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治理总结

2022-11-1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总结对于个人的成长而言,是我们反思自身、了解自身、明确目标的重要方式,通过编写的总结报告,我们可以在工作回顾中,寻找出自身的工作难点,掌握自身的工作优势,更加明确自身的发展方向。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建筑施工安全治理总结》,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1篇:建筑施工安全治理总结

建筑施工管理的安全和质量管理总结

摘 要: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与质量管理作为建筑施工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文章作者结合多年来的工作经验,对建筑施工管理的安全和质量管理进行了研究,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管理

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对建筑工程的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控制作为建筑施工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整个工程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安全和质量管理自项目开始到项目完成,贯穿于建筑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包括工程的前期策划、设计到施工阶段的合同、材料、进度管理,最后到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管理,对保障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减少施工中的安全事故,维护建筑施工的正常进行,保证施工人员的健康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必须加强对施工安全和质量的管理,实现项目的综合管理与控制,这对提高建筑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1 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1.1 片面要求工程进度,轻视工程质量。部分建筑企业在利益的驱使下,为了获得利益的最大化,在施工过程中,为了片面的追求工程进度,赶工期问题严重,这样往往忽视了对施工过程中质量的控制。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只为求快速完工,而忽视了质量的要求,为图方便快捷違规操作的情况时有发生,施工人员多劳多得,因此为了赶进度,粗制滥造,把规范标准置于脑后,同时因领导对质量的不重视,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工作监督不力,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导致施工过程中质量缺乏控制,建筑产品无法达到质量的要求。

1.1.2 细节处着力不够,管理不到位 。在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过程中,无法把具体的管理措施落实到每个施工环节上,质量管理往往只做表面文章,没有在细节上做到位,这样对工程的质量势必会产生影响。

1.2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2.1 建筑法律法规体系方面的问题。当前的颁布的法律法规中,有一部分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可以说有些法律法规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新形势发展基本需要,导致伤害事故行为缺少法律规范。因为法律人才与资源的短缺,导致立法工作不能和新问题同步的情况,在法律法规体系中出现的疏漏之处较多。

1.2.2 建筑安全业绩评估方面的问题。当前对建筑企业开展的建筑工程安全评估,一般是政府安全检查执法部门用打分的形式来开展。一般来讲,国家开展安全大检查的一段时间内,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形势较好,但是在安全大检查之后,就会出现安全事故的再次反弹。

1.2.3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体系中的问题。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体系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并未彻底解决,管理体制还不十分完善以及多次反复性改革,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产生了一定影响。管理职能相对来讲比较分散,效果大打折扣。安全生产管理职能与工伤保险分开,导致了双方在发挥工伤预防以及使用工伤保险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方面,管理效果不佳。

2 加强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

2.1 加强质量管理的有效措施

2.1.1 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首先要加强管理,在现有的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对工程的一些关键部位,加强施工技术的运用,制度上建立更有效的、更加科学的管理体制,明确每一个施工人员的目标责任。要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通过管理制度的规定减少施工中各专业的配合问题,使各专业施工队进一步明确施工顺序和责任。

2.1.2 强化工程质量监理。质量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主要是对施工生产各个环节或中间产品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与验收,其质量控制程序和内容随着施工的不同阶段而变化。不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还是工程保修阶段,质量监理单位都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及合同规定的要求。

2.2 加强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

2.2.1 完善建筑法律法规体系,做好安全立法工作。在进行建筑工程安全作业期间,施工单位应该制定安全生产方面的具体计划,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具体流程进行全方位的管理。法律部门充分结合当前建筑工程未来发展的态势来做好安全立法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完善建筑法律法规体系,让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真正实现有法可依。

2.2.2 做好建筑工程安全业绩评估方面的工作。进行建筑工程安全业绩评估是为了尽快发现存在的实际问题,并且做好建筑工程安全防范措施。建筑工程安全业绩评估包含风险评估和安全性评价两个方面,这是安全管理现代化的重点,也就是对单位安全现状与水平加以全面、正确的评价,对每一个方面存在的一些危险因素的严重度展开评估,这些都应该是建筑工程施工单位需要全面审视的问题。

2.2.3 确立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建立企业岗位风险评价指标系统。

2.2.3.1 确立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在建筑工程施工的整个过程中,需要全面遵守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理念,在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以及工程施工工艺的整个过程中,都需要全面贯彻这一理念。在开展安全管理的整个过程中,如果不关注任意一个环节的话,就会出现安全事故,为企业形象、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很大的损失。因此,创建主管机构,确立主导思想:建筑工程施工没有大小事之分,必须将安全生产始终放在头等重要位置来抓,并将安全生产当成是工程施工的主要工作来进行。

2.2.3.2 建立企业岗位风险评价指标系统。工程项目建筑施工是复杂体系,涉及到的岗位相对来讲比较多,并且各个不同的岗位面临的风险也是不一样的,企业需要对具体的岗位风险程度进行全面的评估,按照不同的岗位风险程度,建立不同岗位的费用投入与管理措施,提升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实效性,达到最佳目标。具体来讲,企业经济和安全效益岗位风险评价包括四个指标,分别是个人行为、管理方面、物品设施以及环境卫生等。

2.2.3.3 政府和相关的建设管理部门强化管理。根据社会主义市场专业化分工的基本原则,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内的工作,并不是由建筑工程企业来承担的;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不能直接参与到市场中来;切实考虑到检测、安全性评价以及检验等工作,性质上就需要出具公正性的结论,真正做到其公正性与客观性,并且做到既要独立于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外,还需要由建筑工程企业中的中介组织来完成,这也是国际上普遍做法。特别是随着我国建筑业市场发展中的意外伤害保险,已经趋于成熟,保险公司一定会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管,通过安全中介来加强监控。

3 结语

建筑工程施工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作,施工管理涉及很多方面的内容,因此必须针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才能真正的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佳莹,罗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现状与改善措施[J].科技致富向导,2011(12).

[2] 黄华强.论建筑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措施[J].价值工程,2012(21).

[3] 赖卓立.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和施工质量管理[J].建材技术与应用,2010(07).

