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规划

2023-06-20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青县规划

青县中小学教师培训规划

2010年-2014年

青县中小学教师培训规划

为培养和造就一支师德高尚、具有现代教育思想、掌握现代教育手段、富有创新实践能力、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促进青县教育事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在2005-2009年继续教育周期中,我们确立了以科学发展观统揽教育工作全局的指导思想,树立了尊重教师、依靠教师、服务教师的理念,把满足教师终身学习和全面发展的需要,把维护和保障教师的切身利益,作为开展中小学教师培训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坚持教师培训面向基础教育、适应基础教育和服务基础教育的方向,重点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经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效管理以及各级培训机构、各中小学校和教师的共同努力,我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在理顺管理体制、规范制度建设、加强基地建设、保障经费投入、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实效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尤其是我县以贯彻落实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为契机,围绕构建与青县现代化大都县地位相适应、满足教师终身学习需要的开放、高效的中小学教师远程教育体系,探索以远程教育为抓手、全面构建新型的区域性教师培训体系方面有了突破性的进展,逐步形成网络远程教育、校本培训和面授培训三头并举的继续教育工作格局。广大教师树立了终身学习的理念,师德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新课程培训为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全面推进、信息技术培训为教育信息化的推进提供了思想观念和师资方面的支持,学历达标和学历提升培训使中小学教师学历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能较好地适应新课程改革的需求,为我县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十一五”时期是我县迅速提高综合竞争力、全面推进现代化大都县建设的战略机遇期,也是我县教育发展的重要时期,我县教育的发展正逐步实现由“满足型”向“优质型”转变,由“小教育”向“大教育”的转变,由“教育大县”向“教育强县”转变。青县教育将在提升教育质量、保证教育公平、提高办学效益等方面加快改革与发展的步伐,这对教师专业化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给教师继续教育带来了更大的挑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我县的教师继续教育还存在着亟待改革和完善的地方:高水平、高素质的骨干教师和校长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的教师培训尚不能更好地解决城乡、学校、学段之间的均衡发展;教师培训费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政策有待落实;县、区两级教师培训基地的管理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亟需完善;教师教育资源缺乏整合,各类教师教育资源服务教师培训、发挥综合效益还很不够;教师终身学习、专业发展的评价与激励机制还不够完善;我县教师继续教育的制度建设、管理体制、保障措施和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深化等。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化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以提高中小学教师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为宗旨,坚持“政府主导,倾斜农村,突出重点,开放创新”的工作原则,整体规划全县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以校本培训为基础,以现代远程教育为重点,整合培训资源,完善管理体制,优化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模式,突出教师队伍师德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的提高,加大骨干教

师的培养力度,大力支持农村教师的培训,加强县——学区——校三级培训基地建设,构建满足教师终身学习需要的开放式社会化的教师教育资源联盟,分层分类优质高效地实施新一轮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努力培养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素质良好、专业化水平高、区域均衡发展、胜任全面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要求的教师队伍,为我县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二)工作目标

1、健全和完善我县教师继续教育制度体系:制定和完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配套制度,规范教师培训机构和培训师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课程建设、质量监控、经费保障、激励约束机制等制度,使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建立教师终身教育长效发展的有效机制,激发教师专业自主发展的动力,打造教师终身学习文化,逐步形成终身教育的学习型社会。

2、整合和构建我县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联盟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 育基础设施,整合全县乃至全国的教师继续教育资源,构建服务全县中小学教师的学历培训和非学历培养的教师教育一体化培训联盟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调动各类教师培训机构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加强宏观管理和绩效监控,逐步建设标准化开放性的公共服务平台,为培训机构和学习者提供优质的学习资源和学习支持服务,高质高效地开展教师培训。

3、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的整体素质,建设一支高水平的骨干教师队伍:至2014年,幼儿园、小学教师基本达到合格学历,中学教师的学历达标率达到99.5%以上,职业教育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占96%,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的整体素质。至2014年,建设一支拥有百名名师、千名县级骨干教师和万名区县(级)骨干教师的高水平骨干教师队伍,使其在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中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4、规划和落实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优先发展的战略举措: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统筹规划,投入专项支持经费,通过多种形式大力扶持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使全体中小学教师享受公平优质的继续教育,促进城乡中小学教师均衡发展,协同并进。

二、任务与要求

(一)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培训工程

继续开展多渠道的中小学教师学历提高培训工程,加大学历培训与非学历培训相衔接的工作力度,整体提升我县中小学教师的学历层次。到2014年止,在全县中小学教师基本达到合格学历的基础上,幼儿园教师的60%应达到大专或以上学历,基本达到幼师专业毕业;小学教师的90%应达到大专或以上学历,40%以上应达到本科或以上学历;初中教师的85%应达到本科或以上学历;高中教师的25%要达到研究生水平(含学历、学位、研究生课程班);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达到50%(县属公办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60%);鼓励农村中小学教师积极参加学历提升培训,并给予经费上的支持。

(二)以教师专业化发展为导向的非学历全员培训工程

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是面向全县所有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教师的培训,是教师培训中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任务,必须以专业化发展为导向、师德为首、师能为主、新课程为核心组织培训,并针对教师不同的成长阶段、提供不同的培训服务,包括新任教师的入职培训,适应期教师的基础培训,发展期教师的充实培训,成熟期教师的提高培训,针对不同的职务和岗位,开展包括承担学校教育教学、教育管理和教学辅助等任务的各类人员在内的分类培训。教师在2010-2014年内必须参加不少于360学时的课程培训,其中选修网络远程教育课程培训不少于100学时,校本培训(含教研活动)不少于100学时,每人每年参加课程培训不少于72学时。

1、开展以教学技能为主的培训:新一轮全员培训的重点是以新课程为核心,以理论学习学科知识为基础,提高中小学教师课堂教学技能和实施新课程、素质教育的教师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我县中小学教师课堂教学技能、教育技术能力、教科研能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化成长,推进素质教育向纵深发展。

2、新课程培训,始终坚持“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并在新课程岗前培训任务基本完成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新课程培训工作,尤其是要针对新课程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开展专题培训,将新课程师资培训引向深入。

3、课堂教学技能培训,面向全体教师,立足岗位,贯穿素质教育思想,紧密跟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以上岗培训和跟进培训,远程培训和校本培训相结合(远程培训以理论知识学习为主,校本培训以技能培训、教学研讨为主),各有侧重地着力于教师课堂教学技能实训,将新课程理念转化为优质教学实践,有效提高中小学教师课堂教学技能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

4、教育技术能力培训,通过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有关规定,以教育部“教育技术培训促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化发展”的整体工作推进为契机,至2010年度基本完成全员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和考核认证工作,有效促进教育技术在学科教学中的应用,探索和建立通过教育技术提升教师学科专业水平、教育专业水平和实施新课程的能力水平的有效机制。

