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制度环境与风险管理论文

2022-05-0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国家出资企业制度创新风险包括决策风险和实施风险两类。制度创新风险具有可管理性、无向后传递性、效应滞后性与温和性的特征,依据风险概率和风险影响两个维度选择风险管理策略,包括避免风险、转移风险和慎重管理风险,建立以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监事会为主体的风险管理组织,监控制度创新风险。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制度环境与风险管理论文 (精选3篇)》的文章,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到大家,谢谢大家对小编的支持和鼓励。

企业制度环境与风险管理论文 篇1:

企业内部控制有效性分析与改善对策

【摘要】企业内部控制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措施。本文从内部控制内涵和发展历程分析入手,剖析了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在内控环境、风险管理和组织结构方面的问题及原因,从优化内部控制环境、强化风险管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三个方面提出了改善内部控制的对策与策略,以期促进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关键词】内部控制 治理结构 风险管理 问题与对策

一、前言

我国审计准则中企业内部控制从产生至今经历了内部牵制、内部控制、内部控制结构和内部控制——整体框架(COSO报告)四个主要阶段。科学的内部控制可以保证业务活动授权适当、财务报告真实可靠、企业资产安全完整、业务活动效率与效果不断改善。我国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中,管理水平和效率低下,防范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不强,违规披露会计信息等问题普遍存在,严重恶化了企业内部控制的环境与过程。主要表现在内部控制观念淡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执行效果差、内部控制评估不完善等方面。

二、企业内部控制问题分析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理论研究和实践起步较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无论在控制环境,还是在风险管理及组织结构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缺陷,制约了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缺乏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企业内部控制环境是指对企业控制活动的建立和实施有重大影响的因素的总称。既包括员工的诚实性、职业道德、胜任能力;还包括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对管理的参与程度、管理思想和经营作风;也包括组织机构的健全性和人力资源政策及执行力度等内容。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环境缺陷主要表现为治理结构不完善和控制理念落后。

1.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董事会制约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企业虽然依法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但其治理结构却存在着董事会人员构成不合理、下属机构设置不完备、监督不到位、独立性差、内部董事比例过大、独立董事缺乏、董事会成员和管理层成员高度重叠等问题,影响内部控制的实际效果。

2.内部控制理念和意识淡薄

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企业管理理念还未完全脱离计划经济模式,各部门之间相对孤立,缺乏有效交流与沟通,导致部门间配合不够默契,由此严重影响了内部控制的执行效果。有些管理层没有树立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对内部控制的认识还停留在内部牵制或内部监督阶段,执法不严,使内部控制失去了应有的真实性和严肃性。内部控制理念落后直接影响了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二)风险管理机制尚未形成

我国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同飞速发展的经济形势不相适应,与国外现代企业风险管理存在较大差距,风险管理主要存在着理念不到位、机制不健全、技术水平差等问题。

1.风险管理理念不到位。部分企业管理层风险意识淡薄,不注重风险管理,缺乏全局观念和战略思维。

2.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部分企业未形成全方位、全过程的风险管理机制,风险管理组织不落实、责任不明确、效果无评估;大部分企业没有建立风险预警系统。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影响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

3.风险管理技术水平差。首先是缺乏风险应对策略的研究,应对方式单一;其次是对企业管理活动及结果的预测、预防、控制、化解能力较弱,不能科学有效地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组织结构不规范

企业内部缺乏制衡机制,对管理系统缺乏控制,导致内部控制如“空中楼阁”,形同虚设。没有建立起真正的法人治理结构,产权不分明,权责划分不明晰,欠规范的组织结构直接影响了企业内部控制的效果。

三、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改善内部控制效果

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的制约作用

董事会是公司内部控制的核心,是约束经营者行为的有效机制。对于股东而言,不仅整个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与否更多地依赖于董事会,而且董事会负有监督、保证内部控制政策与程序有效运行的责任。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基点,使董事会真正成为企业内部控制完善的助推器。

2.依法进行会计监督,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

《会计法》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要求单位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制衡机制,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审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3.加强制度建设,明确内部控制主体与目标

企业应结合自身情况,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作业程序、管理办法、工作目标与控制标准,并定期进行考核;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完善企业的会计信息系统,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体系;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全体员工了解有关内部控制制度,自觉遵守制度,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4.提高各级人员素质,优化管理系统

从业人员的文化、专业素质是有效落实内部控制的条件和基础,应建立财会人员后续教育制度,不断充实新知识,自觉掌握新政策、新法规;建立岗位轮换制度,以便相互牵制、相互监督;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促使企业会计人员进一步增强职业道德和责任感;引入ERP技术,提高企业的信息化程度,并根据需要改变控制方法和程序。

四、树立风险意识,强化风险管理

提高企业内部控制效率和效果必须健全风险管理体系。

1.建章立制,规范业务流程的操作

根据风险管理记录模板,将企业现有的控制措施与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对比,发现风险管理记录差异,通过对差异分析,确定风险管理中存在的缺陷,改进与规范业务流程与操作要求,避免操作失误风险。

2.实施风险管理体系的系统测试

从业务流程描述、风险数据库的建立、最终到发布实施,都要有层次、分步骤地进行系统测试。主要的系统测试方法有以下几种:跟单测试、管理层测试、控制环境测试、信息系统测试和跟踪测试等。通过测试保证风险管理有效运行。

3.建立考核和评价机制

定期对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根据风险管理检查结果,向考核部门提出奖罚意见。考核与评价是增强风险管理意识、区分风险管理责任、提高风险管理效果的重要措施。

4.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企业风险管理

在保证企业风险管理有效运作的前提下,提升信息传导、反馈的速度和准确性,研发并推行适合企业管理状况的ERP软件,以信息化手段提高企业风险管理水平。

5.制定和实施企业战略规划,增强战略风险防范能力

企业的发展战略应紧密围绕主业,适度采用多元化经营,谨慎涉足自己不熟悉或者没有竞争优势的领域,并从人力、资金、资产和信息资源等多方面加强企业风险管理。

五、强化企业监督,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1.以强化企业内外部监督促进内部控制

加强对内部控制的再控制,其主要手段是内部审计控制。企业应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提高内部审计的地位,内审部门的设置应高于其他职能部门,并独立于被审计部门,这样才能保证内部审计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同时要把内部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能从查错防弊转到对公司管理的分析和建议上来。

外部监督包括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其中政府财政部门的监督对企业起规范制约的作用,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有积极促进作用。外部相关团体是作为一种外在压力作用于企业,外在压力通常体现在企业经营目标和各内部控制要素当中。

