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资料目录

2022-05-1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报建资料目录

安全报建资料目录

一、申请安全监督登记须提交以下资料:

1、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申报表;

2、施工单位的中标通知书;

3、施工合同(已进行备案审查盖章);

4、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分析报告

5、设计单位对安全施工提出的要求和建议

6、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地上管线资料,经施工单位签收确认的证明

7、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8、施工单位工程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任命文件【附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上岗相关证件及身份证明材料)、项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上岗相关证件及身份证明材料】;

9、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建筑电工、建筑电焊工、建筑架子工、钢筋机械操作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等);

10、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监理单位资质证书;

11、监理单位项目安全监理人员配备任命文件(附相关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1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搭设计划;

13、临时设施规划方案和已搭建情况;

14、拟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和中小型机具型号、数量及设备备案资料;

15、建设单位项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任命文件及电话;

16、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措施所需费用概算及已拨付该费用的证明材料(施工单位签收的安全生产费用证明)

17、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等);

18、施工单位工程建设项目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制度、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制度、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月报制度、动火审批制度、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等) 及人员岗位职责(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钢筋班、木工班、混凝土班、瓦工班、抹灰班、油漆班、涂饰班、水电班、架子班、机械操作班等);

19、对于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塔吊、物料提升机、电动吊篮、升降机、脚手架及高空防护、施工临时用电、模板工程、深基坑和孔桩施工、高边坡治理等),文明施工方案;

20、施工单位工程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21、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监理单位与项目安全监理员、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与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与“五大员”和各班组长签订);

22、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方案或实施细则;

23、施工单位为施工人员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应与工程开、竣工时间相吻合,人均最低保额不低于20万元)且提交保险单票据和保单材料复印件。

注:

1、复印件资料,应加盖建设、施工单位公章后注明原件存放处。

2、窗口为您提供此表并告知相关材料办理单位,即默认已一次性告知您,请您按此清单要求备齐材料再申报。

第2篇:二次消防报建所需材料目录

一、公安消防行政许可(备案)申请授权委托书。

二、填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加盖公章。注:由设计院出的消防设计文件(按照最新版的设计书格式和要求出,并有设计院参与项目人员签名)

三、图纸部分:

1、消防图纸、装修图纸(一次消防报建、报验时不需要,二次消防报建、报验需要。)要求平面,立面,剖面图,节点详图。消防工程图纸设计。

2、均为蓝图,报建时盖设计章(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编制人签字),报建时盖设计章(项目负责人、编制人、设计师签字),分专业装订成册。

四、资质部分

建设、施工、消防设计单位(消防、装修)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建设单位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建设单位房屋租赁合同(加盖公章)。

七、如果建设单位暂未设名称,则需要到相关单位进行核名登记,并出示登记表。

八、二次消防报建,需建设单位提供一次消防验收批复(物业)。

第3篇:报建资料

报建建筑公司提供以下资料

一、 缴交工程工人工资保证金证明文件(原件)

① 劳动部门工资支付保证金专用账户备案表(2013年6月)

二、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两份)

三、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原件,有分包工程需一并提供分包合同原件。

四、 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的相关资料:

① 南海区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委托书和任命书,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及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

② 专职安全员C证原件。

③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安员、资料员、材料员、预算员、电工等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复印件。

五、 施工企业《诚信手册》复印件。

六、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七、 劳务公司《诚信手册》复印件。

八、 劳务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九、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原件。

十、 《建筑劳务分包企业主要技术工种操作人员花名册》及相应操作人员,八大工种作业

人员的职业技能岗位鉴定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复印件。

第4篇:报建验收资料

建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消防验收批文,工商核名(营业执照复印件),租凭合同(房产证、厂房临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装修图(天花地面平面图、平面布置图、电系统图、电连线图),消防图(喷淋图、烟感图、消防栓、泵房图、系统图),装修设计资质(盖章),消防设计资质(盖章),建筑内部装修审核申请表、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请表(建设单位、装修单位、消防单位盖章),申请报告(建设单位盖章或签名),委托书(建设单位盖章或签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装修消防设计文件。(增加建设工程消防设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执业证明文件、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具体审查人员饿身份证复印件及执业证明文件) 消防的要设计证+身份证复印件、工程师证+身份证复印件