5、教科研能力培训,通过教科研理论学习、课题研究方法案例分析、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研究等活动,使广大教师掌握教育科研理论和方法,增强科研意识,提高他们的创新能力和科研素质。

(三)实施骨干教师梯队培养工程

加快我县以名师为龙头、中青年骨干为中坚、农村骨干为后盾的骨干教师梯队培养工作,结合新课程全面实施和各类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确定各类骨干教师培训的计划,确立目标定位和培训内容,拓宽渠道整合各类教师教育资源,探索骨干教师的多种培养模式,采用导师制、名校研修制、名师工作室、挂职锻炼、课题资助、成果出版、教学展示、教育论坛、组团出国学习、访问学者等形式,通过动态遴选后备人选,发现和选拔一批在教育特别是学科教学领域具有专长和培养潜质的较高层次人才,高起点、高层次、高水平地开展培养,着力造就一支有国际型、复合型、创新型、专家型的骨干教师,并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有计划地安排骨干教师参加带教、支教,承担县级培训任务,在指导别人的过程中加速其专业成长。

(四)农村中小学教师优先发展培训工程

将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放在全县培训工作的优先位置加以规划和落实,投入专项支持经费,支持增城、从化等偏远农村地区开展教师培训工作。积极利用我县中小学继续教育网络资源进行全员培训和校本培训,因地制宜,减免网络课程学费,继续推进农村中小学教师网络远程教育的工作;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和高中教师新课程培训力度,根据当地需要送培下乡;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区域内长期稳定的“校对校”对口支援关系,鼓励和支持县办学水平高的中小学与农村学校建立办学共同体及在中心城区省一级中小学校设立农村中小学教师研修工作站,通过“结对子”、“手拉手”、挂职锻炼、跟岗培训等方式培养农村骨干教师队伍;组织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指导农村区县培训机构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师培训活动,为当地培训机构的各类研究人员、培训人员能力的提高提供切实有效的支持。

(五)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程

随着中等职业学校的归属和管理关系的进一步理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质量成了职业教育发展十分重要的因素,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纳入整体规划中统筹考虑。今后几年,全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育科学类的学习以网络远程教育为主,学科专业类以集中

培训为主,加快校本培训的发展进程,按照专业大类建立若干个较为稳定的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一是有计划、分阶段地对现有中等职业学校的师资队伍进行全面培训,全面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教学与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二是鼓励基础课教师部分进行专业复合、学历提升的培训,成为既能上文化课又会讲专业课的复合型教师;三是对专业教师进行“双师型”素质的培训,要求专业理论教师基本达到本专业技能的中级工标准,使专业实训教师具有本专业专科层次毕业的知识理论水平,并通过参与企业生产活动积累实践经验,为实施理论与技能“一体化”教学奠定必要的基础。

(七)培训者队伍建设工程

继续加强培训者及培训管理者的培训,提高培训机构教师及管理者的整体素质。开设培训者研修班,分期分批选派培训者和管理者进行培训,保证专任培训教师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72学时,每年深入中小学不少于50个工作日,并纳入平时考核当中。通过理论学习、专题研讨、经验交流、课题研究、实践反思等形式,帮助培训者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养成良好的师德,建设一支理念先进,专业知识丰富,实践能力、指导能力和培训管理能力一流的专兼职相结合的培训者队伍,确保我县素质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顺利实施。

三、措施与保障

(一)加强领导,完善组织保障体系

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负责督促本校(园)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并提供保障条件,强化校长作为教师继续教育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具体负责教师的校本培训工作,充分发挥校本培训对教师专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二)内强基地,外联资源,整合和构建我县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体系和远程教育服务体系

1、加强学校建设。利用三年时间,从县财政局划拨的5%教师培训经费中争取资金,逐步建设微格实验室、多功能演播室、学术报告厅、教育心理实验室及更新和补充报刊、图书音像资料,使我县进校专业教室数量达到够用、适用,藏书达到1.2万册以上,图书音像等资料不少于1000小时,并达到三年内补充更新效率15%左右。另外,在进校现有计算机49台的基础上,抓住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的契机,争取在两年内配备计算机不少于80台,达到大屏幕投影仪、双向视频教学系统、不间断电源等标准化配置。此外,要适应新一轮教师继续教育的改革发展要求,改变思路,建立以策划实施县级培训为重点、以远程教学组织管理为根本、以教师教育科研为基础、以课程资源建设为动力的运作模式,提高培训质量。同时,根据我县实际,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发展思路,坚持以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为主要任务,加强自身队伍建设,按照“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的原则,形成上挂高校、下联中小学校的现代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充分发挥教师培训机构培训主渠道的作用。

2、远程教育服务体系是遵循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适应我县网络远程教育的发展,为培训机构和学习者提供优质的学习资源和学习支持服务。其主要任务是:按照网络远程教育教学支持服务的共性要求,建设技术先进、功能完善、具备学习管理、资源管理、教师管理、实施学习过程的支持服务等功能的教学服务与管理平台,提供基于计算机网络的远程学习环境及支持服务系统;根据培训机构的培训要求,协助其开展培训过程的支持服务、教学与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工作;保障教学资源的高效传输,促进教学资源的共享和优化整合;承担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机构委托的专项服务工作,并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定期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加大投入,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建立科学、规范的培训经费管理制度,力争实现与项目实效挂钩的培训经费滚动拨

付制度,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四)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实效

按照现代培训新理念,加大培训方法的创新力度。一是创新培训内容,倡导以师为本的理念,把教师作为培训的主体和重心,强调培训内容与个人职业生涯发展密切结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改进培训方法,实施多元、开放、互动的培训方式,以校本培训为基础、远程教育为载体,健全和完善远程教育培训、校本培训和集中培训三头并举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格局。三是加大课程资源的开发、管理和评价力度,根据素质教育改革要求与教师专业化发展需要,设计教师培训课程,做到按需施教。四是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对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及学员对教学情况的反馈评价,提高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质量。

(五)建立激励机制,激发教师专业自主发展的动力

建立有效激励机制,调动教师参加培训的积极性。把教师培训与人事制度改革、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和教师考核制度相结合,强化培训与教师资格认证、聘任、考核、晋升、奖励之间的联系。开展对全县中小学教师在2010-2014年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周期验证工作。继续实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周期验证制度,教师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必须提交继续教育证书。继续实行教师聘任的继续教育证书任期验证制度,学校聘任教师时,教师须提交上一周期继续教育合格任书,并保存于教师业务档案中。本周期内,有10%以上的教师未领取《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的,该校(单位)负责人两年内不能参加综合性评先。

