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常用计算公式

2022-06-03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hr常用计算公式

HR常用计算公式大全

人资常用公式大全

一、招聘分析常用计算公式

1、招聘入职率:应聘成功入职的人数÷应聘的所有人数×100%。

2、月平均人数:(月初人数+月底人数)÷2

3、月员工离职率:2×整月员工离职总人数÷(月初人数+月末人数)×100%

4、月员工新进率:2×整月员工新进总人数÷(月初人数+月末人数)×100%

5、月员工留存率:2×月底留存的员工人数÷(月初人数+月末人数)×100%

6、月员工损失率:2×整月员工离职总人数÷(月初人数+月末人数)×100%

7、月员工进出比率:整月入职员工总人数÷整月离职员工总人数×100%

二、考勤常用的统计分析公式

1、个人出勤率:出勤天数÷规定的月工作日×100%

2、加班强度比率:当月加班时数÷当月总工作时数×100%

3、人员出勤率:当天出勤员工人数÷当天企业总人数×100%

4、人员缺勤率:当天缺勤员工人数÷当天企业总人数×100%

三、常用工资计算、人力成本分析公式

1、月薪工资:月工资额÷21.75天×当月考勤天数

2、月计件工资:计件单价×当月所做件数

3、平时加班费:月工资额÷21.75天÷8小时×1.5倍×平时加班时数

4、假日加班费:月工资额÷21.75天÷8小时×2倍×假日加班时数

5、法定假日加班费:月工资额÷21.75天÷8小时×3倍×法定假日加班时数

6、直接生产人员工资比率:直接生产人员工资总额÷企业工资总额×100%

7、非生产人员工资比率:非生产人员工资总额÷企业工资总额×100%

8、人力资源费用率:一定时期内人工成本总额÷同期销售收入总额×100%

9、人力成本占企业总成本的比重:一定时期内人工成本总额÷同期成本费用 总额×100%

10、人均人工成本:一定时期内人工成本总额÷同期同口径职工人数

11、人工成本利润率:一定时期内企业利润总额÷同期企业人工成本总额×100%

四、培训统计分析公式

培训出勤率:实际培训出席人数÷计划培训出席人数×100%

HR常用公式分析 1.新晋员工比率=已转正员工数/在职总人数

2.补充员工比率=为离职缺口补充的人数/在职总人数 3.离职率(主动离职率/淘汰率)=离职人数/在职总人数 4.异动率=异动人数/在职总人数

5.人事费用率=(人均人工成本*总人数)/同期销售收入总数

6.招聘达成率=(报到人数+待报到人数)/(计划增补人数+临时增补人数) 7.人员编制管控率=每月编制人数/在职人数 8.人员流动率=(员工进入率+离职率)/2 9.离职率=离职人数/((期初人数+期末人数)/2) 10.员工进入率=报到人数/期初人数

11.离职率=离职人数/(期初人数+录用人数)×100% 12.员工当月应得薪资的计算方程式为: 13.每天工资=月固定工资/21.75天

14.当月应得工资=每天工资x当月有效工作天x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调整比例 备注:

当月应工作天数=当月自然日天数–当月休息日天数 当月有效工作日=当月应工作天数–全无薪假期

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调整比列=21.75天/当月应工作天数:

作为生产型企业,还会要算到劳动生产率: 劳动生产率=销售收入/总人数

1.新晋员工比率=已转正员工数/在职总人数

2.补充员工比率=为离职缺口补充的人数/在职总人数 3.离职率(主动离职率/淘汰率=离职人数/在职总人数 4.异动率=异动人数/在职总人数

5.人事费用率=(人均人工成本*总人数)/同期销售收入总数

成本效用评估:

总成本效用=录用人数/招聘总成本

招募成本效用=应聘人数/招募期间的费用 选拔成本效用=被选中人数/选拔期间的费用 人员录用效用=正式录用人数/录用期间的费用

招聘收益成本比=所有新员工为组织创造的价值/招聘总成本 数量评估:

录用比=录用人数/应聘人数*100% 招聘完成比=录用人数/计划招聘人数*100% 应聘比=应聘人数/计划招聘人数*100% 工资计算=月工资/21.75*实际工作天数(不计算周六日) 加班率:总加班时间/总出勤时间

