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科学技术中的现代科技论文

2022-05-0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现代刑事技术,是利用现代科技的理论和方法,收集、分析、检验和鉴定与犯罪活动有关的各种物证材料,为侦查、起诉、审判工作提供线索和证据的专门性技术手段。作为人类感官的延伸,科学技术在案件侦查破解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本文从刑事技术的产生展开论述,详细介绍现代刑事技术在案件侦破中发挥的作用。今天小编为大家推荐《刑事科学技术中的现代科技论文 (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刑事科学技术中的现代科技论文 篇1:

现代刑事科学技术在侦查工作中的价值、功能及作用

[摘 要] 现代刑事科学技术是运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原理及方法在同刑事犯罪斗争中揭露、证实和预防犯罪的一切技术手段和方法的总称,是一门涉及多学科的综合性应用科学。刑事科学技术在刑事案件当中的侦破有着十分重要的应用价值,是一种潜在的侦破案件的能力。刑事科学技术具有侦查工作的基础功能,帮助破案人员侦破案件的功能。在犯罪侦查中发挥着更新传统观念,争取办案时效,提高人员素质等功能。

[关键词] 现代刑事;科学技术;侦查工作;办案时效

现今,在社会法制治安的发展下,刑事科学技术所负担的责任是日益增加,并逐渐成为我国处理侦查案件的主要措施,任何一个依法治国的国家都非常重视犯罪证据,越来越要求刑事科学技术的准确度和真实度,正是因为如此,促使我国的刑事科学技术也得到了飞跃性的发展,刑事科学技术在法律法规中的有效价值也得到了人们的信服。

正是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网络信息传播更加的便捷,刑事犯罪活动也变得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化、现代化。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变化多端、不断升级,犯罪分子如果受过专门的训练就会极力对“犯罪现场”进行伪装和破坏,这样就造成了办案人员的侦查困难,犯罪行为的直接证据越来越少,现场勘查中能够提取的直接证据与越来越少。面对新的斗争形势和任务,要求现代刑事科学技术必须紧跟信息化潮流,要充分了解到它的价值、功能和作用。

一、现代刑事科学技术的概述

刑事科学技术是公安部门、司法机构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成果,并且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章制度,对有关犯罪活动的证据进行收集和分析检测,以保证在以后的工作程序中的得到更准确的线索。主体是公安司法机关及其所属的、被授权承担刑事技术工作的科研部门和院校;研究的对象是与犯罪有关的各种物证;任务是运用技术手段发现、提取从而收集证据,通过检验和鉴定物证与案件事实的关系;学科性质是综合运用现代科学技术为社会主义法制服务。

刑事技术的对象概称为物证,有人体物证、痕迹物证、文件物证、物品物证和关联物证。而刑事科学技术工作的任务:①现场勘查,收集物证②物证检验和鉴定③研究和开发新技术。刑事科学技术的作用:①为立案提供客观依据②查明案件的初始情况③为确定侦查方向、范围提供依据④利用物证串并案件⑤甄别、印证其他证据。

二、现代刑事科学技术在侦查工作中的基本价值

随着我国法制环境的变化。我国已经进入法制化社会,法律和法律设置逐渐完善,公民的法律意识十分强,侦查作为一种国家权力将受到越来越多的监督和制约。刑事侦查是一项综合内容的总和,它需要对侦查主体进行控制以此调整,以此来达到所期望的目的,在这个阶段中,现代刑事科学技术就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在预防犯罪以及刑事侦查中都起着专业性的重要作用,方便日后侦查人员进行更进一步的制敌手段和对策。

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侦查的发展进步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刑事侦查的发展过程中,不难看出科学技术在其中起到了很大作用。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来看,当时科学技术很差,因此导致了很多的冤假错案,刑事侦查进步也是非常的缓慢。近代资本主义发展迅猛,两次工业革命带动了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而且也被应用到了刑事侦查领域当中。进入20 世纪以后,现代世界各地把刑事侦查和科学技术紧紧地结合在一起,提高了刑事侦查的水平和侦查人员的破案几率。

三、现代刑事科学技术在侦查工作中的基本功能

科学技术是刑事侦查的第一战斗力,在侦查办案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刑事侦查中的科学技术始终是为破案人员侦查破案所服务的,它属于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的理论和成果,发现和获取犯罪人员的犯罪事实、线索,提高打击犯罪和预警能力的一种有效地措施。应用于破案过程的现场勘查、审查询问、定案追踪等过程。