作者:石成东

第2篇:浅谈船舶管理与电气施工安全管理的经验总结

【摘要】本文以船舶维护管理及船舶相关施工的安全管理的实际工作经验为基础,综合了我公司现保有的船舶的特点,通过实例对船舶电气设备修护维修工作作出经验性总结,同时对电气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为今后船舶电气设备的机务管理及电气施工的安全管理提供借鉴。

一、电气机务员的责任意识及能力要求

电气机务员应有对所负责的电气工程质量高度负责的责任心,充分应用自己的专业水平,深入、细致地搞好电气工程的技术、质量、签证、进度、安全等管理工作。电气机务员首先要有全面的专业知识,不仅对输配电工艺及施工组织有深入的研究,而且对于弱电电气控制环节有深刻的理解。同时,如果遇到监造或者船舶设备的改造工作,还必须熟悉各种有关规范及行业内部一些船厂的做法,对于船舶施工惯常工艺的把握,因为涉及到的面广,需要大量的学习实践作为基础。尽管强电各系统的技术已比较成熟,但电气设备、材料及元件种类繁多,并且还在不断改进、更新换代,要想全面掌握各种电气产品的性能,不经过一定的努力、没有一定的经验积累是很难做到的。

二、船舶电气设备的管理和维修保养

近年来,船舶电气设备自动化程度越来越高,更新发展很快,例如无人值班机舱也广泛的应用于海工供应船当中,VAST网络系统也在我公司船舶上开始使用,新设备的上船需要机务人员不断完善新的管理制度来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合理的利用船上的资源,这就需要轮机管理人员在工作中不断总结、完善和创新电气设备的管理方法和制度。而且由于船舶所处于的环境特殊,普通陆用电气设备一般不能直接安装到船舶上使用。

因此,我们机务人员更要与时俱进,需要不断地积累经验和学习,把此项工作做好,为此总结以下几点:

船舶电气设备维护保养的一般方法

首先要宏观上分析船舶的性能,把握船舶特点,提炼出特性与共性,船舶电气设备种类繁多,技术指标相差甚远,使用场所的工作条件和性质不同,所以共性的解决方式要加以推广,个性的特点要认真的分析,首先在维护维修过程中要有一个系统的检查方法,凭个人经验可以归纳起来有6 种,简述为看、听、嗅、摸、测、做6 个字。

1、看: 通过观察电气设备组成部件的外形变化和监视装置的指示,判断电气设备故障情况。船用电气设备及其控制系统大部分都装设监测仪表或指示装置,通过观察监测仪表所指示的数值或指示装置所呈现的状态,就能清楚地了解电气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在处理电气设备故障时,可以首先从观察其组成部件外形变化上入手。如电网中出现短路故障时,我们只要观察熔断器是否有烧断的现象,就可以知道是不是有短路故障和在哪一相发生了短路故障。又如电气设备的紧固情况,可以通过观察其紧固的部件是否松动而作出正确的判断:

2、听: 通过倾听电气设备运行时声音的变化来判断是否正常。正常运行的电气设备的声音比较小且比较均匀,出现故障时电气设备就会发出异常声音。如三相异步电动机在单相启动时,不但电动机启动不了,同时还会发出“嗡嗡”的声音;当电动机的轴承发生损坏时,就会发出“沙沙”的声音。又如交流接触器一旦短路环断裂或脱落时,一通电,在铁心与衔铁处就会发出“吱吱”的声音。只要听到电气设备有异常的声音就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找出故障点排除故障。有时主机在运转过程中,环境非常嘈杂,很难直接听到声音,这时候可以利用一些工具,比如用木质绝缘手柄的螺丝刀顶在电机外壳上,耳朵贴紧螺丝刀木质手柄听声音判断转动件是否有摩擦。

3、嗅: 通过闻电气设备运行时散发出来的气味判断工况是否正常。我们知道船舶电气设备(包括电动机、电器、电缆等)都广泛采用各种绝缘材料。在正常情况下,只要不超过其容许的温升,一般的受热就不会有什么气味。当电气设备出现短路、过载等故障时,温升超过容许值,不但可能使绝缘漆(绝缘胶)等熔化,同时还会散发出糊焦味,异常刺鼻。只要某个设备发出糊焦味,则必定有故障。因此,采取“嗅”的方法,也是维护电气设备常用的方法。

4、摸: 测量电气元件温度,判断运行温度是否正常。电气设备运行后其温度必然要升高,同时不带电的外壳温度也要升高。因此,触摸电气设备外壳的温度就能判断出其内部发热情况,这在一定范围内还是可以的。有时,当电机绕组出现短路时,在抽出转子、经过短时通电又断电后,就可以用手摸出槽内哪个绕组发热最厉害,从而判断出此处为该绕组的短路处。当然根据用手触摸是否发烫来判断电气设备是否过热是十分不准确的,特别是随着船用电气设备所用绝缘等级的提高,用手摸的方法是无法准确判断的。因此摸的方法只能作低级绝缘设备或一般设备的初步试探。准确地测试温升,应采用“温度计法”或“电阻法”进行测试。

5、测: 测量的前提是保证测量工具的准确性,所以在使用工具之前一定要确保其精度达标,一切重要的测量工具要定期通过相关部门进行检验。通过常用测量仪器测试电气设备的各种运行参数和绝缘电阻值,了解运行工况。在电气设备及其控制系统中通常都装设各种测量仪表,只要电气设备投入运行,就可以直接测得各种运行参数。

6、做: 指对电气设备进行的检查、维护和保养。根据电气设备维护保养周期的要求,做好经常性的清洁保养工作,是保证电气设备可靠运行的重要措施,也是机务人员要求船舶上的轮机管理人员做的日常重要工作。

三、电气用电的安全管理

安全是一切生產活动的基础,某种意义上来说安全就是效益,在机务管理中,经常会有电气安装施工项目,这时候机务管理人员更多的是一个兼顾组织设计、带队施工为一体的职责,因为施工人员经验参差不齐,所以更要把施工安全管理放在重要的位置,首先要明确电气安装工作属于特殊作业,参与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书,其次要对新进公司的员工根据工作的特点进行岗前安全培训,要编制针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组织措施,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根据规范选择是否需要专职安全员配合。安全用电的稳定是工程顺利及保障停靠船舶生活的重要保障,下面就船舶岸电的安全管理做详细的分析:

船舶岸电用电安全的组织管理措施

(1).建立船舶岸电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 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船舶岸电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从船舶岸电用电工程竣工开始,定期对船舶岸电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船舶岸电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4). 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结语:目前,船舶技术装备不断更新,这就要求机务人员及轮机管理人员不断地掌握新设备的运行原理,并且在工作中不断总结、不断完善维护管理细则,从而提高科学性,减少盲目性,提高工作效率,在维护中求效益。要管理好电气设备必须提高轮机管理人员素质,必须了解科学管理的规律性,按照规律自觉地执行各种规范和规定。必须具有现代的思维方式和开拓意识,对不合理的方法和制度进行改革,使船舶电气设备管理工作适应技术状况的变化和发展,把知识转变成生产力,从管理中求效益。