2.建立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内部控制的活力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活动中最大的一个薄弱环节就是考核奖惩机制不够健全。没有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与激励约束制度,就难以激发各层次人员内部控制的积极性。借鉴国际上先进的管理思想和经验,改善现行绩效管理及评估制度,通过科学合理的系列指标,掌握从业人员的业务表现及战略推行上的运行情况,从而促进内部控制的有序、有效。首先应改变人才选拔机制,优化人事控制中经营者和员工的博弈策略。其次,在员工绩效考核过程中,应当量化评估标准,重视运用财务指标和业务评估的真实数据来规范企业的绩效评价和战略管理。

六、结束语

企业内部控制会随着理论研究创新和实践经验总结不断吸收营养,企业内部控制既存在着外部环境条件改善的适应性要求,也必然受到自身系统运行过程变革的影响。企业应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企业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的过程中,企业还应注重创新和与时俱进,根据企业所处环境的变化及时对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及运行机制进行修改、补充,不断提高内部控制的效率和效果,从而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使企业得到健康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周玲珍.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思考.公用事业财会, 2009,(03),32-33.

[2] 徐晓燕.关于建立企业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讨论.工业与审计,2006,(01),30-32.

[3] 颜旭.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思考.现代会计,2009,(03), 17-18.

[4] 李艳芳.如何搞好企业的内部控制.现代会计,2006,(02),36-37.

[5] 汪燕.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公用事业财会,2007,(01),62-65.

作者简介:王希然(1973-),男,审计师,任职于天津大学审计处,研究方向:审计。

作者:王希然

企业制度环境与风险管理论文 篇2:

国家出资企业防范制度创新风险对策研究

摘要:国家出资企业制度创新风险包括决策风险和实施风险两类。制度创新风险具有可管理性、无向后传递性、效应滞后性与温和性的特征,依据风险概率和风险影响两个维度选择风险管理策略,包括避免风险、转移风险和慎重管理风险,建立以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监事会为主体的风险管理组织,监控制度创新风险。国家出资企业防范制度创新风险的对策是促使企业成为制度创新主体,建立制度创新实施机制,有效增加制度供给,实现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兼容。

关键词:国家出资企业;制度创新;风险

作者简介:于旭(1965—),男,吉林双辽人,吉林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从事技术创新研究;周翠萍(1982—),女。黑龙江密山人,烟台南山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教师,从事技术创新研究。

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国家出资企业制度创新是国家出资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对现行制度进行的变革,包括制度的调整、完善、改革和更替等。一种制度一经建立,就实现了博弈均衡,但这种均衡是阶段性的,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一种已经建立的制度就会表现出它的局限性,因此,国家出资企业需要不断进行制度创新。制度创新要求企业各要素之间既有定位又相互协调。它们之间不是绝对均衡的。国家出资企业制度创新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如果管理不当,不仅会影响企业制度创新过程,而且可能造成制度创新失败。

一、国家出资企业制度创新风险的种类及其特征

风险是由于各种因素复杂性和变动性的影响,使实际结果与预期发生背离而导致利益损失的可能性。国家出资企业生存于复杂的社会和经济环境中,其制度创新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潜在的利润,然而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制度创新可能没有获得潜在的利润,反而导致了企业利益的损失,或者错过了获得潜在利润的机会,这种可能性就是制度创新的风险。

1、国家出资企业制度创新风险的种类

国家出资企业制度创新风险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决策风险,一类是实施风险。决策风险包括制度创新主体风险、决策者博弈风险和非正式制度风险。国家出资企业应该是制度创新的主体,然而在实际经济运行中。政府作为股东往往替代或部分替代企业的主体作用,同时政府对企业各种信息的掌握并不充分,作出的决策又不可能完全站在企业的立场,因此,制度创新主体错位容易导致制度创新目标与企业追求潜在利润的目的存在差异,风险就会产生。当然,国家出资企业的制度创新不能离开政府的指导,因为政府也是股东,但在二者关系中,企业应该是制度创新的主体。制度创新的决策者既包括股东的决策者,又包括企业的决策者,这些决策者站在不同位置、出于不同利益考虑,可能导致制度创新的目标和方式产生偏差,这就是决策者博弈风险。同时,决策者虽然代表组织,但决策者本身都是自然人,要受到各种非正式制度的影响,这就产生了非正式制度落后所带来的决策风险。

实施风险包括过程控制风险和资源不足风险两个方面。制度创新过程是一个较长的链条,这个链条除了少量“并联”关系外,主要是“串联”关系,过程中的任何一环出现断裂都会引起制度创新失败,这就是过程控制风险。常见的过程控制风险是由于推进速度缓慢导致制度创新的机遇错过,这里的机遇主要包括市场机遇和战略投资者的投资机遇。制度创新作为一种主观追逐潜在利润的行为,需要诸多资源作为支撑,例如配套制度供给、流动资金、战略投资者的投资,等等,任何一项资源的缺失都可能给制度创新带来灭顶之灾。资源不足风险是常见的,当这种风险发生时,企业被迫重新开始追逐潜在利润的制度创新过程。

2、国家出资企业制度创新风险的特征

国家出资企业制度创新风险具有可管理性。制度创新风险虽然不能完全消除,但作为一种人为的、理性追逐利益的行为,制度创新不是一个不确定性很强的随机过程,因此,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开展风险管理工作。研究制度创新过程会发现,它的每个过程中的工作都是有目的、有组织进行的,其中每个阶段都包含分析、决策等理性行为,因而制度创新风险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防范和控制的。可以通过完善的风险管理策略,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某些风险因素,提高企业制度创新的成功率。

国家出资企业制度创新风险具有无向后传递性的特点。制度创新某一个阶段的失败会导致制度创新过程中止,重新回到该阶段的起点,不像一般风险那样向后传递,这是制度创新风险的重要特征。例如,在制度创新过程中,如果出现制度供给不足,收益与成本比较效果不理想,或决策者不愿意选择创新方案等情况,创新过程均会回到博弈阶段,重新开始新一轮的博弈。

国家出资企业制度创新风险还具有效应滞后性与温和性的特征。由于企业制度创新过程是一个较长链条,需要分阶段、多个组织相互沟通交流才能达成共识,之后在整个企业中层层传递、贯彻、落实。制度创新过程中的失误对企业造成的影响会由于传递时间过长以及创新过程自身循环反馈的特点而被延后、减弱,而且与其他风险相比,制度创新风险相对温和,即使创新失败企业也能生存,问题是没有达到理想的状态;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制度创新失败也会危及企业生存。

