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2-04-02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工作就是由一项项的任务组成的,在我们完成一项任务后,势必要面临一项新的任务,而写好计划才能让我们在新的任务中从容不迫,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务。今天小编给大家找来了《化妆品下半年工作计划》,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篇:化妆品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8年上半年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半年打算

2018年上半年工作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根据要求,现将2018年上半年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药品经营许可和GSP认证管理工作 根据《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与GSP认证检查标准》,对1家新开办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验收,整改完成后即可发证;对乡镇1家药店GSP认证未通过企业进行整改复查,并上报市局公示发证。

(二)积极受理药品经营企业的各种许可变更事项 上半年,经局领导审定,药化股先后对申请因由“个体工商户”变更为“个人独资企业”后经营地址与原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地址不合不能办理社保刷卡的4家药品经营企业经营地址进行了细化变更,为企业服好务。

(三)积极做好2018年春季药品安全大检查 上半年,根据市食药监局《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流发„2018‟21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赫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县2018年春季药品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赫市监发„2017‟19号)文件,药化、器械股会同各分局按照文件精神先后对105家药品经营企业、58家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资格准入情况、药品索证索票情况、药品购进验收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县考核办要求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每季度监督检查1次的目标任务全部完成并通过考核,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行政处罚及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等方式督促整改,先后对21家药品经营企业、21家医疗机构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对1家销售过期医疗器械、1家未按说明书要求储存医疗器械的医疗机构正立案调查,1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罚没款0.5万元。

(四)积极申报第

一、

二、三季度差别化考核指标,并按时完成考核目标

根据县考核办下发的第二季度差别化考核指标及申报的三季度指标任务,积极对涉药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收集资料,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五)积极参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12331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等日系列活动

根据统一安排,积极参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2331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系列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在夜郎广场共发放安全用药宣传资料1500余份,并用日常监管中查获的部分假药向群众现场讲解如何识别假劣药品及药品、医疗器械购买、使用相关知识。

(六)积极做好药械不良反应的上报工作

截至6月30日,已完成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数400份、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数110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22份、药物滥用监测表160份,并按要求上报国家局相应不良反应监测系统。

(七)做好祛斑类不合格化妆品的核查工作和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总局关于60批次祛斑类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8年第170号)》(2018年第170号)的要求,会同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在核查过程中未发现辖区内经营使用有《通告》中所列60批次不合格祛斑类化妆品;根据《关于印发市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食药监发„2018‟44号),积极开展辖区内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专项整治,截止目前,已检查美容美发机构86户,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执法车辆25台次,对索证索票不全的38家、未建立进销台账的40家美容美发机构进行了现场指导和责令整改。

(八)积极参加全县盐业市场整治活动

根据安排,积极参加县工能局牵头的盐业市场整治执法活动,先后对财神、河镇两个乡镇的盐业市场进行了监督检查。

(九)积极参加“两节”“两会”期间城区市场巡查工作

按照县局安排,会同食监股、城关分局对城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涉药单位等进行巡查,确保“两节”期间市场稳定及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十)认真部署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危化品、易制毒品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省市危化品、易制毒品综合治理文件精神,我县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对经营使用的危化品、易制毒品进行了自查自纠,并提交了自查报告。同时,药化、器械股会同各分局对经营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有易制毒品的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确保危化品、易制毒品经营使用安全。

(十一)完成药品抽验批次任务

按照市食药监局)2017年药品抽验计划及实施方案,我县上半年需完成30批次药品抽样送检的目标任务已完成。

(十二)积极按照市、县局要求,按时安排部署各项业务工作、上报各种材料、表册。

根据近期市食药监局下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市2018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重点>的通知》(毕食药监药流发„2018‟71号)、《关于印发2018年药品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食药监药流发„2017‟51号)、《关于开展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流发„2018‟46号);关于贯彻执行<全国重点易制毒化学品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食药监药流发„2018‟53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安排部署落实工作,并按时报送市局要求的相关材料。

