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环保整改工作汇报

2022-09-29 版权声明 我要投稿

通过工作汇报,上级能迅速掌握下级的工作完成情况,遇到的障碍,以及需要的支持。同时,汇报也是下级进行自我展示的机会,各行各业都需要工作汇报,那么工作汇报要如何写好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矿业环保整改工作汇报》,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1篇:矿业环保整改工作汇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省建设和环保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安排,现将2004年以来生态省建设和环保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四年来生态环保执法检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2003年,我省环境保护工作进入了以建设生态省为龙头、以环境污染整治为突破口、以稳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的新阶段。这一年,省委作出关于建设生态省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建设生态省的决议,省政府制定实施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紧接着,2004年,省政府全面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打响了一场环境保护的攻坚战。

省人大常委会一直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大力支持、依法监督政府开展环境保护工作。自2004年以来,连续四年采取上下联动的方式,在全省组织开展生态省建设和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跟踪督查。每年,省人大常委会以及各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都亲自带队,深入环保工作第一线开展调查研究,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广大企业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及时向政府通报检查督查情况,提出审议意见。连续四年的执法检查和督查,与“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相伴相随,形成强大的声势,取得明显的成效。这四年的执法检查和督查,是对各级政府履行环境保护行政责任的最有力支持,是各级政府对照检查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的机遇动力,是全社会深入推进生态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的坚强后盾。

四年来,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环保执法检查和督查,全力以赴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这项执法检查。每年,省政府都下发文件,对有关工作同步作出部署,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配合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每年都认真回顾总结检查上一年度的执法检查整改情况,如实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每年都根据执法检查和督查的反馈情况,梳理出各地存在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或环保工作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治;每年都逐条对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把这些意见及时转化为政府工作的部署或相关政策文件,并认真抓好督查落实。各级政府全力推进“811”环境污染整治的过程,也是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一系列执法检查意见和审议意见的过程。四年来,各级政府所做的工作、取得的基本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强化保障,环保工作体制机制逐步完善。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省市县各级普遍成立生态建设领导小组和环境污染整治领导小组,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担任组长,统筹协调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及时研究解决生态环保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二是强化法规政策保障。环保地方立法进程明显加快,2004年以来,共制定或修订15部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20多个综合性文件和专项政策文件,相继就发展循环经济、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开展环境污染整治、加强钱塘江和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业项目新增污染控制、环境污染整治、企业搬迁转产关闭、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重点监管区整治、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等工作作出部署,提出一系列有效的政策措施。三是强化资金保障。省级财政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投入逐年加大,2004年达8.86亿元,2005年达18.39亿元,2006年达23.04亿元,今年预算安排29.08亿元。其中,为支持欠发达县市加快污水垃圾处置设施建设,省财政安排4.1亿元专项资金;为支持覆盖全省的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建设,省财政安排2亿元专项资金;为支持省级环保重点监管区整治,省财政每年安排2500万元专项资金;为支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省财政安排9675万元专项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安排全部实行“以奖代补”,带动市县投入更多的环保专项资金。四是强化目标责任考核。省委、省政府每年向所有市、县(市、区)下达生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目标责任书,实施严格考核。生态环保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在各类评优创先活动中,实行生态环保“一票否决”。现在,全省上下已经初步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人大政协监督支持,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法制保障、政策推动、科技支撑的生态环保工作格局。

(二)开拓创新,生态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2005年,我省开始实拖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和工业循环经济“4121”工程,相继实施了125个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已累计投资80多亿元。循环型产业发展稳步推进,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资源综合利用取得积极成效。积极开展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对14个开发区(园区)实施生态化改造。我省即将成为全国循环经济试点省。二是着力推进“百亿生态环境建设工程”。这是本届省政府实施的“五大百亿工程”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生态省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四年来,已累计完成投资339亿元。其中,生态保护和公益林投资14.5亿元,城市绿地投资43.4亿元,万里清水河道投资220.5亿元,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投资60.6亿元。三是加走生态补偿力度。省人大常委会对此高度重视,2004年、2005年先后两次听取省政府专题报告,有力推动了这项工作的开展。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省级财政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力度逐年加大,2004年达50.88亿元,2005年达62.9亿元,去年达73.73亿元。2005年,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2006年,又出台《钱塘江源头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省级财政专项补助暂行办法》,每年安排2亿元,支持钱塘江源头地区10个县(市、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今年,根据省政府的部署,省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订面向全省的生态补偿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办法。四是生态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全省已累计创建6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39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86个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241个省级生态乡镇。去年,安吉县成为全国首个生态县。广泛开展多途径、多形式的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包括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企业、绿色医院、绿色饭店在内的绿色系列创建活动蔚然成风,生态文化得到大力弘扬,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克难攻坚,“811”环境污染整治成效明显。

一是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取得突破。省政府突出抓了钱塘江、鳌江、杭嘉湖太湖运河水系,分别制定实施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行跨行政区河流交界断面水质监管制度,每年下达工作任务书和环境质量控制目标,在政策、资金、土地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经过努力,今年1~8月,钱塘江流域1~3类水质断面比例达68.8%,比2004年同期提高19.9个百分点,其中,市界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79.2%;鳌江流域的重点是平阳水头制革基地污染整治,去年11月,当地政府下决心实行全面停产整治,制革转鼓数已从3300多只削减到469

只,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明显减少,鳌江水质开始有所好转;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冶太”部署,杭嘉湖太湖运河水系水污染防治力度持续加大,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飞云江、瓯江、甬江、曹娥江、椒江水环境保护也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甬江流域余姚江经过整治,已由5类水恢复为3类水。

二是16个省级环保重点监管区年内将全部“摘帽”。对省级环保重点监管区实行限期整治,是“811”行动的重要突破口,也是这些年我省环保工作的一项创新。2004年,省政府划定11个省级重点监管区,之后,根据各地出现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又相继增加5个准重点监管区,也按照重点监管区整治的标准要求,实行限期整治。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重点监管区调查研究,督促指导整治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现场办公会议,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省有关部门会同重点监管区所在地政府按照“一区一策”的要求,逐个制定专项整治规划或实施方案,加强督查考核,实行一月一报、一季一督查,并作为否决性指标纳入年度生态省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今年以来,对尚未达标摘帽的9个重点监管区,省政府确定由省级9个部门负责人带队,实行包干蹲点督查,每月赴现场督促指导整治工作。目前,16个重点监管区,8个已经达标“摘帽”,3个已经通过省整治办现场验收待省政府批准“摘帽”,另外5个也将在10月底之前完成整治任务。

三是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整治加快推进。围绕“811”行动确定的9个重点行业(化工、医药、制革、印染、味精、水泥、冶炼、造纸、固废拆解)、573家重点企业,省政府相继出台了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整治规划,制定了环境污染整治企业搬迁转产关闭改造的扶持政策。2004年以来,共完成限期治理项目3988个,关停并转企业3969家。全省造纸行业制浆生产线已全部关闭,一级物化处理设施普遍进行了二级生化改造。印染行业普遍实行技术更新、废水回收利用、中水回用和污水集中处理,废水达标率明显提高。作为全省氨氮排放第一大户的味精行业已完成全行业污染整治,污染最重的发酵工段已基本淘汰,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升级,已经实现全行业废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达标排放,削减氨氮排放量75.1%。水泥行业全面实现产业升级,已拆除机立窑688台,机立窑水泥产量占总产量的比重已从2000年的90%下降到目前的5%,剩余的17台年内也将全部拆除。固废拆解业通过规范整治,全面实现园区化改造。化工、医药、制革、冶炼等行业污染治理,也结合重点监管区整治取得了明显进展。

四是农村环境污染整治全面展开。2004年,省政府在部署“811”行动时就明确提出,要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抓好农村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2005年,省政府在嘉兴召开全省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现场会。2006年,省委、省政府又进一步提出实施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2004年以来,已累计完成1292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建成生态养殖小区451个,禁养区养殖场已全部关停转迁;已累计推广测土配方施肥2302万亩,建立31个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控害示范区,全面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基本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形成了平原农村“户三包、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山区农村“统一收集、就地分拣、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模式,新建、改建992座乡镇垃圾中转处理设施,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率已达53%。实施百万农户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累计建成沼气池108.5万立方米,已有17623个自然村开展了生活污水治理。实施“万里清水河道”工程。累计整治农村河道已超过1万公里。加快推进农村绿化,已创建1615个“绿化示范村”。到目前,全省已累计完成10303个环境整治村、1181个小康示范村的建设任务。