二、国家出资企业制度创新风险的管理策略

国家出资企业制度创新需要较高的成本,如果创新失败,不仅已经投入的实际成本无法收回,还会损失企业未来的部分利润期望,这部分利润期望是制度创新的机会成本。由于以上两种成本的存在,国家出资企业制度创新的风险管理就非常必要。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风险影响两个维度,风险管理策略可以分为避免风险、转移风险和慎重管理风险三种,在不同风险概率和风险影响的组合中运用。

1、避免风险

避免风险是指企业在可能的制度创新风险发生之前有意识地采取规避措施。主动放弃或调整制度创新决策方案的风险处理方式。这种管理方式在风险产生之前将其化解于无形,可以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有效避免可能遭受的风险损失。避免风险策略的方式可以是完全拒绝承担风险,也可以是中途放弃承担。例如,某国家出资企业欲改变部分管理流程,新流程不被员工接受并有效使用的风险较大,该风险一旦出现,将使管理陷入混乱,影响也较大。为了避免风险,企业可以采取新流程和旧流程并行的方式,当然,这样会引起成本增加。随着员工对新流程的掌握和适应,再考虑完全取消旧的流程,这样就能有效地避免风险。采用避免风险的策略,必须建立在企业对制度创新风险准确识别的基础上,企业主动放弃了对风险的承担,同时也意味着未来经济效益的损失或制度创新成本的增大。

2、转移风险

转移风险是指企业将制度创新无法回避的风险转移到前期的风险处理方法。企业在制度创新过程中,有些风险难以回避,而自身管理这些风险的能力又有限,或者可以管理这些风险,但管理成本和代价太高,因此进行风险转移对企业来说更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与一般管理过程的风险转移方式不同,制度创新风险应尽量向决策和实施前期转移,使企业及早认识,尽量调整创新方案,保证制度创新过程的连续性。

3、慎重管理风险

慎重管理风险是指企业有意识地接受制度创新中存在的风险,以慎重的态度通过对风险进行分散、分摊及对风险损失进行控制的风险管理策略。风险分散的实质是“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在制度创新决策上,采用不同的方案组合,避免一种风险出现就使制度创新前功尽弃。最大限度地保证国家出资企业制度创新能够持续进行。风险分散既可以用来降低国家出资企业制度创新的共同风险。也可以用来降低某个企业的独有风险。例如,信息不对称是国家出资企业共同的难题。信息不对称容易使制度创新过程失控而导致失败,这种风险可以采用风险分散来避免;再如,某国家出资企业领导班子严重不团结,也容易因扯皮而使制度创新无果而终,这个企业的独有风险也可以采用风险分散方式。

三、国家出资企业制度创新风险的组织体系与监控

1、制度创新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

一般管理活动的风险管理组织由三个层面组成,董事会层面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经理层设立首席风险官,再设立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三个层面的组织各司其职。国家出资企业的制度创新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管理活动,主要决策在高层,主要推动力也来源于高层,因此,与这种特殊性相适应,制度创新风险管理组织由董事会所辖的负责决策和过程推进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还有负责监控和评价的监事会组成,通过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监事会的相互制衡,实现风险管理的目标。从分工上讲,风险管理委员会不仅负责审议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解决方案,而且要落实有关风险决策和方案,组织日常风险监督和改进工作,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指导和监督业务部门和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对已经出现的风险提出化解措施。监事会负责对公司制度创新风险和风险管理能力进行评估,对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进行考核,提出工作改进意见和人员任免建议。

董事会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监事会都不是独立存在的,都需要企业各部门的配合与协调,当然,除了制度创新风险管理与监督以外,这些部门还有其他职能,风险管理工作的重点集中在决策过程和方案执行过程。

2、制度创新风险的监控

国家出资企业制度创新风险管理是否按照设定的程序运行需要监控,风险管理方法与结果是否有效也需要定期进行检查,通过这些监控确保风险管理有效,保证制度创新预期目标的实现。制度创新风险监控的前提条件是信息的对称与公开。对于国家出资企业而言,由于存在多层次的委托代理关系,容易导致企业信息不对称。实践中,信息不对称直接造成制度创新决策过程和实施过程失控,最终导致制度创新失败,影响企业发展。因此,要做好制度创新风险监控。首先应该理顺信息沟通渠道,保证在一个企业内,信息在经营层、董事会和监事会之间是对称和公开的,这样能保证企业内的风险控制有效;在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信息也应该对称和公开,这样能保证股东对子公司的制度创新过程了如指掌。

一般讲,企业风险的监控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持续监控,一种是个别评价。国家出资企业的风险管理不是静止的,而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制度创新活动是连续的,同样的制度创新活动在不同时期存在不同的风险。最初选择的制度创新方案不一定是最佳方案,而是一个满意方案,这个方案本身需要一个不断的反馈和改进的过程;企业制度创新风险管理只有坚持持续监控和改进,才能真正达到创新的目的。与一般性管理活动相比较,国家出资企业制度创新是特殊的管理活动,是对产权、组织结构、管理流程、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调整、改善或变革,这些改变不是每时每刻都发生的,带有阶段性的特征,因此,风险管理也需要采用个别评价的方式。个别评价由监事会组织,召集制度创新涉及的各个层面的人员参加,也可以聘请外部专家。个别评价一般是定期的。根据制度创新的过程特点设定若干个“风险监控点”,通过监测点的监控活动提出风险、问题和改进措施,有效推动制度创新。

四、国家出资企业制度创新风险防范措施

为了促进制度创新过程顺利推进,保证国家出资企业制度创新成功,应采取以下四个方面的风险防范措施。

1、促使企业成为制度创新主体

国家出资企业的产权主体决定了企业本身一直没有成为制度创新主体,取而代之,政府一直扮演着创新主体的角色,因此,从企业内部讲,产权制度是制约国家出资企业成为制度创新主体的首要和根本因素。在产权制度的制约下,包括资金和人员在内的投入体制、伴随国家出资企业发展形成的企业文化也阻碍企业成为创新主体。外部环境对国家出资企业成为创新主体也起着重要的作用。外部环境包括市场环境、金融环境、文化环境、技术服务环境和法律环境等。应采取必要措施加快政府和企业角色的转换,促进国家出资企业成为制度创新的主体。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和创新企业产权制度。使企业从政府的怀抱中解脱出来,真正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这样,企业持续的制度创新活动才能以企业自身为核心。企业才会逐步成为创新的主体。同时,应着力培育创新文化,促进国家出资企业形成持续创新能力。国家出资企业在历史上长期按国家计划生产或受国家政策的保护而享受垄断利润,这些企业相对缺乏创新文化。产权制度的变革会让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的法人实体,摆脱政府作为“婆婆”的直接呵护。创新本身具有复杂性与高风险性,失败是难免的,应该培养决策者和员工积极探索的企业创新文化,吸取失败的经验教训用于指导未来。在人事制度上,应做到公开竞争,鼓励人才合理流动,适当的流动性会促进人才的创新灵感。