作者:张文辉

第3篇:农村社会治理创新的地方实践与经验总结

【关键词】农村社会治理创新 地方实践创新模式 法务前沿工程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19.01.007

2013年11月9日至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第一次明确提出“社会治理”概念,将之前一直使用的“社会管理”改为“社会治理”,从此社会治理概念正式走入我们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对中国社会的发展正在产生深刻而重大的影响。社会治理概念替代社会管理概念表明一种重大理念的转变[1],在三个层面上对原有的社会管理体系进行了扬弃[2]:在治理的主体层面上,它将把政府从包揽一切的行政重负中解脱出来,谋求社会的多个主体、多种力量包括社会组织、社区组织、企事业单位的协商合作;在治理的功能与责任层面上,它强调与社会组织加强联系,增强私营部门与公民社会的活力和自主性,要求其对公众负责;在治理的效果层面上,它追求效率与公平的齐头并进,不废此薄彼,力求达到促进社会最大多数人的福利。因而这一概念是对人类社会古往今来各种政府或组织的统治、管理或治理活动的高度概括和提炼,更明确中国社会发展的理想目标――“共建共享”“社会共治”“社会自治”。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在此用社会治理的视角回顾我国农村各地这40年社会管理或社会治理创新实践的历程、经验就显得格外有意义,不仅可以了解过去所取得的成就与不足,更可以启迪未来。本文试图对这些地方实践作一回顾与总结,这里的地方实践主要指县(县级市)级以下政府和组织(包括社区)所主导的创新实践行为,主要指的是治理创新模式或经验,并将主要以作者研究过的罗田县法务前沿工程为材料进行描述与解释。

农村社会治理创新的地方实践的历史回顾

人类社会产生伊始,对社会治理的实践活动就必然进行,一方面为了保证正常的社会秩序,面对困扰人类的社会问题和危机,任何政府与组织必须想办法解决。另一方面由于受历史条件的限制,中央政府的治理理念与方案总是与历史发展阶段保持一致,并且在解决社会问题与危机的方法手段上、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需求與要求等方面不断进步,直至今天社会治理概念和理念的提出。正如有学者指出:“社会治理的核心问题无非两个:一个是‘公益’事业如何促进,另一个是‘公害’事务如何治理。‘公益’促进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形成激励机制,把各种社会力量组织和动员起来,打破集体行动困境,让社会成员形成正向的社会合力”。[3]同时由于中国地域广阔,各地社情民意千差万别,因而各地方政府的治理实践因地制宜,各有特色。改革开放40年来也是沿着这一逻辑,各地按照中央的顶层设计,充分发挥地方治理作用,形成了各种地方实践模式,积累了大量有益的治理经验,取得了不可小觑的成就,为保证地方社会和谐与发展作出了贡献。

有学者对改革开放40周年社会治理历程进行过概括:“我国社会治理领域变革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党的十四大,主要是冲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模式,逐渐放松社会领域管控,着重释放社会活力。第二阶段,从党的十四大到党的十八大,主要是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治理基本框架,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的新路子,着重引导社会发展活力。第三阶段,从党的十八大至今,主要是全面深化社会治理变革,着重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运行。”[4]魏礼群主要从宏观、从中央顶层设计的层面、政策的影响及功能层面对40年的历史进行了阶段划分,有一定的说服力。本文认为如果一定要给基层特别是农村基层的社会治理实践划分阶段的话,倒是以2004年6月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理念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作为分界点划分为两个阶段,更能反映社会治理地方实践的实际情况。前一个阶段主要注重经济建设,进行经济领域的改革,包括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等,在政治领域主要是废除人民公社体制建立“乡政村治”格局等,从社会治理角度来看尽管建立了村民自治制度等,但仍沿袭旧的单向管控型管理方式,基层政府、自治组织和个人的治理自主性和创造性受到一定限制。后一阶段当然可以细分为两到三个小的阶段如社会建设阶段、社会管理阶段和社会治理阶段(前两个小的阶段也可以合并为一个小的阶段),但考虑到事物发展的连续性,2004年以后大量涌现的社会治理的地方实践创新模式方兴未艾,如果硬要细分小阶段,就会影响到这些地方实践创新模式描述和解释的完整性,故而本文采用两阶段划分法,并且着重描述和解释后一阶段。之所以这样做并不意味着前一阶段不重要或者乏善可陈,而是因为一方面对前一阶段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的时候,有大量研究对其经验如咸安政改[5]等进行过较为全面的总结,因而不想赘述,另一方面限于篇幅,本文只着重研究后一阶段地方实践的创新模式或经验。

中国社会进入新世纪以后,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城市化程度提高,社会转型[6]进一步加速,农村社会也正处于一个关键转型时期,面临许多问题:市场经济发展对我国以小农经济为特点的农村和农业的冲击,农业的低效和农民的相对收入下降,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严重滞后,农村劳动力大量过剩;人口的大规模流动,村落“空心化”的出现,城市化的加速发展,征地拆迁中农民权益受损及其利益诉求渠道不畅,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等等,都导致了我国农村社会矛盾进入了一个历史性的高发时期[7],有学者用“新乡土中国”[8]或“后乡土社会”[9]来描述与解释这一现象。正是在这种形势的倒逼下,一些地方开始创新,如河北省青县在2002年开始形成“青县模式”,开始主要是为了应对村民上访、“两委”矛盾而形成的“村代会常任制”等一系列调整村治结构的措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10]。而后有江苏“南通模式”、四川“北川模式”等。总之这个时候这些地方实践模式的出现是零星的,都同青县模式一样是被逼作出的一些治理探索。直到2004年6月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理念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全国各地农村才涌现出数十种治理创新模式,笔者挑选出十种模式见下表[11]。限于篇幅,本文只介绍湖北省罗田县的法务前沿工程这一典型地方实践案例。

