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结算中法务会计应用研究

2022-05-11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摘要】随着建筑企业面临的经济纠纷和违法问题的增多,仅拥有单一学科知识的会计和律师已经无法解决现如今错综复杂的经济纠纷和违法问题,因此对具备会计知识和法律知识的法务会计人员的需求变得尤为重要。此外由于建筑行业的特殊性,法务会计不仅要具备专业知识,还应对建筑企业的特征及建筑工程有所了解,因此本文对法务会计在我国建筑行业工程结算中的应用进行研究,为建筑行业培养法务会计人才提供借鉴。

【关键词】法务会计;工程结算;问题研究知识,对财务数据进行分析,最后给出公平合理的鉴定报告。

1.2法务会计的应用

法务会计最早产生于美国,起初主要用来监督和检查国内经济的财务交易事项和解决内部股票舞弊及储蓄信贷危机问题。然而随着经济和科技的不断发展,经济纠纷问题逐渐复杂化,财务数据的隐藏手段也更加高超,对于法务会计的应用范围也由最初的监督和检查经济交易事项逐渐扩展到企业内部防控及财务舞弊调查、经济案件的调查取证、为法庭经济

1法务会计的内涵及应用

1.11法务会计的内涵

法务会计是为解决复杂的经济纠纷问题而产生的一门融合多种学科的交叉型边缘学科,主修内容主要包括会计学、审计学、证据学、侦察学、心理学、法律学等,主要通过特殊的侦察方式搜集证据,运用审计学的鉴证方法结合会计方面的案件的财务知识进行解释、对财务数据提供法律鉴定意见等方面。正因为实际案件的复杂性,法务会计的应用范围才得到不断扩展,比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调查安然公司财务舞弊案时,由于安然事件涉及到多方利益且该事件包含大量的财会知识,涉及范围已经超出了律师岗位职责和知识范畴,因此将法务会计引入其中来解释案件中的财务知识和舞弊过程,法务会计的应用扩展到财务舞弊方面。同样建筑企业的工程结算过程中也存在各种法律和财务方面的问题,且作为建筑企业的律师和会计师为工程结算业务都做出过积极的努力,♘工程结算中的纠纷问题还是没有得到有效改善,那么为什么不借鉴安然事件的做法,将法务会计引入建筑工程结算中,利用法务会计交叉边缘性学科的特点对工程结算中的纠纷问题进行综合考量。

2造成建筑企业工程结算纠纷问题的因素

建筑工程领域存在建筑安全、工程质量、等多种纠纷,而最难解决的就是工程结算纠纷,而造成工程结算纠纷的原因有很多,大体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

2.11建筑工程合同无效引发工程结算纠纷

在工程结算的纠纷中,最常见的就是建筑工程合同引发的纠纷。由于建筑市场环境复杂混乱,为了规范市场环境设立的强制性的建筑工程合同条款较多,而在实践中部分企业由于忽略一些限制性的条款或违反了效力性规范的强制条款而导致合约失效,而对于无效合同是否按照原定约定进行结算,由此引发纠纷。对建筑工程合同签订双方而言,承包方相较于发包方处于劣势位置,因此合同中的很多条款大都偏向于维护发包方的利益,因此在签订合同时需要借助法律人员的帮助,来审查合同中是否存在隐含条款。更甚者发包方会和承包方签订“阴阳合同”,更是严重损害了承包方的利益,可能进一步引发工程结算纠纷。

2.2建筑工程变更引发工程结算纠纷

建筑工程变更引发的纠纷主要是因为两方面原因:一是承包方建筑工程变更未按相关建筑工程变更程序取得经发包方审批签字的书面报告,比如在施工期间发包方口头要求承包方改变工程量,事后未补办审批报告,在工程结算时发包方对工程变更结果不予认可,从而引发纠纷。二是工程变更程序符合流程♘双方就工程变更涉及的工程量存在纠纷,比如由于工程变更而导致承包方工作量发生变化,同时可能对某些隐蔽工程产生影响,而承包方未将隐蔽工作量(一般指隐藏在墙体中的线路确认及铺设问题)向出包方确认,工程结算时发包方对工作量的变化产生疑问或不予认定,由此引发工程结算纠纷。