五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较大进展。2004年以来,全省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184万吨、新增配套管网8840公里,到去年底,全省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曰处理能力达523万吨,配套管网总长26847公里,污水处理率达57.2%。其中,“811”行动确定的27个城市污水处理厂年内都将建成并投入运行。去年以来,以钱塘江流域、太湖流域为重点,开始加快推进中心镇、重点工业镇、生态敏感区多镇、直接面江临湖乡镇的污水处理厂建设。为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省政府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各地加快建立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机制。全省69个市、县(市),已有67个开征污水处理费,永嘉、磐安两县也将在年内到位。目前,全省平均收费水平达0.77元/吨,其中杭嘉湖地区达1.09元/吨。为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率,省政府专门出台《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管理的意见》,省有关部门每年都开展多次“飞行监测”,采取限期治理、区域限批、媒体曝光等强力措施,督促污水处理厂加快设施和工艺改造。与此同时,城乡生活垃圾、工业废物、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明显提高。2004年以来,全省县以上城市新增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10378吨,无害化处理率达81.8%已建成工业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IO座,年处置能力达9.5万吨;已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7座,年处置能力达2.7万吨。

(四)全力以赴,污染减排初见成效。

国家下达给我省的“十一五”减排指标是,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15.0%,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15.1%。这是必须确保完成的约束性指标。对此,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和全省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强调,即使GDP增幅下降一些,也要下铁的决心,用铁的手腕,确保完成减排任务。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把污染减排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检验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成效的重要标尺,采取强有力措施,推动减排工作全面开展。

一是层层落实责任。国家下达我省“十一五”减排指标后,省政府及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修订我省的污染减排指标。及时将减排指标分解下达给各市、县(市、区),各地将减排指标逐项落实到各重点排污单位。各地政府与所有有减排任务的单位都签订了减排目标责任书,各重点排污单位都制定了分年度减排实施方案和应急方案。

二是强化政策措施。以产业结构调整为着力点,从源头上实现污染减排;以“811”环境污染整治为依托,加快推进现有污染源减排;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和燃煤机组改造提升为重点,落实各项工程减排措施。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出台了积极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污染减排的政策意见,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积极探索排污绩效考核和排污权交易,进一步形成促进污染减排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是强化基础工作。适应国家污染减排的考核机制,省有关部门制定了全省主要污染物减排管理、监测、统计和考核四个办法,建立了污染源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对重点排污单位的

污染物排放“三量”(增量、减量、变量)实行动态管理。在全面建成65个水质自动监测站、100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基础上,今年,将全面完成1452家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装置的建设和改造任务,省市县三级联网、全天候实时监控的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即将基本形成。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污染减排指标同步纳入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生态省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同时,根据污染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对市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在建设项目审批、省级专项资金补助、企业上市推荐、各类达标创优评选中采取严厉的制约措施。经过全省上下的努力,去年,全省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首次实现双下降,今年上半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同比下降2.48%,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下降4.05%,减幅分别居全国第1位和第4位。

(五)重拳出击,环境执法力度持续加大。

一是持续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连续五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2004年以来,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和跟踪督查,先后开展了“清洁饮水源、喝上放心水”等一系列专项执法检查。2006年以来,每季度开展“百厂千次飞行监测”。今年5月,组织开展了以促进减排为主题的“红五月”环保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检查燃煤电厂、污水处理厂的减排情况和省人大常委会历年执法检查督查中发现的48个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2004年以来,全省办结环境行政处罚案件30201件,处罚额达6.9亿元,位居全国第一。

二是积极预防处置环境污染纠纷和突发环境事件。按照见之于早、化之于小、处之于稳的要求,积极推进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到去年底,全省已设立乡镇环保派出机构125个,在化解基层环境纠纷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环保部门积极完善信访调处机制,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近年来,全省环境信访满意率都在96%以上。2005年,在及时妥善处置几起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省政府迅速部署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全面排查处置工作,之后垒省未发生因环境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我省化工、医药企业众多,许多企业毗邻城市和江河,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任务十分艰巨。省政府对此始终高度重视,制定实施《浙江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督促各级政府和重点企业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建设必需的应急设施,强化应急物资、技术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去年,省政府专门组织在建德市开展了化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习。

三是挂牌督办的48个突出环境问题得到较好解决。2004年以来,根据历年执法检查和督查的反馈情况,省政府先后梳理出48个突出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对其中的区域性污染问题,如富阳造纸行业、建德化工行业、苍南小褪色业、永康金属表面处理业、浦江印染造纸水晶行业,先后列入省级环保准重点监管区实行重点整治。对其中的点源污染问题,由当地政府负责,分别采取限期治理或改造、转产、搬迁、关闭等措施,限期解决问题。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督促当地政府落实资金、落实责任主体,加快治污减排工程建设。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明确由省环保局直接督办,依法严厉查处。各地各有关部门都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狠抓执法整改的落实。目前,48个问题中,36个已经完成整改,另有5个问题(衢江沈家化工园区污染整治、富阳造纸行业污染整治、台州医化行业结构性污染治理、湖州南浔旧馆镇有机玻璃加工企业废气治理、金丽温高速公路建设向江河弃渣)即将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另有7个问题(温州市和部分县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嘉兴养殖污染整治、湖州矿山治理、德清新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台州市污水管网建设滞后、临海川南原料药基地环保设施建设滞后、丽水部分县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解决起来需要一个过程,都在抓紧推进之中。

经过这几年的全力攻坚,“811”行动确定的“两个基本、两个率先”的目标可望如期实现,全省环境质量初步实现转折性改善。今年上半年,全省地表水功能区达标率为56.8%,达到3类以上水质的为63.3%,分别比2004年提高了10.1和11.2个百分点。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稳定。去年11月,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全国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报告》,我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87.1,位居全国第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3年以来,我省的生态环保工作无论是各级领导的重视程度,人财物的投入力度,各项工作的推进力度,都是空前的,取得的成效也是令人鼓舞的。但是,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客观地看,浙江用仅占全国1.06%的土地,承载了占全国3.79%的人口,产出了占全国7.47%的GDP,国土开发强度特别大,单位国土面积的污染负荷特别高,而且,城镇和产业又集中布局在占全省面积20%左右的平原地区、江河中下游地区。这样的生产力布局,决定了我省环境保护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可以说,今后相当一段时期,我省的环保工作仍处于攻坚阶段。

经过这些年的实践,特别是对照连续四年的环保执法检查和跟踪督查,我们也感到,制约我省生态环保工作的一些突出矛盾特别是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环保工作“三个历史性转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仍有少数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对环保工作的重视还停留在口头上,还没有真正落实到行动上,在具体建设项目和环境污染企业转产搬迁关闭等结构性调整决策中,还时不时出现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的倾向,甚至不惜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仍有一些同志错误地认为“先污染、后治理是普遍规律”,表现在实际工作中,缺乏从源头上防治污染、全过程控制污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缺乏应有的决心和工作力度;一些“低小散”产业集中、结构性污染突出地区的少数干部对污染整治还存在畏难情绪,经济欠发达地区特别是江河源头地区、重要生态保护区所在地区的少数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还存在埋怨情绪。这些片面的甚至错误的思想认识,直接制约了生态环保工作的推进。

(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城乡建设模式转变依然滞后于建设生态省和治污减排的要求。从产业结构调整来看:去年,全省造纸、化学、水泥、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电力等6大高污染行业工业总产值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23.8%,今年1~8月,这6大行业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28.4%,高于同期工业平均增幅4.3个百分点,治污减排的压力仍然很大。去年,高技术产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仅为7.83%;服务业增加值占全部生产总值的比例,从2001年到2006年仅提高了1.6个百分点,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

仍然滞后;农业生产经营集约化、有机化、无害化程度仍然偏低,种植业化肥农药、养殖业畜禽排泄物的污染负荷居高不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发展层次,任务十分艰巨。从城乡建设来看,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重规模、轻内涵,重形象、轻功能,重地上、轻地下,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雨污分流、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明显滞后,部分污水处理厂出水7K质不能实现稳定达标,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环境问题突出,广大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还十分繁重。

