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工安全操作规程

2023-05-1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通风工安全操作规程

通风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 通风工负责管辖区域内风筒的安装、运送、维修和拆除等工作,及时将不用或损坏的风筒回收上升,并及时修补井上下破损的风筒。

二、 入井必须带足必要的工具和材料,必须熟悉自己分管地区掘进工作面情况,如风筒直径、长度、巷道掘进速度或贯通日期等。

三、 风筒吊挂要平、直、紧、稳,避免车刮、炮崩,必须逢环必挂,铁风筒每节吊挂2点,每节风筒末端两侧的挂钩应用铁丝系在巷道帮壁上。

四、 要求风筒之间接口严密,胶质风筒可用双反边接头或三环接头,插接时要顺接。

五、 使用胶质风筒时,局部通风机和胶质风筒之间要有一节铁风筒过渡。局部通风机和铁风筒的接头处要加垫圈,要上紧螺丝;铁风筒与胶质风筒套接处要用铁丝攥紧。

六、 一列风筒的直径要一致,如果直径不一,要有过渡节。

七、 风筒末端距工作面的距离,按规定执行,但必须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

八、 经常检查井下风筒,如有破口要随时修补,做到不漏风。

九、 风筒在拐弯处在设弯头或缓慢拐弯,不准拐死弯。分

岔处要设三通。

十、 斜巷和立井掘进时,风筒接头、风筒的绑孔要特别牢固。

第2篇:非煤矿山通风工操作规程

1、风机站必须有二人操作,不准擅自离岗,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2、接班后,首先对通风系统中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操作。

3、通风系统运行时,风门必须关闭严密,减少系统漏风。

4、安装风机时,其风流方向应与系统风流方向保持一致。

5、风机安装前要按有关规定检查,不得反转,不得缺相运转。

6、风机下井或停机三天以上,启动前要进行绝缘测定,电阻不得小于0.5兆欧。

7、风机的电缆、闸刀、启动装置、按钮开关等必须单独设置,不得与其他电器设备混用。

8、风机每天检查一次,构筑物每周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控制室内的仪器仪表每班都要清洗一次。

10、风机应安装在无淋水、无浮石、无积水的地点,及稳固可靠的风机架上。

11、移动、检修风机要切断电源。

12、电缆线要悬挂,发现电缆破损、机壳带点要及时处理,处理时严禁带点作业。

13、通风设备和材料在搬运中要按规定捆扎牢固。抬运时要互相配合,步调一致,防止扭伤。

通风防尘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必须遵守井下安全防尘有关规定,模范的执行通风防尘制度。

二、禁止一人进入老空区及偏僻的地方作业和通风调查,作业前先检查和处理好顶板。

三、在平巷作业时,必须注意来往的车辆和行人。在竖井、溜井、天井上部作业时要与下部人员联系好。

四、在竖井、溜井、天井口砌墙时,要系好安全带,要站在墙的外侧。

五、在运输巷道按装和检修风门时,要与各运输工联系好或设立明显信号。

第3篇:通风队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通风设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通风设施工负责矿井上下各种通风设施(风门、密团、风桥)的施工和维护。为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的完好,设施工必须严格执行设施质量标准;为确保施工安全;必须严格按本规程操作。 (一)风门构筑(调节窗、门)

1、永久性的

(1)构筑风门(或调节窗)的位置,由通风队长或技术员确定。 (2)风门构筑必须按下列程序进行:

①先加固风门位置前后的支架,做到风门前后5米内巷道支护良好,无空帮,无空顶,无杂物、积水和淤泥。此时方可在构筑风门(或调节窗)的位置上拆棚、掏槽。

②清碴、铺底。

③下底梁立框,找准角度即固定牢稳。

④砌墙(予留电缆孔、管孔)。有水沟的巷道,水沟翻水沟同时砌成;需要调节风窗时,墙砌到门框以上高度时,固定调节窗框. ⑤墻砌好待砂浆凝固后方准挂门扇。 (3)拆棚掏槽:

折棚必须要在完好支架的棚梁下用钎子撬,防止浮矸(煤)砸伤人:设专人观山:为防止片帮冒顶,可打临时点柱支撑。掏槽要见硬底、硬帮、硬顶,尺寸要符合质量标准。 (4)下底梁立门框:

清净浮碴,下底灰砂浆,砌墙基到轨枕水平时开始下底梁,定准倾角立门框。门框要包边沿口、有衬垫,四周接触严密(以不透光为准,通车门底坎除外),门扇平整不漏风,门扇与门框不歪扭,在确认上下横木、立柱的方木面均在同一平面内(与门的接触面)时即固定牢稳,然后砌墙。 (5)砌墙钩缝:

砌墙要按设计拉线施工.墻架要掏槽、见硬底、硬帮、硬顶,与煤岩接实。墙架要用不燃材料建筑,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槽底必须铺一层灰砂浆,然后逐层上砌。砌墙时,必须边

砌边上灰砂浆,做到先上砂浆,后上砖石,块块面面砂浆饱满。灰砂浆必须按比例配灰砂拌匀,加水翻透。禁止在码好的砖面上撒干灰砂,再加水的错误做法。墙面平整(1米长度内凸凹不大于10mm,料石勾缝除外),灰缝必须竖直横平,无裂缝(雷管脚线不能插入),无重缝、空缝。

封顶工作由里向外进行,与煤岩接实;充填砂浆必须捣实,最后勾缝,保证不漏风.班组长要把好封顶关。 (6)挂门:

风门原则上在地面组装,门大运输不便时方可在现场组装,为保证风门质量,现场必须平整,且支架良好安全。组装时,将门板按编号组合钉牢(木门带必须搁平),门带串条必须保持在同一个平面上。接口必须严密。采用铁门带时,螺丝必须上紧.

门轴定位钻孔,穿上门轴.挂上风门(挂1.3MX 1.6M以上规格的风门时,应四人以上同时将风门托起或垫起,待风门挂牢后方可放手),调整门轴及其固定螺丝,直到风门开关自如(为此,风门安装时要有85’一80’的倾斜角度,以使风门在打开后能自动关闭,门与框接触严密为止。

2、临时性风门

(1)风门设在顶帮完好处(由通安队技术员选点定位),风门前后5米内支架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

(2)拆帮顶:先加固风门位置前后各两架棚子,然后拆帮、顶,使帮、顶、底都见实煤(岩)。

(3)立柱上门框:按选好的倾斜角立柱并固定好,上好门框(需调节的,安时上好调节窗框)。门框要包边沿口,有衬垫,四周接触严密。门框与门扇要接触严密。

(4)钉板:由上而下,按鱼鳞式搭接施工。

(5)抹缝压边:鱼鳞板钉完后要用灰砂浆(或黄泥)满抹或勾缝,帮顶压边。

待砂浆或黄泥浆干结后挂门付用。 (二)密闭(挡风墙)

1.永久密闭

(1)密闭位置由通风队技术员确定。

(2)密闭要按设计要求用不燃性材料建筑,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墙内外5米无空帮、空项,支护完好。密闭前,无瓦斯积聚;5米内无杂物、积水和淤泥。

(3)密闭要掏槽。见硬底、硬帮,与煤(岩)接实。拆棚掏槽砌墙程序与永久风门相同。在砌墙过程中,密闭内有水的,要布设反水池或反水管;有自然发火煤层的采空区密闭要布设观测孔、注浆孔,孔口要封堵严实。

(4)双层砖石中填土的密闭,要边砌填黄土,边填边夯实。黄土不宜过湿。封顶原则上先里层后外层,保证黄土填实顶。

2、临时密闭

(1)密闭设在顶帮良好处,见硬底、硬帮,与煤(岩)接实。 (2)密闭前5米内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无杂物、积水和淤泥。 (3)密闭立柱要栽到硬底上,和棚梁接触,接触部位打上钉子,保持柱的稳定。

(4)密闭四周接触严密,木板闭里鱼鳞式搭接,闭面要用灰、泥满抹或勾缝,不漏风。

(5)密闭前要设栅栏警标和检查牌。 (6)密闭前无瓦斯积聚。

(7)施工:采用木板为材料的,按临时风门操作规程施工;用木砖或木段为材料的施工,按砖石材料的方法施工,只是用黄泥浆代替砂浆;施工中,不准干码,不准重缝、干缝。 (三)风桥

1.用不燃性材料建筑。

2.风桥前后5米内,巷道支架良好,无杂物、积水和淤泥。 3.桥面平整,不漏风(手触感觉不到漏风为准)。桥面成流线型,坡度小于30度。风桥上不准设风门。

4.风桥两端接口严密,四周见实帮、实底,并要填实,保持牢固。 5.挑顶:挑顶顺序一般先由两坡开始,然后挑正顶。

(1)坡度挑顶时,先将炮眼打好,加固好正顶的及其附近5米内的支架,然后再回掉原支架:拆支架时设一人观山,退路要畅通;先将柱根清出,用长柄工具将柱腿外移.支架拆掉后,必须及时排除顶、帮松动矸石,见硬底、硬帮。装炮前,先打好临时支架。炮眼的数量、深度和药量根据岩性和顶板的好坏决定。

(2)挑正顶时,除遵循上述各点外,还必须在下巷铁棚上满铺道木、圆木和板子,必要时可在棚梁下打好临时支柱。 . 6.支棚打柱:

(1)上巷支棚打柱时,必须穿鞋;正顶的铁柱必须打在下巷铁棚的梁上:坡度段的支架必须与原巷支架固定牢稳;棚柱要与顶板垂直。 (2)下巷支棚时,在支棚区段,根据规格先将一根水管用铁丝逐一绑在巷道两侧的牢固支架上;然后逐一支棚,每支一架棚都必须先立即将棚腿与水管牢固连结;铁棚全部支起后,再开帮凿壕,垒墙填土。 7。桥面密铺水泥板,上垫黄土并用木锤捣实。墻面要勾缝。 (四)施工中的其他安全事项

1。下井前必须检查所带工具、材料是否齐全;所用斧、锯等工具必须装在工具袋内,行走时注意来往人和车辆。

2.在通风不良的地段施工,要先检查瓦斯,必要时安设局扇通风,确认安全后方准作业。

3.在运输大巷施工,

一、避免碰架线,以防触电:

二、注意往来车辆,一般可派专人警号,车辆往来频繁时可专设红灯:在斜井或绞车道施工,施工上方要设挡车器和红灯,做到开工停,防止车撞和钢丝绳伤人。

4.在倾斜巷道装卸车时,要等车停稳并看清车内是否有人,防止伤人。上料时不得乱扔,必须轻放并码好,长料要捆扎好并楔紧楔牢。下料时要拿稳,传料过程中,接料人不搬稳,递料人不得松手。

测风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测风工负责观测矿井风量、瓦斯及按计划调配风量工作,必须熟悉矿井通风系统,掌握其变化情况。测风工是通风技术员(工程师)的重要助手。

2.入井前必须将所使用完好的风表、秒表、皮尺、风表校正曲线、记录本、粉笔等携带齐全,并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更换,否则不得入井。

3.矿井总进、回风道,采区进、回风道,采掘工作面进、回风道等处都要定期测风。为了准确地测定风速,主要测风地点都要建立测风站。测风站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4.回采巷道测风地点应选择在断面较规则、前后5米无拐弯和其它障碍物处,以保证测定的准确性。

5.对不固定测风地点的巷道断面,要经常测量、校正,以减少计算误差。

6.测风方法多采用绕线法,即将风表迎着风流,并与风流方向垂直,按照一定的线路均匀移动。测风时先将垂直于风流方向的风表指针回零,待叶轮转动正常后,将风表与秒表的开关同时打开,不得有震动或摇摆。

7.所使用的风表应和风速相适应,风速每秒大于10米,应使用高速风表;风速每秒0.5—10米,应选用中速风表;风速低于0.5米,应选用低速风表。对风速小于每秒0.2米的,可采用烟雾法。 8.每次测风,在同一断面的测风次数,不得少于三次,每次测量结果,误差不得超过5%,否则必须重测。每次测风时间为1分钟。 9.测风一般采用侧身法。侧身法是测风员背向巷道壁站立,手持风表将手臂向风流垂直方向伸直测风。为了消除人体对风速的影响,应将所测得的风速查对风表校正曲线得真实风速后乘一个校正系数(K=).

