,中国、东盟和东亚地区的其它国家,是否能够并且如何实现某种形式的区域合作,就直接关系到东亚地区的各个经济体如何面对欧盟和NAFTA的挑战,参与全球经济竞争。

四、对策建议

贸易的政治经济学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启示,和以主流的区域一体化理论为基础形成的对策建议有所不同。区别之处在于,贸易的政治经济学是运用以国家与市场关系为核心的分析范式,结合博弈论与制度经济学进行分析得到结论。此外,贸易的政治经济学对国际体系建设的评价,并不局限于主流一体化理论的贸易创造、投资扩大等纯经济理论的标准,而是关注整个国家经济政治目标的实现。因此,我们应该从整个国家的战略高度来看待CAFTA的建设。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参考性的对策思路。

第一,政府的决策要反映利益集团博弈的结果,同时在必要的情况下,政府也要超越利益集团的诉求,从国家长远和根本的利益出发,进行决策。一方面,尽管双方都存在政府主导型的特征,但是东盟主要国家都已是相对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而且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也在不断深化。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企业、企业集团是经济活动的主体,也是推动国际经济合作的基本力量。政府的决策,包括贸易政策的制定,应该反映市场主体的要求。由于CAFTA非经济因素具有敏感性,那么调动企业在开展国际经济合作方面的积极性就具有特殊的意义和作用。“民间先行”的非经济因素顾虑较少,在企业逐渐探索出成熟的合作机制之后,政府再进行决策,这样可以降低决策的风险性。另一方面,现有的利益集团都倾向于维护自身的既得市场地位和势力:因而它们会做出各种努力影响政府的决策,包括在政治、舆论、选民、民族或宗教等方面施加影响。这些努力不单单是维护利益集团本身的垄断利润,还有的是保护落后,这样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而且会影响国家产业升级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就应该超越利益集团的诉求,从国家的利益出发进行决策。无论在中国还是东盟主要国家,具有垄断地位的利益集团往往都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些利益集团既有可能成为CAFTA的重要推动力量,也有可能成为主要的障碍因素,因此,政府做出决策时应该有清醒的认识。

第二,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型体制积极面的作用,实施积极的产业政策,扩大中国与东盟之间的产业内贸易。

如果一些国家的贸易结构原本是产业间贸易,而且存在要素禀赋相似的条件,那么一体化创造的市场扩大和规模经济效应,完全有可能导致某个(些)产业向某一个(些)国家转移,获得更多产业的国家收入水平会上升,而失去产业的国家收入水平会下降。这正是一体化条件下国家利益冲突的深层原因(Gomory and Baumol,2000)。但是,欧盟成员国的要素禀赋也相似,一体化同样创造市场扩大和规模经济效应,却并未出现上述情况,原因就在于欧盟成员国之间大量的产业内贸易。

中国一东盟的贸易结构1997年前双边贸易以产业间贸易为主,1997年后以产业内贸易为主,1999年以来,产业内贸易指数稳定在0.7以上。产业内贸易的扩大具有积极作用:首先是扩大了双边贸易,增强了合作的基础;其次是可以有效解决要素禀赋和产业结构趋同的问题;第三是能够防止成员国之间收入水平差距扩大,有助于非经济分歧的弥合。但是,产业内贸易有两大问题值得注意:一是产业内贸易大量发生于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而资源密集、劳动密集以及低技术含量的产业,由于规模经济和产品种类的有限性,一般难以产生大规模的产业内贸易;二是產业内贸易分工模式的确定主要有三条途径:创新、竞争和协调,其中创新需要大量知识积累和资金积累,且风险很高,竞争则会进一步强化区内经济的竞争性,削弱合作的基础,因此,只有协调才是最优选择。在这两大问题上,中国和东盟的政府主导型体制可以发挥其积极作用,政府通过积极的产业政策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同时也可以通过政府的特殊优势推进联合研发,分担创新的费用和风险。另外,政府还可以直接出面进行国际产业协调,防止区内出现直接的产业定位“撞车”。

第三,中国政府应该正确认识在区域合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积极扩大双方经贸合作,共同推进CAFTA建设。中国GDP总量大,市场容量大,外汇储备充足,在东南亚具备一定的替代能力,应该在推进CAFTA方面起更大的作用。其一,我们要继续大力引进跨国公司投资,同时积极开展自主技术创新,以此推进中国一东盟区的产业结构升级;其二,主动开放市场,成为区域性的市场中心;其三,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维护区域性货币金融稳定的能力:其四,在明确机制化要求的前提下,承担起维护体系稳定的责任,尤其是对CAFTA中落后国家的责任。

东盟各国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框架协议中采用分期推进的方式促进CAFTA的发展。因此,中国可以考虑与东盟各国中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经贸关系密切、政治关系良好的国家先建立双边自由贸易区,比如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同时,从多博弈的角度出发,中国还应继续推进与日本、韩国等国家地区的经贸合作。