(三)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环保工作法治化水平亟待提高。生态环境功能要求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约束条件,还没有很好地落实到各项规划、政策和实际工作中,区域环评、规划环评仍处于起步阶段;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职责还不尽明晰,机制还亟待完善,社会公众和民间组织参与环保工作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地方环保法规规章和标准亟待进一步完善,亟待增强刚性和可操作性,运用司法手段保障环境执法、追究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机制有待健全,环境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中小企业主的环保法制意识亟待增强。

(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要求的环境经济政策亟待完善。现有的排污费收费标准、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以及相关资源性收费标准总体上仍然偏低,难以实现污染外部成本的内部化,导致企业排污“有利可图”;环境准入把关已经成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但是,在运用价格、税收、金融等宏观调控手段促进环境保护方面,政策举措还不多,更没有形成合力;运用市场机制,实行环境容量资源有偿使用、推行排污权交易,仍然处在试点探索阶段,亟待在政策上有重大突破。

(五)环保系统的能力建设亟待加强。这几年,各级环保部门在全力推进环境污染整治和污染减排的同时,自身建设也得到明显加强。但是,基于历史的原因,环保部门无论在机构队伍建设、环境监管网络建设、执法装备建设、科技平台建设等诸多方面都显得相对薄弱,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环保攻坚任务;积极主动参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的意识还不强,从战略上把握环境保护工作、从源头上治理污染、从制度上规范环境管理的成效还不够明显;环境管理的基础工作,特别是污染源基础信息收集、排污总量统计、环境监测、环境容量测算、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环境保护中长期战略研究等都亟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上个月,省政府召开“811”环境污染整治百日攻坚动员大会,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奋战一百天,按时全面完成“811”行动计划,向全省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与此同时,省政府已经部署省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研究筹划“811”新三年行动计划。省政府将认真对照今年环保执法跟踪督查的情况,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认真制定好这个行动计划,努力把我省生态环保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初步考虑,下一步将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形成以环境优化发展的体制机制。一是确立科学的政绩观,努力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并重”、“同步”。重点是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政绩考核和评价体系,严格落实生态环保工作目标责任制,引导督促各级政府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都是硬任务的观念,切实改变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一前一后、一重一轻的状况。二是实行环境保护分区管理,严格落实环境准入制度。重点是结合主体功能区划,编制实施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开发强度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分别实行重点准入、优化准入、限制准入、禁止准入的不同的环境管理政策,优化产业布局,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三是落实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全方位、全过程控制污染。重点是大力推进清洁生产,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在生产、流通、消费各领域减少污染物排放,努力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四是完善环境经济政策,促进排污主体自觉治污减排。重点是理顺资源价格体系,适当提高排污费和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积极推行排污权有偿取得和市场交易,加大违法排污惩处力度,激发企业治污减排的内在压力和动力。

(二)继续深化环境污染整治,全面推进生态省建设。一是继续深入开展污染防治。重点仍然是八大水系和平原河网的水污染防治。继续巩固深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整治,建立健全跨行政区河流交界断面水质监管制度,深入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行最严格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制度,确保城乡生产生活用水安全。与此同时,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固废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和辐射污染防治。二是继续加快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是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中心镇、重点工业镇、生态敏感区乡镇和直接面江临湖乡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设施建设,工业固废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三是继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坚持走新型城市化道路,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努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抓好城市环境整治,防止城市污染向农村扩散。深入实施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优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四是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快推进生态建设,不断培育生态文化,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水平继续保持全国领先。

(三)继续强化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一是进一步落实工程措施保证减排。重点是污水处理厂、燃煤锅炉二氧化硫治理工程、重点污染源治理项目,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治污减排技术。二是进一步加快结构调整促进减排。严格执行排污标准,制定实施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着力优化能源结构,全面实施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生态化改造。三是进一步运用政策杠杆引导减排。重点是实施促进治污减排的产业政策、价格政策、财税政策、信贷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治污减排任务。四是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保障减排。重点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减排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加强污染减排的全过程监管,形成严厉的制约和制裁机制。

(四)继续强化环境法治,推动环境保护走上依法治理的轨道。一是抓紧完善地方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地方环保立法工作,加快推进政府环保规章建设,力争再通过3至5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与上位法紧密衔接、比较完备的地方环境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二是强化环保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环保执法机构,保障执法经费,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保系统内部稽查机制。三是继续强化环境法制宣传教育。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对领导干部、环保执法人员、企业主的环保法制培训,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环保法制普及宣传教育,从中小学教育开始,增强全民环保法制意识。要鼓励公众参与,完善环境违法举报制度,支持社会各界监督环境保护工作。四是继续开展各类环保专项执法行动。针对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计划地开展部门联动的环保执法行动,持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是对政府工作的直接支持和推动。省政府将以这次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为动力,在前些年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动员组织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环境更加优美”的战略要求,乘势而上,再接再厉,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不断开创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第2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省建设和环保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

根据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安排,现将去年以来生态省建设和环保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去年执法跟踪检查以来的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2004、2005、2006连续三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组织开展生态省建设和环保执法检查、跟踪检查和跟踪督查,有力推动了全省各地的生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这是对各级政府生态环保工作的大力支持和有效监督。三年来,全省各级政府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氛围,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执法检查工作。特别是去年以来,省政府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跟踪检查和督查作为深入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省建设的重要契机,认真对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生态省建设和环保执法检查整改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查摆问题,狠抓整改,着力提高环保执法水平,深入推进生态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去年以来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一)完善机制,不断增强各级政府加强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

去年以来,全省上下积极探索完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激励约束机制。在省委的高度重视下,强化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把生态省建设有关指标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努力推动生态环保工作走上依法推进、持续深化、科学发展的轨道。省委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市级换届考察实绩分析操作办法》,把“万元GDP能耗及降低率”、“万元GDP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环境质量综合评价”等指标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并已经对杭州、宁波、温州、嘉兴、湖州、绍兴、舟山等7个市的上述指标进行了分析评价。同时,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大生态省建设的考核督查力度。去年,金华、绍兴、湖州等市就因环境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今年,又进一步细化目标责任,同时将生态省建设任务书下达到县(市、区)。各地也都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态建设目标责任体系,明确了奖惩措施。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省、市、县分级管理、各部门整体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生态省建设工作机制已经基本形成。

与此同时,生态省建设的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得到完善。今年5月,省委、省政府召开第七次全省环保大会,出台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全面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已于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该《条例》针对我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中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作出了一些创新性的制度规定,进一步强化了政府责任。省政府颁布实施了《浙江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浙江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和《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其中,《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已于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该规章进一步完善了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细化了环保执法手段,增强了环保执法刚性,赋予了环保部门及其监察机构现场行政强制措施权。与此同时,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钱塘江流域污染整治工作的通知》以及有关工业项目新增污染控制、环境污染整治企业搬迁转产关闭改造扶持政策等规范性文件。这一系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进一步强化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法规政策保障。

(二)积极探索,不断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是全面、协调、平衡推进生态省建设的有效措施,也是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近几年来,省政府把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吕祖善省长亲自组织调查研究,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协调政策,部署有关工作。去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明确了生态补偿的基本原则、主要途径和政策措施,初步建立了生态补偿的政策框架。省财政调整和优化生态环保资金的支出结构,不断加大对生态补偿的支持力度。2005年,省财政共安排生态环保建设专项资金18.97亿元,比上一年增长107%。今年,省政府又出台了《钱塘江源头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省级财政专项补助暂行办法》。

各地也在生态保护、污染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有利于加强生态补偿的政策措施。杭州市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今年生态补偿专项资金规模达到2亿元,并正在着手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试点。诸暨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城镇供水补偿农业节水机制,规定在陈蔡水库引向城镇的每吨原水中提取0.02元(总计每年约为100万元),作为补偿资金。景宁等地也建立了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一些地区还积极探索生态补偿的市场化运作机制,积极开展流域性、区域性的生态补偿,异地开发生态补偿、水资源交易和排污权交易的实践也取得了积极进展。

