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验收入库管理制度

2022-10-1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在当今快速变化和不断变化的今天,我们都与制度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我们需要遵守的规则或行动准则。那么,制度如何发挥其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的《设备验收入库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更多范文可通过本站顶部搜索您需要的内容。

第1篇:设备验收入库管理制度

仓库验收入库制度

材料入库、验收、管理及发货管理制度

一、 仓库入库

1.采购员完成采购任务,货到厂时应及时通知检验部检验员到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其程序具体规定如下: 1) 认真填写《检验通知单》,一式三联,并签署。 2) 供货单位发票(符合国家税务规定)。 3) 发货明细表。 4) 产品质量证明书。 5) 公司领导批准的采购计划。

2.

保管员判明实属本库保管物资后,应对货物及凭证认真检查所收物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当证件完全符合后,按公司物资检验制度规定提请检验部(及有关技术部门)进行质检。 3. 如发现所装载的材料与《发货明细表》或《采购计划》所记载的内容不相同时,应及时通知采购员进行处理。

4. 如发现所装载的材料外观有严重弯曲、锈蚀、变形等异常情况时,应拒绝收货,并通知采购员处理。

二、 物资验收

1. 检验员质检应根据分管物资的相应国家标准,按不同规定办理。

2. 材料入库后,检验员会同保管员按《入库单》和《产品质量证明书》对材料名称、规格、材质、数量、重量及炉批号进行一一核对。检验员根据核对结果填写《材料验收单》。

3. 如果发现《产品质量证明书》与实物标签不相符(材质、炉批号等),需拍照等进行取证,并将填写《验收异议单》。 4. 核对无误后,需对材料的外观尺寸、厚度等进行抽样检测,如发现不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应及时对不合格的材料进行标注,并进行加倍抽样检测,同时通知采购员和供方人员前来处理质量异议,并将结果填进《验收异议单》。

5. 如有些特殊或重要物资,除需进行上述检测外,需用相应仪器进行特殊检测或委托第三方专业人员检测,并填写材料检测单。 6. 理重交货的材料按点数的方式逐件进行清点,按实有数量验收,按实重交货的物资,应通过过磅员签收的磅单为准(以电子磅单为准)。

7. 检验由保管员签署、仓库主管复核签署才有效。

8. 办妥后的入库单由保管员、采购员、财务部各存一联记帐。 9. 物资验收后一段时间内若发现问题,保管员应立即通知采购员与供货单位交涉,办理退货,由采购员负责追加经济损失。 10. 如货已到,无论发票到或未到,均办理正式入库单,一式四联。 11.下列情况应严格把关,不准验收:

1) 无公司领导批准采购的。 2) 与合同订货单计划不符的。

3) 违反公司规定,采购员工作标准,没按规定进货渠道采购的。 4) 质量不合格的。

5) 待验收物资,不合格物资,保管员应妥善保管,并督促抓紧处理,手续应健全。

6) 物资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便入库,而直接送到现场,保管员要亲自赴现场办理入库和发料手续。

12.

仓库物资入库程序如下:

物资到库 采购员填写入库单、检验单并通知检验员 仓库保管员根据入库单、采购计划清点数量,查看规格型号 检验员检验 保管员签字 仓库主管审核 办理入库 13.

材料检验结果的处理: 1) 检验合格的材料,检验员在材料外部上面贴上合格标签,以示区别,仓库管理人员再进行入库定位。

2) 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检验员在材料外部上面贴上不合格标签,并单独存放,在验收报告单上填写不合格原因,同时通知采购员和供方人员。

三、 物资保管

1. 根据不同类别、形状、特点、用途分库分区;保管要做到“三清”,“二齐”,“四号定位”摆放。 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清 二齐:摆放整齐、库容整齐

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 保管物资应做到“十不”,即不锈、不潮、不冻、不霉、不腐、不变质、不挥发、不漏、不爆、不混、按物资保管技术要求,适当进行加垫、通风、清洗、干燥、定期涂油或重新包装,存放不当应及时改进。

四、 物资出库

1. 保管员发料应按销售部门开具的提货单进行发料。并严格按照销售单上面的库位号发货,同时对材料的名称、规格、材质、数量、重量、炉批号等进行核对,并填写《出库单》。如发现不相符及时通知销售部。

2. 对于要求送货的材料,销售人员需把提货单、产品质量证明书和送货清单一起交给送货人员,在提货时,要求仓库人员严格按照提货单的要求发货。

3. 仓库人员需按操作规程装车,不得发生由于操作不规范而使材料受损,从而产生质量问题。 4. 市场临时调拨的材料如入库按上述执行,如不入库的需由保管员接上述规定现场跟踪执行。

5. 要注意审查提货单的合法性,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出库。

1) 凭单印签不符不全,批准手续不符 2) 凭单字据不清或被涂改 3) 未验收入库物资

4) 发料应对保质负责,严禁发不合格物资 5) 先进先出,后进后出。 6.实行一料一单。 7.

