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论文

2022-04-2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笔者分析了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之间的关系与区别。关键词: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转型我国自实行建设监理制度以来取得了良好效果,推动了我国工程建设的发展。一大批国家重点项目,例如,西电东输、三峡工程、西气东送、青藏铁路等项目就是工程监理发挥的巨大作用的成果。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论文 (精选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论文 篇1:

工程监理针对项目管理的问题分析探讨

【摘 要】工程监理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随着建筑房地产业的进一步发展,也出现了很多问题。按照市场运行规律,工程监理必然要向工程项目管理接轨。文中对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进行了比较分析,提出了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接轨的思路。

【关键词】工程监理;项目管理;问题;接轨;思考

1.当前建筑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1.1工程监理就是质量监理

监理企业的职责原本应当概括为“三控、二管、一协调”。但是在目前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体制原因、机制不配套原因,使原本监理单位的职责多被拆解,该做的没做够,该给的没给到,不该的却担着。监理的三控“即投资、进度、质量管理”职能多被大大弱化,绝大多数监理单位仅仅是以“质量监理为主”。工程建设中的监理工程师也就是质量检验员。面对于工程建设中的前期咨询、勘察设计、指标代理、设备采购与建造等内容服务却基本不涉及。正因为如此,工程监理变成了业主单位聘请的工程质量监督旁站人员,有些业主单位甚至认为聘请工程监理纯粹是为了满足国家法规的要求,是应付上级政策的对策。正是由于对前期阶段监理的缺失,使得前期阶段在功能策划、可行性研究、设计图纸的完善性等多方面不够完善和健全,直接导致施工阶段设计变更较多,工期失去控制,成本预算超出范围,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严重的时候大大影响了整个工程的建设。

1.2工程监理对业主行为无规范

业主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完成。业主方往往是出资方,因而相当一部分业主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有的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对于大型的项目,有时业主还要自行组织一套人马来控制工程进度和投资,从而形成恶性循环,造成极为不良的后果。从理论上讲,监理工程师应该是工程建设项目现场的唯一管理人员,业主委托了监理,就应由工程师去实施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与管理,业主的意见和一些决策也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去实施,而业主真正要做的是如何做好对监理的管理,而非直接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管理。这似乎是一个很容易处理和解决的问题,但是在实际工程建设项目中,由于对业主缺少规范,往往由此出现了许多问题。

1.3工程监理缺少高智能人才

自从工程监理制度实施以来,对监理费的收取逐年呈下降趋势,低价竞标更加压低了工程监理费的收取,有的项目工程监理费还未达到标准取费的三分之一。过低的监理费对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和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具有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和高管理能力的人才不愿意到监理行业来。有些高智能人才即使愿意从事这个行业,也由于监理企业无力常年聘用,他们多为临时工,有项目需要时被招聘过来,项目完成后即解除聘用。

由于工程监理基本上是属于施工队伍的“三控、二管、一协调”,与真正意义上的项目管理有很大差距,它们并未进入前期的科研和采购范围。因此它们也缺乏适合项目管理的人才,尤其是经济、管理、商务和法律等方面的人才,而目前工程监理企业所有的人才则对这些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严重不足。基于以上原因,导致了专业监理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工程建设任务的急剧增加,而合格的监理人员又严重不足,使各监理企业和单位只有大量聘用非工程专业人员来充当监理人员。因此使得监理人员的结构不合理,职责宽泛,素质不高,加之监理单位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培训费用少,人员调动困难等,使得整个监理行业很难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

2.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区别比较

2.1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建设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的要求,接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双方合约的规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2.2项目管理是指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业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项目策划;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为业主提供招标代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一般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从以上可以看出二者的区别,正因为二者之间的区别,工程项目管理是项目管理代表业主方,按照双方合约的规定对整个工程项目组织实施管理或服务,而监理企业或公司则是一种有偿的技术技能服务,它不具备项目管理企业更加广泛的职能和职责。而且监理制度推行的本意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原有的建设管理模式,但由于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项目法人不可能将投资、进度、合同管理等交给监理人去进行。国家的政策法规又规定建设单位必须要有监理,则工程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只有质量管理交给监理公司来进行。虽然近几年对建筑安全监管十分重视,各地均发文要求监理也要对安全负监管责任。这一系列的定位,职责的界定使工程监理和工程项目管理之间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差距。

