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赠与激励协议
甲方(赠与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乙方(受赠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甲乙经友好协商,共同促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发展以及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为宗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股权赠与激励协议》,以求共同恪守:
一、公司概况
公司由共同发起设立,由出资并注册
为法人, 为促进公司经营甲方愿意将部分股权赠与乙方。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公司%的股权中的%股权赠予给乙方,乙方也同意受让前述赠予股权。该赠予于甲乙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生效。
2、自本协议生效起,乙方享有按受赠股权比例取得公司净利润
分红的权利,但甲方按以上方式分配的前提为甲方年终税后有可分配的净利润,如果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
3、乙方不享有公司股东依章程享有的表决权、决策权,且该受赠股权不得转让、继承等,乙方亦不能以受赠股权要求甲方折成现金退出或要求甲方收购。
4、自本协议生效起,乙方必须履行的义务,如不履行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撤销股权赠与协议。
5、如因乙方过错导致公司经营不善或造成损失,乙方赔偿经济损失,甲方也有权单方决定收回乙方的股权,同时乙方确认,该分红款为本协议项下的奖励分红,不属于乙方劳动合同关系项下的奖金、福利或其他性质的劳动报酬,不作为劳动法计算工资报酬的基数依据。
6、如乙方存在以下行为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收回乙方的股权,收回股权后如前一年已进行了分红,前一年的分红不用退还,但当年的分红不再分配给乙方,其分配比例归甲方所有。:
(1)、乙方不在公司任职,包括但不限于辞职、离职、劳动合同终止、被公司解聘等;
(2)、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府相关规定;
(3)、乙方违反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公司决议等对乙方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条款;
(4)、自行或与他人合伙经营与公司经营范围一致的、类似的、相关的、或上下游业务;
(5)、将公司的进货渠道、销售渠道、进货价格、出货价格、客户名单、技术等商业秘密的泄露给任何与当次交易无关的第三人;
(6)、违反公司的规定,向供应商或客户收取好处费、回扣、佣金、购物卡、现金、保险单、美容保健卡、旅游考察、招待费报销等物质或非物质的商业贿赂;
(7)、实际控制第三人与公司进行交易;
(8) 、其它损害公司和/或甲方利益的行为。
如发生上述(3)、(4)、(5)、(6)、(7)、(8)项,甲方另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分配的分红款,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三、保密义务
1、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内容,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2、乙方对甲方提供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本合同期限届满或解除,乙方应返还或销毁或妥善保管甲方为配合乙方提供咨询服务向其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已掌握的上述信息应予保密,如需公开、援引或其他第三方提供,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3、甲乙双方如若违反本保密条款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给予相应的赔偿。
四、协议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2、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时,需订立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方可生效,股权自动回归甲方。
3、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如不愿与甲方继续合作经营公司,股权自动回归甲方,本协议终止。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如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乙方构成违约则须赔偿甲方元违约金
七、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
股权赠与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丙方:
丁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戊方:
己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庚方:
辛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合称“赠与人”,已方、庚方、辛方合称“受赠人”,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已方、庚方、辛方合称“各方”
鉴于:
A.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是苏州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00%的股权,其中甲方持有XX%、乙方持有XX%、丙方持有XX%、丁方持有XX%、戊方持有XX%;
B.
于本协议签署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已由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缴足。公司主营业务为……;
C.
已方、庚方、辛方是……领域的专业人员,在……领域拥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D.
各方拟以公司为平台,整合各方在资本、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及专业技术等方面的比较优势,进行合作,共谋发展;
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就前述合作事宜进行了充分商议并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
现郑重将各方就合作有关事项所达成的一致列示如下,以资信守:
一、股权赠与
1.
各赠与人按下列数量/比例分别向受赠人赠与公司股权:
赠与人
受赠人
赠与出资额
(万)
赠与比例
合计
赠与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
(万)
持股比例
合计
2000
100%
2.
