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抑制破除论文

2022-04-1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中国长期以来实行轻农村,重城市的发展战略使得城乡经济发展不均衡,农村金融的发展也落后于城市金融,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着金融抑制现象,呈现需求抑制和供给抑制并存的特征,严重阻碍了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下面是小编精心推荐的《农村金融抑制破除论文 (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农村金融抑制破除论文 篇1:

论农村普惠金融与城乡统筹发展

摘要:联合国在“小额信贷年”(2005年)提出要构建一个能将低收入及贫困群体包容在内的普惠性金融体系。在我国农村地区构建普惠金融体系有助于破除农村金融抑制现象,实现农村经济的发展,从而缩小城乡差距。尽管我国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阶段,但是城乡之间差距十分明显,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问题十分突出,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离不开普惠金融的支持。文章从普惠金融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机理出发,总结了我国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同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分析了如何让农村普惠金融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并指出其中的不足,提出了未来普惠金融进一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普惠金融;城乡统筹;金融资源

一、普惠制金融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机理

从世界各国的发展历程看,城乡关系总体上要经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乡村为城市发展提供资金和人力资源的支持。第二阶段,城市与乡村独立发展,城乡差距扩大。第三阶段,城市乡村融合发展,最终形成一体化发展。随着城乡理论的发展,金融资源在城乡统筹发展中的作用也越来越明显。凯恩斯理论认为,在市场自发配置资源的条件下必然会出现“两个挤出”现象:资金等资源从农业流向工商业,从贫穷地区流向发达地区,必然会导致城乡发展的不公平。

资金作为最重要的金融资源,能够有效化解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矛盾。从价值运动角度上看,农村经济的运行本质上就是农村资金的运动过程,是农村资金在货币资金、生产资金和商品资金等几种资金形态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循环反复。从经济增长的角度上看,哈罗德——多马模型揭示了储蓄率对经济增长的作用,间接强调了资本积累对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索洛模型同样强调了资本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地位。资本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生产要素,可以顺利地转化成劳动、技术及企业财产等其他的生产要素。农村资本的形成有赖于资金的转化,有效地为农村提供资金并将其转化为农村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资本,可以实现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进而缩小城乡差距。

普惠金融作为小额信贷的延伸和发展,其目标是有效、全方位地为所有社会阶层和群体提供金融服务。普惠金融的本质在于强调只要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群体都可以享有金融服务的平等权利。普惠金融实现资金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资金有效转化为资本,从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中国农村普惠金融对城乡统筹发展的促进与不足

(一)中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阶段性特征

1. 公益性小额信贷的萌芽与发展

联合国最先把小额信贷模式引入到中国。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在各地开展公益性小额信贷模式。公益性小额信贷的核心是有明确的社会目标,它不以盈利为目标,服务的目标群体基本上都是扶贫困户及低收入群体。此外,小额信贷还有贷款与社会服务相结合、重视客户的参与、资金规模小等特点。公益性小额信贷在一定时期内达到了扶贫的目的,同时也促进了中国扶贫小额信贷的发展。

2. 发展性微型金融的建立

微型金融是小额信贷模式的延伸和发展。微型金融不仅包含了小额信贷的业务,而且还扩展至存款、保险等其他领域的金融服务。20世纪90年代发展性的微型金融取代了小额信贷,使为贫困群体提供金融服务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发展性微型金融的显著特点是多样化的金融机构,如大型的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信贷组织都开始进入小额信贷领域,它们不仅为实力大的乡村企业提供融资,也为那些赤贫的群体提供信贷服务。

3. 综合性普惠金融的构建

2005年构建普惠金融的全球会议首次提出了“普惠金融”的概念,从此各国开始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构建普惠金融体系。我国的普惠金融实质上是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的延伸和发展。普惠金融的核心是建立一个完整的金融服务体系,使得针对低收入群体的金融服务不再边缘化。普惠金融整合单一的微型金融机构和服务方式,使得小型金融和边缘化的金融整合到正规金融体系中,为所有群体提供并能满足所有阶层需求的公平合理的金融服务和产品。

4. 互联网金融的崛起

互联网金融是融合了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的新兴领域,它是一种借助于互联网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新兴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基于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理念开展金融服务。当前的互联网金融具有充分考虑客户的体验、强调交互式营销、主张公平享有金融服务且在运作模式上强调互联网技术与金融核心业务深度整合的特点。互联网金融依托大数据、移动支付、高科技从而得到了快速发展。