(一)在现场勘查阶段的功能

现场勘查是在刑事案件发生后,为了查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侦查人员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搜查犯罪证据,发现侦查线索,运用一定事实上的侦查和技术手段,对犯罪现场进行的一种专门的调查研究的法定侦查措施。现场勘查是侦查工作的起点,也是能否完整搜集信息的重要环节,完整科学的现场勘查可以更多很好的发现犯罪分子在进行犯罪行为时留下来的有用信息,进而还原案件经过,帮助侦查人员找出真凶。真正将刑事科学技术融入到勘验工作中,就必须提高侦查人员与技术人员的知识水平,了解多方面的基础知识才能够真正发挥刑事科学技术的功能和作用。现场勘查获得的信息和证据贯穿于侦查过程的始终。

(二)在审查询问阶段的功能

审查询问阶段是侦查工作的重心,侦查阶段是直面犯罪嫌疑人的程序。不同于其他对物证的研究,审查询问程序需要面对的直接就是犯罪嫌疑人,人为变化因素极大。因为犯罪嫌疑人是犯罪行为的亲身经历的人,但凡没有从犯罪嫌疑人口中得到真实的信息,案件的侦破就会造成很严峻的困难。如果能从犯罪嫌疑人口中得到出真实的信息,无疑会大大加快破案的效率和准确性,这就需要侦查人员从不同的信息中分辨出真实有效地信息,先进的仪器和科学理论必不可少。以先进的测谎仪为例,现代科学表明,人在说谎时生理上会有一些异于平常的变化,如呼吸速率和血容量异常、脉搏加快、血压升高、血输出量增加及成分变化,皮下汗腺分泌增加等等,先进的测谎仪能捕捉狡猾老练的犯罪嫌疑人的生理变化。以最大概率分辨出其证言的真假

(三)定案追踪过程的功能

认定和追踪犯罪嫌疑人是刑事侦查的主要目标,破案时为了寻找真凶并捉拿归案,侦查阶段所有的程序都在为这一目的标而服务。当前我国人口流动速度加快,各地经济政治文化联系日益紧密,在刑事犯罪方面,集體性、跨区域性的犯罪团伙层出不穷。如果采用摸底排队、实时调查等传统侦查方法,无疑会加大缉拿难度,对此,应当充分利用先进的数据库系统,建立全国范围的公安通缉数据库,将通缉令实时发布在数据库当中,让全国各地的警方注意犯罪分子的最新动向。同时,加大监控系统对城市流动人口的监控力度,在人口流动量大的区域,要多设监控点。这样既可以防止小偷小摸等不良社会治安问题的出现,又可以帮助掌握重大通缉犯的动向,为抓获犯罪分子提供方便。

四、现代刑事科学技术在侦查工作中的基本作用

刑事科学技术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破获的案件也越来越多。现如今案件的破获越来越离不开刑事科学技术。破案的时间、破案率以及刑事案件的质量的提高也离不开现代刑事科学技术的支撑。还可以通过相关证据,再次科学的证实案件的真实性、可靠性。

(一)现代刑事科学技术能够为确定案件性质提供科学依据

在刑事犯罪侦查中通常遇到的情况有三种:一种属于刑事犯罪案件,应当立案侦查;另一种属于自然现象或意外事故等,应移交有关部门处理;还有一种属于谎报假案,应揭露其事实真相。因此,刑事技术中的各种勘察检验的首要任务是要查明被勘查现场的事件性质,确定发生的事件是刑事犯罪案件,还是其他性质的事件。除自然现象或意外事故外,任何事件现场都是事件行为人活动作用的结果,案件现场上遗留的痕迹物证,反映了行为人的行为动机、行为目的和活动的情况。侦查人员借助科学技术可以尽可能的准确的确立案件性质。

(二)刑事科学技术可以为分析案情提供线索

刑事犯罪案件的案情,是指与犯罪活动和犯罪分子有关的情况。所谓犯罪活动情况,主要是指犯罪的时间、空间、作案的手段、方法、犯罪的动机、目的,犯罪实施的全过程,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和后果以及案件的性质等情况。分析案情既是侦破案件的重要环节,又是现场痕迹、物证检验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只要犯罪分子有犯罪行为、犯罪经过,在现场勘查中一定会发现有关线索和物证,再借助科学技术分析和研究,从而为分析案情提供线索。能够利用科学的鉴别、分析方法,确定现场犯罪痕迹,由此查明某些与犯罪活动有关的实时形成的原因和状况,为侦查破案提供线索。