(十三)积极完成市县局交办的临时工作。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切实加强药械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管

1、建立健全新增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单位监管档案。

2、会同各分局切实加强药械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1次以上,每次监督检查率达100%,并对发现的问题依法督促整改,违法行为及时调查处理。

3、按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市2018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重点>的通知》(食药监药流发„2018‟71号),认真抓好药品流通领域重点工作,将医疗机构执行《毕节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作为医疗机构监督检查重点,督促其按规范要求进一步规范从业行为。

4、加强对中药材和饮片的管理。主动作为,加大对于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经营企业检查力度,严查各种违法行为,确保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安全。

5、积极开展过期药品统一回收销毁工作。通过开展规范过期药品回收工作,有效打击非法回收药品行为,维护药品流通秩序和群众用药安全,确保家庭过期药品得到合理处理,防止过期药品流入市场;在销毁过期药品中,积极和环保部门联系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6、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种以保健食品冒充药品、非法购进、无保健食品检验报告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7、加强对县疾控中心美沙酮门诊(药物维持治疗点)及特殊药品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特殊药品用药安全。

8、根据市局上半年份下发的系列文件精神,积极会同各分局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并及时上报相关检查情况和工作信息。

(二)切实做好药品经营行政许可、GSP认证及跟踪检查工作

1、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毕节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与GSP认证检查标准》和时限要求,做好新开办药品经营行政许可、GSP认证工作。

2、按照《关于印发2018年药品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食药监药流发„2018‟51号),做好已通过GSP认证1年以上2017年未进行跟踪检查的药品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工作。

(三)切实做好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

加强对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的督促指导,完成各季度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药物滥用监测报告任务数。

(四)积极做好药品抽验工作

按照市局下达我县药品抽验60批次任务,现已完成30,按时文件要求将于8月前完成余下的30批次药品抽检任务。

(五)做好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建档、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

在对辖区内的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摸底调查基础上,建立健全城关辖区内6户以上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档案,同时按照市局文件要求继续开展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

(六)严厉打击药械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严厉查处和打击药械领域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立案处理。

(七)积极完成市食药局及县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根据局党组决定药化股、器械股进行合署办公,但实际只有2人在做业务工作,加之各种专项检查、药品抽检、表册、资料上报等,人少事多,需联系涉药涉械单位范围广,业务繁杂,对相关工作的完成和推进有很大影响。

药化股、器械股

2018年7月6日

第二篇:2013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上半年总结下半年工作计划

保健食品化妆品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3年上半年,按照全年工作计划,在局领导班子的领导下,保化处与食化所围绕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这一中心任务,落实“打基础,强监管,提水平”的总体思路,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身体健康为宗旨,强化日常监管,狠抓专项整治;依法履行职责,完善长效机制,全面完成上半年工作任务。现将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管,深入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

制定了**新区2013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计划,组织食化所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管工作,以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工作为契机,对全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单位进行了全面摸底检查,全区共有保健食品经营单位281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249家,并对其全部进行了档案管理,建档率100%。

(一)保健食品监管工作:开展了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保健食品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整治、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打“四非”专项)专项整治及大型批发市场、专营店及药房等重点场所经营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共4次。组织 1 对流通环节规范经营专项整顿5次,出动监督人员708人次,监督车辆113台次,检查268家次,覆盖率达81.7%,下达监督笔录254份,并依据《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日常检查现场工作指南》等技术规范及工作文件,制定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日常监管工作方案,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保健食品经营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问题产品召回体系,结合保健食品经营各项监管制度的建立实施,确保我区保健食品经营在规范、良好的层面运行发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超限超范围添加违禁物质、盗用批准文号、制售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等措施,鼓励消费者和经营者广泛参与,动员社会各方力量进行监督,从而推动专项整顿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化妆品监管工作:全年共开展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化妆品经营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化妆品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整治、化妆品非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专项整治和大型美容美发店及大型批发市场经营化妆品专项整治共4次。出动监督人员210人次,监督车辆36台次,检查87家次,覆盖率34.9%,下达各类监督文书81余份。针对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其经营产品的合法性、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和各种台帐记录是否符合要求、产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可追溯、是否符合化妆品标签管理等的要求等;针对使用单位重点检查美容院使用的产品是否具有合法的批准文号或

