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纪委书记

2023-04-1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作为纪委书记

让纪委的监督更有作为

让纪委的监督更给力

──巴彦县开展党政“一把手”向纪委全委会述廉活动纪实

本刊记者 国智惠

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多年来的工作难点,也是一个重大的实践课题。去年以来,巴彦县委、县纪委在省、市纪委的具体指导下,积极探索,寻求破解之策,在三个乡镇、五个县直部门开展了党政“一把手”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接受县纪委委员评廉活动。前不久,记者来到巴彦,对述廉工作进行了采访。

十个环节,让述廉者不能讲空话假话

说起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的场景,县民政局局长董平仍然记忆犹新。当时和他一起述廉的还有交通运输局、司法局、农业局、教育局和三个乡、镇的党政“一把手”。他深有感触地说:“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把行使职权、资金使用、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汇报,是对我局的工作和我个人廉洁从政情况一次实实在在的监督。”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述廉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由县纪委具体组织实施。述廉对象在同一职务任期内至少述廉一次。县纪委制定了述廉工作实施方案,整个述廉活动紧紧围绕十个环节展开:

征廉,述廉对象公开征求班子成员和辖区及基层单位意见,形成述廉报告; 审廉,县纪委委员对述廉报告进行逐一审核;

访廉,县纪委委员调查走访述廉对象所在单位干部和群众;

核廉,对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

述廉:述廉对象向参会的县纪委委员和列席人员进行述廉;

问廉,根据掌握的情况对述廉对象进行询问或质询;

评廉,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述廉对象进行民主测评;

馈廉,向述廉对象反馈评议意见及建议,提出整改要求;

督廉,县纪委组织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用廉,述廉结果及时报送县委,抄送组织部门。

述廉和评廉结果将作为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在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予以通报表彰;对评议结果为一般的,目标责任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对评议结果为较差的,由县纪委汇同组织部门进行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对发现违纪问题的,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述廉本身并不新鲜。”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孙玉说,“每年年终的民主生活会上,领导干部都要在部门内部述职、述廉。但是,面对县领导、县纪委委员和各界代表,这却是第一次。所以,我们坚持把监督评价机制引入述廉之中,尽可能发现和解决一些问题,避免搞形式、走过场。”

但是,事情并不那么简单。当第一批述廉报告交上来时,纪委负责审核把关的同志发现,有的“一把手”将述廉作为一次评功摆好的机会,谈起业绩,洋洋洒洒,而对“廉”的内容,却一带而过。为防止内容空泛,县纪委在发给述廉对象的《述廉通知书》中,将“廉”的内容细化为10个必答问题,本人住房、婚丧喜庆事宜、子女从业、公车使用、干部任用、从事营利性活动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都列在其中。凡是没有逐项作出明确说明的,一律退回,由本人进行修改补充。这样,就避免了空话套话连篇和避重就轻等问题。

现场质询,让述廉者必须认真对待

“2009年招待费为啥比2008年有所增加,准备如何控制?”“教育“三乱”问题如何解决?”“在大病救助上,有人持假票据套取救助款,你们是如何监管的?”

当场向述廉对象提出质疑,要求其作出解释和说明,是述廉工作的关键环节。面对一个个尖锐的问题,让述廉者的头上直冒汗。

“2009年招待费为啥比2008年有所增加”这一问题是询问松花江乡党委书记张超的。他答复说:“主要原因是2009年松花江乡推行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迎接各级参观考察团队多达951人次,使招待费有所增加。我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分析招待费超支原因,研究制定控制办法。”说到做到,会后松花江乡立即制定了招待费支出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招待范围、标准、陪客人员,并实行双联单制度,及时将招待费支出底页返回存档,每月在机关内通报一次。

县民政局局长董平对纪委委员提出的“在大病救助上,有人持假票据套取救助款”的质询,承认由于工作存在漏洞,对有的申请救助者提供的医疗票据复印件与原件不符问题,未能及时发现。会后,立即与有关人员进行研究,细化了工作流程,严把审批关,要求乡镇对申请医疗救助人要实地调查,在申报表后附上调查结果。同时与“新农合”办公室仔细复核,防止虚报冒领现象发生,保证医疗救助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为保证现场质询不冷场,述前访廉必不可少。许多问题都是在调查走访中发现的,经纪委常委研究,确定重点质询的问题。有的事先将问题告知述廉对象,让他有备而来。县纪委副书记韦玉德认为,“述廉的目的不是为了让谁难堪,而是为了解决问题,教育更多的干部。从查找不足到回答质疑、提出整改措施,这本身已达到了这一目的。”

为了使询问和质询工作常态化,县纪委下发《巴彦县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试行)》,办理程序分提起、受理、答复、处理四个步骤。凡提出质询必须填写《县纪委委员质询书》,署真实姓名,质询对象必须在收到质询书3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这是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积极探索,也是充分发挥纪委委员监督作用的有益尝试。

责任倒逼,让述廉者增强“一岗双责”意识

述廉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述廉必须紧扣履职守廉这个主题,依次完成“撰写述廉报告―

调查走访―述廉测评―督促整改”四道程序。这四道程序,实际就是为述廉对象设置的四道“关口”,关关把在了点子上。正如县纪委书记孙玉所言,四道程序下来,每一个述廉者都如履薄冰,让他们对权力产生敬畏感,倒逼“一把手”有位必有为。我们不妨看看述廉者是如何通过四道“关口”的。

自查关。述廉报告写什么、怎么写,在发给每人的《述廉通知书》上都规定得清清楚楚。内容上,要从工作到生活、从履职到守廉等方面做到“三个必述”“十个讲清楚”;程序上,必须广泛听取班子成员、机关干部、下属单位意见建议。最终形成的述廉报告,要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允,对成绩不夸大,对问题不隐瞒。首批11名述廉对象的述廉报告,多数被打回去反复修改。

走访关。报告实不实,听听群众意见就知道。在公开述廉之前,县纪委组成4个调查走访组,对述廉对象进行调查走访。走访不是走过场,而是把着力点放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上。走访中,采取召开班子成员会,与下属单位领导、机关中层干部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发放《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调查表》等形式,全面了解述廉对象的勤廉情况,形成走访情况的报告。

