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022-06-1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钢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大垮预应力混凝土连续钢构桥梁施工技术

摘要:近年来,为了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我国大力发展桥梁工程建设。大垮预应力混凝土连续钢构桥梁施工是桥梁工程施工中的重要施工技术,对于保证工程建设的安全和质量发挥着重要作用,要不断对施工技术加以完善,促进桥梁工程建设的发展。

关键词:大垮预应力混凝土连续钢构;桥梁;施工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升,我国的桥梁建设技术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就桥梁建设的施工工艺而言,预应力混凝土连续钢构是经济、安全、实用的新型施工工艺,具备清晰的基本设计理论,并且具备占地规模小,施工安全等特点,是桥梁建设中的科学施工方式。

1预应力混凝土连续钢构桥梁概述

近年来,我国在各地相继建设了数量众多的新型桥梁,这极大的促进了我国桥梁建设的发展,在这些桥梁建设中,预应力混凝土连续钢构是一种新型的桥梁建设工艺,这种新工艺占用的实际空间是非常有限的,对于其他环节的施工产生的影响也比较小,实际操作起来更加的方便快捷,这种新工艺很好的满足了混凝土连续钢构桥梁施工建设的许多特点要求,对于提高桥梁的实际适用性和加快我国桥梁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预应力混凝土连续钢构桥梁,是一种比较复杂的桥梁,在实际的施工中有非常多的环节和流程,是一种典型的钢构桥梁,也是一种连续不断的桥梁,在实际的应用中把这两种桥梁的受力特点进行了充分的体现。这种桥梁的主梁是以连续桥梁为主,两侧的薄壁桥墩则起到了很好的固定支撑作用。预应力混凝土连续钢构桥梁相比较其他桥梁来说,具有自身非常明显的特点,同时,还综合了其他类型桥梁的许多特点,在当前各种桥梁施工建设中,日渐成为主体组成部分。从实际的施工特点来看,预应力混凝土连续钢构桥梁整个作业流程变得比较简单,在实际施工或者建成后出现变形走样的可行性大大降低,并且这种桥梁自身的坚固性是非常强的,在标准吨位范围内的车辆在桥梁上行驶的时候是非常平稳的,并且桥梁没有伸缩缝,整体的桥梁养护检修费用明显的降低,为桥梁施工、管理的一方创造了更多的经济效益。预应力混凝土连续钢构桥梁是当前及今后桥梁建设的一个必然趋势,随着理念的深化和技术的提升,将会实现更大的发展和进步,首先,由于该桥梁具有没有伸缩缝的特点,围绕着这个基本特点,桥梁的各个方面将会得到更好的优化和完善,整体的性能也会在现有的基础上不断的提高,更好的满足今后大跨度桥梁的实际建设要求,对于整个桥梁事业的发展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2大跨径连续桥梁施工技术

2.1基础施工

2.1.1深水承台施工

实际施工中,对孔桩间距应严格控制,防止其受水壓与水流的影响,当前钢吊箱与钢套箱是深水承台经常使用的方法。开展钢吊箱施工时,把吊箱吊装至水中的规定位置,之后在水下实行封底施工,准确定位承台;开展大型深水钻孔施工时,承台所在区域的土体比较松软,水流速度较快,钢吊箱平面距离河面较大,为提升施工的安全水平,把顶板安装在筒顶位置并固定钢吊箱。

2.1.2地下连续施工

在大跨度连续桥中地下连续墙是建设基础,具体包括钻孔、清孔、下放钢筋笼和浇筑混凝土等施工内容,期间不会产生较大的噪音,振动不大,有较强防渗能力和耐磨性。

2.1.3大型沉井施工

对定位提出较高的施工要求,器材所需尺寸较大,通常为钢混合方式,具体施工内容包括清理、清底和放置钢壳,其中需准确定位钢壳,提升沉井施工水平。

上部结构施工梁段施工,一般用悬臂施工技术围绕主梁梁段开始施工,另外有混凝土箱梁与支架现浇结合施工,通过分块浇筑技术减少裂缝,主梁是整体式箱梁时可选择整体的浇筑方法;斜拉桥斜拉索施工,牵引力可将斜拉桥拉索作为支撑点,施工普遍选择张拉或梁段牵引方法,具体借助桥面吊机与梁端引导设备统一推进云顶,相应减少悬臂的前段荷载,有效控制拉索的弯曲半径。

2.2上部结构施工梁段施工,一般用悬臂施工技术围绕主梁梁段开始施工,另外有混凝土箱梁与支架现浇结合施工,通过分块浇筑技术减少裂缝,主梁是整体式箱梁时可选择整体的浇筑方法;斜拉桥斜拉索施工,牵引力可将斜拉桥拉索作为支撑点,施工普遍选择张拉或梁段牵引方法,具体借助桥面吊机与梁端引导设备统一推进云顶,相应减少悬臂的前段荷载,有效控制拉索的弯曲半径。

