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证员操作

2022-09-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单证员操作

外贸单证操作课程教学模式的探索

摘要 《外贸单证操作》课程是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国际贸易实务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专业必修课),是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培养外贸单证员的对口课程,也是“课证融合”的试点课程。为了满足外贸公司(特别是中小型外贸公司)单证员岗位的能力需求,满足外贸单证员证书考证需要,《外贸单证操作》课程组教师做了大量的调研与改革尝试,试图建立具有特色的课程教学模式。

关键词 外贸单证;教学模式;三驱动一综合

文献标识码 A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外贸单证操作》课程的前身是《国际商务单证》,因此,该门课程具有一定的延续性。该门课程旨在培养具有较强职业能力、专业知识和良好职业素质的外贸单证员。早期的《国际商务单证》课程采用传统的课堂讲授方法,辅以学生练习,教学效果不理想,能力培养达不到用人单位的要求。企业专家进课堂,主要是讲座形式,在能力培养方面效果不明显。自2009年开始,在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大力开展师资培训的背景下,课程组老师的教学理念逐渐发生变化,教学方法发生了变革。

1 教学与设计理念的革新

《外贸单证操作》的研究对象是作为跨国界商品交换活动媒介的单证的流转与运作。课程组按适应工作过程导向的课程体系的改革要求,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建设优质课程,紧密配合外贸单证员考试的考核模块及实务工作流程进行教学内容体系构建。将学习过程融于工作过程的职业情境中,重点培养学生外贸单证员岗位职业技能与素质。

1.1依据总体培养规格,推进课程体系设计变革

根据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厚基础,精技能,高素质”的总体培养规格,以“平台+模块”、“做学合一,多证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为基础,以国际贸易业务处理流程为主线,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开展了基于职业岗位工作过程导向的系统化课程改革,构建了基于国际贸易业务员、外贸单证员岗位能力需求的专业核心课程体系。《外贸单证操作》课程是该核心课程体系中的一门理实一体化课程。

1.2立足专业培养目标,确定岗位核心能力

国际贸易实务专业主要面向江苏,辐射三角洲地区,服务于外贸公司(企业)、外运公司等涉外经济组织,以校企合作为路径,以质量为根本,以就业为导向,培养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能较系统地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以及中国对外贸易的政策法规,具有独立处理组织货源、签订合同、制单跟单、办理货运、处理纠纷、商务洽谈、外贸函电等业务能力的,具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具有创新创业意识、精深专业技能和良好的职业素养的应用型人才。

立足于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培养目标,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将外贸单证员岗位定为培养目标中的核心岗位,在校企合作的基础上,明确岗位标准,对该岗位应该掌握的技能与能力做了详细分析。总体来看该岗位应具有的核心能力包括:英语阅读能力、应用法律条款能力、制单能力、资料归档能力。结合中小贸易企业的特殊情况,单证员岗位还应初步具备语言沟通能力、现代办公设备应用能力、商务成本核算能力及创新能力。

1.3围绕核心能力培养,实现课程标准与岗位标准的对接

在明确岗位核心能力的基础上,从外贸单证员能力培养目标出发,制定了新的《外贸单证操作》课程标准。新的课程标准实现了与岗位标准的对接,从能力目标培养出发,选择课程内容;在项目设计中,再现外贸单证工作真实流程。要求在项目任务完成的过程中,既实现专业能力的培养,又完成方法能力与社会能力的养成。

1.4从工作流程出发,开展课程项目设计

在课程标准指导下,从典型企业的工作流程出发,认真开展课程总体设计与单元项目设计。邀请典型企业派出专家全程参与课程总体设计与单元项目设计,力求项目设计的完整与科学,保证任务设计的新颖并具有代表性。以真实新颖的案例,驱动项目推进,保证课堂实训与工作实务无缝对接。

2 “三结合三运用”教学方法与手段的尝试与验证

自2009年开始,在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大力开展师资培训的背景下,课程组老师的教学理念逐渐发生变化,教学方法与手段也进行了大幅度改革。

2.1“三结合”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践

1)情境教学法与项目驱动法的结合。课程组成员深入企业调研,并在此基础上对《外贸单证操作》课程内容进行了整合,确立了3大情境,垠口:出口企业、进口企业、第三方机构;每一情境又设立了3个项目,共9大项目;每一项目下,根据业务特点,设立了若干的任务及活动。

情境及项目的设计,改变了过去的章节设计安排,均从相对应的外贸业务流程出发组织项目活动集群与顺序,使学生在完成项目任务的过程中,不但掌握外贸单证员的职业能力,而且能够熟悉外贸单证业务流程,解决了学生走上工作岗位后,可能出现的无从下手的情况。

在教学活动中,将情境教学与项目驱动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在情境中完成项目,在项目中体会情境,让学生近距离的体会单证员的职业要求,明确目标,完成能力培养任务。

2)软件模拟法、专家指导法、案例教学法的结合。《外贸单证操作》课程的实务性较强,要完成培养目标,必须开展大量的学生实训,让学生在实训中实现能力培养目标。

国际贸易实务专业配有专业单证实训软件,仿真再现外贸公司及相关公司业务情境以及单证业务流程。学生在实训软件流程指引下开展单证操作,既掌握了岗位核心能力,又熟悉了单证业务流转过程以及各环节要领。

为保证软件实训的有效l生,课程组定期深入外贸企业采集案例,并导入软件案例库,保证实训案例紧跟外贸业务实际,消除校企脱节。

选择部分核心项目活动,聘请企业专家进课堂进行专项技能指导,现场演示单证操作要点。企业专家从各自的企业带来最新的业务案例,现场阐述操作过程,逐项填制,并说明相关项目的注意要点。随后,以来源于企业的最新业务案例,要求学生按要求填制,并予以现场指导。

软件模拟法、专家指导法、案例教学法结合,摆脱了传统教学法枯燥的讲解与填单练习,使校内实训在紧跟外贸单证业务实际的同时,激发学生参与热情,全面培养外贸单证员岗位能力与素质。

3)课、证、赛的结合。《外贸单证操作》课程是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培养外贸单证员的对口课程,也是“课证融合”的试点课程。课程组教师深入研究外贸单证员证书考试大纲与指定教材,将证书考试要求融入课程教学与实训,使得学生在学完课程后轻松获得单证员证书。

外贸单证员能力的培养需要在多次实训中得到实现,在课程实施过程中,引入竞赛机制,从单项竞赛到综合竞赛,从校内竞赛到全国性竞赛,在竞赛准备与实施过程中实现能力培养目标,克服了学生多次实训过程中的烦躁情绪,培养了学生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

2.2强化三种教学手段的运用

1)丰富多彩的多媒体课件。课堂教学过程中,充分利用教室的多媒体设备开展教学。精心设计多媒体课件,生动展示案例与相关单据填制要点,动态推进单据流转过程;精选视频与图片,在教室或实训室展现工作环境与过程,展示外贸单证工作成果,多感官接触,推进职业能力与素养的养成。

2)简单高效的仿真实训软件。软件实训是当前外贸单证员能力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实现“教、学、做”合一的重要媒介。学生利用国贸仿真系统在课内外复习单证基础知识;利用实训演练系统中的单证缮制模块,进行独立的电子制单练习,开展模拟实践,培养制单能力;利用进出口业务实训系统分角色训练单证流转,熟悉业务操作流程。

3)开放互动的网络课程平台。目前,课程网络教室也有课程实训制单练习和案例等资源,并建立了网上实时学习论坛,学生在课余时间可以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对课程的相关内容进行自学,并完成相关的在线制单实训,也可以利用网上学习论坛与任课教师进行交流和互动。这一平台的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实现了学生与老师的即时沟通与交流,形成了师生间的良性互动,大大提高了教学效果。