3.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接轨的思考

3.1项目管理市场的竞争主体是承担项目管理业务的工程咨詢公司

目前,我国专业化承担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的项目管理公司甚少,许少监理公司已经意识到与项目管理接轨的重要性,纷纷更名为项目管理公司,或者在原有监理公司下成立新的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公司与项目管理公司接轨,存在更名的必要性,原因如下:监理公司目前的服务范围仍停留在施工阶段,“工程监理”几乎成了施工阶段质量监督的代名词,否则有可能存在监理公司在承接前期策划业务时不被接受的尴尬;若是监理公司与项目管理公司接轨时,在保留原公司的基础上成立新的项目管理公司,组织监理公司的精兵强将拓展项目管理业务。这样既有利于原有监理公司保持较为完整的构架继续人事监理业务,也有利于项目管理公司不带包袱高标准地规划和操作。

3.2项目管理人力资源建设

项目管理行业是智力密集型、知识密集型行业、项目管理单位最主要的资源是人力资源。人力资源禀赋将是项目管理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影响成效的最主要因素。因此项目管理公司应该把人力资源建设当作事关公司生死存亡的大事来抓。工程咨询业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技术、能力和职业道德。具体地说,必须掌握各类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信息收集、整理、加工、存储的能力,实践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综合表达能力和创新能力;咨询从业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社会、对国家、对客户有强烈的责任感,做到诚信公正,严守秘密。不能简单地把监理公司的人员全部转入项目管理公司,要根据项目管理服务的特点来组织公司的人力资源。监理企业要过渡和转型成为项目管理公司就要在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上下大功夫。要建立合理的人才结构,采取积极的措施,引进急需的人才去实现专业功能配套,功能补全。除此之外,还应采用不同类型的各种培训,如对员工的项目管理基本知识培训和着重实务实用的专题性培训以及实用外语能力培训等,提高员工的能力。通过以上这些手段,建立起一支具有复合型和开拓型能力的,懂设计和管理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3.3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我国工程监理将向两个方面发展

一是考虑我国特点,大部分监理企业向专业化及其旁站监理发展;二是考虑国际接轨,一部分监理企业有条件的可向全过程、全方位项目管理发展。当前两者相辅相成,互为促进,推动我国监理事业向新的高度和高的水平发展。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扩大和发展,建设监理势必要向项目管理企业转型。除此之外为了满足业主方获得最大效益,工程监理趋向项目管理也是必然趋势,只有这样才能使建设监理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参考文献】

[1]黄金枝,斜逢光等.工程监理向项目管理发展的若干问题探讨[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4,3.

[2]何祥沅.浅析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在当前的问题[J].四川建材,2007,2.

[3]谢坚勋,叶勇,欧阳光辉等.浅谈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接轨[J].建设监理,2004,2.

作者:贺斌 沈建明 李隽

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论文 篇2:

建筑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探讨

摘 要:笔者分析了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之间的关系与区别。

关键词: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转型

我国自实行建设监理制度以来取得了良好效果,推动了我国工程建设的发展。一大批国家重点项目,例如,西电东输、三峡工程、西气东送、青藏铁路等项目就是工程监理发挥的巨大作用的成果。但是,随着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市场经济也随之不断成熟,建设项目日益复杂化,项目管理方式也发生了改变,在一定程度上冲击着我国工程监理事业。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工程监理企业向工程项目管理方向发展,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为工程建设提供更加全面的技术和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不单单是工程监理业务的拓展,同时也是其他工程建设管理单位相关业务的延伸。在服务对象、服务阶段、服务内容方面,工程项目管理比工程监理更为广泛,相对而言对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竞争实力、管理水平、业务能力等要求也越高,并不是所有的工程监理企业都适合向工程项目管理方向转型。

一、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区别

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两者都是管理活动来控制项目目标的正常进行,在某种意义上存在着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基本业务就是工程监理。工程监理主要是“三管(安全、信息、合同)三控(投资、进度、质量)一协调”,而工程项目管理可以向其他委托人提供此种服务。下面就从五点具体分析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区别。

