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总结

2022-11-14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时间的流逝很快,我们在季节的变化中,也积累了众多工作佳绩。回首看不同阶段的工作,个人的业务水平也有着提升,为了更好的了解自身工作水平,可以为自己写一份工作总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1篇: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总结

重庆医疗器械采购监管出实招

近些年,重庆市綦江区药品医疗器械采购领域受贿案件频发,12名医院正(副)院长因受贿相继落马。这些职务犯罪的发生,严重扰乱了重庆医药卫生管理秩序,损害了事业单位采购行为的廉洁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侵害。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查办案件,发现了导致药品医疗器械采购领域职务犯罪频发的根源和制度漏洞,与区纪委监察局、区卫生部门及各医疗卫生单位协调配合,共同开展“廉洁行医,廉洁从政”活动,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创新、推广医疗器械采购领域监督管理模式,取得了一定实效。

问题症结

随着重庆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加快发展,綦江区各城区医院、镇(街)中心卫生院每年都要采购大量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医患需求。

但在实际操作中,医疗卫生单位领导权力过分集中,缺乏有效的民主监督制约机制,医院纪检、工会、职代会等监督机构形同虚设,尽管有的医院在药品医疗器械采购上,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并实行了公开招投标,但最终的决定、决策权仍被主要领导把持,许多监督制约措施流于形式。

此外,一些药品和医疗器械经销商,尤其是民营企业,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争取更多市场份额,以高额回扣开路,形成了医商勾结,“明扣”、“暗扣”潜规则盛行的恶性局面。

预防对策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医疗器械采购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建议区卫生局,在全区医疗卫生单位推行医疗器械采购“一事五分”监督制约机制,得到及时采纳和落实。

一分:科室提交需求计划,进行初次询价。医院科室根据对医疗器械的需求,制定医疗器械采购计划,进行初次询价,并将采购计划和询价结果移交院医务科、护理部等业务管理部门。医疗器械需求科室只负责把好采购计划拟定、初次询价关。

二分:业务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论证,进行二次询价。医务科、护理部等业务管理部门按照科室提交的所需医疗器械设备计划,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特别是大型设备的技术参数),形成论证报告,同时进行第二次询价。业务管理部门完成二次询价后,将论证报告及询价结果上报院办公会集体讨论,经同意,交往后勤设备部门。业务管理部门只负责把好组织专家论证、再次询价关。

三分:后勤设备部门再考察、论证、询价。后勤设备部门在先前各部门工作的基础上,对需采购的医疗器械再次进行考察、论证、询价,经院办公会再次集体讨论,按照程序进行报批。采购计划获得批准后,交院纪检监察部门。后勤设备部门只负责再次考察、论证、询价、采购计划报批关。

四分:纪检监察部门按程序组织招投标。为确保医疗器械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招投标,邀请区纪委监察局参与监督。对投标单位的价格、技术、信誉、服务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进行评分,最后确定中标单位,进行采购。在招投标中,为确保投标的廉洁准入,须到检察院进行行贿档案查询,并将中标情况报检察院备案。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把好招投标关。

五分:检察院配合搞好合同执行后续监督。綦江区人民检察院、区纪委监察局、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对招投标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后续监督,即重点监督招投标后是否在法律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内签订采购合同;是否存在随意变更医疗器械参数或指标,增加采购结算价格;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贿受贿等行为,把好医疗器械采购合同执行后续监督关。对违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到目前为止,已实施后续监督八次,纠正违规行为五起。

预防成效

2012年,“一事五分”监督管理模式在綦江区31个医疗卫生单位全面推广。通过一年多来的尝试,医疗卫生系统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普遍叫好,得到市检察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全区医疗器械采购领域实现职务犯罪零举报,无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发生。

成效一:招投标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采购实行“一事五分”,规范了招投标程序,要求招投标必须严格按照设计的“五分程序”进行,有效避免了负责医疗器械采购的工作人员在收受医疗器械商的好处后,刻意制作、修改拟采购的医疗器械参数和指标,致使有关采购管理程序形同虚设,个人中饱私囊的情况发生。

成效二:权力运行得到监督制约。全区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器材采购通过实施“一事五分”监督管理机制,在采购各环节中,达到了医疗器械所需科室、业务管理部门、后勤设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医院领导责任明确,权力分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目的,避免了由于权力集中而产生腐败。

成效三:节约采购成本。医疗器械采购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通过医疗器械所需科室、业务管理部门、后勤设备部门三次单独询价,相互监督,消除了个别部门自由询价随意性带来的弊端,为招投标制定科学合理定价和技术参数,采购质优价廉的医疗器械打下良好基础。根据綦江区卫生部门初步统计,2012年以来,区医疗卫生系统采购30万元以上大型医疗器械共43次,采购金额3000余万元,节约成本7%-10%。如区人民医院采购核磁共振设备,计划采购价1300万元,实际采购价1098万元,节约200余万元。

编辑:姚培琪 331657113@qq.com

短评

医疗器械采购潜规盛行是多年来的一大顽疾,重庆綦江将采购权分散制衡,层层把关监督,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倘若今后能严格照制度实行,避免部门串通流于形式,贿赂者的歪脑筋怕也是动不起来了。

作者:曹厚智

第2篇:浅析我国医疗器械市场及监管

[摘要]本文主要阐述我国医疗器械市场发展的现状,指出我国医疗器械市场监管所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我国医疗器械市场监督管理的对策,旨在为我国医疗器械市场监管的完善提供理论参考。

[关键词]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市场发展

[

1我国医疗器械市场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国医疗器械市场发展迅速,已成为继美国、日本之后的第三大全球医疗器械市场。虽然我国医疗器械市场在蓬勃的发展着,但就我国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来看,其发展速度相对较慢。事实上,进口医疗器械“蚕食”我国医疗市场进程近年日渐加剧,我国在丢失医疗市场阵地、遭受巨大经济损失的同时,还面临疾病信息机密流失、技术垄断打破难度增加等多重隐患。在全球医疗器械市场销售额中,美国占到40%多,欧洲占30%左右,日本占15%~18%,而中国仅占2%。迄今为止,医疗器械产品的不少关键技术仍被跨国巨头们所垄断,国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竞争能力始终令人担忧。据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统计,2012年,我国医疗器械进口额为124.72亿美元,同比增长14.56%。其中31个品种进口额达到亿美元规模,以通用诊疗设备、彩色超声波诊断仪、弥补生理缺陷的康复用具、X线断层检查仪、内镜、医用导管、核磁共振成像装置等高附加值产品为主。美敦力、上海东松、概腾、强生、金佰利、罗氏诊断等跨国公司属于排名前十位的进口商。可见,我国医疗器械市场多被国外医疗器械企业所占据,医疗器械产业发展任重而道远。

