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中央委员名单

2022-05-1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十八届中央委员名单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名单及简历

于春生(于春生,男,汉族,1961年4月生,河北保定人,现任监察部副部长。)、马勇霞(马勇霞,女,回族,1958年9月生,宁夏西吉人,现任中共海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伟(王伟,男,汉族,1960年1月生,辽宁建昌人,现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王炜(王炜,男,汉族,1953年4月生,河北南宫人,现任中纪委、监察部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王长河(王长河,男,汉族,1948年生,四川中江人。现任武警部队副政委兼纪委书记。)、王东峰(王东峰,男,汉族,1958年2月生,陕西长安人,现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立英(王立英,女,汉族,1954年10月生,重庆市人,现任中纪委、监察部驻教育部纪检组长、党组成员。)、王仲田(王仲田,男,汉族,现任中共中央办公厅副主任。)、王华庆(王华庆,男,1953年8月生,浙江宁波人,现任中国人民银行纪委书记、党委委员。)、王会生(王会生,男,1956年生,黑龙江人,现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王岐山(王岐山,男,汉族,1948年7月生,山西天镇人,现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国务院副总理。)、王怀臣(王怀臣,男,汉族,1953年12月生,河北大名人,现任四川省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忠民(王忠民,男,汉族,1957年10月出生,陕西蒲城人,现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党组成员、副理事长。)、王和民(王和民,男,汉族,1954年2月生,山东商河人,现任中央纪委驻商务部纪检组组长、商务部党组成员。)、王宜林(王宜林,男,汉族,1956年9月生,江苏赣榆人,现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王森泰(王森泰,男,1951年12月生,浙江吴兴人,现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副院长。)、王晓龙(王晓龙,男,1952年5月生,江苏溧阳人,现任空军副政委。)、王家胜(王家胜,男,汉族,现任解放军总装备部副政治委员。)、王宾宜(王宾宜,男,汉族,1956年9月生,河南汝南人,现任安徽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瑞生(王瑞生,男,汉族,1955年3月生,吉林人,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丹珠昂奔(丹珠昂奔,男,藏族,1955年7月生,青海海东人,现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尹晋华(尹晋华,男,汉族,1954年3月生,山西兴县人,现任司法部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石生龙(石生龙,男,满族,1955年10月出生,辽宁庄河人,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叶青纯(叶青纯,男,汉族,1952年4月生,黑龙江绥化人,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申维辰(申维辰,男,汉族,1956年5月生,山西潞城人,现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副主席,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付建华(付建华,男,汉族,1958年7月生,辽宁昌图人,现任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冯惠敏(冯惠敏,女,1952年9月生,山西忻州人,现任中纪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组长。)、宁高宁(宁高宁,男,1958年生,山东滨州人,现任中粮集团董事长。)、弘强(弘强,女,汉族,1953年11月生,河北行唐人,现任中共江苏省委委员、常委和省纪委书记。)、曲青山(曲青山,男,汉族,1957年5月生,山东荣成人,现任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曲淑辉(曲淑辉,女,汉族, 1955 年 3 月出生,山东莱州人,现任民政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吕建成(吕建成,1956年3月生,河南漯河人,现任济南军区副政委。)、任泽民(任泽民,男,汉族,1954年5月生,贵州贵阳人,现任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多杰热旦(多杰热旦,男,藏族,1956年2月生,青海尖扎人,现任中共青海省委常委、纪委书记,统战部长。)、刘滨(刘滨,男,汉族,现任总政纪检部部长。)、刘长银(刘长银,男,汉族,1952年生,湖北大悟人,现任成都军区副政委。)、刘生杰(刘生杰,男,汉族,现任总后勤部政治部主任。)、刘向松(刘向松,男,汉族,1957年1月出生,重庆市人,现任新疆建设兵团党委常委、副政委、纪委书记。)、刘金国(刘金国,男,汉族,1955年4月生,河北昌黎人,现任任公安部副部长、纪委书记、党委委员、督察长。)、刘建华(刘建华,女,汉族,1952年12月生,山东荣成人,现任财政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晓滨(刘晓滨,男,1956年1月出生,河北乐亭人,现任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赐贵(刘赐贵,男,汉族,1955年9月生,福建泉州人,现任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海洋局党组书记、局长。)、江必新(江必新,男,汉族,1956年9月生,湖北枝江人,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审判员。)、安立敏(安立敏,女,1954年12月生,山西广灵人。现任铁道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苏波(苏波,男,汉族,1955年10月生,陕西岐山人,现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党组成员。)、杜金才(杜金才,男,汉族,1952年10月生,河北景县人,现任总政治部副主任。)、杜金富(杜金富,男,1954年11月生,内蒙古赤峰人,现任中国银监会纪委书记。)、李宁(李宁,男,1954年8月,现任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李刚(李刚,男,汉族,1955年7月生,山东莱阳人,现任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副主任。)、李熙(李熙,男,汉族,,1956年4月生,内蒙古武川人,现任中纪委驻卫生部纪检组组长、卫生部党组成员。)、李五四(李五四,男,1954年5月生,河北人,现任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书磊(李书磊,男,1964年1月生,河南原阳人,现任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李玉赋(李玉赋,男,汉族,1954年10月生,江苏人,现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李兆前(李兆前,男,汉族,1962年1月生,山东胶州人,现任山西省常委、纪委书记。)、李法泉(李法泉,男,汉族,1953年9月生,山东滨州人,现任山东省常委、纪委书记。)、李建波(李建波,男,汉族,1959年2月生,河南巩义人,现任中央纪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组组长,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李适时(李适时,男,汉族,1953年7月生,湖南湘乡人,现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秋芳(李秋芳,女,汉族,1954 年10 月生,北京人,中央纪委驻中国社科院纪检组长与院党组成员。)、李家祥(李家祥,男,汉族,1949年11月生,山东枣庄人,现任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杨立顺(杨立顺,男,汉族,现任第二炮兵副政治委员。)、杨志今(杨志今,男,汉族,1957年5月生,甘肃民勤人,现任文化部副部长、党组成员。)、杨明生(杨明生,男,汉族,1955年8月生,辽宁海城人,现任中国人寿新总裁、党委书记。)、杨晓渡(杨晓渡,男,汉族,1953年10月生,上海市人,现任中共上海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肖亚庆(肖亚庆,男,汉族,1959年出生,北京人,现任国务院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吴刚(吴刚,男,汉族,1953年6月生,山西灵石人,现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吴玉良(吴玉良,男,汉族,1952年4月生,河北高碑店人,现任中央纪委副书记。)