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薪酬制度

2023-05-1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制度是单位开展日常工作的准绳,完善、有效的制度有利于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助力单位长远发展。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华侨城薪酬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1篇:华侨城薪酬制度

灌南华侨双语学校教师培训制度

为全面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逐步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较高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依据“充实队伍、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指导思想,坚持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中心,中青年骨干教师为培训重点,按需培训、学用一致、注重实效、多种形式并举的培训原则。

二、对象及范围

重点培养在教学实际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各级重点学科的后备带头人和教学急需的一线教师。全体教师应当树立终身教育的观念,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且自觉接受定期或不定期的教师培训。

1、每位在职人员须积极参加教师培训工作有关的学习及会议,按要求认真学习,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做笔记,积极参加座谈及交流。

2、对校内组织的业务学习,基本功训练,现代信息技术培训等工作及时参加并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3、为骨干教师培训创造有利的条件,保证他们能定期参加学习和各项活动,争当优秀学员。

4、校内将结合上级工作安排及校内工作实际定期开展竞赛活动,对在竞赛活动中获奖的人员要给予适当的奖励!

5、对不能完成教师培训工作任务的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

三、骨干教师培训制度

1、骨干教师要经常与青年教师交流教学心得,向青年教师传授教学方法,指导青年教师如何写教学设计,如何上课。

2、骨干教师要经常听青年教师的课,并提出宝贵意见,认真与青年教师进行交流。

3、骨干教师要带1——2名青年教师,每学期要给青年教师上示范课,青年教师要做汇报。

4、骨干教师要每学期写一本优秀教案,一篇高水平的科研论文,一篇课后反思,青年教师要写出一份优秀教案,一篇科研论文,一篇课后反思材料。

四、青年教师培训制度

1、 学校成立青年教师培训领导小组,教科室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培训重点一是师德,二是基本功。

2、 建立拜师制度。新入校工作的教师(即新聘入本校的青年教师)均要拜一位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为师。拜师后的第一年,青年教师在上新课之前都必须听师傅的课,消化后再上课。

3、 新入校青年教师入校后在暑假必须进行上岗前培训,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学校岗位和职责、规章制度,经考核合格后再排课上岗。

4、青年教师的教案必须认真规范。新教师备课必须写详案。

5、每学期青年教师都要开一节以上的公开课。

6、青年教师必须学会使用电化教学仪器,必须能熟练地使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及编制试卷和练习。

7、青年教师均须担任班主任。

8、每学年末,青年教师都要做一次书面总结进行交流。

9、经考查,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青年教师,将作为华侨双语学校名师榜的推荐人或候选人。

10、任教三年之后,业务水平高、工作成绩显著、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可以入选学校骨干教师。

五、课任教师外出培训、考察、观摩学习制度

为了加强教师外出培训、考察、观摩学习的管理,规范外出学习行为,提高参观学习效率,注重外出成果总结,特制定如下细则:

1、参加各类培训、考察学习必须经校长仔细审核,论证外出学习的必要性,审批签字后,方可外出。

2、派出的人员以及人数由校长签字确定,若未确定具体人员,遵循教师以教研员、学科教研组、年级学科组为单位轮流外出的原则。

3、外出学习必须到教务处办妥相关请假调课手续。

4、外出学习人员,应秉承务实上进的态度,尽可能广泛搜集资料,增长见闻学识,真正提高自己的业务技能。对于优秀学员学校给予考核方面一定的加分。

5、外出学习归校,要认真整理学习资料,要求写出1500字以上的书面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可以包括学习感悟,对相关学科或部门提出的可行性建议,并将书面总结报告(附总结报告软盘)交教科研培训中心登记验收,总结材料将分类作为资料库材料上学校网站发表。

6、 对于高层次、高级别的外出学习,将由外出学习者在校内作专题汇报总结,为了总结的生动性与成果化要求学习汇报者作出图文并茂的相关课件,以强化辐射效应。其他级别的学习汇报要求在教研组内进行交流。

