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铁路运输论文

2022-04-20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全面预算管理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整合企业资源,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本文结合铁路基层站段全面预算管理实施情况,分析全面预算在编制、执行、考核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应对措施。今天小编为大家推荐《劳务外包铁路运输论文 (精选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务外包铁路运输论文 篇1:

浅谈如何查证工程项目中的多结算问题

【摘 要】随着铁路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的深入,铁路总公司对铁路运输企业实行“一体化考核、全口径核算”的盈亏总额考核,对经营业绩审计工作的进一步加强,铁路运输企业工程项目的审计要求也在逐步提高。但是,通过作者对以往铁路运输企业工程项目审计的工作实际,发现对工程项目的多结算方面问题仍然存在关键点、控制点把握不准等亟待改进之处。本文正是基于上述思考就审计工作中对工程管理中多结算方面加以探讨,以供参考。

【关键词】铁路;运输企业;工程项目;查证;多结算

近年来,在我国实施铁路多元化经营的发展战略以来,铁路运输企业利用自身优势,大力增收节支,不断发展壮大,经济效益也大幅度的增长。与之同时,铁路运输企业所面临的经济环境愈发复杂,经营风险增多。这就对内部审计在改进风险管理以及加强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需求也日趋强烈。下面笔者就从铁路运输企业在工程项目结算等业务中容易忽视的关键控制点方面提出一些自己的粗浅的看法:

运输站段作为集团公司的生产经营部门和成本中心,承担了较多的集团公司批复下达的大修和更改项目,还有利用自身资源优势承接外委工程而相应发生的委外支出。大修、更改项目和外委工程支出的共同点是多数为劳务外包或整体外包,费用归集按件名计列,站段对项目结算舞弊可操作性强、不易发现等特点。因此,在站段的经营业绩审计中成为我们审计关注的重点。近几年,发现了较多多结算的问题,为集团公司挽回了损失,发挥了审计促管理提效益的作用。我在总结近年经营业绩审计发现多结算问题的基础上,结合自己在审计实施过程中的心得,在如何查证工程项目中的多结算方面,提出一些自己的粗浅的看法。

一、大修更改工程的概算编制基础和站段工程发包和结算的现状

目前,集团公司大修概算以2010年计统处修订的《广州铁路(集团)公司设备大修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试行)》(广计发〔2010〕56号)和《关于调整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综合工费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10〕56号)进行编制审定,Ⅰ类至Ⅲ类工综合工费标准为43元至50元/工日,如将施工措施费和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加计,京广线上的轨道工约为80元/工日。各工务段结合实际情况,基本上均制定本段的工程结算单价和办法。在其他业务支出中列支的委外工程结算基本遵照执行。

更新改造概算以2008年计统处制定的《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广计发〔2008〕180号)进行编制审定,大部分单位直接以集团公司批复的概算进行发包,个别单位以自己使用的工程计价软件进行概算编制后发包。

房屋建筑物大修和更新改造原则上执行所在地(省、市)的预算编制办法。

二、了解单位工程发包和结算情况,有的放矢地挑选工程项目。

首先,审计人员应找相关经办人员了解单位工程的发包情况,获取施工单位入围名录和施工单位资质,并查阅工程发包决策资料,从而对被审计单位的工程发包有个总体的了解和是否规范的判断。其次,需熟悉了解工程结算审批流程和结算依据,对于制定了工程结算办法的单位,应了解该办法制定的依据、特点和单价,如未制定,应了解工程概算是否经集团公司审定,是否直接以集团公司批复概算发包等。由于站段工程项目较多,要全部逐一核实,难度较大,所以审计人员需依据大修和更改工程清算表对工程项目进行筛选,挑选的大体原则是有疑点、异常的,金额较大的,超预算的,施工单位无资质的,易于现场核实的,还要做到各个工程类型均有所涉及,如工务设备大修有成段更换新钢轨、整修轨、成组更换道岔、更换混凝土轨枕、大修换碴等,尽量做到每类大修工程均有抽查项目。

三、如何查证工程多结算问题

审计人员在挑选完工程项目外,应获取一套所挑选项目的完整的工程资料,如集团公司批复概算,段发包概算,施工合同,工程结算单,设计图和施工图,施工组织方案,施工日志,监理日志,营业线施工的还需要施工调度计划等资料,对工程进行深入的剖析,对相关资料进行分析和相互的对照,以便迅速快捷地发现问题所在。具体方法如下:

1.检查工程结算中套用的定额和单价是否准确,有无多结算行为

审计人员应分析工程结算内容,与集团公司批复的概算(重点查看单项概算表)、工程结算办法和工程套用定额等进行对照,检查有无高套定额和单价造成多结算的问题。如某段电缆沟土质为普通土,埋深不超过80厘米,而按硬土,埋深1米办理了工程结算,高套定额标准造成多结算。又如2012年,某工务段实施更换某线整修轨大修项目,结算工费时使用了维修单价即每公里34500元,而该段年度制订的大修换轨单价为24659元,单价相差近万元,由此造成多结算工费8万多元。

2.检查是否按照被审计单位制定的工程结算办法办理工费结算

审计人员在熟悉被审计单位制定的工程结算办法的基础上,应将抽查项目的工程结算、施工日志和施工调度计划等资料,与结算办法进行对照,重点检查有无施工单位当天既进行了施工作业但又结算了停工费,有无将包含在结算单价中的工作量以计时工的形式重复结算给施工单位,还可以从工程实施情理上进行推断。如某段在外委换轨工程结算民工工费时,对10月11日和10月12日当日实施换轨的工作既按工作量办理结算,又按停工结算停工费61元/天,造成多结算民工工费42700元。某工务段在成组更换道岔大修中,将包含在道岔预铺单价中10个工以内的场地清理工费计15860元,重复结算给施工单位。

3.通过实地勘查核对工作量发现多结算问题

对工程结算的审计,最快捷有效的方法便是实地勘查。审计人员在去现场之前,需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通过查阅施工图纸,询问相关经办人,全面掌握工程的实施地点、施工内容、设计工作量和设计标准,如运距、挡墙的高度和长度、步行板和防护网的数量,地面硬化的面积和厚度等,列明需核实的工程数量,对于隐蔽工程,还需要调阅施工日志和监理日志。然后与工程项目的主管经办人员一起,拿着图纸、工程数量清单和皮尺到施工地点,现场测量核实工程量和施工标准,就不难发现多结算的问题。如某工务段2013年实施某线某工点左右侧路基下沉处理大修工程,经审计人员实地丈量并核对合同、概算、结算资料,该工程右下挡墙项目结算工作量为470立方米,实际工作量为232.3立方米,多结算237.7立方米计106965元;左下挡墙项目,结算工作量为515立方米,实际工作量为432立方米,多结算83立方米计37350元。

4.分析项目材料消耗数量、材质标准、单价和来源推断有无多结算行为

⑴从项目材料消耗数量方面分析,推断有无多结算行为

部分线路大修工程如线路道碴清筛、人工换碴,抽换混凝土枕,抽换曲磨轨等线上工程,施工作业后待审计查证时,完成的工作量基本已无迹可寻,或施工地点非常分散,无法逐一核实。这个时候,审计人员就需要运用“发散性思维”,通过分析项目材料消耗数量来推断有无多结算工费的行为。如人工换碴项目就需要掌握石碴到达车数,抽换混凝土枕需要掌握轨道车运送的混凝土枕根数,抽换磨耗轨需要掌握钢轨消耗数量等。如审计人员在查证某工务段道岔大修补碴项目时,通过获取道碴到达台账、调度部门的施工兑现率和机车牵引记录,经过分析对比,准确掌握道碴的到达车数和车型。经查,该段实际只到达18个高边车,其他均为风动车,但结算卸高边车63个,多结算卸高边车费用45个计44055元。又如审计人员在查证某工务段抽换混凝土枕的工程项目时,获取了施工期间的轨道车运送记录,统计出混凝土枕的消耗数量,得出实际抽换混凝土枕897根,实际结算1497根,多结算600根计工费27000元。

