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部工作总结回顾

2022-05-2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时光流逝着,岁月沉淀着,在众多个日夜中,我们辛勤的工作,换来了一份份工作佳绩。回首看每个阶段的工作,都有着独特的成长点,应当写一份工作总结,作为自己工作路上的前进参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政部工作总结回顾》,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1篇:行政部工作总结回顾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2014年度教育领域工作回顾

摘 要:2014年11月11日,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崔世安在特区立法会上作2014年度政府工作总结,回顾了特区过去一年在行政、经济、文化等方面取得的进展。该报告指出,社会文化范畴遵循“落实科学施政,规划发展蓝图”的施政主题,秉持“以人为本,服务市民”的施政理念,聆听民意,关注民生诉求,并以“关顾民生福祉,着重人才培养,强化人文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作为施政重点。在教育方面,2014年,特区政府继续贯彻“教育兴澳”的指导方针,落实制度建设,加大资源投入,全力构建由非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特殊教育、持续进修、终身学习等连接的全民教育网络,致力于增强居民竞争力,提升居民综合素质。本期特刊登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2014年度教育领域工作总结。

关键词:“教育兴澳”;高等教育;非高等教育;青年事务

一、 高等教育

2014年,特区政府继续贯彻“教育兴澳”的指导方针,致力于推进高等教育领域的制度建设和立法进程,有序开展高等教育评鉴制度的构建和测试工作,持续完善高等教育人才资料库,并协助院校优化设施及提升素质。同时,加大力度关心和支持大专学生,积极提供多元资讯和创设不同的学习机会,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此外,澳门大学顺利迁入位于横琴岛的新校区,各院校亦积极采取措施提升教研素质,为澳门的发展培养优秀人才。

(一)优化制度提升素质,稳步推进高教发展

积极推进《高等教育制度》的立法进程,最后文本已基本落实,同时继续跟进配套法规的制订工作,包括优化高等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及运作、高等教育基金、高等教育协调委员会等法规草案的内容;着手准备高等教育规章及高等教育学分制度草案,并完成了高等教育评鉴制度法规框架的拟定。

继续推进高等教育中、长期发展蓝图的规划工作,受委托的专业机构已完成制订本澳高等教育资历能力指标框架,并按框架内容跟进学士学位资历指标的研究工作。此外,为建构高等教育评鉴制度,有序开展各项准备工作,已完成评鉴制度框架研究及相关指引的制订;着手筹备先导测试研究,以检视指引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时积极支持和推动院校邀请专业机构展开评鉴项目,亦组织了本澳院校参与有关评鉴工作的培训课程,为日后高等教育评鉴制度的实施积累经验和储备专业人才。

听取院校对优化澳门高等教育资料库电子平台的意见,进一步完善高教资料收集和发布工作,同时适时更新高等教育课程资料库的内容。完成年度高等教育指标报告,并与其他地区的相关指标进行对比。适时更新和完善高等教育人才资料库的资料,委托学术或专业机构完成了会计、翻译、工程及酒店等行业对具备高等教育学历人才需求预估的研究。透过资料的对比分析,编制了相关行业人才供求预估报告,相关资讯已上载网页供社会各界参考。定期召开高等院校领导联席会议,分享人才供求资讯,推动各院校加强交流和合作,发挥各自优势错位发展。

与广东省高等教育行政部门签署了合作备忘录,为粤澳两地深化高等教育的交流与合作创设良好的条件。组织院校参加内地及外地的教育展览和宣传活动,吸引优秀学生来澳升学。协助相关院校组成“培养中葡双语人才工作小组”,并组织了院校领导前往葡语系国家交流访问,加强联系并探寻合作机会。配合和支持澳门四所高校联合入学考试工作小组的工作,经咨询教育界的意见,小组制定了考试大纲、模拟试题及推行四校联考的方案和问题集等资料,并到各中学介绍,广泛听取意见。

继续向院校提供财政支持,协助完善教学设施和开展有助提升教学素质的项目。积极支持“澳门高校图书馆联盟”开展联合采购电子资料库、开发和试运行澳门高校电子资源平台网页等工作,同时,可供各院校学生及教职人员使用的团体借书证已投入使用。举办各类促进院校教职员专业成长的活动,并继续支持教职员进行学术研究、参加学术会议及发表研究成果,以推动学术水平的提升。

(二)鼓励支持继续升学,关怀促进学生成长

继续实施“大专学生学习用品津贴计划”,并研究将其发展为长期措施的可行性。修订研究生奖学金发放规章,增加了金额并设定了优先科目。完成奖、助、贷学金专门网页的构建,以整合及统一发布各部门的相关资料,方便市民查阅。研究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签订相互发放奖学金的协议,以鼓励两地居民深造。

与教育部继续合作举行内地高校研究生课程考试,完善内地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及台湾地区学生相关考试网的工作,并优化了各项报名手续。透过“大学生中心”、升学资讯网页、网上对话、“长假期实习计划”及委托机构到各中学进行巡回讲座等多元方式,加强升学和就业资讯的提供,鼓励学生规划未来路向。

完成第三阶段大专学生辅导服务规划研究、草拟大专院校辅导服务蓝图及危机事故处理机制的框架。为院校辅导人员举办培训课程,进一步强化对大专学生的关顾。持续完善作为与大专学生沟通交流平台的“澳门大专学生部落”网页,并把会员对象扩展至中学生及家长。

拓展大学生中心的服务,除举办与就业辅导活动及提供相关资讯、受理各类报名及文件申领事务、支持学生社团开展会务及提供场地设施借用服务外,亦透过招募义工让其承担特定工作和筹办活动,使其在实践过程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跟进大专学生卓越学术表现奖的筹设工作,嘉许表现杰出的大专学生。投入资源,支持大专学生开展各类有助身心成长和回馈社会的活动,使其在筹备和实践中得到锻炼和成长。资助有关机构继续举办“澳门资讯及通讯科技创业计划大赛”,并协助获奖学生将计划付诸实行。继续举办篮球、写作、辩论等校际比赛及多元化的交流活动。协助大专学生申领国际学生证,鼓励学生参与国际性活动,藉此丰富课余生活,开拓视野,提升语言能力及爱国情怀。

(三)院校发挥自身优势,致力培育优秀人才

配合《高等教育制度》的立法进程,各院校已顺应其发展需要开展修订章程的工作。有关法律通过后,各校即可启动章程修订程序,进一步推动院校的健康发展。

澳门大学位于横琴岛的新校区已正式全面运作,新学期伊始已有5千多名师生入住新校,“四位一体”新教学模式及住宿式书院制度已全面推行。大学亦已启动管治模式、管理流程、教学课程及校园文化的改革工作。

各院校继续发挥自身的优势,配合本澳的发展定位,培育社会所需人才,包括持续强化与葡萄牙和内地高等院校的合作以培养葡萄牙语人才;积极开发文化创意产业领域的培训及开办了各项与旅游相关、并获国际认可的专业培训和社区课程,以及接受委托开展旅游政策的研究项目等。

院校亦继续致力提升素质,鼓励和资助教学人员开展学术研究及发表研究成果,并邀请国际评鉴机构开展评鉴活动。今年,澳门理工学院已通过了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局的院校评鉴。

二、非高等教育

按照“教育兴澳”的方针和《非高等教育发展十年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十年规划》)的规定,2014年,有效落实教育资源投放,强化对特殊教育的支援,颁布并实施《本地学制正规教育课程框架》,努力建立教研机制,加强对优秀学生的培养,进一步实施“持续进修发展计划”,致力于推动澳门迈向学习型社会。

(一)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稳步加大经费投入

贯彻“科学施政”的理念,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启动职业技术教育发展模式及幼儿和小学教育阶段小班教学的研究,为教育发展提供科学依据。积极落实《十年规划》的各项措施,持续完善教育法规,全面落实《私框》相关配套工作,为学校相关管理工作提供系统的工具。发挥非高等教育委员会和教学人员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多渠道收集各方面的意见,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进一步加大资源投放,增加免费教育津贴、学费津贴及书簿津贴的金额,保障学生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积极发挥教育发展基金的作用,支持学校开展各类具发展性的计划和活动。持续优化私立学校的财务管理,提升教育经费使用的合理性。进一步发展小班教学,以便更好地照顾学生发展的需要。

在教育统计方面,继续保持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联系和协调。加大区域合作,深化与邻近地区教育部门和机构之间的沟通,促进教师和学生的交流,为学生提供多元发展的机会。

(二)兼顾学生多元需求,促进学校系统发展

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推出幼儿教育学生“首次入学注册新措施”,完善了幼儿教育的招生程序。持续为新来学生举办课程,以协助其融入社群和认识澳门环境。推出学科优秀成绩奖励计划和优秀中学生培养计划,促进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发掘学生的潜能。透过教育发展基金推动高中学生及语文科教师报考国际性语文认证测试,提升其语文能力。促进多元评核的发展,研讨学生评核制度,优化学生辅导机制,资助学校开展学生的“保底”工作,促进学生学习成功。全面提升对离校学生的支援,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继续向在珠海市和中山市就读的澳门高中学生发放学费津贴,并进一步将受惠学生的范围扩大至幼儿教育阶段的学生。大幅增加奖学金及特殊奖学金的名额,并调升各项奖、助学金的金额,以支持学生修读大专课程,储备更多优秀人才。同时,调升学习用品津贴和膳食津贴的金额,优化大专助学金计划中贷学金的发放,以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援。

加大对免费教育系统学校的支援,积极推动公、私立学校发展;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在城市规划中预留教育用地;继续协助学校开展校舍重整工作,从硬件上为教育发展奠定基础;协助学校加强资讯科技建设,并逐步检测校舍的消防及机电设备,构建安全的学习环境。

继续鼓励学校成立家长会,并为家长会的运作提供财政支援,加强家长会干事的培训及交流,推动家校合作。持续推广家长教育教材,举办不同类型的讲座及培训,并透过百分百家长奖励计划鼓励家长参与亲子教育活动;探讨设立“家长学园”的可能途径,努力为加强家长教育寻找新的途径。

(三)正式实施课程框架,提升教育评核效能

正式颁布并积极按序实施《本地学制正规教育课程框架》,澳门的课程改革踏进一个新的里程。在“幼儿教育和小学课程先导计划”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初中课程先导计划”。同时,稳步推进高中各科“基本学历要求”及其他教育阶段课程指引文件的制订。加强与课程改革有关的教师培训,努力提升学校及教师的课程领导与课程开发能力。

稳步推进学校综合评鉴工作,持续优化学校和教师的评核理念与技术,提升教师的拟题能力,继续推动学生评核制度的订定工作,提升教学的效能。总结“阅读专项评鉴”的意见,制定提升学生阅读素养的政策措施。继续跟进“学生能力国际评估计划”(PISA)的各项工作,为2015年的测试作准备。

(四)提高学生德育素养,加大特殊教育资助

深化学校的品德教育工作,推进学校德育工作小组的发展,促进各校德育工作者之间的交流。开展小学《品德与公民》教材的修订工作,系统性地推进《基本法》的普及和公民教育,通过国情研习和交流活动深化爱国爱澳教育;顺应世界杯热潮,透过系列活动向学生宣传预防赌博的讯息。加强远离毒品的教育、性教育以及生命教育,弘扬敬老、守信和宽容等美德,让学生建立正向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开展修订特殊教育制度法规的咨询工作,以便完善特殊教育体系。鼓励学校构建无障碍环境,开展“资优教育”和“融合教育”。加大力度支援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及家长,为学生提供健康午膳及上下课接载服务资助,鼓励学校和机构在课余及假日提供支援服务,减轻家长的压力,同时为学生提供有益身心及提升生活技能的教育活动。持续优化评估工作,完成幼儿发展知能诊断工具的研发工作,并筹备后续培训;增聘人员,让被怀疑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能尽早接受教育安置评估。透过教学人员培训及“大专助学金计划”,为特殊教育的未来发展储备优秀人才。资助特殊教育机构增派“资源教师”,为实施融合教育的学校提供支援。

(五)推进私框法规实施,培养优秀师资队伍

积极落实《私框》的各项措施,全面提升教学人员的专业素养,研究教学人员专业发展的制度,优化学校的评核工作,并保障教学人员月基本报酬1.3倍级差的规定及公积金制度的落实。举办庆祝教师日系列活动,颁布“卓越表现教师”荣誉的颁授细则,弘扬尊师重道的良好风气。增拨资源支持优秀学生修读教育领域大专课程,并配合未来发展的需要,举办小学教育和幼儿教育的师范培训课程,从长远规划教育领域的人力储备。