7、外出学习人员须有教科研培训中心出具的总结报告验收单,方可到总务部门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六、制度保障

1、全体教师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参加进修和各种培训学习。在专业培训中,培训人员的选拔应根据培训内容与教师的专业特点综合考虑,必须是有利学科的发展或教学需要。为保证培训计划的落实、保障教师参加培训的权利,无特殊情况不得变更。

2、教师在进修和培训期间,要认真学习,做好笔记。培训结束后要以书面的形式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培训情况,培训教师有义务将培训所获取的知识与信息传递给其他教师。

3、参培教师接到学校通知后必须自行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好请假手续,妥善安排好请假期间内的教学或其他岗位事宜,否则自负其责。

4、教师培训、应按有关规定及培训层次形式的要求进行考核及鉴定,并将鉴定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职务任职资格、奖惩等方面的依据之一。

5、凡缺勤达总课时数1/3以上者,必须参加下期培训。

6、考核不合格者,要继续参加培训。

7、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聘任教师。未尽事宜由校务会讨论决定或由职代会讨论通过。

灌南华侨双语学校 2007年7月9日

第2篇: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国华侨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华侨基金会)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华侨基金会章程,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华侨基金会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资金的管理和运用,对机构的经济活动进行综合管理。具体包括:管理各项收入,降低成本费用,合理安排和使用各项资金;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规程,加强财务监督、检查;维护机构财产完好,充分发挥财产物资效益;开展财务分析,参与机构经济决策,规范财务信息披露,促进机构建设和事业发展。

第三条 财务管理是机构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华侨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切实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 华侨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在秘书处的领导下,一切财务收支活动归口财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华侨基金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定期审议机构财务报告,并决定财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理事会休会期间,由理事长授权秘书长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 华侨基金会的财务活动依法接受社会公众和国家有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每年接受取得民政部驻京社会团体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七条 华侨基金会理事会换届和更换法定代表人及秘书长之前,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章 财务管理机构及人员

第八条 设立财务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并建立财务岗位责任制。聘任具备会计人员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财务工作。

第九条

建立内部财务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划分。

(一)华侨基金会主管财务的领导: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体确定内部财务机构,配备合格会计人员;组织拟定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等。

(二)财务机构负责人:贯彻落实国家财经法规和有关财务政策;审核重要财务事项;协调各种财务关系以及各相关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关系;组织制定财务预算、编制财务决算并负责组织实施;定期检查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研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负责组织财务核算,审核财务决算等。

(三)财务专职人员:具体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做好财务预算编制、执行、控制、分析考核和决算工作;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第四章 预算管理

第十条 华侨基金会根据机构发展战略,按照工作计划和任务,本着资源统筹规划、保障工作重点、收入支出协调的原则,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编制财务预算。 第十一条 各管理部门根据工作计划,编制各项目的“收入”、“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等预算初稿,经秘书长审核后,形成财务总预算。财务总预算经理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 各管理部门在编制预算时,收入预算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业务发展计划合理预测制定,业务活动成本和管理费用根据项目特点和工作计划本着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的原则,按机构费用标准或工作量测算编制。

第十三条 各管理部门须严格执行财务预算,除因工作计划、工作内容有较大调整,或者人员发生较大变化,需要通过预算调整程序核准新的预算外,一般不予以调整。在年内季末和年末,财务管理部门应总结、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报秘书长或理事会。预算执行情况纳入各管理部门的业绩考核。

第五章 收入管理

第十四条 华侨基金会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

(一)国内外社会团体、企业和组织的捐赠;

(二)国内外个人的捐赠;

(三)本会基金所实现的合法收益;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五条 分类核算捐赠收入与捐赠以外其他收入。

第十六条 根据各项收入性质严格划分限定性收入和非限定性收入,各项收入均纳入总预算统筹计划。

第十七条 全部收入,必须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十八条 根据捐赠者意愿,设立的专项基金,分别记账,统一管理。

