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文化与警察形象

2022-12-05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第1篇:警察文化与警察形象

政治传播视角下国内“军人”与“警察”形象比较研究

摘 要: 随着国内对中国军人与警察问题的关注,中国军人与警察的形象越来越多地被呈现在广大民众的视野。政治传播视角下,国内对军人与警察形象的关注最初多以新闻媒体的零散报道为主。随着新媒体时代对中国军人与警察的报道增多,军人与警察呈现出各种不同的意象。笔者依托互联网对中国军人与警察的报道,利用大数据分析方法将国内关于“警察”和“军人”问题的整体认知进行简要介绍;并以来自百度的数据为样本,对2011年至2016年间大众媒体对军人与警察的报道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军人与警察形象问题的研究主题进行类型学分析,对军人与警察形象问题的研究主题的建构与发展趋势进行总结。

关键词: 军人; 中国警察; 形象; 话语分析; 文献计量学

一、问题的提出

军队治理能力与警务治理能力是国家强制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军人和警察形象建设作为国家强制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环节之一。良好的军人与警察形象对于维护党的领导、保持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起到良好的导向作用。我国的大众传媒作为“党的喉舌”和“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对政治信息和政策信息的传递与特定时期的政治意图和政策实施休戚相关。因此,从政治传播的视角考察中国军人与警察形象是提升军队治理能力与警务治理能力的应然内涵,更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前提。人民警察和军人的形象是动态的、发展的,在不同时期和阶段有着不同的内涵和要求。公安学界关于“警察形象”的研究起步较晚,大约肇始于20世纪90年代后期。国内关于“军人形象”的研究早于“警察形象”的研究,大约肇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但是关于“军人形象”的研究内容与主题的结构分布却较警察形象的研究更为零散且不成系统。随着国家强制能力的发展,警察和军人与社会的接触越来越多,其形象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作为舆论导向的工具,军队与公安部门也更加重视其形象的建设与重塑。

二、既有研究成果与新的研究设计

(一)既有研究回顾与亟待完善的课题

学术趋势分析以海量文献资源为基础,统计全部年度及各个年度的收录和热门被引文章、近期及各个月份的热门下载文章,能够让研究者迅速了解该研究领域或方向的研究成果与发展趋势。有关“军人形象”和“警察形象”问题的学术关注度主要以1997年至2015年CNKI中各年度被收录和高频引用的文章为样本。“警察形象”和“军人形象”问题各年论文的收录量分别为:1997年19篇和8篇,1998年32篇和2篇,1999年30篇和2篇,2000年37篇和8篇,2001年31篇和6篇,2002年44篇和5篇,2003年36篇和10篇,2004年41篇和5篇,2005年40篇和5篇,2006年64篇和6篇,2007年74篇和10篇,2008年67篇和13篇,2009年82篇和12篇,2010年85篇和14篇,2011年82篇和15篇,2012年77篇和14篇,2013年85篇和11篇,2014年64篇和14篇。2015年的43篇和25篇。由此得知“警察形象”和“军人形象”问题的学术关注度从90年代末开始,虽有起伏波动但总体上呈现逐年上升的态势。

其中,“警察形象”问题的学术关注度上升的年份有:1998年、2000年、2002年、2004年、2006年、2007年、2009年、2010年、和2013年,学术关注度最高的年份是2010年和2013年,各为85篇。“军人形象”问题的学术关注度上升的年份有:2000年、2003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10年、2011年、2014年、2015年,学术关注度最高的年份是2015年。从图1得知,国内近18年来关于“警察形象”的学术关注程度要远远大于对“军人形象”的关注程度,2013年关于警察形象的研究开始出现下滑的趋势,而关于军人形象的研究却出现显著递增的态势。2013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出要加快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在国家大政方针指导下,对“军人形象”的学术关注程度也开始增大。

对用户关注度的统计主要以CNKI中近半年及各个月份的热门下载文章为样本。2014年11月关于“警察形象”的用户关注度平稳上升并于2015年1月达到最大值,2月又呈现明显的回落,从3月开始用户关注度直线下降,并于5月降到近半年来的最低值。与此不同的是,2014年11月关于“军人形象”的用户关注度平稳下降并于2015年2月达到最小值,3月份的用户关注度虽有大幅回升,但之后又开始出现回落。2014年12月-2015年5月,国内对“警察形象”与“军人形象”的关注总体上呈下降趋势,国内对“警察形象”的关注较“军人形象”更多。这是因为,警察的职业特点决定了它与社会发生的接触与摩擦较军人群体更加突出,由此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也更加复杂和多元,这势必引起更多的关注。

CNKI中“军人形象”和“警察形象”问题的热门文献下载量分别为:2014年12月262篇和2539篇;2015年1月234篇和3177篇,2月53篇和776篇;3月222篇和2292篇;4月132篇和1351篇。由此可见,近半年来“军人形象”和“警察形象”的用户关注度整体呈现下降的趋势。究其原因或许因为,公安机关重视塑造中国警察形象之后,警察自身形象与素质都在不断提升,警民冲突不断下降,恶性涉警案件逐渐减少,用户对警察形象的关注度降低(如图2)。“军人形象”的用户关注度虽然在近半年来呈现下降趋势,但从长时段来看,还是处于上升的趋势。另外,从每月的文献下载量可以看出,2014年12月有关“警察形象”问题的文献下载量占全部“警察”问题文献下载量的67%,2015年1月为82%,2月为55%,3月为68%,4月为66%。可见,近半年来学者对中国警察形象的问题十分关注,几乎占到全部警察问题的六成以上。然而,如前所示1997年-2014年CNKI中收录的关于“警察形象”问题的论文数量平均只占全部“警察”问题论文数量的4.1%,2000年收录率最高也仅为5.4%。这进一步说明,学者对警察形象问题研究非常关注,几乎占到全部警察问题研究的六成以上,这说明有关警察形象问题的研究非常重要,但是所产出的学术成果却极少,这为我们进行警察形象问题的研究提供了极其丰富的学术生长空间。

与此同时,近一年内有关“军人形象”文章的下载频次排名揭示了学界对“军人形象”的研究主要围绕军人在影视作品中的形象展开,这类主题的文章占到全部文章的一半以上。可见,从军队自身建设以及军队长远发展为视角来展开“军人形象”的研究是需要继续完善的课题。(表1)

CNKI中以“军人形象”为篇名的文献为181篇,其中学术论文117篇,这117篇学术论文中包括硕士学位论文16篇和博士学位论文0篇。CNKI中以“中国军人”为篇名的文献为734篇,其中学术论文为531篇。超星图书中以中国“军人形象”为篇名的图书为0本。CNKI和中以“警察形象”为篇名的文献为208篇,其中学术论文为169篇,这169篇学术论文包含硕士学位论文36篇和博士学位论文1篇。CNKI中以“中国警察”为篇名的文献为1073篇,其中学术论文525篇,这525篇学术论文中包括硕士学位论文24篇和博士学位论文4篇。超星图书中以“中国警察”为篇名的图书为48本。超星图书中以“警察形象”为篇名的图书为10本。公安学界第一篇关于“警察形象”的学术论文是1993年王福寿发表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的《刍议交通警察的形象和素质》;第一篇关于“军人形象”的学术论文是1983年李平分发表在《电影新作》的《当代军人形象初探》。唯一一篇讨论“警察形象”的博士论文是2011年中央民族大学的刘昱彤《警察形象危机问题的社会学研究》。第一本以“警察形象”为篇名的图书是2000年曹礼海的《警察形象塑造论:走向前沿的警察文化战略》。尽管CNKI中有关“警察形象”的文献只占“中国警察”问题的文献总数的19%,但是有关“警察形象”的图书数量却占“中国警察”问题的图书的33%。而CNKI中关于“军人形象”的学术论文占“中国军人”问题研究的22%,可见,与“警察形象”问题的研究相比,军队更加重视“形象问题”的研究。

(二)新的研究设计:网络舆情的分析与大众媒体的报道

1. 网络舆情的分析

在当前大数据分析的时代背景下,从互联网和移动客户端(UGC:User Generated Content)上抓取公众对“军人”与“警察”关注的海量信息进行处理。这种研究方法被用于社会科学研究,逐渐带来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的变革,并为新理论的诞生创造生长基质。对于略显式微的文本研究而言,这种方法可以将所挖掘的海量信息最大化地呈现给研究者。笔者首先以“军人”和“警察”为检索词,对2011年-2015年各省互联网用户对“军人”和“警察”的搜索关注程度与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对各省对“中国军人”和“中国警察”形象作一比较观察。对图3和图7进一步分析可知,2011年-2015年全国互联网用户以“中国警察”为中心词的相关搜索中,搜索用户显著增多发生在2012年,搜索值最高时达2100万。互联网显示其所对应的事件为2012年5月《<中国警察>纪录片》在国内的播映。2013年,搜索量较2012年之前有略微增幅。2014年搜索量的增势又出现显著增加,在近五年的增势中仅次于2012年,搜索值最高时达700万。互联网显示其所对应的事件为2014年5月《中国警察将在巴黎景点巡逻》。 可见,近五年来,当与“中国警察形象”问题相关的热点话题出现时,国内民众对“中国警察”的整体关注就出现显著增多的趋势。大部分的省份对警察问题的关注程度整体呈现逐年上升的态势,“警察”问题的搜索热度越高,本省发生的与“警察”有关的事件就越多,越能反映一省治安之状况;“警察”问题的搜索用户越多,其中与警察职业相关的人员越多,越能反映一省警力之强弱。东北三省对警察关注程度的波动最为显著,极个别省份的波动无明显变化,例如青海和西藏,这或可与西部地区的互联网普及程度有关,也可能与国家十分注重维护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治安稳定有关。除此,对警察关注热度较高的前几个省份有,福建、四川、上海、广东、天津以及山东等地,北京民众对警察关注程度的增速虽有明显变化但较为平稳,未表现出明显的起伏。另外,从2011年-2015年各省对“警察”的关注的截面分析图中还有一个共同的显著特征,即在2012年间,各省较前年均有显著的增幅,此节点在互联网上显示的事件为《<中国警察>纪录片》的上映。可见,民众对中国警察的形象问题十分关注,并且在2012年之后,各省对与“警察形象”有关话题的关注程度开始出现大幅的增加。

除此以外,各省互联网用户对“中国军人”关注程度也相对呈现总体上升的趋势,对“中国军人”搜索热度变化最为显著的省份有:福建、甘肃、辽宁和新疆。对“中国军人”的搜索量最高和最低的省份分别是北京和西藏,最低的省份或许与该地区的互联网普及程度有关。根据上述分析可知,人们对“中国军人形象”的学术关注度远远低于对“中国警察形象”的学术关注度。然而,与此不同的是,互联网用户对军人的关注程度却远远高于对警察的关注程度。这说明,尽管对军人形象问题的学术研究少于对警察形象问题的研究,但是人们对于“中国军人”整体的关注程度要远远高于警察群体,这也说明未来的社会科学研究应该加大对军人群体的投入。