直接间接人员比例:直接人员/间接人员 人力资源季(月)报表统计指标汇总

一、人员数量指标

1、按行政单位划分(总部、区域)与编制对照;

2、按性质划分(职能部门);

3、按时间划分(期初人数、期末人数、平均人数-例月平均人数=(月初人数+月末人数)/2);

4、按职务划分(经理级、主管级、文员及员工级)

二、人员素质指标

1、学历分布(本科以上、本科、大专、中专高中、初中及以下);平均教育年限;

2、年龄分布(20岁以下、20-29岁、30-39岁、40岁以上);平均年龄;

3、通常统计人员素质指标时,与人员数量指标结合进行二元组合统计。

三、劳动时间利用指标

1、出勤率(%)=出勤工日(工时)÷制度工日(工时)×100%;

2、加班加点强度指标(%)=加班加点工时数÷制度内实际工作工时数×100%。

四、劳动生产率指标

实物劳动生产率=报告期销售额/报告期平均人数*100%;

五、劳动报酬指标

1、工资总额与平均工资(一般按某个范围统计-总部、区域、城市公司);

2、薪金占人力资源成本、销售额比重;

3、固定与变动薪酬比,用于衡量激励水平;

4、薪金范围分布(某一薪金级别人数分布)。

六、人员流动指标 :

1、流失率=报告期流失人数/报告期平均人数*100%

2、同批雇员留存率及损失率(通常用于衡量核心员工的稳定性,)留存率=留下人数/初始人数*100%损失率=损失人数/初始人数*100%

3、流失人员工龄分布

4、流失人员原因统计分布

5、新进员工比率=报告期入职人数/报告期平均人数*100%(通常与流失率比较,用于衡量员工流动)

第2篇:HR常用的计算公式

HR常用公式的汇总:

1.新进员工比率=已转正员工数/在职总人数

2.补充员工比率=为离职缺口补充的人数/在职总人数

3. 离职率(主动离职率/淘汰率=离职人数/在职总人数=离职人数/(期初人数+录用人 数)×100%

4.异动率=异动人数/在职总人数

5.人事费用率=(人均人工成本*总人数)/同期销售收入总数

6.招聘达成率=(报到人数+待报到人数)/(计划增补人数+临时增补人数) 7.人员编制管控率=每月编制人数/在职人数

8.人员流动率=(员工进入率+离职率)/2 9.离职率=离职人数/((期初人数+期末人数)/2) 10.员工进入率=报到人数/期初人数

员工当月应得薪资的计算方程式为:

1、每天工资=月固定工资/ 21.75天

2、当月应得工资=每天工资x当月有效工作天x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调整比例

3、当月应工作天数 = 当月自然日天数-当月休息日天数

4、当月有效工作日 = 当月应工作天数-全无薪假期

5、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调整比列 = 21.75天/当月应工作天数:

作为生产型企业,还会要算到劳动生产率:

1、劳动生产率=销售收入/总人数

成本效用评估:

1、总成本效用=录用人数/招聘总成本

2、招募成本效用=应聘人数/招募期间的费用

3、选拔成本效用=被选中人数/选拔期间的费用

4、人员录用效用=正式录用人数/录用期间的费用!

5、招聘收益成本比=所有新员工为组织创造的价值/招聘总成本

数量评估:

1、录用比=录用人数/应聘人数*100%

2、招聘完成比=录用人数/计划招聘人数*100%

3、应聘比=应聘人数/计划招聘人数*100%

4、工资计算=月工资/21.75*实际工作天数(不计算周六日)

5、加班率:总加班时间/总出勤时间!