2我国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存在的问题

2.1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由于我国医疗器械市场监管起步较晚,造成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我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只是我国国务院所设立的行政法规,关于立法方面的条文则相对较少,也较为笼统,法律逻辑性也不够强,对我国医疗器械市场监管造成严重制约。关于监管制度方面的设计不够严谨,关于违法行为方面的处罚也不够明确。同时关于医疗器械生产体系规范、不良事件检测及再评价方面等都没有明确规定。对假冒伪劣的医疗器械及不合格的医疗器械也没有具体的原则性规定,使一些生产出的医疗器械出现违法犯罪行为时,司法机关难以进行处理,很难对这些人进行法律上的处罚。

2.2监管技术的支持力量不足

一直以来,技术都是我国各行业所面临的难题,医疗器械市场监管也不例外,同样存在着监管技术力量不足的问题。首先,相对于药检所而言,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在设置上不够周全,迄今为止,我国的医疗器械检测机构仍是在SFDA下属的十大中心和部分省级检测机构,至于市级检验机构还没有正式成立;其次,对于医疗设备的有效性,在技术上全国还缺乏认可能力;最后,在医疗器械抽检上,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以及抽验的品种也相对较少,技术监督工作所涉及的领域也不够广泛。

2.3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制定思路不利于监管

现阶段,关于医疗器械的分类目录的界定还不是很明确,仅是作为原则要求,例如,具体一个品种是否属于医疗器械,应属于哪一类医疗器械都不是很清楚。就这一问题,SFDA出台了一系列“补丁”,对某种产品进行明确界定,但此种方法并不是长久之计,容易造成出台的前后“补丁”出现矛盾。而且,由于分级负责审批注册的原因,每个地区的界定标准各不相同,经常发生同一产品以不同类别的方式进行注册,进而给基层的监管部门带来很大难度。

2.4对部分医疗器械的监管力度不一

目前,我国医疗器械各监管部门或不同地区的医疗器械监管部门对于医疗器械的监管力度不够统一。以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为例,一是限制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等新开办企业;二是对现有企业要求具备塑料加工、针管加工等全部配套能力,限制全社会化分工;三是投入的监管精力过多,从生产、流通、使用到使用后销毁进行全过程的监管。除此之外,卫生部门也要下发卫生许可证,计量部门要下发计量许可证,多个部门进行多重管理。

3解决我国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对策

3.1重视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修订

我国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存在模糊不清的问题,需要不断地改进或修订相关的目录,使其清晰化。首先,建立医疗器械分类顾问委员会,对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给予专业性的咨询与意见,对于国内新上报的或国外市场已上市的医疗器械进行研究探讨,向SFDA医疗器械报告探讨结果,提供相关依据,使SFDA能够及时发布正确分类信息,避免因分类目录工作存在随意性和补救性等问题。其次,根据SFDA的做法,以医学门类为基础,进行医疗器械目录分类,如具体品名、技术结构、适用范围、产品类别等。

3.2加强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建设

医疗器械检验是开展监管工作的技术保障。建议以大区或省为单位,形成设备的技术检测能力,为开展对医疗机构使用医疗设备进行监管提供技术支持;以地市为单位,设立医疗器械检验机构,逐步开展与检验能力相关的日常监督抽验。其次,各地要保证适当的监督检验经费,使监管工作有质的提高。最后,要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步伐。网站提供丰富的信息,检索也十分方便,既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又大大提高了监管效率。在美国,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和使用各单位内部都实现了电子信息化,所有活动都有信息记录,便于管理部门的检查和跟踪。

3.3重视队伍建设,为开展监管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质量完全取决于监管队伍的素质。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行动快捷的高素质的监督管理专业队伍,是推进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发展的关键。首先,注重人员的综合素质,严把进人关。根据医疗器械监管专业性强的特点,合理设置岗位要求,以岗选人,注重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其次,注重教育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和监管能力。一方面,要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教育培训规划,加大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着重抓好医疗器械监管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另一方面,可采取定期轮换岗位、上挂学习、下派锻炼或地区间的交流等形式,培养和锻炼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最后,建立激励机制,发挥职工潜能。要建立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的“阳光操作”机制,建立和完善能下能出的“绿灯畅通”机制,建立和完善业绩奖励机制。对于一些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评审岗位,可以实行岗位聘任制。

3.4转变监管模式,为保证安全有效积极探索

在具体的监管模式中,如何根据中国的实际,积极探索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监管模式是今后一段时间中国各级药监部门的重要任务。首先,突出监管重点,改进注册办法。目前,美国和其他许多国家对无危险性或危险小的器械不实行注册,由企业自己负责其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这种方式既减轻监管部门的审批任务,又增加企业的责任感,有利于诚信体系建设。中国要改进现行的注册办法,探索危险级别低的第一类器械取消注册,实行备案管理和上市后监管。其次,加强上市后监管,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减少上市前的审批,加强上市后的监督,这是国际上对医疗器械监管的趋势。对医疗器械安全性的控制,越来越多地体现在上市后的监督中,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正是上市后监督的重要环节。美国是最早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制度的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规范。SFDA要学习FDA的做法,全面启动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切实加强上市后监管。最后,改进处罚方式,推行人性化管理模式。FDA对不是非常严重或故意的违法行为,一般都给企业以主动纠正的机会。SFDA可借鉴这种处理方式,采用召回、现场纠正和发警告函等方式,给企业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的机会,推进人性化监管模式。对于严重的或故意的或累犯的行为,则依法查处,以防止类似行为再次发生。〖HJ1〗〖

参考文献:

[1]张学禄.浅析我国医疗器械市场的趋势[J].现代科学仪器,1996(3):9.

[2]王子兰,李静莉.对我国医疗器械市场监管的思考[J].中国药事,2010(7):638-639.

[3]李艳静.浅析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发展状况及其建议[J].中国外资,2013(35):44.

[4]王能河.中国医疗器械营销能力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研究[J].中国市场,2012(5).

[5]刘伟,朱洪兴.浅析医疗器械营销渠道管理的创新[J].中国市场,2011(9).