为提升教学人员的专业能力,持续举办教学设计奖励计划,实施“内地优秀教师来澳交流计划”,开办骨干教师培训课程。继续举办校长及学校其他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储备教育领导人才;资助教师考取中、葡、英语专业认证,推动“脱产培训”及“休教进修”;继续鼓励学校成立教研小组,逐步改进各科教育方法。

(六)鼓励持续进修学习,积极拓展职技教育

总结第一阶段“持续进修发展计划”的经验,推出2014年至2016年“持续进修发展计划”,加大资助的力度,扩大资助范围,构建优质多元的持续教育平台;同时,优化回归教育津贴发放方式,透过终身学习奖励计划,鼓励居民持续学习。

积极研究职业技术教育法规的修订工作,逐步完善职教体系。持续资助学校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课程,推行“学以致用计划”,鼓励学生参加各项职业技能测试。贯彻特区政府的人才培养政策,积极推进石排湾公屋地段“职业教育实践中心”的筹建工作,与专业机构规划职技课程的设置。同时,努力筹建新的语言培训中心,以便为学生学习普通话、葡文及英文创设体验式和互动式的学习情境。

三、青年事务

在青年事务方面,按照“凝聚社会力量,关心青年成长”的指导方针,积极实施《澳门青年政策(2012-2020)》,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提高青年的爱国爱澳情怀及参与社会的热情和责任感。

(一)按序建设长效机制,积极实施青年政策

积极实施青年政策,加强政策宣导,构建涵盖相关施政领域的跨部门协调统筹机制。开展新一阶段青年指标社会调查,完成青年政策评估指标研究。持续发挥青年事务委员会的功能,按序落实各项政策。

通过财政支援、设施配套及培训交流等方式,协助学校和青年社团发展各项青年活动和计划,提升运作效能和服务素质。推进各项开放校园的计划,资助学校开放体育场地及其他设施空间,并透过改建、翻新和优化各类设施,为青年的成长提供更佳环境。

(二)努力培育多元人才,提升青年竞争潜能

拓展之前辅导活动,帮助青年认识新兴行业。开展与法律知识、领袖才能、财务管理及青年工作技巧等有关的系列培训,培养具备独立思考、批判精神及创新和建设能力的人才。

完成多项学界体育、文娱及科普比赛,组织师生出外交流培训,在社区和校园内开展各类余暇活动。与国家外交部驻澳机构合作开展外交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并编写相关读本。组织青年访贫问苦、参加农耕体验和赴偏远地区义教,拓展学生的视野,提升其竞争潜力。

(三)多方优化义务工作,增进社会责任意识

推广“义工培训框架”,强化义务工作网上纪录系统功能,建立青年义工资讯平台,启动嘉许机制,举办以亚太地区青年义务工作政策为主题的青年论坛,在普及青年义务工作方面取得较大进展。

举办鼓励青年关心社会的座谈会和“与青年有约”系列分享会,推动各类公民教育和普法教育,首次推出“校园小记者”,有效提高青年学生对社会生活的关注度和洞察力。

(四)努力提供多元服务,汇聚青年正向能量

持续举办国防教育营、中学生户外教育营、青年学生军事夏令营及“认识祖国、爱我中华”学习之旅等,增进青年的自我认识和正确价值观。支持学校制定校本运动策略,优化运动设施,增设多元健体中心,推动校园爱眼、护牙工作及课间运动,组织各类锻炼体质活动,通过实施“阳光新一代推动计划”提供更适切的户外活动资讯,致力于培养健康生活习惯,增强青年体质。组织学界赴外参加各类比赛,并于“第十二届全国学生运动会”取得优秀成绩;完成“国际青年舞蹈节2014”,促进体育和文化交流,增长青年的见识和视野。

举办新一届“感动人心·激活正能量”青年嘉许计划,持续加强青少年对问题赌博、健康使用网络、性教育及偏差行为的辨识能力,营造积极的社会风气。为庆祝澳门特别行政区成立十五周年,成功举办学界大型文艺表演,展现青年活力及爱国爱澳情怀。

编辑 吕伊雯 校对 吴婷

作者:崔世安

第2篇:辽宁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回顾与总结

摘 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是我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经过2015年以来的试点试验和探索完善,特别是2018年以来新一轮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重塑,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呈现出许多新特点。辽宁省的实践反映出地方改革探索的基本历程与个性经验,本文对其遇到的一些共性问题及发展困境进行了剖析,希冀能为持续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提供有益参考。

关 键 词: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行政审批;营商环境;横向整合

收稿日期:2021-02-07

作者简介:沈毅,中共大连市委党校公共与社会管理教研部副主任,教授,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营商环境。

基金项目:本文系辽宁省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培养项目“辽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对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LNSGYP20034;辽宁省社科基金项目“辽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践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L16CZZ002。

为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快行政程序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要“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推进综合执法试点”。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第二十六条规定:“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行政许可依法由地方人民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本级人民政府可以确定一个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以此为契机,各级地方政府开始尝试整合部门内部的审批职能,进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其中,辽宁省将积极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作为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取得了一系列先行探索成果和改革经验,颇具参考价值。

一、辽宁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历程

总体而言,辽宁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全面推广试验期 2016年6月,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6]20号),明确将辽宁省作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新增地区之一。2016年8月,辽宁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的意见》,提出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同时明确了“加大力度,全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省政府有关部门成立行政审批处,将行政许可等事项集中由一个处室受理;各市、县(市、区)成立行政审批(服务)局,实行‘一颗印章管审批’”的具体任务,并要求“由省编委办、省政府法制办,各市人民政府牵头”,在2016年8月底前完成详细的改革行动计划方案。这份重磅文件正式拉开了辽宁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序幕。2017年2月,辽宁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告省政府38个部门已成立行政审批处并全部入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实行集中审批,全省14个市全部完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组建任务,实行“一个部门管审批”。[1]也就是说,辽宁省只用了半年左右的时间就在组织形式上实现了“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处室的集中”,创造了“辽宁速度”。同时,辽宁省各地因地制宜,分类促进“集中”改革,为下一步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如辽宁省抚顺市分三类情形进行改革推进工作:一是审批职能相近且可以整合的处室必须整合职能,交由一个处室承担;二是行政审批项目较少、办件量较小的部门,在相关处室加挂行政审批处的牌子;三是行政审批项目较多、情况特殊、确实不宜由一个处室承担集中审批的,明确由一个处室牵头,其他处室配合办理。[2]

第二個阶段——机构改革调整期 2017年以来,辽宁省进行机构深度调整,通过组建营商环境建设局、大力开展“自贸试验区体制改革”等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向前迈进了一大步。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的《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提出“推行并联审批、网上审批”;2017年10月9日发布的《关于在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沈抚新区先行先试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两区”管理机构可相对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借鉴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模式,将市场准入、建设投资和权证办理等行政许可权集中至一个机构行使,实行“一枚印章集中审批”;2018年3月6日印发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投资审批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完善行政审批(服务)局运行机制,继续推进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和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等新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在此阶段,辽宁省探索出两种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典型模式:一是依托行政服务大厅的“三集中、三到位”模式(“三集中”即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承担审批职能的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三到位”即事项进驻大厅到位,审批授权窗口到位,电子监察到位)。“三集中、三到位”模式实现了从“部门内部集中”向“横向跨部门集中”、从“网下集中”向“网上集中”、从“物理集中”向“化学集中”的升级突破,提高了行政许可权的集中度,比第一个阶段“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处室集中”前进了一大步。如大连市依据“三集中、三到位”“应进必进”“大厅以外无审批”的原则,进一步推动审批服务事项进驻大厅统一办理、行政机关审批事项向一个处室集中、负责行政审批处室向办事大厅集中,力求行政审批“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3]二是行政审批(服务)局模式。与行政服务大厅不同的是,行政审批(服务)局是实体运行,力求一枚印章、一支队伍管审批。以“一个公开、两个一律、三个分离、四级审批、五轴联动”的“辽阳审批模式”为例,[4]辽阳市行政审批局于2016年9月正式成立,集中划转了20个委办局的165项审批事项和相关人员,实现了编随事走、人随编走。辽阳市行政审批局主要负责集中审批,对审批行为及结果承担审批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日常事中事后监管,对监管行为承担监管责任;通过审管互动交流平台实现审批局与行业监管部门网络互联互通及信息互动交流。[5]

第三個阶段——局部深化突破期 2018年10月13日,辽宁省召开省级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之后全省机构改革快速推进,一个月左右的时间,省直部门改革到位。2019年1月3日,辽宁省召开市县两级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也是一个多月的时间,各市县机构改革到位。[6]自此,辽宁省、市、县机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其中代表性的改革是“大处室”改革和“园区改革”。“大处室”改革进一步精简了内部处室编制、推动了职责相近和关联度高的业务处室相互整合,进一步促进了行政许可权在机关内部的集中、集约化。“园区改革”是机构改革后续工作的“重头戏”,不仅要精简整合优化现有的园区机构体制,还要在发展模式和运行机制上进行更大突破和尝试,更好地引入市场化运行因素,提高园区推动经济发展的效能。大连市自2019年年底几乎同时启动“大处室”改革和“园区改革”,至今仍在持续深化。“大处室”改革内容主要包括:全面取消5名以下编制处室、整合行政辅助类综合处室,集中机构编制资源和工作力量保障重点工作;整合职责相近和关联度高的业务处室,进一步理顺部门内部职责关系,最大限度减少职责交叉,建立顺畅的运行机制,优化流程再造。改革后,大连市直党政机关共精简处室90个、抽回编制51名,[7]业务管理进一步集中、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园区改革”内容主要包括:优化整合园区及其管理机构、科学编制园区发展规划、完善园区管理体制、创新园区运营模式、探索推行法定机构改革试点、创新园区人事制度和薪酬制度、完善园区统计和考评体系等。经过优化整合,大连市开发区管理机构由原来的43个调整为16个(其中合署办公机构3个),共减少27个,精简比例达63%。[8]在这16个园区中,采用法定机构改革的有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大连保税区)、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大连普湾经济区、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等4个园区。特别是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大连保税区)在法定机构改革过程中同步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设立了行政审批局,“一枚印章管审批”,这也是辽宁省首次建立“法定机构+行政审批局”双重特殊运行管理体制。

二、辽宁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特点

任何一项重大改革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其离不开改革背景、关联政策、地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作为东北地区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缩影,辽宁省的实践呈现出许多特点。

积极性高,行动快 2015年3月27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方案》(中央编办发[2015]16号,以下简称《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天津市所有区县,河北、山西、江苏、浙江、广东、四川、贵州各省选择2-3个市、县(市、区)或所属国家级开发区开展改革试点”,辽宁省未在其中。经积极争取、主动申请,2016年6月,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将辽宁纳入试点范围。得到批准后,辽宁省快速行动,仅用半年左右的时间,下辖14个市就全部完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组建任务,实行“一个部门管审批”,充分体现出辽宁省主动改革的热情和积极性。当然,这与辽宁省当时所处的振兴发展环境有很大关系。2014年以来,东北地区在振兴发展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和挑战,特别是辽宁省的经济下行压力很大。基于此,中央全面启动新一轮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9]2016年4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7号)强调:“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凡能取消的一律取消,凡能下放的一律下放,着力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同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此背景下,辽宁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是带动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改善营商环境的必然选择,旨在从行政审批领域深刻变革抓起,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重塑发展环境。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与机构改革、营商环境改革同步推进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国范围内持续开展新一轮机构改革。辽宁省将事业单位改革作为深化机构改革的“先手棋”和突破口,[10]在理顺事业单位关系之后进一步深入推进机构改革、“园区改革”。在此过程中,辽宁省注重融入营商环境体制改革,设立了特色机构——“营商环境建设局”,这在全国尚属首创。辽宁省统一考虑并调整优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与机构改革、营商环境改革,使之同步同频互动,其优势在于机构改革和营商环境改革的政策红利能够加快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节奏,消减改革过程中的摇摆阻力。如于2017年3月成立的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使用了原中小企业局编制,不增一编、不加一人。2018年11月,通过横向整合、优化衔接,“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调整为“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并升格为省政府直属机构,职能进一步优化,增加了24个编制,队伍也壮大了。[11]随后,辽宁省下辖的14个地市均成立了营商环境建设局,与行政审批(服务)局合署办公,进一步集中行使行政审批职能和营商环境建设职能,推动部门间横向整合、程序流程优化再造。

