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户口办理

2023-05-06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北京户口办理

北京户口|北京户口办理办法

夫妻投靠办理在京入非农业户口办理

夫妻投靠办理在京入非农业户口 应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一)入户条件:

1、投靠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投靠人超过45周岁不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5年;超过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年龄原则不超过18周岁,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政策。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及随迁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80年以后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应出具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应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的处理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办理市外迁入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日期:2005-10-11

办理市外迁入户口登记,须出具以下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一)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系从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或区、县复员转业安置部门的落户介绍信或市局《入户通知单》、《复员证》或《转业证》;非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档案部门出具的户口项目证明及《复员证》或《转业证》;从本市参军注销户口后,被部队退回入户的,须出具所在部队师以上单位退兵证明;以上人员还须出具部队或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证明。

(二)大中专院校录取或毕业分配的学生

录取学生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及分县局《入户通知单》。

毕业分配的学生须出具:

1、本市院校毕业分配的外地生源须出具《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

2、外地院校毕业分配的(含本市生源)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本市生源未分配工作的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及学校证明;

3、本市学生到外地院校上学后退学的须出具就读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

(三)本市出国(出境)未取得定居权的人员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其他出入境证件;在国外遗失《护照》的,须出具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在国内遗失《护照》的,须出具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原护照签发证明”。

出国前户口在外地及非北京生源学生在京院校学习期间出国留学,归国后安置到本市的人员,须出具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或《入户通知单》、《常住人口登记卡》、《护照》。

(四)华侨、港澳台同胞到本市定居人员须持市局出具的《入户通知单》。

(五)失踪注销户口又寻回的须持原注销户口登记证明、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经派出所长审批办理。

(六)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监外罪犯入户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及派出所长审批单。

(七)外省市人员调动工作进京、投靠等入户的须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 (八)迁入人员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须持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自管房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农业人口须持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上述人员户口迁入,还须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回国、释放、解除劳动教养及退兵、退学(经市局审批入户的除外)不在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的,须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

驻京办事处和编制内人员户口的办理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日期:2005-10-11

办理经国务院和市政府批准的外地在京设立的驻京办事处和联络处编制内人员申报常住户口,应到市局人口管理处户籍接待室办理。

(一)办理申报户口条件:持有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或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相关介绍信及驻京办事处工作人员申报户口登记表。

(二)应交验的证明材料:

1、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或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相关介绍信;

2、驻京办事处工作人员申报户口登记表。

(三)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寄养未成年人在京入户的办理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日期:2005-10-11

办理寄养未成年人在京入户 应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一)入户条件;

1、由本市到青藏高原地区(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工作的职工的子女,因不适应当地气候,无法随身抚养,外地无亲属投靠的;

2、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流动性较大工作的(应有部级单位在市局备案)职工,单位无基地和托儿设施,子女无法随身抚养,外地无亲属投靠的。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本人要求入户的书面申请;

2、投靠人父母双方单位证明;

3、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靠人父母在青藏高原工作,子女因不适应当地气候,要求来京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要求有当地区、县级医院证明,并由当地派出所证明子女父母的籍贯及出生地,如子女父母一方原是由北京迁出的,还需北京原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5、投靠人的父母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工作,要求来京投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其父母所在流动单位的部、局、大队(处级)、小队(科级)四级证明。证明要写明父母具体工种、流动情况、有无生活基地和托儿设施;

6、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子女投靠父母办理在京入户的办理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日期:2005-10-11

子女投靠父母办理在京入户 应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一)入户条件:

投靠人应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须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及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入户地街、乡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离退休老人投靠子女户口的办理

来源:北京市公安局网站 日期:2005-10-11

离退休老人投靠子女办理在京入非农业户口 应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一)入户条件:

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身边无子女且其他城市的市区也无子女;

(二)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的(离)退休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人事部门查档证明或街道办事处的证明;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三)办理时限:50个工作日。

第2篇:办理北京户口项目

一、到国外读硕士研究生,回国后解决北京户口项目

1、留学回来两年内的硕士研究生既有硕士学位,又有硕士学历,留学大学是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部门可以查询到的大学,本集团都可以办理北京市户口。认证、落户、全程指导一条龙服务。(13)

2、非留学的大学生解决北京户口

想解决北京户口的大学生,本集团可安排先到国外留学一年(双证硕士研究生),就读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等4-6所中国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部门认可的院校。(18)

3、所需资料:

①留学国家的中国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护照及签证页原件及复印件

④个人国外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个人国内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每年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两年内没有被派遣过),每年的2-8月份可解决优秀毕业生北京户口。(13;18)

所需资料:

1、必须是应届毕业生或者是两年之内没有签三方协议、没有被派遣,户口仍在学校;

2、提供电子版个人简历;

3、学校统一版本的三方协议一式三份(学校、用人单位需盖章);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及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公章);

5、统招统分证明;

6、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及学校教务处公章);

7、四六级英语成绩单;

8、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9、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不符合政策、年龄偏小或偏大的人群也可办理北京户口,但必须找到能接收户口的北京户主。(26)

所需资料

1、户口所在地户主户籍正反页复印件;

2、户口所在地户主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本人户籍正反页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正反页复印件;

5、落户户主户籍正反页复印件;