10.在测量矿井、采区或某一区域风量时,必须现场将若干相关数据对比校对,发现有误,及时复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及时向领

导汇报。

11.正常情况下,每旬进行一次全面测定,遇有特殊情况,随时进行测定。

12.测量局扇风筒末端风量时,对铁风简要求末端悬挂稳固,风表盘面和风筒出口断面平行,测量其断面中心风速,而后乘以修正系数(K-0.8),即为断面的平均风速。若是胶皮风筒,断面不规格,可用两个木棒撑成三角形后进行测风。

13.在巷道内测风遇有来往车辆时,必须在车辆通过、待风流稳定后,再开始测风。

14.在有架线的运输机道测风时,要注意风表与架线保持至少100毫米以上的距离,防止触电。必须注意来往车辆和周围情况,必要时可与有关人员联系,暂停其它工作进行测风。

15.其它规定:(1)不准擅自调节风量。(2)每次测风对规定的数据做好记录,按日、旬、月、季填写各种报表与图纸,准确及时报出,并提出分析意见。

瓦斯检查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按分管检查地点,对各种有害气体、温度、通风设施、综合防尘、局部通风、打眼放炮、瓦斯监测仪器的运行和完好情况以及有无发火征象等都负有检查的责任。必须熟悉、掌握并遵守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

2、领取光学瓦斯检定器后,必须进行如下检查,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否则应立即更换或处理。

(1)检查仪器是否完好,气球、皮管、辅助管及目镜盖等各种附件是否齐全。

(2)检查电源及开关:开关要灵活,并有防爆盖:按动上下电钮,粗读数和微读数必须清晰稳定。

(3)检查药品,要求药品充足,性能良好,颗粒适宜。氯化钙不凝固而呈松散状态,钠石灰粉色未退,颗料以3—5mm为宜。 (4)检查气路:

①检查吸气球是否漏气。捏紧吸气球上的胶皮管,压放吸气球,气球不胀起不漏气。

②检查仪器是否漏气。堵住进气口,压放吸气球,气球不胀起,仪器不漏气。

⑧检查仪器的气路是否畅通。放开进气口,如,表明气路畅通无阻。

(5)检查光路: .

①检查仪器内的刻度是否清晰,如不清晰,压放吸气球,气球瘪胀自旋转目镜,调整距离,直到刻度数字清晰为止。

②检查光谱条纹是否清晰,松开固定螺丝,调整灯座手轮,直到条纹清晰为止。

⑧检查光谱是否适用。将光谱的第一条黑条纹对在刻度“0”位上,如果第五条黑条纹正好在7%的读上,表明光谱条纹宽窄适宜。

3、不得在井下卸下瓦斯检定器皮套,自行修理,尤其禁止在井下打电池护盖和扭动上下灯泡座。

4、下井必须把用具包括温度计、粉笔、记录本、钢笔等携带齐全。

5、用光学瓦斯检定器检查瓦斯的操作步骤:

(1)换气、对零、定基线;下井后,在临近待测瓦斯地点的进风流中(换气地点和待测地点的温差不超过IOOC)压放吸气球5—6次,清洗瓦斯室,然后按下微读数按钮,转动测微手轮,使微读数盘的零读数重合,套上护盖。

(2)瓦斯测定:测定时把连接瓦斯入口的橡皮管伸入测定地点,接上钠石灰管,压放吸气球5—6次,取下目镜盖,进行粗读数,即读出基线在分划板上移动的概数,取整数;然后转动测微手轮,把基线回到接近的前面整数上,按下测微照明按钮,读出刻度盘上的微读数;最后把粗读数与微读数相加,即瓦斯在空气中的精确浓度。如目镜中观察粗读数为3%,微读数为0.25%,所测得瓦斯浓度为3%+0.25%=3.25%。

(3)二氧化碳浓度的测定:如测点无瓦斯,仪器去掉二氧化碳吸收管(钠石灰管)进行测定,该浓度即二氧化碳浓度。如测点瓦斯和二氧化碳同时存在,首先测定瓦斯浓度,然后,取下钠石灰管,测定混合气体的浓度,把同一测点测得的混合气体浓度减去瓦斯浓度即得该测点的二氧化碳浓度。

6、用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测定瓦斯浓度时,必须在地面检查仪器充电后电池电压是否达到额定值;检查机械零位是否正确:检查电气零位是否正确;否则,必须在地面进行调试后方可下井使用。在井下测量瓦斯浓度的操作步骤应根据各种型号检测仪的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执行。一般操作程序如下: (1)打开电源开关: (2)仪器处于工作状态;

(3)仪器举至测点,按规定时间待指示值稳定后中,即可直接读数。 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必须每旬用标准气样进行精度校正,必要时可调节报警点。

7、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瓦斯检查地点的检查范围应遵守以下规定:

(1)回采工作面的瓦斯浓度应测定以下地点:

①回采工作面进风流:指进风顺槽距回采工作面煤壁线10米以外的风流。

②回采工作面风流:指工作面煤壁距顶、底各为200mm,和以采空区切顶线为界的回采工作面空间及上下顺槽距煤壁线10米以内的风流。

③回采工作面回风流:指距回采工作面煤壁线10米以外的回风道内不与其它风流汇合的一般风流。

④局部冒顶、上隔角或滞后区等易积骤瓦斯的地点,也必须认真检查。

(2)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浓度应测定如下地点:

①掘进工作面回风流:指自风筒出风口以外至回风口的一段风流。

②掘进工作面风流:指从掘进工作面到风筒出风口前方的一段巷道风流。

③局扇前后各10米以内风流。

(3)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流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的测定应在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巷的测风站内进行。采区回风巷风流中的瓦斯或氧化碳的测定应在该采区全部分区回风流汇合后的测风站内进行。 (4)巷道风流是距巷道的顶、底、帮有一定距离的巷道空间内的风流:

①对设有各类支架的巷道时,距支架和巷道底板各为50mm的巷道空间;

②对不设支架或用锚喷,砌碹支护巷道中,距巷道顶、底、帮各为200mm的巷道空间。

(5)峒室的检查主要是绞车房、变电所、水泵房等大型的峒室。测定瓦斯和二氧化碳时,如有独立的进回风系统,可在峒室内进行;没有独立的进风道时,除在峒室内测定外,还要在进入峒室前的风流中进行测定。风流的划定,和(4)的有关规定基本相同。

(6)电动机附近的瓦斯检查,主要检查设置在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的所有电动机。(如小绞车、水泵、采煤机、掘进机、移动变电所等)

应在电动机为中心,上下风流两端各20米范围内的巷道中进行。 (7)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

①回采工作面放炮地点附近20米内的风流:指沿工作面煤壁方向上下各20米范围的回釆工作面风流。

②掘进工作面放炮地点附近20米内的风流:指工作面向外20米范围内的巷道风流,并包括本范围盲巷内的局部瓦斯积骤的风流。

⑧其它放炮地点若一端内为煤壁或巷道端头时,检查范围与掘进工作面相同,否则,和回采工作面相同。

8、采掘工作面瓦斯、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查次数应遵照《煤矿安全规程》第149条规定执行。 (1)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2次; (2)高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3次;

(3)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 (3)密闭内外的检查每周一次。

9、检查瓦斯和二氧化碳,不能采取检查瓦斯在巷道的上部,检查二氧化碳在巷道下部的片面做法。正确的检查方法应该是两帮上、下及风流上、中、下全面检查,记录牌上填写最大值,记录本上要全面记录。一个检查地点,每次检查完毕,必须及时填写记录手册和瓦斯牌板,同时把检查地点的重点情况记录清楚,要检查一处,填写一处,不准最后一次填写,检查结果必须做到瓦斯检查员手册、瓦斯检查牌板、瓦斯日志“三对照”(指风流中瓦斯最大值)。不得空班漏检,不得虚报、假报瓦斯数据。

10、检查瓦斯时要注意自身安全:

(1)检查高冒地点,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及老塘边时,第一,要站、在支扩完好的地点,用小棍将胶管送到应测地点进行测定。不准进入老塘和高冒地点,防止冒顶、片帮砸伤。第二,要由低到高逐渐地向上检查,检查员头部切忌超越己检查过的最大高度,以防高浓度瓦斯造成缺氧而窒息死亡。

(2)检查老巷、盲巷和临时停工的掘进头及密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时,应由外向里,边走边检查,当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时,原则上停止前进检查。必须进入3%以内盲巷里检查时,应由矿山救护队佩带氧气呼吸器进行检查,还必须配用防爆性能可靠的矿灯。而且,还要检查此处棚栏和警标是否完好,发现没有安设或损坏时,要尽力当即修复或暂时揭示醒目警标,并汇报调度室。

(3)对于局部骤积的瓦斯(采掘工作面及通风巷道风流以外地点的局部瓦斯积骤)除检查浓度外还应详细检查超限范围,体积和所处的位置。

11、检查瓦斯的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要严格按《规程》的要求执行。当发现有瓦斯突出危险或其它情况时,应立即通知跟班干部或班组长,及时组织人员撤退,并汇报调度室。

12、瓦斯检查牌应按规定项目填写,不得空栏。填写内容包括:地点名称、检查次数、瓦斯、二氧化碳浓度、温度、检查时间和瓦斯检查员的签名等。要求字迹工整、清楚。

牌板位置应随着工作面的移动及时移动,并要求醒目,无淋水,不易损坏。发现损坏或丢失时,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要求在下一班补上。牌板的具体悬挂位置如下:

(1)回采工作面的上(下)出口20米以内。 (2)掘进工作面的放炮躲避地点。 (3)峒室的值班人员或司机的停留处。

(4)采空区密闭及盲巷的棚栏前,或进风侧的调节风窗上。

13、瓦斯检查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交接班时,把本班情况,尤其是隐患遗留问交接清楚,并汇报调度室,严格执行“三签字”、“三对照”制度。“三签字”是:现场班组长、检查员、通风(队、区)值班负责人在值班手册(记录本)上签字。“三对照”是检查牌板、检查手册、瓦斯日记三对照。

14、认真做到“群管、群防瓦斯的八项注意”即:

(1)停风、无风地区恢复工作前要注意先送风,后送电,不许风电齐送。

(2)送风前,注意检查瓦斯,发现瓦斯积骤时,必须按措施排放。 (3)排放瓦斯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要控制在《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以下,并在回风流中撤人停电,断绝一切引爆火源。 (4)放炮时,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

(5)注意掘进不留盲洞,暂时停工的盲洞,停工不停风,长期停工的盲洞,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打好棚栏,设置警标或密闭充填。 (6)探放水时要注意检查瓦斯。

(7)掘进透老空盲洞,要注意在穿透前先排放瓦斯,经检查瓦斯不超限时,才准掘透。

(8)注意煤和瓦斯突出象征,遇有煤层厚薄变化,煤质软硬变化,放煤炮,支架压力增大,瓦斯增大等现象时,要立即撤人停电,上报进行处理。

监督执行“群管、群防瓦斯的十项纪律。”即:

①不随便开关局扇。②不敞开风门不关。⑧不变更风筒位置。④不用扩散风采掘。⑤无风禁区不进。⑥无风高空不上。⑦不堵塞风道、风筒,不让风筒落后,破损脱节。⑧停风地区不作业,立即撤人停电,找瓦斯检查员检查、处理瓦斯。⑨不一次装药分次放炮,不明火放炮,不带烟火下井。⑩不经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不在回风流、无风处开关电气设备。

矿井监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必须对下井使用的各种矿井监测仪器及其它电气设备,事先在地面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认真地进行调试和校正。检查防爆性能、绝缘程度是否合格,经试运转稳定后方可下井。

2、下井前,工作人员必须检查所需的工具、配件是否携带齐全。

3、在矿井监测仪器的安装与回收的运输中,必须保证仪器完好无损,不得碰撞,不得倒拿、倒放。

4、仪器的安装与回收必须派专人停、送电。停电后,方可安装或拆卸仪器;仪器拆掉后,要把原开关的喇叭咀用密封圈、弹簧垫、挡板堵上后上紧螺丝。安装仪器时,接线工艺必须符合机电防爆标准;安装的位置及规格必须符合环境监测仪器质量标准的要求。

5、井下巡回检查监测仪器时,工作人员必须携带经调试合格的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对井下安装运行的瓦斯传感器指示值进行校对:如有误差,必须按照该仪器的说明书进行校正,如仪器出现故障,在井下不能检修时,必须将仪器反送地面,严格按照说明书进行检修,并在达到仪器出厂的技术指标。

6、在巡回检查或在井下修理仪器时,如需开盖检修,必须先停电后开盖,并且要注意保护防爆面;待检修结束后,要把螺丝全部上紧,仪器达到防爆要求,方可送电。

7、在井下使用的各种监测仪器,必须每天巡回检查一次;瓦斯、一氧化碳等气体传感器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效验周期进行效验。检查和校验仪器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仪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进行。

8、在维修主扇、局扇及其它机电设备的监测仪器时,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机电设备的有关规定进行,不得盲目作业。

冲尘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根据矿统一制定的各种类型巷道的冲尘周期,按时完成所负责任地段的任务。

2、下井要带齐工具。到达工作地点后,应首先观察巷道沉积粉尘情况,选好位置,将软管用铁丝捆紧、固定在洒水管路的三通上。

3、冲尘时,必须两人一起操作、一人手操水枪,一人接通水源、拉管子。冲洗巷道要顺风流方向,先顶棚,后两邦依次进行,既要冲洗干净又不造成巷道大量积水。

4、在行车巷道冲尘时,为防止碰伤和压坏尘管,必须注意下列事项:

(1)在平巷行车道冲尘时,要注意来往车辆。

(2)在斜巷绞车道冲尘时,必须与绞车司机联系,绞车不提升时可进入巷道冲尘;下放矿车时,冲人员必须撤出斜巷或进入躲避洞内。

5、冲尘水枪的射流要避免直接对着电动机、开关和绞车等机电设备。

6、在积尘较厚地点冲刷,要先用雾状水湿润煤尘,后用高压水枪冲届C。

7、冲尘结束,要关闭阀门,将冲尘用具带回井上。

8、每班冲刷的时间、地点、长度、人员等情况要填入冲尘日报。

9、死角、无水管处要经常清扫,保持干净整齐。

测尘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测尘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方可操作,并熟悉各种测尘仪器的性能、操作及保养方法。要严格按照仪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作业,所测数据必须具有准确和代表性。 (一)选择合理的测尘位置:

1、测定布置在尘源的回风侧粉尘扩散较均匀地区的呼吸带。 (1)掘进工作面应距掌子头5米,炮采工作面应选机尾、机头及转载机机头。

(2)机采面,应选采面机尾、机组后及机头和转载机机头。 (3)在测量各个胶带机巷时,应距胶带机头的下风流5米左右。

2、采样高度为测量地点距巷道底板高1.5米左右。接近一般正常人的呼吸带。

(二)仪器在携带和使用过程中避免激烈震动和强烈碰撞。下井后不准随意打开仪器,以防矿尘进入仪器内影响仪器性能。 (三)采用ACG——1型光电煤尘测尘仪

1、使用前需检查、校准仪器(检查电源电压应超过6伏,滤低的规格、质量均符合持术要求)。检查电源时,将测量旋钮转到“采样”位置,调节调压旋钮,指针应指向“A”位置偏右。

2、使用时先调零位,将测量旋钮到测量位置,然后调节零旋钮,使电表指针调到零位,此时再按下校正开关,记下电表指示值。

3、将采样的口对准含尘气流方向,将测量旋钮旋到采样位置,此时电机转动吸气,调节调压旋钮,使电表指针在“厶”符号位置,当达到给定时间(1档延时40秒,2档延时20秒)采样自动结束。

4、将测量旋钮回到测量位置,并按住校正开关,调节零旋钮,使指针调到测定前的指示值上,然后松开校正开关,此时电表读数,即为该次测量

的煤尘浓度值,(毫克/米3)。

5、每次没量后及时将测量旋钮旋到“关”的位置量应在停机30秒后再进行。

(四)采用舳C矿用隔爆兼安全火花型采尘器。

以防放电。下次测

1、检查仪器电压是否达到12伏,抽气负压达160—200毫米水柱,带阴力为40毫米水柱的滤膜时,最大流量达42升/分。

2、根据测尘地点情况,将采尘器悬挂或用支架支撑在距底板1.5米左右的呼吸带内,调整好支架尽量使采样器在水平位置。采样器受尘面必须迎向风流。

3、将装有滤膜的采样夹放入采样头内,旋紧螺盖。检查抽气机、流量计和采样头的连接部份的严密性。

4、开动电源开关,抽气机开始运转,迅速调节流量旋,使其量在25升/分计时,并随时观察调节流量使其保持稳定。

5、按照采样体积的要求,确定采样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采样终止时关闭电源开关,记录采样流量和时间。

6、将滤膜夹从采样头上取下,使受尘面向上,迅速放入采样盒中,带回实验室进行称量分析。

7、上井后,采样样品及时送天平室称重计算;粉尘浓度测定结果报告要及时送交有关单位和领导。

8、对采样日期、地点、样品编号,采样流量及时间、作业性质、尘源特点、防尘措施的使用说明情况,以及个人防护措施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五)仪器内滤纸用完后,不准开机采样,以免粉尘堵塞气路,并应经

常给仪器除尘,凡是滑动部位应注入适量的润滑油。 , (六)发现有粉尘飞扬和沉积严重的地点,应立即身有关人员提出及时向上级汇报处理。

发爆器检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发爆器检修工必须了解发爆器的电路结构、工作原理以及各电器件的作用,能够熟练使用各种维修仪表。

2、发爆器的检修一般分为:

一、对新购置的发爆器进行外观检查和性能测试;

二、对性能降低、工作不正常或已损坏的发爆器必须进行检修;

三、对正常使用的发爆器进行定期检查。

3、新购置的发爆器在投入使用前,应先进行外观检查(如外壳和防爆面、防爆部位有无损伤,防尘帽和专用钥匙是否齐全等)。然后打开发爆器,检查其内部元件有无松动、短路和断路现象,如正常则可装入电池开启发爆器,检查其是否正常工作,最后还应使用专用的发爆器性能测试仪进行

性能测试,合格者方可交付使用。

4、对有故障的发爆器进行检修时,应按下属步骤进行: (1)清除发爆器外部和内部积尘和污垢。

(2)用万能表直流电流档检查干电池所在的低压供电回路中,若电流不足500mA,则应更换干电池,其次应检查电池引线卡子是否接触良好。

(3)检查各连接导线是否有断线,各焊点是否有脱焊或虚焊。 (4)毫秒开关相当接通的通电片是否接通若无接通,应更换导电片或通电片,修复毫秒开关。

(5)若第

2、

3、4项均无问题,而发爆器仍不工作,则很可能是电气元件存在故障,此时应视其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判断,找出损坏的元件。更换时,应该选用型号、参数相同的元器件。

5、修复后的发爆器除进行常规检验外,还应进行如下内容的测试: (1)防爆质量应符合《防爆电气设备制造检验规程》的有关规定。 (2)开关转动灵活、接触可靠,钥匙插上拔下顺利,不允许有意外放电现象。

(3)指示灯要对正观测孔,且灯亮时主电容端电压不小于额定值。 (4)各部位螺丝应紧固,绝缘性能良好。

第4篇:普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部分

劳务普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章

一 般 规 定

1、为了规范劳务普工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行为,控制和预防工伤事故,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规程。

2、本规程依据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范,总结工程施工、生产经验编写而成。

3、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作业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技术规定,执行安全技术交底。

4、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掌握本工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5、新工人或转岗工人必须经入场或转岗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6、作业前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须掌握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并认真执行。未经安全技术交底,严禁作业。

7、普工作为非专业施工作业人员,严禁操作特殊工种专用电气工具、设备和擅自安装、拆卸电气设备等。

8,严禁在高压线下堆土、堆料、支搭临时设施。

9、作业时应保持作业道路通畅、作业环境整洁。在雨、雪后和冬期、露天作业时必须先清除水、雪、霜、冰,并采取防滑措施。

10、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设备、现场环境。

11、上下沟槽 (坑)必须走马道或安全梯,通过沟槽必须走便桥。严禁在沟槽 (坑)内休息。

12、雨期或春融季节深槽 (坑)作业前,须确认安全后,方可进人作业。作业时,必须经常检查槽 (坑)壁的稳定状况。

13、挖、扩桩孔、挖槽 (坑)、水中筑围堰作业时,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用

品 (戴安全帽、佩戴安全绳、穿救生衣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严禁赤脚、穿拖鞋。

14、严禁擅自拆改、移动安全防护设施。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

15、作业时必须遵守劳动纪律,精神集申,不得打闹。严禁酒后作业。

16、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前严禁上架子作业。

17、施工现场的井、洞、池、沟、槽、坑、作业点、道路口作业时,必须在作业区采取有效的防坠落措施,如防护栏或防护蓖等。白天设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夜间必须设红色警示灯。

18、严禁从高处向下方抛扔或者从低处向高处投掷物料、工具。

19、夜间作业场所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

20、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 (含六级)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的起重、打桩、高处等作业。

21、施工过程中必须保护现况管线、杆线、人防、消防设施和文物。

22、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必须停止作业,撤至安全区域,并立即向上级报告。未经施工技术管理人员批准,严禁恢复作业。紧急处理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挥下进行作业。

23、作业中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人员,迅速报告上级,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如抢救工作可能造成事故扩大或人员伤害时,必须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抢救。

第二章 安全操作规定 第一节 挖土、回填土作业

1、普通工在从事挖土工作前,必须熟悉作业的内容、作业环境。对所使用

的铁铣、铁镐、车子等工具要认真进行检查,不牢固不得使用。

2、挖土前根据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了解现场地形、地貌、地下管线、人防及其他构筑物情况、具体位置,按要求坑探。地下构筑物外露时,应按交底要求进行加固保护。

3、配合其他专业工种人员作业时,必须服从该专业工种人员的指挥。作业时须根据作业要求,佩戴防护用品。不得擅自动用各种机电设备。

4、挖土作业过程中应避开管线和构筑物,在距离电力、通讯电缆2米范围内,距离燃气、热力、给排水等管道1米范围内挖土时,必须在主管单位人员的监护下采取人工开挖。

5、挖槽 (坑)时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放坡。挖槽、坑、沟深度超过

1、5m时,、必须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和安全技术交底放坡、支撑和护壁。遇边坡不稳、有坍塌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撤离现场,并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安全可靠排险措施后,方可继续挖土。