2、建立高效的制度创新实施机制

机制的本意是指机械运转过程中的各个零件之间相互联系、互为因果的联结关系及运转方式。企业是个生命体,在描述企业运作时,“机制”一词指企业各个组成部分之间、各种生产要素之间,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自动作用、自动调节与控制的功能和过程。国家出资企业要进行制度创新,仅仅认识到创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掌握一些制度创新方法是远远不够的,对一个企业而言,只有形成系统良好的制度创新机制,才能使创新由企业员工的自发行为转化为自觉行为,提高创新的质量和效益,也只有这样,才能使创新持续进行。制度创新实施机制包括制度创新的组织机构、制度创新的决策流程、制度创新风险控制机制、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互动机制、激励和约束机制等,这些机制相互依存、相互影响。

国家出资企业的制度创新管理组织应由国家出资人和企业共同构成专门的管理领导机构与职能部门,并在企业各个相关职能部门授权专人协助制度创新工作的实施,只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才能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度创新应有一个完整、严密的决策流程,并且流程中的每一环节都要与关键控制点和风险控制机制相融合,对制度创新工作的潜在风险因素或已存在的风险因子进行事前防范、事中监控、事后评估,为制度创新提供坚实保障。

国家出资企业制度创新是由自然人操作的,在一个企业里,对人的激励和约束至关重要,特别是对企业领导班子的激励与约束。激励和约束是并存的,制度提供激励功能的同时,也通过限制一些行为来实现约束功能。国家的政策是宏观的,地方政府的政策相对微观,但也没涉及具体企业的问题,因此,每一户企业如何搞好制度创新,领导班子非常关键。对于国家出资企业来讲,政府与企业领导班子之间的“委托一代理”关系是制度创新实施机制的关键一环。由于处于委托一代理关系的双方都是效用最大化者,双方的效用函数又不相同,当相关信息在两者之间分布不对称时,企业领导班子就有可能在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有损所有者的利益。首先,领导班子成员也是职工的一员,除了“国家出资人身份”外,领导在企业里还有“位置”。在国家出资企业中。领导的位置是相对稳定的,投资主体多元化可能直接使领导的位置不保,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领导与政府(股东)之间展开利益博弈。为了使制度创新实施到位,在促进转变观念的前提下,应对阻碍制度创新的领导班子或个人加大惩罚力度,即加大违规成本;同时,为企业领导设计失去现有“位置”的出路。以上二者结合起来,会有效促使企业领导班子全力推进本企业的制度创新。此外,还应当建立经营者的轮换机制,保证制度创新持续进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汉布瑞克(Hambrick)和福克托玛(Fukutomi)提出了一个总裁生命周期五阶段模型,这个模型认为,总裁的管理生命大约有五个阶段,即受命上任、探索改革、形成风格、全面强化、僵化阻碍。借鉴总裁任职期间领导能力的变化规律,国家出资企业的经营者应该在激励主旋律下实行适当轮换的制度,预防僵化。同时,对于高级经理监管应尽快建立包括诚信体系在内的管理体系,某些行为一旦被查获,不但要处罚严厉,而且可能会影响其未来的工作选择。

3、有效增加正式制度供给

正式制度短缺是指正式制度方面的社会有效供给不足,不能满足制度需求的现象。正式制度本身是由权力中心提供的一种重要的资源,这种资源在满足人们的需要时,由于供给的原因,可能出现正式制度资源的短缺。正式制度短缺根据其形成原因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正式制度供给的数量不足引起制度短缺,另一种情况是正式制度供给质量不高引起制度短缺。国家出资企业制度创新中,正式制度短缺问题是客观存在的,而且涵盖上述两种情况。

既然正式制度供给的数量不足和质量不高容易引起制度短缺,那么增加制度供给数量、提高制度供给质量就是企业制度创新的必然选择。在宏观层面,应把重点放在企业制度创新的配套制度供给上,包括社会养老、社会医疗等与职工密切相关的制度体系,也包括要素交易平台制度体系,如融资制度、技术交换制度等。国家出资企业制度创新是个系统工程,企业生存于社会之中,要使企业制度创新成功并得到持续,在做好企业内部工作的同时,必须尽快完善配套制度改革,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制度的创新。人的行为受预期影响,假如职工未来的保障是虚幻的,职工就不可能支持制度创新,从这个方面讲,社会保障制度对企业制度创新至关重要。社会保障制度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社会的公平。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问题是资金短缺,笔者建议应改变目前的缴费制度,把企业从缴费主体中解放出来,从财政收入中支出一部分基本保障费用,这部分费用保障职工的基本福利,在此基础上,个人再缴纳一部分作为追加福利。职工如果有了基本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再加上其他的社会福利,包括免费教育、最低生活保障等,他们就会成为支持国家出资企业制度创新的中坚力量。

4、实现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兼容

从国家出资企业制度创新的历史和现状看,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有兼容的一面。也存在不兼容的问题。基于兼容的考虑,要求制度的制定者在制定制度的时候就充分考虑非正式因素的影响,力求使二者兼容。具体来说,可以采用多层次的正式制度设计使之与非正式制度的变迁相适应,移植制度应充分考虑当地的文化背景和环境,不可机械地照抄照搬。汪丁丁认为。正式制度偏离非正式制度(例如习惯、传统等)所指示的方向的程度,决定正式制度边际的大小。正式制度的边际是创新困难程度的标志,正式制度的边际越大,企业制度创新越困难,需要转变习惯的时间就越长,制度创新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足够的时间改变非正式制度,从而使正式制度失去了基础。因此。国家出资企业制度创新需要足够的时间来缩小正式制度的边际,当然。这个时间不是可以无限延长的,否则由于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制度创新同样会失败。从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兼容性考虑,在正式制度变革的常规模式下,应重视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变革的交互模式,这样的模式有利于把正式制度的边际分成若干小边际,利于企业制度创新的成功。

参考文献

[1]汪丁丁,从交易费用到博弈均衡[J],经济研究,1995,(9)

[2]王自强,制度创新效能结构研究[J],科学管理研究,2008,(8)

[3]R科斯,A,阿尔钦,D,诺思,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J]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4]卢现祥,新制度经济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

[5]张维迎,所有制、治理结构与委托一代理关系[J],经济研究,1996,(9)

[6]李志强,袁伦渠,企业家创新的道德风险:转型期中国的分析[J],生产力研究,2008,(10)

[责任编辑 国胜铁]