3施工质量控制探析

3.1预应力体系的施工

对预应力系统进行施工时,必须等混凝土混合的时间超过7天之后,并且需要混凝土所具备的强度能够满足相关的设计规定要求,这样才能够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对张拉工艺进行有效试验,以明确预应力钢束张拉所具备的吨位和初应力,而坚持负荷的时间需要满足相应规定的标准,这样才能够为施工的顺利进行提供确切保障。正式施工过程中,需要对安全性、可靠性高的锚具进行选用,并且需要确保锚具的制作十分简便,质量确保合格,才能够进行应用。对预应力钢束进行封锚之前,施工人员需要对防锈剂进行涂抹,以有效的预防生锈,并且需要对锚头孔进行有效整理,确保锚头孔的干净。对浇筑工作进行开展时,需要应用具备低收缩性的混凝土实施浇筑。预应力孔灌浆通常具备着较高要求,需要对灌浆过程中的饱满度进行有效把控。

3.2刚构连接技术

大跨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桥梁施工中,在对钢架结构进行连接时,主要的方法为焊接法,这种方法对于焊缝的处理极为重要。对于焊缝质量的控制一般是依靠不断检测和测量来保证的,如磁粉探伤、射线和超声波探伤等,严格检测,在发现焊缝问题时立即处理,必要时进行返工,直到达到相应的设计标准。

3.3结构的线形控制

在桥梁的施工中,整体的造型在最初设计就已经完成,但施工过程中,很多工序处理不善就会导致结构变形问题的出现,严重影响桥梁的整体线形结构,包括平面和竖向线方向,前者控制主要通过控制桥梁各部位的轴线设置,后者要根据各部位的连接和起伏量来控制,难免有误差,但要使其保证在合理的范围内。

4结语

综上所述,大跨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桥梁施工技术在我国的桥梁建设中应用十分广泛,但是目前也依然存在很多的技术难点和困难,必要的技术分析和控制显得极其重要。希望本文能对相关技术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预应力混凝土连续钢构桥梁施工质量控制探析[J].王成花.低碳世界.2017(3).

[2]预应力混凝土连续钢构桥梁施工质量控制探析[J].党彪.中华民居(下旬刊).2018(12).

[3]江湧,汪双炎.大跨度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桥梁施工关键技术研究[J].桥梁建设,2018(S2):103~106.

(作者单位:中铁七局集团西安铁路工程有限公司)

作者:郭永峰

第2篇:爆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预控措施:

1、爆炸作业基本规定

(1)使用的爆破器材的单位,必须到工程所在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可使用。

(2)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爆破员必须持有县(市)级以上公安局发给的《爆破员证》及《火工品使用领取卡》方可上岗作业,对爆破员应进行定期考核,发现不适合继续从事爆破作业的,应收回《爆破作业证》及《火工品使用领取卡》,爆破员因工作变动,不再从事爆破作业时,应收回《爆破作业证》及《火工品使用领取卡》。

(3)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有安全员到达现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后,方可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4)进行大型爆破作业,必须事先将爆破作业方案报县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并征得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同意,方准爆破作业。

2、禁止爆破作业的规定

(1)有冒顶或边坡滑落危险;(2)支护结构与设计有较大出入或工作面支护损坏时;(3)距工作面20m内风流中沼气含量达到或超过1%,或有沼气突出征兆;(4)工作面有涌水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5)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无有效防护措施;(6)危险区边界上未设警戒;(7)光线不足或无照明;(8)未做好准备工作时;(9)在大雾天、雷雨天,禁止进行地面和水下爆破,需在夜间进行爆破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工程所在地地方主管部门批准。

3、装药工作必须遵守的规定

(1)装药前应对峒室、药壶和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2)大爆破装药量应根据实测资料的校核修正,经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3)使用木质炮棍装药。装起爆药包、起爆药柱和硝化甘油炸药时,严禁投掷或冲击;(4)深孔装药出现阻塞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柱等敏感器材前,应采用铜或木制长杆处理;(5)装药过程中,禁止烟火和使用明火照明;(6)禁止使用冻结的或解冻不完全的消化甘油炸药。

4、填塞工作必须保证填塞质量,峒室、深孔或浅眼爆破作业禁止使用无填塞爆破(扩壶爆破作业除外);()2禁止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3)禁止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4)禁止在深孔装入起爆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5)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或药柱中的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或电雷管脚线。

5、爆破后的安全检查

(1)爆破后,爆破员必须按规定的等待时间进入爆破地点,检查有无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2)爆破员如果发现冒顶、危石支护破坏和盲炮等现象,应及时处理,未处理前应在现场设立危险警戒或标志;(3)只有确认爆破地点安全后,经当班爆破班长同意,方准人员进入爆破地点;(4)每次爆破后,爆破人员应认真填写爆破记录。

6、爆破警戒与信号

(1)爆破工作开始前,必须确定危险区的边界,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2)地面爆破应在危险边界设置岗哨, 使所有通路经常处于监视之下,每个岗哨应处于相邻岗哨视线范围之内.地下爆破应在有关的通道上设置岗哨,并挂上“爆破作业危险区,不准入内”的标志。爆破作业结束后,应经过充分通风,方可取回标志。

(3)爆破前必须发出三次代表不同意义信号,使危险区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或看到,应使全体施工人员和附近居民事先知道警戒范围、警戒标志和声响信号的意义,以及发出信号的方法。

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所有与爆破无关人员应立即撤到危险区以外,或撤至指定的安全地点。向危险区边界派出警戒人员。

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确认人员、设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方准发出起爆信号。根据这个信号准许爆破员起爆。

