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律师推荐

2022-08-1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深圳律师推荐

大型律师事务所选型方案推荐

方案一:FORP管理平台全面版

FORP律师事务所作业流程管理平台全面版,包括作业流程管理、案件管理、客户管理、律师知识管理、律师个人工作平台、行政办公、人力资源和费用管理等几大模块。

FORP律师事务所作业流程管理平台全面版,除经济版提到的基本模块外,增加了案件管理、客户管理、行政办公、费用管理几大功能。对人员架构复杂、业务全面、案件交叉的大型律师事务所比较适合,对其管理模式的规范起到很好作用。除上述提到的作业流程、律师知识管理、律师个人工作平台、人力资源管理的优点外,还有以下特点。

案件管理

从案件的建立到归档,其中包括收案登记、删除、查询、统计,案件任务分配,案件编辑和案件结案等步骤,FORP通过动态管理和静态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一套规范化的管理程序,并与工作日志和法律文书有机结合,如盖章申请、审批及内部控制管理。提供各种法律文书模板,办案中的各种事件(包括开庭时间、客户接洽等)可以设置自动提醒功能,提供案件协办人员的选择等等,从而实现了案件管理一体化。

客户管理

FORP的客户管理把客户分为潜在客户和现有客户,可根据情况把潜在客户转换为现有客户。从客户资源的开发,包括客户信息的登记、编辑和查询,到客户的费用跟踪和统计,以及客户投诉、反馈处理等方面,形成完整的体系。

行政办公

FORP的行政办公模块可自定义工作流方向与步骤,各种文件及申请可以网上审批与签发,对工作过程进行实时跟踪,掌握工作处理情况,实现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对各种资产的统计、查询、借用等进行管理。同时可将多方面信息进行全方位传递,还可对图书、证照以及无头行政文书等进行分类管理。

费用管理

任何经济行为最终必然反映为财务行为。对于律师事务所,管理案件的过程和规范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其最终目的是在为客户服务的同时,创造企业价值。FORP可以帮助事务所管理每个案件、每个律师在作业过程中的费用,并可以提供图形化的分析统计功能。

方案二:金助理“综合协作版”

金助理的“综合协作版”是专业为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而设计的,其目标是帮助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提升管理流程效率,整合分散资源,建立业务质量控制体系,搭建起一个跨地域、分布式管理的综合性协同工作平台,适合于希望进行全面信息化管理的律师事务所。

“综合协作版”的主要特点:涵盖业务管理和所务管理,重点在案件的过程控制和协同办公上,包含事务所收案、立案、办案、结案的集中统一管理,以及律师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办案。

“综合协作版”的主要功能:

各种统计分析、利益冲突检索

业务资料的基本信息维护

律师办案进度管理

律师个人日程安排、事务处理

辅助人员的工作考核、绩效评定

内部交流、外出登记、资源共享

所务管理(人事、通知、会议管理等)

“综合协作版”的系统模块:

a公共门户

公共资源:外出登记、法规查询、电子邮局、在线用户、在线法规

共享资源:文书范本、常用法规、典型案例、内部论坛、常用网址

实用工具:通讯录、 万年历、 天气预报、费率计算、邮政区号

业务平台

My Office:日程安排、任务计划、工作记录、业务文档、短信互动

客户管理:客户档案、合作单位、顾问单位、名片夹、案源管理

案件管理:收案登记、办案控制、结案归档、收支记录、流程审批

统计报表:财务统计、价值分析、案件统计、汇总分析

所务平台

所务管理:通知公告、公章管理、会议记录、图书管理、规章制度

人事管理:人员管理、部门机构

系统管理:修改密码、参数设置、角色管理、用户管理、登录日志

方案点评

此方案最大优点是针对某一个案件、一个临时小组或者其他任意组成的成员,用户可创建多个协作区,组织协作内容,自主决定成员结构,控制访问权限。用户可以随时随地召开网络会议,共享文档资料,安排小组日程,交换名片,交流思想及实现远程同步操作等,从而实现与办案伙伴之间灵活高效的作业协同与群组互动。