赠与完成后,受赠人成为公司股东,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3.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或在境内外的合格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以下简称“发行上市”)或公司累计融资额达到人民币1.2亿元(包括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之前(以先到者为准),赠与人将确保受赠人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不被稀释。
前述时点之前(以先到者为准),公司如有增资扩股等情形,赠与人将向受赠人赠与并/或确保增资时新进股东向受赠人赠与股份,以维持受赠人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变。届时如由增资时新进股东或其他股东进行赠与且该等股东提出要求的,赠与人应与该等股东签订实质内容与本协议一致的相关法律文件。
同一受赠人原受多个赠与人赠与股权的,该多个赠与人应按各自原赠与股权的比例履行前述义务。
4.
不论受赠人结婚与否,所赠与的股权(包括后续分配的红股、红利)均仅为相应受赠人的个人财产。
5.
因受赠股权而产生的税负(如有)由相应受赠人自行承担。
二、受赠人义务
6.
为保障股权激励目的的实现,避免各方终止合作对公司上市进程将带来的严重负面影响,就前述股权赠与,受赠人负有如下义务:
(1)
自入职之日起,全职、连续地在公司或公司认可的关联公司工作至少3年;
(2)
研发的所有与公司业务有关的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应为公司或公司认可的关联公司;
(3)
严格保护公司各项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
(4)
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相应赠与人除外)转让被赠与的股权;
(5)
不得委托他人(相应赠与人除外)持有被赠与股权或代为行使被赠与股权的股东权利;
(6)
不得在被赠与的股权上设定质押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担保措施;
(7)
不得有违法犯罪行为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8)
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或公司的关联公司业务同类的业务;
(9)
不得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公司遭受重大的实际或可得利益损失;
(10)
不得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本协议规定或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就为确保受赠人股权比例不被稀释而后续赠与的股权(不论由何人赠与),每一受赠人同样负有上列义务。
7.
受赠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上述义务的,赠与人可撤销赠与,收回所赠与的全部股权,不论该等股权系何时赠与。该受赠人不得主张部分返还或按根据任何方法计算的比例返还。
赠与人撤销赠与时,受赠人在公司或公司的关联公司工作不满2年的,赠与人无须向受赠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支付;受赠人在公司或公司的关联公司工作2年以上(包括2年)的,赠与人将按所收回股权于赠与时对应比例的公司注册资本的金额(不论公司注册资本其后是否增加),向受赠人支付现金。
8.
赠与人撤销赠与之前,公司如有分红送股等情形,赠与人撤销赠与的,基于被赠与股权而享有的所有红利和/或红股(不包括现金红利)亦应返还。
赠与人撤销赠与的,受赠人对于撤销赠与前、公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增加额等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9.
受赠人如去世或丧失全部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且在公司或公司的关联公司工作不满2年,赠与人可收回所赠与的股权,并无须向任何人进行任何金额的支付;受赠人如去世或丧失全部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且在公司或公司的关联公司工作2年以上(包括2年),赠与人可收回所赠与的股权,并按所收回股权于赠与时对应比例的公司注册资本的金额(不论公司注册资本其后是否增加),向受赠人或其继承人、监护人支付现金。
10.
赠与人收回股权的,相应受赠人或其继承人、监护人应配合签署有关文件及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
11.
于公司完成发行上市之日,除第(2)、(3)、(8)、(10)项以外,以上第6条所列的受赠人义务均予以解除。受赠人与赠与人、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及公司的关联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照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或股东间协议执行。
三、承诺、保证
12.
赠与人承诺其对被赠股权拥有合法、完整的产权,有权进行本协议中约定的赠与,其股权赠与行为不构成对任何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违反或对任何第三方的违约。
13.
受赠人承诺其为公司或公司的关联公司服务以及受赠股权的行为不构成对任何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违反或对任何第三方的违约。
四、违约责任
14.
赠与人或受赠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依法向对应的受赠人或赠与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特别约定
15.