第六章 支出管理

第十九条 各项支出的安排必须有利于公益事业发展,必须贯彻厉行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严格遵守各项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第二十条 按照理事会批准的预算和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执行资助支出和费用支出,并严格按照捐赠协议安排资助计划;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和审批制度。

第七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二十一条 成本核算的基本任务是反映项目管理、执行和服务过程的各项耗费,并结合预测、计划、控制、分析和考核,合理安排使用人力、物力、财力,降低成本(费用),改善项目管理,为公益事业发展建立良好的基础。

第二十二条 成本(费用)一般包括项目资助成本、项目服务成本、管理费用。机构根据《民间非营利会计制度》制定相应的成本费用核算办法,建立和健全项目成本(费用)核算制度。 第二十三条 有关成本(费用)核算的原始记录、凭证、账、费用汇总和分配表等资料,内容必须完整、真实,记载和编制必须及时,必须如实反映项目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的各种耗费。 第二十四条 因项目策划、信息沟通、捐赠服务及捐款筹集等,需向捐赠人提供项目或活动成本估算,由财务部门与相关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在提交成本估算前,应经秘书长批准。项目成本(费用)估算,按照成本核算的原则和方法进行,必须提供可靠的人力、物资、费用支出的估算依据。

第八章 票据管理

第二十五条 现金支票只限于领用备用金及发放工资、奖金、劳务酬金、助困资金等使用,其他事项一律不得领用现金支票。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需领用转帐支票,必需事前填写支票领用单,写明用途及单位,经批准后向出纳领用,一般限于3天内将支票存根联向出纳注销。

第二十七条 如发现支票退票需作废,必须将第一联加盖印鉴的作废支票归还给出纳,然后进行调换。

第二十八条 财务部门购置公益性单位接受捐赠统一收据,必须作好连号登记。收据存根按会计档案规定保管,不得随意销毁。

第九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九条 基金会资产分类:

(一)固定资产。

(二)流动资产。 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

(一)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价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设备、工具、器具等自用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建立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内部转移、盘盈、盘亏、报废、清理盘点等内部管理制度。

(三)应根据自用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残值,按规定计提折旧,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四)财产和物资是资金的实物状态,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捐赠物品根据其价值和用途分别建立相应的实物台账)。财产和物资管理,要建立验收、发放、保管和检查制度,要指定专人保管并建立账目和档案,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第三十一条 流动资产:

(一)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等。

(二)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互相分离、制约和监督。

(三)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要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进行应付及预收款项的对账和清理。

第十章 财务分析与财务监督

第三十二条 财务分析与财务监督是认识、掌握财务活动规律,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维护财经纪律,促进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 第三十三条 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预算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成本(费用)情况,财产物资的使用、管理情况等。财务管理部门应结合项目管理和服务特点,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分析指标。通过分析,反映业务活动和经济活动的效果,并将分析结果及时反映给秘书处和理事会,为其进行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第三十四条 财务管理部门要通过收支审核、财务分析等,对财务收支、资金运用、财产物资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行为,要及时予以制止、纠正,性质比较严重的,要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一章 财务决算

第三十五条 财务决算是会计期间公益项目的收入及成本、资产质量、财务效益等基本情况的综合反映,是全面了解和掌握运营状况的重要手段。

第三十六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在进行财产清查、债权债务确认和资产质量核实的基础上,以内发生的全部经济交易事项的会计账簿为基本依据,认真组织机构财务决算编制和报表工作,做到账表一致、账账一致、账证一致、账实一致。

第三十七条 严格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告,并接受独立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

第三十八条 机构财务报告对外披露须经理事会批准。

第十二章 财务会计信息披露

第三十九条 财务会计信息是捐赠人、管理者和理事会等机构利益相关方了解机构资源状况、负债水平、资金使用情况及现金流量等信息的重要来源。财务信息披露是建立社会公信力的重要环节,其主要形式是财务会计报告。