鼓励各地市进行首创式探索 2018年3月发布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投资审批服务的指导意见》(辽政办发[2018]9号)提出:“在总结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和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区等新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从各地实际出发,依法赋予有关行政许可审批权限,从体制机制方面探索破解阻碍行政审批效能的有效途径”,以此为原则,辽宁省下辖的14个地市在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过程中并没有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而是因地制宜,大胆探索,主要形成了三种模式:一是“三集中、三到位”的行政服务大厅模式,代表地区为大连市、丹东市等;二是“行政审批(服务)局”模式,代表地区为鞍山市、营口市、锦州市、朝阳市、辽阳市、沈阳市浑南区等;三是“法定机构改革”模式,代表地区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大连保税区)。

在“百家争鸣”中摸索前进 对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实现形式,至今辽宁省各地干部群众的认识也不完全一致,特别是针对单独设立行政审批(服务)局的争论最多。有的地市本来计划开展行政审批(服务)局模式,但后来却选择了“三集中、三到位”的行政服务大厅模式;有的地市则将“三集中、三到位”的行政服务大厅加码升级到行政审批(服务)局。至于行政许可权的集中程度,有的地市在“升温”,有的地市在“降温”,有的地市则针对不同类型的行政许可权或“升温”或“降温”。辽宁省各地市的情况有所不同,在市、县(市、区)、开发区等不同层次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很难做到“齐步走”,适度差异化运行是符合实际的。因此,辽宁省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过程中充分展现出“包容不同认识、允许各类争论、鼓励差异探索”的务实精神。即便是单独设立行政审批局的鞍山、营口、锦州、朝阳、辽阳五市,其在内设机构、划转事项、编制规模上亦有很大不同。如辽阳市行政审批局于2016年9月21日正式挂牌,内设机构18个,把原来由市政府20个委办局分散办理的165项审批事项相对集中到一个部门办理,由原涉及审批用章40枚统一为审批局1枚印章审批;[12]营口市行政审批局于2016年12月16日正式挂牌,内设机构16个,把原来由29个部门行使的312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权限交由审批局一个主体集中行使。[13]

三、辽宁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缺乏系统的顶层设计 尽管辽宁省针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但仍缺乏一套专门的统一的有步骤的改革设计路线图,这也导致各地市在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模糊不清的认识,进而影响到对改革路径的判断和选择。一是对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理论内涵认识不清。在行政许可权的范围、集中程度、实现形式等方面,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没有达成共识。二是对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实现方式存在争议。各地市对于“成立行政审批(服务)局能否有助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不同意见,甚至在有的地市,部门间对此也是争议不断。三是个别地市对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改革走向不明晰,未能理顺相对集中审批与加强监管的关系,导致改革过程中出现了“审管分离”等问题。以上困扰表明,随着辽宁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持续推进和基层首创的逐步深入,有必要加强顶层设计,适度统一改革路径,消解各类分歧。

发展程度差异大 当前,辽宁省下辖的14个地市皆已成立行政审批(服务)局或行政服务大厅,然而各地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在发展方向、集中程度、具体效果上仍有所差异。从行政审批(服务)局的角度来看,有的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单独运行,实现了编制、事权、人员、印章“集中到位”;有的地市以行政服务大厅为基础,加挂审批(服务)局、营商环境建设局牌子,实现了事权和人员等“授权到位、进驻到位”,各委办局审批办主任经过被授权在行政服务大厅当场审件、当场批件。这两种类型有着实质层面的差别,机构性质和体制运转模式完全不同。从行政服务大厅的角度来看,在运行上,有的地市的行政服务大厅实现了“两集中、两到位”,有的地市的行政服务大厅则实现了“三集中、三到位”(主要是多了“网上集中、电子监察”效能),这也反映出各地市在打破“信息孤岛”、建立统一网络共享平台、加强信用监管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在横向集中管理上,有的地市采取各派驻单位人员分散化区域单独办公机制,有的地市采取各派驻单位人员联合集中审批管理机制,这种办公场所的“物理差别”也会引发跨部门协同审批的“化学反应”。

上下管理体制衔接不畅 在辽宁省,不同层级、不同地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模式并不一致,有的地市成立了行政审批(服务)局,有的地市保留行政服务大厅,有的地市则大力推进法定机构。不同的改革模式在有效突破现有体制固化壁垒的同时也带来了体制横向与纵向衔接“上下不对口、左右不对齐”的隐忧。如各地市在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过程中需与多个省级业务部门对口协调,由于缺乏统一的指导和规范,[14]只能一事一议。特别是在单独设立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地市,因横向整合并入了多项行政许可职能,故对于省里下发的有关生态环境、工程建设、农业生产等专业性较强的审批管理事项行政审批(服务)局需要单独批转,但事中事后监管的职能又保留在原层级行政部门,这使得上下体制衔接、横向部门沟通的管理运行成本大大增加。

事中事后监管滞后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虽有利于适度集中行使事前许可权力,减少过去多部门依次串联审批的时间成本,大幅提高事前行政审批的效率,但其也改变了过去“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审管一体惯性路径,导致了一定程度的审管分离,甚至引发了行业主管部门与行政审批(服务)局之间的业务衔接矛盾。对于集中审批单位(窗口)来说,削减审批事项、降低准入门槛、提高审批效率是其核心目标职责,审批之后的监管职责主要由审批事项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如辽阳市行政审批局在单位职责中明确提出“市行政审批局主要负责集中审批,对审批行为及结果承担审批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日常事中事后监管,对监管行为承担监管责任”,[15]但实际上各行业主管部门尚未很好适应集中审批以后的监管职责,“审批人员被抽调”“业务接手不熟练”“监管章程不完善”“方式方法较落后”等难题还未解决,这也导致实践中监管“滞后”“虚化”“疲于应付”等现象时有发生。

网上信息共享平台不健全 推动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向网上集中是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一种形式,是促进行政审批职能横纵向有效衔接的关键一步。网上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行政审批效率。2020年10月22日,辽宁省政府印发《辽宁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力争实现“进一张网、办全部事”。然而,“一网通办”并非简单的业务上网,不仅仅要“通”,最重要的是得“办”。实践中,有的基层部门对“一网通办”的认识还比较粗浅,个别基层部门甚至还停留在“许可事项网络登记”“所有事项OA系统运行”等初级层次;各地市的网上信息共享平台尚未达到全网流转、完全透明、一网整合的程度,数据接口复杂多样、核心部门信息共享不到位、“信息孤岛”等难题还有待破解。其实,“网上”的难题全在“网下”,技术上的问题很好解决,能否真正有魄力打破部门利益、局部壁垒才是關键。

群众参与改革程度不高 改革的初心在于人民群众,改革的动力来自人民群众,人民群众参与改革的深度决定了改革的效度。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初衷就是满足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发展诉求,解决当前较为突出的营商环境矛盾,提高市场发展活力和创新内在动力。因此,在改革进程中必须注重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择取专家学者的建言、吸纳一线干部的经验。但从辽宁省各地市改革实践来看,少数基层部门仍习惯于“自己点菜、自己端菜”,“闭门问政”多、“开门纳谏”少,结果往往是“政府一头热,市场一边冷”;个别基层部门在征求意见时“走形式、走过场”,甚至是“有开篇、没下文”,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在一些地市,人民群众参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渠道较为单一,政民互动不畅。在笔者看来,要让人民群众真正参与到改革中来,政府不仅要在决策环节注重倾听群众意见,更要在政策实施后了解群众反应、收集群众建议,不断修正和完善改革措施,这就需要构建一套有效的运行机制来提供保障。

四、辽宁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中的难点

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实现形式探索方向非均衡发展问题 《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提出了两种改革方向,即“将政府各部门的行政许可权交由一个部门行使”或者“将一个部门的行政许可权交由另一个部门行使”。目前来看,辽宁省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对后一个方向的探索不多,“三集中、三到位”的行政服务大厅、单独设立行政审批(服务)局都属于前一个方向的探索。这可能与部门间权力的零和博弈有关,各部门抽调部分或全部审批事项统一集中到第三方职能部门遇到的阻力相对较小,而部门之间相互让渡行政审批事项的难度却较大。实践中,部门间相互让渡行政审批事项也较为罕见。一方面,这涉及到上位法律、机构“三定”方案的重新调整,操作难度较大;另一方面,审批权的调整关乎各单位核心权力的重新配置,将其让渡到其他部门容易使部门人员产生不平衡心理,从而抑制各部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此,可以通过抓住机构改革的机会,促进行政许可权在部门间流转或重新配置。当下,辽宁省各地市机构改革已基本完成,“园区改革”还在持续深化,可以在深化“园区改革”的过程中同步考虑“将一个部门的行政许可权交由另一个部门行使”,根据实际情况和改革需要探索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新路。

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范围和集中程度合理化界定问题 集中哪些行政审批权、集中到什么程度;以什么方式进行集中,是横向集中还是纵向集中,是分散集中还是单独集中;在哪一行政层级集中,市、县(市、区)、开发区还是其他层级,目前在辽宁省还未达成共识。这其中有三个难点:一是专业性较强的行政审批事项能否集中起来行使。实践中,大部分地市把相对集中行政许可的事项范围控制在简单、便捷、容易操作、可以即时审核查验的领域,环保、规划、医疗卫生等特殊领域依旧是由行业主管部门横向集中审批。然而,各地市对于哪些属于“适宜划转”事项,哪些属于审批程序复杂、专业要求较高的“不宜划转”事项的认识并不一致,划转事项数量差别较大,[16]一定程度上导致地市间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出现“碎片化”。二是行政许可权的集中程度如何与区域层次匹配。有观点认为:“行政层次越高,集中行使行政许可的难度越大。”县(市、区)、开发区、各类产业园区对于单独设立行政审批(服务)局的积极性较高,但地级市、副省级及以上层次的城市对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探索还存在较大顾虑。三是行政许可向“网上集中”具有替代效应。[17]“一网通办”水平较高的地市对于推动行政许可事项“物理集中”的动力不足,在其看来,既然能够大幅使用网上审批平台提高办事效率,那么建立实体场所的集中审批部门实无必要。

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涉及的行政管理体制联动改革问题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打破了现行的审批权力运转结构,必然会给既有的行政管理体制在职责定位、职能转换、工作衔接上带来一定程度的震荡。审批权力集中到行政服务大厅或行政审批(服务)局之后,原管理部门的审批职能被削弱或被转移,这就需要重新确立“三定”职责,内设机构调整以及重塑监管、执法等行政职能;原上级业务领导部门需要调整指导章程、修改拟办文件口径、调适业务培训范围等工作;原执法部门或承担执法权力的管理部门需要根据集中审批情况适当集中行政处罚权力,对应地还要组建宽口径集中执法队伍。因此,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表面上调整的是事前审批领域,但实质上波及到事中事后监管、执法等深层环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顺利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改革设计是否具有科学预见性和体制联动性。实际上,探索性改革并不总是“先知先觉”,往往需要在试错中完善,在调适过程中一旦处理不好政企关系、部门协调关系就会增添新的改革阻力。

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过程中提升审批效率问题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带来的机构职能重塑和办事空间结构重组直接作用于权力行使方式、审批办理流程等方面,其并不会自动提升行政审批效率,还需要进行一系列的优化,如行政审批部门内部对审批事项的重新归并,对审批流程的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透明化改造;建立统一的行政审批网上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审批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等等。就各地市而言,这些优化事项尚属新鲜事务,由于没有相关经验极易出现管理真空或漏洞。而且,改革带来的增量审批效率究竟是来自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还是来自于行业主管部门的流程优化及电子政务改革,改革带来的审批效率提升能否用其他形式替代,实践中尚存在诸如此类的困惑。事实上,行政许可权的相对集中从来就不是单兵作战,审批权力归集和各行业部门顺势调整優化审批流程、改进审批服务、打破“信息孤岛”、推动电子政务改革等举措是相互促进的关系,如果没有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改革牵引,其他改革推进的难度也较大。