3 “三驱动一综合”教学模式的构建

调查显示,国际贸易实务专业高职毕业生的就业目标是中小型贸易企业,人才培养必须围绕中小贸易企业的人才需求开展。《外贸单证操作》课程组从中小型贸易企业的实际出发,从学生未来的发展需要出发,立足于外贸单证员的能力培养与职业资格证书的获得,积极探索,努力实践,构建了“三驱动一综合”教学模式。

“三驱动”是指服务于英语应用技能与单证制作技能提高的双语驱动,学习过程的案例驱动,能力提高的竞赛驱动;“一综合”是指服务于能力进阶与学习考评的综合强化实训。“三驱动一综合”这一模式,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融于一个教学过程,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多角度、全方位的服务于学生职业能力的提高。

1)双语驱动。为适应外贸公司所需人才在英语方面的特殊需求,同时也为解决高职学生英语应用技能薄弱的问题,国际贸易实务专业《外贸单证操作》课程实施双语教学,教师授课以英语为主导,教案、作业、实训案例均以英语为主。学生的作业、课堂问答、实训小结等均要求用英语完成。促使学生不断使用英语,听说读写等各方面基本能力都得到了提高。同时在专业技能方面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一些难点问题,如外贸合同的阅读、信用证的解读等任务,大部分同学都能有效完成。

2)案例驱动。《外贸单证操作》课程专业能力的培养,是“教、学、做”过程的统一,学生的“做”是能力培养过程中的关键一环,为了提高学生技能锻炼的积极性与效率,《外贸单证操作》课程组深入企业调研,采集案例,在课程实训中引入南京本地中小贸易企业的典型案例,学生在案例的指引下逐步学习各类单证的制作技能。在案例的驱动下,学生既掌握了单证制作的基本技能,又把握了单证业务领域与国际贸易领域的最新动态。

3)竞赛驱动。为实现课程培养目标,多次重复训练是必要手段。但是实训过程中,学生易滋生厌烦情绪,影响专业能力培养目标的有效实现。《外贸单证操作》课程组在课程教学中引入竞赛机制,以班内竞赛为起点和依托,以全国性技能竞赛为目标,在竞赛过程中,班级竞赛机制的设定是重点,以完成的时间与质量为主要评价标准,激励学生参与单证制作技能培养,在班级竞赛中表现突出的学生,由系部组织代表队参加全国性技能竞赛。

4)综合强化实训。立足专业培养目标,面向中小型贸易企业的外贸单证员,必须具备完成全环节单证工作的能力。《外贸单证操作》课程组从这一需求出发,在课程设计中加入了综合强化实训模块。即在学生完成单项技能训练后,为全面检查学生技能掌握情况,强化提高专业技能特别是独立完成全面工作的能力,在课程实施的后期,组织一套全新案例,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一笔外贸业务的全套单据,培养其独立完成业务的能力。

4 教学效果与评价

《外贸单证操作》课程“三驱动一综合”教学模式是课程组教师长期教学实践的经验总结,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正与完善。两年多来,课程教学取得的效果逐年提升,教学成果得到了行业企业专家、校内督导组及学生的充分肯定。

《外贸单证操作》课程于2010年成功申报江苏城市职业学院校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体现了专家对课程组教学改革理念的肯定。2009-2011年国际商务单证员的考试通过率分别为60%、81%、95%,进步明显。2009年在全国性学生技能竞赛中仅获得优胜奖,2011年获得了1个专项技能一等奖和1个综合技能二等奖,奖项的获得既是对学生专业技能的肯定,也是对课程组教学改革的认可。

但是,据2012年初的统计,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12届毕业生中,签约岗位为单证员的仅有1人,部分学生即使转做非专业对口工作也不愿从事单证员工作,这显示出在激发学生兴趣、正确认识单证员工作岗位教育方面仍需做深入思考与尝试。

作者:徐永兵

第2篇:UCP600规则下出口单证操作新思路

摘 要:UCP600较UCP500有了很大的改动,出口商在出口单证实务中的审证、改证、制单、审单、交单各环节中应注意UCP600规则中的哪些条款,实务中应如何顺应UCP600的新变化等等。文章对出口单证操作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UCP600 信用证 国际贸易

一、信用证与UCP600

信用证(L/C)、汇款(Remittance)、托收(Collection)合称三大国际贸易货款传统结算方式。但据统计,在我国,信用证的使用率历年下降,目前占进出口贸易结算不到30%。单证员的制单水平有限、对信用证相关惯例的不熟悉,开证行居高不下的拒付率等因素大大影响着信用证的使用,一些新型结算和融资方式,如保函、保理、进出口信贷等的出现,更加使企业不再考虑采用信用证。然而,随着个人也允许从事进出口贸易,企业进出口经营权实行备案制等一系列利好消息的出台,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尤其是原先没有出口权的民营中小企业将会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生力军。该类出口企业和国外新客户的交易采用信用证这种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稳妥结算方式,在保证企业的收汇安全方面将更有优势。

作为解释信用证业务有关当事人权利义务的重要规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简称UCP),从1929年制定至今历经七次修改,最新的版本UCP600于2007年7月1日正式生效,取代运作了13年之久的UCP500。对出口商而言,积极掌握和灵活运用新惯例来拓展业务,规避风险以便顺利结汇意义重大。

二、UCP600对受益人利益的体现

UCP600相比UCP500有了很大的改进,从原来总共49个条款删减到39条,语言措辞简洁明了,明确了信用证、相符交单、承付、议付等概念,引进和增加了符合实务操作的新规则。总体上,UCP600条款的改进大多体现了对受益人(出口商)利益的维护,有利于提高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利用率,如:

1.信用证不可撤销的规定。UCP600第二条定义信用证是一项不可撤销(IRREVOCABLE)的安排,无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该项安排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承付的确定承诺。另外,在第三条解释中也强调信用证是不可撤销的,即使未如此表明。这些条款明确了信用证一经开出即不可撤销,杜绝了申请人(进口商)在UCP500下开立可撤销信用证的随意性,使受益人的利益得到充分的体现。

2.银行五天审单期的规定。UCP500第十三条规定银行不超过从其收到单据的翌日起算七个银行工作日审核单据。而UCP600第十四条规定银行从交单次日起至多五个银行工作日用以确定交单是否相符。审单期限缩短为五个银行工作日,而且以交单日(DAY OF RECEIPT)代替了收单日(DAY OF PRESENTATION)作为审单的起讫时间。该规定明显缩短了单据的处理时间,提高了银行信用证业务的效率,从而有利于受益人提前收汇和结汇。

3.单据遗失银行必须偿付的规定。UCP600第三十五条规定,“如果指定银行确定交单相符并将单据发往开证行或保兑行,无论指定银行是否已经承付或议付,开证行或保兑行必须承付或议付,或偿付指定银行,即使单据在指定银行送往开证行或保兑行的途中,或保兑行送往开证行的途中丢失。”这条款不同于UCP500“单据遗失概不负责”的规定,表明了开证行或保兑行在一定程度上要承担单据途中遗失的责任。该新增条款加强了开证行责任的同时,也增强了受益人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的信心,有利于受益人交单结汇的顺利进行。

三、新规则下出口单证操作新思路

虽然UCP600的诸多条款倾向于保护出口商的利益,但对出口商而言,却不能因为这些条款的宽松而懈怠自身的业务技能,而应一如既往地严格按照信用证以及相关国际惯例进行出口单证的操作。从出口商的角度来看,单证操作可以细分为催证、收证、审证、改证、制单、审单、交单等环节。每个环节中涉及的UCP600条款有哪些变化,出口单证实务应如何适应这些新变化,这些都是出口商所要了解的。以下就其中主要环节的注意事项进行分析。