⑵从项目材料规格型号和单价方面分析,推断有无多结算行为

对工程项目中消耗的主要材料,审计人员需核实供应商或施工单位供应的材料,其规格型号与设计图的标准是否一致,单价较段公布的材料价格或市场价格是否存在偏高的现象。如在某工务段防护栅栏加高加密更改工程的审计中,审计人员发现主材供应商无网片生产能力,只是作为中间商,通过向生产商采购后加价转售工务段。经对比该供应商采购与供应合同,发现防护栅栏加高网片中矩形管的厚度存在差异,发现了疑点。经现场测量,三处防护栅栏加高项目矩形管的厚度均未达到设计标准,供应商通过减少矩形管厚度多结算278204.63元。还有单价偏高造成多结算的问题,如2012年,某供电段将承揽的沪昆线三改四引起回流线改造外委工程转包给施工单位实施。审计人员通过分析材料单价,发现该段通过提高工程用绝缘套管、镀锌角钢等材料决算单价的方式,多结算给施工单位材料款20220元。

⑶从项目材料来源方面分析,推断有无多结算行为

部分施工单位为劳务公司或民工队,纯粹只是输出劳务,施工所需材料为站段提供。但个别站段在办理工程结算时,未扣回施工单位领用的材料价值,造成多结算问题的发生。故审计人员应关注工程结算中材料的来源,尤其是线上料。如2012年某工务段将平改立工程委托给某劳务有限公司施工,该施工队从工务段领用旧钢轨12吨计31800元、材料20870.54元。但该段仍将上述材料费52670.54元结算给施工队,未在工程结算中抵减,造成多结算。

5.快捷获取最原始的工作量资料进行对照发现多结算问题

对于一些计时工工费的结算,或事后审计无法查看实物的工程项目,最快捷的办法就是绕过站段科室,深入车间、班组,直接找工班带队人员获取第一手的工作量记录资料。如审计人员在查证某工务段轨道车车上作业民工工费时,直接到该段综合机修车间,找车间主任了解生产流程,找工班长获取轨道车日作业台账,发现实际使用计时工944个,但该段却按1144个计时工办理了工费结算,造成多结算工费24400元。又如在查证某工务段螺栓改锚项目时,审计人员深入班组,获取工区日作业维修台账进行统计分析,发现施工单位全年完成改锚371,794个,实际按378,462个结算工费,造成多结算工费38013.64元。

6.关注工程实施中产生的旧料回收处理是否规范,有无多结算行为

部分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会产生废旧料,如供电段架空贯通线大修,接触网承力索更换工程,通信段更换电缆,工务段抽换钢轨等。审计人员需根据实施工作量测算应回收的废旧物资数量,检查实物是否回收,款项是否入账,如无,就有可能存在收益流失或“以料抵工”等不规范行为。如2013年,审计人员在对某供电段某线纯铜承力索更换工程的审计中,发现废旧料纯铜承力索由施工单位处置,回收收入未入账,直接以该回收收入抵拨工程款的问题。

7.关注工程实施中有无利旧项目,是否存在多结算行为

部分工程实施中利用了原有的基础和既有的设备,但站段在办理工程结算时未进行扣除,造成了多结算。审计人员需要对工程内容进行分析,并现场观察,判断是否进行了利旧。如2012某供电段委托施工单位实施郴北开闭所等四处27.5KV隔离开关、白石渡变电所等两处110KV电流互感器大修项目。经审计人员现场察看,发现其决算表上的组立等径φ300*4500㎜电杆42根项目并未实施,而是利用原电杆,多结算给施工单位费用共计65355元。

8.检查预备费的结算依据是否充分,有无多结算行为

依据概算编制办法,大修更改工程的预备费按概算章节费用总额的一定比例计列,由集团公司计统处和项目建设管理机构统筹掌握使用(具体参见概算编制办法。运营单位在管辖区域实施大修工程,概算无预备费;专业大修单位在非管辖区域实施大修工程,预备费按第一章至第十一章费用总额的2%计列。更改工程预备费以第一章至第十一章费用总额为基数,初步设计概算按5%计列,施工图预算按3%计列)。目前,大部分站段均将工程的预备费结算给施工单位,故审计人员要关注预备费的结算依据是否充分,结算工作量是否进行记录、并经监理单位签认,现场是否有对应的工作量,是否为设计概算未包含的内容。如某车务段将天桥改造、教育基地宿舍改造和站台消防改造等3个更新改造工程预算中的基本预备费56795元,全额结算给项目施工单位。经查,上述结算的基本预备费未列明施工内容和工作量,无设计、监理单位的签认,属无依据结算。