(一)法律地位不同。《建筑法》中规定,在我国建设领域中工程监理是基本制度,也是法定管理制度,例如一些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必须要实行监理,具有国家强制性。而工程项目管理不是法定管理制度,是工程项目管理方法,是国家倡导实行的一种自发的市场行为。建设单位或项目业主可自主决定项目管理如何实施以及是否委托他人。

(二)业务范围不同。我国工程监理目前主要是对施工阶段实行监理。从长远发展角度的设计预想是要围绕建设项目管理总目标开展的全过程监理,应涵盖设计前期、工程立项、施工招标、工程设计、工程保修、项目试运行等不同阶段。而工程项目管理是围绕工程项目建设的各个方面开展的管理,其的业务范围包含工程监理范围外,还包含项目评估、资源管理、工程投标报价、项目总承包管理、设计管理、风险管理、施工索赔、施工管理、供应管理等多项业务。

(三)实施主体不同。工程监理实施主体必须是具有工程监理资质的咨询或监理企业,建设方或项目业主委托监理单位为其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监理单位有监理资质才能开展业务,必须是注册监理师从事工程监理类业务,且注册监理师要达到规定数量,其他建设类别的注册人员不能从事工程监理类业务。而工程项目管理主体分为供应项目管理、建设项目管理、施工项目管理、设计项目管理等。不仅建设方要实施工程项目管理,跟工程有关的供应、施工、设计等相关方都要开展管理活动。工程项目管理单位需要多种业务资质才能开展业务,因为其包含多种业务类型,应该具备注册监理师、建造师、建筑师、咨询师、评估师、城市规划师、造价师、工程师、估价师等注册执业人员,且各种注册执业人员要达到规定数量。

(四)同类业务的属性不同。工程监理是监理方受建设方委托,在为其提供工程管理服务时包含两种,一种是工程监理行为,一种是为业主提供的技术服务。工程监理行为是指所有针对承包商施工活动的管理行为,技术服务是指其他服务活动。而工程项目管理的单位如不具备工程监理资质,即使提供了相当于工程监理的类似服务时,也不是工程监理。

(五)服务对象不同。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只能是工程业主或建设方,只代表工程业主或建设方利益,工程中不同项目具体要求各不相同,但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是一致的。而工程管理项目的服务对象可以是工程业主或建设方、也可以是施工单位、设计机构、金融保险机构等等,还可以提供工程总承包管理,因为委托人不同,所以代表的利益也就不相同,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也不尽相同。

从以上五个方面来看,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概念不同,有本质上的区别,不能相提并论,也不能混为一谈。

二、工程监理向工程项目管理过渡相关问题

我国工程监理制度虽然已经存在十几年,但质量监理只停留在工程的施工阶段,制度的落实和贯彻还不到位,业务实力和服务能力还需提高,工程监管的障碍和难度还很大,社会对监理的认知和理解还不足,其优越性并没有全面展现出来。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面临瓶颈,该何去何从,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一个焦点。但是工程监管单位向工程项目管理发展并不是唯一出路,要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适合转型,不能盲目跟风。从全行业来看,目前就呈现出众多企业一哄而上,纷纷向工程项目管理发展的不正常势态,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工程监理是我国法律规定的建设管理制度,前景是光明的,路途是坎坷的,任务是艰巨的,目前工程监理很多方面还不是很专很精,每个监理企业应该把精力放在思考如何将工程监理做得更专业、更到位、更有效益、更扎实、更得到社会认可的问题上。做好工程监理是向工程项目管理过渡的基础和前提。在完善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之外,还要尽可能力完善其他相关工作。

三、结语

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是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可以说工程监理向工程项目管理方向转变是一种方向,但不是唯一的出路,监理企业要审时度势、稳中求发展、坚守阵地。工程监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项基本业务,所以工程监理单位应努力提高自身监理业务,脚踏实地,做强做专做大,逐渐实现从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向全过程监理发展,在市场中站位脚跟,扩大份额,向更高空间、更高层次拓展,这样才能在日益竞争激烈的大环境中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庆杰.浅议工程监理中的安全管理[J].科技风,2010(13).

[2] 冯国海,高巍.浅谈工程监理工作中质量控制的核心内容[J].科技信息,2011(29).

[3] 尹瑞杰.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探究[J].科技风,2012(02).