6、直接间接人员比例:直接人员/间接人员

社会保险与公积金

五险一金内容:

1、养老保险:单位:22%、个人8%

2、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3、生育保险:全由单位负担(0.5%)

4、工伤保险:全由单位负担(0.5%)

5、医疗保险:单位:12%、个人2%

6、公积金:单位:7%、个人7%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同时设有上限和下限,其分别根据本市公布的上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相应确定。若在上下限范围之内,则按实际缴,若超过按上限,不足按下限。你只需将个人承担的百分比乘以缴费基数,得出的总和就是要扣除的部分。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 :应按职工本人上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

注: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住房公积金办理如下:

一、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如下:

(1)到当地财政局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资金管理中心”按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指定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

(2)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须附的相关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本表一式四份,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记表后留存二份;单位送交指定的公积金办理银行一份,凭此表设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帐户和职工个人帐户;公积金帐户建立后将每月交一份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表及汇补表交附给公积金办理银行。

二、单位为新录用或者新调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手续如下:

新的正式录用职工或者新调入及调出职工在起用的三十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手续,并同时为已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职工办理帐户转移。

三、核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如下:

按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10%计缴。(其中单位部分按5%计缴,职工个人部分按5%计缴。)

四、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更的,办理手续如下:

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理的,原单位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经“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变更登记表》到受托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办理手续如下:

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注销登记并自注销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二十日内持“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的《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注销登记表》,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集中封存手续。

失业保险相关手续如下:

新参保失业保险的公司应在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如做异动的单位需在原单位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开出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再拿现单位所管辖的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登记办理手续,并盖上现管辖失业办的章,然后,再拿到原单位所管辖的失业办盖章;最后,在拿到现单位所管辖的失业办办理此事。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在失业办领取:失业保险登记表、缴费单位月度缴费基数申报(异动)表及失业保险缴费职工花名册(一式四份)。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及复印件;

(4)财务报表及工资表;

(5)软盘一张拷贝(做一份失业保险缴费职工花名册)拷贝到失业办作记录;

二、失业保险缴存比例如下: 按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3%计缴。(其中单位部分按2%计缴,职工个人部分按1%计缴。)

第3篇:HR 常用公式分析

1.新晋员工比率=已转正员工数/在职总人数

2.补充员工比率=为离职缺口补充的人数/在职总人数

3. 离职率(主动离职率/淘汰率=离职人数/在职总人数

异动率=异动人数/在职总人数

人事费用率=(人均人工成本*总人数)/同期销售收入总数

招聘达成率=(报到人数+待报到人数)/(计划增补人数+临时增补人数) 人员编制管控率=每月编制人数/在职人数

人员流动率=(员工进入率+离职率)/2

离职率=离职人数/((期初人数+期末人数)/2)

员工进入率=报到人数/期初人数

离职率=离职人数/(期初人数+录用人数)×100%

员工当月应得薪资的计算方程式为:

每天工资=月固定工资/ 21.75天

当月应得工资=每天工资x当月有效工作天x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调整比例 备注:

当月应工作天数 = 当月自然日天数–当月休息日天数

当月有效工作日 = 当月应工作天数–全无薪假期

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调整比列 = 21.75天/当月应工作天数:

作为生产型企业,还会要算到劳动生产率:

劳动生产率=销售收入/总人数

新晋员工比率=已转正员工数/在职总人数

2补充员工比率=为离职缺口补充的人数/在职总人数

3. 离职率(主动离职率/淘汰率=离职人数/在职总人数

4.异动率=异动人数/在职总人数

5.人事费用率=(人均人工成本*总人数)/同期销售收入总数

成本效用评估:

总成本效用=录用人数/招聘总成本

招募成本效用=应聘人数/招募期间的费用

选拔成本效用=被选中人数/选拔期间的费用

人员录用效用=正式录用人数/录用期间的费用

招聘收益成本比=所有新员工为组织创造的价值/招聘总成本

数量评估:

录用比=录用人数/应聘人数*100%

招聘完成比=录用人数/计划招聘人数*100%

应聘比=应聘人数/计划招聘人数*100%

工资计算=月工资/21.75*实际工作天数(不计算周六日)

加班率:总加班时间/总出勤时间

直接间接人员比例:直接人员/间接人员

劳社部发[2008]3号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第4篇:高炉常用计算公式

唐山文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炼铁厂高炉工段(备注)

炼铁用计算公式

1、根据焦炭负荷求焦比

焦比=1000/(负荷×综合品位)=矿批/(负荷×理论焦比)

