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侵权盗版工作总结

2022-11-0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忙碌的时光虽然匆匆,但不虚度,无论是从事什么样的工作,在工作一段时间后,我们应当对自身的工作进行反思。通过工作总结的方式,详细记录自身的成长,可促使我们认真、全面的了解自身,改进自身的工作方式,提升自我,在往后的工作之路上,不断成长。今天小编为大家精心挑选了关于《打击侵权盗版工作总结》,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第1篇:打击侵权盗版工作总结

联合打击网络侵权盗版:13个部门同时“亮剑”

“2007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第三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共办理网络侵权盗版案件1001件,是2005年、2006年两年办理案件总和的1.6倍,取得明显成效,达到了预期目标,净化了网络版权保护环境,有力地打击了网络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显示了政府打击网络侵权盗版活动、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信心和决心。”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月17日举办的“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情况通报发布会上指出,虽然这次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的显著成效,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网络版权保护环境还未根本好转,特别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通过互联网进行的侵权盗版行为还将花样翻新地不断出现,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斗争远未结束,网络领域的反盗版工作还任重道远。

2007年8月1日,国家版权局、公安部、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2007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第三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这次专项治理的工作重点是:大力取缔非法网站,对从事侵权盗版同时未经通信管理部门许可或备案的网站依法予以取缔;坚决查处通过互联网非法传播电影、音乐、软件、图书等作品的侵权行为;对省级注册的具有影响力的知名大型网站进行主动监管;加强对网吧侵权盗版行为的监管。

通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狠抓落实,这次专项治理实现了有效打击侵权盗版分子的既定目标,取得了显著成效。据介绍,2007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关闭339个非法网站,没收服务器123台,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1起。没收服务器、关闭网站及移送司法机关的数量均超过2005年、2006年专项治理的总和。同时,这次专项治理行动期间,各地版权执法部门在公安机关和通信管理部门支持下,责令停止侵权行为832件,罚款87万余元。

加大力度联合打击

从2005年开始中国政府已经举行了三次打击侵权盗版的专项行动,现在看到这些行动虽然取得了一些效果,但是这种现象依然非常严峻,阎晓宏表示,互联网中存在的版权问题,也是国际上普遍面临的一个问题。中国政府对互联网的版权问题高度重视,国家版权局下一步将加大工作力度。一方面要加强版权执法部门的工作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强和公安部门、电信部门的紧密配合。现在我们还在建设互联网网络版权监管平台,利用技术的方法准确、快捷的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

2005年、2006年、2007年我们开展了三次专项治理行动,只是在有限的时间查办了有限的案件,也达到了既定的目的,或者说有限的目的。由于网络案件的特殊性,仅凭版权部门的力量将难以快捷有效的查处,只有版权、公安、电信部门相互支持积极配合,才能准确高效地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分子。以“玖玖音乐网”非法提供音乐下载案件为例。玖玖音乐网站有3台服务器、音乐作品17万首,均为其私自从互联网上下载,这些音乐作品约有90%未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手机用户下载音乐作品时付费给移动、联通公司,移动、联通公司按实际点击量付费给网站方,网站每月获利500至800元人民币。湖北省荆门市版权局在接省版权局案件查办通知后,对玖玖音乐网进行了远程调查取证,初步掌握了案件相关情况和证据。2007年8月21日,执法人员在市公安局网监支队、信息产业局的配合下,在涉案人哥哥家中,对3台侵权服务器予以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并扣押至市局,玖玖音乐网被关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相关规定,荆门市版权局做出没收3台侵权服务器、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不仅在这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犯罪的专项行动中,在以往历次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中一直扮演着执法者的角色,这也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职责。公安机关侦破的“金互动公司网络侵权案”,只是中国警方在侦破诸多案件中的一起较为典型的案件。公安部经济犯罪侦察局副局长高峰介绍说,这起案件是至今为止公安机关侦破的涉及地区最广、侵权影视作品最多、涉案金额最高的一起案件。通过这起案件的侦破,也表现出中国警方和中国版权部门之间的紧密合作,实现了联合执法、优势互补,严厉打击网络侵权犯罪的预期目的。

遏制网络侵权需要共同“亮剑”

