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投资项目

2022-12-0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财政投资项目

浅议财政支出项目预算编制环节财政投资评审的作用

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投资项目监督和管理的基本手段之一,在促进财政支出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完善财政投资项目资金运用全过程监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而财政支出预算管理包含编制、执行、监督三大环节,在实际工作中,预算执行环节通过加强帐户控管,基本上能实现集中资金、集中核算和集中支付,但在预算编制和预算监督环节上,由于涉及到技术性的方法创新和较多的政府行为等,使得此两环节管理相当乏力。

一、当前财政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在我国,对财政投资项目的管理主要是通过财政部门和其他经济管理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共同介入、各司其职切块管理的。其分工是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立项、批复概算,财政部门编制预算、监督预算执行,建设部门制订基本建设程序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监督工程质量,审计部门对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各部门既分工又有合作,比如,决定一个项目上不上,上多大的规模,决策权主要在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只是在项目确定后,根据项目概算来下达预算并拨付资金。由于财政部门未能有效参与财政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前期评审,以至于發展改革部门确定的项目是否符合地方发展要求,决策是否恰当,安排是否合理,投资额是否准确,财政部门往往是事后被动应付,根本无法在预算环节对项目的投资决策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凸显出以下一些问题:

(一)项目决策流于形式,可行性调研不够充分 项目投资决策层对项目前期决策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普遍只将其作为项目走过场的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疏于审核,流于形式。一些项目业主在部门和单位利益驱使下,为争取财政性资金投入,片面夸大项目使用效益。有的项目还是“面子”工程,或是“献礼工程”,围绕“长官意志”转,中央立足宏观出台的建设项目政策,地方立马紧跟,依样画葫芦制订相应项目的引进或是配套政策,也不管项目是否符合地方发展的需要。再加上项目资金来源姓“公”,是所谓用国家的钱建设国家的项目,容易产生麻痹思想,一般都是临时成立或组建“指挥部”、“筹建办”等机构负责基建,项目法人责任制就难以落实,形成投资主体缺位;而临时机构又会因为组成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而出现对施工企业监管不力,施工现场签证不规范,造成资金浪费的局面。在项目可行性调研上,缺乏严格的科学评估、规范的评审和论证,可行性调研报告形同虚设,以至于项目盲目上马,损害国家利益。

(二)项目建设“自建、自监、自用”三位一体,缺乏投资控制理念 “资金来源是财政,项目建成自己用,反正不要我掏钱,怎样舒服怎样来”,有相当多的建设单位持有这种思想。项目的建设、监督都是自己,建成后自己又是直接受益者,于是建设单位往往站在自身利益的角度,满足自身使用的需要而提高了标准、扩大了规模,从节约财政资金和兼顾工作实际着想的比较少,投资控制观念相当淡薄,从而导致项目工程出现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还有一种项目搭车现象,在原有申报、立项的项目基础上,边建设边增加,名义上是调整,其实是盲目扩大项目规模,最终项目结算时已是面目全非,有的项目甚至是本末倒置,这些现象不仅仅使单个建设项目失控,而且严重干扰了财政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并影响到后年度的财政预算安排大局,甚至带来腐败问题。

(三)忽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前期设计、规划不科学 这种问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项目前期没有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没有规范的施工规划、设计方案,对项目设计阶段重视不够,以致方案不合理、不科学。或是设计观念落后过于保守;或是设计重技术轻经济,没有“多少面粉做多大饼”的意识;或是为了赶进度、赶工期;或是设计单位顺从建设方贪大求洋的意愿等。由于前期设计、规划的不科学,形成了错漏残缺、“肥梁、胖柱、深基础”、“高投入低产出”的场面,造成施工时因矛盾重重而现场反复商洽、变更、返工等严重后果。这种忽视基建程序的结果拖延了工程工期、浪费了大量的材料、加大了管理成本、增加了工程造价,最终损害了国家资财,真正是得不偿失遗害无穷。

(四)工程预算失真、造价高估冒算,严重背离实际 一些部门和单位受利益驱动,在争取项目时故意压低投资估算,形成概预算失真;在争取资金时故意加大财政投资总量,“戴个高帽”人为虚高;在项目施工时,也有部分施工企业抱着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故意抬高工程造价,存有“审漏就赚”、“审出再减”的念头。而对于财政监控却相对弱化,甚至虚与委蛇,有的项目审核财政部门只能简单参与或走过场;有的项目干脆就没有财政部门评审或审核一说;财政部门缺乏强有力的制约机制。凡此种种现象,导致了“项目申报时:戴个高帽;项目审批时:拦腰一刀”,或是“半拉子工程”的局面,造成了大量资金浪费,从而也使工程造价不真实,严重背离实际。

(五)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 一是管理部门的监管“错位”与“越位”。由于财政投资项目是政府行为,在管理和监督上往往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容易出现政出多门、监督标准不一等问题,再加上各部门缺乏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存在重复检查、各自为政,造成监督、管理的“错位”与“越位”;二是工程监理的“缺位”与“换位”。由于监理市场的不正当竞争,唯利是图导致监理作用弱化。一些监理单位为了钻“空子”,投标时报了一套职称高、经验足、实力强的人马,而项目施工时要么以种种理由换人,要么监理人员走马灯式的跑动监理多个项目,造成监理力量不足,甚至滥竽充数的现象。

(六)招投标环节缺乏财政评审,工程造价控制难以到位 由于项目工程造价管理普遍存在重后期轻前期的现象,使投资项目造价没有得到很好地控制,不仅会使财政资金流失,而且有可能滋生腐败。一些预算、标书的编制机构站在承建方的立场,提高了工程造价幅度,达到套取国家资金的目的。有的人为编制错漏设计方案预置缺陷;有的与承建方串通一气明招暗定;有的非法转包哄抬市场;有的不合理的低价投标勾结舞弊;有的弄虚作假肢解项目再违规分包等等,这些现象严重违背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而财政投资评审机构作为非营利性机构,履行职能对建设、施工单位的行为进行监督,不会因机构经济利益而被被评审单位意志所左右,能够从出资人的利益出发,有效履行监督职能。

二、财政支出预算编制环节嵌入财政投资评审的作用

随着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加强财政管理,特别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已成为当前和今后财政改革的突出任务。财政支出管理是一个从预算编制到执行、监督的有机整体,部门预算有效改变了各部门“基数加增长”的传统资金分配方式,优化了资源配置;国库集中收付改变了传统的财政资金“以拨代支”的支出方式,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行,是为了节约财政资金,提高支出的透明度。而这些制度的实施,都对财政资金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更好地适应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形势的发展,财政投资评审审时度势应运而生,边实践边总结,不断拓展评审环节和范围,由蹒跚学步到趋于成熟,探索出了“先评审、后编制”、“先评审、后拨款”、“先评审、后批复”的评审工作模式。

按照项目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各级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应当为各级财政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提供科学、准确、合理的依据,使各项资金的分配更加完善、管理更加精细、决策更加科学。而多年来的工作实践,使我们也看到建设项目损失浪费最多、影响建设成本最大的是在工程前期的决策、设计环节的事实。如何站在“大财政”的高度,发挥财政投资评审的职能作用,为财政综合预算管理服务,是一个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问题。为此,加大对财政性资金的监管力度,在财政支出项目预算编制环节切入财政投资评审,由老模式的“全面出击”转换为新形势下的“关口前移”机制,严格进行项目评审和跟踪问效,真正把国家的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出财政资金最大的投资效益。