6、落户户主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备注:第

5、6条不需要转户口方提供,是办理方提供的。

第3篇:北京户口办理程序

办理北京户口需要的程序 第1章 办理户口登记

办理户口登记、迁移应由本人(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或户主办理。 非本人或户主办理户口登记、迁移的,应出具户口登记、迁移人授权的委托证明。

第一条 办理出生登记

(一)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是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婴儿,在出生一个月内,由监护人到婴儿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婴儿父母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口,一方为本市家庭户口的,婴儿须随家庭户一方登记常住户口。婴儿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父亲为市外户口的,户口可随母亲登记为集体户口。母亲为本市农业户口的,婴儿可以自愿选择随母或随父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办理出生登记,应出具下列证件证明:

1.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2.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服务证》(随父申报登记的,该证需到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迁移手续);

4.婴儿母亲系驻京部队现役军人的,须出具其母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

5.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婴儿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须持婴儿出生医院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和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婴儿母亲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非婚生婴儿同时提供亲子鉴定证明经派出所审批办理;

6.在港、澳、台及国外出生的婴儿,须持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翻译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翻译件;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护照》;婴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缴纳社会抚养费证明或区县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入户证明。

(二)父亲为本市户口、母亲为外省市户口的婴儿(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要求随父申报出生登记的,应符合北京市计划生育政策,经婴儿父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批办理。应出具下列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

2.医疗机构填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3.婴儿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婴儿父亲的住房证明;

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外省市生育服务证明需到入户地街、乡计划生育部门更换成《北京市生育服务证》)。

第二条 办理死亡登记

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死亡后,由户主或亲属、监护人等在火化前持下列证件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一)在医院死亡的,须持医院开具的《北京市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在家中死亡的,须持当地街道、乡镇卫生保健部门开具的《北京市居民死亡医学证 1 明书》或街道居(村)委会证明及亲属申请;非正常死亡的提供公安司法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二)死者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 办理迁出登记

办理户口迁往市外登记须出具下列证件证明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一)招生、毕业分配的须持招生、毕业分配证明。

(二)参军的须持《入伍通知书》或军事院校录取通知书。

(三)出国(出境)定居的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批准赴台湾地区定居注销户口通知单》或家属书面注销户口申请;已在国(境)外定居的,提供本人在国(境)外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申请。

(四)失踪6个月以上注销户口须持法院(宣告失踪)裁定或派出所报走失登记及亲属书面申请。

(五)其他原因迁往市外的须持迁入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上述人员迁出或注销户口,还需提供迁出或注销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第四条 办理市内迁入登记

办理市内迁入,实行“一地办结”(取消市内户口迁移证),须出具下列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一)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三)迁入人与户内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生证等)。

(四)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须出具北京市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自管房须出具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无房产证明要求入户的,须出具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及以上证明的复印件;农业人口须出具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五)农业人口迁入的,须出具村委会同意迁入证明。

(六)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及注销户口证明。监外罪犯入户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及派出所长审批单。

第五条 办理市外迁入

办理市外迁入户口登记,须出具以下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一)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系从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或区、县复员转业安置部门的落户介绍信或市局《入户通知单》、《复员证》或《转业证》;非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档案部门出具的户口项目证明及《复员证》或《转业证》;从本市参军注销户口后,被部队退回入户的,须出具所在部队师以上单位退兵证明;以上人员还须出具部队或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证明。

(二)大中专院校录取或毕业分配的学生

录取学生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及分县局《入户通知单》。

毕业分配的学生须出具:

1.本市院校毕业分配的外地生源须出具《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

2.外地院校毕业分配的(含本市生源)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及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入户通知单》;本市生源未分配工作的须出具《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分县局或市局的《入户通知单》及学校证明;

3.本市学生到外地院校上学后退学的须出具就读学校出具的退学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

(三)本市出国(出境)未取得定居权的人员须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其他出入境证件;在国外遗失《护照》的,须出具我国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在国内遗失《护照》的,须出具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原护照签发证明”。

出国前户口在外地及非北京生源学生在京院校学习期间出国留学,归国后安置到本市的人员,须出具分县局或市局开具的《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或《入户通知单》、《常住人口登记卡》、《护照》。

(四)华侨、港澳台同胞到本市定居人员须持市局出具的《入户通知单》。

(五)失踪注销户口又寻回的须持原注销户口登记证明、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经派出所长审批办理。

(六)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监外罪犯入户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及派出所长审批单。

(七)外省市人员调动工作进京、投靠等入户的须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

(八)迁入人员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须持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自管房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农业人口须持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上述人员户口迁入,还须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回国、释放、解除劳动教养及退兵、退学(经市局审批入户的除外)不在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的,须持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

第六条 办理时限

户籍接待室在办理户口登记事项时,对理由正当、手续齐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即时办理(办理户口登记须经派出所审批办理的时限为20个工作日

第2章 办理申请在京入户

第七条 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3.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5.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其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须出具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6.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7.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系二胎子女的,当地计划生育部门须出具准生证,本市司法部门须出具亲子鉴定书;超计划生育的须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