对用户在互联网上以“中国军人”与“中国警察”为中心词的检索图谱所呈现的社会网络和整体结构进行分析如图4和图5。相关词与圆心的距离表示相关词与中心词的相关性强度;相关词自身大小表示相关词自身搜索指数大小,绿色代表搜索指数下降,红色代表搜索指数上升。2015年网络用户以“中国警察”为中心词的前后搜索行为所表现出的需求图谱与相关检索词组显示警察形象问题与警察问题的联系最为紧密。在以“中国警察”为中心词的检索所呈现的辐射状网络图谱中,接近中心度最强的节点是武装警察部队,点度中心度最强的节点是香港。可见,与“中国警察”相关的所有检索词中,检索指数最高的是香港;而所有检索词中与“中国警察”关系最密切的检索词是武警,随着时间的推移二者与“中国警察”的相关性都呈下降的趋势。指数上升的检索词中,接近中心度最强和点度中心度最强的节点都是警车。在这些检索词中,与警察形象相关检索词有:中国警察服装专卖、中国警察纪录片、专卖(服装)、新式警察服装、新式(服装)、服装,其中专卖(服装)、中国警察纪录片的检索强度呈上升的趋势,与警察形象相关的检索词占全部检索词的四分之一。

2015年网络用户以“中国军人”为中心词的前后搜索行为所表现出的需求图谱与相关检索词组显示与中国军人联系最为紧密的短语也与“军人形象”有关。如图5所示,在以“中国军人”为中心词的检索所呈现的辐射状网络图谱中,接近中心度最强的节点是“中国军人图片”,且需求趋势呈上升的态势。点度中心度最强的节点是“图片”。可见,与“中国军人”相关的所有检索词中,检索指数最高的是“图片”。指数上升的检索词组有:中国军人图片、军人身份证、中国解放军、身份、数量、中国成都军区特种部队、中国特种部队、世界十大特种部队等。由此可以看出,网络用户对中国的特种部队开始逐渐关注。可见,当前与中国军人问题联系最为紧密的课题也与中国军人的形象问题有关。通过以上对有关中国“军人”和“警察”的网络舆论分析可知,网络用户对军人和警察的关注程度在全国31个省份中呈现总体上升的趋势,不同的省份在不同的年份对军人和警察的关注程度有所不同,相同的省份在相同的年份对军人和警察的关注程度各自也不尽相同。总体来讲,经济相对较为发达的省份对军人和警察群体更为关注,经济较为落后的西部地区受互联网普及率的影响和其他因素的限制对军人和警察群体的关注普遍偏低。在网络用户的搜索中与军人和警察问题联系较为紧密的搜索词组都与军人和警察的“形象问题”有关。另外,从整体来看,有关“中国军人”与“中国警察”的研究由垂直、单向的知识谱系向螺旋或辐射式的关系网络转化。这种关系网络依托信息采编、传播手段和呈现平台等工具对各种关系进行精确的量化分析,为中层理论的构建和实证命题的检验提供方法,所呈现的内容能够清晰地展现中国的军人与警察问题研究的结构关系与研究热点,引导研究者的研究倾向。

2. 大众媒体的报道

为了进一步揭示内在规律,并发现研究问题。笔者对2011年-2015年全国各大互联网媒体对与“中国警察”和“中国军人”相关的新闻报道的热点趋势进行分析。在对“中国警察”的相关报道中,报道热度在前10的主要新闻头条为:《马飚会见中国警察协会主席田期玉》、《刘坤:“一张中国警察的名片”》、《中国警察对话山大留学生 交流交通安全法规》、《中国警察今日开始在湄公河进行联合巡逻执法》、《中国警察网“经侦在线”正式上线运行》、《<中国警察>与全国观众见面》、《典型宣传影视剧化 传递中国警察力量》、《关停中国警察网廉政频道凸显公安反腐思维》、《中国警察将在巴黎景点巡逻》、《法国外长否认中国警察将巡逻巴黎 法国有警察》。这10条新闻报道中与“中国警察形象”相关的报道占7条,分别是:《刘坤:“一张中国警察的名片”》、《中国警察对话山大留学生 交流交通安全法规》、《中国警察今日开始在湄公河进行联合巡逻执法》、《<中国警察>与全国观众见面》、《典型宣传影视剧化 传递中国警察力量》、《中国警察将在巴黎景点巡逻》、《法国外长否认中国警察将巡逻巴黎 法国有警察》。在这7条报道中,有5条报道与中国警察的国际化形象与影响有关,分别是:《刘坤:“一张中国警察的名片”》、《中国警察对话山大留学生 交流交通安全法规》、《中国警察今日开始在湄公河进行联合巡逻执法》、《中国警察将在巴黎景点巡逻》、《法国外长否认中国警察将巡逻巴黎 法国有警察》。这5条报道中,大众媒体对警察报道最多的新闻是:2014年5月《中国警察将在巴黎景点巡逻》,报道量达54万条。可见大众媒体对“中国警察”问题的关注主要集中在“中国警察形象问题”,而对“中国警察形象问题”关注的焦点突出反映在中国警察的国际化形象与影响上。

在对“中国军人”的相关报道中,报道热度在前10的主要新闻头条为:《韩媒:韩方将归还中方425具朝鲜战争时阵亡的中国军人遗骸》、《美媒建议美请求国际刑警组织通缉5名中国军人》、《拼了,为了中国军人的荣誉》、《俄罗斯姑娘:中国军人帅极了》、《中国军队将提供更多公共安全产品》、《中国军队历来服理不服霸》、《中国陆军新兴综合保障船在海南三沙入役》、《中国军队历史性改革拉开大幕》、《南苏丹维和指挥官吴建本:敢于担当 展中国军人风采》。大众媒体对军人报道最多的新闻是:2015年11月23日的《中国陆军新兴综合保障船在海南三沙入役》,报道量接近72万条。这10条新闻报道中与中国军人的形象有关的报道为3条,分别是:《拼了,为了中国军人的荣誉》、《俄罗斯姑娘:中国军人帅极了》、《南苏丹维和指挥官吴建本:敢于担当 展中国军人风采》。这3条报道都与中国军人的国际化形象有关,可见大众媒体主要关注中国军人的国际化形象,而国内的网络用户主要关注军人的国内形象,这点与大众媒体与国内网络用户对警察形象关注的侧重点相似。

三、讨论和结论:“军人”和“警察”形象问题研究的建构与展望

良好的形象建设是内在整体素质的外在反映。警察与军人形象塑造是在新形势下提升警务治理能力与军队治理能力一个重要方面。这对于扎实推进警务机制的改革,贯彻军事战略的方针、加强军队和公安机关的战斗力建设具有时代意义和实践价值。通过上述讨论,可以对“军人形象”与“警察形象”的研究主题进行类型学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军人和警察形象”的研究进行建构与展望。

1. 从“形象问题”的基本概念的内涵、外延和影响因素的角度研究“警察形象”与“军人形象”。

“形象问题”的研究基础理论为军人与警察形象研究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贡献了特定价值的理论成果。对原文文献分析,这部分研究现阶段仍较为薄弱。要继续加强有关基础理论研究,在此基础上加强顶层设计,在扎实的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对有关军人与警察形象问题的研究提供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和解决方案。

2. 从公安机关的“内部管理”和“组织行为文化”角度研究警察的形象问题。

从军队自身建设的角度研究军人的形象问题。警察形象问题研究的具体范畴包括:警察公共关系、警察形象的危机管理以及警察形象的塑造。这一主题领域是当前警察形象问题研究的主要内容与热点问题,研究者主要来自于公安机关与公安学界。从组织文化的角度来看,警察形象研究被进一步细化,可操作的研究类型逐渐增多。其中,警察公共关系研究是讨论如何将警察形象向着增进社会公众支持、优化行政执法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的良好态势发展的研究。警察公共关系与警察形象危机管理、警察形象塑造等问题在研究过程中出现不同程度的交错、交叉和交迭。在研究过程中必须加以考虑和分析,在研究方法上注重量化方法的应用,同时采取“混合策略型”的研究路径。从军队自身建设的角度研究军人的形象问题所占的比重非常之少,几乎不到10%。这说明当前一时期,军队建设的主要任务并不以军人形象建设为主。此类情况将为以后的军人形象问题研究提供新的学术生长点和生长空间。

3. 在新媒体时代环境下研究军人与警察形象的传播与重塑。

互联网与移动网络出现之后,军人和警察形象问题研究不断产生新的、亟待研究的课题。军人和警察作为国家形象的代表,大多表现为“智勇且不畏强暴”、“深刻的家国情怀”、“甘于忍受寂寞”的英雄式群像。然而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微博与微信的普及,军人与警察在街头与民众的冲突随时随地暴露在公众的视野范围之内,对军人和警察形象的多元化报道与民众最初对军人和警察形象的单一认知发生了相对的分离。这种分离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表现为突然产生的新的社会认知与社会吸纳将原本排斥在外的军人与警察形象涵盖以后,研究者与决策者作为重塑军人和警察形象的直接治理人应该采取哪些更进一步的方法和措施是亟须思考的课题。总之,建设中国国家强制能力,不仅要充分利用国内现阶段对“军人”与“警察”问题的研究与认识,拓展“军人”与“警察”形象问题研究的生长空间,更要具备国际视野与开放思维,充分运用社会学、政治学、传播学、文献计量学以及公安学的分析方法,多角度、深层次对中国警察形象问题进行全方位、大视野、立体化的观察与研究,为现存研究提供宝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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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校对:叶慧娟]

作者:韩璐

第2篇:对建设境界高能力强形象好警察队伍的认识与思考

【摘要】一支高素质的有战斗力的队伍是事业健康发展的保证,在监狱事业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加强警察队伍建设,完善提高警察队伍整体素质,满足干警工作诉求,能有力推进监狱工作的和谐发展。因此,针对当前警察队伍存在的典型问题,从五个方面进行加强与提高,是警察队伍科学、和谐发展的必然。

【关键词】警察队伍;素质建设;认识思考

监狱的发展,正是伴随着人类社会进步而发展进步的;实现我国监狱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同样是社会发展、历史发展、人类文明进化的必然。监狱关押的对象是罪犯,而代表国家执行刑罚的主体则是监狱人民警察。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建设平安监狱,深化监狱管理体制改革,是监狱工作努力的方向,没有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监狱警察队伍是不可能的。可见,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监狱警察队伍是实现监狱工作既定目标的关键。