(六)深化理论研究,强化教师继续教育的内涵发展

针对教师培训需求差异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机构多元化、培训手段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加强对教师继续教育的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加强教师继续教育的科学研究和改革实验,把握培训方向,保证培训质量,以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青县教师进修学校

2010年5月

第2篇:青县简介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概况

青县地处冀中东部,沧州北缘,位于东经116°34′至117°6′,北纬37°49′至39°16′,县境南北长41公里,东西宽48公里。东临渤海,南接沧州,北依京津,置于环渤海湾经济圈及京津塘经济技术辐射区内。京沪铁路、京沪高速公路、104国道、津保公路、沧廊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从境内穿过,京杭大运河纵贯南北。

青县现辖6个镇、4个乡、1个农场,345个行政村、5个分场。其中6个镇为清州镇、金牛镇、新兴镇、流河镇、木门店镇、马厂镇,4个乡为上伍乡、曹寺乡、盘古乡、陈嘴乡。

2009年完成地方生产总值103亿元,比上年增长12.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8.9亿元,增长42.2%;财政收入8.1亿元,比2008年增长25.9%,其中一般预算收入2.2亿元,增长44%,增幅在沧州各县市中排名第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5272元和5647元,分别增长13%和12.3%。

第二节 土地利用现状

2009年全县土地总面积99176.54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80821.8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1.49%;建设用地面积13661.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78%;其他土地面积4693.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73%。

一、农用地

全县农用地中,耕地面积65119.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5.66%;园地面积2675.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0%;林地面积2027.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4%;其他农用地面积10999.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09%。

质量较优的耕地主要分布在青县中西部和北部的乡镇,如曹寺乡、清州镇、流河镇等农业生产自然条件较好的地区,马厂镇和金牛镇耕地质量较差;园地主要分布在盘古乡,新兴镇和陈嘴乡等也有一定数量;林地主要分布在新兴镇、清州镇、曹寺乡和木门店镇。

二、建设用地

全县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11047.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14%;交通水利用地面积1888.82公顷,占

土地总面积的1.90%;其他建设用地面积724.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3%。

城乡建设用地中,建制镇面积1422.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3%;农村居民点面积8072.2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14%;采矿用地面积1552.9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7%。

其他建设用地为724.77公顷,占全县土地面积的0.73%。 建制镇、农村居民点、交通水利用地等在各乡镇范围内零散分布。采矿用地主要分布在北部的马厂镇和中部的清州镇。

三、其他土地

全县其他土地中,水域面积2575.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0%;自然保留地面积2117.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3%。

水域在各乡镇均有分布;滩涂沼泽主要分布在木门店镇、新兴镇;自然保留地主要分布在清州镇、马厂镇、曹寺乡、新兴镇。

第三节 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一、上轮规划主要指标落实情况

(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上轮规划确定到201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目标为65758.54公顷,根据2009年土地第二次调查结果,全县实有耕地面积65119.10公顷,比规定的耕地保有量目标多639.44公顷。上轮规划确定的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57265. 00公顷,到2009年末,全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7268.51公顷,比上轮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多3.49公顷。

(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

上轮规划确定1997-2010年期间全县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2222.30公顷,净增加耕地1822.30公顷,规划期内年全县实际补充耕地1653.77公顷,相当于规划控制指标的90.75%。

(三)建设用地

上轮规划确定2010年全县建设用地总规模29113.0公顷,规划实施至2009年全县建设用地实际规模27171.20公顷,上轮规划确定2010年全县城镇规模控制指标为2040.70公顷,2009年全县城镇用地实际规模1422.80公顷,相当于控制规模的69.7%。规划期内2006-2009年实际已批建设用地36.81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35.57公顷,占用耕地22.23公顷,在新一轮规划中予以扣除(具体批次见附表)。

(四)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

上轮规划确定交通和水利基础设施用地控制指标3834.7公顷,1997-2009年基础设施实际用地4122.90公顷,相当于规划控制指标的107.5%。

二、上轮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

青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经省政府批准实施后,对指导全县土地利用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效果:

(一)强化了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

上轮规划体现了国家严格保护耕地的要求,在规划实施期间耕地保护的力度大大加强,有效保证了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依照规划实行的农地转用审批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改变了以往只占不补的局面,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规模得到有效控制,对占用的耕地进行了等量优质补充。1997-2009年期间,全县耕地面积不断增加,到2009年底,全县耕地总量为65933.09公顷,其中基本农田占85.69%。

(二)保障了社会经济发展对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 青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的实施,对于建设用地的合理布局起到了有效的控制作用。上轮规划确定全县1997-2010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965.34公顷,基本保证了各类重点项目对建设用地的正常需求,为加快全县城镇化进程、提升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提供了用地保障。

(三)增强了按规划使用土地和管理土地的意识 全县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全面编制与实施,使土地利用和管理有规划可依;《土地管理法》对土地用途管制的

法律规定,将各项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法定原则,奠定了土地规划在土地利用管理工作中的龙头地位,增强了按规划使用和管理土地的意识。

(四)确立了规划在土地利用方面的宏观调控地位 规划确定了城乡建设发展规模和范围,对各类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和用地规模实行了总体控制,改变了建设用地缺乏总量控制、随意发展的用地局面。规划引导城乡建设集中发展、集约利用,促进了存量土地的盘活利用,有效地控制了建设用地规模。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引导全县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利用土地供应计划调控经济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参与宏观调控的力度方面大大加强。

三、上轮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

(一)建设用地现实需求与规划方案的矛盾比较突出 一是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和交通用地指标缺口大。规划实施期间,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和交通用地分别达到11047.90公顷和4122.90公顷,均相当于规划控制指标的107.5%。建设用地来源主要为农用地,由于对存量建设用地的挖潜改造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认识不深,因此,对于交通等基础设施和中小企业用地及农村居住用地的需求不能保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县经济发展速度。

(二)规划前瞻性不足,适应性不强

上轮规划在方案编制时过分强调刚性,弹性不足,对土地利用变化缺乏适应性。规划用地布局存在一些偏差,对土地利用变化趋势缺乏弹性调整空间。

一是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不尽合理,由于上轮规划在用地指标分配上采取了在各乡镇平均分配的办法,与近几年“三个集中”的用地发展思路不符,致使本县多个重点发展区位用地供需矛盾突出。

二是基本农田划定布局不合理。青县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为56500.97公顷,占耕地保有量的85.69%。城镇附近也没有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特别是工矿用地考虑不充分,从而限制了建设项目的实施,很多建设项目一上马就涉及占用基本农田,而在报批时往往受阻,从而使很多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镇建设严重滞后,阻碍了县域经济的发展,亟待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规划实施的权威性不高,总体控制作用发挥不充分

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时间较短,社会对规划重要性认识不深,出现了规划的法律地位高,但在实施管理中的随意性却相对较大的现象。一些行业用地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发展目标、统计口径、基期数据、规划期限等方面不一致,在土地利用规模上不协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合控制作用的发挥。