8.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及本人出具经公证的未婚、未生育子女声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9.被投靠人因工作调动、大学毕业分配等原因户口已进京,须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内的进京批件;如遇特殊情况,还需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上的进京批件。批件包括:各中央单位、市属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或报户口介绍信、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大学毕业生就业派遣通知书、研究生就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等;

10.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第八条 离休、退休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

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特殊工种,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

3.在外省市工作,且已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办理了离、退休手续;

4.随迁子女应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的《(离)退休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或单位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6.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及本人出具经公证的未婚、未生育子女进京声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7.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8.申请人从事特殊工种退休的,其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须提供特殊工种退休审批表;

9.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第九条 离休、退休人员投靠子女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夫妻均达到离、退休年龄并同时提出申请(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

2.申请人已达到离休、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

3.申请人外省、市、(县)无子女;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须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的《(离)退休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和被投靠人单位人事部门查档证明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及子女情况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6.子、女因大学毕业分配、招工、招干、投靠等户籍政策户口进京的,须提供审批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劳资部门公章;

7.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第十条 子女随父进京入户

(一)受理条件:

1.父亲为本市户口、母亲为外省市户口,不满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申请随父亲入户的,须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原则上只解决一名子女。

2.子女已在母亲户口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

(二)办理程序:

申请人须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其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父亲户口所在地分(县)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到户政大厅申请,经分(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父母共同签字);

2.申请人及母亲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原始《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或二胎准生证;

4.《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持外省市生育服务证明的,须到入户地街、乡计划生育部门更换成《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随父入户通知单;

5.父亲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6.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7.父、母系再婚的,双方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再婚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无单位的由街道、乡(镇)出具子女情况证明,父母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出具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8.父亲为本市集体户口(不包括在校生集体户口和驻京办事处、联络处集体户口),无需提供住房证明,但须提供父亲集体户口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保卫部门)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同意入户证明;

9.父亲户口落在本市非直系亲属家庭户口的,须提供非直系亲属的住房证明,经公证的父亲户口所在地房屋产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和户主同意入户证明;

10.父亲因工作调动、大学毕业分配等原因户口进京的,须提供进京批件;

11.其他证件证明。

第十一条 外省市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一)申请入户人须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须是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包括:

(1)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

(2)合伙企业的一名合伙事务执行人;

(3)公司制的私营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申请人在京开办的企业要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申请在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登记常住户口的,须具备:

①连续3年担任该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②户口迁入地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

③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80万元人民币(?营业税+所得税)以上或者近三年纳税达30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④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10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的90%以上;

⑤没有犯罪记录且未被公安、司法机关侦查、通缉的。

(2)申请人申请在城八区以外的区(县)登记常住户口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连续3年担任该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②户口迁入地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

③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在4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近三年纳税达15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④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5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的50%以上;

⑤没有犯罪记录且未被公安、司法机关侦查、通缉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办理本人、配偶及一名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登记。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须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购房所在地区(县)公安分(县)局申请,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申请人或配偶的在京房屋所有权证;

4.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情况证明和纳税的税票;

5.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职工中本市人员就业情况的证明;

6.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该企业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情况的证明和入户申请人连续三年担任该私营企业负责人、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的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证明;

7.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的户籍证明;

8.申请人、配偶及子女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9.结婚证;

10.独生子女证;

11.申请人及配偶为外省市居民户口的,须提供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12.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没有违法记录的证明;

13.申请人为合伙企业的一名合伙事务执行人,须提供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金证明或资产评估报告,其他合伙人放弃办理进京户口的声明;

14.其他证件证明。

根据《关于外地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京政办发[2001]73号)第八条的规定,在城八区以外地区落户的申请人,从户口迁入之日起,5年内不办理市内迁移,5年以后按本市有关规定办理市内迁移。

办理时限

由派出所、分(县)局、市局三级审批的时限为50个工作日;由派出所、分(县)局两级审批的时限为35个工作日;由派出所一级审批的时限为20个工作日。三级审批的具体时限安排如下:

(一)派出所办理的时限为:20个工作日。

(二)分(县)局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受理私企人员在京入户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

(三)市局办理的时限为:15个工作日。

(四)对于需要补充材料的,从申请人补齐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工作时限。 第3章 办理小城镇户口登记和本市农业户口人员办理农转非

第十二条 办理本市农业户口转小城镇户口

办理本市农业户口转小城镇户口,申请人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申请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一)办理条件:

1.在本市14个卫星城和33个中心镇的规划区范围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凡持有本市农业户口的,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

2.在规划区以外的本市农业户口人员,在规划区内购标准为不低于二居室的商品房,可以申请办理本市小城镇农转非。

(二)应出具的证件证明:

1.个人申请书;

2.个人在规划区内合法住房或合法购房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配偶及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地所在的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住房、职业和居住两年以上证明。

第十三条 办理小城镇户口迁移

按照市内户口迁移的规定,由本人(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或户主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一)办理迁移条件:

1.外省市人员办理小城镇户口自登记之日起满5年,本市人员办理小城镇户口自登记之日起满2年的;

2.迁入地有合法住房,并在此居住的;

3.携未婚子女投靠丈夫或妻子的;

4.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5.父母投靠子女生活的。

(二)应交验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及随迁家属、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迁入的须提供:北京市房地局统一制发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贷款购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及贷款银行的贷款证明;分期付款购房的,提供分期付款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及售房单位出具的分期付款购房证明;