公司发行上市前,受赠人如经赠与人同意转让受赠股权,就拟转让的股权,同等条件下,该等股权的原赠与人(届时须仍具备股东身份)有优先购买权,即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购买的权利。如拟转让股权的全部或部分原由多名赠与人赠与,则该等赠与人按原赠与股权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16.
本协议签订后,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不再履行。
17.
本协议签订后,赠与人失去公司股东身份的,该赠与人不再负有确保对应受赠人股权比例不被稀释的义务,除非届时各方另有约定,该等义务由其他赠与人按本协议签订时的股权比例承担。例如,5名赠与人中,1人退出,其余4人原在公司的股权比例分别为30%、30%、10%、10%,4人股权比例合计80%,则该4人分别按37.5%、37.5%、12.5%、12.5%的比例承担所退出的赠与人的前述义务。
六、其他
18.
办理工商登记时,如公司登记机关不接受本协议、要求必须以转让的方式给与受赠人股权,各方可签订相应股权转让协议。各方确认,届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的股权转让协议仅为办理登记备案之用,内容如与本协议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19.
各方声明自身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已充分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内容和意义,愿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20.
本协议包含了各方就股权激励事宜达成的所有一致,并替代各方之前曾有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约定。
21.
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以作补充。
22.
就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相关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将争议提交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23.
本协议一式10份,各方各执1份,公司保存2份,自全部受赠人办理完毕入职手续并到岗工作之日起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本协议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以下各方之间《股权赠与协议》签署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
丁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庚方:
辛方:
2011年
月
日
股权激励计划协议书
甲方:
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所:
本协议由以上两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XXXX签署。
为了激励公司核心管理骨干、技术骨干、业务骨干提高工作绩效,增强公司团队凝聚力,促进骨干员工与公司共同持续发展,根据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和授权,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参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订立如下协议:
一、 股份来源
本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由现有股东按比例减持,委托第一大股东代理持有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二、 资格要求
股权激励对象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课长级别以上管理骨干,四等阶以上技术骨干、业务骨干;
(2)胜任当前岗位;
(3)认同公司,愿意长期为XXXX工作;
(4)具有发展潜力;
(5)入职3年以上,且合同期限5年以上。
乙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在甲方服务,现担任________一职,经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定,确认乙方具有参与该计划的资格。
三、 股份授予数量
1、公司本次授予乙方激励股份的数量为________股(大写:________股)。
2、股份制改制后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万元,折合原始股份为________万股。
四、 股权激励日期安排
1、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期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行权日期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末次行权日期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 股份行权方式
1、本次授予乙方的激励股份,采用无偿赠与方式与分红回填(奖金回填)方式相结合实施,两种方式按照1:1比例执行,即乙方每以分红回填(奖金回填)方式购买1股,公司即无偿赠与1股。
2、分红回填(奖金回填)方式购买价格为______元/股计算。
3、本次授予乙方的激励股份,首次行权数量不超过授予数量的50%,末次行权数量不超过授予数量剩余的50%。
六、 股份行权业绩条件
1、在行权日,公司业绩应达到以下要求:
(1)行权日的前12个月,公司盈利;
(2)行权日的前12个月,公司总体经营目标实际达成情况不低于75%(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以当年年初公司与乙方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为准);
(3)因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由董事会另行核准。
2、在行权日,乙方个人业绩应达到以下要求:
(1)行权日的前24个月,乙方岗位综合考核达到合格(75分)以上(具体按照当年年初公司与乙方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和相关考核制度执行);
