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

2022-12-27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

完善采购招投标管理程序 提高工程建设效益

【摘要】在建筑工程上加强采购招投标管理,优选材料供应企业,有利于降低工程总体成本,提高工程建造质量,对于合作双方是双赢的。同时也有利于建筑市场的规范,形成有序的市场环境,推动我国工程建设的发展和工程质量的提高。

【关键词】采购招投标;管理创新;工程

我国建筑市场不断发展,招投标也逐渐在建筑工程市场发展起来,我国建筑行业更加规范化、标准化。但在招投标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为了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公正,必须规范采购防止招投标秩序,从而减少不正当行为的产生,保护招投标活动双方的合法权益,充分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1、采购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哪些问题

1.1采购招投标项目宣传力度不够,竞标企业对招标程序或要求不够了解

在招投标过程中,对于招标所必须具备的招标程序设计和相关招标文件不齐全。在招标前,准备不足,没有向相关投标人发布消息。甚至招标企业制作的招标文书存在报价错误、工期不确切、时间不明确等问题,影响了竞标企业对招标活动的准备。

1.2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不正当交易或权力寻租现象

部分投标单位为自身利益不惜伪造、篡改企业信息,投标企业采取非法手段争取竞标资格。甚至出现权钱交易、吃回扣等腐败现象,来达到企业信息合理化的目的,来参与竞标。这样的企业的参与招投标,扰乱了市场秩序,对其他企业来讲,是不公平的。

1.3招投标活动中竞标单位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

在采购招投标过程中,竞标单位为了自身利益,相互压低价格,或者在竞标过程中,报价过高,超过应有的报价成本或资金预算。甚至部分竞标单位相互勾结,为了排斥对手的竞争,联合压低价格或相互协调报价,致使招标过程中出现非正常现象报价的现象。

1.4采购招投标过程中缺乏监管

采购招投标活动中,相关部门对企业招投标活动监管不足。在招投标活动中,场外监管沦为形式主义,在很大程度上起不到监管和指导的作用,导致企业进行采购招投标活动过于自由,缺乏规范化,在采购招投标中出现漠视规则的现象。

2、完善采购招投标管理程序的意义

2.1完善采购招投标管理程序有利于规范招投标秩序,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企业各方的合法权益

采购招投标活动从制定招标计划书、发布招标信息、发标、开标、评标、定标等诸多环节,完善采购招投标管理程序,促使招投标过程更规范化、标准化,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优化资源配置。市场的规范进一步促进了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最大程度的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公正,从而保障了参与招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

2.2完善采购招投标管理程序有利于优中选优,保障工程建设质量

完善采购招投标管理程序,通过现场招投标活动,集中了大批供应商前来竞标,在活动过程中,供应商展现优质的产品和服务,采购方可以在较短时间内获取大量的产品和服务信息,大大节约了采购方的时间和精力,采购方可以进行优中选优,选择具有资质、服务更好的供应商,更好的采购到合适的产品,进而也提升了工程建设的质量。

2.3完善采购招投标管理程序有利于集中采购,降低企业采购成本

采购方通过举办采购招投标活动,集中供应商前来洽谈,现场进行产品和服务的竞选,在大量的市场供应中,采购方较为迅速的寻找到合适的产品和服务。在采购招投标活动上,采购方在较短的时间内进行多项采购竞标,可以在较短时间内获得产品和服务的满足,大大降低了外出市场调查、采购的时间、人力成本,对于采购方来讲大大降低了经济成本,大大提高了采购方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3、如何完善采购招投标管理程序,提高工程建设效益

3.1相关机构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提高招投标的门槛

对发起招标的企业和参与竞标的企业都有提高要求,本着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维护市场有序竞争的原则,仔细审核企业的招标文书、竞标企业的投标资质等,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坚决不允许参与招投标活动。净化市场环境,提高行政单位的执行力,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核。为保证招标活动的最大公正合理性,鼓励采购方向三家以上供应商发出招标邀请。更多的竞标方的参与才能更大程度的保障招标的公平、公正性。企业招投标采购意义重大,更要更多的向具有竞标资格的企业单位进行邀约。

3.2招标企业要按照招投标流程,加强宣传,制定完善的招投标流程,严格规范招标活动,约束竞标企业的行为

招标企业在招投标活动前要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提高市场内部对招投标活动的关注。这有益于吸引大量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提高招投标的质量。在招标前,招标企业要针对本次招投标活动制定合理的招标计划,编写招标文件报送相关部门审批,并在相关部门指导下进行修改。在招投标活动现场,更好严格规范活动秩序,加强对活动现场的监督,提高活动的透明度,充分让供应商展现产品和服务,保障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在招投标过程中,对于竞标中的吃回扣、权力寻租、伪造竞标资质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取消供应商的参与资格,送交相关机关处理,维护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

3.3加强定标后管理和监督,减少非法外包、与竞标不一致的欺骗行为

完善采购招投标管理程序,不仅仅要严格招投标过程中的行为,在定标后,也要加强对中标企业的监督和审查。部分中标企业可能会有工程转包、分包的行为,甚至有为了招投标活动伪造资质等现象,这些与招投标过程中企业的承诺或宣传不一致,甚至是违背招投标的原则的。加强对中标企业的后期跟踪监督有利于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最大程度的保障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3.4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招投标活动的公正性、透明性

在招投标活动中,采购方可以采取信息技术手段,通过计算机的应用进行招标信息公示、开标过程演示、竞标结果宣读等,将整个招投标全过程展现在大家面前,做到招投标过程的公开、透明。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也能够大大提高競标的效率和质量,利用网络传输和大数据的优势,采购方能够更好的进行信息甄选和评比,招投标过程更客观、规范。因此,采购方要积极创新,引入先进信息技术手段,完善采购招投标管理,提高招投标管理水平。

结论:

探索聊嗨的建筑行业发展机制,完善采购招投标管理程序,努力推动建筑行业运营规范。建立良好的招投标市场准入机制,进一步促进建筑工程市场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合理资源配置,保障市场有序竞争,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黄进芳.完善物资采购(或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建立有效的监控机制,2007

[2]吕春田.浅议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运行机制[J].《现代经济信息》,2009.

[3]刘宇杰.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制度研究[J].《上海交通大学》,2011.

[4]刘同祝.建筑工程项目投标监管机制研究[J].《山东师范大学》,2008.