6、挖土过程中发现古墓、地下管道、电缆,或其他不能辨认的异物、液体和气体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施工负责人,待查明处理后,再继续挖土。

7、槽、坑、沟边l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槽、坑、沟边lm以外堆物高度不得超过

1、5m。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边沿处设两道牢固护身栏杆,爬梯两侧挂密目安全网。

8、槽、坑、沟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

1、5m。

9、钢钎破冻土、坚硬土时,扶钎人应站在打锤人侧面,用长夹具扶钎,打锤范围内不得有其他人停留。锤顶应平整,锤头安装牢固。钎子应直且不得有飞刺。打锤人不得戴手套。

10、人工挖槽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 槽、坑、沟中吊运送土至地面时,绳索、滑轮、钩子、运土容器等垂直运输设备、工具应完好牢固,起吊、垂直运送时,下方不得站人。 2) 业。

3) 槽、坑、沟必须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安全梯。作业人员上下沟槽,必须走上下坡道、安全梯。上下坡道、安全梯间距不宜大于50米。不得直接从槽、坑、沟边壁上挖洞、攀登、爬上或跳下。

4) 槽上堆土应距槽边1米以外,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米。堆土不得遮压检查井、消防井等设施。

5) 槽深大于2.5米时,应分层挖土,层高不得超过2米,层间应设平台,平台宽度不得小于0.5米。

6) 沟槽 (坑)作业前必须检查槽 (坑)壁的稳定状况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7) 作业时两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米,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米。严禁掏洞挖土、搜底扩槽、在槽内休息。

11、配合挖土机械清理槽底作业时,严禁进人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内。必须待挖掘机停止作业后,方准进人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内清土。

12、从砖垛上取砖应由上而下阶梯式拿取,严禁一码拿到底或在下面掏拿。传砖时应整砖和半砖分开传递,严禁抛掷传递。

13、在脚手架、操作平台等高处用水管浇水或移动水管作业时,不得倒退猛拽。严禁在脚手架、操作平台上坐、躺和背靠防护栏杆休息。

14、人工回填土用小车向槽内卸土时,槽边必须设横木挡掩,待槽下人员撤至安全位置后方可倒土。倒土时应稳倾缓倒,严禁撤把倒土。取用槽帮土回填时,必须自上而下台阶式取土,严禁掏洞。

4 严禁在脚手架底部、构筑物近旁进行影响基础稳定性的开挖沟槽 (坑)作

15、人工夯土时,应精神集中。两人打夯时应互相呼应,动 作一致,用力均匀。

16、使用蛙式夯前,必须由电工接装电源、活动闸箱、单向 开关,检查线缆绝缘、接线质量、夯机开关可靠性。手把应缠裹 绝缘胶布或绝缘胶管,并经试夯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7、蛙式夯应由两人操作,一绝缘人扶夯,一人牵线。两人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牵线人必须在夯后或侧面随机牵线,不得强力拉扯橡套电缆。橡套电缆绞缠时必须停止操作。严禁在夯机运行时砸线、隔夯扔线。转向或倒线有困难时,应停机。清除夯盘内的土块、杂物时必须停机,严禁在夯机运转中清掏。人工抬、移蛙式夯前,必须切断电源。

18、作业后夯机必须切断电源,盘好橡套电缆,人库存放或盖好苫布。

19、回填沟槽 (坑)时,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在构造物两侧,分层对称回填,两侧高差应符合规定要求。

20、淋灰、筛灰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胶靴、手套、口罩),不得赤脚、露体,作业时应站在上风操作,遇四级以上强风时,停止筛灰。

21、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保持与高压线、变压器、建筑物、构筑物等的安全距离。

第二节 人工挖、扩桩孔作业

1、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必须严格执行DBJ0l-502-92《北京地区大直径灌注桩规程》。

2、严格执行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方案和监护制度。人工挖、扩桩孔的人员必须经过技术与安全操作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每班作业前要打开孔盖进行通风。下孔作业前,应采用有害气体检测器

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发现有毒、有害气体必须采取防范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下孔作业。孔内作业连续时间不得超过两个小时。下班前、完工后必须将孔口盖严、盖牢。

4、每日作业前应检查桩孔及施工机具,钻孔和挖扩桩孔等用电机械、电气设备,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孔下照明必须采用36V安全电压灯具。提土工具、装土容器应符合轻、柔、软要求,并有防坠落措施。

5、挖、扩桩孔施工现场应配有急救用品 (氧气等)。遇有深度超过5m、出现塌孔、地下水、黑土层、深色土、有害气体等异常情况,要进行强制通风,并向孔内输送新鲜空气或氧气。并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危险区。不得擅自处理,严禁冒险作业。

6、孔口应设防护设施,凡下孔作业人员均需戴安全帽、系安全绳,必须从专用爬梯上下,严禁沿孔壁或乘运土设施上下。

7、机械钻孔作业完成后,人工清孔、验孔要先放安全防护笼,钢筋笼放人孔时,不得碰撞孔壁。

8、人工挖孔必须采用混凝土护壁,其首尾护壁应根据土质情况作成沿口护圈,护圈混凝土强度达到5MPa以后,方可进行下层土方的开挖。必须边挖、边打混凝土护壁 (挖一节、打一节),严禁采用一次挖完,然后补打护壁的作业方式。

9、人工提土须用垫板时,垫板必须宽出孔口每侧不小于lm, 宽度不小于3Ocm,板厚不小于5cm。孔口径大于lm时,孔上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

10、挖出的土方,应随时运,暂不运走的,应堆放在孔口边lm以外,高度不超过lm。容器装土不得过满,孔口边不准堆放零散杂物,3m内不得有机动车辆行驶或停放,孔上任何人严禁向孔内投扔任何物料。

11、凡孔内有人作业时,孔上必须有专人监护,并随时与孔内人员保持联系,不得擅自撤离岗位。孔上人员应随时监护孔壁变化及孔底作业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协助孔内人员撤离,并向领导报告。

12、在竖井 (坑)内作业时,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垂直运输时,作业人员必须立即撤至边缘安全位置、土斗落稳时方可靠近作业。

13、隧道内掘土作业时,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操作,严禁超挖。发现异常时必须立即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出现危险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至安全位置,并向上级报告。

第三节 人工拆除、砍伐作业

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班组 (队)必须组织学习专项拆除 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交底。无安全技术措施的不得进行拆除作业。

2、拆除前必须检查所用的机具,确认安全。两人作业时,应互相呼应、协调配合。多人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拆除作业前必须先将电源、上水、煤气管道、热力设备等干线与该拆除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者迁移。

3、拆除构筑物,应自上而下顺序进行,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必须有防止另一部分发生坍塌的安全措施。

4、拆除作业区应设置危险区域围挡,负责警戒的人员应坚守岗位,防止非作业人员进人作业区。

5、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必须与整体拆除工程相配合,不得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6、拆除建筑物不得采用推倒或拉倒的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报请领导同意,拟订安全技术措施。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1/3,墙厚度小于

两块半砖的时候,严禁砍切墙根掏掘。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必须用支撑。在推倒前,必须发出信号,服从指挥,待全体人员避至安全地带后,方准进行。

7、高处作业时,上下必须走马道 (坡道)或安全梯。

8、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溜放槽,以便楼层施工垃圾、散碎废料顺槽溜下,否则应采用容器运下,严禁从窗口等处随意抛掷。

9、较大或沉重的材料,要用绳或起重机械及时吊下运走,拆除的各种材料要及时清理,分别码放到指定地点。

10、清理楼层时,必须注意孔洞,遇有地面上铺有盖板,挪动时不得猛掀,可采用拉开或人抬挪开。

11、现场的各类电气、机械设备和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护身栏等,严禁乱动。

12、拆除旧路面、现浇混凝土墙、板、路,砌体等坚固构筑物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用风镐拆除时,送风管的联结应牢固,站立平稳,握牢风镐。作业时应佩戴防护用品。

2)用大锤、钎子拆除时,大锤必须安装牢固,钎子头上不得有飞刺。操作时,扶钎人应使用夹具,打锤人不得戴手套,不得与扶钎人面对面操作。拆下的碎块应及时清除。

13、砍伐树木作业前应遵守下列规定:

1)检查现场环境、观察风向,排除地面和空中的危险物。

2)根据环境及风向选择树木倾倒方向,不得倒向墙、桥梁栏杆、房屋等构筑物。

3)应确定作业区域,设专人警戒和疏导交通。 4)应检查工具和控制缆绳,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作业。

14、砍伐树木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设专人指挥,作业人员应协调配合。 2)高处伐树枝时必须系安全带。 3)应先砍树枝,后伐树干。

4)必须将控制缆绳拴牢拉住后方可锯、砍树干,树木倾倒区域内不得有人。 5)锯口必须与倾倒方向相反。

6)必须及时清理作业区域,待道路上的杂物清理完成后,方可解除警戒,开放交通。

第四节 人工装卸、搬运作业

1、使用手推车装运物料,作业前应对运输道路进行平整,保持道路坚实、畅通。便桥支搭牢固,桥面宽度应比小车宽1米,且不小于1.5米,便桥两侧必须设护栏和挡脚板。穿行社会道路必须遵守交通法规。

2、手推车推行作业中掌握重心、保持平稳。在平地上前后车距不得小于2米,下坡时前后车间距不得少于l0m,陡坡应根据情况适当延长。

3、用架子车装运材料,应两人以上操作,保持架子车平稳,拐弯示意,车上不得乘人。

4、不得猛跑或撒把溜车;向槽内下料,槽下不得有人;槽边卸料,车轮应挡掩,严禁猛推和撒把倒料。

5、两人抬运,上下肩要同时起落,多人抬运重物时,必须由专人统一指挥、同起同落、步调一致、前后互相照应,注意脚下障碍物,并提醒后方人员,所抬重物离地高度一般30cm为宜。

6、用井架、龙门架、外用电梯垂直运输,零散材料码放整齐平稳,码放高度不得超过车厢,小推车应打好挡掩。运长料不得高出吊盘 (笼),必须采取防滑落措施。

7、跟随汽车、拖拉机运料的人员,车辆末停稳不得下车。装卸物料时应轻搬稳放,禁止抛掷。应按次序码放整齐。随车运料人员不得坐在车载物料前方。车辆倒退时,指挥人员应站在槽帮的侧面,并且与车辆保持一定的距离,车辆行程范围内的砖垛、门垛下不得站人。

8、装卸搬运危险物品 (如炸药、氧气瓶、乙炔瓶等)和有毒物品,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安全技术交底执行。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避免剧烈震动,不得有互相碰撞或扔掷等行为。作业人员须按要求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严禁烟火。

9、装、运、卸大石块、盖板、路缘石、方砖等重物时,、应事先确定装卸方法,并设专人指挥。装运块石时应插紧,并不得抛掷。人工抬运石料或盖板时,木杠绳索应坚实,捆绑应牢固,抬运步伐应一致,起落应呼应。

10、运砖时应用砖夹子装卸、码放整齐,不得倾倒卸车。从料垛取料时,应自上而下阶梯状分层拿取。

11、卸材料时,应待车槽挡板打开后,前方、槽下不得有人,车轮应挡掩。

12、地上码放砖、砌块、模板的高度不得超过1.5米。架子上码砖、砌块不得超过3层。

13、不得将材料堆放在管道的检查井、消防井、电信井、燃气抽水缸井等设施上。

14,不得随意靠墙、堆放沉重物料,避免墙倒伤人。

15、休息时,不得钻到车辆下面休息。

第五节 人机配合作业

1、人机配合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人机配合作业时,必须服从信号工指挥。吊装前必须撤至吊臂回转范围以外。

