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劳动节的劳动作文

2023-01-08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五一劳动节的劳动作文

新时代劳动形态下劳动者及劳动教育的新审思

摘 要:新时代劳动形态呈现出持续迭代、新旧交融、多元并存的特征,要求劳动者重新确立自身在劳动中的存在价值。劳动者不仅应具备在专业领域从事技术工作的能力,同时应具备复合素质以及跨界整合力、沟通协作力,并且仍然要学习掌握从事实体劳动的基本劳动能力。新时代劳动形态要求劳动教育坚持立德树人的教育目的,树立新旧兼容和不断发展的劳动教育内容观,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法。

关键词:劳动形态;劳动者;劳动教育;新时代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教育学重点课题“新时代劳动教育的中国理论和中国探索研究”(项目编号:AAA190012)

作者简介:毕文健,女,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18级博士研究生,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发展规划处处长,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劳动教育、应用型本科教育。

劳动是人和人类社会的基本机能与生存方式,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社会活动。纵观人类劳动史,伴随劳动工具的变迁,劳动经历了从手工劳动到机器劳动再到智能劳动的三种形态的迭代发展。当前,劳动形态呈现出持续迭代、新旧交融、多元并存的状态,这是新时代劳动场域的基本特征。各种劳动形态存在和运行的关键始终是人,劳动形态的更替融合会导致一些劳动者就业岗位的要求提升,也会导致传统的就业岗位消失,同时也创造了新的、更高层次的劳动力需求,催生出需要更高技能水平和素质的行业与岗位。劳动者不论是在传统就业领域转型升级,还是转移到新的就业领域,均需要配合劳动形态的迭代、职业的更替和岗位内涵的提升,同步提升自身的能力和水平。而学校劳动教育也需要根据新时代劳动者的素质要求,坚持立德树人,与时俱进,实践育人。

一、新时代劳动形态呈现持续迭代、新旧交融、多元并存的状态

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技术创新和技术融合的基础上,手工劳动、机器劳动、智能劳动三种劳动形态呈现出“持续迭代、交叉融合、新态频生和适度复兴”的状态,“迭代”“交融”“创新”“复兴”成为新时代劳动形态的典型特征,劳动形态之间的协同支撑成为现代产业的保障。

(一)新时代新旧劳动形态的更替并非一蹴而就,而是持续迭代

“迭代”一词出自计算机领域,迭代法是用计算机解决问题的一种基本方法。迭代法也称辗转法,是一种不断用变量的旧值递推新值的过程[1]。迭代思维的运用过程往往以某种现有的模型或想法为基础,然后针对问题或事件的相关状况加以改进,积累小步骤,为更好的未来铺平道路,最终实现创新[2]。当前劳动形态的更替并非一蹴而就、全面替代,而是持续迭代,这一方面是由于技术的发展是渐进的,劳动形态的全面更替所需要的全面技术支撑不能在同一时间实现;另一方面是因为人类对劳动服务的需求是多样的,各种劳动形态各有其独特的存在价值和存在的空间。可以说,新的劳动形态取代旧的劳动形态是一个柔性转换、逐步替代、有限替代的过程。

当前智能劳动的诞生与发展,不会将手工劳动、机器劳动全部排挤出局。关于智能劳动对现有劳动形式的替代,目前有以下三种代表性观点。一是智能劳动首先取代的是“易被结构化、定式化”的工作。麻省理工学院经济学家布林乔夫森(Erik Brynjolfsson)表示,常规的、易被定义的工作是最易被自动化的。因此,从事中等技能的结构化任务和日常信息处理任务的人可能最容易被取代[3]。二是人工智能难以代替的是需要创新思维、高端技能的职业。2013年,英国牛津大学教授弗雷(Carl B. Frey)和奥斯伯恩(Michael A. Osborne)发布了一份题为《就业的未来:工作对计算机化有多敏感?》(The Future of Employment:How Susceptible are Jobs to Computerisation?)的研究报告,报告指出:在未来20年,人工智能难以代替的是需要创新思维、高端技能的职业,包括艺术、传媒和司法等领域的职业[3]。三是暂时还不会被智能劳动所取代的是需要面对面、提供定制化和个性化服务的岗位,以及需要无意识的技能和直觉的手工劳动、体力劳动。摩根士丹利的分析团队对未来10年或者20年15种职业被机器人替代的可能性进行了预测(见图1),其中,记者的失业概率为11%,失业概率最低的是内科与外科医生和小学教师,均只有0.4%。

有学者选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制造业的“机械设备安装工”“建筑安装施工人员”等中低技能岗位,采用“无帮助”“可以部分协助”“可以完全代替”三个定序测量选项来研究人工智能技术对工作任务的替换程度和人工智能的帮助程度。统计结果显示,“机械设备安装工”的工作任务能被现有人工智能技术完全替代的程度为20%,“建筑安装施工人员”的完全替代程度为30%[4]。由此可见,这些难以被替代的岗位由于涉及大量人机感应的工作,或者需要与不同的人进行复杂沟通,超出了计算机的能力,因此仍保持较高需求。

(二)新时代新旧劳动形态的更替并非完全的以旧换新,而是新旧交融

手工劳动与机器劳动相比,与设计、控制、管理等岗位上的智能劳动相比,虽在价值创造上有一定差距,但机器劳动、智能劳动环节仍需要一定量的手工劳动与之配合,呈现出互补互助的状态。如:企业自动化生产流水线虽然包含相当数量的具有技术含量的劳动,但也包含简单劳动,如产品搬运、车间清扫等;网络营销属于智能产业,但物流环节的快递送货则是简单劳动;共享单车属于智能产业,但共享单车的检修、搬运却属于机器劳动、手工劳动。

同时,新的劳动形态对旧的劳动形态的取代,是旧的劳动形态做适应性调整后,与新的劳动形态交融并存的过程。如手工劳动是机器劳动、智能劳动的基础,机器劳动、智能劳动从手工劳动中积累发展而来,又为手工劳动提供了可借助的、更加优越的技术条件。手工劳动与新的生产方式融合,取其优势为己所用,就能够在扬弃中获得新生,如新时代手工劳动以集约化工业所不能的“在家干活”的工作方式,开创了数字化生存的新格局[5]。再如:传统制造车间借助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实现了改造升级;阿里云ET工业大脑被应用到中策橡胶的生产车间,大大降低了加工环节的成本投入,并使产品合格率成功提升了3%~5%[6]。

(三)新时代新旧劳动形态的更替,并非简单的“机器换人”,而会催生新的职业形态

回顾第一次工业革命,纺织机的发明导致纺织女工失业,蒸汽机的出现对传统运输业造成冲击,但是,伴随着生产力的解放,产生了钢铁冶炼、机器制造、设备维修等众多需要具有高技能含量的行业和岗位。自动化生产线的投入运行降低了对活劳动的消耗量,虽然人们担心生产自动化会导致对劳动者数量的需求降低,但实际情况是,自动化促进了生产力向更高水平发展,在提高劳动效率的同时,开拓出了新的生产领域,促进了生产的深化,进一步扩大了就业。因此,虽然每一次劳动形态的升级都会使部分岗位出现“机器排挤人”的现象,给人们带来被机器替代的恐慌,但人们会通过能力升级适应岗位升级或转换岗位而实现重新上岗。

当今社会逐步进入智能劳动时代,智能劳动使传统职业劳动内容发生了变革。相关研究提示,预计未来10年或者20年,美国约47%的工作岗位有被机器人取代的风险,计算机化将使得美国近一半的工作机会受到威胁,甚至一些创造性的专业岗位也不例外。而到2033年,许多常见的职业将有大概率会最终消失,其消失概率分别是:电话营销人员和保险业务人员99%,运动赛事裁判98%,收银员97%,厨师96%,服务员94%,律师助理94%,导游91%,面包师89%,公交司机89%,建筑工人88%,兽医助手86%,安保人员84%,档案管理员76%[3]。但是,智能劳动生产一线的新兴职业需求会剧增。2019年4月1日,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場监管总局、统计局正式向社会发布了13个新职业信息,分别是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物联网工程技术人员、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云计算工程技术人员、数字化管理师、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电子竞技运营师、电子竞技员、无人机驾驶员、农业经理人、物联网安装调试员、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及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员。正如马克思指出,“技术的变革造成的机器取代了人工,致使很多人面临生存问题,但同时也会催生新行业新领域新岗位”[7]。