第四节 机遇与挑战

2010-2020年是青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将迎来以下发展机遇与挑战。

一、机遇

(一)京津冀都市圈经济一体化带来历史性发展机遇 随着南资北移、东资西进步伐的加快,特别是随着京津冀都市圈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加速,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逐渐加大,为青县承接产业转移、乘势崛起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二)优越的地理位置,便捷的交通条件

青县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青县位于北京、天津、沧州市的交叉辐射地带,具有较广阔的需求市场。县内津浦铁路、京沪高速、104国道贯穿全境,其次有津保、廊沧两条高速公路干线。此外,正在规划建设的京沪高速铁路在境内穿过,便利的交通条件成为青县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支撑。

(三)实践科学发展观带来科学发展机遇。

青县多年抓基层、打基础、造环境,在经济建设中,顺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走上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赢得科学发展的宝贵时间和空间,为新一轮经济发展中抢占制高点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挑战

面对以上发展机遇,青县应把握契机,提升经济社会综合实力。然而,2010-2020年也是资源、环境等约束加剧的矛盾凸显期,青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土地规划和管理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日益增加 青县位于河北省东部,北依京津,地处畿辅要塞,距北京150公里,距天津80公里,是河北省进入京津的北大门,素有“津南第一县”之称。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和县域人口的逐年增加,建设用地需求不断增加。但是,耕地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对新增建设用地产生了刚性约束,各项建设用地供给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人地矛盾越来越突出。

(二)工业化、城镇化的迅速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亟待优化

青县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利用粗放,城镇规模偏小,城镇体系和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不强;同时,工业用地整体利用效益较低,普遍存在产业结构趋同化的问题,产业实力不强,主导产业发展不突出,特色经济效应未能充分发挥,新增建设用地与闲臵、低效存量建设用地并存,急需转变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促进城乡建设用地的优化布局。

(三)绿色农业建设要求调整和优化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

农业产业化进程缓慢,总体上规模不大,空间分散,离农业产业化要求尚有较大的差距,农业资源优势并没有得到充分合理利用,在结构上大部分以粮食生产为主的低效经营格局没有突破。青县农业资源丰富,规划期间需不断优化县域农业用地布局,调整和优化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使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向聚集性发展,耕地和基本农田质量提高。

青县辖6镇4乡1个国营农场,345个行政村,总面积968平方公里,总人口40万。拥有“盘古文化”、“运河文化”两个千年文化,“道德青县·爱心之城”享誉全国。2012年,全县完成地方生产总值145亿元,实现财政收入10.6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0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1149元和9288元。全省县域经济综合排位第32位,四年前进了10个位次。

青县具有优越的基础条件。距北京150公里,距天津80公里,距天津港100公里,距黄骅港90公里,京沪铁路、京沪高速公路、104国道等8条国省干线在境内穿过,全县通车里程达到1000多公里,基本实现了村村通、路路通。县经济开发区,是省政府批准的省级工业聚集区,规划面积32平方公里,水、电、路、讯、供气、供热等配套设施齐全,4平方公里建成区全部实现“九通一平”,形成了经济发展的有力平台。

青县具有良好的产业基础。农业上,以蔬菜生产加工为特色产业。启动建设了5个千亩以上高标准蔬菜示范基地,全县蔬菜播面44万亩,其中设施菜29万亩,年产蔬菜200多万吨,被评定为“中国蔬菜之乡”。工业上,培育形成了石油装备、电子机箱、轧钢铸造、食品饮料、缝制设备、紧固件等主导产业,荣获“中国电子机箱制造基地”、“中国红木家

”称号。全县规模以上企业97家,纳税超百万元企业100多家;上市企业达到5家,数量居全市首位。“华”字牌钢管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小洋人”、“妙恋”、“大司马”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是全市拥有中国驰名商标最早、最多的县。

青县具有浓厚的开放氛围。招商引资、对外出口一直在沧州市名列前茅,是沧州首个累计利用外资和当年出口创汇双超亿美元县。全县拥有外资企业70多家,常年在县内居住的外籍人士300多人,连续九年实际利用外资保持在1000万美元以上。

青县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围绕打造20万人口的现代化中等城市的目标蓝图,坚持以“三城同创”(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园林城、文明城)为统领,每年实施的城建工程都在百项以上。修建了“6纵7横”的城区路网,建成了40多个广场公园,2个开放式标准化体育场,10层以上高层建筑达到100多栋,集中供热、集中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功能设施齐全,城镇化率达到49%,成为全市首家同时拥有省级“卫生城”、“园林城”、“文明城”三项荣誉的县城,被评为“中国宜居宜业典范县”。

青县社会事业繁荣发展。围绕打造“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学有所助、困有所帮”的全方位社保体系,2005年,在沧州市率先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经验在全省推广,被

确定为“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先进试点县”;2006年在全省率先探索实行了城镇居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了医疗保障制度的全覆盖;2008年在全国率先推行了农村合作养老制度,填补了农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空白”,被确定为“全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县”;2011年,率先推行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被确定为“全国新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县”。近年来,大力实施城乡中小学和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升级工程,3年投资近3亿元对所有乡镇中学和城区中小学进行改扩建,启动了总投资3.26亿元的县医院迁建和乡镇卫生院改造工程,就医就学环境进一步改善。同时,科技、计生、社会救助等工作全面进步,先后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 “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等。

第3篇:青县人民医院落实

青县人民医院落实“三双”和“五公开”制度情况的自查报告

照县卫生局《2006年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方案》和省市卫生厅局的要求,我院将落实“三双”和“五公开”纳入医院正常工作日程,现将工作开展开发部汇报如下:

一、“三双”工作落实情况

我院每季度开展一次药品用量“双排序”、“双公示”,由医务科对季度内用量进行汇总,对药品用量前十位的药品名称、生产厂家、供应单位和药品用量前十位的医生姓名、用量、金额在院务公开栏进行公开排序、公示。将公示的药品列入监控对象,一方面开展临床用药合理性评价,对200元以上处方和住院费超过1万元的病历进行监督检查,控制不合格用药,一方面开展行风查房活动,深入科室进行明察暗访,检查有无药品推销商在院内进行非法活动。我院开展行风查房以来,未发现本院医生收受药品回扣和药品推销商进行非法活动。

二、医院办事“五公开”情况

为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搞好群众监督,我院不断推进院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院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一是公开医疗服务质量,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定期上报我院医疗服务质量相关信息。由上级主管部门在新闻媒体上对社会进行公开。

二是公开药品价格。在门诊大厅设立药品价格公示栏,认真实行处方公开和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度,公开药品名称、剂型、规格、计价单位、价格等内容。

