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加强党建工作

2022-07-1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法院加强党建工作

加强法院党建工作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

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从严治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党的建设全面加强,这对法院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按照《衡水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2020年安平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工作计划清单》的总体要求,安平县人民法院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着力强化责任意识、着力健全责任体系、着力推进责任落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开展好法院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纪律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主体责任

(一)夯实院党组主体责任。每年年初制定详细具体的工作计划,把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实行清单式管理,就12项重点任务,分别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年初签订责任状,由院长与分管院长、分管院长与各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状。“一把手”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监督党建工作的安排落实。发放主体责任“提示卡”“督办卡”,督促、提示主体责任落实。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重要事项坚持民主决策、审慎决策,确保决策科学正确。

(二)强化“一把手”的第一责任。院党组书记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负总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牢固树立底线意识,确保个人不出问题、班子不出问题,带出一支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对党组成员廉洁从政的情况及时了解掌握,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加强教育管理,信访包案清零,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将办案质量和结案率纳入履责谈话的重要内容,确保全院工作全面、迅速、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三)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庭长“一岗双责”职责,要求庭长不僅做到审判业务精益求精、队伍管理尽职尽责,在思想政治建设、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等工作中,也要为干警立标杆、作表率。在加强日常业务培训的同时,坚持开展政治思想素质教育,通过学习及时更新干警办案理念,充实队伍“正能量”,并定期组织人员学习党章党纪、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和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基层组织建设,将正确的价值观融入到干警的生活工作中。

二、筑牢制度机制支撑,着力健全责任体系

(一)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全面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人事安排、重点工程建设等均集体研究决定。抓好党建规范建设,提升党建工作新水平,根据县直机关工委关于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要求,院机关党总支对各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上好党课进行了详细的规范,明确会议及党课时间、内容、参加人员等,并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及时通报“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

(二)严格规范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党的一项基本制度,全院党员领导干部强化党员意识,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院党组成员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至少4次;持续加强政治学习,通过反复学、深入学,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锤炼自身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到基层一线开展调研,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多倾听基层干警诉求,努力为基层排忧解难。

三、强化思想建设,严明政治纪律

(一)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坚持纪在法前、纪比法严,采取集中学的方式,认真组织对《条例》《准则》《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学习,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定期组织廉政警示教育活动。把廉政谈话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和必经程序,完善了全院党内谈心谈话制度,严格开展履责谈话、谈心谈话、提醒谈话,全面深入了解干部思想、工作、生活情况,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加强廉政建设警示教育。认真开展了“两个坚持”专题教育,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大会和以张坚为典型“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集中学习并有效落实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院党组成员到台城村支部学习“做新时代为人民服务的好党员好干部”红色党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推进作风纪律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廉洁过节”长效机制,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一定成效。

作者:周彦宗

第2篇:加强新形势下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必要性

【摘要】社会在进步、经济在发展、人们的需求在提高的今天,还充斥着一些矛盾,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司法审判机关,在保持自己依法独立审判职能的过程中,对于解决人们之间的矛盾、社会纠纷及犯罪等问题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正是法院所拥有的独特的地位使得在新形势之下,法院的建设工作依旧不能放松,甚至其工作建设还时时刻刻面对着新情况、新的挑战,因而在法院建设中作为其重点部分——思想政治建设又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进行审视并不断的要求做好该项工作。

【关键词】法院;思想政治工作;意义

思想政治工作又称思想工作或者思想教育,是有目的的对特定人群进行自我教育,在思想上有所改变,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进而指导人们的行为。通过思想政治工作的可以提高认识世界的水平及指导人们更好的改造世界,同时还可以影响人们的政治观念、政治立场,帮助人们解决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中所遇到的问题。因而在法院加强建设的过程中,要时时刻刻保证思想政治建设的不放松,保持好我党优良的传统和作风,确保法院的整体队伍建设不掉队。加强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就是要求法院在建设中保持时时刻刻对整体队伍做好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就具体工作而言就要从法院内部不同群体的具体分工出发,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加强对这些人员的思想政治建设,逐步提高法院整体的队伍建设。基于该点,笔者认为,法院在应对新形势、新挑战的情况之下提高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建设的水平就应该重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开展:

一、加强法官的思想政治工作

法院是独立的审判机关,在审判工作中法官发挥着顶梁柱的作用,一个法院法官整体素质的水平情况最容易体现一个法院的整体情况,之所以这样就是因为法官处理案件过程中接触最多的就是当事人,而当事人也是最能体会出法官是否公正的作出判决的感应器,因而法官的价值观、人生观、政治立场等受思想政治影响最深的方面显得尤为重要。因而加强法官的思想政治工作可以不断的确保法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政治观念、政治立场,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自己的综合水平,提高自己的办案能力,保持自己的廉洁,做到法官是人民的法官,一切工作要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的权威、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这些目标的实现就需要从思想上摆正法官的认识,触发他们通过加强道德建设、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来强化自己的思想政治建设,最终在使法官实现人生发展的过程中,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以较高的形象代表法院做好自己所应该做的事情——为人民服务。

二、加强政法干警的思想政治建设

政法干警在法院中也是一个重要的群体,在法院的正常日常工作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法院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就不能忽视他们,要提高法院的整体建设水平就要在突出重点的同时,不忽视非重点人员的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政法干警在进行执法过程中所接触的事物是变化万千的,同时这些群体在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障等方面也表现了一般水平,因而,在变化万千的社会环境中也是最容易受到腐蚀的,一旦被糖衣炮弹所袭击就会导致一系列的恶性后果的发生。因而,加强政法干警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保证队伍的纯洁性是非常必要的。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其主要的工作目标就是确保他们在执法中做到依据法律的规定来执行自己的本职工作,避免一些影响法院光辉形象事件现象的发生。加强对这类人群的思想政治建设也是基于人民的事业是首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而出发的,这是人民的要求,时代的要求。

三、加强法院其他人员的思想政治建设

法院队伍建设中,除了审判人员、法警等执法人员之外,还有一类群体也是非常重要的,他们在法院中是不被关注、容易被忽视的而默默付出的最底层工作者。这类群体是法院这台大机器运作中的一些小部件,维持法院日常生活需要中的一些贴近生活的事情。他们作为法院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法院整体队伍建设和形象建设中也有一定的关系。加强这类人员的思想政治建设同样具有一定的意义。法院的形象建设是一个整体的建设,不是一部分人员的建设,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同样如此,忽视他们的思想政治建设也会对法院的整体思想政治工作建设造成一定的影响。因而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该类人群的思想觉悟、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同样是法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该类人员思想觉悟的提高可以使得法院为人民服务的整体形象有效的表现出来,让法院在人民心中的公信度大大的提升;同时,基层工作人员的思想觉悟的提高,也会为法院整体队伍在建设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时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实现一个人人都注重、人人都提高思想政治建设的局面。

总之,加强法院的思想政治建设就是重点做好法院中整体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基于法院队伍建设中分工的不同,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中也会表现出不同的重点出来,既要具体问题具体出发,又要有针对性的把好钢用在刀刃上。所以,在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过程中,加强法官的思想政治工作这是人民的要求、社会的要求、时代的要求,只有保障较高素质水平、较高思想觉悟、较高能力水平的法官队伍才能更好的践行法治国家的建设,实现党的利益至上、人民的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而加强政法干警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也是为了更好的实现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社会的利益的一种必然趋势;在加强法院整体队伍建设的过程中,不忘记法院中容易被忽视群体的思想政治建设也是有其必要之处的,只有加强该类人员的思想政治建设工作,才能更好的实现法院内部思想工作建设,为整体队伍建设发挥其不可忽视的辅助性作用。

参考文献:

[1]彭泽.加强队伍建设是提高司法效能的关键[J].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2009.3.

[2]范爱华.通过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8.

[3]浅谈基层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EB/OL].http://www.chinalawedu.com/news/16900/178/2004/11/ma46157193413211400280648_140734.htm.