作者:董默 韩婷

第3篇:推动我国进出口医疗器械监管

【摘 要】当前我国在监管进出口医疗器械过程中有一些问题存在,应对其详细研究,然后提出监管制度优化途径。

【关键词】我国;进出口;医疗器械;监管

由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快速发展我国国际贸易情况下,尤其是WTO加入后,数量越来越多,国际市场被打开。需要严格遵照国际贸易惯例完成进出口医疗器械监管[1],相关人员应对如何监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出口医疗器械进行了深入研究,可以保障进出口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可以保证公众使用医疗器械时安全,对国际良好形象进行有效维护。

1 现状

我国加入WTO后,不断增长医疗器械进出口规模。蓝皮书提出,我国已经保持11年医疗器械进出口贸易持续增长势头,未来一年,仍然处在“黄金发展期”。

2019年,我国医疗器械进出口总额在554.87亿美元,对比上一年,增长率21.16%,其中进口额同比增长20.84%,为267.85亿美元,出口额同比增长21.46%,为287.02亿美元,从总体上来看,我国继续优化医疗器械对外贸易结构,增加高端医疗器械产品占比,持续改善质量效益。

近年来,医药卫生体制在改革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2019年出台1525个医药行业政策文件,医疗器械政策文件是311个,占比20.4%,在2020年第一季度,537个医药相关政策文件数出台,111个医疗器械政策文件[2],所占比重20.7%,数量逐渐上升。

我国医疗器械行业有诸多挑战,有广阔发展前景,国家医疗器械监管方面,应继续完善法规政策,继续深化审评审批制度,进一步扩大上市后监管力度。通过加速涌现创新医疗器械,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可以良好保持继续健康发展势头,但是,在增长幅度方面,可能存在减小情况,分析现状,我国会继续增长医疗医械进出口贸易总额,可能会下降增长幅度。总而言之,在未来一年,我国医疗器械行业依然有迅猛发展之势,是“黄金发展期”[3]。

2 医疗器械进出口中存在问题以及监管制度优化途径

分析主要问题,包括:(1)没有进出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进出口医疗器械备案或者注册证没有获得属于进出口医疗器械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检验监管期间,存在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者注册证滥用、盗用、冒用情况,通过产品复杂不容易判断,通过海关监管盲区,报关入境医疗器械时,容易作为非医疗器械器械进出口。(2)未能符合进出口医疗器械中文标签、使用说明书方面要求。2017年,有3项医疗器械说明书不合格或者标签不合格,分析2017年上海地区进口医疗器械,不合格、退运以及销毁分别是8863批、106批,说明书、中文标签不符合要求是主要原因[4]。(3)进出口少量旧医疗器械。在使用旧医疗器械过程中,有很大安全风险隐患,容易伤害患者,可能导致医源性污染发生,另一方面,会对操作人员造成危害,导致疾病传播。部分个人或者企业受到高额非法利益诱惑,会进口旧医疗器械,伪装旧医疗器械成为新医疗器械,然后进口。(4)将巨额外汇花费,用于进口医疗器械,但是使用单位将其闲置。我国每年将大量医疗设备进口,但是存在闲置情况,作用未能良好发挥,基层医院使用医疗器械概率在40%及以下,另外,进口医疗器械价格不高,个别进口商或者医院存在勾结国外骗取外汇、套取外汇可能。

针对以上问题,将监管制度优化途径提出:(1)对境外医疗器械企业建设生产现场检查制度进行强化。参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将有关产品生产、研制相关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进一步完善医疗器械境外检查制度,将检查员队伍建设强化。(2)对医疗器械进出口代理人监管制度进行完善。确保“代理人”管理制度科学完整建立,将代理人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定期专项飞行检查进出口代理商,对进出口医疗器械代理人参与境内境外医疗器械企业现场检查积极性进行明确,协调并良好沟通。(3)对海关职责进行强化,推动合作药监部门进程加快。对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来说,应将进出口医疗器械到货现场检验制度严格执行,避免发生以旧翻新、以旧充新等情况,若发现,应严格依法依规处理,可以实施销毁或者退运处理。对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经验进行相应借鉴,将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体系构建。(4)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制度细化并将使用医用诊疗设备效率明显提高。对于大型医用设备来说,应将许可证制度实施,避免“以械补医”,将盲目进口不必要的中高端医疗器械情况减少,有效使用以及合理配置現有医用设备,避免卫生费用过快速度增长。(5)将团伙走私活动打击以避免国内市场进入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医疗器械。海关缉私部门应联合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评级进出口医疗器械产品风险登记,动态目录管理高风险的进出口医疗器械,避免国内市场进入有安全隐患医疗器械。通过将大案查处,威慑走私不法分子。

总结得出,将境内境外医疗器械企业生产现场检查制度建立,对进出口医疗器械代理人监管制度进行相应完善,将海关口岸查验职责进一步强化,推动合作药监部门进程加快,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制度相应细化,有助于医用诊疗设备使用效率显著提高,可将我国安全有效使用以及监管进出口医疗器械水平显著提升。

参考文献

[1] 姜工琼,陈波,瞿霞,等.我国医疗器械监管研究综述[J].产业科技创新,2020,2(5):114-118.

[2] 母瑞红.加强医疗器械行业监管[J].创新世界周刊,2019(Z2):20-21.

[3] 陆羽,邢花.浅析当前我国医疗器械监管现状及对策[J].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19(5):44-49.

[4] 陆羽.我国医疗器械监管方式及存在问题的浅析[J].临床医药文献电子杂志,2019,6(11):194.

