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平面设计代理合同

2023-05-20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广告平面设计代理合同

代理合同:电视广告代理协议

甲方:_________广播电视局(台)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经过竞价方式取得甲方广播、电视广告代理权,甲乙双方就广告代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一个广播频道和一个电视频道(综合频道)的广告及收费性节目(新闻类栏目、新闻专题除外,以下同)全部交由乙方代理经营。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武部、组织部、纪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的通知、公示、讲话、标语等由甲方安排乙方免费播出,乙方不以此冲抵代理费。

二、甲方正筹备开通综艺频道,如开通后该频道新闻、专题等新闻类节目以外的节目全部由乙方代理经营。该频道播出值班人员必需由甲方安排本单位职工,费用由乙方全额支付。该频道新闻类节目播出及值班人员由甲方安排,费用由甲方负责。

三、甲方负责合理安排广告及收费性节目的播出时段、时长(每天____至____,____至____间合理安排),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违背播出规定安排节目。综合频道的时长全天不少于____分钟(乙方节目源充足为前题,含电视剧)。广播频道每天在____分钟以内(早中晚三次播音每次____分钟以内)。甲方对广告及乙方制作的所有节目进行审查签字后方可播出。

四、《某某新闻》及专题前后的特约影像广告由乙方代理,仅以字幕形式(含一个固定面面)出现的赞助或特约由甲方收取费用。《某某新闻》中开办的小栏目凡有片花的赞助,如由甲方联系则同乙方按____分成,如由乙方联系则甲方同乙方按____分成。

五、甲方对新闻类节目、直播节目进行包装或甲方自身业务需要在广播电视上进行广告的,乙方不收取广告费或冲抵代理费。

六、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节目制作的现有设备(需首先满足新闻采制的使用)。如乙方需要更新或购置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合同期满后乙方购买的设备归乙方所有。甲方提供乙方单独使用的设备,由乙方负责使用、保管与维护,损坏赔偿。甲乙共用的设备(摄像机、话筒、灯光除外)正常损坏由甲方负责修理,乙方不以设备、运行条件等问题要求减免或推迟交纳代理费。

七、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一个门面、一间办公室、一个小型制作室)。合同期满后,办公场所(含乙方装修)和甲方提供的设施归甲方所有。门面装修、设备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乙方按照《广告法》和相关规定、办法合法经营,并承担自身行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九、乙方制作广告需要播音时,甲方应免费提供播音员(首先保证新闻播音)。但离开办公区进行播音、节目主持工作时,乙方需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加班、差旅等费用由乙方支付。

十、乙方在合同期内,第一年向甲方缴纳代理费税后现金(设定____)万元,后两年分别在上一年税后现金基础上按____%、____%递增,即第二年为____万元+____万元×____%,第三年为____万元+____万元×____%+(____+____×____%)万元×____%。所缴代理费(现金)在每月____日前按全年代理费的____分之一缴入甲方。

十一、自协议签字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万元风险抵押金。若乙方连续____个月不能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代理费,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全额扣除乙方____万元风险抵押金,并终止合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全额退回乙方____万元风险抵押金(不计利息)。

十二、如果甲方无故停播乙方制作的某收费性节目,则每月按该节目前____个月收入的平均值计算乙方损失。由于设备、停电等非人为因素造成乙方节目停播,甲方应在其他时段补播乙方节目,乙方不要求甲方赔偿损失。乙方制作的节目,存在与相关政策、法规相违背的行为或受到观众的反感,一经发现或举报,甲方有权停播,乙方不要求赔偿损失。如遇非抗力因素,甲方长期(____月以上)停办所有收费性节目而且____个月内无法恢复播出,则该合同自动解除,甲方全额退还乙方风险抵押金(不计税金),停播当月代理费免交,乙方不要求甲方给予其他任何形式的赔偿。

十三、此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此协议有效期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实行广告代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代理权。

十五、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方一份,经叁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县广播电视局(台)(章) 乙方:____

法人代表: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公证方:_________ 公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 本章链接:

第2篇:广告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经过(以下简称甲方)与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某某公司品牌广告代理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有效期为 年。

2. 广告代理区域:中国地区(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间和区域内,乙方不得同时代理与甲方于本合同中委托乙方代理的品牌相同或类似的品牌项目,就上述品牌的代理项目,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间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代理权。

3. 乙方的服务范围及内容

3.1服务的品牌和产品:甲方属下某某公司品牌与某某公司品牌产品。 3.2服务范围:乙方为甲方上述品牌提供品牌战略规划、传播策略制定、宣传物料设计、产品线规划以及配合甲方营销策略的其他相应品牌推广工作。 3.4服务的工作内容:

3.4.1品牌战略规划(品牌及产品推广及宣传物件的设计制作)

运用某某策略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需求链、品牌印记、销售策略等)制定某某公司品牌战略,提供“某某公司”品牌定位、品牌传播、品牌推广、品牌延伸的策略,维护品牌形象;

3.4.2为某某公司品牌制定相应的产品策略、产品线规划,并对“某某公司”系列产品的开发和改造提出建议;

3.4.3制订某某公司品牌相应的品牌整合传播、品牌宣传推广、公关活动、直效行销、赞助等品牌策划方案;

第 1 页 共 10 页

3.4.4协助某某公司品牌相应的市场调研、公关、直效行销、赞助等综合辅助性品牌推广活动(如涉及执行须按本合同5.2条收取第三方费用及相应的佣金和税金);

3.4.5某某公司品牌的视觉开发及执行,包含:

 制定某某公司品牌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及VI,设计清单参照附件一《某某公司品牌视觉形象识别系统》;

 品牌视觉载体:平面广告(包括但不限于海报、宣传小册子、单/双面T型路牌、报纸、杂志)设计,影视广告脚本创作,电台广告、网络广告、新型媒体广告创意设计。所有平面广告、网络广告、新型媒体广告必须符合发布媒体的规格要求。电视广告的规格与细则将在第三方合同(影视制作公司)中列明,该合同条款须经过甲方商讨确定;  产品独特诉求点的挖掘与表达

 阶段性活动(例如五一节等)的策划以及以及所需广告物料开发;  关于某某公司品牌宣传的软文撰写,一年以36篇为上限;  搜集和开发各种用途、场合的宣传物料。

 某某公司品牌的销售渠道建设所需的品牌推广策略及形象执行

 大型会务的品牌传播策略,包括:2次的经销商会议的现场形象策划、2次新品发布会活动的现场形象策划。 3.4.6市场检视

 针对性市场研究,走访市场,发掘一线销售的实际需求及消费者的需求:  与甲方共同商讨决定,一年中安排两次由乙方的策略团队随同甲方的业务人员,实际走访通路,并由乙方提交检视报告;

 竞争对手广告活动研究,随时提供市场及竞争对手的讯息;

 每季度提交一次主要竞争对手的品牌形象推广分析报告,包含:平面广告、影视广告、终端推广活动与媒介费用之监测(竞争对手发布的广告收集仅限于在Ad mango广告网站所监控的中国60个城市的平面、影视、户外广告素材;终端推广活动仅限于广州。竞争对手媒介花费数据监测报告,则仅限于尼尔森市场研究公司提供的竞争对手媒介花费数据与CTR市场研究公司提供的户外花费监测). 3.4.7例行性工作

第 2 页 共 10 页

 每周一由乙方提供每周工作进度表,总结目前各项工作进度及当周各项工作进度。

 每月结束后1周内提交《月度工作总结报告》

 每月例会:每月举行一次,双方就目前执行工作提出建议与讨论。  会议记录:会议结束后由乙方于24小时内提交。 3.4.9媒介服务

 品牌形象传播以及某某公司大型项目的媒介策划。  阶段性的媒介投放策划,一年以12个项目为上限。  乙方可提交方案参与媒介购买的竞标。

4. 第三方合作的方式及监控

定义:第三方合作是指乙方在为甲方提供以上服务同时不可避免需要与第三方单位产生合作关系,其中包括:平面拍摄、产品拍摄、电视广告片拍摄、广告物料的印刷制作、市场调研、媒体购买、画面中所需的三维或手绘造型、模特或代言人版权等。

 乙方有义务和权利根据项目内容需要寻求相对应的第三方公司进行合作。如甲方对乙方所采用的第三方公司存在疑虑或不满意,也可自行指定第三方合作公司进行项目合作,乙方有义务对第三方公司进行质量监控。

 凡甲方委托乙方对第三方的制作质量、项目管理进行监控并且乙方收取质控佣金的,乙方对第三方的制作质量、项目管理负有全面监控的责任。如乙方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第三方业务水平、设备技术等乙方认为将影响执行的问题,乙方有责任督促第三方改善并保证最终完成质量,如第三方改善不力或乙方未尽到监督职责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损失责任,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相应损失。