测评关。工作好不好,一评见分晓。述廉大会不但有县级领导出席会议,还有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各部门主要领导,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参加。在测评时,对县纪委委员的投票,当场公布汇总结果,其他与会人员填写的测评票会后统计,作为对干部评价的参考。通过述廉评廉,使述廉者和与会者均受到了一次深刻教育。

整改关。能否把整改结果落到实处,是检验述廉评廉效果的重要标志。县纪委将群众意见建议归纳整理,以书面形式原汁原味反馈给述廉对象,限期上报整改结果。县纪委还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直到全部整改为止。对整改不到位、群众有异意的,责令重新整改。在2010年的述廉活动中,县纪委在共梳理各类问题38个,均在限期内完成了整改工作。

巴彦县纪委通过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全委会述廉活动,实现了党内监督机制的创新,拓展了纪委监督工作的思路。县纪委书记孙玉深有感触地说:“述廉把公开透明、监督评价机制引入了权力运行的监管之中,最大限度地调动了社会监督力量,弥补了以往‘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难、下级监督太软、纪委监督太晚’的缺陷,有利于督促党政主要领导变压力为动力,增强了乡(镇)和部门党政主要领导的‘一岗双责’意识,进一步推动了《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和惩防体系的建立完善。”

现在,县纪委已出台《巴彦县乡镇、县直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县纪委全会述廉实施办法》不断深化和完善述廉工作,使这项工作进一步制度化、经常化、长效化。

第2篇:2018.08.01快讯-聊城市纪委监委通报四起扶贫领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典型问题

聊城市纪委监委通报四起扶贫领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典型问题 聊城市纪委监委,扶贫领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典型问题。 齐鲁网 2018-07-30

2018年7月30日,聊城市纪委监委通报四起扶贫领域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典型问题。

案例一:莘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信息中心科员石慧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

2016年,石慧在上报“雨露计划”扶持对象工作中,履职不力,审核把关不严,将不符合条件的13人纳入上报范围。莘县纪委给予石慧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二:阳谷县金斗营镇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所所长杨新全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

2015年至2017年,杨新全作为金斗营镇西金村某贫困户家庭帮扶责任人,未能如实核算该贫困户家庭收入,致使其在已达到脱贫标准的情况下未能及时调整出贫困户名单。阳谷县纪委给予杨新全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三:聊城江北水城旅游度假区湖西街道原民政所所长李玉凤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 2014年,李玉凤任职期间,在低保申请、审核工作中不正确履职,存在入户调查不全面;工作人员代填档案;24户低保户申请材料漏项等问题。湖西街道党工委给予李玉凤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四:东昌府区梁水镇八甲刘中学副校长任保举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

2015年,任保举在农村中小学特困住校生生活补助申报工作中,履职不力,审核把关不严,致使2名教师子女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违规领取春季特困住校生生活补助资助金共计0.13万元。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期间,上述违规领取的资助金已全部上缴。东昌府区纪委给予任保举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http:///kx2375.html

第3篇:省纪委通报五起“不担当、不作为”的典型问题

省纪委通报五起“不担当、不作为”的典型问题

1.武汉市青山原区委常委、副区长徐文斌失职失责问题。2012年6月,武汉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形成《会议纪要》,明确要求青山区政府负责落步嘴污水收集系统121泵站规划选址任务,并于2012年7月底前完成。徐文斌作为分管副区长参加会议,会后未专门研究部署此项工作,致使在市政府专题会议后9个月时间内121泵站选址工作毫无进展。2013年3月,市城建基金办向青山区发函,提出选址意见并恳请给予支持,徐文斌批转后不过问不协调121泵站选址工作,直至2013年12月,在市政府重点办协调下,121泵站选址才正式确定,已超过市政府规定时间1年5个月。2014年3月6日,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市城建基金办向青山区发函,委托青山区实施青山1号、2号污水泵站改造工程征地拆迁工作。青山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由徐文斌负责。徐文斌只对函件进行批转,此后,对此事没有主动过问、也没有专题进行研究,对有关部门长期议而不决的情况失察。2014年4月、12月,武汉市政府主要领导、市水务局先后多次督办,徐文斌仍未加强调度、督办、协调,致使征地拆迁工作到2016年5月没有实质性进展。121泵站、1号和2号泵站延期建设,导致青山区约10平方公里区域生活污水直排长江。武汉市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徐文斌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武汉市委决定免去其青山区委常委、青山区政府副区长职务。

2.大冶市环保局局长乐龙等履责不力问题。长期以来,大冶市还地桥镇秀山地区多家无证小石灰窑非法生产,部分企业环保手续不全,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频发,造成严重粉尘污染。2014年9月,省环保厅督查组现场检查发现该地区7家企业环保手续不全,无有效污染防治措施,粉尘污染突出,向大冶市下达监察通知,要求大冶市对环境违法企业立即停产,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整改无望的企业依法关闭。2016年8月,省政府领导带队暗访时,发现该地区污染问题突出,指出了7家企业(其中3家属2014年9月省环保厅督办的环境问题企业)存在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2016年9月8日,黄石市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和环境监察支队对该地区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发现粉尘污染问题仍然严重,遂以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名义下发整改督办通知,要求9月15日报整改及查处情况,但直至9月27日,大冶市环保局才对该镇下发督办通知。截止10月底,该地区环境污染问题仍然没有整改到位。对上述问题,时任大冶市环保局局长乐龙负重要领导责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石旭华联系还地桥分局,负主要领导责任;柯尊善主持分局工作,分局副局长柯金志分管秀山地区环境监察工作,负直接责任;还地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代先锐负重要领导责任,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李银华负责环保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大冶市监察局给予柯金志行政撤职处分,由科员降为办事员;分别给予柯尊善、代先锐行政记过处分,给予石旭华、李银华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乐龙诫勉谈话处理。