作者:于旭 周翠萍

企业制度环境与风险管理论文 篇3:

企业、政府与社会关系的研究:文献述评

摘要:现代企业并不单纯是一个经济单位,它在经营过程中不仅要面对同行的竞争,还有来自各方面的挑战,包括消费者、政府机构和周围社区以及社会公众等。伴随着经济全球化,作为社会结构的重要变量,企业与政府、社会的关系问题日益凸显出来。企业与社会、政府之间的关系受多种力量的影响,包括企业影响力、企业社会责任、企业道德、政府对企业的影响、企业政治参与、企业对自然环境的影响等。对中西方在企业、政府与社会三者关系问题上研究状况的归纳和整合,能够更为清晰地掌握这一领域的未来研究趋势,为我国在这一领域的研究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关键词:企业;政府;社会;关系

作者简介:宋迎法(1963-),男,安徽阜南人,中国矿业大学副教授;吴晓兰(1990-),女,河南永城人,中国矿业大学文法学院行政管理硕士生。

一、企业-政府-社会关系总述

企业-政府-社会是一个相互依存的系统。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国民经济是一国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而企业则是支撑经济发展的微观主体,对经济的发展起到根本性的作用;政府是社会治理的主体,既要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同时也要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良好的环境以及必要的监管;企业发展和政府治理的终极目的都在于服务社会,即为一国人民提供更好的生存环境和更高的生活水平。目前对于企业、政府与社会关系的研究,大多学者把这一关系分为企业的政府关系管理和社会关系管理。如美国学者詹姆斯·波斯特和阿奇·卡罗尔主要侧重于对企业与社会关系的研究;戴维·弗里切、理查德·乔治重点研究企业伦理和企业的社会责任;中国的梁嫒等从“两型”社会建设的角度来探讨了政府、企业和社会三者的角色和功能。其中,阿奇·卡罗尔认为,理解企业与社会的关系,环境是至关重要的概念。环境指宏观环境,即组织存在的整个社会背景。从某种意义上说,宏观环境的概念是对社会进行思考的另一个方法。企业所处的宏观环境包括社会、政治、技术、生态等环境。探讨企业与政府、社会的关系,就应当着眼于企业周围的这些环境要素。

社会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企业则是构成社会经济体系的主体。社会对企业具有政治与文化的约束力,包括观念和信仰(精神文化)、制度、物质基础(物质资源和生产力水平)等;而企业也同时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它可以通过行动改变社会的力量和强度。根据詹姆斯·波斯特的观点,企业与社会的关系来源于企业与社会之间的“社会契约”:社会赋予企业一种职权,使其可以将资源有效转化成社会所需要的产品和服务。作为回报,社会给予公司采取必要与合理行动的权利,并允许获得投资回报。在《企业与社会:公司战略、公共政策与伦理》一书中,詹姆斯·波斯特指出企业、政府和社会构成的互动网络造就了利益相关者体系,详细论述了影响企业与社会关系的各种力量,它们包括经济竞争和企业战略重点的重新调整,道德期望和公众价值观的变化,政府角色的重新定义,对生态环境以及自然资源的关注以及技术作用的转换。

对于企业与政府关系的研究,很多学者将政府这一因素纳入到社会这一大范围之内进行了研究。如上述詹姆斯的观点,但是也有部分学者将政府与社会两者分离开来进行研究。政府通过利用其经济权力和干预权力,政府主体和利益集团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公共政策,对商业性企业产生着普遍的影响。如默里·韦登鲍姆在《全球市场中的企业与政府》就分析了政府与企业的两个方面,即政府的政策对现代企业行为的影响和企业对政府政策的反应。

二、理论研究框架

人们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待“企业-政府-社会”这一领域,就会运用不同的分析框架或模型来评估经济、政治和文化力量的相互作用。由于选择的模型不同,在这一领域的核心问题上,他们可能得到完全不同的结论。

市场资本主义模型是由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提出的较主流的理论,已在企业管理者和经济学家中流行了2个多世纪。在这一模型中,企业处于市场环境中,而这一市场环境既受企业决策影响,也受社会、政治、法律和文化力量的影响,是由二者共同作用的。这一模型中的市场环境就像企业与非市场环境力量之间的缓冲器。他们认为大量的经济活动都是由私营企业在竞争性市场上进行的,并要求政府对经济生活的干预降低到最低限度。这一模型和经济体系在历史上被大量的证实其有效性。也多次强有力的阻止了政府的过多干预,而且在今天也还是相对有效的。但是,更多的学者开始考虑到现实的问题。意识到企业对社会问题的反应并不像这一模型所指出的那样非常有限,企业如果想要取得成功,必须对社会政治环境中的各种力量做出反应。

企业-政府联合主导模型即主导模型是被绝大部分批评企业的人所采用的分析模型。这个模型认为企业和政府主宰着我们社会中的绝大部分个人和团体,小部分精英凌驾于社会系统之上。以牺牲多数人的福利为代价换取少数特权人物的财务和权力。主导模型作为定义企业-政府-社会关系的方式出现于19世纪后半期的美国,那时大托拉斯已经出现并通过各种手段操纵着政治,民粹主义改革运动由此兴起。在1995年罗尼·达格发表的《民粹主义者站起来》中,强烈批判了大企业和大政府的统治,呼吁大家改变这种社会关系。此外,马克思主义作为反对资本主义的思想,也包含了与主导模型相一致的观点。虽然主导模型不够成熟,被许多学者所反对,但它符合人们对于企业或政府集中实力的怀疑,并且与一些国家企业-政府-社会关系的现实相吻合,如日本、韩国。

动态理论模型(相互作用模型)比较科学地表示出了企业-政府-社会关系是一个互相作用的系统。与企业有关的各种主要影响来自于环境力量的变化,既包括经济的也包括非经济的力量:动态模型是由多种或复合的力量组成,它们对于公众的价值判断、希望、需求等因素都有重要影响。这些力量对政治过程的影响反过来又会影响企业和其他组织,同时企业也会影响社会中的其他因素。动态模型与主导模型本质上的区别是,它将经济系统描述为一种由宽泛的多种力量互相作用的系统。

利益相关者模型,是基于利益相关者管理理论的模型。戴维·弗里曼认为“利益相关者是能够影响一个组织目标的实现。或者受到一个组织实现其目标过程影响的所有个体和群体。”克拉克森提出了利益相关者的两种分类方法:根据相关群体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承担的风险的种类,将利益相关者分为自愿的和非自愿的利益相关者:根据相关群体与企业联系的紧密性。将利益相关者分为首要的利益相关者和次要的利益相关者。在利益相关者模型中,企业处于一系列多边关系的中心,任何一个公司的发展都离不开各利益相关者的投入或参与,企业追求的是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利益,而不仅是所有者的利益。对于企业与政府、社会关系的研究,大部分学者采用利益相关者模型,并按照主要和次要利益相关者进行分类研究,如卡罗尔和波斯特。