出库程序如下:

领料员填写领料单 部门领导签字 保管员签字 仓库主管签字 发料

五、

清仓盘点和盘盈、盘亏、报废处理

保管员应坚持实地盘点法,年终进行全面盘点,盘点应做到:

1. 盘点时发现盈或亏应重复一次,重新核实,并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或措施,做好记录。

2. 检查安全防火设施和措施器材等,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防范措施。

3. 清仓盘点中发生的盘盈、盘亏应由保管员查明真实原因,及时报告领导。

六、 帐务处理

1. 保管员应建立材料帐,并按规定项目仔细记好帐目。

2. 记帐要认真,帐、卡、物三相符,材料收支与结存要保持平衡。 3. 每月 3 号前填报收支平衡报表

七、 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管理

1. 1) 2) 确定废旧物资回收范围

各种包装物的回收

各种容器的回收 3) 4) 5) 2. 1) 2) 金属料尖、边角余料,有色和黑色金属切屑

不能再修复的工具、量具等

其它各种有用物资的回收

仓库应设置废旧物资回收专柜,单独建帐。

实行交旧领新(工具、电器,电机等) 员工工种变动调离时,所领(借)的工、器具应退回仓库,办理退料手续。 3) 报废物资、仓储容器、废料的变价收入管理。任何部门、任何人不能擅自处理,应由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处理,收入均归公司财务部门入帐。

第2篇:药品入库验收制度

一、 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门诊部的药品入库验收制度。

二、 进货、验收人员须经专业和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 购进药品以质量为前提,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

四、 购进药品,应当查验供货单位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和

《营业执照》、所销售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并核实销售人员持有的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进药品的合同应明确质量条款。购进首营品种,应进行药品质量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经营。

五、 购进药品时应当索取、留存供货单位的合法票据,并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账、

货相符。购进记录载明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货日期、生产企业、药品通用名称、商品名称、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内容。票据和购进记录应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六、 购进进口药品要有加盖供货单位质管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

产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随货同行,实行进口药品报关制度后,应附《进口药品通关单》。

七、 建立和执行进货验收制度,购进药品应当逐批验收,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验

收记录。药品验收记录应当包括药品通用名称、生产厂商、规格、剂型、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进日期、验收日期、验收结论等内容。

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八、 每年应对进货情况进行质量评审。

第3篇:货物入库验收管理

货物验收的依据主要是货主的入库通知单、订货合同、调拨通知单或采购计划,在这些资料中,最主要的依据是货主的入库通知单。对于无合同、无计划的到货,应及时通知货主查询,经批准后,才能办理入库手续。货主应及时将订货合同、到货计划送交仓库。仓库接到货主的入库通知单等资料后,应接着资料的要求及有关规定认真核对,如内容不完备,不明确或者有错误,应及时通知或退回货主补齐。货物验收具体包括验收准备、核对证件和检验实物三个作业环节。

(一)验收准备

仓库接到提货通知后,应根据货物的性质和批量提前做好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大致包括以下内容。

1.人员准备

安排负责质量验收的技术人员或用料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配合质量验收的装卸搬运人员。

2.资料准备

收集并熟悉待验货物的有关文件,例如技术标准、订货合同等。

3.器具准备

准备好验收用的检验工具,例如衡器、量具等。

(二)核对凭证

人库货物必须具备的凭证及说明有以下几方面。

(1)入库通知单和订货合同副本,这是仓库接受货物的凭证。

(2)供货单位提供的材质证明书、装箱单、磅码单、发货明细表等。

(3)货物承运单位提供的运单,若货物在入库前发现残损情况,还要有承运部门提供的运输记录或普通记录,作为向责任方交涉的依据。

(4)核对凭证也就是将上述凭证加以全面核对的单据。入库通知单、订货合同要与供货单位提供的所有凭证逐一核对,相符后才可进行下一步实物检验。

(三)检验实物

检验实物包括货物的数量验收、质量验收和包装验收。

货物数量验收是在初步验收的基础上进一步验收货物数量的工作,验收的方法是:对于计重货物一般采用过磅检斤的方法;对于计件货物,一般都采取抽检的方式。采用抽检方式时,为比较准确地反映入库货物的实际情况,应科学地确定验收比率。验收比率是一批货物中抽检货物的数量占全部被验货物数量的比例。