基金项目:海关总署科研项目(2019HK072);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重大技术创新项目(20181CX050016)

作者:于志强 马中春 张华允

第4篇:XX年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总结

今年,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医疗器械监管法规、规章及省、市局交给的各项任务,切实履行医疗器械监管职能,依照我局试行调整日常监管检查任务与职责要求,求真务实,不断开拓创新,已完成和超额完成了医疗器械各项日常监管检查任务。

一、坚持依法行政,确保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任务的完成

1、加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一年来,按照省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对11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32家次,检查覆盖率达100%,其中系统检查8家次,常规检查8家次,有因检查4家次,专项检查3家次,动态监管5家次,跟踪检查8家次(其中包括常规检查4次),产品质量摸底抽查1家次,制作现场记录30份,指出问题36条并提出及时整改要求。

2、开展生产企业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专项现场核查。根据国家局《关于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核查工作安排的通知》(国食药监械[XX]264号)和省局《关于开展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报资料现场审查工作的通知》(浙食药监械[XX]64号)及市局部署要求,首次对辖区8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已上报的35个产品注册资料(其中三类注册5个,二类注册23个,一类注册7个),按核查规定进行了现场检查,圆满完成核查任务;

3、开展医疗器械生产及使用不良事件监管及跟踪检查。根据市局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管及跟踪检查的要求,开展辖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7例医疗器械使用不良事件跟踪检查3家次,上报可疑医疗器械使用不良事件3例;

4、开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摸底性抽查。按照**市XX年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实施要求,首次完成**华美公司产品抽样和送交检验;

5、开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变更、注册证到期申报重新质量体系考核及新办企业的现场检查。受上级委托,完成5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变更或注册证到期申报重新质量体系考核和2家新办隐形眼镜及护理用液零售企业的现场检查任务;

6、继续抓好以植入器械使用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和跟踪检查。一年来,已对3家县级医院进行日常监管25家次,制作现场记录18份,指出存在问题119条,对检查结果,以文件形式发布《关于县级医院植入器械使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象食药监[XX]22号),在3家县级医院内进行了通报,并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跟踪查处;

7、加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管检查。共对4家批发企业进行日常监管10家次。共制作现场记录10份,指出存在问题52条,对存在问题要求及时加以整改;

8、开展浮标式氧气吸入器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按照市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正确使用浮标式氧气吸入器的紧急通知》(*食药监医[XX]7号)要求,累计检查28家次,其中县级医院3家次,县级卫生医疗机构6家次,乡镇卫生院17家次,民营医院2家次,对个别医疗机构存在改变浮标式氧气吸入器用途,擅自加接高容量氧气进行雾化吸入治疗的问题,给予责成当场予以改正的处理;

二、开展日常监管调研,进一步深化医疗器械监管随着医疗器械日常监管的不断深化,今年以来,针对日常监管中出现新的情况,先后完成了4项对辖区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单位存在问题、原因及监管对策等相关课题的调研,其中生产方面1项,经营、使用方面3项。通过调研,制定下发并实施了规范的县级医院医疗器械使用日常监督检查办法,重新调整制作相关规范性日常监管检查记录表14种,各类监管相对人规范性台帐记录27种:

1、开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调研。根据省局出台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新要求,为深化生产企业和产品的监管,针对我县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产品生产的特点,先后多次深入企业,结合现行日常监管的实际,开展深化依法规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行为的调研,在此基础上,制定并出台了我县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共性(即合法证件、生产许可和体系运行三大类)和个性(即产品生产特点)有机结合的日常监管检查办法,同时,按照现行医疗器械监管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对原日常监管检查记录表式及记录作了重新作了调整和完善。一年来的实践证明,该日常监管检查办法既能抓住检查重点环节,坚持依法行政,将医疗器械监管法规落到实处,促进企业诚信建设,又能提高监管检查的工作效率和准确率,企业满意又乐意接受检查整改建议或意见。

2、开展以“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存在问题、原因及监管对策”为课题的调研。为深化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的监管,根据市局布置调研任务的要求,即在7月初至10月,历时三个月,对辖区部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的现状展开调查摸底。先后多次走访了县级医院和部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站等,通过现场查看资料,听取不同方面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对现状、问题及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进行分析,起草了《**县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存在问题、原因和对策》调研文章。对进一步深化医疗器械经营、使用日常监管提出新的思路,圆满完成市局布置的调研任务。年初,在全市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会议上进行专题发言交流,得到了会议的充分肯定,市局领导给予调研准备充分,文章内容详细,问题找的准,可操作性强,监管理念新的评价。

3、开展深化构建县级医院医疗器械使用日常监管长效机制的专题调研,以全面“把关”患者用械安全。为实施县级医院医疗器械使用的全面监管,多次深入县级医院调研,对县级医院医疗器械使用现状进行了系统分析,查找分析存在问题和主要原因,以及近几年来日常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在此基础上,首次制定出台《县级医院医疗器械使用日常监管规范》(象食药监[XX]16号),该《使用规范》将县级医院医疗器械使用分六个大类,重点查使用的“五项质管环节”(即机构人员与制度、采购与验收、储存及养护、使用质量、证件资料归档保存),对现场检查的“三种检查方式”(即系统检查、专项检查、有因检查)作了规范,同时,还制作了与规范相适应的18种质管记录表格,做到现场检查有据可查。该《使用规范》已从今年起实施。一年来的实践证明,该《使用规范》具有规范性、系统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有效性等五方面的特点,已开始实施县级医院医疗器械使用产品的系统规范和全面监管,不仅符合县级医院医疗器械使用日常监管实际,而且提高了监管检查的工作效率和准确率,医院满意并乐意接受检查整改建议和意见。

4、开展医疗仪器、设备使用日常监管专题调研。为认真贯彻实施**省政府第238号令,根据现行医疗器械监管法规、规章及省政府第238号令等规定要求,有重点地选择体外诊断试剂和医疗仪器、设备使用日常监管作为专项调研课题。曾先后多次走访县级医院和部分乡镇卫生院检验科调研,通过查看现场实际使用现状况和相关技术资料,基本摸清了我县医疗器械外诊断试剂和仪器设备使用现状及问题,在听取不同方面对使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提出了对外诊断试剂和医疗仪器、设备使用“六项规范”的要求,包括采购索证审验记录规范;购进审验记录规范;试剂及设备(仪器)存放及养护规范;试剂及设备(仪器)使用规范;证件资料档案保存规范及日常监管现场检查规范等,同时,对现有使用体外诊断试剂和医疗仪器设备的医疗单位,应按照“六项规范”进行自查规范,对存在问题认真搞好自查自纠的要求。

此外,还对规范医疗器械批发企业日常监管开展了调研,对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在人员制度、采购索证、审查验收、储存养护及销售管理和监督检查等的存在问题及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监管对策,为下步出台《县医疗器械批发经营企业日常监管规范》作准备。

三、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医疗器械法规宣传培训

今年以来,先后举办生产企业、县级医院及基层单位和局机关监管人员等医疗器械法规知识与基本业务培训活动7场次,参加培训人员达410余人,编辑制作培训资料5份,共计350余本,设计制作4份电脑幻灯片,共计220余张。

