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我还记得你

2023-04-1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也许我还记得你

也许你会记得的诗歌

- 我曾孤单如隧道- 群鸟飞离我身

听说你要离开一段时间,去很远很远的地方。

没有背包没有友人,你用狂奔在荒野上的臧玲形容自己。

疯狂、寂寞却很快乐。

你转身奔赴世界最北之地,走的凛然走的绝决。

你是臧玲,而我只能是你奔跑路上的蝼蚁。

藏在你歇脚的树下看头顶的天空,看天空下的你。

- 我喜欢你沉默的时候

- 因为你仿佛不在

2015年 夏季 大雨。

你背着包出现在我在的城市里,心里想见的人不是我。

我于你身后看到的是沧桑,是再见。

别离时,你说

如若归来见我一面可好。

转身时你却忘了说

既已远去不如不见。

- 来自南方的大雨落在黑岛上

- 我未见你却盲目的爱你

世界这么大,你却从未出现。

走过太多的路,转角遇见的人都不是你。

再见。

第2篇:来世让我还能记得你,遇见你,认识你诗歌

夕照残雪孤城空寂

我已在此守候千年

终于,等到你羽化而来

你不记得了吗

在汉宫秋月之夜

我是那守门的兵士

你从我身边跑过

我叫了你一声

你驻足回头看我

你的眼神忧怨

转身消失于茫茫夜色

**

在盛唐之朝

我是那寒窗书生

春游郊野

遇一群猎人

见你被梱束于鞍前

你的眼神哀怜

我与你好曾相识

于是,用尽所有的银钱

将你赎回,放归山野

你转身看我

泪盈双眼

**

在朱武之朝

我是那古庙之僧

晨钟暮鼓

香雾为伴

在一夏季午后

我在佛前坐禅入定

你张慌而来

躲进我的袍袖

雷鸣电闪绕粱不绝

我镇定如钟

却感知你全身颤栗

最终,风消云散

你跪在佛前

三拜而别

滴下一颗眼泪

**

这一世

我是凡俗之人

饮清茶,听梵音

度日月

你千年修行

已千姿绝色

你不记得我吗

我是否可以向你

求得两滴热泪

拌一盏清酒饮下

为了来世

让我还能记得你

遇见你

认识你

……

第3篇:也许还记得

再次遇见老王,是三年后在男闺蜜的升学宴上。老王下意识把胳膊从他老婆手中抽出,冲我尴尬地笑。没有言语,我便踩着八公分的高跟鞋落荒地逃了。原来。三年了,还是没能忘记。

生活忙得让我无暇回忆过往,尝试着谈了一次恋爱,挣扎了半年最后和平分手。毕竟没办法全身心投入的感情注定是走不长久的。打那以后,我也懒得恋爱,便专注于工作,职务一升再升,追捧的人一多再多。我曾一度坚信我都不记得了,可所有的自欺欺人都在遇见他的那一刻功亏一篑。过往的欢愉与失意也都在那一刻一一涌上心头、浮现在脑海。

跟老王相识八年,相恋四年,分手三年。分手的那段日子是这辈子都不会再有的低谷期。酗酒、吸烟、失眠、头发大把地掉、身子日渐消瘦、生活一团糟。当意识到不能再这样继续下去了是因为闺蜜咬牙切齿对我说的那句—“想死就去利利索索的死,不想死就像个人好好的活。”的确啊,再堕落再萎靡也没有想过自杀,也没有勇气自杀。死不了,那就好好的活着吧。

以前被老王保护得太好,以至于没有老王的生活,处处被骗也处处碰壁。几乎快忘了那段日子是怎么咬着牙挺过来的,也快忘了究竟有多少个夜晚自己躲在被窝里默默哭泣。但如果不经历这些个失眠的夜晚,就永远无法进入那个你可以掌控的白昼。我也终于在那些个夜晚中成长,从不谙世事的小女孩蜕变成精明干练的女强人。