1.审证环节中要注意新旧版本的适用性问题。虽然大多数的信用证都依照执行UCP600版本,尤其是SWIFT信用证,系统会自动显示“L/C SUBJECT TO THE UCP LATEST REVISION”,但出口商收到信用证后还是应该习惯性地查阅信用证对适用版本的规定,特别是以信函方式开来的信用证,因为UCP600的公布并不意味着UCP500的失效。如果收到的信用证上显示“THIS DOC CREDIT IS SUBJECTTO THE UCP(1993REVISION),ICC PUBLICATION NO.500”,出口商不考虑修改信用证,则必须按照UCP500的要求制单和审单,而不能按照UCP600的解释。

2.改证环节中关于第二通知行和信用证修改的新规定。出口商审证后需要改证则应先通知进口商,进口商再向开证行申请,开证行同意后发出信用证修改通知书经由原通知行转交出口商。UCP600新增的有关信用证修改的条款有:

(1)第九条C款明确了通知行可以通过第二通知行向受益人通知信用证及修改。出口商需留意有从非信用证指定的通知行处接收信用证的可能性,信用证的真实性应由这第二通知行核实和保证,而且随后的修改通知书也必须经由该银行通知。

(2)第十条D款规定通知修改的银行应将任何接受或拒绝的通知转告发出修改的银行。此外,F款还规定修改中关于除非受益人在某一时间内拒绝修改否则修改生效的规定应不予理会。这些都有别于UCP500中关于“受益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拒绝则视为接受”的条款。也就是说,UCP600肯定了不一定要发出接受或拒绝的明确通知。受益人对是否接受信用证的修改实际上有最终的决定权。这些条款的出台能使受益人处于较主导的地位,出口商可以灵活应用。

3.制单环节中对单据要求的新规定。制单是出口单证操作的重要一环,针对这环节UCP600主要变动条款如下:

(1)单据中数据一致的新规定。以往银行按照“镜像标准”的审单原则要求受益人提供的单据要绝对与信用证的条文一致,出现了像信用证本身打字错误的一个单词,受益人也要在单据中完全照搬这个错词等做法。这种苛刻的做法过分偏袒于开证行和申请人的利益,而对受益人却是极其不利的,任何一个细小的瑕疵都可能导致开证行以不符点为由拒付货款。UCP600第十四条D款新规定:“单据中的数据,在与信用证、单据本身以及国际标准银行实务参照解读时,无须与该单据本身中的数据、其他要求的单据或信用证中的数据等同一致,但不得矛盾。”这一新规定体现了对受益人利益的维护,如果因为非实质性不符点而遭受开证行的拒付,则受益人可以根据新的惯例条款据理力争。

(2)单据货物描述的新规定。UCP600第十四条E款规定除商业发票外,其他单据中的货物、服务或履约行为的描述,如果有的话,可使用与信用中的描述不矛盾的概括性用语。而UCP500第三十七条C款声称“商业发票中的货物描述必须符合信用证中的描述,其他一切单据可对货物描述使用统称,但不得与信用证中货物的描述有抵触。”比较这两个条款,UCP500理解为除商业发票外,其他所有单据都必须要有货物描述,只不过可以采用统称。而UCP600条款相对宽松,增加了“IF STATED”的语句,表明允许某些单据可以没有货物描述,如果有则与信用证规定不冲突就行。

(3)单据必须满足其功能的新规定。UCP600第十四条F款关于运输单据、保险单据或商业发票外的单据的规定比UCP500增加了“提交的单据内容要看似满足所要求单据的功能”这一文句。受益人要注意这一新要求,在单据中要尽量体现出单据的功能和用途,严格制单审单,避免提交类似没有装箱情况说明的装箱单,不标明生产国别的产地证,没有检验结果的检验证书等这些不满足单据功能的单据。

(4)单据中地址的新规定。按照UCP500的理解,单据的地址要和信用证严格一致。而UCP600第十四条J款规定当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地址出现在任何规定的单据中时,无须与信用证或其他规定单据中所载相同,但必须与信用证中规定的相应地址在同一国。联络细节(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作为受益人和申请人地址的一部分时将不予理会。这一条款的改进放松了对受益人相符交单的要求,尤其适用于在同一国家内有不同营业地的贸易公司的制单业务。

(5)正本单据的新规定。UCP500第20条对正本单据的认定在实务中容易产生争议,为此,UCP600第十七条作了明确的阐述,首先声明信用证规定的每一种单据须至少提交一份正本。银行视为正本单据的包括:①任何带有看似出单人的原始签名、标记、印戳或标签的单据;或者②单据看似由出单人手写、打字、穿孔或盖章;或者③单据看似使用出单人的原始信纸出具;或者④单据声明其为正本单据,除非该声明看似不适用于提交的单据。

这条款明确了正本单据的认定标准,出口商制作商业单据和获取其他官方或非官方单据时要注意理解正本单据的含义并严格按照该条款执行。

(6)三种基本单据的新规定。无论是UCP500还是UCP600都对商业发票、运输单据、保险单据这三种基本单据进行了详细的解释,UCP600相应的变动之处有:①商业发票。在遵循UCP500“银行可拒受金额超过信用证所允许金额的商业发票”的规定下,受益人的商业发票金额只要超过信用证允许的金额都会被开证行以不符点予以拒绝。而UCP600则放宽了对发票金额的限制,规定相关银行可以接收金额大于信用证允许金额的商业发票。这对信用证有关当事人尤其受益人无疑是一种更灵活的规定。②运输单据。UCP600为适应现代物流而删除或调整了一些关于运输单据的条款。明显的变动主要是第二十二条关于租船合同提单增加了“可以由租船人或其具名代理人签发租船合同提单”这一规定,而且说明提单“卸货港可以是信用证规定的港口的大致地理范围”,这对出口商而言是利好的消息,可以保证货权始终掌握在自己手里。③保险单据。UCP600对保险单据条款的变化主要有:一是保险单的签署人除了保险公司或承保人或其代理人外,还可以是其代表(PROXIES);二是把UCP500表述中的“货物装船日、发运日、接受监管日”统称为“装运日”(DATE OF SHIPMENT)。

4.审单环节中对相符交单的新规定。以往出口商按照信用证要求缮制好整套单据后,严格执行“单证一致、单单一致”的原则审核单据,确保单据符合交单要求,UCP600却扩大了相符交单的内涵,增加了“单内一致”的要求,并定义相符交单(COMPLYING PRESENTATION)为:与信用证条款、本惯例的相关适用条款(UCP600)以及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一致的交单。可见,出口商的制单和审单必须要和银行的审单标准靠拢,要保证单据同时符合L/C、UCP600和ISBP三方面的要求。同时考虑文本的优先性,以L/C>UCP600>ISBP表示,意思是如果三个文本的条款有不协调甚至是冲突的地方,优先考虑按照L/C的要求制作单据,其次考虑UCP600的规定;如果L/C条款未有对某一事项进行明确,可参考UCP600的相关条款,再参照ISBP进行补充说明。这一相符交单条款的出台有利于受益人更好地把握审单尺度,有助于减少单据不符点的争议。

5.交单环节中对交单时间和交单地点的新规定。①交单时间。按照UCP500,银行不接受迟于装运日后21天提交的单据,到底21天是以银行工作日为准还是按照日历日算?要不要扣除节假日?为此,UCP600把“21天”改为“21个日历日”,明确了如果单据中包含一份或多份规定的正本运输单据,须由受益人或其代表在不迟于装运日后的21个日历日交单,而且要保证在信用证有效期内交单。出口商需要留意这一条款的细小变化,把握好交单时间。②交单地点。UCP600显示除信用证规定的交单地点外,开证行所在地也是交单地点。也就是说,出口商甚至可以自行将单据寄给开证行,而开证行不能拒绝出口商亲自交来的这套单据。出口商如果选择了直接把单据交付给开证行,要保证单据能在交单期内送达到开证行,否则要承担逾期交单的风险。