一是举办全县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与法规培训会。为使培训取得预期效果,根据年初制定法规培训计划,精心准备培训讲课内容,制作培训幻灯片,印制《医疗器械生产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汇编。3月19日,组织生产企业负责人、生产和质量负责人等20余人参加的法规培训会,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医疗器械监管会议精神,学习相关医疗器械监管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具体部署和落实全年日常监管检查工作。今年以来,有2家无菌器械生产企业分别已投入数十万资金用于企业扩建生产或改造洁净车间,增添检测设施,以符合即将实施的无菌器械生产GMP规定要求。

二是举办县级医院医疗器械使用日常监管与法规培训会。在3月26日,组织县级医院分管医疗器械负责人、设备科长参加的法规培训会,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医疗器械监管会议精神,学习相关医疗器械监管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具体部署和落实县级医院全年日常监管检查工作。

三是开展县级医院医疗器械使用“送课到基层”活动。为贯彻落实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要求,改进机关作风,提升队伍形象,我局利用医护人员的休息时间,采取“送下去”的形式,深入3家县级医院,分别对医院设备科、手术室、口腔科及检验科等临床医护工作人员250余人进行了医疗器械法规基本知识与使用安全业务技术培训,受到医院及医务人员的欢迎;

四是举办全县体外诊断试剂使用法规培训暨监管工作会。10月12日,组织全县使用体外诊断试剂的县级卫生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及民营医院等29家卫生医疗单位的分管负责人或设备科科长及检验科科长共6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就体外诊断试剂监管的基本知识,体外诊断试剂及医疗仪器设备日常使用规范等作了讲解,对国家局最新发布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和省政府颁布的《**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内容也进行了讲解,同时还邀请县疾病控制中心检验技术专家,重点介绍体外诊断试剂及设备使用的技术知识。

四、开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初评

按照省局质量信用等级评定的要求,对辖区11家生产企业首次下发了“关于做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初评工作通知”,在企业上报《自我评定报告》的基础上,结合年内日常监管检查记录档案情况,对上报的7家企业《自我评定报告》进行了质量信用等级初评,其中拟确定诚信等级1家、守信等级4家,从而较好地完成辖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初评及资料上报工作。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局机关医疗器械日常监管档案

今年以来,共编写工作信息8篇,分别9次被**报(3篇)、市局(5篇)、省局(3篇)网站发布;同时,积极参与网络直通车建设,共发布50条相关信息,其中质量公告10条,政策法规19条,办事指南7条,行业动态10条;对原有日常监管档案进行了重新整理,已收集录入并建立起行政相对人变更、不良行为、产品抽检、举报投诉、表彰处罚、日常监管等的两套企业电子和纸质档案,以使日常监管档案能客观、动态地反映信用情况,以推进诚信建设。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新形势下我县医疗器械监管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行政相对人医疗器械法制和质量意识还需进一步强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诚信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仪器设备使用的日常监管相对滞后,日常监管有待进一步拓展,医疗器械法规有待进一步得到落实,日常监管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并在今后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努力寻求解决矛盾和问题的办法。

二00八年十月十五日.

第5篇:“医疗器械监管总结和明年思路”工作思路

文章简介:全区含大榭开发区现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1家含根据国家局要求从药品生产企业划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领域的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宁波天润药业有限公司,但因其药品生产许可证、GMP和批准文号都未到到期根据国家局规定未能办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事宜,故未确定其产品分类,其中III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3家,II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5家„

全区含大榭开发区现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1家含根据国家局要求从药品生产企业划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领域的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宁波天润药业有限公司,但因其药品生产许可证、GMP和批准文号都未到到期根据国家局规定未能办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事宜,故未确定其产品分类,其中III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3家,II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5家,I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家;有产品注册证64个,其中III类产品15个,II类产品46个,I类产品3个;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46家,其中高风险的III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37家含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经营企业18家,II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9家。

2009年,在市局党委的领导下,紧密结合北仑的实际,充分发挥北仑的优势,抓住重点,全面覆盖,协同推进医疗器械和药品监管,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保证了区域百姓的用械安全。

一、规范审批,严格把好准入关。

受市局委托办理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开办、变更等的现场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坚持达不到开办验收标准的坚决不放行,关键条件在实际中得不到落实的坚决不放行。2009年,我局配合省市局进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前体系考核雪龙眼镜1家,限期整改后通过考核,产品注册证到期系统检查甬大纺织1家,生产许可证到期系统检查恒达敷料1家;宁波艾克伦在今年5月获得III类产品人工晶体的产品注册证并正式投产和销售,为对企业的产品质量有一个基本的评价,我局在该公司第一批产品投入市场前及时进行了无菌和热原的抽样检验,结果符合规定;配合市局进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办验收1家。据统计,全区全年区新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5家;驳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办验收2家。一家隐形眼镜店,一家骨科材料经营企业

二、加强培训,积极引导企业进行GMP改造。

积极组织本局工作人员和企业相关人员参加国家和省市局药监部门组织的内审员培训。加强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日常检查与沟通,提高企业质量规范化管理方面的自律意识。宁波亚太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针对检查发现要求整改的问题,投入大量资金对公司的空调、水系统进行了全面改造,同时对体外诊断试剂车间也进行了重新布局,并按GMP要求对洁净车间进行了改建。

根据药品医疗器械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我局在前几年基础上,继续做好监管相对人档案的建立及监管记录等资料的完善工作。

三、加大力度,切实加强日常监管。

按照年初市局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订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有计划、有针对性、有侧重地开展了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建立企业日常工作联系单制度,随时了解企业生产情况、人员变更情况等。全年共检查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3家次,其中系统检查6家次,日常检查7家次;检查高风险医疗器械使用单位4家次。 及时调整了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组成人员,同时对各不良反应监测点药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测员进行了重新登记,加强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今年市局首次量化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报告任务,要求我区域内的开发区中心医院和宗瑞医院各上报5例。接到任务后,我局多次与医院领导、设备科科长进行联系和沟通,截止目前已收到并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3例。

四、迅速行动,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本根据国家、省、市局的要求,组织开展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核查清理及氧气吸入器的专项检查工作。共计核查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47个,包装说明书47个品种,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是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与产品注册证或产品标准不完全一致进行汇总上报。根据省市局要求对一新报的III类产品进行注册核查,结果发现其某原辅材料来源存在疑问,经过厂方确认后将该情况如实进行了上报。开展无证经营医疗器械的检查,发现并查处无证经营医疗器械案2起。

组织开展了区域内隐形眼镜及护理液无证经营行为的专项打击和曝光,立案2起,目前该二起案件已走完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全部手续,因二当事人拒罚,该二起行政处罚案件将移交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开展了免费体验类、部分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经营户和部分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专项检查,出具了检查情况表并提出了对应的整改意见。