 由甲方指定第三方并由甲方另行与第三方签订合同的,且乙方不收取甲方佣金的,甲方应当书面告知乙方第三方履约内容及要求,在此告知范围内,乙方同意在第三方执行过程中善尽监督之责,如发现第三方业务水平、设备技术等乙方认为将影响执行的问题,乙方有责任提醒甲方督促第三方改善,如第三方改善不力造成甲方损失的,由甲方向第三方追索赔偿;如因乙方过错导致乙方未尽甲方所要求的监督之责的,则乙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 3 页 共 10 页

 由乙方委托的第三方,乙方将严格履行广告行业标准与规则,以确保第三方之质量合符甲方要求,甲方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前向乙方告知该要求。若第三方之质量未达该书面要求的约定,而在一个月的修改期间内仍未有达到该书面要求的约定,甲方有权向第三方与乙方追索赔偿。

 需要第三方公司提供服务所产生的费用属于额外费用,不属于乙方的服务月费内,甲方应根据实际产生的第三方合作费用另外支付。(本合同规定乙方免费提供的部分分色打样、市场监视除外),第三方费用参考见附件二《第三方项目价格参考表》。

 乙方保证其根据本合同所设计的广告在内容方面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例的要求。任何广告形式将由甲方权衡该形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规,所有广告形式与内容,必须得到甲方文字认可。(注:广告内容是指广告的文字、画面与音乐等元素所构成的信息;广告形式是指向社会公众传播广告内容之电视广告、户外广告、网络广告、电台广告与报纸广告等等媒介形式。)

5. 项目开展

 为保证合同规定的合作项目顺利进展,确保合同项目取得更优成果,甲方须给予乙方合理工作时间做为项目开展周期。乙方项目开展所需时间周期见附件4  甲方向乙方提出项目需求时须提前把该项目的相关资料提供给乙方,原则上策略性项目最少提前1周时间,平面设计项目最少提前3天向乙方提交项目相关资料,同时向乙方下发工作联络函。

 项目的开展过程中需要甲方相关人员的配合和监督,甲方应指定专人进行及时跟进,具体跟进按该项目进度表进行

6. 乙方的服务团队:

团队组成参照附件三《某某服务团队架构》。此团队成员将投入精力和部分时间于上述所及的服务范围。

7. 乙方的收费办法及收费标准

第 4 页 共 10 页

为取得乙方本合同第3条服务,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包括: 7.1月费及相应的税金

 本合同第3条所涉服务内容,甲方同意每月付给乙方服务月费。服务月费的收费标准:前6个月(即2010年2月22日至2010年8月21日)由甲方支付乙方服务月费人民币8万元整(即人民币捌万元整);后6个月(即2010年8月22日至2011年2月21日)由甲方支付乙方服务月费人民币6万元整(即人民币陆万元整)。

 上述服务月费不含税金,甲、乙双方应各自负担其因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而依法因缴纳的各项税费。

7.2第三方费用及相应的佣金和税金 7.2.1制作费用佣金和税金:

 乙方负责监督制作及品质监控的,经由第三方执行完成的影视广告拍摄制作、拍照、印刷、翻拍、插画、送审、制作(含胶片制作,不含分色打样)、复带、录带、电脑喷画,以及透过第三方执行的活动,公关活动,公关软文撰写(超过一年上限为36篇)、调研等工作,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费用(净价)报甲方批准后实施。乙方并收取制作费用(净价)8%的质控佣金。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制作费用和佣金总额之和的8.7%的税金。

 甲方有权提出要求乙方选定特定的第三方执行上述制作和活动,但就该第三方的执行工作,除乙方进行品质监控外,甲方应当参与监控,任何制作成果的完成验收应当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7.2.2第三方费用中,关于平面创意品需要进行“分色打样”的费用,乙方将不收取制作费用的质控佣金。在每个需要进行分色打样的项目中,甲方须负责2次的“分色打样”费用,超出2次的分色打样费用由甲方负责。如在二次的分色打样都出现了由于乙方监控不足的问题,则由乙方负责继续分色打样的费用,直至甲方认可为止。关于分色打样项目的尺寸与价格标准详见附件三。

7.2.3乙方应尽力开发及找寻具价格竞争力的第三方供应商,以保障甲方可得到的最合理费用。乙方向甲方提交第三方制作报价时,在收取第三方制作费用佣金和税金的前提下应遵守诚信报价原则,甲方如需向第三方核实报价,乙第 5 页 共 10 页

方有义务提供协助。如有证据证明乙方提交的报价表存在虚报,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7.2.4其他费用