表 地方实践案例表

法务前沿工程是2008年初由罗田县司法局提出并实施的一项社会治(管)理创新实践探索活动,是指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司法所指导下,以村(居)委会为依托,整合司法所干警、村干部、社会志愿者等各种力量,建设融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维权等多项工作为一体的将司法行政服务职能下移到村(居)级的综合服务体系[12]。法务前沿工程从2008年初提出至今有十年多的时间,经历了从提出构想与试点、全县推广及全省推广等阶段:(1)法务前沿工程构想的提出。2005年,罗田县实行精简政府机关人员的做法导致了罗田县整个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职能的低效甚至缺位,12个乡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被压缩到了每个单位1~3人左右,罗田县共有约60万人,平均每个司法所管理5万多人口。由于人力、物力的制约,乡镇司法所在开展有关工作时,往往是被动性地提供服务,服务的范围面也较窄,而有些由村民委员会承担的社会治理职能往往是形同虚设,未能很好履行。而且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近年来农村宅基地、承包地、经营活动纠纷和邻里纠纷日益增多,矛盾越来越突出,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秩序。原有的管理模式无法满足新形势下农村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2008年初,罗田县司法局提出法务前沿工程构想,把服务平台前移至村级并吸收村干部、志愿者参与其中,提升服务质量与水平。(2)法务前沿工程的试点。基于现实的需要和理论的支持,罗田县司法局于2008年6月份,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农村社情和新农村建设的有关要求,提出了法务前沿工程,并开始在河铺镇和胜利镇两个镇的两个村试行。试行半年,在司法部门的积极组织及相关部门的主动配合下,法务前沿工程取得了显著的成效。2008年6月,罗田县开始在河铺、匡河、白庙河、胜利等乡镇进行试点,探索出了法务前沿工程比较规范的运行模式:就是乡镇司法所依托各村(居)自治组织建立法务工作站,与两委(村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由两委主要负责人兼任站长,与法务前沿工程志愿者和其他社会力量一道,在司法所指導下,开展本辖区法制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法律援助和法律维权等工作,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社会化。形成了上有司法所干警,下有村民组长、中心户以及社会志愿者参与的工作格局,在没有根本性地改变机构和人员情况下,用同样的人力、物力、财力为群众办更多的实事。(3)法务前沿工程的发展阶段。在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2008年12月5日,县委、县政府、县人大以及县政协相关领导在河铺镇肖家垸村举行启动仪式,在全县启动法务前沿工程。2009年初,为了进一步开展法务前沿工程。罗田县司法局邀请武汉大学社会学系有关专家来罗田县调研,为此社会学系的教授和研究生一行8人专程深入罗田县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调研,针对该县法务前沿工程实施一年多的状况写出了《新农村建设中司法行政部门的创新管理机制:基于罗田县法务前沿工程的调查报告》。该报告主要就法务前沿工程提出的背景、运行机制及创新性、主要做法和试点效应进行了客观描述,并在充分肯定法务前沿工程实施意义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议,为法务前沿工程在全县的推广提供了理论支撑。县委、县政府采纳了这一报告,并将法务前沿工程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09年3月,省司法厅汪道胜厅长等到罗田县调研,对罗田县实施“法务前沿工程”的做法给予了肯定。2009年5月15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成立县“法务前沿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13],县级法务前沿工程领导机构的建立,意味着法务前沿工程正式纳入制度化的轨道。这一新的治理模式引起了新华社记者的注意,相关报道发表在2009年7月23日的《国内动态清样》上,当时担任湖北省委书记的罗清泉同志作出了肯定的批示:“应进一步总结罗田县的经验并加以推广”。法务前沿工程实施以来,在维护农村社会的安全稳定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到2017年底为止,全县412个村(居)均建立起了法务前沿工作站,还聘用6000多名法律服务志愿者作为村湾、社区一支快速有效的法律服务和社会治理的力量。2010年8月,湖北省司法厅决定结合全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在继续完善乡镇(街道)司法所“一所三中心”工作运行机制的基础上,深入推进村居、社区法务前沿工程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的独特优势。这一决定也意味着法务前沿工程在全省的推广。到目前为止,尽管有一些改变和困难,但法务前沿工程还在有效运用并发挥着治理作用,并成为湖北省乃至全国社会治理创新的地方实践的亮点与名片[14]。

从以上对典型案例的发展过程的描述,我们可以发现,农村社会治理地方实践的创新探索一方面是迫于形势、问题的挑战而必须用新做法回应,另一方面是在中央政府顶层设计的指导引领下开展的。

农村社会治理地方实践的经验总结

类似于法务前沿工程的这些地方社会治理实践模式为什么会取得成功?这些新做法具有什么的特质亦或是经验?这些经验成为“中国经验”“中国体验”[15]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们认为正是这些特质或经验使得这些模式取得成功。下面我们主要以法务前沿工程为主要案例进行经验总结。

治理平台建设至关重要。每一个模式都注重治理平台的打造,而法务前沿工程在这方面尤为注重。村(居)平台(社区)是实施社会治理(法务前沿工程)的最佳场所,为社会治理的四种主体提供了治理活动的基本舞台。发达国家社会治理的经验表明,社区是实施社会管理的基本单位和最重要载体。同时,罗田县地处山区,交通不便,且村落之间分布较为分散,这无形之中增加了县、乡两级政府对基层农村社区的治理难度。在现有体制下,农村社区(村)由于经费与人员的限制,以及思想方面重视经济建设而忽视社会治理的重要性,造成农村社会治理的缺位与不及。罗田县法务前沿工程的设计者与领导者正是充分认识到社区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性以及罗田县农村社区的基本特点,着力打造法务前沿工程的村(居)平台,充分发挥社区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村(居)一级法务前沿工作平台的建立,使社会治理的空间距离由远变近,社会治理不再远离社会,服务(社会治理)就在农村之中和农民身边,社会治理的心理距离被拉近、由“他们”而“我们”,社区居民也是治理的主体,而不再仅仅是被治理的对象,只要“我”愿意和有能力也能成为治理中的一员,从而使社会治理工作由“难”变“易”。

法务前沿工程村(居)工作平台的工作人员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司法所干警,二是村(居)干部,三是人民调解员与社会志愿者。人民调解员与社会志愿者一般由村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村民代表、无职党员与村里“明白人”组成,他们是法务前沿工程中的骨干力量。村内纠纷都会由他们处理——对于能够解决的小纠纷,他们会积极化解于湾内,对于大一些的纠纷,他们会及时向上汇报,做好信息传达、矛盾化解的中间人。同时,他们也会在日常生活中对村民进行法律宣传,协助做好安置帮教与社区矫正,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法务工作站与“村两委”(村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两委”主要负责人兼任站长。村干部在工作平台中起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他们一方面对志愿者和人民调解员化解不了的纠纷进行调解,并对调解员进行法律培训,定期对村民进行法律宣传,另一方面反馈平台工作信息,并接受司法所的工作指导。司法所干警由国家公职人员构成,他们主要对各村的法务工作站进行法律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方面的业务指导,并对一些大纠纷、复杂问题进行综合调解。由此可见,法务前沿工程的工作机制既体现了国家意志,又使乡村社会力量发挥了积极作用。这一方面使国家对乡村社区的管理变得简单可行,另一方面也满足了乡村社区对于自我管理的需求。