参考文献:

1.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版本,2007

2.张婷婷.信用证银行审单的发展—从UCP600与UCP500的差异说起.法制与社会,2007(10)

3.王瑛.UCP600的改进与不足.金融经济,2007(4)

(作者单位:广州大学城建学院 广东广州 510925)

(责编:若佳)

作者:袁 嫣

第3篇:单证员实际操作考题

一、 单项选择题

1.在 信用证支付方式的交易中,制作单据的主要依据是( )。

A.买卖合同

B. 信用证

C.发票

D. 进出口许可证

2.汇票的受票人即付款人的表示法,在托收方式项下,T0后面填( )。

A.一般TO后面填进口商,当合同或进口商有特别要求时,可考虑按要求办理

B. 出口商

C.出口商的议付行

D. 通知行

3. 采用 信用证 方式的,按L/C要求办,若没有具体要求时,发票的抬头应做成( )。

A.受益人

B.开证行

C.L/C的开证申请人

D.议付行

4.当L/C规定INVOICE TO BE MADE IN THE NAME OF ABC…,应理解为( )。

A.一般写成××(中间商)FOR ACCOUNT OF ABC(实际购货方,真正的付款人)

B.将受益人AB作为发票的抬头人

C.议付行ABC作发票的抬头

D.将ABC作为发票的抬头人

5.装货港和卸货港的表示方法,发票、产地证、 海关 发票等单据的这两部分内容的表达方法较简单,一般按 ( )。

A.货运人的意愿填

B.合同和信用证价格条款以及实际情况填

C.买方的意愿填

D.开证行的意愿填

6.“抬头人”,表明发票是开给谁的,一般应是( )进口商的名称和详细地址。如为信用证支付。

A.出口商的名称和详细地址

B.进口商银行的名称和详细地址

C.出口商银行的名称和详细地址

D.进口商的名称和详细地址

7.托运人(Shipper),亦称发货人(Consignor),一般应为( )。

A.信用证申请人

B.进口商或其代理人

C.出口商或信用证的受益人

D. 议付行

8. 保险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金额必须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如信用证未注明金额要求时,应按发票上货物金额的( )投保。投保货币按信用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A.110%

B.100%

C.90%

D.120%

9.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装运日期,应理解为装运期与该证有效期为同一天即双到期。但需注意的是( )。

A.最迟装运日期不得因为信用证到期日及或装运日后交单期限的顺延而顺延。即如果效期由于银行的非营业日而顺延,装期跟着顺延,装期仍然以信用证规定的效期为最迟装运日期

B.最迟装运日期因为信用证到期日及或装运日后交单期限的顺延而顺延。即如果效期由于银行的非营业日而顺延,装期不能跟着顺延,装期仍然以信用证规定的效期为最迟装运日期

C.最迟装运日期因为信用证到期日及或装运日后交单期限的顺延而顺延。即如果效期由于银行的非营业日而顺延,装期跟着顺延,装期仍然以信用证规定的效期为最迟装运日期

D.最迟装运日期不得因为信用证到期日及或装运日后交单期限的顺延而顺延。即如果效期由于银行的非营业日而顺延,装期不能跟着顺延,装期仍然以信用证规定的效期为最迟装运日期

l0. 国际上普遍对于不符点单据的交单,规定出口商提供给议付行的额外单据是( )。

A. 权威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

B.担保书(indemnity)

C.出口商的财务报表

D.出口商的经营情况

二、多项选择题

1. 汇票的受票人即付款人的表示法,在L/C方式项下,有( )方式。

A.当L/C中明确规定DRAWN 0N×××时,按L/C标明的打×××

B. 当L/C用代词方式表示:L/C关于汇票付款人表示法用DREWNON US、THEM或YOU,则相应将汇票付款人作成开证行、或开证申请人、通知行

C.L/c没有明确提到付款人,当L/C要求出具汇票,但没有表明具体付款人时,出口方制作汇票时,应将开证行作为付款人,因为信用证方式下,开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

D. 一般T0后面填进口商,当合同或进口商有特别要求时,可考虑按要求办理

2.发票的接受方即发票的付款人,俗称抬头人的表示法有( )。

A. 采用信用证方式的,按L/C要求办,若没有具体要求时,发票的抬头应做成 L/C的开证申请人

B.实际购货方

C. 签订合同的买方

D. 其他相关人采用非信用证方式时,按进口商要求办,若没有具体要求时,发票的抬头可做成合同的买方

3.在产地证、许可证等清关文件上,收货人的表示方法有( )。

A.进口商的账户行

B.在产地证、许可证等清关文件上收货人一栏应填写实际买主

C. 当进口商有具体规定时,按要求办

D.若进口商没有提出要求的,可按提单上的通知人或其他货运单据上的收货人填

4.提单上的收货人一栏具体表示方法有( )。

A. 运输公司是按出口方的托运单上所表示的要求填写,所以在制作托运单时,必须明确表明收货人应写谁

B. 当使用非L/L时,对出口方有利的做法是将收货人写成TO ORDER或ORDER OF SHIPPER,除此之外,一般做成进口商,有时按进口商要求填第三方,如物流清关公司等.

C.由于记名提单表明收货人已经确定,不得转让,不利于出口商在进口商拒收货物或其他收汇困难时,转卖他人,当然如果交易属跨国公司内部的进出口,或与进口商关系密切,收汇有保证时可将收货人直接作成进口商

D. 使用信用证时,应按信用证中的有关规定做

5. 用多式联运提单时,如提单上所注明的接受监管地或收货地不同于装货港,则在装船批注中应包括的内容( )。

A.表明信用证中规定的装货港名称

B.货物名称

C. 已装货的船只名称

D.装船日期

6.审证时,汇票的审查要求有( )。

A.大、小写金额及货币名称和代号必须一致而规范化,汇票金额不能超出信用证限额

B. 付款期限必须符合合同或信用证的规定

C.出票人、受款人、付款人必须正确填写

D. 出票条款须正确填写。出票人印章或签字不得遗漏,信用证规定的其他条款

7. 托收指示书的主要内容有( )。

A.议付行的具体名称及地址

B.开证行的具体名称及地址

C.付款人的详细地址;托收方式;交单条件

D. 代收行的具体名称及地址;(如无,则由托收行代为选择)在拒付情况下,是否要做成拒付证书;托收项下的费用由谁负担

8. 银行在审单后,还办理议付。议付是( )。

A. 出口商方面的银行在审单后购买出口商在信用证项下出具的汇票和全套货运单据,扣除手续费和买单日至开证银行付款日之间的利息,将余下货款交出口商的行为

B.开证行在审单后购买出口商在信用证项下出具的汇票和全套货运单据扣除手续费和买单日至开证银行付款日之间的利息,将余下货款交出口商的行为

C. 开证行委托付款行对汇票及/或单据进行付款

D.议付意指被授权议付的银行对汇票及/或单据作出对价,仅审核单据未付出对价并不是议付

9.付款赎单是指( )。

A.议付行对卖方的单据进行支付对价,获得单据

B. 申请人在接到开证行的赎单通知后,立即到开证行支付对价,获得单据

C. 买方在接到开证行的赎单通知后,立即到开证行支付对价,获得单据

D.受益人对单据进行支付对价,获得单据

l0.所谓清洁运输单据是指承运人未在运输单据上加注针对货物表面状况的不良批注。反之则称作不清洁运输单据,指出下面哪些属于不清洁提单( )。

A. 两袋扯破 2 bags torn

B.“对货物或包装生锈免责(Not responsible for rusty)”或“对货物或包装破碎免责 (Not responsible for breakage)”