3.宜昌市卫计委党组成员、工会主任何莉莉等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3月,市卫计委在直属事业单位引进硕士研究生拟招聘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间,收到关于拟聘用人员丁某因道德败坏被开除党籍,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实名举报后,分管机构编制和干部管理工作的何莉莉直接安排将此件交由用人单位市二医院进行调查。市二医院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吴煦东遂安排人事科长郑祥伟开展调查工作。郑祥伟在既未找举报人核实,也未查阅人事档案,更没有向丁某曾工作的单位进行调查了解的情况下,经吴煦东同意,向市卫计委呈报了丁某的现实表现报告,称录用丁某符合相关规定。何莉莉没有深究群众举报问题,在市二医院呈报的“报告”上签批“同意调查结论”,致使将因道德品质问题已被开除党籍、且处分期未满的人员招录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宜昌市纪委分别给予何莉莉、吴煦东党内警告处分,宜昌市直机关纪工委给予郑祥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鄂州市河道堤防管理处副主任芦伟宏等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3月,鄂州市某房地产公司未向市水行政部门申请,在位于长江干堤洋澜堤段附近的同心·水木清华四期工程上擅自进行地质勘探和开挖基坑。3月22日,市河道堤防管理处城区堤防段发现该工程违法问题后,仅督促其办理行政审批手续,未采取有力措施对违法取土开挖基坑的问题予以制止和纠正。5月17日,堤防处水政大队发现该工程违法挖基坑后只是当场口头制止,没有安排人员每天巡查、监管,未依法制止其违法行为,致使其继续在夜间开挖基坑和渣土转运,违法开挖基坑1.2万平方米,开挖土方量5万立方米。市河道堤防管理处副主任芦伟宏分管堤防管理工作,存在失职错误;堤防管理处水资源科科长、堤防处水政执法大队负责人余森,执法不力、措施不到位、制止不彻底,存在失职错误;城区堤防段段长霍亚军,严重监管缺失,存在失职错误。鄂州市水务局分别给予芦伟宏、余森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霍亚军行政记过处分。

5.孝感市孝南区肖港镇国土所所长魏能亚等失职失责问题。2012年2月,肖港镇群爱村村委会与村民杨密华签订土地租用协议,拟租用村级土地40亩用于杨河生态园开发。同期该村杨志国也想承包该片土地的鱼塘,后于2013年1月擅自动工,扩挖水塘面积6至7亩,后因故停工。2013年5月杨志国经杨密华同意,以杨河生态园施工名义继续开工,强占村民土地挖塘填土。负有违法用地巡查职责的魏能亚、魏进改未能将该处违法用地行为巡查及时上报。2013年9月,魏能亚同肖港镇副镇长魏继义到施工现场口头通知杨志国停工。10月10日,肖港国土所动态巡查,再次口头制止施工。10月28日,肖港镇国土所副所长魏进改将杨河生态园违法用地情况首次填入动态巡查台帐,上报孝南土地执法局。其后,魏能亚、魏进改没有继续巡查、制止、监督该违法用地项目,导致大量耕地被毁坏。孝南区纪委分别给予魏能亚、魏进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问题表明,《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施行后,仍然有少数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应尽的职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上级决策部署和群众诉求,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慵懒散软”、“为官不为”等问题。这种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高度重视,从重查处,严肃问责。

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作风建设必须常抓不懈,注意发现和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对整治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出安排部署。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把鼓励担当作为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统一起来,将保廉政与促勤政统一起来,将惩治教育与保护激励统一起来,着力解决“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省纪委部署,组织协调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一寸不让,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党委、纪委,对不履行管理监督责任、失职渎职的有关职能部门和相关领导,严肃问责追责,对典型案例要及时通报曝光,坚决遏制“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正之风。

第4篇:关于明确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工作职责的通知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及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05-07-15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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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

[ 发布时间:1994年3月 生效时间:1994年3月 有效性: 有效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检查中国共产党内违纪案件是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严肃党纪的中心环节。为使案件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案件检查工作的实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案件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通过执纪办案,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发展,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 纪检机关依照党章和本条例行使案件检查权,不受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 案件检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纪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五条 案件检查要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任何党员和党组织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都必须依据本条例进行检查。

第六条 案件检查要依靠党的各级组织,走群众路线,加强纪检系统内部以及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第七条 案件检查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达到既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又教育本人和广大党员的目的。

第八条 案件检查中,要切实保障党员包括被检查的党员行使党章所赋予的各项权利。

第九条 案件检查实行分级办理、各负其责的工作制度。

第二章 受理和初步核实

第十条 纪检机关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下列违纪问题,予以受理:

(一)同级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的违纪问题;

(二)属上级党委管理在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的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

(三)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的违纪问题;

(四)下一级党组织的违纪问题;

(五)领导交办的反映其他党员和党组织的违纪问题。

属下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和党组织重大、典型的违纪问题,必要时也可以受理。

第十一条 纪检机关受理反映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后,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初步核实。需初步核实的,应及时派人进行,必要时也可委托下级纪检机关办理。

第十二条 初步核实的任务是,了解所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否存在,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

第十三条 初步核实可以采用本条例第二十八条中(一)、(二)、(三)、(四)、(五)、(八)的方法收集证据。

第十四条 初步核实后,由参与核实的人员写出初步核实情况报告,纪检机关区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

(一)反映问题失实的,应向被反映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说明情况,必要时还应向被反映人说明情况或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

(二)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建议有关党组织作出恰当处理;

(三)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予立案。

第十五 条初步核实的时限为两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重大或复杂的问题,在延长期内仍不能初核完毕的,经批准后可再适当延长。

第三章 立案

第十六条 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追究党纪责任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第十七条 对党员的违纪问题,实行分级立案。

(一)党的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违犯党纪的问题,由中央纪委报请中央批准立案。

(二)党的中央以下各级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基层党委、纪委为书记、副书记)违犯党纪的问题,与党委常务

委员同职级的党委委员违犯党纪的问题,由上一级纪委决定立案,上一级纪委在决定立案前,应征求同级党委的意见。其他委员违犯党纪的问题,由同级纪委报请同级党委批准立案。

(三)其他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问题,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纪委或纪工委、纪检组决定立案,在决定立案前应征求同级党委或党工委、党组的意见。未设立纪委或纪工委、纪检组的,由相应的党委或党工委、党组决定立案。

(四)不是干部的党员违犯党纪的问题,由基层纪委决定立案。未设立纪委的,由基层党委决定立案。

第十八条 党的关系在地方、干部任免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问题,除另有规定的外,一般由地方纪检机关决定立案。