(一)充分运用财政评审职能优势,把好项目预算编审关 目前部门预算的草案是由各预算单位自行编制的,财政各业务科室只是分别下达支出限额和对各预算单位编制的草案进行汇总,而各预算单位出于本位思想,利已之心,往往会利用自己掌握的信息优势,在编制预算中注入了太多的“水分”,显示出严重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在预算编制环节适时地嵌入财政投资评审,充分运用财政投资评审职能,强化项目的技术性把关,挤干 “水分”,剔除项目中的虚列成分,晒出项目家底,为合理确定项目预算和准确确定预算指标服务。而且,财政投资评审机构作为财政部门的内设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出具的评审报告能确保用款部门和单位必要、合理的资金数额。还可以通过财政投资评审,合理确定投资额、工程进度以及标底价等,形成“倒逼”机制,倒逼部门预算单位合理安排项目支出预算,建设单位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倒逼相关部门科学合理安排部门预算,从而真正实现财政投资评审“三先三后” 的工作机制,即“先评审后编制”、“先评审后拨款”、“先评审后批复”。

(二)关口前移项目建设前期阶段,有效遏制“三超”现象 除预、决(结)算编制中的“水分”外,建设项目较多的投资浪费、损失是在工程前期的决策、设计、施工合同约定等环节就形成的,而这些环节造成的浪费、损失在预、决(结)算评审时“生米已成熟飯”。因此,关口前移就是指财政投资评审在项目的立项、可研阶段就要介入,充分参与调研,并同步对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和建设方案进行评审,可以较为准确地计算出工程建设项目所发生的全过程费用,包含土地成本、前期规费、工程造价、资金成本和相关管理费用等。一是理清项目概预算思路,通过项目经济绩效评审,让决策层事先能了解到完成该项目所需的资金规模、投入估算和能实现的经济效益,发挥参谋作用;二是既能防止预算编制过大,又能防止有意或无意的漏列和少列预算,将项目超预算、超规模、超标准现象遏制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招投标阶段的财政评审,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现行的招投标阶段,由于开标前的防止泄密等种种原因,评标专家在评标时的时间相对有限,根本无法对项目单价是否在合理报价范畴给予充分对照审查,而投标公司又是鱼龙混杂,一旦中标的是些蒙混过关的投标单位,势必造成经济损失。对于财政性投资的项目,如何在招投标阶段把好评审关,合理控制项目工程造价,也是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重要环节。本着替政府理财,为国家节约的原则,项目在进入招投标程序之前先进行财政投资评审,通过调查市场掌握人工、材料、机械等单价来编制合理的施工预算标底(或上限值)作为招投标控制价,从而有效地规避施工单位的不平衡报价和招投标市场的恶意竞争。在对招标文件的评审上,注意审查合同文件相关条款, 保证文件的严密性,可以减少在工程结算环节出现扯皮拉索, 这样也有利于工程实施阶段的工程质量、进度和造价控制。

(四)事前监督,事半功倍 充分履行财政投资评审职能,加强对财政性投资项目的事前监督,不仅可以有效遏制相关部门的弄虚作假、高估冒算等行为的发生,避免事后监督时出现“问题已经发生,损失难以追回”的现象,切实做到防止财政资金损失浪费,而且还可以大大减轻财政监督的压力,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审核次数,节约人力、物力、财力。就是对于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自身而言,服务于预算管理全过程的评审,未免战线过长,精力分散,效果可能是事倍功半,而将投资评审牢牢嵌入到预算编制环节中,取代而之的效果是事半功倍。

(五)立足源头除隐患,消除滋生腐败土壤 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已经成为腐败问题发生的高危区域,“项目上马,官员落马”、“大楼建起来,干部倒下去”的案例已是屡见不鲜。工程立项人情审批、不按规定招标投标、暗箱操作违规中标、项目超标资金失控、工程施工虚报造价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了社会风气,破坏了正常的竞争秩序。在项目预算编制环节牢牢把住投资评审关,起到了源头治腐作用,消除了滋生腐败土壤,做到了防患于未然,节约了财政资金,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参考文献:

[1]于爱晶:《合理选择财政支出项目 有效开展财政绩效监督》,

《中国财政》2006年第6期。

(编辑 李寒珺)

作者:刘耀先 罗福洲 何君亮

第2篇: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刍议

摘要:近年来,我国城市化发展的不断加快与完善,相应的城市化建设以及工业化建设项目也正在逐渐地增加,而各项建设施工的开展都离不开财政投资项目的扶持和有效落实。就目前的财政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来看,当前的财政投资项目已经有了一个较为完善的体系,从财政投资项目的立项到招标、建设实施以及竣工财务决算等方面,已经逐渐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体系。在整体的财政投资项目中,竣工财务决算环节属于整体项目完成后,对于整体项目的一个财务支出方面进行的核算工作,对于财政投资项目整体的完整落实有着十分重要的实际意义。但是,结合近年来我国财政投资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来看,在当前的财政投资体系中,对于财政投资项目重建设却轻财务,整体财务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过程还存在着一些实际的问题。接下来,本文就从当前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中的实际现状入手,探究相应的解决策略,旨在促使当下我国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科学有效性。

关键词:财政投资项目;财务决算;财务管理

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得到了巨大的发展,在此基础之上,人们的生产生活质量以及经济收入水平都在稳步的提升,相应的财政收入也在逐年的增加。制定财政收入政策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进行相应的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持社会稳定发展、促进社会进步、平衡贫富差距等。可以说,财政投资项目是目前财政支出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环节。但是,在实际的财政投资项目当中,我们也必须要做好相应的财务决算工作,确保财政支出资金的效益提升。

一、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重要性

财政投资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主要就是对本次财政投资项目,在投资、建设等环节所投入的资金数量、投资的资金结构等方面进行相应的对比分析。在当前实际的财政投资项目中,通过开展相应的竣工财务决算工作,能够很好地帮助我们核定新增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在一定程度上,竣工财务决算还能反映出当前项目的实际建设成果,有助于我们对具体的财政投资项目进行评价和审核工作。通过竣工的决算和预算的对比进行分析,查出差异和原因,为往后的项目建设提供更好的经验。

二、当前我国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存在的问题

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在当前的财政投资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就目前财务决算的实际情况来看,还存在着一些实际的问题,需要我们加以重视和解决。

(一)相关财政投资部门对于财务决算重视程度不足

在实际的财政投资项目中,财政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以及使用等环节中,可能都是由不同部门所完成的。就财政投资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环节来说,一般是由实际建设单位所进行的,并且财务投资项目的财务决算相对来说内容繁多,比较复杂,这就对实际的财务决算工作的有效开展增加了相应的难度。而在实际的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工作中,存在部分建设单位对于财务决算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的问题。而且,在实际的财务决算中,财务决算的质量需要相关的专业人员来进行,可以说,财务决算质量的高低与相应的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高低有着直接的联系。当前财务投资项目财务决算工作中,相关单位缺乏相应的专业人才,同时不重视相关专业人才的队伍建设.从而进一步导致竣工财务决算的精确程度下降。