1.新时期警察队伍中存在的问题

监狱工作的性质要求监狱警察队伍不仅要符合党对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而且要结合行业特点,突出职业素质建设;不仅要使队伍的综合素质达到较高水平,而且要使每一名警察的个体素质都能适应执法的严格要求。从整体现状来说,我们监狱警察队伍还是比较好的,但也的确存在着许多不能适应监狱工作发展的种种问题。

1.1思想政治素质需要加强

监狱警察队伍尽管经过长期建设和多次集中教育整顿,思想政治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但与形势和任务的要求相比,还有一些差距,如有的缺少事业心和责任感,安于现状,得过且过,只看眼前利益,缺乏长远目标,不喜欢变革现有管理体制;有的执法意识淡化,对罪犯的改造工作应付了事,以管代教,以罚代教等现象时有发生。

1.2业务和文化素质需要提高

随着监狱管理现代化程度的日益提高,由于高科技或智能化犯罪日益增多,服刑人员高学历高文凭群体不断增加,由于思想顽劣、对抗改造等服刑人员的日渐增多,对监狱警察队伍整体的业务、文化素质的要求大大提高。但实事求是地说,有的不太熟悉管教罪犯的基本业务,不能熟练掌握监管工作法规和业务流程;有的不知如何做“讯问笔录”和“谈话记录”,有的管教方式简单粗暴,对复杂的犯罪类型素手无策。

1.3心理素质需要强化

随着物质生活的不断丰富和监狱工作的相对困苦,个别监狱警察心理上浮躁,落差较大,不安于现状,直接影响了执法主体形象。导致人生目标缺失,精神空虚,意志薄弱,行为上“虚无主义”,怀疑一切,否定一切,对生活厌倦,对孤独感慨,对生命安全忧虑,把责任推给他人等等。

正因为监狱人民警察队伍中存在上述种种不足或缺陷,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考验,而要改变这些现状,以适应形势发展和监狱工作的需要,就必须努力教育培养和提高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素质。

2.培养高素质警察队伍的建议

努力建设一支“境界高、能力强、形象好”的监狱警察队伍是时代的呼唤,是监狱工作发展的必然。笔者认为要积极探索和实践加强监狱警察队伍建设的新思路、新途径,努力实现监狱警察队伍建设工作的创新和发展,要做到以下几点。

2.1是要加强警察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是一个常用而有效的手段。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广大监狱警察的头脑,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强化政治意识和专政意识,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要强化职责意识,提倡拼搏进取精神,努力做到敢为人先,有所作为,努力接受新鲜事物,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把实现监狱工作目标同个人理想、做好本职工作相结合,对本职工作任务不是敷衍塞责,而是为监狱事业发光发热,尽其所能。只有强烈的事业心,才能发扬爱岗敬业和无私奉献精神,与监狱事业同舟共济,甘苦与共,为监狱工作的现代化而义不容辞,义无反顾,并成为监狱工作的行家里手。

2.2是要加强监狱警察职业道德教育

以德育警,着眼点在于监狱警察道德观念的树立,道德心理的培养,职业道德行为的养成,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长期以来,在监管改造工作中,屡次发生监狱警察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问题,有的问题还很严重。因此,只有通过有针对性的教育,帮助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养成良好的职业行为和纪律作风,才能避免问题和错误的发生。监狱系统开展的执法执纪专项教育整顿等警纪整风活动绝不是“一个人得病,大家吃药”,而是加强纪律作风养成,促进监狱警察队伍良性发展的有力举措。

2.3是要继续加强警察队伍的法制教育

监狱机关的基本任务是依照国家的法律和监管法规对服刑人员执行刑罚和教育改造。监狱警察在执法活动中能否做到严格执法,秉公办事,除了监狱警察本身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能否忠于国家法律的职业道德以外,主要取决于监狱警察的法学知识水平和法制观念、意识。要使监狱警察严格执法,就要经常地进行法制教育,提高队伍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要在执法活动中,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监狱警察在行使职权时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时时处处用法律标准来衡量自己的行为,坚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刑。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使监狱警察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免疫力”。

2.4是要加强业务培训和学历教育,努力提高监狱警察的业务、文化素质

业务培训和学历教育,是提高监狱警察的业务和文化知识水平的重要途径。通过业务培训和学历教育,可以逐步解决监狱警察在监管改造工作中出现的业务不精、文化素质低下所造成的工作效率不高、质量差问题。要逐步培养门类齐全、层次合理的专家队伍群体,为依法治监的推行提供人才保障,适应监管改造的工作需要。

如在业务培训和学历教育方面,应拓宽思路,拓宽渠道,形式灵活,不拘一格。既要继续鼓励监狱警察脱产正规院校接受学习培训,更应因地制宜,查漏补缺,有针对性、有目的地对监狱警察进行业务、文化素质培训。

在晋职、晋衔等短期培训工作中,必须建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考评标准,使培训工作既持之以恒,又行之有效;培训内容既合理科学,又贴近工作,要尽量避免培训内容的雷同和重复,讲有新意,学有所得,与时俱进,指导实践,力求提高培训效能。

2.5是加强警体素质训练,努力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监狱安全形势始终是严峻的,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近年来,发生的一些罪犯脱逃、狱内袭警等事故教训需要我们高度警惕。加强警察的警体素质训练,强化突发事件处理能力的训练,对确保监狱安全,保护监狱干警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对服刑人员的半军事化管理,也要求我们监狱警察必须具备较好的军事素质。

2.6是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监狱工作环境艰苦,干警长期超负荷运转,压力大,尤其一线民警的心理健康状况不容乐观。应当注重对监狱警察心理健康素质的教育和自我保护,尽可能改善其工作生活环境和条件,通过心理健康教育与训練,提高自我认识、自我了解、自我调整、自我控制的能力,努力避免监狱警察因健康因素而造成英年早逝现象的发生。

总之,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监狱人民警察队伍作为建设平安监狱,确保监狱稳定的重要内容,不仅是个永恒和有待深化的主题,更是摆在监狱机关面前一项刻不容缓而又艰巨繁重的政治任务和系统工程。我们必须用科学发展观引领构建监狱警察队伍建设的运行机制,从长效机制上推动和促进监狱警察队伍建设的全面、协调、健康、有序的发展。■

作者:李殿军

第3篇:关于警察形象建设的思考

摘要:文章通过对影响警察形象的原因进行分析,阐述了加强警察形象建设的必要性,提出了人民警察形象建设的根本目标是“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人民警察形象代表着国家、政府,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树立良好的人民警察形象,对维护党的领导,维护政治稳定,维护社会安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强警察形象建设,就必须双管齐下,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方针,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可亲、可爱、可敬的警察形象,沟通警民感情,改善警民关系,最终形成警民共治的良好局面。本文拟就警察形象问题作一探讨。

关键词:警察形象;建设;思考

一、警察形象的含义及影响警察形象的原因

何为警察形象?形象是指一个社会组织及其行为通过传播在公众心目中所确立的综合印象,即公众对一个社会组织的全部看法和总体评价。而警察形象则是指人民警察给予人的直观的、具体的、形象化的总看法、印象或感受,即社会公众对警察的总体评价。它是民警价值观念、职业素质、道德修养、廉政意识、服务作风、办事效率、警容风纪的综合反映。警察形象体现了公安机关的精神风貌,是民警内在精神品质和外在行为方式的集中体现,包括仪表形象、纪律形象、业务形象、服务形象和知识形象等。

近年来,公安机关一直在转变管理理念,强调树立新型的、更富人情味、值得信赖的警察公众形象,在加强队伍建设、改变警察形象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如执行“五条禁令”、开展“三项教育”、推出警察卡通形象、警察形象大使等一系列活动,使警察的总体形象有了明显地变化,服务热情、工作规范、执法文明等形象,在人民群众中得到树立。但是,公众眼中的警察形象还是不尽人意,有的甚至不堪入目。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来自公安机关内部的原因

1.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第一,由于人事管理上进口不严,出口不畅,导致少数素质低下的民警进入公安队伍,影响了队伍整体形象;第二,少数民警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薄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动摇,反映到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等方面,出现了许多社会群众不满意的行业不正之风,问题虽然发生在极个别民警身上,但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影响极坏,严重败坏了警察整体形象,破坏了警民关系。

2.日常执法工作不尽人意。一是落后的管理方式,与社会、大众的需求产生较大的距离,机械呆板的工作方法无法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造成群众对公安工作绩效不满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声誉;二是部分民警执法不够规范,以罚代刑、以罚代教、以罚代拘等“三乱”现象时有发生,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三是公安宣传工作不力,未能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来自群众方面的因素

1.期望过高,失望越大。相当一部分群众把民警当作“神”而不是当作“人”来看,他们希望民警是万能的,既是侦察破案、打击犯罪的能手,又是排忧解难、保护社会安宁的卫士。然而,一旦希望无法及时实现,消极的看法就会产生,进而可能转化为负面效应。

2.认识偏颇,混淆视听。在频繁的警民接触过程中,一些群众由对少数民警形象、作风的非议甚至鄙夷而形成对民警群体的错误认识;由对一些民警工作绩效的不满意导致对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怀疑;由极少数民警身上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产生对整个公安队伍的不信任。这些有失偏颇的认识因素交织在一起,造成警民隔阂。

3.认知有限,造成误解。由于部分群众法律知识有限,对刑法等实体法有所了解,而对刑事诉讼法等程序法知之甚少,特别是对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和刑罚的执行等有关规定不够了解,以致对正常的警务活动产生误解。例如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假释、监外执行等正常法律措施,常因人犯“复出”而被群众误解为徇私舞弊的司法腐败行为,由此产生不满和对立情绪。

三、人民警察形象建设的目标

(一)内强素质

警察形象中的仪表形象、社会形象是外在的,而服务形象、执法形象是内在的,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在形象决定和制约外在形象,而内在形象又是由素质决定的。因此,要塑造良好的警察形象最重要的是练好“内功”,在提高素质上花气力,着重提高警察自身素质和管好警察自己。

1.提高民警思想认识,不断增强五个意识。一是服务意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发展和完善,特别是入世之后,政府的职能已由“管理”向“服务”转化。对于公安机关来说,“服务”决不是警务工作份外的负担,而是一种法定的、必须履行的职责,是应该提倡的职业精神和美德。因此,新时期的公安机关是集专政、打击、管理、服务于一身的多元职能的公安机关。民警只有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寓管理于服务中,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让群众满意。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警务活动和民警管理。良好的形象,要靠制度规范和制约。只有通过对公安机关的工作、行为、装备进行规范,有效提高队伍的工作效能,重塑“文明之师、威武之师”,才能有效改善警民关系,实现警民共治。

(二)外树形象

外树形象,简单地说,就是运用警察公共关系新理念,展示现代人民警察新形象,即提高警察组织自身的影响力,为社会提供最佳服务,树立良好的组织形象,争取更大更多的公众支持,获得最佳的组织效益和社会效益。