C. 提单注明货物装入开顶集装箱

D. 短装十箱 10 cases short shipped

三、 判断题

1. 当L/C要求出具汇票,但没有表明具体付款人时,出口方制作汇票,应将开证申请作为付款人。( )

2.发票不必印有“Invoice”或“Commercial Invoice”字样。( )

3. 凡是以“大约”(about)或类似的文字描述商品的信用证金额、数量或单价时,应解释为该金额、数量、单价等可允许有10%的增减。( )

4.发票中的数量、单价和金额可以冠以“大约”(about)或类似的文字( )

5. 审核提单时应注意海运提单一般为“备运提单”提单,而多式联运提单属于“已装船”。( )

6. 除信用证项下正常交单外,还存在含有不符点单据的交单。( )

7.议付银行收到单据,必须在合理工作日内审核完单据,最迟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 )

8.对同一修改通知中的修改内容允许部分接受。( )

9. 过装期的L/C依然有效,银行仍然承担付款责任。( )

四、 简答题

1.简述信用证审单要则。

2. 商品的描述是发票的主要内容,《UCP 500》对其有什么规定?

3. 为什么在海运提单中有被通知人(Notifled Party)栏目?

4. 什么是分期装运的失效和恢复有效?

5.信用证项下正常交单,交单的要求是什么?

五、案例题

1.I行开立了不可撤销自由议付的信用证,通过A行通知受益人。除其他单据外,信用证还规定:(1)提交全套清洁已装船提单;(2)允许分批装运。在信用汪项下,受益人两次装运之后,都获得了付款。在最后一次装运后,受益人向A行提交了单据要求议付。A行审核单据并议付,A行把单据寄送给I行要求偿付。I行收到单据后,确定单据不符,理由如下:提交的提单是收妥待运提单并带有附加条文:清洁已装船。该条文是打在提单上的,没有按照《LJCP500》第二十三条a分条第1I款的要求注明日期。受益人则认为交来的提单是正确无误的,与先前两次装运所交提单是准确相同的格式。先前,A行、I行以及申请人都接受了那些提单,并未声称有不符点。

试问:I行在与申请人商量后已经接受以前装运相同提单的事实与他们现在拒绝提单和拒绝付款有什么关系吗?

2.I行开立了不可撤销的议付保兑信用证,通过A行(议付行)通知受益人。A行把信用证通知给受益人时,按信用证授权对该证加具了保兑。信用证要求:(1)全套清洁已装船远洋提单;(2)保险单。受益人将货物装船后,将所需单据提交给A行,A行审单后确定单据与信用证的条款不符,理由如下:保险单的日期迟于装船日期。受益人要求保险公司更改保险单以表明保险早于装运日生效,更正后的保险单据提交给A银行,同一天,受益人可凭单据支取信用证金额。A行确定由于《UCP500》第四十三条a分条规定的交单日期以及信用证都在有效期内,它接受新的交单。A行在它们代为保管的单据中,替换了新的保险凭证。在重新审单中,A行确定提单还有一个上次交单时未注意到的不符点。A行通知受益人由于下述新的不符点,它不能付款:提单未表示承运人的名称,且提单是由代理人签字,未注明该代理人所代表的承运人或船长,而这是 《UCPS00》第二十三条a分条所要求的。这时,《UCP500》第四十三条a分条所允许的2l天期限已过,在装船后21天之内,受益人不能更改这个新发现的不符点。A行通知受益人他不能付款,要求受益人指示对单据如何处理。请问A行的拒付正确吗?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5 B.A.C.D.B

6—10 D. C.A.D.B

二、多项选择题

1.ABC 2.ABCD 3.BCD 4.ABCD 5. ACD

6.ABCD 7.CD 8.AD 9.BC 10.AD

三、判断题

1一5 F.F.T.F. F

6—9 T. F.F. F

四、问答题

1.答:(1)速审:信用证是否仍有效,单据是否过期,金额是否一致,货物数量是否一致,出运日期是否在最迟装运日之前,所要求的单据是否全部提交。

(2)总审(所有单据):名称和地址是否一致,货描是否一致,唛头是否一致,更正处是否加具签字或小签。

①汇票:信用证号码、付款人、付款期限、金额大小写是否一致。

②发票:受益人与申请人,条款及证明,货物描述。

③提单:转让与背书(按照信用证规定),被通知方,装货港/卸货港,装船日;运费已付或待收,清洁单据、唛头、转运情况、签发人,非租船和以帆为动力者。

④空运单:转让情况、被通知方、起运机场/目的地机场,航班号及日期,运费已付或待收,签发人。

⑤保险单据:转让条款、投保金额、投保险别、出具日及装运日、背书。

2.答:发票中对货物的描述必须与信用证完全相符,除货名外往往包括数量、规格、单价等内容,一般可原文照抄,切忌标新立异或画蛇添足,如“葡萄干”合同中使用“Raisin”,而信用证中使用“:Dried Grapes”,我们单据中均应使用“Dried Grapes”,以求“ 单证 一致”,又如有的信用证中只打“General Merchandise”(一般商品),在单据中应根据合同内容和实际装运的货物作必要的补充。

3.答:这是因为海运提单中的指示提单,在收货人栏内看不到收货人的名称和地址,承运人无法与收货人联系,因此特设被通知人栏目,要求托运人提供被通知人的名称和详地址,以便货到目的港时进行联系办理交货手续。

4.答:如果信用证规定在指定的期限内分期支用或装运,而其中只要有一期未按规定期限支用或装运,开证行将不再对信用证负责,此时信用证失效。例如:信用证规定1月份装5吨,2月份装6吨,如果1月份未装或未装满5吨,则信用证失效,以后不仅2月份的6吨不能装,连1月份的未装或未装满的部分也不能在2月份补装。据国际商会第565号出版物解释,在分期装运的信用证项下,某一期未装运,而下一期却装运了,如果开证行接受了单据,则可以认为信用证对未装运的那一期以后各期恢复有效。如果开证行的意图是以后各期仍无效,则开证行应在接受那一期装运的单据时,告知通知行只接受该期单据,并非表明信用证复活,即仍不接受以后各期出运货物的单据。

5.答:第一是单据齐备,所谓齐备有两个含义,其一是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全都齐备;其二是每种单据的份数都符合信用证要求。第二是内容正确,即单据内容与信用证规定严格相符。第三是提交及时,按照《UCP 500》第四十三条(a)款规定,信用证除须规定交单到期日,还应规定一个从装运单据上的装运日起算的交单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必须提交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如无此规定,银行将不接受自装运日起21天后提交的单据。但在任何情况下,单据的提交不得迟于信用证的到期日。需要注意的是,有的信用证规定在进口国或开证行到期。对这些信用证项下的交单要提前。要留有充足的时间,让出口地银行审单后马上寄单,保证在信用证到期日前开证行或指定的银行能收到单据。

五、案例题

1.分折:在该案例中,开证行注意到了与先前两次交单相同的不符点。它联系申请人放弃不符点并最后对提交的单据已履行付款,当它贷记A行账户时,未能告诉交单人尽管交来的单据不符,它还是支付了款项。在一些法庭判决中,银行的这种不一致的行为,阻止完全了解事实的上述银行,去按不一致的方式行事。法院认为,银行以后不能采取一种与它先前行为不一致的见解,因为这可能损害受益人对银行的信心。如果银行要求受益人以后的交单必须完全符合信用证所述条件时,它就必须及时将该意图通知受益人。