2 备案号、使用的产品名称、包装、标签和说明书是否规范。同时检查了各企业经营或使用的化妆品是否有虚假、夸大宣传以及宣称疗效、标注有适应症及使用医学术语等现象。

二、为客观评价全区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性,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检及快检工作。上半年对10批次保健食品进行快速检测,品种包括减肥类、抗疲劳类,检测项目包括西布曲明、酚酞、他达拉非、氨基他达拉非、西地那非、豪末西地那非等8个项目,快检结果均合格;对4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的8个品种进行了监督抽验,重点抽验减肥类、辅助降血糖类、调血脂类及改善睡眠类产品,检验报告未出;化妆品共快检8批次,包括美白类、祛痘类产品,快检项目包括砷、汞、喹诺酮类、甲硝唑等4个项目,快检结果均合格。

三、落实对严重违法广告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限期整改措施,严厉打击违法经营假劣保健食品行为。按照国家及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通过采取短信平台、监管QQ群通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开展自查及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等手段,落实对标识为“五日牌减肥茶”等4个保健食品严重违法广告采取暂停销售限期整改措施,对违法添加化学药物的“阳光一佰牌山芪参胶囊”采取暂停销售重大案件及时上报措施,依法严厉查处标示“上海百健生物科技有限以司”等28家虚假上海企业的假冒保健食品、“健康

3 牌减肥胶囊”等126种假冒伪劣保健食品、“新稳唐桑芪胶囊”等9种假冒保健食品,截止目前我区尚未发现上述产品。

四、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质量负责人培训工作。根据2013年保健食品及化妆品监管工作要求,为了提高保化监管效能,上半年共组织对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负责人培训会各2次,累计培训300余人次;其中,重点开展了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召集全区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打四非” 专项整治行动政策解读、工作布置等,为“打四非”专项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很好的舆论基础和前期准备。

五、认真处理投诉举报,共处理保健食品化妆品投诉举报6起,其中保健食品投诉举报5起,化妆品投诉举报1起,均组织食化所按时限办理并反馈举报者,同时形成汇报材料报领导审核后交综合处归档。特别是对区食安办转省食安办交办的投诉举报,做到了认真调查核实并向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核查,确保调查结果真实可靠。

六、加强信息宣传。在**新区电台参加了二次行风热线节目,在线解答了群众比较关心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问题,起到了较好的反响;上半年共上报信息11篇,其中发布消费警示3篇,利用短信平台及QQ群发布监管信息5次。

4 保化处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常态监管和专项整治。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监管档案;全力开展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整治,规范我区保健食品经营秩序,净化保健食品市场。

二、全面开展监督抽检工作。结合打“四非”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抽检工作,汇总分析监测结果,对存在不合格产品的企业从严处理。

三、加强对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专项检查,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违规销售含兴奋剂类保健食品问题。全力保障第十二届全运会正式比赛期间保健食品安全。

四、完成局里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保化处

2013年6月24日

第三篇:2012年化妆品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2年上半年化保科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以来,化保科进一步强化化妆品监督管理,确立企业责任主体地位,依法打击违法经营化妆品保健食品违法行为,对全县化妆品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开展化妆品监督检查,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突出重点,严格化妆品监管

为了保证在全县化妆品经营企业,开展化妆品监督检查工作有序、有力、顺利开展,确保取得实效,按照《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化妆品监督检查做到了重点突出,检查了各经营单位所销售的化妆品产品的合法性;化妆品标识标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进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及进货台帐;化妆品是否在使用有效期内;化妆品的储存条件是否与标签所标示的条件相一致;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批准文号是否真实、有效;产品宣传、店内宣传是否存在虚假、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等违规行为;是否有自制化妆品行为。 特别是夏季重点对美白、祛斑防晒化妆品进行专项整治。