、吴杰明(吴杰明,男1958年6月生,河南潢川人。现任国防大学政治部主任。)、岑旭(岑旭,男,1952年8月生,江苏如东人,现任南京军区副政委、东海舰队政委。)、邱学强(邱学强,男,汉族,1957年8月生,山东莘县人,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何平(何平,男,汉族,1957年生,浙江人,现任新华社总编辑。)、余欣荣(余欣荣,男,汉族,1959年6月生,江西樟树人,现任农业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辛维光(辛维光,男,1954年7月生,山东栖霞人,现任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汪民(汪民,男,1956年11月生,河北磁县人,现任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书记、局长。)、宋明昌(宋明昌,男,汉族,1951年10月生,山东青岛人,现任新闻出版总署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新闻出版总署纪检组组长。)、宋爱荣(宋爱荣,女,汉族,1959年9月生,河南扶沟人,现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宋璇涛(宋璇涛,男,1960年3月出生,河南滑县人,现任中共贵州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力(张力,男,汉族,1955年9月生,河北隆尧人,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常委、纪委书记)、张军(张军,男,汉族,1956年10月生,山东博兴人,现任中央纪委副书记。)、张勇(张勇,男,汉族,浙江富阳人,现任国务院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立军(张立军,男,汉族,现任中央纪委干部室主任。)、张纪南(张纪南,男,汉族,1957年2月生,广东揭西人,现任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张昌平(张昌平,男,汉族,1954年4月生,湖北孝感人,现任中共福建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张晓兰(张晓兰,女 ,汉族,1965年11月生,重庆市人,现任中共甘肃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张晓刚(张晓刚,男,汉族,1954年12月生,辽宁辽阳人,现任鞍山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陈伦(陈伦,男,1953年12月生,福建福州人,现任中共吉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陈大卫(陈大卫,男,汉族,1955年2月生,辽宁沈阳人,现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党组成员。)、陈文清(陈文清,男,汉族,1960年1月生,四川仁寿人,现任中央纪委副书记。)、陈训秋(陈训秋,男,汉族,1955年10月出生,湖南沅江人,现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兼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陈建民(陈建民,男,汉族,1956年7月生,天津宁河人,现任中国地震局局长、党组书记。)、陈绪国(陈绪国,男,1953年3月出生,湖北阳新人,现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常委、纪委书记。)、陈新权(陈新权,男,汉族,1954年8月生,山西代县人,现任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苗华(苗华,男,汉族,1955年11月生,江苏南通人,现任兰州军区副政委、纪委书记。)、金书波(金书波,男,汉族,1953年10月生,北京人,现任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周英(周英,汉族,1954年出生,辽宁新民人,现任环保部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周泽民(周泽民,男,汉族,1954年11月出生,湖北武汉人,现任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周福启(周福启,男,汉族,1953年7月生,山东金乡人,现任中直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郑国光(郑国光,男,汉族,1959年11月生,江苏省涟水人,现任中国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洪祝(赵洪祝,男,汉族,1947年7月生,内蒙古宁城人,现任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胡玉敏(胡玉敏,女,汉族,1954年8月出生,山东莱州人,现任中央纪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组组长、海关总署党组成员。)、胡问鸣(胡问鸣,男,汉族,1957年5月生,江苏扬州人,现任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董事长。)、侯凯(侯凯,男,汉族,1962年4月生,辽宁沈阳人,现任审计署副审计长,党组成员。)、侯长安(侯长安,男,汉族,1954年2月生,陕西横山人,现任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贺华(侯贺华,男,汉族,1954年生。山东滕州人,现任沈阳军区副政委。)、俞贵麟(俞贵麟,男,汉族,1952年10月生,浙江杭州人,现任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副书记。)、姚增科(姚增科,男,汉族,1960年1月生,山西临猗人,现任监察部副部长。)、袁彦鹏(袁彦鹏,男,汉族,1952年生,河北宁晋人,现任中央纪委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纪检组组长。)、耿文清(耿文清,男,汉族,现任中央纪委审理室主任。)、耿燎原(耿燎原,男,汉族,1954年生,河南淇县人,现任总参政治部主任。)、柴绍良(柴绍良,男,汉族,1954年10月生,安徽太湖人,现任成都军区政治部主任。)、徐敬业(徐敬业,男,汉族, 1951年9月生,河南济源人,现任重庆市委舱位、市纪委书记。)、郭永平(郭永平,男,汉族,1954年2月生,陕西勉县人,现任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向远(郭向远,男,汉族,1953年11月生,湖北咸丰人,现任科技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黄先耀(黄先耀,男,汉族,1954年10月出生,河南长垣人,现任广东省委常委、纪委书记。)、黄建国(黄建国,男,汉族,1952年6月出生,四川会理人,现任湖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黄建国(黄建国,男,汉族,1955年生,陕西乾县人,现任北京军区副政委。)、黄建盛(黄建盛,男,汉族,1957年9月生,江西东乡人,现任黑龙江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黄树贤(树贤,男,汉族,1954年9月生,江苏扬中人,现任中央纪委副书记。)、黄晓薇(黄晓薇,女,汉族,现任监察部副部长。)、黄殿中(黄殿中,男,汉族,1952年1月生,江苏新沂人,现任国家安全部副部长。)、曹培玺(曹培玺,男,汉族,1955年8月生,山东日照人,现任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总经理。)、崔少鹏(崔少鹏,男,汉族,现任中纪委秘书长兼新闻发言人。)、梁滨(梁滨,男,汉族,1956年4月生,山西孝义人,现任河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董力(董力,男,汉族,1951年生,山东莒县人,现任水利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水利部纪检组组长。)、韩亨林(韩亨林,男,汉族,1953年生,陕西靖边人,现任中央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司法部党组成员。)、谢杭生(谢杭生,男,汉族,1955年1月生,浙江杭州人,现任外交部副部长。)、谢国明(谢国明,男,汉族,1957年生,浙江绍兴人,现任人民日报社副总编辑。)、强卫东(强卫东,男,汉族,1953年3月生,河北大城,现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臧献甫(臧献甫,男,汉族,1954年12月生,河南舞阳人,现任天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熊维平(熊维平,男,汉族,1956年11月生,江西南昌人,现任中国铝业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兼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副会长。)、黎晓宏(黎晓宏,男,汉族,1953年3月生,湖北沙市人,现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第2篇: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5日在北京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纪委委员123人。