3.夫妻投靠迁入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投靠人与父母同住的,须提供其父母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外省市人员办理本市小城镇户口的,还须提供进京批件,即《外省市人员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审批表》、《外省市人员申请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申请表》的复印件(此批件由办理小城镇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派出所承办民警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仅供办理市内户口迁移使用,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5.其他投靠迁入的,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附:14个卫星城和33个中心镇名录

14个卫星城:

通州区通州镇卫星城,大兴区亦庄卫星城、黄村卫星城,房山区燕房卫星城、良乡卫星城,门头沟区门城卫星城,昌平区昌平镇卫星城(南口、埝头)、沙河卫星城,延庆县延庆镇卫星城,怀柔区怀柔镇卫星城(雁栖、庙城、北房),密云县密云镇卫星城、平谷区平谷镇卫星城,顺义区顺义镇卫星城(牛栏山、马坡),丰台区长辛店卫星城。

33个中心镇:

海淀区温泉镇,丰台区王佐乡,门头沟区斋堂镇、潭柘寺镇,房山区窦店镇、长沟镇、琉璃河镇、韩村河镇,通州区宋庄镇、马驹桥镇、永乐店镇、?县镇,昌平区小汤山镇、北七家镇、阳坊镇,顺义区杨镇、后沙峪镇、北小营镇、高丽营镇,大兴区榆垡镇、西红门镇、庞各庄镇、采育镇,平谷区峪口镇、马坊镇,怀柔区杨宋镇、汤河口镇,密云县太师屯镇、溪翁庄镇、十里堡镇,延庆县永宁镇、康庄镇、旧县镇。

第十四条 本市农业户口人员办理农转非

办理本市农业户口人员申请办理农转非,申请人须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申请入户地或购房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一)办理条件:

1.本市农业户口人员要求夫妻投靠农转非的,不受年龄限制。

2.本市农业户口人员要求父母投靠子女农转非的,不受年龄限制。

3.本市农业户口人员在城镇地区购房取得合法固定住所农转非的。

(1)申请人为购房者本人或其配偶、子女(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不得单独申请);

(2)在城镇地区购房取得合法固定住所;

(3)申请人在本市卫星城、小城镇购房,办理“小城镇农转非”或“农转非”,由申请人自愿选择。

(二)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要求申请人签字);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结婚证》、住房证明;

4.在城镇地区购房取得合法固定住所农转非的,住房证明须提供:北京市房地局统一制发的房产证;尚未取得房产证的须提供正式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

5.其他证件证明。

第4篇:企业法人如何办理北京户口

一,北京市规定:凡纳税额超过300 万元的工商业主,可将自己和家人的户口由外地迁至北京;

二, 外省市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一)申请入户人须具备的条件

1.申请人须是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包括:

(1)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

(2)合伙企业的一名合伙事务执行人;

(3)公司制的私营企业以及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申请人在京开办的企业要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申请在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登记常住户口的,须具备:

①连续3年担任该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②户口迁入地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

③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80万元人民币(营业税+所得税)以上或者近三年纳税达30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④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10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的90%以上;

⑤没有犯罪记录且未被公安、司法机关侦查、通缉的。

(2)申请人申请在城八区以外的区(县)登记常住户口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连续3年担任该私营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②户口迁入地有本人所有权的住房;

③企业连续3年每年纳税在4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近三年纳税达150万元人民币以上;

④企业职工中的本市人员连续3年保持在50人以上,或者达到职工总数的50%以上;

⑤没有犯罪记录且未被公安、司法机关侦查、通缉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办理本人、配偶及一名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登记。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须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购房所在地区(县)公安分(县)局申请,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申请人或配偶的在京房屋所有权证;

4.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情况证明和纳税的税票;

5.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以上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职工中本市人员就业情况的证明;

6.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该企业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情况的证明和入户申请人连续三年担任该私营企业负责人、合伙事务的执行人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的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证明;

7.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的户籍证明;

8.申请人、配偶及子女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9.结婚证;

10.独生子女证; 11.申请人及配偶为外省市居民户口的,须提供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12.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没有违法记录的证明;

13.申请人为合伙企业的一名合伙事务执行人,须提供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金证明或资产评估报告,其他合伙人放弃办理进京户口的声明;

14.其他证件证明。

根据《关于外地来京投资开办私营企业人员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京政办发[2001]73号)第八条的规定,在城八区以外地区落户的申请人,从户口迁入之日起,5年内不办理市内迁移,5年以后按本市有关规定办理市内迁移。

办理时限

由派出所、分(县)局、市局三级审批的时限为50个工作日;由派出所、分(县)局两级审批的时限为35个工作日;由派出所一级审批的时限为20个工作日。三级审批的具体时限安排如下:

(一)派出所办理的时限为:20个工作日。

(二)分(县)局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受理私企人员在京入户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

(三)市局办理的时限为:15个工作日。

(四)对于需要补充材料的,从申请人补齐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工作时限。

第5篇:留学人员办理北京户口

特别要强调的是,海外归国的留学生必须在毕业后第一次回国的两年之内办理北京市户口,也就是说如果你回国已经超过两年了,再想利用留学回国人员进京落户这项政策办理户口,已经是不可能的了。