(三)刑事科学技术可以为认定犯罪事实提供重要证据

要想认定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就只能是找准整个案件的事实,依靠证据,才能够正确的依法的用法律来惩戒犯罪分子。《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现场犯罪痕迹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物证。犯罪痕迹是犯罪人的行为作用于现场客体所形成的物证,其认定犯罪事实的客观真实性较强,不像人证那样容易受到人为的主观因素的影响。所以,在工作侦破初期的现场检验阶段,通过对痕迹、物证的分析利用,不仅能够直接证明犯罪事件性质和犯罪活动情况,为侦查工作指明方向,划定侦查范围,同时还可为现场痕迹后期的检验鉴定工作提供检材,通过科学的刑事鉴定,把鉴定结论作为审查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依据,在案件的审判工作中为法庭提供诉讼证据。

(四)刑事科学技术可以为串并案件提供科学依据

利用电子计算机、扫描仪、录音、照相、录像等多种科学技术手段,收集、储存和积累犯罪资料,建立和扩大犯罪痕迹、物证信息库,不断改进和提高管理方法,通过查对各种痕迹、物证的档案资料,为串并案件、提高侦查的效率和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提供科学依据。

刑事科学技术对专业的要求以及能力方面的要求都很高,在一定的程度上,都能够影响整个案件的发展。所以在在通过刑事科学技术的同时一定要严格的规范标准化制度。我们需要在现实生活中取得大量的材料来进行确定,从而制定出合理的规章制度,分析出各方面的特点,把科学的规范的制度化规定运用到刑事科学技术中的实践中去,使刑事科学技术能够规范发展,才能够保证刑事科学技术串并案件提供科学的依据。

总之,通过现代刑事科学技术的应用让侦查刑事案件侦破工作的效率和准确度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无论如今的犯罪分子犯罪的手段多么的复杂,犯罪分子有多么狡猾诡诈,但凡有犯罪经过,就必定会留下可发现的痕迹物证,案件借助刑事科学技术的检验鉴定,让侦查人员的侦破工作有了大量的可借鉴的经验和侦破大型案件的能力。因此可以更好的发挥和运用刑事科学技术,将犯罪分子繩之以法。

我国的刑事科学技术,一步一步艰难进步着,我们用50年的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近百年的路程,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应当充分肯定。但是用发展的眼光看,我们的科技水平不够高,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还很大。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科技手段在打击犯罪中的重要作用,提升警用现代化科技手段程度,注意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加强科技情报工作,加强相互间的合作与交流,对人家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采取“拿来主义”的态度,使我国的刑事科学技术工作少走弯路,赢得足够的时间,逐步减小与国外先进技术的差距,加速司法工作的现代化进程。

[参考文献]

[1]邹明理.对新时期我国侦查工作法治化的若干思考[J].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2,(04).

[2]胡向阳.现代科技在刑事科学技术中的应用[J].公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2,(1).

[3]屈学武.因特网上的犯罪及其遏制[M]法学研究.2000,(04).

[4]徐伯承.刑事科学技术在刑事侦查中的作用分析[J].河南科技,2012,(18).

[责任编辑:曾 菡]

作者:徐嘉城

刑事科学技术中的现代科技论文 篇2:

论现代刑事技术在案件侦查中的地位与功能

摘 要:现代刑事技术,是利用现代科技的理论和方法,收集、分析、检验和鉴定与犯罪活动有关的各种物证材料,为侦查、起诉、审判工作提供线索和证据的专门性技术手段。作为人类感官的延伸,科学技术在案件侦查破解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本文从刑事技术的产生展开论述,详细介绍现代刑事技术在案件侦破中发挥的作用。

关键词:刑事技术;侦查;地位;功能

党的十八大会议明确提出了司法体制改革,这是对我国司法工作的肯定与要求,我国民主法治化进程也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但与此同时,近些年各地爆料出来的冤假错案也时刻提醒着我们法治化进程任重而道远。当前我国司法队伍里有部分同志在查案时依然采用老办法,对现代科学技术在案件侦破中的作用不甚了解,对机器设备、人员调配、功能作用等存在诸多疑问,不满足科技现代化对刑事侦查工作的要求。笔者将在本文中就现代刑事技术在侦查过程中的地位与功能进行探讨,以期引起同行对科技手段的重视。