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未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前岗哨应坚守岗位,除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的检查人员以外,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接触警戒信号。

7、盲炮处理 一般规定

①发现盲炮或怀疑有盲炮,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若不能及时处理,应在附近设明显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②难处理的盲炮应请示爆破工作领导人,派有经验的爆破员处理,大爆破的盲炮处理方法和工作组织,应由指挥部总工程师批准。

③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应在危险区边界设警戒,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他作业。

④禁止拉出或掏出起爆药包。

⑤电力起爆发生盲炮时,须立即切断电源,及时将爆破网络短路。

⑥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未判明爆堆有无残留的爆破器材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⑦每次处理盲炮必须由处理者填写登记卡片。⑧处理裸露爆破的盲炮,允许用手小心地去掉部分封泥,在原有的起爆药包上重新安置的起爆药包,加上封泥起爆。

8、露天爆破 一般规定

①露天爆破需设人工掩体时,掩体应设在冲击波危险范围之外,其结构必须坚固严密,位置和方向应能防止飞石和炮烟的危害。

②露天爆破后须经安全人员认真检查工作面安全情况,确认爆破地点安全,才准恢复作业。

③雷雨季节宜采用非电起爆法。

④在爆破危险区域内有两个以上的单位(作业组)进行露天爆破作业作业时,必须统一指挥。

⑤同一区段的二次爆破,应采用一次点火或远离起爆。 ⑥为防止人员陷入爆破后空穴,爆破必须设置明显标志并经安全检查,确认无塌陷危险后,方准恢复作业。 特殊情况下,允许将爆破后剩余的零星或少量爆破作业器材,在爆破工作领导人的监督下就地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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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夜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职责:

1、一般夜间施工指为完成一般施工生产工序,如模板、钢筋、土方工程等 安排的夜间施工,工作时间为晚 8:00~晚 11:00。

2、 项目专职安全员: 对班组及电工等相关人员进行夜间施工的安全交底,并在夜间施工开始前进行照明、安全防护的专项检查,提供专项培训,并在施工中进行安全监督。

3、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对班组夜间施工进行专题技术交底。

4、施工员:督促施工班组落实夜间施工的安全措施,保证安全和施工质量。

5、电工及相关配合部门:按指导书提供足够的符合现行规范、安全规定的 照明和其他防护措施,保证安全。

6、库管、材料员:保障夜间施工物质,材料的供应。

7、急救员:对一般轻伤进行救治处理,对超出处置能力的及时联系医院。

二、夜间施工准备

1、所有夜间作业人员须进行安全培训,并通过进场安全教育及考核。

2、所有夜间作业人员均应能胜任工作,有夜盲、高血压、癫痫病、心脏病 等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及生理缺陷的人员不得安排夜间施工; 生病及酒后人员也 不得安排夜间施工。

3、所有夜间作业人员都必须按本工程的要求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尤其是反 光衣,焊工作业需佩戴焊工手套,特殊防护服,焊工防护眼镜;电工移动电缆需 佩戴绝缘手套。

4、有夜间施工时,在白班下班前应完成夜间施工的准备工作,夜间施工开 始前 10~30 分钟,安全员应完成施工区域的安全巡检(如机械、照明、通讯等) 。 检查符合夜间作业要求,方可进行施工。未符合要求,整改合格后,方可施工。

5、各施工员、班组应在夜间施工作业开始前清点本班组人数,并作口头安 全交底,下班时清点人数,保证本班组作业区域所有参加夜间施工人员全部到齐 后,统一列队下班。

6、夜间作业人员白天需充分休息,不得疲劳作业,夜间需提高警觉性。

三、夜间施工注意事项

1、夜间施工时,做到晚交班早点名制度,应根据作业内容,制订周密的安 全措施,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到人;

2、所有参加夜间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夜间作业安全措施,安检人 员进行监督、检查落实; 尽量避免同一作业范围内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 如确需交叉 施工时,必须细化作业范围,采取防止交叉施工安全问题的针对性措施。

3、施工前由专人负责检查确认照明设施配备齐全完好,作业车辆状态良好, 运转正常;

4、当晚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提前在白天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发现有质 量问题的及时更换;

5、夜间施工必须加强防护,必要时增加信号传递员,保证施工地点与防护 人员联络畅通;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有专人看护,确保用电设备及人身安全。

6、夜间施工作业必须由作业负责人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并随时与防护人 员保持联系;各道工序夜间施工时除当班的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到位外,还要建 立治安主管人员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解决。

7、夜间施工作业结束后施工负责人必须对作业现场认真检查,确保线路畅 通;作业前和收工时要清点人员,人不到齐不准离开原地,作业中也要随时保持 联系;

8、夜间施工机械车身必须贴有有效的反光标志;

9、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作业,严禁超速、超载、超限、超高行驶或施工;

10、强化驾驶员安全责任意识,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做到 文明驾车、礼貌行驶宿舍、确保行车安全;

11、夜间施工时,要尽量减少噪音污染,施工时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有关的保 证措施进行。

四、夜间施工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夜间施工的照明在安装好后必须经现场检测,能达到施工照明要求。夜间作 业的工人必须保证有足够的休息,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8 小时。夜间施工的各 工序除满足白天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满足如下要求:

1、土方开挖 作业范围内拉警戒线和设置反光标志,无关人员严禁进入现场,车辆应按规 定速度行使,有专人指挥。 沿开挖线路每 30m 设一有安全防护罩的碘钨灯供场区照明;机械开挖时挖掘作业总照明以挖掘机自带灯为主,局部辅以手持式电筒照明。在挖掘机作业时回旋 范围内禁止人员进入,挖掘机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需进入回旋范围查明地下有关情况时,挖掘机应处于停止作业状态,必要时应熄火。

2、筑堤施工 夜间筑堤施工现场照明度保证施工要求,铺料填筑应严格控制层厚,压实度 达到设计标准。施工人员必须穿着反光衣,车辆指挥人员除身穿反光衣外还需携 带手持电筒。

3、钢筋加工 利用工棚照明设施进行照明,区域照明辅以局部照明,保证照明度能满足施 工要求,没有照明死角,由安全员对施工范围进行安全巡查。

4、模板施工 夜间模板工程原则不安排高处作业,仅安排作业面<2.0m 的施工范围,梁、 板模在保证照明时,逐板向前推进,保证操作人员站立于平面模板上。

5、砼浇筑施工 在区域照明的基础上, 用防护罩的碘钨灯或手持式电筒对浇筑点进行局部照 明。

6、移动碘钨灯 碘钨灯必须有防护罩,灯位原则设置在工作区域以外,如施工原因必须在施 工区域设置,应尽量采用直线方式直接引入。电线用移动三角架架空设置,电线 穿越脚手架的部分用磁瓶固定。所采用的电线应无破皮、漏电现象,漏电开关检 查合格。如灯位需要移位,须由电工进行,严禁硬拽。每天下班后,电工应将相 关开关、插座断电、拆除移动电线、插座及灯具。

五、夜间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夜间施工时,工器具、设备(发电机)悬挂具有反光的黄色标志牌;

2、进入作业现场所有人员必须穿反光防护服装。

3、雷雨、大风天气禁止夜间作业,禁止夜间高处(陡坡、悬崖等)作业, 禁止夜间涉水(过河、鱼塘、水库等)作业;

4、公路交叉口或转弯处必须按要求设立警示牌,人员穿信号服;

5、夜间作业人员必须配备有效的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和应急药品(蛇药、 雄黄等) ;现场作业点必须在场地适当位置装足够的照明设备,保证整个施工场 地均有较好的照明,保证夜间施工有良好的照明条件。采用碘钨灯作为临时可移 动照明灯具,用于重要施工部位,作为对固定式照明的补充。大型设备作业时其 照明部件必须启动运转。作业人员可随身携带锂电 LED 帽灯,监护、巡视等人员 用手提式防爆探照灯或手电筒

6、夜间行动必须有 2 人或 2 人以上人员一起,禁止一人单独行动;

7、施工中的深基坑、开挖沟槽等临时工程,应设置围栏,行人、车辆等交 通要道必须设置反光警示、悬挂红灯示警标志。

8、公路营业线夜间施工时,必须按公路施工安全标志及设置的要求,设置作业标志和防护人员,夜间设置的照明设施应满足公路行车安全要求,避免干扰 行车信号;

9、做好夜间施工防护,在危险地段(临近深坑、水塘、河边、大桥)作业 地点附近设置警示标志,以提醒行人和司机注意,必要时并安排专人值守;

10、实施具有重大危险源的工程项目时,必须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预 案措施,做好随时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

六、夜间施工的环境保护措施

1、夜间施工现场周围有噪声敏感区域,必须对周围社区告知,必须时要取 得周围社区居民的谅解,使用的机械时尽量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必须采用大噪声的设备时,必须采用降噪措施。

2、在居民区附近进行夜间施工时必须了解当地相关部门对建筑工地监督管 理的规定,如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时,必须提前办理手续。

七、夜间施工安全应急保障措施

1、夜间施工照明及应急保障 夜间施工能见度较差,所以夜间施工照明是最重要的工作措施。主照明设施 采用 3kw 的高压镝灯,局部照明采用 1kw 有防护罩的碘钨灯,配备数量及位置 随工作进展调整,碘钨灯固定在专用灯架上。施工照明应从现场临电的末级箱中 的备用回路中引入专用开关箱。为防止突然停电等意外,电工、施工员、安全员、 急救员等每人须配备应急照明。筑堤工程有夜间施工时,夜间施工区域每 30m 左右设一盏有防护罩的碘钨 灯供应照明。供局部照明、施工区之间的照明灯具,在夜班结束后,应从开关箱中拆除, 第二天上班时收回库房。

2、监护人员安排 了保证夜间施工的安全,在有夜间施工时,项目部将安排下列人员进行现 场监护:

第4篇: 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一、用电管理:

⒈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⒉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绘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施工的依据。

⒊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

⑴ 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总配电箱(柜),分配电箱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⑵ 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⑶ 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⑷ 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⑴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⑵ 技术交底资料。

⑶ 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⑷ 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⑸ 定期检(复)查表(工地每月,公司每季进行一次)。

⑹ 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⒌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二、电工:

⒈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⒉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性能。

⒊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⒋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⒌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

⒍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带电作业要设监护人。

⒎按规定定期(工地每月、公司每季)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⒏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

三、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

外电线路: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⒈不得往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⒉安全距离:

⑴ 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不小于4m,1~10kv不小于6m,35~110kv不小于8m。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与机动车道≥6.0m。

⑵ 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

⑶ 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1kv以下为6m,10kv以下为7m。

⒊外电防护:

⑴ 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⑵ 带电体至遮栏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95cm,35kv应大于115cm. ⑶ 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30cm,35kv应大于50cm。

⑷ 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⑸ 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准施工。

四、供电路线:

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上或脚手架上等不稳固的地方。

⒈架空线路最少截面: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铝线≥16m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绝缘铝线不少于35m

,铜线≥10m

跨越铁路、 。

,铜线不少于16m ⒉电线接头:在一个档距内,每层架空线接头不得超过该层导线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一个接头,跨越道路、河流档距内不得有接头。 ⒊电杆档距:最大不超过35m,线间距不得少于0.3m,上下横担间高压与低压1.2m,低压与低压0.6m,(横担选用附表于后)。

⒋电杆及埋设:电杆应选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其稍径不得小于13cm,埋设深度为杆长的十分之一加0.6m。

⒌拉线:拉线宜用截面不少于Φ4×3的镀锌铁丝、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庆在45~30度之间,埋地深度不少于1m,钢筋混凝土杆上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装设拉紧绝缘子。

⒍室内配线: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少于2.5m,并采取防雨措施,室外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五、电缆线路:

⒈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⒉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⒊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⒋在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电梯孔等,并应靠近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楼不得小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1.8m。

六、配电柜(盘)、配电箱及开关箱:

⒈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柜(盘)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室内总配电柜(盘)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 配电柜(盘)正面的通道宽度,单划不小于1.5m,双划不少于2m,后面的维护通道为0.8m(个别部位不许少于0.6m),侧面通道不少于1m。

⑵ 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

⑶ 在配电室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距配电柜(盘)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⑷ 配电室门应向外开。

⑸ 配电箱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少于2.5m时采用遮栏隔离,遮栏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少于1.9m。配电装置的上端距天棚不少于0.5m。

⑹ 裸母线应涂刷有色油漆,并应符合下表规定:

母 线 涂 色 表

相 别 颜 色 垂直排列 水平排列 引下排列

A 黄 上 后 左

B 绿 中 中 中

C 红 下 前 右

D 黑

⑺ 配电柜(盘)应按规定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及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

⑻ 配电柜(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开关。

⑼ 配电柜(盘)上的配电线路开关应标明控制回路。

⑽ 配电柜(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⒉配电箱:动力配电箱与照明开关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用一个配电箱,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⒊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⒋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电工之家http://)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⒌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安装应端正牢固,箱下底与地面的距离在1.3~1.5m之间。移动式开关箱应装高在坚固的支架上,下底离地面0.6~1.5m。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⒍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并便于操作(间隙5cm)不得歪斜和松动。电线应用绝缘导线,剥头不得外露,接头不得松动。

⒎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分设。

⒏箱体的金属外壳应做保护按零(或接地),保护零线必须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⒐配电箱、开关必须防雨、防尘。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并要求上部为电源端,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⒑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七、电器装置的选择:

⒈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设备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熔断器的熔体应与用电设备容量相适应。

⒉总配电箱或分配电箱均应装设总闸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

⒊每台设备应有独立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一个电器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⒋现场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都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⒌购置漏电保护器必须是国家定点生产厂或经过有关部门正式认可的产品。

⒍对新购置或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使用一个月以上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验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⒎使用于潮湿和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⒏手动闸刀开关只允许用于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作直接启动。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起动装置控制。

八、使用与维护:

⒈所有开关箱门应配锁,专人负责,开关箱应标明用途所控设备。

⒉配箱、开关箱每月检查维修一次,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电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使用绝缘工具。

⒊送电操作过程: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停电操作过程: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特殊情况除外)。

⒋施工现场停电一小时以上时,应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

⒌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

⒍熔断器的熔体(保险丝)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规格的熔体或其他金属裸线代替。

九、照明: ⒈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⒉在正常湿度时,选用开启式照明器(一般灯具)。

⒊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⒋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安装与危险场所等级相适应的照明器。

⒌在振动较大的场所,选用防振型照明器。

⒍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合格,不得使用绝缘老化工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⒎在特殊场所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压不大于24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和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器内工作照明灯电压不得大于12V。

⒏在单相及二相线路中零线与相线截面相同;在三相四线制线路中,当照明灯为白炽灯时,零线截面为相线二分之一,当照明灯具为气体放电灯或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⒐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零。单相照明回路的开关箱(板)内必装设漏电保护器,实行左零右火制。

⒑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不低于2.5m。

⒒罗口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火线(相线)应接在中心触头上,零线接在罗口相连的一端。

⒓暂设工程的灯具宜采用拉线开关,拉线开关距地面2~3m,其他开关距地面高度为1.3m,与出入口的水平距离为0.15~0.20m。严禁将插座与搬把开关靠近装设,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

⒔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

⒕不得把照明线路挂设在脚手架以及无绝缘措施的金属构件上,移动照明导线应采用电缆线,不宜采用其他软线。手持照明灯具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零线严禁通过熔断器。

十、接地与防雷:

接地接零:

⒈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心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取接零保护系统。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配电室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⒉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好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⒊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不作它用,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⒋保护零线使用铜线不少于10mm2 ,铝线不少于16mm2 ,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可用不少于mm2 绝缘多股铜线。