1月22日,公安部、中宣部、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新闻办等13个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1月至9月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开展依法打击整治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专项行动。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主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接入谁负责”的原则,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和手机大量传播淫秽信息,非法牟利,在境外开办淫秽网站向境内传播淫秽信息、发展会员,组织网上淫秽表演和进行网上招嫖,以及从事网络诈骗、盗窃、赌博和销售违禁品等犯罪活动。

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视听节目、博客、播客、网络动漫、点对点网络和手机网站,以及托管主机和虚拟空间为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提供网上传播场所和渠道;网络支付平台、手机代收费和网络广告提供非法牟利渠道;网站刊载诈骗、赌博和销售违禁品等有害信息,发布非法“性药品”广告、性病防治广告和网上低俗不良信息;视听节目网站传播未经审查批准的影视剧,拒不履行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责任和提供虚假备案信息等问题。要统一组织,联合行动,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通过专项行动,有效切断网络淫秽色情传播和牟利渠道,使网络环境得到明显净化,信息传播秩序明显规范,互联网服务单位社会责任意识明显提高。

会议决定在1月底之前,各地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以互联网视听节目网站和提供播客、博客、手机视听服务单位为重点,组织开展一次网上淫秽色情和低俗不良信息的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对网上含有淫秽色情、低俗不良信息内容的网站栏目、标题、视频做一次彻底清理,为人民群众在春节期间营造一个健康、文明的互联网环境。

“网络侵权盗版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大量的权益冲突和纠纷,扰乱了网络传播秩序,危及传统版权产业的发展,成为阻碍网络和谐文化建设的一个不安定因素。”阎晓宏介绍说,更为严重的是,由于网络传播范围的广泛性和无边界性,网络侵权盗版活动在国际范围内产生非常恶劣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影响,严重损害我国的国际形象。

因此,遏制网络侵权盗版已经成为坚持科学发展观、建立创新型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面临的一个严峻课题。打击打击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专项行动仅靠法律是不能“治本”的,需要网民、行政监管部门以及享有合法权利的权利人共同来“亮剑”。

链接

专项行动典型案件

金互动公司侵权案。自2000年以来,杨建委等人先后使用“北京金互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金互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名义,长期以虚假授权的方式,非法复制发行他人享有著作权的电影作品。非法经营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在国内外造成恶劣影响,已涉嫌构成侵犯著作权犯罪。

吉林省吉林市“郄会来私服案”的犯罪嫌疑人郄会来通过经营私服“传奇2”网络游戏,倒卖游戏中虚拟装备,经营数额达50万元,吉林市船营区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郄会来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执行,并处罚金10万元;山东省济宁市济宁信息港网站播放的《武林外传》等56部影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或超过授权期限使用作品,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权益,根据有关规定对该网站非法传播电影案给予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湖北省荆门市涉案人员白正甫开办“玖玖音乐网”,从手机用户下载音乐作品付费中获利,月实际获利500元至800元,网站上17万首音乐作品中约90%未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荆门市版权局对此做出没收3台侵权服务器,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上海版权局在上海公安和通信管理部门的配合下,查处了“书香门第”网站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文字作品的侵权事实,对该网站经营者作出责令停止侵权和罚款15万元的处罚,该网站现已由当事人主动关闭。

作者:孙光海 赵治国

第2篇:国家电影局明确:加强电影版权保护依法打击短视频侵权盗版行为

4月28日,国家电影局于官网发文称,将加强电影版权保护,依法打击短视频侵权盗版行为。

近日,针对部分影视行业协会、影视公司和演员等倡议的抵制短视频侵权问题,国家电影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保护电影版权是维护电影产业健康良性发展、激发创新创作活力、推动电影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国家电影局一贯高度重视电影版权保护工作,近年来会同公安、版权等部门,持续打击电影盗录、盗播等违法犯罪行为,将电影作品纳入版权保护预警名单,推动各类网络服务商采取有效措施,提前防范、及时处理侵权盗版行为。

国家电影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安排部署,针对当前比较突出的“XX分钟看电影”等短视频侵权盗版问题,配合国家版权局继续加大对短视频侵犯电影版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整治短视频平台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授权复制、剪辑、传播他人电影作品的侵权行为,积极保护广大电影版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国家电影局支持电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加强自身建设,依法开展电影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鼓勵与院线电影版权保护联盟等共同开展电影版权维权,一方面维护电影版权权利人的合法权利,一方面便利使用人合法使用。