法务前沿工程村(居)平台的建立积极响应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精神,实践了中央提出的“树立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的指导理念。在我们这样一个处于快速发展时期的发展中大国,发生一些社会矛盾和问题是难以避免的。关键是要及时发现矛盾问题,弄清其产生的原因、发展的规律,从源头上主动解决问题、减少矛盾,把社会管理的关口前移,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有效性,许多社会矛盾是在改革发展中产生的,也要靠改革发展去解决。特别要积极建构源头治理、动态协调、应急处置相互衔接、相互支撑的新机制,最大限度地使社会矛盾不积累、不激化,这是社会治理应该达到的最基本的要求和目标。

治理队伍建设十分重要。各种模式都注重治理队伍建设,只不过是侧重点不一,或注重党的基层队伍建设,或重视干部队伍、机构建设,因而各有特色。但是如果仔细分析各种模式会发现一个共同点就是要吸纳志愿者或积极分子参与治理行动,壮大治理队伍,而法务前沿工程在这一点上做得特别突出。法务前沿工程的决策者认为农村社会精英是社会治理(法务前沿工程)的主力军,作为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社会治理并发挥重要作用。农村精英是村(居)工作平台工作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数量而言,他们是村(居)工作平台人数最多的构成部分,因而可称他们为法务前沿工程的主力军。同时他们是法务前沿工程基本工作的执行者,与村(居)民接触最多、最紧密,扮演着社会治理的重要角色。根据罗田县司法局文件《關于聘任“法务前沿”志愿者和首席人民调解员的通知》[16],罗田县为了进一步推进“法务前沿工程”的实施,方便各法务前沿工作站志愿者和首席调解员开展工作,经各村(居)委员会推荐,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决定聘任马福生等413位同志为所在村(居)法务前沿工程志愿者兼首席调解员,陈锡文等826位同志为所在村(居)法务前沿工程志愿者。这1000多名成员大都由农村“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战士、有威望的老人)人员构成。

一方面这些人资历老、见识广,非常了解村庄的情况;另一方面具有广泛而良好的人际关系网络,根子扎得很深,在村民中有一定的影响力。法务前沿工程之所以选择这些人当志愿者与人民调解员,是经过慎重考虑的:其一是依据农村当下的人口现状而做出的制度安排。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下,大量的农村青年外出务工,致使留在农村的人口基本上是老人、妇女与儿童。因此,选择“五老”作为调解员,是符合当下农村人口现状的;其二是根据农村目前的组织状况而采取的因地制宜的措施。在不发达农村社区中,传统的宗族组织力量大为减弱,同时,现代的乡村经济组织、青妇等群众组织力量薄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发育还很不完善,不能很好地发挥组织民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功能。而农村精英在农村有着特殊的地位,能起到重要的凝聚与组织民众的作用。费孝通曾指出,中国农村的传统社会是一个与西方“团体格局”不同的“差序格局”社会,即个人通过血缘、地缘等纽带形成一个个圈子,圈子越靠近中心表明圈内人与中心的关系越紧密,而中心对圈内人的影响也就越大[17]。这里圈子的中心指的就是农村精英。可见,农村精英作为“中心”,在传统乡村社会中具有重要地位,并发挥着维持农村社会秩序、进行社会治理的作用。目前,尽管在现代化浪潮下农村社会发生了重大变化,但其社会结构的“差序格局”依旧存在,并且越是在欠发达的地区这种“差序格局”就越明显。因而,法务前沿工程的这一制度设计是对中国传统社会结构深度洞察的创新。

中央有关社会治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二十字方针为中国的社会治理创新指明了发展方向。“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体现了国家的力量,它所强调的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社会治理模式。而西方的经验表明,一个成功的社会治理体制的建立往往更需要依靠社会与公众的参与,即要着重体现“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方针。然而,中国幅员辽阔,各地方之间差异巨大。因此,如何结合各地自身的实际状况,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与公众的积极性,让他们参与到社会治理中去,从而建立灵活有效的自下而上的社会治理体系,是我国推进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的创新点和难点所在。正如前面所谈到的,法务前沿工程针对农村社会组织缺乏和不健全的现状,因地制宜地动员在农村具有特殊地位的精英,发挥其作用,从而将“社会精英”与“公众”联系起来,体现了“社会协同”与“公众参与”的原则,因而具有创新性。正如前文所述,该工程这一做法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治理规范与手段至为关键。各类模式在治理方式方面都有改变,不再沿用过去单向度的管控方式,而是多元主体的平等协商与合作的方式依法进行治理,而法务前沿工程在这方面根据农村欠发达地区的特点创新了治理方式。法务前沿工程运用治理规范和手段以法律为主,辅以“地方性知识”和道德、舆论的手段进行治理,这里强调“地方性知识”是根据现在的乡村传统还存在影响力,是法律的“在场”,而不同于法律“不在场”的情况[18]。法律既不是一个超经验的哲学思辨,也不是一个纯粹的逻辑分析,而是可以通过经验研究去关注的问题。经验世界的法有多个层面,在国家法这个层次外,还有多个非国家法的层次。仅从国家的视角观察中国社会有着不可克服的弊端,不但会造成强化国家集权意识,忽视社会的真实需求,而且单一的国家法因为忽视了区域差异,导致难以实施,使制定法仅具有条文意义而无实践意义。但民间法也有自身的不足与缺陷,乡士社会的习俗常常与市场经济规则相冲突。因此,真正健全的法治应当是一方面国家法吸收民间法中合理的成分,另一方面地方性知识要接受普遍性知识的刷新,两方面互相补充、相互融合。“在法社会学的视野中,社会规范可以统称为法”[19],法治是社会的法治,仅有少数人――法律工作者和管理者掌握法律不可能实现法治,所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社会治理的四个原则中包括“依法治理”原则,应该说解决了社会治理实施的主要依据和手段问题。只有当全社会的居民都认知和认同法津时,才有可能实现真正的法治,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行,只有当法律既体现国家意志,又能满足社会大众需求时,法律才具有合法性与合理性。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来说,只有将现代的治理法制的基本理念要求、体制机制、程序方法转化为社会治理服务主体和公民的实际行使方式和公民权利实现方式,社会治理创新才能实现,从这个意义讲,社会治理创新是社会治理权力依法行使,公民依法参与社会治理服务,依法享有社会公共产品、公共服务,自觉接受社会治理的过程。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它限定了人们的行动范围,规定了合理的行动方式,使人们在一个规定的框架下行动,从而保证了社会的和谐与有序。同时,法律也作为一种现代社会治理手段而存在,现代社会充满利益博弈与纷争,也会有众多矛盾出现。法律作为一种仲裁手段,对出现的矛盾进行有效调节,对利益博弈进行有效平衡,从而履行了治理社会的功能。在当下农村中,经济改革已深入进行了30多年,市场化程度不断增强,一些新的价值观被不断引入,农村也不再封闭,而是愈发开放。在这个过程中,农民不断接触新事物、新观念,同时也不断产生新问题,因此,引法律入乡村,既能规范农民们的行为方式,为他们提供行为准则,让他们在新的社会环境下合理行动,从而保证乡村社会的基本秩序;又能对乡村生活中的纠纷、矛盾进行有效调节,对失当行为进行有效矫正,达到对乡村社会的治理与控制。