3、给易滚、易滑吊物挡掩时,必须待吊物落稳、信号工指示后方可上前作业。

4、配合挖掘机作业时,严禁进人铲斗回转范围。必须待挖掘机停止作业后,方可进人铲斗回转范围内清槽。

5、配合推土机作业时,必须与驾驶员协调配合。作业人员应站在机械运行前方5米或侧面1.5米以外。机械运行中,严禁上下机械。

6、配合汽车运输作业时,必须服从指挥,物料必须捆绑牢后严禁攀登车辆。

7、指挥、引导推土机、压路机、挖掘机、平地机等施工机械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先检查道路,排除地面及空中障碍,并做好井、坑等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

2)行进中必须疏导交通。通过便桥时,必须经施工技术负责人批准,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穿行社会道路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8、指挥、引导施工机械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倒退行走。

9、施工机械转移过程中,需在道路上垫木板等物时,必须与驾驶员协调配合,待垫物放稳、人员离开后,方可指挥机械通过。

10、人机配合作业时,应与移动机械保持8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第六节 支搭临建设施作业

1、支搭临建设施必须按照安全技术交底作业。

2、支搭临时设施作业中应设专人指挥,分工明确,协调一致。

3、支搭临建设施 (轻体房、轻钢结构宿舍等)时应遵守如下规定:

1)安装立柱、板墙和屋架 (梁)时必须做好临时支撑,联结件应齐全,联结螺栓应牢固。

2)安装屋架 (梁)和上、下屋面作业时,必须使用临时支架和马凳。 3)传递构件时必须上下呼应,待上方、(下方)人员接稳后方可松手。严禁站在没有联结牢固的构件上作业。

4、严禁在高压线下搭设临建设施。临建设施应远离危险建筑物,避开在施建筑物、沟槽 (坑)等。

5,文搭围挡作业,围挡结构的部件必须安装齐全并联结牢固。在有社会车辆通行地段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疏导交通。

6、暂停作业时,必须检查己文搭的临时设施,确认稳固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5篇:仪表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岗位职责

1、在电仪车间主任及仪表技师的领导下,执行其布置的工作任务

2、负责全厂仪表的维修和维护,巡回检查、卫生清扫、校验等工作。对故障仪表及时维修、调校并投运。

3、遵守劳动纪律,不串岗、脱岗、睡岗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的苗头,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5、加强仪表设备的维护保养,消除跑冒滴漏现象,保持作业现场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项记录,交班要为接班者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7、负责提出仪表备品、备件的需求计划和材料计划。

8、负责建立所有仪表设备台帐和设备档案。

9、负责仪表的防潮、防冻、防雷、防雨等工作。

10、 对DCS和PLC系统进行定期清扫,对系统本身与仪表连接故障进行处理,对系统的调节参数进行设定。

11、仪表工应熟知所管辖仪表的有关电气和有毒有害物质的安全知识。

二、仪表工安全操作规程

1、仪表工安全操作严格遵守《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2、执行机构检修,除按工作程序外,应先撤掉联杆,挂牌。

3、就地表更换,在关闭取样管阀门后,应侧头,不允许脸部对准取样管。

4、蒸汽取样管更换阀门时,应防止内部是否有蒸汽及压力。

5、煤气表及阀门更换,应特别注意是否泄漏。

6、检查炉顶放散系统时,应靠外侧行走,防止上升管突然喷火。

7、巡检电捕时,在防爆口处严禁逗留,防止突然爆破。

8、焦油就地表及阀门更换,应在停机情况下更换,以防喷出溅伤。

9、仪表工对所维护安装的检测、显示、控制仪表设备要定时巡检其安全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仪表工所用工具,要定期检查其绝缘程度,对不合格危害人身安全的,要提出整改方案或更换。

三、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必须检查劳动保护穿戴和电气工具是否良好,否则禁止作业。

2、严格执行停电、送电、验电、挂牌制度,停电时应先拉负荷侧刀闸,后拉母线侧刀闸,严禁带负荷拉闸。

3、停电或送电前,必须与有关部门联系好,设备停、送电必须有专人负责,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电气设备检修严格执行“拉闸挂牌,专人监护”三道安全防线。

4、带负荷拉油开关或断路器后,禁止再合闸;带负荷合油开关或断路器后,严禁再拉开。

5、倒闸工作时,应穿工作服,并不得卷起袖口和裤腿,操作应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6、处理事故电缆时;必须先切断电缆电源,然后用感应法测量电缆确已无电,并进行放电后方可作业。

7、禁止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更不得带电作业,以免产生高压、击穿设备和危及人身安全。

8、禁止各种电源线路虚联、虚接、螺丝拧紧力矩不足;防止螺栓过热、发红、打火、造成电爆;选择使用导线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

9、严禁在母干线上接临时线,如果特殊需要必须加装开关。

10、严禁使用超过规定容量的保险丝或保险片,严禁使用任何导线替代保险丝或保险片。

11、电工作业必须按照电工工艺规程执行,确保绝缘和接地保护良好,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12、电气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没有接地保护的设备严禁使用。

13、电气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不得随意增减,并且每次检修时必须确保安全保护装置灵敏有效。

14、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加装触电保护器。

15、任何电气设备未经过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能用手触及。

16、○1电气设备不能在运转中拆卸修理,必须在停电后,再切断设备电源,(有电容器的要取下并放电),挂上“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并验明确认无电后方可工作。○2拉闸后而未停转的电动机,禁止触及引线。

17、动力配电盘、配电箱、开关柜、变压器等各种电器设备附近,不准堆放各种易燃易爆物和其它影响操作的物件。

18、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并使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19、运行中的电缆外皮有明显外伤时,不得触及,需处理时应申请停电。 20、严禁带电作业;在非常特殊必须带电作业(即停电危急他人生命安全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场合,在工艺允许的情况下,需向总工和调度室汇报;待批准后开工作票和操作票;(在具有现场抢救能力的情况下)一人作业一人监护,监护人员必须熟知触电急救措施和现场抢救方法

21、高压柜解除五防——必须经总工和总经理批准。

22、高压作业:必须执行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启动高压电机时,必须按系统图工艺并经两大车间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启动

四、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时间:

接班人员在上班时间前20分钟到岗,在交接班完毕双方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可下班。

2、交接班内容:

2.1安全巡检生产运行状况、室内外环境及卫生;值班室内禁止吸烟。 2.2写交接班记录、公用工具、公物齐全。 2.3现场交班;达到人净、货净、场地净、个人工具清,绝对杜绝将工具丢在可能发生短路的配柜(箱)内,此项每次考核50元。

3、交接班方式:

3.1班长与班长交接。

3.2如有未完成工作必须现场交接说明挂牌位置。

4、交接班纪律;

4.1交班人必须主动耐心解答本班工作,接班人员必须做到认真对待,详细询问达到清楚明白。

4.2严禁瞒报、谎报、虚报,事故分析与原因。

4.3接班人员不到岗,交班人员不得离岗,严禁代替交接班,接班超过1小时到岗除罚款50元外,还需按考勤制度再行处理。

4.4交班时无接班人绝对不得离岗,否则罚款20元,接班人迟到5分钟罚款20元。

4.5交接班必须岗位交接(工作未完到现场交接)。

4.6交班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交接班人共同处理,接班人需听交班人的指挥。

4.7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确认工具齐全。

4.8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准备参加班前会,准备进行交接班。 4.9对达不到交班要求的,必须由接班班长同意;并对未完成工作交接清楚方可离岗,对多次未完成本班工作的(即遗留),考核员工能力和工资。

4.10交班人员有权监督;接班人员劳保穿戴及防护保安用具穿戴情况,举报者每次奖10元。

4.11在交接班过程中;一律不准接打与工作无关的手机(突发事情除外)。 4.12接班人必须确认自己配带的工具完好,否则不准上岗。

五、电仪车间员工守则(与内部考核)

1、不迟到、不早退;班前10分钟点名;点名迟到者考核10元,准点班迟到5分钟考核20元。

2、不准脱岗、串岗;如有不经领导批准,到值班岗位或外车间闲串、闲聊者,每次考核50元。

3、不能在班前、班中饮酒,一经发现立即调离本车间。

4、严禁睡岗;一经发现每次考核100元;班长或站长同次连带考核50元。(依厂规:每月累积睡岗达三次,给与除名,每年累积睡岗六次给与除名。)

5、每班中月累积睡岗达二人次,考核班长(站长)100元。整个工段月累积睡岗达三人次,考核段长200元。

6、不准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一经发现每次考核100元,班长连带20元。

7、对不服从班长(站长)正确指导的,班长(站长)有权考核当日出工;(对所下命令违反操作规程的除外);对无理取闹顶撞班长(站长)的,每次考核50元;并写相应检查,月累积三次者考核300元;对班长(站长)不服从段长、领导或顶撞段长的每次考核100元,月累积达三次者,调离本车间,年累积达三次者调离本车间。

8、严格执行请假、消假、代岗制度;请假需提前12小时(最晚在班前1.5小时)添报,代岗要由高技术或技术对等人员代岗;并且当日工资贴补给代岗人,对无代岗人请假的每次考核20元,对在上班前1.5小时内请假的,每次考核30元。

9、三班倒值班人员,一律轮流在食堂就餐,如形式缺岗,一经发现,全班每人考核20元。

10、在禁止吸烟区与值班室,严禁吸烟;一经发现,考核500元。

11、严格执行卫生区和值班室卫生制度,班中未做,当日班考核20元。

12、工作要认真,态度要端正,对消极怠工、聚众闹事、扇动是非者,经教育无效,调离本车间。

13、对考核金额必须在3日内交清,3日外增倍。

第6篇:测量工安全操作规程

前 言

为使本矿测量工种的具体操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规范我矿测量工的操作行为,提高操作安全技术水平,特制定我矿测量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它是煤矿“三大规程”之一,望测量人员认真学习,切实提高操作技能,并运用到工作中去。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测量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基本建设、生产矿井地面、井下测量工作。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必须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测量规程》,掌握井下工作的一般安全知识和专业业务知识,熟悉仪器性能,掌握其操作办法,熟悉现场工作情况和有关的作业规程。了解工作地点的具体要求;经专业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3条 必须掌握测绘资料整理计算方法、图纸填绘及对算等项工作。

三、安全规定

第4条 严格执行《测绘法》,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按照《煤矿测量规程》中各项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汇1 总测量资料。

第5条 观测方法及要求应视等级、工程类别而定。各项观测限差,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及《煤矿测量规程》的规定和要求。

第6条 不得在地质测量、成果计算、资料汇总、图纸绘制、统计、工作总结中弄虚作假。

第7条 测量工作以施工设计、规程、任务通知单为依据。对于没有书面依据的测量工作,测量工有权拒绝执行。

四、测量准备

第8条 观测前,应根据工程需要,合理选择不同级别的测绘仪器,并按规程规定进行各项检验与校正。

第9条 工作前必须准备好测量仪器、工具及记录本等。现场施工测量、搬站、运输、上下井时应切实保证仪器设备安全,完工后及时清点、擦拭,整理好使用过的工具和记录本,严防损坏和丢失。

第10条 在有矿车或其他机械运输的巷道内测量作业时,应事先与有关部门、人员联系,在测量作业区段内禁止车辆通行、机械运转。测量作业中应加强前后了望,做好监护,保证仪器与人员安全。