关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后审批与监管关系问题 以往,审批与监管一体化是较为常见的现象。在此体制下,为保证安全并降低事中事后监管成本,管理部门的重心往往会前移,审批大于监管,审批门槛的“水涨船高”也加大了廉政风险。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目的之一就是通过审批权力的适度集中推动审批与监管适度分离,让审批的只管审批,监管的专心监管。然而,由于审批和监管在业务上联系密切,实践中也存在审批与监管能否全部分离、事中事后监管的体制机制如何建立、如何制约行政审批部门的权力集中等难点。在学界,有观点认为,行政许可权改革定位在相对集中,而不是绝对集中,其最初始的含义就是要避免绝对集权,要在权力的重新配置中划定权力集中行使的界限与范围。[18]实践中,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出现也加剧了社会对审批权力过于集中,审批监管过分割裂,事中事后监管兜不住、跟不上、接不好的担忧。

五、对辽宁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梳理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基本目标是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市场的规模随着经济活动的日益丰富而不断拓展。市场不断发育壮大的过程也是政府与市场关系动态调适的过程。构建新发展格局,立足强大国内消费市场实现科技自立自强,需要进一步解除消费限制、解绑创业条件、释放创新活力,而这离不开体制机制的深度变革。就辽宁省而言,体制机制变革的愿望更为迫切,亟待找准突破口扭转市场化不足的局面。其实,这个突破口就在于政府自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可成为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突破口”。[19]辽宁省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上下功夫,正是瞄准了行政体制和政府职能这个重要方面、行政审批这个关键领域,以“物理归集”促进“化学反应”。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存在适用范围和限度 一方面,从辽宁省各地市的实践来看,不是所有行政许可事项都能够集中到行政服务大厅或行政审批(服务)局,一些专业化强的、一旦造成不良后果不可修复的审批事项由相应部门专管还是十分有必要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方向应从关注“集中效率”向关注“集中质量”转换,确定或划转审批事项应因地制宜,一事一议,切不可盲目追求集中度水平指标。另一方面,具有特定改革任务的开发区、各类产业园区、先导区以及经济活动集中的城市适合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特别是适用行政审批(服务)局模式,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推广复制法定机构审批局模式。这样,既有助于其起到体制“破冰”的创新引领作用,也能更好推动其在体制机制上“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至于地级市甚至副省级城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也能收到较好的效果,但需在顶层设计上更为全面细致。这些城市层次范围较高、横向关联较多、纵向影响较大,因此需更加审慎,成熟一个再推出一个,避免因改革思路、改革方向、改革政策出现反复影响到一个地区的决策执行公信力。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存在多种方式 改革的目的就是要打破过去的惯性,在改革过程中也要避免出现另一种惯性,不能主观地将改革方式方法和实现路径限制在已有的典型案例上。《试点工作方案》已为各地预留了较为宽松的探索空间,实践中不应只抓住一种模式盲目推广,而应大胆试验单独集中、分散集中、横向集中、纵向集中等多种试点,摸索出更多的可能和更丰富的经验。辽宁省大连市集行政审批局和法定机构两种改革于一身推出了法定机构审批局就是一种大胆的尝试,值得肯定和鼓励。而且,在改革过程中应注重打消“当前机构改革已经定型了,这个时候不可能再做更大幅度的尝试和探索”等社会疑虑。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机构改革后,编制、人员、职责已全部到位,“前半篇”的文章基本完成,但是“后半篇”的“化学反应”仍在进行,还需要在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中不断校正和修改完善。有些职能或机构“三定”方案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应随着市场经济活动的持续深入发展相应做出科学调整,“将政府各部门的行政许可权交由一个部门行使”或者“将一个部门的行政许可权交由另一个部门行使”的探索还应继续。

审批与监管不能完全分离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不是为了集中权力,而是要在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基础上促进大部制改革,实现执行权、决策权、监督权三权适度分离。过去在行政体制和权力配置运行过程中的确存在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如很多行业管理部门实行“谁审批,谁监管”对号入座式管理模式,审批权与监管权高度集中在一个单位或一个部门极易造成“强审批、弱监管”、滋生腐败等不良反应。因此,通过体制改革将审批权与监管权适度分离既是加强权力运行监督的重要体现,也是从体制上打破事前审批管理路径依赖的重要保障,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正是从行政许可权力重新集中配置的角度带动审批、监督、执法等进一步分权制约的重大改革。当然,改革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权力过于分散与权力过于集中一样不可取。审批、监管、执法是政府在调节市场经济活动中具有密切联系的权力形态,三者之间的关系不是割裂的,而是权力运行的上下游环节,是企业生命周期运行的系统流程。应构建审批监管关联机制,合理确定审批和监管责任,使审批与监管既能相互监督又能相互支持,以包容审慎的原则对待新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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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辽阳市编办.2017年各市亮点工作之二十:“辽阳审批模式”为全省“放管服”探路[EB/OL].辽宁省机构编制网,http://www.lnbwb.gov.cn/zfxxgk/jgbzsmz/201802/t20180209_31673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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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袁雪石.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挑战与发展方向[J].中国行政管理,2020,(1).

[18]刘恒,彭箫剑.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制度变迁[J].理论与改革,2019,(2).

[19]孙立樵.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行政效能提高——以辽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助推老工业基地振兴为例[A].“构建和谐社会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讨会暨中国行政管理学会2007年年会论文集[C].中国行政管理学会,2007.

(责任编辑:刘 丹)

On the Reform of Relatively Centralized Administrative License

in Liaoning Province:Review and Summary

Shen Yi

Key words:relatively centralized administrative licensing power;administrativ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business environment horizontal integration;lateral integration

作者:沈毅

第3篇:我国行政立法的回顾与推导预瞻

摘 要 在当代中国的具体语境下,立法史实际上也是一部微缩的改革史。立法改革所内含的治国新思维和制度现代化诉求,为一场风雨激荡的变革实践指明了基本方向和路径。尤其是那些名动一时、魅力独特乃至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经典立法,更是串起了一条见证改革开放历史进程的精神线索,构成了推动观念变革、社会进步的公共记忆。

关键词 立法程序 民主政治 现代理念 依法治国 公共政治

经过漫漫三十年的努力,截止到2008年年中,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为229部、行政法规近六百部、地方性法规七千多件,一个以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刑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大法律部门为骨架,以各种不同层级的法律法规规章为血肉的现代法制大厦,已经竣工在望。

一、艰难的宪政之路——1982年的新《宪法》不辱使命

“民主”与“宪政”既是法治的基石,又离不开法治的保障。以现行《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立法法》、《监督法》为代表的民主宪政领域的立法努力,在证明这一历史规律的同时,也从根本上重塑了国家的政治品格。法制重建启动后不久,制订一部新宪法便纳入议程。此前,新中国已走过了一条曲折坎坷的立宪道路。1954年的第一部宪法诞生不久,便在政治运动的冲击下几近废弃;1975年的第二部宪法则是“文革”思维的产物,制造了宪政大倒退的悲剧;1978年的第三部宪法虽然于十年浩劫后问世,但依然遍布“左”的痕迹,难以为迷惘中的国家指点迷津。

1982年12月4日,随着新《宪法》的诞生,一系列日后深刻影响中国社会的宪政制度浮出水面: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政精神得以确认,人民当家作主的载体——全国人大的权力名至实归,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大大扩展……尤其令人感慨的是,诸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废除国家领导人职务终身制”“差额选举”“直接选举”等现代政治理念,在中国曾是多年不能触及的思想禁区,而在1982年新《宪法》问世后,这些制度革新一跃成为无可阻挡的政治实践。此后,改革推动修宪、修宪推动改革的互动效应一路唱响。1982年《宪法》于1988年、1993年、1999年先后四次修订,“市场经济”“依法治国”“保障人权”“保护私产”等现代宪政思维纷纷入宪,不断刷新着社会意识和国家价值观,而改革史与修宪史的携手同行,也构成了改革开放以来的公共政治最耐人寻味的记忆。

从历史的观点看,1982年《宪法》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至今仍是不可动摇的现行《宪法》。从本质而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的沧桑巨变,其实都依托于1982年《宪法》所奠定的制度基石和精神源渊。正是从这个意义而言,1982年《宪法》是中国踏上现代民主法治道路的分水岭,它使国家和人民的命运发生了根本转折,堪称改革开放30年最具里程碑意义的立法巨制。

二、触动中国农村最敏感的政治神经——1987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

“海选”村长、民主议事乃至罢免腐败村官等等,如今已是中国农村的日常政治生态。但在三十多年前,所有村干部还是由上级直接钦定任命,普通农民毫无选举权和话语权。促成这一政治巨变的,乃是一部叫《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试行法律。

改革开放后,以家庭联产承包制为标志的农村经济改革率先启动,使亿万农民获得了经济解放,但是由人民公社和生产大队延续下来的农村管理模式,却与农民寻求政治解放的民主诉求格格不入。在此背景下,1982年新《宪法》明确提出在农村地区设立村民委员会,实行基层自治,根据这一宪法精神,制定一部专门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立法努力随之启动。1987年11月24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终于以“试行法”的名义艰难出台。

经过整整十年的磨炼,试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于1998年11月正式“转正”。如今,尽管村民自治的具体实践还面临着诸多的艰难和困惑,但亿万农民政治意识的崛起和民主热情的苏醒已是不争的事实。这些折筋动骨的沧桑巨变,在重塑农村政治生态的同时,也将从全局上深刻影响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而为这些当下和未来的民主政治蓝图绘下原始笔墨的,正是1987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试行法律。

三、“民告官”制度一举惊天下, 1989年催生了《行政诉讼法》

法制重建启动后,《刑法》《民法通则》等重要法律相继问世,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期,中国刑事、民事方面的基本法律已初见眉目,但行政基本大法依然空白,行政诉讼制度,即民间俗称的“民告官”制度更是缺乏足够的法律支持,立法重心转向行政基本法已是时势的必然。而当年急剧升温的政治体制改革势头,更是为民主政治在法制层面的突进注入了强劲推力,并最终在1989年4月催生了《行政诉讼法》。

在中国历史上,《行政诉讼法》破天荒地全面确立了“民告官”制度,这对长期信奉“民不可告官”的国人所带来的心理冲击和思想震荡,用石破天惊来形容亦不为过。正是借助《行政诉讼法》,唤醒了无数公民的民主意识和权利意识,更激起了他们寻求公道和正义的勇气。《行政诉讼法》施行近二十年来,据2007年的统计,这一年全国各级法院受理的一审行政诉令案已突破了10万件。另一方面,《行政诉讼法》也从根本上改造了行政机关的行政模式和思维定势,向来说一不二的行政机关意识到:自己也有犯错的可能,而普通百姓并非可以随便捏来捏去的橡皮泥。从此以后,许多行政机关开始自觉地依法行事,以避免被推上法庭的危险,甚至是最终败诉公堂。

也正是从《行政诉讼法》起,中国对行政法开始有了现代法治意义上的重新认识。由于历史的原因,法制重建后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行政立法更多偏重于授予政府以权威,却忽略了对行政权应有的约束。但随着《行政诉讼法》的出台,程序公正、程序正义的立法新思维得以确立,以监督权力、保护人权为要旨的“控权行政法”蓬勃生长。此后十多年间,《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接踵而至,《行政强制法》正快马加鞭,《行政收费法》亦草案初成。时至今日,中国已基本完成了对行政权力的一条龙法律制约,为行政侵权的受害者提供了全过程法律救济。

尽管由于传统观念和现实国情的影响,《行政诉讼法》的执法实践还面临诸多困境,法律本身也有不少有待改进之处,但一个无法更改的事实是,《行政诉讼法》对社会观念的洗礼,对立法思维的改造,以及对政府与公民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关系的重新调整,乃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最伟大的变革之一。《行政诉讼法》在纠正行政错误、维护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从根本上推动了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历史进程,快速提升了中国法制的现代性、公正性和民主性。正如西方人士所评价的那样:“《行政诉讼法》是中国现代法制的真正开端!”回顾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的立法史,《行政诉讼法》有充分的理由和资格进入最伟大立法的三甲之列。