(二)农村普惠金融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城乡统筹发展是在我国长期存在的“二元经济”结构背景下提出的发展理念,其核心是实现城乡公平发展。在当前二元经济结构背景下,城乡之间的各种生产要素不能公平合理的流动,城乡之间缺乏发展的公平性,而农村普惠金融作为城乡发展的润滑剂,能够很好地实现城乡生产要素的公平合理流动特别是资金要素的合理流动。普惠金融作为城乡生产要素流动的载体,能够有效促进城市经济对乡村经济的拉力作用及乡村经济对城市经济的推力作用,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首先,作为一种普惠制的金融制度,内涵决定了其在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实现资源的公平配置,化解长期以来的农村金融抑制现象。在农村发展的过程中,作为一种供给领先的金融服务模式,普惠制金融通过降低金融服务的成本和扩大金融服务的可得性来配置金融资源,实现弱势群体金融需求和供给的有效配比。

其次,普惠金融实现城乡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尤其是资金要素。普惠金融有效整合城乡资金要素,形成对农村资金的有效供给,破除农村金融抑制,实现城乡资金要素的优化配置。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资金能够在资源的配置中转变为农村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资本,农村资本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形成土地资本,结合劳动力形成人力资本,融合技术产生技术资本等激活农村各个生产要素的流动和高效率的配置,提高农村的生产率水平从而减少城乡之间的差距。

最后,普惠金融促进城乡资金流、物流、信息流的深度融合。在当前农业现代化、农业产业化及城镇化的背景下,农村亟需大量的资金支持来实现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的目标。在农业产业化的格局下,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逐渐受到青睐。普惠制金融能够实现对农业产业化链条上的所有相关主体的金融需求提供服务,以资金流为载体来融合城乡之间的物流、信息流及技术流的相互流动,促进农村产业化格局的形成。

(三)中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不足

1. 缺乏完善的体制机制

当前我国城乡发展不协调的基本成因已经由早期的工农产品价格的剪刀差转换为农村资源要素价值的流失。价值形态的平衡需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来完成。当前我国农村普惠制金融的构建缺乏良好的环境来保证其顺利运行,城乡发展条件和环境的不公平性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普惠制金融大展拳脚。就资金要素而言,目前农村金融机构充当的是农村资金的抽水机作用,城乡之间缺乏享有公平合理利用资金要素的机会。

2. 普惠制金融缺乏商业银行的支持

在我国由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下,商业银行作为农村普惠金融机构中的重要金融机构之一,在促进我国城乡统筹发展过程中缺乏积极性。由于商业银行坚持市场化和商业化的原则,导致其更多的倾向于为城市服务,逐步逃离农村,仅存的农村分支机构也是向城市输血的渠道。资金的逐利性导致商业银行不能成为服务农村的普惠银行。尽管其他的普惠性金融机构也可以进驻农村服务,但是对于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而言只是杯水车薪。

3. 农村金融基础设施不足

农村普惠金融着重从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服务的低成本来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农村地区在金融服务网点、POS机、自动存取款机及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缺乏的情况导致了农村地区及边远山村地区在支付结算、金融中介服务等方面的成本加大,也不利于普惠金融快速方便地提供金融支持。

三、农村普惠金融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一)营造普惠金融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

普惠金融支持城乡统筹发展,而普惠金融的发展也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普惠金融要求城乡之间建立平等的市场体系和交易规则,通过按照价值规律和平等竞争的原则来确立政策安排和制度规定,以此来改变生产要素和各种资源在城乡之间的不公平配置,达到城乡之间要素的双向流动。

良好的外部环境需要体制机制创新来完成。加快建立涉及城乡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构建涵盖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等多元化的普惠金融体系是实现普惠金融发展的基本条件。政府应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的支持,加强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同时,通过减免税收政策来加大对普惠金融组织的支持,使其能够在农村金融服务过程中实现可持续性经营。

(二)发挥商业银行在普惠金融中的支柱作用

商业银行发展普惠金融一方面是履行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也是扩展客户层面、优化信贷结构、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客观需要。商业银行实现由过去的资本逐利主导过渡到社会责任主导的模式是其转型发展的方向。商业银行基于普惠制金融而形成的普惠银行,并非慈善银行。它是一种基于市场化机制、商业化运作而同时又可以持续惠及社会各个阶层的银行。