随着CAFTA的发展,其存在的经济基础脆弱、非经济因素敏感、经济竞争性大于互补性等问题会逐步减弱。借助CAFTA,东盟各国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国家的经济和政治目标,东盟成为美国、日本、欧盟都不可忽视的力量。尽管中国-东盟目前经贸关系的现状是竞争大于互补,而产业结构调整又需要一个过程,但是CAFTA的发展仍然具有广阔的前景。双方政府应该积极努力扩大双方经贸合作的规模与层次,进一步推进CAFTA的发展。

(责编 乔木)

作者:张 伟 史 协

自由贸易区政治经济学研究论文 篇2:

从合作博弈角度看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

摘要:文章通过建立不合作模型与合作模型进行比较,得出合作博弈是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的理性选择的结论。并用合作博弈模型提出几个命题,分析得到区域经济合作进行合作博弈需要满足的充要条件。结合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的具体情况,文章对该合作博弈的充要条件,即经济互补性、福利收益—损失、利益分配合理性一一进行了分析和阐述,归纳出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进行合作博弈的可行性。

关 键 词: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合作博弈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加剧,中国和东盟的经济联系变得越来越紧密。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自1990年以来,中国—东盟贸易额以年均约18%的速度递增。2003年,中国和东盟双边贸易额达782亿美元;2004年双边贸易总额已突破千亿美元大关,达1058.8亿美元。2005年1月至10月,中国与东盟贸易总额达到1052.4亿美元,基本接近2004年全年的水平。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已初见成效,那么,中国—东盟的区域经济合作今后究竟应该走怎样的一条路线呢?未来的合作如何才能顺利进行?本文将从合作博弈的角度分析这些问题。

一、合作博弈——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的理性选择

关于中国和东盟之间的区域经济合作是走非合作博弈的路线还是走合作博弈的路线,许坚和张二震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新政治经济学分析》一文中曾谈到,“尽管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存在许多非经济障碍因素,但在追求国家权力的博弈中,合作至少提供了双方都受益的可能,不合作则很有可能陷入‘囚徒困境’”。[1]但也有学者认为,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应该是一种非合作博弈。胡晓珊认为,中国—东盟之间的经济合作更符合一种轮流讨价还价的博弈。[2]

笔者认为,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的理性选择应该是合作博弈。合作博弈强调团体理性、有效性、公正、公平。而非合作博弈强调的是个人理性、个人最优决策,其结果可能是有效益的,也可能是无效益的。合作博弈区别于非合作博弈的主要特征在于所研究的行动参与人的行为在相互作用时,能否达成一个具有约束力的协议。通过有效磋商达到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后,合作各方可以建立一个利益平衡机制,使得合作中获益较少的成员确信暂时的获益受损可以从长期稳定的合作中得到补偿,而获益较多的成员会自愿在某些方面为其他成员的利益承诺一定的让步。也就是说,从长远看,一种稳定的经济合作会使所有合作成员分得大致公平的收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后将在区域内产生静态效应(贸易转移和贸易创造效应)和动态效应(竞争效应和规模经济效应),区域内成员国因此可能获利。如果通过合作成员国之间的有效磋商来达成有约束力的协议即合作各方共同认可的协议,就可以确保这些效应能在竞争与合作并存的一体化过程中得以实现。

我们建立不合作与合作两种模型来比较中国与东盟的经济合作在非合作博弈条件下和合作博弈条件下的结果。虽然中国和东盟的经济合作包括了贸易、投资、货币等多个方面,但为了方便表述,此处我们分析的是贸易方面的合作,投资与货币等方面的合作可以用同样的方法证明。假设中国和东盟国家在对市场进行分析时多依赖于自己对市场的预测而进行决策,决策时都不了解对方的意图,因此可将这种博弈视为静态博弈。

设参与中国和东盟区域经济合作的国家为n个,即博弈的参与人集合为N,N=(1,2,…n),i∈N表示第i个参与国;第i个参与国的贸易量为S,可记为: S={S1,S2,…,Sn}。

每个参与国的战略空间是选择进行贸易的产品类型,设目前可供贸易的产品类型有m种,战略空间为:j∈M,M=(1,2,…m), Sij表示第i国第j种产品的贸易量。每个参与国的支付函数设为利润,则第i国交易第j种产品的利润为Eij,i=(1,2,…,n),j=(1,2,…,m)

由于中国和东盟国家在贸易产品结构上具有相似性,可认为是同值的;又假定信息充分畅通,要素完全流动,根据S-S理论,同一类型的产品价格相同,其高低由实际需要和总供给量决定。这样有:Eij=(Pj-Cij)Sij。式中Pj代表第j种产品的价格;Cij表示第i国生产第j种产品的成本;Sij表示第i国第j种产品的贸易量。在以上三个变量中,生产成本Cij一般是基本确定的,国家i可以控制的变量是Sij,即第j种产品的贸易量; Pj是第j种产品的价格,由市场的总贸易量Qj决定,有:Pj=ajbjQj,其中aj,bj为常数,Qj= Sij。因此,第i国的利润为: Ei= (Pj-Cij)Sij