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过程中,共出动执法人员X人次,车辆X台次,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X户次,检查化妆品种数X种;化妆品日化店X家,美容院X家,其中立案查处

X家、当场处罚X家、行政处罚X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X家、取缔X家。

二、保健食品监管

开展摸底调查,掌握基本情况。化保科执法人员对全县保健食品进行摸底调查,掌握了保健食品经营数量。截止2012年6月底,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共X家,其中药房经营保健食品X家,保健食品专卖店X家。

为规范保健食品行业经营市场秩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按照《保健食品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重点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是否建立进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及进货台账,严厉打击假冒保健食品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保健功能,上半年共出动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X家,立案查处X,责令整改X家。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在今后的化妆品监管工作中,一是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落实“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二是夯实基础,强化监管,认真履行监管职能。严格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全力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三是完善制度,创新机制,不断提升监管能力。重点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完善各项制度;建立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保健食品

化妆品加大培训力度,制定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人员培训计划。

第四篇: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上半年总结

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

上半年工作总结

我所自4月1日成立以来,在上级部门及局领导的大力关心关怀和帮助下,紧紧围绕局领导提出的“确保交接期间监管工作不断、不松、不乱”的原则,对照局里制定的工作目标和我所职责,全所5名同志团结一心,克服人员少、底子弱、装备差、压力大,工作量大、面广、事细等重重困难,不计得失,不辞辛劳,有条不紊的开展和推进各项监管工作。现将上半年以来我所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职能移交接顺利、平稳的完成。

为使交接后的工作有序、有利的过渡和开展。职能移交后,我所于4月1日至4月30日在县卫生监督所设立临时办公室,以方便群众办理相关业务,同时以公告、面对面的宣传方式告知广大群众职能移交接事宜,受到了群众的好评。期间,未出现因职能移交接产生办事不便而致群众不满意及投诉的事件,做到了职能职责的平稳过渡和各项工作的无缝衔接。

(二)新到岗监督员学习培训工作初步完成。

1、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学习和培训。为使新到岗监督员能迅速转换工作角色,适应新环境、新单位,快速掌握新法律、新规范、新的监管模式,尽快投入工作。我所采取集中学习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对涉及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培训,业务学习培训工作初步完成。

2、为使监督员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心中有数,办事有尺,处事有度,做到有章可循、有制可约。我所组织开展了对局里下发的相关文件、规章、制度进行学习、贯彻和领会。通过学习,进一步的提高了全所监督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整体素质。

(三)各项制度建设基本完成。

建所伊始,为使各项工作尽快走向正规,依照职责,建立和完善了兴国县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所工作规则、办案流程、举报处理规定、工作人员七条禁令、餐饮服务环节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预案、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审批制度、餐饮服务许可办证流程等14项工作制度。

(四)餐饮、保健食品安全监管服务对象基本信息档案基本建立。 为能快速稳妥的推进开展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科学制定监管计划,合理优化监管资源,全面掌握监管服务对象的分布、基本信息数据等,确保监管网络分布及信息数据的真实性,我所于5月组织监督员对县城所有的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分类登记摸底,现已将监管服务对象的基本信息档案全面梳理和分类,为下一步的工作部署打下基础。累计县城餐饮服务单位717家,其中:大型餐饮4家、中型餐饮25家、小型餐饮398家、小吃店191家、饮品店20家、快餐店5家、食堂75家(学校食堂25家、企业食堂45家、单位食堂5家);全县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57家,其中:县城45家,乡镇112家。

