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部管理委员会章程

2023-04-2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住宿部管理委员会章程

伙食管理委员会章程

郑州城市学院伙食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郑州城市学院伙食管理委员会简称伙管会,是代表和维护全校学生正当权益,配合学校后勤部门管理食堂的群众性监督自律组织,是联系同学和学校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伙管会在学工部、校团委、后勤服务集团的领导下,在校团委和后勤服务集团饮食服务中心的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和伙管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第二条:伙管会经我校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由我校各院系学生代表组成,是代表和维护广大学生正当饮食权益的群众性组织,应当在沟通学校和学生、学生和食堂员工、学生和学校后勤部门之间充分发挥纽带和桥梁的作用。伙管会以“服务同学,锻炼自我,参与伙食民主管理,促进伙食水平提高,反映广大同学心声。”为宗旨,以“合理公正、求真务实”为会训,以维护师生正当饮食权益,监督保障校园饮食卫生安全,促进我校文明就餐风气形成为工作中心,始终坚持以同学利益为根本,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认真贯彻“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十二字方针,致力于为建设和谐师院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条:伙管会开展一系列的公益活动,以沟通学校和学生、学生和食堂员工、学生和学校后勤部门之间的了解,丰富同学和食堂员工的文化生活,锻炼会员的组织,管理和沟通能力,培养了会员的实干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为会员将来适应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四条:伙管会主要工作内容:

1、监督检查我校大小食堂及其操作间的卫生状况,及时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书面总结并反馈到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督导检查我校食堂师傅的不文明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反映;负责全校各小卖部、商店出售小食品的质量(主要是保质期限)的检查。

2、配合食堂管理人员维持食堂内学生正常就餐秩序,宣传文明就餐,督导广大同学在餐厅就餐时,形成自觉排队、文明礼让、有序就餐、自觉回收餐具等良好习惯,对同学就餐时的一些不文明现象予以制止,以促进我校形成文明就餐的良好风气,为构建文明师院、和谐师院做出贡献。

3、对我校各学生食堂伙食的质量、价格、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提出合理化建议;揭发、检举、制止损害就餐同学利益的行为,建议有关部门予以处理;对窗口服务进行监督,对广大同学反映的服务态度差的服务员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收集广大同学就餐投诉意见,向饮食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及时反映并提出建议,促进问题的有效解决;经常深入同学当中调查了解广大同学对于饮食服务工作的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到饮食服务中心,以进一步促进我校饮食服务工作水平的提高。

5、定期开展有关饮食健康、文明就餐、节约粮食等主题公益活动,促进广大同学养成积极、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配合饮食服务中心做好有关饮食服务的宣传工作,定期出版《伙食简报》,广泛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学校主管部门和饮食服务部门的工作。

6、定期召集各院系学生代表开展饮食服务工作学生座谈会等活动,促进广大同学对于饮食服务工作动态的了解和支持,增进广大同学与食堂之间的理解,使广大同学积极参与到伙食民主管理中来。

7、积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搞好困难学生的营养就餐调查工作,组织开展食堂帮厨及在食堂内的勤工助学活动,切实解决特困同学的实际问题。

8、每学年定期在学生

与饮食工作人员、炊事员之间举办一些联谊活动,丰富广大同学和食堂工作人员的文化生活,增进相互了解,增进感情培养;定期开展最佳食堂、优秀服务窗口、最佳服务员、最佳厨师的评比活动。

第五条:伙管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有关重大决定须由全体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方可生效。

第二章 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能

第一条:全体委员会:伙食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会简称全会,由我校各院系符合相关条件的学生代表组成,是伙管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以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中全体委员的意志,通过协商讨论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全体委员会代表我校全体学生的利益,对我校全体学生和上级有关部门负责。伙管会全体委员会由伙管会常务委员会负责组织召集。全体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一届全体委员会任期一年。

第二条:常务委员会:伙食管理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常委会,负责伙食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伙管会全体委员会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代行全体委员会一切职责。伙管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在全体委员会闭会期间审议决定伙管会一切重大事务。常务委员会对全体委员会负责,常务委员会定期需向全体委员会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常务委员会一般由常委会主任、秘书长、副主任、各部室副部长级以上成员及各院系常务委员组成。

第三条:主任委员:

1、负责伙管会的重大工作方向、项目的制定与调整;