(2)行权日的前12个月,乙方未因违犯公司规章制度受到记大过以上处分或因工作失误给公司带来严重损失(人民币10万元以上)。
3、第
1、2项条件之一未达成的,股权激励计划可顺延至下一年;第
1、2项条件均未达成或第2项条件连续2年未达成的,股权激励计划终止。已行权的股份,按本协议第六条第4点的约定予以回购,当年不予分红。
4、股份回购:分红回填的股份由公司第一大股东无条件回购,回购价格为原价加计利息(银行利息的计算依据为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和持股时间期限);无偿赠与的股份由公司第一大股东无条件收回;所有已行权股份不得转让给除公司第一大股东之外的任何第三人。
七、 持股管理
1、公司设置《股权激励计划名册》,为乙方记录有关激励股份、红利、红股、配股及其变动等信息,并定期通报乙方。
2、在行权等待期内,若公司注册资本或股本发生变动(基准总股本为______万股),则本次股份授予数量按比例调整。
3、本次授予的激励股份,在全部行权完毕之后,于公司实施股份制改制时进行工商注册登记。
4、在公司未实现IPO之前,乙方持有的激励股份,发生以下情形的,股权激励计划终止。已行权的股份,按本协议第六条第4点的约定予以回购,当年不予分红。
(1)劳动合同期未满,不论何种原因甲、乙双方提前解除劳动关系时;
(2)劳动合同期满,不论何种原因甲、乙双方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
(3)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终止的情况时;
(4)股东会通过决议停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
(5)因公司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股权激励计划无法执行时。
5、在公司未实现IPO之前,乙方正常退休(不包括病退)时:
(1)若服务年限超过10年,当年分红完毕后,激励股份由公司无条件回购,回购价格以当年每股净资产的1.2倍计算;
(2)若不足10年,股权激励计划执行至该结束;该结束后,股权激励计划终止。已行权的股份,当年分红完毕后,按本协议第六条第4点的约定予以回购。
6、在公司未实现IPO之前,乙方病退、因丧失劳动能力而不能正常履行职务时:
(1)股权激励计划执行至该结束;该结束后,股权激励计划终止。已行权的股份,当年分红完毕后,按本协议第六条第4点的约定予以回购。
7、在公司未实现IPO之前,乙方在任期内死亡时,已行权的股份按本协议第六条第4点的约定立即兑现;股份分红于该结束后照常结算。
8、若公司成功实现IPO计划,乙方可以按照国家关于上市公司相关政策法规自由处置持有的激励股份。
9、当公司被并购时,处理原则如下:
(1)公司新的股东会同意承担本计划,则本计划将按照原有的程序和时间表进行;
(2)公司新的股东会不同意承担本计划,股权激励计划中止。已行权的股份,在当年已实现利润分红完毕后,按本协议第六条第4点的约定予以回购。
八、 聘用关系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对乙方聘用关系的承诺,甲方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照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
九、 附则
1、当甲方因股份制改制、实施IPO导致本协议的主体变更时,本协议的所有条款继续适用于变更后的主体。
2、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和政府管理部门的要求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制定的新的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协议,乙方应该遵照执行。
3、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后可以增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内容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对于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本协议签署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5、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发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X有限公司乙方:
(盖章)(签名)
授权代表: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赠与方):乙方(受赠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甲、乙双方以携手合作,共同促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发展以及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双方实际情况,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公司概况
公司由甲方发起设立,由甲方担任执行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为促进公司经营,甲方愿意将部分股权赠与参加公司管理的乙方。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同意将 %股权赠予乙方,乙方同意受让前述股权,该赠予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2、自本协议生效起,乙方即享有按受赠股权比例取得公司利润分红的权利,但无需承担公司的亏损。
3、自本协议生效起,乙方享有对公司管理决策的建议权,但不享有公司股东依章程的表决权、决策权,更无将持有的分红收益权转让。
4、如因乙方过错造成公司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决定收回乙方股权。
5、如乙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无偿收回乙方的股权; (1)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包括但不限于辞职、辞退、劳动合同终止等;
(2)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违反公司章程、公司规章制度、劳动合同、保密协议等对乙方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3)自行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关或者相同的业务;