若地方纪检机关认为由部门纪检机关立案更为适宜的,经协商可由部门纪检机关立案;根据规定应由部门纪检机关立案的违纪问题,经协商也可由地方纪检机关立案。

第十九条 对于党组织严重违犯党纪的问题,由上一级纪检机关报请同级党委批准立案,再上一级纪委在征求同级党委意见后也可直接决定立案。

第二十条 属于下级纪检机关立案范围的重大违纪问题,必要时上级纪检机关可直接决定立案。

第二十一条 上级纪检机关发现应由下级纪检机关立案的违纪问题,可责成下级纪检机关予以立案。

第二十二条 凡需立案的,应写出立案呈批报告,并附检举材料和初步核实情况报告,按立案批准权限呈报审批。

立案审批时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经批准立案的案件,纪检机关应通报同级党委组织部门。

第四章 调查

第二十三条 对已经立案的案件,立案机关应根据案情组织调查组。

第二十四条 调查组要熟悉案情,了解与案件有关的政策、规定,研究制订调查方案,并将立案决定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

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应积极支持办案工作,加强对被调查人和案件知情人的教育。未经立案机关或调查组同意,不得批准被调查人出境、出国、出差,或对其进行调动、提拔、奖励。

第二十五条 调查开始时,在一般情况下,调查组应会同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与被调查人谈话,宣布立案决定和应遵守的纪律,要求其正确对待组织调查。调查中,应认真听取被调查人的陈述和意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第二十六条 调查组认为被调查的党员干部确犯有严重错误,已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或妨碍案件调查时,可建议对其采取停职检查措施。停止党内职务,属党委批准立案的,停职检查由党委决定;属纪检机关直接立案的,停职检查由纪检机关征求同级党委意见后决定。停止党外职务的,由纪检机关向有关党外组织提出建议。

第二十七条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受侵害人的陈述、被调查人的陈述、视听材料、现场笔录、鉴定结论和勘验、检查笔录。

证据应经过鉴别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二十八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组织和个人都有提供证据的义务。调查组有权按照规定程序,采取以下措施调查取证,有关组织和个人必须如实提供证据,不得拒绝和阻挠。

(一)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账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材料;

(二)要求有关组织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

(三)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

(四)必要时可以对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和事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

(五)对案件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请有关的专门机构或人员作出鉴定结论;

(六)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账册、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

(七)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对被调查对象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查核,并可以通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

(八)收集其他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证据。

第二十九条 调查取证要做到:

(一)收集物证、书证,应尽量收取原物、原件;不能收取原物、原件的,也可拍照、复制,但须注明保存单位和出处,书证还须由原件的保存单位或个人签字、盖章。

(二)收集证言,应对出证人提出要求,讲明责任。证言材料要一人一证,可由证人书写,也可由调查人员作笔录,并经本人认可。所有证言材料应注明证人身份、出证时间,并由证人签字、盖章或押印。证人要求对原证作出部分或全部更改时,应重新出证并注明更改原因,但不退原证。与证人谈话,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被侵害人的陈述、被调查人的陈述,适用本项规定。

(三)对于有关机关移送的调查材料,必须认真审核,经调查人员认定后才可作证据使用。

第三十条 调查中,如需公安、司法机关和其他执法部门等提供与违纪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有关机关应予积极配合。

第三十一条 应认真鉴别证据,严防伪证、错证。发现证据存在疑点或含糊不清的,应重新取证或补证。

第三十二条 认定错误事实须有确实、充分的证据。只有被调查人的交待,而无其他证据或无法查证的,不能认定;被调查人拒不承认而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

第三十三条 调查组应将所认定的错误事实写成错误事实材料与被调查人进行核对。对被调查人的合理意见应予采纳,必要时还应作补充调查;对不合理的意见,应写出有事实根据的说明。

被调查人应在错误事实材料上签署意见。对拒不签署意见的,由调查组在错误事实材料上注明。

第三十四条 调查取证基本结束后,调查组应经过集体讨论,写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基本内容是:立案依据,主要错误事实及性质;有关人员的责任;被调查人对错误的态度;处理建议。对调查否定的问题应交待清楚。对难以认定的重要问题用写实的方法予以反映。调查报告须由调查组全体成员签名。

如调查组内部对错误性质、有关人员的责任及处理建议等有较大分歧,经过讨论仍不能一致时,应按调查组长的意见写出调查报告。但对不同意见应在报告中作适当反映,或另以书面形式反映。

调查组应将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向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通报,并征求意见。

第三十五条 调查中,发现检举人确属诬告或证人出具伪证等妨碍案件检查的行为,应予追究。

第三十六条 要保护办案人、检举人、证人。对上述人员进行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应予追究。

第三十七条 调查中,若发现违纪党员同时又触犯刑律,应适时将案件材料移送有关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八条 调查结束后,调查组要总结工作,并应协助发案单位党组织总结经验教训。

第三十九条 案件调查的时限为三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案情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在延长期内仍不能查结的,可报经立案机关批准后延长调查时间。

第五章 移送审理

第四十条 凡属立案调查需追究党纪责任的案件,调查终结后,都要移送审理。

个别重大复杂的案件,调查过程中,可提前介入审理。

第四十一条 移送审理时,应移送下列材料,并办交接手续:

(一)分管领导同意移送审理的批示;

(二)立案依据;

(三)调查报告和承办纪检室的意见;

(四)全部证据材料;

(五)与被调查人见面的错误事实材料;

(六)被调查人对错误事实材料的书面意见和检讨材料;

(七)调查组对被调查人意见的说明。

第四十二条 案件经审理并报本级纪委常委会讨论后,应将调查报告、被调查人对错误事实材料的书面意见和检讨材料以及

调查组对被调查人意见的说明材料的复制件,送交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作出处理决定。

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并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呈报审批。

特殊情况下,由县以上纪检机关直接作出处分决定的,事前应征求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

第四十三条 审理过程中,发现证据不足的,应予补证;认为案件主要事实不清的,应补充调查。

第四十四条 对公安、司法机关已处理的案件中所涉及的党员,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由纪检机关直接审理。如需进一步调查的,应由纪检机关办理立案手续。

第六章 对办案人员的要求

第四十五条 办案人员应遵守以下纪律:

(一)不准对被调查人或有关人员采取违犯党章或国家法律的手段;

(二)不准泄露案情,扩散证据材料;

(三)不准伪造、篡改、隐匿、销毁证据,故意夸大或缩小案情;

(四)不准接受与案件有关人员的财物和其他利益。

第四十六条 办案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被调查人、检举人及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人员也有权要求回避:

(一)是本案被调查人的近亲属;

(二)是本案的检举人、主要证人;