1.加强与外部的沟通联系,争取各种组织、团体和社会公众的支持与协助。一是要与人大、政协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安机关聘请的党风警风监督员保持密切联系,经常听取他们对公安工作的意见;

2.利用新闻媒介,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新闻媒介主要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书籍等大众传播工具。公安机关要充分利用报纸、刊物等传播工具,宣传公安工作。一是要向社会宣传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教育,使警民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上达成共识,从而为公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创造一个有利于严格执法的社会环境。

总之,人民警察形象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只有抓好人民警察形象建设,才能永葆警察形象的正义性、纯洁性、公正性。公安机关必须高度认识新形势下加强警察形象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探索转变警察形象的长效机制,适时进行警察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把警察队伍真正建设成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队伍。

作者:李凯星

第4篇:“人人都是警察形象”与警察公共关系

旅游行业有句老话,叫做“人人都是旅游形象”,意指参与服务、接待,甚至于景区内的每一个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在不同程度上体现了景区的文明与质量,直接关系到游客对景区的评价。我们在警察队伍中提出“人人都是警察形象”,也正是出于同样的考虑。一名警察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在体现着警察队伍的整体形象。

“人人都是警察形象”其实也是警察公共关系理念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运用。警察公共关系强调的是通过警民之间的良性互动,让警察了解民众的呼声,提高执法、服务水平,同时,也让民众增进对警察的了解和理解,从而产生信赖,支持、配合警察工作。“人人都是警察形象”是开展警察公共关系最基础、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其运用效果将直接影响到警察公共关系活动开展的成败。本文拟从为什么要开展警察公共关系活动,“人人都是警察形象”这一提法在警察公共关系活动中的涵义以及如何实践“人人都是警察形象”等三方面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一、关于为什么要开展警察公共关系活动

这个问题很简单,也很重要,俗话说,思想决定行动,有什么样的思想就会有什么样的行动,只有让每一位警察都认识到开展警察公共关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才能使警察公共关系变成每一个人自觉、习惯的行为,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每一个人在警察公共关系中的作用。有的同志认为,我们公安民警,打击犯罪,服务群众,一切按章办事,依法执法,该怎么干就怎么干,工作如此繁忙,哪还有空搞什么警察公共关系,树什么警察形象?所以,认识问题不解决,也就不可能会有真正意义上的警察公共关系!笔者认为,公安机关开展警察公共关系,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

1、公安工作特殊性的原因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公共关系活动已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大商家也好,小商家也好,都在用各种各样的招数推销自己及产品,以求建立信誉,树立品牌。何况你这么大的警察队伍,做的事又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利益,关系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公安机关是多少社会问题,多少社会矛盾的焦点啊,打架了,着火了,被偷了,被抢了,被骗了,发生交通事故了,他不怪自己,也不怪别人,就怪你公安,怪你工作没做好,怪你打击不力,防范不当,服务不周!你不公关,不主动与老百姓联系、沟通,不争取大家的了解、理解和支持,行吗?

比如说巡警、交警和110民警,他们的工作非常辛苦!三班倒,正常工作的时间,必须强迫自己休息,正常休息时又必须强迫自己打起精神上班,不停地倒时差。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无论寒暑日夜,不分刮风下雨,也不管是不是节假日,反正轮到你值班,你就得去! 110调度室的同志,有哪个没失过眠,又有哪个神经没衰弱过!这还不算什么,他们还经常要承受各种指责、误会,甚至谩骂!民警们心中的委屈与痛苦,你不说,谁知道呢?不知道,理解、支持、关心又何从谈起?

公关公关,公关的对象是什么呢?是人,公关实际上是攻心!古人云:攻城为下,攻心为上,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得民心着的天下!警察公共关系活动也就是争取民心的活动。在整个警察队伍里,一线民警最难当!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他们每天都与群众正面打交道,每天都在公关,攻心,面对复杂多变的问题必须迅速做出反应。千难万难,跟人打交道最难!因为人千奇百怪,性格各有特点,问题各不相同,要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谈何容易!与他们打交道你必须要懂法、懂礼仪、能说、会说,还要有组织、指挥能力、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等,只有这样才能打动人心。

群众一报警,民警就得去,而且每次面对的人和事都不相同,每次处警都有一批人围着,你说什么、你怎么说、你风度如何等等都直接关系到整个警察队伍的形象!你如果没有一点公共关系了理念和方法,随意、盲目处理问题,行吗?

有一天,两名民警骑一辆摩托车巡逻,因为塞车,民警按了一下喇叭,旁边有一位开车的群众不肯,说吓了他,拦着民警要求道歉,态度十分恶劣,民警从大局出发,当着围观群众的面向他道歉,他还嫌声音小,又要求大声点,没办法民警只好照做。这件事在队伍当中产生了巨大的反响和争论,有的说该道歉,有的说不该,问题是,如果当事民警掌握了警察公共关系的理念和方法,会不会有更加恰当的处置呢?

有一基层派出所,有一次接到报警,说有人死在垃圾桶旁边。赶去一看,人还活着,赶紧送医院抢救。治好后,既不付钱也不出院,结果医院不高兴了,找到派出所,说医药费我不要了,请警察同志一定帮忙把这人弄出去!警察去了,那人说,出院可以,但你得好事做到底,给500元钱,就走!没办法,所里几位同志硬凑了500元给他。可没过几天,又来要钱了,躺在派出所大堂,不给钱不走,民警拉他走,他说民警打人。

警察每年死伤那么多,一天到晚值班、巡逻、破案、追逃,既辛苦又危险。为什么行风评议还经常列在后面呢?就是因为群众对你不了解,没接触,没感情,即使有了解也多是负面的东西。所以,开展警察公共关系是公安工作特殊性决定的,警察面对的问题太多,太复杂,如果没有一点警察公共关系的能力,工作便容易陷入被动。

2、形势发展的需要

有的人认为公关就是宣传,就是拉关系,吹呐吧、说好话、歌功颂德,将这一工作庸俗化,将说与做对立起来,认为只要做得好就行了,说那么多干嘛?形势的发展要求你警察既要做,还要说,既要做得好,还要说得好!由于公安工作事关民众的切身利益,公众愈来愈强调对警务工作的知情权,加上新闻媒体的迅速发展,为满足民众的知情需要,警务工作必定成为媒体竞争的焦点,现在媒体如此发达,你靠封锁是不行的。发了大事,如果你警方保持沉默,各种猜测、炒作、小道消息就会跳出来占领市场,扰乱人们的思想,给社会稳定带来影响。所以,既然你是公众关注的焦点,你与群众的利益关系密切,就不要躲,也不要怕,躲不掉,怕没用,只有积极行动起来,主动掌握警察公共关系的理念和方法,全面拓展警察公共关系,积极主动开展公关活动,主动引导舆论,牢牢掌握公安新闻舆论的主动权,提高警务工作的透明度,以正视听。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警情通报制度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出台运作的,并且规定只要不涉及秘密,不影响公安机关破案,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都应该及时向社会通报。

去年12月6日,XX镇接连发生两起绑架勒索案,当时连续有两个小孩被绑,全镇一时流言四起,大人、小孩人人自危,搞得人心惶惶。经过民警努力,几天后,案破了,小孩被安全解救,公安分局在XX市场专门搞了个案情介绍会,数千群众前来参加,了解事实真相后的群众自发为民警鼓掌、鸣鞭炮,场面感人。

二、关于“人人都是警察形象” 这一提法在警察公共关系活动中的涵义

警察公共关系的拓展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也不是哪几个人的事,它体现在每一个民警日常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人人都是警察形象”是指警察的整体形象要靠个体去体现,要全员出击,人人都来参与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公安民警这么多,群众不可能都认识你,他可能只跟几个打过交道,只认识几个人,而这几个人的言谈举止,执法服务水平,很有可能就是他眼中的警察形象。哪个交警服务热情,态度好,外地司机见了,得出的结论是,民警很友善,很亲民!不是说你一个人很友善,很亲民,而是说整个地方的警察。一个人的表现可能会影响到他对整个公安队伍的印象!同样,如果他遇到一位态度粗暴,素质低下的民警,他就有可能对整个队伍得出相反的结论。

所以,不管你属于哪个警种,哪个部门,也不管你是男是女,只要你是一位公安民警,你在日常工作甚至在日常生活中就要有强烈的公关意识。因为你与群众打交道时的一言一行都蕴含着公共关系,都体现着警察形象!

近年来,我们搞警务公开、警务规范,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其实也是从深层次上开展警察公共关系,展示新时代的警察形象。要真正实现警务规范的目标,就要求我们每一位民警从维护警察形象的大局出发,在执法和服务的各个环节,一丝不苟的做好工作,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警务规范。

无须讳言,在我们的警察队伍中,没有警察公共关系意识,或者有之却不愿为之努力的人还大有所在。有的人不注意自己的言行,在群众面前大喊大叫,咋咋唬唬;有的人不注意自己的形象,执行警务时警容不整,邋邋遢遢,让人看了厌恶;有的人特权思想严重,开车横冲直撞,乱停乱放,随意闯红灯;去别的单位办事,有人就是不愿按人家单位的规定登记,人家说两句,就要动手打人;这边交警对群众骑摩托车不戴头盔查得很严,那边却有人穿着制服,大摇大摆,不戴头盔骑摩托车上路等等,不要小看了这个别民警的所作所为,俗话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点点滴滴,潜移默化,有时会从最广泛的角度,最深的层次上毁掉人民警察的形象!

三、关于如何实践“人人都是警察形象”

要实践“人人都是警察形象”,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1、立足岗位,从小事做起

要树立警察公共关系意识,实践“人人都是警察形象”,关键还在于立足岗位,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不要小看了这些小事,小事可以说明大问题,有时征服一个人就靠几件小事,有时毁掉一个人也就是因为几件小事。在处理群体性事件时,往往一笑泯恩仇,但也有因为一句话没说好,而将小事酿大,不可收拾的!古人云:不因善小而不为,不因恶小而为之。民警应该珍惜自己的一言一行,因为这其中蕴含着的可能是事关人民警察形象的大事!特别是与群众直接打交道的一线部门,民警在和群众打交道过程中的一次标准的敬礼、一个和善的微笑、一句亲切的话语,都将极大的温暖群众的心!