若各国之间不合作,即各自按自己的利润最大化决定其贸易量。假设资源充足,则决策问题为:

若各国之间合作,即在同一市场上按共同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各自的贸易量。设合作者之间制定的第j种产品的最低价为Pjl,最高价格为P,则决策问题为:

为了简化问题,只考虑两个国家的非零和博弈。根据前面的分析,参与的国家集合N={1,2},设两个参与国贸易量为S1,S2,其贸易的产品品种有两个,即m=2。第一参与国在两种产品之间分配的数量分别为S11,S12,满足S11+S12=S1;第二参与国在两者之间分配的数量为S21, S22,满足S21+S22=S2。其支付函数为E1,E2,其中E1=f1(S11,S12),E2=f2(S21,S22)。

将该式求解即可得Nash平衡解。Nash平衡解说明,博弈双方任何一方独自的偏离只能给偏离一方带来不利结果,但并没有说明双方的合作(同时偏离)的情况,因为这种合作的可能性在非合作博弈中被排除掉了。

如果两个参与人合作,即意味着可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如果博弈双方都能遵守一些共同的协商准则来选择对策的解,那么,他们就可以在不存在一个真实仲裁人的情况下,按照上述的某个“仲裁程序”来求得协商博弈解。

如果博弈双方完全合作,则博弈目标为:

由上面分析可以看出,非合作博弈解都不是帕累托最优的,双方在这些解的基础上仍有改进的余地,而合作博弈通常都是帕累托最优的。

通过矩阵求解可分别得出在非合作博弈条件下和合作博弈条件下S11、S22的值,将两种条件下所得的值进行比较可发现,在合作博弈条件下,双方的贸易量都得到提高,福利变好。这个关系在以下的具体实例中也可以看出。

中国与东盟经济合作的初期是“蜜月”期,双方都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发展着两者之间的经济合作,是一种合作博弈的关系。表1模拟了2001年中国及东盟六国在东盟自由贸易区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这两种经济合作组织下的福利变化。表1中采用对等变动额、国内生产总值的百分比变化、产品出口值、产品进口值、贸易条件这几个值来反映福利变动。[3]对等变动额这个概念是作为家庭福利变化的衡量标准,对等变动额可解释为政策变化所导致的地区家庭按不变价格计算的收入变化。对等变动额所显示的福利变化,其单位是1997年的百万美元。不同自由贸易区方案所创造的附加价值或国内生产总值是关于经济收益的一种比较普通和具体的衡量标准,国内生产总值基本上是最终用户所获得的所有产品与服务的价值总和,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率与贸易自由化程度密切相关。贸易条件通常是指一个地区的出口价格与自由贸易区所有参与地区的进口价格的比率,贸易条件的变化是很值得注意的一个变量。

表12001年中国和东盟六国在区域经济合作中的福利变化

资料来源:根据杜文兴、瓦苏德万·加亚特雷《地区贸易自由化对新兴经济的影响:以越南为例》一文中数据整理。

从上表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及东盟六国的福利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合作状态下比在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状态下都得到了提高。

综上分析可见,中国与东盟经济合作的理性选择应该是一个合作博弈。在合作博弈的条件下,双方的得利最大,实现了福利最大化。

二、中国—东盟经济合作博弈的充要条件

传统区域经济合作理论隐含一系列假设:区域合作参与国的权力是平等的;合作是完全互惠的。事实上由于大国与小国经济规模、市场规模、产业结构的差异,在合作的成本分担和收益获得上都存在差异。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的初期成果显著,但是双方的区域经济合作若想在今后一直走合作博弈的道路,也需要满足一系列的充分必要条件。

命题1参加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的各成员收益提高至少要等于由于参加经济合作而引起的各成员的直接收益损失。

命题1说明,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的必要条件是合作各方之间的经济互补性,而充分条件是合作各方能够通过有效的磋商,协调彼此之间的利益分配并最终达成有约束力的利益分配协议,约束彼此的经济行为。若满足了这些条件,则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一定会给各成员带来大于不合作时所能获得的利益。[4]

命题2设东盟国家的经济合作联盟为S, 中国与东盟的区域经济合作联盟为S′,即S?哿S′。i国不能同时参加S和S′联盟,则i国参与联盟S′使联盟收益的净增量要大于i国参加联盟S而使联盟收益净增的量。

其中,第一项是合作之前各成员国各自的保留效用;第二项是形成联盟N时联盟S全体成员国获益总和;第三项是未参加联盟S的成员(但仍在N内)对S造成的收益损失;第四项是联盟S的成员倘若与联盟S外的其他国家(N内的)合作所可能获得的收益。