身边的朋友最初不相信我们会分手,最后不相信我会变得如此强大。这大概就是命运。偶尔有时间,换上我爱的帆布洗把脸纯素颜的就窝在咖啡馆的沙发里,眯着眼睛品着摩卡晒着太阳。我时常梦想着有一天,我能够躲避所有陌生人的面孔,不用看到他们的殷勤或冷漠,快乐或愤怒。因为我不关心,我只想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能够听重复的轻音乐,看安妮的书,或者躺在床上看着阳光在窗帘缝隙中的舞蹈。最好的可能-有个人来陪伴着我一起。可这些终究是空想。

也许记忆深处还存留着大量关于老王的回忆,也许我还记得他,也许我从不曾忘记过他。但无论怎么样,过去的一页该是时候翻页了。毕竟一个人不能总活在过去活在回忆中。再见,老王。再见,我的初恋。再见,我的过去。

第4篇:文秘助手()之万圣节的英语300字作文:我还记得那个万圣节

万圣节的英语作文:我还记得那个万圣节

days and days past, i’m not a child any longer. but i still remember that halloween, 31st october xx. that was saturday. i went to study english with an american girl named debby as usual.

we had 5 students altogether. before that week, debby had already told us to learn something about halloween ourselves. on that day, debby spent an hour describing this american festival for us, such as “trick or cheat”, pumpkin and even, she took a pumpkin with her. first she took out a finished pumpkin lantern.

that was really beautiful and ugly, we liked it so much. then she taught us how to make a pumpkin lantern by ourselves. we each held a small knife, learnt to cut and draw something on that pumpkin. finally, we made it and put a short candle into it. that was truly happy. and the most surprising thing was that the lantern was a present for that day’s super student. who will that be? my god! that was me!

do you know how excited i was then? i held it, jumping and shouting. that was the most unforgettable day to me. and i will not forget it, never!

第5篇:也许,你只是情感美文

也许,你只是他的一个替代品,我对你好只是在变相的回报他·一开始,我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你的性格,你的脾气,你对人对事的态度,我感觉你就是他派给我继续在大学给予我照顾和安抚的使者。我上大学了,他依然不放心我,生怕我出事,派了你来监督我。高中那段在外漂流的日子,他几乎一天一个电话,虽然会聊些有的没的,但是放下电话后,我依然会哭很久,他告诉我,在外面累了,倦了,就回家。他帮助我高考报名,可以说,没有他,就没有我的现在。而这与我消失那几天,你拼命找我的场景一模一样,我手机关机,你拼命发信息,空间疯狂留言,告诉我回到终点站,记得给“家里”打电话。这些其实我都看到了,也感受到了。在这里,只能说感谢。

你和他的处事方式一样,你有很多的不习惯,他也是。你有很多的不喜欢,他也是。你做的很多事情,我的脑海里会很自然的联想到他。他可能是我生命中遇到的对我最好的死党,他在我心里的地位无法动摇(至少很长一段时间我是这么认为的)。人的一生能遇到真正对自己好的又没有任何私心的铁哥们儿,真的是死也值得。我们之间没有很多的对话和交流,但都彼此心照不宣。他和我会在同一时间不同地点做一件相同的事,而彼此几乎又是同时给对方发了信息·

很多人会把这种行为和关系视为同性恋,视为“搞基”,这么认为的人,ta的一生,至少活到现在还没有遇到过一个肯和自己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人。只有自己亲身经历过,才会明白这在我的人生中是多么的重要。懂的人不需要解释,不懂的人根本没必要解释。

可是,当我在你面前落泪的那一刻,仿佛一切都改变了。我恍然大悟,你就是你,根本不是什么所谓的替代品。之前为你所做的一切也只因为你就是你。谁都是谁的无法替代,之前错误的认为终于在凌晨两点让我彻底的想明白。ZMS,WM,和GYH一样重要。这就是我处理死党和恋人的准则。我把它叫做超友谊!

也许,你只是·可是,你不是!