作者:丁正凤

第3篇:关于《加强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定》执行情况的报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去年9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是对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极大支持。下面,我代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一年多来决定的执行情况。

一、贯彻落实决定的主要思路和措施

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后,省高级人民法院及时召开党组会和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认真研究确定贯彻措施。我们认为,执行难的集中表现是当事人逃避执行现象严重,自行履行率过低。主要症结是执行查控效率不高,不履行义务的成本太低,使得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有机可乘、有利可图。大量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有限的司法资源难以承受,引发了个案执行中的不作为、不规范等现象,这反过来又加剧了执行难。贯彻人大决定,进一步破解执行难,必须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执行查控能力,使被执行人无法逃避执行;综合运用政治、法律、经济、行政、舆论等各种手段,加重拒不履行义务的成本,使被执行人不敢逃避执行;强化执行监督管理,破除消极执行、违法执行现象。对照决定提出的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加大惩戒力度、不断提升执行能力、切实增强执行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实效等五个方面的要求,经深入调查、系统总结,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草了《关于完善全省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提交省综治委解决执行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讨论,获得了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17家成员单位的支持,今年2月3日省综治委正式印发执行。

全省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体系包括执行征信、执行查控、执行惩戒、执行监督、执行保障等五个工作系统。其中,执行征信系统旨在建立执行失信信息的管理、发布、共享机制,运用失信信息记录的杠杆,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执行查控系统的核心是建立完善法院与相关部门内网“点对点”执行查控机制,使得执行查控更加便捷、高效。执行惩戒系统强调不仅运用罚款、拘留等法律手段施以惩戒,同时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管理资源优势,使拒不履行的债务人在融资、投资、出境、获得荣誉、从业任职资格等方面受到限制或禁止,使拒不履行行为付出应有的成本。执行监督系统主要通过完善当事人监督、分权制约监督、上级法院监督、法律和民主监督、纪检监察监督、舆论监督,加强执行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确保公正、高效、廉洁执行。执行保障系统是要为执行工作提供领导保障、队伍保障、经费保障和智力保障。

执行工作五个系统包含23个环节、54项措施,是对决定要求的分解和细化;每项措施都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责任部门,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形成了贯彻落实决定的具体抓手。

二、贯彻落实决定取得的主要进展

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议,今年3月2日,省综治委解决执行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省委领导到会讲话,省纪委、省公安厅、浙江银监局等成员单位负责人发言,对全省贯彻决定和意见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4月1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临海市召开现场会,推动全省法院加快工作进程。5至7月,组织为期3个月的全省法院重点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在实战中推进五个系统建设。8月中旬,省综治委解决执行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派出6个督查组,由成员单位副厅以上领导带队,邀请部分省人大常委参加,对全省11个市贯彻落实决定和意见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各地精心组织实施,工作措施步步深化,贯彻落实决定取得了明显进展。

(一)执行征信系统初见成效

积极发挥省公共联合征信平台的作用,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与省信用中心建立联建共享机制,将全省法院超过3个月未结案件和所有程序终结案件失信信息在省公共联合征信平台“信用浙江网”上发布,每周更新,供社会公众查询并应用于政府监管、金融和招投标等领域,目前公布执行失信信息25万余条。执行失信信息发布后,有的企业失去了重点工程的投标资格,有的当事人在贷款时被银行拒绝。一些被执行人为消除不良信用记录,主动到法院履行了债务。据省信用中心统计,今年以来我省有90家参与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企业主动履行案件292件,标的金额1.81亿元。

各地法院与工商、金融机构的信息共享方面也取得了突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台州、丽水等中级法院都与当地人民银行建立了信息对接机制,执行案件信息录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作为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办理信用卡、评估信用等级等事项的参考。温州市中级法院与市人民银行联合发文,市、县两级一次性同步建成法院执行案件对接金融征信系统机制。杭州、宁波、嘉兴、绍兴、舟山等中级法院与当地工商局建立了信息沟通机制,将执行失信信息纳入工商企业信用平台,作为评定企业信用的依据,并依法限制被执行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和公司高管。

对被执行人为国家机关以及党员、公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的案件,向被执行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等通报。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共通报此类案件1023件次。

(二)执行查控系统取得突破

在全省公安、工商、国土、建设以及金融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法院执行查控模式更加多样、手段趋于强化。

一是建立内网“点对点”查询机制。温州市两级法院依托温州市政府信息平台,连接各相关单位,在内网上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地产、车辆等信息。绍兴市中级法院和德清、临海等20余家法院在当地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执行联络点,对接公安、国土、房管等部门的工作窗口,实现被执行人有关信息的即时、集约查控,执行联络点通过设立法院内网专线传递信息。还有一些法院设立执行查控室,可以直接登录当地建设、工商部门信息系统,或与各金融机构确定专人,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集中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这些工作模式改变了个案查控、上门查控的传统做法,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公安机关协助执行。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公安厅今年3月联合下发的《关于强化执行查控系统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规定,公安机关为法院查询提供固定场所和终端,赋予相当的权限,法院确定专人可随时前往依法查询被执行人身份、住宿、车辆、出入境记录等信息。法院已决定司法拘留或涉嫌拒执犯罪的被执行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可在全省范围内进行网上布控。已被裁定查封的被执行人车辆,公安机关在巡逻、事故处理、车辆年检等过程中发现的,现场进行控制并通知执行法院。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共查询被执行人身份、住宿信息54035人次,布控被执行人2552人,控获被执行人1200人;查询机动车辆信息20268件次,控获车辆1115辆。61家法院完善了出入境报备制度,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发现报备人员有出入境证件的,及时通报执行法院扣押证件或宣布证件作废。我省公安协助执行的做法得到了中央政法委的充分肯定,省公安厅在今年8月召开的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表彰大会上作了经验发言。

三是鼓励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对举报被执行人财产实行奖励的规定(试行)》,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把奖励经费纳入法院财政预算。今年以来,全省已经有32家法院开展了执行奖励,共奖励329人次,颁发奖金29万余元。27家法院建立了律师调查令制度,委托律师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进行调查。

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省高级人民法院建立了当事人信息查询系统,将全省70多万家企业的信用信息接入执行管理系统,各级法院可通过内网查询本省企业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建立当事人关联查询系统,可查询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在全省各地法院所涉及的诉讼和执行案件情况,从中评估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发现和控制可供执行财产。

(三)执行惩戒力度加大

全省法院充分运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追究迟延履行责任、拘留、罚款等措施,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惩戒。今年以来,对4203件案件追加迟延履行金1372万余元,拘留被执行人4165人次,罚款144人次,总额232万余元,罚款数量和力度高于往年。各地法院还在当地主流媒体设立曝光台,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对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全省法院共曝光执行案件9971件。

强化刑事惩戒,严格执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加强公安、检察、法院之间的配合协调,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温州、南湖、安吉、临海、椒江等地细化了拒执罪情形及认定的证据标准和条件。去年9月以来,全省共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非法处置查封、冻结、扣押的财产罪案件45件50人。

(四)执行监督继续强化

一是接受外部监督。认真落实关于执行公开和告知、执行听证、执行信访、申请变更执行法院等一系列制度,接受当事人监督。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浙江法院网”开通当事人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各级法院的执行办案进展信息均纳入该系统,当事人凭密码可以上网查询其案件的办理情况。同时,各级法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检察监督,认真对待舆论监督,提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二是强化分权制约。制定和落实合理配置执行权、执行重点环节监督管理、执行案件结案方式、立审执兼顾等一系列制度。全省法院实现了执行立案权由立案部门统一行使,执行审查事项由执行审查机构或审查人员负责,执行委托评估拍卖由法院对外委托鉴定机构行使,执行异议之诉由相应的审判机构负责审理的分权制约模式。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审理案外人异议之诉和许可执行之诉案件的指导意见》,下发全省法院施行。

三是提升执行质效管理。2008年,借助信息化办案方式录入各类办案信息,在全国各省区率先自动生成26项办案数据,评估全省三级法院审判执行质量效率的运行态势,每季度公布通报。今年9月,全省执行质量效率评估数据实行单列,设定了民商事案件实际履行率、委托案件实际执行率、执行款平均发放天数等13项评估指标和6项调研指标。通过这一套评估数据,全省103家法院执行局可以看清工作在全省上下左右之间的位置和差距,有效扭转年度办案“前松后紧”的积习,并及时发现和弥补办案流程中的薄弱环节。同时,制定和落实执行款物管理、执行案件协调、执行案件监督、执行工作质量效率评查、执行队伍廉政教育等多项制度,完善上级法院监督机制。