作者:刘义

第2篇:浅析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

(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 郑州 450000)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作为我国工程项目采购最重要的方式,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体系也在不断完善,为了尽可能地降低企业投资成本,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对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文章主要对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作用和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工程量清算计价

1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作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作为我国工程项目采购最重要的方式,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管理体系也在不断完善,为了尽可能地降低企业投资成本,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对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1.1完善市场竞争机制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国内外的市场竞争压力越来越大,为了更好地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加强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可以有效地完善建筑市场的竞争机制。有竞争才能促进市场的不断发展,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对工程建筑市场的过多干预严重阻碍了市场竞争机制的快速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在建筑工程行业的市场竞争中自由经济体制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我国的建筑工程企业也逐渐走向世界。为了获得更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企业必须加强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提升自身的竞争力,才能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2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

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阶段,每个投标企业都必须将自己的投标实力进行详细的展示,主要包括企业的资金状况、技术水平及内部管理水平等。这种招投标的形式实现了企业间的信息共享。通过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有效开展,企业可以掌握市场经济的发展动向,获得竞争企业的商业信息,做到知己知彼,帮助企业认清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准确的定位,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

1.3促进国民经济的增长

我国市场经济还处于不断上升的阶段,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不仅可以促进其自身行业的发展,还可以带动相关行业的快速发展,如运输业、金融业等,使市场运行体系不断完善,促进国民经济的快速

增长。

2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现状

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是一项商品交易的经济活动,必须在“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下进行,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不仅可以有效地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地控制,还可以确保工程建筑的质量,减少工期,提高经济效益。在工程建筑市场的招投标管理中适当地引入竞争机制,使企业在竞争中发现自己的不足,改变运营管理方式,增强竞争力,提高自身的综合实力。这对于建筑工程市场的健康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近年来,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在实际应用中还存在诸多问题,致使工程施工中常常出现偷工减料、低报价高索赔等现象。

2.1职能重叠设置

现阶段我国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管理中存在严重的职能重叠设置,从国家开始就分为两种:建设部和各专业部委,再到地方省级又根据这两个部门分别设立工程项目招投标机构。在这两个部门中将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又人为性地分为了建筑工程市场的招投标和专业工程的招投标,这种模式看似将管理范围进行了仔细的划分,使建筑工程市场更加规范化。但实际并非如此,这种职能的重叠设置,不仅分割了建筑管理部门的权限,使市场不再统一,还削弱了建筑工程行业的市场功能。

2.2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过程不规范

目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在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中相关法律建设还不完善,存有严重的人为干扰、不良竞争等现象,导致整个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市场的混乱。如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一些招标人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常常钻管理制度的空子,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中标资质,最常用的方式有陪标挂靠、串标等。除了企业之间的不良竞争外,过多的行政干涉也严重影响了工程项目招投标市场的规范性。在一些地区相关部门甚至进行地方保护,使用职权非法更改招投标的工作流程,这样投标人就不能凭借自身的实力获得中标,同时为实现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的规范增加难度,给社会和国家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

2.3代理机构资质无法保障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招投标管理中的监管方式也发展了转变,现在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具体操作都由代理机构来办理。在发达国家,对于工程项目招投标的代理机构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制约,由于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体系还不完善,在建筑工程行业的招投标代理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无法对其行为进行严格的规范。在多数代理机构中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较低,严重缺乏工作经验,没有从业资质证书等,还存有一些代理机构为了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便利用自身的关系投机取巧替投标人选择投标项目,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阻碍了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

2.4评标过程不规范

在整个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中,评标环节占据主要地位,对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体系的完善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在评标过程中,评标人员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很难做到客观、公正,严重影响了评标结果,变相损害投标人的利益,还会增长工程招投标工作中的贪污腐败风气。同时,在评标人员中,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低,在评标工作中很难做到从技术、法律及经济等方面正确对投标企业进行全方位地评定。

3完善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建议

3.1调整招投标专业结构,促进市场体系的发展

在我国建筑工程市场中,中小型施工企业占据了大部分的市场份额,这些企业的资质较低,在竞争愈加激烈的市场氛围中,这些企业由于规模、资金、技术等多方面的限制,为了增加中标机会,往往投机取巧、违法违规,严重影响了建筑市场的正常运行。为了改变这种现象,政府相关部门要调整工程项目招投标的专业结构,规范企业竞争行为,加强对业主发包的一级市场管理,还要逐渐做好二级市场管理和三级市场管理,扩大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的容量,最终达到建筑市场供需矛盾的有效缓解。

3.2加强体系建设,规范招投标市场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行业必须规范招投标市场的管理,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体系的建设,加强相关部门的执法力度,才能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在执法环节,有关部门必须提高工作人员自身的专业素质,按照法律法规及工程项目招投标市场竞争的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法,加强对招投标企业的监管力度,落实责任制,确保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的每个环节都在监管范围内,防止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

3.3提高评标人的素质

评标人专业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评标的结果,直接关系着投标企业的经济利益。在组建评标委员会中,要对评标人员的专业素质进行严格的考察,防止因评标人员自身原因而影响整个评标工作的质量。

3.4完善招投标代理市场的管理

为了改善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市场资质不明、鱼龙混杂的乱象,必须对工程招投标代理市场进行严格的规范。第一,要提高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企业要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专业知识技能培训,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社会工作实践,增强工作人员的素质,提高工作效率;第二,国家要完善工程项目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对代理机构进行严格监管,规范其行为;第三,相关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机构进行考核和检测。

4结语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国内外的市场竞争压力越来越大,为了更好地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必须加强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这样不仅可以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增强我国建筑工程行业的竞争力,还可以提高我国工程造价的专业水平,促进我国工程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 黄云峰.我国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J].建筑施工,2012,(30).

[2] 徐秀萍.企业项目招投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研究

对策[J].管理科学,2010,(8).

[3] 吴红梅,张星,费祥虎.工程建设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分析及其认定[J].建筑经济,2009,(8).

[4] 夏建中.引起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失灵的问题探索及

管控对策研究[J].建筑工程,2010,(11).

作者简介:关改先(1968—),女,河南巩义人,供职于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研究方向:工程造价及工程招标代理。

作者:关改先

第3篇:工程项目招投标合同管理探讨

【摘要】新形势下建筑工程市场快速发展,市场规模不断提升,为建筑施工企业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规范化的市场要求下,也对建筑施工企业提出了更加严峻的挑战。而在新形势下的建筑工程企业发展中,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途径的创新发展,是保障建筑施工企业发展的必然途径,只有不断提升招投标以及合同管理的水平和质量,才能够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稳定发展,提升企业的市场核心竞争力。

【关键词】新形势;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途径

伴随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的工程建设事业步入了发展的春天,相关招标投标活动也得到了逐步完善,为合同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招投标活动是一种较为科学完善的工程承包交易方式,能够为工程项目提供具有优质行业资质和丰富建设经验的施工单位;合同管理则能够为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法律保障和建设依据,以确保工程项目的进度工期和质量效率。前者是后者的制定基础,后者是前者的有效保障,因此需要我们注重加强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同步建设工作,为提高工程项目的建设效率保驾护航。