2004年,我局出入境管理科办理各种证件90多万证次,无一例群众投诉!有的只是各方的赞誉,他们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在全市、全省甚至全国都小有名气,为什么能做到这一点呢?关键是全科民警形成了一种共识,那就是要依法、文明、热情服务,大家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服务其实也是警察公共关系活动,为了提高服务水平,他们请专业人士进行礼仪培训,还开展了“假如我是一名办证群众”的换位思考活动,真诚为民服务的思想真正体现在每一位民警的日常工作中。以前XX分局XX派出所有个民警叫XX,辖区老百姓都说她好,是不是她做了什么轰轰烈烈的事呢?没有。其实,她每天的工作就是帮人办办身份证,户口本什么的,简单、枯燥,但XX没有因为工作简单、枯燥就随便、马虎,相反她对简单、枯燥的工作注入了极大的热诚,群众来了她笑脸相迎;群众有疑问她仔细回答、耐心解释;遇到行动不方便的老人,她又主动利用休息时间上门服务,可以说,她所做的都是所谓的小事,但群众就是从这些琐碎的小事中看到了一个人民警察为民服务的精神!不少群众把XX当成了自己的女儿,将派出所当成了自己的家,辖区警民关系非常融洽。

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如果我们每一位民警都能像出入境科民警和XX那样,立足岗位,从小事做起,依法、文明执法,热情为民服务,这种力量集中起来,将汇聚成多大的能量啊!

2、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自身素质有外在、内在两方面的含义,外在素质要求民警掌握一定的社交礼仪,穿着打扮得体,待人接物、行为举止大方恰当等。而内在素质则要求民警具有一定的文化修养,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身体、心理健康等,而内在、外在素质综合表现出来的素质,笔者认为主要可以用以下几个词来表达:

一是微笑: 一个善于用目光和笑容传达美好感情的人,可以使自己富于魅力。微笑是一个人拥有自己、推销自己最理想的名片。一个面带微笑的人,永远受欢迎,没有人愿意和那些整天愁眉苦脸得打交道,更不愿相信、帮助那些人。与群众打交道,不能没有真诚的微笑。警察的微笑,可以帮助警察在威严中透着一种强烈的亲和力!

二是聆听:聆听是一种美德,是对他人的一种尊重。在公安实际工作中需要聆听的地方很多,来报案、有投诉等,都需要我们耐心的聆听。不要急着和人争辩,先听完别人想要说的,要有耐心,即使他在骂你,你也要先听他骂完,让他先出气再说。要淡化矛盾,而不是激化矛盾。

前几年被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曝光的山西运城交警乱罚款一事九很荒唐可笑。交警随便拦个运煤车,二话不说,罚款!司机问一句罚款翻一倍,再问一句,罚款再翻一倍。完全没有别人说话的余地。

三是沉着:遇事冷静,不慌张、不急躁,特别是与有重大、突发警情,参战民警更不能紧张、慌乱,群众都眼巴巴看着你,在紧急情况下,公安民警就是靠山,就是安全感,民警要用自己的坚毅、沉着感染群众,如果你也跟着大家一起紧张,束手无策,群众就会对你失望,场面肯定失控。

在笔者参加的某次重大恶性案件的处置中,发生了民警因紧张走火两枪的事件,虽然没产生严重后果,但已向我们敲响了警钟!

四是尊重:人有贫富的差异,但人格是平等的,不要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尊重别人,会给你带来乐趣和帮助。有的民警在处理警务时,不是人人平等,而是因人而异,见到有钱、有身份的人就热情无比,见到一般群众,特别是见到外来打工人员就态度粗暴。

五是真诚:不要高高在上,充当救世主;为群众做了一点是,不要老想着要别人感激你、称赞你。警察公共关系的拓展讲究的是互动,不是你说我听,而是互相沟通。

要心里装着群众,真正对群众有感情,不要装样子,欺骗群众的感情。任长霞的事迹为什么感人?就因为她是真心关心群众,能够沉下心来听老百姓述说,替老百姓解决问题。

总之,警察公共关系是一个新兴的领域,是一个复杂的范畴,牵涉到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有待于每一个公安基层单位,每一位公安民警为之努力,为之探索!实践“人人都是警察形象”虽然只是其中的一个途径,但却是全面推进警察公共关系的一个必不可缺的基础,只有人人树立警察公共关系的意识,在细微之处实践“人人都是警察形象”,就必将建立起一个更加融洽、和谐的警民关系!

第5篇:论“阳光行动”与警察形象(xiexiebang推荐)

论“阳光行动”与警察形象

摘要:警察形象代表着党和国的形象,是整个社会关注的焦点,塑造良好的警察形象对于维护和提高社会公众对警察的信任和支持,推动警察依法行政,促进社会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都在改变警察形象上做了很多工作,但是影响警察形象的问题还是较为突出,时下,就“阳光行动”大开展以来,对维护警察形象结合进行论述。

主题词:阳光行动 警察形象 问题 原因

人民警察的形象代表着国家和政府的形象,是整个社会关注的焦点。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为公安机关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但是目前少数“窗口”单位和人民警察形象不佳的问题,已成为党委和政府十分关注,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制约队伍建设而又迫切需要解决一个大问题。“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是塑造警察形象的具体目标。所以我认为打造“阳光警务”是塑造良好的警察形象契机。两者也是相符相称的。

一、警察形象的含义及意义

警察形象是指警察的客观存在与社会公众主观认知的混合体,是警察的总体特征和实际表现在社会公众中的反映,是公众在心目中对警察的言行、表现所形成的感觉、印象、评价和信念。警察形象体现了公安机关的精神风貌,是民警内在精神品质和外在行为方式的集中体现。它主要包括:仪表形象、纪律形象、执法形象、服务形象、知识形象等。警察形象事关公安事业发展,警察良好形象的确立,既是党委政府的要求,也是社会公众的愿望,更是全体民警的内心呼唤。塑造良好的警察形象一是有助于保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二是有助于警察的廉洁自律和健康发展三是有助于警务目标的实施和警务效率的提高。

二、当前警察形象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尽管我们公安机关在加强队伍建设,改变警察形象上做了很多工作,如执行“五条禁令”,开展“三项教育”,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展“大讨论”,深化“大练兵”等一系列活动,使警察的总体形象有了明显变化,但是公安队伍中影响警察形象的问题还比较突出。

1、警容不整,言行举止粗俗。目前有一些民警站没个站相,坐没个坐相,着装时歪带帽子,敞胸露怀,根本不象个警察样子。

2、“三乱”,“四难”现象还没有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在公安机关普遍存在,这些现象一天不解决,警察形象一天得不到根本好转。

3、工作作风自由散漫,无视纪律。一些民警工作责任心不强,纪律松松挎挎,上班迟到早退,不能坚守岗位,群众来办事找不到人。有的公车私用、闯红灯、超速、酒后驾车等,这些都严重损害了警察形象。

4、工作不力、效率低下。一些民警整天想入非非,不干实事,只想个人得失,工作飘浮,对待工作上推下卸,不爱岗敬业,不尽职尽责,有些民警基本上全在办公室处理问题不愿深入社区、农村调查研究,对辖区情况不明,对治安动态掌握不了,导致长期建立起来的警民鱼水关系逐渐被淡化,工作效率逐渐下降。

5、特权思想严重、服务态度不佳。个别民警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颠倒了“主人”与“公仆”的关系,以管人者自居,对待群众盛气凌人,有的滥用职权。

6、违法执法现象依然普遍。主要包括:违法执法,越权执法,执法不公,办人情案,执法不严,绚情执法,执法行政不作为。

三、影响警察形象的原因分析

影响警察形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内在的因素,又有外在的因素,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警察自身形象不能自己维护

1、宗旨观念淡薄。当前少数民警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错位,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有所蔓延,特权思想严重,公仆关系颠倒,对待群众态度粗暴,要特权,摆威风,严重败坏了警民关系。

2、民警素质不高。一个人外在的形象是内在素质的反映,素质越高,反映在外在的气质和形象也就越好,而目前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高,一些民警文化知识偏低,业务素质较差,执法水平不高,工作方法简单,工作效能低下,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发展和现实斗争的需要,群众对此很不满意,民警队伍的素质已经直接影响了与公众的关系,影响了警察队伍在公众中的形象。

3、法制观念淡薄。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对执法要求更高更规范,但是一些民警却不注重学习,对公安常用的法律条文一知半解,造成程序不当,证据不足,办案不铁;有的公正执法意识不强,执法随意性大,造成冤假错案;有的民警滥用职权,为个人谋私利,任意践踏法律权威,最终的结果是群众遭了殃,公安队伍蒙了羞,败坏了警察形象。

4、思想认识不到位。目前各地形象塑造的理念还远未普及,长期以来,一些警察对警察形象塑造和警民关系不能正确理解。

四、“阳光行动”的主要内涵和目标。

“阳光行动”即是要通过执法规范化、警民和谐化来增加公安机关的透明度,一切以群众利益为主,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

特别是公安派出所,基层窗口单位要用最大的能力为群众提供方便,使老百姓对警察满意,对服务态度满意。

五、群众对警察形象的要求

1、容易以偏概全。当群众对少数民警形象作风方面有过不好的亲身体验,他就会得到警察组织一切方面都存在严重问题的结论,在这种以偏概全的心理效应作用下,警察良好的整体形象由于某个体和局部的失误和犯错就被全盘否定,出现形象危机。

2、对警察的期望值过高,把警察当成“神”来看,以为警察是万能的,一旦希望无法及时实现,消极的想法就会产生进而可能转化为负面效应。

3、对一些流言深信不疑,并积极参与传播。以致一传

十、十传百,越传越快,越传越失真,人为地损害了警察形象。

4、群众认知有限,造成误会。由于部分群众对法律知识有限,经对正常的警务活动产生误解,如小偷被抓,民警必须在24小时内让小偷把犯罪事实交待清楚,如不能则必须按法律规定放人,然而一些群众不这么认为这是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他们会认为警察无能不负责任把坏人放了。还有如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假释、监外执行等正常法律措施,当因人犯“复出”而被群众误解为徇私舞弊的司法腐败行为,由此产生不满和对立情绪。

六、“阳光行动”塑造良好警察形象

塑造新时期人民警察形象是一项系统工程,首先是必须对警察形象进行科学定位,其次是必须遵循整体和个体形象相统

一、改变近期形象与树立长期形象相一致的原则,然后围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多策并举,塑造人民警察的高大形象。全国大力开展“阳光行动”就是联系实际树立形象的良好契机,“阳光行动”的目标也是为了改善公安机关的形象。

七、塑造良好警察形象的基本途径

利用“阳光行动”树立良好的警察形象,应当围绕“内强素质,外数形象”上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提高民警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四个意识”。一是形象意识,形象无处不在,形象反映素质,折射作风,影响声誉,影响环境,只有树立形象意识,才能永保警察形象的正义性、纯洁性、公正性;二是宗旨意识,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对警察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要求更高,只有增强宗旨意识,认真思考和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改进工作方法,完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态度,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才能树立起人民警察诚心为民的公仆形象;三是法律意识,目前社会对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尊重法律,保障人权”是现代警察所必须树立的执法理念。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执法为民,实现司法公正,在群众中树立人民警察严格、公正、执法文明形象;四是服务意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发展和完善,政府职能已由“管理”向“服务”转化,对于公安机关来说“服务”决不是警务工作的份外负担,而是一种法定的、必须履行的职责,是应该提供的职业精神和美德,民警只有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寓“管理”与“服务”之中,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让群众满意,这也就是所谓的“阳光行动”。