(三)本人或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四)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查处案件的。

办案人员的回避,由纪检机关有关负责人决定。

对办案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办案人员不停止对案件的调查。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的规则,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都必须严格执行。

第四十八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案件检查工作,军委纪委可参照本条例的精神作出规定,报中央军委批准施行,并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备案。

第四十九条 本条例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实施细则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制定。

第五十条本 条例自1994年5月1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试行)》同时废止。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

第5篇:市纪委副书记在纪委书记、纪检委员任职培训班上的讲话

同志们:

根据工作安排,我们利用一周的时间,集中举办了县区纪委书记和党支部纪检委员任职培训。市党委纪委对这次轮训高度重视,市委X书记做了重要指示,纪委X书记亲自审定办班方案。轮训班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和赵乐际书记在十九届中纪委X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构建全市惩防体系这一主题,紧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一迫切任务,进行了深入学习研究。刚才,X个单位介绍了工作经验,X名同志谈了个人学习体会。这些经验体会有情况、有分析、有深度、有做法,讲得都很好,听了很受启发。总的看,这次任职培训办得比较好,达到了预期目的。在这里,我代表

XXXXX,向同志们表示亲切问候和衷心感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工作依然繁重,建设一支政洽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干部队伍至关重要。借此机会,我给大家提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要不断增强做好纪检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

总书记指出,纪检干部队伍是一支肩负党和人重托,深得党和人民信赖的光荣队伍,是党的忠诚卫士,是人民群众的贴心人。这既是对广大纪检干部的高度褒奖和充分肯定,也是一种殷切期望和政治要求。我们纪裣干部处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线岗位重要、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之所以这样说,我看至少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纪检工作的地位作用和职责使命十分重要。

设立纪委和纪检部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纪检工作是专管党风党纪的,负有教育、监督、惩处、保护、纠风等重要职责,对于保持党组织的纯洁巩固、保证社会安全稳定、纯正党风政风民风有着重要的作用。我们党曾把纪检工作比作党的“保健护士”,比作汽车的“制动系统”,这是对这项工作重要地位作用的形象比喻和概括,充分说明我们纪检工作的重要地位作用。二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对纪检干部寄子厚望。党把维护党风党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赋予纪检部门,纪检干部也都是各级党委经过认真考察、严格挑选走上这个岗位的,这是对我们这支队伍最大的信任。大家在工作中都有很深的体会,人民群众遇到什么不平的事、心里有什么怨言愿意向纪检部门反映,也盼望纪检部门及时纠正和解决间题;哪个地方哪个部门纪检工作抓得好,那里的风气就正,人民就能安居乐业,经济社会就能健康发展。三是当前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仍然艰巨繁重。这些年,通过各级党委纪委和广犬纪检干部卓有成效的工作,我们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形势不错,但我们也要看到,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标准不高,部分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不够实,一些重点领域执行制度不够严,有的单位还发生了案件和问题,造成的影响很坏、危害很大,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反腐倡廉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客观上讲,纪检工作是一项难度很大的工作,有时还是“得罪人”的工作,我们战斗在这条特殊战线上的同志,一定要牢记肩负的重要职责,看到肩上担子的份量和人民的期望,进一步增强光荣感、责任感使命感,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稳得住心身,经得住考验,努力在本职岗位上有所作为、有所建树,无愧于“党的忠诚卫士、人民群众贴心人”的光荣称号。

二、要始终保持敢于较真碰硬的原则性战斗性。

坚持党性原则、敢于较真碰硬,是纪检干部的职业操守,也是做好纪检工作的基本要求。一定程度上讲,较真碰硬不仅反映着纪检干部的个人形象,也体现着我们党对待反腐倡廉的态度,体现着各级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心力度。当前,有的地方既没有能力解决问题,也没有勇气报告问题,出了事就在那里捂着盖着;有的地方对明摆着的问题,瞪不起眼,拉不下脸,不敢抓、不愿管;有的领导干部怕得罪人、怕丢选票,不敢说真话、道实情,这是很危险的。我们纪检干部一定要保持和发扬认真较真的精神,勇于同各种不良风气作斗争要做到这一点:一是要保持一身正气。列宁曾经说过,党和国家监督机关的干部应当是无可指责的共产党员。纪检干部处在监督监察的特殊地位,这种工作性质使纪检干部的一举一动、言行都倍受关注,大家会时刻看着监督别人的人自已做得怎么样。有的同志讲,纪检干部腰板要直、脊梁要正、骨头要硬,我看这句话很有道理。我们纪检干部就要有视形象和声誉如生命的强烈意识,以高于一般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各种侵蚀和诱惑面前保持应有的定力,在遵章守纪上不能有丝毫的含糊,时时处处谨言慎行。要管住管好自己,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去的场所坚决不去,不该交往的人坚决不交,守住守好为官做人的底线。

二是要做到无私无畏。

纪检工作经常会遇到情与理、公与私的考验,这一工作特点,要求纪检干部必须具有刚直不阿、铁面无私的品格,不以私情废公事,不拿原则做交易。坚持原则有时会得罪人,但如果不得罪违法乱纪的人和事,就会得罪党组织,得罪广大人民群众,使党的原则、党的纪律遭受损害。同时要看到,有些人你现在跟他较真、得罪了他,可能他一时不理解、难以接受,但对他终生有益。不少违法乱纪的人事后反思,要是当初组织上要求严些、管得紧一点、及时拉一把,也不致于落到今天的地步。前段时间查处的一个省部级领导干部,在犯罪悔过书中这样讲到:“随着地位越来越高、权力越来越大,监督因素越来越少,特别是先后担任了几个单位的‘一把手’后,就感到自己好像进了‘保险箱’,再也没有遇到一次让自己紧张的上级领导的谈话,再也没有听到一次同级领导的忠告,再也没有受到一次语言尖锐的来自群众的批评,就是在这种无拘无束无法无天又缺自控的情况下,最终滑向了犯罪的深渊”。这个例子充分说明,不较真是对组织、对同志不负责任,敢较真才是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我们纪检干部一定要摒弃私心杂念,不畏权势,不惧压力,不怕打击报复,在歪风邪气面前自觉做到不当“木匠”睁一只眼闭只眼,不当“泥瓦匠”和稀泥,要当“铁匠”敢于硬碰硬。我们中华民族历来崇尚正直、无私的美德,像包公不畏权贵、扰法如山,海瑞抬棺进谏冒死直言,这些历史佳话流传至今,深受老百姓的怀念。那些敢较真、真较真的人,人民群众是打心眼里佩服的,各级组织和领导是支持和爱护的,是不会让这些同志吃亏受委屈的。