9.检查监理费的结算是否规范,有无多结算行为

更改工程监理费是以第二章至第九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总额为基数,500万元以下的工程按2%的费率计列。从历年审计经验来看,个别单位存在直接将概算中的监理费结算给施工单位的问题。故审计人员需关注站段监理费的结算是否规范,有无直接将监理费结算给施工单位,或在监理单位未尽职履行监理责任的情况下,仍将监理费全部结算给监理单位的问题。如2013年某房建公寓段将楠木塘工区生产房新建项目发包给某施工单位实施,并与某监理公司签订监理合同,但在办理末次验工时,审计人员发现,该段将变更增加的监理费4735元全部结算给了施工单位。

10.检查费率的结算是否合规,有无多结算行为

工程概算中计费类项目有施工措施费、行车干扰增加费、企业管理费和税金等,具体费率标准参照后附的概算编制办法。审计人员需依据上述两个办法的规定进行核对,检查有无将不属于计费基数的工程内容纳入计费基数,或私自提高费率标准造成多结算工费的行为。如2012年某客运段将某车队办公室整修项目委托施工单位实施,金额146380元。经查,该段将非管理费计费基数项目三楼屋面搭建仓库等独立费项目纳入管理费计费基数,造成多结算施工单位工程款7056.4元。

以上为本人粗浅归纳的一些查证方法,纯属抛砖引玉,请大家批评指正,欢迎交流探讨,共同提高。

参考文献:

[1]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广州铁路(集团)公司设备大修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试行)》2010.3.

[2]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更新改造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2008.7.

[3]铁道部《关于调整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综合工费标准的通知》2010.10.

作者:陈建明

劳务外包铁路运输论文 篇2:

浅析铁路基层站段全面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全面预算管理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整合企业资源,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本文结合铁路基层站段全面预算管理实施情况,分析全面预算在编制、执行、考核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应对措施。

[关键词]基层站段;全面预算;管理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8.12.012

0 引 言

全面预算管理涵盖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是对企业未来一定时期内的经营活动、财务活动等做出的整体预算安排。近年来,铁路局集团公司不断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体系,把全面预算管理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取得了明显成效。铁路基层站段在执行全面预算管理的过程中,由于管理人员水平参差不齐、预算与业务联系不紧密、预算执行控制不到位和预算考核形同虚设等原因,在预算编制、执行、分析、控制以及考核等方面存在很多问题,没有切实发挥全面预算管理的作用,导致经营管理效率低下。

1 铁路基层站段全面预算管理的现状

铁路基层站段作为铁路局集团公司下属机构,按照铁路局统一部署,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其预算编制根据铁路局的预算总体目标和规划指导,由站段业务部门按年度主要运输设备状况及安全重点,结合工作量、定额编制生产预算,各职能部门按照分管内容编制专项预算。财务部门根据生产预算、各专项预算编制财务建议预算,上报铁路局审查,批准下达后实施,并通过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及考核,确保实现预算目标和提高管理效率。然而,在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过程中,大部分铁路基层站段普遍都停留在预算编制阶段,没有将预算控制渗透到确定预算项目、编制预算、审定预算、预算指标下达、落实责任人、预算执行授权、预算执行过程监控、预算差异分析和预算调整等环节中去,没有严格将预算执行结果与业绩考核挂钩,从而不能有效提高企业管理效率和经营效益。具体来说,铁路基层站段全面预算管理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预算编制相互脱节,预算与业务不相融。基层站段各部门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各自为政,没有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缺乏沟通协调和配合。各部门没有切实从站段总体经营目标出发,以提高整体效率为目的。业务部门在编制业务预算时,只注重设备状况及安全重点,忽略了生产需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劳动人事部门的其他用工及劳务外包支出预算,没有紧密结合生产计划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物资采购部门不能及时与业务、财务部门沟通,不按生产计划、资金预算合理安排库存及采购计划等。此外,预算编制部门缺少横向、纵向沟通协调,预算编制相互脱节,最终导致预算与业务“两张皮”。