(五)执行保障进一步加强

全省各地都成立了综治委解决执行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今年共召开领导小组会议124次,协调解决执行工作机制建设和执行重大疑难案件中的问题,较好地发挥了组织协调作用。全省已经有54 家法院增设了执行内设机构,其中30家法院的执行内设机构增设到3个以上。全省103家法院都成立了执行指挥中心,并有326名法警派驻执行机构,执行快速协同反应能力得以提高,执行力量有所加强。

执行办案经费基本得到保障,执行救助资金来源渠道有所扩大。温州、金华、衢州等地就保障和扩大司法救助资金来源采取了专门的措施。今年全省法院已向2566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款1704万元。

执行宣传进一步加强。各地法院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利用各种媒介手段宣传执行工作,今年以来共召开新闻发布会33次,发表新闻报道676篇次。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与省信用中心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执行征信系统建设,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新社等20多家媒体都作了报道,社会效果良好。

通过贯彻落实决定,建设综合治理执行难五个工作系统,有力地推动了我省执行工作的健康发展,取得了案件执结率上升、涉诉信访率下降,执行环境优化等多方面的效果。今年1至10月,全省法院新收案件205068件,同比上升7.74%;结案185890件,同比上升17.17%;未结案38661件,同比下降18.95%。执行案件结案率82.77%,同比上升5.41个百分点;实际执行率56.69%,同比上升5.27个百分点;执行标的清偿率46.56%,同比上升1个百分点;民商事案件实际履行率75.57%,同比上升5.4个百分点。全省执行人员人均结案92.24件,同比上升10.92件;每个案件平均执行天数68.89天,同比下降14.23天;月均存案工作量为2.15个月,同比下降0.6个月。来省涉执信访率(执行信访数与同期执行收案数之比)从去年的万分之五十八,降至今年以来的万分之三十二;进京涉执信访率为万分之三点九,低于全国平均值13个万分点。2009年全省执行人员违纪违法4人,比上年下降了33%。今年以来执行人员违纪下降至1人。最高人民法院今年6月在我省召开全国法院执行机制建设现场会,推广执行工作五个系统建设的做法。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一年来我省执行工作虽然呈现出了良好的势头,但对照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是:

(一)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因少数执行法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不高而造成的个案执行不力、不公问题依然存在。有的执行法官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有消极畏难情绪;有的业务比较生疏,办案效率、质量不高;有的在工作中对一些确属无法执行的案件,对申请人未做细致的解释工作,使当事人产生误解;执行队伍中违纪违法现象虽呈明显下降趋势,但廉政建设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二)执行力度尚需加大。少数案件办案周期过长,有的未穷尽执行措施即中止执行程序。一些案件执行中应该罚款的未罚款,应该执行延期履行利息的未执行,满足于执行申请标的,未依法惩戒违法行为。限制融资、限制高消费、限制市场准入、限制获得荣誉等间接强制手段的运用还不够有力有效。

(三)监督管理还有漏洞。各地法院主要资源投入案件执行,监督管理力量相对不足。有的法院错案和瑕疵案件责任倒查制度没有完全落实。上级法院提级执行、指定执行的力度还不够。有的案件当事人的执行异议权没有得到充分保护,执行案件查询系统中有的信息点公开不及时。

(四)执行保障仍需加强。由于执行收案持续上升,法院案多人少矛盾仍然没有得到有效缓解。部分媒体对法院曝光执行收取广告费,执行人员加班没有津贴等问题仍有待解决。

此外,法院外部环境中的一些问题也制约了执行工作的发展。如社会管理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部门之间信息资源整合共享较为滞后,还有一些部门对协助法院执行工作存在“额外劳动”的观念,执行联动机制建设进程受到技术和观念的制约;有的政策制度安排不合理,如规定必须到人民银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才能查询被执行人账户开户银行名称,影响工作效率。

下一步,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将紧密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继续深入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各项要求,统筹长远目标和现实需求,加快推进综合治理执行难机制建设。长远目标是:通过致力于全社会重诚信守信用的法治体系的建成和司法权威的真正确立,形成当事人自动履行为主、法院强制执行为辅的工作局面。现实目标是: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努力营造各部门联动威慑的良好执行环境和便捷工作机制;大力运用信息化等科技手段,充分用好所有的法律手段和强制措施;管好执行队伍,加强执行权力的监督制约,规范好执行行为。

(一)加快推进执行工作五个系统建设。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综合治理执行难各成员单位的支持,对五个系统已经明确的23个环节、54项措施,继续狠抓落实、逐项验收,争取再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意见提出的任务。同时,及时总结经验、丰富内容,不断完善执行征信健全、查控高效、惩戒有力、监督严格、保障充分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

(二)更加主动地参与社会建设。进一步拓宽视野,把执行工作放到社会建设的大背景中去谋划思路、寻求发展。抓住当前全省开展创新社会管理试点工作的契机,主动与各职能部门加强协作,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在健全执行联动机制上取得新的突破。积极扩大被执行人失信信息的应用范围,加大失信惩戒,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对执行案件多发的行业、企业,提醒注意控制风险。

(三)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充分运用法律规定的各项强制执行措施,依法惩戒有履行能力而逃避履行、拒不履行的行为,确保有财产的案件全部、及时执结。对全省法院适用罚款、拘留、限制出境、执行迟延履行金等强制措施的情况,适时组织检查,防止执行措施失之过软。抓紧协同公安、检察统一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证据标准,准确打击此类犯罪。落实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全面建立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制度,着力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增强快速反应能力。扎实开展委托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建立起长效机制,提高委托执行的效果。

(四)继续强化监督管理。逐步统一全省执行局内设机构,优化职权配置,形成权力制约。完善全省执行案件管理系统,将执行立案、准备、实施、结案等阶段全部纳入流程管理,借助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水平。运用执行质量效率评估体系,对各级法院实际执行率、平均办案天数等主要指标每月评估、每季通报,督促排名靠后法院及时整改。把办理执行异议、复议、信访等案件作为重要的监督渠道,及时发现和纠正个案中存在的执行不力、执行不公等问题,严格责任倒查制度。继续落实公开执行制度,完善执行案件查询系统,认真接受党委、人大、检察、舆论等各方面的监督。

(五)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坚持不懈抓好职业道德建设,加强正面引导、激励,及时查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树立执行队伍公正执法、勤勉敬业的职业形象。强化业务培训,提高执行技能,高、中级法院分级负责,每两年对执行人员进行一次轮训。明年年初将组织执行人员综合素质考试,未通过考试的要离岗培训。配齐配强执行人员,建立执行人员与各业务部门审判人员的轮岗交流制度,确保执行人员的文化程度不低于所在法院人员的平均水平。守住廉洁执行的底线,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及时诫勉不良苗头,对违法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含糊,绝不护短。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08年以来,在省委的领导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省高级人民法院加强廉洁司法建设,坚持从严治院动真格不护短,在机关内部先后严肃查处了4起处级干部违纪案件,整肃了机关风气、弘扬了司法正气。但是,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今年7月以来,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先后发生了立案一庭副庭长潘华山、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童志兴等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暴露出我们在队伍教育管理上还存在漏洞,监督制约机制还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潘华山故意杀人案给全省乃至全国法院队伍带来了极为恶劣的负面影响。我对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发生这样的恶性事件负有领导责任,深感痛心,教训十分深刻。在对队伍管理进行了深刻反思的基础上,决定在全院部署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廉洁司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深刻剖析潘华山、童志兴等违法犯罪案例,开展全院大讨论,全面查摆干警自身在廉洁自律和院机关在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门纳谏,认真整改,务求实效,让广大干警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切实从反面典型教育中受到震撼,吸取教训,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从而更好地坚守公正廉洁执法的底线,力争把坏事变成好事。同时,我们部署全省三级法院院长在10月份分别上门走访了400余位全国和省人大代表,主动通报上述涉案情况,征求对改进法院工作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目前,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和全省各级法院干警思想稳定,队伍团结,认识统一,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开展正常。在省委的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我们有信心、有能力应对压力和考验,继续带领全省法院,一如既往地为民司法、秉公办案,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不动摇,坚持严肃查处不廉不公、违纪违法问题不动摇,全面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在省高级人民法院打造一支公正廉洁为民的法院队伍,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实际行动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真正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作者:齐奇