2.分析:A行第二次的拒绝接受受益人的单据是不正确的。((UCP500))第十四条d分条的第1I款要求拒绝接受单据的通知必须说明银行凭以拒绝接受单据的全部不符点。而且第十四条e分条说明如果保兑行未能按该条款行事,它就无权宣称单据与信用证条款不符。银行不能对先前已经接受或未注意到的不符点的单据提出新的异议。在本案中,保兑行所采取的行动阻碍了受益人在第一次或第二次交单时更正单据,以使其在信用证有效期内获得款项 文章由http://提供

第4篇:09国际商务单证员操作答案

第 1 页 共 8 页09操作答案

2009操作卷参考答案

一.根据合同审证,指出不符之处并提出修改意见(共36分) (备注:如果写成“XX行错,应该改为XXXXX”,也给全分) 1.31C: 开证日期比合同规定晚了半个月;(2 分) 2.31D: 有效期规定为“090202”与合同规定不符;(1 分)应改为“090215”; (1 分)

3.31D:到期地点“SPAIN” 与合同规定不符;(1 分)应改为“CHINA”;(1 分) 4.59: 受益人名称与合同规定不符;(1 分)应改为“SHANDONG YIHAI IMPORT AND EXPORT CO.,LTD”; (1 分) 5.32B: 货币名称与合同规定不符;(1 分)应改为“USD”; (1 分) 6.42C: 汇票付款期限与合同规定不符;(1 分)应改为“AT SIGHT”; (1 分) 7.42A: 汇票付款人为开证申请人不妥;(1 分)应改为“BANCO SANTANDER, S.A”; (1 分)

8.43P: 不允许分批与合同规定不符;(1 分)应改为“ALLOWED”; (1 分) 9.43T: 不允许转运与合同规定不符;(1 分)应改为“ALLOWED”; (1 分) 10.44F: 目的港与合同规定不符;(1 分)应改为“BARCELONA”; (1 分) 11.44C: 最迟装运期与合同规定不符;(1 分)应改为“090131”; (1 分) 12.45A: 合同号与合同规定不符;(1 分)应为“YH08039”; (1 分) 13.45A: 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1 分)应分别改为“BLACK COLOUR/5000PCS” 和“BROWN COLOUR/8000PCS”; (1 分) 14.45A: 每箱的件数不符;(1 分)应为“500PCS/CTN”; (1 分) 15.46A: 海运提单的运费项目不符;(1 分)应为“Freight Collect”;(1 分) 16. 46A: 要求提供保险单与FOB 术语不符;(1 分)应要求取消;(1 分) 17.71B: 所有的费用由受益人负担不妥;(1 分)应改为“ALL CHARGES OUTSIDE SPAIN ARE TO BE BORN BY BENEFICIARY ”; (1 分) 18.48: 交单期规定不合适;(1 分)应改为“WITHIN 15 DAYS AFTER THE DATE OF SHIPMENT”; (1 分)

二.根据已知资料指出下列单据中错误的地方:(共24分) (如果学生只是指出错误不改正,不给分,必须修改) 1.一般原产地证(12 分)

⑴.Exporter 栏应填写“NANJING JINLING TEXTILE CO., LTD. UNIT A 18/F,JINLING TOWER,

NO. 118 JINLING ROAD, NANJING, CHINA”(1 分) ⑵.Consignee 栏应填写“DEXICA SUPERMART S.A. BOULEVARD PACHECO 44 B-1000 BRUSSELS, BELGIUM” (1 分) ⑶.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 栏应填写“FROM NINGBO PORT, CHINA TO BRUSSELS, BELGIUM (1 分) BY SEA”(1 分) ⑷.Country/region of destination 栏应填写“BELGIUM”(1 分) ⑸.Marks and Numbers 栏应填写“N/M” (1 分) ⑹.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 应填写“PACKED IN(108) ONE HUNDRED AND EIGHT CARTONS ONLY.”; (1 分) description of goods 应填写“GIRLS GARMENTS” (1 分) ⑺.Quantity 栏应填写“10800(1 分) PCS”(1 分) ⑻.Number and date of invoices 栏应填写“NJT090218-09(1 分)APR.10,2009” (1 分) 2.保险单(12 分)

第 2 页 共 8 页09操作答案

⑴ 信用证号(L/C NO.) 栏应填写“CMKK9180205” (1 分) ⑵ 标记MARKS&NOS 栏应填写“N/M” (1 分) ⑶ 包装及数量QUANTITY 栏应填写“10800PCS”(1 分) ⑷ 保险货物项目DESCRIPTION OF GOODS 栏应填写“GIRLS GARMENTS” (1 分) ⑸ 保险金额AMOUNT INSURED栏应填写“USD59400.00”(1分) ⑹ 总保险金额 TOTAL AMOUNT INSURED 栏应填写:“US DOLLARS FIFTY NINE THOUSANDS FOUR HUNDRED ONLY”(1 分) ⑺ 启运日期DATE OF COMMENCEMENT 栏应填写:“APR.19,2009” (1 分) ⑻ 自From 栏应填写:“NINGBO PORT CHINA” (1 分) ⑼ 承保险别CONDITIONS 栏应填写:“All Risks and War Risks” (1 分) ⑽ 赔款偿付地点CLAIM PAYABLE AT 栏应填写:“BRUSSELS IN USD” (1 分) ⑾ 出单日期ISSUING DATE 应早于装期2009.04.19(1 分) ⑿ 应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签发保险单(1 分) 三.缮制出口单据(每单8分,共40分) 1.质量证明

DALIAN TAISHAN SUITCASE & BAG CO., LTD. 66 ZHONGSHAN ROAD DALIAN 116001, CHINA TEL:0086-0411-84524789 QUALITY CERTIFICATE (1 分) AUG.23,2008 之前的一个日期都可以(1 分) INVOICE NO. TSI0801005(1 分) 或者: L/C:N5632405TH11808 DATE: AUG.5,2008(1 分) DATE:JUL.15,2008 TO WHOM IT MAY CONCERN: (1 分) WE HEREBY CERTIFY THAT THE COMMODITY IS IN GOOD ORDER. (1 分) DALIAN TAISHAN SUITCASE & BAG CO., LTD. (1 分) 张 平(1 分) (备注:如果将张平写成英文或者“XXX”也给全分) (2)商业发票 Issuer DALIAN TAISHAN SUITCASE & BAG CO., LTD. 66 ZHONGSHAN ROAD DALIAN 116001, CHINA (0.5 分) 商 业 发 票

COMMERCIAL INVOICE TO ORTAI CO., LTD. 30 EAST 40TH STREET, NEW YORK, NY 10016 (0.5 分) Invoice No. TSI0801005 (0.5 分) Date AUG.5,2008 (0.5 分) Transport Details

第 3 页 共 8 页09操作答案

FROM DALIAN CHINA TO NEW YORK U.S.A(0.5 分) BY SEA(0.5 分) S/C NO. TSSC0801005 (0.5 分) L/C NO. N5632405TH11808 (0.5 分) Marks and Numbers Description of Goods Quantity Unit Price Amount ORTAI TSI0601005 NEW YORK C/NO.1-1231 (0.5 分) Trolley Cases TS503214 TS503215 TS503216 (0.5 分) 1104PCS 1149PCS 1440PCS ------------- 3693PCS (备注: 如果不写 3693PCS 也给全 分) (0.5 分) CIF NEWYORK USD6.50/PC USD6.00/PC USD5.80/PC (0.5 分) USD7176.00 USD6894.00 USD8352.00 ------------------- USD22422.00 (0.5 分) TOTAL VALUE IN WORDS: SAY U.S.DOLLARS TWENTY TWO THOUSAND FOUR HUNDRED AND TWENTY TWO ONLY(0.5 分) WE HEREBY CERTIFY THAT THE CONTENTS IN THIS INVOICE ARE TRUE AND

