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个体诊所的条件

2022-10-2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开办个体诊所的条件

中医执业医师开办个体中医诊所意愿的调查

【摘要】中医执业医师开办中医诊所的意愿是影响社会办中医的重要因素,通过利用《中医执业医师个体开业意愿的调查问卷》,对全国获得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医生进行问卷调查,发现中医执业医师开办个体中医诊所的意愿较高,认为准入要求不合理是首要障碍,其次是医保和人才流动问题,另外,对个人医疗执业责任保险购买和继续教育制度支持度高。

【关键词】中医执业医师;诊所;意愿

个体中医诊所是最经济、最高效、又最符合非营利性要求的医疗机构类型,中医执业医师作为社会办医的重要力量,其对于开办诊所的意愿是社会办中医的重要影响因素。为了解中医执业医师开业的意愿,课题组联合“医学界”杂志,利用腾讯微信平台,向中医执业师进行了专题调查。

1对象和方法

通过咨询专家,采用自编调研问卷《中医执业医师个体开业意愿的调查问卷》,组织全国各地获得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医生通过微信平台进行问卷调查,回答不完整的问卷系统会自动排除,共回收有效问卷1581份。

在1581位被调查的中医执业医师中,住院医师占42.50%,主治医师占36.12%,副主任中医师占15.69%,主任中医师占5.69%,符合了医生层级结构的正态分布,即初级职称的住院医师人数最多,中级职称的主治医师占比约三分之一,高级职称的医师最少,且其中正高级职称又远低于副高级职称医师,这组数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本次微信平台调研的客观公正性。

获得中医执业医师资格年限上,3年以内的占27.26%,3~5年的占15.75%,5~10年的占22.77%,10年以上但尚未退休的占32.32%,已退休的占1.90%。因《执业医师法》是自1999年5月1日起才开始施行的,因此在没有设置15年以上这一类别选项。从构成比例上看,以获中医执业医师资格“10年以上但尚未退休”的人数最多,占32.32%,而这一部分也是最有医学和社会经验、最有可能会下海的医师人群,这组数据进一步反映了本次调研结果具有反映现实的意义。

2结果

2.1开办意愿与服务形式对开办中医诊所的意愿调查中,83%的受访者表示有独立或合伙开办中医诊所想法;还有82%受访者认为目前国内中医诊所过少,11%受访者认为数量适中,7%受访者认为数量已经过多。

在开办诊所困难的估计方面,45%的受访者认为,目前制约民办中医诊所发展的最大障碍是卫生主管部门设置的准入门槛过高,其次是医保政策对中医诊所支持力度不足,还有27%的受访者认为,主要制约因素是优质的中医人才受制于人事制度,流动性低。

对中医诊所只能开展纯中医服务的信心调查,73%的受访者表示,对传统中医诊疗很有信心还是会考虑开办中医诊所。他们能接受“中医诊所只能从事传统中医诊疗,不得使用西药,不得开展手术治疗”的有关规定。对不同职称的中医执业医师的纯中医服务信心进行卡方检验,结果显示不同职称的中医执业医师的纯中医服务信心的差异具有显著性意义(P<0.05),职称越高的中医执业医师的纯中医服务的信心越高,如表1所示。

2.2开办条件的意向对诊所开办地的选择意向,部分地区的卫生管理部门要求中医诊所的用地必须是商铺或办公用地,而民宅不能用于办诊所。而受访者认为,如能自由选择办诊所之场所,41%会选择使用成本低的民宅,41%会选择办公用地,仅有18%会选择使用商铺。

卫生主管部门要求中医诊所必须配备护理人员,70%的受访者认为这是不合理的;卫生主管部门要求中医诊所必须配备中药饮片区及中药师,66%的受访者觉得不合理,认为病人完全可以持中药处方在社会其它药店购药。

2.3责任保险与职业发展对于强制医师购买个人医疗执业责任保险,83%的受访者认为必须购买,此举能与国际接轨,能为解决医疗纠纷提供制度性的保障。17%则担心购买医疗执业责任险会增加经营成本,认为不应强制购买。

如果实行医师继续教育制度和资格证的考核和计扣分制度,76%的受访者表示赞同,认为可以通过学习,加强自律,24%的受访者则表示不同意,担心个人开业后工作压力大,没时间学习和参加考试。

2.4具体建议在开放性问答题中,回答中“需要政府”、“社会支持”两个词频出现得最多,词频达到259次,其次是“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程序”、“加强监管,规范市场,保证医疗质量”、“医保支持”、“中西医公平对待”、“放开政策,简政放权”等。