全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对纪检监察系统落实全会精神进行部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全会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讲话。

王岐山指出,四中全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进程中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总书记作重要讲话,对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做好当前党和国家各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迅速行动起来,原原本本学习全会文件,深刻领会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融会贯通,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的部署上来。思想认识的提高最终要体现在行动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强对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王岐山强调,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大特色、最本质特征就是党的领导,这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是在党领导下取得的;解决13亿人民温饱问题和初步建成小康社会,也是在党领导下实现的。中华民族走向繁荣、富强和文明,必须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这个核心无可替代,就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宪法确立党的执政地位,赋予党治国理政的责任和使命。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以执政党纲领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党把自己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成为全国人民共同遵守的法律,引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王岐山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党的奋斗目标越宏伟、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严字当头、从严治党。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是肩负神圣使命的政治组织,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职责的公民。入了党,就意味着多尽一份义务,就要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坚持从严治党,就要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严的措施管住干部。作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受到党章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必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王岐山强调,党的事业发展,既要求管好党、治好党,又要求建设好党。拥有一套完整的党内法规是我们党的一大政治优势。党规党纪体现着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组织保障、行为准则和纪律约束。要认真总结我们党93年、无产阶级政党100多年、世界政党300多年制度建设理论和实践经验,统筹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确保到建党100周年时,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党规党纪要实现与国家法律的有机衔接,着重规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做到要义明确、简明易懂、便于执行。要将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实践成果固化为制度,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

王岐山指出,要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实现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法律法规再健全、体系再完备,最终还要靠人来执行。党员干部一旦在德上出问题,必然纲纪松弛、法令不行。现在,有的党员干部不学党规党纪,不知法律法规,无视规矩、不讲廉耻,毫无戒惧之心。职位越高、权力越大,越应心存敬畏,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为首要。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是中华文明的基因,德治礼序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要尊重自己的历史传统,把握文化根脉,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汲取礼法相依、崇德重礼、正心修身的历史智慧,发挥礼序家规、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规依纪管党治党提供文化营养。

王岐山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党内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利益输送,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王岐山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党中央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意志品质顽强、领导坚强有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新成效提振了全党的信心,增强了党的威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病根未除,防止反弹任务艰巨;在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变本加厉。我们必须始终做到冷静清醒,保持政治定力,坚定信心决心。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使作风建设落地生根、成为新常态。谁在这样的形势下仍敢我行我素、依然故我,就要为党改进作风付出代价!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治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住腐败蔓延势头,不断加大治本力度,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王岐山要求,蓝图已经绘就,关键在于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中心任务,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打铁还需自身硬。中央纪委委员不是荣誉,是职务、更是责任担当,要干干净净做人、兢兢业业为党工作。纪检监察干部要心存敬畏和戒惧,做遵纪守法的表率。要强化自身监督,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全会选举刘金国为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第3篇: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22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如何学习贯彻好习近平同志的讲话精神,笔者以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落实。