1、建设工程招投标的重要意义

一直以来,建筑工程项目建设中招投标管理都是项目管理的关键内容,其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和建设效率,做好工程招投标管理,是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水平的重要前提。如果在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出现问题,则必然会导致建设工程项目建设有序进行受到影响,降低工程项目管理效率和建设质量,阻碍建设工程发展。因此,提升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水平,对于推动建设工程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1)为建筑市场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促进作用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并不是对工程项目建设投标价格进行简单地选择,而是需要根据项目建设进行投标选择与分析、研究与论证等各项工作,是在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整体把握。并且在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还需要综合考虑分析建筑工程质量要求,施工方专业能力等,确保招投标方案与工程实际相适应,因此,其直接关系项目实际建设的施工质量与施工进度等,能够有效促进建筑施工队伍的良性发展,维护建筑行业稳定健康。2)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提升工程建设经济效益建设工程招投标开展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通过招投标工程对工程造价及费用进行预计,并根据其制定建筑施工方案,确保方案与工程建设施工相适应,满足工程建设质量要求的基础上,将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有效降低项目成本,提升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还可以通过工程技术评估等一系列评估活动,为建筑工程质量提供重要保障。

2、工程项目招投标合同管理

2.1严格监督与规范招标市场

首先,在招投标活动的全过程中,招投标监督机构要实时进行严格及有效地监督工作,杜绝不规范、不良的招标、投标行为。其次,建立健全的招投标监督审查机制,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审查工作,加大监管审查力度,严格规范招投标行为,保证招投标质量,避免部分招标单位恶意排斥潜在投标单位。一旦发现违法、违规的招标、投标行为等,应联合相关政府部门机构对其进行严厉打击,树立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风气。最后,对合法合规的招投标行为采取一定程度的激励措施,鼓励规范的招标文件内容及招投标活动,严厉打击投机取巧、恶意低价中标,推动招投标管理机制的健全化、标准化。

2.2建立起科学完善的招投标工作合同管理体系

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阶段,要想获得理想的合同管理成效,就必须制定出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以对具体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规范。业主单位需要成立专门管理部门负责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安排专业素质高、业务本领强的专业人员负责这项重要管理工作,制定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对招投标及合同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进行明确划分,约束规范相关工作人员的具体管理行为,充分发挥合同管理工作的积极有效作用,为招投标工作的有序高效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2.3以时代产业市场发展为基础,强化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招投标合同管理的意识

在建筑工程企业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工作开展的实际过程中,企业对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以及意识直接决定了其工作实际开展的质量。因此,在新形势下建筑工程企业的发展中,就要立足于建筑工程产业发展的新形势,全面强化和提升建筑企业的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意识,以实现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之间的有机结合,以规范化的工程招投标为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以高质量的合同管理工作保障工程招投标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2.4建立健全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机制

通过健全的项目风险管理机制,以市场手段为主导,能够对建设工程各主体行为进行约束与规范,增强其责任意识。在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中,通过风险管理机制对各参与主体进行约束,确保其招投标行为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范的引导与约束。例如,完善不正当竞争风险管理机制,严格遵守我国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中对招投标各主体不正当行为的界定及说明,控制招投标过程中各主体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工程招投标质量。完善投标担保、支付担保等风险控制机制,如果项目安全隐患较大,则可以通过强制保险,降低各主体经营风险,同时约束各参建单位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

2.5建立健全的评标机制以保证评审的客观性

在抽取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工作时,应对评审专家的各项能力和素质展开详细调查,建立健全的评标机制,确保所有评审专家的专业性和客观性。严厉打击评审专家与招标人或投标单位贿赂、串通行为,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给予通报批评和严厉处罚。在评标过程中,任何人或任何组织都不得干涉评标行为。评审工作的客觀性、公平公正性是确保招投标管理成功的重要前提条件。

2.6规范招投标市场,保证招投标合同内容的清晰性和明确性

新形势下建筑工程市场招投标工作开展中,必须对招投标市场加以规范化要求,严厉打击违法的招投标行为,以避免恶意中标以及弄虚作假情况的发生。同时,在招投标的过程中,要通过合同管理,保证招投标合同内容的清晰性和明确性,避免因为不清晰的合同内容,对招投标双方的权益产生影响,导致不公平的市场行为发生。综上所述,新形势下建筑工程企业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开展,对于建筑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保证建筑工程市场公平公正性的必然途径。在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工作开展的实际过程中,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规范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行为,为建筑工程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结语:

总之,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与合同管理工作之间存在密切的关联,建设单位只有将两者结合起来进行融合发展,按照行业法律法规之规定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体系,积极培养引进高素质专业人才,才能提高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质量效率,充分发挥综合管理优势,推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阶段合同管理工作的高效进行。

参考文献:

[1]伍珂珂.建筑工程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措施分析[J].居舍,2020(5):154.

[2]鲁得文.基于BIM电子招投标系统的《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改革研究[J].科技风,2020(1):49.

[3]冯雯婷,顾玉萍.“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课程教学实施方法改革研究[J].教育现代化,2019(89):151~152+161.

[4]侯文婷.《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实践教学案例库建设探究[J].住宅与房地产,2019(4):237.

作者:曲艳杰

第4篇:工程招投标程序

2.3.1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报建

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投资计划下达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报建,工程项目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发包方式、计划开竣工日期、工程筹建情况等。建设单位需填写《建设工程报建登记表》,并报立项批准等文件资料给招投标管理机构审批。

2.3.2核准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

根据招标人报送的书面材料,核准建设工程招标方式,确定建设工程采用邀请招标,还是公开招标。

2.3.2.1建设工程邀请招标的范围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2000年国家计委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九条、2003年七部委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一条,2003年八部委员2号令(《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一条,邀请招标具体情形为:

(1)项目不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不占控股、主导地位的;

(2)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专业性较强,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3)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或建设条件受自然因素限制,如采用公开招标,将影响项目实施时机的;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5)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2.3.2.1建设工程公开招标的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在第二条和第六条中详细明确了强制进行公开招标的工程范围,包括关系公共安全、公众利益的基础设施建设、公用事业、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属于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资金贷款或援助的项目。该法第七条规定了强制招标的具体标准:“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

(一)、

(二)、

(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3.3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投标须知;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招标的价格要求及其计算方式;评标的标准和方法 ;交货、竣工或提供服务的时间;投标人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或其他形式的担保;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的格式及附录;提供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 ;开标、评标的日程安排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格式及合同条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2.3.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实行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任何认为自己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施工单位都有权报名并索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

采用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能力资信良好的施工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均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工程的性质、规模、资金来源、项目的实施地点、质量要求、开工竣工日期、对投标人的要求、投标报名时间和报名截止时间以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2.3.5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工程的需要,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也可以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须知和资格预申请书。投标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报送资格预审申请书和资格证明材料。

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之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告之资格预审结果。

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综合考虑投标申请人工程建设业绩和获奖情况,按照择优的原则,从中选择不少于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竞争。