(四)新时代新旧劳动形态的更替,并非淘汰手工劳动,而是复兴手工劳动

虽然随着智能技术的逐步成熟、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手工劳动逐步减少,但手工劳动并不是应被淘汰的落后劳动形态。在劳动形态的迭代过程中,复杂且带有创造性的某些手工劳动一直存在,并在近年呈现出回归的态势。美国著名的社会科学家托夫勒(Alvin Toffler)在他的《第三次浪潮》一书中描述:自己动手引以为荣——手工劳动遭受三百年歧视后,开始受人尊敬[8]。

手工劳动被重提有多方面原因。首先,手工劳动本身承载着人类对自身的审视和对自我价值实现的期待,是人类自我体验、自我认可的一种独特方式,人类在手工劳动中能够看到自己,获得独特的心灵体验和心灵的满足,满足自己更高层次的需求。其次,机器劳动所承担的枯燥的、重复性的工作,对人性造成威胁,导致工人体能与智能的退化。而有趣的手工劳动不仅是一种乐趣,也是人的一种自我解放方式。再次,在人类的劳动史中,手工劳动具有独特优势。手工劳动融入了人类的智慧和情感,蕴含着特定物品的量身定做、稀有材料的专门加工、特有的历史背景、制作过程中的创意、精益求精的技艺追求、优良品质的保证、工艺制成品的多样性等,这些都离不开手工劳动者的钻研琢磨,是任何先进的技术都难以取代的。此外,生产自动化程度越高,单位成本就越低,而手工劳动和非自动化劳动的相对价格也就越高,这促使越来越多的人从经济角度出发,选择自己动手干活,实现“自给自足”。未来社会将有越来越多的人会树立“自产自销”的价值观,培养自力更生的能力、适应和克服困难的能力以及自己动手的能力。特别是在家庭劳动中,手工劳动的占比较大,人们会享受智能劳动与手工劳动互补的乐趣,人们为自己能干活而自豪[9]。

二、新时代劳动形态对劳动者提出新要求

新时代的劳动形态处在手工劳动、机器劳动进一步向智能劳动迭代的进程之中,但三种劳动形态又同时并存。各种劳动形态对劳动者的素质要求是不同的。手工劳动以体力要求为主,对劳动者的素质要求是具备较强的身体机能和简单的专门技艺。机器劳动要求一部分劳动者具备能够承受高强度重复劳动的身体素质、遵守规则的劳动态度和从事工厂生产流程中某一部分固定工作的简单技艺,而要求另一部分劳动者掌握先进的科学技术,对劳动者的总体素质要求是“体力和脑力并举”。智能劳动要求劳动者的素养向智慧化方向发展,不仅要具备专业领域的技术能力,而且要具备各个行业智能劳动普遍需要并要求日渐提高的基本数字技能、编程、网络安全管理等通用性技能,具备分析能力、沟通技巧、将数字信息应用于客户的能力,以及更好、更敏捷的管理和领导技能[10]。不管劳动形态如何迭代,均需要劳动者具备正确的劳动观、优秀的劳动品质以及能够胜任工作和生活的劳动能力等,这些是劳动的基础,也是影响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

(一)劳动工具趋向“类人化”,人类需要重新确立自身在劳动中的存在价值

在手工劳动时代,劳动工具帮助人,人通过劳动满足了基本生存需求——食以果腹,衣以遮体,人的主体价值得到充分彰显。在机器劳动时代,劳动工具代替人的技能,但没有超越机器的范畴,人是机器生产现场不可缺少的“智能附庸”,工人利用自身的感觉器官去观察加工对象,并在此基础上调整机器动作,从而使机器能够基于工人的感知功能提供的信息反馈发挥技能;另一方面,工人利用自己的大脑,构建机器设计与使用条件的关系、机器功能与任务目的的关系,依据生产条件的不断变化,灵活作出判断和决策,从而使机器得到正确和有效的使用。而到了智能劳动时代,人工智能与人的智能的相似度越来越高,智能劳动工具进入了模拟人的智能的阶段,所能取代的岗位越来越多。总体来看,当前伴随劳动形态的迭代、劳动工具对劳动者的替代度逐渐提高、“类人”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演进,人类面临在劳动中寻找自我价值定位的茫然。

“通过劳动创造新的自我”成为新时代劳动者的价值追求之一。人不同于其他生物的根本特征就在于人追求自我价值与生存的意义。劳动是标志人的本性的活动,是人的生命活动,是人类社会独有的、自觉的对象化实践,人需要借助劳动实现自我价值和全面发展。在多元劳动形态并存的时代,人通过智能工具和科技劳动等控制生活,通过文学和艺术劳动等享受生活,通过历史、科学、宗教和哲学等方面的思辨性劳动理解生活,人自我存在的本质力量在对象化的活动中实现自我创造,在劳动中达到自我实现和心灵的满足,从而更加确证自我存在的价值。总之,人并不像商品那样是一个人工制造物,而是一个具有真正生命力的个体,只有从事越来越人性化和智能化的劳动,才能发挥“劳动创造人、劳动服务人、劳动发展人”的功能,让“劳动造就了人”的价值观在更高层次得到回归。

“为了喜爱而从事劳动”成为新时代的职业取向。在机器劳动时代,劳动曾是一种充满痛苦、让人厌恶的行为,曾导致劳动者有这样的心态:工作时间应该尽量缩短,工作报酬应该尽量增加。当前,智能劳动成为主要劳动形态,机器能够模拟人的智能,人们可以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去从事自己喜欢的工作。劳动者从事自己喜爱的劳动,更有利于其获得精神层面的休息、缓解压力,有利于劳动者工作满足感和幸福感的提升,有利于真正激发劳动者热爱劳动、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的情感,有利于培养劳动者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态度。

(二)人的主要劳动内容趋向智慧劳动、创造劳动、情绪劳动,要求劳动者不仅应具备在专业领域从事技术工作的能力,同时应具备复合素质

目前,智能技术逐步成熟。随着人工智能模拟人的智能的进一步实现,人的主要劳动内容发生了变化,相应地带来了对劳动者要求的变化。

第一,当前科学劳动、复杂脑力劳动日渐增多,科技劳动、管理劳动等智慧性劳动处于中心地位,受过专业训练的技术型工人、与生产直接相关的科技人员及负责成果转化的工程人员、生产管理者的比重逐渐增大,从事知识生产和传播的劳动者占比加大。这要求劳动者具备在专业领域从事智慧劳动的能力。

第二,当前科学技术的发展速度加快,科学技术上的新发现和发明推广运用到生产中的周期缩短。同时,新时代多元劳动形态下的工作内容是弹性的,工作性质随着越来越多的领域实现了自动化而发生改变,特别是当前人工智能仍处在发展进程中,这要求劳动者不断学习和接受系统的训练以掌握智能劳动的新技术、智能机器控制的新方法,实现熟练操作和使用。因此,终身学习和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劳动者要不断提升学习力。

第三,当前智能劳动强势发展。智能劳动是由一系列重大技术创新构成的通用技术集群推动的,包括新一代互联网技术群、新一代信息技术群、先进制造技术、生命科学技术、新材料技术以及可再生能源技术等。这些相关产业无不以创新为核心特征,创新构成其核心驱动力量,人才是创新劳动的灵魂要素。因此,未来劳动者必须提升思维能力、科研能力、设计创作能力及技术转化能力等。在勒鲁瓦-古兰(André Leroi-Gourhan)看来,人在发明工具的同时,也在技术中自我发明——自我实现技术化的外在化,实现人的自我创新[11]。而且从人工智能的发展来看,人所从事的开发工程与基于系统整体的复杂情况的决策,是机器替代不了的,而且会越来越重要,因此,劳动者需要提升创造力。2017年,澳大利亚青年基金会(FYA)发布的报告《新基础:大数据显示就业新常态下年轻人所需技能》指出,3年时间里企业技能需求变化为:在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方面,解决问题能力提高26%,创造能力提高65%,审辩式思维提高158%;在数字技能方面,数字素养提高212%[12]。该数据调查也揭示了当前劳动形态下与创造力相关的能力提升的必要性。富兰克林·欧林工程学院院长米勒(Richard Miller)认为,在创新经济时代,人生就是一个创新项目。工程师要将不存在的东西设想出来,并加以实现,这要求劳动者不断提升创造力。