商业银行作为资金雄厚、网点分布广、风险控制强、技术设备先进的金融中介机构可以利用其独特的优势来有效的服务农村。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入股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及农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微型金融组织或者自立小微信贷部门来扩展其在农村的业务。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过程中,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供应金融链来解决农村资金供应不足的问题。商业银行依据其巨大的营业网点,针对各地的特色选择核心企业,对核心企业链条上的上中下游企业和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商业银行基于差异化和均等化的原则,结合农村不同的实际情况来提供金融服务,能够促进传统农业的产业升级和现代化,缩减城乡生产率的巨大差异。

(三)实现科技与普惠金融的深度融合

统筹城乡发展需要实现金融服务均等化,而金融服务的低成本是金融服务均等化的一个方面。我国幅员辽阔,普惠金融要想实现其服务惠及所有阶层,科学技术的运用是必要途径。移动互联网、高科技、大数据、移动支付是实现普惠金融的重要手段和工具。实现科技与普惠金融的深度融合不仅能够扩大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同时也能够降低服务的成本。

我国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金融机构的实体网点难以覆盖所有的地区。充分利用高科技,引导服务农村的金融机构优化网上支付、手机支付等电子支付渠道,便利农村小微企业居民进行资金的汇划、降低金融服务的成本。通过发挥搜索引擎、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和服务优势来管理好普惠金融参与者的风险分担成本,进一步实现金融服务的大众化。同时,普惠金融组织可以利用互联网、移动支付等工具来创新金融产品,设计出适合小微企业和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的理财产品,集方便灵活、成本低廉、期限长短不一等特点的金融产品能够进一步激活农村居民及小微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实现高科技与普惠金融的结合,不仅能够弥补实体金融组织在农村地区开展金融服务的高成本,而且还能够实现金融产品的创新,更好地满足农村对金融的需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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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海峰.商业银行在普惠金融体系中的角色和作用[J].农村金融研究,2010(05).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资助课题《农村普惠金融统筹城乡发展的福利测度与制度创新》(批准号13BJL070)的阶段成果,同时受到湖北大学商学院理论经济重点学科建设基金资助。

(作者单位:湖北大学商学院)

作者:杨克明 罗维 谢升峰

农村金融抑制破除论文 篇2:

基于供需角度的农村金融抑制及农村金融深化的路径选择

摘 要:中国长期以来实行轻农村,重城市的发展战略使得城乡经济发展不均衡,农村金融的发展也落后于城市金融,农村地区普遍存在着金融抑制现象,呈现需求抑制和供给抑制并存的特征,严重阻碍了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只有改变传统的信贷供给逻辑,通过打造农村资金供给的回流机制,引入竞争机制,发展金融机构,在竞争中形成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机构,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程,完善农村金融法规、审核监管以及风险保障措施,才能提高农村金融市场的效率,加强金融对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

关键词:农村金融;金融抑制;金融深化

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经济学家罗纳德·麦金农(Ronald McKinnon)和爱德华·肖(Edward Shaw)论证了金融制度和经济发展的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并针对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提出了“金融抑制”理论。麦金农和肖认为健全有效的金融制度能够优化社会的资金配置,促进经济的增长,反过来,经济的增长又会进一步促进金融的发展,形成良性循环。遗憾的是,发展中国家呈现的却是资本短缺,金融抑制、经济落后的恶性循环,究其原因,在于政府实行了过度的金融干预和管制,造成资本利用效率低下,金融业因受到抑制而阻碍经济的发展。在中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正是如此,二元金融结构明显,优先侧重城市的发展战略导致农村金融抑制问题严峻,制约了中国农村地区金融和经济的发展。

一、中国农村金融抑制的表现

(一)农村金融供给抑制的表現

1.农村地区金融资金来源较为局限,业务发展模式单一。服务于农村的金融机构主要是指县级以下的金融机构以及县域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从近几年的发展趋势来看,金融机构“重城市、轻农村”的趋势有愈演愈烈之势,不仅仅是工行、中行和建行大量收缩和撤并县域的分支机构,连农业银行也是纷纷撤销营业所,农业发展银行业务发展格局尚未形成,难以弥补国有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退出农村金融市场造成的空缺,农村信用社当前也是问题重重,历史包袱沉重、治理结构不健全、产权不清晰等因素严重削弱了其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的资金支持作用;与此同时,由于邮政储蓄储蓄转存款高于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存款利率,导致邮政储蓄规模迅速扩大,但是都奉行“只存不贷”的政策,成为名符其实的农村资金“抽水机”,工农中建等金融机构尽管没有完全退出农村金融市场,但其发放到农村地区支农贷款的规模呈下降态势,制约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农村政策性金融功能趋于弱化,供给效率走低。截至2012年12月末,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外本外币资产总额达到133.6万亿元,较2011年同期增长17.9%,其中负债总额121.8万亿元,较2011年增长22.4%,所有者权益11.8万亿元,同比增长40.6%,政策性银行占比11%,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占比12.5%,国家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累计资产占比下降0.92%。2012年农村地区贷款额度较2011年减少1.8%,个体农户贷款额度下降4.2%,林业、渔业贷款额下降9%,较同期本外币贷款增速低0.8%。