2.3.6发招标文件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招投标管理机构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应当处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3日内责令招标人改正,招标日程可以顺延;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或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载明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

2.3.7项目现场勘察

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可以安排投标人和标底编制人员进行勘察现场。勘察现场的目的在于了解工程场地和周围环境情况,以获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信息,并据此做出关于投标策略和投标报价的决定。项目勘察一般包括下列内容:施工现场是否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施工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施工现场的气候条件;施工现场的地址、土质、水文等情况;现场的环境;临时搭建的设施等。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勘察,招标人应当予以支持。

2.3.8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递交至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在投标截止前,招标人应做好投标文件的接收工作并对接收时间进行记录;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

2.3.9组建评标委员会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评委库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招标人根据工程规模和工程需要,在招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下于开标前从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选所需专家评委;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总人数应为不少于5人的基数。其中招标人、招标代理以外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设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招标人确定或者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

2.3.10开标、评标,提交评标报告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开标会结束后经招标人初步审查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送入评标室进行评标评标应坚持客观公正、平等、科学、合理、自主和注重信誉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3.11确定中标人

根据《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在定标的实践操作中,确定中标人可以有以下集中方式:

(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为依据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比较,从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2)招标人应当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确定中标人;

(3)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4)招标人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2.3.12招标人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15日内向招投标管理机构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2)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标底(设有标底的)、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还应当附工程施工的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2.3.13发出中标通知书

(1)招投标管理机构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所有投标人。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应当与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相一致。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3.14签定合同

双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文件承诺,协商签定合同。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程序

一、工程招标审核备案

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招标资料,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需提交的招标资料包括:

1、发改局的立项批文或《投资许可证》;

2、建设用地批文(国土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用地红线图;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基底红线图;

4、开平市建设工程项目编号登记表;

5、开平市建设工程交易(招标)备案表;

6、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7、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工程标底、工程量清单、最高报价备案;

8、资金证明文件;

9、建设项目监理合同;

10、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1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

12、环境影响报告审批意见;

13、招标代理委托代理函;

14、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书;

15、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法人证明书、委托书;

16、招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书、机构代码证;

17、外来企业备案表。

二、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公开招标的项目,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在指定的媒体及市交易中心信息栏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项目,由招标人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三、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出售资格预审文件。自出售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四、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五、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材料。自出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招标人应当给予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土建、设备购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四十五日,技术较简单的项目不得少于三十日,其他项目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招标人对以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开标时间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六、开标前工程项目现场捡查

七、抽取评标专家

在开标前两小时内,在相应专业的专家库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另招标人派出代表(具有中级以上相应专业职称)参与评标。

八、开标

1、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投标人、评标人员、参加开标人员签到;

2、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投标文件;

3、由评委检查投标文件封口密封情况;

4、依次对技术标书和辅助标书进行评审;

5、商务标书评审;

6、由评委根据招投标法规和招标文件,确定中标人。

九、对评标结果在市交易中心信息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

十、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经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确认的《忻州市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 》,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十

一、招标投标报告

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并提交一份交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十二、招投标的全过程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操作

十三、纪委监察局、行业主管部门对整个招投标过程进行现场督

第5篇:建筑工程招投标程序

一般来说,招标投标需经过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与定标等程序。

开 标

开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由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主持,邀请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人代表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

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验证投标资格,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其他主要内容。

投标人可以对唱标作必要的解释,但所作的解释不得超过投标文件记载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开标应当作记录,存档备查。

评 标 与定 标

评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

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及其聘请的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总人数一般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受聘的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对与招标文件规定有实质性不符的投标文件,应当决定其无效。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地方进行必要的澄清,但澄清不得超过投标文件记载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向招标人推荐一至三个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应当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中选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⑴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并考虑各种优惠及税收等因素,在合理条件下所报投标价格最低;⑵最大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综合评价标准。

除采用议标程序外,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不得在定标前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事项进行协商谈判。

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将中标结果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中标结果签订书面合同。

投 标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⑴投标函;⑵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⑶投标项目方案及说明;⑷投标价格;⑸投标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⑹招标文件要求具备的其他内容。

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密封送达到投标地点。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对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应不予开启并退还。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签收备案。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提供签收证明。

投标人可以撤回、补充或者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但是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

招 标

公开招标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通过报刊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⑴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⑵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⑶招标项目的地点和时间要求;⑷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⑸对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⑹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

招标人或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可以对有兴趣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资格预审,但应当通

过报刊或者其他媒介发布资格预审通告。资格预审通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⑴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⑵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⑶招标项目的地点和时间要求;⑷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办法、地点和时间;⑸对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地点和截止日期;⑺资格预审的日程安排;⑻需要通告的其他事项。上述预审应当主要审查有兴趣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否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有兴趣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提交证明其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的证明文件或者资料。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预审决定。 采用邀请招标程序的,招标人一般应当向三家以上有兴趣投标的或者通过资格预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采用议标程序的,招标人一般应当向二家以上有兴趣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根据招标项目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般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⑴投标人须知;⑵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⑶技术规格;⑷投标价格的要求及其计算方式;⑸评标的标准和方法;⑹交货、竣工或提供服务的时间;⑺投标人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⑻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或其他形式的担保;⑼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⑽提供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日期;⑾开标、评标、定标的日程安排;⑿合同格式及主要合同条款;⒀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在招标文件中,可以规定投标人在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备选投标文件,但应作出说明,并规定相应的评审和比较办法。 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应当采用国际或者国内公认、法定标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不得要求或者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型号、原产地生产厂家,不得有倾向或排斥某一有兴趣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内容。

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后不得终止招标。 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需要对已售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非实质性修改的,一般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购买者,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公告发布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一般不得少于30天。 对于同一招标项目,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可以分两阶段进行招标。第一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要求有兴趣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先提交不包括投标价格的初步投标文件,列明关于招标项目技术、质量或其他方面的建议。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可以与投标人就初步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讨论。第二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应当向提交了初步投标文件并未被拒绝的投标人提供正式招标文件。投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中介机构根据正式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投标价格在内的最后投标文件。

第6篇: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及招投标程序

一、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1.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或年报投资计划下达后,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规定具备条件的,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备案。

2.建设工程项目报建项目报建范围:各类房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大修等)、土木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房屋基础打桩),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设、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

3.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当年投资额、工程规模、结构类型、发包方式、计划开竣工日期、工程筹建情况等。

4.办理工程报建时应交验的文件资料:

4.1 立项批准文件或投资计划;

4.2 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4.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4 资金证明。

5.工程报建程序:

建设单位填写统一格式的“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登记表”(附件一),有关上级主管门的需经其批准同意后,连同应交验的文件资料一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后,具备了《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规定招标条件的建设工程项目,可开始办理建设单位资质审查。

二、审查建设单位资质 1.建设单位办理招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1.1 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1.2 有关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1.3 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1.4 有审查投标单位资质的能力;