装修的要设计证+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证+身份证复印

报验收:甲方营业执照、审核意见书、工程选用消防产品资料目录、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工 程竣工验收报告,委托书,装修图(盖竣工图章),消防(盖竣工图章)图,装修施工资质(盖章),消防施工资质(盖章),装修消防设计文件,申请报告,调试报告,检测报告,产品供货证明(供货商盖章)。(增加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合法身份证明及主要技术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执业证明文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各方签署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安检:审核意见书,验收批文,申请表,申请报告,管理制度,疏散

预案,委托书。

注明:建设单位没有公章,所有有关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签名。

第5篇:报建资料

工程从立项到竣工所有程序 (包括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建设工程报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一、立项审批

1 、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 、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 、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 、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 、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7 、项目地形图(一份)

8 、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二、规划设计

1 、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发勘察设计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2 、建筑设计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

3 、市城建局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会审批复。

三、建设工程报建

(一)建设工程报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登记手续。

1 、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2 、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 、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5 、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6 、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 、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8 、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9 、建设资金证明;

10 、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申请表;

3 、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申请表。

(三)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审批表;

3 、建设工程监理邀请招标审批表;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其他申请邀请招标理由证明。

(四)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报告;

3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审批表。

(五)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 、《规划许可证》;

2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 、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 、施工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 、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6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六)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安监站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1)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报告;

(2)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工程项目地质勘察报告(结论部分);

(5)施工图纸(含地下室平、立、剖);

(6)工程预算书(总建筑面积、层数、总高度、造价);

2 、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技术方案;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制度;

(6)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

(7)现场设施、安全标志等总平面布置图;

(8)购买安全网的合格证、准用证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9)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书;

( 10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申请表;

(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七)领取《施工许可证》,除第

(一)条规定提供的资料外,要补充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手续。

1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2 、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和工程监理合同;

3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桩基础工程要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桩机管理手册);

4 、使用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现场搅拌的批文;5 、质量监督申请安排表;

6 、安全监督申请安排表;

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8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证;

9 、施工许可申请表;

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审核,质监站在 7 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验收时,质监站派员现场监督。

1 、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3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 、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 、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包括设备资料);

6 、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 、地基与基础、主体砼结构及重要部位检验报告;

8 、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9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0 、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1 、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2 、公安、消防、环保、防雷、电梯等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或验收合格证;13 、质监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好;

14 、造价站出具的工程竣工结算书。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要向建委提供安监站出具的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 、《施工许可证》;

3 、竣工验收备案表;

4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5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6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7 、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8 、工程质量保修书;

9 、工程竣工结算书;

10 、商品住宅要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四)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要提供如下资料到造价站办理手续。

1 、工程按实际结算的,要提供如下资料:

( 1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书;

( 2 )工程类别核定书;

( 3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 4 )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

( 5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 6 )图纸会审记录;

( 7 )工程施工开工报告;

( 8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9 )工程施工进度表;

( 10 )工程子目换算和抽料(筋)表;

( 11 )工程设计变更资料;

( 12 )施工现场签证资料;

( 13 )竣工图。

2 、工程按甲乙双方约定的固定价格(或总造价)结算的,要提供如下资料:( 1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委托书;

( 2 )工程承包合同原件;( 3 )竣工图。

第6篇:珠海报建流程资料

珠海市报建流程2011-10-19

珠海市报建流程图环评审批计划立项人防设计要点界桩放点土地合同签订办理土地证规划设计要点、红线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批准书、计费方案设计审查施工图报建(规划)开工验线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防雷报建(防雷施工图)施工图审查(审查机构)消防报建(或消防备案)人防核准(人防施工图)办理质检和安检手续施工许可证预售查丈物业管理合同(物业)预售许可证资金监管协议(财务部)竣工查丈消防(或备案)、环保、人防、防雷、燃气、电梯入伙(燃气、消防、电梯验收后即可入伙)工程资料备案规划验收及各单项验收建设工程综合验收房地产初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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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报建流程2011-10-19