2有效容积利用系数=每昼夜生铁产量/高炉有有效容积

3焦比=每昼夜消耗的湿焦量×(1-水分)/每昼夜的生铁产量

4理论出铁量=(矿批×综合焦比)/0.945=矿批×综合品位×1.06不考虑进去渣中的铁量因为焦炭也带入部分铁

5富氧率=(0.99-0.21)×富氧量/60×风量=0.013×富氧量/风量

6煤比=每昼夜消耗的煤量/每昼夜的生铁含量

7 综合焦比=焦比+煤比×0.8

8 综合燃料比=焦比+煤比+小块焦比

9 冶炼强度=每昼夜消耗的干焦量/高炉有效容积

10 矿比=每昼夜加入的矿的总量/每昼夜的出铁量

11 风速=风量(1-漏风率)/风口总面积

漏风率20%

12 冶炼周期=(V有 -V炉缸内风口以下的体积)/(V球+V烧+V矿)×88%

=719.78/(V球+V烧+V矿)×88%

13 综合品位=(m烧×烧结品位+m球×球品位+m矿×矿品位)/每昼夜加入的矿的总量

14 安全容铁量=0.6×ρ铁×1/4πd2h h取风口中心线到铁口中线间高度的一半

15 圆台表面积=π/2(D+d)

体积=π/12×h×(D2+d2+Dd)

16 正方角锥台表面积S=a2 +b2 +4( a+b/2)h

V=h/3(a2+b2+ab)

=h/3(S1+S2+√S1S)

17、圆锥

唐山文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炼铁厂高炉工段(备注)

侧面积M=πrl=πr√r2+h2 体积V=1/3πr2h

18、球

S=4πr2=πd2 V=4/3πr3=π/6d3

19、风口前燃烧1kg碳素所需风量(不富氧时 ) V风=22.4/24×1/(0.21+0.29f)

f为鼓风湿度

20、吨焦耗风量

V风=0.933/(0.21+0.29f)×1000×85% f为鼓风湿度

85%为焦炭含碳量

21、鼓风动能

(1)E=(764I2-3010I+3350)d E-鼓风动能

I-冶炼强度

(2)E=1/2mv2=1/2×Q×r风/(60gn)v风实2 Q-风量

r风-风的密度

g=9.8 n-风口数目

22、石灰的有效容剂性 CaO有效=CaO熔-SiO2×R

23、洗炉墙时,渣中CaF2含量控制在2%-3%,洗炉缸时可掌控在5%左右,一般控制在4.5% 每批料萤石加入量X=P矿×TFe×Q×(CaF2)/([Fe]×N) P矿-矿批重

TFe-综合品位

[Fe]-生铁中含铁量

Q-吨铁渣量

(CaF2)-渣中CaF2含量

N-萤石中CaF2含量

24、风口前燃烧1kg碳素的炉缸煤气量

V煤气=(1.21+0.79f)/(0.21+0.29f)×0.933×C风 C风-风口前燃烧的碳素量,kg

25、理论出渣量

渣量批=QCaO批/CaO渣

渣量批-每批炉料的理论渣量,t QCaO批-每批料带入的CaO量,t CaO渣-炉渣中CaO的含量,%

25、喷吹煤粉热滞后时间 t=V总/(V批×n)

V总-H2参加反应区起点处平面(炉身温度1100℃~1200℃处)至风口平面间的容积,m³

V批-每批料的体积,m³

唐山文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炼铁厂高炉工段(备注)

n-平均每小时的下料批数,批/h

26、高炉某部位需要由冷却水带走的热量称为热负荷,单位表面积炉衬或炉壳的热负荷称为冷却强度 Q=CM(t-t0)×103 Q-热负荷 kJ/h M-冷却水消耗量,t/h C-水的比热容,kJ/(kg.℃) t-冷却水出水温度℃ t0-冷水进水温度,℃

第5篇:交流采样常用计算公式

电压有效值计算公式:

离散化有效电压计算公式:

(以一个周期内有限个采样电压数字量来代替一个周期内连续变化的电压函数值)

式中:ΔTm 为相邻两次采样的时间间隔;um 为第 m-1 个时间间隔的电压采样瞬时值;N 为 1 个周期的采样点数。

相等间隔采样有效电压计算公式:

相等间隔采样有效电流计算公式:

计算一相有功功率的离散化公式为:

同理,三相有功功率为:

交流采样基本原理

电工原理中连续周期交变电压、电流有效值及平均功率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u(t)、i(t)———电压、电流的瞬时值; T———交流电周期。

而微机所能处理的是离散化的数字信号,因此需要对以上公式进行离散化处理,采用均方根算法时,其相对应的离散化公式为:

式中:N———每周期均匀采样点数; uk———第 k 点电压采样值;

ik———第 k 点电流的采样值。

第6篇:律师常用数据及计算公式

一、诉讼时效、仲裁、调解时限

1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2年。

2、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的期限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10日。

4、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教育行政部门收到调解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调解,应当完成调解的期限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

5、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1年。

6、身体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受法律保护的最长期限为:1年。

二、行政部门处理时限

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处理的结案期限为:90日内。

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特殊情况下的结案期限为:180日内。

3、职工所在单位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要求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4、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要求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5、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的时间要求为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

6、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时限要求是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

7、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和用人单位的期限要求是自工伤认定决定做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三、其他人身伤害相关法定时间

1、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丧失的时限是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10年。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3、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4、视为工伤的情形之一是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一定的时间内抢救无效死亡,该时间是:48时内。

5、申请鉴定的申请人对鉴定的结论不服的,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期限是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

6、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期限是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

7、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

8、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的时限要求为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

四、赔偿数额及计算时限

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2倍。

2、申请领取铁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金的时间要求是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

3、旅客向铁路运输企业要求赔偿的请求期限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

4、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对其亲属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5、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对其亲属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五、人身损害赔偿计算公式

1、医疗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

2、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3、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护理费赔偿额=护理标准(元/天) ×护理期限(天)

4、交通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5、住宿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6、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7、营养费赔偿额的计算公式:

营养费=实际发生的必要营养费用

8、残疾赔偿金赔偿额的计算公式: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伤残等级系数×赔偿年限(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额的计算公式: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丧葬费赔偿额的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 ×6个月

11、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额的计算公式:

①被抚养人没有其他扶养人的,扶养费用当然由赔偿义务人承担,在计算时应确定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未成年人计算至十八周岁,其他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②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则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其计算公式为: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额=受害人依法应承担的扶养费用。

12、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六、五保一金计算公式

五保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

三金一般指:“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

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都是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的征缴范围。

费用的计算方法是:

养老保险金=工资×6%(个人交纳比例)+工资×25.5%(单位交纳比例);

医疗保险金=工资×1%(个人交纳比例)+工资×5.5%(单位交纳比例);

失业保险金=工资×1%(个人交纳比例)+工资×1%(单位交纳比例)。

另外,按照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都应缴职工住房公积金。其计算方法为:

住房公积金=工资×7%(个人交纳比例)+工资×7%(单位交纳比例)。

(注:工资为职工本人上一月平均工资数)

七、常用工资计算、人力成本分析公式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1、月薪工资:月工资额÷21.75天×当月考勤天数

2、月计件工资:计件单价×当月所做件数

3、平时加班费:月工资额÷21.75天÷8小时×1.5倍×平时加班时数

4、假日加班费:月工资额÷21.75天÷8小时×2倍×假日加班时数

5、法定假日加班费:月工资额÷21.75天÷8小时×3倍×法定假日加班时数

6、直接生产人员工资比率:直接生产人员工资总额÷企业工资总额×100%

7、非生产人员工资比率:非生产人员工资总额÷企业工资总额×100%

8、人力资源费用率:一定时期内人工成本总额÷同期销售收入总额×100%

9、人力成本占企业总成本的比重:一定时期内人工成本总额÷同期成本费用总额×100%

10、人均人工成本:一定时期内人工成本总额÷同期同口径职工人数头

11、人工成本利润率:一定时期内企业利润总额÷同期企业人工成本总额×100%

八、解除劳动合同损害赔偿计算公式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2.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的工资)注:患重病和绝症的应当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100%。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4.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因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用人单位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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