1.5 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1.2至1.5项条件的建设单位,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招标,建设单们与中介机构签订委托代理招标的协议,并报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2.建设单位或中介机构以下称“招标单位”。

三、招标申请

1.招标单位填写“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申请表”(附件二),有上级主管部门的需经其批准同意后,连同“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登记表”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批。

招标申请表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招标建设规模、结构类型、招标范围、招标方式、要求施工企业等级、施工前期准备情况(土地征用、拆迁情况、斯察设计情况、施工现场条件等)、招标机构组织情况等。

2.一般结构复杂或大型工程可采用公开招标。

* 招标单位的招标申请得到招标管理机构批准同意后,可进行编制资审文件、招标文件。

四、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与送审

公开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施工单位才可以参加投标;不采用资格预审的公开的招标应时进行资可知后审,即在开标后进行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预审的招标单位需参照标准范本编写资格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而不进行资格预审的公开招标只需编写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须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查,审查同意后可刊登资格预审通告、招标通告。

1.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单位参照《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和要求编写资格预审文件,并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刊登资格预审通告,按规定日期、时间发放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1 投标单位组织与机构;

1.2 近3年完成工程的情况;

1.3 目前正在履行的合的情况;

1.4 过去2年经审计过的财务报表;

1.5 过去2年的资金平衡表和负债表;

1.6 下一财务务预测报告;

1.7 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1.8 各种奖励或处罚;

1.9 与本合同资格预审有关的其他的资料。

如是联营体投标应填报联营体中每一成员的以上资料。

2.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参照《招标文件范本》编写招标文件,并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方可发放。

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2.1 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

2.2 合同条件;

2.3 合同协议条款;

2.4 合同格式;

2.5 技术规范;

2.6 图纸;

2.7 投标文件参考格式:

投标书及投标附录;

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

辅助资料表; 资格审查表;

资格审查表。(资格预审的不采用)

3.招标文件部分内容编写说明

3.1 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3.2 投标价格

3.2.1 一般结构不太复杂或工期在12个月以内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的价格,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3.2.2 结构较复杂或大型工程,工期在12个月以上的,应采用调整价格。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调整范围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3 投标价格计算依据

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价格计算依据,主要有以下方面:

3.3.1 工程计价类别;

3.3.2 执行的定额标准及取费标准;

3.3.3 执行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政策性调整文件等;

3.3.4 材料、设备计价方法及采购、运输、保管的责任;

3.3.5 工程量清单。 3.4 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对于要求质量达到优良标准时,对于要求质量达到优良标准时,应计取补偿费用,补偿费用的计算方法应按国家或地方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5 招标文件中的建设工期应参照国家或地方颁发的工期定额来确定,如果要求的工期比工期定额缩短20%以上、(含20%)的,应计算赶工措施费。赶工措施费如何计取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6 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时,计取赶工措施费的须扣除,同时还应赔偿由于误工给建设单位带来的损失。其损失费用的计算用的计算方法或规定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3.7 如果建设单位要求按合同工期提前竣工交付使用,应考虑计取提前工期奖,提前工期奖的计算办法应的招标文件中明确。

3.8 投标准备时间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准时间,即从开始发放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限。招标单位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投标准备时间,28天内。

3.9 投标保证金

3.9.1 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投标保证金数额,一般投标保证金额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也可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3.9.2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的28天。

3.10 履约担保

中标单位应按规定向招标单位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或履约担保书。 履约担保比率为:

3.10.1 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为合同价格的5%;

3.10.2 履约担保书合同价格的10%。

3.1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的确定应视工程情况而定,结构不太复杂的中小型工程的投标有效期可定为28天以内;结构复杂的大型工程投标有效期可定为56天以内。

3.12 材料或设备采购供应

材料或设备采购、运输、保管的责任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如建设单位提供材料或设备,应列明材料或设备名称、品种或型号、数量,及提供日期和交货地点等;还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单位提供的材料或设备计价和结算退款的方法。

3.13 工程量清单

招标单位按国家颁布的统一工程项目计划,统一计量单位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提供给投标单位作为投标报价的基础。结算拨付工程款时以实际工程量为依据。

3.14 合同协议条款的编写

招标单位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工具体情况确定“招标文件合同协议款”内容: 3.14.1 在编写招标文件中,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对建筑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建设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并依据“招标文件合同条件”中相应条款的规定,编写招标文件中“合同协议条款”的具体内容。

3.14.2 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认真考虑“招标文件合同协议条款”中对工程具体要求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对“合同协议条款”内容的响应。

3.14.3 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双方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格式”签订合同。

*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经招标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可刊登资审通告、招标通告。

五、刊登资审通告、招标通告

公开招标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信息,同时也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发布“资格预审通告”(附件三)或“招标通告”(附件四)。

进行资格预审的,刊登“资格预审通告。”

六、资格预审

1.公开招标进行资格预审时,通过对申请单位填报的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料进行评比和分析,确定出合格的申请单位短名单。将短名单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查核准。

2.待招标管理机构核准同意后,招标单位向所有合格的申请单位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申请单位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应在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在规定的时间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递交有效的投标文件。

3.资格预审审查的主要内容:

3.1 投标单位组织与机构和企业概况; 3.2 近3年完成工程的情况;

3.3 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3.4 资源方面,如财务、管理、技术、劳力、设备等方面的情况;

3.5 其他资料(如各种奖励或处罚等)。

七、工程标底价格的编制

1.工程标底价格的编制程序

当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条款一经确定,即可进入标底编制阶段。

1.1 确定标底价格的编制单位

标底价格由招标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有编制标底资格和能力的中介机构代理编制。

1.2 提供以下资料

1.2.1 全套施工图纸及现场地质、水文、地上情况的有关资料;

1.2.2 招标文件;

1.2.3 领取标底价格计算书、报审的有关表格;

1.3 参加交底会及现场勘察

标底编、审人员均应参加施工图交底、施工方案交底以及现场勘察、投标预备会,便于标底的编、审工作。 1.4 标底价格的编制

标底价格编制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科学公正的编制标底价格。

2.标底价格的编制原则

2.1 根据国家公布的统一工程项目划分、统一计量单位、统一计算规则以及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并参照国家制订的基础定额和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以及要素市场的价格,确定工程量和编制标底价格。

2.2 标底的计价内容、计价依据应与招标文件的规定完全一致。

2.3 标底价格作为招标单位的期望计划价,应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吻合,要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

2.4 标底价格应由成本、利润、税金等组成,一般应控制在批准的总概算(或修正概算)及投资包干的限额内。

2.5 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3.标底价格的编制依据

3.1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3.2 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计算规则。

3.3 施工现场地质、水平、地上情况的有关资料。

3.4 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3.5 现行工程预算定额、工期定额、工程项目计价类别及取费标准、国家或地方有关价格调整文件规定等。