2、负责伙管会与学校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3、伙管会主任委员一般由我校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有关领导兼任。

第四条:秘书长:

1、全面负责伙管会日常管理工作;

2、主持召开部长工作会议,监督各部门积极有效的履行其职责;

3、负责制定伙管会工作计划,并负责、督促、检查各部工作开展情况;

4、做好伙管会工作总结,及时把有关情况向上级汇报;

5、定期做好对各部近期工作计划的讨论与研究,指导各部做好各项工作。

第五条:副主任委员:

1、协助秘书长做好各项工作;

2、直接领导伙管会所属各职能部门,做好分管各部门的日常工作,对各部的工作进行指导、帮助和监督;

3、按照伙管会常委会的各项决定,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部室部长、主任:负责伙管会各部门具体工作,各部室部长、主任为本部门第一负责人。

第八条:各部室副部长、副主任:各部室副部长、副主任协助并配合部长、副主任做好各项工作。

第九条:郑州城市伙食管理委员会设办公室、卫生监督部、宣传部、文艺部、文明督察部、信息部六个职能部门,负责伙管会日常具体工作。各部门设部长级委员一名和副部长级委员一至三名。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办公室:

1、负责伙管会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件和材料的起草工作;

2、协助伙管会秘书长、副主任督促检查各部门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并做好日常考勤记录;

3、负责组织安排伙管会各类会议,确定议程,做好记录,重要会议应形成纪要,并督促检查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4、根据伙管会决定,负责协调组织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及伙管会的有关重大活动;

5、负责伙管会新任委员、新任干部的培训工作,包括卫生检查工作培训、基本公文写作培训、活

动组织策划培训等,使之迅速了解伙管会各项规章制度及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6、培训工作按照《伙管会章程》、《会议制度》、《组织纪律及奖惩条例》、《卫生检查条例》、《换届竞聘选举具体实施细则》等文件进行,分定期与不定期进行,需定期组织新任委员干部培训及卫生检查工作经验交流会等活动。

卫生监督部:

1、负责监督检查我校大小食堂卫生状况,及时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书面总结并反馈到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

2、负责全校各小卖部、商店出售小食品的质量(主要是保质期限)的检查。

3、做好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安排工作;

4、负责每周卫生监督检查情况的汇报工作;

5、定期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饮食保健知识交流活动、知识讲座、高校伙食管理经验交流会等各种活动。

文明督察部:

1、负责督导广大同学在餐厅就餐时,自觉排队有序就餐,自觉回收餐具,维持校内学生就餐正常秩序;

2、督导检查我校食堂师傅的不文明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反映;

3、促进我校形成文明就餐的良好风气,为构建文明师院、和谐师院做出贡献。

信息部:

1、及时了解我校学生饮食工作动态,定期出版《伙食简报》,以增进我校广大同学对于饮食工作的了解和参与;

2、对伙管会开展各项活动及重大事件的摄影、拍照等工作,以留下相关摄影资料并及时撰写好活动通讯稿,重大活动须发送到广播站、学校团委、后勤服务集团网站、院报、《学馨苑》刊物;

3、每月定期将收集的我校广大同学对于我校饮食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向我校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反映;

4、不定期的做市场饭菜价格调查;

5、做好伙管会网站的更新维护工作。

第十条:伙管会实行层级负责制,即:各部门对全体委员会及常务委员会负责,全体委员会及常务委员会对我校全体学生和上级有关部门负责;副部长向部长负责,部长向主管副主任委员负责,副主任委员向秘书长及主任委员负责。秘书长及主任委员向上级有关部门负责。

第三章 委员

第一条:凡取得郑州城市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承认本会章程,自愿加入伙管会,履行相关入会程序,经过相应考察期后,可成为郑州城市学院伙食管理委员会委员。伙管会干部委员实行聘任制,由主管伙管会的上级部门颁发相应聘书。伙管会委员享有基本权利,履行基本义务。 第二条:新任各院系伙管会委员的产生采取同学自愿报名参加竞聘和各院系团总支学生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个院系的各年级原则上应有1名委员名额。伙管会新任委员名额应参照各院系学生人数之多寡,相对平均分配到各院系,原则上各院系委员人数应在4至8名。