第四,当前多元劳动形态迭代并存,生产性服务劳动、生活性服务劳动比重加大,第三产业比重加大趋势明显,人力资源不断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从事经营管理、科学研究、文化教育等第三产业的劳动者与日俱增。服务性劳动和劳动中的人际交往都是一种情绪劳动,是一种要求员工在工作时展现某种特定情绪以达到其所在职位工作目标的劳动形式。美国著名心理咨询专家、莫诺心理诊所创办人之一辛德勒(John A. Schindler)于2013年出版了《情绪力》一书,率先倡导“情绪健康”这一理念。他还在全美开设“情绪力”培训课程,指导人们如何管理自己的情绪。当服务性劳动逐步成为劳动的主要内容时,自然要求劳动者具备情绪管理能力。

第五,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机器劳动、智能劳动使人从体力劳动、脑力劳动中部分地解脱出来,人们获得了更多的休闲机会,有余力从事精神劳动、休闲劳动,劳动的内容转向基于信息化手段的探索性劳动、艺术性劳动,这要求劳动者具备审美力。而且新时代的质量观也发生了变化,除了耐用性,美观和艺术化、个性化也是衡量产品质量的重要方面,同样要求劳动者具备审美力。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了“美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命题,美就是作为主体的人的自由自觉的特性在生产实践、精神创作和文化表达上的生动体现。这是人的生产与动物的“生产”相比所独具的“美的规律”,即“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13]。当前劳动者只有统合劳动和审美的实践于一体,才能挖掘出知识技能背后的文化特性和美的意蕴,体会到人类文明的可贵,并在劳动中感受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等道理。因此,新時代的劳动必然强调一种基于劳动的现代审美力的培育,让劳动者在劳动中发现美、欣赏美和创造美。

(三)新时代生产方式的转换要求劳动者具备跨界整合力、沟通协作力

劳动是社会性的活动,是人与人联系的媒介。马克思说:“为了进行生产,人们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的关系,才会有生产。”[14]当前,任何劳动者不仅仅是通过劳动来满足自己的需要,而且用劳动满足别人的需要,自己的某些需要也要通过别人的劳动来满足。

在多元劳动形态下,由于传统车间的智能化改造和工作岗位的重组,人所从事的单纯作业总体会减少,生产系统的运行维护和调整工作等兼容性业务会增加,因此,劳动者不仅需要掌握专门的劳动技能,而且需要全面提升劳动项目管理与经营能力、合作能力、产品推广能力等。总之,未来的劳动力市场更青睐对某个领域有深入认识且在其他相关领域也具备一定知识的“一专多能”型跨界专业人员。

同样,在智能劳动生产线上,需要掌控大局的工作比例会增加,劳动者要通晓智慧生产中此任务与彼任务之间的联系,在工作中更加需要提升自身的统筹、沟通和协调能力。澳大利亚青年基金会发布的报告《新基础:大数据显示就业新常态下年轻人所需技能》指出,未来三年企业技能需求的变化为:在相互作用技能方面,沟通技巧提高12%,关系构建提高15%,团队工作提高19%,表达技能提高25%[12]。因此,沟通与协作力应是当前多元劳动形态下劳动者的必备素质。

(四)劳动对象趋向虚拟化,但人仍然要学习掌握从事实体劳动的基本劳动能力

在手工劳动中,人依赖的是从自然界直接获得的生活资料,劳动对象以可再生资源为主;在机器劳动中,劳动对象向不可再生资源拓展,对自然过度入侵导致自然界趋向“非自然化”;在智能劳动中,劳动对象不仅包括实物资源,还拓展到信息和数据资源,劳动者对自然资源的依赖度降低,部分人为了获取更高的资本回报,将虚拟经济作为劳动对象,通过互联网金融、智能财富管理来赢取物质资源,满足生活需要。

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赴广东考察,在视察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时强调实体经济的重要作用,指出实体经济是一国经济的立身之本、财富之源,经济发展任何时候都不能脱实向虚。在21世纪初,美国资本市场靠操纵数字资源、以钱生钱的虚拟经济“突飞猛进”,超越实体经济,在虚拟经济中空转套利,导致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造成经济衰退。对此,美国政府呼吁人民重返真实的工作——那些比抽象的金融产品交易更可见的工作,发展以物质资料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内容的实体经济,保持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协调发展。振兴实体经济,既是经济发展的支点,也是经济政策制定的基点。因此,基于实体资源的手工劳动、机器劳动和智能劳动,始终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物质基础。

新时代劳动者应加强基本的纸艺、结艺、布艺等手工劳作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学习,加强木工、电工、机械制造等基本知识和技能学习,提升学习者在智能生产线从事技术转化、机器调试、流程监控、安全维护等工作的知识和技术能力。普林斯顿大学经济学家艾伦·布林德(Alan S. Blinder)认为,下一个10年的劳动力市场不一定会按照对教育水平的要求来划分,未来工作的重要类型也许会是:“可以轻易地通过网线或无线连接传输而不会降低其质量的工作”和“不能通过网线传输而必须亲自或在现场完成的工作”。布林德指出:“你不能在网上钉钉子。”掌握一门手艺不是限制,而是解放,如果你掌握了一种不能外包给国外、用算法来做或被下载的技术,你肯定能找到工作,甚至成为某一领域的大师。因此,劳动者应具备现场生产实际产品的基本动手能力[15]。

三、新时代劳动形态对劳动教育的新要求

手工劳动时代劳动方法的传授,主要依靠劳动者口口相传、手把手地传授,一个工匠在手工作坊的生产劳动过程中,靠师傅的传授和经验的积累习得一种专门手艺而终生从事这种专门劳动。在机器劳动时代,劳动者要胜任岗位,就需要接受独立于劳动过程的专门教育、培养和训练,正像马克思指出,“要改变人的一般本性,使他获得一定劳动部门的技能和技巧,成为发达的和专门的劳动力,就要有一定的教育和训练”[16],因而出现了“广大生产过程的参与者的教育”与“直接的社会生产劳动过程”的第二次分离,劳动必须依靠科学与教育。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同样需要强调劳动教育。

(一)教育目的——立德树人

新时代我国的劳动教育是基于人、培养人、发展人的教育,最终目的是“立德树人”,其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劳动价值观的树立。包括:塑造正确的劳动价值观,懂得“美好生活靠劳动创造”等道理,感受到在劳动中的自我成长等;塑造正确的劳动过程观,懂得“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劳动来不得半点虚假””“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等;塑造正确的劳动技能观,懂得“业精于勤荒于嬉”,理解锲而不舍、精益求精、追求卓越、勇于创新等;塑造正确的劳动成果观,懂得赞赏别人的劳动成果、珍惜劳动成果等。

二是劳动习惯与品质的养成。培养学生的劳动责任感、坚韧性、诚信度和创造性,其教育实现路径侧重于思想教育与道德体验。黑格尔在论述劳动的实践教育目的时,也侧重于劳动习惯的培养,他说:“通过劳动的实践教育首先在于使做事的需要和一般的勤劳习惯自然地产生;其次,在于限制人的活动,即一方面使其活动适应物质的性质,另一方面,而且是主要的,使能适应别人的任性;最后在于通过这种训练而产生客观活动的习惯和普遍有效的技能的习惯。”[17]

三是职业劳动观、职业价值观的培养。教育学生服务社会、服务他人、为职业做准备,其教育实现路径侧重于职业体验、劳动法规学习、公益劳动等。

四是劳动知识的传授和技能的训练。借鉴罗米索斯基(A. J. Romiszowski)的知能结构论,可以认为:劳动知识的教育是指传递信息,包括事实、程序、概念与原理四种类型;技能的培养则包括认知、动作、反应与交互四种类型,并且有再生性技能與创生性技能之别[18]。劳动知识与技能的学习路径侧重于技术习得与劳动实践锻炼。