货物质量验收是检验货物质量指标是否符合规定的工作。仓储部门按照有关质量标准,检查入库货物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质量验收有感官检验法和仪器检验法两种方式。感官检验法是依靠验收人员丰富的货物知识和实践经验,通过视、听、味、触、嗅觉来判断货物质量的方法。它的优点是简便易行,不需要任何设备,或者只需要一些简单的工具就能迅速做出质量判断。这种方式曲缺点是检验效果有一定的局限性,很难精确地测定出货物质量的数据指标。仪器检验法是利用各种仪器设备,对货物的规格、成分、技术要求标准等进行物理、化学和生物的分析测定。它的优点是检验的准确度高,但需要投入比较昂贵的仪器设备。

货物包装验收,通常是在初步检查验收时进行的,主要是查看包装有无水湿、油污、破损等,

其次是查看包装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包括选用的材料、规格、制作工艺、标志、打包方式等。另外对包装材料的干湿度也要检验,包装的干湿程度,表明包装材料中含水量的多少,这对货物的内在质量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对包装物干湿度的检查,可利用测湿仪进行测定。当需要开箱拆包检验时,一般应有两人以上在场同时操作,以明确责任。

仓库在货物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货物数量与入库凭证不符,质量不符合规定,包装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做出详细记录。同时将有问题的货物另行堆放,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继续扩大,立即通知业务部门或邀请有关单位现场察看,以便及时做出处理

三、验收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货物验收中,可能会发现诸如证件不齐、数量短缺、质量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及时处理。

(1)验收中发现问题等待处理的货物,应该单独存放,妥善保管,防止混杂、丢失、损坏。

(2)数量短缺在规定磅差范围内的,可按原数入账,凡超过规定磅差范围的,做好验收记录,与货主一起向供货单位办理交涉手续。凡实际数量多于原来发出数量的,可由主管部门向供货单位退回多发数,或补发货款。在货物入库验收过程中发生的数量不符情况,其原因可能是发货方在发货过程中出现了差错,误发了货物,或者是在运输过程中漏装或丢失了货物等。

(3)质量不符合规定时,应及时向供货单位办理退货、换货交涉,或征得供货单位同意代为修理,或在不影响使用前提下降价处理。货物规格不符或错发时,应先将规格对的予以入库,规格不对的做出验收记录交给主管部门办理换货。

(4)证件未到或不齐时,应及时向供货单位索取,到库货物应作为待检验货物堆放在待验区,待证件到齐后再进行验收。证件未到之前,不能验收,不能入库,更不能发货。

(5)属承运部门造成的货物数量短少或外观包装严重残损等,应凭接运提

货时索取的“货运记录”向承运部门索赔。

(6)价格不符,供方多收部分应予以拒付,少收部分经过检查核对后,应主动联系,及时更正。

四、抽样检验介绍

货物验收有全检和抽检两种基本方式。所谓全检是指对于批量小、规格尺寸和包装不整齐以及要求严格验收的货物,必须对所有货物全部进行检验的一种方式。它需要消耗较多的人力、物力和时间,但是可以保证验收质量。所谓抽样检验,就是借助数理统计方法,从一批货物中,随机地抽取部分货物进行检验,根据这部分货物的质量情况,判断该批货物的质量状况,从而决定该批货物质量是否合格的一种货物检验方式。一般情况下,对于批量较大、规格尺寸和包装完好、货物质量信誉较高以及验收条件有限的情况,特别是进行货物的理化性能检验时采用这种方式。

(一)抽样验收的必要性

采用抽样检验的方式进行货物质量验收的好处是:可以节约人力,提高货物入库速度。可以保证检验的准确性,减少因拆包开箱而对货物质量产生的影响。由于许多货物部是连续地批量生产,抽验一定数量,就可以代表整批货物的质量状况。另外,有些货物包装技术性较强,如使用专用机械打包,或真空压缩包装,拆开验收后,其包装便不能复原,势必会影响货物质量,使用抽样检验方式,可以减少因检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有些货物经开箱、拆包检验之后,因与外界(如空气、水分、阳光等)接触,会引起质量变化,有些货物经过破坏性的检验便失去其使用价值(如灯泡使用寿命检验),采取抽检的方式,可以使损失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二)验收比例的确定

在确定验收比例时,一般考虑以下因素。

1.货物的性质、特点

不同的货物具有不同的特性。如玻璃器皿、保温瓶胆、瓷器等容易破碎;皮革制品、副食品、果品、海产品等容易霉变;香精、香水等容易挥发,这些货物的验收比例可以大一些。而肥皂、香皂之类,外包装完好,内部不易损坏,验收比例可以小一些。