(五)餐饮服务、保健食品行政许可有序开展,准入门槛进一步提高。为贯彻落实《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我所依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严格许可前置,对各类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单位进行严格的现场核查和资料审查,对不符合现场核查条件的现场提出整改意见,指导改进设施条件,以满足申办条件。累计现场核查餐饮单位148家,现场指导要求改进条件的148家。至目前累计新发餐饮服务许可证86份(含换证),验证(含食品卫生许可证)80份,正在受理62份;保健食品验证(食品卫生许可证)12份。

(六)餐饮、保健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

1、开展了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监

管,大力整顿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依据市局《2011年市中心城区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赣市食药监食[2011]14号)、国家工商总局等十二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11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工商广字[2011]46号)的文件精神,我所在分管局长的亲自带领下,在城区展开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共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11家,批发企业3家,品种46个,查处并纠正违法行为5起,下达意见书5份。

2、开展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依照省局《关于集中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赣食药监食[2011]27号、市局《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集中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赣市食药监食[2011]23号文件精神,我所从5月底至6月底,结合高、中招考餐饮服务保障工作,全面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截至目前,共计完成对县城有学校食堂的7所中学、3所中等职业学校、2所小学、9所托幼机构的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工作仍在继续。

3、开展了打击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全国打击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部署,我所紧急行动,针对性的在餐饮服务行业展开检查,重点加强了对火锅店、饮品店等重点行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食品添加剂使用单位的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和购进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帐记录等落实情况。专项整治期间,共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17家,其中大型餐饮4家,中型餐饮19家,小型餐饮54家,小吃店23家,饮品店15家,火锅店2家,下发指导性意见书48份,要求餐饮服务单位签订并张贴承诺书117份,发放“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宣传画200余套。

4、深入开展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推进餐饮服务单位信用体系建设,促进餐饮服务行业自律,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

辐射带动作用。通过宣传引导,现已有平川中学、品禄园酒店申报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

5、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赣鄱行”活动。以“关注健康餐桌”为主题,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赣鄱行”活动,以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馆和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点餐饮服务单位、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等为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治理,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七)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多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任务。为确保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我所在局里的统一部署和调度下,克服监督人员少,采取巡回监督和驻点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方法,依据《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规范》要求,以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政治敏感性,严格把关,从原料到成品实施全程监管,圆满的完成了中央领导(中组部长李源潮)来兴视察、三僚风水特色旅游文化节、2011高中招考、中国红十字总会“红十字老区行”系列活动等多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任务。

(八)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加强。为加强对我部门及工作的宣传,我所充分依托电视、网络、宣传画册等宣传平台,积极投稿,广泛宣传。截至目前,共完成17篇次宣传报到,其中县政府网站4篇次、县“三城同创”工作简报1篇次(县政府网同时刊登)、市局网站6篇次、县局网站6篇次,派发张贴“打击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宣传画200余套(4张/套)。

二、目前存在问题

1、监督执法人力资源紧缺,与监管服务对象及监管任务远不相适应,以致监管工作顾此失彼,疲于应付,难以做到全面系统的监管;

2、经费短缺及监督执法装备匮乏,与现有的监管要求不相适应,监管效率低下;

3、底子薄、基础差。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先开业后登记,加上餐饮

服务许可的门槛较低,业主多为下岗工人、失地农民等群体,从业素质较差,食品安全意识不强,不懂也不愿改善餐饮服务硬件条件,致现有许多小餐饮店硬件条件较差,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条件,全县整体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较低,需逐步提高;

4、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以适应当前监管方式的转变;

5、因现有配套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滞后以致有些工作无法开展,如:涉及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

6、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对乡镇一级监管对象的监管未明确;

三、下一步打算

1、完善和健全监督机制,做到现有监管资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

2、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管。持续开展餐饮服务、保健食品、打击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食品药品安全赣鄱行”活动;

3、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着力提高监督员的业务水平;

4、紧紧围绕局里制定的目标管理方案,对照落实,力争圆满完成;

5、加大对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和处罚力度,规范经营行为;