第4篇:舒城法院加强党建工作

舒城法院:全面加强党建工作有效推动“三个提升”

本报讯(李杰胜)“七一”前夕,经中共舒城县委同意、县直工委批复,我市基层法院首家法院机关党委会在舒城县法院正式成立。标志着该院党建工作又跃上了新的台阶。自2011年初,被确定为市中院党建工作联系点后,该院密切联 系工作实际,围绕最高院提出的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司法公信力的“三个提升”,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不断加强和创新法院党建工作内涵与机制,受到了舒城县委和上级法院的高度肯定,去年被最高法院授予“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今年初被舒城县委组织部授予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光荣称号。

抓班子强管理,提升队伍素质。年初召开的第一次党组会上,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全明就提出了“抓班子、带队伍、强管理、提质效、创一流”口号,得到与会人员一致认可。领导班子是全院干警的一面旗帜,他们带头做到“三个并重”,即提高政治素质与提高业务素质并重;完善知识结构与完善人格并重;追求法律效果与追求社会效果并重。制定出舒城县人民法院《中心组学习制度》、《院党组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会议制度》等规定,使党组织活动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决策机制不断完善,党建工作已成为该院

1各项工作的“助推器、催化剂、添加剂”。切实做到“四个必须坚持”:即必须坚持党要管党原则,建立以党组领导为中心,政治处、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多头分级合力抓机关党建的工作格局;必须坚持服务中心,紧紧围绕法院中心工作开展党建工作;必须坚持加强队伍建设,紧紧围绕解决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开展党建;必须坚持抓好党支部建设,积极围绕强化组织保障开展党建。

抓党员树典型,提升审判质量。在创先争优工作中提出“党员我做先锋,岗位我尽全责”口号。以“学典型、找差距、鼓干劲”为动力,认真开展庭审与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开展庭审技能、调解技能、执行技能、书记员技能、文书制作技能、服务保障技能练兵活动,评选出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工作标兵、优秀书记员、优秀管理者、优秀宣传员、优秀共产党员,推动党员干警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以支部为单位,围绕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开展公开承诺活动,上网公开承诺,以晒诺促践诺,及时对于党员干警履行承诺情况进行点评活动。以提高审判质效和服务水平为目的,按照“党员、审判、执行、调解、宣传、服务”之星,每季度进行一次“星之光”六星评比活动,鼓励党员干警树立正确的角色服务意识,营造积极“创争”氛围。坚持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每季度进行质检通报,对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的案件进行了逐案评析,促使党员法官在具体案件的评析中发现

问题,弥补不足,吸取教训。在典型的带动下,审判质效提升明显,在市中院半年通报中,舒城法院的“一审判决改发率”等审判质效的一些核心指标在全市基层法院排名第一。抓监督保纯洁,提升司法公信力。首先是加强对院党组成员及中层领导干部的监督。坚持民主生活、述职述廉会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的监督检查,确保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在保持党的纯洁性上自觉做出表率。编制出“廉政风险排查核定权力工作汇编”,加大对重点环节的监督,确保司法政务工作的规范运作。坚持立案、庭审、裁判结果、办案质量标准和执行过程公开,着力提高法院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当事人知情权,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公信。重点加强对审判执行过程中司法行为、财务、基建工作的监督,形成教育、制度、监督的有机统一。注重把内部监督与人大、政协、检察、特邀监督员和社会舆论等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形成有效的监督网络,随案卷发放廉政监督卡,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向社会公布廉政监督电话,设立廉政举报箱,提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全面防止审判权失控、法官行为失范、人民法院失信。让党员干警不断提高司法廉洁意识,增强公仆意识,有效提高法院公信力。

第5篇:加强司法宣传 服务法院工作

人民法院的人民性,是人民法院立院之本,人民法官生命之魂,审判事业前进之基。我院的宣传工作紧紧围绕这个主题,坚持“四贴近”,着力推进科学发展观的深入学习实践,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着力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增强法院宣传工作的实效性、影响力和权威性,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环境,为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现将我院宣传工作情况向领导和同志们汇报如下。

一、党组高度重视,倾力提供政策保障

我院不断转变观念,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宣传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做到“三个明确”:

一是明确工作地位。制定了宣传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任务和要求,并将宣传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一并列入岗位目标考核,成为各部门的重要工作任务。

二是明确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座谈会,充分掌握宣传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了解司法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困难和不足,认真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三是明确工作职责。宣传工作坚持做到年初有安排、有部署,年中有检查、有指导,年底有考核、有总结,克服松懈和厌烦思想,使宣传工作与全院工作同轨运行、同步发展。

加强司法宣传工作,组织领导是关键。因此我院在司法宣传工作中推行“一把手工程”,形成了一把手亲自过问,领导班子一起抓的良好局面。做到了以下三个“舍得”:

“舍得给人”。研究室是宣传工作的责任部门,院领导对于研究室的每名人选特别重视,要求必须政治、业务素质非常过硬,领导亲自挑选。本着这一原则,党组为研究室配备三名同志,平均年龄不到29岁。近年来,先后有多名从研究室培养出的干部走到其他岗位,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

“舍得投入”。去年以来,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新购置了摄像机、照相机、小型数码相机,对宣传工作的开展提供充足的经费支持。

“舍得重奖”。为了激励干警多写文章,写出好文章,我们制定了《宣传工作奖励办法》,建立了信息调研宣传基金,干警对外发表文章或在各级新闻作品评比中获奖,我院给予奖励。

二、整合宣传资源,形成宣传合力

近年来,我院着力构建大宣传工作格局,拓宽宣传渠道,延伸宣传触角,有效地整合优势资源。

一是抓引导。充分发挥媒体和网络的宣传主阵地作用,把两者作为开展宣传工作的两翼,牢牢把握舆论导向,提高引导水平,在创新宣传形式和层面的同时,不断提高网站和博客的质量,使我们的宣传思想工作更具吸引力和说服力。杜永宏院长强调,要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网络在信息宣传工作中的作用。按照这一要求,我院相继开通了内网网站、互联网官方网站和博客,还有一些同志在新浪、中国法院网法律博客上建立了个人博客。互联网站和博客秉持“新、活、短、快、广”的理念,积极关注社会热点和法学理论前沿、实务动态,及时总结审判经验,传递工作信息,得到公众和一些媒体的关注。去年4月分别在新浪网、网易网

开通的牡丹区法院官方博客,发布原创信息140余条,图片300余幅,不少信息和图片被新华网、人民网、央视网、中国法院网、凤凰网等知名网站转发。通过博客评论、留言、问答、QQ在线解答群众咨询150余人次。目前点击量双双超过3万,成为服务群众、沟通民意、展示形象、宣传法制的载体和平台,成为我院民意沟通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是抓队伍。在原来宣传骨干、信息骨干的基础上,选拔11名同志,建立了网络舆情评论员队伍,切实加强了网络舆情的引导。形成了以研究室为点、以各庭室为面、以信息宣传骨干为线的“点、面、线”结合的信息宣传网络。研究室发挥组织、协调、示范作用,合理配置点、线、面上的资源,坚持“沉下去、贴上去”的方针,沉到庭里,贴近审判;业务庭则门户开放,主动配合,上下互相借力,取得“双赢”效果。去年以来,市级以上媒体刊播167篇,其中省级以上媒体32篇。