一、刑事技术的使用在案件侦查中有重要地位

(1)刑事技术是寻找案件真相的必要手段

刑事科学技术的运用使得侦查人员越来越接近事件真相。因时间的不可回溯性,侦查人员无法还原犯罪现场,在案情十分复杂的情况下,迫于破案的压力,侦查人员的的判断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极易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但科学技术的使用能最大程度挖掘现场证据隐藏的信息,帮助侦查人员作出接近案件真相的判断。以现场痕迹物证为例,未使用科技之前,只能看到死的痕迹特征,但是当利用科学仪器对这些痕迹进行化验检测之后,可以根据毒化物确定毒物的种类和来源;根据骨头推断死者的性别、年龄和大致死亡时间;根据弹壳坚定发射枪支的种类、牌号等等。通过科学技术的使用,挖掘仅存证据中的隐藏信息,最大程度还原事情真相,表明了科学技术在案件侦查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2)刑事技术是侦查程序顺利的技术保障

侦查程序包括案情分析、犯罪线索发现与查证、重点嫌疑人、破案与侦查终结等步骤,这些步骤能否顺利进行是还原真相的关键。随着法治文化的发展,唯证据论的观点逐渐深入人心,一线公安警察在办案中也更加注重证据的搜集和使用,而刑事技术的使用能保证侦查程序的正常进行。如为监控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微光录像、红外监控等技术;为鉴定指纹、声音等痕迹的物理鉴定技术、搜索金属物品或其他犯罪工具的探测技术等等,这些先进技术的采用能帮助侦查人员解决线索的缺失,弥补证据的不足。

二、刑事技术在案件侦查中发挥着重要功能

(1)刑事技术具有保存资料、防止犯罪等基础功能

刑事科学技术的利用具有不同设备的基础功能。以计算机信息系统为例,计算机技术的普及使得案卷资料的保存更加安全和便捷。在计算机技术还没有普及的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公安系统的资料基本以纸质卷宗为主,每当遇到下雨或者搬迁,卷宗就成了最大的难题,保存不当以及字迹磨灭等问题使得历史资料难以保存,刑事数据库不能完整建立,更不谈从积累的卷宗里面搜索某一个具体案件。但是计算机的出现解决了这一问题,电子数据取代纸质资料,通过数字化的设计,将原本厚重繁多的卷宗用精巧的电子数据取代,更易于保存和携带。在搜索方面计算机更有有着无与伦比的优势,能瞬时从庞大的数据库里面搜索出自己想要的资料。在其他方面,刑事技术也发挥着重要作用:监控设施的安装以及使得财务的安全系数更上一步,也有利于还原犯罪现场。

(2)刑事技术具有帮助侦查、还原真相的破案功能

刑事技术的引进和利用是侦查活动的巨大进步,侦查活动的本质是利用现有搜集的资料,尽量真实地还原案发经过和现场,寻找犯罪分子。以鉴定活动为例,鉴定是利用科学技术手段,研究犯罪现场残留的证据,通过物理化学方法研究证据背后隐藏的案件信息的活动。通过鉴定发掘的信息越多,就越有利于侦查人员接近真相,还原事实。鉴定活动有多种分类,其中最常见的刑事鉴定活动就是法医病理鉴定。通过法医病理知识和技术,对尸体外表检查、尸体解剖检验、组织切片观察等程序,鉴定死者的年龄、死亡方式、死亡时间、致死物推断。在多种因素死亡的案件中,通过司法鉴定也能得出主要死因、致命伤情况等信息,进而判断犯罪案件主犯与从犯等性质的认定。作为人类器官功能的延伸,刑事技术能够帮助侦查人员解决正常情况下不能感知到的因素,在认识犯罪现象、了解案件事实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科学技术的运用是把双刃剑,在帮助侦查人员了解案情的同时,也会带来许多困境。当前我国的犯罪趋势就是最好的印证,我国犯罪形式呈现年轻化、高科技化等特征,犯罪分子对电子科技的运用使得作案后犯罪现场留存在证据更少,甚至一些金融犯罪没有实际的犯罪现场,所有的犯罪活动都是通过虚拟的网络技术实现,这就更加要求一线办案民警对科学技术手段熟练掌握。