(二)實际财务决算的效率低下

财政投资项目竣工的财务决算环节,就需要我们将实际项目起始到交付使用中产生的费用进行综合计量,以便对项目财务情况进行完整的考量,从而明确项目施工过程中所需资金数额。但是,就当前实际的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现状来看,实际的财务决算工作往往存在拖延、延期、推迟等现象,实际的财务决算效率低下。以至于部分单位在竣工后长时间内都未完成相应的财务决算工作,导致后期的财政投资项目的审核反馈等环节出现问题,相关的财政投资项目的材料、数据都可能会在此环节丢失或者不准确,降低了后期财务决算的准确性。

(三)缺乏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

就当前财务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实际执行现状来看,相关的监督管理的制度还不够完善。整体的财政投资项目中,存在的诸多部门,相互协作与配合,但是在实际的过程中,财政投资项目其部门之间的职责权限还存在划分不清晰的现状,部分项目材料管理不完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程度不足,职责与权限之间出现重复,从而导致一系列的责任推诿情况出现。在整体的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环节,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缺失,导致监督管理不力、实际工作效率下降等现象出现,影响了财务决算的质量。

三、提升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质量的有效途径

为了进一步提升财务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质量和有效性,就需要我们从具体实施人员、相关执行单位等方面入手,加强对相关财务决算工作的重视程度。

(一)建立健全完善的财务决算监督管理体系

财政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机制是当下提升财务决算质量的一项重要的途径,竣工财务决算作为加强财政部门投资项目财务管理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重要保障,要受到有效的监督控制,来避免决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实际的监督管理体系的建设过程中,我们需要重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监管体系要贯彻整个财政投资项目,贯穿到立项、施工等各个环节,确保整个实施过程都有着完善的监督体系进行监管。第二,明确财政投资项目的职责分工,避免相关的财务决算职责不明的现象,加强财务决算管理的制度。第三,建立动态的监督管理机制,实现财务决算的动态监督管理,及时发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升财务决算管理的有效性。

(二)重视财务清理工作在财务竣工决算中的融入

财务清理指的是对本次财政投资项目的相关数据档案进行清理和管理,对财产资产等进行盘点与清算,对相关的债权债务等进行统计与计算,财务清理的内容较多且较为复杂,需要相关专业人员来进行。在实际的财务清理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还需要重视未完工程的进度,对于未完工程的预算要加以限制。同时,我们还需要重视预留资金的问题,以确保后续的项目工程能够顺利地开展。

(三)加强财务决算专业人员队伍的建设

财务决算工作想要得到质量的提升,就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队伍来进行执行,在实际的相关人才队伍建设的过程中,我们需要重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培养相关人员对于整体财务决算工作的重视程度。第二,定期进行相应的财务决算的知识培训,并制定相应的考核计划,将财务决算培训的考核结果与实际的绩效和薪酬等相互结合,促使相关财务人员的积极性提升。第三,加强外部相关人才的引入工作,提升财务决算工作环节的质量。

(四)双向的沟通

加强同工程施工管理部门的沟通,对决算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地向现场管理人员了解情况.获取真实有效的信息,为决算数据的准确性提供支持。加强同实施竣工审计单位的沟通,了解项目竣工验收审计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对项目超概算、签证等情况加以核实确认,以便在决算说明中加以注释,保证财务决算的权威性。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整体财政投资项目中十分重要的环节,但是目前对于财政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来看,大部分的财政投资项目重视建设实施过程,却忽视了竣工财务决算的环节。这就需要我们不断提高对于财务决算工作的重视程度,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提升财务决算工作的质量。

参考文献:

[1]郭素芳.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当代会计,2015(10):66-67.

[2]王燕.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会计师,2016(24):29-30.

[3]钟舒.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评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集体经济,2013(3):152-153.

[4]方斌.财政投融资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一一问题分析及对策探微[J].河南建材,2018(4).

作者简介:

范金芝,国家体育总局青岛航海运动学校,山东青岛。

作者:范金芝

第3篇:浅析财政投资项目待摊投资评审

提要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是一项综合性、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土建、安装、财务等多个专业,也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如实反映财政投资项目建设成果的重要手段,对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着重要作用。在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评审中,待摊投资评审是财务评审的重要内容之一。

关键词:财政投资;待摊投资;评审

Analyses financial investment projects prepaid investment evaluation

LiuWei TangYingYing

Hebei financial investment evaluation center;

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评审、设备投资评审、待摊投资评审和其他投资评审等几部分。由于待摊投资核算内容比较纷杂,在评审实务中,经常发现诸如费用超标准、不应计入待摊的项目在待摊投资中核算等各类问题,直接影响到建设成本的正确合理归集,进而影响建设成果的全面准确反映。如何做好待摊投资的评审,是每个财务评审人员要认真对待的重要问题。

一、待摊投资核算内容及评审重点

(一)待摊投资核算的内容。根据《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待摊投资”科目是核算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按照规定应当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其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设备检验费、延期付款利息、负荷联合试车费、包干结余、坏账损失、借款利息、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检测费、企业债券利息、土地使用税、汇兑损益、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报废工程损失、耕地占用税、土地复垦及补偿费、投资方向调节税、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企业债券发行费用、其他待摊投资等。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待摊投资支出内容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勘察设计费、研究实验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合同公证及工程质量监理费、(贷款)项目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查)费、招投标费、经济合同仲裁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使用税、汇兑损益、报废工程损失、坏账损失、借款利息、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调整器材调拨价格折价、企业债券发行费用、航道维护费、航标设施费、航测费、其他待摊投资等。

两者都是以列举的方式将在该科目核算的内容列示出来,只是在前者中作为明细科目,而在后者中作为支出内容,两者对“待摊投资”科目核算内容的规定基本相同。

(二)待摊投资评审重点。根据《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财办建[2002]619号)的规定,待摊投资评审,主要是对各项费用列支是否属于本项目开支范围,费用是否按规定标准控制,取得的支出凭证是否合规等进行评审。在具体评审工作中,待摊投资评审的重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对照有关财务会计核算办法,审查“待摊投资”的科目设置是否恰当、合理,是否按列明的项目内容设置二级明细账,财务报表所列数额与总账、明细账是否一致等。

2、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监理费、可行性研究费、环境影响评价费等费用是否严格控制在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之内,特别是对业务招待费,不管是以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形式列支的,还是什么名义变相开支的,只要是招待性质的,都要纳入其范围严格审核,控制其支出标准,测算资本化利息是否计算正确,测算相关税金计提、缴纳是否正确。

3、通过查看记账凭证以及所附原始凭证,审核待摊投资实际付款情况,列支的待摊投资是否真实、合规。

4、审查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等合同,并将合同规定的付款条件及其他条款等与实际付款情况进行核对,审核是否按照合同付款凭证。

5、审核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是否按合同支付、土地是否办理过户手续、检查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待摊投资评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在待摊投资评审过程中,经常存在建设单位基于主观或客观原因对部分费用开支控制的不严格,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等费用出现超标准或超概算问题,或者是不按照规定及时编制竣工决算,以及建设单位考虑到竣工验收的需要预提了部分费用,从而增加了建设成本,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部分费用开支超标准或超概算。待摊投资费用超标准或超概算主要涉及到建设单位管理费、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工程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科目,其原因也是多方面的,既有建设单位管理控制不严造成的,也有施工情况发生变化造成的,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概算或超标准。这种现象比较普遍,暴露出建设单位在费用控制方面存在的缺陷,有的建设单位将本应由机关办公经费负担的费用列入了建设费用,增加了建设单位管理费开支;有的是由于工期拖延导致增加了费用开支;有的是待摊投资的其他明细科目误记入建设单位管理费,如将“招投标费”列入“建设单位管理费”。