(三)突出重点,“811”环境污染整治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初见成效。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重点流域污染整治工作,习近平书记、吕祖善省长都曾亲自赴钱塘江流域调研,部署污染整治工作。2004年以来,省政府每年召开钱塘江流域污染整治工作会议,制定政策,部署年度整治任务。今年5月,在全面总结“十五”期间“治太"52作的基础上,省政府又召开杭嘉湖地区太湖运河水系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对这一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钱塘江流域污染整治工作按照“整治目标要高于其他流域、整治要求要严于其他流域、整治进度要快于其他流域、整治成效要好于其他流域”的要求强力推进,并初见成效。2005年,钱塘江水系地表水主要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为57.2%,高于全省45.4%的平均值。今年,省政府还将在钱塘江流域的部分县(市、区)试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削减机制。其他流域的污染整治工作也正在扎实推进涌江、曹娥江的污染整治规划已经批准实施,其余几大重点流域的污染整治规划编制也已基本完成,即将全面实施。此外,为加强跨行政区域河流交界断面水质管理,省政府已将《浙江省跨区域河流交界断面水质保护管理办法》列入2006年度规章立法计划,目前正在抓紧起草。省级有关部门还会同浙江大学就制定《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办法》开展了课题研究。

二是重点监管区污染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到省级环保重点监管区指导、调研,督促治污进度。临海市水洋化工区、长兴县蓄电池行业污染整治已“摘帽”。其余10个省级重点监管区(今年年初新增富阳造纸行业为重点监管区)和4个准重点监管区污染整治也正在按计划推进。今年6至7月,按照省政府的部署,省环保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头带队,分片对“摘帽”有较大困难的10个重点监管区和准重点监管区进行蹲点督查,分类指导,逐个狠抓落实。从7月份开始,省政府分管领导又带领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到温州等整治任务特别重的地区,分片召开了省级

环保重点监管区污染整治现场会,既督促检查各地的整治工作,又实实在在地帮助当地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同时,各地也都实行环保重点监管区制度,全省共划定了64个市级环保重点监管区进行重点整治。

三是重点行业、企业的污染整治加快推进。去年以来,对化工、医药、制革、印染、味精、水泥、冶炼和造纸等8个重点行业和710项重点工业污染整治项目,积极采取技术改造、关停转迂、增添治污设施等措施加大治理力度,效果明显。今年,又部署开展了印染、造纸和固废拆解等三大重点行业的污染整治工作。到目前为止,全省水泥行业机立窑淘汰工作已基本完成,全省取缔固废场外拆解点近8000个,温州市电镀行业、台州路桥区小冶炼行业污染整治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同时,通过对重点污染企业的限期治理以及关、停、并、转、迁等,进一步强化重点污染源的环境管理。全省共完成1700多家企业的限期治理、停产整顿或者取缔关闭。省环保局加大对573家省控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三次“百厂千次飞行监测”行动,对全省331家重点排污企业和92家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突击抽检,对超标企业及时依法查处,并在省内主要媒体上公布了达标企业和超标企业名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四)示范引导,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全面展开。

全省各地各部门按照生态省建设和“811”环境污染整治的总体目标,立足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坚持预防和治理相结合,通过抓示范、促全局,扎实推进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相继实施了“乡村康庄工程”、“万里清水河道工程”、“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生态家园富民计划”、“百万农户生活污水沼气净化处理”等工程,并与“千村示范、万村整冶”工程紧密结合,做到村庄整治到哪里、相关工程就配套到哪里。这一系列专项治理工程的实施,有力推进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到去年底,全省村庄整治建设资金投入累计达413.55亿元。已完成建设示范村480个,整治村5060个;建设能源生态示范村435个,新增农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352处,年可处理生活污水1641.3万吨,受益农户达11.2万户,推广太阳能热水器32.3万平方米,受益农户14万户;命名了820个“绿化示范村”。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去年11月,省政府在嘉兴召开了全省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现场会。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全省农村环境污染整治特别是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明显加快。“禁养区”养殖场的关停转迁和“限养区”内散养畜禽存栏量削减工作进展顺利;完成了108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项目和20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示范工程。嘉兴市南湖区在去年成功试点的基础上,今年年底将全面完成存栏猪50头以上规模养殖户的沼气处理设施建设。今年5月,全省环保大会的第2天,省委、省政府又专门召开全省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这次会议提出,要以实施“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整治畜禽粪便污染、整治生活污水污染、整治垃圾固废污染、整治化肥农药污染、整治河沟池塘污染、提高农村绿化水平)为重点,按照整合资源、分类指导、点面结合、配套实施的要求,全面开展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会议之后,各地各有关部门都在大力推进这项工作。最近,省委办、省府办将就此出台政策性文件,省有关部门将制定专项考核办法。

(五)上下联动,循环经济发展和生态创建活动取得积极成效。

去年全省循环经济工作会议后,各地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围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目标,省市县联动,各部门齐抓,循环经济发展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省政府颁布实施了《浙江省循环经济发展纲要》和《浙江省发展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工作方案》,明确了发展循环经济的九人重点领域、九个一批示范工程及相应的责任部门,出台了节水、节地、节材、节能等方面的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各有关部门也先后出台政策导向目录和扶持意见,积极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降耗工作,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省经贸委部署在4个市、10个县(市、区)、20个工业园区和100家企业开展工业循环经济“4121”示范工程试点。各级水利、建设、科技、环保、教育等部门也根据各自职能,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全省各地深入开展生态市(县)、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工业园区、环境友好企业、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绿色社区和绿色学校等系列创建活动,用循环经济理念全面提升创建水平,推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全省累计有29个县(市、区)获得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验收命名,35个乡镇荣获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92个乡镇被命名为省级生态乡镇。安吉县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首批国家级生态县,4个城市被命名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全省累计完成清洁生产企业试点300多家,创建省级绿色企业近200家,省级以上绿色社区208家、绿色学校304家、绿色医院21家、绿色饭店189家。启动了第一批11家开发区(园区)生态化改造示范工程和9个循环型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省有关部门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强制淘汰落后的、污染严重的工艺和产品,支持和鼓励低消耗、低污染、高科技、高效益的项目建设。上半年,全省共否决或调整各类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358个。

(六)城乡统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加快。

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是“811”环境污染整治的重要内容,是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去年以来,省政府在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的同时,严格督促各地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列入2005年度生态省建设工作任务书的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全面开工,全省新增污水处理厂6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6.5万吨/日。杭州、义乌等地的8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正式启动。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的环境污染整治责任书确定的166个城乡生活垃圾中转站基本完工,新增垃圾处理厂8座,新增处理能力3200吨/日。截止目前,全省累计建成并投入运营的集中污水处理厂92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场)42座。

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进展顺利,有望提前完成建设任务。去年,全省地表水环境和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监控设施建设年度目标全部完成,新建地表水环境自动监测站32个,全省八大水系和平原河网重要市界交界断面、钱塘江流域的主要县界交界断面已全部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26个城市的35个空气站已全部建成,并建成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装置628套。今年,全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快。目前,全省已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50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94个,污染源在线监控装置1000套。根据目前的进度,全省水质自动监测站和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将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建成,可以提前一年完成“811”环境污染整

治行动确定的建设任务。与此同时,全省环境监控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也正在加速推进。

(七)加大力度,环保执法和应急能力不断提高。

去年以来,全省环保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先后开展了“清洁饮水源、喝上放心水”、“净菜篮子基地、保节日安全”、“绿色护考行动”和“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专项执法检查,组织开展了“百厂千次飞行监测”、“811”环境污染整治集中督查等专项行动。集中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企业,解决了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矛盾突出的环境问题。全省环保系统在去年的各类专项行动中,共检查企业4.2万家,查处案件3379件。省有关部门通过对超标排污企业依法进行查处,公开曝光了一批环境违法企业和环境信用不良企业,有力推动了环保执法,有效增强了广大企业的守法意识。

全省环境应急能力得到明显加强。去年以来,全省妥善处置了62起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对418家存在环境污染事故隐患的重点企业进行整治,要求企业编制应急预案,建设和配套必需的应急设施。去年9月,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在全省开展治理环境污染妥善处置相关群体性事件专项工作。针对全省上下开展了环境污染问题的全面排查和处置,集中解决了一大批环境信访和纠纷问题,之后,全省未发生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八)重点督办,部分突出环境污染问题得到解决。