(二)教育内容——树立一种新旧兼容和不断发展的内容观

多元劳动形态并存下的劳动项目各有其教育价值。苏霍姆林斯基非常注重组织学生参加机械化的生产劳动,同时,对手工劳动甚至粗笨的体力劳动也极为重视,然而由此却招来了非难:在一个机械化的时代,儿童们还用简单的工具进行手工劳动,似乎太是古非今了。但是,苏霍姆林斯基却坚持必须使手工劳动和机械化劳动相结合,(让学生)既发展头脑,又发展双手(他特别注重发展双手,既发展右手,也发展左手)。他认为,儿童的智慧在他的手指尖上。帕夫雷什的所有儿童还在上小学时就能开动专门为他们设计的许多机器。苏霍姆林斯基在对学生进行劳动教育时,主张手工劳动与机械化劳动二者并重。这一原则起源于其精神上的导师马卡连柯,同时,也是在其“全面和谐发展”理论基础上派生和发展起来的。新时代勞动教育也应体现这种兼容的内容观,体现一定体力劳动基础上的体脑合一、身心合一、知行合一、学创合一的劳动教育。

新时代企业和组织的运行方法呈现出根本性的转变,这也相应地带来劳动教育内容和重点的改变。面对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智能制造、机器人、集成电路、网络空间安全、虚拟现实等新兴领域,劳动教育内容也应不断迭代、与时俱进,推出与新兴领域相匹配的课程体系,确保劳动教育与现实社会生产生活实际合拍,确保学生通过劳动教育所获得的素养与技能有“用武之地”,使学生获得劳动的成就感。

(三)教育方法——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马克思认为:“生产劳动同智育和体育的结合,它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力的一种方法,而且是造就全面发展人的唯一方法。”[16]马克思将教育和生产劳动相结合看作现代大生产和现代社会要求下,现代教育的组成部分和基本特征,看作造就全面发展人的重要条件。这种教育要使儿童和少年了解生产中各个过程的基本原理,同时使他们获得运用各种最简单的生产工具的技能[19]。劳动形态的发展,劳动者素质的提高,依赖于科研的进步和学校教育,我们只有自觉地运用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式,才能培养出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劳动者。因此,劳动教育应构建教育与生产劳动互相促进的正向反馈系统:劳动形态升级促使更多劳动者接受更高水平的教育培训,这倒逼有关部门加大教育培训投入,提升培训质量,而劳动者经过劳动教育,不仅提升了素质,适应了新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而且会继续推动技术革新,促进新一轮的技术革命。只有这样,全面发展的劳动者才能满足现代大生产的要求,才能更好更快地提高社会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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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编辑 贺文瑾]

New Thinking of Laborer and Labor Education under the Labor

Form in the New Era

BI Wenjian

Key words: labor form; laborer; labor education; the new era

作者:毕文健

第2篇:浅论劳动者的劳动权

摘 要:劳动权是我国宪法赋予所有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同时它也是基本人权的一种。虽然劳动权的概念提出已久,劳动权的保护也取得了巨大成绩,但是关于它的实现以及保障仍然是一项综合性的、复杂的工程。本文从劳动权的性质和主要内容以及它的实现和保障方面界定了劳动者劳动权的概念、分析了劳动者劳动权的保护和实现中存在的问题,由此我们可以从各个方面来强化我国劳动者劳动权的保护。

关键词:劳动权;人权;性质;主要内容;实现;保护;问题

劳动权,即由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参与社会劳动和领取相应的报酬的权利,它是宪法明文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劳动者是劳动权的权利主体,而国家、社会和用人单位是劳动权的义务主体。劳动权的实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在主观上要改变公民关于劳动权的理解概念,在客观上还必须建立和完善相应的保障系统。

一、劳动权的性质界定及它的主要内容

劳动是发生在人与自然界之间的活动,其实质是通过人的有意识的,有一定目的的自身活动来调整和控制自然界,使之发生物质交换,而劳动权作为一种权利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才被确认的。

1、劳动者劳动权的界定

劳动权(right of labor),又称劳动保障权,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机会和适当的劳动条件,并按照其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者的劳动权的概念具有多层次意义。在我国劳动法上劳动权是指劳动者的各种具体劳动权利,而在我国宪法上则属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在国际社会领域,其又是一项重要的人权。

劳动权作为相对独立的权力类型,在性质上它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一是劳动权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重要内涵。劳动权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其具有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属性而备受关注,其与财产权、人身权以及政治方面的权利存在着交叉现象并有着密切联系,发展劳动权的同时也需要在财产、人身和政治上作出努力。

二是劳动权是宪法中的一项基本权利,是一项母权利。劳动权相对于其他社会权而言,如家庭权、社会保障权、环境权等等,更加具有基础性和重要性。劳动权是国家保障公民获得生存条件和行使其他各项基本权利的基础,国家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坚实后盾,必要时应当予以介入。

三是劳动权与生存权、发展权密切相关。劳动不仅是公民获得财产的最基本途径,而且是公民实现自我价值和自我完善的基本方式。因此,劳动权是生存权和发展权的重要内容。劳动权的所有子权利包括工作权、劳动报酬权都有一个共同的功能,就是保障劳动者的生存和生活,这是劳动权的生存理念;社会的发展为人的发展创造条件,而人的发展又是社会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在这些方面,劳动权都予以保障,确保劳动者获得全面发展的机会和条件,这是劳动权的发展理念。

2、劳动权的内容

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对劳动权作了明确规定,总体来看,劳动权的内容包括:(1)劳动就业权;(2)劳动报酬权;(3)休息权;(4)择业自由权;(5)劳动保护权;(6)参加和组织工会权;(7)职业培训权。

在这些子权利中,劳动就业权和劳动报酬权是首要的权利,是其他权利存在的前提。没有劳动就业权,劳动者就不可能进入劳动市场,其他一系列的劳动权也就无法谈起。就业是公民生存的基本条件,而获得报酬则是实现劳动者劳动价值、维持自身及家庭生活的前提。

二、我国劳动者劳动权在实现和保障中的问题

劳动权的实现,需要国家为劳动者积极创造参加劳动的机会和条件。首先,公民必须要有受雇的机会,这要求国家积极创造劳动条件,满足劳动者对就业的需求。因此,我国宪法第42条第2款规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其次,还需要国家对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就业训练,使劳动者具有基本的劳动技能:"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在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就我国劳动者劳动权现实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者就业压力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劳动力资源主要是通过劳动力市场来配置的,这在一方面为劳动力的供求双方意志的自由交换和实现提供了机会,在另一方面也制造了风险,即打破了传统的用工机制,使得就业与失业两者并存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力收到劳动力市场机制的调节,劳动者也就不断处于就业、失业和不参加劳动这三种状态之间。由此而导致劳动权的实现的障碍。

2、不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报酬差距悬殊。我国宪法和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劳动权是平等的,但是由于不同劳动者的主体条件不同以及客观环境上的差异,而使得不同劳动者在劳动报酬权方面表现得不平等,甚至可以说是差距很大。就目前国内的情况来看,我国由于劳动报酬的不平等造成的贫富分化还是很严重的。

3、在现实中仍然存在着不劳而获和劳而不获的现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分配体制是按劳分配与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因此要想获得生活资料就必须实现劳动权。但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实现了劳动权却可能劳而不获;在按劳分配原则外的分配制度中,还有许多其他非劳动收入,如炒股、收租等,即同事存在不劳而获的现象。

4、一些劳动者尤其是基层的劳动者的劳动权观念落后,法律意识淡薄。这主要体现为一些劳动者在自身权利的保护方面不够积极,即使遇到劳动纠纷也不会正确运用法律来解决,被动的实现劳动权,这在底层的劳动者身上表现尤为明显。社会对这些劳动者的教育的普及程度的匮乏是造成这个问题的一大原因。

5、完善的劳动保护体制尚未建立。我国目前虽然建立了劳动力市场制度,但是由于市场经济体制固有的缺陷,导致市场供大于求,失业现象普遍,并由此出现大量弱势群体。而我国目前还没有真正建立起完善的劳动保护体制,劳动者出现劳动纠纷不能得到很好地解决,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等方面很难得到保障。

三、关于如何加强对劳动者劳动权的保护和实现

从以上存在的问题中,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更好的保护和实现我国目前劳动者的劳动权。