珠海报建详细资料单

1、项目核准(发改局,9个工作日) 流程:办事窗口申请——评估和审查——出具核准文件(对超出我市核准权限或按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必须上报的项目经审核后转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 提交资料: 1.)项目承担单位书面申请文件(原件,附电子文档); 2.)取得《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的单位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原件,附电子文档); 3.)按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能源消费量分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或报告表,或填写节能登记表(原件); 4.)建设单位招标基本情况表(原件); 5.)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项目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6.)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红线图); 7.)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 8.)列入《职业病危害因素涉及行业目录》管理的项目,提供职业病危害行业部门评价审核文件; 9.)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原件,根据项目需要提交); 10.)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2、人防设计条件(3个工作日)2538269 流程:提交申请材料——颁发设计条件 提交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 2.)发改局文件 3)用地红线图 4)人防平面图

3、环评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股)

流程:建筑面积10万平米以下的项目,领取材料清单要求——编写环评报告表——项目所在的区环保局审批(收到报告表15个工作日)。

建筑面积10万平米以上的项目,领取材料清单要求——编写环评报告书——专家评审——市环保局审批(报告书30个工作日,含10个工作日公告期,不含组织专家评审和报告修改时间)。 提交资料: ①申请书;

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

③需办理营业执照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有营业执照因变更

或扩建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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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报建流程2011-10-19 ④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审批制项目)或备案准予文件(备案制项目);

⑤项目选址规划意见和土地预审意见(其中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规划方案或规划工程许可证);

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4、土地合同签订(国土局土地利用科、招拍挂项目国有土地交易中心) 申请资料:

1.)授权委托、营业执照 2.)开发资质证书

3.)旧改项目的,提供改造意愿书、立项批文等 4.)招拍挂项目,中标证明书

5、土地证

流程:向房地产初始登记科提交材料,15个工作日内审核材料完毕,公告期30天。 提交材料:

1.房地产权初始登记申请书、房地产登记询问表(原件);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用地红线图、规划设计要点(原件和复印件);

5.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建设用地许可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计费情况记录卡(原件和复印件);

6.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原件); 7.付清地价(租金)凭证(复印件); 8.财政部门纳税或免税证明(原件);

9.涉及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的,应提交经规划部门批准分割的用地红线图(原件); 10.地上已有建筑物的,应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总平面图(原件和复印件); 11.其他必要材料。

6、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要点及附图)

流程:向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科申请——承办——审核——批准——20个工作日办结。 申请材料:

1. 《珠海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本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①《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②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 申请函(说明用地基本信息、报建情况、建设情况、申请的原因、申请依据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原件,现状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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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报建流程2011-10-19 4.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5.其他指定提交的材料。

7、用地批准书、计费 办事程序(10个工作日):

1、)建设单位填写《珠海市建设用地申请表》,将所需资料递交局接办窗口,经查验齐全后领取回执;

2、)主办人审理,提出初审意见;

3、)土地利用科科长审核;

4、)主管局领导核准;

5、)建设单位到局计划统计财务科缴交地价款;

6、)土地利用科凭局计划统计财务科出具的建设单位已办妥交款手续的证明,通知建设单位到局接办窗口领取《建设用地批准书》。 所需资料

1、)《建设用地申请书》(原件);

2、)发改部门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核实原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复印件,核实原件);

4、)《建设用地预审意见书》(原件);

5、)《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用地协议书》(原件);

6、)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原件);

7、)缴付地价情况证明(复印件,核实原件);

8、)建设单位资质证明(原件);

9、)其它需提交的资料。

8、方案设计审查

审批流程:向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科申请——受理——承办——审核——批准——20个工作日办结 申请资料:

1.)《珠海市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许可申请表》(本表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有效计划立项批文;

5.)用地依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用地红线图、规划设计条件(均为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6.)方案内容:设计方案图纸文件二套(A3图册)及相应的电子文件一份;