三是公开医疗服务信息。一方面向患者公开门诊和住院费用,一方面通过电视台、报纸向社会公开单病种收费和对困难群众减免优惠政策。

四是公开药品、医疗器械和一次性医疗用品等物资采购情况。医院药品、器械采购一律由医院招标采购小组负责,在招标采购时公开招标采购的品种、招标要求、评标标准、定标方法等,邀请县监察局、药检局、物价局、卫生局等相关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现场监督。采购情况及时与医务人员沟通。

五是公开行风评议。向患者公开行风建设承诺和监督举报电话,定期发放住院和出院患者征求意见表,按照参加县纠风办组织开展的行风“阳光行动”。

根据市纪委第十届五次全会及市卫生局2010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通知精神,继续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坚决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在过去每月进行“三双监控”(双排序、双公示、双监控)的基础上,今年重新修订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规定》,成立了监控领导小组和专家评议小组,专门设立了监控小组办公室。监控小组每月对全院药品使用情况进行数据分析:一是将月使用量出现异常波动(即用量增长20%)的单品种药品作为监控药品,进行流向分析。由监管领导小组组织评审专家对其合理性进行初评。二是每月抽查门诊处方400张,急诊处方50张,按处方金额进行排序,对进入前10位的大处方及使用三线抗菌药物的处方予以登记,并提交评审专家小组进行用药合理性评价。三是每月按约8%的比例抽取住院病历,进行抗菌药物合理用药的初步分析。对上述异常波动药品、处方和终末病历中抗菌药物应用情况,专家小组认为存在不合理用药者,由合理用药办公室组织质询会,允许当事科室及当事医师进行申诉,最后由专家小组确定合理或不合理。

对于以上用药不合理的科室和医生,第一次给予院内公示,二次以上给予成倍罚款,直至取消处方权。对医药厂家给予诫勉谈话、降低进药价,直至列入“黑名单”,取消进药。上半年已进行了3次,筛查出9种药品,5个企业,对25份病历进行了质询,对6名医生进行了不合理用药公示。通过此项管理,使临床用药更加规范、合理,收到了初步效果。

按照卫生部和湖南省卫生厅开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活动的部署和要求,中南大学湘雅医院推出了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十项惠民便民措施,着力改善群众就医感受,使群众看病更方便、更实惠、更满意,努力争创“三好一满意” 医院。

一是实行“无假日医院”。从2011年4月30日起,全院全面开放双休日和节假日门急诊、特需专家门诊和各检验、检查、功能科室、治疗科室,实行“无假日门诊”和“无假日检查”。在4月30日至5月2日 “五一”节期间,服务就诊患者近万人,得到了患者和社会普遍好评。

二是推行预约诊疗服务。医院建立了网络预约、现场预约、电话预约三种预约诊疗系统。因来医院看病的患者80%来自偏远农村,首诊病人尚不知道如何预约,为给到院门诊窗口挂号的病人留有比较多的号源,设定提供预约号源比例分别为:专家门诊1/

2、普通教授1/

3、副教授及以下职称100%。通过多种方式的宣传,医院门诊预约率已达5%,专家门诊预约率已达50%。

三是推广“一卡通”服务。目前,医院通过诊疗卡、信息系统和网络平台,实现院内预约挂号、缴费、检查、治疗、取药、结算等诊疗服务“一卡通”。“一卡通”系统的建立,极大地方便了患者的就医,受到广大患者好评。

四是缩短就医等候时间。多措并举,优化医院门急诊就诊流程,开展错峰服务和分时段预约诊疗,简化就医程序,提供咨询、导诊、分诊、预约挂号、排队叫号、报告单打印、一站式便民服务等措施,缩短病人就医等候时间。设置合理的门诊就诊流程,清晰标识导引系统,引导病人合理流动。门诊各楼层、特需专家门诊、儿科门急诊、急诊、老区发热门诊、口腔科门诊分别设立挂号收费窗口,高峰时段全部开放,以缩短病人等候时间;挂号收费、抽血、检验、检查、取药、服务台等窗口工作人员全部实行弹性工作制,提供错峰和延时服务,以缩短病人的等候时间。目前,患者在医院门诊挂号等候时间不超过15分钟,交费、取药等候时间均不超过10分钟,95%的检验项目当日均能出结果。

五是推进新农合即时结报。积极配合全省新农合信息网络建设,抓紧做好新农合即时结报的前期准备工作,年内尽快启动新农合即时结报工作。

六是组织专家名医下基层。医院与绥宁县、花垣县、保靖县人民医院建立对口帮扶机制,每年选派两批医师到绥宁县人民医院从事坐诊、查房、手术演示、学术讲座等短期医疗服务,每2个月派遣1支医疗扶贫小分队到医院进行走访、义诊,每年捐赠4万元左右的现金或医疗设备。派驻5名主治医师职称以上人员到绥宁县人民医院工作,并兼顾指导花垣县人民医院医疗工作,选派1名业务水平高,管理能力强的同志挂职担任保靖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七是全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在全院25个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并发展专科护理。通过采取增加临床护士人力、简化护理服务流程、细化并公示分级护理标准、改革排班模式、实行责任包干制、启用先进的门禁系统加强探陪人员管理等各项措施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增强服务能力,逐步实现家属陪而不护及解决了家属自聘护工的问题,并开展护理服务进社区活动。为增加护理科技含量,成立护理专业委员会如静脉输液委员会、伤口/造口委员会、职业安全委员会、疼痛管理模式病房、健康宣教专业委员会。

八是控制医药费用。推行电子病历与临床路径管理,并加强对使用抗菌药物的监管。医院在21个临床科室,42个病房及口腔专科门诊开展了82个临床路径病种,包括内科系统11个科室,覆盖17个病房及1个专科门诊,涉及到46个病种;外科系统10个科室,覆盖25个病房,涉及36个病种。通过临床路径的实施不仅规范了就医行为,同时在保证医疗质量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地为患者节约诊疗费用及缩短住院时间。医院成立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家委员会,梳理全院抗菌药物品种,暂停抗菌药物新品种引入,将全院抗菌药物品种控制在50种以下。每月督导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制订科室(病房)相关抗菌药物的DDD标准,并予考核。制定对住院、门诊、急诊病人药品使用比例标准,对抗菌药物和非抗菌药物快速增长的前三位药品暂停三个月使用期,并对使用暂停药品用量排行前5位的医师,各抽查其5份病历,评估检查其用药合理性。

九是提高参合农民保障水平。严格控制每位新农合患者的住院费用,扎实做好农村白内障患者、小儿先心病、小儿白血病等疾病的救助工作,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量使用医保目录药品,减轻患者负担。