水水,水水水,Nice tomeet you!你们是我人生中最美的相遇。

第6篇:你喜欢我,我还不懂散文

01初中生,每天除了上课,自习,做作业,好像没什么特别有意思的事可做。哦、还有那个时候很火很受欢迎的言情小说。我也没能逃出它的魅力,成为了它的死忠粉。

小说里面的霸道总裁,白马王子等自带光环的男主角,真的是很吸引我们这一群每天只跟枯燥的学业打招呼的青春期女生。

那个时候的我,也幻想有一天我的白马王子是头顶上自带光环的人设。虽然学校,家长都三令五申不准早恋,那想一想还是可以的嘛。

想像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经过大半个学期的的相处,我们偶尔还是说说话。那也算不了多熟啊!

某一天,没有主角光环的你,写了一张小纸条向我表白,具体内容是什么记不清了。只记得你说你喜欢我。结果当然是我拒绝了你。

0

2对我来说,你破坏了我对自己未来意中人的美好想像。理所当然的成为了我讨厌的人。

你却还不自知,每天不厌其烦的给我送东西。吃的、用的、玩的,都被我拒收或者扔掉。

现在想想,那都是人民币呀!真是浪费。就这样僵持了一个学期。你坚持不懈的表白,我毫不留情的拒绝。

很快到期末了,考完了试。回家窝着过暑假,重庆的夏天是热得出了名的。大热天的,也不想出门。在家里吹着风扇,吃着冰棍,做着摞得老高的假期作业。

那个时候我还没有手机,平时联系同学都是留的家里的座机号码。你不知道从哪里要到了我家的电话,大半夜的给我打电话。吓得我真是一夜没睡着。

至此以后,你每天都会往我家里打电话。让我家里的人都怀疑我早恋了,毕竟一个男同学每天都给我打电话,没有鬼才怪了。

而你的这番举动,只是让我对你的讨厌更上一层楼。当时的我特别不能理解,怎么会有这么厚脸皮的人。令我自愧不如。

有时候我都会想,我这样拒绝你的次数多了。会不会伤你自尊。

03

你继续表白,我继续拒绝。假期去了一大半。记得当时有一部很火的连载言情小说。每一期我都买了,放假的时候因为在老家,等我去买的时候,已经卖断货了。很是失望了一阵儿。

奇怪的是你不再每天给我打电话,我也乐得自在。开学前一星期,你突然打电话约我去学校。没说什么事,只是让我一定要去。我也好奇你找我到底有什么事,所以如约去了。

我到学校等了你半个多小时,你才来。我是有点生气的,本来就是你约我出来,结果你自己还迟到。

你就像没看到我生气一样,自顾自的从书包里拿出一本书递给我。

我看都没看就伸手打掉了。你愣了一下把书捡起来塞到我手里。闷闷的道:“你先看看吧!”我不耐烦的撇了一眼,发现竟然是之前我没买到的那期连载小说。

心里很激动,很想谢谢你。又因为自己刚刚的举动不好意思说。

你为了缓解尴尬,主动说:“你不用谢我啦,我上次路过书店正好看到,就顺手帮你买下来了。”

你说得轻描淡写,我却知道这书有多难买。

难得对你有心情好的时候,为了感谢你帮我买书,我请你吃了刨冰,还故作凶狠的说:“你帮我买书,我请你吃刨冰。我们两清了哈”。

大夏天两个人压着马路,吃刨冰。怕也只是那个年纪能做得出来的事了。

你非要送我回家,我拒绝了。你拉着我说:“茜茜,不管你喜不喜欢我,你的事我都放在心上的。”或许阳光太过明媚,对上你的眼睛,差点脱口而出我也喜欢你。

最后我落荒而逃,有一种情愫,开始懵懂而暧昧。

那个年纪的你,执着的说着:“你喜欢我。你喜欢我。”

那个年纪的我,不懂什么是喜欢,只知道那天下午你的眼睛很好看,好看到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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