(4)将公司的进货渠道、销售渠道、进货价格、出货价格、客户名单、技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第三人;
(5)违反公司的规定,向供应商或客户收取好处费、回扣、拥金、招待费报销等一切物质或非物质的商业贿赂;
(6)其他损害公司或甲方的利益行为。
三、保密义务
本协议的洽谈、签订及终止后,不管双方是否继续合作,双方均应对本公司和协议所涉及的一切内容进行保密。如因泄密行为导致甲方或乙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利润分配
1、乙方按持股比例享有与公司其他股东同等的利润分红。
2、公司股权及收益乙方按比例享有
五、协议变更及终止
1、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绩效有效。
2、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时,需订立书面协议,经双方或盖章后方可生效,股权自动回归甲方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相应的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fpg
股权赠与协议
甲方(赠与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乙方(受赠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の原则,经充分协商,就股权赠与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第一条 赠与标の
1、甲方拥有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是章程中所载明の合法股东,其中甲方占公司股权 %;
2、甲方同意将其拥有不超过公司股权总额 %の股权给乙方;
3、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赠与。 第二条 赠与条件 无条件赠与。 第三条 承诺和保证
1、甲方保证其所持有の股权并未设置任何种类留置权、质押权或其他物权或债权,且甲方保证无注册资金抽逃の违法行为,且甲方对依据本协议赠与给乙方の股权拥有完全の处分权。
2、乙方承认原公司章程和股东之间の合同,保证按原章程和合同の规定承担股东权利、义务和责任。
3、股权赠与后,甲、乙双方应根据公司所在地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の规定,提请公司向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并将fpg
fpg 股权变动情况登载于公司の股东名册,同时向乙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4、如此项赠与需征得公司其他股东同意の,甲方应负责取得该项同意。 第四条 股权赠与の法律后果
1、双方签订本协议且公司章程法定变更程序完成后,乙方即拥有公司 %の股权,成为公司股东,按其股权比例分享公司の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2、公司已经发生の债权债务不受股东变更の影响。 第五条 费用の负担
本转让协议实施所需支付の有关税费双方各负担二分之一。 第六条 赠与の撤销
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撤销赠与:
(1)乙方严重侵害甲方或甲方の近亲属;
(2)乙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给公司造成损失;
2、因上款第(1)项、第(2)项撤销赠与の,乙方应当返还其基于本协议受赠の全部股权,并配合甲方和公司办理公司股权变更手续;
3、赠与撤销后,本协议终止履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の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守约一方由此产生の任何责任和损害,应由违约一方赔偿。
第八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2.凡因本协议引起の或与本协议有关の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1、本协议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执一份,其余由有关政府部门留存。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fpg
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或“公司”)为激励现有核心员工,拟向部分员工发行虚拟股权,让公司员工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甲、乙双方经协商,形成以下协议:
一、赠与资格
1、乙方为甲方工作满3年的正式员工。
2、乙方为工作认真、人品端正、认同企业文化的正式员工。
二、赠与数量
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个人绩效、个人资质等因素综合评定,甲方向乙方赠与虚拟股权的数量为万股。
三、投资回报
甲方在支付乙方工资、奖金外,将每年净利润的一定比例用于对虚拟股权股东的分红。
四、配股资格
1、乙方在甲方每工作满3年,经考核合格,有进一步配股的机会。
2、配股数量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个人绩效、个人资质等因素综合评定。
五、虚拟股权性质
1、甲方发行的虚拟股权是激励员工的公司内部有价证券。
2、虚拟股票的发行不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不进行工商备案,由公司内部登记造册,专人管理。
3、虚拟股票所有者享受协定范围内的分红,不承担损失,不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
4、虚拟股票不可相互转让。
5、员工需在本公司供职五年后才能兑换该赠与股权。
六、保密机制
1、虚拟股权为甲方内部发行,乙方不可对外宣传。
2、甲方向乙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可向他人透露。
七、退出机制
1、乙方违反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没收所持虚拟股份。
2、五年内该员工停止在本单位供职则该赠与行为自动失效。
八、协议效力
1、以上协定是甲方为激励乙方而设定虚拟股权的运行纲要,不适合其他任何情形。
2、本协议一份,由甲方保存备案,作为分红依据。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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