开展了无证经营的免费体验类医疗器械的专项摸底与整治。根据群众举报以及平时收到一些广告传单,我局对区域内一些无证的免费体验点进行了摸底暗访。除查实一处体验点确有无证经营的证据被立案查处外,其余几处经多次跟踪调查均因无确凿证据证明其有销售行为而无法终止其免费体验的行为。

五、纳入农村“两网一规范”,加强使用器械管理。

把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管理纳入农村“两网一规范”建设内容,以创建省级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示范区为契机,加强使用医疗器械的监管。一是完善了政府对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领导,健全了医疗器械的监管网络。二是推进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的配送工程,实现医疗器械采购渠道清晰可控。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5家药品质量管理、服务相对较好的药品批发企业和2家街道卫生院为药品主导供应商,每个街道乡镇可最多选3家作为本街道乡镇的药品医疗器械主导供应商,从源头控制药品质量。三是发挥了农村协管员在医疗器械监管中的作用,制定协管员工作管理制度和考核细则,组织协管员进行农村医疗器械和药品管理检查。查处个体诊所从非法渠道购进医疗器械案1件,保证了老百姓的用械安全。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我们按要求完成了上级布置的各项指标性的任务,但也存在很大的问题:首先,作为药械科这样一个兼备了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职能的科室而言,我们感觉这二块工作在侧重面上明显不平衡,究其原因除了客观上人手过于紧张之外,在主观上也不能否认有在工作存在救场的现象,疲于应付;二是开办验收标准实用性不强,隐形眼镜经营准入条件过高,无证经营现象较难在短时间内得以遏制;钻法律空子,免费体验、销售医疗器械的行为得不到妥善的处置;三是对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的日常监管力度不够。 2008年,我们将继续以“准入把关更严格、信息渠道更畅通、应急反应更迅速、监督检查更有效、诚信建设更深入”为目标,大力实施放心工程,切实加强日常监管。

1、积极探索更有效的监管思路与方法,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引入“内部质量管理层级责任制”,强化企业规范化操作的自律意识和能力。

2、加大监管的深度和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尤其是对重点企业、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的监管,要严格执行突击检查制度。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根据市场情况,有重点地开展体外诊断试剂、口腔义齿和免费体验类医疗器械等专项检查。切实转变监管方式、加大执法力度,继续加大对性保健品店、超市、便利店等可能出现无证经营医疗器械场所的检查力度,加大对以

“免费使用”为幌子实为无证销售家用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角膜接触镜市场的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我区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 以植入人体的人工晶体等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及有投诉举报、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为重点,依据医疗器械产品标准和有关规定,对企业开办条件符合性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医疗器械委托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调查。

3、加强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实施情况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产品的进货渠道、产品证照、库存保养、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严厉打击租(借)许可证、注册证的违法行为,坚决纠正医疗器械的进货渠道混乱和购销纪录不完备等违规经营行为。

4、认真贯彻《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医疗机构药械质量管理。继续深入开展农村药械“两网一规范”建设,巩固农村“两网一规范”建设成果。开展农村规范药房检查,检查覆盖率150%以上;继续推进农村药械配送工程和主导供应商工作,从源头控制农村药品质量;充分发挥协管员和信息员在农村药械监管中的作用,确保农村药械质量。加大医疗机构药械使用监管力度。有针对性地加大医疗机构药械购进验收、保管养护等与质量密切相关环节的检查,检查覆盖率200%,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以进货渠道和质量管理为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的监管,一年二次检查高风险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加强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等重点品种监管;加强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及时纠正违法医疗器械广告。

5、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实施药械网上监管系统,通过一年时间的努力,实现经营企业和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和综合门诊部全部与我局联网,实行网上监管,提高监管效率。要推进医疗器械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医疗器械监管的长效机制。引导企业向社会公开诚信承诺,承诺所有原辅料均从合法渠道购进,原辅料检验合格方可投入生产,切实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的质量管理,落实质量责任制。

第6篇:2016年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要点

2016年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监管责任,以深化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和强化宣传培训为抓手,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工作落实,推进我县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继续开展新版药品GSP实施工作

2015年,全县药品经营企业要全面完成换证验收工作,自2016年1月1日起,未达到新版GSP要求的企业不得继续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县局将督促企业及时上报申请,遵循“早部署、强指导、严标准”的原则,对企业开展GSP认证。对到期不申报及不符合新版GSP标准的企业,督促其关停。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并配合市局对已通过新版GSP认证的企业开展跟踪检查和飞行检查。

二、组织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回头看

充分依托“平安浙江”创建平台,加强指导、强化考核,实施创建工作的动态管理。继续将示范创建工作列入对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照示范县创建要求并结合日常监管、明查暗访、知晓率满意度调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械诚信体系考核公示等内容,制定检查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通过“回头看”工作,进一步落实药品安全地方政府的责任,确保药品监管网供应网更加完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合理用药水平得到提高,药品市场秩序全面规范有序,从而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持续、深入、有效开展。

三、做好药品日常监管各项工作

(一)强化药械风险管控。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药品生产日常监管,开展对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但无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企业的检查。加大药品经营、使用重点环节,国家基本药物、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疫苗、生物制品、终止妊娠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等重点品种,国际农商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出租房、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低信用度等涉药单位的监管力度,排查治理药品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县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全面完成市局下达的ADR/MDR指标任务,着力提高分析评价和风险预警能力。健全风险监测、会商和控制等快速反应机制,开展药品安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

(二)开展涉药单位的全面检查。对药械生产、经营企业,县级医疗机构和镇(街道)卫生院每年不少于2次现场检查,对村卫生室和其他涉药单位检查不少于1次,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完善药品安全信用体系,严格实施分级监管,加大对低信用等级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抽检频次。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生产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和跟踪检查。将抗菌药物凭处方销售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列入重点监管内容,杜绝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在零售环节发生流弊现象。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完成市局下达的药品评价抽样、监督抽样和快检工作。及时查处店堂、媒体上的违法药械广告。

(三)深化信息化监管工作。一是继续加强“药品品种在线监管系统”、“温湿度在线监管系统”、“疫苗冷链在线监管系统”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的运用,切实发挥信息化监管的效能。继续做好网上巡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作出说明并进行整改。二是不断拓展信息化系统运用范围,要将符合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纳入“药品品种在线监管系统”,增加药品仓储温湿度监控点。三是要充分发挥药械QQ群的作用,做到互通信息,上下联动。