6、加大对重点餐饮服务行业的监管力度,有效降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如:学校食堂、企业食堂、大中型餐饮、旅游景点餐饮店等。

7、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增强社会对我部门工作的知晓和认同。

8、组织开展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员培训工作。

兴国县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所

二0一一年六月十二日

第五篇:井陉县2011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半年工作总结2

井陉县2011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

工作总结

为加强对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监督和管理,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化妆品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稽查队认真组织,积极行动,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对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现将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我队迅速展开部署,成立了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副局长张国文为组长,县食品安全稽查队队长杜增兵为副组长、四个科室全体执法人员为成员的井陉县保健食品、化妆品检查工作小组。

二、明确责任,突出重点

四个科室按照各自区域划分,以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为重点监管对象,严格对各自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摸底排查,为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通过摸底调查,全县共有保健食品经营单位23家,化妆品经营单位37家,无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

三、专项整治,卓有成效

根据市食药监局关于印发《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和《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添加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食品安全稽查队于6月9日至8月30日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保健食品、化

妆品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内容包括经营中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进货渠道、产品资质、标签说明书、索证制度落实情况、销售台账等。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了我县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执法管理机制,逐步的规范了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户在产品进购、销售环节中存在的不办证、不索证、虚假宣传产品功效的现象,增强了生产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和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进一步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

此次活动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150人次,车辆41辆次,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100余户次,没收不合格保健食品、化妆品67件(盒),立案5起,罚款8000元。

四、存在问题

(一)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索证意识淡薄。

部分经营单位未索取所经营产品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单的复印件等相关证件。有些经营户根本无任何索证意识,有些经营户有索证意识但嫌其手续繁琐不愿意去索证。

(二)保健食品、化妆品标签标识及说明书不规范。具体表现为:

1.有些宣传特殊功效的保健食品、化妆品未办理卫生部核准的特殊批准文号,却进行特殊用途大肆宣传。有些产品卫生许可证号经核实与该产品名称不符。

2.擅自宣传疗效。诸如一天见效,三天祛痘等用语。

3.存在虚假夸大宣传现象。

4.使用医疗术语,误导消费者。

5.个别化妆品存在不规范标注。如“第二代”、“生发易”等。

五、工作建议

(一)加强宣传,强化培训。保健食品、化妆品存在的问题具有社会普遍性,是一个有待全社会关注的共性问题。积极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户宣传培训化妆品的相关法律法规、标签标识有关规定,并提出具体要求,如:索取相关证件,建立档案,上柜产品登记审查等。

(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监督覆盖面。联合工商、质检等部门,严格监督购、销环节,加强对无证经营户、假冒商品的打击力度。

(三)、提高监督人员素质,强化日常监督力度,建立长效卫生监管机制,目标明确,具体任务,落实到人。

井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十日

第六篇:化妆品销售工作计划

我从事化妆品销售工作多年,一直在工作中观看化妆品的销售走势。随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物质条件高了,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就加高,为此,我做出了2016年化妆品销售工作计划,这仅代表我个人就现在化妆品销售模式的一些先进看法。

首先在做2016年工作计划前,我先做一些统计。目前,在我国近4000家化妆品企业中,走主流卖场销售路线、俗称“做终端”或“日化线”的厂商只占企业总数的15%左右,更多的企业采用流通(包括深度分销)、专柜(包括店中店)、品牌专卖店、专业(美容院)线、专供大型百货或零售集团的oem贴牌等通路和方式进行运作。除了百货店、超市和专营

店业态以外,许多化妆品销售的新型业态也都复兴、壮大、繁荣,目前厂家直销、上购物、电视购物、邮购、自动售货亭、药妆店等多种形式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和成长。虽然,企业选择销售通路有其历史的原因,但在通路危机日益深重的今天,未雨绸缪已经不再是智者的从容,而是企业必须面对的课题,通路维新迫在眉睫。