2.货物的价值

贵重货物,如价格高的精密仪器、名贵中药材(人参、鹿茸等),入库时验收比例要大一些,或者全验。而一般价值较低,数量较大的小货物可少验。

3.货物的生产技术条件

对于生产技术条件好、工艺水平较高、产品质量好而且稳定的货物可以少验;而对于生产技术水平低,或手工操作、产品质量较差而又不稳定的需要多验。

4.供货单位的信誉

有的企业历来重视产品质量,并重视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长期以来仓库在接收该厂产品时没有发现质量、数量等问题,消费者对该企业的产品也比较满意,这样的企业供应的货物可以少验或免验,而对于信誉较差的企业提供的产品则要多验。

5.包装情况

包装材料差、技术低、结构不牢固,都会直接影响货物质量和运输安全,从而造成散失、短少或损坏,因此,收货时,对包装质量完好的货物可以适当少验,反之则要多验。

6.运输工具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使用的运输工具、运距以及中转环节的不同等,对货物质量、数量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入库验收时,应视不同情况确定验收比例。如对于汽车运输,且运距较长,由于途中振荡幅度大,损耗会多一些,因此,需要确定较大的验收比例;而水路或航运,由于途中颠簸小,损耗自然会少一些,因此可以少验。

7.气候条件

经过长途转运的货物,可能由于气候条件的变化,质量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即使同一地区,季节变化对货物质量也会产生影响。所以,对怕热,易熔的货物,夏天要多验;对怕潮、易溶解的货物,在雨季和潮湿地区应多验;怕冻的货物,冬天应多验。

第4篇:2、食品入库验收管理制度2

厦门市思明区惠予堂药店

入库验收管理制度

1. 目的:为保证保健食品数量准确,质量合格,制订本制度。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

3. 范围:本店经营所有保健食品及销后退回的保健食品的入库质量验收。

4. 责任:验收员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5. 正文:保健食品验收管理制度

5.1保健食品验收是保健食品质量管理中的主要一环,验收人员必须根据《食

品卫生法》及本店制订的《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制度》规定的进行逐批验收,保证做到合格率100%,并做好详细记录。

5.2验收人员条件:验收人员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或具备有一定的专业技术职

称,并经过保健食品质量相关培训,熟悉保健食品性能,具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并能独立完成分析和处理保健食品质量问题的能力,视力在0.9或0.9以上(包括校正后)无色盲、色弱人员担任。

5.3保健食品到货应及时验收,原则上要求6小时内验收完毕。

5. 4验收员应根据原始凭证或随货发票,首先仔细数量应相符,保健食品和保健食品,必须在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上根据不同产品分别按规定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存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保健食品的产品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者虚假的宣传内容。保健食品包装标识必须清楚,容易辨识。在国内市场销售的保健食品,必须有中文标识。

5. 5保健食品和专用于保健食品的容器、包装材料及其他用具,必须具有按照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实施检验合格后的相关证明,方可验收上架销售。

5. 6 保健食品的验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

5.7凡到货破包,保健食品散落裸露,均不得作整理改装上架销售。

5.8对验收中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保健食品,应立即通报质量员审核并签署

处理意见,通知采购员处理。

5.10做好详细验收记录,根据验收记录本所列内容,逐项填写,字迹清楚,结

论明确,不得遗漏,验收员签名,以示负责。

3

第5篇:设备出入库管理制度

计算机中心设备出入库管理制度

为规范计算机设备的管理,按照设备管理有关规章制度规定,实行“先入库验收、后出库领用”的规程,结合实际工作,特制定出入库管理规范,以便遵守执行,其具体实施要求如下:

一、所有产权属于邮政的计算机设备,不论来自何种渠道或使用何种经费,都要按邮政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在归口的职能部门登记入帐。

二、设备到货应及时进行入库验收。验收工作应由采购责任人及库房管理员共同验收,库房管理员凭验收人员签章的入库凭证办理入库手续。

1、数量验收(包括生产厂商、设备型号和购置台件等)和资料验收(包括购置申报审批材料、财务票据、随机技术资料等)。

2、质量验收(包括产品外观、技术性能和技术指标等)。

三、设备资料验收归档内容:

1.购置申请表及其上级批文等资料;

2.购置经济合同及其协议书等;

3.单价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设备的安装验收报告;

4,单价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设备除填写安装验收报告之外,还应回收全套设备的随机原始技术资料(同种批量可以只归一套技术资料),使用单位留用复印件。

四、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到货前,设备接收使用部门应事先做好安装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一般应在60天内完成。

五、验收不合格的设备,采购责任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与厂商联系,以换修、退货或索赔等办法处理。