据我了解,虽然手续很繁杂,但留学回国人员进京落户,已经是最简单的拿到北京户口的方式了。在我的身边,有很多同事,应届毕业的时候没有办下北京户口,现在虽然已经在北京工作多年,但想在北京落户,已经基本上没有可能了。

所以大家一定要抓紧时间,把该办的都办了,省得过两年回过味来,再想办就来不及了。

为了取得北京市户口,需要准备的申请材料,除了大家本来就已经具备的学位证书、成绩单、护照、签证等之外,还必须特别办理以下两份材料:

1、中国驻所在留学国家的大使馆出具的《》;

2、出具的《留学人员》。

第一项是第二项的基础,为回国办理的所有手续中的第一步。

下面就分别介绍每一个步骤的具体实施细节。

一、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这是很重要的一个材料,在以后的种种申请中,都需要它。

打算回国的人,大部分都是9月份交完毕业论文,没等颁发学位证就回国了。因为10月份回来刚好可以赶上应届生找工作,而学位证一般都要拖到年底或第二年年初才能颁发。

所以没有等在国外拿到学位证和办好《留学回国证明》的同志们,

事宜:

1、到中国驻所在留学国家的大使馆教育处网站上注册登记;

2、到买好2镑的英国、中号一个、2镑的postal order(此项是针对的,其他国家的留学生参照相应的规定执行);

3;

4、还有学校学位证的准确。

有一点要注意的是postal order最好在回国前几天再买,不要提前买太早,因为它是有6个月

到了北京,先开始全身心的投入找工作,慢慢等待学位证。

我当时是第二年的3月中旬才收到学校寄来的学位证,也许英国的大学效率比较慢吧,别的国家的学校可能会快一点。这还是我当时发了无数封传真、邮件催来的,我的好几个同学那时候都还没有收到。

拿到了学位证,就可以申请回国证明了!

材料如下:(英国留学的规定,其他国家参照执行)

1、打印在驻外大使馆教育处网站登记的报道登记表,并在登记表空白处贴2寸照片一张;

2、护照身份证页、留学国家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3、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信原件;

4、学位证复印件;

5、成绩单复印件;

6、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

7、2工本费,以postal order的方式支付;

8、贴足英国邮资并写清楚回邮地址的中号回邮信封一个。

这些材料准备全了,就可以按照驻外大使馆教育处网站上,登记时给你安排的管片老师的邮寄地址,寄过去。如果你比较急,可以选择特快专递,寄到英国大概200多元,一两天就到;不是很急的话,一般航空挂号信就可以了,大概50、60元左右吧,记不太清了,半个月寄到。这个挂号信就是有点慢,而且邮局的人说可以查询,但实际上真要查那边的接收情况,还要再去邮局登记,等待1个月以后,才能知道对方收到没有。所以有点麻烦,但是一般都不会寄丢的。

寄出去以后,又是漫长的等待,在大使馆教育处网站那里,登陆进去还能查审批状态,大概等个一个多月就能有信儿了。

等待的这段时间,你可以跑跑档案的事情。出国前在北京上大学的,档案一般都委托学校或者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保管了,如果工作单位有档案保管权的话,可以去调到工作单位,把没用完的档案保管费领回来,这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呢,为以后申请交费打打底。

1)办理《留学人员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在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在北京语言大学学一楼117室;

2)到公安局申办北京市户口。

公安局人口管理处的地址在:丰台区成寿寺路甲19号,爱家家居商城以南200米。周一至周五办公,办公时光为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所需携带的材料有:

1、教育部落户介绍信

2、入户人员基础情形表

3、本人护照原件

4、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原籍的户口本原件(注意,出国前在北京上学的,还持有大学的北京市集体户口的人,必定要提前把户口先转回来北京前的原籍,不能直接由学校的集体户口转到工作后的集体户口)

6、 工作单位开具的落户地址证明(注明集体户口的地址、派出所)到了办公大厅,先在门口领个号,人一般都不多,等一会儿就轮到了。把资料都递上去,工作人 员看了没问题,就会打印出一张准迁证,包含三联,第一联工作人员自身留下,第二联要你交给原籍户口的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出户口的证明,第三联是最后拿到落 户的派出所用的。

回家以后,把原籍的户口本和准迁证第二联寄给家里人,帮忙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出证明,当场就能办好,再寄回给你就行了。

最后到单位集体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落户并调换身份证。

个人条件

1)申请落户的留学人员必须是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要做学历学位认证(办理时间大概为3个月),

2)必须是留学full-time读书1年以及1年以上,

3)必须是研究生学历。

4)必须和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种途径可以帮助你留京.1.一家具有人事权的单位录用你,那么你可以留京.户口落在单位的集体户口中.(海归不占名额)

2.一家注册资本在50万人民币以上的公司录用你,前提是单位法人必须是北京户口.到中国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进行备案就可以了.

3.上述两种方法都没有,可以将自己的户口放在中国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集体户口中(每年交纳户口管理费200元左右)等到自己什么时候买房或者能用到前两种方法的时候在将户口转出.