1、发展劳动密集产业,增加就业机会。依据我国现今的国情,劳动密集型服务业和加工制造业的发展,十分有助于劳动力的吸收容纳,能增加更多的就业机会。此外,扩大第三产业也有助于缓解劳动者的就业压力。

2、向劳动者传输劳动权的概念。劳动者劳动权观念的落后,法律意识的淡薄,极大地阻碍了我国公民劳动权的实现,因此加强这方面的教育意义是十分重大的。

3、应当加强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完善。目前,我国国内关于劳动者劳动权的立法体现主要表现在《宪法》和《劳动法》中,如《劳动法》第四条概述:"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但是这些规定大多数只是停留在书面上,在现实中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实践,因此我们需要联系法律来给予劳动者扶持,并加强其他部门法律如《社会保险法》等的建设,以给失业下岗的劳动者予以救济。

4、建立和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就业服务体系包括就业培训、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几个方面,世界很多国家在解决就业者棘手的问题时,都把培训作为促进就业的重要手段。

劳动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它是公民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保障劳动权的实现就是保障人权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国宪法既然把劳动权作为一种基本权利写了进去来强调它的重要性,那么这一权利的实现的社会责任也同时赋予给了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劳动者的贡献,而劳动者的劳动权又是劳动者是否能生存和发展的首要因素。劳动权的实现是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机制和制度,国家应当从各个方面来羌胡劳动者劳动权的保护。

作者简介:王军,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11级法律硕士,研二,研究方向为法律硕士(非法学)。

作者:王军

第3篇:国际劳动立法与我国劳动法制的完善

摘要:国际劳工组织是联合国负责国际劳动立法的专门机构,它以公约和建议书的形式制定国际劳工标准。国际劳动立法的宗旨、内容、模式和方法等对我国《劳动合同法》的制定有很大的示范作用,在我国目前已经基本具备了与国际劳工标准全面接轨的条件下,应以国际劳工标准为基准完善国内劳动立法。

关键词: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劳动立法;国际劳工标准;劳动法制

一、国际劳动立法的历史演进与影响

1802年,英国政府率先制订和颁布了《学徒健康与道德法案》,开启劳动立法的先河。伴随着英国劳动立法的出现,国际劳动立法思潮也开始酝酿产生。有人已敏锐地意识到,激烈的国际竞争需要国际劳动立法。如1818年,被称为“国际劳工立法的缔造者”的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罗伯特·欧文(Rob-en Owen)曾提出要在英国进行国际劳动立法。此后,英国下院议员查尔斯·弗里德里克·亨德利(Charles Frederick Hindley)、法国自由派经济学家杰罗姆·布兰奎(Jerome Blanqui)和路易斯·沃勒沃斯基(Louis Wolowski)也都提出了要在贸易当中订立国际劳工立法的建议。特别是法国社会活动家丹尼尔·莱兰德(Daniel Le Grand)曾在1838~1855年间,不断地向欧洲各国政府递交建立国际劳工立法的备忘录,因而,莱兰德被国际劳工组织称誉为“提出国际劳工立法理念的主要创始人”。而首次把莱兰德的主张付诸实践的是在1856和1857年间召开的国际慈善大会。大会通过了旨在推进保护工人(权益)的动议。

1880年瑞士政府提出召开制定国际劳工公约国际会议的倡议,后因故未果。但这是由官方出面倡议国际劳动立法的第一次尝试。1890年3月,欧洲15国的代表在柏林举行国际劳动立法会议,通过了有关保护童工、女工、实施公约等问题的议案。这次国际会议对国际劳动立法意义深远。1898年8月,13个国家工人组织的代表在苏黎士举行了劳动保护首届国际代表会议。1900年在巴黎举行第二次国际劳工立法会议,正式成立了国际劳动立法协会,这是一个非官方的具有三方协商色彩的关于劳动事务的国际机构。协会成立后即着手制定保护劳工的立法。它于1901年、1902年先后召开了两次代表大会。1905年,有13个欧洲国家参加的伯尔尼国际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禁止工厂女工做夜工的公约》和《关于使用白磷的公约》。该两公约是最早的国际劳动立法,并经缔约国批准发生效力。1913年,协会起草了《关于禁止未成年人做夜班的公约》和《关于女工和未成年工每日最多工作时间公约》。后由于一战爆发,会议未能举行,协会解体。但协会在组织的构成及通过国际劳工公约的程序等方面的经验,为国际劳工组织所继承。一战结束以后,按照美、英、法、意、比等国的要求,参战国于1919年初在巴黎召开的和平会议上还成立了由15个国家组成的劳工立法委员会(国际劳工组织的前身)。劳工委员会拟定了《国际劳工组织章程草案》和宣言,于1919年4月提交和讲座通过,作为巴黎和约的第13部分,成为《国际劳工宪章》。国际劳工组织据此于1919年6月成立。之后,国际劳工组织一直致力于领导研制劳动立法的国际标准,并以此推动世界各国的劳动立法。在二战以前,国际劳动立法关注的是有关劳动条件、工人健康状况改善、社会保险、工人损失赔偿、失业、工资等事项。二战以后,国际劳工立法逐步指向维护基本人权,即更关注促进充分就业以及诸如劳动行政管理、跨国公司、劳动环境、非全日制工作等新问题。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劳工组织高度关注经济全球化问题,并陆续制定了新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例如1994年国际劳工局局长在劳工大会中建议,将基本劳工标准与国际贸易规则联系起来,对违反者或达不到者给予贸易制裁。又如,1998年,在第87届国际劳工大会上,国际劳工局局长胡安·索马维亚提出了“体面劳动”(Decent work)这一国际劳工组织的战略目标。体面劳动作为一种全球性的战略目标,包含有四个方面的内容,即促进工作中的基本原则和权利、促进就业、促进社会保护、促进社会对话。据统计,到2007年6月举行的第96届国际劳工大会为止,国际劳工组织共通过了188个公约和199个建议书。由于这些公约和建议书涉及劳动问题的各个方面,成为较为完整的国际劳动法体系和国际劳工标准系统。

纵观国际劳动立法发展史,国际劳动立法之路可以用“荆棘遍地”、“异常艰难”来形容。尽管国际劳动立法的进程较为缓慢,但国际劳动立法的发展趋势却是势不可挡:从立法宗旨和内容由简单而全面,从立法模式和制度设计由单一到多维,立法技术、手段由低到高,条文的规定和实施由抽象、原则到具体、操作性强,等等。

此外,国际劳动立法对各成员国劳动立法的影响是多方面的而且也是明显的。首先,它对成员国劳动立法起着指导和推动的作用。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是在国际劳工大会上讨论通过的,它们被视为国际公认的法律准则,享有极高的权威。这种被公认的国际法律准则对会员国、乃至各国是有拘束力的,是各国必须遵循的。从实践来看,其示范作用的确是巨大的。其次,按照国际法规则,成员国在批准国际劳工公约后,必须制定相应的国内法,这必然会极大地促进该国劳动立法的完善,从而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和谐。

二、我国《劳动合同法》的制定对国际劳动立法的借鉴和发展

2007年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已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国际劳动立法的宗旨、内容、模式和方法等对我国《劳动合同法》的制定有很大的示范作用和影响。这可以从《劳动合同法》在具体制定过程对国际劳动立法的借鉴和发展得到说明。

(一)对国际劳动立法宗旨之借鉴

如前所述,国际劳动立法的宗旨就是通过确立和保障世界范围内的劳工权益,改善各国工人的劳动条件,以达到维护社会正义和世界和平的目标。

而我国在制定《劳动合同法》时就承袭了国际劳动立法的这一宗旨。《劳动合同法》第一章第一条明确规定其立法宗旨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只有通过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才能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才有可能实现维护社会正义和世界和平的终极目标。这是因为:首先,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处于弱势地位的这种不平等需要通过立法才能予以矫正;其次,“强资本、弱劳动”是目前的现

状,劳动者权益屡遭侵害,必须强化对劳动者的保护,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第三,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对国际劳动立法的“三方协商”原则与机制的借鉴