(2)预算管理方法简单,预算安排不均衡。部分基层站段领导对预算管理不够重视,各部门科目负责人管理水平不一,对全面预算管理的执行能力和把控能力不强,普遍存在重安全生产、轻预算管理的现象。有些基层站段预算分解只是简单地按时间进度进行平均分配,导致预算分解与业务不匹配、不均衡。有些基层站段为了完成预算指标,上半年仅安排日常必需的生产任务,对一些设备强化和预防项目均安排到下半年甚至年底,生产任务安排极不合理。还有的基层站段预算执行部门担心本期节省的费用、收入超标完成等会对下年预算产生不利影响,为了下年预算指标的相对宽松,存在用完预算或隐瞒收入的想法,導致年底突击花钱现象频现,从而无法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完整。

(3)预算执行与考核脱钩,预算考核形同虚设。部分基层站段领导迫于年末运输总支出预算指标的一票否决,对预算执行不力的部门及科目负责人非但不进行考核,更多的时候是帮助其进行科目调剂或内部消化。同时,部分基层站段采取科目之间费用预算调剂、其他业务利润弥补运输主业成本超支等手段,达到完成年度预算指标的目的。长此以往,科目负责人会对预算的必要性产生怀疑,使预算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大打折扣,对今后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和控制更加不利,形成恶性循环。

2 加强铁路基层站段全面预算管理的应对措施

2.1 高度重视,维护全面预算管理的权威

全面预算管理是一项涉及整个企业全局性、系统性和综合性的管理活动,是全局性的系统工程,它既涉及企业能否实现战略目标,也会影响企业的日常管理。切实发挥全面预算管理作用,达到全面预算管理的预期效果,需要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带头维护全面预算管理的权威,从企业整体角度培育全面预算管理理念,形成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跟踪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尤其要重视全员参与,员工是全面预算的直接执行者,只有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和主动配合,预算编制质量、预算执行控制、预算目标实现才有基础保障,才能真正解决预算与业务“两张皮”的问题。

2.2 加强预算协调,使业务预算与财务预算相融合

全面预算的编制过程,是一个上下协调、反复沟通的过程。只有经过上下反复、相互沟通、综合协调,才能有效避免预算目标脱离实际,才能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可行性。站段各部门在编制预算时,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充分沟通,相互协调配合。业务部门在充分掌握设备状况的情况下,编制业务预算,并与劳动人事部门协商劳务用工的分配,会同劳动人事部门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物资采购部门要结合业务预算、资金预算合理安排库存及采购计划,在保证生产供应的前提下,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务部门要以生产业务预算为基础,综合考虑生产能力、工作量和设备配置等因素,编制财务预算。此外,各部门之间要通力协作,围绕实现经营目标,通过挖掘现有资源潜力,不断提高资产运用效率,对预算进行反复综合平衡,促使预算指标相互协调、衔接,达到预算统筹资源,合理安排生产投入。

进行预算指标分解落实是实现全面预算管理的保障措施,将预算指标对应的工作量、定额、标准和金额等逐级进行横向和纵向的分解落实,各项预算指标均分解落实到最小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同时,管理人员要分析预算执行的重点和难点,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落实,确保完成预算。在分解预算指标时,管理人员要结合铁路运输生产的季节性特点,以及阶段性生产任务安排,按照财务预算与生产计划相匹配的原则,按月分解财务预算,避免按时间进度平均分配,做好分期预算安排,确保实现年度预算目标。

2.3 加强预算控制,使业务控制与财务控制相结合

预算确定后,基层站段各预算执行部门在组织开展各项运输生产的过程中,应以实现预算目标为中心,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控制流程,保证预算的刚性约束和指导作用,实现预算管理与生产经营的紧密联动。同时,管理人员通过对生产经营业务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有效管理和监督,以及对比业务活动与财务活动的审批和确认,实现业务、财务一体化的预算控制。站段、部门、车间乃至班组可以根据不同层次、不同预算控制要求,建立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制度,采用定期和不定期、全面和专项等多种形式,通过采取自检、互检、上级对下级检查等方式,及时检查、监督各项预算的执行情况,实施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动态控制。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预警、报告和纠正,将预算控制渗透生产经营的每一過程、每一环节、每个部门和每个岗位,使预算始终控制在有效的范围内。