一是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以推进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核心,以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同时,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制度,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决策机制,坚决防止不切实际、不顾民力、急功近利的决策和乱铺摊子、乱上项目、劳民伤财的行为。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都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坚持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特色化、精品化、制度化,努力营造有利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真正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两项制度。领导干部要按规定主动、如实报告有关内容。各级纪检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负责地组织好相关工作。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

五是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失职渎职及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处罚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案件;严肃查办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

第4篇: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1,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5年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5年1月12日至14日在

北京举行。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5年1月12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中央纪委委员125人,列席365人。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全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会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回顾总结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任务。全会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审议通过了王岐山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了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一致认为,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全局高度,全面总结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新成效。2014年,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讲话深刻分析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要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拓展,打赢这场攻坚战、持久战。严肃责任追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常抓抓出习惯、抓出长效;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党内监督。讲话着重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特别是对遵守政治规矩进行了全面阐释。指出要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讲话充分肯定了一年来纪律检查工作取得的成绩,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寄予殷切期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体现了崇高的党性品格、担当精神,对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全党的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密切联系思想实际,深刻学习领会,融会贯通;紧密结合工作实践,认真贯彻落实。

全会总结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为过去的一年,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势头得到一定遏制,严肃查处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案件,深得党心民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清理省一级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解决职能越位、错位、不到位问题。坚持立行立改,扎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完成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巡视全覆盖,对19个部门和中央企事业单位开展专项巡视,巡视强度力度全面提升、效果显著。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强化党内监督。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坚持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治病树、拔烂树,形成震慑,深入开展国际追逃追赃,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教育监督管理,以铁的纪律建设过硬纪检监察队伍。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参加全会分组讨论。(照片均由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李放拍摄)

全会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得益于党中央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意志品质顽强、领导坚强有力,得益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得益于纪检监察干部付出的辛劳和智慧。全会总结了两年来的工作体会。一是党中央从严治党的鲜明立场、坚决态度和强有力措施,是我们做好工作的根本保证。总书记就从严治党、严明纪律,改进作风、惩治腐败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二是坚定立场方向,聚焦目标任务。我们党进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立场是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当前任务是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惩治腐败,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纠正“四风”,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有静气、不刮风,不搞运动、不是一阵子,踩着不变的步伐,把握节奏和力度,把工作一步步引向深入。三是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在党中央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必须落实各级党委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只要全党共同努力,我们就一定能从严峻复杂的形势中走出来。四是必须聚焦聚焦再聚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党的纪律刚性约束。从严治党首要的是严明党纪,要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五是紧紧依靠人民参与支持,释放群众和媒体监督正能量,使监督无处不在。六是冷静清醒判断形势,客观审视面对的挑战,树立必胜信心。要加大惩治力度,强化“不敢”;坚持标本兼治,选对人用好人,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加强管理监督,完善激励和问责机制,强化“不能”;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宗旨意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确立“三个自信”,强化“不想”。

全会强调,2015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以更严的纪律管好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全会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巩固深化“三转”成果,进一步解决组织、形式转变后思想认识的深化和工作的到位问题。深入推进市级纪委清理议事协调机构,重点研究探索县及县以下纪检机构职能定位、工作方式和作风转变问题。

第一,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强化对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纪律是党的生命,纪律建设就是治本之策。我们党是肩负着历史使命的政治组织,必须有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必须遵守政治规矩,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守纪律是底线,守规矩靠自觉。我们党决不容忍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要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抓紧修改党风廉政建设党规党纪和相关法律,保证党内监督权威、有效。

第二,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实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制定实施省区市、中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围绕“四个着力”,聚焦突出问题,创新方式方法,深入开展专项巡视,提高频次、机动灵活,扩大巡视覆盖面。对已巡视过的地方或部门开展回头看。今年要加大对国有企业的巡视力度,实现对中管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巡视全覆盖。加强派驻监督,新设8家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完成对保留派驻机构的改革和调整,实现派驻全覆盖。

第三,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要巩固成果,推动地市一级和国有企业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今年开始,尤其要突出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第四,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锲而不舍、狠抓节点、扩大成果。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配备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列入纪律审查重点,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委、纪委进行问责。以优良党风带动民风社风,倡导时代新风。

第五,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突出纪律审查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行为作为审查重点,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必须纳入依规惩处的重点内容。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

第六,加强国际合作,狠抓追逃追赃,把腐败分子追回来绳之以法。健全追逃追赃协调机制,强化与有关国家、地区司法协助和执法合作,突破重大个案,形成威慑。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推动落实《北京反腐败宣言》,做好防逃工作,布下天罗地网。

第七,落实监督责任,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该撤换的撤换、该调整的调整。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坚决问责。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严肃查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申维辰、梁滨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之前作出的给予申维辰、梁滨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

全会号召,全党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5年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5年1月12日至14日在

北京举行。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5年1月12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中央纪委委员125人,列席365人。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全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会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回顾总结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任务。全会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审议通过了王岐山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了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一致认为,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全局高度,全面总结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新成效。2014年,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讲话深刻分析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要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拓展,打赢这场攻坚战、持久战。严肃责任追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常抓抓出习惯、抓出长效;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强化党内监督。讲话着重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特别是对遵守政治规矩进行了全面阐释。指出要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讲话充分肯定了一年来纪律检查工作取得的成绩,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寄予殷切期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体现了崇高的党性品格、担当精神,对加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全党的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密切联系思想实际,深刻学习领会,融会贯通;紧密结合工作实践,认真贯彻落实。