电视购物一般是指消费者通过电视以及互联、商品目录等相关媒体了解商品信息,使用电话、络订货,由专业物流公司配送商品的无店铺商品销售模式。由于没有中间商,

电视购物能为消费者提供价格更为实惠的商品。

以开播电视购物频道为主的现代电视购物(也叫做家庭购物)有别于传统的电视直销,它是一种新兴的商品销售方式,是一种全新的零售销售渠道和平台。按照电视购物的过程,主要可将其分为四大环节,即选择产品、节目制作、

呼叫中心、物流配送。现代电视购物以“教买不叫卖”的方式做节目,以消费者的需求为出发,寓购于教,播出方式采用现场直播和录播的两种方式。

以电视台作为运营主体的购物频道,是产品销售的一个平台,是一个无店铺的“空中超市”。 所卖商品也是日常生活中的必需品,如数码产品、化妆品、家居用品等等。由于商品品种多、大众化贴近生活、厂家直销价格优惠、信誉好品质有保证,因此,电视购物频道一开播就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喜爱,两年来电视购物频道的发展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购物频道自诞生起,就将化妆品等产品作为主要商品来推广,现代电视购物已经成为了化妆品销售的新途径。

在家购物,渐成时尚

随着经济高速发展,现代家庭生活也在发生着变化。琐碎的生活、繁忙的工作、拥挤的交通经常让购物变得不那么乐趣盎然。但是也许大家都已经注意到,家庭购物正在悄然改变着这样的无

奈。

世界一流的市场研究公司tns公司开展的一项针对电视家庭购物的消费者调研显示,在电视家庭购物的所有品牌中,上海消费者对东方cj家庭电视购物的品牌认知度是最高的,特别是25~34岁的年轻女性消费者。在电视购物频道开播较早的台湾地区,消费者可能不会花

三、四十元台币在超市购买便宜的洗发水,他们宁愿花200元台币通过电视来购物。尽管产品的价格要高出几倍,但产品的质量安全打消了客户的疑虑,在质量可靠、市场制度完善的前提下,台湾消费者更喜欢电视购物。

而在电视购物较为成熟的韩国,消费者通过购物频道来购买化妆品已成为消费习惯和时尚。

据悉,韩国中年演员金英爱运行的黄土化妆品企业真土园所推出的黄土美容香皂在tv购物电视中,不到2个小时就赚了17亿韩元。

6月22日韩国cj电视购物中真土园推出的化妆品产品

赚了9亿韩元,之后29日,在gstv购物电视中,通过2个小时的专题节目,一下子卖了2万6500份,收益达到了17亿韩元。这样在两周的节目当中一共赚了26亿韩元。

29日播出的购物节目中,一开始就有许多观众要预定黄土化妆品,电话被打爆了,之后打电话的顾客越来越多,以至于在中途只好中断定单。

由于便利性和质量有保障,在家购物会越来越成为未来消费者选择的消费方式,电视购物也将会成为化妆品销售的新通路。

品种繁多,价格便宜

电视购物节目主要是以家庭主妇为对象播放的。通过电视销售形式推销的商品五花八门。从内衣到皮鞋、从玩具到家具、从美容品到数码家电,各类商品应有尽有。它本着“不求卖得多,东西一定好”的原则,消费目标群体锁定25-45岁的白领女性,这就为化妆品的销售提供了一个好的平台。

有业内人士预测,在未来的几年中,国内电视购物中的商品将达到3000种。除了化妆品和家庭生活用品外,从房子、汽车,到旅游券,都有可能在电视上出现。通常电视购物节目中所提供的商品都比市场销售的要便宜,因为它无需专门的店铺和固定的销售人员,较少的成本自然能能够提供较为低廉的价格。

由于化妆品适合通过电视购物来销售,目前国内开播的电视购物频道都开设了美容化妆品栏目,化妆品的品种数量也都维持在几十个至上百个不等,价格通常比传统渠道要便宜,销售情况通过电视购物直播也较为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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