四、尊重和保障个人权利权,呼唤公正的个人权利理想——1994年《国家赔偿法》出台

公共权力会犯错、会侵权,受害者有权要求其承认错误、纠正侵权。这些观念在《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已渐渐成为社会共识。但更深层次的问题是:权威赫赫的国家机关,需要为它的错误和侵权偿付代价、承担责任吗?对于浸淫了数千年威权统治传统的中国社会而言,这曾是一个几乎根本不敢思考的问题,但1994年5月出台的《国家赔偿法》,却果敢地给出了肯定的答案。

由《国家赔偿法》所确立的国家赔偿制度,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前者主要针对行政机关造成的侵权行为,后者俗称冤狱赔偿,主要针对司法机关制造的冤假错案。无论是行政赔偿还是刑事赔偿,都着墨于对人身权、财产权的全面保护,而人身权和财产权,恰恰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两项公民权利,也是世界人权运动的最高核心。正因此,《国家赔偿法》就本质而言是一部“人权法”体现着法律文明的终极关怀。而在全球范围内,是否构建了国家赔偿的法律制度,也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民主法治水平的基本尺度。

《国家赔偿法》的诞生,意味着行政错误和专横、司法不公和腐败从此有了一道严厉的“紧箍咒”。同时也意味着,遭受公共权力不法侵害的人们,不仅能通过复议、诉讼等途径讨回名义上的公道,而且有权进一步向国家索取精神和财产上的损失,中国对公民权利的法律保护,正是由此前进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有统计表明,2003年至2007年,各级人民法院就审结了1.3万件国家赔偿案。在一些轰动一时的冤案中,正是国家赔偿的“兑现”,让受害者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也让全社会体味到了个人权利的高贵。

《国家赔偿法》与《行政诉讼法》相似,都已启动了修改步伐,并有望催生一部克服时代局限,更加公正的《国家赔偿法》。尽管眼下尚有诸多的不尽如人意之处,但从历史的观点看,《国家赔偿法》最大的贡献并不仅仅对个别受害者提供了法律救济而在于播下了思想的种子——在中国社会启蒙了公正人权的观念和理想。正是从这个意义而言,《国家赔偿法》堪称中国民主法治进程的重大突破,亦无愧于中国走向现代法治国家的经典象征。

五、2000年《立法法》从有法可依走向良法之治

改革开放初期,为了尽快摆脱“无法可依”的困境,“有法比没法好”、“宜粗不宜细”等等成为法制重建的通行原则,并由此创造了惊人的立法速度。经过近二十年的努力,到上世纪末,《刑法》、《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等一些重要法律先后面世,经济法、行政法高歌猛进,地方立法汹涌澎湃,“有法可依”的局面已经基本成形。快速立法固然是中国在特殊历史境遇下的必然选择,但立法速度往往与立法质量有着天然的冲突。随着立法数量的与日俱增,越权立法、立法冲突、部门利益“法制化”等弊端也逐渐滋生蔓延,日益成为损害国家法制的重大隐患。

正是在这样的历史环境下,如何在加快立法的同时保证立法质量,成为上世纪末的重大法治课题,并直接促成了2000年3月诞生的《立法法》。作为一部“管法的法”,《立法法》所确立的立法权限,立法程序、法律解释、立法监督等制度,不仅为立法活动的各个环节订立了规矩方圆,也为割除现实的立法弊端提供了解决之道。《立法法》的问世,同时意味着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源头有了制度化的规范,它为国家宪政建设奠定了一块极其重要的基石,在学界甚至赢得了“小宪法”的美誉。更重要的是,《立法法》促使社会各界意识到,完善的法制,并不仅仅决定于立法数量,更依赖于立法质量。现代意义的法治,也不仅仅是有法可依,更重要的是有“良法”可依。这种对立法更高的期望和追求,无疑证明了社会法治理念的提高,更是国家完善法治水平的宝贵思想资源。

《立法法》颁布实施后,越权立法现象大大减少,“二审制”“三审制”等立法程序制度开始得到严格执行,部门利益“法制化”的冲动屡屡受阻,立法听证、立法草案征求公民意见等民主化措施也频频推行……更重要的是,不再盲目追求立法速度,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开始逐渐成为各级立法机关的共识。从历史的观点看,以《立法法》为时间界标,迄今为止的中国立法历程可以划分成两个时代,前者是1979年肇始,以立法数量为标志的立法“创业”时代,后者则是从21世纪发端的,以立法质量为要旨的立法“深化”时代。这一由量变到质变、从有法可依走向良法之治的历史性飞跃,正是源自《立法法》所更新的立法理念和立法制度。

六、2006年《监督法》二十年磨砺亮一剑,彰显人大职权归位

人大地位和职权的全面崛起,是改革开放后公共政治现代化的重要标志。1982年新宪法诞生后,监督权与立法权共同构成了人大权力系中最重要的双翼,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亦进一步明晰为人大监督的两大方向。但在实践层面,与快速生长的人大立法相比,人大监督因观念、体制等种种因素的制约,长期难以摆脱监督乏力、监督缺位,监督虚置等困境。

另一方面,尽管各级人大一直致力于推进监督实践,并出现了诸如海南人大质询公安厅工作、沈阳人大否决法院工作报告、合肥人大就“汪伦才案件”展开特定问题调查,广东人大掀起“预算监督风暴”等标志性事件,但由于缺乏完善的监督规则,并未全面改观人大监督的整体面貌,而且由地方人大所创制的一些新监督手段,诸如“个案监督”“述职评议”等等,也引起了许多争议。

《监督法》长达二十年的立法之路,见证了人大监督从理念到实践的历史变迁,也见证了不同政治意识、观念和利益的交锋和妥协。因此从本质而言,《监督法》制订之难,不在于该不该立这部法,而在于如何在理想和政治现实之间寻找切实可行的制度方案。由此不难理解,《监督法》在引入监督为民,监督公开等监督新理念的同时,并未试图扩展现有的人大监督权限,而是在现行宪法等相关法律的框架下,侧重于各种监督形式的程序设计,以便为监督实践提供具体可行的操作规则,真正激活人大的监督权。

尽管与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一些草案相比,最后定期型的《监督法》谨慎了许多。但这种务实的立法选择,使得社会期盼已久的《监督法》不再无限期“拖延”,也使国家权力监督体系中层次最高的人大监督获得了更加有力的制度支持。与此同时,《监督法》与先期出台的《立法法》一起,使立法和监督这两项最重要的人大职权都进入了法制之轨,这对宪政建设意义非浅。

七、行政立法的理性与执行难的预瞻

回到中国的立法现实,多年来,汹涌不绝的立法呼吁,确实推动了许多法律的出台或修订,但其立法质量、执法效果是否尽如人意,却不能不令人产生疑问。此外,立法过程中的利益博弈是否有效解决,立法时机、立法条件、立法成本是否合理等等,也需要作出科学的评估。事实上,立法呼吁者在激情之外,应当认识这样一个道理:立法不仅是高超的法律技术和经验结晶,也是各方利益博弈的过程,立法也不是一方的强烈或良好愿望就能轻松实现的游戏。盲目的立法呼吁,反而难以实现立法的初衷。

一个值得反思的例证是,在多年舆论的地毯式轰炸下,《律师法》的修改终于大功告成。然而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律师法》,因为与刑诉法中的有关规定冲突,已经遭遇了执法困境,甚至引爆了行政诉讼案。前不久,北京律师程海因按修订后的《律师法》仍然无法会见犯罪嫌疑人,已将海口市第一看守所诉至法院。

不顾立法条件、立法时机、立法技术的局限,规避各方利益的内在冲突,立法呼吁即使勉强成行,恐怕也难以改变立法滞后、执法不佳的状态,甚至会在短时间内引发新一轮立法修法之争,这恐怕也是许多法律法规频繁修改的一大原因所在。正因此,立法呼吁应当更多地回归理性,更多地考虑立法条件、立法时机等深层次问题,而不应成为自导自娱的精英游戏,或者落入仓促立法、频繁修法的陷阱。如此,立法呼吁才能真正结出合理、科学、稳定的立法果实,有利于国家法制的健康成长。

而有目共睹的是,现行的行政审判制度很难起到应有的作用,其根本原因在于地方行政审判,很难完全独立于地方政府。因此,改造现行行政审判的核心,就是保证行政审判和地方的独立。具体到制度设计上,有以下要点:

一是设立独立的、全国统一的行政法院系统。现行的地方法院行政庭审理行政案件的制度,由于地方法院本身很难完全独立于地方,行政审判必然无法独立于地方。应由国家设立最高行政法院,行政上诉法院和地方行政法院,专理行政案件,监督地方政府。二是法官概由全国人大任命。他们是国家派住各地的、代表国家利益的法官。三是行政法官实行全国巡回。四是对国家任命的行政法官,实行高薪供养。五是放宽行政起诉条件,尽可能将行政纠纷纳入诉讼管道,有序地化解社会纠纷。□

(作者: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副研究员)

作者:薛生全

第4篇:中国行政体制改革30年之回顾

一、1982年的行政改革——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实行干部年轻化

二、1988年的行政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是机构改革的关键”

三、1993年的行政改革——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四、1998年的行政改革——消除政企不分的组织基础

五、2003年的行政改革——目标: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

六. 2008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七.2013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行政体制改革

1.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完成新组建部门“三定”规定制定和相关部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组织推进地方行政体制改革,研究制定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意见。

2.简政放权,下决心减少审批事项。抓紧清理、分批取消和下放投资项目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和资质资格许可等事项,对确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要简化程序、限时办结相关手续。严格控制新增审批项目。

总结:回顾近30 年的改革成就,可以用“一个基本判断”和“一个历史性转变”来概括。所谓“一个基本判断”,即从总体上看,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有力保障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所谓“一个历史性转变”,即基本实现了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政管理体制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行政管理体制的转变。尽管改革还要继续深化,深化改革的任务还很艰巨,尽管建立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还要经过一些时间,但是,从总体上说,体制转换、政府转型已经取得重要成果。

第5篇:中国行政体制改革30年之回顾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领域改革的不断深入,行政管理领域的改革也逐步推进。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中国的行政管理体制进入一个深刻的变革时期。从1982年起, 我们先后经历了五次大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即1982 年、1988 年、1993 年、1998年和2003年。应该说每一次改革, 面临的环境和任务是不一样的; 同样每一次改革的结果, 也是有差异的, 总体上, 我们的行政管理体制经历了螺旋式发展的过程。从过去适应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今天大体能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

一、1982年的行政改革——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实行干部年轻化

1982年开始的第一次改革历时三年, 其目的在于提高政府的工作效率, 实现干部年轻化,减少层次, 压缩编制。

(一)改革背景

1982年,当时中国的社会环境和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第一,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发生了转移。1978年底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把全党工作重点转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第二,国务院机构庞大臃肿。据统计,从1976年到1981年,国务院工作部门从52个增加到100个,人员编制达到51000人。地方各级政府机构的编制也随之增加。1980年8月,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指出,现在“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拖拉,不讲效率,不负责任,不守信用,公文旅行,互相推诿,以至官气十足”,“都已达到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1982年3月8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决议》,改革开放后的第一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拉开序幕。

(二)改革内容

1982年改革的主要内容有:第一,改革了国务院领导体制。为加强集中统一领导,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了副总理的人数,设置了国务委员,由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和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第二,根据重叠的机构撤销、业务相近的机构合并的原则,精简了国务院机构,裁减合并了一批经济部门,大大减少了直属机构。国务院工作部门由100个减少到61个;第三,打破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建立干部退休制度,使一大批老干部退出了一线;第四,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干部“四化”方针,选拔了一大批年轻的领导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岗位,各级领导班子干部的职数也基本实现了规范化的要求。

总结1982年的机构改革,最主要的成果:一是开始废除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二是精简了各级领导班子,三是加快了干部队伍年轻化建设步伐。这次改革之后,国务院各部委正副职是一正二副或者一正四副,部委的领导班子成员的平均年龄从64岁减到60岁,局级干部的平均年龄从58岁降到50岁。这次改革明确规定了各级各部的职数、年龄和文化结构,减少了副职,提高了素质;在精简机构方面,国务院各部门从100个减为61个,人员编制从原来的5.1万人减为3万人。本次改革没有触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政府职能没有转变。

二、1988年的行政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是机构改革的关键”

1988 年的政府机构改革, 一个突出的贡献就是第一次明确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这个关键性的命题。这标志着我国的政府机构改革, 开始突破只注重数量增减和单一组织结构调整的局限,向政府职能的重新选择、重新定位的转变。