第三条:伙管会新任委员必须经过三个月的考察期合格后方能转为正式委员,否则为非正式委员。非正式委员不享有表决权,其他权利同正式委员。常务委员必须为正式委员。伙管会副部长级以上成员,在每年主要干部换届竞聘选举结束后,由新任主要干部(副部长级以上成员)组成的部长会议暂时代行常务委员会职责,直到到新一届全体委员会成立后,可选举产生各院系常务委员,以正式成立新一届常务委员会。各院系常务委员原则上在各院系伙管会正式委员中选举产生,人数应控制在在一至二名,以提高常委会工作效率。伙管会秘书长一般兼任常委会

主任,副部长级以上成员原则上直接成为常务委员,其人数不在各院系常务委员人数限制范围之内。

第四条:委员的基本权利包括:

1、委员享有参加伙管会全体委员会会议的权利,并享有全体委员会会议的发言权和表决权;

2、委员有讨论伙食管理委员会工作的权利、有通过各种正常途径和采取适当形式对伙食管理委员会所有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并要求做出答复的权利;

3、委员有向伙食管理委员会反映,或通过伙食管理委员会向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伙食管理方面的问题的权利;

5、委员有对在餐厅中发现的问题,当场询问当事人并要求当事人做出解释的权利,委员有直接向当事人或各大餐厅负责人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第五条:委员的基本义务包括:

1、委员有自觉遵守伙管会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伙食管理委员会各种相关会议的义务;

2、委员有执行伙管会决议,服从组织领导,积极做好本职工作,维护伙管会荣誉的义务;

3、委员有关心我校饮食服工作动态,经常深入到广大同学中,了解广大同学对于我校饮食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总结,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的义务;

4、勇于揭露食堂(餐厅)损害同学利益的行为,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

5、委员有积极参加和支持伙食管理委员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第六条:委员有申请退会的自由。连续一个月不参加伙管会全体会议,或工作表现极差的应由常务委员会议讨论后予以除名。

第七条:委员退会后,应交还一切有关工作用品,伙管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将委员的工作情况反馈到所在院系。

第八条:伙管会纪律是伙管会各级部门和委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伙管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保证。对在伙管会各项工作及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奖励,具体奖励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对在伙管会各项工作及活动中,表现较差,视其情节轻重,应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伙管会纪律处分有五种: 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留职察看、撤职开除。伙管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将委员的奖励和处分情况反馈到委员所在院系。

第四章 伙管会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伙管会的职能不仅仅是监督食堂工作,参与民主管理,更重要的是配合食堂做工作,与主管部门一起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伙管会是权利与义务并存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伙管会应该积极履行自身义务,维护广大同学的切身利益,保持伙管会在同学中的良好形象,使同学充分信任伙管会,支持配合伙管会做好各项工作。第三条:伙管会有权对各学生食堂伙食的质量、价格、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揭发、检举、制止损害就餐同学利益的行为,建议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有权对窗口服务进行监督,建议有关部门对服务态度差的服务员进行处理。

第四条:伙管会有义务帮助广大同学解决就餐中的一些问题,有义务会同食堂管理人员解决同学和炊管人员之间的矛盾。有义务宣传文明就餐,贯彻执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三自”能力。在工作条件允许时有义务维持就餐秩序,对同学就餐时的一些不文明现象予以制止。有义务组织好膳食工作的宣传,定期出版(伙食简报),广泛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学校主管部门和膳食部门的工作。有义务配合膳食部门搞好困难学生的营养就餐调查工作,有义务组织开展食

堂帮厨及在食堂内的勤工助学活动,切实解决特困同学的实际问题。有义务配合膳食部门开展最佳食堂、优秀服务窗口、最佳服务员、最佳厨师的评比活动。 第五条:定期举行各种活动,定期召集各系学生会生活部部长及部分同学开展座谈活动。增加工作透明度,增进同学与食堂之间的理解,使广大同学积极加入到伙食民主管理中来。

第六条:伙管会应在每年十月十六日“世界粮食日”所在月内举行节约粮食等公益活动。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已经郑州城市学院伙食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会通过并报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生效,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更改。

第二条:本章程修订,须经伙食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会三分之二委员讨论通过,并报请学校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修改或重新修订。 第三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郑州城市学院伙食管理委员会,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2篇:伙食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条 针对公司餐厅卫生、饮食质量、服务态度和饭菜价格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本着“提高公司餐饮卫生水平,确保广大员工饮食健康”的宗旨,特成立员工伙食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伙委会)。