国家电影局倡导各网络平台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积极履行版权保护法律义务,合法使用电影版权,未经授权不得复制、剪辑、传播他人电影作品,加强自查和清理,提升电影版权投诉处理实效,更好地发挥短视频在电影宣传、评论、研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第3篇:打击侵权盗版工作先进事迹材料

打击侵权盗版工作先进事迹材料 --郑州市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

2008年以来,郑州市音像市场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工作,在郑州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和市文化局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为重点,大力整顿和规范音像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音像市场中的各种违法违规经营活动,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音像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明显提高,音像市场中的销售非法音像制品得到有效遏制。

一、充分发挥宣传效应,营造保护知识产权氛围

(一)广泛宣传《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保护保知识产权意识

一是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国家、省、市有关精神,组织开展了第十届音像市场法制宣传周,在集中宣传日当天,我市共设9个宣传点,其中市区2个,分别设在金水区和二七区,各县(市)区7个,分别设在当地的影院,文化广场等人口密集地区。活动共设咨询台 9个,展板170块,设立音像制品展销柜台20家,盘鼓队9个,宣传条幅54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另外在宣传活动现场组织经营单位进行音像制品的展销活动,参加经营单位 290人,文化行政执法人员300余人,参与群众达3万余人。

二是组织开展了“双百双五十”活动。“双百”,即:抽调200名文化行政执法人员深入到200家音像经营单位发放宣传材料,讲解有关法律法规,提高音像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自觉守法经营。“双五十”,即:一是销毁非法音像制品50万张(盒)。2008年4月20日我办参加了全国统一举行集中销毁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活动,将07年收缴的非法音像制品50万张全部予以销毁;二是通过充分利用网络制作宣传网页、邀请省市新闻媒体进行现场报道、县(市)、区利用当地有线电视滚动播出法律法规、宣传口号等方式进行宣传,组织全市文化行政执法人员深入社区、学校、商场、影院、广场等人口密集地区发放宣传材料,讲解如何鉴别正版和盗版音像制品,使受教育面达50万人次。

(二)利用经营单位负责人例会,宣传音像市场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精神

利用例会,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音像制品管理条例》,通报一个时期以来音像市场治理情况,深刻揭示销售盗版音像制品的危害性,依法规范音像经营者的职业道德和基本准则,搞好经营单位的自查自纠,共下发宣传材料5000份,召开不同类型会议12次,下发各类通知35000余份。

二、领导高度重视,将保护知识产权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

为搞好我市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专项行动,我办专门成立了郑州市打击侵权盗版、保护知识产权集中整治音像市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 《郑州市集中整治音像市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多次召开县(市)、区文管办主任会议,及时传达国家、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把打击音像市场中违法违规经营作为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坚持做到“三抓”,即抓门店,逐家逐店进行检查;抓大案要案,深挖非法音像制品黑窝点,抓正版音像制品占有率,逐家逐店检查,做到店店过筛子、店店无盗版,按照“谁发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各司其责。

三、制定八条措施,从严监管市场

我办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近期音像市场执法工作重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音像市场实际,年初对音像市场执法工作制定了八条措施:

一是将50%以上的执法力量用于音像市场的执法,各县(市)、区要做出人员、时间安排计划。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确保时间、人员、任务三落实;二是每月对各类音像制品经营单位至少检查1次;以当日检查记录为准,要检查音像制品的进货渠道,注意收集收发货单据,防止违法音乐、影音、百科、卡通等音像制品以“正版”的面目进入超市和大型商场、卖场等合法流通渠道,欺骗蒙蔽消费者,确保重要电影、电视剧、音乐等音像节目的发行;三是实施精确打击。以抓大要案为重点突破口,充分发动音像业界和社会群众提供线索,集中破获2—3起违法音像制品的黑窝点,地下仓库,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四是重点治理违法违规进口音像制品以及不断更换包装,蒙骗消费者的行为;五是重点对科技市场、大型超市、商场、卖场、小商品批发市场、黄昏夜市等无证经营的摊点、游商进行重点查、反复查、查反复;六是各县(市)区查获10万张以上违法音像制品的案件,要按照规定向郑州市文管办报告;七是主动协调工商、城管等部门联合出击,重点解决盗版游商泛滥问题;八是实行举报奖励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举报和查处大案有功人员的奖励制度,并如实兑现。