3.6 招标时建筑安装材料及设备的市场价格。

4.标底价格的计价方法及组成内容

4.1 标底价格的计价方法

根据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计算方法又考虑到与国际惯例靠拢,所以在工程量清单的配价上采用综合单价方法:

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的单价综合了直接费、间接费、工程取费、有关文件规定的调价、材料差价、利润、税金、风险等一切费用。

4.2 标底的组成内容

4.2.1 标底的综合编制说明;

4.2.2 标底价格审定书、标底价格计算书、带有价格的工程量清单、现场因素、各种施工措施费的测算明细以及采用固定价格工程的风险系数测算明细等。

4.2.3 主要材料用量;

4.2.4 标底附件:如各项交底纪要、各种材料及设备的价格来源、现场的地质、水文、地上情况的有关资料、编制标底价格所依据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等。

八、发放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发放给通过资格预审获得投标资格的投标单位。不进行资格预审的,发放给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投标单位收到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资料后,应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2.招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所做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同时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应以书画形式予以确认。

3.修改或补充文件做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4.投标单位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或不清的问题需澄清解释,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应以书面形式或投标预备会形式予以解答。

九、勘察现场

1.招标单位组织投标单位进行勘察现场的目的在于了解工程场地和周围环境情况,以获取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的信息。为便于投标单位提出问题并得到解答,勘察现场一般安排在投标预备会的前1~2天。

2.投标单位在勘察现场中如有疑问问题,应在投标预备会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但应给招标单位留有解答时间。

3.招标单位应向投标单位介绍有关现场的以下情况:

3.1 施工现场是否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

3.2 施工现场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

3.3 施工现场的地质、土质、地下水位、水文等情况;

3.4 施工现场气候条件,如气温、湿度、风力、年雨雪量等; 3.5 现场环境,如交通、饮水、污水排放、生活用电、通信等;

3.6 工程在施工现场中的位置或布置;

3.7 临时用地、临时设施搭建等。

十、投标预备会

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及勘察现场提出的疑问问题,招标单位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解答。

1.收到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问题后,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解答,并将解答同时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2.收到提出的疑问问题后,通过投标预备会进行解答,并以会议记录形式同时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3.投标预备会

3.1 投标预备会的目的在于澄清招标文件中的疑问,解答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和勘察现场中所提出的疑问问题。投标预备会可安排在发出招标文件7日后28日以内举行。

3.2 投标预备会在招标管理机构监督下,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召开,在预备会上对招标文件和现场情况做介绍或解释,并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问题,包括书面提出的和口头提出的询问。

3.3 在投标预备会上还应对图纸进行交底和解释。

3.4 投标预备会结束后,由招标单位整理会议记录和解答内容,报招标管理机构核准同意后,尽快以书面形式将问题及解答同时发送到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3.5 所有参加投标预备会的投标单位应签到登记,以证明出席投标预备会。

3.6 不论招标单位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发放的任何资料文件,还是投标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的问题,均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3.7 投标预备会程序:

3.7.1 宣布投标预备会开始;

3.7.2 介绍参加会议单位和主要人员;

3.7.3 介绍问题解答人;

3.7.4 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

招标文件中的疑问问题;勘察现场中的疑问问题;对施工图纸进行交底。

3.7.5 通知有关事项;

3.7.6 宣布会议结束。

4、为了使投标单位在编写投标文件时,充分考虑招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及投标预备会会议记录内容,招标单位可根据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预备会结束后,投标单位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十一、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投标文件的编制

1.1 编制投标文件准备工作 1.1.1 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后,应仔细阅读“投标须知”,投标须知是投标单位投标时应注意和遵守的事项。

1.1.2 投标单位应根据图纸核对招标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如发现项目或数量有误时应在收到招标文件7日内以书画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

1.1.3 组织投标班子,确定参加投标文件编制人员,为编制好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应收集现行定额标准、取费标准及各类标准图集。收集掌握政策性调价文件,以及材料和设备价格情况。

1.2 投标文件编制

1.2.1 投标单位依据招标文件和工程技术规范要求,并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编制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1.2.2 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和计算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种因素和依据进行计算;应仔细核对,以保证投标报价的准确无误。

1.2.3 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

1.2.4 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应仔细整理、核对,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标志。并提供足够份数的投标文件副本。

1.3 投标文件应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编制,包括以下内容:

.投标书;

.投标书附录;

.投标保证金;.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

.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

.辅助资料表;

.资格审查表;(资格预审的不采用)

.对招标文件中的合同协议条款内容的确认和响应。

.对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2.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接收

2.1 投标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的地点递交至招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单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志。

2.2 投标文件的接收

2.2.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单位做好投标文件的接收工作,在接收中应注意核对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志。并做好接收时间的记录等。

2.2.2 在开标前,应妥善保管好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通知等投标资料;由招标单位管理的投标文件需经招标管理机构密封或送招标管理机构统一保管。

* 完成接受投标工作后,招标单位应按规定准时开标。

十二、工程标底价格的报审 工程施工招标的标底价格在开标前报招标管理机构审定,招标管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标底价格的审定工作,未经审定的标底价格一律无效。

1.标底价格审定的内容与标底的组成内容相同。

2.标底价格的保密:

标底价格的编制人员应在保密的环境中编制,完成之后应密封送审标底。标底价格审定完后应及时封存,直至开标。所有接触过标底价格的人员都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

3.标底价格的审定时间一般在投标截止日后,开标之前。结构不太复杂的中小型工程7天以内,结构复杂的大型工程14天以内。

十三、开标

1.在投标截止后,按规定时间、地点,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举行开标会议,开标会议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

2.开标会议在招标管理机构监督下进行;开标会议可以邀请公证部门对开标全过程进行公证。

3.开标会议宣布开始后,应首先请各投标单位代表确认其投标文件的密封完整性。并签字予以确认。当众宣读评标原则、评标办法。由招标单位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核查投标单位提交的证件和资料,并审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文件的签署、投标担保等,但提交合格“撤回通知”和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

4.唱标顺序应按各投标单位报送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羊进行。当众宣读有效标函的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主要材料用量、修改或撤回通知、投标保证金、优惠条件,以及招标单位认为有必要的内容。 5.唱标内容应做好记录,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

6.开标会议程序:

6.1 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6.2 宣读招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6.3 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单位和人员名单;

6.4 宣布公证、唱标、记录人员名单;

6.5 宣布评标原则、评标办法;

6.6 由招标单位检验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并宣读核查结果;

6.7 宣读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主要材料用量、投标保证金、优惠条件等;

6.8 宣读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

6.9 宣布休会,进入评标阶段;

6.10 宣布复会:

6.10.1 由招标管理机构当众宣布审定后的工程标底价格;

6.10.2 公布评标结果;

6.11 会议结束。

7.评标原则、评标办法由招标单位依据《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制定。并在开标前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查。 *开标过程结束后,进入评标阶段。