2、一个人第一形象如何,关键在仪容、仪表、仪态,一个人有没有水平,则主要表现在说话上,所以要通过礼仪培训,使民警懂得在各种场合处理人际关系和与公众交往中的言行举止和必要礼节,在工作中推行使用文明规范用语,讲话要“请”字当头,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提升民警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3、落实警务公开制度,加强和促进工作作风,促进形象转变。实施警务公开提高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减少公众和警察合作的盲目性,使为人民服务具体化和规范化,增进公众对警察的理解和支持。

4、树立执法为民意识,端正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一是要破除特权思想,树立观念,破除封闭狭溢的执法观念,树立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法的意识,破除“重打击、轻保护,重管理、轻服务”的习惯思维,加快向保护人民、服务人民的观念转变,破除“神秘”的职业观,开展“阳关作业”,以公开促公正;二是健全执法机制,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三是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加强审检监督。

所谓的“阳光行动”最终目的也将是为了实现和谐警民关系,树立人民警察在公众心中的良好社会形象,所以只有民警素质提升了,警民关系和谐了,才能说明“阳光行动”见到实效了。两者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用“阳光行动”来大力提升警察形象,警察形象好了,“阳光行动”就开展成功见到实效了。

第6篇:警察形象

随着公安部颁布30条便民措施,警察“整风运动”的进行,中国警察的新形象问题,也逐渐走进了人们的

视野。曾在报纸上看过这样一篇报道:2004年11月17日午后,家住某市五一路,现年87岁的老太太,因为

一个人在家寂寞,就想出去走走,可年迈的老太到了繁华的五一路之后,就迷路了,找不到了回家的路,

好心的群众拨打了110,警察迅速赶到,但是老太有些痴呆,只知道自己姓马,迷了路回不了家,其它的

全然不知。民警小刘和小张只好带着马老太沿着城区的几条主干道一路打听,最后绕市区走了两圈,将所

有的道都走遍了,才把马老太送回家。而马老太家人下班回来后,发现老人不知去向后束手无策、万分焦

虑时,看到老人在民警的搀扶下安然无恙地回来,家人十分感动,紧紧地握住明净的说:“现手在的警察

真好!”这句发自群众内心的话,也道出了警察形象的变化,人民警察形象代表着国家、政府、是社会关

注的焦点。树立良好的人民警察形象,对维护党的领导,维护政治稳定,维护社会安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

义。为了更好的发挥警察职能,必须加强警察形象建设。多管齐下,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方针

,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可亲可敬的警察形象,沟通警民感情,最终形成警民共治的良好局面。

什么是警察形象?形象是指一个社会组织及其行为通过传播在公众心目中所确立的综合印象,即公众

对一个社会组织的全部看法和总体评价。警察形象则市指人民警察给予人的直观的、具体的、形象化的总

看法、印象或感受,即社会公众对警察的的总体评价。它是民警价值观念、职业素质、道德修养、廉正意

识、服务作风、办事效率、警容风纪的综合反映。警察形象体现了公安机关的精神面貌,是民警内在素质

精神品质和外在行为方式的集中体现,包括仪表形象、纪律形象、业务形象、服务形象和知识形象等。塑

造警察形象,必须首先树立良好的岗位形象。

一、端庄的“警容形象”。即仪表形象。良好的新形象,应从警容仪表、言谈举止入手,从提高内在

素质着眼。这是第一步。人民警察端庄的的警容形象不仅要求公安干警在上岗执勤、执行任务是要着装整

齐,姿态端正精神振奋,更重要的是要求在执行各项勤务中,要文明办事,礼貌待人。做到:文明办案不

刑讯,文明管理不刁难,文明执勤不卡压,文明宣传不带刺。坚决消除少数干警在思想上存在的不健康现

象。

二、熟练的业务形象。是指每个公安干警都应具有的掌握本警种、本岗位的“应知应会”技能和实际

工作能力。如(1)组织指挥能力(2)调查研究审讯破案能力(3)语言表达能力(4)擒敌制胜能力。

三、严格的纪律形象,严明纪律是搞好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是作好公安工作的保证,也是人民

警察必备的政治品德。只有严格人民警察职业纪律,才能有力的保证公安保卫工作任务的完成。在岗位执

勤工作中作到不侵犯群众利益、不贪污受贿、尽心尽职,从而树立一个严格的岗位“纪律形象”。

四、主动的“服务形象”。每个干警必须树立新型的主动的“服务形象”,在指导思想上转变职能,

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功能,要在执法意识上更新观念。公安工作要转变职能,要正确处理好打击与服

务的关系,打击是手段,服务是目的。工作方法上应主动求新为改革和经济建设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

务。

五、丰富的“知识形象”。要树立丰富的知识形象就要求每个干警不仅要掌握各项公安业务知识,同

时要掌握一定的专门科学知识。

人民警察良好的岗位形象塑造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不能靠一朝一夕,不能单看一时一事,更不能

随意应付,必须进行长期的修养和锻炼,坚持系统的学习和提高。要以文明执勤、礼貌待人、规范化作业

为体现,塑造公安干警良好的岗位新形象,推动警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公安机关一直在转变管理理念,向树立新型的、更富人情味、值得信赖的警察公众形象靠拢

,在加强队伍建设,改变警察形象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如执行“五条禁令”、开展“三项教育”、推出

警察卡通形象、警察形象大使等一系列工作,使警察的总体形象有了明显地变化,服务热情、工作规范、

执法文明等形象,在人民群众中得到树立。但是,公众眼中的警察形象还是不尽人意,有的甚至不堪入目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来自公安机关内部的原因。

1、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第一,由于人事管理上进口不严,出口不畅,导致少数素质低下的民警进入了

公安队伍,影响了队伍的整体形象;第二,少数民警受不良风气影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

薄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动摇,反映到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等方面,出现了许多

社会群众不满意的行业不正之风,问题虽然发生在极个别民警身上,但性质恶劣,但后果严重,影响极坏

,严重败坏了警察整体形象,破坏了警民关系,伤害了警民感情。

2、日常执法工作不力。一是落后的管理方式与公众需求产生较大差距,机械呆板的工作方法和无法适应

形式发展的要求,造成群众对公安工作绩效不满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声誉,在群众中造成

极坏的影响;三是公安宣传不力,未能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3、监督机制不健全。治警不严,惩处不力,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不能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

止。一方面,队伍中少数害群之马未能得到及时处置,不能使得后来者引以为戒;另一方面,无法约束民

警的思想、行为,导致民警违纪现象屡禁不止。

4、缺乏现代法治能力。这是警察素质和警察文化的软肋。不少警察我行我素,不管不顾,普遍缺乏人权

观念、程序习惯、取证能力和公关意识,个别警察甚至还大言不惭地挑衅公众说:“我就这样,你能把我

怎么样!”

5、警察管的太“宽”,乱用、滥用警力现象存在。作为强力机关,警察的限制甚至打击功能

已经很强,再把其它的限制、打击任务交过来。就会使公众把各方面、各部门的毛多一股脑地集中到警察

身上,警察机关和警察个人就更难做事,不能一遇到什么事情就警察拉上去,造成警察与公众的对立,从

而损害警察形象。在这种“啥事”不好办,警察往前站“的社会管理格局中,警察确实管的“宽”,你或

他的想象能好吗?

(二) 来自社会其他方面的原因。

1、群众对警察的期望过高,把警察当成“神”来看,以为警察是万能的,一旦希望无法及时实现,

消极的看法就会产生,进而可能转化为负面效应。

2、群众容易以偏概全,混淆视听。在频繁的警民接触过程中,一些群众由对少数民警形象、作风的

非议而形成对民警群体的错误认识;由极少数民警身上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产生对整个公安队伍的不信任

。这些有偏颇的认识因素交织在一起,造成警民隔阂。

3、鱼目混珠,损害形象。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各类行政执法人员不断增多,工商、

交通、城管、财税、卫生及联防保安等各式“大盖帽”满天飞,由于素质参差不齐,加上假冒警察招摇撞

骗,严重影响了“大盖帽”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望,也使公安机关的形象受到损害。

4、保障不力,经费不足。公安经费一直是困扰公安问题的问题之一由于经费不足。致使正常工作无

法开展,“以罚代刑”、“以罚代拘”现象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警察文明的执法形象。其次,

警力不足,任务繁重,民警超负荷工作,经济利益却得不到保障,挫伤了广大民警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影响了民警的执法服务形象。

警察的形象应是公仆形象,让人民满意的形象。因此,人民警察形象建设的目标就是提高全体民警的

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心理素质,树立起成心为民的公仆形象。加强人民警察形象建设,改善警

民关系,就必须与时俱进,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方针,多策并举,多管齐下,使人民警察高大

形象在群众中得到升华。

(一)内强素质。俗话说:“身正不怕影子斜。”一个部门形象是自己树立的,警察形象的好坏不是

由别人吹捧或批评所决定的,是警察自己掌握着形象毁誉的“切换键”。因为。辩证法告诉我们,内因是

决定因素,外因只是个条件,内因决定外因,外因只有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而警察形象中的仪表形象、

社会形象是外在的,而服务形象、执法形象是内在的,内在形象决定和制约外在形象,而内在形象又是由

素质决定的,警察与民众的接触最频繁,在这频繁的接触中如何保持威严、高效、文明、廉洁的“警方形

象”要靠每个民警的自身素质。

1、要提高民警思想认识,增强服务意识、宗旨意识、“诚信”意识、法律意识、形象意识。

(1)服务意识。对于公安机关来说,“服务”决不是警务工作份外的负担,而是一种法定的、必须

履行的职责,是应该提倡的职业精神和美德。因此,新时期的公安机关是集专政、打击、管理、服务于一

身的多元职能的机关。群众对好警察的要求是很基础的,他们心中的好警察不是百战百胜的巨人而是态度

好的尽职的警察。微笑是打开人与人之间交流的一把钥匙,警察作为人民的公仆,更应该带着这把钥匙去

打开人民心中的锁,增强自身的服务意识,明确自己的角色。全心全意做个人民好公仆。

(2)宗旨意识。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对人民警察的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要求更高,只有增强宗旨

意识,认真思考和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改进工作方法,完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更

好地为人民服务,才能树立起人民警察诚心为民的公仆形象。

(3)“诚信意识”。所谓“诚信”,即诚实守信,诚心为善并付出实践,履行承诺而取得他人的信

任。公安机关作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公安机关的信用是政府信用的重要组成部

分,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声誉。因此,公安机关既要做社会信用体系的管理者、维护者,更要成为信