(一)改革背景

1984 年, 党的十二届三中通过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 首次明确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要求政府机关实行政企职责分开, 正确发挥政府机构管理经济的职能,要求国家机构按照政企分开、简政放权的原则进行改革。1986 年, 根据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邓小平多次指出要搞政治体制改革,认为不搞政治体制改革, 经济体制改革难以贯彻。1987 年党的十三大明确提出了政府行政改革的任务。1988年3月,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1988年的中央政府改革便是在这样的环境背景下进行的。

(二)改革内容

1988 年的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集中在转变政府积能,下放权力,调整机构,精简人员,搞好配套改革。在改革政府机构的同时,推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抓紧建立和逐步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开办行政学院,培养行政管理人才。

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有:第一,与经济体制改革关系密切的经济管理部门成为改革的重点,在经济管理部门中,又以裁减合并专业管理部门和综合部门内部的专业司局为重点,非经济管理部门也被要求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转变职能、下放权力、调整内部结构和精简人员。如,将国家计委和国家经委合并,重新组建国家计委;撤销了煤炭、石油、核工业、机械、电子等一批专业经济部门。第二,加强宏观调控部门、经济监督部门、社会管理部门以及资产、资源和环境管理部门的职能、机构和编制,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计委成为宏观调控的“三驾马车”。第三,通过试点进行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编制(“三定”),在取得经验后总结推行“三定”制度。第四,力图解决、理顺中央政府各部门间的关系。

通过改革,国务院部委由45个减为41个,直属机构从22个减为19个,非常设机构从75个减到44个。在国务院66个部、委、局中,有32个部门共减少1.5万多人,有30个部门共增加5300人。增减相抵,机构改革后的国务院人员编制比原来减少了9700多人。

此次机构改革的重要性在于按照转变职能的方向和原则,本着加强综合管理与宏观调控,减少直接管理与部门管理原则, 着重对国务院的专业经济部门和综合部门中专业机构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合并,为建立一个适应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要求的行政管理体系打下了基础。

三、1993年的行政改革——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1993 年国务院进行的第三次机构改革是在党的十四大提出在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理论指导下进行的。这次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把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快市场经济发展作为机构改革的目标, 按照政企分开和精简、统

一、效能的原则, 在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一)改革背景

1992年中共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宏伟目标,并要求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组织机构。1993年3月十四届二中全会讨论通过了机构改革方案。这是第一次在中央全会上讨论通过机构改革方案。随后,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从1993年开始,又一轮自上而下进行的全国性的行政体制改革开始。

(二)改革内容 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对国务院综合经济部门、专业经济部门、社会管理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等,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出不同的改革要求, 进行具体的改革调整。具体为:一是转变职能,坚持政企分开。要求把属于企业的权力下放给企业,把应该由企业解决的问题交由企业自己去解决,减少具体审批事务和对企业的直接管理,做到宏观管好,微观放开。二是理顺关系。要求理顺国务院部门之间、尤其是综合经济部门之间以及综合经济部门与专业经济部门之间的关系,合理划分职责权限,避免交叉重复。理顺中央与地方关系,合理划分管理权限,充分发挥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使地方在中央方针政策的指导下因地制宜地发展本地区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三是精简机构与人员。对专业经济部门,一类改为经济实体,不再承担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一类改为行业总会,作为国务院的直属事业单位,保留行业管理职能;还有一类是保留或新设的行政部门,这些部门的机构也要精干。对国务院直属机构、办事机构,除保留的外,一部分改为部委管理的国家局,一部分并入部委,成为部委内设的职能司局。四是规范机构类别。明确原由部委归口管理的15个国家局不再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而是部委管理的国家局,作为一个机构类别,并进一步规范了国家局与主管部委的关系。

1993年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是,实行了中纪委机关和监察部合署办公,进一步理顺了纪检检查与行政监察的关系。其主要成就在于, 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的条件下,对传统的计划、财税、金融、流通、社会保障等体制进行了改革。初步构建了政府宏观调控体系。随着《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从1993 年10 月1 日起在全国正式实施, 初步建立了对国家行政人员进行科学管理的规章制度。

四、1998年的行政改革——消除政企不分的组织基础

1998年的改革是涉及面最广、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政府机构改革。这次改革的目的是解决机构庞大、人员臃肿、政企不分、官僚主义严重等弊端,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发展与进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进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目标是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的国家行政管理干部队伍,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制。

(一)改革背景

1997年十五大报告再一次提出要“推进机构改革”,认为当时“机构庞大,人员臃肿,政企不分,官僚主义严重,直接阻碍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影响党和群众的关系”,1998年3月10日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在这种背景下,新一轮行政体制改革的序幕在1998年被拉开了。

(二)改革内容

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明确职能。明确政府宏观调控部门的主要职能是保持经济总量平衡,抑制通货膨胀,优化经济结构,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专业经济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能是制定行业规划和政策,进行行业管理,引导本行业产品结构的调整,维护行业平等竞争秩序。二是调整部门分工。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在部门之间划转了100多项职能,相同或相近的职能尽可能交由一个部门承担,过去长期存在而没有解决的职能交叉、多头管理、政出多门、权责不清等问题有了很大改进。三是精简机构编制。撤销了几乎所有的工业专业经济部门,共10个:电力工业部、煤炭工业部、冶金工业部、机械工业部、电子工业部、化学工业部、地质矿产部、林业部、中国轻工业总会、中国纺织总会。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组成部门由原有的40个减少到29个,各部门内设司局级机构减少200多个, 机关人员由3. 2万人减为1. 6万人。省级政府工作机构由平均55 个减少为40个, 平均减少20%; 人员平均精简47%, 共减编7. 4 万。

这次改革, 政府职能转变较前四轮改革有了更大的进展, 突出表现在不仅撤销了几乎所有的工业专业经济部门, 而且政企不分的组织基础也在很大程度上得以消除。同时, 完善了国家公务员制度, 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中国特色的政府行政管理体制。

五、2003年的行政改革——目标: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

2003年的政府机构改革,是在加入世贸组织的大背景之下进行的。改革的目的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进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改革目标是,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健全金融监管体制,继续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

(一)改革背景

2000年世纪之交,形势有很大变化,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2002年中共十六大召开提出了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任务,2003年2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意见》,随后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在这样的形势下,2003年开始的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更加注重政府职能的转变,更加注重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更加注重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体制保障。

(二)改革内容

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有:一是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设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二是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改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三是健全金融监管体制,设立中国银行业监__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四是继续推进流通管理体制改革,组建商务部。五是加强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此外,2004年各级政府还以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大了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力度,并取得了明显的进展。2005年4月颁布的公务员法,也对规范行政管理主体、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产生了重要影响。

这次改革的主要特点是:第一,从量的要求转向了质的突破,从重视形式转向了重视内容的调整,从表现层次转向了深度层次。此次改革没有对政府机构人员精简提出具体的数量指标,而是抓住重点,加强宏观调控和执法监管部门,解决行政管理体制中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为促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组织保障。第二,进一步推动了政府职能转变,明确提出政府职能应集中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四个方面,要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第三,从整体上讲,本次改革就是为了解决国务院、中央政府目前面临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也在很大程度上考虑到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中国政府所面临的国际环境的变化。 总结:回顾近30 年的改革成就,可以用“一个基本判断”和“一个历史性转变”来概括。所谓“一个基本判断”,即从总体上看,我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有力保障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所谓“一个历史性转变”,即基本实现了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政管理体制向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行政管理体制的转变。尽管改革还要继续深化,深化改革的任务还很艰巨,尽管建立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还要经过一些时间,但是,从总体上说,体制转换、政府转型已经取得重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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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前段工作回顾

一、前段工作回顾

今年以来,按照综合治税工作要求,为及时掌握企业经营情况,强化税源分析和监控,于三月份建立了县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对业务人员采取集中授课,分别指导、现场办公等形式进行强制性入轨培训,使全体操作人员在30年内精通业务,熟悉操作。通过大力推进综合治税工作经过各成员单位的协同努力,现在综合治税工作已进入健康有序运行状态。一是国税局1-9月份。。。。。;二是地税局1-9月份。。。。。。。;

二、目前存在问题

1、 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单位没有大局意识,对综合治税信息报送不及时,有的还不配合,

甚至还不知道本单位是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导致信息不暢,渠道不通,影响了财政、税务部门对涉税信息的㧧理和税源排查。

2、 人员落实不到位。一些部门对已经确实的信息报送单位和信息员,不经同意和完盖交接

手续就随意调整人员,致使信息报送工作脱节,有的甚至

三、四月信息没人报送,没人过问。影响了综合治税工作的有序开展。

3、 信息质量有待提高。部分单位报送的涉税信息内容不全,表格不规范,空白现象较为突

出。不利于财政、税务部门二次加工,影响了税源信息的 选。还有部分信息重复报适,导致数据利用出现偏差,影响利用效果。

三、几点建议:

1、 财政、国税、地税例会制。建议每月税收申报期结束后,开一次综合治税工作信息会办

会,由财政召集,国税、地税部门参加。研究本月涉税信息比对、利用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解决运行当中的现实问题。

2、 国地联动,堵塞漏洞抓税收。目前,全县23个乡镇便民开票点均已形成了资料传递、

信息共亨、合署办公的良好局面。从而堵塞了漏洞,增加了收入。如青阳镇开票点1-9月份附征城建税、教育附加、所得税等已达135.98万元。但属于重要窗口的泗洪县行政审批中心的国税、地税并没有做到这一点。所以,我们建议:地税局应在行政审批中心国税窗囗设立地税开票处;如果能实现对接,地税收入仅此一项就能增收税收收入500万元以上。

3、 综合治税办公室要根据工作实际,第季度出一次综合治税工作通报。

第7篇:物业保安个人回顾总结

在社区治安防范工作中,物业保安队伍具有人数多、与居民接触频繁、熟悉防范要求等优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物业保安个人回顾总结,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物业保安个人回顾总结1

光阴似箭,转眼间20--年已经过去,我们将迎来新的20--年。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的工作又得又失,有好有坏,为了更好的发扬优点,克服不足,做好今后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内部管理方面:

由于公司的不断发展,保安队伍也在不断的增加。一支过硬的队伍是做好工作的重要保证,在招聘保安方面,我们始终坚持两个原则,一是应聘人员必须有优秀的个人素质,品质端正,精神面貌较好,这样,才能将我们某某物业的精神面貌昭示于社会,使更多的人知道我们某某物业。

二是我们坚决不招聘有前科的人员,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我们队伍的质量。

我们在一手抓人员配备的同时,还一手抓素质的提高。在队伍建设上坚持两个方针,内抓素质,外树形象,多次组织人员进行应急训练,如、军姿队伍训练、礼节礼貌讲解、消防应急训练,突发事件紧急应对预案演练,通过集训不断加强保安自身素质。更好的为业主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及企业形象,促进我物业公司健康发展。在训练中既锻练了队员之间的协调能力,也锻炼了团队合作精神,使队员能尽快掌握各项基本的本领,达到公司要求。

今年,由于保安人员招聘困难,公司领导及时的调整了保安工资,这一重大改革有效缓解了招聘困难压力,解决了--年长期影响保安部管理的严重缺编、缺岗、积休等多种问题。

二、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小区的安全防卫

今年,保安部继续脚踏实地抓好小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小区日常安全巡检和巡查监督管理,做好经常性的安全大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较多的个别小区进行了加强管理,做为工作中的重点。如:某某小区,外来人员和车辆较多,小区又大,很容易发生盗窃案件,为了避免盗窃案件的发生,我们及时的调整了工作方法,

1、所有出入小区的车辆我们实行了发卡制度,无卡的不准进出小区,必要时需和业主打电话联系,征得业主同意,方可进入小区。

2、对电动车我们实行了查车锁制度,每个出入小区的电动车,必须检查车锁,车锁如有被别痕迹,立即扣留,待核实无误后放行,外来人员必须拿有效证件登记(如身份证、驾驶证等)方可进入小区,这样一来保证了小区的安全问题,也保障了小区业主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由于工作认真,一年来我们保安共抓获了偷盗电动车犯罪分子二名,偷盗工地建筑用品的二名,一分别交由刑警队和派出所处理,在工作的同时我们还大力发展好人好事,一年来我们保安在巡逻过程中共拾到手机4部,手提电脑一台,我们保安大力发展拾金不昧的精神,将物品一一归还失主,均得到了业主与领导的嘉奖与肯定。