2.3建筑材料价格结算引发工程结算纠纷

建筑工程一般工程周期长且材料耗费量较大,为了减少资金占用,对于建筑材料的采购一般采取分批定量的方法进行采购,加之材料价格随市场价格的变化而波动,从而导致不同批次材料的采购价格不同。在价格波动较弱时,发包方对于材料价格还是认可的,♘是如果在某一时期内某种建筑材料的市场需求增加导致价格急速上涨,在发包方对于材料市价未作了解的情况下,往往不认可工程结算时的材料价格,进而引发双方产生结算纠纷。

2.44双方违约索赔问题引发工程结算纠纷

因违约索赔引发的纠纷一般是发包方出现违约现象,即发包方未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工程施工的条件,如未能在施工现场开通水电、延误工程款的划拨、承诺提供的建筑材料不合格或未提供等都属于发包方的违约行为。因发包方的违约行为造成的工程误工损失,承包方一般会在工程竣工后计入工程结算,♘发包方往往不认可某些费用的计算,由此产生纠纷。此外承包方也可能存在违约行为,如因天气恶劣无法施工或材料不足而导致的工程延误或工程质量不合格,导致发包方利益受损,发包方以结算款的形式向承包方索要赔偿,承包方不认可有关损失,由此引发纠纷。

2.55竣工条件不明引发工程结算纠纷

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之前,承包方为了获得合同,一般会对该项工程耗费及工程周期进行初步估计,出具一份建筑工程施工预算,承包方根据预算报告进一步分析是否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工程完工后出包方需要审核承包方出具的工程决算报告,最后结算工程款项。由于建筑工程项目实施的复杂性,导致竣工决算的条件往往达不到预期,加之建筑行业“狼多肉少”,承包方急于获得项目容易忽略合同中对竣工条件的规定,在双重压力的作用下不得不接受不公条款,最后出包方以不满足竣工条件为由,拒绝结算款项,从而引发工程结算纠纷。

2.66工程尾款结算引发工程结算纠纷

建筑工程一般周期长资金耗费量大,对发包方来讲一次性支付大量资金容易导致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因此一般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结算工程资金,♘在尾款结算时发包方和承包方往往会因保修义务和发票问题产生尾款结算的纠纷,从而引发工程结算纠纷。因保修义务引发的纠纷一般包括两种可能:一种是在保修期内建筑工程出现问题,承包方并未按合约履行义务,出包方以此为理由拒绝支付扣留的工程尾款;另一种是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按规定进行了保修维护,♘出包方却未按规定向承包方支付尾款。发票问题引发纠纷是一般是因为发包方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结算工程款项,在支付款项后忽视像承租方索要工程发票,从而引发纠纷。

3法务会计在建筑企业中的应用研究

造成建筑工程结算的纠纷的原因有很多种,♘是主要是因为建筑工程项目在签订合同时未明确好双方责任范围、对工程耗资的准确估计、在施工过程中政策及市场价格变动的监控,以及出现利益纠纷时未能及时沟通,因此需要建筑企业法务会计人员对合同明细及建筑工程的基本造价进行分析,并且跟踪工程开展时刻关注政府政策及市场价格的变动,协调双方利益。

3.11发挥法务会计在签约前的评审作用

签订建筑合同是整个建筑工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在施工过程的纠纷问题往往是由于签订合同时责任记录不明确造成的,因此对于合同的审查更是重中之重。而对建筑合同的审查若仅依靠律师,往往会忽略财务数据的可实施性,因此在签订合同之前法务会计可以对合同中涉及财务数据的部分进行详细审查,搜集相关数据,调查分析方案的可实施性和真实性。相较于财务会计,法务会计具备法律方面的相关知识,对某些陷阱条款更加敏感,能更好的把握项目工程实施的可行性与合法性之间的关系,此外法务会计人员还可以为律师提供相关的财务证据,促进合约签订的有效进行。