用体系的示范者、实践者。

(4)法律意识。“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尊重法律、保障人权”是现代警察所必须树立

的执法理念。只有这样,才能作到执法为民,实现司法公正,在群众心中树立人民警察严格、公正执法的

文明形象。

(5)形象意识。形象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形象反映素质,折射作风,表现文明,影响生育,影响

环境,所以有人说:“形象重于生命。”树立公安民警的良好社会形象“,这既是胡锦涛总书记对公安机

关提出的最新要求,也是公安大讨论要实现的一个重要目标。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警务活动和民警管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良好的形象,要靠制度规

范和制约。只有通过对公安机关工作、行为、装备进行规范,有效提高队伍的工作效能,重塑“文明之师

,威武之师”,才能有效改善警民关系,实现警民共治。制度问题也是影响警察形象的最深层次问题。举

个例子,公众对管车、管驾驶员的警察意见很大,---------为什么一定要让警察来管?不能交给其他部

门吗?如果警察只在发现问题是才有权扣证、处罚,车主、司机就不会给警察塞钱,因验车而腐败的警察

不会出现;同时依法追究发给合格证件者的责任,不就同时把验车发证的人也监督起来了吗?这样的制度

安排,警察减少腐败机会,减少很多任务,却也强化了交通管理。 小平同志讲,还是制度最可靠,一个

好的制度能让坏人也干了坏事,一个不好的制度,即使是好人也不可办坏事,我们要依法治国,就必须要

懂得这个道理。一要继续贯彻落实“五条禁令”、《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加强警容风纪形象建设。警容

风纪是警察形象和素质的外在表现,是展示警容风貌的窗口。人民警察讲究礼仪,保持严整的警容,目的

在于展示公安机关的优良作风,做到举止文明,令行禁止,朝气蓬勃,雷厉风行,在行为举止方面显示人

民警察的威严,铸造成新时代的人民卫士。二是健全业务培训机制,落实业务知识培训制度,有效提高民

警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实战技能,才能保证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改善执法形象。三是,建立健全人事

管理制度,使民警队伍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保持队伍纯洁。大力推行岗位目标责任、末位淘汰和竞争上

岗、双向选择等制度,增强民警的岗位责任感和荣辱感,以良好的工作姿态树立人民警察爱岗敬业的良好

形象。

3、解决经费保障,改善警察形象。媒体关于警察特权作风以及乱罚款、乱检查、乱收费等现象的暴

光时有发生,这些问题产生几乎与办案经费不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办案经费短缺,汽车要加油,民警

要出差,咋办?无奈之下,只有吃“杂粮”---------罚款了。罚款一旦由手段变为目的,就会背离作为

辅助惩罚手段的初衷,成为一些警察谋求私利的工具,从而助长某些警察的特权意识,极大损害了警察形

象。所以重塑警察形象,关键还在于煞住乱罚款、乱收费、乱检查的歪风。而这又要以充分的财力保证为

前提的。解决经费保障,让警察不再有后顾之忧,势必极大地调动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积极性,确保社会

安定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治安环境的进一步好转,有利于改善警察形象,密切警民关系。

4、提高公安工作绩效,努力创造安定的社会治安环境,使老百姓真正的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这样

才能树立人民警察良好的社会环境。

5、落实警务公开制度,加强和促进工作作风,促进形象转变。警务公开是把为人民服务承诺落到实

处,使为人民服务具体化和规范化。实施警务公开,提高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减少公众和警察合作的盲目

性,增强了公众对警察的理解和支持,有利于警察加强服务意识和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形象建设。

6、提升警察在外来工心目中的形象。细心、耐心地为外来工办实事,不急不躁,缩短与外来工距离

,改变以往在民工心目中的形象。

(二)外树形象。

俗话说:“三分长相,七分打扮”。要树立良好的警察形象,除了警察自

身表现要好外,更要借助外力,发挥外因的作用,促进内因发展。从而提高警察的影响力,争取更多的公

众支持。

1、加强与外部的沟通能力,争取各种组织、团体和社会公众的支持与协助。深入社区、农村,充分

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请人民监督员、设立民警违纪举报投诉电话,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

,改进警察队伍中的不良作风,促进人民警察形象建设。

2、充分发挥新闻媒介作用,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公安机关要充分利用报纸、刊物等传播工具,

宣传公安工作。一要向社会宣传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教育,使警民在“有法必依、执法必

严、违法必究”上达成共识。从而为公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要大力宣传公安工作,既要宣

传民警的工作,也要反映民警的疾苦,以唤起群众对警察的理解和支持,加深警民之间的感情交流。三是

要树立公安队伍的模范典型,感染群众,让群众真正了解、信赖警察。四是要向群众公开和宣传公安机关

的办事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构筑一个有利于密切警民关系的社会环境。五是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坚

持正面宣传为主,减少公开暴光,防止产生负面效应。六是要开设与民沟通的渠道。如设立警民论坛、征

集交流话题、组织开展亲民活动,实现警民与群众的零距离接触,加强沟通,促进理解,树立形象。

3、推行社区警务战略,全面建设警察新形象。社区警务贯彻“预防为主,警民合作”两大原则,实

行“以社区为导向”、“以服务为导向”、“以治本为导向”等三个导向,具备“警察形象柔性化,警民

关系伙伴化,警务对策前置化,警务活动社会化”四大特征,摆脱了单纯依靠警察、单方面、采取单一的

限制甚至打击方式管理社会、保障安全的思路。一方面能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一方面也符合警察新形象

的要求。

公安工作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公安机关是党委政府与群众见最主要的沟通桥梁。民警是公安机关联

系和伸向社会公众的触角。民警的形象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的形象,没有良好的警察形象,

公安工作就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只有抓好人民警察形象建设,才能永葆警察形象的正义

性、纯洁性、公正性,才能更好地适应当今形势的发展,更好地完成公安工作的光荣使命。公安机关必须

高度认识新形势下加强警察形象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探索转变警察形象的长效机制,适时进行警

察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把警察队伍真正建设成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队伍。

第7篇:论如何提高司法警察形象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法院干部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与审判工作密切相关的特定司法保障任务,如提解、押送、看管被告人或罪犯、警卫法庭、安全检查,送达法律文书、处臵突发事件、保卫机关安全等任务,还要履行刑事执行和协助民事执行等职能。在人民群众的眼里,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是正义与公正的化身,而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身肩人民警察和法院工作人员双重角色,接触案件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较多,群众同样把司法警察看作是法律公平正义的象征,其言行也倍受人民群众的关注,对公正司法、廉洁司法、文明司法起着直接的作用,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树立良好的司法警察形象,同样也是树立法院司法公正形象。它是法院审判机关教育管理水平、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平的综合反映,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价值观念、职业素质、道德修养、廉政意识、服务作风、办事效率、警容风纪的综合反映。

在新形式下如何树立司法警察良好形象提升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一、坚持政治建警夯实警队建设根基

司法警察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这支队伍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优良的工作作风。这就要必须把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政治素质放在首位,建立政治思想工作长效机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教育,要按照建设学习型警队的要求,认真组织司法警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使干警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干警的责任意识、规范意识、服务意识、为民意识,培养爱岗敬业、勇挑重担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做到政治合格。

二、强化教育训练工作,提高司法警察执法能力

切实抓好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制订好教育训练计划,进行规范化教育培训,贯彻学以致用的原则,贴近工作实际抓训练,尤其要抓好值庭、押解、看管、警卫、警械具使用,处理突发事件等业务训练、切实提高法警的综合保障力。在技能训练的同时,安排一定时间进行专业理论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拓宽司法警察的知识面,夯实业务功底,在学习和训练中提高司法警察的综合素质,增长才干,提高司法警察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在审判工作中提供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三、强化规范管理狠抓制度的落实

良好的形象,要靠制度规范、约束、制约,进一步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是做好司法警察工作的根本保障。要狠抓制度的落实,以制度管人,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有章必循。特别是要加强值庭、押解、看管、安全检查规则的落实,把握好警务保障中各环节的衔接,用合理、科学、有效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好司法警察的职务行为,切实提高文明执法的水平和工作效率。其次要严格执行最高院《五个严禁》和省高院《六个不准》的规定,严肃查处各种违禁行为。第三要建立考核机制,强化动态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在司法警察队伍中建立晋升机制和内部奖励机制,制定具体的奖励考核方法,实行有效的奖惩制度,从而激发工作热情,提升工作质量,增强司法警察竞争和危机意识,使法警队伍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提高文明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让人民群众满意。

四、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

司法警察在日常警务活动中要与案件当事人、诉讼参与人以及其他群众、涉诉群体打交道,与人民群众接触较经常。这种工作特点决定了司法警察与人民群众,既是一种服务受服务的关系,同时又是一种管理约束与受管理约束的关系。在工作中必须强化服务意识,把让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司法警察首先要注意警容严整,按照规定着装并佩戴警种、警号、警衔标志,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慎重处事。在执行警务中和接待来访群众中,规范使用告知词和文明用语、做到依法办事,文明执法,不随便呵斥和训诫群众和当事人,坚决杜绝以“冷、硬、横、推”的态度对待群众和当事人的现象。另一方面做好便民工作,对来院群众和当事人热情引导诉讼,在各个方面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便捷的服务。在送达中,做到文明送达。要为当事人着想,防止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即使遇到一些不讲道理、不听劝阻的人和事,也要态度冷静,保持有理有节,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充分尊重当事人和其他参与人的诉权,并保障其人权。要不断增强司法为民的意识,切实做到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既要坚持严肃执法,又要坚持文明执法;做到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些,都是落实司法为民工作宗旨,营造和谐司法环境。对那些无理上访、行为过激者,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和制止的同时,要协助法官耐心细致的做好思想工作,做好矛盾化解,维护社会稳定。对于一些不法分子视法律当儿戏,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裁定、决定而违法和抗法的,该采取强制措施的要坚决采取强制措施,维护人民群众正当权益和维护法律的尊严。

提高司法警察的综合素质是一项需要长期努力的任务。每一个司法警察,只有做到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学习,勤于实践,不断积累,勇于创新,扎扎实实地长期不懈地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才能使司法警察队伍适应不断发展的新形势。只要司法警察自身综合素质提高了,司法警察在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中和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地位就会明显得到增强。

第8篇:树立良好警察形象的策略

就一个县级公安机关而言,树立良好的警察形象应从当前和长远两个角度入手。并结合视觉形象、行为形象与理念形象,制定详细策略。

一、 着手眼下

面对当前,应着手于眼下影响较大的问题。首先应当加强队伍内部的纪律,严格要求本县公安民警的服务态度,规范执法程序,严禁出现刑讯逼供现象等,针对出现过的刑讯逼供问题,召开公示会,向全社会公开对违纪行为的处理方案,对重点问题严厉处罚,对受侵犯人员进行补偿与照顾。