三、协同公司各服务中心,做好服务与安全保卫工作

今年,保安部与公司各服务中心积极配合,保证了,公司运动会,某某三期,某某社区交房等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了运动会现场和交房期间的正常秩序。

四、提高自身素质,以实际行动感动业主

因为保安肩负着小区的治安管理,势必要对小区出现的一些违规行为进行制止,但个别业主极度不理解,对我们保安进行多次打骂,使我们的人身安全受到了威胁,但我们始终坚持公司制度,尽量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多次给业主做解释工作,由于我们保安始终保持冷静的态度处理这些问题,得到了广大业主的支持,使我们保安工作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我们在室外站岗的保安人员,为了小区的安全,他们秉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在自己在岗的12小时内,无论严寒酷暑、刮风下雨,他们都坚持在工作岗位,指挥着车辆的进出工作,尤其是在寒冷的冬天,有的保安手脚冻得都麻木了,他们也没有脱岗的行为,这种精神得到了公司员工和广大业主的赞许,也成为我们小区一道靓丽的风景。

当然我们还存在很多不足,但我相信,在领导的关怀与指导下,在同事的帮助与支持下,在队友的努力与合作下,我们某某保安将会更加完善,更加成熟。以上是我们保安部20--年工作总结。不到不拖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

物业保安个人回顾总结2

保安的工作,也是这个月告一段落,要结束了,回头看这月的工作,自己其实也是积极的把日常工作去做好,和同事一起配合做好小区的安保,确保小区的安全,同时自己也是有所收获,得到成长,在此也是对个人的保安工作来做好总结。

在小区的保安工作之中,自己也是积极的做好该做的工作,无论是巡查,站岗,出入登记检查等,同时自己也是感受到的确保安的工作每日比较的单调,但是在这和单调里面也是需要我们严谨认真的去做好才行的,同时也是在这工作里头清楚,保安的工作是要对小区去负责,这个月小区也是没有发生什么大事,虽然也是有业主们有一些冲突矛盾,但是我们也是及时的去发现,并进行了制止,让小区是安全的,对于出入的人员也是做好确认,避免陌生人进入,或者可疑的人员,同时在巡查的过程之中,也是确保了消防设施是可以使用,去做好了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当有紧急情况下,是不会出问题的,这月也是天气炎热,我们也是在门卫处准备了一些凉茶,对于出入的人员予以消暑,特别是一些出入维修相关的人员更是如此,炎热的天气也是需要做好工作。

个人来说,除了工作,自己也是每天回去之后会去反思,看看一天工作里头是否有还要改进的地方,特别是看是否有遗漏没做好的,时刻的提醒自己,作为保安,只有严谨细心才能确保工作做得更好一些。这月工作不是那么的多,所以我们也是参加了关于消防的培训学习,在这学习里面也是更了解了关于消防的相关知识,对于一些技巧,一些安全方面的了解更加的清楚了,多去学习,对于自己的保安工作也是可以更好的做好,虽然自己仅仅只是在小区的基础保安工作,但是我也是清楚,无论是在什么样的岗位上,学习都是非常重要,只有自己不断的成长,去进步,那么当有机会到来,自己才能去抓住,同时也是感受得到,的确收获到的,也是让自己对于以后的工作更有信心去做好。

八月的结束,也是意味着九月要带来,自己的工作也是要继续的来做,同时要不断的进步让自己把自身一些还不足的地方去提升,改进之后才能让保安工作做得更为出色,为小区的安全做好自己该尽的责任。

物业保安个人回顾总结3

----年8月26日加入的美好愿京物业有限公司。在此工作,从一名队员到现在的保安部负责人,不能说好,也不能说满足,只想把事情做得更好,做到锦上添花的好,也想使自己有更好的发展,积累的经验。往事如昨日,在此的日子里,领导的关怀和教诲,同事的关心和帮助,还有自己洒下的汗水,付出的艰辛以及收获的喜悦,都是甘露和沃土,它造就了我的刚毅、勇敢和执着,给予了我很多的人生启迪和生活激情。这一段经历将延伸到我慢慢的人生旅途之中。多年以后,当我再次翻开这充满了青春活力和晶莹汗水的篇章,你会看到一幅幅五彩的画卷迎面而来,一个个鲜活的面容浮现在我的面前,我会从中获得一份慰藉,一缕回忆,一瓣馨香,几多感动和鞭策、、、、、、

回忆过去,展望未来。怎样管理好本部门工作呢?要达到管理好部门工作的目的,就必须有明确的目标。而公司要求的目标是:以高标准,严要求确实训练一支“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高素质队伍。像黄总要求的一样:有军人的气质,有军人的素质,来迎接新的挑战。而招来的保安一般都是才从学校步入社会或者是一些没事做的社会青年,很少能招到几个受过正规培训或者训练的人。因此要达到目标除了必须加强培训和训练外,还要从计划、组织、激励等方面着手。

一,计划。

1,计划工作的划分与计划工作的管理。

计划工作的划分主要是指:将计划要完成的工作分配到最适合的班或者个人。主要采用三种方法

〈1〉由上而下的方法:将所要完成的工作层层向下划分,直到每人。使每人都明白自己所要完成的工作。

〈2〉由下而上的方法:先将全部必须完成的工作划分给每人担任,再将工作任务并到各个班,然后集合各班的工作,就是部门要完成的工作。

〈3〉按流程划分:针对某项工作的流程顺序,从工作开始到全部完全成,逐步考查每项基本工作,并使每个步骤的工作确实有人承担。

计划工作的管理主要是指:将分配到班或者到人的工作进行管理,确保其完成得更好。主要采用三种方法

〈1〉按计划的内容管理:某项工作由谁领导,就由谁作出计划,并按照其内容完成好此项工作。

2〉由下而上的方法:先将全部必须完成的工作划分给每人担任,再将工作任务并到各个班,然后集合各班的工作,就是部门要完成的工作。

〈3〉按流程划分:针对某项工作的流程顺序,从工作开始到全部完全成,逐步考查每项基本工作,并使每个步骤的工作确实有人承担。

计划工作的管理主要是指:将分配到班或者到人的工作进行管理,确保其完成得更好。主要采用三种方法

〈1〉按计划的内容管理:某项工作由谁领导,就由谁作出计划,并按照其内容完成好此项工作。

〈2〉按计划的类型管理:各层的计划由其负责人制订,但下一层次只能按上一层次的内容制订而制订。

〈3〉按计划的阶段管理:计划制订后,每个阶段均应有专人负责。

在计划工作时必须注意的问题:1必须把工作分配给最适合的班或者个人做。2应力求管理上的方便。3应有助于工作的协调。4必须考虑人员的需要和满足。5尽量减少费用。6分工要公平公正,有利于人群关糸的发展。

二,组织。

1,集权与分权管理。

〈1〉集权管理:也称“独裁式”管理,指把本部门的所有权力集中于部长一人,包括人员休假、请假、日常生活管理等,对所在部门所有人有招聘与解聘的权力。这种管理适应才建立的部门,在没有培养好副手和下面的人之前,就必须这样做。

〈2〉分权管理:是指权力不限集中于部长一人,队长、班长也有一定的决定权。这种管理适应以成型的部门,可以充分体现民主,队员也会觉得被重视。但只能说是适当分权。

集权可以控制部门人员以部长为核心的团结一致,统一指挥,更好的更有效率的完成工作,到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实行适当的分权管理,有利于调动队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考虑有关因素,以决定集权和分权的程度,才能明确组织结构,确保上一层在下一层的权威性。

2,组织的运用。

〈1〉制订各种工作制度:是指具体规定工作的起点到终点应经过的中间部门,以使各部门的工作能按照一定的次序与方法进行,同时,集合全体组织、协调一致地执行工作制度。

〈2〉制订各种工作方法:是指以人或部门为基准,制定工作的方法,使各级人员对于职务与责任都有明确的观点,并且有完善的执行工作的标准方法。

〈3〉制订监控方法:是指常观察监督和控制自己管理范围内的事务或工作,并予以协调统一,以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4〉表册记录和汇集报告:是指建立适当的表册以作记录,记录是一切报告的根据,汇集报告是监控事务或工作的依据,是意见沟通的重要渠道之一。

在组织运用时,除上述四项具体方法外,还应注意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非正式部门的引响等.

3,组织管理.

不管是什么组织,其管理的目的均在于使组织内部每个人都能克尽职责,每个部门都能发挥其功能,并能彼此协调工作,共同达到组织的目的.

如何才能有较好的管理?除了必须考虑个人的各种要求与工作环境及物质条件外,精神方面的东西也不能少,多交心,多鼓厉,多搞有利于团结的活动,尽量不使其员工感到无聊.最主要的是多在员工身上花时间,培养感情或想办法对付问题.属于组织社会环境方面的问题,就应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1统一目标做好协调工作:本部门目标明确后,必须让每个班,每个人都了解本部门的总目标内容,了解自己的作用及与其它部门,其它部门人员的关糸,不能只为了达到自己的目标而影响大局.

2谋求任务的`一致:在本部门班以下人员,可能同时接到好几个不同部门主管或经理的任务指挥,如果这些指令相互抵制,将使他们不知如何是好,因此发号施令的主管或经理应当先彼此协调好,间接部门主管或经理最好是跟直接部门主管协调,由直接部门主管执行,在不违背大目标的原则下谋求任务的一致.

3权责相称:一般正式的部门对于工作人员的权责都有明确的划分,权力和责任不但需要明确的划分,而且要力求相称与公正否则不仅影响职工的工作情绪,还可能没有充分的权力,使某些人无法完成好自己的任务.

4划定管理范围:一个部门的主管所能影响的部属人数有限,不宜将管理的范围过于扩大,应根据工作的性质,主管的能力,部属的训练,上下沟通等实际情况,而划定一个适当的范围.

5良好的意见沟通:意见沟通有上情下达,下情上表的作用,同时是提供资料的渠道,也是部门做决策的工具,因此凡是阻碍上下沟通的情况,应尽量避免.管理的层次分得太多,有碍上下层意见沟通,但层次太少,则又可能扩大各层主管的管理范围,因此两者之间应取得均衡,应听取直接主管的见意.

6适当授权:部门规模扩大,业务活动繁杂与专业化之后,应当建立授权制度.这是因为业务繁杂后,高阶层管理人员无法应付全盘事务,管理所需要的知识日趋专精,一个主持人不可能对各种知识均能通晓,同时现在职工都希望被重视,参与管理.授权不但可以满足职工的成就欲,也可激发其工作潜力,提高工作积极性.

7必须具有弹性:组织管理应具有一定的弹性,不能墨守城规,一成不变.才能适应内外不断变化的情形.

8节约费用:组织精干而有效,不能因为人设事或者因人设机构,规定几个人干就几个人干.

其它如专业化“有较控制“多培训,多练训也可以做为原则考虑.

三.激励.

1,正面的激励.

1激励可以调动人潜在的积极性,出色地去实现目标,不断提高工作绩效.像部门中的人员有好的“中等的“差的之分,可以通过各种激励办法,使其表现好的继续保持积极行为,表现一般的和表现差的人,逐步地的转变为主动的为部门多做贡献的成员,促使的人自愿为实现部门目标而奋斗.而激励的对像要求也是多方面的,要满足这些要求就必须采取多种激励的办法,包括多给钱“权谊和关心“尊重,好的工作条件,有趣有意义的活动等等.