由式(9)和式(10)可以看出:每个成员国参与合作的收益等于合作但没有效用(收益)转移时的收益加上相互停止合作时的收益之差的一半,即各成员国一直保持合作状态的收益要大于停止合作时的收益。[5-6]

命题2 说明,在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中,任何破坏合作的行为都会导致其收益下降,只有真诚地与所有合作者合作,才能获得更大的收益。

命题3全体成员国均参与合作时,位于核心Shapley利益分配矢量将给每个成员国的利益补偿量为:

因此,补偿给i的总的净收益或从i之处取出补偿其他成员国的总的净收益(即Ti值可正也可负)就是i与其合作伙伴国全部净收益之差的和。任意比较双边的利益补偿量,式(12)的结论是:从不合作中获益较多的国家应从获益较少的国家那里得到利益补偿Ti{0},这与区域经济合作的目标背道而驰。因此,在区域经济合作中获益较多的国家应给获益较少的国家以一定量的利益补偿,只有这样才能有望达成合作协议。同时,获益成员国在补偿受损成员国后的福利应该仍然比未参加合作前有所提高。

命题3说明,虽然在区域经济合作中,各方都想通过有效磋商使自己的获益尽可能多,表现出在利益分配上的冲突,但至少存在一种使各方均能接受的利益分配方案,它要求区域内各国均参与合作,在合作中获益较多的国家应给获益较少的国家以一定量的利益补偿。即在中国和东盟区域经济合作中,哪方得益较多,就应在利益分配上对另一方进行转移。如果双方发展水平相同或相似,那么他们之间进行区域经济合作是不需要收益转移的。

三、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博弈的可行性分析

从以上的三个命题及结论看,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需要满足经济具备互补性、合作后福利增加、利益分配合理这几个条件:

(一)中国与东盟区域经济合作的互补性分析

中国与东盟区域经济合作满足了这个条件,经济上的互补性主要体现在自然资源、经济发展水平和技术与市场等方面。

1. 自然资源禀赋互补

初级产品仍然是中国与东盟(特别是东盟四个新成员国)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东南亚国家属热带气候,生物资源丰富。印尼、马来西亚丰富的木材资源;印尼的矿物燃料;菲律宾的铜等都是中国需大量进口的产品;而中国的谷物、蔬菜和锌、铝、铅等矿产品是东盟所需要的。中国是东盟初级产品的重要进口国,是印尼化学木浆、纸品和菲律宾铜制品的第一大出口市场,是印尼棕榈油和泰国天然橡胶的第二大出口市场,是印尼虾类与胶合板、泰国木薯粉和马来西亚棕榈油的第三大出口市场;而新加坡是中国石油产品的第二大供应国。中国与东盟在农产品和原材料进口方面的合作前景广阔,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在农产品和原材料方面的进口需求将继续增加。

2. 经济发展水平互补

首先,在产业结构发展水平上,中国与东盟国家虽有相似性但又有互补性。比较东盟各国的产业构成,可将东盟(文莱除外)分为 4 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新加坡,其产业结构具有发达经济的特征;第二层次包括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和印尼,其第一产业在 8%~18%之间,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比例相当;第三层次是越南和柬埔寨,第一产业在 20%~40%之间,是第二层次与第三层次的过渡;第四层次是老挝和缅甸,它们的第一产业比重高达 50%以上,第二产业比重不足1/4,仍属于农业经济。中国在三次产业分布上与第二层次的国家最为接近,与东盟其他几个层次的成员国形成互补。其次,经济发展的多层次性,使中国在贸易发展上与东盟各国形成互补。东盟各国经济发展水平极不平衡,内部存在巨大差距;中国幅员辽阔,各地区经济发展也有不平衡性,恰好与东盟内部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形成互补。[7]

3. 技术与市场互补

首先,我国巨大的市场潜力填补了东盟市场的不足,东盟需求的扩大为我国商品出口提供了更多的机会。一方面,东盟内部市场潜力较小,严重依赖外部市场,而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经济稳定高速增长,带来对生产资料和消费品的巨大需求,为东盟国家提供了巨大市场。另一方面,随着东盟各国工业、建筑业和农业的发展,扩大了对机械、钢材、玻璃、水泥、大理石等产品的需求;同时,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其对轻工、防治、食品、医药保健等商品的需求也在增加。其次,中国与东盟在技术上存在优势互补。如泰国在农业、交通、原材料等基础工业方面拥有技术优势,在集成电路、电脑、电讯器材、汽车零部件、化纤工业等方面也有较成熟的技术。中国在技术结构上有完整的基础技术部门和大量正在开发的中间技术,在某些高新技术领域也有相当的基础。中国与处在不同发展阶段、有不同技术优势的东盟各国可以进行广泛的技术合作与技术贸易。