第四十条 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构成。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机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同时包括会计报表附注,说明机构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报表中反映的重要项目的具体说明和未在会计报表中反映的重要信息的说明等。

第四十一条 建立定期财务信息披露制度,提供真实、及时、公允的财务会计信息;按照华侨基金会章程的规定每年在机构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布审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 第四十二条 以单一项目或捐赠人为报告主体的财务会计信息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按会计制度核算并编制,报秘书长审阅批准后,方可对外提供或披露。重大财务信息的披露必须纳入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由财务管理部门按规定报请批准后对外披露。

第十三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四十三条 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机构经济业务事项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以及其它会计资料。

第四十四条 华侨基金会会计档案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实行专人管理。会计档案由财务部门负责整理归档。

第四十五条 华侨基金会会计档案不得外借,遇有特殊情况,须经财务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十六条 销毁会计档案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对到期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及其它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单独抽出另行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由秘书长监督实施。

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的修订由秘书处提出修改意见,报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3篇:广东省华侨职业技术学校舞蹈房管理制度

舞蹈室管理制度

一、尊敬老师,热爱同学,热爱集体。

二、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舞蹈房,换好练功鞋或脱鞋后方可入内。

三、严禁坐在栏杆上,靠在镜子上,不准在室内喧哗。

四、未经有关老师批准,不得在室内进行排练等。

五、排练时态度端正,服从老师安排。

六、不准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请假须经老师批准。

七、讲究卫生,认真做好值日,保持室内清洁。

八、训练完关门、关窗、关灯。

广东华侨职业技术学校舞蹈队规章制度

1、“冰冻三尺,十年之功”持之以恒的坚持基本功及舞蹈表演课的训练,不迟到早退、无故旷训;若训练迟到,须按照的处罚项目按量完成;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时,须向队长请假,得到允许后才能休息。

2、“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在做好自我保护的前提下,用科学的舞蹈学习与训练方法,不断完成柔韧、 力量、协调、表现、乐感的舞蹈综合技能提升,全力以赴的进行每一次的训练。

3、“当凭独创开启事业”。发挥主观能动性,在传承中发展,在学习中创新,在共性中拓展舞蹈个性。

4、“觉得自己完美的时候就是开始走下坡路的时候”。学习无止尽,她无处不在。提升人品,完善人格,谦虚、严谨,自信不自满,张扬不张狂。而整齐的着装,是展现我们自信的第一步。因此,队员必须穿着统一舞蹈服、盘好头发参加训练

5、“花的美丽是绿叶和根的骄傲”。合作是团队精神的最佳体现,学会沟通与谅解,能力不及时向教师或队长寻 求帮助,坚信“团结就是力量”!队员之间相处要像家人一样

6、“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竞争无处不在,也只有团队内良性竞争才是焕发生命活力和上进心的原动力。

7、“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站在浪尖上”。尊重老生对团队发展的付出,关爱新生力量的成长,做好帮带传承;队员必须无条件服从队长及当日负责人的安排。

8、“情动于中而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有一颗易感动,知感恩的心,并愿意用舞蹈将之表达,有促进文化艺术发展的责任意识。

9、“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实践中调整, 在实践中定位,在实践中完善,在实践中提升,在实践中创品牌。

10、“扭曲的身影,企望太阳光来赐予正直,那是徒劳的”。每一位队员必须洁身自好,维持好舞蹈队的形象,因为你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舞蹈队的精神。而爱护形体室的物品、保持形体室的清洁,是每个队员的责任。标语舞蹈是有节拍的步调,就像诗歌是有韵律的文体一样远方,除了遥远,还有梦想。