三是抓活动。把开展便民活动作为最直接、最有效的宣传载体,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全院法官干警投入了巨大的工作量,先后举办了5场专题报告会、3场学习交流会、2场主题演讲会,成立了7处维权巡回法庭,开展了100余项惠民、便民、利民的实践活动,还成立了法官便民服务组织,利用公休日到社区、村庄开展便民服务,把人民司法的专门性与人民性紧密、有机地结合起来,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党委、人大、上级法院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百姓天天看》进行了跟踪报道,人民法院报(头版)、大众网、山东法制报等媒体给予了报道。

四是抓沟通。加强与新闻部门、门户网站论坛、舆情防控部门的联系沟通,便工作联系为感情联系,为法院发展争取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完善工作机制,宣传工作规范有序

加强规范化管理,为司法宣传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我院将规范司法宣传工作作为规范司法行为的一项重点,对以往各项制度进行认真清理,加以修订完善。经过修订现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司法宣传工作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在全院《岗位目标考核奖惩办法》中,宣传工作占了较大比重,对发表的文章另外加分。稿件考核时,成立专门的考核小组,采用庭室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半年、年终各考核一次。在牡丹区法院,宣传工作好坏已成为影响考核位次的重要因素。

二是实行目标管理制度。我院将宣传工作作为一项硬指标,根据各庭室工作性质,定任务、压担子,将庭室分为业务序列、综合序列,明确不同的任务数,对完不成任务的庭室按照岗位目标考核规定扣减分数。

三是严格新闻发布程序。制定了新闻发布制度,明确了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内容、发布方式、发布程序和发布纪律,研究室为专门的审查部门,负责对宣传稿件登记审查。四是加强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按照“贴近实际、贴近审判、贴近干警、贴近群众”的原则,积极捕捉新闻素材,坚持“四个抓住”,即抓住中心、抓住重点、抓住实事、抓住难点。大要案的审判情况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关注,我们有选择地组织大要案庭审和宣判的报道,做到导向正确、真实准确、讲究质量、把握节奏、遵守纪律。如郑州中信银行执行案、菏泽最大传销案、诱病妻跳井案等案例经省市电视台等媒体刊播后,新华网、人民网、央视网等近百家大型网站予以刊载,均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同时,注意加强正面宣传,推广典型、弘扬正气,努力打造典型宣传的精品力作,做到“精心而不粗心,讲究而不将就。”先后制作了3部专题片,4篇专题新闻,其中一部专题片作为牡丹区唯一一部代表全区参加

全市、全省学习实践活动展播。

以上汇报,不当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第6篇:加强法院绩效管理机制工作汇报

一、我院实行绩效管理的初衷

我院在改革之前实行的是粗放式管理,主要考核办案的数量和诉讼费收入,虽然在当时的形势背景下,也曾经在激发工作热情上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其存在明显弊端:一是考核指标单一,不能全面反映部门和法官们的工作绩效;二是诉讼费收入指标在法院内部人为形成部门考核结果的差异,挫伤了多数人的工作积极性;三是综合部门工作没有量化标准,行政管理职能相对滞后。特别是进入新世纪后,法院面临的形势和所处的环境发生了变化,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法院承担的社会责任更加艰巨,单纯考核办案数量已经无法保证职责的履行;二是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期望值更高,不调整法院管理手段就不能适应时代要求;三是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运用诉讼费收入调动法官积极性已经为政策所禁止;四是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也渴望有个公正科学的考核体系,个人尊严和人生价值得到认可。基于对旧的管理模式的反思和新的形势的思考,200*年底我院党组经过广泛调查、征求意见,提出了改革法院管理模式,提高法院管理层次的新课题,并由政治处牵头着手构建责任目标管理体系,对全院各部门和全体人员的工作业绩实行量化考核排序,以此激发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推进法院工作实行跨越式发展。

二、关于构建绩效考核体系的几点思考

绩效考核体系对于法院管理是个新课题。如何做好这个新课题,我院党组展开了广泛的讨论,并在以下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

(一)绩效考核体系的基本特征

构建绩效考核体系,首先思考的问题是设置这一体系的目的是什么,我们要通过绩效考核实现哪些目的,取得什么样的成效。这些内容就决定了绩效考核应当具备的特征。我们认为,主要包括几个方面:

一是目标设置的科学性。无论是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考核,还是法院内部的部门考核,目标的设置一定要符合工作实际,符合法院工作规律,目标过高不但不利于调动积极性,而且容易助长弄虚作假风气;目标过低就会失去考核的意义,也会降低考核对象对该项工作的信心,降低考核机制的威信。我院在设置业务部门的办案指标时,以上三年各项数据的平均数为基础,结合上级法院有关要求适当予以调整,保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

二是法院工作的特殊性。法院绩效考核在全面考核的同时,要突出审判执行业务的中心地位,不能偏离法院的主要业务。我院对审判业务外的易得分指标,设置为控制性指标,即达到一定的指标即得满分,完不成指标按比例减分,超额部分不予以奖励,避免了把法官的精力吸引偏离法院工作主题。上级法院关于结案率考核标准的调整非常符合法院现实情况,体现了考核体系设置的科学性。

三是考核内容的综合性。绩效考核与旧的管理模式的区别在于,它能够较为全面的反映一个法院、一个部门或法官个人的工作成绩效率和付出的努力,而不是单项指标的考核。因此,考核内容的设定要尽量周全,避免出现目标上的偏差。我院在设定队伍建设、宣传信息调研等全院部门共同目标的基础上,还针对部门工作职责设置了业务目标,尽可能通过目标考核全面真实反映部门的工作业绩。

四是考核结果的公正性。法院绩效考核的最大难度在于实现考核标准的公正性,因为不同法院的情况差异较大、同一法院内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的差异较大,实行工作全部量化实难有一个绝对公正的标准。我院对共性目标设定同一分值标准,总分设定为人均60分,对不同岗位业务目标均设定为人均40分,按照工作职责,逐项分解分值,以人均得分排序,实现人多部门和人数部门的标准统一,实现了考核的公平公正。

五是考核程序的民主性。绩效考核工作顺利进展的基础是让考核的权威性,考核的权威性又必须以民主性为基础,只有考核对象共同参与的考核体系才有生命力,失去考核对象的支持,完善的体系也将无法生存。我院每年第一个工作周的主要任务就是征求各部门工作意见,修订完善绩效考核办法;每季度的考核初步结果由部门进行核对,听取部门的意见;考核结果及时公布,接受全体人员的监督,让绩效考核办法真正成为巩义法院的“小宪法”,成为指导部门工作的头号文件。

六是考核操作的简便性。管理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其主要功能在于促进工作,考核程序的设置应删繁就简,具有较强的简便可操作性,既要保证考核工作的效率,要又考虑到部门的工作负担。我院成立以绩效考核办和其他综合部门为主要的考核组织,尽可能减少业务庭因考核新增加的工作量,保障审判执行主要工作顺利开展。

七是结果运用的重要性。考核结果的运用是绩效考核最关键的环节,也是考核体系的生命所在。绩效考核只有同单位、部门、法官个人的政治、经济、精神利益有紧密联系的时候,才能发挥体系的引导激励作用。特别是实行新

的财政政策后,经济奖励已经成为历史,我院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晋升、任免、嘉奖等事项的主要依据,使绩效考核成为鼓舞士气的重要手段之一。

(二)绩效考核体系的主要保障

“徒法不足以自行”。绩效考核体系需要人的执行实现运转。法院绩效考核管理是一项涉及法院方方面面工作的系统性工程,工作量大而且复杂,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和精力来保障运转。

一是绩效考核工作需要法院党组的高度重视。绩效考核是法院的重要工作,是法院党组决策得以落实的重要手段。绩效考核体系的构建、目标的设定、结果的运用等工作,均需要由党组决策完成。在推行绩效考核的每一个环节,我院党组都以主导者的身份积极主持、支持考核工作的开展,每季度召开一次绩效考核专题会议,分析绩效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提供了坚强的后盾,保障了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绩效考核工作需要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绩效考核是关于法院工作的综合性考核,考核数据涉及数十项指标,仅靠某一个部门难以保障考核体系的运转。我院成立了以政治处为主,办公室、研究室等13个部门共同组成的考核工作组,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考核工作职责,并根据工作情况予以奖惩,强化成员部门的责任意识。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职能依据考核数据制作案件质量评查通报、涉诉信访工作通报、立案流程管理通报等,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保证了我院在全市法院综合考核中单项指标进入前三名。