类似一个虚拟的会议室或办公室,可实现固定或非固定组织内的成员协作和信息共享,提高组织的团队协作能力,很好解决案卷协作问题。

同时能为领导提供案件进度、案件成本等管理决策信息;通过业务和财务行政管理、律师考核等全面管理建立强大的信息数据库,使合伙人能够通过电脑对律师事务所的业务、财务、行政、律师职能等能够准确、全面进行评估,并辅助决策。系统支持多种数据备份机制,确保数据的安全性,保证所内各级领导充分享有恰当的权限。

方案点评

该款企业管理软件的主要特色是客户体验丰富,主要包括:

逐字匹配:可实现逐字匹配,防止客户资料的重复录入。

即时冲突检索:可进行即时冲突检索,防止案件利益冲突的发生。

可以定制各种Word模板,直接从金助理中生成所需的文档并打印。

可以通过导入工具将原有的收案登记资料一次性导入金助理系统。

,三分钟内建立一套完整的客户案件管理体系。

• 合同号生成机制:可以根据各个律师事务所不同案件的合同号规则,自动在收案时生成相应的合同号,使合同的登记、查询和管理变得轻松自如。

• 案件自由多级分类:案件不是死板的分成诉讼、非诉、顾问等,而是根据不同事务所的实际情况自由进行多级分类,并对应不同的业务类型模板,使案件管理真正科学专业。

总体评价

1.方案特点比较

FORP律师事务所管理平台全面版的最大优点是以工作流程管理为主线,通过工作流程的规范化和程序化帮助组织建立完善和规范的行为模式,同时使实践经验和知识得以保留和沉淀,以供他人分享和借鉴。

金助理“综合协作版”可以帮助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提升管理流程效率,整合分散资源,建立业务质量控制体系,搭建起一个跨地域、分布式管理的综合性协同工作平台,侧重于事务所业务收、立、结案的集中统一管理。具体办案过程由律师单独控制,也可进行合作办案管理,保密性较强。

2.适用对象分析

这两个方案虽都定位于中小型律师事务所,方案一比较适合业务繁杂,走专业化道路的大型律师事务所,方案二定位于希望进行全面信息化管理的律师事务所。

导购信息

FORP律师事务所管理平台购买方式

1.登录西部世纪网站:www.forp.cn,会弹出“FORP洽谈通”的对话框。点击产品咨询或业务咨询,直接与西部世纪销售人员在线沟通。如果销售人员不在线,填上您的姓名、邮箱或电话,销售人员会及时与您联系。经过双方沟通,明确业务需求后,再研发出适合您企业的FORP办公软件。基本流程为:售前调研、技术研发、客户培训、售后服务(系统升级,更新换代)。

2.电话购买。直接拔打电话029-88241671。

第2篇:中小型律师事务所选型方案推荐

方案一:FORP管理平台经济版

FORP律师事务所作业流程管理平台经济版,包括作业流程管理、律师知识管理、律师个人工作平台、人力资源管理四大模块。

作业流程管理

该模块包括询单过程、谈单过程、作业过程、结案过程。这四大工作过程是对案件的动态管理。在动态管理中,工作过程之间首先是一种前后衔接的关系。在FORP系统中,很好地实现了动态管理和静态管理的结合。

律师知识管理

知识管理的核心是业务管理。FORP把律师业务模块细分为法律文书管理、经典案例、司法动态、法律文书范本、法律无头文书管理和工作日志管理,并都设置了强大的多维度的搜索查询功能和严格的查看编辑权限。

律师个人工作平台

通过规章制度、入职指南、新闻动态等为律师提供知识学习的来源,通过通用模板功能、资源网站等为律师提供强大的统一的知识资源入口,律师可以通过内部BLOG总结和归纳成功经验,发表文章,积累知识,分享经验;律师通过个人工作平台可以快速地处理自己的待处理事项,处理自己负责的案件,管理自己负责的客户以及管理自己的邮件等。

人力资源管理

FORP利用先进的IT技术,整合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为律师事务所充分挖掘人才优势。员工档案管理对员工基本信息登记,员工岗位描述、岗位调动记录、部门调动记录等进行详细描述,跟踪员工的全部历程,追踪员工成长过程;通过招聘管理、劳动合同管理、绩效管理、培训管理等为员工的选拔、考核、成长、招聘与解聘、劳动合同等提供了有利的管理工具;同时详细登记了员工办公通讯信息,方便员工之间的工作交流。

方案二:金助理“行政管理版”