第 4 页 共 8 页09操作答案

CORRECT. (0.5 分) DALIAN TAISHAN SUITCASE & BAG CO., LTD. 张 平(0.5 分) (备注:如果将张平写成英文或者“XXX”也给全分) (3)装箱单 Issuer DALIAN TAISHAN SUITCASE & BAG CO., LTD. 66 ZHONGSHAN ROAD DALIAN 116001, CHINA (0.5 分) 装箱单

PACKING LIST Invoice No. TSI0801005 (0.5 分) Date AUG.5,2008 (0.5 分) TO ORTAI CO., LTD. 30 EAST 40TH STREET, NEW YORK, NY 10016 (0.5 分) S/C NO. TSSC0801005 (0.5 分) L/C NO. N5632405TH11808 (0.5 分) Marks and Numbers C/NOS. 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 Description of Goods Quantity G.W. (KGS) N.W. (KGS) MEAS. (CBM) ORTAI TSI0601005 NEW YORK C/NO.1-1231

第 5 页 共 8 页09操作答案

(0.5 分) 1-368 369-751 752-1231 (0.5 分) Trolley Cases TS503214 — 368CTNS TS503215 — 383 CTNS TS503216 — 480 CTNS (0.5 分) 1104PCS 1149PCS 1440PCS 5078.4 4596 5040 或者写: 13.8/CTN 12/CTN 10.5/CTN 或者总毛 重和单箱 毛重都写 也可以 4416 4021.5 4320 或者写: 12/CTN 10.5/CTN 9/CTN 或者总净 重和单箱 净重都写 也可以 57.8864 57.833 58.8 或者写: 0.1573/CTN 0.151/CTN 0.1225/CTN 或者总体积

第 6 页 共 8 页09操作答案

和单箱体积 都写也可以 Total 3693PCS (0.5 分) 14714.4 (0.5 分) 12757.5 (0.5 分) 174.519 (0.5 分) TOTAL PACKAGES IN WORDS: SAY ONE THOUSAND TWO HUNDRED AND THIRTY ONE CARTONS ONLY. (0.5 分) DALIAN TAISHAN SUITCASE & BAG CO., LTD. (0.5 分) 张 平(0.5 分) (备注:如果将张平写成英文或者“XXX”也给全分) (4)普惠制产地证

1.Goods consigned from (Exporter’s full name and address, country) DALIAN TAISHAN SUITCASE & BAG CO., LTD. 66 ZHONGSHAN ROAD DALIAN 116001, CHINA (0.5 分) 2.Goods consigned to (Consignee’s Full name, address, country) ORTAI CO., LTD. 30 EAST 40TH STREET, NEW YORK, NY 10016 (0.5 分) Reference No.T200510819 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CERTIFICATE OF ORIGIN (Combined declaration and certificate) FORM A Issued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0.5 分) (Country) See Notes. Overleaf 3.Means of transport and route (as for as known) FROM DALIAN CHINA TO NEW YORK U.S.A BY SEA(0.5 分) 4. For certifying authority use only 5.Item number 1 (0.5 分)

第 7 页 共 8 页09操作答案

( 备 注: 不 填也给 全分)

6.Marls and Numbers of Packages ORTAI TSI0601005 NEW YORK C/NO.1-1231 (0.5 分) 7.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 Description of goods ONE THOUSAND TWO HUNDRED AND THIRTY ONE (1231) CARTONS OF TROLLEY Cases (备注:如果不1231 也给全分) (0.5 分) 8.Origin Criterion (see Notes Overleaf) “P” (0.5 分) 9.Gross Weight Or other Quantity G.W. 14714.4KGS (0.5 分) 10.Number And date of invoices TSI0801005 AUG.5,2008 (0.5 分) 11.Certification It is hereby certified that the 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 is correct. CIQ DALIAN, AUG.6,2008 到AUG.22,2008 之 间的某一天都可以 (0.5 分)

第 8 页 共 8 页09操作答案

Place and date, signature and stamp of Certifying authority 12.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 The undersigned hereby declares that the above Details and statements are correct, that all the Goods were produced in CHINA(0.5 分) and that they Comply with the origin requirements specified for those goods in the 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for goods exported to U.S.A(0.5 分) (importing country) DALIAN TAISHAN SUITCASE & BAG CO., LTD. (0.5 分) DALIAN, AUG.6,2008 到AUG.19,2008 之间的某一 天都可以 (0.5 分) 张平(0.5 分) Place and date, Signature and stamp of Authorized signatory (5)受益人证明

DALIAN TAISHAN SUITCASE & BAG CO., LTD. 66 ZHONGSHAN ROAD DALIAN 116001, CHINA TEL:0086-0411-84524789 BENEFICIARY’S CERTIFICATE (1 分) AUG.24,2008 到AUG.28,2008 之间的某一天都可以(1 分) INVOICE NO. TSI0801005(1 分) 或者: L/C:N5632405TH11808 DATE: AUG.5,2008(1 分) DATE:JUL.15,2008 TO WHOM IT MAY CONCERN: (1 分) WE HEHEBY CERTIFY THAT ONE SET OF COPIES OF SHIPPING DOCUMENTS HAS BEEN SENT TO APPLICANT WHTHIN 5 DAYS AFTER SHIPMENT. (1 分) DALIAN TAISHAN SUITCASE & BAG CO., LTD. (1 分) 张 平(1 分) (备注:如果将张平写成英文或者“XXX”也给全分)__

第5篇:单证员

单证员是指在对外贸易结算业务中,买卖双方凭借在进出口业务中应用的单据、证书来处理货物的交付、运输、保险、商检、结汇等工作的人员。

跟单员主要是指在企业运作过程中,以客户订单为依据,跟踪产品,跟踪服务运作流向的专职人员。(不能兼职,替代)所有围绕着订单去工作,对出货交期负责的人。 跟单员分为:业务跟单员,外贸跟单员,生产跟单员。

而国际贸易业务员是指以有形产品和加工劳务为主要贸易对象,按照国际贸易惯例和国内相关的法律法规,采用单笔售空、加工贸易为主要贸易手段,根据企业产品营销方案独立策划业务个案,执行、监督承揽业务、定制产品、办理进出口手续、分销作业等工作的人员。

3个相对而言,肯定是业务员的工作相对复杂,含金量更高些,特别是高级国际贸易业务员。

如果你想学的话,建议你可以考虑首先了解一下单证员和跟单员,把这2个基础的证书拿到手,打点基础,然后好好学习贸易实务经验,向国际贸易业务员提升。 至于你提到的“双师型”,主要是指精通2方面相关知识或持有相关证书的贸易人员,比如见的比较多的是持有报关员和跟单员证书或单证员证书的,这个概念的划分主要还是看招聘企业对应聘人员有怎样的要求。最后说一点:既然选择国际贸易,那么单证员和跟单员是基础,最好能有报关员证书+相关工作经验。

第6篇:单证员

2013年单证员考试科目 考试内容主要有两个科目:《国际商务单证基础理论与知识》、《国际商务单证操作与缮制》。

全国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为:《全国国际商务单证培训认证考试应试指导及大纲》的相关内容,突出实务性和可操作性。

第7篇:单证员

自考单证员需要准备哪些必备书籍?