 上述3.4.7条款中市场探视所发生的交通、住宿及需外聘协作人员的费用,由乙方于事前依甲方报销规定提供估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执行,该估价单应当作为乙方向甲方申请报销的依据,但最终报销金额应当按照实际发生费用和合法报销单据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如因甲方原因所产生超出估价单确认的费用,由乙方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执行,并依照实际发生费用向甲方请款。对于未经甲方确认的超过估价单确认金额的费用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  其他应甲方要求而产生的不属于上述服务条款的工作费用,由乙方于事前提供估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执行,并由甲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金额和合法报销单据向乙方支付。 7.3甲方付款办法 7.3.1月费及税金

月费的付款周期以每月22日至下个月的21日为月费结算周期,合作期内乙方于每月30日前向甲方开具当月服务月费通知书,甲方应于10天内审核并书面予以确认,乙方据此向甲方开具广告业税务发票,发票项目写“广告费”。甲方在收到税务发票后,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清该月的服务月费。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汇款开户银行及账号,向乙方支付对应的固定月费,乙方必须提供本单位税务发票,作为甲方财务记帐之凭证。 7.3.2第三方费用及相应佣金及税金的付费

 乙方负责监控制作及品质监控的,乙方在制作前向甲方开具此项制作的报价单。在甲方确认由乙方提供的制作报价后,开展工作。工作验收通过后,乙方将开具广告业税务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30日将支付制作费用、制作费用的佣金、以及制作费用与佣金之和的的税金。

 需要预先付款项目,且必须签订第三方合同的,由甲方、乙方及第三方协商后,在付款条款中列明条件和方式;不须签订第三方合同的,乙方在工作开展前向甲方开具此项制作的报价单。在甲方确认预先付款的金额后由乙方提供广告业税务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10日将支付该笔预付款。

第 6 页 共 10 页

 如甲方已付预付款后,因乙方未能尽到监控责任导致第三方未能按要求完成,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未能完成甲方提出要求,乙方有义务在确保甲方项目完成的条件下更换其他第三方,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此导致甲方项目计划进展,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 如甲方或未按以上规定付清任何费用,乙方有权解除未付清部分涉及的具体项目合同并保留索赔的权利,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8. 著作权

 乙方受甲方委托完成的一切策划方案及创意作品(包括委托第三方完成的策划方案及创意作品),在甲方付清当月的服务月费和相应支付给第三方的费用后,甲方即拥有该等著作权所及的发表权及使用权及其他一切相关权利,作品经甲方确认使用后,与作品有关的矢量图电子文件应转交甲方保留;但著作权所及的署名权仍归乙方所有。

 在乙方向甲方正式交付本合同规定的一切策划方案及创意作品之前,甲方未经乙方许可,而使用乙方的方案或作品,则乙方依法保留制止及索赔的权利,如因此导致的所有纠纷由甲方负责。

 乙方保证对其制作交付的广告(或其他作品)享有著作权或合法使用权;乙方保证甲方使用其制作交付的广告(或其他作品)不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如甲方使用乙方交付的广告(或其他作品)而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或其他权利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侵权承担的责任、诉讼费用、律师费、停止使用该广告(或其他作品)所遭受的损失。  在创意、设计和制作广告的过程中如采用了第三人拥有著作权或肖像权的元素的,该广告的使用时限和权限应按与权利人签订的许可使用协议的规定执行。

9. 保密条款

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企业、产品资料、商业信息、市场调查报告,营销计划以及乙方向甲方提交的策划方案等,均作机密文件处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授第 7 页 共 10 页

权,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形式向任何人泄密、转让、许可使用及交换,更不能利用相关保密信息进行任何商业活动。

 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文件、技术资料、商业信息、电脑软盘、资料图像、音像、物件等,其权属皆归甲方所有。乙方由于工作需要知悉该些材料,仅用于内部讨论、制作、设计、授权发布等。除非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能全部或部分的复制或转载此类信息资料(乙方公司内部由于工作需要进行公司网络内部复制与转载的情况,则受豁免);委托事项完成,此类信息资料和复印件不需要时,应全部退还给甲方或经甲方同意后销毁。

 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物件,并保证除参与甲方委托事项的工作人员外,乙方公司其他人员不得翻阅、借取,不得获知其中内容。由于乙方的过失,导致甲方文件资料、物件散落或商业秘密间接扩散,乙方应负相应责任。

 乙方保证参与甲方委托事项的工作人员恪守甲方商业秘密,包括合作方式等,在委托事项完成前后不能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 根据权利义务相对等的原则,甲方也应依法保护乙方相应的商业秘密。