7.)建设项目在报审规划设计方案时,其总平面图须制作在1/500或1/2000现状地形图上;如现状地形图属蓝图,可直接在蓝图上绘制总图;如利用电子地形图绘制总平面图,需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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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报建流程2011-10-19 测绘大队核准并盖章确认;

8.)建设项目报审规划设计方案,需提交三个以上不同布局、不同风格的规划设计方案; 9.)方案阶段应提交工作模型;

10.)用地规模大于3万平方米或建设规模大于5万平方米,应先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11.)方案设计招标的项目,需附送设计方案中标通知书、中标方案、评审意见; 12.)历次批复文件中要求取得的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

13.)属申请调整的:除上述资料外,应附原方案及其批复,并说明调整原因; 14.)新建高层住宅报审设计方案时,需提供日照分析资料; 15.)按规定提供景观分析资料; 16.)按规定提供交通影响分析资料; 17.)属扩建、改建工程还应提供如下资料: (1)原有《房屋产权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2)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一套;

(3)拟建建筑方案图(总平面图及建筑平、立、剖面图两套); (4)设计单位出具扩建工程的结构安全证明原件; (5)危房改建须附市质检部门的《危房鉴定书》原件; (6)属旧城区改造范围的,须附市改建办批文; (7)住宅楼扩建须附本楼住户签名同意证明;

18.)在统一规划分期实施且部分已建成的住宅小区用地范围内,建设单位要求对剩余地块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修改的,必须报原审批部门批准并不得提高容积率、建筑密度、降低绿地率、改变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和位置。

19.)申请表项目内容如与原规划用地性质、规划设计条件不符的,须附变更用地性质、设计条件的合法文件; 20.)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21.)申请报告。

9、工程规划许可证

审批流程:建筑工程管理科申请——受理——承办——审核——批准——20个工作日办结 申请资料:根据申报项目情况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备选,除特别注明外各一份) 1.)在方案设计阶段提供的全部资料保留在案,无需重复提供。 2.)经我局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图件一套;

3.)《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4.)1/100建筑施工图二套及相应的电子文件一套;绘制在1/500现状地形图上的附按珠规建[2007]333号文件要求的技术经济指标的总平面图一式三份;

5.)根据已批准修建性详细规划跨越建筑设计方案审查阶段直接进入建筑施工图报建阶段的,应提交规划批准文件及附图(复印件,需核对原件);需初步设计的项目,附市建设局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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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报建流程2011-10-19 6.)属申请调整的:除上述资料外,应附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原件,并说明调整原因;

7.)电子报批光盘资料。 8.)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10、人防施工图核准(20个工作日) 申请资料:

1)《珠海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核表》(2份,加附电子文档) 2)《建设项目明细表》(1份,加附电子文档) 3)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原件复核)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复印件1份,原件复核) 5)规划设计方案(复印件1份,原件复核)

6)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原件复核) 7)人防工程建设申请报告

8)设计文件(总平面图、十层以上建筑各层平面图、人防工程施工图2套) 9)《人防工程概况及设施设备清单(报建)》(1份,加附电子文档) 10)复工工程项目:有关部门复工批文(复印件1份,原件复核)

11、消防施工图备案(项目所在地消防大队备案) 申请材料:

1) 授权委托书、法人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申请书

3) 消防设计施工图2套,电子光盘一套

12、防雷施工图报建(防雷监测站) 申请材料:

1) 授权委托书、法人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申请书

3) 防雷设计施工图2套,电子光盘一套

13、施工图审查(审查机构)

将规划局、消防局、人防办、防雷监测站审批的施工图纸报审查机构审查,一般为设计部办理。

14、施工许可证

申请流程:建筑市场监管科申请——受理——承办(分发造价站窗口、安监站窗口、质检站窗口、散装办窗口)——审核——批准(汇总)——6个工作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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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报建流程2011-10-19 申请材料: 建设单位提交材料:

1、)《珠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并联审批申请表》(原件,1式5份);

2、)《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承诺书》(原件,1式2份);