物业保安个人回顾总结4

20--年即将过去,我们将满怀信心地迎来20--年,过去一年,是公司提升企业安全、服务品质的一年,也是保安部贯彻公司、管理处指标完成的较为理想的一年。以下就是物业保安个人年终工作总结。

一、培训资料方面:

保安部在20--年制定了《新员工上岗前的培训细则》、《班次岗位安排及巡逻路线的规定》、《办公楼大厅岗管理细则》;重新修改了《各岗位职责》;重新整理了消防《四个能力》、《保安员权限》、《保安员仪容仪表规范》、《保安员工作纪律》、《保安奖罚制度》等,并定期进行培训。

二、安全管理方面:

安防管理:本队严抓两出入岗对外来人员、外来车辆的登记制度,发现有漏洞马上整改,巩固安全防范措施;巡逻人员每小时检查单元门关闭情况,各队员随时发现随时关闭。6:00—20:00每小时巡视园区周边、地下车库及外围,20:00—00:30每小时巡视园区周边、各楼栋、楼顶、地下车库及外围等,00:30—6:00每小时巡视园区周边、各楼顶、地下车库及外围等,并做好签到及记录,如需整改以工作联系单的方式发给管理处派单。不足的是缺少了内部的安全管理,像出租房、公司这一类,此事因各部门配合做好登记、审查工作,以免混进不法人员,下一步进行这一方面的管理及改进。

三、消防管理:

20--年初本队在本管理小区的各个消防器材上贴上提示语和使用方法,张贴消防知识于各楼栋明显处;本队严格落实消防‘四个能力’,每月进行1—3次消防演练,让队员能熟悉和简单的使用消防器材;每月一次消防大检查,每日视查的工作;另本小区因多数消防系统故障,经报告业委会、房管局,20--年10月份对全部的消防系统进行了维修(现已经接近尾声)。不足的是办公楼中控室没有人员配置,希望能引起重视。

值此辞旧迎新之际,对一年的工作进行回顾,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以利于在新的一年里扬长避短,再创佳绩。

物业保安个人回顾总结5

在我们物业公司做保安班长的时间里,我认真的工作,积极的带领我们班组做好保安的工作,现在就这一年来的一些工作做一下总结,不但是一种回顾,同时也是反思自己是有哪些的不足需要去改进,哪些方面还能在明年做得更加的好。

一、安保工作

日常的巡查,消防设施的检查,作为保安,我知道,要保护公司的人员和财产安全是我们的职责,同时也是必须要做好的,作为班长,我的责任更是更重,不再是像以前只是做保安员一个人做好就行了,现在我是要带领我们整个班组去做好,刚开始的时候,其实我也是很有压力的,但是领导信任我,提升我来当班长,那么我就不能去辜负了领导对我工作的一个支持,也是要去做好,这一年来,我们班组也是很好的把工作给完成了,同时也是积极的配合公司的一些大型活动的保安工作,确保了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学习培训

作为班长,我知道我要学的东西有很多,要管理好整一个班组去做好工作并不容易,这一年来我也是积极的去参加培训,学习一些管理方面的知识,并且也是组织我们班组一起学习,特别是一些保安最新的知识,以及消防的一些知识,让他们更懂得这份工作并不是随便在那站着的,而是有很多要学的,很多东西是需要我们去掌握的,才能更好做好我们的一个工作,而不是一直不学习,那样的话,很容易被淘汰,同时真的遇到一些事情发生的时候,也是不能处理好的。

三、人员管理

这一年来,我们班组也是有人员的流动的,有老员工的离职,也有新员工的加入,这种情况其实挺不好管理的,毕竟有员工离职,其他人也是会有情绪的变化,毕竟一起工作那么久,同时新人的来临也是会再次的有情绪的一个波动,新人想要融入我们班组的集体也是不那么容易的,但是作为班长,老员工离职的时候,我也是很好的和其他同事聊天,了解他们的想法,确保工作顺利的进行,新人进来了,我也是积极的去培训,让其更快的掌握我们的工作,同时多去沟通,了解新人,让他们更快的融入到我们的集体当中。

一年的班长工作结束了,我知道我的管理做的还比较稚嫩,毕竟我做班长的时间也不是很久,但是我知道,我来年一定会有进步的,同时相对于之前,我的工作也是越来越做的好了,也是要在今后继续的发扬这种精神,让自己把班长的工作做得更好。

第8篇:羽毛球赛回顾总结

花木店“第一届花木杯羽毛球赛”分享

【前情提要】:这次比赛从提出到举办不过一周而已,并非正规比赛,更多是欢迎大家都来参与羽毛球运动。请各门店小伙伴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比赛性质。

一、前期准备(物料准备)

1. 场地两片两小时,180元

2. 选手用拍(之前club用的或自带),用球(880+930) 3. 饮料(一人一瓶) 4. 奖状:自行打印,然后塑封 如:

5. 奖品:可以向DMI拉赞助。比如我们混双冠军的奖品是SS16新款服装一套。

二、比赛规模:

给大家的建议是,不要低估蓝血人的热情。提前决定好比赛规模,给足大家时间报名,灵活地变化赛制。花木店这次比赛本来预计只有8个男单,四组混双。后来变成一场有Zone manager+店长+副店+OP+9个RR+12个FT参与的豪华赛事。(我们这次并没有主动去邀请任何一个老板,全部是选手自己报名。)

但我依然可以给大家分享一下我们是如何吸引到老板们的。 1. E.g.“第一届花木杯羽毛球赛”。首先,要自信地放手去把比赛搞大,越是老板,越会有意识去支持这样有意义的大型比赛。 2. 制定有趣的赛制和奖项,比如我们特意设置了混双(你们懂的),颜值奖(穿戴artengo单品最多的选手),人气奖(朋友圈点赞人数最多的选手或观众)。举个栗子,比赛开始前三天,几乎每个人见到我都叫嚣颜值奖是他的,然后我会告诉他这个奖已经内定了因为当天我会穿三双artengo的袜子,然后对方说他穿四双…… 3. 前期宣传:微信、邮件、张贴报名表,以及口头宣传。尤其是报名表,张贴后会比较醒目,而且一旦店长把名字写上之后……你懂的。

4. 其实Zone manager只是恰好那段时间在我们店里实习,so…… 5. 我们要求所有选手必须穿迪卡侬旗下品牌服装,鞋子不限。

三、比赛过程

赛制上,由于时间短,场地少,人数多等原因,我们采取了21分制,一局定胜负的规则。比赛顺序为男单和混双交替进行。

注;花木这次比赛的目的是让多数人都能享受到比赛。所以我们最终没有严格按照原定人数来,而是根据实际报名人数调整了赛制。如果是奇数组,就先抽出一个幸运组直接进入二轮,如果是偶数组,则两两比赛。所以,赛制变与不变,是根据你的比赛的定位来的。 【友情提示】:不要高估蓝血人的纪律性。

几十个人在场馆内,控制起来略微有点困难,可以考虑将前期抽签热身环节再规范化一下。如果比赛规模大的话,最好有一个主办方的人可以全程hold比赛(我们的主办方全去参赛了……虽然我们拿了大满贯回来……)

最后一个温馨提示: 提前找专人照相 提前找专人照相 提前找专人照相。

Any question, please feel free to ask.

第9篇:回顾”十五”期间民族工作总结

“>回顾”十五”期间民族工作总结2007-02-06 09:54:17

“十五”时期,是我区综合实力提升幅度大、城乡面貌变化快、人民群众受惠多、经济社会发展较快的时期之一。五年来,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族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的决定,我区的民族工作在发展少数民族经济、文化、教育、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喜人的成绩,为使少数民族群众充分享受国家对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我区积极根据本省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很好的维护了我区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利益。

认真做好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不断加大民族政策制定工作力度。

我区历来十分重视党和国家民族方针政策的宣传学习。为帮助广大干部群众学习理解《民族区域自治法》、《黑龙江省民族乡条例》、《黑龙江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黑龙江省民族教育条例》、《黑龙江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和大发[2002]12号文件,将其内容作为2001年——2005年普法的重点内容,利用下乡宣传、会议宣讲、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宣传、讲解民族政策,使人们了解、掌握民族政策知识。多年来,每一次的宣传活动都能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以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方式。2004年,结合省民委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我局积极响应号召,为迎接大兴安岭地区开发建设40周年迎庆活动,8月14日,开展了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周活动。我们采取在新世纪广场及加格达

奇区人民政府门前悬挂标语横幅并设立了宣传台,为了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我们还请来了老年秧歌队,协助宣传。在宣传游行过程中,由身穿民族服装的工作人员向过往行人发放宣传单,广大群众对我们的宣传形式十分关注,纷纷前来索要宣传单,共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宣传手册上百册,还通过电视台和报社等新闻媒体向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

利用好鄂伦春族下山定居50周年纪念活动有利契机,积极开展普及民族政策、民族法规、民族知识的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民族工作,关心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良好氛围,我局协调行署广播电视局制作了专题片《巨变》连续10天在大兴安岭电视台上播出,还组织了15篇专稿在《大兴安岭日报》上刊发。

我区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

的决定》(黑发[2000]11号)文件,于2002年起草并实施了《中共大兴安岭地委、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关于贯彻落实黑发[2000]11号文件精神的实施意见》(大发[2002]12号)。2005年,会同地委统战部、地区人大、地区政协等有关部门,开展对大发[2002]12号文件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并写出了《关于检查县区贯彻落实大发[2002]12号文件精神情况的报告》上呈地委。同年,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还起草了相应的实施措施。

大力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各项事业

每年,我局都深入少数民族地区,及时了解少数民族群众的困难,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困难。做好每一年民族资金项目的申报和落实工作。

我区“十五”期间在两个鄂伦春民族乡的资金投入上加大了力度。2001年---2005年,省、地、县各级部门在民族

乡经济建设方面总投入资金达3506万元,其中,省投入资金1300万元,行署投入万元,县政府投入万元。比“九五”期间(1996年---2000年)资金投入总数增加了近5倍,这些资金分别使用于乡村公路、水电设施、民族教育、文艺科技、卫生、种养植业等项目这些资金的注入对两民族乡村的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民族乡经济发展通过政策扶持、资金辅助等方式,较“九五”期间有了长足的发展。粮食总播种面积由3018公顷增加到57公顷,主要农作物大豆总产量由1608吨增长到4280吨,并且较“九五”期间的传统农业生产新增加了绿色作物种植;民族乡畜牧业发展大跨步提高,大牲畜存栏由“九五”末期的1074头,发展到现在的5195头,增长近5倍;农村合作经济收益,由“九五”末期的2613万元增加到现在的4285万元,增长了近2倍;人均收入由2524元(997户)增长到“十五”末期的3134元(1637户),增

长了610元。

随着经济的增长和人民生活需求的提高,我区将民族工作重点之一投放在改善民族乡村人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上来,利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鄂伦春族生产生活资金和鄂伦春族下山定居50周迎庆活动投入等资金,积极为两个民族乡改善基础设施。2003年,为庆祝鄂伦春族下山定居50周年,省、地、县、乡各级党委、政府对迎庆工作十分重视,共为两个民族乡确定迎庆建设项目25个,累计投入各类资金万元。“十五”期间,共为两个鄂伦春族乡解决了乡医院门诊楼、乡中心校教学楼、安装了鄂伦春族乡村自来水网、修建了乡村水泥公路、兴建十八站鄂伦春民族乡文化站、新建白银纳鄂伦春族风情园、维修输变电线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比较“九五”期间,改善了医院、学校低矮潮湿、危房的状况,分别建起了1600平方米的医院门诊楼和2000多平方米的教学楼;结束了人们多年来饮用地表水的状

况;丰富少数民族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组建了文艺队活跃在乡村文艺舞台上;现在两个鄂伦春民族乡有12个行政村,其中民族村2个,通电村10个,其中通国电村1个,通邮村12个,通路村9个,通自来水村3个,通电话村10个,通有线电视村11个。

我区积极参加历届“全省少数民族运动会”和“全省少数民族文艺汇演”活动,均取得了优秀的成绩,特别是2005年第四届全省少数民族文艺汇演,我区代表队收获颇丰,共取得声乐类、舞蹈类、词曲创作等类的9个奖项,被评优的舞蹈《快乐的鄂伦春族少女》作为获奖优秀节目参加了汇报演出。

“十五”过后,盘点民族工作的收获,喜人的亮点很多,2004年,召开了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共表彰了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15个,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67人;同年,行署民族宗教局被省民委、省宗教局评为“争先创优活动”优秀单位;2005年,大兴安岭地区

行署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同年,行署民族宗教局被省政府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回顾“十五”期间的种种收获,站在新的起点,坚持科学发展,我们还应清醒认识到在民族工作前进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民族经济结构还不够优化,经济增长方式比较粗放,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任务艰巨;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民族乡村自我发展能力不强,农民持续增收困难;收入差距拉大,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和改革攻坚的难度增加;民族工作的政务服务水平还需提高。我们一定要增强历史责任感和忧患意识,认真对待和解决这些长期积累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百倍的信心和干劲,认真做好“十一五”期间的民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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