10. 合同终止及续展

 若甲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第5条所规定的收费办法及标准付清费用,且经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仍未能在30日内付清费用,乙方有权依此解除未付清部分涉及的具体项目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自逾期之日起,甲方须每日按欠款额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直至欠款付清之日止。  合同期内,除不可抗力及本合同前述有关情形之外,任何一方均不得解除合同,如果双方要协商解除合同,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反合同,如果一方违反合同长达30天,经对方催告均不履行,则另一方有权在此情形下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 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应对合作期间的工作进行评估,以各服务项目的完成情况及质量为评估类别,结合月度及季度评估对乙方整年服务质量考核及下一步合作安排。如乙方的工作表现获得甲方满意,则在双方协商同意的基础上,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约权并签订续约协议。

第 8 页 共 10 页

 无论任何一方据此条款解除合同,则在合同解除日之前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所发生的费用应当按照此合同条款予以清结,如果支付方违反此约定,应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

 如乙方未能如期交付根据本合同应交付的成果,或所提供的成果不符合甲方要求,或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甲方应书面向乙方提出要求,甲乙双方应该保持充分沟通,经双方商议后,乙方必须在一个月按甲方要求调整完成。如仍未达甲方之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项目尚未支付的款项,乙方并应赔偿因此甲方该项目的经济损失。

11. 公共关系

 为了提升双方在公众中的企业形象,在获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签订授权书后,乙方可以在互联网网页、报刊、电视等相关媒介公开其为甲方创意且已公开发布的作品,以及在服务推广活动中向有关客户介绍乙方为甲方创意且已公开发布的作品。

 如乙方在使用为甲方创意的作品(包括经同意和未经同意的)而侵犯他人的权利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时,均于甲方无关。如因乙方上述行为而导致甲方遭受任何伤害或损失或索赔时,乙方应赔偿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并有权就其被强制承担的一切法律责任向乙方追偿。

12. 免责条款

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负违约责任。

 遇有不可抗力,应在事件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报告,报告应详细说明不可抗力开始的日期,以及对受影响方履行义务造成的影响以及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书。

13. 最后条款

第 9 页 共 10 页

 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产生的一切纠纷及其他问题,本着诚信互利原则及长期合作的良好愿望,可随时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 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本合同壹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具相同之法律效力。

14.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一《某某公司品牌视觉形象识别系统》 附件二《第三方项目价格参考表》 附件三《某某服务团队架构》 附件四《某某项目制作进度表》

本合同及双方签署的书面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相同之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之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定。

甲方: 乙方:广州某某市场推广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第 10 页 共 10 页

第3篇:广告委托代理合同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订立,并拟订客户与广告公司合作及经营细则: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1. 广告服务

1.1 根据甲方要求,乙方为甲方的 产品(品牌/服务)在 地区提供广告服务,包括策略运筹,创作和制作,媒介策划及购买;

1.2 如有需要,甲方将要求乙方负责其他辅助性服务,例如公关推广,促销执行和市场研究;

1.3 此等服务将根据相关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规定进行。

2. 期限

2.1 本协议由 年 月 日起开始生效;

2.2 在此期间(即正式解除合约前60天)乙方将继续收取应有的策划管理费(列于收费细则内)

3. 独家代理

3.1 在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乙方不得在协议有效期间内作为其他同类竞争公司产品的广告代理商。

4 机密

4.1 乙方同意将所有甲方提供之资料及数据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机密资料于第三者。

5. 服务业务详述

5.1 策略部分的主要服务包括:

5.1.1 市场咨询分析报告(每月)——对相关简报资料进行总结和分析,形成关于甲方产品类别的市场咨询报告。

5.1.2 竞争广告创意分析(每月)——对甲方相关产品类别中竞争品牌广告进行跟踪和分析,提供广告样片、样稿及分析报告。

5.1.3 竞争广告媒介分析(每月)——对竞争对手在电视和平面主流媒体内的广告花费(根据投放报告和估计单价计算)进行汇总,并提供竞争产品媒介策略的分析报告;

5.1.4 零售市场访查(每季度)——对产品的主要零售市场进行定期访问,了解产品及竞争对手在销售终端的状况,并形成分析报告提交客户。

5.1.5 市场资讯分析(每半年)——利用乙方拥有的市场和消费调研资讯,对甲方业务的相关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策略建议;

5.1.6 品牌策略建议书(每年)——综合对市场、消费者和品牌现状的了解,利用乙方品牌策划工具,提出全面品牌策略建议,并通过与客户的沟通不断完善,直至双方认可;