四、以深挖“黑窝点”为突破口,严厉打击音像市场违法经营

我们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在破大案、堵源头上下功夫,陆续捣毁了8个非法音像制品“黑窝点”,有效的净化了我市的音像市场,充分显示了我办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的决心和信心。下面,举三个重点案例。

案例一:2008年10月13日上午,根据事先掌握的线索,我办迅速出击,一举捣毁了位于二七区二道街民房地下室内的非法音像制品黑窝点,当场查获涉嫌非法音像制品19000张,其中涉嫌淫秽音像制品550张。10月9日,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五科稽查人员接到群众举报:位于二七区二道街民房内有一非法音像制品“黑窝点”,接到举报后,办公室领导高度重视这一线索,经过精心部署,为查证情况,掌握证据,专门抽调有经验的稽查人员进行了长时间的跟踪和暗访,摸清了窝点位置。13日10时,成功的进入该“黑窝点”。在面积达50多平方米的室内,货架上排满了《无处藏身》、《画皮》、《2008阁楼春—女性淫乱系列》等各类非法音像制品,现场有一名工作人员。经现场初步鉴定和清点,有非法音像700多个品种、非法音像制品约19000余张,其中涉嫌淫秽音像制品550张。历时近6 个小时的清理装包,将这批物品异地封存,涉案人被警方留置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郑州市公安局与市检察院及行政执法部门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有关要求,我办将该案依法移交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经侦大队作进一步审理。

案例二:2008年10月9日下午,郑州市文化市场稽查大队经过细致的摸排和侦查,一举查获了位于郑州市管城区南关街178号家属院内一家销售涉嫌盗版音像制品批销窝点,收缴涉嫌盗版音像制品一万两千余张。2008年10月5日,我办接到群众举报称:“南关街178号院家属内有一非法音像制品黑窝点。”接到举报后,办公室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案件一科和二科抽调精干人员予以查处。在经过我办人员连续四天蹲点摸排后,确定该车库为非法盗版音像窝点,在我办稽查人员进入该“窝点”后发现内存储有《红军游击队》、《越狱》、《因爱之名》、《大唐游侠转》等大量DVD-D9等故事片及电视连续剧,初步鉴定均为非法音像制品。20时10分,经过清点,该“窝点”内1万两千余张非法音像制品全部被异地封存。

案例三:2008年6月4日上午,经过一个多星期的周密摸排,我办在二道街一民房内成功破获一起盗版音像制品“黑窝点”,收缴非法音像制品一万三千余张。08年5月底,我办接到群众举报称:“二道街有一非法音像制品黑窝点。”接到举报后,办公室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案件一科和二科抽调精干人员予以查处。由于该“窝点”警惕性非常高,大门一般不开,经请示领导,我办两名稽查人员经过乔装改扮,在该窝点门前24小时守候,逐步摸清了该“窝点”的经营动向。4日早上7时,破获该“窝点”的时机成熟,稽查人员按照要求到达了指定位置,在又守候了一个多小时后,该“窝点”偷偷开了门,我办稽查人员随即一拥而上,成功进入该“窝点”。经检查,该“窝点”内存储有《新民乐发烧碟》、《中国古筝名曲》、《伤感网络情歌》、《陶晶莹—走路去纽约》等大量MTV类音像制品,初步鉴定均为非法音像制品。12时10分,经过4个多小时的清点、装箱,该“窝点”内1万三千余张非法音像制品全部被异地封存。

另外,对重点地区,如:科技市场、二道街、火车站,市、区文管采取了“出其不意打击,天天值班严管”的办法,公安、工商、文管、区政府几家联手作战。科技市场是游商活动的“重灾区”,过去多次打击,多次反弹,为了长年保持战果,我们制订了文管队伍天天值班,发现就打,通过整治,科技市场游商基本得到遏制,解决了多年以来没有解决的问题,对违规经营活动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五、建立和实施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集中整治成果