由司法部门提出、推动并实施的工程被明确定义为法务前沿工程,“法”体现了工程的核心内涵,这也是罗田县法务前沿工程模式不同于其他模式的最大亮点之一,也高度契合社会治理的“依法治理”的原则。“法务前沿工程”的宗旨是以“法”为主要手段,并以多种手段為辅助,创新农村社会治理,保证社会治理的公正与效率。法务前沿工程的设计者非常清醒地认识到“与乡规民约、民俗风情、伦理道德等非正式的社会规范相比,法律是一种正式的、相对稳定的、制度化的社会规范。前者是后者的主要来源和有效补充,后者是前者发展、变化的制度化产物”[20],因此强调社会治理手段的多元化。这里的“法”指的是国家法,是一种统一的、具有高度规范性的现代化治理手段。在传统中国农村中,由于正式的国家政权只延伸到乡、县一级,致使国家法往往只能在乡、县及以上的行政单位中发挥重要作用。而在乡村中,却是“家法”“地方法”“乡规民约”在发挥重要作用,国家法往往处于缺位状态。随着现代化浪潮的迅速推进,农村已发生了重大变化,原有的地方性法律已不能很好地适应当前情况,切实运用统一而又规范的现代国家法律来管理乡村迫在眉睫。“法务前沿工程”正是基于“法”的深刻内涵,将现代法律意识、法律规范与法律手段引入乡村,从而打造农村社会治理的新格局。

总之,法务前沿工程的成功经验便是村(居)平台或社区是实现社会治理的最佳场所,社会治理的四个主体都能发挥其作用,农村社会精英在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社会治理规范和手段的多元,保证其效果。平台、队伍、规范与手段三者的有机结合,加强“自治、法治、德治”,实现农村社会治理体系的创新,这也是本文对类似于法务前沿工程的各类农村社会治理地方实践的经验总结。

归纳上文,我们分两个阶段对改革开放40年来农村社会治理创新的地方实践进行了历史回顾,前一个阶段的治理基本沿用单向度的管控型管理,零星出现了一些倒逼式的创新实践模式,而在2004年6月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以后的阶段,我国农村各地涌现出数十种创新模式,百花齐放、方兴未艾,出现了类似于法务前沿工程的取得巨大成功的模式。这些模式之所以取得成功得益于不同于过去的、因地制宜的创新经验,其经验主要包括平台建设、队伍建设、多元方式三者的有机结合。农村社会治理创新的地方实践及其经验,是我国改革开放40年来农村社会治理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是农村干部和群众在中央加强社会治(管)理创新引领下共同创造的,其价值不可估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中一定会发挥应有的作用。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社会治理视角下农村基层司法改革经验及其限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5BSH073)

注释

[1]郑杭生:《“理想类型”与本土特质》,《社会学评论》,2014年第3期;俞可平:《治理与善治引论》,《马克思主义与现实》,1999年第5期;李培林:《社会变迁新态势与社会治理》,《光明日报》,2015年1月12日;周红云:《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理论基础与概念框架》,《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6年第2期。

[2]孙晓莉:《西方国家政府社会治理的理念及其启示》,《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2期。

[3]燕继荣:《中国社会治理的理论探索与实践创新》,《教学与研究》,2017年第9期。

[4]魏礼群:《新阶段社会治理需要着重解决七方面问题》,《经济参考报》,2018年7月11日。

[5]吴理财:《从“管治”到“服务”――乡镇政府的职能转变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

[6]李培林:《“另一只看不见的手”:社会结构转型》,《中国社会科学》,1992年第5期。

[7]吴锦良:《基层社会治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

[8]贺雪峰:《新乡土中国》,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

[9]陆益龙:《农民中国――后乡土社会与新农村建设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

[10]翁呜:《青县模式:一种我国农村治理的创新机制》,《理论探讨》,2011年第5期。

[11]徐炜、陈民洋:《农村社会治理创新模式的持续发展问题解析》,《江汉论坛》,2015年第1期;《农村社会治理案例比较与难题:政策话语转变的视角》,《武汉大学学报》,2015年第5期。

[12]徐炜等:《农村社会治理的理论与实践——基于法务前沿工程的社会学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15年。

[13]罗田县司法局内部资料汇编:《法务前沿工程理论与实践》,2011年,第84~86页。

[14]陈荣卓、唐鸣:《城乡统筹中的农村基层司法行政服务模式创新——湖北罗田法务前沿工程的经验与反思》,《江汉论坛》,2012年第4期;湖北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罗田县实施法务前沿工程纪实》,《世纪行》,2010年第1期;汪道胜:《积极探索法务前沿工程 努力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与服务路径》,《中国司法》,2011年第10期;王国强:《法务前沿工程理论与实践》,《中国司法》,2009年第8期;许振奇:《一个山区农村社区矫正的模式——基于罗田县法务前沿工程中的社区矫正调查》,《中国司法》,2011年第11期;吴理财等:《改革开放以来湖北农村社会治理研究》(未刊稿)等。

[15]周晓虹:《社会建设:西方理论与中国经验》,《学术月刊》,2012年第9期;周晓虹:《中国经验与中国体验:理解社会变迁的双重视角》,《天津社会科学》,2011年第6期;李培林:《改革和发展的“中国经验”》,《决策与信息》,2011年第1期;郑杭生:《中国模式或中国经验与当代中国社会学再研究》;郑永年:《国际发展格局中的中国模式》,《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5期;宋林飞:《“中国模式”的成功与未来》,《社会科学战线》,2006年第2期。