作者:汪俊

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论文 篇3:

浅谈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

摘 要:随着国家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推行和发展,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工程监理制度也得到了大家的认可,但是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项目管理的要求也逐渐提高,建设工程监理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之间既存在联系又有着区别,工程监理向项目管理方向发展是社会发展和建筑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但首先要明确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的界限,才能避免工程监理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本文从基本概念、业务范围、服务对象、法律地位、要求资质几个方面分析了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之间的关系,希望对工程监理企业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

一、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含义

【工程监理】工程监理单位是指依法成立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的服务机构。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应遵循下列主要依据:①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也有些企业,拥有自己的施工组织,自行建设和管理自己的工程项目,也属于工程项目管理范围,管理方式和过程参考工程项目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不直接与该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但可以按合同约定,协助业主与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企业或勘察、设计、供货、施工等企业签订合同,并受业主委托监督合同的履行。工程项目管理的具体方式及服务内容、权限、取费和责任等,由业主与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在合同中约定。

二、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关系

首先,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法律地位不同。进行相关的管理活动,但其法律地位不同。工程监理作为我国建设领域实行的基本制度之一,不但在《建筑法》中有明确规定,而且一些特定的建设项目如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大中型公用事业项目、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等必须实行监理,这是国家强制推行的法定管理制度。而工程项目管理则不同,它是国家倡导实施工程项目管理方法而不是法定管理制度,建设工程项目是否委托他人进行项目管理以及如何实施项目管理是项目业主或建设单位自主的市场行为,法律法规对此没有限制。

其次,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服务对象不同。我国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只能是建设单位或工程业主,而工程项目管理所提供的工程管理与咨询服务,在国际工程市场上属于工程咨询范畴。按照国际惯,例工程咨询机构既可为业主或建设方提供服务,也可为设计机构、施工单位提供服务,为金融、保险、担保机构提供服务,还可以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甚至可联合承包工程、由于委托人不同,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在项目管理中所代表的利益就不同,处理问题的原则、方式、方法也有区别。而工程监理方仅是建设单位的代表,在项目监理中只代表建设方,不同的项目虽具体要求不同,但处理问题的原则、方式、方法是相同的。

再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与建设工程监理的要求资质不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除了具有设计、施工、勘查、招标代理等业务之外,还具有咨询、监理等多种业务,并且每一种业务都要有专业的人员来对该项业务负责,比如设计师、工程师、造价师、注册监理师、建造师等,这些专业人员都要求是注册执业人员,有了一定的业务资质后才能开展工作。工程监理必须要获得监理许可,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必须是注册监理工程师,如果没有监理单位的注册和执业资格,就不能从事监理工作。国家对工程项目管理没有设定明确的准入制度,只是鼓励与建筑相关并具有一定资质的企业往项目管理的方向发展,对从业人员也没有严格的资质要求,这对项目管理的发展有利。而国家对工程监理的市场准入控制是十分严格的,监理企业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具有一定的资质,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也需要通过考试,在注册登记后才能成为一名监理工程师,发证后才能执业,否则不能以监理工程师的名义执业,这有利于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最后,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同类业务的属性不同。我国工程监理制度规定,工程监理的实施主体是监理单位,服务对象是项目业主和建设单位。而工程监理的客体是承包商,当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为其提供约定的工程管理服务时,所有针对承包商施工活动的管理行为都属于工程监理行为,其他服务活动则属于为业主提供的技术服务。对于工程项目管理单位来讲,如果不具备工程监理资格,即使为业主提供了相当于工程监理的类似服务时,这类服务行为也不属于工程监理。因此,《指导意见》规定,“没有相应监理资质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进行项目管理,业主应当委托监理。”

三、结语

总结:建设工程监理向工程项目管理方向发展是监理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但却不是唯一的途径,两者在业务范围、服务对象、法律地位、资质要求等方面还有很大的区别,监理企业要想促进自身发展,首先要从实际出发,做好监理基础工作,再扩大市场份额,综合发展,这样才能实现企业发展的目标,提高了监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黄卫.改革创新,科学发展,努力开创工程监理工作的新局面.在全国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5.6.29.

[2]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考试教材编写委员会.建设工程概论.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1.

[3]成龙.工程项目管理,第二版.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6.

[4]建筑业与房地产企业工商管理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国际工程管理,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8.7.

作者简介:

赵敏(1992~),男,山西平遥人,现就读于山西工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本科在读,研究方向:浅谈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

作者: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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