首先我们建立了“五个一”工作机制,即:一个稽查中队每个工作日检查十家;一个领导每周带队暗查一次;一个责任人每旬市场普查一遍;一个月集中行动一次;一个月开一次例会。在集中治理工作中,我们还注意抓好五个环节:一是抓重点,杀“回马枪”。我们每季度采取拉网式检查一次,重点整治二道街、民主路、自由路、科技市场、火车站及黄昏夜市等,第一天检查过的经营场所,第二天来个“回头查”,巩固治理的效果。二是抓监控,搞好值班。专项整治期间,我们在建立全国联网的“12318”举报电话的基础上,建立了昼夜值班制度,对群众举报迅速做出反应。三是抓举报,有报必查。通过省、市各种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了举报箱,及时收集汇总案(事)件线索,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复。四是抓处理,严管重罚。严格按照《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违法经营行为从严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形成高压态势,遏制非法音像制品经营活动的蔓延。五是抓通报,警示督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重要线索和查处情况及时、如实向上级有关和领导汇报。其次,为加强对县(市)、区音像市场集中整治的督查工作,我们还专门制订了《郑州市县(市)、区文化市场稽查工作督查办法》。督查工作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尤其是对乡镇中的音像摊点进行检查,查出的问题及时移交当地部门处理。今年以来,我办直接协助县(市)、区办理案件15起,纠正存在的问题28件。

六、深入市场调研,共谋音像市场发展

为了多渠道、多方位的拓展音像业的发展空间,促进音像市场繁荣发展。我办于2008年3月25日、9月10日,两次召开了音像、网吧经营负责人座谈会,对音像市场当前经营状况、发展趋势进行了认真地回顾和分析,同时针对在网吧中开设音像制品专柜,音像、网吧联营进行探索座谈。通过座谈,大家一致认为,随着电子数码科技的快速发展和网络文化的逐步普及,正版音像市场虽然有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但随着国家打击非法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不断增强,音像制品精品节目日益增多,人民群众使用正版音像制品的意识和自觉性不断提高,特别是十七大报告提出了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为音像市场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音像市场走出低谷,向专业化、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之路将为之不远。

七、取得的成效

据统计:2008年以来,全市共开展音像市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3次,开展县(市)、区督查行动4次,出动执法人员2027人(次),出动车辆460台(次),检查音像市场经营单位1465家(次),捣毁非法音像制品窝点8个,收缴非法音像制品39万(盘)张,案值180余万元,销毁非法音像制品50万张,取缔违规经营非法音像制品的经营摊点81个。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的力度,加大市场检查的频率,在抓好门店的同时,深挖“地下”黑窝点,对违法经营行为从严查处,确保整治效果,使我市音像市场健康有序规范发展。

第4篇:打击侵权盗版工作先进事迹材料

——xx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xx

xx,男,汉族,重庆xx人,现年x岁,大学文化,x年参加工作。该同志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中兢兢业业,以“三大保护”为宗旨,以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目标,准确把握我区“扫黄打非”工作的进程,奋战在一线,为我区打击盗版侵权,保护知识产权,规范、发展、繁荣我区文化市场作出了不懈的努力。x年度被评为重庆市“扫黄打非”先进个人。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依法行政提供保

作为一名基层执法人员,他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探索新的执法管理模式,全面推进和规范执法管理工作。该同志利用业余时间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且能学以致用,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为依法行政提供了保证。他多次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各种文化市场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并在工作中熟练掌握和运用。几年来,他先后在区举办的各类文化市场从业人员的培训会上授课,并对市场举报给予积极查处并及时回复,满意率达100%。今年他承担了我队规范行政处罚案卷的主要工作,在他的影响下,我队所办案卷全部按照市总队要求的格式和规范程序进行,使得我队执法案卷进一步走上了规范化的道路。

二、恪尽职守,勇当版权保护的忠诚卫士

他认真履行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职责,他深

知,保护知识产权,才能充分激发人们的创造主动性,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该同志满怀激情,审时度势、周密部署,切实开展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盗版侵权工作。

(一)坚持知识产权保护宣传舆论先行

一是争做知识产权法规义务宣传员。在我队3月份法制宣传月活动中,该同志积极主动做盗版侵权出版物义务咨询员,接待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发放《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保护宣传资料3000余张。

二是积极开展 “4.26”知识产权保护周 “拒绝盗版,从我做起”签名活动。我队在学校和我区时代广场举行了学校师生、全区出版物行业经营业主代表和部分干部、群众共5000余人参加的“拒绝盗版,从我做起”签名活动,影响大,反响好。该同志在此项活动中积极组织策划,还通过各中学校团委向广大师生发出了“从我做起,不购买、不使用、不传播盗版和非法出版物”、“以购买正版为荣,以使用盗版为耻”等保护知识产权五项倡议,把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播种在了人民心中。