六、验收合格后即可办理入库手续,并凭入库手续办理财务付款、报销业务;验收不合格不得入库,无入库手续不得办理财务付款、报销业务。

七、使用部门领取设备办理出库手续的程序:

1、库房管理员必须凭出库凭证办理出库手续 ,对出库的产品要根据出库凭证所列项目逐项进行复核,并做好记录。

2、产品出库应做到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按批次出库。

3、产品出库要有双人签字。

八、登帐要求:

入库手续由采购责任人办理(或由负责采购的人员在发票上背书),出库手续由部门帐本管理责任人登记办理,非责任人不得办理出库手续。

第6篇:药品采购、验收、保管、储存出入库制度

龙坑镇卫生院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药品采购质量管理制度

一、药品采购时应选择已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作为供应商;通过湖南省药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网购进药品。供货单位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办理首营,包括药品生产企业资质证明:《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企业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药品合格证明:GMP证、药品批文、药品检验合格报告;药品批发企业资质证明:《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GSP证。

二、应对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合法资质进行验证。应索取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供货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

三、应有明确的书面质量条款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

四、购进药品应索取合法票据(发票、供货清单),并做到票、帐、货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五、购进药品应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药品购进记录应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等,记录应保存三年以上。

六、购进进口药品应同时索取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购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批签发的生物制品,应同时索取《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待验收的药品应放在待验区,并在当日内验收完毕。

二、验收药品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外观形状、内外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逐一进行检查。

1、药品的包装和所附说明书应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有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2、标签或说明书上应有药品的成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及贮藏条件等。

3、中药饮片及中药材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每件包装上,中药材应标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中药饮片外包装应印有或贴有标签,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等。

4、进口药品。其内外包装的标签应有中文注明的药品名称、主要成分及注册证号,其最小销售单元应有中文说明书。应凭《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进口药品通关单》验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应有《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复印件。

三、验收合格的药品方可入柜台(货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验收合格字样,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或破损、标志模糊或有其他问题的药品,应不得入柜台(货架)。

药品保管储存管理制度

一、分类管理:在柜(架)药品应分品种按批号分开堆放。口服、注射、外用药品分开存放,易串味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等应分开存放。

二、分区管理:根据药品性质及贮藏要求分常温、阴凉、冷藏区。设置与其开展的诊疗业务相适应的药房、药库,并根据药品储存要求逐步做到设置常温库(0-30摄氏度)、阴凉库(不高于20摄氏度)、冷库(柜台)(2-10摄氏度);药房、药库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药房、药库应配备温湿度检测设备。并认真做好温、湿度记录。发现温、湿度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调节。

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医疗用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专柜存放,专人上锁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四、药房应做好防尘、防潮、防污染及防虫、防鼠等相应的管理工作。

五、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底垫、货架及避光、通风等药品储存设施,在库药品应堆放整齐,离地距离不小于10cm,离墙顶、散热器及墙壁距离不少于30cm。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管理制度

一、质量事故,是指药品管理使用过程中,因药品质量问题导致危及人体健康的责任事故。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二、重大质量事故

1.违规购进使用假劣药品,造成严重后果。

2.未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药品入柜(架)。 3.使用药品出现差错或其他质量问题,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的。

三、一般质量事故

1.违反进货程序购进药品,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保管、养护不当,致使药品质量发生变化的。

四、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限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在十二小时内上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2.应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并在七日内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书面汇报。

3.一般质量事故应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及时处理。

五、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补救措施。

六、处理事故时,应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原则,并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处方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处方的开具、调剂、使用、保存的规范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

二、处方必须有注册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具。

三、医师开具处方、专业人员调剂处方均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四、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有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天。

五、处方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童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制用纸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白色。并在处方右上角注明。

六、处方书写必须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药品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药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转并提供依据,以不断提高药品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GSP认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以确保药品进、存、销、过程中的药品质量信息反馈准确顺畅。

二、质量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国家和行业有关质量政策、法令、法规等。

2、医药市场的发展动态及新药的市场动态。

3、经营环节中与质量有关的数据、资料、记录、报表、文件等,包括药品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工作质量等各个方面。

4、上级质量监督检查发现的与本部门相关的质量信息。

5、其他的药品质量查询、质量反映及质量投诉。

三、质量信息的收集必须准确、及时、实用、经济。

四、建立完善的质量信息反馈系统,对异常、突发的质量信息应以书面形式24小时内迅速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反馈,确保质量信息及时顺畅传递和准确有效的利用。

五、积极配合、相互协调做好质量信息工作,确保药品质量信息做到及时传递、准确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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