金助理的“行政管理版”主要针对中小型的律师事务所,以较低的成本帮助其实现初级信息化管理工作,同时建立业务档案体系,进行专业方向分析,充分满足中小型律师事务所的信息化建设需求。

金助理的设计充分考虑了律师目前的计算机应用水平,从普通人的角度对操作进行了人性化处理,让律师使用起来简单快捷,从而让该平台在最短时间内投入使用。

“行政管理版”的主要特点:侧重于律师事务所业务收案、结案的电子化管理,一般多为行政或财务管理人员录入检索及律师事务所领导查询统计使用。

“行政管理版”的主要功能:

数据统计分析、利益冲突检索

律师事务所业务资料的基本信息维护

律师事务所案件登记以及档案管理

公章登记管理、图书借阅

通知公告、人事管理

“行政管理版”的系统模块:

业务平台

My Office:日程安排、任务计划、工作记录、业务文档、短信互动

客户管理:客户档案、合作单位、顾问单位、名片夹、案源管理

案件管理:收案登记、办案控制、结案归档、收支记录、流程审批

统计报表:财务统计、客户价值分析、案件统计、汇总分析

系统管理

人事管理:人员管理、部门机构

系统管理:修改密码、参数设置、角色管理、用户管理、登录日志

方案点评

此方案的特点是可以有效地支持工作组之间的协同工作,为领导提供案件进度、案件成本等管理决策信息。不过当出现客户增多、业务增长、案子和案子间出现融汇等情况时,可能会导致案件信息断点的出现。

全所或全集团内共享、学习和交流,大大提高事务所或集团的整体业务水平,大大提高办案能力、提高综合竞争力。同时又支持工作组之间的协同工作,为领导提供案件进度、案件成本等管理决策信息。

方案点评

此方案的主要特色体现在产品设计的专业程度上。与传统OA产品的简单改型不同,金助理是由50多位资深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管理者合作参与开发、专门为律师行业设计开发的软件。

版本适用性广——“金助理”系列版本包括“综合协作版、行政管理版、公司版”等,能够满足不同规模及不同管理模式的律师事务所的需求。

操作上手简单——金助理的设计充分考虑了律师目前的计算机应用水平,从普通人的角度对操作进行了人性化处理,让律师使用起来简单快捷。

总体评价

1.方案特点比较

FORP律师事务所管理平台经济版的最大优点是利用律师知识管理平台将知识积累下来,形成律师事务所的知识库,准确实时记录所有业务,及时反映律师受理案件和结案能力,使律师的经验和能力变成律师事务所的经验和能力。

金助理行政管理版可以帮助松散型管理的律师事务所,以低成本实现初级信息化管理,建立业务档案体系,进行专业方向分析,侧重于事务所业务收、结案的电子化管理,一般多为行政管理人员录入检索及事务所领导查询统计使用。

2.适用对象分析

这两个方案虽都定位于中小型律师事务所,方案一比较适合业务简单、考虑成本规模的律师事务所,方案二更加适合希望进行初级信息化管理的律师事务所。

导购信息

金助理企业管理软件产品购买信息

为答谢多年来各地用户对金助理产品的依赖与支持,自2007年6月1日至7月30日间,用户在购买的同时推荐一名熟悉的客户,即可享受产品市场价格的8折优惠。各地有兴趣的律师事务所可以联系当地的代理商购买或上门进行产品演示:

北京鑫盛顶:010-62651500,62622946

青岛倚天:0532-85675736,13863952583

太原日升月恒:0351-4429077,13513614495

徐州凯悦:13914877628 郑州联翔:0371-63659013,13343867208

南宁八斗:0771-5700466,13077748193

当地没有代理商的可以直接与公司的销售部联系:

深圳市长鹏计算机软件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路时代华庭西座5C 邮编:518034

电话:(0755) 8376 5885,8397 5353

传真:(0755) 8397 5353

网址:www.cpsoft.cn

金助理产品在线试用:www.pm5.cn

第3篇:申玉峰: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一个律师如果仅仅精通法律知识,那么他还算不上真正的律师。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申玉峰就绝不仅仅是个律师,他在精通法律知识之余,对其他行业的涉猎也为其律师生涯增色不少。