三是主动到各学校开展“版权保护进班会” 主题教育活动。在我队联合学校开展“版权保护进班会”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中,该同志主动邀请到学校讲解版权保护知识,将“争做版权保护小卫士,保护知识产权”的观念,深深根植在孩子们心中,提高了青少年 “保护版权,抵制盗版”的意识。

四是积极参加会议培训工作。在我队召开出版印刷业全体经营业主法规培训会议上,该同志将自己认真专研法规所学和心得体会讲与经营业主共享,对强化形成经营业主自觉守法经营理念,保护知识产权,促进行业自身发展起到了推进作用。

(二)积极投身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侵权盗版行为

一是参加打击盗版音像制品专项行动。2010年3月为我区音像制品专项整治月,该同志不怕辛苦,查遍了全区音像、书城、书店,并对进货渠道和仓储运输等环节进行了暗访检查。通过大量辛苦细致的工作,掌握了市场的实际情况,为一打击盗版DVD,依法取缔“流动摊点”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该同志重视对经营单位负责人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引导,使他们守法经营,提高正版占有率起到促进作用;还建立起了打击侵权盗版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迅速查处各类侵权盗版行为。全年共收缴非法盗版侵权音像制品7753盘,其中淫秽色情音像制品28张。

二是参加整顿规范印刷复制行业专项行动。部分镇街印刷业已形成一定规模,但还存在印刷手续不健全、印刷制度没有很好落实、超范围印刷等个别问题。在印刷业集中行动中,该同志一方面苦口婆心督促行业建立落实印刷品承印各种制度,安全制度,不断规范印刷行为;另一方面也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印刷行为,对个别存在超范围印刷和证照不全的企业,责令其按要求实施整改。查处印刷企业两家;一家纸箱厂因擅自印刷被立案查处,没收印刷品718件,罚款人民币1万元。规范了印刷业经营秩序。

三是参加了出版物市场集中行动。部分图书店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违法销售非法出版物,偶尔有比较粗糙、格调低下、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出版物出现。该同志和队友们在清理出版物市场时,逐一检查经营单位的经营手续和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有无违规经营,对学校周边无证无照的经营点和地摊游商重点打击。全年共收缴各类盗版侵权非法书报刊3315册,口袋本855册,少儿版人民币5455余张,取缔书报刊流动地摊点7个。该同志亲自参与查处学校非法编印教辅案一件,非法展销盗版侵权图书一件,销售盗版工具书两件。有力的打击了盗版侵权,净化了我区出版物市场环境。

三、积极探索市场管理长效机制

该同志工作认真负责,能主动创造性开展工作,在他的参与下今年我队制定、落实和完善了大队日常监管七大制度:即值班制度、市场巡查制度、错时执法制度、教育引导制度、片区联系制度、定点联系学校制度、通报学校和家长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市场管理成效。

该同志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尊重监管相对人。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八条禁令”和廉政工作“五项制度”,从未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亲人谋取利益,能不顾个人人身安全,为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做了大量工作。

二Oxx年x月x日

第5篇:****县文体局关于开展打击侵权盗版

集中治理行动方案

为了贯彻执行***市版权局***市版权字[2012]1号关于“开展打击侵权盗版集中治理行动方案”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出版物市场经营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在全县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活动。

一、 工作目标于重点

这次集中治理行动,目的在于打击侵权盗版行为,从2012年3月起,历时10个月的时间,以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盗版计算机软件预装、盗版教材教辅等为重点内容,以网络、软件销售市场、印刷厂、图书音像市场为重点领域,全面加大执法力度,有效遏制侵权盗版行为。

二、 主要任务

1、 严厉打击对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的侵权盗版行为, 特别注意加强对校园周边的书店、摊点和游商的检查力度。

2、 打击盗版图书、软件、音像制品及盗版印刷复制品等 非法行为,重点做好对批销、运输工具书、教材教辅等出版物的行为,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经营盗版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盗版复制印刷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处理。

3、 要积极联合公安、通信部门加大对网络侵权行为的市 场监管,加大对视频网站和电子商务网站的治理力度,加大对影视、音乐、文字等重点作品的主动监管,对提供搜索链接、存储空间等服务的重点网站进行主动监管,对为侵权盗版分子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通讯传输渠道、代收费、费用结算等服务的重点公司或机