信贷资金补贴是中国农村地区政策金融供给的主要表现形式,农业发展银行利用粮棉收购款而无法融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进步等方面资金需求,中国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主要提供扶贫贷款,且对于政府的小额贷款补贴依赖性较强,在这种形势下,中国近年来的农村政策性金融扶持体系实质上处于功能弱化区间,资金供给效率低下。

3.民间资金融通和借贷体系发展缺乏秩序,资金风险性高。鉴于正规金融机构难以满足农村经济增长对资金方面的需求,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资金支持的力度和能力不断下降,导致近几年农村民间金融活动趋于活跃。据银监会监测数据显示,2013年1—6月份,中国农户以信用社为正规融资渠道所获贷款数量为全部监测样本的41.3%,而民间自主性借贷比例则达到55.2%;农村地区中小企业信用社贷款率为监测样本比例的45.7%,民间自主借贷率则为22.6%。从农户和农村企业的资金融通流向分析,农户通过信用社渠道融资较自主借贷融资水平低13.9个百分点,而中小企业信用社融资则超出自主借贷融资23.1个百分点,可见,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对借贷资金渠道具有很强的偏好差异性,前者借贷融资主要依靠自主民间借贷,利率高、风险大、融资盲目、缺乏监管,很容易积累农村系统性金融风险。甚至诱发触犯金融法律事件。

(二)农村金融需求抑制的表现

1.中国农村金融的需求结构近年来发生调整。从中国农村多元化的经济结构来看,传统的小农经济模式已经逐渐趋于消失,转而以技术集约型和劳动密集性经济成为主导发展趋势,通过区域间的资金互助融通,农村地区产业和经营方式趋于混合,农民经济收入也摆脱了单一的农业产品销售来源,多样化收入方式已经具备一定的实践基础。在表1中,中国农村居民收入近五年来发生显著变化,体现在产业经济发展上,2012年农村地区服务业收入水平实现显著增长,在传统种植业和工业企业增长乏力的情况下,服务业增长体现了农村地区的金融需求结构转移,政策性金融向农业服务业倾斜,优惠的信贷担保和产业经济政策都加剧了这种金融需求结构的变化。

2.农村金融的依托主体人群发生了变化。现代意义上的农民已经不是传统“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业种植者,新生代农民无论是在文化程度还是专业技术水平方面都强过上一代农民,农民外出务工成为当前农村的发展潮流。外出务工农民在城市的收入和保障水平都较低,真正融入城市具有制度和思想意识方面的双重限制,因此更像是农民与市民的过渡状态,很多时候依然更倾向于认知自己为农民,这种心理状态也说明了农民工更想回到家乡寻求发展,只是苦于寻求机会(见表2)。农村金融体系在这种状态下就不再是传统的扶持农业种植者,而是更多发挥城乡统筹的作用。

二、农村金融深化的路径选择

农村金融的抑制会阻碍农村经济的发展,反过来,农村经济的停滞又进一步限制了农村资金的积累和金融的发展,制约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世界经济和金融发展的大量数据表明:经济发展与金融深化有着密切的关系,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在一定时期取得较大发展的同时,其金融必然得到相当程度的深化,可以肯定地说,如果没有金融的深化,也难有经济的长期稳发展。因此,只有通过农村的金融深化,才能使金融和经济的发展进入良性循环。

1.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打造农村资金供给的回流机制。现阶段,配合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战略,需要加大金融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确保农村资金优先运用于三农发展,为此,建立农村资金的回流机制迫在眉睫。首先,国家在减、免农业税的同时,建议对于金融机构经营的农业贷款业务给与适当的税收减免,鼓励其发放支农贷款,更好地满足农户生产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其次,中央银行可以制定政策鼓励工农中建等金融机构将资金适当调剂到设置在县域的分支机构发放贷款,通过建立国有银行流出资金回流考核机制切实加强农村市场资金的供给。同时,在农村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负有本地放款的义务,中央银行可以通过制定比例标准,使农村金融机构发放的支农信贷资金达到在当地吸收存款的一定比例,对达不到要求的金融机构给予适当的惩处。