注意:

1、注册资金50万以上,注册地在北京的法人公司就可在留学中心立户,就是你所谓的注册登记,看看你目前的公司有没有立户的资质,如果有去立个户就能办。重新找单位一个是需要试用期过了才能申请,再一个要社保缴费够三个月才能申请。

2、申请落户需要回国两年之内申请,过期不能办理。

3、认证没有时间限制,但是认证也需要时间,认证后才能申请派遣落户,所以认证也要抓紧。

4,另外,现在留学服务中心不接受个人单独递交材料了。必须以单位的名义递交申请,就是说,必须是单位的人力给你办理。那么单位给你办理的前提是,这个单位必须有接受留学人员的资质。这个资质怎么得来的?单位人力要拿上企业营业执照等一系列要求去留学服务中心(五道口北京语言大学院内)申请单位立户。意思是,该单位已经具备接受留学人员落户的资格了。然后才到给个人办理这个环节。通常单位立户要1个月吧。个人办理从递交材料到审批通过是60个工作日,到户口下来差不多是半年时间。

办理的方法:

申办北京市户口所需材料

(1)中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和前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属于进修人员的,出具国内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 称证书、国外进修证明和前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国内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外博士后研究或进修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5)《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单位证明书》、《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配偶随迁也需提交《劳动合同》);

(6)留学人员原行政隶属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证明或其它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外地户口或户口注销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内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码和注销原因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8)留学人员档案存放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配偶随迁的,应填写一式四份);

(10)留学人员配偶随迁,需提供《结婚证》;子女须随母随迁,需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出生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11)近期同版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12)其它相关证明。

第6篇:夫妻分居办理北京市户口

好像每次只要俺在家版提到夫妻分居办理北京市户口,接下来就都有N多网友re贴、发msg、信件,问需要什么条件,具体该怎么办等等问题。俺也早就答应过一些网友要写个攻略出来,方便感兴趣的网友查询。但这几个月以来总是很忙,就像俺的昵称一样,被工作压得几近于精神崩溃。所以偶尔有空上来也不想动笔,只想懒懒地灌两桶水放松一下。今天也是,本来只是打算偷空上来灌点儿水,正好又碰上有网友问这事儿,回复了一堆信件之后,想想偷懒不写这攻略,实在是比写篇文字更累,所以还是写了吧=.=不过要说明的是,俺这篇文字绝非什么攻略,只是对俺自己办理此事的一个总结,只是给同样想办这事儿的网友的一个参考,俺当然力争做到里面的内容准确,不过俺得声明,万一其中有什么不准确的地方造成您办理的时候出现什么偏差,俺可是一律要赖账到底概不负

接下来俺先声明一下,办理北京市户口的办法有N多种,像大学生毕业时的工作落户、外地户口的人才引进、公安机关的夫妻投靠等等,实在是很多很多。考虑到水木网友的构成情况,俺下面的文字只针对夫妻分居的情况,全称应该叫作是“干部调京(解决夫妻分居)”的这种情况,其他的方式下文均不涉及。如果您想寻求彼种方式的信息,请自行查询相关的网站。btw:如果你是应届毕业生,不想费那么多事儿,觉得这年头用银子最简单最直接,水木上一些大师级人物还是不错的。

首先,这里给出一个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解决夫妻分居的网址:http://.cn/policy/view.asp?id=26。这里的文字虽然很多很繁杂,但绝对是最权威最官方的。因为你提出的申请最后掌握批准与否大权的就是北京市人事局!俺知道这些公文性质的文字总是比较晦涩难读的,不过!!!强烈建议你耐住性子好好读完它,因为这里清楚地说明了申办所需要符合的条件、申办的流程、需要提供的材料等等大家最关心的问题。

大家首先关心的应该是自己是否满足申请的条件吧?如此就先说说需要符合的条件问题。

这里有两点容易被忽视的前提条件:一是在京一方必须是已经毕业参加工作的;二是京外一方必须是“干部”身份。为方便起见,以下以“你”来代表在京一方,也就是有北京市户口的一方;而以“你爱人”来代表京外一方,也就是外地户口想要办成北京户口的一方。

一是什么意思?就是说如果你必须已经毕业工作了。如果你还是学生,那么你的那个放在学校集体户口的所谓北京户口是没有用滴,你还是先毕业找个北京的单位,把自己的户口落到北京再说吧=.=

二是什么意思?其实就是这个办理的事项正如其全名所言,乃是“干部调京”的一种,也正是因为这个“干部”,所以是由北京市人事局来审批。否则像夫妻投靠,农转非这种,都是归公安机关管的。也正因为是“干部调京”,所以你爱人的身份必须是“国家干部”。那么何谓“干部”?这个问题就复杂鸟,不过我们也不需要去弄明白这个几乎变成历史名词的概念。简单来说,只要你爱人的人事档案中有一张叫做“干部工资定级表”的东东,那么你爱人就是“干部”。而这张表,只要你爱人是大学毕业参加工作的,工作单位都会把这张表放进人事档案里的。大学毕业参加工作这个条件对于水木的网友应该不成其为问题吧偶尔也有这种情况出现,那就是你爱人的档案中出于某种原因就是没有这张表!那就有点儿麻烦了,因为北京市人事局就认这张表,非要不可。对这种情况,有两个途径:一是让你爱人找原先毕业参加工作的第一个单位的人事部门补办,这个说说好话托托人大不了送点儿东西都能搞定,因为这张表按规定本来就应该由毕业后第一个单位的人事部门给办好。如果你和原单位关系彻底闹