广东省华侨职业技术学校华文教研室

2012年9月6号

第4篇:华侨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 社团会员免费体验制度

社团会员免费体验制度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团体联合会为更好服务和管理学生社团及社团会员,为让新会员更好的在短时间内正确认知社团、选择社团,现推行社团会员免费体验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目的为了让新会员在选择社团时能更好了解这一社团,能最终在有限的课余时间里充分利用社团资源完善生活学习;并使有限的社团资源不被浪费。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华侨大学现注册在学生团体联合会的社团。

第二章 细则

第四条 本方案规定每学期社团免费体验活动的开展时间为纳新结束后的两周。

第五条 在新学期开学初期,社团向学生团体联合会申请新学期社团纳新,并上交纳新后两周时间内的社团会员免费体验活动方案。

第六条 学生团体联合会相关部门审查活动计划方案后,安排纳新,并统一制作全体社团免费活动计划表宣传海报。

第七条 社团提供的免费体验活动形式不限,但应该以展示本社团最真实的定位为主要内容。

第八条 在社团纳新至免费体验活动结束前,社团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会员收取费用。

第九条 在社团体验活动举办期间,学生团体联合会有相关部门将前往活动举办地,以考察学生团体活动开展为主,并维护和服务参与体验活动的新会员权益。

第十条 在社团提供的相关免费体验活动结束后,学生团体联合会相关部门会对参与社团免费体验活动的同学进行相关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并及时向相关社团放映。

第十一条 在社团提供的相关免费体验活动结束后,学生社团应及时向参加免费活动体验的同学发放意向表,统计相关人数。

第十二条 体验活动结束后,社团召开第一次正式成员大会,收取会员会费。

第十三条 社团在体验活动规定结束时间10个工作日内,制作会员信息表,收费情况登记表及时缴交学生团体联合会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 社团会员免费体验活动参与社团年审。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方案规定内容中与学生团体联合会工作手册其他制度相冲突之处,以本方案为主。

第十六条 本制度的修改需通过学生团体联合会、理事会、学生团体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学生团体联合会所有。

第5篇:薪酬福利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工资分配实行月薪制与绩效奖励制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效益优先的原则,将责任、贡献、效益与风险有机结合。

第二条月薪由基薪收入和风险收入两部分组成,基薪收入由岗位工资和各种津、补贴组成,按月发放,重点体现保障功能;风险收入具体体现为绩效奖励,风险收入的发放实行“三挂钩”原则,即:与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挂钩,与公司下达各部的经营目标、工作任务挂钩,与员工个人工作业绩挂钩,先考核后发放,重点体现激励功能。

第三条绩效奖励部分根据月度、考核结果按规定兑现。

第四条公司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其他可以享受的福利:全勤奖、过节费等。

第五条员工病假期间工资支付:

1.员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2.员工非因工负伤、患病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发放基本保障工资。

第六条员工请事假期间,其工资、绩效奖励等均按实际缺勤天数全额扣除。

第七条员工在规定的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及其他法定节假日期间工资、福利照发。

第八条女员工产假期间按北京市生育保险规定中标准由社保基金发放生育津贴。

第九条员工旷工期间扣罚2倍工资,当年连续旷工2天或累计旷工达4天者全额扣发当年的年终奖。

第十条月薪工资一般分两次发放,一次工资在每月15号前发放,二次工资在每月25号前发放,特殊岗位人员的月薪工资一次性发放。工资由公司以转账形式支付到个人工资卡账户。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第6篇:薪酬制度

薪酬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 本公司为贯彻同工同酬、劳资两利的原则,以达到实行公平合理,简单确切的工资管理办法的目的,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凡本公司职工的工资待遇,除有特殊规定之外,应依照本办法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工资采用职务工资制,其体系如下(见图1): 第一条 本公司有关各级职位工资等级标准如下:(见表1) 第二条 上表的工资不包括津贴及奖金。

第三条 电脑操作人员、保卫人员、出纳员、成员材料收发人员、考勤计件人员职位的工资不得超过助理管理(工程)师以上(含)。驾驶员、宿舍管理员及现场操作人员(以上不含领班或组长)职位的工资以管理(工务)员以下为限。