5.1.7 产品策略建议书(每年)——从品牌策略出发,对产品所属的具体市场进行深度分析,达到产品层面的策略建议,与客户形成共识;

5.1.8 广告传播策略和实施建议书(每年)——基于即定的品牌和产品策略,全面制定广告传播和推广策略,以及广告传播和推广活动的总体安排,形成具实战意义的建议;

5.1.9 战术性活动建议书(每年)——根据市场需要和甲方需要提交促销、公关推广等活动的建议,特别是整体行销方面的“新点子”,并尽可能协助甲方进行活动的实施;

5.2 市场调研部分主要包括

5.2.1 调研建议书——根据甲方市场需求,进行调研总体构想和策划;

5.2.2 调研公司推荐——根据甲方调研项目和具体要求,利用乙方实际经验,甄选适当的调研公司,与其联络沟通,并对其调研计划进行评估,为甲方作出推荐。

5.2.3 调研监督——在调研的操作环节中,对调研公司工作作出指导和监督,协助甲方保证调研按计划实施;

5.2.4 调研结果分析——对调研公司的调研结果报告进行客观的再分析,并进一步建议调研结果的运用。

5.3 创意部分的主要服务包括:

5.3.1 创意策略提案——根据品牌策略和竞争状况,提交创意策略和概念;

5.3.2 创意工作指令——根据同意的创意概念,起草供创意人员遵循的工作指令,与甲方确认后即启动创意工作。

5.3.3 广告片——根据创意工作指令,发展电视广告片,向甲方提案;

5.3.4 平面设计——对平面广告和推广用品,根据工作指导令发展设计草图,向甲方提案;

5.3.5 广播广告脚本——发展广播广告脚本及参考音乐音效资料,向甲方提案;

5.3.6 创意测试——在需要的情况下,协助甲方进行创意测试调研,对调研结果分析,并对创意进行修正。

5.4 制作部分包括:

5.4.1 广告制作——电视、平面、广播等广告的制作。

5.4.2 其他推广品的制作——按甲方确认的创意进行其他推广用品的制作;

5.4.3 广告播出物料制作——根据媒体要求,制作和发送广告拨出所需的拨出带和刊出成片;

5.4.4 杂项工作——在乙方业务范围内的其他活动的计划实施、物料的设计、制作、采购等;

5.5 媒介部分的主要服务包括:

5.5.1 媒介状况的分析——对 地区媒介状况和消费者媒介习惯进行分析,为客户提供对媒介的准确和最新认识;

5.5.2 市场优良排序分析——根据甲方提供和乙方内部资料,对“市场营销分配比”和“市场潜力分布”进行研究,排定市场排序,决定媒介资源的地域性分析。

5.5.3 最佳媒介量度设定——通过有效频率进行测定,并进一步界定在每一市场所需的最优化广告到达率和总收视点水平,从而决定广告投放量的多少;

5.5.4 媒体总计划——确定媒介策略,包括目标受众、媒体选择和分布、媒介量度目标、广告战役媒介流程、预算建议和分布等;

5.5.5 收视成本和效益分析——对给定目标对象的收视成本进行分析,确定最具效益的投资方式;

5.5.6 媒介最优化排期——使用权威收视率资料进行广告投放最优化排期组合和分析

5.5.7 媒介月排表——根据最优化组合提供每月广告投放排期表;

5.5.8 媒介定位——根据甲方确认的排期进行定位,向媒体争取最大折扣,如实退还给甲方,并安排向媒介付款;

5.5.9 媒介机会——根据媒介品牌策略,主要搜寻媒体机会,并通过评估向甲方作出推荐;

5.5.10 检测服务(每月)——对甲方委托乙方投放的广告播出情况进行检测,并投放检测报告,即时发现播放和刊出的误差,并向媒体进行追缴,使甲方获得补偿;

5.5.11 投放后效果分析(每月)——对每一阶段的电视广告投放,利用检测到的播出情况,与计划设定的效果进行对照,总结投放中的经验,用于之后的操作。

5. 6 综合推广

5.6.1 推广方案建议——根据品牌产品策略和整体广告推广计划,利用乙方的相关经验和专长,为甲方提供公关、促销、直效行销、公共事务等方面的整合策略和方案;

5.6.2 推广活动根据甲方和乙方在 地区的执行能力,由乙方负责一部分综合推广项目的运作,或为甲方提供创意、设计和实施方面的支援。

6. 收费

方安A(长程合作)