僵没办法回去补办,那么另外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去找个不大不小的人才市场,花点儿银子,让他们给你“补办”一份这个表=.=

好了,明白了这两个先决条件,让我们再来看上面这个网页第二项第3条里提到的所需条件。这个条件又按照你是不是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分成两大类:

(一)如果你是在北京市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那么条件有三种:

1.你是硕士博士或者博士后,或者有中级或者高级职称,那么你爱人只需要有干部身份即可

2.你是本科毕业,而且工作满三年,那么你爱人也需要是国家高等院校的本科毕业生且为干部身份

3.你除了有个铁饭碗其他啥都不是,那么如果你爱人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北京急需的专业技术干部那也行。这里“北京急需的专业技术干部”由人事局认定,你就祈祷他们能给认定通过吧

(二)如果你是在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驻京研发机构、环保企业、软件企业工作,那么你的人事档案一定是放在了这些公司里,或者放在了某人事代管公司,比如FESCO,比如中智,比如某人才市场。这时你需要至少在现在工作的单位工作满一年,而且现在仍然在这里干活。所需条件如下:

1.你爱人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你存档时间满1年

2.你爱人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你存档时间满2年

3.你们夫妻双方均系大学本科毕业,你存档时间满3年

4.你爱人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我市急需的人员,你存档时间满5年而且你已满30岁

5.你爱人是博士学位,或在工作中获得省(市)级及以上部门奖励、表彰的先进个人

综合上述条件,大致就是你和你爱人学历越高,就越容易解决。注意上面这些条件是彼此并列关系,你满足了其中一条就算符合条件,可不是说你们要全部满足哈!

OK,现在你惊喜地发现你和你爱人完全符合申请的条件,那么接下来就来看看你们都需要准备一些什么申请材料吧,让我们来看看上面这个网页第一项中所列出的申请材料。

如果你是在国家单位工作,那么你只需要看第一项的2,3,4条既可,准备好所有的材料,交给你们单位的人事部门,让他们向人事局申请即可——当然前提是你能搞定你们单位的人事部门,他们愿意帮你申请。

如果你在公司工作,那么你就得看1,2,3,4全部四条。不过恐怕绝大多数网友看到第1条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就晕过去了。呵呵也是哦,绝大部分网友估计都还是为别人的公司打工中,哪儿能这么容易就拿到公司的营业执照呢?所以,这里我们要提到申办环节中的另一个需要注意的地方:那就是你申办的过程中,必须要得到现工作单位的支持与配合!换言之,你是不可能在不惊动公司的情况下办好这件事的。除了公司的营业执照,以及公司的情况认定证书,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的申请表也同样需要公司出具一份公司申请表,换言之,上面也同样需要公司的公章的。比较而言,其他的材料像什么你们的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身份证、户口本这些都更容易拿到。这里还有一项容易被忽视的材料,就是你们的结婚证!这貌似废话,但却往往容易忽视,尤其是那些同居N久就是迟迟没领证的网友,人事局可不认你们的“事实婚姻”的哈

扯远了,回过头再来说申请材料。如果你们公司有完全的人事权,那么你和那些在国家单位

工作的网友一样,准备好所有的材料,求爹爹告奶奶地拜托你们公司的人事部去借你们公司的营业执照这些去吧——不过多半情况你借不出来,这时只得再低声下气地去求公司人事部帮你向人事局提交申请,你自己不粘手这些公司重要的证件——这好像仍然很难=.=你只好自求多福了...好在现在很多在公司工作的网友人事关系其实都是放在人才市场或者FESCO、中智的。这时反而好办多了,因为这些人事代管公司几乎都提供代办业务。也就是说,你只需要向他们递交一个代办申请,然后上述条件中很多材料的原件就都不需要拿到人事局去审核了。它们代审看过之后,你只需要准备一份盖了公章的复印件交给人事局就可以了。如此一来,可行性就大为提高了。如果你是这种情况,你可以直接和你的人事代管公司联系,问问他们具体代办的手续要求和过程。据我所知,反正FESCO、中智和很多北京的人才市场都是有这项代办业务的。如果你让它们代办的话,一般你还需要一份委托办理的委托书。由于是单位对单位的性质,所以这份委托书也同样需要得到你公司的认可和加盖公章。不过这些具体事项你还是问这些人事代办公司,以它们的回答为准,因为每家的规定也都略有不同。

最后准备好所有的材料,那就简单了,你就等着人事局对你申请的回复就行了。过了人事局批准这一关,剩下就是转户口来京的一些具体工作,没什么困难的了。

最后说说俺自己办理时的经过吧,我们的条件情况和你们当然不一样,写个流程供你们参考吧。

条件:俺是硕士学历,毕业后档案户口一直放在FESCO;lp是博士学历,外地户口。

过程:通过FESCO代办,FESCO关于代办夫妻分居的规定可参见这个网址:http://.cn/ReadNews.asp?NewsID=12137。条件其实和人事局的条件一样,不同之处就是要求的申报材料列的更清楚更一目了然了。由于FESCO在我们公司有常驻代表,所以很多材料我就直接交到常驻代表的手里,由他直接在我们公司就给审核了,具体如下:

1、本人书面申请原件一份;FESCO其实要求本人和公司各出一份书面申请,申请的内容倒没什么格式要求,写得哀婉点儿,声泪俱下地说明你们两地分居给工作生活造成了多大的不便就行了——当然别那么死心眼说你爱人虽然没有北京户口但其实一直在北京和你一块儿住着=.=公司的那份申请书你也可以自己模拟公司的口吻写好,然后找公司管公章的同事盖个章就可以了。如果你们公司对这个管理比较严格,比如像我所在的公司一样,那免不了为了盖这个公章你又是一顿上窜下跳搞得鸡飞狗跳才把这个鲜红鲜红的公章给敲到纸上...记住,如果你们部门有秘书,多向她问问,她往往比你更明白公司这些流程的规定!

2、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驻京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驻京研发机构、环保企业、软件企业的批准证书(由北京市科委、北京市经贸委、北京市商务局或北京市经济委员会批准,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前所述,我准备材料的时候就没用着原件,同样是拜托部门的秘书帮我弄了份复印件。不过记住这个复印件也需要公司盖章的!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最新年检章);同上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给FESCO在我们公司的常住代表看了就拿回来了,交上去的只是一份复印件。另外结婚证你和你爱人应该是人手一份,这里只需要复印其中的一份就行了

5、夫妻双方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上,原件交常驻代表审核后拿回,交上去的是复印件。

6、夫妻双方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高级职称需提供高职任职通知);这个看你是依据上面哪一条条件申办的,如果条件中没有要求,那么你也无需准备。

7、在京一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婚姻状况:已婚,服务处所:外企或所在用人单位);如果你是集体户口的户口卡,那么你复印的那份上面也需要集体户口所在户比如FESCO的盖章。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你的户口卡上婚姻状况的一栏一定得已经改成了“已婚”!我知道好多人结婚后怕麻烦都没去改自己的户口卡,这可不行,你得先拿着户口卡去管片派出所,把婚姻状况改成已婚,然后再复印交上去审核。

8、京外一方在京单位同意接收函(需在京单位及其上级单位(局级以上)人事部门盖章)原件一份,接收函上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这个相当于你爱人户口办到北京来之后落户到哪里。像FESCO、中智这些代办公司本身就提供这些落户业务,不过条件比较苛刻,一般都要求你半年之内就迁走。比较而言,一般的人才市场就宽松多了。你可以google一下北京的人才市场,然后打电话问他们能不能出具这样的单位接收函。注意要问清楚他们的收费标准和是否具有局级单位的资格。我lp就是找的展览馆路上的那个双高人才。

9、子女随迁提供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超过16周岁的,需学校出具在校证明;无工作的需当地劳动部门出具待业证明;属于收养子女的,提交收养证书及女方未曾生育的证明;这个我们木有...

10、凡所在用人单位外企存档时间不够,需累积计算原所在单位在外企或市、区、县人事局所属人才服务中心委托存档时间的,提交原所在单位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驻京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驻京研发机构、环保企业、软件企业的批准证书(由北京市科委、北京市经贸委、北京市商务局或北京市经济委员会批准)复印件一份;这个我们也不需要...

11、京外一方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函原件一份;这个由你爱人的原存档单位开具

12、在京一方填写《存档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一份;这个是FESCO当时的办事人员给我的

准备好这些所有材料,FESCO人事部的审核通过之后,FESCO就给了我一式一份的《干部调京审批表》和一式三份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前一个《干部调京审批表》交给你爱人填好,注意上面的内容要和你们上交的材料一致。《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共有相同的三份,一定要注意点清数目,别少一份,这个表上有两项重要的内容,一是你爱人在外地的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另一个是调京后所要落户的详细地址。这两项一定要搞清楚填对了,千万不能出错!因为人事局审批通过后开具的商调函上就是按照这两个地址写的,如果错了,那户口转出和转入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可是不会替你操心什么“实际情况”替你改正的,一定一定一定要把这两个地址弄确实了再填到这一式三份的登记表上。

这些材料和表都齐全之后,FESCO又发函调了我lp的档案审查,因为上面提到的那个认定“干部资格”的干部工资定级表是放在档案里的,不拿到档案没有办法知道里面到底有没有。审查了档案之后FESCO把所有的这些材料和申请表都交到了人事局。

过了4个月之后我们拿到了人事局批复的干部商调函,以及一张干部调京的手续说明书。这个说明书上把接下来调户口和档案的步骤说的很详细,到时候你们按照上面说的办就行了。大致就是先拿着这个商调函和返给你的一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去来京后准备落户的公安机关开一份户口调入函,然后再拿着这个户口调入函去你爱人的原户口所在地开户口调出函,然后再回到北京,拿着这份户口调出函去落户,因为更改了户口,所以你爱人还需要去这个新户口所在地更换北京市的新版身份证,当场照像,过一个月,就能拿到崭崭新的北京身份证了。

如此,整个耗时费力让你无数次想放弃更有无数次想操刀子杀人的过程就完成了。接下来,和你爱人好好庆祝庆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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