构进行主动监管,特别是加大对计算机软件、文字、音视频等重点作品和通过网络销售盗版工具书、教材教辅出版物等重点领域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

4、 要会同相关部门主动加强对非法预装盗版计算机软件 市场行为的监管,加大对软件产品、计算机厂商、软件销售市场监管力度,要通过与软件产品经销商及管理部门签订责任书等多种形式,建立版权管理不门、市场管理部门、经营者三位一体的长效管理机制,从制度、源头上规范软件使用、销售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各类非法预装计算机软件的侵权盗版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三、 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 动员部署(3月10日---3月31日)

制定方案,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曝光侵权盗版典型案例,形成打击盗版、支持正版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4月1日---6月30日)

认真分析侵权盗版形式,查找存在问题的薄弱环节,排查易出现侵权盗版问题的环节和流通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充分调动社会公众的参与热情,发挥社会公众在打击侵权盗版方面的监督作用,广泛收集案件线索,保持集中打击的高压态势,坚决杜绝各类侵权盗版产品流入市场。

(三)、督导检查(7月1日---9月31日)

对本辖区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企业进行梳理检查。

(四)、总结验收(10月1日---12月20日)

要对集中治理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并认真填写(案件查处情况统计表),并且要把书面总计于11月20日前报***版权局,从3月份开始,每个月20日前将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上报市版权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文化新闻出版和体育局

2012年3月12日

第6篇:关于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暨严禁通过互联网非法转播奥运赛事的情况报告

麻栗坡县文化局

关于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

暨严禁通过互联网非法转播奥运赛事的情况报告

根据文山州新闻出版局《关于转发开展2008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暨严禁通过互联网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通知》(文新出〔2008〕3号)精神,我局在公安、广播、电信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在奥运期间对网络文化市场进行全面清查、整顿,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麻栗坡县网络文化市场有网吧12户,其中:城区10户,乡镇:2户。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县文化局领导把开展2008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暨严禁通过互联网非法转播奥运赛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分管领导亲自过问此事,督促落实。

(二)精心组织。领导早计划、早安排、早部署,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文市股、稽查队及从公安、广播抽调的相关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小组。

(三)主要成效。通过专项整治检查落实,未发现网络侵权盗版及非法通过互联网转播奥运赛事行为,为北京奥运会的顺利举办营造了良好的网络环境。

二OO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第7篇:十大侵权盗版典型案例

1、北京金图创联国际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

2015年6月,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根据权利人投诉,依法对北京金图创联国际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侵犯著作权案进行调查。经查,该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改变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作品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并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明知或应知未经权利人许可而被删除、改变权利管理信息的作品,违法经营额

6、3万元,违法所得

2、82万元。

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8条、《著作权法》第53条的规定,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于2015年9月21日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

2、82万元,罚款人民币

12、6万元。

2、广东"DJ020网"侵犯音乐作品著作权案

2014年12月,广东省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根据群众举报,依法对"DJ020网"涉嫌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进行调查。经查,莫某某开设"DJ020网",向公众提供未经授权的音乐作品达62286首,且会员数量众多,仅2015年两个月内,在线支付的订单总金额为6240元,等待付款的订单总金额达257

547、48元。

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8条等规定,广东省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于2015年6月29日作出行政处罚:没收网络服务器,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240元,罚款人民币1

31、8937万元,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侵犯文字作品著作权案

2015年6月,国家版权局根据权利人投诉,依法对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涉嫌侵犯文字作品著作权案进行调查。经查,该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通过其运营的凤凰网以及苹果智能移动客户端软件"军事秘录合集"和"凤凰开卷"传播《中越战争秘录》一书,传播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点击数量大,且系反复侵权。

依据《著作权法》第48条,《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

36、37条,《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18条等规定,国家版权局于2015年10月10日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5万元。

5、安徽蒋某等销售盗版图书案

2015年2月,安徽省合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根据权利人投诉,依法对蒋某等涉嫌销售音乐类盗版图书案进行调查。经对蒋某开设的5家琴行进行全面检查,确定蒋某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其经营的图书中有31种、262本钢琴考级教程侵犯了上海音乐出版社的著作权。

依据《著作权法》第48条、《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36条等规定,安徽省合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于2015年4月30日作出行政处罚:没收盗版图书,罚款人民币16.5万元。