第一,他是外语专家,不仅英语流利,日语也同样拿得起。他的外语修养主要来自于长期的学习和实践。从1986年调入邯郸经济技术翻译中心担任翻译之日起,他就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很快成长为当地小有名气的翻译。设备安装,商务谈判,学习考察,交流培训,他都能驾轻就熟,传情达意。他还长期为深圳某名牌大学担任外教管理、国际营销及全球化课程的口译。转入律师行业后,不断接手高端涉外业务,其中以代表深圳某知名家具公司前往迪拜迎战英国某公司挑起的商务仲裁案例最为漂亮。

第二,他是深圳仲裁委仲裁员。仲裁员的称号不仅是对律师业务能力的一种认可,更是对其公正、公平道德水准的一种期许,是千里挑一,众多律师羡慕的公共职位。

第三,他是深圳市企联调解仲裁中心主任,是调解专家。虽然是律师,但却特别推崇论语中的一句话: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他希望纠纷的各方能心平气和地解决纠纷,不要动不动就打官司,不要或少给律师机会。另外,他还担任深圳市企业联合会雇主维权部主任,为维护企业及企业主权益而奔走呼号。

第四,他是知名律师。深圳电视台“法观天下”,“非常财经观察”,“第一现场”及报刊杂志上经常能看到他的身影,听到他的声音。

第五,他是合同管理专家。他是全美合同管理协会的会员,对合同管理有长期深入的研究。一个律师不应仅仅是合同诉讼或仲裁的专家,他更重要的职责是协助企业做好合同生命周期管理的各个环节,控制合同风险,将合同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为企业节省成本,创造价值。

除此之外,他还精通国际贸易、熟悉财务、审计、税务、管理、公共关系等相关领域,是不可多得的多面手。 在专业化方面,他长于诉讼和仲裁,对合同法、公司法有深入的研究,目前又积极参与公司上市及新三板业务。

主要案例:

迪拜国际贸易仲裁案:深圳某家具公司因国际贸易被英国某采购商诉于迪拜国际经济仲裁中心。深圳公司面临高达200余万美元的索赔,因仲裁语言为英语,不要说法律不熟,即便是英语,对大多数律师而言就是一道坎。后经人介绍找到申律师。申律师根据案件情况,略施小计即拒敌于千里之外,维护了深圳公司的权益。

涉港融资租赁合同担保案:代表深圳某物流公司应诉香港某财务公司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将要求50余万元的索赔额降到10万元调解结案。

拆迁补偿案:代表深圳某连锁酒店公司与广州白云区政府拆迁谈判,将赔偿额从950万元提高到2500万元。

律师介绍:申玉峰,北京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4篇:深圳婚姻律师 深圳宝安婚姻法律师 宝安离婚律师 宝安婚姻法律咨询律师

深圳沙井律师事务所离婚代理律师

联系人:欧律师 (婚姻案件负责人)

电话:15207554488 (欢迎来电免费咨询)

欧律师:毕业于中山大学,一九九九年取得全国律师资格.现执业于深圳沙井律师事务所,中华全国律协会员,广东省律协会员。执业十年来,本律师先后担任十余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从业以来潜心研究法律和大量法院判例,精通法律,通晓法理,谙熟公司企业运作,具有娴熟的执业技巧和高超的实务处理手段,办案经验丰富,敬业|博学|稳重|历练。秉承“高效、勤勉、专业、尽责”的宗旨,“客户至上”的原则,“追求卓越”的理念,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本律师所代理如下离婚诉讼及非诉讼业务:

一、协议离婚:

1、根据当事人的委托,做好调解工作,以实现委托人协议离婚的意愿。

2、依法为委托人制定可行方案,处理家庭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

3、对于子女抚养|教育问题为委托人制定可行方案,。

4、代为起草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协议|子女抚养协议。

二、诉讼离婚:

1、接受当事人委托,参加调解|诉讼和案件执行。

2、制定可行的诉讼或调解方案,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3、协助委托人对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进行界定,防止对方当事人私自转移财产。

4、依法为委托人争取子女抚养权。

三、法律文件:

1、接受当事人关于婚姻家庭及相关法律问题的咨询。

2、为当事人起草离婚协议|析产协议|起诉书|答辩状|上诉状等法律文书。

3、出具律师函|法律意见书。

4、起草|修订婚前财产协议|婚内财产协议。

5、起草|修订遗嘱。

四、相关法律服务:

1、对协议|遗嘱进行律师见证。

2、申请亲自鉴定。

3、代理涉外离婚诉讼案件。

4、夫妻共同财产取证。

5、代理子女探视权诉讼。

6、代理离婚后申请重新分割财产案件。

7、代理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提起的赔偿案件。

8、代理离婚引起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

9、追索子女抚养费案件。

第5篇:深圳房产纠纷哪家的律师好,深圳房产律师收费标准

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是指权利人依法对自己的房产享有的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权利。只有取得房地产权证,购房者才对所购房屋拥有所有权,才能对房屋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每个购房者来说,没有房产证的商品房都是名义上的所有人,而不是法律上的所有人。

目前相当一部分购房者只关心房屋的价格、地理位置、周边环境、房屋质量、户型、物业管理等问题,对《房产证》的重要性不了解,另外一部分已购房者由于已经使用房屋,认为即使《房产证》没有办理也没有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因此对《房产证》的办理所持听之任之的态度,这样不但会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有可能纵容开发商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违法行为。

房产过户需要准备哪些资料?需要准备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利证书和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等资料。

房产过户准备资料如下: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2年3月,是由广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除深圳总所外还拥有广州、武汉、汕头、茂名、大连、深圳龙岗、深圳前海及江西景德镇8个分所,共200多名执业律师,综合业务能力强。

总所是深圳市总工会法律援助中标服务单位。同时,普罗米修还成立了全国普罗米修律师联盟,是“全国政府法律服务联盟”的发起单位。

第6篇:深圳离婚纠纷律师

一、离婚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63条的规定,离婚证据收集目录如下: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

二、离婚如何收集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原告、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离婚证据

1.证明原告、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

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街道办、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离婚证据目录

(三)、证明有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离婚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他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

(四)、 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离婚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行名称和开户账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账号以及开户的证券营业部;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有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6.如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但不能提供以上线索的,依法驳回申请。

(五)、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第7篇:深圳律协考核实习律师的要求

宁夏实习律师考核要求

——与深圳律协考核实习律师的要求类似

(一)由实习律师作自我介绍,进行2-3分钟的个人展示(不得少于2分钟)。观察实习律师面试考核时的仪态、仪表等。考核要点:考察实习律师的举止、涵养以及语言叙述能力。考核要求:举止端庄、大方、自信、礼貌;语言表达简练、准确、流畅。

(二)询问实习律师对律师定义的理解,对律师执业理想、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及道德与法律关系的理解。考核要点:考察实习律师的职业道德理念以及职业素养。考核要求:具有良好的律师职业道德观念,能自觉遵守律师执业基本规范,有律师职业荣誉感,责任感。

(三)根据实务训练材料,询问实习律师的实务操作情况,包括案情情况、分析处理、法律适用、结果得失等;并根据实习律师的具体实习情况,进行全方位、多层面的律师专业知识发问,包括实体、诉讼、仲裁、非诉等。考核要点:考察实习律师的实习经历和对律师专业知识的掌握、理解和运用。考核要求:了解律师执业的基本范围、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办理案件的基本程序和基本技巧;甄别是否存在虚假实习的情况。

(四)假设某些特定情形,询问实习律师遇到时的解决办法,在执业过程中如何进行自我保护,如何维护律师的职业声誉等。考核要点:考察实习律师对法律事务的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以及应变能力。考核要求:具有适应性、灵敏性、创造性、个性稳定性,做到诚信、保密、规范等。以上内容,除第(一)外,考核小组可根据具体情况择序进行,但不能缺漏。

问题如:学习经历工作及实习经历及以后的发展方向,实习期间,接受了民事案件及刑事案件代理、非诉事务代理、担任法律顾问、法律咨询以及代书法律文书等技能训练,掌握了上述律师业务的基本程序和执业规则)?及谈谈你为什么要做律师?