十是建立医疗服务公示制度。在门诊区公示服务价格、就诊流程、服务流程、信息公告、专家介绍和出诊动态、停换诊情况,在病历本、公告栏、医院网站等公示所有服务电话。

医院便民措施

为了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为患者提供满意、放心、优质的服务,医院注重抓好软件建设,新添便民措施。全体医务人员以"以病人为中心,一切为病人,为一切病人"作为自己的工作方针,努力为广大患者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的基本医疗服务。诚恳地希望您对我院医德医风、服务态度、医疗质量及各项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举报投诉电话:5648120。

1.医院门诊、病房均设科室位置图,各种指示标记规范、明显、准确。

2.门诊大厅标志明显,位置合理。实行礼仪服务,主动、热情提供服务信息,耐心解答就医者提出的各种问题,给咨询者满意答复。

3.内科、外科、妇科实行24小时就诊,危重症病人由资深急救专家把关处理。

4.全院职工实行挂牌上岗,窗口人员实行亮牌上岗,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方便病人询医问药。医生开药前介绍药品知识,推荐不同价位同类药物。

5.公布收费项目价额表,设立了收费项目核价台,增加收费透明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种检查,化验报告单注明项目正常值。

6.病房除查房时间外敞开探视。病房采取了病人先用药,后由护士集中取药的办法,减少病人来回取药往返排队之苦。发放"出院病人征求意见信",多渠道征求病人意见。

7.区内出诊和送出院病人免收救护车费,外来车辆可进入院内接送患者。

8.医院公开就诊咨询和服务监督电话,设专用5648120外线电话,确保院内外电话畅通。

9.保证饮用水供应,开设自助厨房,方便患者。

10. 对住院病人的检查,报告单不用病人自已取,由医技科室工作人员送到相应科室。

11. .要加强物价管理,病人对收费有异议时,必须在七天内妥善处理。如发现多收费,除退还多收部份给病人外,对多收费的科室处于两倍罚款。

12. 西药房、中药房要加强对药品的管理,杜绝使用伪劣、过期药品和保健品;要在服务窗口设置服务监督牌,并将窗口服务承诺明示患者。

13.放射科保证做到急诊床旁片随叫随到,普通平片急诊半小时内出报告,平诊1小时内出报告。同时做到划价准确,不多收费、乱收费。

14.临床第一线,要坚持正常的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住院医师对所管病人每日至少上、下午各查房一次;主治医师每日至少查房一次;主任医师(含副主任医师)每周查房不得少于1-2次,以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发生。要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医院年住病人平均总费用中,药品费所占比例应不超过50%;凡危重、行动不便、院内转科及正在输液的住院病人转科或到其他科室检查,必须有医务人员陪同前往。

15.护理部门要更新护理观念,逐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逐渐推广,使全院实施整体护理的病房数超过20%。

16 .检验科实行全天开放。

17.医务人员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吃请、受礼、勒卡患者的钱物;文明服务,礼貌待患,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转介患者;不准利用各种名目收取好处费、回扣费;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不准搭车开药、乱收费,不准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收取现金。

3 月10 日,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2011 年,我市公立医院将全面推行“无假日医院”等10 项惠民便民措施,让群众享受到便利的医疗服务。

这10 项惠民便民的措施为:一是实行“无假日”医院,在三级医院实行无假日门诊及无假日检查。二是推行预约诊疗。二级以上医院要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全面开展预约诊疗,专家门诊预约率三级医院达50% 以上, 二级医院达20%以上。三是推广诊疗服务“一卡通”。在三级医院实行院内诊疗服务“一卡通”。四是缩短就医等候时间。各医院将优化门诊诊疗流程,实行错峰、分时段诊疗,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众候诊时间,门诊挂号等候时间不得超过15 分钟,交费取药时间不得超过10 分钟。五是实现新农合及时结报。参合农民在新农合定点医院出院时医疗费用及时结算报销。六是开展专家名医下基层活动。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在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工作一年。同时,做好对口支援工作,组织医院技术骨干到基层医疗机构指导开展工作,开展医师多点职业试点。七是全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在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增加护士数量,为患者提供与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相适应的护理, 逐步解决患者家属或家属自聘护工承担患者生活护理的问题。八是控制医疗费用。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全面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 推行同级医院之间和有条件的上下级医院检验结果及影像资料互认,开展按病种付费管理,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 鼓励公立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加大对开“ 大处方” 行为的查处力度。九是提高参合农民保障水平, 新农合参合农民住院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8 万元, 农村五保户对象在县乡定点医院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全免, 农村孕产妇在县乡定点医院住院平产免费。继续开展农村贫困白内障、小儿先心病、小儿白血病、重性精神病救助。十是建立公立医院行为公示制度。各医院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医疗质量、服务收费、药品比例、单病种付费情况及第三方满意度测评等结果,主动接受社

会监督。

第4篇:青县振华中学简介

青县振华中学始建于2002年3月,占地79992平方米,建筑用地面积16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00m,师生专用餐厅、体育场、篮球场、乒乓球室、高尔夫球室、台球室、跆拳道馆、娱乐室、活动室、排练厅、图书馆、阅览室、校内广播站、美术室、宽带网微机室、语音室、实验室及阅览室一应俱全。共投资逾2503万人民币。基本实现教学硬件设施一流、教学办公实现现代化。

七年来,先后有480名韩国初、高中留学生来校就读,升入清华、北大、复旦等中国名牌大学76人,为韩资企业培养了近300名懂中国语的韩籍特长人才。中国学生先后有2000多人合格毕业,或就业或考入中国理想大学。学校现有高标准配置的教学楼和宿舍楼各一栋,每栋楼6层,教室和宿舍都配有冷暖空调,各楼层配有座便式卫生间,每个宿舍都配有独立卫生洗浴间。学校有高标准运动场一个,篮球场两个,现有中国学生185人,中方专职教师20人。韩国学生90人,韩方专职教师54人。

第5篇:2014青县中队先进事迹

青县中队先进事迹材料

2014年,青县中队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支队年度工作部署,全面贯彻支队各项指示精神,立足中队实际,紧密联系新的形势任务、部队建设和官兵思想实际,坚持以部队正规化管理为龙头带动中队各项工作。官兵同心协力,积极工作,认真学习,勇于创新,大胆改革,训练刻苦,搞好安全工作,强化队伍管理,确保了政治教育、执勤备战、灭火战斗、抢险救援、军事业务、安全管理、后勤建设等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为保卫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为青县经济腾飞作出了贡献。先进事迹如下:

一、以人为本,固本强基,争创一流

(一)从班子建设入手

打造了一支好队伍。风气正,人心齐,事业兴。中队始终把部队的风气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作为部队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中队干部必须带头遵守条令条例、规章制度,不折不扣地执行上级指示命令和工作部署;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官兵头脑;带头树立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通过抓领导班子建设,营造了讲正气、压邪气,

