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出租合同协议

2022-05-1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个人房屋出租合同协议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书免费下载(供个人租赁出租房屋参考协议)

房屋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231025197402180618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于西华侨小区 4号楼 604的房屋。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赁房屋的月租金总额人民币陆百元元(大写)。季度缴费.第四条乙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的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甲方缴取暖费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收取租赁房屋保证金,即人民币

壹千元元(大写)。甲方收取保证金和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相关收据。

甲方应于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按约定退出租赁房屋,打扫好清洁卫生,并交清各项费

用后,将租赁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六条乙方应正常、合法使用租赁房屋及内部的设施,不得转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

途和内部结构;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从事“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不得妨碍邻居的正

常生活。

第七条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房屋或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

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第八条本套房内含家私家电如下冰箱,电视,微波炉

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

甲方(签章): 王伟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13945388840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第2篇:房屋出租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有二层楼房一个单元。地点:交通局楼下南侧第三户。 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2010年5月15日至2011年5月15日,计壹年。

二、租房用途:饭店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房屋租金:每年贰万元整

支付方式:上打租,乙方于每年4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当年租金给甲方。

四、租用期间相关事项:

1、房屋主体结构乙方不得任意改动(如改动造成经济损失,按实际发生额赔偿)。

2、甲乙双方在租赁期内不得终止合同。

3、以上事项违约,违约方付违约金5000元。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租房用途及转租第三方,否则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剩余时间的租金给乙方。

5、租房期间所涉及的(如取暖费、水电费、土地、工商、税务、市政、卫生、公安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五、租房期间要保证屋内设施完好无损,否则乙方负责修复或按损坏物品价格赔偿,但由不可抗拒力(如地震等)造成的损失除外。

六、租期满要保证屋内外设施完好无损,如有丢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七、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租期内所增添设备及装璜归乙方所有。

八、如有特殊情况,如国家动迁、占道等,提前终止合同,甲方退还剩余时间的租房款,乙方无条件搬出。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的,双方协商解决,上述合同从签约时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立约人: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第3篇:房屋转让合同协议

卖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 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甲方在2018年月日出具房层证明,有查封此合同作废;无查封此合同生效, 甲方配合乙方办理书面证明,房产证办理过户手续完后,一个工作日内乙方支付甲方剩余尾款,房产过户及税费由乙方承自行承担,合同签订后需甲方夫妻双方签字同意。 第一条 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郴州市区(县)街道 栋 单元,楼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

证书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 ________ 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郴州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 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郴州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 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 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一) 无须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郴州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90%房款。 (二) 银行贷款

1、 乙方应在签订《郴州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 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

3、 银行贷款部分房款 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

,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

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0.4‰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 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 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 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 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 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 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 其它: 。

第八条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

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时 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办理过程中由丙方先行垫付,在 物业交验时提供相应票据。

第九条 有关争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 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 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生效说明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县)交易所留存 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夫妻)签名:乙 方签名:

2018 年月日

第4篇:租房协议 租房合同 房屋租约 房屋合同 对房东有利

租房协议

一,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用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为止。

二、1,乙方租用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__年___月___日为止,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年一付,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年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作为甲方净收入),乙方共现金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主动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二至三个月通知对方,并赔偿对方一个月的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的违约金。

三,交付租金同时,乙方应另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双方协议终止时保证金可当房租冲抵。

四、乙方租用后应注意以下事项

1 乙方应注意居住,自行采取防火、防盗,用电安全,不得乱接电线,等等。如乙方措施不当造成的所有损失,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不分担乙方在租房期内对其自身造成的损失和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对租用房没有处理权,当不再签约续租。乙方应按时腾出所租房屋,逾期按租金折算日租。逾期不得超出5天。

3乙方在租用期内,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设施,使用中如有损坏或管道堵塞,应予修复、疏通,费用自理。房屋内外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宽带费,一切费用由乙方入住之日起至租房协议期满迁出之日均由乙方承担。

五,补充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协议经甲乙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名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签订之日为本协议的生效日期。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第5篇:单间出租合同协议书协议合同协议书书

文件编号 TT-00-PPS-GGB-USP-UYY-0089

房屋租赁合同

本合同当事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本合同所指标的为_____市______区______号楼______室______房间

其中______为出租给乙方房间。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支付房租,享有房间客卧的完全独立使用权,以及公共区域的共同使用权。乙方如果要增加合租人数,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第三条乙方与甲方合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至少租赁月,乙方需退房的话,应提前天告知甲方;租金为每月____/_____,押金______元(押金会在合租关系正常中止时退还乙方)支付形式为:_____。每_____月交付一次,如若续租,提前_____天交付租金。

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甲方与房东所签房屋附件。

第四条共同使用区域为厨房、卫生间、洗漱间及这些区域里面的相关设施;

3

第五条合租期间,水、电、煤气、宽带费(如使用)等由甲、乙、丙三方平摊,每方三分之一,按每月支付。租赁结束时,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六条合租期间,本着和平、友好相处的原则,双方应共同维护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不得随意的干扰对方的私人空间。对方的合理建议,应积极采纳。

第七条朋友来访,应尽量保持安静,以不干扰对方学习、生活为宜。超过 2 个朋友来访,应提前告知对方。若带男朋友留宿过夜,甲方可解除合同,当月房租不退!若多次提醒做公共卫生,没有做卫生者,甲方可解除合同,当月房租不退!