三是绩效考核工作需要中层干部的积极参与。中层干部是党组与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党组决策得以贯彻执行的坚强保障。绩效考核工作是项对所有部门、全体工作人员的考核,就必须依靠中层干部的执行力来保障运转。我院将部门的考核人均成绩作为中层干部个人业绩排序的主要数据,将部门考核与中层干部考核联结起来,在绩效考核工作中考察中层干部的管理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充分调动了中层干部对绩效考核的积极性,使绩效考核工作成为一项全员参与的管理手段。

(三)绩效考核体系的辅助措施

任何一项管理机制都不可能达到尽善尽美。法院管理工作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绩效考核体系自身的局限性,都决定了绩效考核需要通过其它辅助措施相助,共同保障法院工作的健康发展,我们的主要思路和作法是:

一是构建审判文化教育体系。绩效管理属于纲性、被动式管理,其不能解决法院管理中存在的所有问题。特别是在当前的形势下,法院的经费保障、职级待遇等问题仍存在许多自身难以解决的实际困难,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受到明显制约。做好法院管理工作,还需要统一思想、鼓舞士气、倡导奉献等手段,引导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由被动的接受管理,向自强自励、热情创业转变,在法院内部营造务实干事的氛围。

二是运用工作通报适度调整。西方有句法律格言“法律就象一个房间的蜡烛,不可能照亮房间的所有角落”。虽然绩效考核体系覆盖面较广,但它就象法律一样永远不可能将法院所有工作全部列入考核条文。我院针对该问题,出台了通报制度。对不具有普遍性不必列入考核规定的工作,运用通报表扬、通报批评对部门或法官的业绩得分进行调整,既保证了考核制度的科学合理,又对实绩给予了应有的尊重。

三是及时针对单项加强引导。在绩效考核工作中,原则要坚持激励标准的统一性,尽可能做到同劳同值,同时要结合不同时期法院工作的重点、难点、弱点通过提高绩效考核中的比重进行引导。我院在2008年上半年绩效考核中信息和调研工作相对落后,院党组在分析原因后,针对信息和调研工作对绩效考核做出补充规定,发挥了绩效考核的引导功能,把法官的部分精力引向弱项工作,促进两项工作在后半年有了明显起色。办公室工作在全年单项考核中名列前茅,为我院整体工作取得好成绩做出积极贡献。

三、政工部门在绩效考核中的地位

绩效考核工作既是法院的重要工作,更是政工部门的基本工作。政工部门承担着本院各部门和人员工作绩效考核任务,担负着对上级法院考核任务的执行落实,在整个绩效考核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明确政工部门在绩效考核中的地位有利于职责发挥。

一是绩效考核体系的中枢部门。绩效考核工作需要多个部门的共同参与,需要大量的协调工作,这项工作责任无疑需要政工部门来担任。近年来,我院政治处在党组的支持下,准确定位,积极发挥中枢部门作用,协助主管院长召集多次绩效考核工作会议,并认真分析上级法院考核方案,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对各部门做好本职工作提出建议,保证了我院各项工作呈现百舸竞流,百花齐放的好局面。

二是绩效考核体系的参谋部门。绩效考核工作是项动态的管理工作,其结果的运用主要在于以此为基础对法院各部门和全体工作人员实行奖惩,激励所有部门和全体人员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同时还应包括对考核数据的综合分析,把握法院工作开展情况,看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改进法院工作把脉看病。2009年,我院政治处在主管院长的指导下,先后向党组提交了4期绩效考核通报和3期分析报告,为党组决策提供了参谋服务,受到党组的高度肯定。

三是绩效考核体系的裁判部门。政工工作无小事。绩效考核结果直接关系到部门和工作人员个人的经济、政治、精神利益,是全院部门关注的焦点和热点。考核的最终结果由政治处提交党组审核确定,因此政工部门责任重大。为了保证考核的公正性,我院实行政治处属被考核部门,但不作为表彰奖励的候选部门,让政治处可以相对超脱,公正地履行好裁判部门职责。

绩效考核是法院的一项刚起步的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在司法实践中予以改进。我们有信心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继续探索法院管理工作规律,把绩效考核工作做得更加深入细致,为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发挥职责。

第7篇:谈怎样加强校园、医院、法院安保工作

近年来,社会上针对校园、医院、法院等单位的重特大暴力违法犯罪案件不断上升。这些发生在校园及周边,医院、法院,侵害师生、医务人员、法院工作人员的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单单依靠公安的力量还不够,还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做到群防群治,切实将学校、医院、法院等部门的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到警钟长鸣,确保中小学生平安上学、平安回家,坚决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医务人员、法院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如何加强学校、医院、法院等单位的重特大暴力违法犯罪呢?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去落实:

一、大力整治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公安机关要加大对校园周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和出租房、中小旅店、网吧、娱乐服务场所等复杂部位的治安管理力度,消除各类治安隐患,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

二、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要严格身份证和物品的登记制度,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门卫要严格落实管理职责和值班备勤制度,对进入学校、法院的外来人员需与相关人员确认后方可入内;同时对进入校园、医院、法院的车辆均要严格登记,对进出时携带可疑物品的人员或装载可疑物品的车辆要加强盘查,并及时报警。法院部门还应当加强当

事人、诉讼代理人、旁听人员进入法院时的安检工作,坚决防止携带水果刀、硫酸等攻击性物品、农药等自杀性物品进入院内,实行办公区、审判区和立案信访区三区分离;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对当事人来访一律在信访室,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办公区和审判区,预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保安配备力量。目前,许多学校、法院、医院保安人员没有统一的聘用标准,其素质参差不齐,更多时候只是起到看守门的作用,关键时刻难以保障师生、法院、医院的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因此,聘请专业保安人员,应当在年龄、身体素质、敬业精神、履职能力方面严格选聘,并且实行岗前培训,严格考核,考核不合格不准上岗,确保上岗人员真正起到保一方平安的作用。坚决防止该特殊岗位成为安置有关领导亲戚或闲杂人等的“摆设”,对一些明显不能胜任的人员要坚决调离门卫岗位。

四、加强保卫人员管理,提高人员队伍素质。

1、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做到奖优罚劣,提高保卫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2、提高保卫人员军事训练制度,定期进行体能、擒拿格斗训练,提高护卫队员身体素质;

3、健全业务培训制度和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加强保卫人员法制知识,保卫业务和技能培训,提高队伍业务素质,增强管理水平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提高防范意识。学校、法院、医院等单位应定期组织人员参加紧急疏散演习,并做明显的紧急疏散标志,以保

证突然事件中师生、工作人员的安全得到最大保障。同时,采取专题报告、业务培训,实战演练等形式,因地制宜地对学校师生、医务人员、法院工作人员等进行防范技能培训。

六、完善硬件设施。在学校、医院、法院一些人多地方和重点部位安装监控和报警设施。同时还按要求配置每层楼及各科室的灭火器材,保证各消防疏散出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报警系统通畅,各楼层安全标志明显,应急照明齐全。形成以物防为基础、技防为依托、人防为保障的安全防范网络。比如医院可在门诊大厅、药房、收款处,学校、法院可在门口等重点部位安装监控设备、报警设施等。

七、加强巡防。学校可组织由老师等人员组成的学校护卫队,医院、法院可组织保安人员在人比较多的地方加强巡逻,巡防人员应携械巡防。学校应在校内人员出入高峰时段,安排行政领导和老师在校门口值班,与家长实现学生、幼儿的“无缝交接”,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

八、加强值班制度。医院要求保安人员在医院内实行全天24小时巡逻、执勤,确保医院病区、重点要害等部位的安全。法院应加强法警执勤和法官值班,法警工作时间一律穿制服上岗,工作日轮流在立案信访区值班,加强对办公区的巡查,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在重大刑事案件、当事人对立情绪特别激烈或群体性事件开庭审理时,法警队要严密部署,合理调配警力;在民事、行政案件庭审时,法警队