第二条 伙委会是公司员工参与饮食服务监督与管理的员工自治结构,隶属于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受总经理工作部的领导。

第三条 本会工作宗旨:

充分发挥员工与总经理工作部及餐饮部门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维护广大员工的正当权益,促进广大员工与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之间的双向交流和相互沟通,服务于广大员工。

第四条 本会工作原则:

实事求是,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

第五条 本会职责范围:

(一)配合总经理工作部做好公司伙食管理工作,发挥本会在总经理工作部与员工之间的“上传下达”的职能。

(二)服务员工,督促餐厅强化餐饮服务职能,不断提高公司膳食水平,接受员工对公司餐饮服务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员工与餐厅之间的“桥梁和纽带”职能。

(三)负责检查、监督公司所有餐厅的卫生状况、饮食质量、服务态度和价格水平。

(四)及时向员工传达公司餐饮服务状况,引导和帮助公司员工提高饮食文化知识,增强餐饮卫生意识。

(五)通过多种渠道广泛收集、了解员工对餐饮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总经理工作部反映情况并就处理结果向公司员工公布。

(六)协助总经理工作部解决员工关于餐饮服务工作的投诉和意见。

(七)组织评选先进餐厅活动。

(八)提倡文明就餐,维持就餐秩序,开展员工与员工共建文明餐厅和互尊、互爱、互助活动。

第六条 本会组织机构:

伙委会实行主任负责制,负责对伙委会进行全面协调统筹管理,以及对重大问题的决策,日常工作由总经理工作部行政管理专责负责。

第七条 本会人员组成:

(一)本会设主任1名,委员10名。

(二)本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副主任兼任。本会委员由部门推荐与个人自荐两种方式产生。其中部门推荐产生11名,公开招聘3名。委员条件向一线员工倾斜,委员构成适当考虑民族、性别等因素。

第八条 本会委员的任期与换届:本会委员原则上任期一年,每年伊始进行换届。

第九条 本会主任的权利和义务:

(一)本会主任有召集、主持本会例会和特别会议的权利和义务。

(二)本会主任有对本会日常工作进行安排的权利和义务。

(三)本会主任有代表本会定期向公司领导进行工作汇报的义务。

第十条 本会委员的权利:

(一)有分组或集体对饮食服务工作行使检查的权利。

(二)有代表员工对餐厅工作质询的权利。

(三)有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布的权利。

(四)有按照规定要求餐厅及其员工立即处理纠纷并行使现场监督的权利。 第十一条 本会委员的义务:

(一)有每月参加例会及与餐饮部门联系会议的义务。

(二)有深入收集、认真听取并及时反馈员工关于餐饮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的义务。

(三)有公正处理员工与餐厅纠纷的义务。

(四)有定期在餐厅就餐的义务。

(五)有定期向委员主任汇报、向员工公示工作情况的义务。

(六)有接受公司员工监督的义务。

第十二条 本会工作形式:

(一)定期检查:伙委会于每月第二周周二下午3:30---4:30对餐厅进行检查。

(二)突击检查:伙委会将不定期、不定时的对餐厅进行突击式检查。

(三)结果公布:伙委会每月定期公布检查结果,并依据检查结果评选当月先进餐厅。

(五)联系会议:每月与餐厅召开一次联系会议。联系会议应当有本会委员和餐厅经理、相关餐厅负责人参加。

(六)宣传调查:伙委会将不定期对公司员工就餐厅的卫生、饮食、服务及价格情况以口头询问、分发《满意度调查表》等形式进行调查。

第十三条 本会工作纪律:

(一)伙委会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以理服人,避免与餐厅工作人员发生冲突。

(二)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伙委会制定的任何条例,必须保持公正的原则,不得因公报私或其它类似行为。

(三)工作过程中必须注重效率,应将每次检查结果及时准确的公布,对广大员工提出的意见和反馈的信息必须认真听取,并及时而切实有效的处理,不得随意拖延。

(四)伙委会的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并认真执行以上条例,接受公司员工的监督。对不履行章程的,伙委会予以通报批评,严重者予以记过处分。

第十四条 会员考核与评价:

(一)本会对委员实行奖励与惩罚制度。对恪守职责,工作积极的委员提高奖金系数等奖励措施。对工作消极,违反本会规章制度的委员降低奖金系数和取消会员资格等惩罚措施。

(二)本会对委员的工作情况实施严格的考核。考核由总经理工作部进行,每月一次。考核标准按照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想结合的原则,考核体系包括员工意见、工作成效、本会评估等要素。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奖金系数提高依据考核结果调整。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者立即取消委员资格。

(三)考核结果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向公司员工公示。

第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3篇:宿舍管理委员会章程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宿舍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特制定本章程。宿管会,全称宿舍管理委员会。

第二条:为了倡导健康、文明、向上的宿舍生活氛围,营造一个整洁、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引导学生课外活动的健康开展,充分调动发挥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确保学生拥有一个健康的生活环境,并以此作为大学生毕业鉴定、就业推荐,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奖学金、助学金、文明寝室评定以及党员发展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三条:宿管会以“文明宿舍,从我做起”为口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服务大家,创建文明宿舍。、

第4篇: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章程

(2010年5月1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宿舍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根据学院对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的

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推动宿舍管理工作,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委员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广大学生服务,充分发挥学生自我管理、

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作用,努力把学生宿舍建成为文明、安全、整洁舒适的大学生之家。

第二章组织

第三条 委员会最高管理机关是全体委员会。

第四条 委员会由学生部负责,由宿舍管理办公室人员、后勤部安全保卫人员、

学生会宿管部成员和学生代表组成全体委员会。(成员名单附后)

第五条 委员会定期召开宿舍安全、消防、卫生工作会议,对存在问题拿出整

改方案,及时上报学生部和后勤部。

第三章职能

第六条 主要职责是指导和监督对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1、 委员会对住宿学生执行宿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并努力使同学自觉遵守;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劝其改正。

2、 定期检查、通报宿舍安全、卫生状况,纠正宿舍内违纪和不文明现象。

3、 为学生创造安全、舒适的住宿环境提供可行性方案。

4、 抓住典型通过墙报、广播等形式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行为,达到弘

扬正气,抵御歪风的作用。

5、 开展争创“文明宿舍”活动,做到奖优罚劣,培养广大学生讲卫生爱清

洁的文明作风,达到自我管理的目的。

第七条 委员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1、 委员会成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委员会下达的各项任务,服从委员会决议;

有权代表广大学生提出宿舍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起到双向桥梁作用。

2、 委员会成员要密切联系学生,了解学生在宿舍中的情况。

3、 委员会成员督促学生搞好宿舍楼内、外卫生,发动学生做好节水节电、

安全防火、治安防盗工作。

4、 委员会成员密切配合宿舍管理人员组织开展适合学生特点的宣传教育

和文娱活动,丰富广大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

附宿舍管理委员会名单:

学生部宿管办

第5篇:学校宿舍管理委员会章程

为了推动某学院的校园文明建设,给广大学生创造一个整洁、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讲文明、守纪律、爱劳动的良好习惯,强化学生团结友爱、互相合作的集体主义精神,在院领导、学生处的关心支持下,建立实施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简称:宿管会),学生处依据《高等学院校园秩序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学院相关规定而设立的,并由学生处宏观管理、独立运作的学生自我管理的学生组织。禀着为学生服务,维护学生宿舍区正常秩序,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努力创造和维护安定、团结、文明的生活环境的宗旨,全心全意的去做好每一件事,努力让学生在紧张的学习工作后,能有更好的环境休息、放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搞好求实学院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维护学院的正常秩序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履行宿管会职能,规范宿管会成员,特制定本章程。宿管会,是在学生处具体领导下、指导下的学生生活园区自治性组织。

第二条:为了倡导健康、文明、向上的宿舍生活氛围,优化生活环境,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督促学生认真努力地学习,引导学生课外活动的健康开展,真实及时地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并充分调动发挥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使学生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勤奋学习,努力掌握现代化科学文化知识,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四有”人才,特制定本章程。并以此作为大学生毕业鉴定、就业推荐,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生、奖学金、优秀团员、文明寝室评定以及党员发展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三条:宿管会以“至善至美,服务大家!”为口号;坚持“团结,务实,进取,创优”的准则。

第四条:基本任务:

(一) 围绕学院对学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学生处工作部署,以“自我教育”为中心,以推进学生生活园区全面发展为主线,以学生公寓为阵地,创造健康,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优化生活方式,提高学生生活质量与生活价值。

(二) 发挥师生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生活园区学生工作及管理双方的信息沟通;

(三) 严格执行学生生活园区各项管理制度,自觉抵制违纪行为,发扬团结互助的集体主义精神;增强集体归属感和荣誉感。

(四) 积极主动地参与学生生活园区安全管理、卫生检查与文明监督工作。

(五) 热情为广大同学服务,帮助广大同学解决学习、生活中的问题,做最广大同学的忠实代表。

(六) 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公寓文化活动,营造浓郁的人文氛围和良好的学习风尚。

第五条:宿管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岗位责任制原则,其负责人经组织考查推荐,民主选举产生,对全体成员负责,并受全体成员监督,由总会监察小组负责具体监督工作。

第六条:宿管会的一切活动都以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前提。

第二章 成员

第七条:宿管会的成员,均由思想积极要求上进、愿为他人服务的学生担任。成员在自愿报名、公开招聘、公平竞争的原则下选举产生。宿管会成员任期为一年,任期满后进行改选。宿管会成员应以身作则,时时处处体现自身的先进性,对不良现象有权利也有义务提出批评,并加以制止;宿管会成员自身若有不良举止、处事不公、隐瞒事实等任何有悖于自身职责的情形,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不知悔改者将对其进行罢免。

第八条:宿管会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 宿管会成员应及时发现同学们在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对同学中存在的不良现象和事故隐患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使同学们的困难得到及时的解决。

(二) 宿管会成员要开展好工作,在任何情形下,都应做到先公后私、先人后己、不计较个人得失、为同学多做贡献;要少说多做、不说空话、关心同学、尊重同学,多做实事,成为同学的好朋友、老师的好帮手,成为沟通师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三) 宿管会实行集体领导、各部门之间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宿管会主席有权指导宿管会所有成员的工作,指出其工作中的不足,并要求其进行改进,宿管会副主席亦有权对宿管会成员的工作提出指导和建议;主席团对宿管会的正常运行负责,重大问题请学生处领导讨论决定;各部工作由部长具体负责,对重要工作,部长应及时上报主席团。

(四) 宿管会成员必须对各部长及全体同学负责,有权处理自身职权范围内的任何事情。

(五) 宿管会成员应严于律己,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工作中应富有创新精神,敢于提出批评和建议,改进宿管会工作中的漏洞与不足。

(六) 宿管会各部以及各成员之间应有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弥补不足的精神,团结协作、分工不分家。

(七) 宿管会应定期地召开例会,以交流管理经验,宣扬好人好事,并批评品行恶劣的同学,制定下一轮的工作计划,对每次例会都应做好记录;宿管会每周开一次主要干部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全委会,由主席主持,检查总结前阶段工作,各部部长交流工作情况,研究布置下一阶段工作,讨论宿管会整体及各部门重大事宜,协调部门工作。

第三章 宿管会设置

第九条:宿管会设主席团、秘书处、纪检部,宣传部,卫生部。总会设常务主席一名,副主席2名;,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纪检部部长1名,副部长15名,成员24名;宣传部部长1名,副部长3名;卫生部部长1名,副部长15名,成员24名,计划编制90人。主席团、秘书处组成监察小组,对宿管会整体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主席和副主席主持宿管会的各项工作,负责宿管会的制度完善,纪律监督和思想作风建设;秘书处责协助处理宿管会的常规工作;宣传部设计组织形象,扩大组织影响力。

第四章 组织管理与制度

第十条:学生处负责指导宿管会的各项工作。

(一) 宿管会实行统一领导,各部门之间明确分工,各司其职,一般问题由主席,副主席连同有关部长讨论决定,重大问题须报学生处领导讨论决定。

(二) 各部工作由部长具体负责,对于重要工作,部长应及时上报主席团,由学生处批准实施。

(三) 各部之间团结协作。

第十一条:工作会议制度:宿管会每周召开一次全委会,由主席主持,检查总结前阶段工作,各部部长交流工作情况,研究布置下一阶段工作,讨论宿管会整体及各部门重大事宜,协调部门工作。