⒌保护零线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以前为黑色),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⒍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欧。

⒎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

⒏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不宜采用罗纹钢。

⒐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铁、镀锌铁管、或圆钢、长度1.5~2.5m,露出地面10~15cm,接地线与垂直接地体连接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禁止采用绑扎的方法。

⒑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防 雷:

⒈施工现场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屏蔽范围以外,应安避雷装置。避雷针长度为1-2m,可用Φ16圆钢端部磨尖。

⒉避雷针保护范围按60°遮护角防护。

⒊本省范围井字架等机械高度超过20m附近无防护的均应按装避雷针(接闪器)。 附:

架空线路与邻近线路或设施的最小垂直距离(m)

最大弧垂与地面 同杆架设下方的广播线路通讯线 最大弧垂与暂设工程顶端 与邻近线路交叉

施工现场 机动车道 铁路轨道 1KV以下 1-10KV 4.0 6.0 7.0 1.0 2.5 1.2 2.5 铁横担角钢型号选用表

导线截面(mm2) 低压直线杆角铁横担 低压承力杆角铁横担 二线及三线 四线及以上

16~50 ∠50×5 2×∠50×5 2×∠63×5 79~120 ∠63×5 横担长度选用表(m) 横 担 长 度

二 线 三线、四线 0.70 1.50 2×∠63×5 五 线 1.80

∠70×6

第5篇: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控制或消除项目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各项施工任务安全、顺利地完成,根据项目施工特点,特制订本制度。

一、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各班组负责人向班组成员布置工作时应进行安全交底。

二、在工程开工前,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向项目部管理人员、各班组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根据工程任务特点,向项目各施工队伍进行相应工种安全技术交底。

四、施工队伍进行施工时,施工队负责人根据工程施工部位有针对性向班组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五、对于施工队新进工人及项目部新进员工,要及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六、每天工作前,进行5分钟的安全交底学习,专职安全员及施工队班组长根据具体施工任务进行有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弄清关键部位,安全施工和操作要点,然后分工明确任务和相互配合关系,建立安全责任制,确定安全保证措施,保证顺利地完成施工任务。

七、安全技术交底采用文字图表形式或者示范操作形式,视工程施工复杂程度和具体交底内容而定,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有文字依据履行签名程序。

八、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6篇:吊篮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

(一)操作方法

1、工作时先接通电源,将电源开关打开。

(1) 左右提升器同时运作:

将转移开关拨至中间位置,按操作开关按扭,左右提升器同时上升或下降。

(2) 左或右提升器单独运作:

将转移开关拨至左面或右面,按操作开关按扭,提升器即可单独上升或下降(单吊点吊蓝除外)。

2、停止工作时应断开电源,若暂停工作,关闭电器箱上应急开关即可。

(二):吊蓝的检查

在每次使用前必须检查下列各项:

1、缆线及各个连接插头、插座、应无破损、漏电等现象,指示灯及蜂鸣器工作正常。

2、按动各开关按扭,应无异常。

3、按动两端开关,蜂鸣器应能鸣叫并且平台停止运行。

4、提升器与平台应可靠连接,无移位、开裂、脱焊等异常现象。

5、钢丝绳应无断裂、磨损、腐蚀等异常现象。

6、平台上各紧固件,焊点应无断裂、破损、松开、脱焊等异常现象。

7、悬挂机构各部件应无开裂、脱焊、紧固件松动、加强绳松弛等异常现象。

8、提升器应有良好的润滑,不得有水或腐蚀性液体进入机内。

9、提升器运行时不能有异常噪音和产生怪味等异常现象。

10、平台加额定载荷提升至离地1m处,停止后应无滑落现象,手动松开制动装置应能匀速下降,其速度应≤15m/min。

11、安全绳安全锁开锁状况下应能自由通过。

12、在离心式安全锁上部用手向上猛然拉动安全绳,安全锁应能锁定钢丝绳。将工作平台倾斜时,防倾斜安全锁应能锁定钢丝绳。

13、安全锁手动触发手柄可靠,防倾斜安全锁摆臂等各种转动部件应转动灵活。

二、吊篮操作安全规范措施

1、吊篮操作制度

(1)接通电源,将转接开头拔至中位,按动上行按钮工作,工作平台上运行。放开按钮,工作平台运行停止,反之亦然。

(2)工作中工作平台出现倾斜,将转换开关拨至较低的一端,直至水平,两侧高差不超过 1

15cm。

(3)当工作平台限位开关触及限位挡块后,工作平台停止运行。报警电铃鸣叫,按动上行、下行按钮,使之脱离。

(4)当工作平台发生断电,应关闭电源开关,若需将工作平台降回地面,可取出滑降手柄,放入电机上方螺方孔内,向上抬起手柄,工作平台匀速下降,放松柄工作平台停止下降。

(5)高处作业吊篮必须专业技术人员专人操作,维护和保养。

(6)进入平台必须佩安全带,平台内的荷载应分布均匀,提升机、安全锁严禁带病工作。

(7)在工作中严禁触动滑降装置及安全锁刹车,工作平台出现倾斜应及时调整,柜架不断裂、破损、脱焊等异常现象,配重放置正常,无缺少。

(8)提升机工作正常,使用前检查电机制度安装装置是否正常,提升机开动时应无异常响声及其它异常现象。

(9)安全锁工作符合规定。

3.吊篮检查制度

(1)使用前检查

(2)电缆线及各连接接头、插座应无破损、漏电等,电铃、限位开关、应工作正常。

(3)提升机与工作平台连接可靠,安装架无开裂,焊接无异常现象,安全锁与工作平台连接牢固。无开裂,脱焊等异常现象。

(4)钢丝绳无断裂、腐蚀等异常现象,连接牢固。

(5)工作平台、悬挂机构、扣紧固件,随时注意运行情况,及时清除事故隐患。

(6)安全钢丝绳不得弯曲,不得粘触油类杂物,工作钢丝绳不得粘有砂浆、杂物。若有断丝、乱股、开裂、磨损、腐蚀等,必须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更换。

(7)吊篮使用现场距离整机10m范围内,不得有高压线及高压装置。

(8)工作平台在空中时严禁拆,发生故障时应由专业人员在落实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执行。

(9)吊篮不宜在酸碱等腐蚀环境和雷雨、大雾及六级风以上环境工作。

(10)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安全锁在规定期限内,必须进行维修保养检查。

(11)使用结束后,关闭电源,锁好电器箱,还应做好防雨措施,避免雨水进入电器箱、安全锁。

4、吊篮操作规范

(1)吊篮必须由经技术培训合格的人员操作、维护、保养。

(2)进入吊篮人员工必须按有关规定扣安全带、戴安全帽。

(3)吊篮必须保护接地,工作平台严禁超载,平台内的荷载应该均匀分布,提升器、安全锁严禁带病工作。

(4)平台在正常使用时严禁手动制动电动机刹车及用安全锁刹车,以免引起意外。

(5)吊篮使用时操作人员应随时注意平台运行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工作平台运行至限位开关后,平台自动停止,同时峰鸣器报警,此时应及时降低平台,使限位开关脱离限位块。

(7)当工作平台倾斜时应及时调整,两端相关不得超过15cm.

(8)工作时断电,应首先关闭电源,若需工作平台降回地面,可用专用手柄同时操作电磁制动器使平台缓慢降至地面。

(9)工作绳和安全绳不得曲折,应尽量避免砂浆、杂物污染。若开裂、断脱、变形、乱丝、腐蚀等现象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更换。安全绳不得接触油类。

(10)若在工作时工作绳断裂,篮内人员应沉着冷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撤离吊篮,维修人员进入篮内后应首先采取工作平台防坠措施,可将安全绳用钢绳夹头固定于工作平台上或用固定于楼顶的钢丝绳将工作平台拴住后,再将更换的钢丝绳穿过提升器,启动按钮,使工作平台运行,若能正常工作,则小心松开安全锁,脱开固定钢丝绳,开动吊篮下降至地面,经严格检查后,方能重新使用。

(11)吊篮使用应符合有关高空作业的规定,在雷雨雾大及六级风以上不准使用。

(12)距离高压线10cm范围内不得使用吊篮。

(13)吊篮不直接接触腐蚀气体及液体,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使用时应采取防腐隔离措施。

(14)安全锁在使用过程中需定期检查在机件转动部位适当润滑。注意安全锁标定的使用周期,安全锁不得擅自拆封。

(15)工作平台露天存放时,应做好防雨措施,尽量避免雨水进入提升器、安全锁和电气箱。

(16)钢丝绳卸下后,应围绕成捆妥善保存。

(17)吊篮应贮存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气体的库房内。

(18)电动吊篮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在三层以上,上下人员及物料,以防坠人和坠物。

5.管理制度

为便于吊篮的统一管理,本公司将派遣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常驻工地,进行现场辅导。

(1)吊篮要实行定人定岗制,即每台吊篮要有固定操作手,任何人在没有经过设备管理人员的允许,不得私自使用其它人的吊篮。

(2)操作手必须爱护自已吊篮,做到有故障、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回报给管理人员。

(3)吊篮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守吊篮的安全制度。

(4)在没有经过设备管理人员、维修人员的允许,任何人无权私自拆卸或命令他人拆卸吊篮。

(5)任何人无权私自拆装吊篮。在需要拆装吊篮时,项目部必须提前通知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经过管理人员的批准,在设备维修人员的指导下拆装吊篮。

(6)任何人不准私自移动吊篮,在需要移动吊篮时,项目部必须提前通知设备管理人员或维修人员,在管理人员批准的情况下,由维修人员指导移动吊篮。

(7)吊篮由设备管理人员统一调配。

6.吊篮作业安全交底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措施及设备、机具的安全操作等有关规定,确保安全,吊篮操作人员须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应购买保险,非工作人员严禁上吊篮。

(2)每次上岗和启用设备前,首先检查设备、机具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其次穿戴好必须的劳保用品(系好安全带、自锁器,戴好安全帽),衣着便衣,禁止穿硬底鞋、拖鞋、喇叭裤,严禁赤脚。

(3)吊篮的拆卸搬运,架设装配和纵横移位时,一定要按有关规定和顺序进行。

(4)吊篮启动前应有警示动作,升降时两人要相互配合,同时操作。

(5)工作期间集中思想,严禁说笑和打闹、打瞌睡、应由专人开动吊篮。

(6)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品,材料、工具应搁置稳当,防止掉落。吊篮操作地面范围内严禁闲杂人员走动。