三是要注意方式方法。

我们讲较真,不是耍横耍愣、胡来蛮干,要以法律为准绳,依纪依法较真,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党章党纪办事。要坚持一视同仁,较真不能看对象、看来头、看背景,对有的单位较真有的单位不较真,对有些事情较真有些事情不较真,对没关系的人较真对自恃有点关系、有点来头的人不敢较真;要坚持持之以恒,较真不能时紧时松,有的时候较真有的时侯不较真;要坚持集体较真,发动大家共同较真,不能光靠几个领导、光靠纪检干部,各级党委、纪委和纪检部门都要较起真来,用集体的力量、制庋的力量、真理的力量去和歪风邪气斗争。只有这样,较真才能持久深入地坚持下,并取得明显成效。

三、要努力提高纪检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

纪检干部不仅要有干好工作的强烈愿望,还要有与之相适应的能力素质。纪检工作政治性,政策性、专业对强,涉及工作各个领域,随着职能任务的拓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会越来越多,对能力素质提出了很高要求。我感到,纪检干部过硬的能力素质,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政治强、思想好。对党忠诚,是纪检干部的根本要求和必备的政治操守。作为维护党的纪律的人,必须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把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任何时侯任何情况下都与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政治上靠得住,思想上过得硬,组织上信得过。

二是懂政策、会办案。

从事纪检工作的同志,履行的是维护法规纪律的责任,必须要有很强的政策观念和丰富的法纪知识,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掌握纪检工作的法规制度,精通执纪办案的程序、方法和规定要求,做到政策法规问不倒,复杂案件难不住。三是敢监督、善预防。上医治于未病。纪检工作,根本目的在于维护党的肌体的健康,使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纪检工作要真正上层次、出水平,必须下先手棋、打主动仗。一定程度上讲,纪检干部真正的功夫在预防、政绩也在预防。我们一定要树立查出问题是成绩、澄清问题也是成绩,惩腐败是成绩、预防腐败也是成绩的观念,把处理人与教育人、挽救人结合起来,善于见微知著、防范在先,使违法违纪的苗头禁于未萌、止于未发。四是作风实、工作细。纪检工作无论是抓预防还是抓惩处,都是实打实的工作,必须有很实很细的作风,容不得半点马虎。纪检干部一定要做到说话要实,如实地向组织反映情况,让领导能够听到从别人那里难以听到的真话、难以了解的实情,对地方弄虛作假、报喜藏忧等问题也要敢于纠正;办案要铁,遇到的每个问题都要深入细致地调查分析,用事实和证据说话,使经办的案件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做事要细,抓每一项工作、做每一件事情,都要程序严密、注重细节、准确无误,如果工作粗粗拉拉,一旦出现问题,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会更大。

五是善总结、会宣传。

纪检工作不仅要用反面典型警示人教育人,还要注重用先进典型鼓舞人激励人,能够及时总结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鲜经验,善于发现、培养和宣扬廉政勤政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导向和凝聚感召作用。要具备这些方面的能力素质,取决于平时的学习积累和实践锻炼。希望纪检战线的同志,刻苦学习,努力钻研,既要向书本学习,向有经验的同志请教,又要注重在本职岗位上锻炼提高,在干中学、学中干、做到每参加一项活动、查办一次案件,能够丰富一层经历、增长一些本领。要积极开展“评选先进纪检集体和优秀纪检干部活动”,大力表彰先进,激励大家争当业务尖子,形成学习业务、钻研业务的浓厚氛围,努力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四、要努力为纪检干部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纪检干部工作辛苦、生活清苦,经常会面临压力,工作难度大、要求髙,可能还不被一些人理解。工作在这条战线上的同志,要淡泊名利、默默无闻、无私奉献。各级党委和领导要尽心尽力为他们办实事、解难题,让大家感受到组织的温暖。要从政治上给子关心爱护,既要把那些忠诚可靠、原则性强、作风过硬的同志选拔到纪检队伍中来,又要关心他们的成长进步,培养好使用好这些干部。要在经费物资上搞好保障,纪检部门业务经费相对少一些,在执纪办案经费、办公设施建设、物资器材配备等方面要给予倾斜,为大家开展作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要在工作上大力支持,各级党委和领导要经常过问纪检工作,及时分析形势,研究对策,加强指导,特别是在执纪办案中遇到阻力和障碍时,要为他们撑腰作主,让大家感到有组织、有靠山、不孤独。同时,各级纪委和纪检部门也要有一种主动作为的意识,立足自身、自力更生地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创造性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第6篇:纪委书记

篇一:纪委书记述职报告(共2篇) 纪委书记述职报告(共2篇)

篇一:纪委书记>述职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任***区委常委、纪委书记,主持区纪委全面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予评议。

一、加强学习,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坚持把学习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十八大精神,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报刊杂志、网络等方式,努力在掌握精神实质、学以致用上下功夫,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增强了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认真学习《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廉洁从政行为手册》及上级纪委全会精神,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和座谈会,不断提高自己的领导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努力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注重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本职工作;注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增强了对纪检工作的驾驭能力,创新了工作思路,提高了工作水平。

二、忠于职守,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按照突出重点、干出亮点、全面推进的整体工作思路,今年重点抓了6个方面:一是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再创新成绩。以学习贯彻中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为重点,在全区开展了“学规定、提素质,作承诺、保廉洁”活动。举办培训班,对全区***余名农村三委人员进行了培训。年初我与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同各村党支部书记分别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承诺书,并进行了公示。***月份组织对村组经济合同备案情况作了专项检查,***月份协调审计局对“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进行了审计,这些措施进一步推进农村干部素质的提高,规范完善了“三资”代理服务、四议两公开、双述双评、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制度,有效推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坚强保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到***办事处***村调研时,对我区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我区做了典型发言。二是工作作风和效能建设取得新进展。充分利用区有线电视这个平台,以“比作风、促服务,比效能、促成效,比团结、促和谐,比贡献、促发展”为目标,通过“一报告、二查访、三评议”的方式,公开评价政府部门、公共服务行业和基层站所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和政务公开情况。全年共录制“大家看、大家评”电视专题节目***期,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及基层站所的负责人向全区报告本单位工作情况和勤政廉政建设情况,公布本单位的职能和服务承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评议。组织人员进行明察暗访***次,接到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条,整改问题***个,实现了纪检监察工作多元化,宣教形式多样化,教育内容通俗化,监督效果明显化,有力促进了全区各部门和全体干部政风行风和工作作风的好转,工作效率的提高。三是岗位权力风险防控工作初显新成效。在总结全区***家试点单位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五化并举”,全面推进岗位权力风险防控。“五化并举”