国际劳动法的制定和实施特别提倡“三方性”,即政府、雇主和工人之间的合作。国际劳工大会是由各成员国派出政府、雇主和工人三方性代表团参加的;在公约和建议书草案的讨论和表决时,每个国家的三方代表都可以独立地发表意见和投票。其目的是能照顾到三方的利益,促进国际劳动法的实施。

《劳动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这实际上是把国际劳动立法的“三方协商”原则与机制加以移植和吸收,以便健全协商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充分发挥三方机制的作用,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三)对国际劳动立法模式的借鉴和发展

在国际劳动立法和许多市场经济国家协调劳动关系的实践中,已普遍形成政府、企业、劳动者(工会)“三方”共同参与劳动立法的模式,积累了大量的经验。这无疑值得我国劳动立法借鉴。

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过程实际上就是仿效国际劳动立法的共同立法模式,只不过是有所发展,走更广泛地征求各界意见的方式,让全社会的人都有机会发表意见,参与立法。以中华全国总工会为例,全总作为劳动者的代表先后参与了有关劳动合同法起草、研讨、论证、修改等各类会议30余次,提出修改意见、建议上百条。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劳动合同法(草案)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时,全总还专门部署由各地工会组织深入企业、车间、工地认真听取并帮助职工(农民工)反映意见、建议。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收到的近20万条意见中,有近70%是职工反映的。立法机关也高度重视职工的意见。全总代表职工反映的上百条意见、建议,绝大多数得到了立法机关的认可和采纳,并在法律条文中给予体现。这表明,在制订《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能广泛听取、认真吸收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还能充分考虑到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利益,因而《劳动合同法》是一部综合了社会各方面利益和意见的一部法律。综上,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过程中,的确充分借鉴了国际劳动立法的经验和技巧。

(四)对国际劳动立法内容的借鉴和发展

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的内容主要包含基本人权、就业政策与人力资源开发、劳动行政管理与劳动监察、产业(劳资)关系的调整、一般就业条件、职业安全和卫生、社会保障、弱势劳工群体的保护等八个方面,可谓涉及国际劳动立法的方方面面。

但从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内容来看,它着重解决的是当前劳动关系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如,劳动合同短期化、集体合同、劳务派遣规制、劳动报酬等。而这些相关条款,无论是立法理念还是立法内容和技术性的规定,无不来源于国际劳工标准。但需要指出的是,《劳动合同法》的内容只是借鉴了国际劳工公约中的一些技术层面的内容,而远没有到全面与国际劳工标准接轨的程度。应该说,这种主要选择技术性的内容加以移植的方法是一种较为稳健的做法。但在无法回避国际劳工标准的今天,我国劳动法制发展的前景必然是以国际劳工标准为基准完善国内劳动立法。

总之,《劳动合同法》在立法时并不是照搬国际劳工标准而是移植国际劳工标准的若干部分,以弥补现有法律秩序的缺陷。如劳动合同短期化、集体合同、劳务派遣规制、劳动报酬的观念,是移植国际劳工标准的基本理论,但又结合中国的国情进行了创造性的改造。应该说,《劳动合同法》对国际劳工标准的移植是富有成效的,因此会带来劳动关系的和谐,从而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然而,就目前而言,中国的劳动立法仍然处于初级阶段,对国际劳工标准的借鉴和移植仍然是基础性的和局部性的,远不能满足劳动者对自身基本权益保护的渴望,这可以从《劳动合同法》出台后,一直饱受质疑而得到说明。因而,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局面,只有与国际劳工标准全面接轨。

三、以国际劳工标准为基准完善国内劳动立法

中国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创始国之一,也是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政府组常任理事国(1944年)。根据相关规定,我国既有权利参与国际劳动标准的制订和监督其实施,同时我国对公约与建议书也承担着应尽的义务。从1983年恢复参加国际劳工组织的各项活动以来,我国共批准了25项国际劳工公约,包括4个核心公约,即《同工同酬公约》、《最低就业年龄公约》、《禁止童工劳动公约》、《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对于批准了的国际劳工公约,我国可以将之直接适用。但对于剩下的没有批准的163个国际劳工公约,为了顺应国际劳动立法的发展趋势,我国面临着与之全面接轨的挑战。

(一)与国际劳工标准全面接轨的必要性

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公约和建议书基本上是把各国在处理劳动关系方面长期积累起来的经验加以规范化、条例化的结晶,考虑到公约与建议书的“三方性”和权威地位,而且国际劳工公约所涉及的多是国内劳动问题,如,工时、职业安全与卫生、社会服务、住房和闲暇时间、保护儿童和未成年人的就业等等,这些内容又都已为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所认同和采用,因而,与国际劳动立法全面接轨是必要的,它不仅有利于提升我国劳动立法的质量和水平,还是中国劳动关系规范和劳工权益保障的内在要求。如,我国为扩大劳务输出,保护我国移民工人的正当权益,就需要批准和实施有关移民工人权利保护的一些劳工公约,否则就难以取得对方国家的互惠权利等。又如,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必然要求与国际劳工标准全面接轨。因为劳工标准与劳动生产率是成正比的。如不重视劳工标准的提高,中国的劳动力在未来的再生能力和质量将会受到影响,从而影响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且提高劳工标准也不会影响中国吸引外国直接投资。

(二)与国际劳工标准全面接轨的可行性分析

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具备了与国际劳工标准全面接轨的条件,理由有四:一是我国《劳动法》、《工会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已经构建了我国劳动法制的基本框架,为全面接轨提供了充分的立法依据;二是《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颁布与推行,为全面接轨奠定了广泛的现实和实践基础;三是近年来,国务院制定和颁布的劳动行政法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和颁布的配套规章以及大量的有关劳动合同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为全面接轨奠定了立法基础;四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公约和建议书在外国的适用和转化已为我国与国际劳工标准全面接轨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可资借鉴和参考,许多成

熟的做法可大胆吸取。我国与国际劳工标准全面接轨具有必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应尽快实施,以完善我国劳动法制。

(三)以国际劳工标准为基准完善国内劳动立法

从我国现有的劳动法制来看,在自由结社权、消除就业歧视、改革劳改制度、工资标准的国际化、最低就业年龄的规定、保证劳动制度的实施、提升企业对员工的社会责任等方面存在较大的缺陷:或缺乏具体法律的程序和职能规定;或规定过于原则、空洞;或监督制度缺乏系统性。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经我国批准了的国际劳工公约,通常在生效时起被纳入国内法,由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直接予以适用。而对我国没有批准的那些国际劳工标准,我国应用立法的程序将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中的相关内容引入我国的法律中,以完成国内法与国际劳工标准的全面接轨。但在将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转化为国内法时,应注意结合我国劳动立法的实际和特点,即在总体原则不违背公约基本精神的基础上,应有所创新和突破。具体而言,在目前,我国的劳动立法应以国际劳工标准为基准从自由结社权、消除就业歧视、改革劳改制度、工资标准与制度、最低就业年龄的规定、职业安全卫生等方面加以完善。在上述问题得到解决后,再来一一与国际劳工标准全面接轨。

第一,关于自由结社权。《自由结社和保障组织权利公约》(第87号公约,1948年通过)和《组织权与集体谈判原则的实施公约》(第98号公约,1949年通过)对“自由结社权”作了明确规定,如第87号公约第2条规定:“凡工人和雇主,均应没有任何区别地有权建立他们自己选择的组织,以及仅依有关组织的章程加入他们自己选择的组织,而无须事前得到批准。”另外,结社自由也是国际上公认的工人的基本权利。而在我国设立工会必须经过事前审批,而不许自由设立。所以我国现行的工会体制并不符合第87号和第98号公约的规定,建议改革我国的工会体制,如将对组织工会的事前审批,改为事后登记,以符合国际劳工标准的要求。

第二,关于消除就业歧视。《(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第111号公约,1958年通过)对于“歧视”的定义为:“根据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观点、民族血统或社会出身所做出的任何区别、排斥或优惠,其结果是剥夺或损害在就业或职业上的机会或待遇上的平等。”目前在我国就业中有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即户籍歧视,不仅农民进城受到户籍歧视,大学毕业生找工作也受到户籍歧视。而它是不符合第111号公约的精神的。故,建议先从反户籍歧视人手,加快户籍法规改革和建设,尽快消除因户籍问题产生的对劳动者就业的歧视,以符合国际劳工标准的要求;然后再扩展至消除其他方面的歧视。关于户籍制度改革,一是要全面取消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的界限,让农民自由迁徙、流动,凭身份证在城镇工作、居住,并享有相应的社会保障,只有这样才能使农民工权益受到真正的保护;二是以国际劳工标准为基准,全面完善户籍法、银行法、保险法、金融法和社会保障法,使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能够真正达到国际劳工标准的要求。