3、)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或市发展改革部门招标核准意见表;

4、)建设用地批准书(市政工程不需提交);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涉外安全审查意见表;

7、)市整顿办意见 (房地产项目提交);

8、)不可撤销支付保函(原件);

9、)监理合同(原件);

10、)施工合同(原件);

11、)白蚁预防合同(原件);

12、)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原件)。 监理单位提交材料:

1、)本市监理企业提交项目总监手册(原件);

2、)外来监理企业提交备案证明;

3、)主要监理人员资格证书。

4、)送样见证人证(须是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驻工地监理员) 施工单位提交材料:

1、)安全员、资料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根据建质[2008]91号及珠府建[2002]123号文规定配备相应数量人员);

2、)不可撤销履约保函(原件);

3、)不可撤销工资支付保函(原件);

4、)注册建造师证书;

5、)外来施工单位提交备案证明;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及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章的建设工程预算或投标报价书的封面及相关汇总表(附预算或投标报价书电子文档);

8、)《珠海市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单》(原件)。 备注:以上材料除了特别注明之外均只提交一份均需核对原件。

15、预售许可证

申请流程:住房发展与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申请——受理——承办——审核——批准——10个工作日办结 申请材料:

1.)珠海市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核准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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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报建流程2011-10-19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 6.)建设用地批准书及计费情况记录卡(复印件); 7.)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总平面图及底层平面图(复印件); 9.)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10.)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督管理协议及预售款专用账户开户证明(原件); 11.)工程形象进度符合规定的现场照片(原件); 12.)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原件);

13.)项目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的说明(原件);

14.)社区办公用房证明原件(按照规划设计要点要求提供居委会办公用房,由所在街道办或居委会出具);

15.)物业管理用房及其它公共配套用房位置、面积、装修标准说明; 16.)房地产项目命名文件(复印件);

17.)门牌编号确认意见(复印件;商业、办公、车库须提供门牌平面图);

18.)物业管理招投标备案证明、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外来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备案证书、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

19.)自觉遵守商品房预(销)售管理规定承诺书; 20..)市改建办文件原件(有旧村改造项目的提供)。

备注:填写内容除签名外,均需打印,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供核对。

16、规划验收

审批流程:验收备案管理科申请——受理——承办、看现场——审核——批准——15个工作日办结 申请材料:

根据申报项目情况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备选,除特别注明外各一份) 1.)《珠海市建设工程(建筑类)规划验收申请表》;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5.)批准的建筑施工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包括经核准变更的图件(原件,验收完毕退还);

6.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原件,验收完毕退还);

7.具有规划测绘资质单位提供的《珠海市建设工程规划定位放线测量记录册》、《珠海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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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报建流程2011-10-19 工程验线记录册》、《珠海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测量记录册》(含分层图、实测1:500现状地形图和竖向实测成果)原件;

8.经市规划测绘大队确认同现状一致的建筑竣工图一套; 9.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17、单项验收

一般验收为施工单位负责实施,珠海市一般燃气、消防、电梯验收后即可入伙。

18、房地产初始登记

办事流程:房地产初始登记科报文——审核——公示30日——办结(办文时间法定15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房地产权初始登记申请书、房地产登记询问表(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5.)开发资质证书或开发批文(复印件); 6.)房地产权证(原件);

7.)规划总平面图、报建平面图(复印件);

8.)平、立、剖面竣工图(经测绘部门盖章确认,原件); 9.)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10.)人防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11.)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12.)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意见表(原件); 13.)房屋面积测量报告(原件); 14.)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15.)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计费情况记录卡(原件和复印件); 16.)地名批复文件(复印件); 17.)财政部门纳税或免税证明(原件); 18.)公安部门核准门牌编制表(原件); 19.)预售与确权房号对照表(原件);

20.)城建档案馆存档证明材料(含计委立项批文、用地红线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消防许可证和验收合格证等复印件);

21.)旧村改造项目涉及回迁房的,应提交改建办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22.)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出具的同意申请办理登记的证明(原件); 23.)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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