即:职权法定化,就是在下发工作意见或实施方案上,坚持依法依规、权责统一的原则,不逾权、不越规,依法办事,依规办事;决策民主化,就是在对涉及全局性问题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独行;执行网格化,就是在决策执行上,科学分权,优化权力结构,防止个人权利无限延伸;监督公开化,就是在权力行使上,加大办事程序和结果的公开力度,强化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问责制度化,就是对问责的范围、方法和形式进行细化,确保问责的制度化、规范化。截至年底,全区共梳理职权***项,查找风险点***个,制定防控措施***条,优化相关制度***项。通过明确岗位职责,查找岗位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全区广大干部职工廉政意识明显增强,抵御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四是优化企业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又有新突破。年初,组织召开了全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大会,印发了《******区2012年“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要点》和《******区集中整治企业周边环境活动工作方案》,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了企业周边环境集中整治活动。通过走访、调研、征询意见、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共收集到影响发展环境的各类问题***个。通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努力,***个问题得到全部解决,这一工作得到了企业的好评。在集中开展整治工作的同时,我们还积极组织开展了为企业送服务活动,先后为企业送服务***人次,解决实际问题***余个;积极开展了“五治”活动,组织行政效能监督员对***个办事处、***个行政机关进行明察暗访,发现处理问题***起。今年***月,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亲自将“优良发展环境重点企业”的牌匾送到了我区***、***公司,对我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鼓励。五是公 车治理工作开创新局面。我区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周密部署、稳步推进,全区公车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截止目前,新核定一般公务用车编制***辆,比原有车辆压减***%;处置车辆***辆,比原有车辆压减***%。9月份,我区作为唯一的区级政府代表,接受中央公车治理领导小组督导检查,并得到了检查组同志的一致肯定。六是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再上新台阶。以建设“双型机关”即学习型机关和服务型机关为抓手,积极推进“三个干什么”实践讨论活动深入开展。要求全体机关干部在中组部、中宣部推荐读书目录中自选两本书,每天自学1小时,写出读书笔记;每周集中学习一次,进行集中辅导;每月写出两篇>心得体会,在学习园地进行交流;每半年组织一次书面测试,作为年度评先参考。同时还组织开展了向杨正超、王瑛等纪检监察战线模范人物的学习活动,开展了“提升素质、规范执纪、端正作风、树立形象”专题教育活动,这些措施有效促进了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和理论素质的提高。在全市举办的知识测试和知识竞赛活动中,我区的成绩和名次均居全市前列。

重点工作的强力推进,有效带动了其他工作的全面开展: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过抓领导责任,抓任务分解,抓责任追究,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促进了党风政风的进一步好转。二是反腐倡廉教育方面。通过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读本》,观看陈超英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等集中教育;通过组织开展以“清风******”为主题的廉政集中教育月活动,参加省首届中原清风杯廉政短信征集评选等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每月对科级领导干部进行***次勤政廉政提醒谈话,重大节日进行警示日常教育;通过对新调整的***余名干部进行集中任前廉政谈话,进行任前教育。营造了反腐倡廉的浓厚氛围,强化了廉政意识,筑牢了思想防线,有效提高了拒腐防变能力。三是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市公开办《党务例行公开制度》等十项制度,完善了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专栏建设,并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拓展到了非公有制等社会领域。截至目前,全区***个机关党组织、***个街道党工委、***个村支 部、***个社区和***个企事业单位全部实行了党务公开。全省县委县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孟州推进会后,我区成立了区委区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区推行区委区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12月下旬,组织召开了******区委区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动员会,目前该项工作正在积极稳步推进。四是信访和案件查办工作。我区纪委积极推行信访五项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接待五统一要求,全年引导接待信访群众***批***人次,受理举报线索***条,化解矛盾纠纷***余起。先后在全区范围内组织矛盾纠纷排查***次,排查出各类重要矛盾纠纷***起,都及时组织化解和稳控。今年以来,区纪委共立案***件,结案***件,处分违纪人员***人,其中党纪处分 ***人,政纪处分***人,挽回经济损失***万余元。较好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维护了我区的和谐发展和社会稳定。五是专项检查治理工作。重点开展八次专项检查,分别是涉教收费监督检查、涉农专项检查、违规征地拆迁专项检查、保障性住房项目专项检查、医疗服务不正之风专项检查、公路“三乱”问题、涉法涉规土地专项治理、建设领域工程项目专项治理,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遵纪守法,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作为一名党的执纪领导干部,深知自己在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的重任,为了带出一支素质过硬的队伍,坚持从我做起,廉洁从政,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积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十二条规定”和******区领导干部“十不准”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做到抗得住诱惑,顶得住歪风、经得住考验。一是“视团结如生命”,与其他班子成员一道,在区委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谅解、互相补台,围绕中心,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齐心协力干事业。二是在生活作风上认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本人没有参与营建、买卖私房行为,没有办企业,没有自费购买私车,没有参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没有以权谋私安排、调动亲属工作。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截至目前,我本人、家属及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没有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已形成了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敬业奉献的职业风范。

一年来,我能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党赋予自己的各项任务。但我清醒地认识到,这与上级、百姓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注重学习,更加团结同志,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扬长避短,使明年的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篇二:纪委书记述职报告

我从二00x年x月起担任中国共产党xx镇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按照镇委分工,我分管党群、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现将x年来的工作完成情况、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始终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本人能积极参加镇委中心学习组、第二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三纪教育”、每年的集中纪律教育学习活动以及上级举办的

有关学习培训,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了解和掌握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保持政治头脑清晰,工作方向明确,处事客观,讲事实,做到客观公正,为人正直清廉,并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和自我约束能力。同时坚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价值观,在行动上做遵纪守法、自觉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等方面表率。