全会总结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为过去的一年,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势头得到一定遏制,严肃查处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案件,深得党心民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清理省一级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解决职能越位、错位、不到位问题。坚持立行立改,扎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完成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巡视全覆盖,对19个部门和中央企事业单位开展专项巡视,巡视强度力度全面提升、效果显著。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强化党内监督。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坚持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治病树、拔烂树,形成震慑,深入开展国际追逃追赃,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教育监督管理,以铁的纪律建设过硬纪检监察队伍。

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参加全会分组讨论。(照片均由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李放拍摄)

全会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得益于党中央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意志品质顽强、领导坚强有力,得益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得益于纪检监察干部付出的辛劳和智慧。全会总结了两年来的工作体会。一是党中央从严治党的鲜明立场、坚决态度和强有力措施,是我们做好工作的根本保证。总书记就从严治党、严明纪律,改进作风、惩治腐败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二是坚定立场方向,聚焦目标任务。我们党进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立场是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当前任务是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惩治腐败,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纠正“四风”,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行为。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有静气、不刮风,不搞运动、不是一阵子,踩着不变的步伐,把握节奏和力度,把工作一步步引向深入。三是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在党中央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必须落实各级党委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只要全党共同努力,我们就一定能从严峻复杂的形势中走出来。四是必须聚焦聚焦再聚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党的纪律刚性约束。从严治党首要的是严明党纪,要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五是紧紧依靠人民参与支持,释放群众和媒体监督正能量,使监督无处不在。六是冷静清醒判断形势,客观审视面对的挑战,树立必胜信心。要加大惩治力度,强化“不敢”;坚持标本兼治,选对人用好人,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加强管理监督,完善激励和问责机制,强化“不能”;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宗旨意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确立“三个自信”,强化“不想”。

全会强调,2015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以更严的纪律管好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全会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巩固深化“三转”成果,进一步解决组织、形式转变后思想认识的深化和工作的到位问题。深入推进市级纪委清理议事协调机构,重点研究探索县及县以下纪检机构职能定位、工作方式和作风转变问题。

第一,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强化对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纪律是党的生命,纪律建设就是治本之策。我们党是肩负着历史使命的政治组织,必须有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必须遵守政治规矩,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守纪律是底线,守规矩靠自觉。我们党决不容忍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决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要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抓紧修改党风廉政建设党规党纪和相关法律,保证党内监督权威、有效。

第二,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实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制度,制定实施省区市、中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围绕“四个着力”,聚焦突出问题,创新方式方法,深入开展专项巡视,提高频次、机动灵活,扩大巡视覆盖面。对已巡视过的地方或部门开展回头看。今年要加大对国有企业的巡视力度,实现对中管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巡视全覆盖。加强派驻监督,新设8家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完成对保留派驻机构的改革和调整,实现派驻全覆盖。

第三,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要巩固成果,推动地市一级和国有企业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今年开始,尤其要突出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第四,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锲而不舍、狠抓节点、扩大成果。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配备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列入纪律审查重点,对顶风违纪者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委、纪委进行问责。以优良党风带动民风社风,倡导时代新风。

第五,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突出纪律审查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行为作为审查重点,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必须纳入依规惩处的重点内容。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

第六,加强国际合作,狠抓追逃追赃,把腐败分子追回来绳之以法。健全追逃追赃协调机制,强化与有关国家、地区司法协助和执法合作,突破重大个案,形成威慑。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推动落实《北京反腐败宣言》,做好防逃工作,布下天罗地网。

第七,落实监督责任,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该撤换的撤换、该调整的调整。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坚决问责。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严肃查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申维辰、梁滨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之前作出的给予申维辰、梁滨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

全会号召,全党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

第5篇: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6年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1月12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中央纪委委员124人,列席226人。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全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李克强、张德江、俞正声、刘云山、王岐山、张高丽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会议。

全会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总结2015年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6年任务,审议通过了王岐山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一致认为,讲话站在时代发展和战略全局高度,充分肯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新成效,深刻分析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讲话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着眼于新的形势任务,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反腐败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支持,人民群众给予高度评价。讲话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立下的军令状。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全党同志对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上的决心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绩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带来的正能量要有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的光明前景要有足够自信。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党内监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党风民风向善向上。坚持标本兼治,净化政治生态,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势头。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使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积极探索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监督制度,让巡视成为党内监督的利器,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总书记对纪检监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纪检监察干部寄予殷切期望,要求各级纪委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全党的重要政治任务。要与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密切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全面系统地领会,精读深悟、融汇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全会认为,2015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意志品质顽强、领导坚强有力;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广大干部群众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党中央严肃查处周永康、令计划违纪违法案件,消除了党内重大政治隐患,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坚决查处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渗透,拉帮结派、搞利益交换,对抗组织、欺瞒组织等问题。坚持依规治党,扎紧制度笼子,修订实施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制度利器。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扭住“四风”不放,抓住重要节点,紧盯享乐奢靡,言出纪随、从严执纪,点名道姓、公开曝光成为常态。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全面开展专项巡视,实现对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管金融单位全覆盖,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倒逼改革、促进发展。创新体制、内涵发展,中央纪委共设立47家派驻纪检组,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全面派驻。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目标,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把握政策、突出重点,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氛围。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重要成果。纪检机关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自我监督,提高履职能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全会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保持冷静清醒、坚定信心决心全会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在工作实践中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边学习思考、边实践感悟,有以下深切体会。