(二)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的福利收益—损失分析

1. 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的福利收益

第一,双方经济互补带来的福利收益。中国与东盟各国经济的互补性是双方发展经贸关系最有利的条件。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因贸易互补带来的市场容量的扩大,会极大地促进双边贸易的发展。中国从东盟进口的产品中农产品所占份额将有所增加,这有利于带动东盟经济较落后国家的经济发展;同时东盟的机电产品为主的工业制品仍具有较强的出口竞争力,双方各类工业制品的产业内贸易增长将促进国际分工的深化。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无疑将使得双方的经济互补性得以更好地发挥,从而提高福利收益。

第二,双方降低非关税壁垒的福利收益。根据原国家计委的研究,以 2001 年的数据计算,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后,通关程序的协调简化将减少成本 25%,也就是可以使我国至少增加 72 亿美元的经济利益。另外,如果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能够使标准和认证统一,以 2001 年数据计算,则我国对东盟的出口将会增加 686 亿美元。此外,双方通过建立区域内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协调海关、银行、运输部门的管理和经营,将大大提高双边贸易的效率。因此,非关税壁垒的降低使双方福利得到提高。

第三,区域内服务业开放带来的福利收益。我国与东盟在该领域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双方在承包工程和劳务、旅游业、文化交流、人力资源开发和培训等方面的合作都将得到促进。比如新加坡在建筑业、金融、电信和教育培训方面具备较大的优势。此外,我国与东盟在金融方面扩大合作有利于提高双方的国际信用,增强对外资的吸引力。从动态福利来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有利于增进国内竞争,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促进我国和东盟的技术合作等等。

第四,产业内贸易带来的福利收益。中国与东盟之间的国际分工中,在传统的垂直分工的基础上,水平型分工进一步发展,而且水平型分工中的产业内分工增加。中国与东盟之间的贸易正逐渐从传统的、基于要素禀赋差异的产业间贸易转向以规模经济、产品异质性、需求偏好重叠等为基础的产业内贸易,而且这一趋势正在不断加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强化了各国产业内贸易增长的因素,双方的经贸合作不断扩大为产业内贸易的发展构筑了现实基础,产业内贸易会使双方的福利收益都得以提高。[8]

2. 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的福利损失

第一,关税损失导致的福利损失。我国的关税损失相对来说较大,这在 2004 年第一季度“早期收获”计划实施后已有所显现。但从整体经济效率看,这一损失并不值得忧虑。我国实际关税并不高,降低关税一方面可以节省用于打击走私的部分成本;另一方面消费者将受益,同时厂商藉此降低了出口成本,最终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率。

第二,双方竞争导致的福利损失。虽然中国与东盟经济以互补为主,然而在出口商品结构及产业结构上的竞争也不容忽视,因此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将给对方市场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9]

综合两者来看,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的福利收益远大于福利损失。

(三)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的利益分配分析

如命题2说明的一样,在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中,任何破坏合作的行为都会导致其收益下降,只有真诚地与所有合作者合作,才能获得更大的收益。合作对中国和东盟双方都有好处。但是,在国家间的经济合作中,除了有谁受益的问题外,还存在受益多少和合作成本如何分担的问题。各国不仅要享受合作的利益,而且也要承担合作的成本,如何分配合作利益及分担合作成本直接影响和决定了合作能否持久地进行下去。一国从国家间的合作中获得的利益可以分为绝对获益和相对获益两种。绝对获益是指各国都能够从国家间的合作中分享到各种利益;相对获益是指由于各国大小不同、强弱不同以及在合作中的地位不同而导致的利益分配也出现差别,有些国家可能从合作中得到更多的利益,有些国家可能得到较少的利益。每一个国家都试图从合作中得到更多的利益,同时又担心伙伴国会获益更多。国际关系理论中的现实主义学派认为,在国与国的关系中,虽然可以为了某种共同的利益而合作,但是这种合作将会是很困难的,即使建立某种合作关系也很难长期维持。因为在任何关系中,国家的基本目标都是阻止其他国家获得相互关系中能力的优势。现实主义认为,国家对相对获益的过分关注和追求会阻碍国际合作,因为一方面,一个国家不愿意接受有利于其他国家的不均衡的利益分布,从而限制了合作的范围;另一方面,合作者对相对获益的关注大大降低了合作的兴趣与热情。由于合作各方对相对获益的关注,因而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中合理地进行成本分担和收益分配成为了双方进行合作博弈的充要条件之一。[10]

在这一方面,如果中国与东盟双方都就此进行努力,就可以实现利益分配的合理,使双方都心无芥蒂。根据命题3的结论,发展水平相同(或相近)的国家之间进行区域经济合作是不需要收益转移的。中国与原东盟六国在经济发展水平上相近,因此结成自由贸易区后,在区域内进行经济合作是不需要收益转移的,对各国经济带来的冲击相对较小。而对于东盟四个新成员国(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由于它们经济相对来说较为落后,正处于经济转型的阶段,因此为了满足东盟四国在加入自由贸易区后适应性调整的需要,给予了它们特别优惠和区别待遇及弹性措施,这些都是区域内利益补偿机制的体现。中国要注重尊重东盟国家的主权,有必要时,适当牺牲一些自己的利益。在经济成本分担问题上,中国应尽量多分担一些成本以获得东盟国家的信任和认同。中国与东盟应加强沟通和理解,建立有效的信任机制和约束机制,以实现利益分配的合理化。中国与东盟国家间的各种形式的官方或非官方会议,作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的磋商机制,为区域内各方达成有效协议提供了一个平台,保证了区内各方尽可能大的获取区域经济合作所带的各种效应。