十四、评标

1.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招标管理机构监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单位、建设上级主管部门、招标单位邀请的有关经济、技术专家组成(以经济技术专家为主)。

2.资格审查

对末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在开标后须对各投标单位的资质情况进行审查。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格式和要求,如实填报财务、人员、施工设备和以往履行合同情况,并提供有关证件和资料。

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3.1 投标文浸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就是其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3.2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单位将予以拒绝,并不允许投标单位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4.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方面评估

对投标单位所报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设备的配备,施工技术能力、以往履行合同情况,临时设施的布置和临时用地情况等进行评估。

5.对投标报价评估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投标报价评估,在评估投标报价时应对报价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原则如下: 5.1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5.2 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评标机构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经投标单位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单位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6.综合评价与比较

评标应依据评标原则、评标办法,对投标单位的报价、工期、质量、作要材料用量、施工方案或组织设计、以往业绩、社会信誉、优惠条件等方面综合评定。公正合理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但对于投标价格采用价格调整的,在评标时不考虑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价格变化因素和允许调整的规定。

7.投标文件澄清

在必要时,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有权个别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头标文件的澄清一般召开澄清会,在澄清会上会别对投标单位进行质询,先以口头询问并解答,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单位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做出正式答复。澄清和确认的问题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澄清问题的答复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澄清的问题不允许更改投标价格或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8.对于当日定标的工程项目,可复会宣布中标单位名称、中标标价、工期、质量、主要材料用量,优惠条件(如有时)等。 9.对于当日不能定标的工程项目,自开标之日起至定标期限,结构不复杂的中小型工程不超过7天,结构复杂的大型工程不超过14天。特殊情况下经招标管理机构同意可适当延长。

10.评标报告

10.1 招标单位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情况编写评标报告(附件五),评标报告编写完成后报招标管理机构审查。

10.2 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0.2.1 招标情况

①工程说明;应包括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等。

②招标过程;招标过程应包括:

I.资金来源及性质、招标方式;

II.招标文件报招标管理机构时间及招标管理机构的批准时间;

III.刊登招标通告的时间;

IV.发放招标文件情况(有几家投标单位)、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情况(投标单位参加情况);

V.到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情况(有几家投标单位);

10.2.2 开标情况

开标时间及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单位及人员情况;唱标情况。

10.2.3 评标情况 ①.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评标委员会人员名单;

②.评价工作的依据;

③.评标内容;包括:

I.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II.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末资格预审的采用);

III.审核报价;

IV.投标文件问题的澄清(如有时);

V.投标文件分析论证内容及评审意见。

10.2.4 推荐意见

10.2.5 附件

①.评标委员会人员名单;

②.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情况表;

③.投标文件符合性鉴定表;

④.投标报价评比报价表;

⑤.投标文件质询澄清的问题。

11.当下述情况之一发生时经招标管理机构同意可以拒绝所有投标,宣布招标失败。

11.1 最低投标报价高于或低于一定幅度时; 11.2 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均实质上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若发生招标失败,招标单位应认真审查招标文件及工程标底,做出合理修改后经招标管理机构同意方可重新办理招标或转为议标。

*评标报告被批准后,可确定中标单位。

十五、中标

1.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单位应于5日内持评标报告到招标管理机构核准,招标管理机构在2日内提出核准意见,经核准同意后招标单位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附件六)。

2、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并在规定日期、时间和地点与建设单位进行合同签订。

十六、合同签订

1.建设单位与中标的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结构不太复杂的中小型工程7天以内,结构复杂的大型工程14天以内。在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双方签订施工合同。

2.中标单位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合同,招标单位报请招标管理机构批准同意后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考虑与另一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签订合同。

3.建设单位如拒绝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除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外还需赔偿有关损失。 4.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招标单位及时通知其他投标单位其投标未被接受,按要求退回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同时退回投标保证金(无息)。因违反规定被没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5.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进行合同审查。

*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单位将开标、评标过程有关纪要、资料、评标报告、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一份副本报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附件一: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登记表

报表审字第_________号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结构类型

建设规模

资金来源 发包方式

总投资(万元)

当年投资额

(万元)

立项或投标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

投资许可证文号及审批单位

建设规划许可证批准单位及证号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筹建情况 建设

用地

负责人 建设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所属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拆迁

经办人

勘探

联系电话

设计

报审日期

注:本表一式三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管理机构、建设单位各一份。

附件二: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申请表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结构类型

招标建设规模

报建批准文号

概(预)算(万元)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方式 发包方式

要求投标单位

资质等级

设计单位

工程招标范围

招标

前期

准备

情况 施工现

场条件 水

场地平整

建设单位供应

的材料或设备 有附材料、设备清单

招标工作组人员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从事专业年限 负责招标内容

招标单位

(公章)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

位意见

(公章)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上级

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招标管理

机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注:本表招标管理机构、标底审定部门、建设单位、招标单位各留存一份。

附件三:

资格预审通告

1.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名称)的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结构类型为__________________,建设规模为:_________________。招标审请已得到招标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资格预审确定出合格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2.参加资格预审的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须是__________________级以上的施工企业,施工单位应具备以往类似经验,并证明在机械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执行上述工程,以便通过资格预审。

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优良、合格)标准。计划开工日期为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计划竣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工期________ 天(日历日)。

4.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作为招标单位,现邀请合格的施工单位就下述工程内容的施工、竣工、保修进行密封投标,以得到必要的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该工程的发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或包工不包料,工程招标范围:________。

5.有意的施工单位可按下述地点向招标单位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放日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每天________时至________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施工单位所填写的资格预审文件须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时前,按下述地点送达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四:

招标通告

1. ________________(建设单位名称)的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设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结构类型为________________,建设规模为________________。工程报建和招标申请已得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现通过公开招标选定承包单位。

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优良、合格)标准。计划开工日期为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日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工期________天(日历日)。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作为招标单位,现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进行密封投标,以得到必要的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来建设和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4.投标单位的施工资质等级须是________级以上的施工企业,愿意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可携带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向招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同时交纳________押金________元。

5.该工程的发包方式为(包工包料或包工不包料),招标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

6.招标工作安排:

(1)发放招标文件单位: (2)发放招标文件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每日上午:________________下午:________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3)投标地点及时间:

(4)现场勘查时间:

(5)投标预备会时间:

(6)投标截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时;

(7)开标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时;

(8)开标地点:

招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五:

评标报告提要

一、招标过程

(一)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结构类型: 建设规模:

发包方式: 质量标准: 招标范围:

(二)招标过程

1.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报审时间、招标管理机构核准时间;

2.刊登资格预审通告或招标通告的时间;

3.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情况;

4.参加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的情况;

5.至投标截止时间收到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情况;

二、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参加单位、及开标情况;