2、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超标准或超概算。其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方面是由于设计阶段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考虑不够充分,导致概算批复与实际执行情况存在差异,征地及补偿的数量增加、费用标准提高,增加了征地、补偿费用;另一方面是建设单位在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工作中存在着违规违纪问题,征地数量、补偿费用不实,编制虚假资料,虚增征地、补偿费用。

3、勘察设计费、监理费超概算。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一般按照规定标准签订合同,但由于在施工过程中地质条件发生变化需要重新勘探、设计变更需要补充设计、工期拖延增加延期监理费等原因,导致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出现超概算的问题。

(二)预提费用计入待摊投资。由于财政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与竣工验收在时间上存在着差异,一些建设单位考虑到竣工验收需要发生有关的验收费用,在竣工财务决算前,预提一部分招待费、验收费等费用计入待摊投资,增大了建设成本。

(三)存款利息收入的处理不符合有关规定。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计入待摊投资,冲减工程成本。在评审过程中,我们发现,很多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处理,一种情况是将存款利息收入直接冲减建设单位管理费,这种做法虽然冲减了工程成本,但是也可能掩盖了建设单位管理费超支的问题,会计科目的使用也不够规范;另一种情况是将存款利息收入作为本单位留成收入。

(四)不按期进行竣工决算增加建设成本。按照《基本建设财政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不少项目建设单位存在“重结算、轻决算”的主观认识,据统计,有超过60%的单位都在竣工交付使用半年后才办理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有超过20%的单位在项目交付使用一年后才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导致部分费用开支不能落实,造成建设成本增加。

三、做好待摊投资评审的几点建议

(一)坚持以政策法规为依据,严格控制待摊投资费用开支。待摊投资评审主要的依据是《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政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在评审过程中,我们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计收标准、不得将计算规则对待摊投资费用进行测算,与送审的数据以及批复概算进行对比,从中找出差异以及形成差异的原因,做到“不重不漏,全面完整,准确合理”。对工作失误或人为原因造成的科目错记进行账务调整,按照会计科目汇总调整后的费用金额,然后再根据有关费用标准的规定对照分析,例如将存款利息收入从建管费科目调出计入贷款利息科目贷方或单独反映存款利息,将调整后的建管费金额与文件标准以及批复概算进行对比分析做出相应处理,最终将费用开支控制在政策限定的范围内。

(二)注重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评审人员和项目单位财务人员素质。一方面加强对评审人员的业务培训,通过派出业务骨干参加财政部组织的业务培训,与其他省市的同行交流工作经验,加快评审人员的知识更新,不断提高评审人员的业务水平;另一方面定期组织建设单位的财务人员进行培训,讲解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程序、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使他们尽快熟悉和掌握基本建设项目的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实务操作,避免和减少待摊投资核算中的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与建设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待摊投资核算,乃至整个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的主体是项目建设单位。在待摊投资的评审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在沟通的过程中,一是纠正建设单位“重建设、轻决算”的认识偏差,使其对做好包括待摊投资在内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为做好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奠定基础;二是对待摊投资核算中存在的费用超标准、超概算、账务处理不符合规定等问题,提供相关的法规、政策文件等依据,向建设单位的有关同志做好解释工作。

主要参考文献:

[1]财政部关于修改重印《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字[1995]45号).

[2]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财办建[2002]619号).

[3]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

作者:刘薇 唐莹莹

第4篇: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央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切实履行财政职能,强化财政支出预算管理,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部门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估与审查,以及对使用科技三项费、技改贴息、国土资源调查费等财政性资金项目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行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由财政部门委托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进行。

第三条 财政投资评审的范围包括:

(一)财政预算内各项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三)纳入财政预算外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四)政府性融资安排的建设项目;

(五)其他财政性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六)对使用科技三项费、技改贴息、国土资源调查费等财政性资金项目的专项检查。

财政部门根据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要求,确定每年的评审重点和任务。

第四条 财政投资评审的内容包括:

(一)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二)项目招标标底的合理性;

(三)项目概算、预算、竣工决(结)算;

(四)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五)项目概、预算执行情况以及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其他情况;

(六)对使用科技三项费、技改贴息、国土资源调查费等财政性资金项目进行的专项检查;

(七)财政部门委托的其他业务。

对财政性投资项目评审,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对项目概、预、决(结)算进行全过程评审。

2.对项目概、预、决(结)算单项评审。

第五条 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开展财政投资评审的程序是:

(一)接受财政部门下达的委托评审任务;

(二)根据委托评审任务的要求制定评审计划,安排项目评审人员;

(三)向项目建设单位提出评审所需的资料清单并对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

(四)进入建设项目现场踏勘,调查、核实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五)对建设项目的内容按有关标准、定额、规定逐项进行评审,确定合理的工程造价;

(六)审查项目建设单位的财务、资金状况;

(七)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项目建设单位进行核实、取证;

(八)向项目建设单位出具建设项目投资评审结论,项目建设单位应对评审结论提出书面意见;

(九)根据评审结论及项目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出具评审报告;

(十)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程序向委托评审的财政部门报送评审报告。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投资评审任务,应及时向委托评审的财政部门汇报,并说明原因。

第六条 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开展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的要求是:

(一)应组织专业人员依法开展评审工作,对评审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应独立完成评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投资评审任务再委托给其他评审机构。确需与其他评审机构合作完成委托评审任务的,须征得委托评审的财政部门同意,并且自身完成的评审工作量不应低于60%。

(三)应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的主要内容有:项目概况、评审依据、评审范围、评审程序、评审内容、评审结论及其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其中评审结论的内容主要包括:

1.该项目是否符合基本建设程序;

2.该项目是否符合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基本建设管理制度;

3.该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制度;

4.确定建设项目的投资额。对建设项目概、预、决(结)算投资的审减(增)投资额,应说明审减(增)的原因,如发生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概算外投资审增情况,应与概算内投资的审定情况分别表述。

(四)不得向项目建设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五)应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归集、存档和保管工作。

第七条 财政部门是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财政投资评审规章制度,指导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工作;

(二)确定财政投资评审项目;

(三)向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委托评审任务,提出评审的具体要求;

(四)负责协调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与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等方面的关系;

(五)审查批复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报送的评审报告,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经确认的评审结果进行处理;

(六)安排科技三项费、技改贴息、国土资源调查费等财政性资金项目的专项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处理;

(七)加强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并根据实际需要对委托财政投资评审项目的评审结论进行抽查复核;

(八 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向承担财政投资评审任务的机构支付评审费用,财政部委托财政投资评审机构评审的付费办法按照财政部财建

[2001]512号文件执行。

第八条 项目建设单位在接受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评审的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应向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提供投资评审所需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二)对评审中涉及需要核实或取证的问题,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隐匿或提供虚假资料;

(三)对于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出具的建设项目投资评审结论,项目建设单位应在自收到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并由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盖章签字;若在评审机构送达建设项目评审结论5个工作日内不签署意见,则视同同意评审结论。

项目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开展工作,对拒不配合或阻挠投资评审工作的,财政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情况暂缓下达基本建设预算或暂停拨付财政资金。