要加强巡视,防止事故发生,并且法警实行全天24小时巡逻值班。法官在值班时,要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工作,要严格身份证登记制度,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

九、当校园暴力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时,各级人员要立即向110指挥中心报警,预防或制止校园暴力事件。对施暴者来说,孩子们大都身体弱小、在遇到校园暴力时,老师要在现场教育他们一定要沉着冷静,尽量减少损失。尽可能不发生正面冲突,以减少肉体伤害;如果对方过于强大,可以先逃离现场,然后报告老师、家长。

十、 开展安全设施大检查。开展一次全面的大检查,全面检查安检门等,确保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保证功效发挥。

第8篇:沽源法院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沽源法院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2011年以来,沽源法院根据国家的大政方针和沽源的具体形势,紧密联系全院干警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有重点、有热点、重实效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促使全院干警人心齐、干劲足、队伍稳、有作为,以思想政治教育促审判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深入开展各项教育活动,从根本上解决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问题。院党组把坚持干警的法治理念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坚持对干警的法治理念教育当作“一把手工程”抓好、抓实、抓出成效。通过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理论,学习中国历史和党史,进一步牢固树立爱国、爱党、爱人民的观念,牢固地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是建立并完善行之有效的学习考核制度。年初,我院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规定院党组每月集中学习不得少于四次,规定了干警理论、业务学习量,集体有学习记录,干警个人有学习笔记,增强了学习自觉性、主动性,提高了学习效果。

三是坚持对干警进行传统教育,增强廉洁奉公、无私奉献意识。该院通过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民、务实、清廉”教育活动等多种途径,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进行传统

教育,激发了大家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热情。

(河北沽源县人民法院苏秀武 )

联系电话:15033406630

第9篇:加强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积极作用

党的十七大规划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蓝图,这对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找准切入点,把握结合点,进一步增强广大干警做好审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以适应改制后的形势要求,这是铁路法院思想政治工作所面临的重要课题,也是发挥思想政治工作服务保障作用的应有之义。

、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感

认清形势是谋划工作和推动工作的基本前提。如何认清形势,增强铁路法院各级领导干部和政工部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感,必须要有四个“充分认识”:

(一)充分认识社会环境发生的新变化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但同时又正处在发展转型时期,社会生活发生剧烈变革,各种矛盾凸现,法院作为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处在各种社会矛盾的聚焦点,法院对各种矛盾纠纷的裁决和调处,对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从铁路来讲,也正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新的矛盾也在不断产生,如何保障和谐铁路建设,促进铁路又好又快发展,对于铁路法院来讲同样负有重要责任。法律是社会矛盾的重要调节器,而法院是这个调节器的终端,法官则是这个终端的掌握者。因此,从法院思想政治工作来讲,就是要着眼社会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使我们每个法官和广大干警充分认识法院在建设和谐社会、和谐铁路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不断增强做好审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地把各项工作纳入到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中去,认真履行职责,服务中心,促进发展。

(二)充分认识审判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近几年来,上海铁路法院的审判工作发生了积极的变化,从开始受理地方法院的指定执行案件,使两级法院的执行案件数量大幅度增加。同时从开始,扩大了民商事案件受理范围,又从开始受理上海虹口、闸北两个法院管辖的运输合同纠纷以及闸北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民商事案件数量也有了明显增长。这几年来,无论是刑事还是民商事审判,新类型案件以及复杂疑难案件在不断增加,审判工作的压力和难度也在不断加大。从队伍状况来看,一方面审判人员能力素质参差不齐,办案理念、办案经验和破解难题的能力与形势任务的要求存在差距。另一方面,在案件数量有较大增加的情况下,人员没有得到及时补充,目前队伍年龄老化的状况也比较突出,加上近二年来对财政预算补助经费开支范围的调整,一些干警想法较多,有的产生了厌战、消极的情绪,这都对我们如何进一步加强审判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三)充分认识铁路法院面临改制对稳定队伍带来的新考验

铁路法院改制问题,是广大干警始终关心的一个突出问题,在没有最终结果之前,干警中难免会产生思想波动,因为这牵涉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从目前来看,老同志有老同志的想法,年轻同志有年轻同志的想法,还有一些没有司法职称的同志更有不少顾虑和担心。这已是当前影响队伍稳定的重要因素。如何正确引导,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在如何适应改制后的任务要求上去,确保铁路法院的平稳过渡,这对于两级法院思想政治工作来讲,是一个新的考验。

(四)充分认识新的形势对思想政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党的十七大规划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措施,建设和谐社会的核心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关键是要以人为本。当前,我们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同样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以人为本,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以解决。如党内民主建设方面,需要积极探索扩大民主的方法和途径,更好地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在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既要研究如何创新机制,激发活力,又要认真研究和解决干部职级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既要高扬主旋律,唱响正气歌,又要关心干警切身利益,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后顾之忧,从而真正调动干警的积极性,增强法院的凝聚力;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要研究如何构建和谐氛围,创建和谐法院等等。这些都是新的形势对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需要我们认真加以思考并积极探索。

二、立足当前,找准思想政治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强两级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在融入中心、服务大局上找准结合点、切入点。

(一)着眼于公正司法,一心为民

这几年来,铁路法院通过开展司法公正、执法为民的宗旨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抓司法为民措施的落实,总体上讲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也必须看到,在一些审判人员中,公正司法的理念树立的还不够牢,司法为民的意识还比较淡薄。表现在有些审判人员责任心不强,审判作风不细不实,工作效率不高,有些案件的质量较差,当事人有反映。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建设“公正、高效、权

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目标,公正、高效、权威是一个相互联系、统一的整体,只有真正实现了公正、高效,才能真正确立司法权威,而从现实情况来看,司法还缺乏应有的权威,说明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高效的认可度还不高,这是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的问题。正在进行的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暨“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主题教育活动,

这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切入点。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现实意义,深入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和周永康同志的重要讲话以及王胜俊院长在全国高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深入领会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把握党的十七大对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作出的战略部署,全面把握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对政法工作提出的基本要求,全面把握“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进一步用正确的法治理念和价值取向统一司法思想,为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法院工作指导方针,做好各项审判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着眼于进一步发挥党员队伍的先进性

在上海铁路两级法院中,党员的比例已占到干警总数的82.6%,总的来看,这支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好的,绝大多数党员都能够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各项工作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但也应该看到,有些党员对自己的要求不够高,不重视学习理论和业务,思想理论水平和司法能力不强,也有的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体现不出党员的先进性。铁路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核心是抓队伍建设,而党员队伍则是推进各项工作的中坚力量。因此,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始终保持和发挥党员队伍的先进性,正是我们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着眼点。在新形势下如何保持和发挥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必须进一步健全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严格规范党内生活,改进“三会一课”的内容和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和遵守党章,增强先进性意识;必须深入开展“党员先锋岗”活动,使每个党员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体现出先进性;必须加强党内监督,完善监督制度,不仅党内要互相监督,而且要创造有效的形式和途径,接受群众监督,使每个党员能时刻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自觉按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同时要善于发现和总结身边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着眼于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这几年来,上海铁路两级法院围绕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做了不少努力,也探索了一些好的方法,如强化教育培训,组织岗位交流,开展庭审、裁判文书评比以及专题研讨等。总的来讲,队伍素质有了较大提高,但与地方法院相比,还存在差距,比较突出的是还没有形成一支自己的专家型法官队伍,部分审判人员法学理论功底不强,业务能力、办案经验相对较弱,特别是处理复杂、疑难案件的能力不强。如何更好地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铁路法院法官队伍,也是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和义务所在。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在坚持一些好的做法的基础上,着眼于“抓两头,促中间”,即一方面要积极探索和创新人才管理机制,在培育专家型法官和学科带头人上下功夫,努力造就一支铁路法院自己的高精尖的法官队伍,打响铁路法院的牌子;另一方面要继续采取积极有效的办法,给部分能力较弱的法官创造更多的学习、锻炼、提高的机会,促进这部分同志业务能力的明显提高,以推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四)着眼于干警队伍的稳定