综合以上关于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的经济互补性、福利收益—损失、利益分配这几个条件分析看来,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已具备了进行合作博弈的良好基础,只要双方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相互加强理解和沟通,本着真诚的态度进行合作,合作博弈的目标就可以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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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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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胡晓珊. 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博弈研究[J]. 亚太经济,2004,(5).

[3]杜文兴,瓦苏德万·加亚特雷. 地区贸易自由化对新兴经济的影响:以越南为例[J]. 南洋资料译丛,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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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王兰芬,林琳. 中国与东盟的竞争与合作关系分析[J]. 当代财经,2004,(12).

[9]L. Tongzon. ASEAN-China Free Trade Area: A Bane or Boon for ASEAN Countries?[J]. World Economy,2005, (2):191-210.

[10]曹云华. 中国—东盟经济合作中的绝对获益与相对获益[J]. 亚太经济,2004,(3).

责任编校:一诺

“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作者:蔡 洁 宋英杰

自由贸易区政治经济学研究论文 篇3:

自由贸易协定下中国贸易流量的影响因素研究

摘要: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我国开始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推进速度与规模令世人瞩目。以2000—2010年期间中国和14个贸易伙伴的贸易数据为样本,采用加入自由贸易协定等变量的扩展的引力模型对各因素对我国贸易流量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结果显示:贸易国(地区)的经济规模、人口数量、文化以及贸易制度安排是影响我国对外贸易的主要因素,其中,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可以促进我国同贸易国(地区)的贸易流量,而距离对我国贸易流量的阻碍作用仍然十分显著。

关键词:自由贸易区;引力模型;贸易流量

一、引言

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也日益加强。在世界经济复苏不稳、多边贸易谈判受阻的情况下,推进双边或区域经济自由化正成为潮流,其主要表现就是日渐兴盛的自贸区建设。自由贸易区之所以受到世界各国的青睐,不仅在于其建成之后关税减让带来的贸易创造效应,还有后续的资金、服务、人员流动等带来的诸多好处。自贸区的建立也表现出相关国家或地区加强合作的政治意愿,有助于改善政治关系,还可创造良好环境,增强成员国企业开展投资和经营活动的信心,在世界经济复苏道路曲折、各国经济政策仍需协调的背景下,这些优势显得更为突出。面对新的国际国内形势,我国“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进一步加强与主要贸易伙伴的经济联系,利用次区域合作机制,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区域合作。”可见,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尤其是建立与发展自由贸易区,已经引起我国政府的高度关注。迄今,我国已经签署或处于对外商谈阶段的双边自由贸易区共有15个,涉及到遍及世界五大洲的28个国家和地区。中国已与东盟、智利、巴基斯坦、新西兰、新加坡、秘鲁、哥斯达黎加签署并实施自贸协定。

二、文献综述

笔者通过对当前进行分析整理,发现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类:一是应用纯粹的经济理论分析区域经济一体化对各国带来的收益和影响;二是利用全球贸易分析模型(GTAP)模拟自贸区的建立,然后由模拟结果得出各国福利的变化;三是依据不同的经济理论,建立包括自由贸易区虚拟变量的计量模型,通过计量软件进行检验和回归,以分析各因素对参与国不同程度的影响。

(一)纯经济理论分析

张蕴岭(2006)研究了紧密经济一体化导致出现两种效应:一种是经济相互依赖以及共同利益,另一种是追求市场开放以使经济交易更快、更有效。然后从这两方面分析了中国同东亚的经济一体化与合作的基础与深远意义,认为区域制度建设会为区内经济体实现最大化利益营造“公共产权”[1]。盛斌(2007)以中国的视角、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亚太自由贸易区的建立,认为由于政治或外交因素,如果中国政府无法认同自贸区的某些条件和理念或者涉及中国利益的条款不具有足够的吸引力,亚太自由贸易区只将成为长期内经济上可行,但近期内不具政治现实性的方案[2]。李瑞林和骆华松(2007)则全面分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内涵、效应与实现途径,得出区域经济一体化对成员国既有负效应又有正效应,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实现途径应以市场化为基础,降低交易成本为核心,有效的主体组织和适当的补偿机制为保证[3]。