第八条各自做饭,还是搭伙,根据双方的饮食习惯,协商解决。因生活需要,添置设施发生的费用,依具体情况而定。

第九条在租住期间,双方应本着“节约、爱惜”的原则,不得浪费水、电、煤气等。应共同维护设施的安全。

第十条乙方具有续租的优先权。

第十一条因为合租的特殊性质,甲方和房东租赁关系中止时,本合租合同自动失效,甲方不负违约责任。甲方也必须在与房东解除合约前___天,知会乙方,并退还乙方房租和押金。甲方和房东租赁关系到期后续约时,若租金不变且其它条件均不变的情况下,如甲方乙方都无提出异议时,本合租合同继续生效,同时乙方也有权提出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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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即告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工作单位:

签署日期:___年___月____日

签署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第6篇:房屋买卖合同协议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概念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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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

房屋买卖合同标的额较大且系比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0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8规定:“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上述规定是认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法律依据。根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应包括如下类型:(一)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基本类型,内容一般包括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如房屋位置、结构、建筑面积、价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质量标准、产权转移登记等条款。尽管法律法规并未规定买卖双方必须采用统一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但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往往要求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的规范的合同文本,否则,不予办理备案、登记。但是,并不因为不使用统一合同文本而影响书面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实践中,商品房买卖时,要求必须使用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签订之前,多由开发商提供认购书、预订协议等预约合同文本要求买受人签署,其中有的预约合同已经具备本约性质,相当于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的合同形式未作统一要求,买卖双方一般会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共同起草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据此履行,在产权登记机关填写的制式合同只作为登记文件使用。(二)具备特定条件的预约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观点,商品房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是在开发商取得立项、规划、报建审批手续至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之前签订的预约性质的合同(事实上预约合同的签订并不限于这个期间)。为保障交易安全,保护业主权益,促进签约,规定具备合同实际履行条件的预约合同,应当认定为本约合同。笔者认为,司法解释的本条规定,用意虽好,但效果一般,极易造成误导。首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多达13项,而认购书等预约合同均为开发商拟定的格式合同,同时具备该13项内容的可能性很少,买受人依据该条规定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并不多见。其次,认定合同性质的依据为合同内容,而非合同名称。预约合同如果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理应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再具有预约性质。第三,“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表明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即使预约合同未完全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只要标的物明确、价款确定,完全可以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认定双方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如果机械适用该条司法解释的规定,就会导致依据合同法应当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而依据该条司法解释则不能认定合同成立。(三)房屋买卖合同的其他书面形式。《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根据《电子签名法》第3条第3款的规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的文书,不适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无疑排除了以“数据电文”为表现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双方房屋买卖意思表示的、以有形方式表现的信函等双方往来资料,应当认定为其他书面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有些情况下,没有书面合同,也无法认定口头合同存在,买受人以其持有的购房款收据或发票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成立。此时,买受人持有的购房款收据或发票,既是书面合同形式,也是合同实际履行证据,如果收据或发票载明的房屋位置具体、房屋价款明确,应当认定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笔者认为,认定其他书面形式的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已有书面证据必须能够证明三项事实:房屋买卖的意思表示、房屋具体位置和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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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屋买卖合同包括哪些主要条款

房屋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标的就是房屋。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房屋的坐落位置;所买卖房屋的面积,应分别注明实得建筑面积和所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房屋是现房,还是期房;房屋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

4、交房期限。卖方应在某日期之前,将房屋交付买方。买方应在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卖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或者由卖方代理买方进行上述工作。在交房的同时或一段时间后将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人为买方)交付买方,由买方支付有关的费用。

5、权利担保。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付时已清除该房屋上原由卖方设定的抵押权。如房屋交付后发生该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纠纷,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6、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的规定为督促当事人自觉而适当地履行合同,保护非违约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合同的法律效力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能避免日后双方互相扯皮的情况。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买方不按期支付购房款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卖方不按期交付房屋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卖方所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如房屋的保修责任、物业管理以及小区内公用配套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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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屋转让过户手续和费用

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以下登记手续和费用作为参考,具体手续和费率[1]等根据当地政策规定确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房产过户的费用有下列几项,但各地可能有出入:

1、契税:普通住宅:评估价*1.5%;非普通住宅:评估价*3%

2、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

3、营业税:住宅购入不满两年的:评估价*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5.55%;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免交。

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

5、印花税:评估价*0.1%

6、房产证工本费:85元

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

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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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别规定

1.房屋买卖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双方需将买卖房屋的位置、面积、价金等约定于书面。2.在城镇买卖房屋之所有权须经房屋登记机构登记后,才发生转移,如未登记,即使交付,也不发生权利转移效果。3.出卖共有房屋或出租房屋时,其他共有人或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4、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5、本合同文本为买卖双方自行成交所采用的示范文本,通过设立“专用账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所签订的《存量 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应当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存量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主要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已购公有住房有此项)、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住房有此 项)、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

7、双方当事人选择申请仲裁解决争议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注明全称的其他仲裁委员会申请。

8、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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