2.引入竞争机制,在竞争中重构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体系。随着中国农村經济市场化改革的深入,金融体制改革正在有条不紊地展开,金融体制的改革必须兼顾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构建一个高效的、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体系。一是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市场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提高经营管理的效率,同时要放开农村金融机构的资本合作与资产重组行为,对于一些经营困难的农村信用社,可以加大资源的整合力度,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以参股或控股的方式重组农村金融机构。二是加大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农功能,把服务重心由目前的农产品流通领域拓展到农业生产的各个方面,如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领域要走出单纯的服务粮棉油的小圈子,延伸到农副产品的加工、农业技术推广、农村扶贫开发等领域,将农业发展银行打造成为综合性的农业政策性银行。三是打破国有金融的垄断局面,大力发展和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同时,为了保证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稳健发展,需要配套相应的监管机制,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明确指出地方政府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监管职责,鼓励地方政府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3.规范引导民间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民间金融的发展是农村金融抑制下的一种必然现象,由于农村地区的许多非正规金融机构满足了部分无法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贷款的农户的需求,弥补了正规金融的不足,其存在具有合理性和必然性。实践证明,对于灰色地带的民间金融不能粗暴地打压或者禁止,重在疏导,要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规范融资服务,保护借贷双方的权益。针对这些民间金融机构,政府可以给予政策方面的优惠,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金融机构组建成合作制的农村金融机构,只有当正规金融体系发展到一定程度,农村的金融抑制现象被解除,民间金融才会逐渐缩小直至消亡。现阶段,由于民间金融利率高、融资盲目、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体制,导致系统性风险加大,为此,要特别注意加强民间借贷的法律规范,尤其是要加强对于改造后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工作,建立存款准备金制度,控制资产负债比例,让民间金融尽快浮出水面,走向阳光地带。

4.以市场为导向,推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利率管制是农村地区资金外流的重要原因,而利率市场化则有助于增加农村信贷资金供给,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实现信贷支农的目标。为了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中国人民银行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改革后的灵活利率政策使得金融机构可以根据不同的贷款项目,不同的贷款人实行差别定价,降低融资成本,同时也有利于有效调动农村地区的金融资源,促进资金流入,加大对农户及企业的资金支持。利率市场化背景下,金融机构面临的市场风险进一步加大,所以,在中国农村地区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中,提高金融机构利率风险的管理能力就成为当务之急,金融机构应利用好手中的差别定价权,构建利率风险的灵活管理体系。利率市场化条件下,银行承担的风险越来越大,中央银行也应该尽快出台存款保险制度,完善和创新金融监管模式,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

5.完善农村金融法规、审核监管以及风险保障措施。中国现行的《中央银行法》还没有将民间和政府合作的垂直金融体系职能全部赋予给中央银行,因此,国家应有针对性地出台《政策金融法》和《非正规金融法》,并完善《保险法》,尽早界定农村金融体系的职能,通过立法破除民间资本作为发起人进入农村金融机构持股比例的限制,将这一比例交由市场决定,以此来激发民间资本参与农业投资的热情,提升民间资本的市场和法律地位,引入农业保险辅助农业保障机制的政策性金融业务;在审核方面,政府应实行“谁投资、谁管理”的市场化金融审核机制,允许工商管理部门直接登记民间资本申请,尊重投资者意愿,政府只发挥引导作用;在风险保障方面,农村金融深化必须以建立多元化农业保险体系为前提条件,推进金融衍生品在农业避险方面的应用,建立民间资本、农村企业、个体农户和政府均参股的担保公司,以多种质押和抵押办法引导商业性农村金融担保。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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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ath Selection of Rural Financial Deepening Based on Supply and Demand

Perspective of Rural Financial Repression

CHEN Ling

(School of Economics,Xinyang Normal University,Xinyang 464000,China)

Key words:rural finance;financial repression;financial deepening[責任编辑 陈凤雪]

作者:谌玲

农村金融抑制破除论文 篇3:

城乡统筹建设中金融发展的三个视角

摘要:本文对城乡统筹建设中金融发展问题的研究思路进行了总结。从如何实现金融业的城乡统筹发展、金融如何促进经济的城乡统筹、如何建立现代农村金融体系三个问题着手提出三个研究视角,简要分析城乡统筹建设中金融发展问题,为后续更加深入的研究提供参考。