党的十七大后,广大干警期盼法院改制,期盼转变身份的心情变得十分强烈,由于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存在,势必给干警的思想情绪和工作带来影响。从当前来看,稳定队伍、凝聚人心是我们思想政治工作的首要任务。当前,特别需要振奋精神,防止人心涣散。要加强对干警的大局观教育,克服松劲情绪,做到工作不松、劲头不减,标准不降,人心不散,继续以自我加压的精神状态做好各项工作,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业绩实现铁路法院转制的平稳过渡。同时,要及时分析和掌握干警的思想动态,构筑上下交流平台,畅通党组与部门及干警沟通的渠道。积极开展谈心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以充分调动干警的积极性。

(五)着眼于和谐法院建设

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在法院建设中的具体要求,也是加强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载体。和谐法院建设包括内外两个方面。对外就是要不断创新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让老百姓打一个经济、便捷的官司;要完善有理有据的胜诉机制,进一步让老百姓打一个明白、公正的官司;要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让老百姓感受到多层次、多途径的权利保障;要多措并举化解涉诉矛盾,进一步让老百姓感受到法院的情法通融、亲和诚意,以此来体现司法为民,构建和谐的外部环境。对内就是要高扬主旋律,增强凝聚力,理顺内部关系和干警情绪,营造心齐、劲足、风正、气顺的和谐氛围。要按照“构建和谐人人有责,和谐成果人人分享”的要求,不仅要从整体上来规范法院的和谐建设,更要发动干警广泛参与,人人为和谐法院建设献计献策,在和谐建设中建功立业,更好地打造铁路法院的良好形象。

三、突出作用发挥,提高思想政治工作融入中心、服务大局的保证能力

思想政治工作历来是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的,融入中心、服务大局是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坚持的重要工作原则。要提高服务大局的保证能力,必须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要深化理论武装。就是要把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作为主要内容,深化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贯彻。要组织广大党员和干警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特别要抓好党组中心组的学习,要结合铁路法院实际,认真思考如何真正把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贯彻落实到法院的具体工作中,并以此为龙头,带动其他各个层面的理论学习。

第二,要发挥核心作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首要的是要发挥党组的政治核心作用。具体来讲,重点要把握好六个方面:一是把握方向,就是要善于把握大局,驾驭大局,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法院的贯彻执行,保证路局党委以及上级法院的各项决策部署在两级法院中得到认真的贯彻落实。二是科学决策,就是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对重要事项、重大问题集体决策的形式、内容和程序,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三是管好班子,就是要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以创建“四好班子”为载体,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努力形成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四是带好队伍,就是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人才队伍,使各级干部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增强事业性和责任感,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五是强化基础,就是要不断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积极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六是加强监督,就是要运用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使各级干部自觉做到勤政廉洁,保持良好形象。

第三,要创新方法手段。时代的发展,社会环境条件的变化,对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思想政治工作要适应法院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针对性、有效性,就要与时俱进,努力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手段。一是要使行之有效的传统做法重放光彩,赋予传统方式以新的时代内涵,使之不断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二是要因人、因事、因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人与人之间都存在着客观差异。包括性格特点差异、素质能力差异、岗位分工差异、工作阅历差异、知识结构差异和思维方式差异,这就需要我们在开展政治工作中,不断完善分类管理机制,正确处理好客观差异。通过对干警思想及时号脉,把干警思想状况摸准、摸透,对症下药,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使干警队伍时刻保持一个昂扬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三是要由偏重灌输向注重渗透拓展,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审判工作的全过程中去,渗透到群众性的创建活动中去,通过干警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大家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四是要把先进的科技手段引入思想政治工作。要依靠和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教育管理的科技含量,进一步发挥电脑网络作用,开辟更多更好的网上宣传教育内容,拓宽思想政治工作的覆盖面,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

第四,要落实工作责任。抓思想政治工作,不仅仅是政工部门的事,而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共同责任。要适应全方位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体系,就必须明确党、政、工、团组织的各自职责,根据自身的特点开展工作,并在工作中做到互相协调、配合。在领导干部中,要坚持一岗双责,一手抓管理,一手抓思想政治工作。从队伍情况看,既有共性的问题,也有个性的问题。共性的问题,可以通过普遍性的教育加以引导和解决,但思想政治工作更多的是要解决个性问题。个性问题具有特殊性、偶然性和突发性,而且是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有些矛盾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就会影响干警的思想情绪和工作积极性,这就需要因人制宜、因地制宜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这些工作不是光靠政工部门能做好的,而是需要各部门、各级领导共同来做,针对不同的问题,通过教育、疏导、激励、关心等多种手段来加以解决,这样才能使思想政治工作更好地贴近干警思想实际,较好地克服“两张皮”的倾向,真正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和作用。

四、明确工作定位,进一步提高政工干部的能力水平

做好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政工部门责无旁贷。从事政治工作的同志的能力和水平,直接关系到政治工作的效果,关系到政工部门的威信。每个从事政治工作的同志都要怀着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心,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不断提高做好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与水平。

一要抓好自身学习。政工干部要成为带头学习的模范。从上海铁路两级法院政工干部队伍状况看,有的从事政治工作的时间较长,有比较扎实的专业基础,并积累了一定的抓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但也有不少同志从事政治工作时间不长,缺少政工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就需要加强自身学习。即使是一些老的政工干部,也存在一个需不断更新知识,不断充实提高的问题,特别是面对新形势的要求和队伍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果单凭老经验,恐怕也难以取得好的效果。因此,要不断加强学习,既要学政治理论知识,也要学审判业务知识,当前,更要注重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学习和掌握,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同时要重视边学习边实践,在实践中提高分析判断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这样才能促进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的不断提高。

二要探索工作规律。政治工作本身也是一门科学,而且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任何科学,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政治工作也不例外。因此,从事法院政治工作的同志,要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勤思考、勤动手、勤总结,不断探索工作规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探索政治工作规律,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正确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继承传统是基础,开拓创新是动力。从实践来看,我们过去有很多传统做法是行之有效的,但在新的形势下,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光靠一些传统的做法可能已解决不了问题。因此,就需要以创新的精神去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在实践的过程中,要善于不断总结经验。在这方面是一个薄弱环节,过去做了很多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认真总结不够,需要引起两级法院政工部门的重视。总结的过程是一个不断提高的过程,也是我们进一步发展的基础。因此,在新的形势面前,从事政治工作的同志一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创造出更加丰富和有效的形式,推动两级法院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发展。

三要切实转变作风。工作作风直接反映了一个干部或一个部门的工作态度,从事法院政治工作的同志,首先要热爱这项工作,只有热爱了,才能激发工作热情和责任心。上海高院应勇院长在全市法院政治工作会议上,对政工干部工作作风提出的“五个字”的要求,具有较强的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即一要“勤”,通过勤动手、勤动脑,不断增长见识,积累经验,提高自身;二要“实”,就是要求真务实,摸实情,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一切从实际出发,不做无用功,不摆“花架子;三要“细”,做人的工作要严谨细致,能够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不怕麻烦,不漏细节;四要“公”,就是要做到不唯上,不唯下,公道正派,平等对待每一个人,公平处理每一件事;五要“韧”,就是抓工作要有韧劲,做到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一抓到底,避免虎头蛇尾,有始无终。铁路两级法院的政工干部都要努力按照这“五个字”的要求去做,不断提升政治工作的效果和政工部门、政工干部的形象。

四要甘为人梯。法院政工部门的工作特点就是为干警服务,这就决定了政工部门的同志更要有无私奉献的精神和甘为人梯的境界。铁路法院的政工部门,人手少,管的摊子大,工作琐碎烦杂,具体事务性工作多,而且做人的工作,往往有些方面不一定能得到大家的理解,还会受到一些委屈,如果没有奉献精神是难以做好的。因此,政工干部在工作中要甘于奉献,甘为幕后英雄,在服务干警、保障法院审判工作的过程中体现自身的价值。同时,两级法院的党组也要关心每一个政工干部,各部门领导都要支持和配合政工部门的工作,上海铁路两级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一定能开创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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