第三,关于强迫劳动。《强迫劳动公约》(第29号公约,1930年通过)和《废除强迫劳动公约》(第105号公约,1957年通过)都对强迫劳动作了详尽的规定。如第29号公约第2条明确规定:“一个人在处于惩罚的威胁下被迫从事非本人自愿的一切劳动或者作服务工作”被视为“强迫劳动”。此外,1966年联合国通过的《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8条也规定:“不应当要求任何人从事强制劳动或义务劳动。”当然,对于经过司法程序确定的劳动改造一般允许作为强迫劳动的例外。如第29号公约规定:“一个人由于法庭的判决而被强制从事劳动或服务工作,并且这种劳动或服务是在政府当局的管理和监督之下进行的,这个人也不是被私人、公司或社团雇来的或听从他们差遣的”。而在我国,最为国外所诟病的强迫劳动主要集中在劳改制度和劳动教养制度上。在我国的劳动教养制度中,被劳教人并未经过司法程序,只是公安部门经过行政程序做出的,这与国际劳工标准截然不同,因而劳动教养制度应被废除。另外,应对劳改制度加以改革,如很多监狱机关都设立了自己的附属企业,通过这些企业利用罪犯进行无偿的劳动,然后把产品投放到市场上获利,甚至把产品出口到国外。这种强迫劳动的做法违背了国际劳工标准,应该尽快加以改革。

第四,关于工资制度。《制订最低工资确定办法公约》(第26号公约,1928年通过)和《最低工资确定公约》(第131号公约,1970年通过)都对工资制度做了明确的规定。如第26号公约主要是为那些无从用协议或其他办法规定有效工资行业的工人确定最低工资。第131号公约对最低工资制度作了详细规定,包括:最低工资制度原则上应当覆盖所有劳动者群体,具体适用范围应由政府主管部门与雇主和工人组织协商确定;最低工资应具有法律效力,对不执行者应给予适当惩罚或制裁;确定最低工资水平应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工人及其家庭生活需要、国家总的工资和生活费用水平、社会保障补助、其他社会群体的相对生活水平、本国经济状况包括发展经济的需要、生产率水平,以及保持高就业水平的必要性等等。适用对象范围上是所有劳动者群体。

由于我国长期实行的是“低工资”制度,与发达国家工资标准相距甚远,不利于劳动力相互流动;也与国际劳工标准的原则不一致。因此,我们必须调整工资制度,逐步实现工资标准的国际化。

第五,关于最低就业年龄。《准予就业最低年龄公约》(第138号,1973年通过)和《禁止和立即行动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公约》(第182号,1999年通过)对最低就业年龄都有详尽的规定。尤其是第182号规定,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是指贩卖儿童,对儿童实行债务劳役和奴役劳动;强迫儿童从事卖淫、色情制品的生产和表演;利用儿童进行生产和贩卖毒品等非法活动以及迫使儿童在损害其健康、安全或道德的环境中工作。我国已经批准了上述公约,因而我们必须遵守和直接适用国际劳工公约关于最低就业年龄的规定,严格限制“特定行业”使用童工的条件。

第六,关于职业安全卫生。职业安全卫生一直是国际劳动立法的主要内容之一。约有70%的国际劳工公约和建议书涉及这方面的内容,其中《职业病安全和卫生公约》(第155号,1981年通过)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公约》(第161号,1985年通过)最为重要,涉及一般要求和安全卫生服务。此外,国际劳动组织还制定了各类职业安全卫生“行为准则”、手册和指导方针,提供更加实际的技术指南,如2001年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指南》。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关系到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由于我国有关立法不完善,再加上执法不严,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因而我们必须重视职业安全卫生问题,尊重劳动者的生命权。为此,必须与国际劳工标准的相关内容全面接轨,以完善劳动安全监察制度,建立和完善职业安全卫生的三方管理机制。如,通过立法,在企业内部建立劳动安全卫生联合委员会或设置由工会任命的安全代表,保证工会在安全监察工作中主动参与的权利,发动劳动者的力量,将国家监察、企业负责与工会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完善的立体监督体系。

作者:聂资鲁

第4篇:2015五一劳动节的作文劳动最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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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劳动最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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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的感受

关于劳动节作文:劳动节的感受

伴随着温暖的春风,伴随着和煦的阳光,一年一度的“五一”劳动节不知不觉已悄然而至。想必热衷于享受生活的你早已经按耐不住了吧!那么为何不趁着这轻松的假日时光到外面散散心呢?相信“五一”劳动节美好的气氛一定会给你留下深刻的印象!

说起“五一”劳动节的特点,便是街道上那些琳琅满目的商品了!那些商品小到精美挂件,大到家用电器,真可谓是一应俱全啊!许多有名的大商店都纷纷打出了“„五一‟节日大酬宾”、“欢庆„五一‟,商品一律五折”、“节日商品大甩卖”等十分诱人的广告,从而吸引消费者的眼球。大商店搞酬宾,小地摊也不甘落后。要论排场,小地摊显然是比不过大商店了,但是商品的价格可以便宜一些啊!于是不少小地摊都打出了“买一增一”、“低价出售”的广告。虽然卖的都是一些杂七杂八的小物件,但却十分美观。单凭这一点,那些小商品已经很受游客们的青睐了,再加上实惠的价格,又给那些普通的工薪阶层提供了不少便利之处,这就是使得普通的小地摊能在节日的盛会上经久不衰的原因。

除了商品上的不同种类外,参加经营的人也是各式各样的。有外地来的打工者、有本地的固定商家、有在校的大学生、还有每天都在固定岗位上的“上班族”……这里就充分证明了人们的精营意识和经营理念正在逐渐提高。看看街道上拥挤的人群,才发现买的人要比卖的人多。这其中,有精明能干的家庭主妇、有年过半百的老人、有时尚前卫的都市青年、还有天真活泼的儿童……瞧,人们精心挑选着自己心仪的商品,不时拿起一件来向商家询问价格。看着那些买到自己喜爱的物品而眉开眼笑的人,我感到由衷的高兴,再看看那些因为某些原因而不能如愿以偿的人,我又莫名其妙地为他们感到可惜。放眼望去,大街上哪个人的手中不是大包小包的?这不正说明了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经济水平正在逐渐提高吗?

五月一日——热闹非凡的一天!仿佛那娇艳美丽的花儿是为今天而开,仿佛那暖融融的春风是为今天而吹,仿佛那迎风招展的彩旗是为今天而飘……大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好似事先约好了似的,共同欢聚在五月一日这天!

看看人潮涌动的广场上,更是充满了节日的气氛!一簇簇鲜花五彩缤纷、姹紫嫣红,一棵棵碧柳随风摇摆,尽显勃勃生机,一门门礼炮响声连连,奏出新时代的美好乐章!深深地吸一口气,是沁人心脾的花香,也是无数人民辛勤劳动得来的甜蜜芳香。人们笑容满面、神采飞扬,共同用微笑来欢庆劳动人民自己的节日。如此温馨的画面,你看了怎能不为之动容?

众所周知,在一年的三百六十五天中,“五一”劳动节仅占这其中的一天,然而我们却无时不刻都在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着人们美好的未来,这种快乐是不受时间限制的!