6.1 策划管理费——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乙方每月向甲方收取人民币 元整,涵盖乙方提供的策略、创意方面的服务(即前述的项目5。1。1——5。3。6),甲方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五天内向乙方预付两个月策划管理费,即 元整,并从次月出开始每月支付上月策划管理费;

6.2 制作及杂项代理费——涵盖制作人员提供的制作和其他杂项服务(即前述的5。4。1——5。4。4)。收取制作费及杂项工作实际外付成本的15%做为代理费,甲方同意于实际执行时一并支付;

6.3 媒介代理费——涵盖媒介策划及购买的服务(即前述的项目5。5。1——5。5。10),其中媒介花费毛额的3%为媒介计划的代理费,媒介花费毛额的2%为媒介购买的代理费甲方同意于媒介购买时一并支付。

6.4 其他收费——综合推广方面(即前述项目5。6。1——5。6。2)及其他一些特殊项目的收费视情况而定,原则上乙方收取外付成本的15%作为工作报酬,甲方同意于实际执行时一并支付。

方案B(个案合作)

6.1 策划管理费——策略部分3万元起;市场研究部分2万元起;创意部分4万元起;媒介计划部分2万元起;

6.2 其他同上

7. 其他业务原则

7. 1 收费制度有效期为一年,之后双方可根据运做情况和业务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

7.2 乙方在实际费用发生前,须将报价或媒介排期表提交甲方,获得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执行;

7.3 以上收费制度应保持透明度,在涉及外付费用的情况下,甲方保留查阅外付款项单据的权利;

7.4 乙方与媒体争取到的折扣、优惠,应全部归还给甲方;

7.5 甲方如委托乙方从事媒介购买,需在签署媒介排期表之后向乙方预付购买涉及的款项,以保证乙方有效的定位购买;

7.6 如遇大型制作工作(如电视广告片制作),在制作单位要求预付定金的情况下,甲方应按要求的比率提前将定金付给乙方;

7.7 在乙方已进行工作后,如甲方需要取消任何制作或媒介计划,乙方将所发生的费用或开支连同代理费及税金向甲方收取。

8. 付款

8.1 甲方同意倘若预期付帐给乙方,按银行规定按日支付滞纳金,过期60天后,双倍支付滞纳金;

8.2 甲方同意媒介播出表或报价单必须在工作进行前批核,而款项也必须在媒介定位或制作前支付。

8.3 有关媒介预付款项,当广告播出后,乙方将原来发票与刊登及播出证明核对,如有多收部分,乙方将会向甲方重新开出发票与原发票更换或由次月发票中扣除差额部分,并退回次月媒介款项中扣除差额部分;

9. 解除和约

9.1 本协议解除后,乙方须将所有已向甲方收取或制作的用品,以及所有代甲方订立的合同,交回甲方或指定代表。

9.2 如双方合作出现商谈无法解决的纠纷而必须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时,双方将按《合同法》进行裁定。仲裁单位为 仲裁委员会。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第4篇:广告位代理合同

北京大地之窗广告有限公司

广

广 告 代 理 合 同

甲方:北京大地之窗广告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岳各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经过友好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代理具体事项

1. 媒体形式:广告(位)牌

2. 代理时间:2012年04月10日至2013年04月09日(一年)

3. 位4. 面积:共 160.8 平米

二、费用:

年总租位费为:37000.00,(大写:叁万柒千元整)。

三、乙方权利及义务

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缴纳承包费用。

2.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提供广告位规划、设计施工所需的相关资料和用电等条件。

3. 在合同时效内如因政府行为或市场整体调整和承包造成的广告位损失,乙方应退回

相应期间的广告费。甲方为乙方规划、设计、建设广告位的所有相关资产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出售、转让。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承担为乙方规划、设计、建设和维护广告位所发生的费用。

2. 甲方为乙方规划、设计、建设的广告位,不得擅自改动,如改动需甲乙双方签字确

认。

3. 甲方在广告牌施工安装过程中需遵守安全施工规则和乙方的有关安全防火规定。

4. 合同期满后,甲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5. 户外广告发布期间的日常维护工作,由甲方负责。因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损失及广告

发布载体所造成的相关安全事故及第三方纠纷,乙方不承担责任,由甲方自行解决。

6. 为规范美观广告和安全需要,乙方保证在合同时效内不与第三方发生本代理权限内

的任何广告行为。

7. 其他:本协议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如有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本

协议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北京大地之窗广告有限公司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公章:公章: 授权人:授权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69号地址:

邮政编码:100049邮政编码: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5篇:广告征集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有关《_________》栏目的广告赞助等合作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现在的办公地点内向乙方无偿提供一间约_________平方米的办公室和一部市内分机电话,乙方为甲方代理征集《_________》栏目的随片广告及有关赞助事宜。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一部外线电话,电话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即每月由甲财务部门将电话的费用单位交由乙方,乙方根据电话费用单的金额支付给甲方。

三、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按甲方《_________》栏目的定价征集到广告,广告费全部到甲方账号后甲方支付给乙方该广告费总金额20%作为广告代理费,乙方为甲方征集到资金赞助的,甲方支付给乙方该赞助金额的30%作为回报,如征集到实物赞助的,甲方按实物的实际价格计算,支付给乙方30%作为回报。

四、乙方征集广告和赞助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乙方为甲方的栏目进行征集广告和赞助活动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利益。

五、合作期限内,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以下规定:

(1)乙方根据甲方的作息时间安排工作,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的工作秩序。

(2)除甲、乙双方本协议约定的合作事项外,乙方不得干涉甲方的其他业务。

(3)乙方必须遵守大厦的物业管理及保安工作,不得动用和损害公共设施及甲方办公区的财物,如有损害的,按规定赔偿。

(4)乙方及乙方来客不得在甲方的办公区内随意走动、喧闹。

六、在甲方方便的情况下,乙方可以使用甲方的办公设备(如复印机、电脑、会议室、车辆等),甲方作合作记录,由乙方签字认可,并按正常商务费用价格的50%付给甲方,每月结算一次。

七、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以《_________》栏目广告合作结束为限。如因特殊原因造成《_________》栏目合作的终止,甲、乙双方有关本协议的合作事宜自动终止,甲方收回一切权利。

八、甲、乙双方如有其他异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6篇:电视广告代理合同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

甲方:××工商广告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有线电视台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本合作协议书由上列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

鉴于:

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共同发展,甲方买断××××年××月××日至 ××××年××月××日乙方《新闻视点》节目前三分钟广告时段,即每天12:20;20:40;22:40;乙方节目播出时间前三分钟(星期天20:40;22:40星期一12:20除外),就双方的合作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合作协议书,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出资万元买断乙方3分钟广告时段(经乙方确认,可有10%物品抵付)。

2、甲方为乙方指定时段的广告总代理,在业务中应非常珍视及维护乙方之社会声誉,并承担所有对外合同的法律责任。

3、甲方为乙方代理的广告业务,须遵循乙方制定的统一广告价位,折让比例超出50%须经乙方同意方可签约。

4、甲方承揽的广告必须在播出前三天交乙方摄制,在播出前一天交乙方审查并安排播出,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甲方承揽之广告的摄制、播出,对普通拍摄及一般广告制作收费标准为:30秒以内(不含30秒)收费元,60秒以内(含30秒)收费元,三维动画另行收费。

2、为甲方提供广告总代理委托书及甲方展开工作及拓展业各所需的文件资料。

3、乙方按照广告有关规定审查广告,凡违反有关规定乙方有权不予播出,由于乙方审查原因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付款方式

1、甲方分六次付款给乙方,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十后内一次性首次支付拾万元,余额每两小月支付一次,每次万元,每单月5日前付款。

2、甲方所有广告收费,均出据甲方发票,乙方只负责开据万元的广告代理费发票。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按以上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乙方买断广告时段费,否则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停播甲方买断时段的所有广告,由此产生与客户之间的纠纷由甲方负责。

2、乙方不能因甲方盈利而收回广告时段,也不能因甲方经营亏损而将广告时段卖给他人,否则甲方亦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甲方不能转手拍卖给第三方经营本广告时段,否则乙方将对甲方处以广告买断费伍拾万元的80%的罚款。

第五条其他事宜

1、双方签约后,乙方给甲方一个月时间作为启动时间,此间如有零星广告,乙方除收取广告摄制费外,播出费只收取20%,其余归甲方。

2、如因乙方节目调整战机构管理机制变动,乙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由双方协商解决办法。如节目经台主管领导批准临时变动,则广告也应服从变动。

3、本协议期满,甲方有意续约,可与乙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具有优先权。

第六条陈述和保证

6.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工商广告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6.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电视台;

(2) 其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七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合作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 协议附件

9.1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9.1.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9.1.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9.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协议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三条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通知

14.1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14.2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

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14.3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六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协议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协议—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上一篇:itmc沙盘模拟心得体会下一篇:学校大型活动策划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