一是尊崇党章,坚持以德治党与依规治党相统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根本行为规范。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学习党章、遵守党章,关键在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的“心学”,是党员正心修身的必修课。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必须坚持高标准在前,以德为先,既发挥道德感召力,又强化纪律约束力。广大党员向着高标准努力,心存敬畏和戒惧,就能坚守纪律,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是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要准确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间的关系,明确内涵、厘清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也不是全部。全面从严治党,要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纪委要坚守监督执纪问责的定位,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三是党纪严于国法,必须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在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管党治党要靠党规党纪,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各级党组织要以纪律为戒尺,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就立即处理。纪委决不能成为党内的“公检法”,执纪审查决不能成为“司法调查”,要依纪监督、从严执纪,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四是监督执纪问责,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纪委的职责定位、方式创新、作风转变,都必须充分体现这个一贯方针。全面从严治党,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极极少数。严管就是厚爱,治病为了救人。实践“四种形态”,纪委的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要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五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厚植了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坚定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任。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没有变,旗帜立场不会变,我们的目标任务不能变。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驾驭现实,用历史、哲学和文化的思考支撑信心,踩着不变的步伐,不刮风、不搞运动,以顽强的毅力和不屈的韧劲,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全会提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规划了我国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强调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纪律检查机关要把“五大发展理念”同自身的工作联系起来,确保五中全会精神落到实处。2016年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强化党内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第一,严明党的纪律,完善监督制度。政治纪律在党的纪律中永远排在第一位。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要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修订党内监督条例,研究修改行政监察法,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相互配套、相互促进。

第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夯实管党治党责任。要巩固和深化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国有企业以及地市一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成果。党的责任重如泰山。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制定党内问责条例,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强化派驻监督,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推进省区市纪委实现全面派驻。

第三,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向全覆盖目标迈进。实现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巡视全覆盖,内容要更加聚焦,方式要不断创新,作风尤须务实。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以纪律为尺子,深化专项巡视,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机动灵活,精准发现,定点突破。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听取每轮巡视汇报,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巡视组反馈意见要把问题讲透、要害点明;被巡视党组织要不折不扣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整改情况公开发布、接受监督;纪委和有关部门党组织对移交的问题要依规依纪处置。

第四,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紧盯年节假期、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坚持以上率下、看住“关键少数”。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参加聚会的要找本人谈话,令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决不放过,越往后执纪越严。畅通监督渠道,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第五,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减存量、遏增量,确保实现不敢腐的目标,强化不能腐、不想腐。突出惩治重点,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这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实践“四种形态”,及时分类处置,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让党员干部相信组织、忠诚组织,把问题主动向组织讲清楚。执纪监督要用党纪尺子衡量,用纪律语言描述,体现政治水平、思想水平。加强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不断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

第六,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重点查处强占掠夺、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行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第七,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聚焦中心任务,创新工作方式,改变工作作风,夯实基础工作。配合做好地方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协助党委把好选人用人的廉洁关,把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进纪委领导班子。发挥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乱作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作为、不善为的,要批评教育、组织调整,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纪律处分,以更高的标准、铁的纪律,建设一支忠诚于党、让人民放心的纪检监察队伍。

全会号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6篇: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胡锦涛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全党必须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既充分看到反腐倡廉建设已经取得的显著成效,又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前进。

胡锦涛在讲话中指出,2009年,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强对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一系列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扎实推进一批改革措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保证。

胡锦涛强调,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必须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1 胡锦涛指出,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第一,加强对中央关于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第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继续引导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第三,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第四,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惩处。

胡锦涛强调,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任务。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

胡锦涛指出,要突出抓好以下4个方面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二是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认真执行和不断完善各项监督制度,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体制,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加大监督制度创新力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预防制度建设,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建立健全防止利

2 益冲突制度,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惩治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建立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制度,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配套制度。

胡锦涛强调,形势在发展,实践在深入,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提出了新要求新期待,这些都要求我们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创新。要深入研究反腐倡廉建设的突出问题,按照与改革开放伟大实践相适应、重大举措相配套的要求,配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来进行。

胡锦涛指出,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执行。要切实加强制度宣传教育,增强全党制度意识,筑牢遵纪守法思想基础,把制度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自觉行动。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切实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着力在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中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

胡锦涛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宗旨意识,忠诚于党和人民事业,坚持党性原则,忠实履行职责,带头遵守和维护党纪政纪国法,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进行坚决斗争。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并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支持纪

3 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帮助解决纪检监察机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

贺国强在主持会议时指出,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科学地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着重阐述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基本要求,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坚定工作信心,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开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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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贺国强

我代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09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0年的任务。党中央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门审议了这个报告,在京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的同志将出席会议,胡锦涛同志将发表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回顾

2009年是不平凡的一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胜利召开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隆重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继续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进一步巩固了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了新的伟大成就。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多次研究反腐倡廉工作。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就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发表了重要讲话,并多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国务院召开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温家宝同志对