第九条 对财政投资评审中发现项目建设单位存在违反财政法规行为,由财政部门按《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可根据本规定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设立的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可根据本规定及相关文件,制定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基字[1998]766号)、《财政部门委托审价机构审查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管理办法》(财基字[1999]1号)、《关于财政性基本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查操作规程的通知》(财基字[1999]37号)、《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概、预、决算审查若干规定》(财建字[2000]43号)4个文件同时废止。

第5篇: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实施方案

一、 总体目标

根据评审委托合同,在规定的标准期限内,采用合理的审核方法、符合的人员配置、严谨的控制制度、运用专业技术手段完成委托的工程项目审核工作,并保证审计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

二、 审计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

3、建设部(149)号令《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

4、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5、招投标书、招标文件、工程承包合同、工程竣工图、现场签证单及工程结算的计量支付依据、计量支付清单等相关资料;

6、施工同期国家有关工程造价和工程结算方面的规定等。

三、评审组织方案

根据我公司结算审核的三级复核制度,由公司总经理组织经验丰富的土建、水电、暖通空调等各专业的造价工程师组成工程结算审核组。各专业的造价工程师负责工程量计算、复核、资料收集与分析等具体审核工作;项目经理负责检查复核工程审核质量及与外界一般联系协调工作;总工程师负责对经项目经理审核后的结算审核报告、结算审核书等进行总体审核和技术把关,涉及造价争议方面工作的协调管理等;结算报告初稿经总工程师审核无误后出具并送审计局复核。

三、 评审工作流程

(一)评审前期准备阶段

(1)组织结算审核小组。接到评审委托任务后公司总经理根据项目规模、技术特点组织评审小组。

(2)资料检查与熟悉。应安排专职资料员接收资料。应具备下列资料(但不限于);

 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书;

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签定的工程承发包合同、补充协议以及有关会议纪要;

 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竣工图纸; 

工程预、结算书;  监理单位的有关文件;  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签证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甲供设备和材料明细表;  招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 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  由施工单位编制、

 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作业指导书;  开、竣工报告;

 各项目的竣工验收资料等;

由资料员收集同时逐项核对,逐一清点交接,办理签收手续。并由资料员将资料移交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分发小组各成员熟悉资料。

(3)制定评审方案。由评审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评审方案,评审方案应包括项目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内容、评审质量保证措施、需勘验的隐蔽工程、评审时间。评审方案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二)评审实施阶段

1.初步评审阶段。

1.1、资料审核。

公司接收的资料,必须是从评审中心取得,不能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取得。大部分资料,通常都是由施工单位组册装订的资料。施工单位不会把不利于自己的资料组装进去的,因此,取得资料后要仔细地去阅读资料。在阅读资料时,要审查资料相互之间的关联性。招投标文件、合同、补充协议、竣工图纸及现场签证是一个完整的资料体系,相互之间是补充的,若有实质性的矛盾,则需对资料表达的内容的真实性质疑,需认真的去辨别,去澄清,并要以书面的形式向评审中心反映,搞清问题的真伪。原则是资料要从评审中心的途径得到,不完善的资料要向评审中心反应补充。

1.2、工程量的审核。

根据设计图纸、工程量计算规则,专业设备材料表、建构筑物和总图运输一览表,对已算出的工程量计算表进行审查,主要是审查工程量是否有漏算、重算和错算,审查要抓住重点详细计算和核对,其它分项工程可作一般性审查,审查时要注意计算工程量的尺寸数据来源和计算方法。工程量是结算的基础,它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结算的准确性。计算工程量在整个结算审核过程中是最繁重、花费时间最长的一个环节。对有疑问的部分,以及与勘察现场才能确定情况的部分,将情况记录下并交项目负责人汇总,等勘察现场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后再进行调整。要准确的核实各分部分项的工程量。工程量的准确度是决定工程结算的前提。

1.3、价格的审核。

对于有招标清单的项目主要是检查新单价组价的原则是否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一致,是否与投标文件承诺的报价水准一致,施工内容是否已全部或部分包含在清单子目内等。对于费率招标项目,需按计价规范编列项目,按定额规定组价,按合同调整相关价格。对个别组价有疑问部分应咨询当地造价站。

1.4、签证部分的审核。

并非签证只要是有签字就要计价,一是要查看是谁签的,只有合同指定的现场代表签字的文件才具有法律效力,才是有效的签证。二是签证只是表明现场实际发生的事实,该不该另外计费又是另外一件事,要根据合同来具体确定。

签证审核必须把握几个原则:首先是客观性原则,查看有无甲乙双方签字及意见,而且要审查签字与意见的真实性。审查签字内容是施工方提出还是甲方提出。有些签证只是签了名字而无任何意见,是否签署意见是模棱两可的意见。这些情况需要认真的辨别判断。其次是整体性原则,应把签证事项放入整个工程的大环境中加以考虑,不能和主体工程的量价重复计算。最后还要把签证与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施工协议作比较,是否有实质性的矛盾。

1.5、材料价及规费措施费的审核。

材料价格的取定及材料价差的计算是否正确,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是很大的,在工程结算审核中不容忽视。审核重点在:

①、安装工程材料的规格、型号和数量是否按设计施工图规定,建筑工程材料的数量是否按定额工料分析出来的材料数量计取;

②、材料预算价格是否按规定计取;

③、材料市场价格的取定是否符合当时的市场行情,其中应特别注意审核:一是当地定额站公布的材料市场预算价格,是否已包含安装费、管理费等费用,若包括,则不应再另外计取任何其他费用;二是建设工程复杂、施工期长,材料的价格随着市场供求情况而波动较大时,审核人员应认真审核工程结算中材料市场价格的取定,是否按施工阶段或进料情况综合加权平均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计取须有计取依据。

1.6、评审初步报告的形成。

审核小组成员审核成果需由主审人员复核,经复核无误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并复核。经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复核后,由项目负责人出具初步的评审报告。

2.勘察现场。

初步评审报告形成后。应向财政评审中心递交勘查现场申请书。 勘察现场申请得到同意后,由项目负责人与公司行政部组织审核小组按评审中心的安排勘查现场,勘察现场阶段深入工地现场,对前期初步评审阶段留下的疑问逐一核实清楚,并核查实际的施工范围,施工工艺,技术特点是否与递交的资料一致。全面掌握工程实况,准确的工程量是竣工结算的基础。并形成《财政项目工程结算审核现场复勘纪要》。

审计人员在审计工程结算时遇到以下情况,应当及时进行取证:

1、图纸与预算不符或者图纸与现场施工情况不符,现场施工情况与施工合同不符;

2、实地丈量工程项目的几何尺寸与原预算的数据不符,工程项目的面积、体积与原预算的数据不符,实物工程量与图纸不符的;

3、工程用料的品种、规格、数量、经核算与原预算不符,材料设备价格与甲方定价或订购合同不符;

4、变更工程设计的,无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签章的;

5、现场签证资料签章手续不齐全的;

6、竣工资料相互之间矛盾的,如竣工图标注尺寸与签证或变更不一致;

7、要深入工程实地掌握实际,还要深入市场了解建筑材料的品种及价格,对认定的价格是否真实,符合现场材料价格。

8、与施工合同要求不符的项目;

9、引起索赔的事项;

10、其它应当获取证据的情况。

勘察现场后,审核小组应根据勘察的现场的情况及时的调整审核成果,经项目负责人复核,并报技术负责人与总工程师复核后,调整初步审核报告。初步审核报告要求要对评审项目有全面的反映,对项目的基本情况,对审增审减的原因要依据充分、计算准确。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既要客观披露,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又要阐明文件、法规依据;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作重点说明。