刑事科学技术在侦查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当前我国司法系统各部门对刑事科技的运用还是不够重视,高端科技在刑事侦查活动中的使用仍然没有普及,冤假错案时有发生。另外,我国刑事科技人才缺乏,刑事理论的发展远远高于刑事实践的发展,基层单位面临的困难更多。个别地方利用改革的机会,将刑事技术部门砍掉,技术人员安排到其他部门从事工作,或者同时从事几份工作。地区之间缺乏交流与沟通,一旦碰上跨地区作案,破案难度就成倍增长。以上种种现实情况都不利于案件的侦破和查清,是我国目前刑事犯罪侦查活动中急需改进的问题。刑事技术的应用对案件查清百利而无一害,只有坚持先进刑事技术的应用,才能真正搜集更多的信息还原案件事实,做到以事实为依据,落实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的刑事目的。

参考文献

[1] 陈烨.刑事科学技术在刑事侦查中的地位与作用[J].大众商务.2009年5月.

[2] 张毅.对我国刑事科学技术工作状况及发展的思考[J].西南民族学院院报.2003年5月.

作者:贡明华 王建阔

刑事科学技术中的现代科技论文 篇3:

法医专业《刑事科学技术》课程实验教学模式改革与构建

摘 要:针对医科院校法医专业的学生在学习《刑事科学技术》课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以及教学过程的局限性,紧密围绕课程教学的重点和难点,结合公安机关的做法,摸索适合医科院校法医专业学生的实验教学内容和模式,初步建立起有效可行的课程考核及评价体系。

关键词:刑事科学技术 实验教学 模拟犯罪现场 犯罪现场勘查 犯罪现场重建

《刑事科学技术》简称刑事技术,又称物证技术,在国外也称为法庭鉴识科学,这是一门快速发展的多学科交叉的应用学科,同时又是实践性非常强的一门学科,其合法性、程序性、规范性、科学性都必须通过实践才能得以体现。目前,国内对于以模拟犯罪现场勘查教学为中心的综合训练理论研究较多,其针对的对象是公安专业学生或在职的刑事技术民警,现场设置突出全面性和专业性,强调的是如何提高现场勘查的质量,增强侦查破案的能力。缺乏对医科类院校法医专业学生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更重要的是,缺乏具体的操作模式和细致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根据国家对人才培养和实验室建设的要求,通过对法医专业实验教学现状的分析研究,提出以《刑事科学技术》课程为主干,体验性模拟犯罪现场勘查实景教学法为手段,紧密联系法医物证学、法医病理学、法医毒物分析、临床法医等学科的教学内容和要求,增强与其它学科的交叉融合,更新,充实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构建合理的实验教学模式[1],夯实理论教学基础,实现从注重知识传授向更加重视能力和素质培养的转变。以提高学生学习和应用知识的能力,提升学生的临场应变能力、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强化团结协作的集体主义观念,锻炼学生面对艰苦环境的适应能力为目的,实现理论知识的自主完善,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得到同步提升,逐步成长为一专多能的实用型法医人才。

1 课程实验教学改革的必要性

1.1 课程实验教学的作用和地位

《刑事科学技术》是实践性非常强的一门应用学科,其合法性、程序性、规范性、科学性都必须通过实践才能得以体现,实验教学作为重要的课程教学环节之一,对于同学们加深理解和掌握课程的内容,把单一、片面、抽象的理论知识与真实立体的犯罪现场结合起来,将理论性知识灵活应用于实践中去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实验教学也是培养法医专业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精神的重要手段。对于本门课程来说,研究对象极其广泛,既要研究案件内在矛盾关系的规律特点,又要研究与犯罪活动相关且客观存在的物证,单纯、枯燥的理论知识和被动的注入式教学很难调动同学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而实验教学则是让同学们自觉生动的体验学习,在实践中掌握、运用、深化理论知识,使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综合思考、判断、分析能力得到强化,逐步形成缜密的侦查思维和强烈的证据意识。因此,高质量的实验教学是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

1.2 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在对法医专业学生进行《刑事科学技术》课程教学时,都是采用聘请公安机关的刑事技术专家讲授理论课的形式,由于行业及职业间的差异,这样的授课形式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专家的本职工作是侦查员,忙于应付大量的突发性刑事案件,授课时间无法保证。