[16]罗田县司法局内部资料汇编:《法务前沿工程理论与实践》,2011年,罗司发[2009]14号文件。

[17]費孝通:《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

[18]郭星华:《从中国经验走向中国理论——法社会学理论本土化的探索》,《江苏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

[19][20]郭星华、石任昊:《社会规范:多元、冲突与互动》,《中州学刊》,2014年第3期。

责 编/周于琬

作者:徐炜

第4篇: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市建委(2005)47号及公司(2005) 034号通知精神,结合项目部施工的实际情况,我项目部及时召开了现场管理人员及班组长会议,将安全专项治理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分层次,分类别的进行了责任分工。首先我们组织专项治理小组人员对整个现场进行了自查,查出存在的问题:如外脚手架上铺设的安全网有破损,临边洞口、安全通道处安全防护措施不严,存在一些安全隐患。针对以上问题,项目部落实专人进行责任分工,按照《建筑施工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对破坏的安全网进行更换,对可能发生坠落的“四口、五临边”作业处,按规定设置有效可靠的安全防护。对现场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检查结果:证件齐全、检验检测合格、办理了使用登记手续。通过这次的专项治理,提高了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该工程安全施工,无事故发生。

第5篇: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国家高速公路网横12杭州至瑞丽公路大丽至丽江联络线

大丽高速公路27-2A合同段 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中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大丽高速公路27-2A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一一年九月 大丽高速公路27-2A合同段 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大丽指发【2011】23

5号文件《关于转发省公路开发投资公司关于开展公路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文件要求,我项目部对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指挥部统一部署,下发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治理的内容和目标、组织机构、进度计划

二、专项治理工作主要措施

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颁发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强化安全培训教育;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研究制定有关安全生产投入管理的办法;加强对施工现场特种机械的管理;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监管水平。

结合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分析发生事故和存在隐患的原因,制定防范措施,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对隧道施工的全过程监管。

三、专项治理工作成效

各施工队及作业班组均能按照项目部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执行强制性标准、常见文明工地等指标有所提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严格执行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及时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办理工作和 “三类”人员持证复审工作,如发现未符合要求的坚决责令改正。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都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通过检查,施工队及作业班组都能按照“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了各级负责人,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工程进行定期安全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一步落实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实施情况进一步规范,对隧道开挖、支护、爆破、临时施工用电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均能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后实施。同时能认真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注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4、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水平有所提高

通过专项整治,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得到了规范,安全防护设施齐全,临时用电新技术规范执行。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一些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不规范,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针对性不强,安全规章制度大多是通用文件,可操作性不强。

2、培训教育不深入,职工素质偏低

职工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部分管理人员对规范、标准学习了解不够,职工培训流于形式。

五、今后工作措施

1、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用多种方式和手段,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让社会充分了解建设系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和做法,以及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取得社会各方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通过广泛深入、持续不断的宣传教育,增强全行业和群众安全生产和安全防护、保护意识。

2、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体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将在突出提高安全生产形势分析能力上下功夫,除进行阶段性的事后分析,体现总结性外,重点放在进行事前分析,体现预测性和前瞻性。

第6篇: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金融街项目

“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公司指发【2012】243号文件《公司决定于2012年10月份对公司(及分公司)所属项目开展“内业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文件要求,我项目部对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指挥部统一部署,下发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治理的内容和目标、组织机构、进度计划

二、专项治理工作主要措施

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颁发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强化安全培训教育;继续深入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研究制定有关安全生产投入管理的办法;加强对施工现场特种机械的管理;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监管水平。

结合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分析发生事故和存在隐患的原因,制定防范措施,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对隧道施工的全过程监管。

三、专项治理工作成效

各施工队及作业班组均能按照项目部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执行强制性标准、常见文明工地等指标有所提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严格执行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及时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办理工作和 “三类”人员持证复审工作,如发现未符合要求的坚决责令改正。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都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通过检查,施工队及作业班组都能按照“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了各级负责人,制定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工程进行定期安全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一步落实

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实施情况进一步规范,对隧道开挖、支护、爆破、临时施工用电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均能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后实施。同时能认真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注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4、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水平有所提高

通过专项整治,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得到了规范,安全防护设施齐全,临时用电新技术规范执行。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一些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不规范,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针对性不强,安全规章制度大多是通用文件,可操作性不强。

2、培训教育不深入,职工素质偏低

职工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部分管理人员对规范、标准学习了解不够,职工培训流于形式。

五、今后工作措施

1、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用多种方式和手段,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让社会充分了解建设系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和做法,以及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和经验,取得社会各方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通过广泛深入、持续不断的宣传教育,增强全行业和群众安全生产和安全防护、保护意识。

2、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体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将在突出提高安全生产形势分析能力上下功夫,除进行阶段性的事后分析,体现总结性外,重点放在进行事前分析,体现预测性和前瞻性。

2012年10月20日

第7篇:冬季施工生产安全质量检查及治理情况总结

为消除各种事故隐患,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冬季安全平稳生产,结合公司《关于做好冬季施工生产安全质量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组织各科室及各工区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和内容并就冬季施工安全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及隐患进行了彻底检查,现将我单位冬季施工隐患排查及治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正确落实

我单位进入冬季较早,气温低,雨雪天气较多,天冷路滑,存在较多危险因素,我单位充分认识冬季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性和复杂性,思想上高度认识,绷紧安全生产弦,加大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加大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冬季施工安全意识,并制定冬季施工具体措施和技术交底下发各工区,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及时进行机械和施工车辆冬季保养,对司机人员进行冬季行车知识培训,提前准备防寒材料,生活用品。实行严格的责任管理,层层抓落实,切实将冬季施工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检查小组

项目部组织成立冬季施工安全质量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三、现场隐患排查情况:

我单位于10月20-21日组织对六个工区施工现场、生活区、施工便道等进行冬季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1、施工现场、生活区等防护措施尤为重要,严格按规范要求,

对施工现场搭设的防护棚、防护栏杆等防护设施进行了专业细致的检查,确保防护设施符合规范标准,并检查楼梯临边等防护设施的设置,消除安全隐患。

2、施工现场、机房、各类库房是消防安全检查的重点,除了对

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外,对隧道洞口、空压机房、发电机房、钢筋加工场、生活区、材料堆放库布置了灭火器、消防锹、消防桶、消防砂。并保证消防器材齐全有效,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教育工人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及逃生自救知识,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3#斜井、出口洞内高空作业个别人员未系好安全带,存在安