3讨论

3.1中医执业医师对开办传统中医诊所的支持度高调查显示,中医执业医师对于开放社会办中医诊所的支持度很高,作为开办传统中医诊所的中坚力量,中医执业医师的支持能够使社会办中医得到有序良好的发展。而且大部分中医执业医师认为目前国家政策尚未落地,缺乏切实可行的政策支持。社会上的中医诊所过少,说明中医诊所的市场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可积极推进。此外,对于开办只能使用传统疗法的中医诊所,七成的中医执业医师都还是对传统中医诊疗很有信心,认为即便只能使用传统中医药手段,仍有信心能解决患者的问题。中医执业医师的这一态度能够促进中医诊所与西医诊所分开管理,突出中医特色。

但是,部分的中医师还是希望中医诊所能够开展部分西医的诊疗项目,因为我国中医执业医师不管是在本科五年的学习过程中或执业资格的考取中,都需要经过西医理论和技能操作的考核,执业中医师具备开展西医诊疗活动基础。在这种现代医学教育的背景下,纯中医药的治疗方式被淡化。但是调查同时显示,职称越高的中医执业医师的纯中医服务的信心越高,说明纯中医药疗法在长期的诊疗实践中,其诊疗效果是被肯定的。

3.2中医执业医师开业的主要顾虑对社会开办中医诊所的障碍认知调查中,“准入障碍”是最受诟病的。在卫生条件和设备配置上国家对中医诊所和西医诊没有区别要求,中医是经验医学,西医是实验医学,在诊所这一点就体现出极大的差异,如果政府不能在经营项目和定价收费上能体现出中医和西医的差别的话,就可以考虑在准入时体现差别,让中医诊所更容易申办,因为中医诊所具备了设备简单,环境污染低,废物少的许多西医无法比拟的优势。

医保没有对中医传统诊疗科目进行覆盖,对社会开办中医诊所造成障碍,因为很大一部分的患者会偏向于选择到有医保覆盖的医疗机构进行就医,医保覆盖既是一种经济上的支持,也是一种对医疗机构诚信的一种认可。

中医人才流动障碍是社会办中医诊所的第三大障碍,优质的中医人才大多在公立医院任职,劳保、晋升、课题、职称等等事物已经将医生和医院捆绑在一起,医生无法自由流动,医生不愿放弃前途到民办机构来,民办医疗机构很难获得优质的中医人才,造成发展上的困局。

3.3关于经营场所的选择倾向租金是中医诊所经营成本的一个主要部分,特别是对于闹市中的商铺来说,为了节约成本,大部分受访者都偏向于选择租金较低的办公用地或民宅来开办中医诊所。因为普通的中医诊疗活动设备简单,办公用地具有租金相对低廉,还配备公用的卫生间,保洁成本低等优势。而民宅的租金成本是最低廉的,受欢迎程度与办公用地一致。

3.4护理人员、中药饮片区及中药师配备非必须中医与西医相比,具有简、便、易、廉的特征,而且中医的发展一直都是以中医师为主体,通过望闻问切诊断病情,采用中药等传统手段进行治疗。而护理人员主要是西医学发展的产物,传统中医学里并没有这一学科,中医护理学是20世纪50年代后,随着中医医院的成立,从中医医学中分化出来的学科[1]。对于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中医诊所,特别是还限制使用西药和输液的机构,护理人员的作用并不大,提请有关部门在修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时应区别对待。

中医药不分家,几千年来如此,中医诊所是否配备中药房,由开办者决定,但即便是配备中药房,也完全不需要强制配备执业中药师,而只需要配备一名药师即可。现今社会分工极细、市场极发达,处方的去向主办者是无法控制的,既然如此,就不需要将是否配备中药饮片区作为开办中医诊所的必备条件,也是另一种层面的对诊所准入门槛的降低。

3.5个人医疗执业责任保险需求大由于医疗的不确定性,在西方国家,医疗责任保险与医疗服务业是不可分割的。没有投医疗责任险的医生开业会冒风险。而在我国,因为一直以来医生都是体制内的人,发生了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通常都由医院出面处理,而不是医生个人,所以个人医疗执业责任保险并没有得到重视与发展。然而,从我国目前的医患关系和医疗环境出发,中医执业医师如果想开办个体中医诊所,失去了医院组织层面的保障,个人医疗执业责任保险的需求是很大的,本调查也显示中医执业医师对购买个人医疗执业责任保险的意愿是积极的。

3.6实行医师继续教育制度和资格证的考核计扣分制度支持度高全面开放社会资本办医,需要配套强化医师的专业技能及医保法律法规知识的持续学习和更新,改变既往“重准入,轻保质”的行政审批做法,可以学习香港、澳门的全科医师继续教育制度,借鉴驾驶员驾驶证的考核和计扣分制度。医师通过继续再教育提高自身的技能,对于中医师自身的发展和中医整体医疗质量的提高起到了重要作用。本次调查显示,绝大部分(76%)的中医执业医师接受执业后的继续教育模式,这种积极的态度对继续教育机制的建立和发展起到很好的支撑作用。