关键词:农村金融;城乡统筹;金融发展

Key Word:rural finance,balance between urban and rural,financial development

城乡统筹发展就是要把城市与农村、农业与工业、农民与市民作为一个整体,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一规划中去通盘考虑,把城市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相互关系综合起来研究,统筹加以解决,建立有利于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市场经济体制,实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一体的协调发展。城乡统筹的实质是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得到的。从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以统筹城乡发展为首的“五个统筹”;到2004-2007年连续四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更加清晰地诠释“城乡统筹”的内涵,“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其目的是推进新农村建设;再到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按照统筹城乡发展要求,抓紧在农村体制改革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可以说,城乡统筹已经放在了我国未来发展的战略高度上。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如何促进经济的城乡统筹发展,又如何实现金融业自身的城乡统筹,是在城乡统筹建设中必须解决的问题。城乡统筹建设中金融发展的核心在于农村金融的发展。但是,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改革实践很大程度上仍停留在“机构不足建机构;补贴不足加补贴;监管不足改监管”的阶段,农村金融组织也多在支农与自身可持续发展目标之间徘徊,逐渐迷失了方向。而理论上也未对破解农村金融压抑提供一个较好的突破点。因此,我们必须转换思路,扩大研究视野,针对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的实际状况,突破单就农村经济谈农村金融的框架,站在城乡统筹发展的高度,探索一条城乡统筹的金融发展之路。本文从如何实现金融业的城乡统筹发展、金融如何促进经济的城乡统筹、如何建立现代农村金融体系三个问题着手提出三个研究视角,简要分析城乡统筹中金融发展的思路。这也是对几年来作者所在的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在城乡统筹及农村金融方面研究思路的总结。

一、如何实现金融业的城乡统筹发展

城乡二元结构是产生三农问题、导致农村在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各个方面与城市差距越来越大的根源。金融作为一种资源,长期以来,在城乡间的配置是极不平衡的。事实上,目前我国的“城市金融”和“农村金融”是两套体系,相关度很低。以往的理论研究也往往将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独立来看待,忽视二者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的一面。要实现金融业的城乡统筹发展,就要将“农村金融”与“城市金融”放在城乡统筹的统一框架内,从城市金融对农村金融的带动作用出发,重点研究城市金融与农村金融间的联通机制。强调在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城市金融对其产生的影响,也就是研究如何在较成熟的“城市金融”体系与刚刚起步的“农村金融”体系之间实现对接与贯通。

我们应站在统筹城乡金融资源的角度上更为广泛地理解农村金融。所谓的农村金融,不过是一国全部金融的子领域,随着经济现代化进程,在整体金融框架下,农村金融尤其是在它的资本流动上,与城市资本的独立性会越来越弱。因此,我们可以将农村金融理解为以“三农”为服务对象的金融供给安排,而不局限于其区域属性,有利于在解决农村金融问题时拓展思路。

城市金融与农村金融之间联通机制的研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金融机构的联通

由于农村经济属于风险高、效益低的弱势经济,在我国,农村金融一直被业界认为是成本高、利润率低、风险大的领域。过去一些在农村设有营业网点的国有商业银行,由于财务的不可持续,不得不纷纷撤离农村金融市场。无数事实证明,将金融资源引入农村依靠现代商业金融是不行的。而对有名无实的合作性金融而言,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对象正慢慢脱离农村,其资金使用效率也是低效的。因此,要在城乡统筹发展中将金融资源真正引入农村,就要依靠新型的农村金融机构。以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农业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为代表的新型金融机构是未来农村金融体系的重要成员。城市金融机构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之间可以通过金融控股、参股、同业拆借等形式实现资金的联通。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可以通过担保业务架起城市金融与农村金融间的桥梁。城市金融机构也可以通过为农村金融机构提供培训、宣传、信息服务等方式发挥支农作用。

(二)金融市场的联通

市场经济规律的作用和农业自身弱质性的特点,客观上造成了农村资金严重外流。为了有效引导资金回流农村,就要通过城市与农村间金融市场的联通。要在进一步完善同业拆借市场的基础上形成区域性资金拆借中心,重点是发展银行同业拆借融资,逐步把同业拆借和与票据交换、联行清算结合起来,发展交换、清算、融资三位一体的头寸市场。发展贴现市场,逐步扩展为区域票据承兑贴现中心。将民间融资票据进行规范,提高区域票据市场的中心地位。进而,推进货币市场建设。同时,扩大农村龙头企业在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的融资能力。实行向农村乡镇企业倾斜的上市与融资政策,积极鼓励农村龙头企业上市,积极争取有关IPO和再融资的地区倾斜政策,促进上市公司再融资能力的提高。