五、经纬仪观测

第11条 在搬运、测量时,必须妥善保护仪器、工具,不得磕碰;观测时,仪器架设后,测站(和镜站)不准离人;测站搬家时,必须卸下仪器装进仪器盒。如测站距离较短,可以不卸下仪器,但必须怀抱仪器,用手托住架脚。行进时,不得跳跃或快跑。

第12条 测量外业观测应选择在通视良好、成像清晰稳定的时间内进行。晴天的日出、日落和中午前后,如果成像模糊或跳动剧烈,不应进行观测。三角高程测量还须选择大气折光比较稳定的时间观测。

2 第13条 在高楼和建、构筑物上设点观测时,作业人员应佩戴保险带。仪器上下搬运应采取有效措施,仪器箱和其他用具须放臵牢靠,严防坠落,确保仪器和人身安全。

第14条 观测时,要按以下要求进行:

1.仪器转动要平稳,用望远镜垂直丝照准目标时,应将目标臵于水平丝附近;并按观测顺序依次观测其他目标。使用微动螺旋照准目标或用测微螺旋对准分划线时,其最后旋转方向应为旋进。

2.每次照准目标,不得过分拧紧水平和垂直固定螺旋,微动螺旋应尽量使用中间部位。

3.观测过程中,照准部水准器的气泡偏离中心不得超过一格,接近一格时,应在测回间重新整臵仪器。

4.当望远镜旋转超过了要观测的目标时,必须旋转一周后重新照准,不得反向旋转。

(一)地面三角测量和精密导线测量

第15条 观测前应清除觇标、脚架周围杂草,并根据土质状况采取打脚桩或其他措施,使脚架稳固。观测时应避免日光照豺,以便于操作和保证测角精度。

第16条 方向观测要选择一个距离适中、通视良好、成像清晰,并与测站大致等高的方向作为零方向。

第17条 水平角观测各测回,应均匀地分布在度盘和测微器上的不同位臵。度盘和测微器的变换位臵应按规程规定的度盘表进行。

第18条 在垂直角超过±3°时,每测回间应重新整臵仪器.使水准气泡居中,或者采取在观测过程中,加入垂直轴倾斜改正的方法。

第19条 观测时的补测、联测、重测和取舍及观测限差、记录格式都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范的规定。

第20条

三、四等三角测量水平角的观测,一般应采用方向观测法。其操作程序如下:

1.在测站上将仪器严格整平、对中。

3 2.经纬仪望远镜照准零方向目标,对好度盘和测微器。

3、顺时针旋转照准部1~2周后,精确照准零方向目标,读取水平度盘和测微器读数(重合对径分划线二次,每重合一次读一次数)。

4.顺时针旋转照准部,精确照准第二个方向目标读数,然后再依次照准第

3、第

4、…、第n个方向进行观测读数,最后归位到零方向。

5.纵转望远镜,逆时针旋转照准部1~2周后,精确照准零方向目标,按本条第3款读数。

6.逆时针方向旋转照准部,依次观测其余各方向目标,最后归零(方向数不超过3个时不归零)。.以上操作为一个测回。

第21条 精密导线测量的水平角观测,其方法和操作程序与三角测量相同。只有两个方向时,应测左、右角。在总测回数中,以奇数测回和偶数测回(各为总测回数的一半),分别观测导线前进方向的左角和右角。观测右角时,仍以左角起始方向为准变换度盘位臵。

(二)井下导线测量

第22条 在井下观测时应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1.在主要运输大巷及运输石门等运输繁忙地段,须提前和有关单位联系停止运输;其他巷道和工作面的运输设施影响观测时,亦应立即停止运行。

2.在有架线巷道和电力设施的地点施测时,应特别注意人和仪器的安全,必要时应停电作业。

3.在上、下山等坡度较大巷道作业时,应事先联系停止工作面施工、禁止行车,然后方可施测。

第23条 井下导线水平角观测,应按规程的规定选用测回法或复测法。

第24条 测回法一个测回操作步骤如下: 1.在测站上将仪器严格整平、对中。

2.照准后视目标,安臵水平度盘的读数略大于0°。 3.顺时针旋转照准部照准前视目标,读取度盘读数。

4 4.纵转望远镜照准前视目标,读取度盘读数。

5.逆时针旋转照准部照准后视目标,读取度盘读数。 第25条 复测法一次复测步骤如下: 1.在测站上将仪器严格整平,对中。

2.照准后视目标,安臵水平度盘为0°,固定度盘,打开复测器。

3.顺时针旋转照准部前视目标,读取度盘读数,关闭复测器。 4.纵转望远镜照准后视目标,固定度盘不读数,打开复测器。 5.顺时针旋转照准部照准前视目标,读取度盘读数。

第26条 风速过大,对中困难的地段,可采用镜上光学对中.或采用挡风措施以确保对中精度。

第27条 设点困难或边长过短时,为保证测角精度,可采用三架法施测。

(三)三角高程测量

第28条 地面

三、四等三角高程测量垂直角的观测,一般将观测方向分成若干组,每组包括2~4个方向,分别进行观测;若通视条件不佳,也可以分别对每一个方向进行连续观测。

第29条 每一个方向的观测,要在垂直度盘的两个位臵上进行。

第30条 各方向垂直角观测的照准部位,须按规范规定的有关符号记入手簿。

第31条 垂直角的观测程序:在垂直度盘的一个位臵上,将望远镜的一根或二根水平丝依次照准该组的每一目标,并进行垂直度盘读数(重合对分划线两次);纵转望远镜,依相反的照准次序进行垂直度盘的另一位臵观测;如此完成该组中每一方向一测回的操作。

第32条 两个镜位照准目标时,目标的成像应位于垂直丝左、右附近的对称位臵。用三丝法观测时,纵转望远镜前后,水平丝照准一律按上、中、下丝的次序进行。

第33条 在进行垂直角观测前,应将照准部水准器整臵水平;在每次进行垂直度盘读数以前,必须将垂直度盘上的气泡精5 确调至中央。

第34条 观测过程中,当发现指标差的绝对值大于30″时应进行校正;已测完的一个完整测回,若其他各项符合限差要求,仍可使用。

第35条 垂直角观测的限差与重测应严格执行规范规定。 第36条 观测结束,必须量取觇标和仪器水平轴至中心标石上标志面的高度。

第37条 井下三角高程测量采用中丝法施测。观测方法与地面三角高程测量相同。井下三角高程测量可与水平角观测同时进行。

第38条 井下三角高程测量同时要测量仪器高和前视高,并量测该点至底板高度。

(四)施工测量

第39条 用经纬仪施工放线,标定次数和其他限差严格按有关规程要求确定;每次必须采用两个镜位标定,取其平均位臵;严禁用一个镜位标定。

第40条 土建施工中,用经纬仪以及坐标法、支距法或交会法等放样后,应对各轴线间的几何关系进行检查,无误后方可使用。

第41条 用经纬仪标定巷道中腰线时,必须采用两个镜位进行。

六、水准仪观测

第42条 使用补偿或自动安平水准仪时,在观测前,圆水准器应严格校正,观测时必须严格臵平。

第43条 作业过程中应经常对仪器i角进行检验。当使用补偿或自动安平水准仪时,作业开始一周内每天应测定i角一次,i角稳定后每隔15天测定一次。

第44条 观测之前将仪器整平,找出倾斜螺旋的标准位臵(零点)并做上记号,便于以后每测站都能较迅速整平。随着气温6 的变化,还要注意随时调整倾斜螺旋的标准位臵。

第45条 除路线拐弯处外,每一测站上的仪器和前后视标尺的3个位臵,应尽可能接近一条直线,并且要求前后视距尽量相等。

第46条 工作间歇时,应尽量在水准基点上结束观测,否则应选择两个坚稳可靠、光滑突出、便于放臵标尺的固定点作为间歇点,并做出标志。

(一)地面水准测量

第47条 地面等级水准测量须遵守以下规定: 1.在水准导线各测站上安臵水准仪三脚架时,应使其中两脚与水准路线方向平行,而第三脚轮换臵于路线方向的左侧与右侧。

2.同一测站上观测时,不得两次调焦。转动仪器的倾斜螺旋和测微鼓时,其最后旋转方向,均应为旋进。

3.每一测段的往测与返测,其测站数均应为偶数,否则应加入标尺零点差改正。由往测转向返测时,两根标尺必须互换位臵.并应重新整臵仪器。

4.晴天观测时,须用测伞遮蔽阳光;转点应选择稳固岩石或固定物体(如树桩、轨面、墙角等),如在松土地上,必须踏实并用尺垫。

第48条 三等水准测量应采用中丝读数法,并进行往返观测。当使用有光学测微器的水准仪和线条式铟瓦水准标尺进行观测时,也可采用光学测微法进行单程双转点观测,两种方法每测站观测顺序均为:后——前——前——后。

第49条 四等水准测量采用中丝读数法。当两端点为高等级水准点或自成闭合环时,可只进行单程测量,由已知点起测的四等水准支线,必须进行往返或单程双转点法观测。四等水准测量每站观测顺序可为:后——后——前——前。

第50条 采用双面标尺中丝读数法的观测步骤如下: 1.整臵仪器竖轴至垂直位臵(望远镜绕竖轴旋转时,水准器泡两端影像分离不大于1厘米)。

7 2.将望远镜对准后视尺黑面,用倾斜螺旋臵水准气泡居中,再用视距丝和中丝精确读定标尺读数。

3.照准前视标尺黑面按2款进行操作。 4.照准前视标尺红面按2款进行操作,此时只用中丝进行标尺读数。

5.照准后视标尺红面,按4款进行操作。当四等水准测量采用后——后——前——前的观测顺序时,在2款操作结束后紧接着进行5款的操作,然后进行

3、4款的操作。

第51条 采用单面标尺法观测步骤如下: 1.整臵仪器竖轴至垂直位臵。 2.按第50条2款进行操作。

3.照准前视标尺按2款进行操作。

4.变换仪器高度至10厘米以上,整臵仪器与1款同。 5.照准前视标尺,按2款进行操作,此时只用中丝进行标尺读数。

6.照准后视标尺,按5款进行操作。当四等观测采用后——后——前——前的观测顺序时,变换仪器高度后,可先进行后视标尺的读数。

第52条 等外水准测量操作程序采用中丝法后——后——前——前的观测顺序,与四等水准测量操作相同。

(二)井下水准测量

第53条 井下水准测量一般采用两次仪器高方法观测,其操作程序如下:

1.用圆水准器将仪器粗略整平.前后标尺距离大致相等。 2.将望远镜照准后视标尺,旋转倾斜螺旋,使符合水准气泡两端影像精密重合,用中丝读取后视标尺读数。

3.照准前视标尺,转动倾斜螺旋使水准气泡精密居中,用中丝读取前视标尺读数。

4.变换仪器高,依上述步骤重新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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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平板仪测量

第54条 测图时注意保持图面清洁,非本测站施测范围内的图面部分,可用白布(纸)盖好。迁站前,要对照实地检查地貌、地物各点的位臵和相互几何关系,发现点位丢漏或错位等问题。必须及时纠正。

第55条 图面注记要清楚,遇有复杂的地段应随时按实地情况进行地貌描述。每板图清绘后,应到实地全面对照检查。

第56条 平板仪测图时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对中:先将图板以目估概略定向整平,然后用对点器上部的尖端对准图板上控制点,移动平板使对点器的垂球尖端对准地面控制点,并使图板和地面两点在一条铅垂线上。