各基层站段要不断总结预算执行中的经验,对重要指标实行多部门相互监督和牵制,重大项目严格执行授权审批制度,围绕预算目标精准制定预算控制措施,各项措施尽可能要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可行、责任到人。同时,各基层站段要坚持定期开展预算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分析预算执行进度存在差异的原因,针对发现的问题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并在后续执行过程中检查实施效果,形成闭环管理。在发生新生、突发事件时,及时采取有效的解决方案,合理动态调整预算,确保预算目标有序可控。

2.4 严肃预算纪律,使预算管理与业绩考核有效挂钩

全面预算管理的效果与其在业绩考核中的地位息息相关。如果预算目标完成与不完成一个样,预算执行部门便不会重视预算管理工作,更不会努力实现预算目标。全面预算管理只有与业绩考核挂钩,预算执行部门及全体员工才会提高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才能按时完成预算目标。基层站段应建立健全业绩考核制度,将预算执行结果与业绩考核挂钩,对预算执行结果严格落实考核,做到权责对应、有责必考、奖惩分明,有效激发全体员工预算管理的积极性,为实现预算目标提供可靠保证,并为修订决策、调整计划提供客观依据,从而不断提高企业管理的效率,促进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3 结 语

铁路基层站段应结合自身所处的特定经营、行业和经济环境,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加强预算执行控制,严肃预算纪律,切实发挥全面预算管理促进企业发展的作用,通过预算的编制、实施和修正,促使企业战略更好地落地,为实现企业目标提供保障。

主要参考文献

[1]郝亚红.谈全面预算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意义[J].会计之友,2008(1).

[2]沈梅.全面预算理论对铁路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的指导[J].会计之友,2008(2).

[3]李靖.关于加强铁路基层单位预算预算管理的思考[J].现代经济信息,2014(5).

作者:刘峰

劳务外包铁路运输论文 篇3:

实施“营改增”对铁路运输站段的影响

摘 要:

以实施”营改增”的必要性为切入点,探讨“营改增”政策实施前后的变化,最后提出“营改增”实施对铁路运输业运输总支出的影响。

关键词:

营改增;铁路运输;支出;影响

文献标识码:A

2013年12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3]111号)。自2014年1月1日起,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提供铁路运输服务以及与铁路运输相关的物流辅助服务,按照《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财税〔2013〕74号)计算缴纳增值税。“营改增”税收政策的改革,势必给铁路运输企业带来一系列税收、账务、营销等方面的变化,铁路运输企业只有很好地掌握这些变化,及时调整营销政策,积极进行税收筹划,才能合理降低税负,防范税收风险。笔者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对“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对铁路运输企业的影响进行梳探讨和研究。

1 “营改增”实施的必要性

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又相继实施了全面取消农业税、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个人所得税税费调整、增值税转型改革、成品油税费改革、资源税试点改革、废止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重大税制改革。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税收制度趋于逐步完善、规范,但由于营业税的涉税收入绝大多数没有扣除取得收入相对应的成本费用的进项税额,直接导致营业税纳税人涉税收入中一些组成部分既缴纳了增值税又缴纳了营业税或是缴纳了两次及以上的营业税,这部分价值的重复交税现象日益突出。扩大增值税征税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征收,积极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势在必行。

1.1 有利于推进税制的完善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只对纳税人实现的产品或服务的增值部分征税,从制度上解决了营业税制下“道道征收,全额征税”的重复征税问题,实现增值税税制下的“环环征收、层层抵扣”,税制更科学、更合理、更符合国际惯例。

1.2 有利于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通过消除重复征税的制度性安排,导致产业链的整体减税,促进主辅分离和服务外包等各种社会分工协作,激励科技创新,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力发展水平,促进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提高节能减排水平,从而激发市场主题活力,提高企业竞争力。

1.3 有利于财政体制的建设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地方主体税种缺失的问题更加严重,从而会形成倒逼财政体制的改革,倒逼地方税体系的建设,倒逼税收征管机构的改革,以达到合理界定各级政府间的财力,保证中央与地方利益关系预期的稳定性和各级政府的财力分配的合理性。

2 “营改增”政策实施前后的变化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铁路运输企业由根据适用的营业税税率按照营业额计征营业税,改为依据合法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业务增值部分计算缴纳增值税。改革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2.1 税收缴纳具体操作上的变化