3、审核对量。

项目负责人根据评审中心安排的时间、地点安排工程师与施工单位对量。双方对对量确认成果逐项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对于多次对量仍存在争议部分提交项目负责人。

审核人员不得私下接触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相关人员,不得下留联系方式。审核人员应对对量结果中初步审核报告变动部分,说明变动原因、依据,并报项目负责人复核。

双方应逐步完成工程量的核对,价格组成及取费的核定,签证的核定。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审核小组整理对量成果,并编写对量成果与调整后评审初稿的工程量变动报告、价格组成及价格变动报告、签证变动报告、总价措施及取费变动报告。并报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复核。召开公司内部项目专题会议,总结工作结果,对技术性问题共同讨论,并根据对量工作结果调整评审报告。

项目负责人就对量阶段存在争议较大的问题,列出争议问题清单并注明双方争议的原因及各自依据,提交财政评审中心项目负责人。根据评审中心安排参加三方合议会议。

4.三方合议会议

三方合议会议主要目的解决前期工作中遗留争议问题。参加单位:评审中心、施工单位、评审委托单位。视争议的具体问题邀请建设单位、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根据评审中心安排的时间、地点,我司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审核小组主要成员参加三方合议会议。

三方合议会议争议解决原则: (1)、双方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部分,根据双方申述的理由是否充分,作出必要的解释或实事求是的更正。

(2)、涉及其它原因引起争议问题,由财政评审中心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地区性指导文件的前提下提出解决方案,由相关单位协商解决 (3)、对议定的意见只确定计算原则或尚需补充而更改的数字较多的,还应将调整结果再征询甲乙双方意见;

(4)、对审核结果确切无误的项目,而个别施工单位经评审中心约好时间多次拒不参加三方合议或无理拒签审核结果时,应当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不应影响出具审核报告。

5、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审核小组成员出具评审报告。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复核后。出具最终审核报告,报委托单位。

四、 项目进度计划及进度控制措施

审核小组成立后,由负责人根据财政评审委托书要求,结合我司的情况编写项目审核进度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进度计划包括各阶段持续时间,完成时间节点。重点控制评审开始时间,初步审核报告形成时间,审核量审核等实施中不易控制阶段。 以及进度控制措施。

进度控制措施。项目负责人应每天统计各工程师的进度情况,每周举行项目实施情况的工作例会,对各人员进度与质量情况进行沟通,对的部分进度滞后工作增加工作时间,必要时加派人手。并将每周进度与质量情况报告总经理。

项目实施完成后,对项目负责人及审核小组人员的工作进度情况进行考核,并与员工个人半年及考核挂钩。

五、工程造价咨询的成果的质量保证措施

1、组织措施 :根据财政部门要求,针对评审项目造价高低进一步分为大型(评审项目造价5000万以上)、中型(评审项目500万以上5000万以内)、小型(评审项目造价500以内)评审项目,分别制定相关的质量保证措施。

大型评审项目由公司总经理担任项目负责人;主审由公司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担任;审核人员有从事五年以上评审工作的注册造价师担任。中型评审项目负责人由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担任,由从事八年评审工作的注册造价师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人员担任主审,审核人员有从事两年以上评审工作的注册造价师担任。小型评审项目由从事五年以上评审工作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并有中级职称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并由注册造价师担任主审。

2、技术措施:公司采用三级复审制,及主审工程师复核,项目负责人复核,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复核。在竣工结算审核工作中,若审核组遇到不能解决的特殊专业问题时,本司将根据专业和具体问题,外聘专家协助处理,重大问题和疑难问题由本司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3、管理措施:接到评审任务后,项目负责人应编制详细的评审实施方案。并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由项目负责人对就实施方案及情况向项目小组成员进行交底。

4、实行审核工作责任制:明确各审核人员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制,做到分级管理层层负责。对审核过时中的工程量计算过程,价格审核过程完整资料进行存档,保证质量问题的可追溯性。同时对于初审报告的修改与变动都应有完整的说明文件及依据。定期对审核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考评,对不称职审核人员必要时进行调换和处理。

5、加强与评审中心以及行业专家的联系:在审计过程中,如遇较大问题多与评审中心及行业专家进行勾通联系、请示;在评审中心的监督下,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进行本工程相关的联系。

六、审计人员的职业纪律

1、不得索要或接受被审计单位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加班费、奖金、补贴和福利品等;

2、不得在施工单位报销应由本单位或本单位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收取本委托审计之外的任何劳务费、咨询费、介绍费;

3、不接受被审计单位或其它单位的宴请,不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公款旅游、出国出境等提供方便;

4、不占用被审计单位的手机、计算机、机动车辆等;

5、不要求或者接受施工单位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等。

第6篇: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委托书

xxx财政局 :

根据x政〔2008〕第55文件和x财办〔2006〕第

15、16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兹委托你单位对xxx市xx区xxxx中学新建xxxxxxxxxxxx等工程进行评审,该工程已竣工,造价约xx万元,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请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预算定额规定,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进行评审及时为我们出具评审报告。

xxx市xxx区xxxxxxx中学

二0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项目主管部门领导签署意见:

财政部门领导签署意见:

第7篇:财政项目审计报告

梁审决报〔2011〕5号

被审计单位:睢宁县四方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审计项目 :睢宁县四方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标准化秧田配套

工程决算审计

睢宁县四方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我所派出审计组于2011年11月26日至2011年12月1日,以送达审计结合现场审计的方式,对睢宁县四方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标准化秧田配套工程决算进行了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第21条规定,审计机关要求被审计单位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其他相关情况做出了书面承诺。根据承诺,该单位对其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审计机关的审计是在该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的。现将审定结果报告如下:

一、建设单价工程情况

仓储用房200平米,配套晒场400平米,浸种池2个,标准化秧田300亩,对秧田进行平整等,育秧大棚,病虫监测点等。

二、工程预算表

- 2 -

**镇审计所

二〇〇*年*月*日

- 3 -

第8篇:财政投资评审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工作目标是:规范和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和监督,运用专业技术手段和预、决(结)算审核方法,对财政投资项目进行审核与评价,力求使财政投资项目造价最合理,尽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操作程序

按照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的“暂行规定”、“操作规程”要求和《津市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评审工作的实际,评审中心在接受委托后将坚持按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一)、前期准备阶段

1、组织项目评审小组。接到评审任务后评审中心组织项目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对该项目组织全过程评审并对评审结论负责。

2、资料审查。评审小组对建设单位的申请报告、送审资料和相关业务股室签署的资金来源及意见的完整性进行审查,由建设单位填写预(结)算送审资料登记表,如有漏报应要求及时补报,并详细记录追收资料的时间,由评审组长和建设单位共同签收。评审中需要追报的资料建设单位应及时送达。

3、制定评审方案。由评审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评审方案,评审方案应包括项目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内容、需勘验的隐蔽工程、评审时间。评审方案经评审中心主任认可后实施。

4、开展学习培训。根据项目的具体评审内容及要求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组织评审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和专业资料。