二、密切上下关系,加强团结协作

正确处理党委政府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履行职权的关系,正确协调上级部门的指导与本镇开展工作的实际关系,认真对待下级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处理好各班子成员之间的工作配合和合作。属于个人职责范围内的事自己能大胆按政策原则和本镇的>规章制度及时果断处理,不拖泥带水,不含糊其辞,对领导的指示和集体决定能自觉及时落实,灵活处置,不死板硬套,不固执已见,尊重理解同志,和同志们一道尽责工作,坚决服从镇班子集体决议。

三、廉政自律,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x年来,本人能严于律已,严格遵守执行镇委镇府廉洁自律的各项规章制度,带头廉洁奉公,自觉维护镇委镇府的形象,不谋私利、不做有损党员和单位形象的事,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从而较好地增强了自己廉洁意识,也筑牢了自己拒腐防变的思想阵线。

四、牢记宗旨,勤政务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党建工作

1、协助党委抓好党委自身建设。一是修订和完善党委的各项议事制度,同时要求班子成员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加强学习,坚持镇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理论联系实际,更新观念、理清思路,提高班子整体战斗力;三是分工协作,促进班子成员自觉维护班子团结,树立大局观念,工作互相支持。

2、认真开展党内主题活动。一是扎实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按照县委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精心组织,紧扣目标,一环抓一环,力求注重实效,全面完成了我镇第

二、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二是抓好村(居)换届选举工作,二○○x、二○○x年通过全镇上下的努力,全镇村(居)委支部,村(居)委换届选举工作一次成功;三是有序推进驻村工作,各驻村工作组通过联系群众,紧紧围绕“三查两建一发展”要求深入调查,掌握群众热点问题,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为群众为基层办实事好事。

(二)纪检监察工作

1、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首先将镇班子成员的责任明确细化,形成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氛围。其次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学习,如组织开展集中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三纪教育活动等,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再次是进一步健全镇委、镇府廉洁自律制度,规范镇委镇府干部职工行为,增强干部的廉洁自律的自我约束力。

2、加强督办督查力度,为全镇中心工作正常开展提供纪律保证,如通过对村级财务换届审计,并对村选工作全程进行依法依规监督推进村选要作的开展。

3、坚持镇属部门的收费情况例行检查,落实跟踪监督,确保全镇不出现乱收费。

4、集中精力抓好案件查处工作,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热情接待,积极办理。二○○x年以来纪委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x宗,均及时办处,同时,发挥纪委一班人的工作积极性,按照“有案必查、违纪必究”的原则,对群众来信来访进行疏理,对党员干部涉嫌违纪问题进行排查核实。五年来,镇纪委自办案件x宗,平均每年x宗以上,对受立案调查的违法违纪党员给予党纪处分。

(三)计划生育工作

能认真按照县委县府的部署,克服种种困难,紧紧依靠村委一班人,协调好镇村工作关系,发挥镇村两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落实计生“三为主”,狠抓计生工作不放松。同时坚持以人为本,联动有关职能单位强化计生综合治理,大力开展创建计生优质服务活动。通过全镇干部积极努力,五年来,我镇计生各项任务均达到县市考核指标。

五、存在不足和努力方向

过去的x年里,自己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带领分管部门工作人员尽心尽责做了一些工作。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和工作不到位的地方。主要是:

1、对所分管的工作把握政策,法律法规学习不够;

2、依法办事,分析整体全局性工作上不够全面;

3、工作方法不多,在实际工作中,处理问题、解决问题有时出现简单粗暴;

4、对线内人员管理不够严格,在工作中面对困难有时会产生畏难情绪,影响了工作效率。

今后努力方向:

1、加强自身的理论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业务素质。

2、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乐于奉献,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提高对各项工作的领导水平。

3、坚持原则,团结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4、不断改进工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5、廉洁奉公,严于律已,带头遵纪守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纠正一切损害群众 篇二:纪委书记任职发态发言

任职表态发言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李总代表集团公司宣布我就任****公司纪检书记一职,这是集团和公司党委对我的信任,在此我对集团和公司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并郑重表态:在集团公司党委和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在公司党委班子成员的帮助下,一定严格遵守纪检工作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工作,完成好公司和广大干部职工交给我的任务。

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始终与党中央、集团党委、公司党委保持高度一致。除了加强对政策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与研究,更多的是向大家,向各位老同志,向职工和群众学习,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与水平。

二、认真履行职责。一是贯彻好民主集中制。加强沟通与协调,从大局出发,讲民主、讲团结、谋大事、求发展,形成上下一心干工作、左右配合谋发展的强大合力。二是为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保驾护航,忠实地履行好公司和组织赋予的权力,为建设清正廉洁、务实高效的企业氛围作出自已应尽的贡献。三是求真务实抓落实。沉下身子,扎实工作,努力在求“真”上动脑筋,在求“实”上下功夫,坚持为职工多办实事,多办好事。

三、带头严以律己。我将团结和带领纪检人员,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组织协调作用,严格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标准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以《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条规定要求自己,坚决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做到老老实实做人,勤勤恳恳干事,清清白白行政,修身从俭,省身从严,执政从廉,在反腐倡廉中起表率作用。

总之,要以自己的坚定信念,要以自己的诚实正直,以自己的勤奋工作,嬴得大家的理解、支持和帮助。请各位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监督我。

谢谢大家!

篇三:纪委书记选举办法--

**公司

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

(草

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党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经自治区国资委批准,本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一名。

三、**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由上届党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提出,经上级党委审查同意,提交本次全体会议选举。

四、纪委书记的选举采用候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相等的等额选举办法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五、选举时,实到会的委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对于选票上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在委员中另选他人。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名字上面的空格内画“○”;不赞成的,在名字上面的空格内画“×”;不画任何符号的,为弃权。投不赞成票的可另选他人。另选他人的,请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上面的空格内画“○”。只写姓名、不画“○”的视为无效。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另选的他人如果不是本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委员,为无效。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废票。

七、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委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如果遇特殊情况无法确定谁当选时,是否继续选举,请示上级党委决定。

八、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未到会的委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

九、选举前,在不是候选人的委员中推选2名监票人,经全体会议通过,监督选举中的一切事宜,并负责计票,计票情况由监票人公布。选举结果由主持人宣布。

十、本选举办法经**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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