(2)专家授课内容系统性和针对性不强,随意性大。

(3)缺少对课堂教学本身的研究,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单一,对于理论知识的讲授一般是照本宣科的注入式教学,案例教学也是配合现场照片的讲述式教学,学生理解容易但收获不大。

(4)对于课程的考核流于形式,无法体现教学重点和难点。

(5)缺少实践教学内容,学生无法亲身体验。

我校法医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国最早八所高等医学院校法医学院(系)之一,是唯一拥有《刑事科学技术》专任教师的法医学院,在以往的教学中同样忽视了该门课程的重要性,从主观上错误的认为其仅仅是法医学的边缘学科,偏重于理论课教学,考核形式保守、单一,偏离了学科特性,与社会实践相脱节,与其它学科的衔接也不够紧密。

2 课程实验教学模式构建的基本原则

新实验教学模式构建的基本原则是:实用性、综合性、互动性和开放性。

实用性就是紧密围绕课程教学的重点和难点,结合公安院校和公安机关的做法,并充分实际现场勘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2],合理设计安排实验,使学生通过实验能将各专业课程学到的知识衔接、联系和融合起来,将理论知识与真实立体的犯罪现场结合起来,为后续的公安机关实习课程及以后的实际工作中进行犯罪现场勘查打下坚实的基础。

综合性就是以《刑事科学技术》课程为主干,体验性模拟犯罪现场勘查实景教学法为手段,紧密联系法医物证学、法医病理学、法医毒物分析、临床法医等学科的教学内容和要求,增强与其它学科的交叉融合,更新,充实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构建合理的实验教学模式,夯实理论教学基础,实现从注重知识传授向更加重视能力和素质培养的转变。

互动性是指在实验教学中,做到学生和指导教师互动,各有关专业课程之间的互动。充分发挥学生在实验中的自主和主导作用,使学生全面理解实验教学目的要求,提升学生的临场应变能力、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强化团结协作的集体主义观念,实现理论知识的自主完善,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得到同步提升,逐步成长为一专多能的实用型法医人才。

开放性是指通过精选实际案件为教学案例,或者让学生开放性的设计案例,包括案情、犯罪现场布置等方面让学生参与其中,在设计的过程中,学生需综合运用到之前学过的各学科的知识,确保其所设计的案例的复杂性、缜密性及专业性。汇总学生设计的案例,建立一个案例库,充分发挥发展学生的潜在能力,促进学生自主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提高。

3 课程实验教学模式构建的基本思路及具体内容

3.1实验准备

(1)前期准备:在开展综合实验之前,学生已经学习完《刑事科学技术》《刑事照相学》《命案现场分析》《犯罪心理学》《法医病理学》《法医物证学》《法医临床学》《法医毒物分析》等专业课程,并参与了相关课程的基础实验,具备了完成综合性实验的专业能力。

(2)人员准备:学生每组8~9人,临场指导及考核教师为3人。

(3)案情准备:案情设置来自于两个途径,一是公安部门根据真实案例,结合实验场所具体情况改编部分细节而成;二是学生分组以犯罪嫌疑人的视角亲身参与案情设计后由指导老师审定而成。从而形成丰富的案件资源。

(4)器材准备:按照刑事案件现场勘验规则的规定,为实习组配备勘查服、数码相机、痕迹勘查箱、法医勘查箱、多波段光源、物证提取箱及现场整理箱、现场勘查表格材料等。同时开放相关物证检验实验室。

(5)现场布置:根据选取的案情对现场进行布置,设置相关痕迹物证不少于10处。

3.2 实验过程

指导教师宣布实验注意事项后将案情材料交给实习组,实地勘验考核按照工作流程在学生自己主导下正式开始:接报案—推选现场勘查指挥—人员分工—完成现场访问、痕迹勘验、法医物证勘验、微量物证勘验、尸表检验、现场笔录、现场照相、现场绘图、现场分析与重建、制卷等工作。现场汇报、现场点评。

3.3 评价考核

勘查结束后完成相关后期材料的制作,包括:送交现场提取的各种物证以及收集的样本;制作各类《物证送检登记表》;制作《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照相》《现场绘图》及《法医尸表检验报告》。在勘查过程中,指导老师进行相应指导和记录,勘查结束后,参与临场分析,进行综合点评和讲解。利用《现场勘查人员登记表》《临场监考评分表》《物证提取评分表》《现场分析评分表》《笔录评分表》《照片评分表》《现场绘图评分表》等指标细化的表格对学生进行量化考核及评价。整个实习组对现场的完成情况好坏决定全组的得分档次,学生个人的细节表现决定分数差异。