第四条 管理(工务)员职位以下人员,各公司可视其工作性质分级核定工资。 第五条 工资调整后,若超过本职位最高工资,在未得到职位晋升的情况下,仍支给该职位的最高工资,其超过部分乘以12个月一次性发给。

第六条 职位提升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原工资。 第七条 新进人员无工作经历者.其工资核定标准如下: (经考试合格者依下列标准支给,非经考试而录用者,按低于下

列规定的标准由各公司酌情拟订。大专毕业新进人员的核用及工资核定由总管理处总经理办理及拟订。) 1.研究所(研究生)毕业,6500元以上。 .大学或学院毕业,6000元。 .专科毕业,5600元以下。

.工科职高毕业,专长与工作相同,4200元。 .商科、农科职高毕业,专长与工作相同者,4000元。 .高中及职高毕业.专长与工作不同者,3600元 .初中毕业者,各公司自订。

.小学毕业及小学文化程度以下者,各公司自订。 1.工科职高毕业,专长与工作相同者,2400元。 .高中(职高)毕业,专长与工作不同者,2200元以下。 .初中毕业者,各公司自订

.小学毕业及小学文化程度以下者,各公司自订。

第八条 新进人员有工作经验者,其工资增加标准如下(见表2): 本办法根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有关精神制订。 本公司对有关工作人员的各项津贴支给标准规定如下:

一、本公司职工的加班津贴:单位:元/小时)(见表3)

二、聘请人员的加班津贴标准:(单位:元、小时)(见表4)

三、夜勤、值日(夜)津贴标准:(单位:元、日)(见表5)

四、驾驶员每月加班费最高不超过1200元。

五、出纳人员职务津贴每月定为300元。

六、值班主管人员、领班(班长)职务津贴(单位:元、月)。值班主管:1000元;领班:700元;副领班:600元;班长:500元;副班长:400元。

七、特殊地区交通津贴。

1.市郊厂区主管级(含)以下人员每月发给200元。

.非市郊厂区人员,因工作需要而在这个厂区上班者(如守卫人员)。一班期间内按日比照厂区人员发给,其细则由各公司自订。

第三条 特殊工作环境津贴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标准,颁布实施,并向经营委员会上报备存。

第四条 本办法经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与此相同。 第一条 适用对象。凡直接担任外勤工作的主管级(含)以下人员,其“工作项目”及“工作时均符合下列条件者,就依本办法发给外勤津贴,但协办人员如司机等不适用本办法。

(l)直接销售外务工作(含营业场所)。

(2)配合销售外务工作:如签押、售后服务、接洽退税业务、包装材料回收等等。

.资材类: (l)进口性外务工作。 (2)关务工作。

二、工作时间: 因经办业务需要,每月总的外勤时间占应出勤工作时间一半(含) 以上者。

第二条 发放标准。

一、外勤津贴:主管级750元/月,非主管级500/月。

1.各部门主管人员审核手认为其“工作项目”及“工作时间”均符合规定者,签报总管理处呈总经理核准后发放。因工作性质变更不符合发放条件时,应立即签呈经理注销。

.非为从事本办法规定的“工作项目”的人员,但其外勤时间符合本办法的规定者,可专门报请总管理处由总经理核准。

.津贴生效日期:凡符合发放外勤津贴资格者,若为上半月调任该职,则以当月16日开始计算,下半个月调任者从翌月l日起开始计算。应注销发放外勤津贴资格者,自其工作变更日起停止发放。

一、申请领取外勤津贴人员不得再报支加班津贴及其他职务津贴。

二、凡是已在效率奖金项目下考虑提高基数核给的外勤人员,不得再重复申报本项津贴。

第四条 本办法经呈报总经理处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与此相同。 为确定有关技能工资方面的管理办法,特规定本规定。 第二条 决定技能工资的要素