此外,由于中医教育的特殊性,师承教育形式曾经是培养中医药人才的主要模式,也是中医中药得以延续和发展的主要因素[2]。目前,受到法律、政策承认的教育模式主要学院教育模式,师承制缺少广泛的承认与开展,不少中医师希望能通过受官方承认的师承模式,获得医疗技术的提升与发展,事实上国家卫生部2007年2月1日已经开始实施《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这反映了目前临床医师和诊所对政策的不敏感,也反应了需要构建一个能够实现点对点的医政信息发布平台。

参考文献

[1]沈勤.影响中医护理技术临床应用与发展的因素及对策[J].中华护理杂志,2010,45(3):265-267.

[2]温茂兴.中医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之比较[J].江苏中医药,2005,26(10):60-62.

(收稿日期:2016.02.05)

作者:庞震苗 张子谦 邹晓琦 饶远立 黎锦成

第2篇:开办个体诊所

开办个体诊所的步骤及所需提供的材料

具体详细的步骤

开办个体诊所相对麻烦一些,首先递交申请书,经市级卫生部门审核其执业医师证和毕业证,身份证及职称证书(上网核查其真伪),批准通过后办理税务证,工商登记注册。

1、个体诊所定位于赢利性医疗机构

2、报名参加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个体医师开业考试(报名条件一般为身体健康,执业医师,本地常住户口等,具体可以与卫生局医政科联系,包括报名时间等),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书。

3、向卫生局提交申请申请,包括:

①设置申请书

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结论

③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④有场所或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⑤管理人员和卫生技术人员名单及资格证明

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

⑦资信证明

⑧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合同或协议书

⑨申请私人诊所或护理的还应提交从事临床同一专业五年以上的证明 ⑩有关限制设置条件的证明

4、卫生部门同意后,发放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凭批准书到工商部门办理名称核准和登记。

5、到卫生局填写《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并: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6、经过考核合格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7、到税务部门办理登记,领取发票。印刷病历和处方。

8、开业

注意事项:

1、税务部门有很多优惠政策,可以先咨询一下。

2、办理过程较复杂,时间比较长,要有熟人。

3、开业后要注意医师注册问题,消毒隔离问题,废弃物处理问题,这是卫生部门的监督要点。牙科的药不多,药品监督部门也不会多过问。

4、开业地点选择要好,要有固定的病员。

5、详细过程可能与上面的稍有不同。

第3篇:开办个体诊所协议

甲方(出资方):

乙方(负责人):

为发挥乙方执业医师专业优势,经与甲方通过平等友好协商,现就双方合作开设个体诊所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供双方自觉遵守。

一、乙方拥有国家正式颁发并承认法律效力的《医师执业许可证》,具有合法行医资格。乙方应当在甲方协助下向国家卫生行政主管机关以甲方名义(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申请个体诊所执业许可或配合甲方的上述申请行为,取得个体诊所执业许可手续,并办理有关工商、税务等行政登记手续,完成个体诊所开业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二、甲方应当按照自己的经营计划提供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医疗器械等硬件环境,负责招聘其他具有相应行医资格的执业医师若干名等,并负责该招聘人员的工资(报酬)等福利待遇和诊所日常经营所需的全部费用开支。

三、诊所经批准并正式经营期间,甲方应当积极做好宣传组织工作,诊所经营期间由甲方独立承担经营风险。乙方负责诊所日常业务活动,但乙方对于诊疗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不承担民事责任。

四、乙方负责对甲方招聘的其他执业医师及其他辅助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建立健全业务流程,规范执业行为,所有诊疗活动必须符合基本的诊疗常规,做到“严格管理、科学诊疗、便民快捷、高效经济”。

五、诊所开办所需费用以及经营期间发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报酬按照标准由甲方按月()支付。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第4篇:开办个体诊所的步骤及所需提供的材料

1、医师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2、医师执业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3、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4、退休证、下岗证或失业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5、医师执业注册满5年的证明材料;

6、设置医疗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落款必须签字盖手印)包括:(1)申请单位名称、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姓名、年龄、专业、履历、身份证号(2)所在地区的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概况(3)所在地区人群健康状况和疾病流行以及有关疾病患病率(4)所在地区医疗资源分布情况以及医疗服务需求分析(5)拟设医疗机构的名称、选址、功能、任务、服务半径(6)拟设医疗机构的服务方式、时间、诊疗科目和床位编制(7)拟设医疗机构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8)拟设医疗机构的仪器、设备配备(9)拟设医疗机构与服务半径区域内其他医疗机构的关系和影响(10)拟设医疗机构的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11)拟设医疗机构的通讯、供电、上下水道、消防设施情况(12)资金来源、投资方式、投资总额、注册资金(资本)(13)拟设医疗机构的投资预算(14)拟设医疗机构五年内的成本效益预测分析;