(四)抓好药品零售企业电子监管码实施工作。按照省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摸清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底数,组织对入网企业的培训和入网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分阶段实施的组织和技术指导工作,及时统计报送企业入网情况,督促企业按期全部入网;同时加强已入网药品经营企业监管,督促其按照要求做好赋码、数据上传、核注核销和预警信息处理等工作,及时更新、维护药品电子监管平台。

(五)加强药品使用环节质量监管。根据国家总局《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精神,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标准,探索建立“规范化药房”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购进品种在线监管和药品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进及使用行为。开展医疗机构在用医疗器械设备监督检查。将民营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应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四、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

围绕案件办理这条主线,认真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坚决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企业重大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一是继续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经销使用中药材、中药饮片行为,确保购销渠道合法,入库验收和储存养护符合规范要求。重点加强对国际农商城中药材经营情况监管,严厉打击违规出售硫磺熏蒸的中药材、违规使用硫磺熏蒸中药材行为。二是继续开展专门管理药品和高风险药品专项检查。强化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监管,进一步规范购销行为,确保不发生流弊现象。对违反规定导致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的药品经营企业,依法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三是开展打击药品零售企业和个体诊所销售使用假劣药品行为专项行动。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村等监管薄弱地区为重点检查区域,以药品零售企业和个体诊所为重点检查对象,以索证索票,核查票、账、货相符为重点检查内容,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假劣药品行为,严肃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四是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回头看工作,坚决纠正医疗器械注册生产经营使用宣传等各个环节中存在的问题。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和行刑衔接工作,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强宣传指导助推企业发展

充分利用药品安全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日等节点开展药品安全知识专题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摆放药品安全知识展板等方式向市民宣传安全用药知识,同时组织药师志愿服务人员开展过期药品回收、清理家庭小药箱、用药咨询等服务,提高全县人民的安全用药意识。根据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基层监管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各类法律法规和业务指导培训工作,利用专职讲课、以会代训、组织交流学习等多种形式提高全县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管理水平。开展走企入户活动,深入涉药单位,认真听取企业意见建议,精确对接,精准服务,加强对涉药企业的指导帮扶,促进全县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第7篇:2018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工作总结

2018年工作总结

一、2018年工作总结

(一)药品方面

1.按计划开展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日常监督检查。结合辖区实际,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制定了《2018市药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实施方案》、《2018全市药品市场监督检查计划》,明确重点,落实责任,细化分工,确保日常监管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生产环节,配合**市食药局开展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1次,开展药包材使用单位监督检查2次;经营环节,监督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78家;使用环节,监督检查药品使用单位462家。

2.有重点的开展专项整治。先后组织开展了中药饮片、药店诊所、疫苗专项整治,针对中药饮片采购、验收、使用情况,农村药店、个体诊所、疫苗使用单位等有重点的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已责令整改。

3.开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跟踪检查工作。为进一步推进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实,按照双随机抽查机制,对认证通过的企业进行跟踪检查,共计跟踪检查药品经营企业50家,未收回药品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4.开展药品监督抽样。2018年监督抽样工作紧紧围绕药品监管工作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加大了对中药饮片、基层 1

医院、基层药店的抽验力度。2018年共完成监督抽检59批次,检验完成的药品发现不合格药品2批次,问题发现率为3.4%,并全部完成处置工作。

5.积极推进智慧监管平台使用。按要求及时将日常监督检查信息上传至药品智慧监管平台,有效推进药品智慧监管。截至目前共录入监管信息598条。

6.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一方面积极参加潍坊市组织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培训班,并及时将培训内容传达给各上报单位,不断提升报表质量。另一方面,及时对上报报表进行评价审核,确保时效性。截至目前,已完成评价审核报表742例。

7.对2017年药品安全信用基础信息进行数据维护。登录信用管理系统,对各基础业务系统中形成的基础数据,全面、准确、真实地进行评价。

(二)医疗器械方面

1.开展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日常监督检查。制定了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有计划、有条理地进行监管,着力排查医疗器械潜在的风险点。截至目前,已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80家,一级以上医疗机构24家。

2.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以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为线索,对存在普遍、人民关注高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梳理,针对

2

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部署开展专项整治。今年已安排部署无菌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使用医疗器械专项整治等多项专项检查工作,有重点、有针对性的解决医疗器械的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监督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16家(其中16家无菌植入类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共189家,责令整改40家,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

3.开展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年初,召开专门会议,与卫计局联合下发文件,通报上工作情况,并安排部署2018相关工作,充分调动了相关人员的上报积极性。截至目前,已评价医疗器械不良事件237例。

(三)化妆品方面

1.开展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一是开展了2018全市化妆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开展了5.25化妆品宣传日活动。三是开展了化妆品受托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四是对涉及祛斑/美白类、防晒类、面膜类等3类化妆品进行了监督抽检。五开展了全市化妆品经营单位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专项检查。

2.稳步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截至目前共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45例,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3.开展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查。确保掌握辖区内化妆品生产企业和委托生产企业化妆品备案情况。备案后

3

3个月内检查率达到100%。

二、存在问题

(一)无法与卫计部门做到信息共享。药械日常监管及药械安全性监测涉及医疗机构,由于与医疗机构审批系统无法做到信息共享,导致不能及时获取医疗机构相关信息,延误最新政策法规的宣传及日常监管,特别是村卫生所(室),个体诊所容易在药械质量管理中出现各种问题。

(二)抽检缺乏相关硬件。坚持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可以提高药品监督抽样靶向性和问题药品检出率,切实做到药品检查、检验及监测工作相互促进。在日常监管中,遇到可疑药品时,由于缺乏相应的硬件设施,不能就地抽样,不能够及时的发现假劣药品。

三、2019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切实有效的检查计划,将监管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划分到相应的科室、队、监管所,明确监管责任,完成时限,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完成全部药品经营企业,二分之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二分之一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录入智慧监管平台。

(二)继续开展药品经营企业GSP检查工作。按照计划对符合飞行(跟踪)检查的药品经营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

4

促进《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效落到实处。

(三)继续开展药品化妆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有重点的针对小药店、小诊所、医疗机构开展药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着力对易违法添加药物和禁用物质或超量超范围使用限用物质的化妆品进行监督抽检,确保药品化妆品质量安全。