针对省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和跟踪检查中提出的19个突出环境问题,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严格实行挂牌督查、跟踪督办,省政府办公厅及时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环保执法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个剖析,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目前,这19个突出环境问题中,有13个问题整改情况较好:富阳市造纸行业经过整治,去年顺利完成造纸行业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年度削减任务;嘉兴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取得明显的阶段性成效;苍南县小褪色业、青田县黄垟钼矿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南湖区步云化工园区水污染、江山市华盛纸业有限公司及衢州之江化工有限公司偷排污水、三门县亚达集团电镀车间严重污染等3个突出环境问题已整改到位;德清县新市污水处理工程将于近日试运行;舟山嵊泗县污水处理厂土建已完成,岱山县污水处理厂已按期开工;萧山南阳化工园区、绍兴市综合污水处理厂、义乌市义南纸业有限公司以及宁波市奉化江涌江流域电镀、酸洗、印染企业等4个问题的整改也取得明显成效。有6个问题的整改取得了一定进展,但需进一步加快进度:平阳县水头制革基地排污总量仍远远超过鳌江环境承载能力,需严格按规定削减转鼓数量,压缩生产规模,优化污水处理厂的工艺,加强环境监管;衢江区沈家化工园区污染整治力度较大,但因资金紧张、时间紧迫,全面整改到位仍有不小的困难;南浔区旧馆镇有机玻璃加工企业已完成25个有机玻璃单体灶集中区建设,47家拉精制板、ACR塑化企业年内才能实现废气达标排放;一些县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仍然滞后。温州各县(市)列入“811”计划建设的6家污水处理厂虽大部分已完成前期工作,但目前仅有1家开工。丽水各县(市)污水处理厂仍有6家未开工。临海市川南原料药基地污水处理厂虽已开工但建设进展缓慢。上述这些整改工作,都已经作为今年各级政府环保工作的重点,并纳入年度生态省建设工作任务书。下一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加大支持力度,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尽早到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生态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经过这些年的实践,特别是通过省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的环保执法检查,我们更加清醒地看到,我省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生态省建设和环境保护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各项工作任务依然繁重而艰巨。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各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进展还不平衡,一些地方对环境污染整治的认识还存在某些偏差,少数领导干部对生态环保工作的认识还存在片面性和被动性,少数地方在实际工作中仍然没有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对环境污染整治和生态建设的决心还不够大,投入不足,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二是局部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环境承载能力。局部区域经济活动对环境的压力已经超过环境承载限度,总体环境污染承载力已接近极限。要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一五”期间排放总量分别削减15.1%和15%的目标,任务非常艰巨。部分流域特别是平原河网和城市内河污染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地区的水质性缺水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产生量逐年增加。

三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度仍显滞后。一些地区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进展缓慢。因征地拆迁困难、资金缺口等原因,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总体进展相对滞后。“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计划建设的27个污水处理项目,有13个尚未开工。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由于收集管网建设滞后,导致污水收集率和排放达标率偏低。温州、嘉兴、金华、衢州、丽水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尚未开工建设。5个危险固废集中处理设施,除杭州、宁波进展较为顺利外,其余的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建设,困难较大。

四是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低。一些企业违法超标排污,少数地方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监管不力的问题依然存在。今年,省环保局对全省重点污染企业的第一次“百厂千次飞行监测”,达标率仅为47.2%。第二次“飞行监测”,达标率也仍然只有56.8%。这表明,一些地方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环保监管还存在漏洞,环境监管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五是农村环境建设基础薄弱。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面广量大,任务艰巨,困难不少。一些地方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后的统一处理还不到位,处理设施不配套。由于农户居住分散、现行技术限制等问题,农村污水治理面不够广,进展不快。一些地方农村环境污染整治的资金投入也跟不上整治的需要。全省乡镇环保监管机构覆盖范围小,人员编制总数少,与艰巨的农村环境污染整治任务相比,农村环保执法监管力量显得比较薄弱。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去年,国务院作出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今年4月,国务院召开了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提出环境保护要加快实现“三个历史性转变”。5月,省委、省政府召开第七次全省环境保护大会,明确提出,要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的重要举措,作为建设文化大省和“法治浙江”的重要内容,作为建设“平安浙江”的重要方面,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6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若干意见》。下一步,省政府及各级政府将认真贯彻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和全省第七次环保大会精神,进一步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的要求和建设生态省的战略部署,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这次会议的审议意见,坚定不移地推进各项生态环保工作,着力抓好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近期,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七个方面:

(一)健全生态省建设的推进机制,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继续着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从根本上推进生态建设和保护。一要进一步健全生态省建设的推进机制。要对各地各部门生态省建设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严格奖惩,推行各地各部门生态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进度报表制度,进一步严格生态环保工作问责制,评优创先要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要进一步强化机制创新,大胆探索用改革的办法解决环境问题。充分发挥产业化、市场化运作机制在促进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中的积极作用。二要继续深入推进“百亿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积极推动生态市县、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的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绿色系列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功能区划与区域开发格局的研究,根据不同地区的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力,确定不同地区的生态环境功能和环保准入要求。认真实施《钱塘江源头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省级财政专项补助暂行办法》,促进钱塘江源头地区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三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全面实施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和工业循环经济“4121”示范工程。坚持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消耗、保护生态环境为核心,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快实施工业园区生态化改造,推广农业循环经济技术,逐步形成企业清洁生产、园区生态工业、节约型社会等三个层次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要下大决心淘汰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加快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从源头上加强对环境污染的防范和控制。

(二)深入推进“811”环境污染整治,确保完成整治任务。

继续深入开展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环境污染整治,到今年底,确保“811”环境污染整治主要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八大水系的污染控制和整治工作。加快推进钱塘江流域污染防治,落实并逐步完善钱塘江流域部分地区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削减机制。加大杭嘉湖地区太湖运河水系的水污染防治力度。制订实施鳌江流域和重点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实行最严格的水源地保护制度,全面完成中心镇以上合格、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创建任务。二是进一步加大重点环保监管区污染整治力度。今年,要实现4个省级重点监管区“摘帽”任务,其他省级监管区也要加快整治进度,力争基本完成整治任务。省环保局将继续派出工作指导组,驻地蹲点,分类指导,逐个狠抓落实。同时,限期解决矛盾突出的跨行政区污染纠纷。三是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污染控制。在巩固深化原有重点行业污染整治的同时,继续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印染、造纸企业,573家省级重点工业污染源,钱塘江流域氮、磷排放重点企业,集中污水处理厂,饮用水源地事故隐患重点工业企业等,对超标排污企业要及时依法查处。要加快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污染治理进度,确保实现达标排放。四是加快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到今年底,完成所有水质自动监测站和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建设任务,逐步实现全省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的实时动态监测监控。

(三)以“五整治一提高”为重点,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结合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五整治一提高”为重点,全面开展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建设,做到户参与、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置。积极探索符合农村实际的低成本、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方式,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继续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特别是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今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要达到65%以上。钱塘江、太湖流域全面完成“禁养区”畜禽养殖场的关停、搬迁,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污许可登记制度。深入实施“万里清水河道”工程,加强农村河沟池塘清淤保洁工作。开展“绿化示范村”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农村周边环境绿化美化。

(四)分解落实总量控制指标,为完成“十一五”约束性指标任务打下基础。

根据国家下达给我省“十一五”期间化学耗氧量排放总量削减15.1%、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15%的指标任务,省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加快研究制定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并把总量控制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市、县(市、区)和排污单位。在钱塘江流域部分市县试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流域排污总量控制实施机制,并逐步在其他重点流域推行。落实全省工业项目新增污染控制的有关政策,通过实施环境治理工程、淘汰落后过剩生产能力、实施清洁生产,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必须同步削减所在地原有相应污染物排放量的制度,加快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限定各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禁止无证或超总量排污。

(五)继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确保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

严格环保执法,坚决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全力支持环保等部门依法行政。加强地方环境立法,建立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相关立法工作,抓紧制定《浙江省跨区域河流交界断面水质保护管理办法》等行政规章。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合环境执法机制和重点案件移送督办制度,切实加大环保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及时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集中整治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问题,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进一步强化环境应急能力,健全环境污染纠纷和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体系建设,加强应急装备和环保信息化建设,加强日常应急准备。