技能工资根据下述要素综合确定?职工所具有的知识、经验、能力、体力、精力及其他在开展工作时所必需的综合技能。

第三条 技能工资的考虑期间

技能工资每年进行一次调整。每年X月为考察期,X月决定调整。 第四条 新参加工作者的技能工资

新参加工作者,原则上在一年之内不享受技能工资。但对其中成绩优秀者,经特别审查,可支付给其技能工资。

第五条 技能工资的评审

技能工资的评审,不局限于提薪。对于能力低下者,亦可实行降薪。 第六条 评审委员的任命

任命评审委员,必须严肃、公正,不允许掺杂私心。

评审委员对已进行的评审结果,必须严守秘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第八条 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经公司经理及有关方面负责人审查后予以公布,对任何人不得泄露各评审委员的立场。

第九条 技能工资的评审原则

技能工资的评审,以过去一年内本人的技能水平及其工作成绩的审核为中心,在此基础上,评定技能等级。

第十条 技能工资的评审范围

技能工资的评审,在职工现行的职务范围内进行。 技能工资的标准,如下表所示(见表6)、(见表7)、(见表8)、(见表9)、(见表10)。

第十二条 评审委员会

技能工资的评审,由公司经理任命的技能工资评审委员会分管。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意见,由公司经理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协商后确定。组成评审委员会的各委员,原则上由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名,经公司经理现有关部门负责人协商后确定。

技能工资的评审,按各自的职务等级进行。对同一职务等级者进行比较对照,按业务种类分别进行考查,其具体内容在下一条及以后诸条中规定。

第十四条 工程人员评审要点 工程人员的评审要点如下所述:

一、对工程的规划、部署、准备能力。

二、能转包者及作业人员的使用方法。

三、对最新工程施工法的知识掌握程度。

四、关于土木机械方面的知识和经验。

五、同与工程有关的客户、政府部门、地方管理机构等的交涉能力。

六、有关工程的报告结算及其他事务的处理能力。

七、对安全保卫、防灾等的处置能力。

八、对材料、工具的使用方法的掌握程度。

九、对经费使用的妥切程度。

十、其他业务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 条经营人员评审要点 经营人员的评审要点如下所述:

一、对新的经营方式的适应程度。

二、与现在的客户的交涉能力。

三、对工程的预见及对工程情报的处理方式的妥切程度。

四、争取定货技术及其努力程度。

五、与有关单位保持关系及信用的能力。

六、与客户保持关系及信用的能力。

七、对经费使用的妥切程度。

八、获取有利的工程的技巧及能力。

九、有关经营的报告、联络、结算及其他事务的处理能力。

十、其他业务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 材料管理人员评审要点 材料管理人员的评审要点如下所述:

一、是否购入了较好的(价格及质量)材料及工具。

二、机械设备及工具等的保管及管理。

三、资材是否做到经济使用、是否能正确地收货和发货。

四、有关机械设备和资材的收发及其他记录,计算的正确性。

五、能否争取有利的进货渠道。

六、对材料及机械器具等的消费是否建立了适当的消费管理。

七、契约、支付及其他交易的处理能力。

八、对机械工具、材料的正确使用知识及对使用者的指导能力。

九、与工程及经营方面的联络、磋商能力。

十、在运输业务及车辆管理方面的能力。 第十七条 事务人员评审要点

会计、总务、人事及其他事务人员的评审要点如下所述:

一、开票、记账、计算、作表的正确性。

二、开票、记帐、计算、作表的迅速性。

三、现金出纳、收支事务的正确性。

四、筹款状况的把握和联络能力。

五、工程、会计、人事及其他业务文件的系统处理和保管的正确性。

六、办公用品的购买、定货、收货、保管的正确性与迅速性。

七、银行交易及其他融资上的交涉能力。

八、内外联络、通知、传达等的正确性与迅速性。

九、能否亲切地对待工人和一般职员。

十、对所担任的事务性工作迅速、正确地处理能力。

上一篇:教案材与非材下一篇:大学生三下乡实习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