树新风、刹歪风的干净干事氛围。好班子,带出了好队伍,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中队全体官兵都能从部队建设需要出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努力在增强自身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上下功夫,在优化班子整体功能上下功夫,在创造融洽和谐的内部关系上下功夫,在提高成员业务素质上下功夫,在廉洁勤政、务真求实上下功夫,完善并落实了各项工作制度,为部队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从管理教育入手

提高了官兵素质。为增强部队战斗力,不断提高官兵的整体素质,中队先后开展了“五条禁令”、公安消防部队“四个严禁”、党风廉政建设、“向人民负责让人民满意”、“三争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专题教育,使广大官兵牢固树立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中队先后部署开展了“冬季双百日安全无事故”、“安全倒计时100天”、“专项教育整顿”等活动,与全体官兵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书》,加强了对官兵的管理,并将管理延伸至8小时以外,从源头上杜绝了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使官兵素质大大提高,部队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大的增强。

(三)从岗位练兵入手

增强了部队战斗力。中队紧扣岗位和实战需要,积极深化2014年度“执勤岗位大练兵”活动,大力倡导科技练兵,改革创新练兵手段,切实增强大练兵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以举办实战化训练、百场灭火救援战例剖析等活动,借鉴、交流、学习各地在火灾扑救及抢险救援战斗中总结出的好经验和好战法,不断提高组织能力和指挥能力。通过修改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和“六熟悉”卡片内容,强化基层官兵对辖区道路、水源、要害部位、建筑消防设施、灭火救援预案及十七类灾害事故处臵对策等方面的熟练掌握,培养造就了一批情况熟、底数清、战法精,能打大仗、打恶仗的骨干力量。强化了官兵对各种新装备、新器材、新技术的掌握和运用,实现了人与装备的最佳结合,同时,加大了队伍专业技术和战术训练,提高了处臵特殊灾害事故的能力。

二、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确保部队高度稳定团结

(一)狠抓队伍安全管理

中队着眼保持部队的高度稳定,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和安全形势分析会,强化部队日常管理,严格执行消防部队预防事故工作有关规定,总结、探索预防事故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忧患意识,克服麻痹思想。领导干部做好表率,以自己的一言一行起到模范

带头作用,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不放,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防事故工作,做到警钟常鸣,防范于未然。

(二)狠抓人员、车辆安全

全体官兵严格执行条令条例的贯彻落实,做到生活条令化,官兵行为规范化,各项工作制度化,各项秩序正规化。以条例条令作为部队日常管理的切入点,严格落实晚点名、营门哨兵登记、查铺查哨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领导责任制度,严防失控漏管。中队实行“谁带车、谁负责”,“谁开车、谁负责”的机制,将管人与管事结合起来,与驾驶员签订《安全驾驶责任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突出人性化管理,严禁无证驾车和开“英雄车、霸王车”,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狠抓训练、演练安全和灭火救援任务

针对青县各类灭火救援任务繁重,各项演练、熟悉、测试项目繁杂,穿插进行的特点,中队合理安排工作、学习及训练时间,严格落实各项训练安全保障措施,同时对训练器材进行全面检查,设臵安全员,必须坚持安全措施到位、训练中干部跟班训练,集体统一组织,采取积极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坚决杜绝训练事故和官兵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今年以来,青县中队共接警291起,其中火灾205起,抢

险救援86起,出动消防车578辆次,出动警力2919人次,抢救财产损失127.9万元,抢救被困人员60人。青县中队全体官兵不怕辛苦、勇于作战,积极投入到各项灭火救援工作中去。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一致好评。

三、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

“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青县公安消防中队全体官兵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遵照“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总要求, 2014年1月10日13时30分,沧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青县中队接到群众报警,辖区南海公园人工湖内,一名凿冰垂钓男子不慎陷入冰窟,情况十分危急。我中队迅速出动2辆消防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紧急展开“冰河营救”。到达现场后发现在距离岸边约30米的位臵,冰面裂开一个大洞,1名25岁左右青年男子不幸落入冰窟之中,其用手紧紧抓住水面浮冰,仅仅一个脑袋露出水面,奄奄一息。经询问周围知情人,此男子在不熟悉冰面情况下,贸然进入人工湖深处凿冰垂钓而落险,已经在冰水中浸泡20余分钟。救援正值中午,站立岸边的中队官兵脚底下的冰面不时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随时都有开裂的危险,在中队官兵与围观群众多次呼喊后,该被困男子没有发出任何回音,情况十分危急!经中队全体官兵紧急研究后决定,将几条消防安全绳连结成一条,由湖对面

一名热心群众与中队干部助理李明振从人工湖两岸拖拽安全绳向被困群众靠拢,被困人员摸到绳索后,用尽全力将其缠绕于胳膊之上,双手抓紧安全绳,经过中队全体官兵共同努力,终将被困男子拖拽到岸。救援结束后,老百姓拍手称赞,不时高喊,“消防官兵好样的!”虽时值隆冬,但参与救援的每名官兵心里都荡漾起春日的温暖!在此营救过程中,中队全体官兵充分践行了“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新时期公安消防精神,顽强拼搏,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经受了血与火、生与死的严峻考验。

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保一方平安,是消防部队的庄严使命和义不容辞的职责。使命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面对新时期、新形势对消防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青县消防中队一定会在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保障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顽强拼搏,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扎实工作,用百倍的努力,千倍的真情,视人民为父母,把驻地当故乡,用一流的业绩回报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为构建和谐社会再立新功。

第6篇:青县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和全国农村饮水安全示范县工程建设,为了加强农村公共供水管理,保障农村供水用水安全,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生产条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沧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农村集中供水站供水的村镇居民(含农村居民,下同)生活和企业用水的供水工程。

第三条

农村集中供水站管理要以保障农村居民生活和企业安全用水为目标,以提供优质的供水服务为宗旨,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符合村镇供水特点,逐步建立和完善与本县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符合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工程设施和管理的良性运行。

第四条

农村供水推行集中供水工程。凡国家农村饮水专项资金一律按项目规定建设用途用于集中供水工程,对其他渠道或已经分散建设的供水工程,要采取合理有效地工作措施,逐步纳入集中供水统一管理;集中供水工程实施后,供水范围内的自备水源井一律封闭或转为农业灌溉井。