(六)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以加强环保基础设施、科技能力、监测监控和执法装备、机构队伍建设为重点,全面提升我省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水平。今年,省政府将适时召开全省环保系统能力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这方面的工作。要集中力量加快建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工程项目。“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确定的27个污水处理项目,要确保在今年年底之前完成14个项目的主体工程,其他13个项目必须开工建设。没有脱氮除磷工艺的污水处理厂,要加快进行技术改造。同时,加快钱塘江流域8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建设。要以科技创新为手段,进一步加大投入,全面提升我省环保科技装备水平。下一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还将就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监管,加强环保科技装备,加强环保执法能力建设出台文件。针对基层特别是乡镇环保监管力量薄弱的现状,省环保局、省编委办已经提出《关于加强基层环保队伍建设的意见》,近期,省政府办公厅将转发这个意见,省有关部门将召开会议具体部署这项工作,以切实加强基层环保监管力量,建立健全乡镇环境监管制度。

(七)继续着力抓好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对前两年环保执法检查中发现并已经得到有效整改的13个问题,要继续加强日常监管,巩固整改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对整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尚未实现治理目标的6个问题,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各项整治措施,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对这6个问题和今年环保执法跟踪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省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继续加强指导和督查,要求各地明确整改目标、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继续实行挂牌督办,限期解决,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目标到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第3篇:环保问题整改工作汇报

##县##产业区环保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4月中旬以来,我县认真落实中办、国办环保联合督查组及省、市环保部门对##产业区环保问题整改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强势推进,##产业区环保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针对中办、国办环保联合检查及省、市环保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从加强组织领导入手,进一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环保问题整改工作汇报。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环保和分管工业县长为副组长、政府办、环保、发改委、安监、经贸、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违法行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会于6月2日专题召开环保会办会,对##产业区环保整治工作作了专题讨论和部署安排。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唐铁飞、县长尹哲强分别对##产业区环保问题整改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明确指示各级环保部门牢固树立保护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把保护环境作为加快发展的生命线和高压线,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正确处理好当前发展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始终贯彻环保优先的方针,整改工作要真心改、彻底改,要痛下决心,落实到位,整改到位,努力建设生态园区,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县长尹哲强于6月3日专题召开县长办公会,进一步落实县委环保专题会议精神,明确责任和要求,有效推动##产业区环保问题的整改进度。

二、强化监管,确保整改到位

针对##产业区存在的问题,我县用最坚决的态度、最严厉的措施,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强势推进整改工作有序进行。对已进区的所有企业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梳理,分类整改。

1、分类规范 整治到位

对入园项目全面清理整顿,做到“四个一批”,即:“清理一批”,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园区规划、投资规模较小,环评不过关的项目,坚决清理出园。目前,已清理出园项目10个;“完善一批”,对项目投资规模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经治理可达标排放的项目,抓紧完善相关手续;“提高一批”,对符合产业政策、通过环保审批的项目,加强指导,督促其投资规模、投资强度尽快到位,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尽快达到环保要求并申请试生产;“运行一批”,污水处理厂已经获准运行,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且环保措施已经落实到位的项目,向原环评审批部门申请试生产。

2、完善基础 设施到位

目前,污水处理厂已进入试运行阶段,污水处理厂尾水改道工程正在紧张施工中,预计一个月内可投入使用;清下水管网、集中供热管网已铺设至竣工待产企业。对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建燃煤锅炉的,已责令其限期拆除,凡逾期未自行拆除的,由管委会强制拆除。园区绿化防护隔离带正在加快建设。

3、突出重点 整改到位

重点加强未经环保部门核准擅自投入试生产项目的环境整改,所有竣工试生产企业一律停产整治。特别是污染防治设施不够完善的项目,加大污染防治设施投入,确保“三同时”措施落实到位。对进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凡不符合产业定位和园区规划的项目一律进行清理或调整,对平面布局不合理的企业,责令企业立即调整其平面布局,并责令##产业区管委会从总体布局上进行适当调整,防范环境风险,对未取得环保批准手续擅自开工的项目依法责令停建,工作汇报《环保问题整改工作汇报》。

4、推进计划 搬迁到位

目前,用于安置搬迁居民的海滨新区工程正在加快实施,计划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一期10万平方米安置房工程年底前竣工,##产业区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将搬迁安置到位。在安置小区建成前,位置比较敏感的燕尾港镇中心小学已整建制搬迁至灌西盐场。

5、严格执法 监管到位

县环保局和管委会密切配合,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对进入##产业区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21个项目依法予以“责令停止建设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未经环保部门核准擅自试生产的12个项目依法处以“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有效地打击了园区环境违法行为。目前,未取得环保批准手续的项目均已停止建设,未经环保部门核准擅自投入试生产的项目均已停产整治。县环保局、##产业区环保分局不断加强对园区已批在建项目的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督促在建项目必须落实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保“三同时”措施落实到位。

三、长效管理,促进科学发展

通过这次督查,暴露出我们在环保工作中还存在认识不够、监管不严、投入不足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县将吸取教训,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环保优先方针,建立健全环保监管机制,规范园区管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努力将##产业区建成环保基础设施完善、产业布局合理、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相得益彰的生态型工业园区。

1、思想认识再深化

把保护环境作为全县的头等大事来抓,坚定不移地坚持环保优先方针,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努力做到认识上有高度,工作上有力度。牢固确立“以环境促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经济持续增长、排污持续下降、生态持续改善的目标,坚持合理开发与保护环境并重,形成有利于科学开发、资源节约、污染减少、环境良好的长效发展机制。

2、关口控制再严格

抬高环境准入门槛,坚持走低污染、少排放、可循环的发展道路,严把项目入口关,推动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园区规划的项目、污染严重且无法治理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低于5000万元的化工项目一律禁止入园。严把项目建设关,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通过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严把生产关,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未落实到位的项目一律不准试生产。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效益型工业,加强对现有污染源监管,确保工业企业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

3、环境监管再加强

建立健全环境执法监管体系,加强工业园区环保机构建设,开展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凡未经批准擅自开工或未经环保验收(核准)擅自投入试生产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产停建,并处以重罚。加强对入区项目的环境监管,对已处罚的环境违法项目加强监控,确保不出现反弹。继续进行深入排查整改,对污染防治措施未落实到位擅自生产、擅自停运环保设施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并处重罚。

4、基础设施再完善

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配套环保基础设施。加强##产业区污水处理厂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清下水管网与污水管网一同列入新建道路施工计划,与区域开发、道路施工同步进行。加快生物质热电项目建设,尽快替代临时供热中心,新上项目一律不得自建燃煤锅炉,凡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已有的燃煤锅炉必须拆除;认真做好园区周围敏感目标搬迁工作,加快安置小区建设,确保年底前入园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必须拆迁安置到位。

5、责任落实再加强

把环境保护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县政府每月召开一次常务会,听取环保工作情况汇报,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环保工作,同时建立目标明确、督查有力、严格靠身的责任体系:一是建立环保责任制。建立健全环保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管委会及企业四方环保责任体系,确保目标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监督到位。二是实行“一票否决”制。建立完善的领导干部环境保护政绩考核制度,制定专门的考核办法,落实环境保护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对环境违法行为严重、造成重特大污染事故或较大社会影响的,严肃处理并实行“一票否决”。对新上项目环保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一票否决。三是启动环保问责制。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问责制度,通过实行行政责任追究制、行政监察制和领导干部离任环保审计等制度,对因决策失误、行政干预、监管不力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县环保局

2007年6月14日

第4篇:区环保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

4月中旬以来,我县认真落实中办、国办环保联合督查组及省、市环保部门对##产业区环保问题整改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强势推进,##产业区环保问题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针对中办、国办环保联合检查及省、市环保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从加强组织领导入手,进一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环保和分管工业县长为副组长、政府办、环保、发改委、安监、经贸、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违法行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会于6月2日专题召开环保会办会,对##产业区环保整治工作作了专题讨论和部署安排。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唐铁飞、县长尹哲强分别对##产业区环保问题整改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明确指示各级环保部门牢固树立保护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把保护环境作为加快发展的生命线和高压线,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正确处理好当前发展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始终贯彻环保优先的方针,整改工作要真心改、彻底改,要痛下决心,落实到位,整改到位,努力建设生态园区,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县长尹哲强于6月3日专题召开县长办公会,进一步落实县委环保专题会议精神,明确责任和要求,有效推动##产业区环保问题的整改进度。