三、企业与社会的关系

对企业与社会关系研究的着眼点主要是企业的内外部环境、企业影响力、企业社会责任与商业道德伦理等。大多数学者的研究都是以企业管理出发研究社会对于企业的作用,很少涉及企业对社会的影响力。如詹姆斯-波斯特、阿齐·卡罗尔等利用利益相关团体模型把企业置于社会中,探讨了企业与其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相互作用。而乔治·斯蒂纳将企业的环境、企业影响力与对企业的批评作为单独的部分,探讨历史力量、企业内外部环境及企业六种关键环境与企业活动之间的动态互动关系。

(一)企业影响力

企业活动对于社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它主要有两种层次。浅层次上是指可见的即期社会变化的直接原因,如企业拓展市场、推出新产品、聘用或解聘劳动者等;深层次上是企业通过一个行业持续积累的增长来改变社会,在这一层次上企业影响力造成了许多间接的、不可见的以及不可知的影响。这种影响力也是企业和社会之间联系日益紧密的结果之一。

人们普遍认同企业具有强大的影响力,但不同的学者对于企业影响力在社会中的可控度以及对人民利益要求的符合度认识有所不同。有关企业影响力的观点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主导理论和多边制衡理论。主导理论以卡尔·马克思为代表认为,在对社会发挥的影响中,企业利益居于突出地位,而企业影响力的运用和发挥并没有得到很好的监督,这就可能导致企业基于自身利益出发来影响和改变社会而损害了公众的利益。精英统治理论也是主导理论观点的一部分,社会学家瑞特·米尔斯在1956年的学术著作《权力精英》中将美国社会描述了一个影响力和地位的金字塔,在金字塔的顶端是为数不多的经济军事精英人物。而有影响力的精英主要由大公司的领导组成。但是,多边制衡理论则认为企业影响力虽然在社会中发挥作用,市场、政府、劳动者等其他组织也有其强大的影响力,企业影响力会得到限制、制约、控制甚至被抵消。在多边制衡社会中,所有的影响力量都被不同的团体和组织得到分散,没有一个团体有压倒一切的力量,每一个团体对其他团体都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多年来,这些不同的理论之间一直有着争论。不同的证据也显示和证明出不同的两种理论,不过大多数学者的最终结论是一样的,只要企业影响力对民主负责,被社会所控制,那社会就会一直支持其合法性。

(二)企业道德与伦理

企业的道德责任是企业所肩负的对自己、对同道和对社会的道德义务的自觉承担。现代社会要求企业不仅追求经济效率还要讲道德,人权问题、消费者权益、公众的期望对企业来说都变得越来越突出和重要。当然大部分人认为企业道德可以比普通社会道德或个人道德更宽容一点。

关于企业道德有两个基本理论,一种是“非道义理论”。即认为商业行为应是非道德的,不受整个社会道德理想所指导。亚当·斯密讲过,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能保证一个商人在追求自身利益时,通常会比他真实打算促进整个社会利益的时候更能有效促进整个社会的利益。这种理论为资本主义不以道德为目的追求利润的行为提供了一个合乎道德的理由。19世纪后半期出现了自由主义信条和社会达尔文主义,人们普遍相信商业道德和个人道德存在于不同的社会部门,商业界中的理想伦理道德很少被认可。另一种理论观点是“道德同一理论”,这种理论认为商业行为应当由社会的普遍道德标准来判断,而非用一套更为宽容的特殊标准,市场的存在并不是忽视道德规范的理由。在实际中,虽然有很多管理者奉行“非道义理论”,但“道德同一论”更好地说明了当今社会大众的期待,道德的冲突就存在于商业活动之中。

(三)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是当代西方正在兴起的一种企业哲学伦理学。按照乔治·斯蒂纳的说法,企业的基本责任是在遵守社会契约的前提下行使权力,因为这种契约是在随社会的变化而不断变动的,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和实践同样也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发展的。戴维斯和布鲁姆斯明确提出了责任铁律观点:“从长远看,那些不以被社会认为是负责任的态度运用权力的公司,最终将丧失其权力”。卡罗尔对企业社会责任定义了四个层次金字塔结构,金字塔底部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以及最顶端的慈善责任。

现代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出现于20世纪初,并形成了两个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原理,慈善原理和管家原理。慈善原理是认为企业应主动帮助社会上任何贫困的团体。进行慈善活动;而管家原理则承认企业与社会的相互依赖,把企业看作一个公共受托人,企业应该考虑受企业决策、政策影响的所有人的利益,平衡不同团体的利益需要。这些原理形成了20世纪关于社会责任的商业思想,是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的基石。

而关于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的争论有很多种声音,有支持企业的社会责任,有反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观点。托马斯·佩蒂特认为企业管理者在执行公司事务时能够解决或至少是缓解工业社会所面临的严峻的社会问题。罗布·范图尔德教授思考了企业如何在构成整个社会制度体系的国家、市场和公民社会这个三维空间里完成自己的职责。他提出了社会整体界面管理的概念,让企业把自己从问题的一部分变为解决方法的一部分。相反地,传统经济理论反对企业把责任扩展到市场决策以外,他们相信当一个企业高效运行并创造利润时,它才是最负责任的,同时他们认为社会责任与企业的基本功能相反,甚至会导致来自企业的压力。拥护这一观点的诺贝尔奖获得者米尔顿·弗里德曼认为,“企业有且只有一个社会责任——使用它的资源。按照游戏规则,从事增加利润的活动……如果企业管理者接受这种社会责任的观念,而不是尽可能地为其股东创造价值。那就几乎没有什么倾向能如此彻底地破坏我们这个自由社会的基础了”。

在中国,大部分学者都把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看作是企业与社会的和谐之道,鼓励企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朱锦程认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根本目的在于企业与社会的关系,同时政府具有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人和公共事务的管理者的双重身份,在政府、企业与社会三者之间建立合理的关系是构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监管机制的基本前提条件。徐奎玲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与社会共赢的选择,对社会而言,企业社会责任能有力地推动社会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进步,使社会走向和谐与繁荣。张炳雷具体探讨了国有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特殊性。他认为,国有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企业自身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之间的矛盾,作为全民所有的国有企业,其自身性质使得其必须将社会整体利益放在第一位,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彭德琳针对部分企业规避社会责任的现象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企业对社会责任的规避与地方政府对社会问题的回避与被动安排相关。