(三)风险补偿机制的建设

农业是弱质产业,自然风险大,同时农产品又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农业投资收益率不高。而农业资产的表现形态主要是花木、果园、茶叶、牲畜等动产,往往不符合金融部门规定的贷款抵押物的标准,作为不动产的土地又是租赁性质,土地承包权抵押在开展担保的操作层面上存在很大难度,从而客观上很难形成农业对外部资金吸引的优势。由于贷款风险等多种原因造成农户和农业企业,特别是中小型农业企业找担保难、贷款难问题,已逐渐成为制约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一个“瓶颈”。如何为农村金融建立有效的风险补偿与分担机制,是金融发展中必须要考虑的问题。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农业贷款担保、农产品期货市场是必然选择。

二、金融如何促进经济的城乡统筹发展

从金融与经济关系的发展演变来看,二者的关系可分为两方面来理解:经济决定金融,金融反作用于经济。

一方面,经济是金融的基础,产业经济的发展水平决定了信用关系的发展程度,产业链的完善是信用关系贯通的前提。从信用关系发展规律来看,信用关系的产生总是从“熟人社会”走向“生人社会”。最初形态的个人信用,就是依赖熟人社会中的信用约束实现的;商业信用是在产业链条中不同主体之间提供的信用,它建立在产业链的基础之上,同时,商业信用是银行信用的基础。银行信用以银行自身信誉为保证,以资产抵押、权威机构担保等为条件,完成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分离,使信用关系走向“生人社会”。由于目前我国农村仍普遍处于小农经济状态,理论与实证研究均证实,以“熟人社会”为基础的民间借贷在广大农村仍是主要融资渠道。而代表“生人社会”信用关系的商业金融在农村呈现萎缩退出的态势。按照信用关系发展规律,为了使信用关系得以建立及发展,必须培养商业信用。而培养商业信用必须从完善产业链着手。因此从本质上说,为了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必须从产业经济角度入手,健全城乡产业链条,从而实现信用关系贯通,促进城乡金融统筹发展。

另一方面,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对经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1973年,McKinnon 和Shaw通过比较分析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经济金融发展情况,分别提出了“金融抑制”和“金融深化”理论,从制度层面强调了金融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原理:有效的金融制度能使经济和金融保持互动状态的良性循环,否则二者将会因金融制度缺失而陷入恶性循环。他们认为,金融变量与金融制度对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来说,既有促进作用,也有阻滞作用,关键取决于政府的政策和制度选择。在许多发展中国家,政府当局对金融活动进行强制干预,人为压低利率和汇率,即所谓的“金融抑制”。金融自由化政策即金融深化政策就是政府放弃对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的过度干预,放松对利率和汇率的严格管制,使得利率和汇率成为反映资金供求对比变化的信号,从而有利于增加储蓄和投资,促进经济增长。

具体到城乡统筹事业中,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一方面,我们要放松农村金融管制,适度引入竞争机制,逐步探索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在严格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允许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的金融组织。另一方面,要实现金融支持效率的最大化就要对各地区经济的特点进行深入研究。黄祖辉等(2006)将农业关联产业链定义为一个由市场导向的与发展农业相关、为发展农业服务的群体产业,包括产前、产中、产后的各行各业。这个围绕着农业生产而形成的庞大的产业群,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与农业生产形成稳定的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利益共同体;它们相互之间又及时传递各种市场信号,并以科技进步成果、市场供求信息和各种物质力量支撑着各个环节的发展。这是一个纵向联系极其紧密、横向联系十分广泛的产业链。配套发展这个产业链上的产业,是通往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金融促进经济的城乡统筹发展就是要促进这个庞大的产业链条的完善,重点扶持产业链中具有带动作用的行业优先发展。

正是由于经济与金融之间的紧密关系,才决定了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应该构建相应不同的金融体系。具体到城乡统筹事业而言,针对各地区多圈层、多层次的经济发展状况,结合各区域统筹发展中的连带作用,应构建起多层次的金融体系。