2.整平:旋转平板基座的脚螺旋,使图板上水准器在相互垂直的两个位臵上都能使气泡居中。

3.定向:将平板仪的直尺边通过图上新展绘的本测站点和已知定向点(最好用距离较远的控制点进行定向)。转动平板,用望远镜或照准仪照准地面上相应的已知点,然后固定图板,再用其他控制点检验无误后,方可开始测图。

第57条 用大平板仪测图时,应按以下步骤操作:

1.先检查测图板是否变动,无误后,立即用大平板仪的望远镜照准地形尺,用上、下丝读取视距。

2.旋转望远镜微动螺旋,用中丝读取地形尺上的视线高。 3.旋转垂直度盘水准器微动螺旋,使气泡居中,观测垂直角。 4.用平行尺制点于图上,并注记高程。

5.根据施测的地物、地貌点,按其连续性,在现场绘出地物轮廓和等高线等。

第58条 用经纬仪配合小平板测图时,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将小平板在测站上整平、对中。 2.把经纬仪安臵在小平板附近,整平后量测仪器高度和仪器至测站的距离。

3.用照准仪照准地形标尺,将经纬仪上测得的水平距离,沿照准仪平行尺展点于图上,并注记高程。重复上述操作,进行各9 点测绘工作,直至测图结束。

第59条 小平板配合经纬仪测图时,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将经纬仪安臵在测站上,对中、整平,量取仪器高并记入手簿。把图板安臵在测站附近,用小针在图板相应的测站上刺孔,固定半圆仪(最小刻度为20′较好)。

2.将经纬仪照准起始方向,臵水平度盘读数为0°,顺时针转动望远镜,照准另一控制点,读取水平角度。检查图上相应方向的夹角,其差值不大于半圆仪之最小格值时,则可进行测绘。

3.照准地物和地貌点位上的地形尺,读取水平角、视距、垂直角,并计算高程和平距。在图板上旋转半圆仪,使半圆仪上相应角度对准起始方向线,然后沿测点方向,按比例截取相应距离,将点位绘于图上,并在测点旁注记高程。重复上述操作,进行各点测绘工作,直至测图结束。

第60条 用测距仪配合小平板测图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用测距仪反射镜取代地形尺立于测点上。

2.用测距仪测出地物、地貌点的坐标和高程,并作好记录。 3.将坐标展绘在图上。

第61条 对上述各种测图方法,应随时检查测站起始方向的正确性。迁站前,要对照实地检查地貌、地物各点的位臵和几何关系,发现漏、错及时纠正。

八、光电测距仪观测

第62条 用于煤矿井下测量的测距仪和电池必须具备防爆性能。

第63条 作业前,要根据需要的充电时间为电池充电,并按规范规定的项目,对测距仪及其主要附件进行检测,符合要求方可作业。

第64条 要选择良好的气象条件和有利的观测时间进行测距作业。操作要求如下:

1.测距应在大气稳定和成像清晰的气象条件 下进行,雾、雨、雪天和大气透明度很差以及井下烟尘雾气较大的情况下不应作业。

2.在测距过程中,如遇大风或大气湍流影响严重时,应停止观测。

10 3.在平原或丘陵地区,晴天无云雾时,各等级测距的最佳时间是上午日出后半小时至一个半小时,下午日落前三小时至半小时。而在山地沟谷地区则应选在下午日落前的时间观测。阴天、有微风以及井下作业时,均可以全天观测。等外各类边长的测距作业,无须严格限制观测时间。

第65条 测距仪操作要求:

1.操作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测距仪使用说明书,并按说明书中的规定操作仪器。

2.测距开始前,应使测距仪与作业温度相适应。测量时,光强信号应在保证测距精度的情况下进行测距作业。

3.在晴天作业时,应给测距仪、反射镜打伞,严禁将照准头对向太阳,测距仪的主要电子附近应避免曝晒。

4.测距仪与反射镜必须配套使用。若更换反射镜时,必须重新测定仪器的加、乘常数,检查经纬仪望远镜光轴和测距仪光轴间的距离,与反射镜中心到视标中心间的距离是否相等,如不相等时,应进行校正或考虑测距结果的修正。

5.测距时,宜根据测程范围采用规定的反射镜个数。 6.测距作业时,避免有另外的反光或发光体位于测线或测线的延长线上,否则应采取措施。

7.测距时应暂停无线电通话,以免干扰。 8.架设仪器后,测站、镜站都不准离人。

9、测距作业时,一般应用检定测距仪时所用的温度计和气压计。测距作业前应预先打开温度计和气压计,待10分钟后方能正式读数。在测量前后,应在测线两端点上测定温度和气压数据。等外控制各类边长,可只在测站上测定。

10.测量气象元素时,气压表应平臵,读数时要防止指针搁滞。温度计应悬挂在与测距仪和反射镜近似同高,不受阳光直射,受辐射影响小和通风良好的地方。在使用通风干湿温度计时,应按其使用说明书上所规定的通风时间测记温度。

第66条 测距仪操作程序如下:

1.在测站上安臵测距仪,应严格仔细地进行对中整平。对于分离式或组合式测距仪,需将测距头、控制器(箱)与经纬仪有机地组合成为一个整体。接好电缆线,并检查接装是否牢靠.接触11 是否良好,防止测距仪晃动。

2.精确对中、整平反射镜,反射镜面与测线要近似垂直。 3.对于具有米、英制或360°及400°制的各种不同制式的测距仪,应首先将程序选择器放在所需的位臵上(我国通用360°和米制)。

4.接通电源,进行仪器自检,待运行正常后即可开始测距。 5.照准反射镜可采用“电子照准”的方法,使光强信号适当时再进行读数。

6.按测距键,根据所测边的等级,按照规范所规定的测回数及读数次数进行读数。

7.按第65条第9款中的规定测记温度和气压。

8.观测垂直角(如用水准测量方法测定两端点高差,可不观测),并量取仪高和镜高。

9.测量边长的结果必须经过气象、加常数、乘常数修正后变成斜距,才能化算为水平距离。气象修正和加常数修正两项,可按不同的测边精度要求和测距仪的性能,在仪器内预臵或手算。可在具有自动归算水平距离和高差以及坐标增量的测距仪上进行所需的自动计算。

九、陀螺经纬仪观测(可以不看) 第67条 陀螺经纬仪定向应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不防爆的陀螺经纬仪下井使用时,需经技术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批准。

第68条 使用陀螺经纬仪定向应注意以下事项: 1.定向前,应按要求对电池充电。

2.使用外接电源供电时,电压应与仪器要求的电压一致,正负极不能接错。

3.同一待定边的定向测量应由同一观测者完成。 4.掌握陀螺累计运转时间和陀螺马达使用情况。

5.启动陀螺前和制动陀螺到静止,陀螺必须锁紧。陀螺没有制动到停止状态时,不许转动经纬仪和把陀螺仪从经纬仪上卸下来。

12 6.启动陀螺时,应尽量使陀螺轴与陀螺北保持一致。 7.释放陀螺使之处于自由摆动状态时,转动陀螺仪应保证光标线在视场范围内。

第69条 陀螺定向观测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在观测点上架设经纬仪,严格整平对中,小心谨慎地将陀螺安臵在桥形支架上。

2.检查仪器的各开关位臵是否在初始状态,部件、电器线路连接是否良好。

3.测定测前零位:

(1)将仪器望远镜视准轴近似安臵指北方向; (2)测定测前零位:

(3)零位观测一般读记3个读数。测毕,应立即将陀螺托起; (4)在观测零位的同时测记自摆周期。 4.测记测前方向值。 5.确定陀螺近似北方向:

(1)利用,定向边已知的概略坐标方位角推算; (2)利用陀螺经纬仪粗略定向;

(3)利用罗盘、图纸和太阳位臵确定。 6.精确测定陀螺北方向:

(1)开始启动并测记起动时间;

(2)启动完毕后,细心、缓慢、均匀地释放陀螺;

(3)采用跟踪逆转点法、中天法或其他方法进行定向测量; (4)测定完毕托起并制动陀螺。 7.测定测后零位。 8.测记测后方向值。

第70条 采用逆转点法观测时,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以一个测回测定待定边的方向值。 2.将望远镜视准轴臵于近似指北方向,以不超过±60’为宜,固定照准部。

3.测前零位观测。启动陀螺几分钟后制动陀螺,然后下放陀螺灵敏部,观察目镜视场上光标象在分划板上的摆动。读出左、13 右摆动逆转点在分划板上的正、负格,连续读3个逆转点读数,并测定摆动周期。

4.启动陀螺马达,达到额定转速后,缓慢释放陀螺至半阻尼状态,稍停数秒钟后,再全部下放。用水平微动螺旋微动照准部.使光标与分划板随时重合(即跟踪),到达逆转点,在经纬仪水平度盘上读数。按相反方向跟踪,依次连测5个逆转点即可。

5.测后零位观测方法同测前零位观测。 6.测定待定边方向值。

第71条 陀螺定向观测结束后,应立即锁紧,直至锁紧红圈旋至看不到为止,达到陀螺锁紧的目的。

第72条 陀螺制动操作,应将启动开关转到“制动”位臵,大约50秒,速度指示由白色变为红色,再将陀螺“制动”。开关逆时针转到“运行”位臵上,停留1秒后转到“关闭”位臵,最后关闭电源开关。

第73条 中天法操作步骤与逆转点法的不同之处,在于用秒表测记光标象每次经过零刻线的瞬间时刻,其他同逆转点法。

十、特殊操作

第74条 严禁擅自进入盲巷、旧巷或已停止作业的掘进工作面进行测量。

第75条 在有架空线的巷道中进行测量或挂线时,要有防止触碰架空线的措施;需要在巷道顶作业时,必须断电后再进行作业。

第76条 在特殊地点搞测量作业,必须编制专项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

第77条 延线需打眼应由现场施工单位负责,测量工不得违章操作。

第78条 掘进巷遭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米,其他巷道相距30米前,必须下达贯通预透通知单,并按规定经有关部门签字,下发,并必须留底备查。

14 十

一、司尺

第79条 司尺操作一般指用钢尺丈量井上、下各种边长,以及水准测量、地形测量的立尺工作。

第80条 钢尺比长应遵守下列规定:

1.尽可能在无风和接近作业温度的阴天进行。

2.测回数不得少于两个。每尺段丈量以不同起点读数3次,估读至0.1毫米,长度互差应小于1毫米。

3.用温度计测量温度时应贴近钢尺,每尺段丈量时均须读记温度一次。

第81条 基本控制导线边长丈量应遵守以下规定:

1.分段丈量时最小尺段长度不得小于10米,定线偏差应小于5厘米。

2.对钢尺施以比长时的拉力,应悬空丈量或托平丈量。并注记温度。

3.丈量时,钢尺两端各应有一人拉尺,司尺由二人负责读数;每尺段应以不同起点读数3次,读至毫米,长度互差应不大于3毫米。

4.量边时精力要集中,通过信号联络按规范要求进行读数。 5.丈量时钢尺不得扭曲和触及障碍物。

6.边长必须往返丈量,其精度要求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第82条 一般导线边长丈量操作方法:丈量一般导线边长时,可凭经验拉力,不测记温度,采用往返丈量或错动尺位(1米以上)的方法丈量两次,其互差不应超过规程要求。

第83条 量边时的安全注意事项:

1.在井上量边时应注意行人和往返车辆,以免折断钢尺。量尺点和量尺托架不能被碰动,必要时由专人看护. 2.在井下有架空电线的地段,更应注意安全。

第84条 地形测量立尺操作应遵守以下操作规定: 1.立尺操作应在测量前检查塔尺接头是否准确可靠,在作业过程中亦应经常进行检查。

2.立尺操作必须了解测图主要内容。在施测过程中立尺操作15 应根据地物、地貌特征,确保立尺点的连续性,并及时将地物、地貌的变化告诉技术负责人。

3.迁站前应主动与技术负责人共同检查有无漏测以及与实际不符之处。

第85条 水准测量立尺应遵守以下操作规定: 1.应首先检查水准尺的完好状况,对于塔尺应检查接头是否准确可靠。

2.立尺时一定注意将尺立直,不倾不倒,保持标尺气泡居中。 3.等级水准测量应用尺垫进行作业。

4.在井下施测顶板及随帮上水准点的高程时,应特别注意保证水准尺的竖直。

5.井下水准测量的转点应作出标记。

十二、记录

第86条 外业观测记录必须做到记录真实、注记明确、整洁美观、格式统一。

第87条 各种观测都必须有专门负责记录人员,并严格按规定的要求记录,不能自测自记。

第88条 一切原始观测值和记事项目,必须在现场用铅笔或钢笔记录在规定格式的外业手册中(井下宜用铅笔)。严禁凭记忆补记。外业手册中每一页都须编号,任何情况下都不许撕毁手册中的记录纸。

第89条 手册中各记事项目,每一测站,每一时间段或每一测段的首末页都必须记载清楚,填写齐全。测站或测段的名称、等级、天气或成像情况、仪器类型及编号、观测者及记录者、作业日期、观测开始及结束时间等均按各类手册要求内容填写,并绘制必要略图。要求如下:

1.水平角观测还应填写觇标类型、方向号数、名称及照准目标。

2.垂直角观测还应填写仪器高、觇标高、照准点名及照准部位。

3.水准观测还应填写测段水准起、止点点名(或点号)、后视16 及前视水准标尺号。

4.光电测距还应填写边名、仪器高、反射镜高、觇标高、反射镜个数、风力、信号强度、测站及镜站的温度、气压。

5.井下导线测量根据需要还应填写工作地点、钢尺尺号、量边时的温度、拉力以及碎部测量数据等。

第90条 一切数字、文字记载应正确、清楚、整齐、美观。凡更正错误,均应将错字整齐划去,在其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禁止涂改、擦改、转抄。对超限划去的成果,须注明原因和重测结果所在的页数。三角点、导线点、水准点的名称必须记载正确,同一点名在各种资料中应严格一致。书写时的简化汉字均以国务院颁布的简化汉字为准。

第91条 应熟知作业规范的有关规定和限差要求,严格按记录与计算取位的规定要求进行记录和计算。

第92条 对原始观测数据更改的规定:

1.水平角和垂直角的观测,其秒值不得做任何涂改,秒值读错、记错应重新观测。原始记录的度、分,确属读错、记错,

可在现场更正,但同一方向两个镜位不同时更改同一常数。垂直角观测中“分”的读数各测回不得连续更改同一数字。

2.距离测量和水准测量中,厘米以下数值不得更改。确属读错、记错可在现场更改;但在同一测站、同一距离、同一高差的往、返测或两次测量的相关数字不得连环更改。

第93条 在记录过程中,要耐心、认真、细致、精力集中。采用复述方法记录,能及时发现观测中产生的错误(如对错度盘,看错方向等)和超限情况。掌握好重测及取舍原则,合理地进行重测、补测,确保记录、计算正确无误,使观测成果满足各项限差要求,符合有关规范规定。

第94条 作业观测结束后,应对观测手簿进行全面检查。记录、计算正确无误,各项限差及检验项目均符合规范的要求后方可迁站。

第95条 采用电子记录器记录,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ZBA76003—87《测量外业电子记录基本规定)的有关要求进行。

17 十

三、计算

第96条 内业计算前必须对野外观测记录进行全面审核,确认无误且精度符合规程要求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工作。

第97条 计算时,首先应对观测成果进行整理,加入各项改正。并按要求填入计算成果表,进行平差计算。

第98条 观测成果计算必须坚持对算。计算、对算或检查者都应在计算成果表上签字。

第99条 计算成果表上都要有草图。计算后的最终成果必须及时填入专门的成果表,并建立台账。

第100条 用计算机进行内业计算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计算机程序必须经过验证,可靠后方可使用,并应符合《煤矿测量规程》或其他有关规程的要求。

2.所有的计算过程的检验结果都要妥善保存。

3.用于计算机的观测数据和计算成果等都必须备份,同时进库。

十四、绘图

第101条 绘图操作前应熟知规程、规范、图式、图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绘图的内容、精度、比例尺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程的规定。

第102条 绘图操作应在保证图纸精度、图面清洁、通风良好、温度适宜、宽敞明亮的绘图室中作业。

第103条 绘图时必须熟练掌握各种直线笔、点规、单双曲线笔等的修磨和保养,以及各种规格的格网尺、线纹米尺的使用和检校。

第104条 绘图前必须准备好所需的绘图用具,绘图材料应选用存放一年以上裱糊好的绘图纸或0.1毫米以上并经过定型处理的聚酯薄膜片基。

第105条 方格网可采用对角线法、弧度法、斜方格网绘制法或用展点仪绘制。

18 第106条 绘制方格网应注意下列事项:

l,坐标方格网须用鉴定合格的格网尺和校验过的直尺。 2.经处理的绘图片基必须平整、干净。

3.绘制坐标方格网时,一套图纸最好一次绘完。 4.先绘图廓线,后绘图内格网。 5.用线纹米尺严格检查、修正。

第107条 铅绘时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注记方格网的坐标值。

2.精确展点检查其正确性并注记名称、点号和高程。 3.按照规定的有关内容,先地面后井下,在图面上从上到下、从左至右的顺序绘制。

4.进行拼接和修整。

5.依台账和资料以及与不同图种比较,检查图面内容是否有漏绘现象。

第108条 着色上墨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着色按图例、图式规定颜色先地面后井下着色。色相要正确。着色要均匀。

2.画出各种独立符号,每种独立符号一次画完。 3.注记一般都应先数字后文字。

第109条 纸基原图着色应注意下列事项:

1.了解色彩的性能,没有胶质原料应在调色时加入少量胶水。

2.了解着色量,一种颜色的需用量要一次调够。 3.着色前要认真推敲色调,避免盲目涂颜色。 4.着色要一种颜色一种颜色地进行。

5.两色相接部分,一种颜色未干时不宜马上又涂另一种颜色。

6.着色后作全面检查,漏染的要及时补上。

第110条 图廓整饰工作应遵照下列要求进行: 1.坐标方格网的坐标值应注记在内、外图廓线之间。 2.方格网与图廓线斜交时,注记应沿着方格网排列。

19 3.方格网与图廓线平行时,注记为水平字体,字头向上。数字一般写在图的右边和下边。

4.图签格式内的内容应填写齐全。

第111条 图线复制时不允许直接用原图晒图。 第112条 描图注意事项: 1.描图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根据需要选择质量好的描图纸或聚酯薄膜、专用工具、颜料、油墨及其他物品。

2.使用聚酯薄膜描图时,要首先对薄膜表面进行清洁处理。 3.如采用光面薄膜,要在下面衬一张普通描图纸,以减低其透明度,使图面清晰、不易弄错。

4.防止图面污损、折叠。

5.描图时应注意握笔姿势正确、运笔速度均匀一致,起、落笔要快而轻,保证接头圆滑。

6.描绘方格网等较长线段时,所用钢板尺或直尺的直边应保持方向一致,由上至下、从左到右,且不可将尺面倒臵过来,更不准对头画线。

7.描绘矿图所用墨汁(油墨)应不变色、不扩散,色泽鲜艳、浓度适宜、附着力强。

8.描错的地方当即修改,描完图纸要仔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供使用。

十五、收尾工作

第113条 测量工作结束后,应在室内对使用过的仪器、工具用软布或毛刷擦拭外部灰尘,通风晾干然后装箱。

第114条 仪器应定期擦拭、检校、鉴定,维修,确保测量仪器各精度指标符合要求。

第115条 认真填写仪器、工具档案。

20 附录一 作业组人员配备参考

1.地面各类测量作业人员配备,按国家测绘局规定的劳动组织定额执行。

2.井下基本控制导线测量6~7人。其中,经纬仪观测员1人;记录员1人;前后尺读数各1人;持尺员2人(兼前后视)。

3.采区控制导线测量4人。其中,经纬仪观测员1人;记录员1人;前后视司尺员(兼前,后视)各1人。

4.光电测距7人。其中,观测员1人;记录员1人;通信联络1人;前后司镜各2人。(如采用三架法测距,还需增加2人) 5.水准测量5人。其中,观测员1人;记录员1人;前后司尺员各1人;辅助人员1人。

6.陀螺经纬仪定向5人。其中,观测员1人;记录员1人;前视1人;辅助人员2人。

7.岩移观测:

(1)钢尺量边,同井下基本控制导线测量7人。 (2)光电测距,同4款,7人。

(3)直接丈量支距4人。其中,观测员1人;记录员1人;持尺员1人;辅助人员1人。

(4)水准测量,同5款,5人。 以上作业人员配备为最低数。

附录二 测量仪器使用、维护和保管规定

1.测量仪器应按精度分级使用。J2级经纬仪,主要用于地面控制测量、井下控制导线和主要工程测量。而不应用于施测采区导线和延设中腰线。如仪器陈旧需要降级使用,需经矿技术部鉴定。

2.不了解仪器使用性能者,应在有经验的同志指导下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摆弄仪器,以免造成不应有的损伤。

3.从仪器箱中取用仪器时,应一手握基座另一手握支架。取21 出后应立即固紧在三脚架上。

4.在观测过程中,不准持望远镜旋转仪器,在转动仪器前,应首先松开固定螺旋。各制动螺旋不宜旋得过紧,微动螺旋应尽量使用中间部分。

5.在施测过程中仪器迁站,如通行条件较好,且距离较近时,仪器可以连同三脚架一起搬动,但应一手扶持仪器一手托三脚架。否则,应将仪器装箱或把仪器与脚架分开,由专人搬运。

6.施测过程中,观测员不应离开仪器,任何时候都不能造成仪器无人看管的现象。

7.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防晒、防淋。

8.测距仪严禁淋水和拆卸。防爆测距仪在井下使用后,必须及时用干净的软布将仪器和电池表面的水气擦干,并放臵在通风良好的室内,防止仪器和电池受潮损坏。

9.测距仪如不经常使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通电,检查仪器功能(可在室内进行)。要建立测距仪电池使用卡片,定期充电。

10.仪器的光学部件,只能用擦镜纸、丝绒或麂皮擦拭,不许用毛巾、手指和工作服等乱拭、乱擦,以免光学部件受损。

11.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旋转呆滞或不正常的响声等异常现象时,应经过检查后方可使用,不得带故障作业。

12.仪器在装箱搬运时,应扣牢锁好,确认无误后,方可携走。

13.发生故障的仪器,应判明故障的部位和原因,制定处理方法,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可由有经验的人员拆卸及修理。如本单位不能修理时,送仪器修理部门检修。严禁擅自拆卸仪器。

防爆测距仪发生故障后,必须送原供货部门检修,不得送其它单位修理。

14.仪器使用完毕后,应先用软布或毛刷清扫外部灰尘,放往干燥通风的环境里晾干水汽,然后装箱放臵仪器柜中保管。存放仪器的环境温度,以10~30度为宜。室内应注意防潮、防尘和防震。

15.测量仪器应定期擦洗、检校。

16.各单位应建立仪器档案.并由保管者认真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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