四、企业与政府

政府和企业是现代社会两大最有力量的公共机构,两者之间的关心从合作到竞争,从友好到对立。在传统意义上,政府与企业的相互地位通常被认为是管制与被管制的关系,政府处于绝对的主导地位。“政府在应对企业中行使着一系列重要的权力,范围从征税到规章。反之,企业依赖于宪法的保护,并在充当创造收入、就业和物质生活标准的基本角色中依赖公众支持。”现代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应该是相互的、互动的,诚如邓泽宏、何应龙认为,政府与企业之间具有五重关系:规制和服从的关系、催化和反应的关系、示范和跟从的关系、认同和归依的关系、合作伙伴关系。由于市场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社会经济的主体必将由企业组织担任,而政府也必然将重心从过去的关起门严加管制转变为建立和保障更广阔的市场环境以促进企业良性发展。同时,全球化的趋势以及企业自身规模不断地扩张,企业生产与经营领域也会跨越国内边境而走向国际市场,国内政府的影响力必然减弱,国际贸易壁垒与各国规范的约束(如关税、贸易配额、保护性限制)将构成新的、不容忽略的企业与政府的关系。

(一)政府对企业的影响

在现代经济社会中,政府制定市场竞争的游戏规则。保证整个社会的良好运行。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允许企业完全自由地存在,不受约束地追求利润。政府干涉企业的深度、范围和方向使得政府和企业的关系问题成为当今讨论的热点之一。政府的角色尤其在对企业的管制方面,赋予了政府在企业外部环境中的重要地位。卡罗尔总结了政府所扮演的角色:为企业制定游戏规则,是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重要购买者,是企业的主要创办者和补贴发放者。是庞大数量的生产性设备和财富的拥有者,是经济增长的缔造者,是针对企业开发社会不同利益的保护者,是社会意识的储藏所,为达到社会目标再分配资源等10个角色和功能。

政府可以利用很多政策工具来干预与影响企业组织,如管制、税收、货币政策等形式。其中,政府管制一直是政府和企业关系中引起最多争议的问题,大多数人认为一定程度的管制是必要的,能保证消费者和员工的公平待遇,保护自然环境,但是过多的管制也会造成文件繁多、程序复杂等负面效果。政府对于企业的干预主要是致力于研究社会发展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之间是否平衡,然后通过制定或修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来影响、制约产业与企业组织。公共政策是政府及利益集团对企业施加影响的最主要表现。默里·韦登鲍姆在《全球市场中的企业与政府》这本书中详细分析了政府和企业关系的两个方面。即政府的公共政策现代企业行为的影响和企业对政府政策的主要反应。

(二)企业的政治参与

随着企业与政府关系日益紧密,企业管理者认识到企业的生存兴旺与政府决策有着莫大的联系,他们开始参与政治活动,在政府机构中寻求或行使政治权利,发挥着自己的影响力。无论这种影响力是好还是坏,它都是企业与政府关系的相互作用的产物。同时,由于制度和文化的不同,企业政府关系管理的表现也是不同的,各国学者大多基于本国情况进行了企业政府关系的实证研究。

企业政治参与的企业行为主要有:组建协会、游说、支持选举等。它们会组建协会和组成一个利益集团,来满足自身利益,增强影响力。其中,企业政治参与行为表现最突出的也是学者们讨论较多的是游说。从定义上讲。游说是一个企业、行业协会或其它利益组织与政府某一部分的接触点,通过说客向政府表明公司、利益集团等的立场。据美国游说者同盟估计,美国大约有10000左右的说客与参议员、代表以及高层执行部门官员保持经常的面对面接触。尽管这些“说客”可能会为一己私利而忽视公共利益,腐蚀国家的行政管理系统。但绝大多数美国政治学者都认为他们对均衡企业与政府以及企业与其他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起到积极作用。此外,对于企业支持选举的活动,彼特·斯通、瑞克·沃兹曼、理查德·雷恩等学者从公司在选举中的作用、政治行动委员会的作用、规避捐助限制的主要行为及支持选举这一行为对于公司的影响等不同方面进行了研究。

(三)多国公司与政府关系

关于多国公司的定义有很多,联合国使用的概念是,“在外国拥有或控制生产或服务设施的企业”。在全球化浪潮发展的今天,几乎每一个大的经济组织和企业都与外国有直接或间接的投资关系,但只有企业面临在外国的一国或多国内的产品和服务的设计、生产、营销和财务的问题时才能真正算是多国公司。多国公司与政府的关系与一般企业和经济组织与政府的关系不同,它涉及到该公司与本国政府及外国政府的关系。

在多国公司与东道国政府关系的研究中,卡罗尔认为多国公司在东道国中面临着更多的挑战。首先,不同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以及多国公司与东道国互动中的文化差异和两者之间内在的利益冲突可能会使公司面临严重的合法性问题。其次,跨国经营的管理与控制、国际市场的开发对多国公司与东道国之间都是一个重要的挑战。默里·韦登鲍姆、罗伯特·格罗斯也从多国公司的社会责任和伦理、国家主权和公司权力、多国公司的政治、社会和文化挑战、跨国并购以及跨文化管理或管理的本土化等多个角度进行了分析。托马斯·唐纳尔森深入探讨了多国公司对于社会和政府的影响,“除了少数国家之外,多国公司是唯一具备在规模上、技术上和经济上全面影响人类全球事务的力量”。当然,还有人批评多国公司这种力量产生的副作用,大卫·可顿在其著作《当企业统治这个世界》中表示“因为许多多国企业是跨越国界的,所以它们很少关心国家目标实现,它们更关心的是追求企业内部的目标”。盛斌、李秉勤、胡博重点论述了中国跨国企业的相关问题。通过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案例研究,他们得出结论:从总体上来说,绝大多数的跨国企业能够在法律约束的范围内承担社会责任,政府政策对不同类型的公司社会责任的作用与影响也是不同的。

五、企业与自然环境

企业与自然环境之间,是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动态的、互动的关系,并非是一种单向的传递或影响力的主从关系,或简单的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一方面,企业的生产与经营可能对自然环境造成消极或积极的影响;另一方面,自然环境也会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到企业的经营。政府注重对环境的保护,出台相对应的环境保护政策,也对企业的经营构成了重大的影响。由艾默里·洛文斯等来自世界各地的顶级企业家和管理学家们共同撰写的《企业与环境》是研究企业与自然环境关系的较有影响力的著作。其八篇文章均选自《哈佛商业评论》,详细讨论了以全球化的可持续发展带动增长、以利润为基点的再循环工程等问题,文章从更高的视角对于环境与发展问题进行了全新的、极富启发性的阐释,通过对西方企业实践的描述和分析,总结出一系列西方企业的经验和教训,以适应更具挑战性的新型市场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自然环境对企业的影响