(二)、项目评审阶段

1、项目初审。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方案对项目进行全面审查,必须到项目现场勘察、核实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工程量等;对评审重点、难点和疑点内容要在现场书面取证、量度、拍照以备查,反复核实、仔细计算;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应详细记录和计算,及时向评审中心领导汇报,并提出解决方案,同时要求建设单位给予解答;评审工作底稿必须及时、准确、规范、完整,存入项目档案。评审报告披露问题应充分,要有分析,有评价,有建议;初审完成后由初审人员签署初审意见。

2、项目复审。复审主要对评审原则、依据、方法是否合法、合理,计算是否准确,运用政策尺度是否一致。对项目投资进行复审,发现疑问,必须查阅初审工作底稿,核实清楚。复审的内容应形成工作底稿,复审过程中随时和评审组长沟通,补充材料,并取得一致意见。

3、初步评审结论。初步评审结论要对评审项目及其委托要求有全面的反映,包括对项目的基本情况、资金来源渠道的表述要清楚准确,对审增审减的原因要依据充分、计算准确。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既要客观披露,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又要阐明文件、法规依据;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作重点说明。

4、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对于形成的初步评审结论,经评审中心领导审查后,由评审组(2人以上)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建设单位对初步评审结论有异议的必须出具书面意见说明理由;评审中心原则上不单独与施工单位交换意见,若需要施工单位参与时,必须与建设单位同时参加。

5、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异议内容,评审中心须进行复查,根据确认的情况进行调整,并在工作底稿中说明调整的理由、依据、计算调整的额度。

(三)、评审完成阶段

1、项目评审三审制。项目评审实行初审、复审、评审中心主任审核。参加评审的人员均要客观详实地签署意见并签字确认。评审结论与建设单位交换意见后,建设单位在评审结论征求意见书上签署意见。如建设单位在五个工作日内未签署意见的,按照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财建[2001]591号),视同同意评审结论。评审组在上报评审报告的同时,应对建设单位未签署意见的原因做出详细合理的说明。

2、评审报告。根据评审结论和建设单位反馈意见,各评审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财办建[2002]619号)的要求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中心填写报告签发单(见附表五),报财政局相关领导签发。

(四)、施工过程中的投资评审

1、隐蔽工程。对于施工过程中的重大隐蔽工程,评审中心以现场查勘计划表(见附表六)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工程施工到相关部位时,建设单位必须及时的通知评审中心现场查验,否则结算时对该隐蔽工程不予认可。对于现场及隐蔽情况,评审中心应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查验,查验人员应留好相关资料(文字、图片)并填写好工作底稿,为结算评审提供依据。

2、工程变更。涉及工程变更的项目必须征得评审中心的同意,未经评审中心同意的工程变更,结算时一律不予认可。

(五)、资料存档

1、评审资料整理存档。项目评审结束后,要及时将评审资料整理归档。各评审组在项目评审报告发出后,除了将评审结论、相关表格、评审底稿、资料清单等文本资料存档外,还应将定稿的评审报告、评审结论、评审报告审核意见表和相关表格的电子版存档。

2、评审资料借阅。评审中心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评审资料的,由借阅人填写资料借阅单,并经评审中心领导签字同意。借阅人须对借阅评审资料的完整性、保密性负责,用后要及时归档。

三、评审内容

(一)工程预算评审的主要内容是:

1、建设项目及其概算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

2、施工图设计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是否符合批准的初步设计要求;

3、建设项目工程预算是否完整,是否控制在批准的概算之内,是否经济合理;

4、工程量的计算、定额的套用与换算、费用和费率的计取是否正确;

5、材料、设备的取价是否合理。

(二)工程决算审核的主要内容:

1、基本建设程序是否完备(有无立项、初步设计、工程预算批文,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等是否符合基本建设管理制度的要求);

2、工程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资金来源到位和使用情况,有无截留挪用工程款的现象);

3、现场踏勘工程量变更、隐蔽工程审核情况;

4、工程量验收与计算、定额的套用与换算、费用和费率的计取是否准确;

5、材料、设备价格是否合理,应当纳入政府采购的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

6、竣工决算是否超概算、超规模、超标准。

7、工程税费控制。

(三)评审要点:

1、审查工程量

工程量应以设计图纸为对象,以定额为依据,按照定额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逐项审查送审的工程量,查看是否有错算、漏算、多算或重算。尤其对下列单价高、工程量大和容易出错的子目应认真审查:钢筋砼部分 (基础、梁柱、墙壁、楼板、楼梯等);以块料装修的地面和墙面工程,以及有吊顶的天棚工程。

2、审查定额基价的套用

审查预结算中采用的单价是否正确。应着重审查单价是否与定额的单价相符,名称、规格、计量单位以及所包含的工程内容是否与定额子目一致。

3、审查换算单价。

首先对已换算的子目,审查其定额是否允许换算,然后再审查换算结果是否正确。

4、审查补充定额。

审查补充定额的编制是否符合编制原则。这种单价计算有时候无依据可循,因此必须对其各组成因素做调查分析或进行具体计算,使其尽可能符合实际。

5、审查间接费和其它有关费用

审查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等有关费用的计算是否按文件规定执行,并着重审查以下问题:间接费的计取基数;取费标准等级,查看是否有高套取费标准;人工工日数量,查看计算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的动态工资调整工资价差;主要材料用量,查看计算是否正确,是否按文件价和市场信息价调整材差。费率与取费标准会因时间和地区的不同而变化,所以在计算上述各项费用时,应注意按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6、工程合同的审查

工程合同是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为完成特定的建设工程任务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评审人员应认真阅读,熟悉工程合同,并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审查工程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工程类别确定取费标准。二是审查工程合同的承包范围是否与送审的结算相符,是否有计划外工程,对不属于合同标的的工程不进行评审。三是审查工程合同的条款是否详细、明确。审查预算包干费所包干的内容及其费率,审查工程质量、工期等奖惩条款。

7、现场签证的审查

现场签证费用在工程造价中所占比例呈上升趋势。 评审人员应依据定额的有关规定、施工合同、施工图纸来判断每一张签证的内容是否允许调整,调整的额度是多少。严格防止合同之内的子工程重复签证。

四、评审纪律

1、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投资评审程序,围绕中心的工作目标开展工作。

2、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评审工作“十不准”》。

不准接受被评审单位以各种名义送的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收取好处费或回扣;

不准索取或借用被评审单位的钱款、交通、通讯工具以及其它物品;

不准接受被评审单位的宴请和参加由被评审单位支付费用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休闲、娱乐活动;

不准违反规定利用工作职权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不准违反规定利用工作职权为个人装修、购买住房、建私房侵占被评审单位的财物和要求被评审单位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不准办理有损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人情评审业务,以提高造价等方式作交易换取个人私利; 不准为经济违法单位和个人出谋划策,通风报信,开脱责任,隐瞒实情,出具伪证; 不准泄露被评审单位的有关工程、财务等方面的商业机密;

不准办事推诿、拖拉、扯皮、敷衍塞责或刁难、报复、打骂评审对象; 不准参与赌博、吸毒、色情、封建迷信和其它影响中心形象的活动。

3、发现评审工作人员在评审过程中玩忽职守,营私舞弊的,给与纪律处分、辞退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OO九年十一月二日

第9篇:财政投资项目全过程评审监督论述

最新【精品】范文 参考文献

专业论文

财政投资项目全过程评审监督论述

财政投资项目全过程评审监督论述

摘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属于公共产品,具有投资规模大、管理主体多、利益相关者或受益者群体广泛等特点。传统的投资控制与监管模式,注重最初投资,且公共资源使用的“内部人”控制问题突出,多重委托导致效率降低现象明显。因此,对财政投资项目全过程评审监督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作者结合多年来的工作经验,就财政投资项目全过程评审监督进行了分析,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关键词: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预结算;审核监督

中图分类号:F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of government investment belongs to the common product, large scale of investment, management main body is much, stakeholder groups or beneficiaries of the characteristics of a wide range of. The traditional investment control and supervision mode, pay attention to the initial investment, the use of public resources and the ?internal control" problems, multiple principal led to decreased efficiency obvious phenomenon. Therefore, the financial investment project in the whole process of audit supervision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study. In this paper, based on many years of work experience, the fiscal investment project in the whole process of audit supervision is analyzed, which has important reference significance.