(四)按要求开展药品医疗机械化妆品有关专项整治。强化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同时按照上级要求,结合辖区实际,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五)继续做好药品不良反应、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组织开展医疗机构监测上报人员培训班,切实提高上报人员业务素质,提高报表质量。在10月31日前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不少于百万人口1200例,12月16日前完成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不少于百万人口500例,12月16日前完成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不少于百万人口70例。

(六)做好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查工作。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和委托生产企业新备案的产品3个月内进行检查。

(七)推进建立追溯管理体系。完善监管倒逼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根据上级要求,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

(八)配合省局、市局等上级局开展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飞行检查,并做好复查

5

工作。

第8篇:2018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工作总结

2018年工作总结

一、2018年工作总结

(一)药品方面

1.按计划开展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日常监督检查。结合辖区实际,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制定了《2018年度市药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实施方案》、《2018年度全市药品市场监督检查计划》,明确重点,落实责任,细化分工,确保日常监管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生产环节,配合**市食药局开展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1次,开展药包材使用单位监督检查2次;经营环节,监督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78家;使用环节,监督检查药品使用单位462家。

2.有重点的开展专项整治。先后组织开展了中药饮片、药店诊所、疫苗专项整治,针对中药饮片采购、验收、使用情况,农村药店、个体诊所、疫苗使用单位等有重点的进行了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已责令整改。

3.开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跟踪检查工作。为进一步推进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实,按照双随机抽查机制,对认证通过的企业进行跟踪检查,共计跟踪检查药品经营企业50家,未收回药品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4.开展药品监督抽样。2018年监督抽样工作紧紧围绕药品监管工作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加大了对中药饮片、基层 1

医院、基层药店的抽验力度。2018年共完成监督抽检59批次,检验完成的药品发现不合格药品2批次,问题发现率为3.4%,并全部完成处置工作。

5.积极推进智慧监管平台使用。按要求及时将日常监督检查信息上传至药品智慧监管平台,有效推进药品智慧监管。截至目前共录入监管信息598条。

6.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一方面积极参加潍坊市组织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培训班,并及时将培训内容传达给各上报单位,不断提升报表质量。另一方面,及时对上报报表进行评价审核,确保时效性。截至目前,已完成评价审核报表742例。

7.对2017年药品安全信用基础信息进行数据维护。登录信用管理系统,对各基础业务系统中形成的基础数据,全面、准确、真实地进行评价。

(二)医疗器械方面

1.开展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日常监督检查。制定了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有计划、有条理地进行监管,着力排查医疗器械潜在的风险点。截至目前,已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80家,一级以上医疗机构24家。

2.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以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为线索,对存在普遍、人民关注高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梳理,针对

2

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部署开展专项整治。今年已安排部署无菌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使用医疗器械专项整治等多项专项检查工作,有重点、有针对性的解决医疗器械的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监督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16家(其中16家无菌植入类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共189家,责令整改40家,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

3.开展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年初,召开专门会议,与卫计局联合下发文件,通报上年度工作情况,并安排部署2018年度相关工作,充分调动了相关人员的上报积极性。截至目前,已评价医疗器械不良事件237例。

(三)化妆品方面

1.开展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一是开展了2018年度全市化妆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开展了5.25化妆品宣传日活动。三是开展了化妆品受托生产专项检查工作。四是对涉及祛斑/美白类、防晒类、面膜类等3类化妆品进行了监督抽检。五开展了全市化妆品经营单位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专项检查。

2.稳步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截至目前共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45例,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3.开展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查。确保掌握辖区内化妆品生产企业和委托生产企业化妆品备案情况。备案后

3

3个月内检查率达到100%。

二、存在问题

(一)无法与卫计部门做到信息共享。药械日常监管及药械安全性监测涉及医疗机构,由于与医疗机构审批系统无法做到信息共享,导致不能及时获取医疗机构相关信息,延误最新政策法规的宣传及日常监管,特别是村卫生所(室),个体诊所容易在药械质量管理中出现各种问题。

(二)抽检缺乏相关硬件。坚持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可以提高药品监督抽样靶向性和问题药品检出率,切实做到药品检查、检验及监测工作相互促进。在日常监管中,遇到可疑药品时,由于缺乏相应的硬件设施,不能就地抽样,不能够及时的发现假劣药品。

三、2019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切实有效的检查计划,将监管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划分到相应的科室、队、监管所,明确监管责任,完成时限,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完成全部药品经营企业,二分之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二分之一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及时录入智慧监管平台。

(二)继续开展药品经营企业GSP检查工作。按照计划对符合飞行(跟踪)检查的药品经营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

4

促进《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效落到实处。

(三)继续开展药品化妆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有重点的针对小药店、小诊所、医疗机构开展药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着力对易违法添加药物和禁用物质或超量超范围使用限用物质的化妆品进行监督抽检,确保药品化妆品质量安全。

(四)按要求开展药品医疗机械化妆品有关专项整治。强化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同时按照上级要求,结合辖区实际,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五)继续做好药品不良反应、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组织开展医疗机构监测上报人员培训班,切实提高上报人员业务素质,提高报表质量。在10月31日前完成药品不良反应年度报告数不少于百万人口1200例,12月16日前完成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年度报告数不少于百万人口500例,12月16日前完成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不少于百万人口70例。

(六)做好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查工作。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和委托生产企业新备案的产品3个月内进行检查。

(七)推进建立追溯管理体系。完善监管倒逼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根据上级要求,推进药品追溯体系建设。

(八)配合省局、市局等上级局开展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飞行检查,并做好复查

5

工作。

第9篇: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服务监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康,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2020年6—10月,组织开展了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检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20年10月底,辖区内有医疗美容机构1家(未开展诊疗服务)。执法检查期间,对辖区内1家依法取得相应资质但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疗机构、14家可能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疗机构和57家生活美容机构开展了现场监督检查,发出监督意见书4份,未发现辖区医疗机构、生活美容机构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和使用医疗美容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的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生活美容机构准入门槛低,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漠,对医疗美容内在的巨大风险认识不足,部分美容院虽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但在巨大利益的诱使下,仍然采用私自发布医美广告或向消费者提供不正规医美信息等手段向消费者推介医疗美容,潜在安全隐患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立足监管职能职责,持续抓好医疗美容服务综合执法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群众用药用械安全。同时,寓普法于监管,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从业人员依法经营意识,规范经营行为。

上一篇:老师鼓励孩子的语言下一篇:安全管理员岗位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