全隐患。

4、进口、出口施工现场个别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帽。

5、4#斜井洞内出渣车辆车速过快。

6、2#斜井存在转载机违规载人现象。

7、出口焊接二衬钢筋未设置防护,易引燃防水板。

8、1#斜井钢筋加工厂部分钢材外露未进行覆盖保护。

9、生活区职工宿舍存在违规使用电炉、碘钨灯等现象,存在较

大安全隐患。

四、隐患治理情况总结:

1、对个别未系安全带进行高空作业的人员现场立即要求系好安

全带作业,并进行批评教育,增强高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安

全有序施工。

2、现场立即要求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帽,消除因人为原因造成的

安全隐患,确保人员安全。

3、洞内车辆行驶速度过快现象已及时对司机进行教育,并组织

冬季行车注意事项培训,确保行车安全。

4、对违规载人现象的存在,对司机及乘坐人员进行教育,增强

人员的安全意识。

5、施工人员焊接二衬钢筋已设防护措施,避免引起防水板被点

燃。

6、已要求现场限期对钢材等材料进行覆盖保护,确保材料质量。

7、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详细讲解冬季防火重要性,

确保冬季生活区消防安全。

8、现场已限期制作新的警示牌并挂设明显位置,消除安全隐患。

五、加强冬季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定冬季相应应急预案、措施

等,确保今冬安全顺利施工

1、作为冬季施工的重点,制定专项“防坍塌、防火、逃生、车

辆设备”等应急方案,并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全员的应急处变能力,确保冬季安全施工。

2、安质部、物资部联合组织对大型机械设备进行排查,加强对

工程用车的维护、保养,杜绝车辆故障而引发的事故,洞内行车严格按限速标准行驶,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将文件要求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分析施

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提高现场施工人员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认识,加强现场管理人员的责任心,要求确实落实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并常抓不懈,杜绝火灾等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4、制定钢筋、混凝土冬季施工措施,试验室、拌和站严格按冬

季混凝土标准施工,确保混凝土强度达标,从根本保证我单位冬季施工的顺利进行。

5、建立冬季安全施工值班制度,落实抢险救灾人员、设备和物

资,一旦发生事故,确保能够高效、有序的做好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的减轻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通过冬季施工生产安全质量检查活动的开展,对施工现场发现的

问题及时落实责任人进行整改,并逐个进行销号,确保我项目今冬施工的顺利进行。

***************项目部二〇一二年十月

第8篇: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总结报告

广德县建委安全站: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建设部(166号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建筑起重机械事故的发生,我公司认真响应贵站(建设【2009】35号)文件要求,对本公司承建工程范围内所有建筑起重机械进行了专项治理行动,现总结如下:

一、治理目的

进一步规范项目部、租赁、安装、拆除等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在加强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力度的同时,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制度,在强化主体责任同时,切实解决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建立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安全。

二、治理内容

1、建筑起重机械的合格证明文件;

2、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维修、保管等制度;

3、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和使用登记;

4、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5、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6、各种施工方案和审批;

7、应急预案。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我公司成立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黄朝胜

成员:赵虎、田显友、殷世佳

四、实施步骤

1、通过会议形式对各项目部进行部署,并于2009年3月27日前,完成所有塔式起重机的备案、使用登记工作,备案编号分别为“皖XG—T0000

5、皖XG—T0000

6、皖XG—T000

17、皖XG—T00018”。

2、于2009年4月15日前,对所有项目部起重机械进行普查,找出问题并落实整改到位,统计检查记录并归档备案,检查结果基本合格。

安徽省广德县建筑公司 2009年4月16日

第9篇: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象山县社会福利院危房改建工程

建 筑 施 工 安 全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工 作 方 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浙江天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0日 根据省建设厅《2017年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及象建建(2017)7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项目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现状及本工作部署,现制定2017年项目部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 、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进一步落实项目部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建立以项目部为主体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管机制,全面排查治理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重点环节的突出问题,大力消除安全隐患,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有效遏制和防范一般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公司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如下: 组 长:林添丰 副组长:朱小平

成 员:秦建卫、严成存、郑小勇、王桑、鲍春凤及各班组长

三、排查治理范围及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

象山县社会福利院危房改建工程。 (二)排查治理内容:

1. 建设工程法定基本程序履行情况;

2. 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包括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建筑领导带班制度的贯彻执行,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等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并履职情况;

1 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购置、安全教育培训投入等情况;

4.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包括现场使用的大型机械设备(包括物料提升机等)进场备案、安拆方案编制审批审核、检查验收、安全监测检验、使用和维修保养情况,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深基坑、高处作业等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核、审批、交底及验收使用等情况;

5.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 包括“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农民工)的教育培训落实情况,“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 应急救援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完善、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等;

7.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检查和整改落实情况,包括“三宝、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情况以及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施工人员居住工棚、临时设施存在隐患的排查,临时活动房搭设及验收使用情况;

8.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情况,包括施工区域、生活区域、材料堆放区域等火灾防范情况,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制度落实情况,工地施工材料、易燃易爆物品堆放、使用管理情况,消防通道、施工现场、生活区域等消防设施有效配备情况;

9.平安工地建设情况,包括“平安工地”创建计划及落实情况,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发生因工程质量问题、农民工工资拖欠引起的集体越级上访事件情况,施工标准化推进情况,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10.事故报告和处理情况,包括企业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建立情况,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理情况等。

四、时间安排

2 项目部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一)全面排查治理阶段(7月10日至11月15日)。采取全面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

1、自查自纠。会同现场建设、监理及起重机械安拆单位等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如一时无法整改的必须暂停施工,并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

2、监督检查。公司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全面对我项目部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应对正处于深基坑、高大支模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安拆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阶段的工程进行全数检查,对不按时上报排查表的以及在日常监管过程中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隐患严重的建筑工程项目进行重点抽查。

(二)精心总结提高阶段(11月15日至12月10日)。

项目部开展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检查评估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实际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管理制度,巩固排查治理成果,并形成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项目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项目部要强化红线意识,始终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生命为代价的红线。要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隐患排查的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个环节的责任。

(二)加大力度,强化监管。要加大对现场的监督管理力度,采取高强度、大频率的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各项措施

3 进行检查,要严格按标准施工、按规范监管,坚决制止凭经验施工、按土办法操作。要在强化现场监督检查的同时,加大对安全生产行为的督查力度,督促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根据排查情况,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坚持边查边改,发现一处,整改一处,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台账,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严厉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隐患的单位,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做到有序、规范。

(三)注重实效,完善机制。要把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生产日常监管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项具体措施真正落到实处。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项目部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坚持进行回头看,反复抓,抓反复,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巩固治理成果。

浙江天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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