Key words: financial investment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struction budget and final accounts audit supervision

1.引言

我国自1998年以来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全社会完成投资也高速稳定增长,投资总规模不断攀升。2004年我国全社会完成固定

最新【精品】范文 参考文献

专业论文

资产投资70477亿元,比上年增长26.6%;2005年完成88604亿元,同比增长25.7%;2007年完成137323.9亿元,2008年完成172828.4万元,同比增长25.9%。2009年以来,为面对全球范围内金融危机,国家加强了基础设施方面的投资,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全社会投资仍将保持较快增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属于公共产品,具有投资规模大、管理主体多、利益相关者或受益者群体广泛等特点。传统的投资控制与监管模式,注重最初投资,且公共资源使用的“内部人”控制问题突出,多重委托导致效率降低现象明显。因此,财政投资项目全过程评审监督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2.财政投资项目审核监督的重要性

从总体上讲,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在全国民经济投资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搞好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将为整个国家的投资控制发挥重要作用,而作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控制的重要环节――工程造价财政审核工作,就为投资控制把好关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因此,必须把工程造价审核工作提到相当重要的位置。

3.充分发挥财政投资审核部门的专业人才和技术优势,强化审核监督

各地财政投资审核部门大多是一个综合了具有工程技术或财务管理、工程造价、工程设计等各类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的部门。这些人由于长期从事投资审核、预结算或工程建设管理等工作,接触了大量、各种类型的建设工程项目,熟悉国家计价规范和各类预算定额、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市场材料设备价格信息和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办事程序;更为重要的是,作为非营利性机构,财政投资审核部门对建设、施工单位的行为都依法依规进行监督,在遵照现行政策、规范标准的基础上审核有关材料,从而公平合理地维护投资方和承担工程施工任务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能。为了更好发挥财政投资审核工作的作用,在工程建设各个不同阶段,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审核工作的侧重点和作用有所不同,具体是:

3.1 项目的设计阶段

项目策划设计阶段对项目的准确定位、顺利推进至关重要,此阶段要严格审查设计功能与决策要求、设计投资规模与设计概算是否相

最新【精品】范文 参考文献

专业论文

符,一般遵循符合当前需要但适当超前原则,要防止超计划、超标准大搞建设的现象发生。同时,对设计方案中不合理、不完善的地方要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3.2 投资预算编制阶段

对于投资预算的审查阶段要特别重视,做好本阶段的审核,能够为项目资金的拨付与投资成本控制提供较为准确的依据。预算审核主要是以核对工程项目是否完整、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费用的计取是否合理以及落实设计变更等几个方面为重点,进行计算核实,避免日后施工单位的索赔和连带索赔造成投资成本的失控,从而不利于工程造价的控制。

3.3 施工合同签订阶段

财政投资审核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要充分利用其所掌握的工程造价等专业知识和价格信息,做好施工合同签订前的审查,合理选择计价方式和结算方式,并对某些有可能发生的设计变更的计价方式进行明确的约定, 这样就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施工单位日后的索赔纠纷,从而又避免工程造价的增加。

3.4 建筑材料、设备采购阶段

此阶段要配合政府采购部门搞好标底审查或评标工作,使材料、设备报价更加公开、透明,力求材料、设备质优价廉。可以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审查:一是采购渠道的选择,尽量直接从生产厂家采购,必须由经销商采购的,也要尽量减少经销商的供货环节,节约采购成本。二是做好市场调查,准确掌握市场价格与预算价格的偏差程度。

3.5建设施工阶段

首先是对建设资金的到位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防止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截留、挪用、挤占建设资金。其次是审查隐蔽验收记录、设计变更项目、现场签证等。审查隐蔽验收记录要看其是否完整合理及属实;审查设计变更项目则要看是否有变更的依据,由于现场施工环境、施工技术等的变化及要求而产生的设计变更,必然会使工程造价发生变化,如果处理不好,就会造成项目投资的失控。对于设计变更的内容、必要性、合理性、追加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要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建设单位变相套取建设资金的行为。审查现场签证则要看是

最新【精品】范文 参考文献

专业论文

否属于合同或者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是否跟设计变更重复,计价方法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计量计价是否准确,避免竣工结算时发生争议。

3.6 竣工结算阶段

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和项目投资批复文件、竣工图等各种计价依据,及时做好项目结算审核,为建设单位办理竣工结算和资产计价提供依据,对项目投资行为和效益做出客观评价,对有关违纪违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等。

4.财政投资审核监督应处理好几个相关的问题

财政投资全过程审核监督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既需要财政投资审核部门发挥专业优势做出努力,也需要有关单位、部门的支持配合。

4.1 要取得政府对财政投资审核监督工作的支持

要做好财政投资审核监督工作,必须取得政府部门的支持,让他们知道财政投资全过程审核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特别要高度重视科学决策,尽可能杜绝先上车后补票的“政绩工程”。

4.2 协调好与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的关系

发展和改革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的决策和实施的重要参与者,重大财政投资项目的效益评价、可行性论证都要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财政投资审核更要取得他们的支持和配合。

4.3 加强财政投资审核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评审工作能力

建设高素质财政投资审核队伍是有效履行监督职责的保障,要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培育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评审队伍,不断提升评审工作能力。审核队伍的建设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要抓好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审核人员的使命感、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审核人员要拥有“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评审原则。在工程项目审核过程中,力求评审结果的真实合理性,要经常与设计单位、建设单位联系沟通,深入到工程现场实地踏勘,切实做到从严控制,严格把关,遏制建设项目中高估冒算现象,使评审工作成为财政监督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和有效手段。要大力抓好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审核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拓宽审核人员的知识面,努

最新【精品】范文 参考文献

专业论文

力培养复合型人才,不断提高审核质量和服务水平;要按照公正、廉洁的要求,抓好审核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确保审核人员行为廉洁。

5.结束语

只要切实发挥财政投资审核的控制和监督职能,通过加强建设审核各项工作,就能有效控制建设项目造价,合理节约政府投资。由于建设工程项目技术复杂、涉及面广,财政投资项目审核监督的好坏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审核监督控制工程造价的环节也很多,它是一种系统的工程,涉及到工程造价审核的各项工作和整个过程,在今后的工作中须依靠专业技术队伍,不断强化财政投资项目全过程审核监督。

参考文献:

[1]钱魁.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咨询与决策》,2004年第11期.

[2]吴泽权.财政投资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建材技术与应用,2006年3期.

[3]焦桂云.财政投资项目全过程评审监督的思考及建议.会计之友,2006年26期.

------------最新【精品】范文

上一篇:管理质量提升方案下一篇:除四害措施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