6、河北张某某等印制盗版图书案

2014年10月,河北省保定市版权行政执法部门会同新市区公安部门依法对张某某等涉嫌印制盗版图书案进行调查。经查,张某某等4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自2014年4月起印制盗版图书,各人分别负责运输、组织工人等环节。专案组现场查获盗版图书29种共计67752册,涉及商务印书馆等9个出版社,涉案码洋5726704元。

依据《刑法》第217条等规定,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1日作出刑事判决:张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朱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80万元;王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80万元;王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上海朱某某等销售盗版教材案

2012年,上海市版权部门和公安部门根据举报线索对某团伙通过互联网销售盗版教材案进行调查。经查,自2011年起,朱某某、游某某、喻某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组建了统一供货、统一进价、统一市场销售价格的销售非法复制的注册会计师、注册金融分析师教材的联盟。截至案发,该团伙共计销售盗版教材2万余册,涉案总值逾人民币2亿元,违法所得共计135万元。2013年2月1日、6月24日、8月12日及9月25日,杨浦区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等相关规定,分别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游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处喻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其他17人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此案为犯罪团伙销售盗版教材牟利的典型案件,涉案人数达20多人,影响力较大,具有较好的震慑作用。该案为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国家版权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挂牌督办案件。

山东济南李某某等印刷发行盗版图书系列案 2012年~2013年,山东省济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先后向章丘市公安机关移送了李某某等2人、郝某某等2人及卢某某等5人盗印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及中国计划出版社图书案等3起案件,涉案盗版图书数量分别为30余万册、23余万册、8万余册。2013年,章丘市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等相关规定,以犯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相关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至有期徒刑缓刑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至1万元不等,分别没收所有盗印图书及涉案设备。

【典型意义】近年来,出版社的权利屡屡受到侵害,但其维权工作较为艰难。此系列案件的查处,有力维护了相关出版社的合法权益。其中,章丘“9·03”印制盗版图书案为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国家版权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挂牌督办案件。 天津冯某某等印刷发行盗版图书案

自2012年9月起,天津市公安局治安总队、网监总队、河北区分局多警种密切配合,对冯某某等涉嫌非法印刷发行图书案进行调查,并联合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和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等相关部门,查获盗版图书2万余册,非法出版物7万余册,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2013年7月9日和7月11日,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等相关规定,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冯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判处梁某和冯某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此案是天津市近年来破获的最大一起非法印刷发行图书团伙案,也是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一条关于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认定意见和第十二条关于“发行”的认定意见办理刑事案件的典型范例。该案为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国家版权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挂牌督办案件。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供稿)

第8篇:▲如何打击盗版行为?

(1)加强立法工作,依法规范人们行为,完善知识产权法等,维护经济、文化秩序,法制尊严。

(2)有关部门加大对盗版侵犯知识产权的打击力度,加强执法监督,揭发检举不法行为。

(3)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人们职业道德,以德经营。

(4)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知识产权、守法、护法能力。

(5)消费者增强维权、自保能力,拒绝盗版,同盗版行为作斗争。

▲国家严厉打击盗版行为说明?

①法律平等保护每个公民的智力成果权,不受非法侵犯。

②法律打击侵犯智力成果权的不法行为,侵犯智力成果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

③我国公民依法享有智力成果权,要增强维护智力成果的法律意识,尊重自己、他人智力成果权。④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律具有强制性。

⑤公民应学法,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办事,合法权被侵害时应依法维护。

▲购物建议

(一)①消费者应增强法律、消费意识,珍爱生命,拒绝不合格产品,遵守市场秩序,依法消费,做个聪明的消费者②(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方法:)1.不轻信广告宣传2.不盲目追随其他消费者3.从信誉高、服务态度好的正规商家购买商品4.向经营者索要消费凭证并注意保存5.了解产品性能、产地、保质期、、合格证、粮油产品、QS标志

(二)假如买到不合格产品,应依法维权(+消费者被侵权后做法P44)

▲对舍小家顾大家的行为你如何认识?→启示

⑴说明:①公民道德高尚,社会责任感强、乐于奉献,,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② P60 ⑤

⑵意义:维护了国家和个人利益,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

⑶做法: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P60④⑤

上一篇:亲子运动会方案下一篇:工期进度计划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