建立完善的内部机构设置,针对权力过于集中问题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合理化组织部局,从根本上减少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严格执行上级的规章与制度。 接着,对本县警察的视觉形象进行整改,对不雅视觉现象予以坚决的杜绝,为民警配备完善的装备,使警察正义形象与服务理念贯彻到基层工作中,设计平易近人的警察封面形象,整理整顿警容风纪,加强宣传工作。

最后,组织一些拉近警民关系的活动,使老百姓真正的参与到执法活动中来,让他们对公安工作有一个真切的认识。例如:组织参观公安局、“我当一天跟班警”、我最喜爱的社区民警评选、公安形象设计大赛等活动。

二、 放眼长远

对于警察形象的树立,绝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树立良好警察形象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对行为形象与理念形象更需要长远的规划。

首先,需着手改善人民警察的自身素质,培养本县每位民警的服务意识,放眼长远,提高在职民警的身体与心理素质,针对不同警种开展不同种别的职业技能培训,夯实基础,培养民警学习意识,不断提高本县警察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与职业素质,使其在与百姓的接触中从容应对,完满的完成任务,严厉打击队伍内部的不良风气。

其次,逐步改善长久以来老百姓心中对人民警察的不良印象,更多的使警察走到群众的当中去,多接触、多沟通,提高见警率,设置领导接见制度,针对疑难、复杂问题,让“一把手”直接面对群众解决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现象,杜绝纵容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

同时,需要搞好与媒体的关系。随着信息化的发展,公众传媒日益走向时代前列,媒体的报道直接被普通百姓吸收与消化,不论精华糟粕,其与百姓的接触无处不在,在这一背景下,搞好与媒体的关系尤为重要。使媒体站在警察这一边,多多报道警察的正面形象,对于负面形象应要求媒体监督并及时指出,严厉处置的结果应及时公布,通过媒体更接近群众。

最后,设立专门的处理公共关系的部门,针对各种公关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制定系统工作详情,搞好同其他部门的协作机制,规范行业标准,尽量杜绝其他部门对公安机关的负面影响。统筹规划全局,把握时代信息,随时注意社会焦点问题,随时掌握百姓心中的热门话题,深入百姓中去,养成一个和蔼可亲的警察形象,树立良好形象。

第9篇:关于警察形象建设的思考

——内强素质 外树形象

【内容提要】文章通过对影响警察形象的原因进行分析,阐述了加强警察形象建设的必要性,提出了人民警察形象建设的根本目标是“内强素质,外塑形象”。

【关键词】警察形象 建设 思考

人民警察形象代表着国家、政府,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树立良好的人民警察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强警察形象建设,就必须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方针,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起可亲、可爱、可敬的警察形象,沟通警民感情,改善警民关系,最终达成警民和谐。

一、影响警察形象的原因

近年来,公安机关一直在强调树立新型的、更富人情味、值得信赖的警察公众形象,在加强队伍建设、改变警察形象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如执行“五条禁令”、开展“三项教育”、推出警察卡通形象、形象大使等活动。但是公众眼中的警察形象还是不尽人意,有的甚至不堪入目。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一)公安机关内部的原因

1、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第一,少数素质低下的民警影响了队伍整体形象;第二,少数民警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出现了许多不正之风。

2、日常执法工作不尽人意。一是落后的管理方式,机械呆板的工作方法无法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造成群众对公安工作绩效不满意;二是部分民警执法不够规范,以罚代刑、以罚代教、以罚代拘的“三乱”现象时有发生,造成极坏影响;三是公安宣传工作不力,未能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3、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一方面队伍中少数害群之马未能得到及时处置,不能使得后来者引以为戒;另一方面,无法约束民警的思想、行为,导致民警违法违纪现象屡禁不止。

(二)群众方面的因素

1、期望越高,失望越大。相当一部分群众把民警当作“神”而不是当作“人”来看,他们希望民警是万能的,既是侦查破案、打击犯罪的能手,又是排忧解难、保护社会安宁的卫士。然而,一旦希望无法实现,消极的看法就会产生,进而转化为负面效应。

2、由于部分,否定整体。一些群众由对少数民警形象、作风的否定,形成对民警群体的错误认识;由对一些民警工作绩效的不满意,导致对公安机关职能作用的怀疑;由极少数民警身上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产生对整个公安队伍的不信任。这些有失偏颇的认识因素交织在一起,造成警民隔阂。

3、认知有限,造成误解。由于部分群众法律知识有限,只了解实体法,不懂程序法。特别是对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和刑罚的执行等有关规定不够了解,以致对正常的警务活动产生误解。例如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假释、监外执行等正常法律措施,常被群众误解为徇私舞弊的司法腐败行为,由此产生不满和对立情绪。

(三)社会其他方面的原因。

1、行政干预,滥用警力。一是由于公安机关执法权限较大,一些地方党政部门往往将公安机关当成万能钥匙,其他部门一遇上难办的事就让警察去管,无形中扩大了公安机关的对立面,从而损害警察形象;二是非警务活动过多,损害警民关系,影响民警的执法形象。

2、鱼目混珠,损害形象。在老百姓眼里公安机关就是“大盖帽”,代表的是政府形象。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各类行政执法人员不断增多,工商、交通、财税、城管、卫生及联防保安等各式“大盖帽”满天飞,由于素质参差不齐,加上假冒警察招摇撞骗,严重影响了“大盖帽”在群众心目中的整体形象和威望,也使公安机关的形象受到损害。

3、保障不力,经费不足。首先,因公安经费保障不足,使正常工作无法开展,“以罚代刑”、“以罚代拘”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警察的文明执法形象。其次,警力不足,任务繁重,超负荷工作,而经济利益却得不到保障,挫伤了民警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影响了民警的执法服务形象。

二、加强警察形象建设的必要性

公安民警的形象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的形象。因此,建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意义重大。

第一,加强人民警察形象建设是新时期公安机关完成新的历史使命的需要。

第二,加强人民警察形象建设,是深入贯彻和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

第三,加强人民警察形象建设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

第四,加强人民警察形象建设是树立新形势下警察公共关系理念的需要。

三、人民警察形象建设的目标

加强人民警察形象建设,改善警民关系,就必须与时俱进,深入群众,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方针,多策并举,多管齐下,使人民警察高大形象在群众中不断得到升华。

(一)内强素质。

俗话说:“身正不怕影斜”。说到底,警察形象的好坏不是由别人吹捧或批评所决定的,而是警察自己掌握着形象毁誉的“切换键”。因为,警察形象中的仪表形象、社会形象是外在的,而服务形象、执法形象是内在的,而内在形象又是由素质决定的。因此,要塑造良好的警察形象最重要的是练好“内功”,在提高素质上花气力,着重提高警察自身素质和管好警察自己。

1、提高民警思想认识,不断增强五个意识。一是服务意识。新时期的公安机关是集专政、打击、管理、服务于一身的多元职能的公安机关。二是宗旨意识。只有增强宗旨意识,认真思考和研究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改进工作方法,完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才能树立起人民警察诚心为民的公仆形象。三是“诚信”意识。公安机关既要做社会信用体系的管理者、维护者,更要成为社会信用体系的示范者、实践者。四是法律意识。“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尊重法律、保障人权”是现代警察所必须树立的执法理念。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执法为民,实现司法公正,在群众心中树立人民警察严格、公正执法的文明形象。五是形象意识。“树立公安民警的良好社会形象”,这既是胡锦涛总书记对公安机关提出的最新要求,也是公安大讨论要实现的一个重要目标。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警务活动和民警管理。良好的形象,要靠制度规范和制约。只有通过对公安机关的工作、行为、装备进行规范,有效提高队伍的工作效能,重塑“文明之师、威武之师”,才能有效改善警民关系,实现警民共治。一要继续贯彻落实“五条禁令”、《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加强警容风纪形象建设。二要健全业务培训机制,落实业务知识培训制度。三要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使民警队伍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保持队伍纯洁。

3、解决经费保障,改善警察形象。解决经费保障,让警察不再有后顾之忧,势必极大的调动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积极性,确保社会安定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治安环境的进一步好转,有利于改善警察形象,密切警民关系,意义重大。

4、提高公安工作绩效,努力创造安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公安机关必须牢固树立稳定第一的思想,把维护稳定置于头等重要的位置,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依法严格治安管理,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这是树立人民警察社会形象的基本要求。

5、落实警务公开制度,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形象转变。实施警务公开,提高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减少公众和警察合作的盲目性,增加了公众对警察的理解和支持,有利于警察加强服务意识和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形象建设。

(二)外树形象。

俗话说:“三分长相,七分打扮”。要树立起良好的警察形象,除了警察自身表现要好外,更要借助外力,提高警察的影响力。外树形象,简单地说,就是运用警察公共关系新理念,展示现代人民警察新形象,即提高警察组织自身的影响力,为社会提供最佳服务,树立良好的组织形象,争取更大更多的公众支持,获得最佳的组织效益和社会效益。

1、加强与外部的沟通联系,争取各种组织、团体和社会公众的支持与协助。一是要与人大、政协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安机关聘请的党风警风监督员保持密切联系,经常听取他们对公安工作的意见;二是要经常与纪委、监察、信访等部门保持联系,与基层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密切合作,征询意见;三是要加强与民间社团的联系,邀请他们前来参观、座谈,获取他们的支持;四是要深入社区、农村,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2、利用新闻媒介,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一是要向社会宣传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使警民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上达成共识,从而为公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二是要大力宣传公安机关在履行职能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成绩,既宣传工作,也反映疾苦,以唤起群众对民警的理解,加深警民感情交流。三是要大力宣传公安队伍的模范典型,挖掘题材,创作精品,教育感染群众,让群众真正了解公安民警、信赖公安民警。四是要向群众公开和宣传公安机关的办事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五是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减少公开曝光,防止产生负面效应。六是要开设与民沟通的渠道。如设立警民论坛,征集交流话题,搭建警民心与心沟通的桥梁,组织开展亲民活动,实现警察与群众的零距离接触,加强沟通,促进理解,树立形象。

3、要建立形象危机处理机制。指定专人,保持与各种宣传部门的密切联系,及时跟踪和分析媒体大众关于公安机关的舆情动态,发现危机苗头立即采取措施。对于在公安负面报道,要及时沟通情况,尽快调查处理,消除负面影响,以正视听,更要防止负面炒作。

总之,人民警察形象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只有抓好人民警察形象建设,才能永葆警察形象的正义性、纯洁性、公正性。公安机关必须高度认识新形势下加强警察形象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探索转变警察形象的长效机制,适时进行创新,把警察队伍真正建设成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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