“营改增”政策实施前,铁路运输企业适用营业税计征政策,计算、缴纳、申报都相对简单,计算方式为取得的营业收入乘以适用税率,税收申报及缴纳也相对简单,以自行申报为主。“营改增”政策实施后,按照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减去经认证后的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接受劳务所负担的进项税额,差额部分为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额,计算、缴纳、申报都相对严格,并且进项税的认证抵扣必须在税款缴纳之前。

2.2 会计核算的差异

“营改增”实施前,铁路运输企业只需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营业税”一个二级科目即可,其借贷方的防发生额和期末余额,直接体现出纳税人应交、未交、已交营业税的状态;“营改增”实施后,要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和“增值税检查调整”五个二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其应交、未交、已交,需要结合多个二级三级科目分析才能清晰知道纳税人增值税实现、缴纳、欠交、留抵等状态。

2.3 原始发票的取得不同

“营改增”实施前,铁路运输企业只需依据合法有效的普通发票即可直接计入成本费用支出,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将发票中的价税一并计入成本费用。“营改增”实施后,作为一般纳税人的铁路运输企业,必须取得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中的不含税价款计入运输成本支出,而发票中注明的增值税税额经认证后计入“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用以抵扣销项税额。

3 “营改增”实施对铁路运输业运输总支出的影响

“营改增”实施后,对铁路运输企业运输成本的影响极大,下面以石家庄供电段为例,对“营改增”实施后的影响进行简要總结。

3.1 从成本结构来分析“营改增”实施后对运输总支出的影响

“营改增”后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增值税率为11%,铁路运输单位必须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才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石家庄供电段作为运输设备站段,主要担负着辖区管内的供电供水及所属设备的运营维修、大修、更新改造任务,没有运输收入,不涉及销项税,仅涉及到进项税额的抵扣工作。从整个运输成本支出结构来看,工资及附加、折旧以及其他要素中列支的委外维修、建安等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以及非正常损失项目,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余材料、水、电、燃料,以及办公耗材等其他支出,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笔者对2010-2012年铁路某基层A站段的成本支出项目进行了分析统计,具体情况见表1.

表1 成本支出項目统计

从表1可以看出,A站段可抵扣类的成本费用支出占成本费用类支出比例较高,主要原因是成本支出中机车用电费用较高。另外,材料成本支出是运输成本支出的大项,必须尽可能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铁路运输单位的材料采购采用的是物资供应段集中采购方式,鉴于此种情况,笔者认为:对于物资供应段集中采购的材料支出,在采购时由物资供应段向对方单位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物资供应段在所在地进行进项税额认证工作,于月末统计汇总经税务机关认可后,将汇总表传递到路局财务处,路局财务处据以办理进项税额抵扣。对于不纳入集中采购渠道以及基层站段自己采购的零星材料,基层站段应在采购时向对方单位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站段所在地进行进项税额认证工作,于月末统计汇总经税务机关认可后,将汇总表传递到路局财务处,路局财务处据以办理进项税额抵扣。

3.2 从税收政策分析“营改增”实施对铁路运输的影响

“营改增”实施前,由于转供路外及家属的水电销售额达到了一般纳税人标准,按照税收相关文件规定,A站段于2008年4月由小规模纳税人变更为一般纳税人。经与主管税务机关多次协商,在遵循税法条文规定的前提下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供电按“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及17%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供水按6%简易办法征收。截止到2012年末,我段增值税留底税额为55.18万元。根据《营业税改正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当期全部营业额)

所以作为A站段来讲,应积极与主管税务机关协商,争取政策支持,合理确定购水电支出中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作为北京铁路局运输总支出的进项税额,汇总到路局一并计算增值税。

“营改增”的实施给铁路运输业带来极大的挑战,极有可能导致税负增高,但是随着我国各项税收政策的不断完善,铁路运输业必须适应改革的形势,不断规范财务核算,积极争取政策优惠,科学合理进行税收筹划,提高行业竞争力,争取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王彦峰.“营改增”对铁路运输企业的影响与对策探索[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4,(03).

[2]李远慧,王晴晴.“营改增”对铁路运输企业的影响预测[J].税务研究,2013,(12).

[3]黄玉光.营改增对铁路运输企业的影响及应对策略探讨[J].财经界(学术版),2014,(05).

作者:曹旭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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