最佳答案

工作内容

1、负责进出口相关单证的制作、管理及信用证审核;

2、收集和整理各种单证,完成送货单、订单、提单核对等对单据的各项处理,并进行基础数据录入和归档;

3、跟踪每票货物的送货情况,统计核对相关数据;

4、及时准确与货代公司联系装箱,送仓工作;

5、在整个过程中,完成与业务员、跟单员以及客户、货代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6、协助参与收付汇,外汇核销以及退税的跟踪

单证员考试介绍

项目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外向型经济的不断发展,外贸业务量迅速增加,各类应用型外贸专业人才供不应求的状况已初见端倪。2002年中国正式加入WTO,根据我国与WTO的约定,从2004年底起中国外贸企业准入将实施备案制,目前集中在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大量业务届时将分散至各生产企业,由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这将使外贸专业人才短缺问题更加突出。

以外贸单证处理为主要工作内容的国际商务单证员是各企业开展外贸业务的基础性人才之一,目前不论是学历教育体系还是职业教育体系中针对该岗位的职业培训较少,现有的少量培训也存在内容单一,覆盖面狭小等问题,大量岗上人员未经过较系统的职业培训,企业也很难招聘到符合业务需要的人员,使得外贸业务风险大大增加。

职业名称: 国际商务单证员(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vouching clerk) 目的及原则

国际商务单证员全国统一考试主要是测试应试者从事国际商务单证工作必备的业务知识和能力。

国际商务单证员全国统一考试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全国统一报名、统一收费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发证的方式进行。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一定的国际商务单证实践经验或已接受过国际商务单证业务培训的从事国际商务单证业务的在职人员。

(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并有志从事国际商务单证工作的求职人员或在校学生。

(三)参加2009年我会组织的国际商务单证员全国统一考试单科未获得通过的人员。

报名流程

(一)国际商务单证员全国统一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一般从3月左右开始,考试资格确认同时进行。在规定日期内考生可到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指定的当地考试点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逾期未办理报考资格确认者不能参加考试。

(二)确认报考资格时,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全国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报名表》,并交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蓝底彩色证件照3

张(用于报名表、准考证主证和合格证书,经考试不合格者照片不予退还)。证件不全或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办理报考资格确认手续。

(三)考生报考资格被确认后,应交纳考试费,每科80元,两科共160元,另外每科交纳报名费 20元。因故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四)其他有关事项,请考生随时关注全国国际商务单证员考试中心网站公布的信息。

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10年6月6日(星期日)

下午:13:00—15:00 国际商务单证基础理论与知识

下午:15:30—17:30 国际商务单证操作与缮制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国际商务单证基础理论与知识;国际商务单证操作与缮制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考试方式

考试以闭卷笔试答题方式进行。部分试题为客观性试题,考生应试时用2B铅笔将选定的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考生必须按要求正确填涂答题卡,未按规定填涂的不得分。主观题则由考生按试卷要求作答。

考试用书

主要依据全国国际商务单证考试办公室编印并由中国商务出版社2010 年出版的《国际商务单证理论与实务》、《全国国际商务单证考试大纲及复习指南》等教材[2]。上述教材可在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指定的各地考试点购买。

【合格标准】

1、全国国际商务单证员培训认证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单科)。

2、两科均达到60分及以上者方可获得证书。如一门合格,另一门未通过,则合格成绩保留一期,过期作废。

3、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向当地考试点领取国际商务单证员资格证书,不再另行向合格考生收取证书工本费。 编辑本段单证员考试教材目录

第一章 国际商务单证概述

第一节 国际商务单证工作的意义 第二节 国际商务单证:工作的基本要求 第三节 国际商务单证的分类 第四节 国际商务单证的改革和发展

第二章 进出口交易程序

第一节 交易前的准备工作 第二节 交易磋商与合同订立 第三节 出口合同的履行 第四节 进几合同的履行

第三章 国际贸易术语

第一节 贸易术语概述 第二节 六种常用贸易术语 第三节 其他贸易术语 第四节 贸易术语的选择和运用

第四章 国际贸易结算

第一节 国际贸易结算中的票据 第二节 国际贸易结算基本方式 第三节 国际贸易结算的其他方式 第四节 不同结算方式的选择使用

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单证

第一节 国际货物运输基本概念 第二节 国际海洋运输单证 第三节 其他运输单证

第六章 报关、报检单证

第一节 报关单证 第二节 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单证 第三节 原产地证明书

第七章 收汇单证

第一节 收汇单证综述 第二节 商业发票 第三节 包装单据 第四节 汇票 第五节 附属单据 第六节 保险单据 第七节 运输单据 第八节 原产地证、检验证书、纺织品出口许可证 第九节 出口收汇核销单 第十节 出口退税

第八章 进口单证_

第一节 进口贸易的支付 第二节 申请开立信用证 第三节 进口商务单证 第四节 进口到货单证 第五节 进口货物单据的审核

第九章 单证操作实务

第一节 单证制作 第二节 制单资料审核 第三节 单证信息录入

第十章 国际商务单证业务中的计算

第一节 佣金和折扣 第二节 运费 第三节 保险费 第四节 汇率兑换 第五节 利息与贴现息 第六节 议付与结售汇

第十一章 单证标准化及电子化

第一节 信息与协议 第二节 单证标准化 第三节 单证电子化 第四节 单证电子化考试

编辑本段单证员待遇

经过逸仙[3]单证员辅导获悉,个人所在的城市不同单证员的待遇也不相同。下面是上海的单证员待遇情况:

外贸单证员(上海) ¥2,031

报关员(上海) ¥1,779

进出口单证员(上海) ¥2,100

外销员(上海) ¥2,422

上海单证员招聘(上海) ¥1,400

仓管员(上海) ¥1,803

单证录入员(上海) ¥2,100

外贸跟单员(上海) ¥2,044

跟单员(上海) ¥2,605

编辑本段从事外贸单证员要求

1、有相当的文化水平和一定的外文基础,基本能看懂信用证和往来函电,能用英文拟写单证内容和回复函电。

2、了解国际贸易术语,懂得一些外贸知识和国际地理知识,学习一些相关的产品知识。

3、会用电脑操作,打字技术熟练。工作耐心细致,有高度的责任感。

4、要善于学习更新知识,不断钻研业务,掌握一些贸易国别或地区的政策、风俗习惯。

5、善于与运输、商检、海关、银行等有关部门紧密协作。

第8篇:单证员比赛

单证员先锋—看你、看我

为活跃校园学习气氛,丰富我校学生的生活,提高同学们的专业知识能力与职场争辩能力,引导同学们感受单证员的无穷魅力,我国际经济与贸易协会举行单证员比赛。

2012年**月**日晚上在钦州学院本部五栋教学楼413教室,我协会举办第3届单证员比赛。出席本次比赛的领导老师有商学院老师———,———,———,———,———,———等出席现场担任评委。

此次单证员比赛包括必答题、抢答题、辩论题职场分析题等四个环节。在比赛中各个队伍卯足了劲,蓄势答题,力求来个开门红;紧张的抢答题环节里,部分同学都等不及主持人说完题目就按下抢答键,赢得观众的阵阵喝彩;激动人心的辩论环节也充分展示了同学们是团结、默契和睿智把现场气氛推到了高潮。在各个代表队的你争我夺下,国贸本113班代表队脱颖而出获得总分第一的好成绩。

在评委们的紧张讨论过后,———和———老师分别对比赛做出了点评,他们针对知识竞赛的题目和答案还有参赛选手的表现作了进一步的解释与剖析,精彩的点评让每个人受益匪浅。商学院———老师总结说道,此次举办的单证员比赛中同学们都表现得很好,特别是国贸113班代表队,同学们通过比赛肯定学到了很多,希望同学们在今后单证员工作中能够做出好成绩,我宣布这次单证员比赛圆满成功。同时也希望同学们在明年举办的下一届单证员比赛办得更好。

此次单证员比赛将专业与生活小知识有机结合,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之余,加深了同学们对专业的学习兴趣,有利于培养同学们学以致用的观念,同时也培养了同学们互帮互助、团队协作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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