三、评标过程

(一)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单位及人员情况;

(二)评标考虑的内容:

1.投标文件符合性鉴定

2.资格审查

(1)人员

(2)设备

(3)财务

(4)经验/履约情况

3.审核报价

4.投标文件的澄清

5.投标文件的分析论证及评审意见

四、具体评审和推荐意见

五、附件

(一)评标委员会人员名单;

(二)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情况表;

(三)投标文件符合性鉴定表;

(四)投标报价评比表;

建设单位、招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一)评标委员会人员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专业技术职称 评标委员会中

所承担的工作 备注

(二)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情况表

序号

制约单位名称

企业

等级 成立

年份 财务方面 人员配备

施工

机构

配备

以往经验方面

审查

结果

固定

资产 流动

资产 管理

人员 施工 人员 合同类型 履

最大合同值

(三)投标文件符合性鉴定表(1)

序号 投标单位

投标书填写签署情况 投标书附录填写签署情况 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 投标担保情况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施工措施费用报价表 材料差价表 设备报价表 报价汇总表

材料用量表填写情况

(三)投标文件符合性鉴定表(2) 序号 投标单位 项目经理情况 施工人员配备情况 施工机械配备情况 项目拟分包情况 劳动力所需计划 施工

方案

或施

工组

织设

计 开竣

工及

施工

进度

计划

表 临时 设施

和临

时用

地情

况 财务状况 剩余

劳力

和施

工机

构情

过去3年已完工程情况 目前在施工程情况 其他资料

第7篇: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程序

依 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

工作程序:

一、招标项目备案登记

(一)经办人受理备案登记表;

(二)部门负责人签字备案。

工作内容:审招标人提交的下列证明文件:

(一)已经按查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

(二)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三)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时限:符合条件,当即办理。

责任部门:市招标办一科、二科

责任岗位:招投标监督员

联系电话:6568008

9、65680086

办事地点:武汉市汉口火车站广场东路东方商都2楼

二、招标文件备案

(一)经办人收到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审查,发现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时,责成招标人改正;

(二)审查合格后,经办人签字,加盖备案章。

工作内容:对招标文件所有条款进行检查,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立即责成招标人改正。

工作时限:2个工作日内完成。

责任部门:市招标办一科、二科

责任岗位:招投标监督员

联系电话:6568008

4、65680086

办事地点:武汉市汉口火车站广场东路东方商都2楼

三、对开标、评标过程的旁站监督

监管人员进入现场对开标、评标活动进行旁站监督,以保证开标评标活动规范进行。如发现有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或不可预见的问题,立即制止和处理。

工作时限:开标、评标全过程进行。

责任部门:市招标办一科、二科

责任岗位:招投标监督员

联系电话:6568008

9、65680086

办事地点:武汉市汉口火车站广场东路东方商都2楼

四、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一)经办人受理签字;

(二)部门负责人签字;

(三)办领导签字备案。

工作内容:审查企业提交的下列资料:

(一)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招标范围、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二)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设有标底的,应当附标底)、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须附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工作时限:符合条件,当即办理。

责任部门:市招标办一科、二科

责任岗位:招投标监督员

联系电话:6568008

9、65680086

办事地点:武汉市汉口火车站广场东路东方商都2楼

五、合同备案管理

合同管理分为备案管理和跟踪回访。

(一)备案管理: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工程发包与承包合同后,送市招标办二科备案;

(二)跟踪回访:合同实施过程中,市招标办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回访。

工作时限:

(一)备案管理:无违反《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条款的,当即办理;

(二)跟踪回访:不定期地到施工现场进行回访检查。

工作内容:

(一)审查合同主要条款的合法性和公正公平性;

(二)发现不公正不合法条款,责成甲乙双方更正。

责任部门:市招标办二科

责任岗位:招投标监督员

联系电话: 65680086

办事地点:武汉市汉口火车站广场东路东方商都2楼

第8篇: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程序(范文模版)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程序

一、招标文件备案

(一)经办人收到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审查,发现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时,责成招标人改正;

(二)审查合格后,经办人签字,加盖备案章。

工作内容:对招标文件所有条款进行检查,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立即责成招标人改正。

工作时限:2个工作日内完成。

责任部门:市招标办一科、二科

责任岗位:招投标监督员

联系电话: 办事地点:

二、对开标、评标过程的旁站监督

监管人员进入现场对开标、评标活动进行旁站监督,以保证开标评标活动规范进行。如发现有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或不可预见的问题,立即制止和处理。

工作时限:开标、评标全过程进行。

责任部门:市招标办一科、二科

责任岗位:招投标监督员

联系电话: 办事地点:

三、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一)经办人受理签字;

(二)部门负责人签字;

(三)办领导签字备案。

工作内容:审查企业提交的下列资料:

(一)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招标范围、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

(二)相关的文件资料,包括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投标报名表、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设有标底的,应当附标底)、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委托工程招标代理的,须附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工作时限:符合条件,当即办理。

责任部门:市招标办一科、二科

责任岗位:招投标监督员

联系电话: 办事地点:

四、合同备案管理

合同管理分为备案管理和跟踪回访。

(一)备案管理: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工程发包与承包合同后,送市招标办二科备案;

(二)跟踪回访:合同实施过程中,市招标办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回访。

工作时限:

(一)备案管理:无违反《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条款的,当即办理;

(二)跟踪回访:不定期地到施工现场进行回访检查。

工作内容:

(一)审查合同主要条款的合法性和公正公平性;

(二)发现不公正不合法条款,责成甲乙双方更正。

责任部门:市招标办二科

责任岗位:招投标监督员

联系电话:

办事地点:

第9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定程序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并审核

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发布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在规定网站上发布,时间为5个工作日);

邀请招标:向三个以上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书。

投标单位报名、获取招标资料

资格预审(如有)

通过资格审查的入围投标单位一般不少于9家,多于9家(抽签或评审)入围

踏勘现场(根据文件要求)-

招标答疑(开标前15天必须完成,时间不足相应顺延。) 公开招标:在相关网站上发布;

邀请招标:投标单位确认回执

提供下列资料:

1、立项批文和招标方式批复;

2、工程建设规划联系单;

3、初步设计批复;

4、资金证明;

5、与招标人签订招标代理合同;

6、其他备案资料。

编制招标文件:

1、根据招标项目的建设性质和特点,拟订招标方案;

2、编制招标公告(投标邀请函)和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文件说明主要内容:

1、投标须知

2、合同主要条款

3、技术规范

4、图纸

5、工程量清单

6、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

投标单位获取项目信息,并下载(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

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5-9人的单数组成)。

随机抽取评标专家5-9人的单数

组织开标

组织评标

确定中标单位

中标结果公示(3-10天)

发布中标通知书

招标投标备案

按建设项目不同制定不同的评标办法

技术类专家不少于总人数的40%,经济类专家不少于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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