第8篇: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马成律师团概况

马成律师团是由马成律师创建,该团队集合了朱兰春律师、杨乾武律师、闫洪师律师、刘子孺律师、张健律师、胡珺律师等多位知名律师和专家组成,多数成员拥有博士和硕士学位。该团队成员都是大成律师事务所各领域的专家和业务骨干,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素养。

大成已建立了覆盖全国、遍布世界各大重要城市的全球法律服务网络,大成作为中国区唯一成员,加入了世界最大的、汇集全球顶级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投资机构、金融机构等专业性服务公司的独立专业服务组织World Service Group(“WSG”世界服务集团)。大成与100多个国家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投资机构、金融机构的8万多名专业人士建立起了长期稳定的信息交换渠道和业务合作平台,更有效地满足国内外客户全球化的法律及商务服务需求。 马成律师团与大成律师事务所国内外的各个分所和机构都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能充分发挥大成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和国际化的优势,为客户提供一流的法律服务和帮助。

马成律师团按照分工协作、统一办案原则组建不同专业团队,根据个案隶属的专业领域和具体情况来确定办案律师,确保每个案件都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律师主办。 马成律师团的核心业务为:常年法律顾问、公司重组与并购、证券与资本市场、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国企改制与产权交易、银行与金融、外商直接投资与外资并购、境外投资、知识产权、房地产与建设工程、诉讼仲裁、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等。

马成律师团目前拥有和服务过的客户包括有世界五百强企业、上市公司、银行、基金公司等,获得了客户的广泛认可与好评,曾多次接受国内外各大媒体的采访,在国内拥有良好的口碑及社会影响力。

马成律师团拥有良好的人脉和社会资源,与各大院校、各大媒体、政府机关及司法机关保持着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关系。

第9篇: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律师代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的

工作指引

(2011年5月27日市律协第七届第八次理事会通过)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律师代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协调指导工作机制,积极发挥律师在维护国家安定团结、保持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促进和谐深圳、法治深圳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信访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执业规范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群体性案件是指一方当事人众多(10人以上)、基于同一或类似的事实问题或法律问题而提起的代表人诉讼或共同诉讼案件,或者分案处理的系列诉讼或非诉讼案件。

敏感性案件是指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安全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刑事和民事、行政案件及其他案件。

第三条 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由律师事务所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代理或辩护方案,指定律师承办。

承办律师应当按照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的代理方案进行代理,律师事务所主任对承办律师办案全过程负督导责任。

律师事务所集体讨论研究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报律师协会,由律师协会组织专业委员会进行论证、指导。

第四条 承办群体性敏感性案件应当接受市司法局群体性敏感性案件应急处理小组的监督指导。

区属律师事务所承办群体性敏感性案件应当接受区司法局群体性敏感性案件应急处理小组的监督指导。

第五条 律师代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实行分阶段书面报告备案制度。 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委托,办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的,应当在接受委托之日起三日内向市律师协会和主管司法行政机关报告,随后分阶段将工作情况报备。

书面报告的主要内容为:

(一)案由、案件的基本情况,受理法院或其他管辖机关;

(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委托的事项;

(三)指派代理律师的个人情况;

(四)当事人存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言辞和行为;

(五)其他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

第六条 律师办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应当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维护地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首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保守秘密,依法履行职责。

第七条 对群体性敏感性案件,应遵循顾大局、讲政治的原则,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心,搞好代理工作。要忠于宪法,忠于法律,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勤勉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与社会公平正义,积极促成案件的依法妥善解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第八条 律师在办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过程中,应当做到:

(一)不挑词驾讼,使用过激言词激化矛盾,激发当事人情绪;

(二)不参与当事人的上访、静坐、游行示威等活动,不以违反社会治安、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等手段促使案件解决;

(三)不协助当事人故意隐瞒重要证据或作虚假陈述;

(四)不向有关新闻媒体提供虚假的、不利于社会稳定的素材,不利用通过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发表影响案件处理的言论,不煽动当事人闹事,影响社会稳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接受任何境外媒体的采访;

(五)在代理涉及国家安全的重大刑事案件过程中,谨慎缜密应对媒体采访,不对案件进行炒作。

(六)不擅自对办案机关或主管机关以及市律师协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发表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和看法,不擅自发表涉及案情的文章。

第九条 鼓励和倡导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积极为群体性敏感性案件提供法律服务。对在办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中,为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做出突出成绩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给予表彰。

第十条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代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

的过程中,律师事务所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司法行政机关及行业协会分别依照有关规定对律师事务所及其负责人和承办律师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第十一条 本指引自2011年5月27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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