4 实验效果及分析

4.1 利用学科交叉,建立新的设计性综合性实验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的综合专业知识应用及现场分析思考能力

《刑事科学技术》与相关课程内容联系与交叉的前提及核心内容是“物证”—— 是指能够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所处位置以及状态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客观存在的物品、物质或痕迹。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所有的物证都来源于现场,所以,以接近真实的犯罪现场为载体教学,才能使学生完成掌握知识到掌握技能的转变。同时,学科的交叉也是现代科技和知识体系的主要特征,整合与重组相关课程不仅符合课程改革课时减少的大背景,同时,学生要完成好这样的设计性和综合性的实验,必须将所涉及到的多学科知识进行全面掌握和综合运用。在潜移默化中教会学生注重学科知识间的相互影响及相互作用,学会对知识进行整体性把握,拓宽了视野。

4.2 建立新的设计性综合性实验教学模式,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有效手段

(1)实验(模拟现场)设计。

从实验案情的设置来看,一方面是由公安部门根据真实案例、结合实验场所具体情况改编部分细节而成。这不仅贴近真实、贴近实战,而且同时紧扣犯罪发展的新动向、新规律,反映出犯罪案件、犯罪行为发展的最新态势。这些案件资源为学生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维;另一方面,是由学生分组以犯罪嫌疑人的视角亲身参与设计后经指导老师审定而成,给学生提供了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的平台。模拟犯罪现场勘查的实验教学过程,紧密联系多学科的教学内容和要求,学生在设计案例的过程中必须综合运用到之前学过的各学科的知识,以确保其所设计的案例的复杂性、缜密性及专业性。极大地调动了他们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形成了良好的实验教学氛围。

(2)综合实验的实施。

从实验的模式和步骤来看,传统的实验教学中验证性实验占了绝大多数,学生上实验课时只是在封闭的实验环境中按照实验指导书规定的内容、步骤被动的进行,毫无主动性和创造性可言,更不可能组织实验和主导实验。而模拟犯罪现场的特点在于学生无法预见到所有问题和细节,只能根据勘查时的具体情况主动地作出相应的变动和对策。以学生为主导推动整个实验活动并贯穿整个勘查活动的始终接到报案后,所有参与者面对的都是未知的犯罪现场,精神状态始终是忐忑而又兴奋、紧张而又期待。小组成员自己推举产生现场指挥员,指挥员在基本了解案件情况后根据现场的实际需要自主地对组员进行分工,分为几个勘查小组、组员的人数和职责都在指挥员的主导下确定。如何在现场访问中获得有价值的线索?在痕迹勘验、法医物证勘验及微量物证勘验中,怎样迅速、准确、规范地寻找、发现、提取、包装和送检相关物证?怎样通过尸体检验确定死因?如何高效、准确地完成现场笔录、现场照相和现场绘图等基础工作?在现场分析与重建过程中如何准确真实地还原犯罪现场并及时进行现场汇报?这些核心内容都需要所有参与的同学依据自己的职责自主地完成,在完成单个任务的基础上,不仅要将所学知识灵活运用到模拟实战中去,完成一个知识综合再运用再升华的过程,还要兼顾整个团队的工作进度和总体勘查情况。教师从始至终都不指导和干扰学生的勘查活动,这样学生间协同作战的实验模式超越了普通的知识传授方法,不断地在激励、唤醒和鼓舞学生调动自身的潜能,学生个性及价值得到充分体现。