第6篇:五一作文:五一劳动节的作文

满山的桃花、碧绿的田野、金灿的油菜花望不到边际,农民,您用那粗壮的双臂换来我们的美食,您用汗水浇灌了我们的身体。

钢花的四溅、机床的轰鸣、高楼大厦上看不到原始的印记,工人,您用那坚实的臂膀拖起我们的生活。您用那扎实的工作方便了我们的便利

当你坐在小汽车享受个人的流动空间,当你坐在巴士享受公众的效益,当你坐在远行的大船享受旅途的潇洒,当你飞入蓝天把世界变小,您可知道劳动的美丽。

当你走进饭店、走进商店、走进繁华的商业区,你可知道服务的辛苦,站了一天的腿还是那样站立。

当你走进学校,你可看见知识的闪光,你可听到书与人的交流,你可闻到老师的汗水,知识变的劳动更加的伟大无比。

当你一切容入了社会,周围的一切都是平凡的劳动所给予。

生活是如此的美好,人类是如此的进步,一切的一切无不来自于我们的艰苦劳动、平凡的劳动,劳动是那样的默默无语。

劳动创造了历史,劳动创造了未来。在新的五一国际劳动节到来之际,让我们赞美劳动最美丽

春风春雨把原野拂过,惊起一层漫漫绿色。

五月,在这春天的季节,是一场雷鸣后大雨来临,南飞的大雁跋山涉水归家的日子;是杏花开遍山野“她在丛中笑”的烂漫季节;是冬麦扬穗农民挥汗荷锄,辛勤耕耘的好光景。

蛙鸣虫叫,鱼跃雀散,初春的旷野已是喧声鼎沸了。扶摇而上的风筝拥入碧空的怀抱,地上的人们舒展着筋骨攒足了劲。不知不觉中,春天正迈着轻盈的脚步,悄悄的向我们走来——在春意盎然的五月。

五月是孩子们的天堂,抛掉厚重的棉衣棉帽,跑到田野里尽情的撒欢儿,用柳笛唱一支春天的歌;五月是青年人的日子,春潮涌动的时节,执子之手,与子同行,撷下春天里的玫瑰点缀爱的天空;五月是老年人的节日,踏着一路路春光,和着一串串鸟鸣,到刚刚解冻的湖面垂钓人生„„五月,全体人民的日子——全世界劳动人民的节日。

水一样流走的是日子,记忆被时间流逝得日益斑驳,人们却没有遗忘这一幕,“五一国际劳动节”成为他们英勇壮举的特别纪念。

劳动人民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民,他们用劳动创造了世界,创造了人类,创造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劳动,建成了今天的万丈高楼;是劳动,筑就了现代化的信息高速公路;是劳动,让偌大的地球变成了一个小小的村落;是劳动。

第7篇:2012年关于劳动节的作文:五一劳动节

2012年关于劳动节的作文:五一劳动节

今天是五一劳动节,劳动!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快乐!劳动节,当然要劳动啦!所以今天,我们一家三口大扫除,要把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好!大扫除开始了!妈妈来扫地,我和爸爸擦窗户,妈妈扫完地后又拖地,拖完地后又来帮我和爸爸,等擦完所有的窗户,地也干了,我和爸爸开始打地蜡,打地蜡对地板很好,起到保护作用。妈妈擦桌子、椅子、柜子等等等等。等我们打完蜡,妈妈也快擦完了。我摸了摸头,全是汗看了看爸爸、妈妈头上也是汗,我想:爸爸妈妈也累了,要不,我下楼买三个雪糕,他们平时打扫卫生多辛苦啊!我就让爸爸妈妈休息一会儿,拿了我的零花钱一元五角,下楼买了三个小布丁,上来后给了爸爸一个,给了妈妈一个,自己一个。休息完了,我和爸爸帮妈妈擦完了家具······这一天真累呀!忙了一天!

我的感受是:劳动虽然累,但心情是快乐的。我们一定要体谅爸爸妈妈,不要让他们太辛苦,平时多干家务活,也算为家出份力。

第8篇:初中五一劳动节作文倒霉的五一劳动节

文秘助手()之初中五一劳动节作文:倒霉的五一劳动节

劳动节那天怎么这么倒霉啊?倒霉的那一天,还得从那一天说起……

那天早上,我起床穿衣服和裤子,穿完后,我突然有个不详的预感,而又不知道是什么。我刷牙洗脸后,妈妈也正好出来。她打量我一番后,变笑了起来,说我裤子穿反了。我看了一下,便跑到卧室重新穿裤子。

换完裤子,吃完饭后。妈妈就带我去商店里去买东西。下楼时,我扶着楼梯的护栏下楼。突然,我摸到一个糊糊的东西,原来是别人的鼻涕。我连忙拿纸来擦,那个把鼻涕抹在楼梯的护栏的人太可恶了!

到了商店,妈妈就去买水果。恰好卖水果的地方左边是海鲜区,我跑过去看鱼。到了那儿,有一条鱼的尾巴一甩,水直接飞溅过来,喷的我满脸都是水。我连忙擦看脸上的水。气死我了!

回家时,我走在路上。突然,天上滴下一滴液体到我头上。我想:应该下雨了吧。但我还是习惯性的摸了那一滴液体,青白青白的,还臭臭的,原来是——鸟屎!可恶的小鸟,我跟你没完!

回到了家,我就到书房做作业,妈妈在客厅里拖地板。正好,我有一题数学题不会做,我就跑出去问妈妈。正好地板刚刚拖完。我摔了个“狗啃泥”。妈妈正好路过,看我摔了个一跤,就在那儿哈哈大笑。我今天怎么那么囧呢?

晚上要睡觉了,我踏上床,被下面的床板一拌,头撞在墙壁上,那儿都红了,我只好勉勉强强忍着疼睡了。

那一天,我怎么这么囧呢?头上的红“红包”,你快点好啊。

第9篇:迎五一劳动节的作文

盼望着,盼望着,全世界劳动人民争取自由的纪念日,我们学生可以放松紧张的学习气氛的娱乐日子——“劳动节”,终于到来了。

最近,我正愁“五一”没什么好娱乐的,隆昌物业便贴出了有关“庆五一,迎奥运”的活动,我劝说爸爸也去报名参加,也许还能拿个一等奖回家哩!爸爸最终欣然地答应了。

5月3日8点左右,隆昌小区就热闹起来,参加活动的、前来观光的人们都穿着节日的盛装,络绎不绝的来到这里,锣鼓声、鞭炮声、欢乐声此起彼伏,整个小区一片沸腾,一派节日的欢乐气氛。8点30分左右,小区广场上鞭炮齐鸣,烟花带着一种浓郁的欢乐冲向云霄,在天空中爆发出他沉寂已久的快乐。喇叭吹起,小鼓敲起,音乐奏起,秧歌队伴着震耳欲聋的锣鼓声舞起来了,火花一样,是闪射的瞳仁;骤雨一样,是急促的鼓点;霓裳一样,是欢乐的舞步。这秧歌,使凉爽的空气立即变的温暖了,使平淡的气氛立即变得活泼了,使疲乏的人们立即变得亢奋了。舞者绚丽缤纷的衣服与欢乐的舞姿把这条街道衬托的喜气洋洋。5分钟后,锣鼓的声音渐渐微弱,主持人赶忙宣布:“隆昌小区一年一度的大联欢正式开始!……参加‘双人绑腿跑’的选手请做好准备。”我和爸爸也在其中,听到一声枪响后,我们尽可能完美的配合,向前跑去。可是,我第一次玩这种游戏,实在是无法适应,此时,手脚如机器人般僵硬,麻木,甚至连走路也不会了。还好,爸爸始终在旁边拽着我,没有“半途而废”,坚持着跑到了终点。虽然,我们没有当上冠军,但是,我们依然开心,并从中学到了取胜的妙计。第四个比赛项目是“拖球跑”,比赛规则是用一个乒乓球拍拖着一个乒乓球,手只许握着球拍,不可以碰到乒乓球,否则视为违规。最先到达终点的选手即为冠军。爸爸替我参了赛,当枪声响起时,爸爸如离弦的箭一样飞快地冲出,跑在最前面。但是,令我惊讶的是,别人的球都已经掉过许多次了,而爸爸的球却在他的球拍上稳如泰山般立着,难道是爸爸有什么绝技?待我仔细看来,原来爸爸用手按着球,才是求如此稳固。我沾沾自喜,心想:爸爸的雕虫小技还是被我识破了,别的人怎么都不知道?看来我真是聪明阿!不过,没被发现也好,还能获奖呢!当我抬头一看时,爸爸抱着那个我“可望而不可即”的一等奖骄傲的向我走来,我真是欣喜若狂。

在我们的周围,在我们生活中的每一天,都会有很多快乐的事发生,只要我们用心观察,你就会觉得,快乐总是在我们身边萦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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