7、选址报告(落款必须签字盖手印)包括:(1)选址的依据(2)选址所在地区的环境和公用设施情况(3)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布局的关系(4)占地和建筑面积;

8、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9、资信证明(银行开户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10、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资信证明书5万元(口腔诊所为15万元)(我市各大银行均可);

11、医疗用房产权证明书;

12、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13、与房屋所有人签订的合同一份;

14、法人代表签字表(必须由原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盖章同意)

第5篇:开办个体诊所申请书

篇一:开办诊所个人申请书

医疗机构申请书

榆阳区卫生局:

近年来,榆林市城市化建设日益完善,经济发展十分迅速,随着城区不断扩大,人口日渐增多,市区医疗卫生服务方面的资源短缺现象也逐渐显现出来,尤其是在榆阳区长虹北路等方面与人们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不相适应。为进一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本人计划投资在榆阳区开办一所综合内科、中医科诊所, 以更好服务附近人民群众。

新建的诊所地址榆林市榆阳区长虹北路东九排一号,占地面积9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共3间,实用面积70平方米。该地点地处7队小区,交通便捷,周边小人口较多,周围无医疗机构,托幼机构2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家。

本诊所选定于此 ,一方面方便了周围群众就诊 , 进一 步满足了人们对服务的需求 , 达到了互补互利的效果。诊所内设有完整的污水、污物处理系统。

诊所地址拟定后 , 本人外聘优秀的医务人员 ,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开办 , 严格管理,尽快筹建。

特此报告 , 敬请批准。

附件:建筑设计平面图

仁爱诊所(盖章)

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篇二:个体诊所申请

个体诊所申请

申请人: 罗 索

填表日期: 2014年10月20日

联系电话: 13997456589 甘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制

注:此表填写一式三份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个体诊所专用)

设置申请人签字:罗索 2014年10月20日

一、个体诊所设置人情况

提交证件:(验原件加盖核验印章后交复印件)

1、身份证

2、毕业证

3、技术职称证

4、医师资格证及医师执业证

5、非在职证明(如:待业证 退休证)

二、证件粘贴纸

证件粘贴纸

篇三:个体诊所申请(范例) 个体诊所申请

申请人: 徐元杰

年07月14日

15156788779 卫生局制

注:此表填写一式三份

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区卫生局

设置申请人签字:徐元杰

2012 申办个体诊所可行性分析报告 居住地址 亳州魏园路 15156788779 申报日期2012年07月14日

家庭电话 无 编 236800

填表日期: 2012联系电话: (个体诊所专用) 被申请机关:谯城年07月14日

申办人

徐元杰 手 机

一、个体诊所设置人情况

提交证件:(验原件加盖核验印章后交复印件)

1、身份证;

2、毕业证;

3、技术职称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

5、非在职证明(如待业证、退休证);

篇四:个体诊所申请书

个体诊所申请书

凤阳卫生局:

本人申世谋,男,汉族,46岁,凤阳县大庙镇人,一九九一年七月毕业于合肥卫校,已从事基层医疗工作20余年,为响应党的医疗改革开放政策,特申请开设个体诊所,继续为当地百姓健康服务,具体地点凤阳县大庙镇凤周路幸福桥南150米。望卫生局批复!

申请人:申世谋

2014年11月8日 篇五:个体诊所具体开业条件

个体诊所开业条件

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并具有执业所在地户籍的,可以在城市(含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申请开办私人诊所。

取得医士以上执业证书或者医士以上职称后,从事三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并具有执业所在地户籍的,可以在乡(镇)、村申请开办私人诊所。具有治疗某种疾病专长的中医,经临床验证疗效确切,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试、考核合格,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申请开办私人诊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开办私人诊所:(一)国家、集体医疗卫生单位的在职医务人员;(二)被开除公职未满五年或被除名未满三年者;(三)被卫生行政部门

取消行医资格者;(四)患有传染疾病或因其他健康原因不宜行医者;(五)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其他不适合开业行医者。

凡申请开办私人诊所的,均应按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地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一)开业申请书; (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三)从业医务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四)执业场所有关条件的证明;(五)资金、设备、仪器情况的证明;(六)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七)卫生行政部门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

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开办私人诊所申请后,应根据当地的社

会医疗需求,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属县(市)范围的,由县 (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发给执业许可证;属市区范围的,由区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审批意见,报市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后,由区卫生行政部门发给市统一颁发的执业许可证。其他任何部门均不得给私人诊所发证。 私人诊所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 (一)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 (二)诊疗科目、时间; (面积; ( (种; ( (码。

三)服务场所建筑四)从业人数; 五)自备药品品六)注册资金; 七)执业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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