自然环境对企业的影响,当前学者主要专注于环境污染对企业的影响。政府环境保护对企业的影响等。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企业面临最重要的社会挑战之一就是在经济活动和生态可持续发展之间寻求平衡。瑞典人率先尝试从企业层面来解释可持续发展,卡尔-亨利克·罗伯特提出了“自然阶梯”的概念,号召企业自愿行动起来,减少化学物品和不可替代资源的使用,保护多样化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伦理学家也大为关注人类在保护环境等方面的责任问题,出现了环境伦理学,明确人类对自然环境应承担的道德责任。由此,企业对于环保的压力日益增加,国际企业团体肩负着把可持续发展理论转换为实践的重大责任,许多公司也开始自发行动,比如生命周期分析、工业生态学、可分解的设计等。大部分企业愿意进行环境管理,保护环境,这不仅有助于维护社会利益,也符合他们自身的利益。在一项研究中,迈尔斯和科文表明,良好的环境管理会提升一家企业的声誉,企业的营销和随后的金融状况也会从中受益。

另一方面,环境保护是政府特有的职能,政府往往颁布大量的环保政策。这些政策涉及到许多国家公共部门和企业之间的相互作用。一般政府会使用行政命令干预、市场激励方法、环保公益诉讼等方式来控制工业污染。政府出于对环境保护的计划而对企业进行限制是一个比较新的扩展领域,政府作为社会公众与企业利益的调停者,要寻求一种均衡,既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又能够将环境保护的成本支出和分配方案限定在公众和企业都能够接受的范围内。

(二)企业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工业污染是环境遭到破坏的主要原因。工业活动是持久的环境污染的来源。同时企业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和消耗起了主要作用,几乎在每个国家,企业的每个环节都要消耗大量的原材料和能量,造成废物堆积和资源降解。全球化的环境问题,臭氧减少、全球变暖、淡水资源减少、土地退化、森林枯竭等问题日益严重。当然,事物都有两面性,企业作为环境破坏的根源之一,也开始对自然环境做出反应。企业对于自然环境挑战的反应主要是进行环境管理、成本一受益分析、风险管理、战略环境管理等。迈克尔·波特认为,治理污染是有代价的,必须要认真权衡其成本和收益。企业要符合污染标准虽然需要付出昂贵的成本代价,但是环境管理所取得的收益也是很大的。

同时,很多学者致力于在环境的治理过程中进行污染风险分析。张硕阐释了风险分析的步骤,第一步是风险评估,即按一系列步骤评估某种物质或产品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的全部风险。第二步是风险管理,管理人员要在这个过程中做出决策,减少风险。风险管理是一个开放的政治性并具有价值观的过程,不是以科学的姿态出现的,它通常包括备选的控制方法、无风险分析和干预决策。无论是对于政府还是企业来说。污染风险分析这一过程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是“成本-收益”分析,通过“成本-收益”分析,能够制定出有效的治理目标,避免为了一些微小的收益而支付巨额的成本,它提供了一个有人为因素但是又有价值的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

六、结语

关于企业-政府-社会关系的研究是跨领域的研究。它涉及到管理学、行政学、公共管理学、企业管理、经济学等一系列的学科。相关学者既可以从企业管理的角度剖析企业与政府、社会等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也可以从政府管理的角度梳理政府与企业的作用与反作用。本文运用大多数学者的研究视角,对理论研究框架、企业影响力、企业社会责任、企业道德、政府对企业的影响、企业政治参与、多国企业与政府关系、企业与自然环境的关系等方面进行文献述评。除此之外,依然还有很多研究内容如社会问题管理、全球化竞争、企业与消费者等受到了广泛的关注。纵观近年来有关企业与社会关系研究的国内外文献,从企业管理的角度进行研究的文章多针对公司治理、企业伦理、企业文化建设;从政府的角度研究的文章多针对政府对企业的管理、社会结构的优化、企业制度的改革等。在这两种不同的视角中,综合性文献较少,缺乏相关理论模型建构的研究,都未能形成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也没有中西方文献的比较研究,同时这一关系的研究也并未给企业、政府或社会这三个主体提供完备的可行性对策和建议,这些应该是以后着重研究的方向。

参考文献:

[1]梁媛,“两型”社会建设中政府、企业、公众的角色定位分析[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11).

[2]阿奇·卡罗尔,安·巴克霍尔茨,黄煜平等译,企业与社会——伦理与利益相关者管理(第五版)[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

[3]詹姆斯·波斯特等,张志强等译,企业与社会:公司战略、公共政策与伦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4]乔治·斯蒂纳,约翰·斯蒂纳,企业、政府与社会[M],张志强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

[5]Konnie Dugger,Real Populists Please Stand UP,The Nation,1995,(8).

[6]戴维·弗里曼,战略管理:一种利益相关者的方法[M],王彦华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

[7]Max Clarkson,A Stakeholder Framework for Analyzing and Evaluating Corporate social performance.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1995,(20).

[8]C·Wright Milk The Power Elite 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56.

[9]罗布·范图尔德,动荡时代的企业责任:21世纪面临的挑战[M],刘雪涛等译,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

[10]米尔顿·弗里德曼,自由选择[M],张琦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

[11]朱锦程,政府、企业与社会三者关系中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监管机制[J],社会科学战线,2007,(1).

[12]徐奎玲,企业社会责任——企业与社会共赢的选择[J],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07,(1).

[13]张炳雷-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政府规制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11,(5).

[14]彭德琳,企业社会责任规避与地方政府社会安排[J],学术界,2007,(5).

[15]默里·韦登鲍姆,张兆安译,全球市场中的企业与政府(第6版)[M],上海:三联书店,2002.

[16]邓泽宏,何应龙,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中的政府作用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2010,(11).

[17]戴维·克顿,当公司统治世界(第二版)[M],王道勇译,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

[18]盛斌,李秉勤,公司社会责任、跨国企业与东道国政府的作用——来自中国地方案例的证据[J],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5).

[19]赵锡斌,企业环境研究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1).

[20]M·Miles and J·Covin,Environment Marketin A source of Reputation,Competitive,and Financial Advantage,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2000,(20).

[21]Michael Porter.Green and Competitive:Ending the Stalemate,Harvard Business Keview,1995,(9).

[22]张硕,政府与企业关系研究[D],岩林大学,2008,(4).

责任编辑:杨小民

作者:宋迎法 吴晓兰

上一篇:总护士长竞聘演讲稿下一篇:成长的理想演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