二、强化监管,确保整改到位

针对##产业区存在的问题,我县用最坚决的态度、最严厉的措施,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强势推进整改工作有序进行。对已进区的所有企业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梳理,分类整改。

1、分类规范 整治到位

对入园项目全面清理整顿,做到“四个一批”,即:“清理一批”,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园区规划、投资规模较小,环评不过关的项目,坚决清理出园。目前,已清理出园项目10个;“完善一批”,对项目投资规模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经治理可达标排放的项目,抓紧完善相关手续;“提高一批”,对符合产业政策、通过环保审批的项目,加强指导,督促其投资规模、投资强度尽快到位,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尽快达到环保要求并申请试生产;“运行一批”,污水处理厂已经获准运行,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且环保措施已经落实到位的项目,向原环评审批部门申请试生产。

2、完善基础 设施到位

目前,污水处理厂已进入试运行阶段,污水处理厂尾水改道工程正在紧张施工中,预计一个月内可投入使用;清下水管网、集中供热管网已铺设至竣工待产企业。对集中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建燃煤锅炉的,已责令其限期拆除,凡逾期未自行拆除的,由管委会强制拆除。园区绿化防护隔离带正在加快建设。

3、突出重点 整改到位

重点加强未经环保部门核准擅自投入试生产项目的环境整改,所有竣工试生产企业一律停产整治。特别是污染防治设施不够完善的项目,加大污染防治设施投入,确保“三同时”措施落实到位。对进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凡不符合产业定位和园区规划的项目一律进行清理或调整,对平面布局不合理的企业,责令企业立即调整其平面布局,并责令##产业区管委会从总体布局上进行适当调整,防范环境风险,对未取得环保批准手续擅自开工的项目依法责令停建。

4、推进计划 搬迁到位

目前,用于安置搬迁居民的海滨新区工程正在加快实施,计划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一期10万平方米安置房工程年底前竣工,##产业区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将搬迁安置到位。在安置小区建成前,位置比较敏感的燕尾港镇中心小学已整建制搬迁至灌西盐场。

5、严格执法 监管到位

县环保局和管委会密切配合,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对进入##产业区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21个项目依法予以“责令停止建设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未经环保部门核准擅自试生产的12个项目依法处以“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有效地打击了园区环境违法行为。目前,未取得环保批准手续的项目均已停止建设,未经环保部门核准擅自投入试生产的项目均已停产整治。县环保局、##产业区环保分局不断加强对园区已批在建项目的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督促在建项目必须落实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保“三同时”措施落实到位。

三、长效管理,促进科学发展

通过这次督查,暴露出我们在环保工作中还存在认识不够、监管不严、投入不足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县将吸取教训,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环保优先方针,建立健全环保监管机制,规范园区管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努力将##产业区建成环保基础设施完善、产业布局合理、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相得益彰的生态型工业园区。

1、思想认识再深化

把保护环境作为全县的头等大事来抓,坚定不移地坚持环保优先方针,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努力做到认识上有高度,工作上有力度。牢固确立“以环境促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经济持续增长、排污持续下降、生态持续改善的目标,坚持合理开发与保护环境并重,形成有利于科学开发、资源节约、污染减少、环境良好的长效发展机制。

2、关口控制再严格

抬高环境准入门槛,坚持走低污染、少排放、可循环的发展道路,严把项目入口关,推动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园区规划的项目、污染严重且无法治理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低于5000万元的化工项目一律禁止入园。严把项目建设关,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通过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严把生产关,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未落实到位的项目一律不准试生产。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效益型工业,加强对现有污染源监管,确保工业企业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

3、环境监管再加强

建立健全环境执法监管体系,加强工业园区环保机构建设,开展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凡未经批准擅自开工或未经环保验收(核准)擅自投入试生产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产停建,并处以重罚。加强对入区项目的环境监管,对已处罚的环境违法项目加强监控,确保不出现反弹。继续进行深入排查整改,对污染防治措施未落实到位擅自生产、擅自停运环保设施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并处重罚。

4、基础设施再完善

加大资金投入,完善配套环保基础设施。加强##产业区污水处理厂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清下水管网与污水管网一同列入新建道路施工计划,与区域开发、道路施工同步进行。加快生物质热电项目建设,尽快替代临时供热中心,新上项目一律不得自建燃煤锅炉,凡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已有的燃煤锅炉必须拆除;认真做好园区周围敏感目标搬迁工作,加快安置小区建设,确保年底前入园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必须拆迁安置到位。

5、责任落实再加强

把环境保护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县政府每月召开一次常务会,听取环保工作情况汇报,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环保工作,同时建立目标明确、督查有力、严格靠身的责任体系:一是建立环保责任制。建立健全环保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管委会及企业四方环保责任体系,确保目标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监督到位。二是实行“一票否决”制。建立完善的领导干部环境保护政绩考核制度,制定专门的考核办法,落实环境保护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对环境违法行为严重、造成重特大污染事故或较大社会影响的,严肃处理并实行“一票否决”。对新上项目环保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一票否决。三是启动环保问责制。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问责制度,通过实行行政责任追究制、行政监察制和领导干部离任环保审计等制度,对因决策失误、行政干预、监管不力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第5篇:环保局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台州环保局

市环保局建章立制整改落实环节评估报告

市环保局党组 2014年9月

根据市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我局坚决贯彻吴书记上次到我局督导时提出的“领导联系点就是要做示范点,要以更高的标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努力走在前列”的要求,在局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自觉主动抓好整改落实,积极加快建章立制,始终保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简要评估第三环节活动,主要抓了四方面工作:

一、着眼责任落实,制定整改方案

局党组高度重视问题的整改落实,及时分析梳理民主生活会上剖析的问题及原因,两次专题研究整改措施,明确落实整改责任。一是梳理分析问题。结合征集到的797条意见建议,梳理归纳为三类问题:第一类是文山会海、重形式轻落实、超标准、超规格接待等群众反感的四风问题;第二类是行政审批服务效率低、执法自由裁量权大等政策制度层面问题;第三类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水污染等环境质量问题。二是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三句话整改思路”和“四个回应”要求,结合市里“百项整改”和专项整治要求,我们整理出18个整改项目。制定出台了《整改项目责任分解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和要求、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完成时间。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局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

1 局活动办制定整改项目挂牌督办栏并在网上公开,实行挂牌销号,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及时公布整改进度,督促责任落实。

二、着眼整风,加快建章立制

为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感的“四风”问题,我们坚持边整改边加快建章立制,推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一是聚焦“四风”,推进六项集中行动。制定实施《文风会风治理集中行动工作方案》、《严纪律、正作风、作表率集中行动工作方案》、《领导干部落实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专项检查集中行动工作方案》、《三公经费使用专项检查集中行动工作方案》《整治“庸懒散”集中行动工作方案》、《提能增效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等六大集中行动方案,集中整治一批四风问题。目前已经出台会议、文件报批制度,实施会议、文件的精简控量,今年要实现会议、文件数量同比下降15%。已经全面杜绝超标准、超规格接待行为,杜绝公款吃请送礼、杜绝公车私用行为,已向市车改办递交要求车改报告,正在争取尽快落实,全年“三公”经费开支要同比下降50%,上半年已经同比下降54%;已把班子成员办公室腾出一部分改成小会议室。二是围绕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快建章立制。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正风肃纪有关规定,已对我局现有工作规则和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完善,建立完善会议、公文处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和重点工作督办规则等,做到有章可循,行之有据。三是出台局党组《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决定》。为了体现抓作风建设的决心,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把加强理论学习、勤下基层调研、治理文山会海、强化工作落实等内容以具体的刚性措施要求写入《决定》,提高