3.22发挥法务会计在工程施工中的监督协调作用

由于市场环境的复杂性和施工环境的不可控性,建筑工程实施过程往往会出现不可预测的情况导致工程不能按合同计划进行,比如建筑材料价格波动、出包方修改建筑方案等,这些情况的发生可能会导致建筑工程成本增加,为了避免在工程结算环节因成本增加引发纠纷,法务会计人员可以运用专业的会计知识,依据法定经济认定标准和合同有关规定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成本及经济业务进行记录核实,并及时向出包方反映沟通,在出包方产生抱怨或质疑时,法务会计人员可以根据掌握的法学与会计学的知识向出包房做出解释,充分协调好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矛盾纠纷,打破信息不对称的壁垒,避免工程结算纠纷的发生。

3.33发挥法务会计在工程结算纠纷中的顾问作用

建筑企业不仅可以在发生工程结算纠纷前充分利用法务会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防止纠纷产生,在工程结算纠纷发生时,也可以充分发挥法务会计的顾问作用。由于法务会计在施工过程中时刻关注工程进展,因此在产生纠纷时法务会计人员可以快速准确地找到问题所在,并利用专业知识对相关数据进行搜集整理,为工程结算中复杂特殊的经济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弥补了律师财务分析及工程进展方面的不足。

4建筑行业法务会计人才培养

法务会计作为一个新兴的学科,相关研究还停留在理论层面,缺少实践验证,因此对相关人才的培养还需进一步加强,此外要想将法务会计知识应用到建筑企业工程结算中,更是对法务会计人员提出的新的挑战。因此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培养建筑企业法务会计人员。

4.11建筑企业开展人才再培养计划

人才再培养计划主要是针对建筑行业已经就业的在职人员,为法律或财务专业的人才提供扩充知识和技能的机会。由于我国法务会计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方面缺乏经验,♘是对于法务会计人员的需求急需满足,因此不能一味的追求高校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一方面培养人才周期过长不能满足当下的人才需求,另一方面高校法务会计毕业生缺乏建筑企业长期工作经验。相比之下,拥有建筑企业工作经验的会计和法律人员,在扩展知识的过程中更加高效。因此可以对建筑企业法律和财会人员进行辅导机构集中再培养或提供入校学习的机会。

4.22建筑高校开设法务会计“双学位”

首先建筑高校可以开设法务会计“双学位”的学习形式,鼓励会计专业和法律专业的同学选修,在帮助会计专业的学生学习本专业知识的同时扩充法律方面的知识,为培养多方位型人才奠定基础。其次建筑高校拥有雄厚的建筑学方面的师资力量,可以鼓励建筑学教授开展公开课,向法务会计专业的学生科普建筑方面的知识,让法务会计人员了解建筑工程的施工流程,为培养建筑行业法务会计做铺垫。最后在学习理论知识的同时结合实践活动,在每学期末开展校外实践活动。建筑高校往往会吸引更多的建筑企业来学校招聘人才,学校可以与企业建立校企合作,组织法务会计专业的在校生去建筑企业参观实习,提高学生的案例分析和数据理解能力,达到理论与实际结合、专业知识融会贯通的效果。

4.33建立线上案例交流学习平台

法务会计作为新的研究方向,在我国出现的时间较短,实际应用中的案例也相对较少,因此研究大多停留在理论研究方面。为了扩展法务会计学习途径和增强法务会计人员的案例分析能力,笔者认为可以建立法务会计线上案例交流平台,利用大数据将现实中的法务会计案例上传,同时设立评论区,法务会计人员在查阅案例后,可根据对案例的理解提出新的观点或对案例阐述进行补充,通过线上交流的形式激发法务会计人员案例解读能力,增强法务会计人员之间的交流学习。

5结语

建筑企业工程结算纠纷在建筑行业纠纷中占很大比例,工程结算纠纷不仅涉及法律层面还包含大量的财务数据和建筑施工方面的知识,因此或许可以尝试将法务会计引入建筑企业,利用法务会计的综合性有效预防和解决工程结算纠纷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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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孙艳丽,杨雪琦,袁子婷,董文天.建筑类高校校企合作创新的博弈问题研究[J].沈阳建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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