(二)基于一般均衡模型的分析

可计算一般均衡(Computable General Equilibrium Model,CGE)模型是应用于政策分析的有力工具,它通过模拟经济体内各参与者的行为,分析政策变动对整个经济及各部门供求关系的影响,测算在政策变动过程中的收益情况。GTAP(Global Trade Analysis Project)模型——全球贸易分析模型是最为广泛应用的CGE模型,它假定完全竞争条件和规模报酬不变,建立相关计算机程序,研究某项政策对一国产生的影响并找到最优应对方案。

Urata Shujiro,Kiyota(2003)用GTAP模型模拟东盟与中日韩三国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情况,得出该自由贸易区会提高三国的福利水平,而对三国之外的国家却会带来一定的福利损失[4]。Masahiro Kawai,Ganeshan Wignaraja(2007)运用CGE模型研究东盟分别与中日韩建立自由贸易区、东盟+中日韩、东盟+中日韩+印度+北美+欧盟这五种情况的福利效果并进行比较,其中ASEAN+6的建立能最大幅度地提高全球福利水平(2 998亿美元),其次为ASEAN+3(2 139亿美元),而东盟分别与中日韩建立自贸区所带来的全球福利增加分别只有820亿美元、451亿美元和142亿美元[5]。

(三)实证研究

Lucian Cernat(2001)利用面板数据和引力模型对发展中国家之间签订的区域贸易协定所产生的贸易影响及对签约各国所产生的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分别进行了研究[6]。

目前关于自由贸易区的研究都有其不足的地方:或者结合当前时势背景进行理论研究,缺乏实证上的检验和支持;或者是只是基于一般均衡模型的分析模拟出自贸区建立后国家福利的增加或损失,缺乏对过程的解释;或者应用计量方法分析双边贸易潜力,但对影响贸易流量的因素的探究不够全面,对进口与出口两方面的影响程度未做充分的对比说明。因此,本文拟以中国和14个贸易伙伴的面板数据为样本,运用引力模型的方法,从总贸易流量与进出口贸易流量三个角度分别建立三个回归方程,以期全面分析自由贸易协定下各因素对中国贸易流量的影响。

三、理论推导与模型建立

(一)贸易引力模型的理论发展

(二)模型构建与变量设定

本文以2000—2010年中国大陆与中国香港、印度、日本、马来西亚、巴基斯坦、新加坡、韩国、中国台湾、美国、加拿大、德国、澳大利亚、巴西和智利14个经济体的双边贸易为对象,分别建立总贸易引力模型和进出口贸易引力模型,采用面板数据进行回归,解释各种可能因素对贸易流量的影响作用。之所以选择以上样本国家是考虑到样本的多样性及与中国大陆贸易关系的互补性。因此,样本选用了一些发达国家,还选择了与中国香港、中国台湾、新加坡及韩国等新兴经济体。马来西亚、巴基斯坦、智利已与中国大陆签订FTA,也将它们纳入进样本。此外,还加入了金砖四国中的巴西和印度。

结合引力模型构造形式与变量选取方面的发展变化,考虑到同一项贸易政策对大国和小国可能产生不同的影响,因此在模型中添加了贸易国经济总量与自由贸易协定虚拟变量的交叉项,确定如下对数化形式的模型方程,模型所涉及的变量如表1所示。

四、变量与数据说明

本文样本为中国与14个贸易伙伴国(地区)2000—2010年相关数据。考虑到样本的可得性和数据来源的一致性,贸易流量数据均来自联合国统计司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以购买力平价折算的各国(地区)生产总值以及总人口数均来自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指标年度数据库。文化虚拟变量的取值根据维基百科对于东亚文化圈的定义整理获得。文化相近、历史上受中国政治及汉文化影响、过去或现在使用汉字、受中华法系影响的东亚及东南亚部分地区的文化区域都可以认为与中国文化相近的国家或地区。FTA虚拟变量根据各国(地区)向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通报注册情况获值,两国或地区中心城市的距离数据则取自著名地理网站www.geobytes.com。各变量的描述统计量如表2所示。

五、实证结果与说明

进行计量检验之前首先要选择适宜的面板数据模型。本文顺序使用F—统计量和hausman检验方法分别检验模型不具有固定效应和具有随机效应的两个零假设,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首先,包括年份和国家固定效应的方程估计表明二式不具有个体效应假设下的F—统计量都远大于任何可接受的临界值即拒绝原假设,方程中必含有时间和国家的个体效应,因此不能使用混合效应模型。其次,hausman检验显示,Wald统计量小于可接受临界值,原假设随机效应成立的概率在三个模型中均大于0.1,hausman检验接受随机效应原假设,因此,三个模型方程均宜采用随机效应计量模型。

三个模型虽都基于面板数据的贸易引力模型,但因被解释变量不同,回归结果略有差异,但大体上趋势一致,即随着变量的依次引入,三个模型方程拟合优度明显增加,说明距离、文化因素、自由贸易协定及其与贸易国(地区)经济规模的交叉项对贸易流量具有一定的影响。由于加入文化变量后,距离的系数符号发生变化或不再显著,因此可以判断距离与文化变量具有多重共线性,方程⑦和⑧是分别包含距离和文化变量的回归结果,下面对不同解释变量的表现进行分析:

首先,贸易国国内生产总值乘积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与预期相同,说明中国与贸易伙伴国(地区)的贸易流量与双边经济总量正相关。GDP乘积增加1%,双方贸易总额、中国对其出口额及进口额1.2%左右,这表明经济规模是影响双边贸易量的重要因素,与Tinbergen(1962)和Poyhonen(1963)等人的结论相吻合。在经典的贸易引力模型中,GDP 总量对贸易额产生较大的影响。各国经济越发展,贸易额也会相应增长。

其次,人口因素与双边贸易流量显著负相关。对于人口因素在一国对外贸易中发挥的作用是促进还是阻碍,不同学者得出的结论有所不同。本文的实证结果证实了N.D.Aitken(1973)等经济学家认为人口数量在统计上与贸易流量呈显著负相关。这是因为人口因素对贸易具有双重作用:一方面,人口增加使得国内分工深化,国际贸易将减少;另一方面,人口增加扩大了市场需求,促进国际贸易的增加。而我们的估计结果中体现出来的是其总效应即负面影响强于正向效果,这说明人口增加造成的国内分工深化明显大于其创造需求的影响。

实证结果显示,引力模型中的重要变量——贸易国(地区)中心城市之间的距离与双边贸易流量显著负相关,与预期相符。距离在双边贸易中确实是“阻抗因子”,空间距离越远则运输成本越高,信息交流越困难,从而相互之间的贸易往来受到了限制。本文的实证结果也验证了这一事实,表明尽管当前国家之间制度安排日益紧密及运输物流业高速发展,空间距离的消极影响仍然存在,而且影响显著。两经济体中心城市距离增加1%,中国与其贸易总量、出口额和进口额的下降幅度分别为0.67%、0.63%和0.59%。

本文重点考察的一个因素——虚拟变量fta,它在三个模型中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与之前的预期一致,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带来2%以上的贸易额的增加,说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双边贸易确实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这也能反映出在目前多边贸易体制毫无进展的形势下,区域经济合作发展势头却非常强劲的动力所在。自由贸易协定作为区域经济紧密合作的一种形式,通过优惠的贸易和投资条件,成员可收获巨大的经济利益。本文的实证结果也对中国开展自由贸易区战略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另外,文化虚拟变量在总贸易流量模型与进口贸易流量模型中通过了显著性检验,若贸易国(地区)与中国文化接近,则中国与其总贸易额将比文化疏远的国家高出1.43%,出口额高出1.26%,进口额高出达1.50%,说明文化因素确实对双边贸易关系产生一定的正面影响,与预期相符。

最后,在考察贸易国GDP规模大小对自由贸易协定的影响方面,它们的交叉项在三个模型中都显著为负,说明某国家或地区若与中国建立自由贸易区,其经济规模越大,反而不利于双边贸易的发展。这可能是由于中国区域经济一体化起步较晚,很多贸易协定正在完善和探索期,贸易国经济规模越大,经济一体化难度就越大,很多领域都需要协调和适应,所以在现阶段,与中国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的经济规模对双边贸易流量具有负面影响,但从长远来看,这种负面影响会有所改善并转变成正面影响。

六、结论与启示

本文以2000—2010年中国与14个贸易伙伴的相关数据为样本,在传统贸易引力模型基础上扩展并建立实证模型,采用面板数据随机效应模型估计方法分析了自由贸易协定下各因素对中国双边贸易流量的影响。结果表明,中国与贸易伙伴的经济总量、自由贸易区的制度安排以及相近的文化氛围都对双边贸易流量有正面影响。其中,相对于出口方面,自由贸易协定和文化相近性对进口的促进作用更大。而两国人口总量、中心城市之间的直线距离以及贸易国的经济规模则对双边贸易流量产生负面影响,其中,相对于进口方面,距离因素对出口的阻碍作用更大。

研究结果为中国开展自由贸易区战略提供了以下启示:首先,自由贸易协定作为区域经济紧密合作的一种形式,可以扩大成员之间的贸易往来,在带来巨大经济利益的同时也可促进其他领域的交流与发展,中国应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步伐,加强和深化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区域合作。其次,由于中国正处于自由贸易区战略实施的初期阶段,在选择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合作伙伴时,应优先选择经济规模适中、与中国距离相近且文化差异较小的国家或地区,这样可以降低自贸区各成员的磨合成本,更好地发挥区域经济一体化对双边经济的促进作用,使中国真正分享其带来的各种利益。其三,现阶段距离因素仍是阻碍中国开展区域一体化的主要因素,为了降低这种消极影响,中国应加快运输物流业的发展与完善,鼓励使用更加便捷的运输工具,加强运输通道的安全与疏通管理,为中国与较远国家或地区的贸易交往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使中国能够更好地融入到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潮流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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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校对:秦学诗

作者:乔清 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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