2 出台《决定》的刚性约束力,有效保障作风建设的深入推进。

三、着眼服务,解决群众反响强烈问题

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行政审批服务效率低、执法服务不规范和局部区域环境污染问题,我们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整改。一是提高审批服务质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经把190项行政权力事项精减到46项,下降75.8%,正在市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结束后马上衔接落实。目前,我局审批项目全部已在行政服务中心网络实行网上审批。加强环评中介机构管理,放开环评市场,规范收费价格,严格落实末位淘汰制,上半年已经对3家机构暂停环评资格,实现环评网上审批,环评审批速度慢问题得到有效整改。二是规范环境执法自由裁量权。已完善细化相关执法标准,环境执法电子处罚平台建设已进入招投标程序,执法信息公开准备工作已经完成。三是解决群众反响强烈的局部环境问题。洪家街道废塑料产业污染、新明半岛小区周边废气污染问题群众反映强烈,我局结合“基层走亲连心解忧”活动,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倾听群众意见,帮助沟通协调。目前,已制定解决方案,椒江洪家街道废塑造粒企业列入关闭134家,列入整治23家,目前整治到位10家,年底前将全部关闭、整治到位;新民半岛小区的废弃污染已经启动整治,主要涉及3家废塑造粒企业关闭,目前已经关闭2家,年底前全面整治到位。

四、着眼环境质量,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空气恶臭、水环境、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是群众高度关注,也是市里“百项整改”重点项目。我局强化措施抓整

3 改:一是狠抓“治气”。有效巩固主城区告别化工恶臭整治成果;推进黄岩江口化工区告别恶臭倒计时行动,关停医化企业12家, 停产整治9家企业。出台实施加快黄标车淘汰工作方案、奖励补贴政策和限行通告,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上半年市区空气优良率为80.7%,同比上升8.3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二。二是狠抓“治水”。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完成长潭水库隔离网建设50公里。加强重点流域治理,市级河道已全部制定一河一策,“五水共治”走在全省前列。上半年台州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考核结果为良好,台州市区考核结果为合格。三是狠抓重点行业整治。完成重点企业关停或整治提升214家,完成率78.7%,上半年排名全省第三。四是狠抓土壤污染整治。委托中国环科院编制台州市土壤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建设方案,已完成国家级土壤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区申报工作。五是狠抓环境执法监管。组织开展了“零点”行动、大气污染、水环境污染、污水处理厂等一系列专项执法检查,截止8月底,共出动31300余人次,行政处罚645件,处罚金额3499.48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18件,行政拘留229人,刑事拘留169人,逮捕59人,22人判刑,另有28人通缉在逃,联动执法工作位居全省前列,有效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六是“国模”创建和生态市创建有力推进。“国模”创建已经通过环保部专家组的技术评估,正在查漏补缺,争取早日通过现场考核验收。生态市创建正在按照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五、存在不足和下一步打算

4 尽管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得到了市委、省环保厅和吴蔚荣书记的充分肯定,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学习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因主观重视程度、工作业务忙碌程度、安排学习时间各有不同,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中层骨干、基层党员之间,学习不平衡问题始终客观存在。二是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还需进一步加强。虽然我们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加快建章立制,新建并修订完善了系列制度,但离全面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还有距离。三是整改提高还需持续深化。这一阶段我们按照“三句话整改思路”和“四个回应”要求,集中整改了一批问题。但正风肃纪、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推进。

下一步,要深入贯彻实践群众路线,持续推进整改提高,全面树好环保队伍形象。一是要一以贯之深化学习教育。坚持把思想理论武装贯彻始终,持续深入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体会焦裕禄、杭兰英等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精神内涵,净化心灵、提升自我,进一步提振精气神,强化“教育实践活动有期限,作风建设无尽期”的理念。二是要一如既往持续推进整改提高。盯牢市委“百项整改”涉及环保的3个重点项目,盯牢一些公众关注的、需长抓不懈的整改项目,按照路线图、时间表,发扬钉钉子精神逐项整改落实到位。确保每个整改项目都整改到位,以群众的满意度检验整改成效。三是一抓到底持续深化正风肃纪。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创新完善并落实好长效化的制度机制。要针对作风问题,

5 不断研究制定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并注重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刚性,着力提高执行力和服务效率,形成不容变通的硬约束,真正做到抓具体、动真格、见行动、求实效,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四是一鼓作气扎实推进环保工作。要把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动力,迎难而上、知难而进,切实肩负起环境保护重任,切实改善全市环境质量,维护全市人民的环境权益。当务之急,要切实抓好“五水共治”,力争挤入全省先进行列;抓好大气治理,确保全市空气优良率达到75%以上;抓好“国模”创建,力争年内通过考核验收。

第6篇:乡镇环保整改汇报材料

大气污染攻坚汇报材料

***党委、政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大气污染攻坚工作精神,结合我乡工作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大气污染攻坚工作,现就我乡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组织

我乡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大气污染攻坚工作精神,结合我乡工作实际情况,迅速成立乡党委书记、乡长为正副组长以乡联谊会成员各村支书为成员的工作组,制定规章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会,研究工作方案。 二 认真开展各项整治工作

(一) 认真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

2017年我乡对21家“散乱污”企业开展认真整治,其中整改6家,已整改到位。对无法整改的企业进行取缔,共15家。我乡取缔15家“散乱污”企业共出动大型机械25台次,动用人力600人次,耗费资金62万元。

(二) 认真开展燃煤管控工作

2017年我乡根据上级各部门关于燃煤管控工作精神,认真开展燃煤管控工作,共收缴散煤150余吨,拆除小锅炉18个,收缴小煤炉320余个,使全乡无一处燃煤点。

(三) 认真开展双替代工作 2017年10月圆满完成双替代电价补贴工作,对全乡15000余户农户进行电价补贴,使广大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四) 认真开展扬尘综合治理工作

我乡2017年对所有的建筑施工工地严格“六个百分之百”管理,建筑施工工地必须采取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

(五) 严格落实错峰生产

我乡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工作,认真落实“一企一策”政策,严格落实采暖季错峰生产方案。

(六) 严格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

我乡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要求开展工作,及时根据上级要求对企业发布相应级别预警,启动应急预案。

***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3日

第7篇:上市环保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汇报

能源公司:

兴隆煤矿在本周对上市环保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1、锅炉房用煤露天问题,公司利用锅炉房内空地进行堆放。

2、在食堂、机修车间配备了隔油池,并要求定期清理浮油。

兴 隆 煤 矿 2012年7月29日

第8篇:工业经济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针对中央第一、二轮及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反馈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主动认领,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责任。以“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壤十条”,严格落实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好金源矿业有限公司环保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和工业行业环保监管工作,确保企业环保设施健全完备,达到项目环评批复要求,坚决杜绝化工企业环保设施不健全开工生产。

二是强化工作措施,狠抓问题整改。联合环保、安监、工业园区等部门,认真对照整改方案、台账和清单,再次梳理金源矿业有限公司存在的环保问题,紧盯滞后环节,及时补缺补差。同时,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配齐配强驻厂监督力量,狠抓整改落实成效,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安排专人,督促金源矿业严格按照焖炉保温和环保设施整改方案,切实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推进装备制造、精细化工、核技术关联等重点领域产业链建设,着力打造一批产业集聚高、区域竞争力强的科技型、环保型产业集群,带动工业循环发展、绿色发展。

三是严把备案关口,落实准入条件。对新建化工企业,对照项目批复的内容和环保影响评价内容,逐项检查建设规模、技术标准、设计工艺,确保建设规模、技术标准、设计工艺完全和项目批复、环保影响评价内容相符。同时,依据化工行业准入条件,进一步规范企业投资和生产经营,确保企业生产工艺装备以及生产能力、环保设施建设标准达到化工行业准入条件。推进资源型、高耗能型传统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鼓励中小微企业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尽快进行产品升级、节能减排和智能化改造,提高产品供给质量。

四是加强服务工作,推动工作落实。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借焖炉保温进行违法生产。坚决贯彻落实放管服和“四办”改革要求,积极协助金源矿业解决焖炉保温阶段遇到的难题,切实抓好企业运行安全、社会稳定等各类风险管控。持续深化领导干部“八带头、落实八个一”活动,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各类困难和问题。加大对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企业管理能力和水平,全力解决工业领域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目前各项环保整改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正在申请验收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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