三、如何建立现代农村金融体系

对于农村金融体系或金融供给的研究,国内外学者主要有三种不同但相互关联的思路:第一种研究思路是重点研究金融需求与金融供给在不同发展阶段何者居先导作用。Patrick(1966)提出了金融发展的两种模式:一是“需求追随”(demand-following)模式,强调经济主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导致金融机构及相关金融服务的产生;二是“供给领先”(supply-

leading)模式,强调金融机构及相关金融服务的供给先于经济主体的需求,并对其需求有引导作用。他还认为在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供给领先型金融居于主导地位;而随着经济的发展,需求追随型金融逐渐居于主导地位。第二种研究思路是从金融供给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相互作用出发来研究金融供给体系及其改革措施。麦金农(1973)针对金融与经济之间的互动关系提出了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供给存在着“金融抑制”和“金融深化”。为打破金融抑制的恶性循环,他提出了包括利率市场化、适度放松金融业的进入管制和逐步开放资本项目等在内的一系列金融自由化的改革措施(麦金农,1993)。沿着麦金农的研究思路,我国学者对农村金融抑制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据此提出了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措施。第一种观点认为,我国农村金融抑制属于供给型金融抑制。导致我国农村金融抑制的主要原因是正规金融部门对农户贷款的资金有限(谢平,2001)。第二种观点认为,我国农村供给型金融抑制与需求型金融抑制共存。在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同时,农户对正规金融部门的资金需求也相对有限(曹立群,2000)。第三种观点认为,我国农村金融抑制主要表现为供给型金融抑制,需求型金融抑制是从属现象。金融有效需求不足,其实质却是金融供给类型不对,金融供给的总量不足(何志雄,2003)。第三种研究思路是结合我国农民和农村经济的特点分析了农村金融需求及其相应的金融供给体系(张杰,2003;何广文,2003;成思危等,2005)。

这三种研究思路的共同出发点都是研究金融需求和金融供给之间的关系。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涉及多领域、多层次、多类型的金融需求,在不同的区域甚至是同一区域的农村,金融需求也呈现多层次性,企业与农户之间、规模不同的企业之间、生产模式不同的农户之间,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存在差异。为全面深入地了解目前我国农户的金融需求状况及金融供给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选择了成都市六个区县作为样本点展开调研活动①。我们将农村金融需求概括为农村发展需求、农户需求及企业需求,分别对各类金融需求及满足状况进行了调研。我们对农村金融问题的研究遵循这样的总体思路:从研究不同层次的金融需求出发,基于经济与金融关系及交易成本理论的分析,指出金融需求层次与金融体系结构之间的关系,进而提出构建多层次金融体系的战略思想。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改革政策设计也基本遵循了这一思路,即农村金融改革的重点是规范发展适合农村金融需求特点的金融组织,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作用,建立农村信贷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吴晓灵,2006)。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在最近对城乡统筹相关课题的研究中,将“县域金融”与“农村金融”按照需求主体不同进行了分类,更细致地研究农村金融需求的特点,进而设计与之相适应的金融供给体系。在已有的研究中对“县域金融”的理解几乎等同于“农村金融”,这是建立在“大农村”概念的基础上。但从纯粹的以第一产业为主体的“小农村”的概念来看,在我国行政级别为乡(镇)的广大农村,尤其是西南地区的农村,金融需求主要体现为个体农户的需求,金融机构非常匮乏,金融服务单一,部分地区甚至还存在金融服务空白。根据2008年9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所载,截至2007年末,全国有2868个乡(镇)没有任何金融机构,约占全国乡镇总数的7%。因此,在农村金融体系非常薄弱的前提下,在县域建立旨在支持农村中小企业发展的县域金融体系是统筹城乡发展中至关重要的环节。根据服务主体的不同,将“县域金融”与“农村金融”分开讨论。县域金融是指扶持农村中小企业发展,在农业现代化、工业协调化、城镇适度化建设中提供多种金融服务的金融体系。农村金融则特指针对农户的金融服务。在县域金融发展中应充分发挥其在城市金融与农村金融之间的纽带作用,并通过建立较完善的金融体系带动农村金融的发展。

注:

①调研选取样本点为南郊、新都、金堂、郫县、新津、蒲江。调研活动是在农村信用社召开座谈会及开展两项问卷调查(农户和企业金融需求问卷调查,两项问卷分别为500份和120份,有效收回问卷为208份、49份)。调研活动得到了成都市信用社联合社及各区县信用社联合社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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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代金奎)

作者:刘锡良 齐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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