5 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作出明确部署。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不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全年的工作安排,认真抓好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闭幕后,中央纪委随即召开了第四次全会,就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时作出部署。广大党员干部通过学习、理解执政党建设的基本经验,以及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制,建立检查工作机制,整体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中央关于科学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一系列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24个中央检

6 查组分3轮深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部分行业和企业,重点对2008年新增1000亿元和2009年新增2800亿元中央投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有力促进了中央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33643件、环保违法违规案件10489件。加强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推进。加强对中央关于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大力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制定并认真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具体措施,解决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促进了党的作风建设的加强,带动了政风、民风的进一步好转。比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改进公务接待等文件精神,取得显著成效。各地区各部门通过财政预算压缩出国(境)、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3项经费158.06亿元;全国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次数和经费数与近3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了49.0%、45.5%和37.6%。

(四)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2009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34504件,结案13280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8708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366人。严肃查处了陈绍基、王华元、黄松有、王益等一批大案要案,震慑了腐败分子,

7 增强了干部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共查办商业贿赂案件15548件,涉案金额39.1亿元。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对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项目展开排查,查处了一批工程建设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统一开通全国纪检监察举报网站,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加强案件剖析,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进一步发挥。

(五)认真解决一批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认真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问题,全国共有27343名干部主动上缴收受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严肃处理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资产重组项目等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问题。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开展“扬正气,促和谐”全国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等活动,廉政文化建设深入推进。

(六)坚决纠正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和征收征用中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治理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问题,减轻农民负担67亿元。继续深入治理教育收费中的突出问题。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以政府为主导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进展。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的监管力度

8 进一步加大。开展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涉及的收费项目清理规范工作,全国已有13个省全部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深化。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成效明显。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继续深化。治理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突出问题取得积极进展。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不断加大。

(七)研究制定了一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基础性法规和制度建设,制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研究修订《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法规文件。积极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化建设,研究起草纪律检查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条例、申诉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召开全国纪委书记座谈会,就抓好法规制度落实、推进法规制度建设作出部署。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开展调研,制定实施了一大批制度和措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向前推进。

(八)扎实推进了一批改革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新突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进,清理和审核国务院部门现有行政审批事项2057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925项,下放行政审批和其他管理事项2116项。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不断完善,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取得成效。财税、投资、金融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深化,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9 及相关改革逐步推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发现“小金库”22884个,涉及金额101.58亿元。国家预防腐败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发挥,预防腐败工作扎实推进,反腐败国际交流与合作得到加强。

(九)加强监督制约,促进了权力的规范运行。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的制度,积极开展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处理办法试点工作。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入推进。中央巡视组对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8家中央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展了巡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部分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业也开展了巡视。建立健全巡视成果运用和督办等制度,巡视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认真开展了党务公开工作,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力度不断加大,政府系统廉政勤政建设进一步加强。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有关规定,对703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

(十)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取得新成效。坚持把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来抓。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突出实践特色,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促进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的提高。开展向王瑛同志等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活动。推进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改革创新,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对全国近2

10 000名县纪委书记进行集中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贯彻《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对非派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加强指导。中央纪委常委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发展了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和谐的良好局面。

一年来,按照落实“两项重点任务”、推进“五个一批”工作、夯实“一项基础工程”的工作部署,反腐倡廉建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取得新的进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部署,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时跟进,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有效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注重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研究和部署工作,在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对舆情的收集和研判,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密切关注反腐败斗争中的新趋势、新动向,注重以改革的精神和创新的思路推动工作深入开展;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不断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存在不少问题,特别是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一些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脱离群众,作风飘浮,奢侈浪费,享乐主义严重;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谋取非法利益问题突

11 出,尤其是高级干部腐败案件时有发生,社会影响恶劣;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大案要案频发,窝案、串案、案中案增多;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有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落实不够。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着薄弱环节。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的期望,增强忧患意识,坚定信心和决心,切实履行职责,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水平,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二、2010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0年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十一五”规划顺利完成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一年。在新的一年,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对于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今年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保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12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四中全会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明确任务要求。要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央关于《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抓好分工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对于牵头抓的工作,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抓紧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建立相关制度,出台具体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对于协助抓的工作,要切实加强沟通和配合,积极主动地完成承担的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促进《决定》部署任务的落实。

加强对中央关于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要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央关于宏观调控、结构调整、自主创新、“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搞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总结借鉴“廉洁奥运”的成功经验,加强对中央关于“廉洁办世博”、“廉洁办亚运”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关于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整合监督资源,突出工作重点,通过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增强实效,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健全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以及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13 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做到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不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执行政治纪律,严禁公开发表或散布同中央的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二)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反腐倡廉建设新要求新举措,既要整体推进,又要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和整治消极腐败现象。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惩处。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在坚决惩处受贿行为的同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有行贿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在市场准入、经营资质、贷款审批、投标资格等方面加以严格限制;依法查处中资企业在国(境)外的商业贿赂行为以及国(境)外经济组织在我国内地的商业贿赂行为。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对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肃查办工

14 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内部制约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有关依纪依法办案和安全文明办案的规定。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惩戒和治本功能。

2、认真落实并抓紧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要举措,反映了群众的热切期望。要修订完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领导干部要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要加强监督检查,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