第二章 工程管理

第五条 供水工程的水源工程(包括机井、配电、站内设施等,下同),通往受益人(包括受益单位、村、企业等,下同)的供水主管网,由县农村饮水安全示范县建设指挥部组织工程建设,由县农村供水总站负责建后运行管理,并拥有上级投资建设的、村口以上工程的产权;其资金来源主要为国家饮水安全专项资金和省、市、县政府配套资金。村内主管网(含主管道、水表、阀门、阀门井、入户水表等,下同)工程由镇(乡、场)负责组织资金筹集,实行统一管理,分村使用,负责工程建设的组织资金来源,以村集体筹集等形式筹措为主。水厂主管网建设后,国家资金和省配套资金有结余的,其结余资金用于村内水表和主管网的安装补助,其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管理权归村集体,由村委会组织成立用水户协会进行管理。用户水表以下入户管道及其它设施由用户筹集,产权归用户所有,管理维护归用户。

第六条 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结构:县水务局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负责农村供水工程的管理;水务局成立“青县农村供水总站”,以水厂为单位设立供水站,以村为单位成立用水户协会;各镇(乡、场)负责本镇(乡、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负责工程的管理工作。各镇(乡、场)必须明确一名党、政成员负责本镇(乡、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负责协调供水站与各用水村的关系,负责本区域内各村用水户协会的管理和水费的收缴及供水相关问题的处理。

第七条

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人员:县政府成立农村供水总站,总站主任由县水务局一名副局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县水务局选派,其他工作人员由编制、人事部门确定,各供水站站长由镇(乡、场)推荐,供水站其他人员采取临时雇用。村内管理人员由村用水户协会推选。

第八条 县水务局是县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的行业管理,负责研究和制定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对工程运行管理、水价核定、计量收费、养护维修、水源保护、水质监测等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 工程规划和建设管理

第九条 因规划或基本建设需要改装、拆除或迁移供水设施的,必须报供水总站进行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施工,并对原供水设施进行维护和移交。

第十条 安装、改建、扩建或拆迁供水设施的用户,应向供水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供水管理单位派专业人员统一实施。

第十一条 加强供水设施安全保护。依法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工程、水厂及其配套设施周围要设置防护设施,供水管线两侧管护范围内禁止取土、排水和修建永久性建筑,并设立管线标志碑。 第十二条 供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要建立巡查、测压制度,认真做好防冻措施,确保供水工程正常进行。

第十三条 供水工程建成并投入使用后,新增用水户,应向供水站提出申请,报总站批准。基建户应缴纳一定数额的基建水费后,由供水总站负责勘察、规划、设计和安装,其费用由新增户负担,严禁私接管道取水。

第四章 供水管理

第十四条

我县农村供水模式为“总站”+“供水站”+“用水协会”的运行模式,即县里成立农村供水总站,在水务局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全县的农村供水工作;总站下面设立13个供水站,即我县境内的十三个分厂,由13个水厂辐射到我县的各个自然村,各个自然村在当地镇(乡、场)党委、政府的指导下,以各村两委班子为主,也可以在村民中选出威信高、办事公道、责任心强、有一定工作能力的人组成用水协会。

第十五条

各村成立用水户协会,推选水管员,并报供水总站备案。水管员负责本村的入户抄表,收取水费,入村总表以下管道的所有工程维修,协助供水站做好其他管护工作。由供水站按该村实际用水量0.4元/m³提取返到用水户协会,其中0.3元m³/为水管员报酬,0.1元/m³为村供水管网维修基金,不足部分由村级组织以适当形式解决。

第十六条 为确保供水工程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供水管理单位必须依法制定各项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的“责、权、利”,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七条 工程供水水价标准,可随着物价指数、供水量及供水成本等因素变化而变化,但必须经县水行政部门同意后报物价部门按程序审核批准。

第五章

水源水质保护

第十八条 取水建筑物要设置必要的防护、保障设施。取水井的影响半径范围内为水源保护地,其保护地范围以内不得修建对水源造成污染的工矿企业等设施。凡因建厂或其他建设造成水源变化、水质污染、引起饮水困难的,按“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采取相应补救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九条 供水总站要定期对供水水源进行水质化验和技术检测,保证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标准。

第二十条 直接从事供水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卫生部门办理的健康证;水厂工作人员应建立健康档案,定期体检,有传染病或健康带菌者,不能从事供水管理工作。

第六章 工程运行和管护

第二十一条 农村供水工程按照“统一规划,集中供水,国补民投,逐级投资,明确责任,分层管理”原则实施和运行,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积极发挥国家投资的引导、扶持作用,确保供水工程的长期良好运行,确保财政资金的最大社会效益。 第二十二条 各村村口安装IC卡预付费水表,各用水村凭卡到供水站预付水费购买水量。分表水量之和不足总水表水量,用户水表水量之和不足分表水量之和时视为水损,青县农村供水工程的正常允许水损值为8℅,其超出部分由用户承担;因水表发生故障无法抄表计量的按前3个月平均用水量收取水费,因用户原因无法抄表计量的,除限期纠正外按上月实际用水量的1.5倍计收水费,第二月仍无法抄表的按2倍计收,并可停止供水。各村水管员或用水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供水站或水管员缴纳水费,逾期不缴的按日加收1‰滞纳金,超过一个月仍不缴纳的停止供水,并依法追缴所欠水费。水管员收取水费,未按规定交纳水费,造成滞留水费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供水工程水价(即总表计量价格),应由供水成本+管理费构成。供水成本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一)供水管理人员的报酬、补助以及按规定计提的其他费;

(二)提水及加压等机械所耗用的燃料费及动力费;

(三)供水生产运行管理中所发生的办公费、水质检验费、 维修管理费、净化清理所用的材料费;

(四)按规定提取的折旧费和大修理费;

(五)有关规定必须交纳的其他费用。

第二十四条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供水站要保证工程的正常供水。对因停电、检修等到原因停水或降压的,应提前告知用水户,并及时抢修作业。

第二十五条

要积极推广普及节水技术、产品,逐步实行计划用水、定额用水、阶梯式水价,逐步实行居民饮用、机关企事业、工商业、建筑业、特别行业等不同用途水价。

第七章 法律责任和处罚

第二十六条 为了有效保护水资源,维护水市场正常秩序,维护供水居民合法权益,保障供水安全,严厉打击非法取水、偷盗水等违法行为,成立水务稽查队;主要负责供水主管网上的私搭乱接、破坏水利设施等违法行为,协助村用水协会处理村内用水方面的问题;同时对违法取水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和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供水管理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进,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以停止供水、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一)私自接水窃水者,将自建供水设施连接集中供水管网,未经许可私自连接、改接用水管网,造成供水秩序破坏;

(二)拒不交纳水费者;

(三)私自拆迁供水设施者;

(四)毁坏供水设备设施者;

(五)切断电源、水源,影响供水厂运行者;

(六)破坏水源、污染水质者。

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妨碍供水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阻挠供水部门工作人员抢修供水设施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 依据《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按时交纳水费的用户(含总表、分表、用户表),由供水总站责令限期交纳,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1‰滞纳金,对限期内仍不交纳水费的可停止供水。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县水务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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