(3)实验考核及评价。

从考核的方式和结果来看,传统的闭卷理论考试方式与实践性极强的课程特点之间是相互矛盾的。学生考得好并不代表学得好,更不代表学会知识的同时也掌握了技能。所以,我们采用的是实地临场考核的方式。针对考核设计的评分表格分类细化了复杂的工作流程,科学客观的对学生的实验结果进行了评价和区分。其中,利用《现场勘查人员登记表》确定人员组成、工作职责和最终得分;利用《临场监考评分表》考察学生在现场的组织指挥、装备准备和使用情况、勘验准备及现场勘验的基本程序、步骤、方法和遵守勘验纪律的情况。根据学生送交现场提取的各种物证以及收集的样本与《物证送检登记表》对照,通过《物证提取评分表》考察学生发现、固定、提取、包装及送检各类物证的数量、质量及操作规范是否符合要求;利用《笔录评分表》、《照片评分表》《现场绘图评分表》评价学生制作《现场勘查笔录》《现场照相》《现场绘图》等相关证据材料的基本功是否扎实,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证据间的关联性是否具备。通过指挥员的现场总结汇报并利用《现场分析评分表》综合考核勘查小组利用勘查成果对犯罪现场中的犯罪时间、犯罪动机、犯罪工具、犯罪手段、犯罪过程、及案犯的刻画等要素的分析、判断的能力以及还原和重建犯罪现场的技术水平。同时,整个实习组对现场的完成情况好坏决定全组的得分档次,学生个人的细节表现决定分数差异,使学生的责任感、使命感以及集体荣誉感空前高涨。考核主要结果为:现场操作合格率95%,物证提取合格率95%,现场“三录”符合办案规范,综合成绩达良好以上的比例为65%。实验教学效果的提高,有力地促进了课程建设和课程教学质量的提高。更重要的是,这样的考核方式和考核结果,已经超出了分数本身。以往学生对各个学科的知识点的掌握比较孤立,仅限于死记硬背以应付考试,而不理解它们在实战中的具体作用和相互关系,所以出现课程一结束也就大部分忘记,在实习过程中理论知识的综合性应用比较差的情况。而现在的情况是,学生在结束考核之后,会自觉地重新去学习、探讨教材的理论知识,结合自己的亲身实践和指导教师最后的点评进行对照总结,寻找差距,弥补不足。不仅巩固了对相关学科基础知识的掌握,而且在从理论到实践再到理论的过程中完成了知识的自我完善和能力的自主形成。为了从其它方面检验教学情况,结合法医专业实际情况,针对学生、用人单位等不同类型制作并发放了200余份问卷调查表,利用学生毕业临案实习的有利时机,收集汇总反馈意见,调查结果显示,学生对本门课程实验教学的满意度达到100%,并且所有受调查同学均要求增加模拟现场勘查的学时数;用人单位反映我校法医专业学生在实习时相比其他院校的法医,现场感、综合知识灵活运用的能力、实际动手操作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团结协作意识、证据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从最近两届学生的毕业随访来看,学生真正学到了知识,提高了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当毕业后面对真正的犯罪现场时,能够胸有成竹、从容不迫地解决实际问题。

4.3 新的实验教学模式有利于反思教学过程,是检验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

指导教师包括理论课和基础实验课的相关教师,在亲自参与实验的全过程中,学生勘查行为的每一个步骤和每一处失误都在提示我们:现场出现的问题是共性还是个别,之前的理论教学中哪些部分还有欠缺,如何科学地分配有限的教学时间,如何合理地调整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如何综合运用和创新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有利于我们精确查找问题,在面对新问题和新情况的时候,不断地在反思中学习,有针对性地思考和形成解决方案。以正确实施课堂引导,使实验步骤更加合理和可行[3]。最后,再通过教学实践不断地验证和检验提出的方案,不断地增强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

因此,下一步将在法医本科生、法医专业研究生中继续推广实施新的实验教学模式。同时,给同类院校相同专业的建设提供参考经验和理论指导。使学生进一步加强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联系,提高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为培养新型高素质的法医人才打下必要的基础。

5 结语

模拟犯罪现场勘查综合实验为学生创造一个相对“真实”的刑事案件的情境,学生被设计身处在特定的案件现场中,在信息条件不充分的情况下,对复杂的现场情况做出判断和决策,在过程中锻炼自我。内容体系设置方面突出专门性、先进性和实战性。在理论上和应用上反映、服务和指导现实斗争。在教学模式、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方面体现灵活性、创新性、开放性和研究性。充分调动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形成自主学习的浓厚兴趣,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变被动接受为主动探究。积极思考、在真实、立体的情境中完成知识的自我完善和意识的自主形成,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 张玉芹,聂辉,王育斌,等.“三理”综合性实验的实施与思考[J].西北医学教育,2005(6):92-93.

[2] 杨扬,刘海辉.犯罪现场勘查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政法学刊,2009,26(4):83-85.

[3] 王黎光,马常义,李梅杰.五年制医学本科生理学实验教学改革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高等教育,2011,2:57-58.

作者:杨瑞 景强 聂胜洁 胡利平 李立 甘建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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