第十二条:宿管会建立档案制度,由秘书长负责宿管会的会议记录、各项活动宿管会成员工作情况及宿舍卫生检查评比情况等。

第十三条:考评制度

(一) 建立客观、完整、公正的成员考核制度。执勤、开会及组织活动应认真考勤,特殊情况提前书面请假,无故缺勤三次以上者,以自动退出处理。考核结果与评优挂钩。

(二) 每一学期对宿管会进行一次总体考核,由宿管会组织自评,向学院推荐优,给予表彰奖励,对不称职或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学生处将根据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会议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

营造一个良好、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十四条: 基本制度

1.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设立主席办公会议。成员包括:主席团,秘书处、各部门部长。

2.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设立全体宿舍管理干部大会。成员包括:主席团,秘书处、各部门部长及副部长。

3.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设立全体委员会议。成员包括: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

第十五条:参会制度

1.召开会议,秘书处必须提前通知参会人员,做好会议准备工作,并做好考勤及会议记录。

2.参会时,每位干部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有病、有事的确不能出席会议者应先请假。

3.参会时,每位干部必须佩带工作证。

4.参会时,每位干部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以便及时安排和布置工作。

5.参会时,不许着奇装异服,不许穿拖鞋。

6.参会时,不许抽烟、吃东西,不许私自讨论和打闹。

7.会议期间个人电话必须关机或调成振动。

8. 各项会议制度应充分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广泛听取每位成员的意见。

第6篇:治安管理委员会章程

治保会制度

一. 例会制度:每学期只开一次工作总结大会,由主席向全体委员和负责部门报告一个学期的工作;奖励工作中的优秀委员;每月由主席或副主席主持召开一次例会,各部部长向主席报告一个月来的工作情况,一起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总结经验,会后由各部部长向各位委员传达;信息安全部每两周由部长主持召开一次信息总结会议,总结各班信息员上报的各种信息,特别是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会后上报。

二. 工作制度:治保会要协助学校保卫处进行治安巡逻和安全检查,对于学生的违规行为要及时制止,对于学校的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及时上报,主席抓全面,各部部长各司其职。

三. 奖惩制度:每学期总结大会上对工作中表现突出,对学校治安工作做出特殊贡献的干部干事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于工作中不能履行职责的委员,部长谈话批评,知法犯法视情节严重者由部长申请,主席及其他部部长讨论批准撤销其职务,通知导员调换新的委员。

四. 汇报报告制度:每月一次,由主席想学校保卫处汇报一个月来的工作情况和本月的工作计划。一旦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如:火灾,聚众闹事迹象要及时上报。治保会要听取同学意见,以工作栏的形式向同学报告治保会的动态和工作情况;

五. 培训制度:由学校保卫处决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必要时间进行安保培训。 六. 考勤制度:结合各委员课表,安排巡逻和办公室值班人员并进行登记,作为学期末总结大会的一项奖惩标准。

治保会职能及各部门的任务

治保会是成立于学生,服务于学生,保障学校安全的一个学生自治性组织,是学校联系学生的纽带和桥梁。

一. 治保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1. 协助学校保卫处进行各项安全检查。

2. 收集学校的各种安全信息和学生动态,报告给学校。 3. 向学生开展安全防范和有关法律宣传。

4. 开展防盗,防火 ,防治安灾害等活动,提高同学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治保会各部门任务

1.信息安全部

联络各班信息员,总结学生动态等各种信息,上报保卫处。

2.文体部

组织策划各种文体活动

3.宣传部

宣传各种安全知识及治保会工作

4.治安部

配合保卫处进行安全检查和巡逻。

5.秘书部

整理每次会议的记录,活动经费的管理。

6.组织部

活动安排及策划,协调各部门关系

治保会纪律

一、以身作则。治保会成员要有责任心,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不做任何与学校纪律相违背的事。

二、办事公道,不徇私情。对于同学中出现的违纪行为要及时制止,严重者及时上报,公正办事。

三、实事求是。不允许因个人恩怨和其他因素向保卫处虚报情况。

四、文明礼貌。各位委员工作中要文明用语,平和待人,不可感情用事,以暴制暴。

五、提高警惕,不泄露秘密。对于校园内的不和谐因素要提高警惕,及时反映。学校交给的应保守秘密的工作,不得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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