3、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整治奢靡之风。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执行中央的有关文件精神,着力抓好以下工作:(1)继续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次数和经费支出,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巩固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成效,研究建立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长效机制。(2)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禁违反规定为领导干部配置用车,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3)进一步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制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以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4)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5)认真解决各种庆典、研讨会、

15 论坛过多过滥的问题。对铺张浪费、奢靡享乐、挥霍公款的,必须严肃处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也要按照以上要求,制定相关制度,认真抓好落实。

4、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小金库”等专项治理工作。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对典型的案件集中公布。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以及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中围标串标,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物资采购以及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工程监督机制。加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并向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延伸,坚决切断“小金库”的资金来源,完善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司法等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5、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推行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是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的基本要求。要制定《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在党的基层组织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加强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激励惩处、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提高党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逐步推进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

6、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渠道,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互联网是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是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渠道。要落实和完善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关规定,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发挥群众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积极作用。要注重对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对网络舆论热点问题及时作出回应,对重大案件适时公布信息。加强正面引导,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开展反腐倡廉宣传的新途径,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这些工作是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迫切愿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下大气力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的改进,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

切实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加大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定期下访、及时阅处群众来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反馈、限时办结。大力整治文风会风,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范围,严格控制会议数量、

17 经费、规模。坚决纠正违背求真务实精神的现象,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大治懒治庸力度,坚决制止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对作风飘浮、敷衍塞责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反对上下级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相互吹捧的庸俗作风,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各级纪委要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引导领导干部保持高尚情操和良好作风,及时发现和纠正少数领导干部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和专项资金监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加强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督促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和安置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行为,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集中整治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严肃查处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治理各种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诚信建设,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巩固清理规范评

18 比达标表彰工作的成果。

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认真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规定,规范职务消费;制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完善国有企业权力运行制衡约束机制;加强对企业重要经营领域和关键管理环节的监督,不断深化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解决虚报浮夸、与民争利等问题,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加强高等学校、公用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四)强化教育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促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加强对廉政勤政先进典型的宣传,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

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抓紧完善配套制度。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巡视工作。中央巡视组要在开展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巡视的同时,继续有选择

19 有重点地对中央金融单位和国有重要骨干企业进行巡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要继续把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作为巡视重点,有选择地开展对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国有企业和高等学校的巡视。健全巡视工作领导机制,选好配强巡视干部,加强巡视成果运用。继续加强对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认真执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工作情况的规定。深化政务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深化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等制度,促进廉政勤政和依法行政。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发挥好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

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即将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督促有关部门完善领导干部住房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纠正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在集资建房、低价购房、

20 多占住房等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的从业行为,不得违反规定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单位领取报酬。规范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准入制度,加强对其资金管理。

(五)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做好治本抓源头工作

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新突破,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配合有关部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对新设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审批事项开展听证。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促检查制度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匡正选人用人风气,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严厉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用人行为。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和公正廉洁执法,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规范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行使,健全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严肃查处执法、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行为。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投资体制、金融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完善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抓紧出台政府投资条例,试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完善金融账户

21 实名制,推进反洗钱和征信体系建设。完善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完善公共资源领域统一规范的交易市场,加强对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完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继续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注重廉政风险防范,充分发挥国家预防腐败机构的作用。继续加强反腐败国际交流与合作。

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是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要以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为重点,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反腐倡廉立法工作,加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对现有法规制度要及时清理,过时的要废止,有缺陷的要适时修订完善,需要细化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要抓紧制定。认真总结基层创造的经验,推广一批群众关注、切实可行的制度。要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抓好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完善执纪执法保障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性。

三、以奋发进取精神和求真务实作风,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繁重,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锐意进取、真抓实干,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一)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努力把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一个

22 新水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意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要认清形势、把握大局,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准确把握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既充分看到反腐倡廉建设已经取得的显著成效,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又清醒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激励斗志、坚定决心,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前进。要深入调研、把握规律,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深入基层,注重实践,认真研究反腐倡廉建设深层次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深化对反腐倡廉建设特点规律的认识,使反腐倡廉工作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富有成效。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坚持科学理论指导,切实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紧密结合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积极探索运用管理学、组织学、心理学等现代科学方法和信息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二)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形成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并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方力量,推动工作落实。要适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和全面

23 分析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责任制报告制度,将执行责任制情况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党委和政府各工作部门要共同配合搞好反腐倡廉工作,紧密结合业务工作,抓好所承担的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和相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部门之间经常通报情况、交换意见,做到密切配合、优势互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加强对工作部署特别是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三)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为完成全年各项任务提供组织保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认真总结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建立加强自身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着眼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立健全学习制度,拓宽学习领域,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切实增强学习效果;强化实践锻炼,努力掌握和运用纪检监察工作所需要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配备,注重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充实领导班子,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和合力;完善领导班子工作机制、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运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识、开展工作的本领;

24 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定期务虚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深化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继续加大轮岗、挂职、交流力度,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专业化水平。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加强非派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探索充分发挥乡镇纪律检查职能作用的有效办法;加强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要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解决自身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在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坚持从严管干部、从严带队伍,强化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督促干部秉公用权、严格自律。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的要严肃查处。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接受监督意识,主动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秉公执纪,勤奋工作,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恪尽职守、清正廉洁,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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