(7)未经负责人批准,严禁任意拆除架上设施及安全装置。

(8)吊篮不得超载(具体载重由机修工决定)

(9)遇雷雨、大雾或六级以上的大风等恶劣天气禁止登高作业。

(10)施工完毕,必须切断电源,将吊篮放在安全地带,放平,垫稳,保护好电机。

7.吊篮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1)为加强对吊篮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防止工作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5 306-85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2)上述办法适用于公司一切特种作业人员,如吊篮操作,空压机操作,上脚手架作业等。

(3)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证,方可进行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复审考核。

(4)规范特种作业人员范围为:

①吊篮操作人员:指从事吊篮拆、装、运行及调试、检验作业等。

②空压机操作人员:指从事空压机的移动,开机及装拆风管等。

③登高架设作业人员:指从事建筑施工两米以上(含两米)的脚手架,拆除和登高进行施工。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以上,五十周岁以下,具有本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操作技术基础知识及实践经验,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6)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7)培训的方法,可采取多种方式培训。

①厂家进行培训指导。

②项目部有经验和技术的人员进行指导。

③工程部设备管理人员指导培训。

(8)培训的时间和内容,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的有关规定而定,培训方法和计划由工程部进行安排。

(9)现操作的熟练人员,已进行过培训、考核的可不再进行培训。

(10)特种作业人员须由各项目部指定的,具有无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的证明,方可向工程部设备管理人员报考,具体考核事项由设备管理人员安排进行。

(11)考核内容由厂家和工程部制定,考核内容分为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份,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都必须达到合格要求。

(12)操作证吊篮设备厂家统一安排发放,并加盖签章,操作人员不得私自涂改或转让。

(13)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证后,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复审。

(14)复审工作由工程部设备管理人员或其项目部进行。

(15)复审内容:复试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进行体格检查,对事故责任者检查。

(16)复审不合格者,可在一个月内申请再次复审,仍不合格者,收缴操作证,凡未经复审期满后不得断续从事吊篮操作。

(17)在两个复审期内,做到安全无事故的吊篮作业人员,经项目部审查,报工程部后,可以免试,但不得连续免试。

(18)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有显著成绩的特种作业人员,将事迹记入核实中,并给予奖励。

(19)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的吊篮操作人员,工程部或其它部门根据违章或事故情况进行

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并扣留操作证,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防雷雨台风措施

六级以上大风或雾天、雨天停止吊篮作业。

每天收工后,对电机要作好防雨保护措施。对晚上吊篮不能落地时,要采取固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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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钻探施工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前要认真分析地质钻探资料,遇到厚的砂性土层、流沙层、淤泥层要首先定出加固措施,然后再进行具体操作。对施工中常遇到的问题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和解决办法。

2.施工临时用电工程必须实行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以及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系统。确保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电保护器,并经常检查电线和漏电保护器是否完好。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上班前不准喝酒,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整齐,戴好安全帽,不得赤脚、穿拖鞋、打赤脚工作。

4.高空作业必须挂好安全带,禁止上下同时作业。

5.各类机械设备安装、牢固、周正、水平,钻塔安装与拆卸应在机长统指挥下进行,严格按钻探操作规程作业,塔上塔下不得同时作业。拆卸钻塔应从上而下逐层拆卸。

6.在钻具下入钻孔途中遇阻时,用管钳转动钻具但吊卡必须吊住钻杆。 7.回次终了时,必须用升降机将主动钻杆提上孔口,不得边用卡盘,边用管钳别,以防管钳打滑伤人。

8.提下钻不能猛提猛放,孔内卡钻更不得强行起拔,应用震动或转动等方法提升。

9.不得将手置于钻具、取土器底部或用手托。起拔垫叉时不得将手拿在垫叉下面。

10.不使用扭伤错股的钢丝绳,钢丝绳上的断头刺应削掉,断头达1月时不得继续使用。

11.弯曲及裂痕未经修复的钻塔不得使用,各部、零件均应保持完整无缺,起钻时应随时注意塔架的负荷能力。

12.钻塔场地应进行整平,以防设备及钻塔倾斜,木质台板厚度不得小于60毫米。

13.锤击套管不能用手扶套管打箍,在打吊时不准用手扶吊锤杆,同时必须安装冲击把手。

14.用钻杆撬起钻具时不得用胸口或腹部向下压钻杆,不使用有伤痕的撬杆。 15.定期对机具进行检查,对摩损部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16.水上钻探作业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水上施工前,应接受水上安全教育。

17.船舶或平台两侧,设置牢固的护栏,上下平台或船舶的人行梯须安全稳固,并经常检查是否有松脱损坏情况谨防人员落水。

18.在稻田和泥泞的场地上施工,操作人员应穿长筒胶鞋,严禁打赤脚,以防伤脚或触电。

19.所有设备迁移,必须先切断电源总开关,严禁带电移位。

20.雷雨、暴雨、雾等天气禁止钻探设备的安装、拆卸、搬迁等施工作业。必须与外电架空线路保持规范要求的最小安全距离。

21.所有从事工程地质钻探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地质勘探安全规程》、《岩心钻探规程》中的有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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